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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農村金融機構格局
農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對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起著決定性作用。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戶收入支出結構的變遷,農村金融供求一直處于失衡狀態,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后,國有商業銀行從農村撤資導致農村信貸缺口進一步擴大。隨后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呈現以農村信用社、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郵政儲蓄四大金融機構為主,且農村信用社最為突出的格局。但農村金融市場的需求來自包括農業企業、較大規模養殖戶、傳統涉農經營者及扶貧對象等多個層次,傳統涉農機構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地區金融供需失衡的狀況。
中國銀監會分別于2006年12月和2007年1月22日公布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人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及《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之后村鎮銀行在我國迅速發展,截至2012年4月,全國已建成749家村鎮銀行。村鎮銀行拓寬了“三農”的金融渠道,并有針對性地進行產品和服務調整,提升了支農效率,成為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力量。
二、CAP模型分析
為分析村鎮銀行與傳統涉農金融機構的關系,在此我們利用分析市場定位中常用到的CAP模型,從客戶(Client)、經營地區(Arena)和產品(Product)三個角度進行比較研究。
1、經營地區
村鎮銀行是在農村地區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意見》和《規定》中對“農村”的限定為:僅指中西部、東北和海南省的縣(市)及縣(市)以下地區,以及其他省(區市)的國定貧困縣和省定貧困縣。
村鎮銀行對于經營區域地的定位是農業省市,其規模可以是縣域甚至是鄉域,且不跨區經營,在實際經營中多呈現“冠名村鎮,身處縣城”的格局;農村信用社以服務農業農村和農民為宗旨,過去一直是縣域金融服務的主要提供者;農業銀行則確立以縣域為基礎、充分發揮城市業務輻射和帶動作用的市場定位;農發行側重定位于農村集鎮、城鄉結合部及國有農、林、牧、漁場等區位;郵政儲蓄則依托其全國網絡優勢,深入到許多邊遠地區,以縣域及以下地區作為主要經營地區。
可以看出,村鎮銀行與傳統涉農金融機構的經營地區存在重疊交叉的情況,如何通過市場細分找準自身定位,通過差異化經營確立自身優勢,提供獨具特色的金融產品將是對村鎮銀行發展最大的考驗。
2、客戶
在客戶選擇上,村鎮銀行與傳統涉農金融機構、傳統涉農金融機構內部之間都有較大差別。具體來看:村鎮銀行設立的初衷是緩解農村金融供求矛盾,支持“三農”發展,因此其主要客戶定位是農村信用社未滿足的中端信貸農民以及收入不穩定、依靠農業種植維持生計的低端信貸農民;同時,有地方產業特色的小微企業作為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也成為村鎮銀行的重要客戶。
農信社是過去向個體農戶提供貸款的主要正規金融機構,中小企業和農戶歷來都是其重點服務對象,但由于農村金融長期供不應求、不良信貸率高,因此其個體客戶多為自給自足、需要資金擴大經營或種植的農民;農業銀行在上市后更加注重對風險的管控,對收益性相對較低、風險波動大的客戶也較為謹慎;農發行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服務對象圍繞地方政府確定的重點工程、龍頭企業,多將信貸投入三農發展及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郵政儲蓄依托其網點資源和全國網絡優勢,貼近社區和基層,主要為小企業、個體商戶、城鄉居民客戶提供基礎的金融服務。
3、產品與業務
基于經營地區和目標客戶的選擇,村鎮銀行的核心業務以貸款為主,提供免擔保抵押,或少量擔保抵押的小額信貸服務。并結合農戶特點、資金需求用途,推出創新型金融產品,如農企聯保、林權抵押貸款等;部分村鎮銀行還提供代繳水電費、工資等業務。
農村信用社依據服務“三農”的要求,提供小額貸款、融資貸款及票據承兌、結算、理財等業務;農業銀行憑借其龐大的分銷網絡和技術優勢,向個體及公司客戶提供各種公司銀行和零售銀行產品及服務,涉及存貸款、結算、理財產品、現金管理業務以及金融機構間合作業務;農發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其主要是面向“糧油棉”等領域辦理貸款業務,辦理涉農小額貸款、中間業務及支付結算業務;而郵政儲蓄已形成了以本外幣儲蓄存款為主體的負債業務、多種形式的中間業務及以債券投資等為主渠道的資產業務。
總體看來,傳統涉農機構資金相對充裕且發展時間較長,開展的業務種類逐漸豐富,幾乎均涉及存貸款、結算、理財、中間業務等所有業務,但信貸方面的產品種類有限,缺少特色化和有創新性的信貸產品,村鎮銀行憑借其規模小、本土化經營的優勢,在產品創新方面更為靈活,這也是其優勢所在。
三、村鎮銀行優劣勢分析
1、優勢
(1)大股東優勢。村鎮銀行的創辦者多為商業銀行等大股東,可通過借鑒學習,將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優秀的企業文化、成熟的信貸操作模式運用到自身發展中,為農民及中小企業提供較為優質的服務;同時,這些股東都是有經濟實力的投資者,使得村鎮銀行可以維持較高的資本充足率。
(2)小法人優勢。村鎮銀行是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一級法人機構,其各項業務決策鏈短、程序簡捷,在貸款審核、發放方面相較于傳統涉農金融機構具有巨大優勢。特別是個體農戶及小微企業資金需求常“短小頻急”,村鎮銀行恰好可以滿足這部分的需求。
(3)政策優勢。作為銀監會為解決農村金融供求矛盾而設立的微型金融機構,《意見》在準入資本范圍注冊資本限額、投資人資格、業務準入等方面都對村鎮銀行放寬了條件,且有差別準備金率、再貸款支持等政策優惠,使得村鎮銀行得以迅速發展。
(4)歷史優勢。村鎮銀行由于成立時間短,不良貸款少,輕裝上陣,無歷史包袱。
(5)制度優勢。村鎮銀行作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意義上的商業銀行,產權明晰、治理完善、業務種類齊全,而傳統涉農金融機構多嚴格限制貸款權限,信貸審批繁瑣,多數農戶和中小企業難以及時獲得有效貸款,村鎮銀行在此方面具有制度優勢。
2、劣勢
(1)結算網絡不暢。在功能上村鎮銀行可經營存貸款、辦理國內結算、票據承兌與貼現等業務,但由于目前沒有行號,不能進行結算、匯兌等業務。且多數村鎮銀行只有一個或少個網點,沒有加入銀聯,不能跨區經營,村民存取款都必須要到網點,十分不便。
(2)信譽度不強、吸儲能力弱。傳統涉農金融機構多年的經營培養了許多優質客戶,積累了一套有效的攬儲方法,在吸收存款方面優勢明顯。而村鎮銀行經營規模小、開業時間短,且農村地區相對封閉保守,吸儲能力有限。《商業銀行法》規定,發放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存款余額的75%,如果沒有持續性的資金來源,村鎮銀行的貸款業務難以維持開展。
(3)缺乏規模效應。較大規模的銀行可憑借其規模優勢,通過相對較少的資本及流動資產進行經營。而村鎮銀行由于規模小,僅局限于本地經營,缺乏規模效應,致使其信貸能力在相同條件下弱于傳統涉農金融機構,經營成本較高。
四、總結
村鎮銀行是銀監會為解決我國農村金融網點覆蓋低、供求矛盾等問題而設立的新型金融機構,是農村金融改革的重大突破,有利于促進村鎮銀行與傳統涉農機構并立的新競爭格局的形成。村鎮銀行的市場定位是在縣域、鎮域范圍內為本地有貸款需求的個體農戶和小微企業提供快速便捷的小額貸款產品,這與傳統涉農金融機構既有交叉重疊又各有差別,彌補了農村金融借貸市場的空白和不足,為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村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村鎮銀行的出現對我國農村金融原有格局形成了巨大沖擊,對傳統涉農金融機構在經營理念、業務發展、市場定位等方面提出了挑戰,強化了其危機感,但同時又提供了雙方合作共贏的機會,傳統涉農金融機構可以作為村鎮銀行的發起者,利用村鎮銀行制度和“小法人”優勢借船出海,積極為農村地區金融發展貢獻重要力量。如何通過在市場定位的細分中識別村鎮銀行與傳統涉農金融機構的異同,進行差別化發展,抓住市場空白,在日漸完善的金融市場中提供特色化創新金融產品,將是我國現有農村涉農金融機構面臨的共同挑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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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互聯網金融也成為農村金融發展的新趨勢。目前農村互聯網金融發展還較為薄弱,城鄉互聯網金融差異仍有擴大趨勢。國家在大力發展三農政策和推動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背景下,互聯網金融結合農村電子商務改革創新,將對破除農村二元結構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解決農戶的金融問題做出重要的貢獻。
一、互聯網金融發展特點分析
(一)與傳統金融相比成本低,效率高
互聯網金融通過網絡平臺針對客戶需求,自動完成信息的定價和交易,程序簡便,無需傳統機構人工操作,客戶無需排隊,時效快、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無壟斷利潤。因互聯網金融無需資金投入營業網點和固定成本,節約相應的資金和管理成本。
(二)覆蓋范圍廣,產品多樣化
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客戶突破時間和地域的限制,覆蓋范圍廣。互聯網金融產品多樣化,如眾所周知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支付寶、余額寶、財付通、微信錢包等。各類產品,各種服務,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需求。金融產品的多樣化使得供需雙方互惠互利。
(三)合理調配城鄉資源配置
城鄉資源配置不合理是造成城鄉差距的一個重要原因。其中,傳統資本市場里信息缺失,信息不對稱影響農村經濟的發展。互聯網金融的大力普及,對消除城鄉之間信息不對稱,拓展農村發展所需的資金募集渠道,挖掘農村金融資源,不斷吸收農民存款并開放農村貸款等金融支持,使農民支付結算和獲得資金更為便利,推動改變金融資金流動方向。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供需雙方能及時了解信息,完成交易,合理調配城鄉資源配置。
(四)發展快,潛在風險不可疏忽
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產業,其在中國發展迅速,但同時也存在一些潛在風險。目前,國家并未提出完善的法律政策和監管模式來約束互聯網金融。此外,互聯網金融安全問題和信用問題,金融模式的不規范行為都會對互聯網金融運作造成影響,對客戶的信息和利益存在潛在威脅。
二、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現狀
(一)農村金融機構缺乏,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需求
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類型有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郵政儲蓄機構等。這些機構對農民客戶提供的服務業務單一,商業性金融層次不足,主要都集中在農業企業和農業項目的服務上,農村金融網點相對較少,金融基礎設施不足,未能滿足農村客戶的金融需求,導致金融市場參與率低。農民自身文化素質對金融理念和產品的意識不夠,法律觀念淡薄,民間借貸服務管理不完善,也使其在參與民間借貸的過程中也有可能會損害到自身利益。
(二)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單一,不能支持現代農業發展
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單一,以往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未能滿足現代農業金融的需求,如貸款、期貨、保險、證券等金融業務未得以發展,農村金融與民間金融未能融合。而且,農村金融機構人員未經過專業培訓,缺乏現代信息化的金融服務的知識和技能,現代農村市場主體的多樣化和農業的產業化特點決定了金融服務的多元化。在這樣的背景下,現有的金融服務體系還需不斷的完善。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
國家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關注三農問題。但在現代金融發展的過程中,政策性金融機構資金上主要由政府支持,在對民間金融機構和農戶企業等支持上不夠,政策性金融制約了金融支農的作用,且政府長期對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扶持,使得民間金融機構的競爭力也明顯不足。農村金融的資金流動未能完全運用在三農建設上。
三、互聯網金融發展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影響
(一)對傳統農村金融存款業務造成沖擊
由于傳統農村金融政策原因,我國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業務是吸收存款。而互聯網金融產品為廣大農戶提供了較為便利和盈利的投資方式,如:余額寶、理財通、掌上基金等互聯網金融產品。農戶可通過互聯網平臺和移動終端充分加以利用閑散的資金獲得收益,對比金融機構其他金融產品來說,其風險低、投入小、使用便利,這必然會吸引農戶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合理利用資金,但也會對傳統農村金融存款業務造成沖擊。
(二)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借貸業務造成沖擊
傳統農村金融機構的借貸業務程序復雜,人工操作繁瑣。而通過互聯網金融P2B網貸平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價值認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務,使供需雙方通過第三方做好風控的項目在平臺上和對方對接,其操作簡便,無抵押,高利率、安全性強。網絡借貸為資金借貸雙方提供中介服務,現也逐漸為客戶所接受,對傳統金融機構的借貸業務造成競爭。
(三)對傳統支付結算業務造成沖擊
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眾多農戶通過互聯網平成電子支付功能,如網絡購物、網絡轉賬、網絡繳費等,第三方支付也成為電子商務領域運用最廣泛的方式,農戶借助支付寶等模式進行支付,更為便利。這都會對傳統金融支付結算業務造成沖擊,影響中間業務收益。
(四)對傳統農村金融的現有格局造成沖擊
傳統農村金融機構主要通過人工處理、費時費力,互聯網金融背景下的新興技術通過電子交易方式改變了傳統農村金融的格局,其業務范圍涉及信貸、理財、租賃、保險,其產品多樣化、擴張能力強,可以滿足農戶的新需求,不斷推動傳統農村金融的經營方式的更新。
四、互聯網金融背景下的農村金融發展策略
(一)健全科學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
為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全面深化農村金融改革,不斷健全科學的金融機構體系,擴大農村金融在農村區域的覆蓋范圍,積極引導農村金融組織發展,深化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增加資金來源渠道,加強政策性金融和民間金融的合作,拓展農村金融新領域,運用互聯網金融平臺拓展金融新形式,優化金融產品結構,開發多樣化的金融產品滿足農戶需求,實現互聯網金融支持農村金融發展。
(二)加強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和服務創新
在互聯網金融時代,業務創新和服務創新是發展農村金融需要改革的重點。農村金融應充分利用信息數據、云計算等計算機手段搭建電子商務平臺,利用電商平臺的優勢來吸引農戶,為農戶提供專業化的指導和服務,開拓新的客戶渠道發展農村金融,將電子金融、電子支付、手機銀行等新興技術融合,加強線上線下交流,減少信息不對稱,減輕復雜的業務流程,此外,農村金融要加強服務的水平,通過標準化和人性化的個來創造無形中的效益,以此來提升農村金融機構的水平。
(三)加強政府政策的扶持和監管力度
政府在互聯網金融背景和“三農”發展的背景下,加強財政和金融政策的扶持,創新并完善互聯網金融政策的考核評價制度,完善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統計和稅收政策。提供惠農支農的信貸業務,支持“三農”融資和銀擔合作機制。在監管上,也要落實政府與地方之間的監管責任,健全互聯網金融與農村金融機構的監督機制,有效規避互聯網金融風險,為農村金融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
(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新型農村金融網絡
為進一步構建新型農村金融網絡,大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借助手機銀行,網上銀行、ATM機、POS機等支付方式,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科技創新應用,豐富農戶支付結算體系,提供便利的農戶支付結算服務。在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中,在傳統金融的基礎上,運用新技術手段創新發展互聯網金融體系,通過建立和健全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滿足農戶多方面的金融服務需求,加快互聯網金融與“三農”良性互動,推動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解決農民融資問題,加快城鎮化建設。
參考文獻:
[1]巴曙松,諶鵬.互動與融合:互聯網金融時代的競爭新格局[J].中國農村金融,2013(24):15—17
[2]劉志平.互聯網金融對農村金融的啟示[J].中國金融,2015(3)
互聯網金融是一個譜系概念,涵蓋由互聯網技術與互聯網精神的影響從傳統金融到無中介或市場的所有交易組織形式。自2013年互聯網金融元年以來,政府對發展互聯網金融保持一種肯定態度;2014年10月,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擴大互聯網、物聯網的發展。隨著城市電子商務市場逐漸飽和,電子商務企業開始進軍農村市場,互聯網金融也逐漸走進農村。據統計在農村領域,到2014年6月農村網民數共1.78億,手機網民數1.45億。農村互聯網移動技術的發展,為互聯網金融融入農村領域奠定了基礎。
一、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現狀
熊德平提出“農村金融交易通過‘規模經濟’獲得的收益大于交易的風險損失和用于減少不確定性、降低交易風險的交易成本之和,即農村金融交易的規模凈收益為正時,農村金融交易就擴張”。因此,農村金融發展的關鍵在于把握“規模經濟”與農村金融交易成本之間的關系。
隨著農村金融交易規模擴張帶來“規模經濟”同時,農村金融交易不確定性增加、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程度的提高,農村金融交易成本逐漸增加。我國農村地廣人稀,農村金融交易分散、規模小、次數頻繁,又缺乏抵押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落后,信用體系不完善,金融交易信息收集成本高,加之農業屬于投資周期長,收益不穩定、自然風險以及市場風險高的行業,導致農村金融市場交易成本居高不下。
隨著農村金融交易規模繼續擴張,委托產生的效率難以覆蓋交易成本的增加,農村金融發展受到了阻礙,商業性金融開始撤離農村領域,合作性金融在支農方面也出現問題,農村金融問題進一步惡化。為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政府對支農金融機構進行補貼,據統計從2008年政策實施以來,中央財政在五年內累計符合要求的農村金融機構撥付補貼資金120億元。
二、互聯網金融背景下的農村金融發展
2013年是互聯網金融元年,伴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異軍突起,傳統金融業務與傳統金融機構受到了嚴重挑戰。然而互聯網金融也是金融,其本質都是關于金錢跨時間、空間的流動與分配。
技術創新引發金融形態的變化,互聯網金融作為新型金融模式,對傳統金融機構的地位產生了巨大挑戰。互聯網金融利用互聯網平臺建設虛擬平臺,節約了傳統金融機構布設、營運物理網點和分支機構的成本
當前,互聯網金融在城市發展較快,而在農村領域還處于摸索階段。互聯網金融的崛起源于電子商務發展,隨著城市電子商務市場趨于飽和,電子商務企業開始進軍農村市場,互聯網金融也逐漸走進農村。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統計,截止2014年6月底我國農村網民數已達1.78億人,占總網民數的28.2%,手機網民數達1.45億人,手機成為農戶上網必備工具。據阿里研究院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底全國已發現各種類型的淘寶村211個,其預測到2016年全國農村網購市場規模將增長到4600億元,成為網購市場新增長點。正如電子商務的崛起帶給互聯網金融的爆發式發展一般,農村電子商務的發展為互聯網金融在農村金融領域帶來了無限可能。
三、互聯網金融背景下的農村金融發展策略
(一)健全科學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
為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面深化農村金融改革,不斷健全科學的金融機構體系,擴大農村金融在農村區域的覆蓋范圍,積極引導農村金融組織發展,深化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增加資金來源渠道,加強政策性金融和民間金融的合作,拓展農村金融新領域,運用互聯網金融平臺拓展金融新形式,優化金融產品結構,開發多樣化的金融產品滿足農戶需求,實現互聯網金融支持農村金融發展。
(二)加強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和服務創新
在互聯網金融時代,業務創新和服務創新是發展農村金融需要改革的重點。農村金融應充分利用信息數據、云計算等計算機手段搭建電子商務平臺,利用電商平臺的優勢來吸
引農戶,為農戶提供專業化的指導和服務,開拓新的客戶渠道發展農村金融。此外,農村金融要加強服務的水平,通過標準化和人性化的個來創造無形中的效益,以此來提升農村金融機構的水平。
(三)加強政府政策的扶持和監管力度
政府在互聯網金融背景和“三農”發展的背景下,加強財政和金融政策的扶持,創新并完善互聯網金融政策的考核評價制度,完善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統計和稅收政策。提供惠農支農的信貸業務,支持“三農”融資和銀擔合作機制。在監管上,也要落實政府與地方之間的監管責任,健全互聯網金融與農村金融機構的監督機制,有效規避互聯網金融風險,為農村金融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
(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新型農村金融網絡
為進一步構建新型農村金融網絡,大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運用新技術手段創新發展互聯網金融體系,通過建立和健全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滿足農戶多方面的金融服務需求,加快互聯網金融與“三農”良性互動,推動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解決農民融資問題,加快城鎮化建設。
四、結語
作為電商巨頭的阿里巴巴、京東等企業紛紛開始將業務轉向農村市場,大力發展農村電商,拓寬農村市場是2015年,甚至是未來幾年內電商們勢在必行的舉措。發展農村電商,不管是對電商企業還是對農村,都有著巨大的利益,因此從農村電商的各方參與者角度來說,發展農村電商是民心所向,是大勢所趨。
伴隨著農村電子商務的發展,互聯網金融進入農村領域。互聯網金融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特點,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生存帶來了巨大威脅。鑒于此,農村金融機構必須樹立危機意識,結合自身優勢利用互聯網技術發展互聯網金融業務,以此來應對互聯網金融帶來的沖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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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體系對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資金支持,對于新農村建設和縮小城鄉差距具有積極性的貢獻。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重塑,有利于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的良性競爭,避免了農村村民之間經非正式渠道進行的借貸行為,降低了農村金融市場的風險性。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重塑,有利于農村金融組織中角色定位,各負其責。通過實時有效的對金融組織監督和管理,幫助其發現工作中的失誤、偏差,及時進行糾正,使資金流向支持“三農”行業而非其他行業。
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重塑,有利于形成安全的農村金融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
然而在我國農村金融監督體系重塑的過程中,仍存在一系列的影響因素,這些因素不僅阻礙了我國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也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一、現行農村金融監管的法律制度存在缺陷
現階段,農村金融監督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據。金融監管立法包括:《人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農業法》等,其中均包含農村金融監督的有關事宜。但是這些法規的監管內容簡單,存在眾多不可操作因素,降低了金融監管立法的有效性。只有在法律法規完備的基礎上,農村金融監督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再者由于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出現了立法跟不上經濟社會發展步伐的現象,導致了眾多農村金融行為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這顯然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機。缺少法律的指導與監督,這勢必給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正常進行帶來不利因素。
二、行政監督不到位,造成農村金融監督失誤
各地方政府過分重視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片面追求農村金融增長,而忽視了對農村金融的監督。主要表現:一是政府對農村金融多是事后監督和管理,即在出現金融違法現象之后被動的進行懲罰和處理,失去了監督管理的主動性。二是政府相關部門對農村金融管理的方式不合理。農村金融形勢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保守的、傳統的監督方法不一定適合當前農村金融形勢的發展趨勢。而監管過程中,政府相關部門一成不變的監管方式必然有悖于當前農村金融形勢,阻礙了農村金融業的進一步發展。三是政府監管部門職責劃分不明確,導致了事件發生后的多部門執行或零執行的現象,造成了農村金融監督失誤。
三、農村金融管理組織內部制度不合理,可操作性差
在農村金融管理組織內部領導權力一手抓,“官本位”的思想盛行。任人唯親,重關系輕考核等行為讓金融管理部門喪失了其應有的權威。不少組織內由領導一手說了算缺乏客觀、公正的監督意見,喪失了監督部門的作用。甚至出現“走后門”等腐敗行為,不利于農村金融市場的公平競爭。
四、農村村民監督意識薄弱,社會監督制度發展緩慢
社會監督制度是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監督有利于調動農村村民主動參與金融管理的積極性,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但是,就目前而言,農村社會監督制度尚未發揮其功效。究其原因,首先是農村村民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不愿意表達個人意見和建議,隨大眾等。加之文化水平相對較低,法律意識和民主觀念相對淡薄。這些自身因素都大大降低了村民參與金融管理監督的主動性。其次,農村村民參與金融監督的渠道不暢通,缺乏正式的制度保障。村民有建議卻苦于沒處說,這大大削減了村民參與監督的積極性,久而久之失去了對農村金融監督的熱情,阻礙了社會監督制度的正常運行。
那么,應該如何重塑農村金融監督體系,其有效路徑包括:
(一)建立健全的農村金融監督法律體系
現在農村金融監督是法制監督。完善的法律體系是監管農村當局進行依法監督的前提。農村金融監督法律體系的完善直接影響金融監管成效。具體而言,我們應該在繼續堅持農村基本金融監督法律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現有立法和法規,順應時展,適時制定新的、全面的監督法律,對農村金融監督體系起到有效的補充作用,減少法制漏洞。例如適時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等。再次應制定一部專門針對農村金融監督的法律法規。立法者應對農村金融工作進行實際考察,立足于農村金融現狀,制定農村金融監督法律。
(二)加強政府部門的行政監督建設,改善農村金融監督形式
行政監督是農村金融行政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保證農村金融監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合理、平等、經常、有效的行政監督必不可少。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事前監督,改變事后監督傳統,做好準確有效的預測工作,防患于未然。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監督的主動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再者要敢于打破常規,對于錯誤的、不適于當下的監督管理方式要敢于舍棄,勇于創新,探索時應當前農村金融發展形勢的新的監督模式。最后要明確政府各部門的職責劃分,各盡其責。
(三)加強農村金融管理組織內部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監管
改善傳統的金融管理組織內部的管理方式,徹底根除一人執權現象,防止領導,。發展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機制,對于領導決策要保持高度透明化,便于員工監督,提高決策的公平性、客觀性。避免行為的發生。
(四)提高農村村民監督意識,鼓勵村民參與金融監督,促進社會監督制度的穩步發展
社會監督制度作為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程度對農村金融監督影響重大。要形成完善的社會監督工作機制就必須建立農村村民監督網絡。首先通過積極地宣傳教育,提高農村村民的法律和民主意識。例如定期的巡回放映有關民主監督的電影、發放教育書籍等。提高村民的文化水平,通過學習轉變事不關己的狹隘思想,鼓勵村民敢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共同促進農村金融事業的健康發展。其次開拓村民參與金融監督的渠道。讓村民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對農村金融事業進行監督和管理。
五、結語
“三農”問題成為我國社會日益關注的焦點,通過對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思考,和對當前農村金融監督的路徑選擇,可以有效的提高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使我國的農村金融體系可以更好地服務于農民的增收致富、農村的繁榮和農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李華.探索以大學為依托的現代農業科技推廣新模式[J].中國高等教育,2006(7).
文章編號:1003-4625(2008)07-0011-04中圖分類號:F830.6文獻標識碼:A
Abstract: The theoretical study of China’s rural finance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This paper reviews the related theory from the view of methodology in order to draw a clear picture of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of China’s rural finance study, and give some commands and provide theoretical preparation for further study.
Keywords: Rural Finance; Theoretical Study; Methodology
一、引言
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歷程與經驗表明,只有取得科學理論的支持,農村金融改革才能有實質性突破,農村金融才能獲得真正意義的發展。正如一些學者所指出的那樣,沒有理論的政策是抽象的,理論研究對于政策供給的意義特別重要。幾十年的改革與發展,中國農村金融已有了巨大變化。然而農村地區自然稟賦差異,經濟文化發展水平層次不一以及農村金融改革的滯后,中國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協調日趨突出,農村金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面臨諸多難題,這使得農村金融問題的理論研究顯得尤為迫切與重要。目前,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的理論研究已經取得較為豐富的成果,也積累了大量的研究文獻。本文將從方法論角度對相關文獻加以梳理,旨在對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研究的發展狀況作一個透徹的了解,以期對農村金融問題研究的方法論作出恰當的評價,為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的更深入研究提供方法論上的準備。
二、農村金融問題研究的傳統方法
20世紀80年代初期,以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從根本上解決了原有體制下激勵約束機制不足的缺陷,使得瀕臨崩潰邊緣的農村經濟擺脫了困境,步入了快速發展的軌道。隨著中國農業銀行的恢復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得以重新建立,農村金融有了極大發展。與此同時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的理論研究也逐漸擺脫了教條主義的束縛,圍繞著農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的業務管理等問題進行研究,為農村信貸管理體制的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據。這一時期傳統的金融理論依然占據主導地位,在既定的理論約束下,政策報告式的研究方法即存在問題――政策建議的邏輯思維成為主流模式,眾多的研究是為政府實現特定的目標而直接投放信貸的方式干預農村金融提供政策建議。這種方法通常只追求旨在農產品增加的短期目標而忽視農村收入的可持續性增長,并且僅僅強調信貸投放而忽視儲蓄動員和有效的農村金融機構建設[1]。總結這一時期的理論與實踐,不少經濟學家認為傳統方法的效果總體上都不好,最多是效果一般,其結論是基于如下三個標準作出的:(1)傳統戰略如瞄準問題和補貼在解決問題上是否成功;(2)傳統方法的成本效率分析;(3)在增加收入和減少貧困方面是否成功[2]。
三、農村金融問題研究的方法轉型
進入20世紀90年代,中國經濟學開始逐步與世界主流經濟學接軌,西方經濟學的理論范式逐步主導著中國經濟的研究領域。中國學者在接受西方經濟學理論的同時,開始嘗試運用西方主流經濟學的研究范式來研究中國的經濟問題。在分析發展中國家經濟實踐基礎上建立的不完全競爭市場理論和金融發展理論,以及新制度經濟學在中國流行,對中國當時進行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在客觀上起到相當大的啟示和引導作用,同時也為中國的學者研究中國農村金融提供了理論框架支持。自此研究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的文獻不囿于農村金融內部,開始在更大的視野范圍來研究農村金融,大量文獻集中于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的關系、農村金融發展、農村金融結構與功能、農村金融制度以及農村金融體系的變革方式等方面展開探討。
(一)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
國內學者開始認識到農村金融研究目標不僅僅在于農村金融自身的發展,更為重要的是以金融發展來促進農村經濟的增長,而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弄清中國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增長的必然聯系以及內在機理。一些文獻基于中國農村地區數據、運用面板數據的單位根檢驗、協整檢驗與格蘭杰回果檢驗等經濟計量模型,對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因果關系和因果方向進行了定性與定量研究。研究指出,中國農村地區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推動作用并不明顯,西部地區的金融發展的各項指標與經濟增長之間不存在格蘭杰因果關系,東部地區也僅僅只有農村金融效率與經濟增長存在格蘭杰因果關系。與其相反的是,農村經濟增長對農村金融發展的影響則是非常明顯的。根據帕特里克的兩種金融發展模式“供給引導式”和“需求追隨式”,一些研究也認為,原有向農村金融機構大量注資的“供給主導”農村金融發展模式并沒有發揮促進農村經濟增長的很好作用,因此在中國今后農村金融發展過程中,應該轉換思路,按照“需求追隨’模式,有的放矢地促進農村金融增長[3]。
也有學者從金融發展水平以及金融結構兩個視角,對中國農村金融狀況作出全面的分析。一是依照金融發展理論所提供的金融發展水平指標(金融相關率FIR和M2/GDP),從宏觀層面來衡量農村金融發展水平,指出這兩個指標絕對值在中國農村并不大,但都有明顯上升的趨勢。不過由于這兩個指標在衡量金融發展水平所具有的缺陷,對由這兩個指標所獲得的結論應持謹慎態度。如果以L/GDP來衡量,中國農村金融發展水平并沒有表現出如FIR和M2/GDP所表現出的那種極其明顯的趨勢。二是設計一些指標(如金融資產與純收入之比及其行社貸款與純收入之比)從農戶層面來考察農村金融發展水平,其分析的結果是,一方面農戶經濟生活中貨幣化程度增加;另一方面農戶存在較強的流動性約束,不過農戶可通過非正規金融渠道融得資金從而使流動性約束得到部分緩解。也有文獻依據戈德斯密斯 (Godsmith 1969)金融結構的概念來分析中國農村的金融結構狀況[4]。
上述研究文獻基本都遵循著戈德斯密斯的經濟增長金融發展的研究思路,通過一系列數量指標從金融結構上對中國農村金融發展水平給予衡量,利用經濟計量模型對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關系進行了數量化分析。較之于以前的研究方法,此方法具有邏輯更為嚴密,路徑更為深入,結論更為精確的優勢。然而局限性也是明顯的。該研究方法只是指出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具有計量上的因果關系,但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相互影響的渠道或環節在理論上依然是不清楚的,而且農村金融結構的變化未必能夠準確度量農村金融發展水平。
(二)農村金融抑制與金融深化
1973年著名經濟學家羅納德?麥金農和愛德華?肖一反傳統主流經濟理論以發達國家為研究對象,偏重實物要素而忽視金融要素的研究方法,轉而以廣大發展中國家為樣本,集中研究貨幣金融與經濟發展的內在聯系,從而提出了全新的“金融抑制與金融深化”理論,其理論政策含義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濟金融政策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國內一些學者沿著相同的思路對中國農村金融抑制進行了分析研究,認為中國農村存在嚴重的金融抑制現象。一些文獻從農業的自然屬性、農戶的生存與發展特點出發來闡述需求型的金融抑制,解釋了現象背后農戶和農村企業信貸需求總量變化以及層次分布。也有文獻是建立在對農村金融需求分析的基礎上,從農戶和農村企業通過正規金融渠道獲得資金有限,融通資金渠道單一等方面來闡述供給型金融抑制。在闡述農村金融資源配置不合理,農村資金為何供給不足的原因解釋方面,指出金融制度、產業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是主要因素。供給型金融抑制的研究角度往往傾向于存量的修正,而需求型金融抑制視角則側重于長遠,注重增量的發展動態。上述研究文獻稟賦新古典主義發展經濟學的思想,將視角投向農村金融市場,通過對中國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均衡的分析,得出中國農村存在嚴重的金融抑制及其原因,其結論要深刻得多。這些文獻的論證邏輯基本遵從現象原因這一思路,采用對大量農村地區抽樣調查和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方法。當然這些研究還存在著研究層面和視角上的局限,如基于需求視角是否存在其他復雜的需求制約因素?以及連帶出農村金融主體的金融需求結構與其他各項經濟活動的相關性分析等方面還存在研究上的空白。就其方法論來說,有些文獻缺乏研究的規范性。
從金融功能論的研究視角對中國農村金融與經濟關系作出客觀的描述,被一些中國學者所運用,其中較為普遍的研究采用一種叫做機構分析法,簡稱為機構觀。具體表現為結構功能行為績效的研究思路。以此思路,農村金融要發揮其對農村經濟增長的功能必須在現有的農村金融結構框架下進行,根據現有的農村金融結構賦予其相應的功能,并通過其行為績效判斷其功能實現的效應。正是在這種觀點的指導下,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走上了一條“機構路徑”。長期以來注重了農村金融機構的存在形態,而忽視農村經濟對金融資源多層次、多元化的需求和農村金融制度整體功能的發揮。為此,另有一些學者提出,應以功能觀來重新認識農村金融經濟的關系,以此指導中國農村的金融體制改革,更好促進農村金融經濟的協調發展。功能觀是從系統的功能出發,然后探究需要何種結構來實現這些功能,它遵循的是功能、結構思維方法。其實質是從金融所處的系統環境和經濟目標出發,考察金融系統與外部環境之間的功能耦合關系,演繹出外部環境對金融功能的需求,在此基礎上,根據成本――收益原則,選擇能滿足系統環境對金融功能需求的金融形態和功能實現機制,由此對系統進行結構優化,其遵循的是外部環境功能結構的思路[5]。功能觀的研究范式為研究農村金融體系的變化提供了全新的解釋思路,扭轉了一直以來農村金融理論研究與實踐忽視農村金融體系功能問題的傾向,也為重構農村金融體系提供理論上的指導。
(三)農村金融制度
20世紀80年代出現的新制度經濟學無疑是經濟學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一方面對傳統發展經濟理論產生了強烈的沖擊,另一方面也為傳統發展經濟理論提供了全新的分析框架。國內一些學者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采用歷史演繹從制度層面上分析中國農村金融制度的演進邏輯,以及從實際經驗數據來分析這種演進背后的悖論和缺陷。認為農村金融制度歷史變遷的特點是,農村金融制度的每次變遷均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強制,而非自下而上的誘發性政府行為,更不是農村經濟主體自主,這種以扼殺農村經濟組織自發行為為代價的外生性強制性制度變遷與農村經濟發展相悖,導致了農村金融主體的缺位,農村金融容量的增長趕不上經濟總量的增長[6]。這些研究文獻突破了將農村金融制度視為既定不變的外生變量傳統研究方式的束縛,彌補了排除制度作用和制度對農村經濟增長影響分析的傳統農村金融理論研究上的不足。然而這種研究方式闡明的只是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歷史演變的邏輯,卻無法說明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應有的邏輯。
(四)農村金融體系的變革方式
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取向一直是中國農村金融研究所關注的,究竟是以合作制為主導還是以商業化為取向眾多文獻爭論不一。一種觀點認為應以合作制為主導;另一種觀點是商業化取向,甚至放棄合作制;還有一種折中觀點,認為商業化和合作金融應共同發展。各種文獻的觀點之所以出現差異,從理論本源來說,關鍵在于其研究者對中國現實農村經濟判斷的差異。按照“理性小農”命題(Schultz,1964;Popkin,1979),中國的農戶如能被確認為富于理性的小農,那么就沒有必要單獨為其設計一套農貸制度安排,而只需將服務于現代經濟的金融體系直接延伸到農村經濟,為農戶提供金融服務即可,換句話說,商業化的金融體系同樣適用于農村地區;按照“道義小農”命題(Chayanov,1925;Scott,1976),中國的農戶如能被確認為是生存取向的,不會冒險追求利潤最大化,那么農村地區商業化的金融安排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而合作制的金融安排是恰當的。但無論從“理性經濟小農”視角還是從“道義小農”視角來考察中國農村經濟,得出的結論都難免簡單化,中國小農經濟到底具有什么樣的特征值得進一步討論[7]。從研究方法論來說,持商業化取向或合作制主導觀點的研究文獻基本上采用理論演繹的三段論形式來得出各自的結論。理論前提承認合作制金融存在的基礎是小農經濟,而商業金融活動所具備的條件是農村市場經濟,商業化金融不能提供高度分散小農經濟化條件下的金融服務,進而從中國現實農村經濟特性的描述中獲得理論推理的依據。這些研究文獻論證形式縝密嚴謹,其觀點有一定的說服力。然而問題在于,缺乏對中國現實農村經濟特性嚴格的實證以及農村經濟發展的地區差異分析,沒有哪一種關于中國農村金融的命題具有普適性。
(五)農村非正規金融
對中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研究主要分為兩個方面:其一是農村非正規金融產生的成因;其二是農村非正規金融中的利率問題。一些學者從不同的研究角度分析了農村非正規金融產生的成因:(1) 從中國小農家庭的生存經濟與其資金的非生產性需求兩者之間內在邏輯聯系出發,通過案例研究表明非生產性資金缺口和農貸需求不能指望由正規的或商業性的金融來滿足。(2)從農村非正規金融與中國城鄉的特殊結構與聯系相關性入手,認為是由于城鎮和農村之間缺乏一個較好的金融組織。特別是在轉軌經濟中,作為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結果,農村非正規金融是由中國農村金融制度安排缺陷造成的。(3)從農村金融供給的角度,認為農村貧富差距的加大使農村非正規金融形成旺盛的供給。(4)從金融政策的根源來看,由于貸款管理的落后和貸款配給的錯誤,扭曲了農村正規金融資源的配置,收入較低農戶的信貸需求仍然要通過非正規金融得以滿足。對農村非正規金融中的利率問題,不少學者以農村民間金融為例,從信息不對稱角度出發,把民間信貸利率部分地視為具有調節借貸風險組合或過濾借貸風險的功能。有文獻認為,民間信用利率決定于資金供求狀況、借貸者親疏關系、期限長短、淡旺季節等因素,因而利率檔期分明。 也有文獻依據修正的Stiglitz-Weiss信貸配給模型來揭示出民間金融各種利率形式的機理和長期并存的原因。
從已有文獻來看,對中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研究視角呈現多元化,研究方法從案例分析到規范論證呈現多樣性。其不足之處在于缺乏非正規金融研究的系統性理論框架,視角的多元化固然可以使問題的認識較為全面,但多種結論的差異將使得理論研究失去了實踐意義,另外案例研究中樣本選取的不同將會影響到結論的可信度。
四、結語
通過對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理論研究的梳理,不難發現各種理論研究在思想和方法上存在的局限。不僅如此,無論對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聯系識別,金融抑制理論對供給型金融抑制和需求型金融抑制的區分,合作制為主導還是以商業化為取向的爭論,還是農村非正規金融成因分析只是農村金融的一個方面,各種研究思想和方法忽視了農村金融是一個復雜的系統以及系統內外存在的復雜聯系,這也是導致各種理論研究與實際脫節的重要緣由。可見,農村金融問題研究不能簡單地依賴某個理論。綜合各種理論研究的優勢,將系統論的思想引入農村金融問題研究之中,通過對農村金融系統內外復雜聯系的研究尋找改革途徑將是未來農村金融研究的趨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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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金融需求來看農村金融困局的成因
農村金融需求主體是農戶和農村企業,農戶和農村企業缺乏因來自不同方面的影響從而導致農村金融需求不旺。一是貧困農戶的金融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而被強制性揭止。貧困農戶是一種特殊的金融需求主體,其簡單再生產和基本生活資金均較短缺,往往從客觀上產生金融需求,但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對象,其貸款風險較大,因此常常被排斥在正規金融組織的貸款供給范圍之外,這部分金融需求往往被強制性的揭止。二是已基本解決生活溫飽問題的農戶,他們具有一定的信用能力,一般較為講求信譽,但因其力量單薄,所產生的金融需求十分有限,金融機構對他們的貸款僅僅限于小額貸款。盡管如此,因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不足,難以最大限度地滿足這部分農戶的資金需求,從而抑制了部分金融需求,限制了他們金融需求發展的欲望,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金融需求沖動。三是鄉村企業是立足于當地資源而由鄉村投資發展起來的,這類企業生產技術簡單,抵抗風險的能力較低,其發展能力十分有限。因市場不確定性較大,鄉村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所面臨的風險也較大,因此,其產生的合理的金融需求也常常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的特征決定了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的先天不足。中國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多產生于維持基本生存的必要,這種需求并非建立在還本付息的基礎之上。農民收入的不確定性與非固定化導致農村消費性金融的脆弱性,現代金融所產生的消費信貸常常以居民的預期收入為信用保證,而中國農村農民的預期收入則具有不確定性,削弱了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的基礎,造成農業貸款采取的是消極的逃避策略。
從這個角度分析,國家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給予的經營自越大,其放棄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傾向越明顯。
農村信用社力量單薄,難以負重。商業銀行收縮農村金融機構,采取“多存少貸”的撤出農村金融的政策后,使得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農村信用社對農村經濟的金融支持作用就顯得越來越重要了。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鉤后,其職能定位為“為三農服務”,是農村金融的主要機構。事實上,由于商業銀行對農村金融的放棄,農村信用社幾乎是獨立承擔國家的支農任務,對于力量單薄的農村信用社而言,無論是其對金融資源的占有與運用,還是其經營決策與管理水平,或者其員工素質等方面,都不能為農村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
由此可以看出,無論從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給來看,都導致農村金融貧困化。而路磊(1998)對中國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實證分析得出結論:金融市場的發展與經濟發展有著明顯的正相關關系。農村金融的貧困對農村經濟發展同樣表現為負效應。
四、農村金融貧困對農村經濟的影響
我國農村金融困局在于農村金融資源處于極度匱乏或遭剝奪的狀態。農村金融需求抑制和農村金融供給缺失導致農村金融不能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無法推動農村經濟可持續和均衡的發展。
1農村金融貧困影響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金融貧困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現代經濟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多年來農村經濟與農村金融發展歷程表明:農村金融進入高速發展時期,與此相伴隨中國農村經濟也得到快速的發展。農村金融相對萎縮,信貸資金大幅削減時期,農村經濟增長幅度也回落,農村經濟發展速度降低甚至出現負增長。農村金融貧困對農村經濟的發展阻礙作用體現為:
(一)金融是經濟的延伸與必要補充,金融的產生與發展有利于促進經濟的發展。一方面金融提供了有效的資金融通渠道,為產業資本的集中與資源配置的優化提供了有利條件。另一方面金融的市場化融資為強化企業管理,提高生產單位的經濟效益創造了壓力與動力。而金融深度發展所產生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現則既可以防范價格風險,又能夠確保產業資本運行的穩定性。金融貧困使農村經濟長期以來未能借用金融的力量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金融貧困導致中國農村經濟成本的居高不下。從一定的角度分析,金融的產生起源于人們對金融交易成本的節約,因此高效能的金融可以極大地降低農村經濟的成本,包括融資成本、金融交易成本、或尋租成本。而金融貧困導致的金融供應短缺則使得農村經濟不能分享現代金融創造的低成本效應。
中圖分類號: F832.35 [文獻標識碼] A ?眼文章編號?演 1673-0461(2012)09-0086-05
我國東、中、西三個區域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與程度明顯不同,致使這三個區域間的金融資源不一樣,農村金融機構的支農水平也不一樣。2008年銀監會的《中國銀行業農村金融服務分布圖集》的數據發現,全國零金融機構的鄉鎮數總共有2,868個,其中西部地區有2,645個,占全國總數的92.22%。2011年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網點減少了616個,取得重大突破,但截至2011年底全國還有1,696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目前我國零金融機構的鄉鎮在中西部地區還大量存在,整個農村金融體系還不夠完善,都制約了中西部地區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水平的發揮,導致機構的支農金融服務還不能及時地、有效地覆蓋到所有農戶手中,農戶融資依舊困難重重。為了讓更多的農戶、更偏遠的中西部地區獲得更多的支農金融服務,我們亟需通過大力加強普惠制農村金融機構支農能力建設,來不斷提高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水平。
我們所理解的普惠制農村金融機構是指那些擁有服務“三農”的普惠理念,主張為那些被傳統金融機構排除在外、不能有效獲得金融服務的中低收入農戶尤其是貧困農戶提供支農金融服務,并且機構自身實現了可持續發展的農村金融機構。本文認為那些采納“普惠金融”理念,為中低收入農戶提供可獲得的、實質性的支農金融服務的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都屬于普惠制農村金融機構。本文首先從內部和外部因素兩個方面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水平影響因素的理論框架,然后利用層次分析法計算各因素的權重,并總結了這些影響因素的特點。通過對我國普惠制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水平影響因素進行深入分析,目的是為了根據這些影響因素來不斷提升機構支農水平,為更多的、更偏遠的、更貧困的農戶提供便捷的、全面的支農金融服務;同時也為以后正確制定農村金融政策提供理論與現實依據。
一、影響普惠制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水平的內部因素
1.運營發展理念
目前大多數農村金融機構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但普惠制農村金融機構的運營發展理念是擁有服務“三農”的普惠理念,認為獲得支農金融服務也是農民應享有的一種權利,倡導在廣大的農村地區樹立“人人具有平等融資權”的金融服務理念,要求機構更加關注農村貧困農戶[1]。機構在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承擔起支農的社會責任,為更多、更窮、更偏遠的農民提供支農金融服務。普惠制農村金融機構突破原有的思維定式,更新傳統金融機構的運營發展理念,樹立了“普惠”理念,致力于為那些被傳統金融機構排除在外的農村地區中低收入農戶提供支農金融服務。同時注重長期文化建設,提高機構社會認知度和信譽度,贏得良好的社會形象,也為機構支農活動帶來強大動力。
2.金融創新機制
傳統農村金融機構給中低收入農戶提供金融產品與服務的種類不是很多,主要包括傳統的存款、貸款及匯款業務,機構自身缺乏金融創新機制,不能滿足當前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戶現實的需要。普惠制農村金融機構亟需建立金融創新機制,有針對性地進行金融產品與服務的創新,除給農戶提供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小額擔保貸款等業務外,還應積極為農戶開發與提供農戶需要的理財產品、生產技術指導、市場信息、保險業務等。同時,通過市場化手段定價這些支農金融產品與服務,向農戶收取合適的成本、服務與管理費用。機構不僅可以彌補自身經營成本,實現機構自身可持續發展,形成金融服務“三農”新機制;農戶也可以享受現代金融服務的便利。
3.激勵與監管機制
在農村金融市場中,由于農村金融機構和農戶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性現象,很容易出現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問題。普惠制農村金融機構可以通過設計小組貸款機制、團體貸款機制、動態還款激勵機制等措施來解決,保障機構會為更多的農戶提供支農貸款,這也將成為機構支農的動力所在[2]。比如,機構給農戶最初發放貸款的數額很小,在農戶按時歸款后,機構可以不斷給農戶增加貸款額度,機構通過這種重復博弈的循環貸款模式來激勵農戶要按時歸還貸款。同時,普惠制農村金融機構對支農活動不能流于形式,要建立內控制度與監督管理機制,從機構自身督促機構給農戶提供支農金融服務,承擔支農社會責任。
4.貸款管理機制
一、農村金融市場發育程度較低
從金融與經濟的相互關系角度可以將農村金融市場區分為與農產品市場化相配套的金融市場和與農業生產要素市場化相配套的金融市場。前者通常稱為貨幣市場,與經濟的關系是淺層次的關系;后者通常稱為資本市場,與經濟的關系是深層次的關系,目前我國的農村金融市場, 不管是正規農村金融還是非正規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的關系都是淺層次的貨幣關系,即農村金融貨幣市場,農村金融市場的開發深度有限,農村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較低。
二、農村金融市場缺乏競爭性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結構性缺陷,有效供給不足,不能滿足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資源的需求,再加上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受到現行法律和政策的諸多限制,致使我國農村地區的金融抑制現象較為嚴重。使得農村信用社幾乎成為農村金融市場中的唯一金融機構。阻礙了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的形成。
三、農村金融創新滯后
目前我國大多數農村金融機構仍在沿用傳統金融服務手段, 金融服務功能有所弱化。 主要表現在:金融服務品種和融資渠道單一。 目前我國農村金融機構仍以傳統的存,貸,匯業務為主,農村融資僅局限于間接融資渠道;農村金融機構性質單一。 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主要包括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其性質均為單一的銀行信用。擔保、保險、證券、基金、投資、租賃和信托等機構在農村地區基本上處于空白;信貸產品缺乏創新。目前農村金融機構貸款業務以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為主。除少量的聯保貸款和小額存單質押貸款外,其余為抵押擔保貸款。而農村地區由于普遍缺乏擔保機構和有效的抵押擔保品,抵押擔保貸款業務發展滯緩,農村經濟主體的資金需求難以得到有效滿足。
四、農村非正規金融缺乏必要的管理和規范
由于農村非正規金融基本上處于非公開狀態,游離于政府的有效監管范圍之外,容易引發以下問題:非正規金融借貸是一種較為原始和落后的信用方式,多屬于私人交易行為,容易引發債務糾紛;農村非正規金融市場的存在,形成大量資金的系統外循環,影響貨幣政策在農村地區的傳導效果; 同時,農村非正規金融活動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貨幣供應量, 而這部分貨幣供應量處于中央銀行的有效監控之外, 其波動缺乏規律性,造成經濟運行中實際貨幣供應量的波動趨于加劇,增加了中央銀行對調控實際貨幣供應量的難度。
隨著農村改革的逐步推進,作為農村改革重中之重的金融改革更應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新時期探討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的路徑選擇,應著力構建分工合理、投資多元、功能完善、服務高效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顯著增強金融服務“三農”的功能;充分發揮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的作用,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產品,不斷提升農村金融體系的服務供給能力,推動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發展。具體而言:
五、充分調動和發揮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支農發展功能
全面深化農信社產權制度、法人治理、內控機制等各項改革,理順管理體制,維護和保持縣(市)聯社的獨立法人地位,促其真正發展成為服務“三農”的社區性金融機構。 切實發揮其聯系農民“金融紐帶”和支農發展“主力軍”的作用。在國有商業銀行中,農業銀行作為農村金融工作的傳統骨干,今后工作的重點是加快推進農業銀行“三農事業部”改革和完善其運作機制,穩定和發展農村地區的網點及業務,加大對農業產業化、農村基礎設施的支持力度,更好地發揮農村金融體系的骨干作用。郵政儲蓄銀行的特點是以小額貸款為特色,以農戶、各級工商戶、私營企業主為主要服務對象,今后工作的重點應是充分發揮其在農村地區的儲蓄、匯兌和小額貸款功能,促進資金回流農村。
六、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增強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活力
金融生態系統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范圍內,各種金融要素(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工具、金融服務、金融法規等)為了更好的生存和長遠的發展,與其生存環境之間,以及金融要素之間密切關聯、互相制約、相互作用,彼此通過貨幣資金的融通、利率和匯率的調整、風險的度量和化解、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風險與受益的轉換等行為,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統一整體。
農村金融生態的特點
(一)動態性
農村金融生態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和自然生態一樣,也在不斷進行著新陳代謝,逐步完善。在這個系統工程中,農村經濟決定農村金融,農村經濟為農村金融提供物質資源作為其前進的動力。同時,農村經濟的發展又會對農村金融提出各種需求,促使農村金融不斷進行創新,促進農村金融逐步提高服務質量。從另一個視角看,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又具有反作用,通過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金融工具和金融產品的推陳出新、金融服務的逐步深入,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的不斷提高,農村金融更好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這種互相影響、互相作用的關系,促使農村金融生態持續穩定健康地向前發展。
(二)差異性
一方面,由于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有高有低,另一方面對農村政策的理解程度和執行水平也參差不齊,加之金融要素發育水平也存在著差別,此外,目前的分權體制下,地方行為存在著差異,其中囊括考核指標的差異。這種狀況會引起地區之間的差異,地區的差異又會造成農村金融生態狀況的差別。因此,在客觀上農村金融生態存在著地區的差異性。
(三)邊緣性和脆弱性
農村金融生態和城市金融生態都是金融生態的組成部分,與城市金融生態相比,農村金融生態具有邊緣性和脆弱性。一方面,農村金融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滿足,隨著經濟的發展,對農村金融的多樣化需求要求越來越高,但其中的某些需求得不到滿足。另一方面,農村金融供給不足,體制內金融資源供給渠道不斷減少甚至農村資金外流。實行金融改革后,正規銀行金融機構從農村地區大量撤離,逐漸淡出農村金融市場。農信社由于種種原因不能完全滿足農村分散性、多元化的金融需求。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有限。郵政儲蓄成為了農村資金向城市轉移的“抽水機”。
農村金融生態的缺陷表征
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退出農村、農村金融資源外流和縣域金融萎縮等現象,表明了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系統出現了缺陷。缺陷的金融生態系統的具體表現為:金融生態系統的基本結構和固有功能的破壞或喪失、金融主體多樣性下降、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減弱、系統生產能力下降等。
(一)農村金融生態主體多樣性和數量減少
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系統的主體主要有正規、準正規和非正規金融。正規金融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郵政儲蓄、農村合作基金會、擔保機構和保險公司,準正規金融指一小部分當鋪等,非正規金融指高利貸、各種會合、私人錢莊等。就業務上說,我國農村金融主要業務是農業信貸,農業擔保和農業保險等業務尚未開展,然而在農村即便開展農業信貸的金融主體也在不斷減少。在正規金融撤離的真空下,非正規金融雖得到迅猛發展,但游離于正規金融體制之外,無法獲取正規金融制度所提供的服務,因而融資能力有限、風險較大。這樣,我國農村金融主體已經存在較為嚴重的缺失現象。(二)農村金融信息流動出現障礙和梗阻
農村金融市場是一個分散、小額零售、個性化的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一直存在。而農村金融生態退化,資金供求關系破壞,信息流動及傳遞效率會隨之降低。至2006年底,我國農村“高利貸”高達1.7萬億元左右,農民更多趨向于尋求民間借貸而不是銀行。其中占很大比例的原因就是信息流通不順暢,造成農民對正規金融組織理解不夠、經驗缺乏,盡管現在他們對正規金融組織的服務評價有了重大轉變,但其心理長期形成的“貸款難”思想不僅沒有改變,反而呈加劇化趨勢。
(三)農村資金循環鏈條出現問題
從理論上講,農村金融的職能是通過信用手段籌集農村貨幣資金,優化配置農村金融資源,實現農村資金良性循環。然而,目前農村金融機構主體功能異化,一方面,大量資金從農村流入了城市,另一方面,農民又很難從銀行和信用社獲得貸款,導致農村資金循環鏈條不能良性循環。
(四)農村金融生態系統生產能力和服務功能下降
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居民、鄉鎮企業對農村金融體系提供的服務要求越來越高。然而,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對儲蓄居民、企業和生產領域提供的金融服務卻相對減少,進而阻礙了創造性活動,制約了地方經濟增長。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目前業務單一,大多數仍沿用傳統的金融服務手段,以傳統的存、貸、匯為主,業務品種缺乏。與城市金融機構金融產品日新月異、產品種類日益豐富相比,農村金融服務嚴重缺失。新興的中間業務在農村根本沒有普及,最顯著的就是農村金融結算明顯滯后于城鎮,已不能完全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農業擔保、農業保險等業務也遲遲未能開展,農村金融生態系統整體的生產能力和服務能力在下降。
(五)農村金融生態系統穩定性下降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金融由于歷史、制度等原因在為農村經濟活動提供強大金融支持的同時,其金融風險也在加速積累,農村金融生態系統整體的穩定性在不斷下降。單一的負債結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不但加大了其利息負擔,而且造成農村金融機構對存款負債過度依賴。一旦存款出現波動,對資產的調整往往處于被動狀態,從而增加了農村金融風險。
一、農村互聯網金融現狀與趨勢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在城市范圍內的競爭愈演愈烈,而農村互聯網金融尚處于起步階段,但隨著互聯網接受程度的提高,未來幾年農村互聯網金融將迎來巨大的歷史機遇。當前,各大電商巨頭正緊鑼密鼓地布局全國農村市場,不管是阿里巴巴的“千縣萬村”計劃,還是京東和蘇寧的信息服務站,對于互聯網企業來說,開拓農村消費市場甚至金融市場都是為了通過培養客戶消費習慣,搶占先機。
當前,農產品的供求矛盾已從供給不足轉變為局部結構過剩,農業發展的阻礙已經從生產領域轉移到流通領域,因此發展農村互聯網金融能有效緩解農產品流通的困難。只有農業發展了,農村經濟發展了,才能帶動農村金融的發展,為農村金融機構帶來實惠。
當銀行遇到互聯網企業的威脅和挑戰,主流觀念認為,銀行都必須走互聯網發展道路。專家指出,互聯網金融具有門檻低、效率高等優勢,若能利用互聯網切入農業生產鏈的各個環節,可與傳統農村金融形成互補,能有效緩解農村金融供需矛盾。各地政府已經紛紛出臺互聯網金融相關政策,以扶持、推動該行業的發展。
二、農村金融與互聯網融合的主要形式
總的來說,銀行與互聯網的融合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傳統的電子銀行業務;二是銀行與電商合作,經營貸款業務;三是銀行自建電商平臺,為客戶提供線上交易服務。
(一)電子銀行
農村金融機構的電子銀行還有進一步發展的空間,除了信息查詢、自助業務辦理等傳統業務外,針對農戶貸款數量大、金額小的特點,可將客戶經理、理財經理也配置到網上,提供營銷咨詢、貸款業務辦理、投訴處理等服務,以便于提高業務辦理的效率,帶動貸款需求,深化農村金融服務。
此外,由于農村地區交通信息不便,生活繳費、代購車票等生活繳費類項目也應該成為農村金融機構服務農村的重點項目,通過培養農村居民的網上支付習慣,形成金融機構穩定的中間業務收入來源。
(二)與電商合作
作為國內最大的農產品交易大數據平臺,一畝田集團已為農村互聯網金融改革作出有益探索:一畝田與中國郵儲銀行展開合作試點,利用真實交易的大數據信息,由一畝田為批發商提供擔保,中國郵儲銀行提供資金,為一畝田上采購大宗農產品的批發商發放了300筆貸款,而未出現貸款違約現象。
阿里農村互聯網金融報告也認為,通過互聯網技術處理電商平臺上沉淀的海量數據,給農村征信提供了新的可能,一種不同于傳統金融的服務模式正在形成。該報告通過對比傳統金融和互聯網金融在服務農村中的優劣勢,發現在小額農村信貸方面,互聯網金融可以與傳統金融形成互補,解決傳統金融解決不了的問題。
(三)自建電商平臺
對于農村金融機構受區域限制、資金量小的特點,自建電商平臺應與電商巨頭形成差異化競爭,避免片面追求過大、過強,而必須發揮地緣、人緣優勢,專注于某一地區的客戶,為某一類客戶提供交易平臺,如為當地農產品生產商提供平臺,經營農產品或租賃等一系列服務,同時可以積分兌換等形式增加客戶粘性。由于銀行對本地企業情況有足夠的了解,因此可以為一些企業提供優質商品交易平臺,同時可以根據當地居民生活習慣做一些個性化的產品定制。
銀行自建電商平臺的主要目的,在于掌握第一手的交易信息,同時可發揮信用卡分期付款等支付優勢,增加銀行與客戶的親密度。一旦培養成客戶的消費習慣,客戶對銀行電商平臺使用得越頻繁,銀行越是能更好地了解客戶的情況。
相對于建設銀行的“善融商務”商城,光大銀行網上商城雖然業務種類較少,但其推出的保險、購車、購金等板塊頗具特色,銷售業績不菲。如通過簽約當地一百家左右的汽車銷售商,同時經營車輛保險、車貸、信用卡分期付款等業務,可為農村金融機構提供一些可借鑒的思路。
三、面臨的困難和風險
(1)由于農村地區人口聚集度低,交通、通訊尚存阻礙,農民對于互聯網接受度難以提高,消費習慣難以改變,嚴重抑制農村互聯網金融的進一步發展。目前各大電商正通過大量農村電商服務店、鄉村推廣員等多種形式來提高服務覆蓋率。
(2)互聯網金融畢竟是新生事物,國家對其風險防范的機制和法律法規尚不健全,而風險把控是互聯網金融得以良性發展的關鍵。如果不能掌握客戶的信用、生產狀況等真實情況,容易出現惡意騙貸等問題,為農村金融帶來各種風險隱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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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嘯宇.銀行系電商優劣觀[J].虎嗅網,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