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1 0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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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水利局:
根據**的要求和布署,為保證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任務的順利完成,確保已完成工程項目盡早安全投入運行和充分發揮綜合效益,請各有關旗縣(市、區)水利局要抓緊制訂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積極做好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準備工作。
一、驗收工作依據
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SL19-2014)等有關規定進行,切實做好工程的驗收工作,確保驗收工作質量。
二、驗收工作階段
一是對已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項目要及時進行法人驗收 。工程按照批復完成全部建設內容的,由項目法人組織進行并召開單位工程驗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會議,并通知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和法人驗收監督管理機關,質量監督機構應派員列席驗收會議。
二是存在設計變更的須辦理變更并得到批準。工程存在重大設計變更的,請盡快完成設計變更報告的編制并以正式文件申報進行設計變更的審查和審批工作。
三、驗收工作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準備的檔案資料
根據相關規范和自治區水利廳要求,凡準備竣工驗收的項目,必須具備如下條件并完善以下工作報告,并加蓋簽約單位(公司)印章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一)驗收工作應具備的條件
1.工程已按批準的初步設計全部完成;
2.設計變更已經批準;
3.工程質量監督單位已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4.工程財務決算已通過審計部門審計;
5.工程檔案資料準備就緒。
(二)驗收工作應完備的檔案資料
1.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報告;
2.工程設計工作報告;
3.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報告;
4.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運行管理工作報告;
6.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報告;
7.財務竣工決算報告。
四.驗收工作要求
凡具備驗收條件的應立即組織驗收,竣工驗收由項目批復單位主持,其它的階段驗收工作由旗縣(市、區)水利局及項目法人等組織進行。各旗縣(市、區)水利局要盡快著手組織項目法人完成法人驗收,并要求參建各方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程,做好項目施工的質量評定等工作。同時對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中要求的《附錄A.驗收應提供的資料清單》、《附錄B.驗收應準備的備查檔案清單》等內容完善資料,確保按程序如期開展竣工驗收工作,以保證驗收工作質量。
五.驗收工作計劃及要求
(一)按照水利廳要求,為提高工作效率項目宜盡量集中進行驗收。請各**水利局于2018年*月*日前向*局上報中小河流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電子文檔,由*局統一報水利廳確定驗收時間。
(二)為全面完成**工程的驗收工作,保證竣工后能夠及時發揮工程效益,要求尚未完成竣工驗收的相關*,在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資料的完善和竣工驗收請示上報工作,確實有困難的,必須書面上報*局,詳細說明存在的問題和原因,由市局于10月30日前具體安排竣工驗收時間。
(三)工程已完成建設任務但不能如期進行竣工驗收的項目,須詳細說明存在問題和原因書面上報市局。如果在建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由于資金不能及時到位或其它原因導致進度滯后,未能如期完成建設任務的,亦需將存在問題和原因及時上報。
1.信息宣傳:按照《*市水利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宣傳和信息工作的通知》(*通[20*]18號)和《*市水利局政務信息工作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向市水利局每月報送水利政務信息3條以上,全年報送調研報告2篇以上。向縣級各部門報送信息50條以上。
2.招商引資:在統一領導下立足行業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3.水務改革:加快水務一體化改革步伐,結合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積極推進縣級水務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完成涉水職能調整,即對轄區內防洪、水源、供水、用水、節水涉水行政事務進行統一管理。
4.做好“四創兩爭”工作,針對各級檢查反饋的情況及意見,積極組織全局職工做好再檢查、再落實。
5.督促指導局屬各部門完成各類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并按照時限移交局檔案室。
6.配合建設管理辦公室做好各級財政審計部門對在建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及管理的各類檢查。
7.做好各類件的辦理及督辦工作。
8.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及各種目標督查資料按時限上報工作。
(二)綜合執法辦公室
1.水政水源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五五”普法工作,積極開展“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宣傳;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不發生一起重大水事糾紛、水事違法案件;水事糾紛調處、水事違法案件結案率不低于80%;經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案件被變更或撤銷具體行政行為的不超過30%。對水資源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水資源論證報告審查程序規范,審查結論符合《導則》要求;依法完成新版《取水許可證》換發工作;工業企業取水量設施安裝率達到80%,并正常運行;取水許可證核發前,現場驗收率達到100%;完成突發性水污染應急預案編制,妥善處理突發性水污染事件;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名錄;加強地下水管理,完成地下水功能區劃定工作;完成地下水井封停10口;完成飲用水功能區的確界立碑;規范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嚴格入河排污口審批。
2.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區治理與保護:編制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總體規劃;抓緊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劃定工作,制訂具體實施方案,逐級上報批準實施;編制水源地一級區內居民年度搬遷計劃,并組織實施。
3.漁業漁政:穩定和提高水產品總產量,抓好特種水產品養殖,抓住中央擴大內需的機會,強化漁業基礎設施的改造和新建,要求開展區域養殖規劃編制和完善養殖證發放工作;實行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責任目標制管理,健全監管制度、嚴格執法,強化監管,按時報送監管信息,及時查處水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做好禁漁、打非、增殖放流工作,有效保護水生動物資源,及時調查處理漁業污染事故,結案率不低于90%,開展漁業安全督察工作。完成水產品總產量2000噸。
4.協調做好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相關事項的協調服務;掌握水務窗口各類接辦件的辦理情況。
5.完成市級安排的水法水規自由裁量權的修訂工作;完成未歸檔案資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報6條。
(三)建設管理辦公室
1.完成市級安排的水利水電建設年度投資5200萬元,其中:水利投資5200萬元(基建投資4800萬元,農水投資400萬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積0.02萬畝;改善灌溉面積0.2萬畝,解決農村飲水安全0.09萬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5平方公里;完成“五小”水利工程600件;完成河道綠化2條(段)、5.47公里,完成蘆葦、柳樹種植532.2畝。
2.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完成20*年下達計劃的2座中型、2座小(一)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竣工驗收20*年開工建設的2座小(一)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完成20*年開工建設的1座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并做好竣工驗收準備工作;開工建設1座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
3.根據省市農田水利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及時抓好貫徹落實。工程建設做到有組織機構、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突出早計劃、早安排、早落實,積極認真做好工程建設中的組織宣傳工作。
4.抓好水利建設工程管理,嚴格控制質量,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確保水利項目順利通過各級、各部門的檢查、稽查及驗收,水利工程建設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對工程建設管理“八個百分百”的規定。
5.做好河道綜合整治、滇池流域水土保持及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各類突發預案的編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滇池外海湖濱岸生態建設相關工作。
6.抓好區域內水利統計工作,積極做好擴大內需新增投資周報統計、水利建設投資統計、水利綜合統計及各種專業統計等,強化數據質量和成果,并按時報送各有關部門,確保全面、高效地完成全年水利統計任務。
7、完成未歸檔資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報8條。
(四)工程管理辦公室
1.防汛抗旱工作:積極抓好區域內防洪抗旱減災工作,牢固樹立“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完善和落實防汛責任制,強化防汛抗旱工作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的機制,提高防汛抗旱應急管理能力,努力降低洪、旱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確保主要河流、中型及重點小型水庫、重點防洪設施的防洪安全;科學合理調度;認真鞏固用水戶協會的成果,大力推進用水戶協會組建工作。
2.水價改革與管理:全面推進水價改革,適時進行水價調整,加強水費征收及水費的使用管理,農業供水價格力爭達到0.04元/立方米,非農業供水價格力爭達到核定供水成本的85%,農業水費征收率達到65%以上,非農供水費征收率達95%以上;積極推行計量收費,完善水費征收、使用管理和管理制度。全年水費收入52萬元。
3.水利工程管理:進一步深化水管單位內部改革,鞏固水管單位改革成果,積極開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達標工作,推進水庫良性運行。開展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明確建設主體和管護責任,支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發展。
4、完成區域內各類水庫壩塘的重新統計調查及造冊登記備案工作;汛期適時組織人員對區域內工程設施進行防洪安全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
5、做好抽水站日常管理及抽水設備的檢修維修工作,保證用水單位正常供水;完成市級下達的蓄水量指標。
6.完成未歸檔資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報5條。
二、*新區(縣)水務局責任
1.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采取服務、監督和檢查等各項有效措施,制定激勵機制,確保完成上述各項建設管理任務。
2.協調指導局屬各部門對外開展工作。
1.信息宣傳:按照《昆明市水利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宣傳和信息工作的通知》(昆明通[2008]18號)和《昆明市水利局政務信息工作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向市水利局每月報送水利政務信息3條以上,全年報送調研報告2篇以上。向縣級各部門報送信息50條以上。
2.招商引資:在統一領導下立足行業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3.水務改革:加快水務一體化改革步伐,結合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積極推進縣級水務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完成涉水職能調整,即對轄區內防洪、水源、供水、用水、節水涉水行政事務進行統一管理。
4.做好“四創兩爭”工作,針對各級檢查反饋的情況及意見,積極組織全局職工做好再檢查、再落實。
5.督促指導局屬各部門完成各類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并按照時限移交局檔案室。
6.配合建設管理辦公室做好各級財政審計部門對在建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及管理的各類檢查。
7.做好各類件的辦理及督辦工作。
8.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及各種目標督查資料按時限上報工作。
(二)綜合執法辦公室
1.水政水源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五五”普法工作,積極開展“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宣傳;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不發生一起重大水事糾紛、水事違法案件;水事糾紛調處、水事違法案件結案率不低于80%;經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案件被變更或撤銷具體行政行為的不超過30%。對水資源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水資源論證報告審查程序規范,審查結論符合《導則》要求;依法完成新版《取水許可證》換發工作;工業企業取水量設施安裝率達到80%,并正常運行;取水許可證核發前,現場驗收率達到100%;完成突發性水污染應急預案編制,妥善處理突發性水污染事件;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名錄;加強地下水管理,完成地下水功能區劃定工作;完成地下水井封停10口;完成飲用水功能區的確界立碑;規范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嚴格入河排污口審批。
2.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區治理與保護:編制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總體規劃;抓緊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劃定工作,制訂具體實施方案,逐級上報批準實施;編制水源地一級區內居民年度搬遷計劃,并組織實施。
3.漁業漁政:穩定和提高水產品總產量,抓好特種水產品養殖,抓住中央擴大內需的機會,強化漁業基礎設施的改造和新建,要求開展區域養殖規劃編制和完善養殖證發放工作;實行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責任目標制管理,健全監管制度、嚴格執法,強化監管,按時報送監管信息,及時查處水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做好禁漁、打非、增殖放流工作,有效保護水生動物資源,及時調查處理漁業污染事故,結案率不低于90%,開展漁業安全督察工作。完成水產品總產量2000噸。
4.協調做好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相關事項的協調服務;掌握水務窗口各類接辦件的辦理情況。
5.完成市級安排的水法水規自由裁量權的修訂工作;完成未歸檔案資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報6條。
(三)建設管理辦公室
1.完成市級安排的水利水電建設年度投資5200萬元,其中:水利投資5200萬元(基建投資4800萬元,農水投資400萬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積0.02萬畝;改善灌溉面積0.2萬畝,解決農村飲水安全0.09萬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5平方公里;完成“五小”水利工程600件;完成河道綠化2條(段)、5.47公里,完成蘆葦、柳樹種植532.2畝。
2.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完成2008年下達計劃的2座中型、2座小(一)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竣工驗收2008年開工建設的2座小(一)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完成2008年開工建設的1座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并做好竣工驗收準備工作;開工建設1座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
3.根據省市農田水利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及時抓好貫徹落實。工程建設做到有組織機構、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突出早計劃、早安排、早落實,積極認真做好工程建設中的組織宣傳工作。
4.抓好水利建設工程管理,嚴格控制質量,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確保水利項目順利通過各級、各部門的檢查、稽查及驗收,水利工程建設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對工程建設管理“八個百分百”的規定。
5.做好河道綜合整治、滇池流域水土保持及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各類突發預案的編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滇池外海湖濱岸生態建設相關工作。
6.抓好區域內水利統計工作,積極做好擴大內需新增投資周報統計、水利建設投資統計、水利綜合統計及各種專業統計等,強化數據質量和成果,并按時報送各有關部門,確保全面、高效地完成全年水利統計任務。
7、完成未歸檔資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報8條。
(四)工程管理辦公室
1.防汛抗旱工作:積極抓好區域內防洪抗旱減災工作,牢固樹立“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完善和落實防汛責任制,強化防汛抗旱工作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的機制,提高防汛抗旱應急管理能力,努力降低洪、旱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確保主要河流、中型及重點小型水庫、重點防洪設施的防洪安全;科學合理調度;認真鞏固用水戶協會的成果,大力推進用水戶協會組建工作。
2.水價改革與管理:全面推進水價改革,適時進行水價調整,加強水費征收及水費的使用管理,農業供水價格力爭達到0.04元/立方米,非農業供水價格力爭達到核定供水成本的85%,農業水費征收率達到65%以上,非農供水費征收率達95%以上;積極推行計量收費,完善水費征收、使用管理和管理制度。全年水費收入52萬元。
3.水利工程管理:進一步深化水管單位內部改革,鞏固水管單位改革成果,積極開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達標工作,推進水庫良性運行。開展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明確建設主體和管護責任,支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發展。
4、完成區域內各類水庫壩塘的重新統計調查及造冊登記備案工作;汛期適時組織人員對區域內工程設施進行防洪安全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
5、做好抽水站日常管理及抽水設備的檢修維修工作,保證用水單位正常供水;完成市級下達的蓄水量指標。
6.完成未歸檔資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報5條。
二、*新區(縣)水務局責任
1.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采取服務、監督和檢查等各項有效措施,制定激勵機制,確保完成上述各項建設管理任務。
2.協調指導局屬各部門對外開展工作。
(一)、經營收入情況
年上半年,1~6月分,設計所共承接各類工程設計項目計42項,目前已完成工程項目達92%,設計所經營總收入為160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了18%,其中設計收入是139萬元,測量收入是22萬。
(一)、設計工作
1、飲用水工程
年,飲用水工程是我所的工作重心之一,在飲用水工程方面,我們完成了蒼南縣城鄉飲用水保障規劃、橋墩水廠輸水工程、馬站-沿浦輸水工程、宜山珠山水廠輸水工程、靈溪東郊水廠輸水工程、昌禪鄉農民飲水工程。
2、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
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是我所設計工作的另一重心,在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方面,我們完成了南塘小流域治理工程、和馬站小流域尼山閘改造工程的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
3、千庫保安工程
在千庫保安工程方面,我所繼續做好各在建的千庫保安工程的技術服務工作的同時,在6月承接了龍叉井水庫和玉蒼山天湖水庫的保安工程,目前兩個工程設計工作進展順利,預計在8月下旬可完成整個設計工作。
4、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利影響分析編制
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利影響分析編制方面,我所完成了包括78省道馬站平原片水利分析在內的總計24個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利影響分析編制工作。其中水保項目為16項,水利影響分析8項。由于國家政策的影響,今年我所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量有所減少。
(二)、自身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年,我所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設計所的各種規章制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包括項目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辦公用品集中管理制度,員工培訓制度等,使設計所的各項事物均有章可循,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理人。同時設計所在年上半年購置了投影儀等辦公設備,現在我所已基本實現圖紙評審的多媒體化,大大改善了設計所的辦公條件,提升了設計所的自身形象。
二、年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設計工作
1、飲用水工程
我所目前在做的飲水工程有靈溪渡龍辦事處、城南辦事處、南水頭辦事處的飲用水工程以及五鳳鄉輸水工程。預計該四個項目可分別在8月上旬~9月下旬均可完成設計工作。
2、水庫保安工程
我所在6月承接了龍叉井水庫和玉蒼山天湖水庫的保安工程,目前兩個工程設計工作進展順利,預計在8月下旬可完成整個設計工作。
3、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
20__年局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在局黨委和上級工會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圍繞中心任務,配合黨政搞好局的各項工作。進一步強化自身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不斷探索事業單位工會工作的新思路,開拓工會工作新局面。做好職工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不斷增強工會組織的吸引力,充分調動廣大會員工作積極性,為構建和諧單位、和諧社會凝心聚力、開拓進取,在水利經濟的發展建設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
全年工會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在加強工會自身組織建設的同時,把工會工作放到全區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從全區角度出發,找準自身位置,把握工作重點。按照《工會法》的要求,結合局里的實際情況,團結組織職工,全面推進職工的素質教育,扎實有效的開展各項工作,在水利發展建設中作出應有的貢獻。
加強工會組織自身建設,奠定構建和諧水利的工作基礎。局黨委在加強水利文化建設的總體思想的指導下,不斷加大對群團組織支持,根據單位情況,加強了工會班子建設,現設專職工會干部3人,為更好地開展工會工作奠定了扎實基礎。在工會建設方面,圍繞單位發展重點,要求工會委員按照職能分工,加大與各科室聯系。深入開展調研工作,找準單位發展的主體,以建設和諧水利為工作目標,形成了黨政搭臺,工會唱戲的良好工作氛圍。在加強工會自身建設的工作中,首先把提高工會干部理論知識放在首位。我們進行了貫徹落實《工會法》、等法律法規的知識培訓,有10名工會干部參加了專題培訓班,考試合格率達93。在參加市、區總工會法律法規培訓后在實際工作中,加深了對工會工作的理解。按照《工會法》規定的工會工作基本任務,針對本單位特點,扎實地開展工作。
二、圍繞提高服務水平,增強服務理念開展各項活動。
十月份,在局系統開展了“職業道德專題研討會”,圍繞“如何提高業務水平,提高服務水平”進行了交流座談,并在如何勤奮學習、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方面對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家結合本職工作,作了“如何提高自身素質,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發言。通過活動的開展,調動了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為水利經濟的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三、從實際出發,切實履行工會維權職能。
為構建和諧單位,水利局工會組成了由工會主席擔任主任的勞動爭議委員會,加大了《勞動法》的貫徹執行和宣傳力度。尤其是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及女工權益問題都依法給予解釋和解答,避免了各種勞動爭議的發生,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
1、在關心職工切身利益方面,工會對職工及直系親屬病故后的補助及休假問題,都給予充分關注,得到了廣大職工的好評。
近年來,經摸底調查,先后對26戶職工、家屬遇到重大疾病等原因的特殊困難的職工分別實施特殊救助11000元,還建立了聯系點制度,由領導分包貧困戶,為他們聯系項目、資金等,幫他們脫貧致富,解決了他的實際困難。
2、把工會勞動保護工作落到實處。
安全問題涉及到工作的諸多方面。局工會與相關科室共同組織了消防知識講座,受教育人員達90以上,使職工勞動安全意識明顯提高。
3、做好工會工作,增進團隊精神。
為了開拓職工視野,緩解壓力,推行全民健身活動于三八婦女節組織了植樹;于4月份組織70人赴河南云臺山參觀旅游。
四、工會組織建設進一步增強
1、探索新形勢下工會工作的新思路水利局在認真學習和領會《工會法》及工會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加強工會組織網絡建設,完善工會檔案管理工作。加強班子規范化建設,通過各種形式對工會干部進行教育,定期組織開展“工會委員讀書班”、“工會組長培訓”、“有關法律法規學習班”及“工會干部會議”等工作,增強依法治會和依法維權的自覺性,提高工會干部的思想水平和法律意識,不斷提高工會干部的自身素質,加強工會工作的力度,不斷研究和探索新形
勢下工會工作的思路,促進工會工作的順利開展。2、認真依法做好職工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不斷建立建全各項規章制度,促進勞動爭議管理機制的完善,依據法律法規做好各種勞動爭議處理工作。根據《工會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簽訂了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加強了對女職工的管理工作,為廣大女職工服好務,做好女職工的維權工作。
3、真心實意為廣大職工辦實事辦好事,熱心為廣大職工排憂解難,繼續開展幫困送溫暖工作,對生病或有困難的職工做好慰問工作;工會將根據近年來水利局出現特殊困難職工的情況,不斷深入調查研究,想方設法對出現特殊困難的職工進行救助,以解決其燃眉之急。
4、搞好勞模、先進人物的管理工作,使之在工作中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不斷培養和發掘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并加以宣傳。發揮其影響力和感召力,帶動全局職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五、全面提升職工素質。
1、推進“創建知識型單位,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的深入開展。根據單位工作計劃的總體要求,該局分別舉辦討論會一場、專題報告會一場,專業技術知識競賽一場。配合科室、站、所等部門,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競賽活動,培養職工良好的學習習慣,提高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術水平更好地為病人服務,不斷提升我局職工的業務水平。
2、通過各種形式對職工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在工作人員中開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堅持以搞好服務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大力倡導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的活動。充分發揮老職工的傳幫帶作用,倡導明禮誠信,全心全意為群眾服務的理念。
六加強工會文化陣地建設,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為切實加強對我市重點項目謀劃編制與跟蹤推進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重點項目謀劃編制與跟蹤推進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城市基礎設施及公檢法司,科技、工業、勞動保障及生產服務設施,商貿流通、服務業,教、文、體、廣播電視,農林水利及計劃生育,發改、投資、城投及鎮(街道),衛生、交通基礎設施及糧食流通,綜合協調等八個工作組。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及時跟蹤掌握國家和省有關政策信息,牽頭做好重點項目的謀劃編制與跟蹤推進服務工作,組織重大項目跑省跑部(領導組辦公室聯系電話:)。各地、各有關部門都要成立項目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并抽調2-3名相對固定工作人員具體負責項目編報工作。
二、任務安排
(一)城市基礎設施及公檢法司等項目工作組
城市基礎設施及公檢法司等項目工作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姚志任組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建設局、規劃局、環保局、公安局、司法局、城管執法局、民政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1、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開發區內的道路、標準化廠房等基礎設施及安居房等社會公益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2、建設局:負責城市廉租房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拆遷安置房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供水設施、城市路網、人防工程等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3、規劃局:負責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益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4、環保局:負責重點流域水污染和工業污染防治、醫療廢棄物處理、環境監測等環保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5、公安局:負責“三基”工程、看守所遷建等項目推進工作。
6、司法局:負責司法所、調解中心等項目推進工作。
7、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市公交、城鎮垃圾處理設施等環衛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8、民政局:負責農村基層政權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社會化養老和城鄉家政綜合服務體系、老年公寓、兒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等民生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二)科技、工業、勞動保障及生產服務設施等項目工作組
科技、工業、勞動保障及生產服務設施等項目工作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范迪斌任組長,科技局、勞動保障局、經貿委、郵政局、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1、科技局:負責科技類項目、防震預測預報等基礎設施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2、勞動保障局:負責勞動就業下崗再就業培訓、農民工就業服務體系等社會保障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3、經貿委:負責工業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循環經濟、自主創新、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專項、產業升級專項、風力發電、高新技術產業化、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等重大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4、郵政局:負責城市郵電基礎設施和農村郵政服務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5、供電公司:負責進一步完善農村電網工程、城市電網改造、西電東送二期工程等電力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6、電信公司:負責城鄉電信基礎設施項目及服務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7、移動公司:負責城鄉移動通訊基礎設施和服務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三)商貿流通、服務業等項目工作組
商貿流通、服務業等項目工作組,由市政府副市長吳振興任組長,商務局、檔案局、總工會、殘聯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1、商務局:負責星級酒店、大型超市、商場、物流、農產品流通、食用油基礎設施、生產業集聚區(功能區)、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平臺、現代化交易平臺及其他服務業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2、檔案局:負責市檔案館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3、總工會:負責工人文化宮、職校項目的謀劃推進工作。
4、殘聯:負責殘疾人康復中心和其他殘疾人服務設施等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四)教、文、體、廣播電視等項目工作組
教、文、體、廣播電視等項目工作組,由市政府副市長陸曉華任組長,教育局、文化局、體育局、廣電局、民委(宗教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1、教育局:負責農村中小學校舍改造、中等職業教育、青少年活動中心、盲聾啞特殊教育發展等教育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2、文化局:負責文化館、鎮級綜合文化站、博物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及安全、農村電影數字放映、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旅游基礎設施等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3、體育局:負責農民健身工程、體育場館等體育基礎設施謀劃推進工作。
4、廣播電視局:負責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廣電中心等廣電基礎設施類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5、民委(宗教局):負責孝文化中心、宗教場所及少數民族村建設等相關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五)農林水利及計劃生育等項目工作組
農林水利及計劃生育等項目工作組,由市政府副市長慶德超任組長,農委、水利局、林業局、農機局、國土房產局、計生委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1、農委:負責新農村建設、農村沼氣工程、優質糧食工程、動物防疫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扶貧開發(含以工代賑)、種子工程、旱作農業、油糖料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工程、“百億糧倉”工程、農村清潔工程、農業生產配套服務體系等農業基礎設施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2、水利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大型水利樞紐和水源工程、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大型灌區節水改造骨干工程、大型排澇和灌溉泵站更新改造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3、林業局:負責林業血防體系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林業產業化等林業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4、農機局:負責農機裝備項目、農機大市場等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5、國土房產局:負責市政府指定的有關項目謀劃以及土地整理、置換項目推進工作。
6、人口計生委:負責農村計劃生育服務體系等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六)發改、投資、城投及鎮(街道)等項目工作組
發改、投資、城投及鎮(街道)等項目工作組,由市政府黨組成員吳振文任組長,發改委、財政局、投資促進局、城司、各鎮(街道)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1、發改委:負責全市重大項目協調、統籌、匯總及信息,進京跑部等工作。
2、財政局:負責全市項目資金融通監管服務、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謀劃推進等工作。
3、投資促進局:負責全市重大項目的推薦和招商謀劃組織工作。
4、城司: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融資謀劃推進工作。
5、鎮(街道):負責本轄區內各類項目的謀劃、編制、推進以及協調工作。
(七)衛生、交通基礎設施及糧食流通等項目工作組
衛生、交通基礎設施及糧食流通等項目工作組,由市政府黨組成員孫兆宏任組長,交通局、國家公路局、衛生局、糧食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1、交通局、國家公路局:負責農村公路、渡改橋、港口、城鄉客運中心及樞紐、國家高速公路、國家和地方規劃高速公路網、規劃鐵路、國家和省道干線改造升級等交通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2、糧食局:負責糧食產業園建設、糧油存儲設施、糧食烘干設備、糧食物流等糧油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3、衛生局:負責基層醫療衛生體系、市人民醫院、中醫院、社區醫療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醫療衛生項目謀劃推進工作。
(八)綜合協調項目工作組
綜合協調項目工作組,由市政府黨組成員吳振文任組長,發改委主任陳學文為副組長,財政局、規劃局、國土房產局、環保局、人行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負責跟蹤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及時重大項目信息,做好全市重大項目計劃的匯總,指導項目單位抓好項目謀劃編制工作,組織重大項目進京跑部,加快重大項目建設。
三、工作機制
1、建立項目信息溝通和報告機制
各項目單位要加強與國家部委和省直廳局及市直部門的溝通聯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跑省跑部,及時掌握政策和項目信息。要確定專門工作班子對上加強銜接和聯絡,對下加強信息服務和工作指導。要認真學習和借鑒先進地區的項目編制工作經驗,了解項目信息和投資動態,提高項目編制工作質量。要加強項目信息報告工作,重大項目信息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發改委要會同市財政局、規劃局、國土房產局、環保局等部門加強信息溝通和信息資源整合。同時,各地、各有關部門都要明確一名專職聯絡員,及時將本地、本單位項目的信息、資料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2、建立項目編制和申報機制
項目編制實行主管部門負責制,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集中精力抓好項目策劃和編制工作,組織專門班子和一批技術人員開展項目編制工作。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集思廣益,開闊視野,大膽借鑒先進地區項目編制經驗,積極策劃和編制一批大項目、好項目,進一步加大項目申報和爭取工作力度。對已申報2009年計劃和己列入國家“十一五”規劃的項目,要積極跑省跑部;對符合國家擴大內需投向的項目,要抓緊做好項目深化工作,重大項目要完成項目可行性報告編制,一般項目要完成專項規劃和項目建議書編制。完善項目報批條件,要確保進入國家擴大內需刺激經濟增長計劃的重大項目盤子。
3、建立項目督查督辦和協調機制
抽查單位
抽查計劃名稱
抽查任務名稱
抽查
類型
抽查事項
抽查對象范圍
抽取日期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度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儲存環節)企業安全生產的行政檢查
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存儲環節)企業定向抽查
定向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體系;
2.民爆物品生產建設項目設計、建設、驗收、安評等全系列資料;
3.涵蓋安全生產負責人員、工作人員上崗資質等;
4.包含定置管理、危險源辨識標識、安全操作規范等;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6.生產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情況;
7.應急準備與日常應急演練情況;
8.消防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對象:全市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存儲環節)企業
抽查數量:不少于20%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對無線電頻率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全市使用無線電頻率的企業、組織、個人定向抽查
定向
是否按照頻率許可證載明參數工作
對象:全市使用無線電頻率的企業、組織、個人
抽查數量:不少于10%
2021年5月至8月
2021年度對無線電臺識別碼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全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的企業、組織、個人定向抽查
定向
是否按照要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
對象:全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的企業、組織、個人
抽查數量:不少于10%
2021年5月至8月
清遠市科技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辦證資料抽查
不定向
參照外國人來華許可指南清單中所需材料和辦事流程對辦證許可材料進行檢查
申請了聘用外國人的用人單位
2021年10月底前
清遠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度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小額貸款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小額貸款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融資性擔保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融資性擔保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融資擔保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典當行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典當行現場檢查
不定向
典當行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典當行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融資租賃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融資租賃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融資租賃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融資租賃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清遠市林業局
2021年度陸生野生動物監管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陸生野生動物監管檢查
不定向
對林草部門管理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行政檢查
全市(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
不定向
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抽查
全市(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2021年度市屬國有林場及生態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市屬國有林場及生態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抽查計劃
不定向
林木采伐抽查
全市(市屬國有林場、個人)
2021年 12 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采伐監管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采伐檢查
不定向
林木采伐抽查
清城區(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
不定向
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抽查
清城區(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
不定向
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
清城區林木種子生產經營單位(個人)
2021年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野生動物監管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野生動物監管檢查
不定向
對林草部門管理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行政檢查
清城區野生動物養殖場
2021年 12月底前
清遠市交通局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1
全市水路運輸和港口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水路運輸和港口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全市獲得經營許可的水路運輸和港口企業,每次隨機抽查5到10家企業,共抽查4次
2021年分四個季度開展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2
第三季度道路運輸行業抽查夏季(國慶)前檢查
定向
開展客運行業專項檢查、重點排查農村客運、客運站、包車、班車、網約車平臺安全隱患,監督道路客運企業及客運站認真執行行業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各項規定,檢查消防設施、煙花爆竹、涉黃、涉毒等禁運政策落實、確保旅客運輸安全
檢查、抽查農村客運客運站、包車、班車企業2-3家。
2021年7至9月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3
第四季度道路運輸行業抽查秋冬季檢查
定向
開展駕培、維修、汽車租賃、港澳客運直達車等相關行業安全檢查行動
檢查、抽查駕培、維修、汽車租賃、港澳客運直達車企業2-3家
2021年10至12月
清遠市公安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爆破作業單位的抽查
定向
1.爆破作業現場爆破作業單位、爆破作業人員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來源與公安機關許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臨時存放是否由專人管理看護;2.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技防、人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實情況;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驗、登記、備案、信息采集和報送情況;4.實有民用爆炸品的品種、數量、來源、登記標識與臺賬結存信息是否一致;5.實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記標識質量是否安全可靠、信息是否準確。
在我市從事爆破作業和民爆物品銷售的企業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旅館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含單棟15間房以上的民宿),民宿是否向鎮政府或街道辦備案;(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3.安全管理情況。(1)檢查旅客身份核驗機、自助機等應用設備,是否向公安機關提交《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經營單位代碼申請承諾書》;(2)查看監控設施:大廳、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安裝高清視頻監控攝像頭,監控存儲容量30日以上;(3)查看防盜設施:客房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房門安裝暗鎖;設有貴重物品保險柜;(4)單位負責人履行治安、安全責任落實情況。4.經營合規情況。(1)是否使用公安機關認可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并按規定事項內容和時限要求(旅客入住后3小時內)報送信息;(2)是否落實旅客實名登記入住和來訪人員身份檢查登記,是否存在無證入住、使用他人證照入住、一人登記多人入住問題;(3)是否有涉“黃賭毒”內容的書籍、影音制品、設施。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旅館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對公章刻制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5)負責人是否與從業人員簽訂保密協議。3.安全管理情況。(1)查看防盜設施:經營場所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房間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承制國家機關公章的,必須設有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室或保險柜;(2)查看監控設施:大門口、業務接待處、業務工房、保管室或保險柜等重要部位安裝高清視頻監控攝像頭,監控存儲容量90日以上;(3)單位負責人履行治安、安全責任落實情況。4.經營合規情況。(1)隨機抽查最近3個月內辦理的5宗公章刻制備案業務,是否符合有關刻制備案管理工作要求;(2)是否制訂公章刻制管理制度并上墻懸掛公開;(3)是否存在承接刻制外地公章業務、刻制公章不依法備案以及偽造、買賣公章、公文、證件等違法犯罪行為。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印章刻制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對機動車修理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企業是否在機動車修理業治安管理系統登記備案;2企業是否如實登記上傳送修機動車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機動車修理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對典當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典當經營許可證》《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自貿區實行備案管理);(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抽查保安人員的身份情況;(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3.安全防范情況。(1)經營場所內設置錄像設備,錄像資料至少保存2個月;(2)營業柜臺設置防護設施;(3)設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當物品保管庫房和保險箱(柜、庫);(4)設置報警裝置;(5)門窗設置防護設施;(6)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及器材。4.經營合規情況。(1)隨機抽查最近3個月內辦理的5宗典當業務,是否落實收當、續當、贖當查驗證件(照)制度,通緝協查核對制度,可疑情況報告制度,是否存在禁止質押的當物,包括: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經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財產,贓物和來源不明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槍支、彈藥,軍、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器械,國家機關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財物,國家機關核發的除物權證書以外的證照及有效身份證件,當戶沒有所有權或者未能依法取得處分權的財產,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資源或者其他財物。(2)是否如實記錄、統計質押當物和當戶信息,并向公安機關報送備案。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典當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對槍支彈藥從業單位的檢查
不定向
1.槍彈數量。2.人員數量。3.管理機構。4.槍支配備。5.管理臺賬。6.檔案。7.庫室管理。8.維護保養。9.槍支報廢。10.排查教育。11.安全檢查。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民用槍支彈藥從業單位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對保安服務活動監督管理抽查
不定向
1、檢查保安服務合同和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留存制度落實情況;
2、檢查保安服務中涉及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設備安裝、變更、使用情況;
3、檢查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和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建立落實情況;
4、檢查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公務用槍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建設情況;
5、檢查保安員及其服裝、保安服務標志與裝備管理情況;
6、檢查保安員在崗培訓和權益保障工作落實情況;
7、檢查被投訴舉報事項糾正情況;
8、檢查保安培訓機構槍支使用備案情況和槍支安全管理制度與保管設施建設管理情況。
清遠市轄區范圍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第一次/第二次對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倉儲等情況聯合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倉儲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轄區內的所有易制毒化學品從業單位,每次抽取不少于10%的企業(如抽查對象少于2個,則按100%檢查)
5.1-12.31
清遠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獲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證企業進行檢查
不定向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情況
已獲取
經營性許可證企業
2021-01-01至2021-12-3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6-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9-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12-1
清遠市民政局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雙隨機抽查(社會組織管理科)
不定向
對社會組織是否按照章程規定制定相關制度、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公示工作、辦公地址、法人代表和業務范圍是否與登記情況一致等情況進行逐項檢查。
按4%的比例對轄區內的社會組織開展抽查。
2021年5月至7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市轄區內建筑物、住宅區標準地名使用情況雙隨機抽查(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科)
不定向
商品房預售證、租售合同、協議等及廣告宣傳標準地名使用情況
在我市命名的建筑物、住宅區的命名、更名核準事項的單位或企業
2021年7月至10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全市經營性公墓雙隨機抽查(社會事務科)
不定向
1.是否存在違反規定預售活人墓情形;
2.是否存在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情形;
3.殯葬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等是否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明碼標價。
按10%的比例對轄區內經營性公墓開展抽查。
2021年5月至9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市轄區清遠市福利院執法檢查(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科)
定向
機構內人員生活狀況、機構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機構安全生產情況
開展不少于2次的檢查
2021年5月至12月
清遠市民族宗教局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1
對宗教活動場所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場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以及開展宗教活動和涉外活動情況
宗教活動場所
每季度開展不
少于一次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2
對宗教團體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團體是否按批準文書開展宗教活動場所籌備建立工作,以及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
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
每季度開展
不少于一次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3
對宗教教職人員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教職人員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以及開展宗教活動和涉外活動情況
宗教教職人員
每季度開展
不少于一次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度農藥質量監督抽查
農藥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農藥有效成分含量、添加其他農藥成分或禁限用農藥成分
農藥生產企業、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肥料監督檢查
肥料監督檢查
不定向
肥料登記證、肥料質量等情況
肥料生產經營者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規范經營檢查
農藥經營門店檢查
不定向
農藥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農藥與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安全隱患防范、農藥倉庫是否配備消防、通風設備等農藥經營倉庫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高毒高風險等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專柜銷售、實名購買、臺賬記錄、溯源管理情況。
農藥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
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農作物種子凈度、水分和發芽率檢測等
生產企業、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農作物種子規范經營檢查
種子經營門店檢查
不定向
經營資質、經營檔案、品種審定、品種授權合同和種子標簽等
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種畜禽質量監管檢查
種畜禽生產企業檢查
不定向
無證生產經營、低代別冒充高代別、種畜禽不符合種用標準、系譜檔案不全等
生產企業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
全市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主成分、違禁藥物殘留、重金屬、衛生指標等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水生野生動物養殖加工情況的檢查
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
不定向
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動
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抽查
全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抽查
隨機抽查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檢查
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加工、經營的單位、企業。
2021年全年
2021年度獸藥監督檢查
全市獸藥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不定向
主要成分、含量、生產條件、衛生指標等
獸藥生產企業
2021年12月底
廣東省清遠市氣象局
2021年度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抽查計劃
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抽查
定向
對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的抽查
在市本級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名錄中抽取
2021年
2021年度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計劃
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
定向
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
在市本級2020年獲得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行政許可的建設單位名錄中抽取
2021年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行政檢查
定向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021年4-6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檢查
定向
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
各用人單位、在建工程項目施工單位
全年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勞務派遣單位專項檢查
定向
勞務派遣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
全年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各自轄區內所有污染源作為隨機抽查對象,重點對被抽查單位防治污染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環評、“三同時”、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不定向
是否有環評審批、是否有環保驗收、是否取得排污許可證、是否發現擴建項目及污染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至少對本行政區25%的重點排污企業進行抽查,對本行政區10%的一般排污的企業進行抽查
每季度抽取
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新聞出版市場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按照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的抽查事項開展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場所、游藝娛樂場所、藝術品經營單位、互聯網文化單位、網絡游戲經營單位、電影發行放映場所、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音像制品經營單位、印刷企業、互聯網出版機構、出版物經營單位、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個體演員、個體演出經紀人、文物經營單位、文物保護單位、文物收藏單位、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接收單位、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導游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定向抽查
定向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
2021年7月至9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旅行社經營行為定向抽查
定向
旅行社經營行為專項監督檢查
旅行社
2021年
7-8月、10-11月
清遠市煙草專賣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卷煙零售戶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煙草專賣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登記事項檢查、經營行為監督檢查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15%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卷煙零售戶自行開展抽查
2021年1月至12月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重點檢查項目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信息系統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非煤礦山、工貿、危化、煙花爆竹四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確定的重點檢查企業名單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一般檢查項目雙隨機不定向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信息系統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非煤礦山、工貿、危化、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評價機構五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一般檢查項目確定的企業抽查數量進行開展抽查
2021年12月底前
清遠市郵政管理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市場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快遞市場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3月至4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安全監管事項、生態環保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快遞業安全監管事項檢查、郵政快遞業生態環境保護監管事項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6月至7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全市郵政用品用具生產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用品用具市場監管事項類別檢查
郵政用品用具生產企業
2021年8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安全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快遞業安全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9月至11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集郵市場監管事項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集郵市場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集郵市場開辦者、集郵票品經營者
2021年10月
清遠市住建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市區房地產估價、中介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房地產估價行為、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三大抽查類別檢查
市區房地產中介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
2021年3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市區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二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5%的比例對市區的企業自行開展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工程質量安全抽查項目,以及抽查施工現場工程質量、安全隱患情況
市屬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季度隨機抽查工程不少于10宗
2021年每季度開展不少于一次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招投標市場行為情況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招投標市場行為情況”事項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對市管項目進行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建筑市場行為情況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工程發包與承包情況”、“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使用情況”事項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對市屬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進行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清遠市發展改革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成品油經營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成品油經營企業檢查
全市現有在營成品油經營企業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檢查
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檢查
定向
節能監督檢查
重點用能企業(系統還未錄入企業清單)
2021.5-2021.1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電力基礎設施安全檢查
定向
供電、用電監督檢查
電力基礎設施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監督檢查
定向
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已完成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系統還未錄入企業清單)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糧食和物資庫存檢查、糧食銷售出庫監督檢查
定向
庫存檢查、糧食銷售出庫監督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4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糧食承儲企業夏季消防安全檢查
定向
安全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7-8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糧食收購監督檢查(夏秋)
定向
收購監督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4-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9
秋季糧油和物資安全生產檢查
定向
安全生產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10-12月
清遠市統計局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2021年度房地產“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房地產“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2021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2021年度工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工業“四上”企業
(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2021年度批發零售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批發零售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2021年度住宿餐飲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住宿餐飲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2021年度服務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服務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2021年度鄉、鎮、街道“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鄉、鎮、街道2020-2021年各部門人員分工的通知、統計站2020年工作總結、鄉、鎮、街道社會經濟基本情況、部門例會記錄。
全市鄉、鎮、街道
2021年3月至11月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度企業信用監管抽查計劃
對自主申報地址企業的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檢查
市局登記管轄的自主申報地址企業
2021年6月
對2019年度報告存在問題已責令改正企業的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2019年度報告存在問題已責令改正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的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市局登記管轄的現存狀態為經營異常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市局登記管轄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不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市局登記管轄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計劃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一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1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二、三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2-3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四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4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五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5月
2021年度團體(企業)標準抽查計劃
全市自我聲明公開團體標準和企業(產品/服務)標準定向抽查
定向
團體標準、企業(產品/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監督檢查
全市企業和社會團體自我聲明公開的企業(產品/服務)標準和團體標準
2021年10月
2021年度餐飲抽查計劃
全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我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不少于1次的抽查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食品市場抽查計劃
全市食品銷售企業飛行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食品銷售企業開展飛行檢查不少于20家次
2021年3月至11月
全市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飛行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特殊食品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開展飛行檢查不少于25家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檢查記錄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檢查不少于52家次
2021年2月至12月
2021年度拍賣領域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清遠市清城區、清新區“拍賣”領域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開展對拍賣活動經營資格的檢查
清城區、清新區“拍賣”領域的企業
2021年10月前
2021年度商標監管抽查計劃
商標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登記事項、商標行為抽查類別檢查
市級市場監督部門登記的從事商標的企業
2021年4月至7月
商標雙隨機抽查(縣、市、區局)
不定向
1登記事項、商標行為。
2.商標印制行為是否符合《商標印制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1號)規定。
1.縣(市、區)登記的商標的企業;2.縣(市、區)登記經營商標印制業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021年4月至7月
2021年度廣告監管抽查計劃
廣告經營者、廣告者規范經營情況的檢查
定向
廣告行為檢查
本級監管的事業單位
2021年7月至9月
2021年度鍋爐科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氣瓶檢驗充裝單位年度監督檢查
定向
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
對全市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氣瓶檢驗充裝單位
2021年4月至12月
2021年度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監督檢查
化妝品生產企業年度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化妝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
全市化妝品生產企業
2021年4月至12月
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年度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的監督檢查
全市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
2021年4月至12月
2021年度產品質量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2021年清遠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定向
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按照《2021年清遠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產品的生產企業
2021年10月前
2021年清遠市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雙隨機檢查
不定向
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許可資格檢查
轄區內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
2021年12月前
2021年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
定向
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全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2021年4月至12月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
不定向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核發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規劃條件核實
不定向
規劃條件核實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完成核實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建設工程驗線
不定向
建設工程驗線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清遠市財政局
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計劃
政府采購機構監督檢查
定向
清遠市政府采購業務的執業情況
檢查對象名錄庫的10%-30%,近三年內檢查過的機構不再重復檢查。
每年按照財政部下發的檢查工作計劃開展
清遠市水利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用水單位、個人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對用水單位、個人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行政檢查
城市供水企業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河道采砂的監管
不定向
1.是否按規定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
2.是否按照批準的范圍、作業方式等實施
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的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對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非防洪建設項目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按規定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或者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未經審查批準開工建設
2.防洪工程設施是否未經驗收即將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是否按照許可要求實施建設
4.是否將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機關
建設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直管水利工程建設單位(項目法人)安全責任
2.直管水利工程施工單位安全責任
直管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及其他與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對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
2.是否有其他違反規定行為
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對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檢查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者不按照批準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對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
2.是否有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等級證書》的行為;
3.是否存在轉包、違規分包;
4.是否按照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檢測;
5.是否按照規定在質量檢測報告上簽字蓋章,質量檢測報告是否真實;
6.儀器設備的運行、檢定和校準情況;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對電子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2.招標人或招標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招標人與招標機構、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3.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
4.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
5.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6.招標人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
7.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
8.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不按法律法規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的
9.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發售是否符合規定
10.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是否依法審批、核準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
11.是否提交書面報告
12.是否及時報告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
13.資質資格、信用獎懲、項目審批和違法違規處罰等信息是否上網公開
14.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
15.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16.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
17.為招標人指定招標機構
18.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進行招標投標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9
對已批復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工程是否按批復的初步設計文件實施
水工程建設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0
對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不按照批準要求在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1
對單位/個人取用水行為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許可,是否按許可要求取水
2.是否未取得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擅自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
3.申請人是否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或者取水許可證
4.是否拒不執行審批機關作出的取水量限制決定,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讓取水權
5.是否不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取水情況;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弄虛作假;退水水質達不到規定要求
6.是否安裝計量設施;計量設施是否合格或者運行正常;安裝的取水計量設施是否正常使用,或者是否擅自拆除、更換取水計量設施
7.是否偽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請批準文件、取水許可證
8.是否擅自停止使用節水設施的;擅自停止使用取水計量設施的;不按規定提供取水、退水計量數據
被許可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2
對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 生產建設項目是否按照規定編報(變更)水土保持方案
2.生產建設項目是否按照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土流失防治責任
3.生產建設項目是否違反水土保持設施驗收規定
生產建設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清遠市司法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律師事務所“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現場查看機構規范化建設工作情況:①查看機構建設和執業公示制度,(包括基礎建設、文化建設、執業相關內容公示等)。②查看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人員管理、業務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聘用制度、聘用其他工作人員制度、學習培訓制度、投訴查處制度、收案及利益沖突審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誠信執業制度、服務質量管理制度、重大、復雜、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和報告制度、業務檔案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納稅制度、基金制度等)。③隨機抽取2020年業務檔案10份進行檢查。查看檔案裝訂是否規范、及時,業務文書材料是否齊全等,是否按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號。
對轄區內的4家以上的律師事務所開展抽查
2021年5月31日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基層法律服務所“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①經營資質(應當具備規定條件);②經營行為(建立會議制度等執業工作制度,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執業管理、業務培訓、投訴查處、人員獎懲、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疑難法律事務集體討論、重要案件報告、檢查、監督、考評、收費管理、業務檔案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對轄區內2家以上的基層法律服務所開展抽查
2021年5月31日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司法鑒定機構執業“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經營資質;經營行為。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司法鑒定機構開展抽查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公證機構執業“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公證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情況;公證機構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的情況;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執業情況;公證質量的監控情況(現場隨機抽取30份2021年辦理的公證案卷);法律、法規和司法部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公證機構開展抽查
2021年11月底前
清遠市教育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監督檢查學生資助工作
定向
落實學生資助工作情況
各市直學校
2021年3至12月
學校招生、辦學檢查
定向
招生管理工作、規范辦學行為情況
各市直學校
2021年3至12月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清遠市重點稅源企業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其他稅法遵從情況
中圖分類號: S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1)-10-0196-1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水產品以其低脂肪、高蛋白、營養全面等優點而更多地被群眾接受。由于魚苗繁殖技術的成熟和成魚養殖技術的不斷改進,水產品已成為家常菜而走上餐桌。水產品需求的增加使養殖規模擴大,同時也帶來了濫用添加劑和藥物的問題,使水產品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因此,水產品安全問題將是今后一段時間食品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
1 沙灣區水產品安全現狀
沙灣區境內水資源豐富,位于大渡河下游,是樂山市乃至四川省的工業重鎮。全區現有各類可養殖水面149公頃,其中山坪塘58公頃。有小(二)型水庫4座,分別位于福祿、嘉農、太平這三個鎮。有專業魚池80公頃。主要經濟魚類有草、鰱、鳙、鯉、鯽魚和泉水魚、巖原鯉、白甲、鱔魚等。2010年全區水產品產量為991噸,預計2011如何將達到1100噸。我區無集約化養殖,稻田養魚面積中規范化稻田養魚面積少,池塘養殖中,粗放養殖多,精養少,因此水產品產量不高,城區所銷售的商品魚大多數是從眉山市等附近區市縣購回后進行銷售。
總的來說,我區水產品產量不高,漁業經濟占農業產值比重低,養殖規模小,養殖結構單一,這些基本情況決定了我區不存在大的水產品安全問題。建區20多年來,我區也從未發生因食用水產品中毒的問題。
就目前來說,影響我區水產品安全最主要的因素是水體污染問題。沙灣區是樂山市的工業重鎮,各類工礦企業多,由于工業廢液、廢渣排放入水體,導致養殖水域水質惡化,使養殖病害時有發生,養殖病害發生又導致養殖戶濫用藥物,從而導致水產品產量上不去,也嚴重影響了水產品質量。
同時,我區市場上的水產品交易完全處于自然狀態,還只能通過目測區分水產品的質量,在水產品的市場準入檢測上還完全處于真空狀態。
2 解決水產品安全需跨越的幾個障礙
2.1 水產品市場準入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目前,涉及水產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極不完整,無法實施對水產品準入的全面有效的監督管理。
2.2 管理體制上也存在一定問題
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委員會把水產品安全的責任交給了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區水務局。但區水務部門在漁業管理上的主要職責是制訂水產年度工作計劃、指導農戶科學養魚、做好水產技術推廣工作特別是名、特、優新產品的引進和推廣。在水產品監管上,水利部門也只能從養殖源頭著手監管,即向養殖戶宣傳水產品安全的相關知識、要求養殖戶在魚病防治過程中不使用國家規定的違禁藥物,而無權進入流通環節檢查水產品是否安全,對從外地購回的水產品也無法有效監管。這一具體問題也是解決我區水產品安全問題需跨越的障礙。
2.3 水產品檢疫工作無法有效地開展
2004年區水務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改革,組建了“沙灣區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站”,并明確了相應的職責,但安排從事此項工作的人手少,僅有3人,更由于水產專業技術人員缺乏,且沒有經過水產品檢疫方面的進一步培訓學習。同時,我區沒有水產品檢疫所需的實驗室和相關器械設備,要健全水產品檢疫工作,僅檢疫設備就需投入大量的財力、物力。這些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對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還只能停留在口頭宣傳、目擊感官上,無法成為切實可行的行動。
3 對做好水產品安全工作的幾點探索
盡管做好水產品安全工作存在以上所述的多方面的困難,但作為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我局仍然要不斷努力,克服各種困難,盡力加強水產品安全監管,確保群眾吃上放心水產品。
3.1 加強宣傳,嚴格執行相關規章制度
可通過廣播、電視、沙灣新聞網、發送宣傳資料等方式向養殖戶和廣大群眾宣傳水產品安全相關知識。各水產養殖戶是宣傳的重點,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著重向他們宣傳健康養殖知識,以及病害防治上不使用國家規定的違禁藥物。同時,按照區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制定的《沙灣區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和區水利局制定的《沙灣區水產品安全監管責任及責任追究制》,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切實做好水產品安全各個環節的工作。
3.2 實行水產品安全追蹤制
區水利局對區境內一定規模以上的水產養殖戶建立健全水產品安全監管檔案,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追蹤調查,及時向他們宣傳國家關于水產品安全的最新動向,要求養殖戶嚴格執行魚藥、飼料、添加劑等有關禁用、限用制度,從而切實從養殖源頭加強監管,確保水產品安全。
3.3 認真抓好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
做好水生動物防疫工作是確保水產品安全的關鍵,因此,應加強對水生動物防疫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政府應加強對水產品安全管理的政策支持與資金投入,在適當的時候出臺《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實施意見》等制度,逐步建立水產品安全檢測體系,充實人口設備,完善檢測手段,從而提高防疫檢疫能力。
3.4 政府下力度治理
政府應痛下決心治理水域污染,為水產養殖創造良好的水域條件。
3.5 部門協作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為保障,以全面改善全縣中小學校舍安全狀況為目標,不斷提高中小學校舍尤其是農村中小學校舍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達到抗震設防等防災標準和設計規范,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先急后緩、分步實施、安全牢固、科學實用的原則。把校舍加固改造、拆除重建與教育事業長遠發展規劃以及中小學布局調整結合起來,積極穩妥推進校舍安全工程各項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二、實施范圍和目標任務
(一)實施范圍
校舍安全工程覆蓋全縣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中小學,包括普通小學、初級中學、完全中學、高級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縣中小學校舍抗震加固和綜合防災能力建設,使校舍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符合對自然災害的防災避險安全要求。
(三)工作任務
2012年計劃加固15個項目,面積26247平方米;新建31個項目,面積27720平方米;拆除封存的D級危房318個項目,面積82080平方米。總投資6500萬元,其中縣財政配套2100萬元。在縣城東城區逐步新建楊集高級中學、縣實驗中學、第二實驗小學新校區,有效整合伊山小學和實驗中學資產,所得資金用于建設實驗中學。在王圩新區建設王圩小學。開展校舍安全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學校舍信息管理系統,實行科學管理。
三、時間安排
2012年全縣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分三個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完成圖紙設計和招投標工作。縣教育局負責規劃,發改委負責項目立項,建設局負責招投標相關手續,國土局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第二階段:完成工程施工。縣校安辦負責把握工程進度,聯合縣質檢站做好質量監督。建設局負責辦理建設相關手續,按規定減免相關規費。
第三階段:完成工程驗收。縣建設局、財政局、監察局、教育局、審計局等相關單位聯合組成校安工程驗收小組,對校安工程竣工項目進行驗收。
四、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
為加強對全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縣教育局,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從縣教育局、發改委、財政局、建設局、國土局、水利局、地震局、監察局、審計局、安監局、物價局、氣象局、消防大隊等部門和單位抽調工作人員負責日常工作。
各部門具體職責如下:
(一)縣教育局
1.積極向省教育廳匯報,爭取省教育廳對我縣“校舍安全工程”的指導和支持。
2.將全縣校舍安全工程作為教育工作的重點,在做好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的基礎上,牽頭組織編制工程規劃。
3.協調工程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擬定“校舍安全工程”的工作目標、政策;會同財政、發改委等部門,在整合相關工程資金的基礎上,提出縣級資金籌措建議方案。
4.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對工程實施情況的指導、檢查、評估和驗收。
5.建立全縣中小學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安全工程的進展情況,實現全縣中小學校舍等有關信息的動態管理。
6.牽頭、組織各部門認真做好工程規劃編制工作,并積極參與、密切配合工程的實施。
(二)縣發改委
1.積極和省市發改委銜接,做好省市級資金的爭取工作。
2.將“工程”納入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3.提出縣配套投資建議方案,會同教育部門研究提出投資分配建議,上報和下達年度投資計劃。
4.協調其他部門為“工程”實施提供相關政策支持。
5.按基本建設程序,加強對校舍安全工程項目的監管。
6.積極做好工程實施的相關工作,保證工程順利實施。
(三)縣財政局
1.積極向省財政廳匯報,做好中央、省級資金的爭取工作。
2.將工程縣級配套所需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會同教育局及時提出資金分配建議,保證及時足額撥付資金。
3.加強對資金的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和資金使用效益。
4.監督落實建設工程執行政府采購制度。
(四)縣建設局
1.負責全縣校舍安全工程的技術指導,組織對相關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培訓,為校舍安全鑒定及加固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依法對校舍安全工程實施監督管理和服務。
(五)縣國土局
1.為工程的實施提供相關的地質災害隱患情況,并提出防范措施。
2.負責工程相關地質安全評估的協調和技術指導。
3.協調保證工程建設用地,辦理相關手續,保證工程順利實施。
4.積極做好工程實施的相關工作。
(六)縣水利局
1.根據水情、旱情、汛情的有關規定,及時為工程或校舍所在地區提供最新水情、汛情信息,并提出應對措施和建議。
2.宣傳防汛、防臺、排澇、防洪知識,提高中小學生避險自救能力。
3.積極做好工程實施的相關工作。
(七)縣地震局
1.參與指導校舍加固改造工程,指導校舍建設的選址和場址安全性評估,確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設防要求。
2.指導中小學校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教育及地震應急避險、自救互救培訓與演練。
3.為工程的實施提供相應的技術指導。
(八)縣監察局
1.負責對政府及相關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審計、安監等部門對工程實施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不認真履行職責、貽誤工作的部門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設立舉報電話,協調查處工程建設和管理中的重點案件。
3.積極參與、配合工程的實施
(九)縣審計局
1.將工程資金作為審計重點,列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并組織力量實施。
2.積極對工程資金實施審計監督。
(十)縣安監局
1.對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與工程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
2.依法對工程建設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3.加強對工程安全的監管。
(十一)縣物價局
1.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實施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44號)有關減免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等優惠政策的規定。
2.設立舉報電話,嚴格查處工程建設中的違規收費行為。
(十二)縣氣象局
1.根據工程需求提供最新的氣象信息,對工程進行技術指導,督促學校執行防雷避雷標準。
2.在中小學普及防雷避雷知識,提高中小學生避險自救能力。
3.積極對工程的實施提供相關信息和技術指導。
(十三)縣消防大隊
1.督促學校執行消防安全建設標準,對工程進行技術指導,依法審定工程施工圖的消防設計,并對校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驗收。
2.協助中小學校普及消防知識,提高中小學生防火避險自救能力。
3.積極參與、配合工程的實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細化分工。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和協調全縣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全縣校舍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責,互相配合,認真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好相關工作。縣校安辦具體負責校舍安全工程的組織實施,具體做好校安工程項目規劃、招投標、質量監督、資金分配、竣工驗收。做到公正、公開、透明。
(二)制定方案,強化督查。綜合各部門意見,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制訂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的具體方案,提高學校綜合防災能力。改造方案應包括具體的實施項目、質量目標、投資額及其資金來源、計劃開工和竣工時間等內容。要按照年度計劃,層層落實責任,穩步扎實開展校舍改造,確保按要求完成年度建設任務,縣校安工程領導小組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對工程進展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按時保質通過省市的驗收考核。
(三)建立檔案,強化管理。成立校舍安全信息采集組,安排專人負責信息采集工作,對每一所學校、每一棟校舍分別建立安全檔案。檔案應包括排查和鑒定結果、項目施工期間的文件檔案資料、建設前后的圖片和文字資料等信息,形成完整的校舍安全信息庫,建立中小學校舍信息動態管理系統,為校舍監測和科學管理打下堅實基礎。縣校安辦要按要求做好紙質檔案資料和電子檔案資料匯總、整理和歸檔工作。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交通局。
(二)任務要求:縣政府負責對所轄區內2007年所有進行年檢車輛尾氣排放檢測專項經費的落實,檢測率要大于80%。
牽頭單位: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交通局。
二、開展“綠色飯店”創建工作
任務要求:全縣三星級以上的賓館全面開展“綠色飯店”創建工作,組織開展“綠色飯店”考評驗收,公布全縣“綠色飯店”名單,到2007年底,三星級以上賓館“綠色飯店”比例大于70%。
牽頭單位:縣旅游局;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林業局。
三、組織開展節能降耗工作
任務要求:制定全縣節能降耗工作計劃,制定產業發展指導目錄,控制高能耗項目的審批建設。在工業、建筑等重點區域實施一批節能降耗領域項目。完善能耗基礎數據統計,確保2007年全縣總體能耗下降4%,規模以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小于1.4噸標煤/萬元。
牽頭單位:縣經貿局;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統計局。
四、建設一批循環經濟示范點
任務要求:2007年10月底前制定并出臺《黟縣推進循環經濟工作實施意見》,新建蔬菜生態生產基地1個、完善提高農業示范基地1個,發展“一村一品”專業示范村4個(其中林業“一村一品”示范村2個)。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經貿局、縣農委、縣建設局、縣環保局。
五、實現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任務要求:明確全縣納入達標排放考核的重點工業企業名錄,對確定的重點工業企業實施年度二次達標排放專項執法檢查,實施4次達標排放監測工作。按一企一檔的要求建立重點工業企業污染源信息檔案,對不能達標企業實施限期整改,對整改仍不達標企業實施關停,確保重點工業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率達100%。
牽頭單位:縣環保局;責任單位:縣經貿局。
六、完成市級重點工業污染企業排污口規范化建設
任務要求:在2007年10月底前,完成3家市級重點污染企業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加強重點工業企業已建環保在線監控設施的運行管理,實施聯網監控。
牽頭單位:縣環保局;責任單位:縣建設局。
七、完成城市集中飲用水源地界定、標識
任務要求:2007年10月底前,完成黟縣集中飲用水水源地界定,完成一級保護區界樁設置和水源地規范標識設置工作。
牽頭單位:縣建設局;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水利局。
八、強化園區及重點項目環評
任務要求:2007年10月底前,黟縣經濟園區必須完成環評報告書編制并通過審批。列入“861”、“443”行動計劃的重點建設項目和入園區的項目全部落實并完成環評。
牽頭單位: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環保局、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九、加強城鄉結合部及旅游景點生活垃圾監管
任務要求:2007年底前在縣城周邊及主要旅游景點建設3個垃圾集中收運中轉站,擴大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覆蓋面,解決城鄉結合部垃圾污染環境行為。
牽頭單位: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縣市容局、縣旅游局。
十、提高城市清潔能源使用率
任務要求:縣發改委負責將推進清潔能源使用納入縣政府制定的推進循環經濟實施意見,縣統計局負責按照國家統計局的相關規定,在2008年元月份完成2007年度的城市清潔能源使用情況和終端能源使用總量的數據統計,計算并公布城市清潔能源使用率,清潔能源使用率達50%以上。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經貿局、縣統計局。
十一、完成市、縣自然保護區建設
任務要求:2007年10月底前新增縣級自然保護區面積30平方公里。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二、大力開展環境優美鄉鎮建設工作
任務要求:到2007年底,創建1個市級環境優美鄉鎮,3個生態文明村。
牽頭單位:縣環保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三、加強“綠色學校”創建
任務要求:在縣中小學加強“綠色學校”創建,把“綠色學校”創建納入中小學綜合管理考核。2007年3月底前完成2006年度市級“綠色學校”創建驗收工作,2007年底前全縣“綠色學校”比率達20%。
牽頭單位:縣教育局;責任單位:縣環保局。
十四、落實創模社會公益宣傳工作
任務要求:2007年底前,負責完成所轄區內的主要社區設置創模公益宣傳欄。
牽頭單位: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縣環保局。
十五、人口與計劃生育年度工作任務全面完成
任務要求:全面完成2007年度市政府下達的年度人口與計劃生育各項考核指標,完成率達100%,規范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考核指標完成檔案。
牽頭單位:縣計生委;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