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01 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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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一)提供加工(或裝配)生產廠房_________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三)提供廠內加工生產所需要的水、電及設備,費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協議規定按質、按量、按時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協助乙方辦理駐廠人員暫住戶口、入出境申報手續;
(六)協助乙方辦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進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續;
(七)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一)為甲方進口_________套加工生產所需要的先進的機器設備(詳見附表一),其價格應經雙方協商認可,所需費用由乙方墊支,甲方則從乙方支付的工繳費內逐月償還乙方墊支的本息,償還期為_______年。
(二)為使加工生產正常化,由乙方無償提供生產所需要的其他專用設備、測試儀器、檢驗工具等。這部分器材,所有權仍屬乙方所有,只在協議期限內由甲方保管使用,損壞和丟失由甲方負責修理或賠償,但正常維修由乙方負責。協議期滿后,由乙方自行處理。
(三)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數量、 規格、質量及時間要求,提供加工生產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裝物料、輔料(或輔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條 加工(或裝配)的項目、成品的名稱、規格、質量和數量(注:根據實際情況逐項逐個列出)_________。
在協議期內,乙方如需改變加工項目,增加或減少加工(或裝配)的數量,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另立補充協議,才能進行生產。
第四條 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裝物料的名稱、規格、質量和數量(注:根據實際情況逐一寫明)_________。
第五條 來料(或來件)時間和交接手續
乙方每月必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日、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裝物料等運到生產場地,并辦理交接手續。
甲方對乙方送來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須派專人負責驗收和保管。經驗收不符合規格、質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裝物料,或數量不足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更換或補足。
第六條 原材料損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損耗率分別按下列規定計算:(注:根據各種料、件的不同情況,逐類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交付產品的時間和交接手續
甲方每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日、______日和_____日)在甲方廠區或倉庫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辦理交接手續:
(一)雙方必須派專人參加;
(二)交接的產品必須是在包裝前經過雙方檢驗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三)雙方代表必須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蓋章。
第八條 產品質量
(一)產品質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經雙方商議確定的樣品為標準;
(二)加工生產應在雙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以工藝比較復雜、技術要求較高的產品,乙方必須派出常駐技術人員,對生產進行具體的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產品質量;
(三)產品質量檢查應有雙方的技術人員參加;
(四)技術要求較高,人工無法檢查的產品,應以機械測試檢查為準;
(五)不合格的產品,若純屬甲方加工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責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質量問題
或是技術設計等原因造成,則乙方應負擔返修費用。
第九條 工繳費
來料加工的工繳費應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員的工資、廠區的水電費、國家稅收、固定資金折舊費、各項管理費和合理利潤等。收費辦法為:
(一)試產期(包括對職工培訓)為_________天,采取計時工繳費,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時)工繳費為_________港元;
(二)試產期滿,采取按件計算方式收取工繳費。甲乙雙方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或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并在每批加工協議中訂明,以港元支付。
第十條 結匯方式
結匯應以乙方已簽收的合格產品數額為依據,采取d/p即期結匯或_________方式結匯。產品交付一次結匯一次,每月總結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繳費,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連續_____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權停止交付產品。
第十一條 運輸
乙方提供的加工機械設備、原材料、包裝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提供的運輸工具和付出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二條 保險
甲方的廠房、設備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設備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雙方分別向_________市保險公司投保,所需費用各自承擔。
第十三條 稅收
雙方均應遵守中國的有關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自應該繳納的稅款。
第十四條 違約罰款和損失賠償
(一)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規格、質量、數量和時間要求進料,并及時結匯,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產或其他經濟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二)甲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成品數量、規格、質量和時間要求向乙方交貨,如違背協議的規定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或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協議一方不能履行時,事故方應盡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辦法,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設備安裝與技術培訓
由乙方代購或借用的設備,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協助安裝,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乙方派出的技術人員提供生活的方便條件。
第十七條 仲裁
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將爭議事項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八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年,自中國主管部門批準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終止協議或延長協議期限,均應提前________天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報請原批準機關批準方能生效。提前終止的還應按協議規定做好財產、債權和債務的處理。
第十九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呈報審批機關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報請原批準機關認可,可進行修改或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一)提供加工(或裝配)生產廠房_________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三)提供廠內加工生產所需要的水、電及設備,費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合同規定按質、按量、按時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協助乙方辦理駐廠人員暫住戶口、入出境申報手續;
(六)協助乙方辦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進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續;
(七)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一)為甲方進口_________套加工生產所需要的先進的機器設備(詳見附表一),其價格應經雙方協商認可,所需費用由乙方墊支,甲方則從乙方支付的工繳費內逐月償還乙方墊支的本息,償還期為_______年。
(二)為使加工生產正常化,由乙方無償提供生產所需要的其他專用設備、測試儀器、檢驗工具等。這部分器材,所有權仍屬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內由甲方保管使用,損壞和丟失由甲方負責修理或賠償,但正常維修由乙方負責。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自行處理。
(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數量、規格、質量及時間要求,提供加工生產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裝物料、輔料(或輔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條 加工(或裝配)的項目、成品的名稱、規格、質量和數量 (注:根據實際情況逐項逐個列出)_________。
在合同期內,乙方如需改變加工項目,增加或減少加工(或裝配)的數量,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另立補充合同,才能進行生產。
第四條 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裝物料的名稱、規格、質量和數量(注:根據實際情況逐一寫明)_________。
第五條 來料(或來件)時間和交接手續
乙方每月必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日、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裝物料等運到生產場地,并辦理交接手續。
甲方對乙方送來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須派專人負責驗收和保管。經驗收不符合規格、質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裝物料,或數量不足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更換或補足。
第六條 原材料損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損耗率分別按下列規定計算:(注:根據各種料、件的不同情況,逐類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交付產品的時間和交接手續
甲方每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日、______日和_____日)在甲方廠區或倉庫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辦理交接手續:
(一)雙方必須派專人參加;
(二)交接的產品必須是在包裝前經過雙方檢驗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三)雙方代表必須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蓋章。
第八條 產品質量
(一)產品質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經雙方商議確定的樣品為標準;
(二)加工生產應在雙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以工藝比較復雜、技術要求較高的產品,乙方必須派出常駐技術人員,對生產進行具體的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產品質量;
(三)產品質量檢查應有雙方的技術人員參加;
(四)技術要求較高,人工無法檢查的產品,應以機械測試檢查為準;
(五)不合格的產品,若純屬甲方加工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責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質量問題,或是技術設計等原因造成,則乙方應負擔返修費用。
第九條 工繳費
來料加工的工繳費應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員的工資、廠區的水電費、國家稅收、固定資金折舊費、各項管理費和合理利潤等。收費辦法為:
(一)試產期(包括對職工培訓)為_________天,采取計時工繳費,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時)工繳費為_________港元;
(二)試產期滿,采取按件計算方式收取工繳費。甲乙雙方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或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并在每批加工合同中訂明,以港元支付。
第十條 結匯方式
結匯應以乙方已簽收的合格產品數額為依據,采取d/p即期結匯或_________方式結匯。產品交付一次結匯一次,每月總結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繳費,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連續_____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權停止交付產品。
第十一條 運輸
乙方提供的加工機械設備、原材料、包裝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提供的運輸工具和付出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二條 保險
甲方的廠房、設備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設備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雙方分別向_________市保險公司投保,所需費用各自承擔。
第十三條 稅收
雙方均應遵守中國的有關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自應該繳納的稅款。
第十四條 違約罰款和損失賠償
(一)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數量和時間要求進料,并及時結匯,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產或其他經濟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成品數量、規格、質量和時間要求向乙方交貨,如違背合同的規定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或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時,事故方應盡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辦法,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設備安裝與技術培訓
由乙方代購或借用的設備,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協助安裝,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乙方派出的技術人員提供生活的方便條件。
第十七條 仲裁
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將爭議事項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年,自中國主管部門批準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延長合同期限,均應提前________天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報請原批準機關批準方能生效。提前終止的還應按合同規定做好財產、債權和債務的處理。
第十九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呈報審批機關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報請原批準機關認可,可進行修改或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一、加工貿易是參與全球產業分工的重要鏈條
從一般意義上講,對外加工貿易是指一國從國外進口主要原材料、零部件,在國內加工、裝配后再出口的一種貿易方式。在發展中國家,加工貿易通常是外國企業以合資、合作方式,把某些生產能力轉移到東道國,或者利用東道國的已有生產能力為自己加工、裝配產品,然后行銷到全世界各有關地區的一種貿易做法。我國加工貿易的發展,是參與亞太區域乃至世界產業分工的重要鏈條,符合當今世界貿易發展的潮流。例如發展“兩頭在外”的輕紡、機電產業,通過對外加工貿易擴大了出口,適應了國際市場,有力地增強了國際競爭能力;同時也加快了國內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的進程。
我國航天系統對外加工貿易的發展顯得不太平衡,地處內陸的企業發展比較緩慢,而地處沿海的企業,有的已通過對外加工貿易形成產值數億元的規模。例如八院的上海儀表廠,就是抓住了日元升值、日本企業急于尋找海外生產廠家謀求發展的機遇,同美能達公司簽訂了多批合作生產復印機組件的合同,第一年產值就達1億多元,第二年接近3億元,出口創匯達2500萬美元,產品直接銷往歐美等國家。這在當今不少國有大中型企業舉步維艱的情況下,無疑是一個奇跡。上儀廠通過對外加工貿易,不僅使企業生產經營快速增長,而且還通過組織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建立了一家新的專門發展對外加工貿易的企業--航儀控制工程有限公司。這就是抓住了國際產業分工的機遇,通過對外加工貿易有力地激活了企業,同時增強了軍工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
二、加工貿易的結構已發生很大變化
從加工貿易的發展歷史可以看出,加工貿易是我國參與全球產業分工的重要一環,符合當今世界貿易發展的潮流。加工貿易的發展實際是我國通過對外開放承接發達國家、新興工業國家和地區轉移出來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某些中等技術產業,充分發揮了我國的優勢,包括廉價勞動力和其他生產要素成本低廉、以及有一定工業和技術基礎等,加快了國內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的進程,增強了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90年代以來,我國加工貿易的結構已發生了很大變化:一是外商投資的合資企業逐步取代了小型企業和鄉鎮企業,成為加工貿易的主體;二是加工貿易產業結構也在發生變化,由過去的勞動密集型為主導,逐步向技術、資金密集型產業發展;三是加工貿易的技術檔次在逐步提高,出現了一批批技術先進、規模領先的大型項目;四是加工貿易企業相互之間的配套程度在提高,不少企業使用國產原材料和國產零部件的比例在不斷提高,加工貿易與國內產業的協作聯系正在加強。從這些情況看,加工貿易升級的步伐在明顯加快,今天的加工貿易同改革開放初期的加工貿易已產生了質的差別。事實上對外加工貿易已成為我國現代工業生產和流通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另一方面,加工貿易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加工貿易迅速發展后,其經營格局對海關監管和整個經濟管理形成了日益嚴峻的挑戰;二是加工貿易的外向循環與國內產業的循環,未能形成有機的聯系,因此制約了加工貿易對國內產業帶動作用的發揮;三是走私漏洞現象增多,這對國內的生產經營和市場競爭,都形成了不小的沖擊。因此,置于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參與國際產業分工的大背景下來認識加工貿易,并在此基礎上理順加工貿易的政策,加強和改進加工貿易的管理,仍是當前一項緊迫的任務。
三、加工貿易將發展到一個高級階段
從當前世界貿易的發展趨勢看,經濟全球化的推進,貿易投資自由化的加快,必將推動全球加工貿易以更大規模、更高水平,并在更大范圍得到發展,并有可能成為未來國際貿易的一種主要方式。當前,發達國家高新技術產品貿易發展迅猛,高新技術產品貿易的增長速度已大大超過其他非高技術制品。高新技術產品的部分加工組裝業務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速度也在不斷加快。
發達國家在高新技術研究與發展領域的突出優勢,不僅將加劇其產業向國外轉移的過程,并且也將以具有較大接納能力的市場,作為其轉移的目標。在這個發展趨勢中,中國將成為未來高技術產業結構轉移的主要目標。其次,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具有成熟技術的產業,也將逐步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在我國加入WTO以后,對外加工貿易將會獲得進一步發展,機械、電子、石油化工、汽車、建筑等支柱產業,以及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核能、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等高新技術產業的加工貿易,均會有一個長足的發展。
像日本與韓國等國家一樣,我國的加工貿易今后必將經歷一個從初級形式向高級形式發展的過程,在加工貿易內涵、市場營銷和科研開發等環節,不斷優化和升級。實現這個轉變,需要一系列政策保障,特別是外貿制度與政策環境面臨重大抉擇。其中國有企業(尤其是軍工企業)經營機制難以適應
甲方:
____省____市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街)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
乙方:
____國(或地區)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國(或地區)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一)提供加工(或裝配)生產廠房____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____名;
(三)提供廠內加工生產所需要的水、電及設備,費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合同規定按質、按量、按時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協助乙方辦理駐廠人員暫住戶口、入出境申報手續;
(六)協助乙方辦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進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續;
(七)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一)為甲方進口____套加工生產所需要的先進的機器設備(詳見附表一),其價格應經雙方協商認可,所需費用由乙方墊支,甲方則從乙方支付的工繳費內逐月償還乙方墊支的本息,償還期為____年。
(二)為使加工生產正常化,由乙方無償提供生產所需要的其他專用設備、測試儀器、檢驗工具等(詳見附表二)。這部分器材,所有權仍屬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內由甲方保管使用,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修理或賠償,但正常維修由乙方負責。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自行處理。
(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數量、規格、質量及時間要求,提供加工生產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裝物料、輔料(或輔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條 加工(或裝配)的項目、成品的名稱、規格、質量和數量
(注:根據實際情況逐項逐個列出)
在合同期內,乙方如需改變加工項目,增加或減少加工(或裝配)的數量,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另立補充合同,才能進行生產。
第四條 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裝物料的名稱、規格、質量和數量
(注:根據實際情況逐一寫明)
第五條 來料(或來件)時間和交接手續
乙方每月必須分____次(即每月的____日、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裝物料籌運到生產場地,并辦理交接手續。
甲方對乙方送來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須派專人負責驗收和保管。經驗收不符合規格、質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和包裝物料,或數量不足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更換或補足。
第六條 原材料損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損耗率分別按下列規定計算:
(注:根據各種料、件的不同情況,逐類規定)
第七條 交付獎品的時間和交接手續
(二)關于料、件、成品條款
進口料、件,出口加工成品是對外加工裝配業務中一個中心問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也多圍繞這一問題展開。這類條款是加工裝配合同的主要條款,所以要詳細訂明。具體說來,又可分為幾個小問題:
1.質量條款 對外加工裝配合同中的質量條款要包括料、件的質量和成品質量兩個方面內容。而且這兩個方面相互影響,相輔相成。為避免日后發生糾紛,在訂立合同時必須明確料、件及成品的質量要求,名稱規格等。對需要輔料、輔件、包裝物件等的,也應訂明具體的規格、質量要求。此外,在訂立質量條款時一定要注意:1)明確采用的質量標準在對外加工裝配貿易中,多采用憑商品的標準(還要明確統一好具體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和憑商品的樣品(要注意訂明封樣等具體工作)兩種標準形式。2)在明確所采用的標準后,還要訂明責任條款,以確保合同能按此質量標準得到履行。
2.料件的供應條款 來料、來件能否按時、如數提供是加工單位能否及時交付成品的關鍵。因此在訂立合同時注意合理安排料件供應的品種、數量和時間,以滿足設備正常生產能力對每批應交成品所需料、件的要求。同時,為防止意外,要備有一定數量的周轉料件。
在料、件供應條款中還應訂明驗收條款,一般規定加工企業收到料、件后,按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數量和定作方提供的技術標準進行驗收,并在貨到港口后一定日期內提交驗收報告。
論文關鍵詞:加工貿易知識產權商標侵權防范侵權
隨著發達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有關知識產權的爭端也越來越多,其中商標糾紛尤為嚴重。我國作為加工貿易大國,在商標權方面可謂遭遇頗多。僅2001年至2005年,國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就查處涉外商標侵權案件1.8萬多件,在剛過去的2006年里,共查處商標侵權案件3.39萬件,其中涉外商標侵權案件7439件。本文從一實際案件出發,著重分析侵權責任的劃分,商標侵權帶來的危害,以及如何防范商標侵權。
一、案例再現
浙江經協國際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協)于2004年1月至8月期間,在未向對方索取商標權屬證明情況下,擅自接受外商來樣定貨出口訂單,并委托寧波萬亞傳動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亞)加工生產標注“GATES”注冊商標標識的傳動帶27350根,非法經營額達260422元,侵犯了“GATES”商標所有權人美國蓋茨公司的合法權益。杭州市工商局責令浙江經協國際經貿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390000元罰款。這一判決引發了人們對加工貿易中商標權保護問題的思考,侵犯商標權的后果是嚴重的,那么如何劃分委托方和加工方在侵權中的責任呢?
(一)、國內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加工方)的侵權責任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52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標侵權行為強調的是“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這一法律要件。在上述案例中,美國蓋茨公司是“GATES”商標在中國的合法擁有者,受到中國《商標法》的保護。經協在未經蓋茨公司的許可下,就將“GATES”商標提供給萬亞進行加工生產,顯然侵犯了蓋茨公司的商標權。《商標法))第53條規定:有本法第52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因此杭州市工商局責令經協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罰款。至于在對外加工貿易中完全以委托方的委托為依據行為的加工方,國內目前還沒有具體法規來規定其是否應該為這種完全被動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我們可以從《商標法》中分析一二。商標法第56條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在上述案例中,杭州市工商局未對萬亞做出處罰。
(二)、貿易雙方(國外委托方和國內被委托方)的侵權責任劃分
那么經協在受到處罰之后,是否可以將侵權責任完全歸咎于外商,向外商索賠呢?我國《關于對外貿易中商標管理的規定》第10條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從事進出動中,對他人指定或者提供使用的商標,應當要求對方出具真實有效的商標專用權證明文件或者被許可使用該商標且未超出許可范圍的證明文件,并予以核查。該商標不得與已在我國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其商品的包裝、裝璜也不得與他人已在我國使用的包裝、裝璜相同或者近似。在上述案例中,經協在未向對方索取商標權屬證明情況下,就擅自接受外商來樣定貨出口訂單,沒有履行對商標的審查義務,結果造成商標侵權。在這種情況下,經協即使是被委托人,也成為了侵權人,它不能將侵權責任完全歸咎于外商,自己也必須承擔責任。至于經協和外商各自承擔多少責任,經協向外商索賠多少,則由二者協商而定。
從上述案例中我們發現,當我國對外加工貿易中出現侵犯國外商標權的情況時,國內工商管理部門執法的對象往往是國內侵權人,根據《商標法》劃分國內責任,并不深究貿易雙方(國外委托方和國內被委托方)孰對孰錯,如何劃分責任;而我國《關于對外貿易中商標管理的規定》及一些國際公約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恰恰對其做出補充——規定了貿易雙方責任的劃分。如《公約》第42條規定:(1)賣方(加工方)所交付的貨物,必須是第三方不能根據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的貨物,但以賣方在訂立合同是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權利或要求為限,而且這種權利或要求根據以下國家的法律規定是以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為基礎的:a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是預期貨物將在某一國境內轉售或其他使用,則根據貨物在其境內轉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國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他情況下,根據買方(委托加工方)營業地所在國家的法律。(2)賣方在上一款的義務不適用于以下情況:a買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項權利或要求;或者b此項權利或要求的發生,是由于賣方要遵照買方所提供的技術圖樣,圖案,款式或其他規格。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公約》是不適用于加工貿易中的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而上述案例屬于來樣加工,因此可以援引《公約》作為參考。
二、商標侵權對我國造成的危害
1、商標侵權嚴重危害了加工企業的發展。對國內加工企業來說,獲得的只是少量的加工費,大部分利潤被委托方攫取。隨著國內外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引起商標侵權的風險是巨大的,同時商標侵權產生的法律后果是很嚴重的。我國《商標法》第59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外對商標管理也相當嚴格,如美國商標法就對偽造商標的處罰做出如下規定:對個人偽造的,罰金25萬美元或者處以5年以下徒刑;再犯者處100萬美元罰金,或者處l5年以下徒刑;對合伙偽造的,處100萬美元罰金;再犯者處500萬美元的罰金。加工貿易這種風險大,利潤小的生產方式從本質上決定了加工企業的不利地位。企業一旦被卷入商標糾紛,完全是得不償失。
2、侵權嚴重影響了我國外貿環境及國際形象。近年來我國加工貿易中侵權案件頻頻發生,貨物被海關扣押或者沒收,這些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國產品的出口。此外,美國海關曾列出五大侵權“黑名單”,中國大陸居于黑名單首位。美國公布2006財政年度海關知識產權類扣押案件比上年增加了83%,海關共扣押仿冒品1.4萬余起,案值超過1.55億美元,原產自中國的涉案產品金額約1.26億美元,占所有被扣侵權貨物總價值的81%;這些統計無疑會使中國的貿易合作伙伴降低對中國產品的信任,提高與中國合作的警惕,影響了我國外貿環境和國際形象。
三、我國加工企業防范商標侵權的對策
面對侵權風險,加工企業要以積極的態度面對,防患于未然,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考慮:
1、在接受定牌時,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標合法性的證明文件。如果是他人的注冊商標,委托方需提供合法的商標使用轉讓證書。委托方如果提供了證明文件或轉讓證書,即使驗證過程可能很繁瑣,企業一定要驗明其真偽。如發現可疑之處,企業應當婉轉拒絕。
2、當企業知道委托方提供的商標可能存在侵權問題時,千萬不要抱僥幸心理,貪圖蠅頭,拒絕為妙。要特別注意的是,按照我國加入的《商標注冊用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對于馳名商標來說,不但不得在相同或近似類別的商品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而且不得在不同類別甚至性質不相關的商品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否則,就構成對馳名商標的侵權。
因此當委托方提供的是其他商品的馳名商標時,企業要高度警覺,調查清楚該馳名商標能否用于自己生產的產品之后,再決定是否接受。
加工貿易對于我國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外貿組成方式,與此同時,其也是重要的外資利用渠道,也是推動我國進出口貿易的重要組成。我國的對外加工貿易在利用投資生產獲取利潤的同時,也在這個過程之中獲取了制造業的一部分經驗與技術,這對于我國自主產業的創新與發展的益處是巨大的,另一方面,從我國的宏觀經濟上來說,加工貿易的快速發展也對擴大就業、穩定社會、調整產業結構經濟轉型等方面做出的巨大貢獻。然而,我國的對外貿易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并且,在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進程中,我國與美國等發達國家的貿易摩擦也會逐漸增多,因此,轉變我國對外加工貿易,解決我國現行貿易的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1.我國對外加工貿易的發展
如圖1所示,我國對外加工貿易發展經過多個時期,在目前,我國的加工貿易則面臨著轉型問題。加工貿易的轉型則主要是由純粹的出口主導型轉向為核心技術主導型加工貿易出口,杜絕十億件T恤衫換一架飛機的案例再次發生。隨著現今原材料價格的大幅度增長、勞工成本的不斷增加、技術專利費用的高高在上,我國現今的加工貿易企業的發展異常艱難,同時面臨著無訂單時,企業產能閑置,企業面臨著嚴重的資金鏈緊張問題,而當有訂單時,由于國際的材料專利費的高昂、產品質量的嚴格控制和國內的勞工成本增長,利潤率極其微弱甚至于在零利潤生產的窘境,有訂單企業仍然要亡。因此對我國的出口加工貿易企業的深度改革則是勢在必行的。要從我國的加工出口機制和生產方式以及政策方向等多方面進行綜合改革給予企業提升綜合競爭力走高技術含量,高利潤率的道路。同時應該保持可持續性發展。
(1)世界貿易的發展得益于國際分工格局的形成
國際分工的定義是各國之間的勞動分配,是社會分工向國外的一定延伸,也是生產力的合理區域性配置。當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水平,一國經濟的內部分工就會超越國家界限,形成國際分工。國際分工與國際貿易之間是緊密聯系著的,國際分工是國際貿易的實體支撐,而國際貿易則是國際分工的前提。一方面來說,國際分工是發展國際貿易發展的基礎,沒有國際分工進行生產加工產品的過程就不會有國際貿易的產生交流;反之國際貿易在日漸深入,并且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深入,國際分工也會隨著貿易的進行而更加具體化與深入化。國際分工的不斷發展,把世界各個角落的國家卷入國際商品流通,使國際貿易成為一種經常的廣泛的交換活動,國際貿易的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了同期的工業增長速度。同時,國際貿易方式也日益多樣化,由單純的商品進出口發展到實行廣泛的經濟技術合作,出現了國際間的合資企業、合作經營、補償貿易、加工貿易、國際租賃、技術轉讓等,使有形商品與技術轉讓結合起來,愈加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
(2)勞動成本的增加迫使國外加工貿易向中國轉移
如圖2所示,我國在金融危機之前的對外加工貿易總額逐年增長,這是由于對生產同類產品的生產制造過程的不同階段,如備件和統一的裝配階段,不同的元素比值趨于。一般來說,生產的部分將需要更多的資本投資,技術要求高;和組裝階段,需要更多的勞動力,因此在國際分工中,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相同產品生產的不同階段。再次,對科學技術的蓬勃發展,產品更新換代快,發達國家產業結構的升級,主導產業的勞動密集型向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同時,國家勞動工資上漲更快,所以他們將勞動密集型產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
2.我國發展對外加工貿易遇到的問題
(1)人才缺乏
處于勞動高度密集型加工貿易階段的我國缺乏高技術、高素質人才,因此在加工貿易的最源頭就不能夠高效的運行企業,同時員工并沒有得到良好的技能崗位培訓,這導致了企業長期在低下的軟環境中運行,不能夠發揮企業的全部實力。
(2)環境破壞與資源浪費
國內現今的加工企業實際上在大肆地污染與破壞環境,于此同時由于生產技術地咯后導致了國內的加工貿易并不能夠有效高效的利用生產原材料,這也使企業的成本增加,同時使企業本來就不多的利潤個國家雪上加霜。
(3)區域發展不均衡
現今階段國內的加工貿易企業的主要分布區域不均衡,長江珠三角為主的輕工業加工和以東北沈陽為主的重工業加工貿易基地的出口加工貿易尤其集中。雖然在國家強力的政策復制下,一部分加工貿易企業已經轉移到西部北部,但是由于當地基礎設施與物流成本的高昂使西部的發展并不能夠在短時期內實現大范圍的轉移。(作者單位:沈陽師范大學國際商學院)
參考文獻
[1]于慶東. 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 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王春和. 中國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 中國經濟出版社,2007
二、梧州人造寶石業存在的問題
(一)缺少品牌
到目前為止,梧州市雖然有200多家中外寶石企業、有300多家寶石個體戶,但其規模都不大,多為家庭小作坊,一般雇工10人左右,人數最多的企業也只有百多工人,而且產量也少,既然多為家庭小作坊,自然跳不出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管理者大都為農民、打工者、小商販,文化水平不高,整體素質較低,容易滿足,不思進取,缺乏現代管理意識、缺乏品牌意識,而且寶石經營戶大都各自為政、中間購銷層次多、無序競爭、互相壓價,致使利潤空間越來越小,因此就更難建立起自己的品牌了。
(二)技術含量低
由于人造寶石的技術含量低,且利潤空間正在逐漸縮小,其在產業增值鏈中占據低價值的環節。一般情況下,人造寶石經過鑲嵌深加工后,可以增加50%到80%的附加值,但在梧州仍然缺乏發展寶石鑲嵌加工業的整體環境。產業結構表現為金字塔形狀,即低級的粗加工企業占據最多數量的底層,而高附加值強品牌的知名企業數量較少。寶石產品的生產規模雖大但價格低,整個行業的經濟效益不高。
(三)高技術人才不足
要想提高產品的附加值,提升利潤空間。就要將寶石做成高檔的首飾,對首飾的設計及鑲嵌就顯得尤為重要。而在梧州市寶石技術工人流動性大,技術人員、熟練工多流往廣東,由于在廣東這樣的人才工資待遇比梧州市高出好幾倍,導致本市非常缺乏寶石深加工及鑲嵌方面的技師、技工。
(四)產業布局不夠完善
寶石城的功能作用發揮不夠。寶石城的建成,結束了梧州寶石業“有市無場”的歷史,標志著梧州寶石業開始進入新的發展時期。目前,寶石城的功能作用發揮不夠。
1、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寶石行業“亂”的問題,部分稅收與工商管理政策難以落到實處。在梧州擁有3到5臺磨石機的加工散戶就有近600戶,如何確保稅收不流失等都是難題。
2、寶石城的經營定位不明確,經營范圍不寬,產品檔次不高,管理上依然存在不少的問題與不足。
3、在提供服務,信息,以及招商引資等方面的作用,尚未有得到充分發揮。
(五)互聯網貿易沒有得到全面普及
目前,由于梧州寶石業的產業結構是:加工戶對寶石進行進工—將加工好的寶石銷售給寶石城的商鋪—商鋪驗收后將其銷售給國內外的采購商—采購商將寶石帶回工廠加工成為珠寶首飾。而互聯網貿易通常只在寶石的供給和銷售環節上,只有比較大型的寶石生產廠商才會想到要建立屬于自己的網業。而對于這些加工散戶,由于管理者大都為農民、打工者、小商販,文化水平不高,整體素質較低,所以他們就不會想到通過互聯系網去拓寬自己的寶石銷售空間。
三、梧州加快發展人造寶石業的新途徑
(一)大力培養人才
實施人才集聚戰略,形成強有力的人才激勵機制,積極培養和引進高素質人才,建立梧州市人工寶石人才小高地。要利用好現有的人工寶石培訓基地,開展多層次、多元化的寶石技術教育和人才培養,為寶石產業培養不同層次的專業人才。扶持辦好以培養初級、中等技術人才和各類技術工人為主的五洲寶石學校。重視經營、管理、設計、鑒賞等人才的培養。梧州市應該依托本地、立足全國全面招攬相關人才,提高行業軟設施儲備。
(二)優化產業布局
1、發揮寶石城、寶石大廈、星郎名都與加工園區等載體的拉動作用,構建寶石深加工基地。加快寶石大廈、星郎名都加工園區等工程建設,使之與寶石城成為輻射能力較強的載體,帶動周邊地區形成形成人工寶石加工基地,鞏固梧州在國內外寶石加工領域的中心與領先地位。
2、打造“梧州市寶石貿易文化旅游一條街”。圍繞中國梧州寶石城、寶石大廈、星郎名都和寶石園區等一組載體,以步阜路和西環路為主體,形成以寶石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飾品和加工設備批發零售為主的寶石物流交易中心,發展人工寶石文化旅游產業。
(三)扶持龍頭企業建立品牌
1、扶持一批龍頭企業,實行重點保護。選擇若干實力雄厚、設備先進、貢獻較大、前景較好的寶石企業,作為龍頭企業重點扶持,在企業登記、水電價格、工商管理、稅收、出口、技改等方面依法享受梧州工業企業最優惠的政策。
2、鼓勵龍頭企業開發新產品,加大固定資產投入。鼓勵寶石企業引進先進生產設備和工藝技術,依靠科技創新提升寶石產業。邀請中國寶協等結構、專家聯合研究開發寶石新產品,重點發展寶石深加工。
3、實行品牌戰略,鼓勵龍頭企業爭創品牌和馳名商標,每年從市里的改造基金中劃出部分,支持支持人工寶石產業的重點項目、新產品開發和產業發展。幫助、鼓勵龍頭企業申請專利,創寶石品牌。對獲得省區級名牌產品或著名商標、獲得國家級名牌產品或馳名商標的企業予以重獎。
(四)推廣互聯網作為貿易平臺
利用現代網絡技術廣泛收集并全球人工寶石產業信息和市場行情。目前梧州市比較有名的珠寶網站就是中國珠寶網,大部分的寶石公司在此網站上都有屬于自己的網業,應該多開發網上交易平臺,通過信息網絡體系使人工寶石和寶石首飾產、供、銷一條龍服務。
(五)提高產品價值
1、采用先進設備降低成本
針對人造寶石利潤不斷下降的狀況,寶石業的出路就只有:首先是開發新產品,“產品的壽命低于企業的壽命”,其次是提高產品質量,“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現在由于外地寶石產品不斷以質低價廉大量沖出國際市場,盈利的空間越來越小,質量好的產品不僅銷路好,而且有一定的利潤,應該利用這一點,采用先進的設備進行生產,即使在本地生產也有較大的利潤空間。在德國早已研究出一套全自動的人工寶石機,但因早期機器比較昂貴,一直沒能進口到梧州,就目前來說梧州市擁有比較廉價的勞動力,但從長遠的發展趨勢看隨著勞動力價格上升,引用全機械化的生產設備去降低成本事在必行。目前這套機器的售價已有所下降,價格為100萬人民幣左右,此臺機器可以一次性將15粒石胚分別粘在15個銅棍上同時加工,平均每個小時就可以加工60粒寶石,與人工每天只能加工20到30粒比較,效率提高了32倍。而對于寶石的形狀切割,都是使用數瑪控制的。最終產出的寶石款式多樣,質量上成,生產提高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潤。
2、加快寶石首飾鑲嵌的發展
大力鼓勵支持寶石商開設首飾鑲嵌廠。梧州市的寶石是供應給世界各地首飾鑲嵌廠的,由首飾鑲嵌廠進行鑲嵌,然后銷往最終的市場。而利潤大部分在首飾鑲嵌廠體現,因此要得到更大利潤和市場,我們必須開辦首飾鑲嵌廠。
3、將梧州打造成為國際寶石飾品交易廣場
(1)飾品廠商所要追求的是什么?是產品的市場。而如何能夠占領市場呢?那就意味著我們必須了解飾品市場的流行趨勢,準確掌握消費者的動向。業內廠商逐步感覺到是否能夠將觸覺伸到世界各地,緊緊把握市場趨勢,開發出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甚至引領時尚潮流將是他們能否制勝市場的關鍵之一。如有著“亞洲女孩飾品專家”美譽的韓國樸秀秀飾品集團先后在東京、巴黎、倫敦、紐約等時尚之都設立了設計所,確保設計理念能引領時尚潮流,能夠以優質低價為亞洲女性提供更具個性更具特色的時尚飾品,并逐步發展成為業內廠商的楷模和行業的領導品牌。
(2)飾品交易市場的國際慣例是較注重品牌的運用和培育。梧州人工寶石飾品也可參考國際發展潮流,以市場需求為出發點,以重點打造梧州人工寶石飾品牌為目標,建立飾品交易市場。首先,堅決引入競爭機制,沒有競爭就沒有發展,只有競爭才能產生創造力和新的市場利潤,衍生品牌和發展品牌才能成為可能。結合梧州的實際情況,以舉辦梧州國際寶石節為契機,引進外來企業和本地企業相互競爭,激發新的創造力。其次,增強創新意識。對人工寶石飾品交易市場的發展一定要堅持技術創新為主,對人工寶石知識、技術、開發要深入普及并要適時研制新技術、發現新需求、增加新的生產工藝、降低成本,利于品牌的產生。再次適時舉辦寶石飾品設計和銷售的論壇或相關行業的高峰交流會。最后就是借鑒和研究國內、國際相類似行業的積極做法。如浙江義烏和英國倫敦在打造屬于自己飾品知名市場和創建自己的國際品牌過程中所給予我們一定程度的參考和借鑒。
關鍵詞:加工貿易 知識產權 商標侵權 防范侵權
隨著發達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有關知識產權的爭端也越來越多,其中商標糾紛尤為嚴重。我國作為加工貿易大國,在商標權方面可謂遭遇頗多。僅2001年至2005年,國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就查處涉外商標侵權案件1.8萬多件,在剛過去的2006年里,共查處商標侵權案件3.39萬件,其中涉外商標侵權案件7439件。本文從一實際案件出發,著重分析侵權責任的劃分,商標侵權帶來的危害,以及如何防范商標侵權。
一、案例再現
浙江經協國際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協)于2004年1月至8月期間,在未向對方索取商標權屬證明情況下,擅自接受外商來樣定貨出口訂單,并委托寧波萬亞傳動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亞)加工生產標注“GATES”注冊商標標識的傳動帶27350根,非法經營額達260422元,侵犯了“GATES”商標所有權人美國蓋茨公司的合法權益。杭州市工商局責令浙江經協國際經貿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390000元罰款。這一判決引發了人們對加工貿易中商標權保護問題的思考,侵犯商標權的后果是嚴重的,那么如何劃分委托方和加工方在侵權中的責任呢?
(一)、國內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加工方)的侵權責任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52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標侵權行為強調的是“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這一法律要件。在上述案例中,美國蓋茨公司是“GATES”商標在中國的合法擁有者,受到中國《商標法》的保護。經協在未經蓋茨公司的許可下,就將“GATES”商標提供給萬亞進行加工生產,顯然侵犯了蓋茨公司的商標權。《商標法))第53條規定:有本法第52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因此杭州市工商局責令經協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罰款。至于在對外加工貿易中完全以委托方的委托為依據行為的加工方,國內目前還沒有具體法規來規定其是否應該為這種完全被動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我們可以從《商標法》中分析一二。商標法第56條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在上述案例中,杭州市工商局未對萬亞做出處罰。
隨著發達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有關知識產權的爭端也越來越多,其中商標糾紛尤為嚴重。我國作為加工貿易大國,在商標權方面可謂遭遇頗多。僅2001年至2005年,國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就查處涉外商標侵權案件1.8萬多件,在剛過去的2006年里,共查處商標侵權案件3.39萬件,其中涉外商標侵權案件7439件。本文從一實際案件出發,著重分析侵權責任的劃分,商標侵權帶來的危害,以及如何防范商標侵權。
一、案例再現
浙江經協國際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協)于2004年1月至8月期間,在未向對方索取商標權屬證明情況下,擅自接受外商來樣定貨出口訂單,并委托寧波萬亞傳動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亞)加工生產標注“GATES”注冊商標標識的傳動帶27350根,非法經營額達260422元,侵犯了“GATES”商標所有權人美國蓋茨公司的合法權益。杭州市工商局責令浙江經協國際經貿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390000元罰款。這一判決引發了人們對加工貿易中商標權保護問題的思考,侵犯商標權的后果是嚴重的,那么如何劃分委托方和加工方在侵權中的責任呢?
(一)、國內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加工方)的侵權責任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52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標侵權行為強調的是“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這一法律要件。在上述案例中,美國蓋茨公司是“GATES”商標在中國的合法擁有者,受到中國《商標法》的保護。經協在未經蓋茨公司的許可下,就將“GATES”商標提供給萬亞進行加工生產,顯然侵犯了蓋茨公司的商標權。《商標法))第53條規定:有本法第52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因此杭州市工商局責令經協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罰款。至于在對外加工貿易中完全以委托方的委托為依據行為的加工方,國內目前還沒有具體法規來規定其是否應該為這種完全被動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我們可以從《商標法》中分析一二。商標法第56條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在上述案例中,杭州市工商局未對萬亞做出處罰。
(二)、貿易雙方(國外委托方和國內被委托方)的侵權責任劃分
那么經協在受到處罰之后,是否可以將侵權責任完全歸咎于外商,向外商索賠呢?我國《關于對外貿易中商標管理的規定》第10條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從事進出動中,對他人指定或者提供使用的商標,應當要求對方出具真實有效的商標專用權證明文件或者被許可使用該商標且未超出許可范圍的證明文件,并予以核查。該商標不得與已在我國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其商品的包裝、裝璜也不得與他人已在我國使用的包裝、裝璜相同或者近似。在上述案例中,經協在未向對方索取商標權屬證明情況下,就擅自接受外商來樣定貨出口訂單,沒有履行對商標的審查義務,結果造成商標侵權。在這種情況下,經協即使是被委托人,也成為了侵權人,它不能將侵權責任完全歸咎于外商,自己也必須承擔責任。至于經協和外商各自承擔多少責任,經協向外商索賠多少,則由二者協商而定。
從上述案例中我們發現,當我國對外加工貿易中出現侵犯國外商標權的情況時,國內工商管理部門執法的對象往往是國內侵權人,根據《商標法》劃分國內責任,并不深究貿易雙方(國外委托方和國內被委托方)孰對孰錯,如何劃分責任;而我國《關于對外貿易中商標管理的規定》及一些國際公約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恰恰對其做出補充——規定了貿易雙方責任的劃分。如《公約》第42條規定:(1)賣方(加工方)所交付的貨物,必須是第三方不能根據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的貨物,但以賣方在訂立合同是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權利或要求為限,而且這種權利或要求根據以下國家的法律規定是以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為基礎的:a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是預期貨物將在某一國境內轉售或其他使用,則根據貨物在其境內轉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國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他情況下,根據買方(委托加工方)營業地所在國家的法律。(2)賣方在上一款的義務不適用于以下情況:a買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項權利或要求;或者b此項權利或要求的發生,是由于賣方要遵照買方所提供的技術圖樣,圖案,款式或其他規格。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公約》是不適用于加工貿易中的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而上述案例屬于來樣加工,因此可以援引《公約》作為參考。
二、商標侵權對我國造成的危害
1、商標侵權嚴重危害了加工企業的發展。對國內加工企業來說,獲得的只是少量的加工費,大部分利潤被委托方攫取。隨著國內外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引起商標侵權的風險是巨大的,同時商標侵權產生的法律后果是很嚴重的。我國《商標法》第59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外對商標管理也相當嚴格,如美國商標法就對偽造商標的處罰做出如下規定:對個人偽造的,罰金25萬美元或者處以5年以下徒刑;再犯者處100萬美元罰金,或者處l5年以下徒刑;對合伙偽造的,處100萬美元罰金;再犯者處500萬美元的罰金。加工貿易這種風險大,利潤小的生產方式從本質上決定了加工企業的不利地位。企業一旦被卷入商標糾紛,完全是得不償失。
2、侵權嚴重影響了我國外貿環境及國際形象。近年來我國加工貿易中侵權案件頻頻發生,貨物被海關扣押或者沒收,這些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國產品的出口。此外,美國海關曾列出五大侵權“黑名單”,中國大陸居于黑名單首位。美國公布2006財政年度海關知識產權類扣押案件比上年增加了83%,海關共扣押仿冒品1.4萬余起,案值超過1.55億美元,原產自中國的涉案產品金額約1.26億美元,占所有被扣侵權貨物總價值的81%;這些統計無疑會使中國的貿易合作伙伴降低對中國產品的信任,提高與中國合作的警惕,影響了我國外貿環境和國際形象。
三、我國加工企業防范商標侵權的對策
面對侵權風險,加工企業要以積極的態度面對,防患于未然,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考慮:
1、在接受定牌時,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標合法性的證明文件。如果是他人的注冊商標,委托方需提供合法的商標使用轉讓證書。委托方如果提供了證明文件或轉讓證書,即使驗證過程可能很繁瑣,企業一定要驗明其真偽。如發現可疑之處,企業應當婉轉拒絕。
2、當企業知道委托方提供的商標可能存在侵權問題時,千萬不要抱僥幸心理,貪圖蠅頭,拒絕為妙。要特別注意的是,按照我國加入的《商標注冊用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對于馳名商標來說,不但不得在相同或近似類別的商品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而且不得在不同類別甚至性質不相關的商品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否則,就構成對馳名商標的侵權。
因此當委托方提供的是其他商品的馳名商標時,企業要高度警覺,調查清楚該馳名商標能否用于自己生產的產品之后,再決定是否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