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4 11: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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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查考評對象
學校各單位(部門)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
二、檢查主要內容
1.領導班子政治表現、履職盡責、干事創業、運行狀況、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情況,班子成員在德能勤績廉方面的綜合表現;
2.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增強“四個”意識,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的情況;
3.落實學校決策部署,履行“一崗三責”,完成重點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任務的情況;
4.領導班子領導決策、管理運行、擔當作為、團結協作等方面的情況;
5.班子成員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及違紀違規情況。
三、步驟和方式
檢查考核時間為2019年1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總結自查階段(2019年1月10日前)。
各單位(部門)向考評組提交2017年度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報告,其中必須報告重點黨建和業務工作項目完成情況、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個人思想狀況。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2019年度二級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報告》,通過OA系統公開。各單位通過召開會議集中述職述廉或其他方式向教職工公開信息。領導班子對照《2019年度二級領導班子履職盡責考核評分表》認真開展自查評分,完成書面自查報告和自評分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領導班子成員完成履職盡責《記實簿》,于2019年1月10日前交學校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體辦)。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自備其他相關支撐材料。
第二階段:現場考查階段(2019年1月10至20日)。
1.匯報(述職)與民主測評。二級學院科級以上干部、支部書記、教研室(工作室)主任和8-10名教職工代表參加匯報與測評會。其他非教學單位全體教職工參加匯報會。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匯報二級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情況,檢查組工作人員當場回收測評表。
2.查閱資料。檢查組查閱被檢查單位(部門)關于領導班子建設和工作的有關文件、記錄、臺帳等資料,進行量化打分,做好考核記錄。必要時考核組要通過個別談話方式有針對性地了解情況。
第三階段:綜合評議階段(2019年1月下旬)。
1.各單位(部門)互評。統一組織中層干部互評互測。
2.檢查組綜合評議。結合日常工作落實情況,對全校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進行綜合評議,對檢查考核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并報校黨委審定。
四、組織領導
檢查考核工作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由學校檢查考核組負責組織實施。學校領導班子成員任考核組組長,相關黨務負責人任副組長。
五、考核結果運用
檢查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通報,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堅決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農村人大代表作為人大工作的主體,憲法和法律賦予了一定職權。近年,在各級人大的精心指導下,農村人大代表在自己的崗位平臺上,為地方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同時,也還暴露出一些問題。一是代表素質叁差不齊。農村代表普遍存在年齡偏大、文化程度較低、綜合素質不高的問題,參政履職受到較大的限制。二是工作投入嚴重不足。農村人大代表往往往又是家庭的主要力量,擔負著養家糊口的重擔,有自己所從事的根本行業,缺乏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參與人大工作,結果只能導致被動履職,效能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三是代表培訓效用不強。雖然各級人大每年進行集中培訓,但次數不多,一般一年只有一至兩次。農村人大代表對培訓也不感興趣,到場也只是湊湊分子,素質能力難以真正提高。四是履職熱情普遍不高。由于農村代表經費相對較少、待遇偏低,加上鄉鎮一級政府職能有限,代表履職經常難以生效,工作熱情不高。
二、原因探析。
1、代表權力行使受限。鑒于條管部門日漸林立的現狀,政府尤其鄉鎮一級的行政職能日漸褪化,農村代表履職沒有實際的著落點。人大代表雖然擁有眾多的權力,但從另一個角度可說是義務。由于沒有調配權,力量無法保障;由于沒有考核權,遇上部門不配合也無可奈何。這使代表尤其是農村代表履職變得只是例行公事。
2、人大經費投入不足。鄉鎮財力嚴重不足,代表經費寥寥無幾,履積熱情不高,責任心不強,大多只是充當“舉手代表”,活動開展不夠經常,效果作用不夠明顯;代表意見建議需較大財力投入的難以落實,積極性受挫。
3、代表選舉門檻過低。現行法律規定,只要是18歲以上、有政治權力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在體現平等的同時,意味著不論年齡老幼、文化高低、素質如何都可當選為人大代表。這在農村代表的實際選舉操作中,更易受家族勢力、個人好惡的影響,而忽略了代表履職所需的素質和能力。
4、代表流動性較強。一方面,代表更換頻繁,原來是三年換屆,到現在五年一屆,真正能夠連任代表的不多,而新任的代表要進入角色須一定的時日,這就導致代表作用發揮缺位和斷層。一方面,當選的農村人大代表,為了謀生和創業,有時不得不長期脫離人大代表的崗位,而南下北上到處流動,導致有位而無為,不能代表廣大農民行使應有的權力。
三、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9.6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7-171-02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經過試點后,推出了一種新的審計形式——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經過這幾年的審計探索,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已成為人民銀行內審部門最主要的工作形式之一,并已逐漸成為人民銀行內部監督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隨著內審轉型工作的深入推進,如何進一步深化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便成為亟待解決的課題。
一、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的必要性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試行)》規定,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領導干部在一定時期內履行業務管理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的活動。
1.領導干部履職審計有助于促進各級人民銀行更好地履行中央銀行職責。隨著改革和發展的深入,人民銀行在實施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金融宏觀調控、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構建和諧金融生態、促進經濟穩健發展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職能更加重要,得到的關注也越來越多。因此,有效維護人民銀行自身的信譽和形象,就顯得越來越重要。領導干部履職審計以領導干部為審計對象,以業務和管理活動為審計內容,基本涵蓋了體現人民銀行主要職能的各項業務,通過審計活動可以更好地促進人民銀行各級行依法、充分、有效地履行職責,促進央行各項工作水平的提高。
2.領導干部履職審計豐富了干部監督的內容,有助于領導干部加強自律、拓寬了干部監督渠道,提高決策和管理能力。通過領導干部履職審計可以發現被審計單位在管理決策、內部控制、工作運行、業務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既發現問題又肯定成績,在查處和糾正問題的同時發揮正向引導作用。特別是履職審計將發現的違規問題與有關領導和有關工作人員的職責掛鉤,全面落實問題責任,履職審計得出的結論可以為干部考核和使用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對完善干部監督考核機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3.領導干部履職審計符合內部審計工作的發展方向,有助于更好地發揮內審作用,提高內審工作的水平和層次。領導干部履職審計體現了“人與事結合”、“權利義務與責任結合”,拓展了審計領域和空間,較之以單純業務活動為重點的其他審計,將審計內容拓展到了復合的管理活動,與國際上通行的“績效審計”更為貼近,具有管理審計的特點,有利于內審部門強化自身特色,促進業務發展。同時履職審計突出審計時效,監督關口前移,對風險隱患進行預警,及時發現不足,促進問題及時得到整改,既有利于被審計單位的風險防范、價值提升,有利于被審領導干部總結經驗教訓、提升履職能力,也有利于發揮內審的監督作用。
二、制約領導干部履職審計深入發展的因素
1.配套制度滯后,審計內容不全面。為了加強對人民銀行各級領導干部的審計監督,總行制定出臺了《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試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指南》,就履職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和程序、責任認定與處理進行了明確,但對于領導干部履職審計的審計周期等有關規定比較模糊,配套制度和程序也不完善,尤其是對于同級監督方式沒有統一的規定,各單位往往都是根據自身實際自主實施,同級監督工作缺乏統一性和規范性。同時,領導干部的廉潔勤政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在審計內容中沒有涉及,缺乏對上述重要內容的審計,內審部門做出的評價結論是不全面的。
一、更新競賽理念。要繼續深化“全員參與、個個爭先、激發活力、履職有為”的競賽核心理念,發揚“恪盡職守,勤奮學習,銳意創新,追求卓越”的競賽精神,科學指導整個競賽活動,樹立敢于作為、積極進取的工作理念,增強勇于創新、敢為人先的奮斗意識,強化敢于擔當、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引導職工拋棄傳統觀念,幫助職工真正把全新的業務競賽的意義、目的和指導思想深植于心,與職工結成統一的“利益共同體”,變“要我競賽”為“我要競賽”,實現“在工作細節中競賽,在競賽思維中工作”,不斷追求工作成果的最大化和履職績效的最優化,從而為整體工作超越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構建協調平臺。要把開展好勞動競賽視為服務大局、互促互進的重要手段,注重加強配合協調,強化部門主辦、工會運作、全員參與的競賽運行管理機制,設立業務競賽委員會,統籌業務競賽工作,工會辦作為委員會辦公室。對具體業務競賽活動或項目,除需由工會牽頭組織的外,均由具體承辦部門牽頭組織,工會負責協調配合。其中工會應起到牽頭組織部門作用,在構建協作基礎上動腦筋、想辦法、出主意,對重點工作、綜合業務,協調相關部門采取抱團打捆的方式,把有限的人力資源整合成為一個具有凝聚力、攻堅力、創造力的團隊,集納共同智慧,科學組織,創新方法,扎實深入推進競賽活動,實現競賽效益的最大化。
三、注重競賽管理。要認真總結業務競賽活動取得的基本經驗,把有效的成果和做法制度化,把成功的經驗長效化,實行長效機制動態管理,使業務競賽活動真正發揮出它應有的作用與效力,更好地支持地方經濟金融發展、服務社會。圍繞不同時期的工作目標合理制定競賽方案,選擇競賽項目,強化競賽組織,嚴格檢查指導,變“注重結果”為“全程監控”,使競賽活動不斷滿足履職需要和職工愿望,消除競賽管理的“盲區”,促進職工發揮聰明才智、實現崗位成才。在活動或項目總體安排上,要做到跨年度的長賽不斷線,不斷穿插“短、平、快”的小活動,以大活動引導小活動,小活動推進大活動,實現全年活動有序銜接。同時,要根據不同業務部門的履職要求,對部門負責人實行“一崗雙責”,切實履行競賽活動監督人職責,引導部門工作人員在競賽“舞臺”上唱好“份內戲”。
一、量化計分的意見
探索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以下簡稱履職審計)評價量化方法,對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履職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履職審計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促進履職審計工作的規范化
履職審計評價是整個履職審計工作的重點、難點、焦點,如果能采用一種用分數“說話”的評價機制,必將有力地促進整個履職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具體體現為三個方面:一是量化計分能夠避免審計者的主觀隨意性,使不同的審計者對同一問題評價按照量化計分的方法得出的結論具有一致性。二是量化計分給被審計人用分數“說話”,人人平等的感受,減少被審計人與審計人之間磨擦。三是量化計分的評價統一了管理層、審計人和被審計人評價的標準,審計結論具有公允性。
(二)有效地為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直觀的決策參考依據
履職審計的最終目的,是考察被審計人在任期內履職情況,并以此給被審計人一個直觀的、明確的結論。這也是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最為關注的。如果通過履職審計,不能為黨委正確使用干部提供直觀明了的決策參考依據,就會降低黨委對履職審計的關注度,履職審計就難以充分發揮作用,甚至會“穿新鞋走老路”(相對于離任審計),失去其本來意義。
(三)有助于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
履職審計評價結論與被審計人的榮辱升遷密切相關,備受被審計人的關注,加上履職審計正處于探索之中,因此,存在較大的審計風險。只有尋找一種客觀的評價方法,客觀地進行審計評價,公正、公允地出具審計評價意見,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
(四)有助于領導干部勤政廉政、忠實履責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的方法來量化政績,使領導干部任期的履職情況直觀明了地反映出來,有助于領導干部全面、客觀地了解自己,從而有效地克服重形式、輕實質,虛作假為、飄浮的工作作風,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能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自覺遵守財經法紀和規章制度。
二、量化計分的原則
實行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必須堅持以下幾項原則:
(一)重要性原則
任何事情都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履職審計也應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特別是設置審計評價指標和分值時,要重點突出,不能平均分配,對于一些重點問題、關鍵問題分值分配應適當傾斜。
(二)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要求審計人員進行履職審計評價時,摒棄個人好惡、杜絕感情用事,以審計的事實為依據,不附加任何主觀成份,不使自己的結論依附或屈從于持反對意見的人的影響和壓力,按照客觀事實的本來面貌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職責情況作出符合客觀實際的審計評價。
(三)謹慎性原則
履職審計評價應堅持:審計評價緊緊圍繞被審計人履職情況進行,與被審計人職責不相關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在審計范圍內進行,審計未涉及或者不屬于審計范圍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按照查明的事實進行,審計證據不充分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和法規制度進行,責任不清或者沒有評價依據的事項不評價。
(四)歷史性原則
履職審計實務需要針對已發生的情況,對被審計領導的履職責任進行責任認定和評價,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堅持歷史性原則,歷史性的問題應放在歷史的環境和條件下去考察。如果脫離當時、當地的經濟環境和歷史條件,就會導致審計結論失去客觀性、公正性。堅持歷史性原則,就要正確區別“四個責任”:現任領導責任和前任領導責任、主面責任和客觀責任、故意違紀責任和預違紀責任、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
三、量化評價的基本要求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根據履職審計辦法和內部審計準則進行審計和評價
《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是履職審計的行為規范,內部審計準則是衡量審計工作質量的基本尺度。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所依據數據和資料必須是真實、全面、可靠的,而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和內部審計準則進行審計,是確保審計質量和審計評價依據的數據資料真實可靠的關鍵。
(二)合理設置評價指標和分值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的核心是科學、合理地確定履職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和各項指標的分值。各級行可根據審計對象和審計內容的不同,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評價指標和各項指標的分值,可以單位領導、部門負責人、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情況分類別設置,毋需一概而論。
(三)綜合評分,確保評價結論客觀公正
為謹慎起見,在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進行打分時,開有分管行領導、內審部門負責人及審計組全體人員參加的審計評價會議,審計組匯報審計情況,提出對每項審計評價指標扣分、加分的初步意見,會議成員各自發表意見,集體打分,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通過集體打分,綜合評定分值以保證審計評價結論的公正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
(四)按分值劃分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按百分制進行考核,根據評價內容分項確定分數,依據審計結果確定得分,按照得分多少分履行職責好、履行職責較好、基本履行職責、失職四個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90分(含90分)以上的,為履行職責好;
80分(含80分)至89分的,為履行職責較好;
60分(含60分)至79分的,為基本履行職責;
60分以下的,為失職。
綜合評價要特別關注一些特殊情況:對于領導干部履職審計中發現的領導干部本人失職、瀆職行為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均評價為不稱職,內審部門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出行政處分建議,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評價的內容和計分方法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的規定,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履職責任認定為三類,按輕重依次為:一是領導責任;二是主管責任;三是直接責任。因此,在設置評價指標及其分值時,對每一項指標分值的設定應以領導干部所承擔的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為基礎進行設定,同時對其所承擔的直接責任事項進行加分和扣分。對特殊問題作出特別規定,如提供的資料或賬目不齊全,或提供虛假賬目和資料的,從其所得總分中酌情扣分。
領導干部履職審計評價具體內容和計分辦法
(一)金融法規、方針政策、上級行決定貫徹落實情況(20分)
1、未及時轉發或傳達上級行的有關文件,扣1-2分;
2、未嚴格執行上級行的有關決定,扣1-2分;
3、未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扣1-2分;
4、所制定的措施、辦法有與法律法規和上級行的規定相沖突的情況,扣1-3分;
5、貫徹和落實上級行精神取得明顯成效,被上級行通報表揚的,加3-5分。
(二)組織參與決策的情況(30分)
1、重大事項未實行集體研究決策,扣1-5分;
2、未建立明確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扣1-3分;
3、決策過程有關記錄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真實,扣1-5分;
4、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后果的,扣5分。
(三)內部控制管理情況(30分)
1、本單位、部門崗位職責、工作制度、業務流程及應急處置預案等不健全,扣1-2分;
2、各項審核、審批權限不明確,扣1-2分;
3、崗位職責分工和不相容職責分離制度執行不嚴格,扣1-3分;
4、內控機制不健全,扣5分;
5、對發現的問題糾正和處理不及時,扣3分;
6、內部管理方法有創意,得到上級行肯定并在系統內推廣的,加3-5分。
(四)履行業務管理職責情況(20分)
1、未嚴格履行有關審核、審批職責,扣1-2分;
2、未按規定開展調查研究,扣1-5分;
3、對重大突發事件未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扣5分;
4、本單位、部門及所管理的單位各項主要業務出現重大業務差錯,扣5分;
5、對嚴重或突出的風險問題未及時處理或報告,扣5分。
以上四項總分100分,對負有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的按上述標準計分,對負有直接責任的按上述標準的2倍扣分。每個分項得分最少為0分,最多得該項滿分。
1.準的統一性
述職報告不能像一般工作總結那樣,可以自行設定總結的形式和內容,而是有其統一的標準,即由部門或單位統一制定的崗位職責和任務目標,規定了述職者的職權范圍和工作職責。它必須按照組織人事部門考核領導干部的有關規定,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分別進行匯報,且重點是述"績",有一套相對固定的格式。
2.角度的自我性
述職報告是述職者述說本人在一定時期內履行職責的情況,是對自己工作的全面梳理和客觀評價,因此要從"我"的角度,用第一人稱的手法來寫。這種"自我性"也是述職報告不同于一般工作總結、工作報告的顯著特點。
3.內容的述評性
述職報告既要"述",述說、陳述自己的履職情況,回顧、總結自己任職期間的工作得失和經驗教訓;又要"評",評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解剖其中的原因,最后要對一年來工作稱職與否作個自我鑒定,并接受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作為干部升、降、留、調的重要依據之一。
4.行文的莊重性
述職報告是一種十分莊重、嚴肅的公務活動。這就要求述職者態度要端正,措辭要嚴謹,語言要樸實,語氣要謙恭,表達方式以敘述和說明為主,避免抒情和過多議論。報告中所敘的一切都應該確鑿無誤,實事求是地反映履職情況和實際業績,不能夸大成績,不能回避問題,也不要過分謙卑,自我評價要客觀、中肯、恰當。
二、述職報告的格式與寫法
述職報告一般包括標題、署名、呈送機關或稱謂、正文和日期等項目。
1.標題。標題的寫法比較靈活,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1)直接標明文種"述職報告";
(2)由任職時間和文種組成,如《2014年上半年度述職報告》;(3)由任職時間、所任職務和文種組成,如《2013-2014年度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的述職報告》;(4)正副標題法,正標題一般高度概括和揭示述職報告的主旨、基本觀點,副標題寫何人任何職務的述職報告,如《抓好黨建工作,推動企業發展—××集團公司
黨委書記×××的述職報告》。
2.署名。一般將述職人所在單位名稱、職務
和姓名寫在標題之下一行,具體可視標題結構和內容的完整程度而定。署名也可寫在末尾落款處、日期之上。
3.呈送機關或稱。如果是向上級呈送的書面述職報告,寫明收文機關,如"××黨委"
"××人事處"等;如果是口頭述職報告,則可用"各位領導,同志們".
4.正文。一般由前言、主體、結語三部分組成,包括主要業績、存在問題、今后打算等。
(1)前言或引言。即基本情況,一般寫明何時任何崗位工作、職責范圍、履職期間完成的主要目標等。這部分內容要簡潔明確,給聽者一個大體印象即可。
(2)主體。應包括任職期間的主要業績、存
在問題和今后打算。這是述職報告的核心內容,著重闡述自己是如何履行職責的。可根據工作內容的不同分成幾個方面來寫,每個方面歸納出一個觀點,分條列項、逐個闡明。每個觀點可先寫工作對象或成績,再寫認識和體會。要突出個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別是管理能力和政策水平,體現領導才干。
撰寫工作業績時,要詳略得當、抓住主要方面,要把較大的篇幅放在主要業績的完成情況及具有創造性、開拓性的亮點工作的說明上,以任期內工作成果中最突出最有特色的業績為重點,主要圍繞采取了哪些措施、解決了哪些實際問題、取得了哪些成效來寫。
述職者應實事求是寫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缺點、不足和失誤),造成的損失,應承擔的責任,需要吸取的教訓等。
今后的打算,主要寫下一步工作改進的方向和所要達到的目標,以及為實現工作目標而計劃采取的措施。這部分應寫得精當扼要、入情入理,要注意領會上級的政策意圖,結合職工群眾的意見呼聲,對應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正文結尾處還應對自己的工作稱職與否給出整體評價,評價等次一般為"優秀""稱職""不稱職".
(3)結語。一般寫"以上報告,請批評指正"或"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5.日期。落款處注明成文或述職時間。
三、注意述職報告的要求與禁忌
二是強化教育培訓,提高基層工作能力。建立村官培養實施規劃,實行“三項制度”。一是定期工作匯報制度。每日記一次工作日志、每月一次工作總結匯報、每半年一份調查報告。二是集中培訓制度。定期參加鄉村干部的培訓,提高業務能力,使他們對如何更好地適應基層工作,提高自身素質,擔當起新農村建設重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三是會議制度。鄉要求大學生村干部都要參加所在村的會議和鄉干部會議,全面了解村日常工作議程,了解鄉整體工作情況。
1.局機關各處室及其工作人員;
2.局屬各單位及其領導班子成員;
3.局屬各單位內設部室及其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實行績效管理。
二、方法步驟
(一)處室、單位績效管理
1.設立指標體系
處室、單位績效管理指標體系由職能工作、管理工作、創新創優工作和工作滿意度4個一級指標組成,下設若干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其中:
職能工作目標(權重為40%)。一般由重點工作目標、常規工作目標和其他工作目標3個二級指標構成,分別占50%、30%、20%。重點工作目標,主要考評處室、單位承擔的本局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含市委、市政府下達的,處室單位確定的)。常規工作目標,主要考評處室、單位“三定”規定明確的主要職能,或單位法人登記中明確的主要職責及應當承擔的社會公共服務責任。其他工作目標,主要考評處室、單位承擔的上級業務部門、市委、市政府或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管理工作目標(權重為30%)。由依法履職、高效履職、廉潔履職及其他工作等4個二級指標構成,分別占20%、20%、20%、40%。其中依法履職、高效履職、廉潔履職目標,主要考評處室、單位依法履行職責、作風建設、辦事效率、遵紀守法等內容;其他工作目標,主要考核學習、調研、信息等綜合性內容。
創新創優目標(權重為10%)。由創新創優成果體現、工作適時改進2個二級指標構成,分別占60%、40%。主要考評處室、單位創新創優成果及推廣、未完成工作項目的整改落實等情況。
工作滿意度目標(權重為20%)。一般由局領導班子評議和中層以下人員評議2個二級指標構成,分別占40%、60%。
2.確定目標計劃
每年年初,各處室、單位制定目標計劃書,作為績效評估的依據。其中:職能工作目標計劃,由各處室、單位按季進行細化分解,確定相應權重,報分管局領導審核;管理工作目標計劃,由局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擬定;創新創優目標計劃,由各處室、單位自主申報。
3.績效評估
(1)職能工作目標、管理工作目標、創新創優目標評估
職能工作目標實行季度評估,在每季度結束后10天內上報季度工作完成情況和佐證材料。管理工作目標和創新創優目標實行年底一次性評估,在次年1月中旬前完成評估工作。
(2)工作滿意度測評
工作滿意度測評采取發放測評表的方式,征集內部或服務對象對被評估處室、單位效能建設的評價,測評表格式由局統一設定,此項工作在每年年底之前完成。
4.總分計算及等次確定
(1)總分計算
處室、單位績效總得分=職能工作總得分×40%+管理工作得分×30%+創新創優得分×10%+工作滿意度得分×20%
職能工作總得分=一季度職能工作得分×25%+二季度職能工作得分×25%+三季度職能工作得分×25%+四季度職能工作得分×25%
(2)等次確定
評估結果分優秀、良好、達標和誡勉4個等次,相應分值段為:
優秀:總得分≥90分;
良好:80分≤總得分<90分;
達標:70分≤總得分<80分;
誡勉:總得分<70分。
凡發生處室、單位人員違紀違法受到查處、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等情況的,當年度處室、單位績效評估結果降低一個等次,誡勉等次的,直接列為重點整改單位。
(二)個人績效管理
1.設立指標體系
個人績效評估指標體系,一般設工作考核目標、內部管理目標、工作滿意度目標3個一級指標,分別占60%、20%、20%。其中:工作考核目標,為個性指標,主要考評個人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內部管理目標,為共性指標,主要考評個人遵守學習制度、工作紀律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工作滿意度目標為共性指標,主要為部門內部對被評估人的評價。
2.確定目標計劃
每年年初,個人制定目標計劃書,作為績效評估的依據。其中:工作考核目標計劃,由個人根據處室內部分工,將任務按季分解后申報。各處室、單位負責人的目標計劃書經分管局領導審核;其他人員的目標計劃書經所在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內部管理目標計劃,由局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擬定。
3.績效評估
工作考核目標按季評估,在每季度結束后10天內上報季度工作完成情況和佐證材料。內部管理目標由局督查組負責日常考核,做好相關記錄,年底一次性考評打分。工作滿意度目標,分為領導班子評價和中層以下人員評價2個層面,年底組織測評。
4.總分計算及等次確定
個人績效總分=工作考核目標總得分×60%+內部管理目標得分×20%+工作滿意度得分×20%
工作考核目標總得分=一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二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三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四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
工作滿意度得分=領導班子評價平均分×40%+中層以下人員評價平均分×60%
個人績效評估結果分優秀、良好、達標和誡勉4個等次,相應分值段為:
優秀:總得分≥90分;
良好:80分≤總得分<90分;
達標:70分≤總得分<80分;
誡勉:總得分<70分。
凡個人因違紀違法受到查處的,當年度個人績效評估結果降為誡勉等次。
三、結果運用
1.內部績效管理評估結果由局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反饋。并作為評先評優、職務晉升、崗位交流、后備干部培養和績效獎勵的重要依據。
2.年度先進集體一般在獲得優秀等次的處室、單位中產生。并按照處室、單位總數的30%比例評選年度先進處室、先進單位,由局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績效評估結果提出初步意見,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
3.年度優秀個人一般在獲得優秀等次的在編在崗人員中產生。根據市效能辦確定的績效評估等次和優秀比例的有關規定評選優秀個人,并由局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績效評估結果提出初步意見,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評估結果為誡勉等次的處室、單位,取消所屬人員評優資格。在局機關借用的在編在崗人員,參加所在處室的績效管理,其個人績效評估結果反饋給原單位,作為年度評先的主要依據。
4.被確定為“誡勉”的處室、單位和個人。要向局長辦公會議提交書面情況報告,并由局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四、工作要求
二是強化教育培訓,提高基層工作能力。建立村官培養實施規劃,實行“三項制度”。
一是定期工作匯報制度。每日記一次工作日志、每月一次工作總結匯報、每半年一份調查報告。
二是集中培訓制度。定期參加鄉村干部的培訓,提高業務能力,使他們對如何更好地適應基層工作,提高自身素質,擔當起新農村建設重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三是會議制度。鄉要求大學生村干部都要參加所在村的會議和鄉干部會議,全面了解村日常工作議程,了解鄉整體工作情況。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研究和探索稽核監督職能的有效履行
各市州辦事處職能的調整,工作重心的轉移,是繼續深化我省農村信用社改革的總體要求,是加強內部管理、防控經營風險的現實選擇,是實現全省農村信用社又好又快發展目標的保證。為此,各市州辦事處要站在講政治、謀發展的高度正確對待職能調整,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潛心管理防風險,要將思想統一到全省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大局上來,統一到轉換經營機制、打造核心競爭力上來,統一到防控風險、消除案件隱患上來。要對如何履行和落實好稽核監督職能進行認真研究和積極探索,認真研究怎樣發揮稽核監督職能作用,怎樣保證稽核監督職能作用的發揮,怎樣充分發揮稽核監督職能作用。在辦事處現有的人員配備,科室設置,轄內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現狀等基礎上,要研究制定適合自身稽核監督職能作用充分發揮的工作規劃和目標,可以制定遠期目標和近期目標,分步實施,逐步兌現;要有效提升高管人員經營管理能力,全面提高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水平,規范經營管理行為,防止案件事故發生。
二、加強稽核隊伍建設和人員管理,保證稽核監督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各市州辦事處職能轉變后,在調整布局本辦現有人力資源的基礎上,要著力加強和發揮縣級聯社稽核力量的作用。重點從縣級聯社稽核隊伍建設、人員管理、教育培訓、考核評比等方面著手,努力打造一支素質硬、能力強、紀律嚴的稽核“鐵軍”隊伍,切實保障辦事處有效履行稽核監督職能。
一是加強縣級聯社稽核隊伍建設,指導各縣級聯社組建好稽核大隊,人員配備必須到位,辦公設施必須保證。二是嚴格挑選配備稽核大隊人員,對不能勝任稽核工作的、有違規問題記錄史的、思想政治不過硬的、不敢逗硬的、怕得罪人的,甚至人格品行差的等要堅決調整,予以換崗。三是保證稽核隊伍人員的穩定,對稽核人員崗位調整要嚴格按省聯社規定執行,不能隨意調整稽核人員崗位,不能隨意安排稽核人員干本職工作外的事,要專注于稽核工作。四是加強稽核人員的教育培訓,要采取多種措施有效提高稽核人員思想政治素質、政策法規和業務理論及稽核技能水平,既要理論水平高,又要實踐經驗豐富,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五是加強稽核人員考核評比。辦事處在縣級聯社開展的稽核人員工作考核評比的基礎上,要進行再檢查、再評比,以促進稽核人員更加盡職履責、工作更加認真負責,稽核監督作用更加有效發揮。
三、認真開展稽核項目檢查,充分發揮稽核監督職能作用,促進農村信用社快速健康發展
由于辦事處是省聯社派出機構,既不是風險責任主體,又沒有財務壓力,最容易產生工作缺乏壓力與動力。同時由于職能的轉變,很容易產生不能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為充分履行其稽核監督職能,各市州辦事處要切實加強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強序時稽核工作檢查。縣級聯社稽核監督是防控信用社經營風險的第一道稽核監督防線,而防線中最關鍵工作又是序時稽核。各市州辦事處要加大對縣級聯社序時稽核工作開展執行情況檢查,看是否做到“時間不間斷、業務全覆蓋”,看是否有專職序時稽核員經常深入包片網點開展工作,看是否對序時稽核發現問題進行通報、問責處理和整改糾正。要督促縣級聯社切實抓好抓實序時稽核工作,決不能走過場、搞蜻蜓點水。只要我們第一道稽核監督防線做好了、做扎實了、做到位了,則農村信用社的經營風險和案件隱患就能及時發現和控制。
(二)積極開展重點稽核項目檢查。各市州辦事處要對轄內所有機構和所有業務風險狀況進行摸排,對風險底數要弄清楚,準確掌握。在摸排的基礎上,要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稽核監督查防工作措施或方案,做到年初有規劃,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評價。稽核檢查中要特別對近年發生案件事故和內部檢查暴露問題較多、案件風險隱患較大的聯社和基層機構,及容易發生案件事故的業務領域(諸如:小額信貸業務、抵債資產業務、應收應付款業務、存款業務、票據業務、銀行卡業務、金庫尾箱、重空憑證等)進行重點檢查,確保案件風險隱患能得到及時消除。
(三)加強制度執行力檢查。縱觀所發案件及違規違制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不執行制度,或執行制度差。各市州辦事處要加強對縣級聯社及基層機構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內部規章等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要從加大制度執行力上著力,對有制度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或明知違反制度規定仍執意違規的,要堅決糾正、果斷處理,切實維護制度規章的嚴肅性。要教育員工樹立制度意識、法規意識,要熟悉制度、掌握制度、踐行制度,增強制度的有效執行。
(四)加強案件防控工作檢查。銀監會對農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三年要求,20__年的重心就是“規范”。各市州辦事處要緊緊圍繞銀監部門、省聯社對案件防控工作提出的總體目標,認真開展稽核監督檢查,檢查縣級聯社和基層農村信用社是否對案件防控做出安排部署和規劃,措施辦法是否可行有效,是否認真落實省聯社提出的“八個全面”,風險隱患排查是否徹底,防控責任是否落實到崗、到人、到社,it信息科技防范能力是否提高,監督制約機制是否建立等。通過稽核監督,促進轄內縣級聯社案件防控工作更加扎實開展,內部管理更加精細,經營行為更加規范,案件風險隱患得到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