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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規模小、數量多,是最具創新活力和變化特性的群體,往往不斷出現而又不斷 被淘汰。由于所有權和經營權并未完全分離,而且往往由所有者以人格化的方式直接管 理,這就使得小企業的利益與所有者個人的利益高度相關;小企業在產權制度上,權益 資本構成單一,創業者大多掌握了企業絕對控制權;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合一,使得小企 業在決策方式上高度集權,企業的戰略計劃和目標的制定往往帶有很明顯的隨意性和非 科學性。在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小企業在數量上都占有絕對的優勢,為社會提供了較 多的就業機會和稅收收入。在我國據不完全統計,在全國工業企業法人中,按新的中小 企業標準,小企業占工業企業法人總數近95%,小企業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全國國 內生產總值的近50%,在我國市場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相當部分小企業會 計機構不健全,會計人員素質相對較低,各項管理制度不夠規范。因此《小企業會計制 度》的頒布和執行是及時的、必要的。
(二)小企業的界定
從各國實踐來看,對小企業的界定大多有定性與定量兩種方法,在我國,小企業被規 定為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這里的不對外籌集 資金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經營規模小是采用了原國家經貿委等四部門于2003年 2月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該標準主要是從資產總額、營業額和雇員人數 三個方面對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等行業中小企 業的劃分做出規定。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范圍
(一)靜態的實施范圍
“不對外籌集資金”是我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實行會計豁免的小企業的必備條件 ,它是指企業成立之后不再通過發行股票、吸收股本或者通過企業改組形式增加企業的 注冊資本,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不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籌集資金,但不應包括企業經營過程 中自然發生的負債行為或者向銀行取得借款的行為。
《小企業會計制度》第三條規定,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可以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也可 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它是指對不在要求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范圍但符合小 企業條件也尚未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可在兩者之間選擇使用;對其中已經執 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可不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鼓勵其繼續使用《企業會 計制度》;但按財政部有關文件要求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符合小企業條件的小企業 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和正在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中的小企業,以及不 符合小企業標準的企業就無選擇的余地,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此外,鑒于深圳 證券交易所已于2004年5月1日公布了《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中小企業板塊 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工作 的全面展開,對準備上市的小企業來說,為使上市前后會計核算口徑一致和會計信息資 料的相互可比,為上市提供全面準確的會計信息,建議也采用《企業會計制度》。對目 前符合小企業的條件,但根據市場調研、預測和企業的規劃,在近期即將改變經營戰略 如大量籌措資金、大量拓展業務,預計會使企業資產總額、營業額發生質的變化的企業 ,為了減少將來調整賬務的工作,使企業及早躋入大中型企業行列,建議采用《企業會 計制度》。這是因為《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在遵循一般會計原則并以《企業會計制度》 為基礎制定的,而且后者在核算上要更為嚴密和規范。
(二)動態的實施范圍
由于企業的發展以及中小企業經營上的靈活性,據以判斷企業規模大小的職工人數、 銷售額以及資產總額等指標值在不同時期會發生變化。因此,在《企業會計制度》與《 小企業會計制度》之間進行轉化以及如何轉化的問題上,應一方面遵循會計實務中的一 貫性、可比性、重要性和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另一方面堅持鼓勵企業執行《企業會計 制度》。這是因為一般說來,企業大多是由小做大做強,另外《企業會計制度》核算上 的更嚴密和規范性,也有利于企業內部控制的加強和完善。比如已在執行《企業會計制 度》的企業無論其執行后規模發生如何變化,即使實際經營過程中“不再對外籌集資金 ”,也不能以“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為由轉為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應仍然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若原先是小企業并且執行的也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但至年末已達到大中型企業標準,為了核算上的簡化起見,當年末不需要按《企業會計 制度》進行變更調整,但次年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也就是說鼓勵執行《小企業 會計制度》的企業向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轉化,但不允許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 業隨意向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轉化。另外,企業集團在編制合并報表時,若母子公 司均執行同一會計制度,則不存在變更調整的問題,因為所執行的會計政策一致;若母 子公司執行的是不同的會計制度,則宜將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企業的會計信息資料 調整為按《企業會計制度》反映的資料,而不管調整對象是母公司還是子公司。
三、《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主要變化
《小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相比較,為適應小企業經 濟業務較為單一、資金規模不大、企業組織結構簡單等特點,切實簡化了會計核算,如 取消和合并了一些會計科目,簡化了一些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具體來說表現在以下方 面:
(一)長期投資項目
1.長期股權投資。考慮到小企業對外投資的情況一般較少,完全采用《企業會計制度 》中關于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規定可能存在困難,本制度要求小企業一般采用成本法進 行核算。若小企業對于被投資單位存在重大影響、確有必要按權益法核算的則可采用簡 化法來處理,即不要求核算股權投資差額以及除年度凈損益以外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 益的變動,也就不需設置“股權投資差額”、“股權投資準備”等明細科目。原采用成 本法核算后改為權益法核算時,本制度為簡化起見,規定直接將其原賬面價值與享有被 投資單位的股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投資收益處理。
2.長期債權投資。本制度規定長期債權投資的入賬價值不包括取得投資時發生的相關 費用,發生的相關費用不管金額大小,一律作為當期費用處理,從而就取消了“長期債 權投資——債券投資(債券費用)”科目;債券的溢價與折價攤銷為簡化起見規定只采用 直線攤銷;無論長期債權投資、還是長期股權投資,本制度均未要求對其計提減值準備 ,這也就取消了“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3.委托貸款。如果小企業發生類似業務,本制度規定視期限長短,分別在“短期投資 ——其他投資”科目或“長期債權投資——其他長期投資”科目中進行核算,不需計提 減值準備。
(二)固定資產項目
1.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1)對于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由于考慮到在計 算最低租賃付款額過程中涉及的職業判斷及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等困難,本制度要求按 照租賃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其他達到預定可 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其他有關必要支出來確定其入賬價值,從而取消了“未確認融資費 用”科目。(2)本制度對于借款費用的核算,規定將小企業在固定資產開始建造至達到 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所發生的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而不必與各期的實際資產支出數相掛鉤。(3)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本制度要求在“固 定資產”的借方以及“待轉資產價值”的貸方核算。
2.固定資產的期末計價。本制度不要求計提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也就取消了“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和“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科目。
(三)資本公積
本制度只為其保留了“資本溢價”、“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外幣資本折算 差額”、“其他資本公積”四個明細科目。取消了“接受現金捐贈”、“股權投資準備 ”、“撥款轉入”等明細科目。
(四)所得稅
本制度要求小企業只能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取消了“遞延稅款”科目。
為建立健全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頒發了《小企業會計制度》,并從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業范圍內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在一些基本業務的處理規定上大致相同,但是由于小企業不對外籌資,經營規模較小,其會計業務處理相對更簡潔明了,本文下面就兩種會計制度的主要差別進行比較分析。
一、適用范圍
《小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小制度》)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即職工人數300人以下,銷售額3000萬元以下,資產總額4000萬元以下的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伙形式設立的小企業。符合《小制度》規定的小企業,按照制度規定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但若執行了《小制度》,就不能同時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即不能同時選擇執行兩種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
財政部2000年12月29日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制度》)中則規定,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執行本制度。財政部自頒布《制度》后,先后下文明確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分別自2001年1月1日和2002年1月1日起執行《制度》。同時,要求國有企業從2002年開始,用3年左右的時間(即到2005年止)逐步推行《制度》。另外,按財政部“除小企業和金融企業以外,白2003年1月1日起,新設立的企業應當按照《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并編制財務報告”。由此可見。《制度》與《小制度》相比,適用范圍更廣。
二、會計科目設置
《小制度》的會計科目是以《制度》的會計科目為基礎調整而來的。《制度》規定的一級會計利目有85個,而《小制度》規定的一級會計利目只有60個,比《制度》少設了25個一級科目,其中取消了29個一級科目,增加了4個一級科目。取消的科目有“應收補貼款”、“分期收款發出商品”、“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委托貸款”、“未確認融資費用”、“待處理財產損溢”、“預計負債”、“應付債券”、“專項應付款”、“遞延稅款”、“已歸還投資”、“補貼收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增加的4個一級科目是在原有會計科目的基礎上變化而來的,如把“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兩個科目合并為“應收股息”科目,把“原材料”和“包裝物”兩個科目合并為“材料”科目,把“物資采購”科目改為“在途物資”科目,把“應收股利”科目改為“應收利潤”科目。《制度》還規定小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或減少某些會計科目,增加了小企業在會計科目設置上的靈活性。
三、會計核算處理及相關事項披露
1.關于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小制度》只對流動資產計提3項減值準備,即對應收款項計提的壞賬準備、對短期投資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對存貨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而對長期資產不要求提取減值準備,即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投資、在建工程都不計提減值準備。《制度》則對流動資產和長期資產計提了8項減值準備。
2.關于材料的核算。《小制度》中對材料按實際成本法核算,設置了“在途物資”科目核算小企業已支付貨款但尚未運抵驗收入庫的材料或商品的實際成本。而《制度》規定對材料的核算可以采用實際成本法也可采用計劃成本法,并設置了“物資采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進行核算。對于出租、出借包裝物的成本結轉,《小制度》規定在第一次領用時不論金額大小一次結轉,而《制度》規定可以根據金額大小一次結轉或分次結轉。對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小制度》規定可選擇一次攤銷法和分次攤銷法,而《制度》規定可采用一次攤銷法和分次攤銷法,還可以選擇五五攤銷法。
3.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小制度》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比較簡單,而《制度》中對其核算則比較煩瑣。當采用成本法核算時,《小制度》對股權持有期間內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制度》雖然也確認投資收益,但確認的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計凈利潤的分配額,超過部分應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當對被投資單位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要采用權益法核算投資成本時,《小制度》不要求計算股權投資差額及其攤銷,而《制度》則要求對初始成本與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有差額的,要確認股權投資差額并進行攤銷。而且《小制度》也不要求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損益情況確認投資收益(或損失),不考慮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化。
4.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小制度》對符合融資租賃條件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合同或協議確定價款、運費等加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必要費用作為其入賬價值,不要求比較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而《制度》中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如果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占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小于30%,也可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確定固定資產成本。
5.專門借款費用的核算。為構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專門借款費用的核算,《小制度》僅確定資本化的起止時點,不要求與資產支出數掛鉤,資本化期間內的所有專門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成本。而《制度》中規定,專門借款費用的資本化,不僅要同時滿足資本化的三個條件,而且利息資本化金額的確定應與購建固定資產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掛鉤。
6.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小制度》中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只有一個調整事項,僅要求調整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期間發生的報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銷售退回,其他具有重要性的事項為非調整事項,僅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可增設“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核算。《制度》中列舉了包括銷售退回在內的4個調整事項:已證實資產發生了減損、銷售退回、已確定獲得或支付的賠償、資產負債表日后制定的利潤分配方案,和4個非調整事項:股票和債券的發行、對一個企業的巨額投資、自然災害導致的資產損失、外匯匯率發生較大變動。
7.關于或有事項。《小制度》對或有事項在損失實際發生前不需要確認,對于或有事項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損失實際發生時,按實際發生金額確認。《制度》規定,按或有事項準則的要求,根據資產負債表日的情況,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進行披露。
8.會計報表體系。《小制度》僅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兩張基本報表和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一張附表,可按需要選擇編制現金流量表。而《制度》不僅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三張基本報表,還要求提供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和分部報表等附表。
9.會計報表附注披露。《小制度》會計報表附注披露內容較企業會計制度大為簡化,主要披露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及其變更的說明及應收票據貼現、或有負債、本期購買或處置的長期股權投資情況、本期內與主要投資者往來事項等其他重要交易或事項。而《制度》中規定了13項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的事項。
四、其他存在差異的事項
1.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計提。《小制度》按投資總體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而《制度》規定可按投資總體、投資類別或單項投資計提跌價準備。
2.資產盤盈、盤虧的處理。《小制度》中資產發生盤盈、盤虧時直接記入當期損益,不設置“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而《制度》中規定先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待批準后再行處理。
3.所得稅的處理。《小制度》簡化了所得稅核算中時間性差異的核算,要求小企業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而《制度》規定企業可以按照應付稅款法或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
通過以上對比可以看出,《小企業會計制度》充分考慮了小企業自身及會計信息使用者的特點和需求,減少了財務人員的職業判斷,增強了會計制度的可理解性與可操作性,將有效促進我國小企業的健康、持續和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1-0-01
一、框架不同
《小企業會計制度》包括五個部分和附錄,五部分分別是總說明、會計科目和編號、會計科目使用說明、會計報表格式、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小企業會計準則》包括十章和附錄,十章分別是總則、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及利潤分配、外幣業務、財務報表、附則。
二、會計科目的變化
《小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分為5類,共66個科目,其中資產類32個、負債類12個、所有者權益類5個、成本類5個、損益類12個。《小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分為5類,共60個科目,其中資產類28個、負債類13個、所有者權益類5個、成本類2個、損益類12個。在科目的設置上,準則比制度增加了材料采購、材料成本差異、累計攤銷、待處理財產損益、研發支出、工程施工、機械作業等會計科目,同時把制度下的低值易耗品歸到準則下的周轉材料科目;減少了壞賬準備和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科目;在負債里面把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統一歸到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核算職工的工資和福利費。同時增加遞延收益會計科目來核算小企業收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三、會計核算內容的變化
1.小企業會計準則下賬務處理大量簡化,資產應當按照歷史成本計量,對短期投資不再提取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對存貨也比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對應收賬款類的賬戶不再提取壞賬準備,而是在發生的時候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對長期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只要求在應付利息日按照債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計算,而不再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去計算;對債券的折價或溢價簡單采用直線法去攤銷。
2.《小企業會計制度》要求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要依對被投資企業是否能夠控制、共同控制、有無重大影響等情況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進行核算;而《小企業會計準則》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無論是什么情況統一采用成本法核算;制度要求企業采用兩種方法核算所得稅,但是準則只要求企業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大大簡化了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3.在制度下小企業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在計算和繳納時,是通過“管理費用”和“應交稅費”賬戶的;而在小企業會計準則下是通過“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應交稅費”賬戶。
4.小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處理變化也很大。其一是不能估計使用壽命的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制度規定是不能短于10年,而準則規定不應超過十年;其二是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制度規定相關的研發費用在發生的當期計入期間費用,而準則是通過研發支出科目來核算的;最后一個是無形資產的攤銷,制度下是直接借記“管理費用”貸記“無形資產”而準則下是借記“制造費用”或者“管理費用”貸記“累計攤銷”。
5.小企業會計制度與小企業會計準則對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規定的變化比較大。
《小企業會計準則》下的營業外收入的核算規范主要有:出租包裝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存貨盤盈、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和接受捐贈、匯兌收益、已作壞賬損失的應收賬款又收回、政府補助收入收到后,與其支出形成的費用或形成的資產折舊、攤銷同步計入營業外收入。制度下的營業外收入沒有包括匯兌收益、盤盈的存貨及租金收入。
《小企業會計準則》下營業外支出的核算規范主要有:存貨的盤虧、損毀、報廢損失除非正常損失、應收款項發生壞賬損失、無法收回的長期股權和債券投資損失、贊助和捐贈支出、罰金、罰款、稅收滯納金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等。制度下對罰款罰金規定沒有那么詳細的規定。
四、會計賬務處理的變化舉例
1.企業存貨的盤盈盤虧會計處理方法不同
2.對于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制度和準則的處理也不同
3.因現行的準則企業不計提壞賬準備,當應收賬款收不回來,發生壞賬損失的處理也不同
總之,小企業會計準則符合小企業發展的實際需要,使得小企業會計的行為更加簡化、規范,提高了會計信息的質量,有利于小企業的發展。
小企業在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不可低估,小企業存在內部控制薄弱、會計核算不健全等特點,為了規范小企業國家財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制定了《小企業會計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根據我國《小企業會計制度》對小企業的定義,小企業是指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法人企業,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等非法人企業。
1 《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特征
《小企業會計制度》由五部分內容組成。
第一部分為總說明。主要規定了本制度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應遵循的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以及會計記賬和報告的基本要求等。
第二部分為會計科目名稱及編號。本制度規定了60個會計科目,以及相關的明細科目,同時規定,小企業以根據實際需要,對規定的會計科目做必要的增減或合并。
第三部分為會計科目使用說明。這是本制度的核心部分,按照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要求體規定了60個科目的使用說明。
第四部分為會計報告格式。規定小企業編報的基本會計報表格式為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企業根據需要自行選擇。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還要求編報“應交增值稅明細表”。
第五部分為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分別就如何編制上述報表,報表項目如何填列等,分項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主要特征為通俗易懂,簡便易行。該制度是在遵循一般會計核算原則的條件下,借鑒國際慣例,結合我國小企業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的,充分體現了小企業自身及其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特點。
2 《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2.1 制度執行的不完全確定性,導致制度執行過程中容易發生偏差
小企業本來會計基礎工作就比較薄弱,人員的素質也比較低下。原來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過程中就存在很多困難。加上有些小企業認為,只要不違反會計制度規定就可以了。如果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不僅要派員參加培訓,而且制度轉換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何必自己給自己找麻煩,這種認識帶有一定代表性。所以《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中的不完全確定性,就會給部分對制度認識不足的企業開了綠燈,導致《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現實價值發生偏離。
2.2 培訓工作缺位,導致小企業對制度理解和實施力度不夠
《小企業會計制度》頒布之后,為使廣大小企業會計人員充分了解《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內容,準確把握相關政策、規定和方法,確保該制度在企業中的貫徹實施,各地財政部門舉辦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培訓班,培訓的對象主要是小企業的會計或出納人員。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這種做法如果針對財會工作比較規范的大中型企業或上市公司而言,也許能達到比較好的培訓效果。如果針對小企業也許有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原因在于《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或執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影響因素是小企業領導者的態度。而領導者的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內容與實施價值的認識。事實上很多小企業的領導者對會計工作的職能一知半解。所以舉辦《小企業會計制度》培訓班,其培訓對象不只是針對財會人員,也應該擴大到小企業領導者范圍,只有讓小企業的領導者真正了解《小企業會計制度》對其加強經營管理價值所在時,才有利于《小企業會計制度》貫徹實施。
2.3 小企業內在不利因素影響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
如:小企業會計機構設置過于簡單,會計人員配備不全、工作不固定,分工不明確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影響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執行:小企業會計人員素質較低,也難于確保《小企業會計制度》準確無誤地實施;小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差,也不利于《小企業會計制度》在短期間內實施;小企業會計信息使用者素質較低,也不利于《小企業會計制度》快速實施。
3 解決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中現存問題的對簧與方案
3.1 要為《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培訓工作確定新的培訓思路
要針對小企業會計人員和小企業業主培訓,但要有所側重。對小企業會計人員的培訓重在業務上培訓,對小企業業主的培訓重要說明《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的價值,即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對改善企業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小企業經濟效益有什么好處。如果采取雙管齊下的培訓方法,我相信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無疑會起到更好促進作用。
3.2 消除小企業內在的不利因素,為《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創造有利的條件
3.2.1 加強小企業會計基礎規范工作的建設,為進一步規范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礎。小企業應以《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為依據,針對小企業會計工作存在的問題,要設計合理的會計記錄程序,要完善嚴密的憑證制度,要建立嚴格的日常核對制度,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小企業會計制度》在小企業規范組織與實施。
3.2.2 健全符合小企業會計發展需要的會計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并為小企業改善會計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小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小企業會計機構,并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劃分授權批準、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不相容職務,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衡機制。只有會計機構設置合理了,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問題,才能提供《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良好運行機制。
一、引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自由化程度的提高,種類繁多的小型企業在市場中的身影愈來愈多,在經濟體系中開始占據著下游市場的重要位置,對經濟整體發展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促進作用。小企業業務活動單一,因而會計核算不像大型企業那樣復雜,會計核算要求也不高。但是小企業數量的增多,其財務經營將會對國民經濟體系的發展起到日益明顯的影響,因而國家也開始重視小企業會計制度建設問題,新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就足以體現出國家改進小企業會計制度現狀的決心。
就小企業自身來講,建立健全會計制度也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首先,建立和健全小企業會計制度可以促進小企業經營的規范化和法制化。管理混亂是大家對小企業的普遍印象,尤其是財務管理上,由于小企業業務簡單,一直以來小企業都不重視會計管理,認為沒有必要,因而小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總是備受質疑,從這個角度講,完善內部會計制度不僅可以補充小企業管理制度系統,提高整體經營的水平,而且必將引導小企業會計核算與管理的規范化和法制化,逐步改善會計信息質量。其次,完善小企業會計制度可以提高小企業效益管理的意識,使小企業更重視財務信息管理,重視會計控制,增強追求財務效益的動力。再次,加強會計制度建設也是小企業面對經營環境變化而必然要做好的工作。小企業新的業務類型的開展和經營規模的增大必然會帶來會計核算內容的一定變化,為了適應這些變化,小企業就需要以更新會計制度來打好會計管理轉變的先行基礎。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建設現狀及存在的不足
整體而言,小企業會計制度建設水平良莠不齊,完善程度不一,但缺乏規范化、科學化的會計管理體系是不爭的事實,使得小企業會計核算秩序混亂,會計管理水平相當低。
(一)會計制度基礎極為薄弱
小企業大多規模小,有些甚至會計核算主體都不完善,一直以來也未受到政府較大的管制,因而小企業普遍不重視會計制度的建設和管理系統的規范,有些根本就沒有較為系統的會計制度,即使一些小企業有書面的企業會計制度,但也僅是照搬國家的會計制度,而且常常是為了應付某些信息需求者的要求,內部人員基本不照制度行事。2011年政府頒布新的小企業會計準則代替了舊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由于未進行強制性的實施規定,在小企業內部反映平淡,而且制度內容的眾多調整增加了很多小企業的疑慮,大多數小企業依然我行我素,停留在沒有專門的會計制度或者舊會計制度階段,未積極進行制度的更新,
(二)會計組織建設相當滯后
小企業會計核算壓力小,因而組織架構較為簡單。很多小企業甚至沒有專門的會計機構,會計核算采用記賬的方式,這當然對于一些比較小的企業來說可以節省較大的機構設置成本,但由于經營與記賬的分離,使小企業會計核算存在諸多造假的機會,容易誘發做假賬等違法行為,特別是為減少納稅而做出的一些不當行為。一些小企業雖然建立了專門的會計核算組織,配備了會計人員,但是會計人員的素質無法保障,特別是常聘用企業管理者的親屬好友,而這些會計人員并沒有受過必要的培訓就上崗,使會計核算顯得極為隨便。再就是會計人員不夠穩定,人員流動性大,常導致一些會計事項的核算中斷,無法保證小企業企業會計信息的連續記錄,從而降低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和可用性。
(三)會計核算過程缺乏必要的規范化管理
首先,小企業普遍做不到崗位職責分離和執行必要的牽制措施,比如出納崗位不實施相關人員回避,由會計主管近親屬擔任,會計憑證編制與出納由同一人兼任,財務印章未實施專門人員保管等等,這些直接對小企業財產資金的安全威脅,違背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其次,會計科目設置不規范,隨意采用,隨意調整,而且缺少明細會計科目的分類核算,無法準確反映業務全貌。會計報表編制極為簡單,格式不符合會計準則規定,項目缺少必要的財務情況說明。會計資料保管很隨意,有些單位依然以手工記賬為主,會計電算化水平相當低,會計資料備份管理難以實施。第三,收入和成本核算與管理不健全。在收入核算上不按照權責發生制及時入賬,或過早入賬,記錯了會計期間,在成本核算上不具備科學管理意識,成本結轉與歸集方法極為簡單,成本發生與責任存在不配比的情況,使成本資料缺乏可靠性。
(四)會計監督與控制弱化嚴重,風險管控意識極低
會計監督與控制的弱化一是體現在上述提到的會計崗位分離及牽制制度的不重視,使會計核算本身存在較多的不安全因素。二是授權與審批制度不嚴格,一些重大資金收支未有統一的手續或憑據要求,審查和批準一人負責,費用報銷控制不嚴,使企業內部形成了不重視會計控制的思想。三是財產物資監控不嚴,定期的清產核資不及時進行,或者進行盤點時沒有必要的第三人監督,對低值易耗物資缺乏單獨的賬簿記錄等,很難保障財產物資的完整性。此外,小企業普遍缺乏風險管理意識,不對潛在的財務風險進行分析平價,日常更沒有實時監控的機制,因而風險防范基礎弱,風險抵御力非常低。
三、健全小企業會計制度體系的措施建議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的舞臺上不再為配角角色,而是社會經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在促進市場競爭,增加就業機會,發展國民經濟和保持社會和諧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據統計,在我國近900萬戶注冊的企業中,中小企業占99%以上,在工業總產值上,中小企業占60%左右,利稅占40% ,就業人數占75% ,在新增就業機會中,中小企業占90%以上。然而隨著我國企業逐漸走出國門,面對外來企業以及國內大型企業,生產規模屬于中小企業將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因此必須規范中小企業會計制度,使中小企業能夠在這樣競爭激烈的環境下生存并且能夠得到發展。
一、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存在的問題
1.1 會計核算主體界限不清。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為其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其作用在于界定不同會計主體會計核算的范圍。而中小企業產權和個人財產界限不清楚,經營者將所有權掌握其中,特別是小企業中的民營企業,投資者就是經營者,企業財產與個人家庭財產經常發生相互占用的情況,給會計核算工作帶來難度。
1.2 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缺失。中小企業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額管理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務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等基本制度,雖然部分企業制定了一些制度,但是沒有很好的實踐執行,同時由于中小企業的局限性,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也無法建立健全這些制度。另外,很多中小企業都沒有設立相應的管理決策機構,監督檢查機構,管理制度、工作規范、技術規范等都很少,已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也僅僅是粗線條,遠遠達不到《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財政部的示范性文件提出的系列化、規范化和操作性的要求。很容易造成目標不明確。
1.3 會計建帳不規范,核算違規操作。一些中小企業不建帳,以票代帳,或者設帳,但賬目混亂,還有的企業為了達到種種目的,甚至設兩套帳。為了控制利潤,人為地采用倒軋帳的方法;這表明我國中小企業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給企業的利益帶來了嚴重的損害。
1.4 會計機構設置不合規范,分工不明確,人員素質較差。由于中小企業特點所致,會計機構的設置比較簡單。層次少,分工不明確,有的中小企業干脆就不設置會計機構。即使設置了會計機構,也是人員較少,分工不細,往往出納和會計一人擔任。在會計人員的任用上,小企業最常見的做法是任用自己的親屬當出納,外聘“高手”作兼職會計。這樣的后果只會導致優秀人才大量流失,企業人員素質大為降低。
二、加強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規范化的幾點策略
2.1 建立健全與我國中小企業相適應的會計制度。隨著《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正式及實施,使得我國企業會計標準體系趨于完善,標志著我國企業會計改革步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對規范我國小企業會計核算有著重要的意義。但同時還需加強會計監督才能更好地規范會計工作。同時企業所建立的會計制度要符合自身的實際發展狀況,中小企業經營活動簡單,交易活動有限,一般不需要對數據做較為深層次的分析,加之機構簡單,人員較少,只要滿足管理需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以適應未來發展壯大的需要。另外還要突出重要性、成本效益型原則,使能夠提供的信息對使用者具有很大用處并且帶來的效益大于提供信息耗費的成本時,才是必要的。
2.2 加強外部監督檢查力度。從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來看,靠企業自身約束來規范會計工作是不現實的,我們應該更多的借助于外部監管。在外部,主要是國家監督,首先財政部應指導督促中小企業相關的會計工作;其次,稅務部門應加強稅務檢查。在內部,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設置獨立于企業財務機構之外的內部審計機構,對于不設置內審機構的企業,由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對本企業的經濟活動監督。對沒有認真履行職責的會計人員,要取消其任職資格,吊銷有關資格證書,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
2.3 政府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建設和執行,促進中小企業的全面發展。要解決中小企業會計規范化問題,光靠一兩家企業自我完善和會計人員個人努力是很難達到的。從中小企業的特點及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可知,會計規范化的問題不能孤立的看,要知道只有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解決企業融資困難,幫助中小企業實現科學化管理,才能使中小企業從根本上解決會計規范化的問題。目前國家已出臺了《中小企業促進法》,這部法律力圖從資金、政策等方面為中小企業的創立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還從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社會服務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從根本上解決了中小企業資金的困難及創新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的現狀,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全面發展。
2.4 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一是會計人員素質的提高,二是對企業領導者素質的提高。這兩方面素質的提高,將大大促進我國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普遍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企業會計制度》雖然主要適用于大型企業,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從來沒有出臺過,但是只要繼續對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深入研究,中小企業會計制度最終會完善地規范中小企業的會計工作,促進中小企業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張清.會計信息系統 [M].北京: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5
會計制度是對商業交易和財務往來在賬簿中進行分類、登錄、歸總,并進行分析、核實和上報結果的制度,是進行會計工作所應遵循的規則、方法、程序的總稱。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許多中小企業都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同時根據形勢的變化也在不斷加強自身會計制度的建設。實踐證明,建立科學的會計制度具有很強的必要性。只有建立現代化的會計制度才能為中小企業的發展謀得更多機會。但是從現實角度來看,我國中小企業會計制度還存在許多問題。
一、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問題
制度的設計不合理。企業會計制度設計是一項涉及面廣、技術性強的復雜工作,必須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統一會計制度,在滿足企業業務發展和經營管理需要的基礎上進行。首先,許多中小企業在會計制度設計的過程中過分追求一些外在的東西,忽視自身的實際情況。其次,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內部設計不合理,諸如人員的配置以及具體的工作程序等。第三就是設計缺乏科學的規劃,缺乏包容性和前瞻性。
許多會計制度執行不到位。中小企業在會計制度的執行方面面對許多內部或是外部的阻礙。內部的阻礙主要是管理者的不重視、監督機制不健全以及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差等;外部的阻礙主要包括企業生存壓力以及外界的不良影響等因素。具體來講執行方面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會計核算主體界限不清;許多會計制度缺失;建賬以及許多操作不規范;內部的機構設置不合理等。
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薄弱。許多中小企業不重視企業會計制度的建設,一方面專業人員缺乏,機構的設置不夠合理完善。一些企業根本不設會計機構,有的企業雖然設有會計機構,但崗位責任不分,會計人員無證上崗現象嚴重,甚至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專業技術資格。財會制度不健全,缺少內部牽制、稽查等必要的財務管理制度。總之,整個公司的會計制度缺乏必要的支撐。
會計核算手段落后。現代技術的發展為中小企業會計核算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和條件,但是許多企業并沒有重視這一情況。突出表現就是有許多中小企業依舊采取人工記賬的手段,這樣一方面加重了工作人員的負擔,另一方面也導致企業運營成本的增加。會計電算化沒有得到推行,企業的核算手段十分落后。
二、完善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對策
從上層加強會計制度的設計。會計制度的設計要根據自身企業的實際情況,加強制度的建設。立足企業實際,結合最新的會計管理理論,對自己企業的會計制度作一個科學的設置。同時,加強企業內部會計制度建設,完善人員的配備以及相關的程序,確保各個管理過程的規范進行。同時,對會計制度的建設要堅持科學的規劃原則,既要體現企業的實際情況,又要體現發展性原則。
加強會計制度的執行。會計制度的設計是基礎,如果執行不到位,也會導致許多規定流于形式。首先,企業管理者要重視會計制度的執行工作,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督機制,同時提高相關人員的責任意識。從外部方面,要加強各種執行制度的建設,完善相應的執行程序,健全執行機構的設置等。
加強財務會計的基礎建設,為企業會計制度的完善提供良好的條件。配備專業的財務人員,加強專業技能以及職業道德的培訓;完善機構的設置,確保各項制度的執行都有人負責,為企業財務管理的完善奠定良好的組織基礎。
充分利用現代技術的發展完善會計核算手段。許多中小企業由于自身發展的限制,會計核算手段還比較落后,這直接導致核算手段的低效率以及會計管理手段的落后。企業應該根據信息技術的發展,充分利用現代技術武裝企業的核算手段,這樣既可以提高核算的效率,還可以從根本上提升企業會計的管理水平。
總之,中小企業在會計制度方面還存在許多問題,諸如核算手段落后、相關制度的建設以及執行存在很大的問題等。要想從根本上提升企業的會計管理水平,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最新的理論以及實踐做法,從人員的配備、機構的設置以及制度的建設等許多方面進行科學合理的設計,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提高企業的會計管理水平,為企業的健康發展奠定良好的條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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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的競爭力越來越大。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只有對會計制度進行不斷的改革,才能更好的滿足企業的發展。本文主要從中小型會計制度現狀、中小型企業會計制度原則及內容、中小型企業會計制度設計中應該注意的問題等方面對會計制度進行論述。
一、中小型企業會計制度現狀
就目前來看,中小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并不是很完善,尚未有科學的理論作指導。常會因國家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經驗相同,而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但是一些時候要處理的事務,必須有相關的準則、制度作為保證才能實施。如企業與國家的會計準則與制度相一致,就會出現混亂的局面;我國中小企業自身的會計基礎相對比較薄弱,內部控制制度和外部控制度也不能有效的協調在一起,這就給企業內部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不完善,相關的會計規范中已經明確了財務管理人員工作內容,但是只是強調了財務人員的責任問題,對于其他方面的內容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內部控制的不完善,使得會計工作很多時候流于形式,同時也牽制了會計人員之間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資金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原則及內容
(一)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原則
1.會計制度一致性原則
會計制度一致性原則在企業中是非常重要的,在對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設計的時候,必須注意這一點。要將同一類會計事務進行統一,同一會計事務年限不同也要對其進行統一,以保證會計的橫縱向對比。當企業有重大變化的時候,就需要會計制度的一致性對其進行解決。
2.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原則
區分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原則,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重大的影響。由于財務活動涉及到的方面比較廣,要想使企業經濟效益得到提高,保證企業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就需要正確的處理好財務關系,并使企業財務活動組織更加合理。在運用這一原則時候,就要明確責任,并賦予相關財務管理人員一定的管理權限,同時也應該根據現實的狀況給予物質上的幫助。
3.適應企業發展的原則
會計制度在設計的過程中,不僅要符合企業自身的特點,還要與國家的制度、規范相一致,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會計制度的順利實施。企業會計的權利不僅有國家賦予的還有企業賦予的,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會計在行使相應權利的時候,必須將國家統一規定的內容和企業自身的實際經營規模、組織形式等相關內容有效的結合起來。
4.效益性原則
規范社會行為是會計設計的主要目的,但是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把規范社會行為作為主要目的同時,還應該兼顧運行機制及工作效率。在設計會制度的時候,必須以滿足企業管理為前提進行設計,會計設計的內容不僅要簡單明了,還要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同時還要考慮到成本與效益之間的關系,使企業效益和成本得以統一。
(二)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內容
企業會計制度基本制度包括的內容比較多,不僅包括企業會計機構的設置、會計人員的配備,還包括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及相關的檔案;在進行企業會計設計的時候,必須對相應的會計信息進行確認、歸類、收集、記錄,以保證為企業做出相應的決策提供依據。這其中主要包括憑證的設計、會計科目、賬簿、報表的選擇及會計核算形式的選擇等;中小企業進行會計設計的時候,還應該考慮到內部控制制度和核算制度。這一項內容中主要包括內部控制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材料保管控制制度及管理規程、固定資產管理等。此外,還有財務管理制度。其主要包括企業財務、會計崗位職責和職位范圍規定、資金使用及出納企業財務管理基本形式及企業內外財務關系協調基本程序規定等。
三、中小型企業會計制度設計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重視會計制度的設計
中小企業在設計會計制度的時候,不僅要考慮到現在的發展狀況,也要對未來進行預測。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必然會向更好的方向發展,很有可能會成為大企業,那時對會計制度的要求也必然會很高,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準確性的要求也會越來越高。要想保證會計信息更加準確,在設計會計制度的時候適當的將新舊會計制度進行銜接,使會計信息制度更加的靈活并有一定的穩定性。在會計制度設計的過程中,企業必須清楚的一點是當企業規模擴大的時候,沒有必要再對會計制度進行重新設計,只需要在原來的會計制度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就可以了。如果再重新設計會計制度,不僅會使會計制度重復,還會浪費企業大量資本。因此,企業在設計會計制度的時候,必須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靈活性,以便企業在擴大規模或業務的時候,能夠及時對會計制度進行調整,避免不必要的企業會計制度變更,以便更好的滿足企業發展的去求。
(二)注重對會計人員進行培訓
會計人員在會計制度設計中有重要的作用,要想保證會計工作順利進行,是需要會計人員參與、執行的,如果沒有會計人員的參與、執行,會計制度就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企業在聘用會計人員的時候,就必須對其進行全面考察,不僅要考慮其專業素質,還要考察其業務素質、道德素質等綜合素質。一個會計人員只有具備綜合素質,并能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負責,才能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此外,企業還應該對會計人員進行定期培訓、考核,并建立相關的獎懲機制,使會計人員自身綜合素質得到不斷的提高,以便更好的為企業服務。
結束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對會計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需要企業及相關的會計人員對會計制度進行重新的思考,并設計出滿足企業及現實需要的會計制度來。企業要設計出符合企業發展的會計制度,是需要企業上下員工的重視并參與的,同時也需要相關部門的配合。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界定 會計報表的編制 問題 對策
Key words: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The Small business limits; Fiscal statement establishment; Question; Countermeasure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7069(2009)-09-0094-01
一、小企業的界定標準
1999年,我國計委、統計局、經貿委和財政部對《大中小型企業劃分標準》進行了重新修訂,以企業的銷售收入、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為依據,界定的主要指標是企業的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具體標準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均在50億元以上的為特大型企業,5億元至50億元的為大型企業,5000萬元至5億元的為中型企業,50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企業。
財務會計意義上的“小企業”,應該從財務會計角度研究小企業分類。《小企業會計制度》中對于小企業的認定標準,按照2000年國務院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對小企業作出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規定。其中“不對外籌集資金”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經營規模較小”則采用了2003年2月國家經貿委四部門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主要從資產總額、營業額和員工人數三個方面,對各行業中小企業的劃分作出規定。例如,對于工業企業,標準規定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不少于300人、銷售額不低于3000萬元、資產總額不低于4000萬元,小于這些數額的為小企業;對于批發和零售業,同時滿足職工人數不少于100人、銷售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為中型企業,小于這些數額的為小企業。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適用范圍
《小企業會計制度》第2條規定,制度適用于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第3條規定符合制度規定的可以參照本制度進行核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但是,在這以前財政部的《關于印發的通知》要求所有股份公司均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關于印發(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類金融企業都應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問題的規定》要求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這幾類企業中都有部分小企業,但均未指明其中的小企業可另行執行。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小企業不清楚該執行哪種制度》。
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小企業可以執行該制度,也可以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選擇時一定要根據企業的條件,但不能夠同時執行兩種制度。并具有單向的不可逆性,即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后,若經營條件改變可以再次選擇《企業會計制度》,但是一旦選擇了就不能再次選擇《小企業會計制度》。按照可比性和一貫性原則,一個企業的會計制度確定后不應隨意變更。建議已經執行了《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不管以前和以后的規模如何發展變化,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若原先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年末企業規模已經符合大中型企業標準,當年末也不必按《企業會計制度》變更調整,下一年度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企業需要發行股票、債券,或者連續三年企業規模不滿足小企業標準時,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并按《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為了促進企業強化會計核算工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鼓勵部分小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而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應建立較詳細的內部分析報告制度,為企業管理提供分析材料和建議。
三、宣傳培訓工作
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普遍問題是認識不到位,有些企業錯誤地認為只要經營不犯法,照章納稅就行,導致小企業對會計制度的理解不透,實施的積極性不夠。因此,財政部門必須做好廣泛的宣傳工作,并培訓有關人員。
根據平時的培訓經驗,參加培訓的對象應該包括財會人員和領導,因為很多小企業的領導者對會計職能一知半解,對財會工作的認識比較膚淺,他們關注的僅僅是企業的盈利和稅收的指標,通常會忽視會計制度本身的價值。只有讓小企業的領導者認識了制度的作用,才有利于在企業中貫徹實施。
此外,還要加強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小企業的內部控制和會計核算基礎。企業會計人員每年都要接受繼續教育,并根據水平層次不同分開培訓。除進行相關政策法規、業務培訓教育外,重點在于加強小企業的內部控制、會計核算規范的培訓。
四、會計報表的編制方法
1、資產負債表
小企業在會計制度轉換的當年,各月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欄,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的“年末數”欄內各項目所列金額,按照當年新執行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后填寫。
2、利潤表
小企業在執行新制度當年,利潤表的“上年數”欄內各項目數字,應根據上年末利潤表的“本年累計數”欄內各項目數字,進行調整后填寫。
3、現金流量表
在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第一年,若小企業以前年度已編制了現金流量表,而上年現金流量表中的項目名稱、內容與本年度現金流量表的項目名稱、內容不一致,則應對此年度現金流量表的項目名稱、內容、數字按本年度現金流量表的項目名稱、內容進行相應調整,按調整后的數字填入現金流量表的“上年數”欄目。如果小企業在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以前,每年度都沒有編制現金流量表,但從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起準備每年都編制現金流量表,可在執行的第一年末編制現金流量表。由于以前會計年度沒有編制現金流量表,所以“上年數”一欄可以不填,而只填“本年數”一欄,第二年會計年度結束時,現金流量表的“上年數”、“本年數”欄則都應該填寫。
一、《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原則
《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原則包括四個方面:第一,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而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第二,集團公司內部母子公司在集團內小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第三,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如果需要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等,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果因經營規模的變化導致連續三年不符合小企業標準的,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第四,小企業會計目標應與大企業會計目標有所不同。因為小企業一般不對外籌集資金、與公眾利益不直接相關,一般沒有必要對外提供其會計報表,主管稅務機關、企業內部管理者應是其會計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因此,小企業會計應向主管稅務機關、企業內部管理者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情況及原因分析
本文采用發放調查問卷的方式開展調查。問卷以選擇題為主,附帶三個問答題,問卷的問題設計主要圍繞著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情況、小企業的單位會計構成情況以及報表的主要使用者等信息展開。調查問卷回收率為30%,基本反映目前制度的執行情況。本文根據調查結果得出統計數據,由數據結果可知,執行此制度的企業占比不足40%,即常熟地區小企業執行此制度比例并不高。
分析制度執行比例不高的原因,調查問卷顯示。有60%的單位認為政府部門沒有強制要求,有30%的單位回答是會計人員素質不高,有10%的單位則因轉換成本較高或其他原因。本文結合問卷結果總結歸納具體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制度轉換不具強制性《小企業會計制度》總說明的第三條規定: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小企業可以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很多小企業仍繼續沿用原行業會計制度或企業會計制度,且政府部門也未進行定期的檢查。稅務部門也沒有提出強制要求。財政部沒有頒布會計制度轉換的具體會計處理規定,也未頒布會計制度轉換的相關規定,所以小企業的會計很難在實踐中推廣。
(二)缺乏行業監管 從小企業外部會計監督角度來看,由于小企業基本上為民營企業,沒有直接聯系的主管部門,其會計制度的執行、會計核算的規范,只能由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而各地財政部門的會計管理人員要負責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注冊會計師、從業資格等各種考試,以及本轄區的會計人員、注冊會計師行業等的日常管理,工作任務十分繁重,沒有更多的精力進行會計監督和業務指導,所以其不可能有很多時間檢查和督促小企業的制度執行情況。加之小企業不需要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
(三)會計人員素質不高 小企業會計人員自身水平不高,而且缺乏轉換的動力和壓力。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的小企業會計水平都不高,鮮有本科畢業生或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一般小企業只有l一2個會計人員,負責處理企業所有的經濟業務,這就違反了會計分工中的“不相容職務必須分開”的規定。在某財政局年終會計工作檢查中,15%左右的會計人員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17%左右的企業聘請兼職會計或請記賬公司記賬。由此可知,小企業會計人員的素質情況并不理想,而且會計人員年齡結構偏大,造成會計人員知識結構老化,不能與時俱進。
三、《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對策
《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從簡化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出發的,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小企業的負擔,提高小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執行還存在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同時,小企業未能完全進行制度轉換。為此,本文提出如下改善對策。
(一)繼續簡化會計科目《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表雖有所簡化,但仍需作進一步簡化處理。例如“存貨跌價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壞賬準備”等可以取消。因為前兩項準備稅法上不予承認,在《所得稅暫行條例》中不能作為費用扣除。而“壞賬準備”稅法中雖然允許計提,但真正要作為費用抵扣時還得經稅務部門審批。稅務部門審批得花一定的時間和精力,而小企業的會計人員少,壞賬大部分都是等到實際發生時再處理,所以建議這三項準備科目可以不用設置。同時,小企業采購材料時都直接記入“原材料”賬戶,所以“在途物資”科目也可取消。“應付福利費”是按照工資的14%計提,但《所得稅法》中按照計稅工資比例提取的費用可以扣除,而《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取消了“應付福利費”科目,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一并計算支付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福利性支出。鑒于此,《小企業會計制度》也可以取消“應付福利費”科目,以簡化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