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3-18 16:00:09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政治學經濟學與哲學,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中圖分類號】G633.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2095-3089(2012)02-0033-01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4,即《生活與哲學》這門課程具有時代感,教學內容與社會生活、學生實際密切聯系,因此在課堂教學中,教師有針對性地創設情境,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讓學生在特定的情境中思考、領悟、評價、體驗和鍛煉,不僅能激發學生的求知欲望和學習興趣,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更能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一、運用問題創設問題情境
教學過程是一個不斷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動態過程,而運用問題創設的情境具有啟發性、敏感性、主動性、發散性和創新性等特點,有利于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探索、思維習慣。在課堂教學中運用好的問題創設情境,能誘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啟迪學生的思維、激發學生的求知欲望,讓學生在心存疑問、渴望答案的求知情境中學習。
二、設計探究活動創設探究情境
教師在引導學生探究問題前,應先運用探究法給學生創設必要的情境,給他們制造心理上的懸念,使學生產生向往、探索的欲望,處于欲罷不能的狀態,從而讓學生有效地進行自主探究。學生在探索中,知道了怎樣層層分析問題,又怎樣去解決問題,體會了研究的方法。在探索過程中掌握知識,能知其所以然,能體驗到成功感。如:學生對《生活與哲學》中“運動和靜止的辯證關系”很難理解,教學時就可用探究法設置這樣的情境:張三向李四借錢并立了字據。一日,李四向張三要錢,張三振振有詞地說,事物是運動變化的,此時的我已不再是原來的我了,我沒欠你的錢,李四氣得打了他一頓。二人鬧到縣衙,縣官問張三: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你為什么借錢不還?張三把他的理由又陳述了一遍。縣官聽了覺得有理,又問李四,為什么要打人?李四說,事物是運動變化的,此時的我已不是打他時候的我了,我沒打他!縣官只好不了了之。
活動探究1:同學們,你們能斷這個案子嗎?案例中張三為什么會犯如此荒唐的錯誤?
活動探究2:請結合案例和教材,列表比較運動和靜止的關系。
活動探究3:生活中有哪些體現或違背運動與靜止關系的事例、故事或諺語?
三、借助多媒體運用多種形象手段創設形象情境
運用網絡或多媒體手段能節約時間,增加教學容量,還可利用詩歌、音樂、寓言、成語、小故事、錄像、圖片、漫畫、視頻、動畫等形式來創設情境,全面調動學生的聽覺、視覺等感覺器官,從而提高課堂教學實效。
(1)運用詩歌創設情境
詩歌是我國文學寶庫里的一顆璀璨的明珠。詩境不出于理外,哲理自存于詩中。詩歌在給人美的享受的同時,更能讓人從中感悟到頗多的社會、人生哲理。運用詩歌創設情境,有助于增強教學內容的吸引力、感染力,形成活潑、生動的教學氣氛;有助于學生對哲學觀點作深層次的理解和把握;有助于進行滲透教育,陶冶學生情操,升華學生情感,使學生受到美的熏陶。
如:在講完“運動是物質的根本屬性”時,可用多媒體展示一首“動字歌”:
人生在于悟動,生命在于運動,
機緣在于活動,創業在于行動,
開發在于優動,改革在于巧動,
致富在于勤動,衰敗在于懶動,
創新在于主動,挨打在于被動,
災禍在于盲動,罪過在于亂動,
離心在于私動,無為在于不動。
在講“聯系的普遍性”時,可用多媒體展示中華民國時期愛國將領馮玉祥的詩《鳥愛巢》:
鳥愛巢, 不愛樹,
樹一倒, 沒住處,
看你糊涂不糊涂。
人愛家, 不愛國,
國如亡, 家無著,
看你怎樣去生活。
(2)運用音樂創設情境:
音樂的語言是微妙的,也是強烈的,給人以豐富的美感,往往使人心馳神往。它可以以特有的旋律、節奏,塑造出音樂形象,把聽者帶到特有的意境中。運用音樂創設情境的關鍵在于選取的樂曲與教材在基調上、意境上以及情境的發展上要對應、協調。比如在講“矛盾普遍性”時,可用多媒體播放歌曲《籬笆·女人和狗》導入新課;在講“矛盾特殊性”時,可播放歌曲《走進新時代》導入新課;在講“事物運動變化是有規律可循的”時,可播放歌曲《霧里看花》導入新課;在講“量變與質變”時,可播放歌曲《眾人劃槳開大船》導入新課,等等。
(3)運用成語典故創設情境
我國漢語中的成語典故源遠流長,語言簡練,含義精辟,熔知識性、思想性、藝術性、趣味性于一爐,給人以智慧的啟迪、情感的陶冶和美的享受。在《生活與哲學》教學中,恰當地運用成語典故創設情境,不僅能加深學生對知識的理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能激發興趣、啟迪思維、培養情感、開發非智力因素,達到教書育人的根本目的。如《生活與哲學》教學中,在講解“事物在總體上數量不變,由于構成成分在結構和排列次序上發生變化也能引起質變”時,可用成語“田忌賽馬”來創設情境;在講解“想問題、辦事情應從實際出發,而不應犯教條主義的錯誤”時,可用“按圖索驥”來創設情境,等等。
結語
情境教學法作為《生活與哲學》教學的重要方法,能極大地培養學生對哲學課的學習興趣,有效地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能提升教師的教育教學理念,融洽師生感情,促進師生情感交流;能優化教學資源配置,提高哲學課堂教學效益,情境教學法也是哲學課堂教學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有效途徑之一,在同類學校的《生活與哲學》教學中具有推廣價值。
為了更好地梳理和總結,本刊近期推出“創新創業教育看高職”系列報道,對浙江省內高職院校近年來的創新創業教育進行回顧和總結,以期為高職院校的創新創業教育提供更多的借鑒和思考。
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中國的工業體系已經形成,教育水平、勞動力素質也在逐步提升,制造業的大部分領域已站在了世界前列,成為了名副其實的制造業大國。近年來,隨著我國總體經濟結構進一步轉型發展,制造業也重新迎來了改革發展的契機,而創新創業作為改革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正逐漸成為制造行業發展的新訴求。作為制造業人才的重要補給線,創新創業教育對工科類高職院校而言,也早已不是錦上添花的擺設,而是行業發展的迫切需求。本期“創新創業教育看高職”系列報道組走進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一窺這所省內工科龍頭院校的創新創業教育。
深夜依舊燈火通明的“雙創”實驗室,周末也人滿為患的指導教師辦公室,還有進不了創新創業園還愿意在門口“練攤”的學生。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的校園里,這些不同尋常的“怪事兒”還有不少,學校何以能像一塊磁石牢牢地吸引住學生,讓學生時刻處于“電力”滿格的狀態?記者帶你走進校園一探究竟。
作為浙江省工科類高職院校的龍頭,近年來,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從學院特色出發,打造起以培養敬業精神、專業能力和市場意識為三項核心競爭力的“雙創”教育機電模式,使學生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走出了一條獨特的雙創教育發展之路。
而如何打造、培育學生的核心競爭能力,讓“雙創”教育的機電模式持續保持吸引力?記者有幸請到了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黃道平對此進行獨家解讀,向您全面展示“雙創”教育的機電模式。
核心競爭力之一:敬業精神
一個人對于專業的態度、職業的態度,往往能直接影響他的個人成就。而作為工科類機電院校,苦、臟、累,是在專業學習過程中不可回避的現實,要克服這些困難,進而在專業上有創新,甚至開創自己的事業,敬業精神必不可少。肯干、能干,下得了一線,忍得住辛苦,是我們希望學生首先具備的個人素質,也是我們希望通過“雙創”教育打造的學生核心競爭力之一。
什么是敬業精神?敬業精神是對學習專業、個人職業的一種敬畏之心,是對自身崗位的責任心,是對自身能力提升的進取心。它是一種個人品質,一種精神力量,育成這種精神我們不搞形式主義的量化,而是著力通過教師身教、文化熏陶和企業實踐,實現精神的內化。
身教為本,文化共育
以身教代言傳,是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雙創”教育中的一項重要原則。將教師隊伍打造成學生的榜樣,通過教師的行為感染學生,讓學生不自覺地效仿和學習,從而實現更好的教育效果。學院積極鼓勵專業教師組織開展各類創新創業活動,不論是教師獨立完成創新創業作品,還是帶領指導學生的創新創業,學院都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充分的支持。在各個二級學院都建立起了以專業優秀師資為核心的創新創業實驗室,這批專業教師都是學院經過嚴格選拔、外派培訓后組建的精英團隊,不僅專業能力過硬,更重要的是對專業本身有興趣、有追求,對工作有責任心。
教師自己承接或開發的項目,學生申請研發的項目,讓各分院的創新創業實驗室幾乎全年無休,經常是晚自修結束后,實驗室依舊燈火通明。在這批教師的帶領下專業學生不僅能干,而且肯干,形成了良好的“雙創”文化氛圍。
機械工程分院的實訓教師黃明鈞就是這支隊伍中的一員,他被學生親切地稱為“老黃”。學生們都知道“老黃”不愛講道理,愛做事,任何創新作品在“老黃”那里都不存在差不多一說,有時為了調整一個微不足道的技術細節,“老黃”會帶著學生到一線的企業去請教大師傅,然后反復調試,直至達到完美的技術標準。在“老黃”的帶領下,每年的創新大賽上,學生們都成果頗豐。學生對他不僅敬重,更視為個人發展的榜樣。
此外,學院還積極開展“雙休日”工程,保證學生在公休假期時間,也能得到創新創業專業指導和集中培訓,而為了保證自己作品的質量,即使在周末,專業指導教師的辦公室里依舊擠滿了學生。學生們你追我趕,齊頭并進,營造起一股濃厚的學習實踐氛圍,進一步提振了學習實踐的精神氣兒。在學院的各項榮譽評比中,除了對專業創新給予肯定,團隊的合作精神和學生的敬業精神,也通過特定獎項、校內宣傳等方式給予褒揚和鼓勵。
除了校內的磨煉,學院還積極聯系企業,把學生送到企業一線去,讓學生在一線車間,跟著企業的專家能手學習技藝,了解他們在自身崗位上的創新,親身體會他們身上的敬業精神,并且通過企業文化的熏陶和企業專家能手的個人經歷,樹立起正確的職業觀和職業精神,在認可自己的專業之余,更增添一份對未來從事職業的敬畏感。
核心競爭力之二:專業能力
創新創業必須建立在育成學生的個人能力之上,否則就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而專業能力作為學生個人能力中的硬指標,直接關乎學生的就業、創業。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作為工科類院校,對于學生的專業能力無疑有著更具體細致的要求。沒有夯實專業能力基礎,學生的創新和創業就缺乏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很可能只是在校園里曇花一現,無法面對真實市場的考驗。
為了給學生打下堅實的專業能力基礎,同時讓學生的個人專業能力為創新創業所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通過“雙創”教育與專業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將創新創業課程融入專業課程,并通過創新創業實踐進一步提升和拓展專業能力。
充分融合,共同推進
為了實現“雙創”教育與專業課程的充分融合,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把培養創新型高技能人才作為校十二五規劃人才培養目標,制定了《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關于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實施意見》,建立專門的課題研究小組,設計規劃課程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學院積極對教育教學模式進行改革與創新,在學生專業能力培養的各個環節中,都明確要求把創新能力和創業能力培養作為創新教學模式、內容和方法的重要內容。
近年來,學院已自主開發創新創業教育課程68門,建成11門國家精品課程、25門省級精品課程,開發11個省新世紀教改項目,編寫了37本省級重點教材和《創新創業與就業》《大學生創業實踐》和《機械創新設計》等多本“雙創”教育需求與學生專業能力培養相融合的校本教材。
從大一入校開始,在學生的專業發展和職業規劃中,學院就植入創新創業理念,鼓勵學生在專業學習的過程中,反思、質疑,進而提出自己的見解,為創新創業儲備思維能量。進入大二學年,開設有專業針對性的創新創業課程,幫助學生積累創新創業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除常規課程外,還開設各類與創新創業相關的專業領域延伸、拓展課程,供學生選擇適合自身的專業發展方向。
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到創新創業中來,將想法變為現實,在實踐中進一步檢驗自己的專業能力。學院設立學生創新創業基金項目支持學生的課題立項和項目開發,每學期申報一次,通過嚴格的評審予以立項,保證創新創業項目的數量和質量。對于立項的項目,學校提供2000~3000元的無償資助資金,確保項目的可持續發展,并根據創新創業項目的不同專業性質,配備專門的指導老師,幫助解決專業疑問。目前,在學院成功立項并進入運行階段的學生創新創業項目有三分之二與學生所學專業相關。通過創新創業實踐,學生的專業能力進一步拓展和提升,并且更具實用性。
大三學年,進入畢業實習階段,根據學生前兩年的學習和實踐情況,學院幫助學生分析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發展方向。對于專業能力較強的學生,鼓勵其選擇企業的一線技術崗位,在工作崗位上實現技術創新,對于有創業想法和能力的學生,則提供專業的創業資訊和服務。近年來,在“雙創”教育與專業能力培養的充分融合下,學院學生的就業質量和創業水平有了顯著提升,實現了兩者的共同發展。
核心競爭力之三:市場意識
如今的時代早已不適合兩耳不聞窗外事的讀書,而是需要學生放眼全球的時代。與市場聯系緊密的高職教育,則更需要學生開眼看世界。近年來眾多創新創業的成功案例證明,把握發展趨勢,洞察發展先機的市場意識在創新創業中的重要性。而在信息時代,面對洪水猛獸般的信息和風云變幻的市場環境,要讓學生提前具備成熟的市場意識,“雙創”教育就成了突破口。
近年來,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以校內創業園為基地,借由創新創業實踐和系統的市場教育,全面提升學生的市場意識,使學生帶著能夠理解市場、分析市場的頭腦走出校園,迎接挑戰。
內培外引,鍛造思維
在2014年7月的全國首屆“挑戰杯——彩虹人生”全國職業學校創新創效創業大賽上,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的《智能嬰兒搖籃》頗受好評。除了技術環節上的創新,設計團隊對于搖籃的市場價格和環保安全性,都做了充分的考量,很好地適應了市場需求,充分彰顯了學生的市場意識。目前該項目已成功申請專利,并與企業達成成果轉化協議,現已投入生產。不為創新而創新,不為創業而創業,而是在市場意識的指導下去做符合市場需求的創新創業項目,正是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在“雙創”教育中始終堅持的原則。
作為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的“雙創”實踐主戰場,學院的創新創業園成為了培育學生市場意識的重要陣地。根據學院規定,學生在規劃創新創業項目前,必須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提交市場調查報告,得到審核認可后,才能落地創新創業園,使有創新創業念頭的學生不得不主動認識、考察市場。
一、福柯的刑罰政治經濟學
對于人類社會中刑罰方式的變遷,許多人都樂于將其概括為一個“從野蠻走向文明”的過程,并由此而贊美“啟蒙和人性發現”的偉大。但對于以冷酷思想和銳利思維而著稱的福柯(Michel Foucault)來說,這種溫情脈脈、似是而非的人道主義論調顯然是不夠深刻的。因為據他考證,在歐洲近代刑罰史上,從酷刑轉向監禁的過程相當短暫。雖然公開的酷刑在17世紀還非常盛行,但進入18世紀特別是中期以后,往昔熱鬧非凡的公開處決幾乎都銷聲匿跡了,那種慘烈壯觀的斷頭臺場景再也難覓蹤影。為什么在短短的幾十年間,刑罰會發生如此重大的變化?這種轉變意味著什么?除了“啟蒙”和“人性”之外,還有沒有更深刻的原因?這正是福柯在《規訓與懲罰》[1]一書中所要解決的一個重大歷史問題。
為了回答上述問題,福柯根據許多不引人注目且少為人知的邊緣史料,細致地梳理出了三種刑罰權力運作機制:“酷刑展示與公開處決”模式、“傳播懲罰符號表象”模式、“監禁”模式。他指出,在18世紀晚期,人們面對著“酷刑展示與公開處決”、“傳播懲罰符號表象”和“監禁”三種組織懲罰權力的方式,它們分別以舊式君主制度、懲罰表象和強制制度為基礎。在君主制度中,刑罰是君權在眾目睽睽之下制造強烈恐怖效果的一種報復儀式,是君主及其權力的物質表現,但這種權力不連貫、不規范,總是凌駕于自身的法律之上。在懲罰表象中,刑罰被視為使人重新獲得權利主體資格的程序,其采用一系列被編碼的符號和表象,并使之在民眾之間得到迅速和廣泛的傳播,從而阻斷犯罪。而在監獄制度中,刑罰則被視為對人實行強制的技術,其以一種特殊刑罰管理權力的建立為先決條件,通過在習慣、行為中留下痕跡而訓練肉體。
這三種模式分別對應著不同的權力策略和技術:第一種模式基于舊式專橫的君主制度;第二種模式基于懲罰的符號技術;第三種模式基于教養所的強制制度。通過闡述和分析三種刑罰模式之間的轉換過程,福柯向人們展示了他從眾多史料中提煉出來的刑罰政治經濟學———在刑罰日益寬松的現象背后,并非溫情脈脈的“人性和啟蒙”,而是刑罰作用點的微妙轉換,即從“鮮血淋淋的肉體”到“精神和觀念”再到“馴順的肉體”。這種轉換的實質是刑罰權力策略和權力技術的轉變,是國家權力對個體的征服和控制方式的轉變;并且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一部刑罰史就是一部國家權力對個體征服、控制和利用的歷史[2]27-34。
毋庸置疑,福柯對刑罰史的這一發現和概括是驚世駭俗的,并且犀利睿智。但是,除了活著的個體外,福柯的刑罰政治經濟學并沒有涉及國家權力對自殺者的態度。而在歐洲,尤其是英國,有大量歷史事實表明,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國家權力的觸角甚至還延伸到了自殺者的尸體和財產。這應作何解釋?在發掘和梳理相關史料的基礎上,本文認為,這一問題同樣可以用福柯的刑罰政治經濟學來進行解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還擴展了刑罰政治經學的視野———從中世紀到資本主義的興起,權力通過懲罰或寬宥自殺者(尸體和財產)而對活著的個體進行威懾、控制或利用,與此同時權力也進行自我調整,從而使個體的存在和發展與國家權力的轉型和發展相契合。
二、英國法中自殺者的罪與罰
英國法中出現禁止自殺的規范最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紀的普通法,但直到封建制度瓦解后,普通法才代替了教會法和其他宗教規范對自殺進行懲罰。由于最早反對自殺的法律是以普通法的形式出現的,因此很難明確這類法律的起源時間;但可以肯定的是,直到14世紀,自殺才被認為是重罪[3]253。14世紀中期以后,自殺在普通法中已被普遍當作謀殺罪,認定該罪的兩個前提是行為人已成年和神智正常,這同時也是認定自殺未遂罪(被視為輕罪)的部分要件。除了所涉及的法律要件外,自殺罪還有一個特別的名稱,“felo-de-se”,意思是“恥辱的自殺者”。從詞源學上來看,“felo”指的是仆從破壞其與主人之間信任關系的一類犯罪;“felon”則是指實施前述犯罪的行為人,在以家臣制度(vassalage)束縛仆從的時代,這是一個被普遍使用的詞匯;“felony”是對“最惡劣且無法彌補的犯罪”(具體案情見Hales v。 Petit (1565), 1 Plowd, 253, 260。)的稱呼,一般認為其派生于拉丁文“fell”(“惡毒”的意思)。由于在時間上,懲罰自殺的各種刑罰要早于禁止自殺的法律出現,因此,英國普通法在界定“felonies”這類犯罪時,更多的是從法律后果方面著手(例如會導致財產喪失),而較少涉及其實體內容[4]139。
從13世紀到18世紀期間,懲罰自殺主要有兩類刑罰。一類涉及對自殺者尸體的懲罰,另一類涉及對自殺者財產的懲罰。在第一類刑罰中,根據教會法,那些自殺或者自殺未遂的人被認為是“不名譽”的,不得舉行基督教葬禮[5]87。這些規則后來為英國的普通法和成文法所采納,效力一直延續到19世紀上半葉。對于自殺者的尸體,英國的傳統作法是在夜間將其放置于十字路口并用木棍穿刺而過,此外還用石頭壓住死者的臉面,以此表征自殺者的“恥辱”。據考證,這種對尸體的懲罰源自非洲部落和澳大利亞原著民的原始宗教儀式[6]115。總體而言,公開褻瀆尸體的實踐意在給公眾強化這樣一種印象———自殺行為具有異教性,并以此威懾其他有自殺傾向的人;此外,這種實踐還反映了一種鬼神信仰,即要用針將自殺者的鬼魂扎住,使其無法從墳墓中逃脫,這非常重要。
第二類刑罰是沒收自殺者的財產,大約在1221年以普通法的形式出現,脫胎于一系列神智正常的人實施的自殺案件。13世紀一位著名的法學者布萊克頓(Bracton)區分了針對不同自殺者而應當實施的沒收財產的刑罰,認為:一個人若是為了逃避被判罰極刑而自殺,就應當剝奪其財物和土地;若是普通的自殺,則只須沒收其財物[7]97。但布萊克頓并沒有明確被沒收的財產應當歸屬于誰。另一位同時期的法學者威廉姆斯(Williams)則認為,“自殺者的動產應當與重罪犯人的動產等同對待”[8]102,不過他沒有提及土地。在英國的司法實踐中,盡管自殺者的財物常常要被沒收,但沒有證據顯示自殺者的土地也要被沒收。根據司法規則,沒收自殺者的財物必須經過調查詢問的程序,只有認定自殺者為“felo-de-se”(意為“恥辱的自殺者”)之后,才能沒收其動產。由此,如果調查官員寬恕自殺者,認定其自殺是出于神智錯亂或者其他可減輕罪過的情節,不構成“felo-de-se”,那么就可以避免自殺者的財物被沒收。
在懲罰自殺的普通法出現之前,被認定為“felo-de-se”的自殺者的財產歸屬于其領主(Lord)。而到了中世紀晚期,自殺者的財產則開始成為國家的財政收入來源[9]273。為了達到把自殺者的財產從其領主那里轉移到國庫的目的,國家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將自殺定為重罪。因為根據英國的法律傳統,重罪犯人的財產是要收歸國王的。與普通法上的其他犯罪一樣,將自殺定為犯罪要經歷一系列緩慢、零碎的司法程序,要建立在法院判決、傳統和慣例的基礎之上,而非以成文法的形式加以規定。哈里斯訴貝蒂特(Hales v。 Petit〔1565〕)案也許是這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案件。本案中,針對有爭議的沒收自殺者財產這一問題,布朗大法官(Mr。 Justice Brown)認為:“自殺是違反大自然的罪犯,是最為恐怖的事情。其不但因為違反戒律而背叛了上帝,而且因為導致國王喪失臣民而背叛了國王。”(具體案情見Hales v。 Petit (1565), 1 Plowd, 253, 260。)這種觀點的最后一部分尤為重要,因為其暗示了一種還沒有發展成熟的國家理論,即認為在一個國家中,國王是首領,而民眾是臣屬。在政治國家開始從封建秩序的灰燼中建立起來的時期,這種對國家的關注儼然成為了法官在司法過程中所要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務”。此外,從功能主義的角度來看,將自殺確定為犯罪還有助于現代政治國家的確立。原因在于:一方面,由于自殺者被視為重罪犯人,因而其財產要被沒收并上繳國庫,這增加了國家的財政力量;另一方面,確立一個新的罪名,能夠使在具體層面上的司法權力和在總體層面上的國家權力,都擴展了各自相應的干預范圍,從而在相當程度上強化了國家對社會的控制。
當然,這兩方面的功能與更大層面的國家政治經濟體制是分不開的,而且只有將其置于從封建主義向重商主義轉變的社會發展進程中,才能夠得到更好的理解。懲罰自殺的法律之所以規定要將自殺者的財產收繳國庫,是因為一種基于土地所有和領主-仆從關系的制度(a system of land tenure and lord-vassal relations),已經被另一種基于商業和商人-政治國家的制度(a system of merchant-state relations)所取代。國家政治經濟環境的變革,使得針對自殺的刑罰也發生變化:在封建制度中,將自殺者的財產收歸領主,目的在于補償領主因喪失在封地內勞作的仆從而發生的損失,同時從經濟后果上也對潛在的自殺者構成威懾,警告其不得自殺,否則就會拖累家人;而在重商主義制度中,將自殺者的財產收繳國庫,一方面也會對潛在自殺者產生威懾力,另一方面還從源頭上增加了國家的財富,強化了國家的權力。畢竟在以“自由”和“平等”標榜的重商主義制度中,財富的基本形式表征為財物(goods),而非對人身的控制。
三、英國法對自殺者的寬宥
盡管自殺在普通法中被界定為一種犯罪,但在英國,從14世紀到18世紀,都少有自殺者被逮捕、起訴、定罪或判刑。而負責執行這類法律的、最常見的刑事司法官員就是驗尸官。為什么驗尸官沒有嚴格執行法律懲罰自殺者呢?要理解這一點,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英國驗尸官這一職位早在1194年就已被完全確立下來,而且一直到18世紀,驗尸官都被賦予了廣泛的權力。當發生非自然死亡的案件時,尤其是引發刑事責任的死亡案件(例如自殺、他殺以及其他暴力致人死亡的案件),首先要由驗尸官負責進行調查。此外,驗尸官最初的一個名稱就是“國王的保稅官”(guardian of the king s revenue),要通過執行刑事法律來保障國王的財政收入。驗尸官甚至還被授權逮捕和沒收重罪犯人的財產。當發現自殺者的尸體后,驗尸官的主要職責就是進行調查并判定死亡的原因。如果無法確定自殺者死亡的地點,就如其他重罪案件一樣,要全案移交治安法官(justice of the peace)來調查,或者交由王座法院(the Court of the King’s Bench)來處理。通常,自殺者的死亡地點都可以確定,因此驗尸官就成為了第一個調查涉嫌“felo-de-se”(恥辱的自殺者)案件的人。
協助驗尸官詢問證人和收集其他證據的是一個陪審團,其成員由12到30個與自殺者同等的人(peers)構成,而且全都是來自離事發地最近的四個鄉鎮。這些陪審員不但聽審證據,而且還憑借個人知識或者所獲悉的傳聞,就自殺者如何以及為何自殺等問題,協助驗尸官進行分析[10]47。驗尸官要記錄在調查中所發現的事實,以便為陪審團作出終局裁決提供依據。如果陪審團認定自殺者在自殺時“神智正常”,自殺者就不能獲得基督教的葬禮,并且其財產也要被沒收。相反,如果陪審團認定自殺者在自殺時“神智錯亂”,自殺者就無須承擔刑事責任,并且其家人也不會因此而負擔懲罰性的后果。實踐中,“因一時神智錯亂而自殺”,是陪審團最為經常作出的認定結論。從14世紀中葉到19世紀,隨著自殺案件的不斷增多,這類裁決也不斷增加。到了18世紀末,已經少有自殺者被認定為神智正常的人。例如,據記載,從1780至1888年間,肯特郡(the county of Kent)的驗尸官在580例自殺案件中,只認定了15例案件當中的自殺者構成“felo-de-se”(恥辱的自殺者)[11]157。
然而,驗尸官和陪審團在處理自殺案件中所表現出來的慈憫,受到了18世紀一些重要法學者和史學者的尖銳抨擊。布萊克斯通爵士(Sir William Blackstone)就指責陪審團在“道貌岸然地作偽證”,利用“神智錯亂”這一托詞來幫助自殺者逃脫刑罰制裁。根據布萊克斯通的說法,如果驗尸官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了任何顯示自殺者精神焦慮并有可能誘發自殺動機的證據,就會宣告正是這種焦慮“擾亂”了自殺者的神智;如果驗尸官找不出自殺的動機,就會把自殺行為本身作為“神智錯亂”的證據[12]324。同時代的霍金斯(William Hawkins)也批評了“每個自殺者必定是精神失常的”這種觀念。他指出,這種推理的危險在于,一個殺害了孩童的人會據此而爭辯自己當時已“神智錯亂”,因為一個神智正常的人永遠都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13]66。盡管存在這些批評,但判定自殺者“神智錯亂”的裁決還是普遍存在。這種裁決不但可以使自殺者能夠獲得一個體面的葬禮,避免財產被沒收,而且還可以使其撫養/扶養的人能夠從保險公司那里領取保險收益。人們普遍認為判定自殺者“神智錯亂”的裁決反映了英國社會草根階層(the grassroots level)民眾的意見,這種裁決的效果也許正是陪審員所預見和期待的。顯然,大多數普通民眾都不希望自殺法中那些嚴厲的刑罰被施加到自己朋友和鄰居身上。而且事實上,正是這種強烈的情感使得民眾在司法實踐中,通過陪審團阻止了自殺法的完全實施。
廣泛抵制自殺罪還是19世紀英國法律改革運動的一個組成部分。這場運動由羅米利爵士(Sir Samuel Romilly)發起,吊詭的是,他本人后來就是以自殺的方式來了結生命的。羅米利認為,正是刑法當中那些極度嚴厲的刑罰導致其自身難以實施。尤其是,他重申了布萊克斯通所說過的一個觀點,即由于刑罰嚴厲程度與行為違法性之間的比例嚴重失調,從而使得陪審員自己都卷入了偽證罪,常常違反證據作出裁決。羅米利還進一步指出,將重罪犯人的財產收歸國家是封建壓迫制度的殘渣余孽,應當被廢除,因為其總是導致無辜的人因為犯人的罪行而被剝奪本應可以享受的物質財富[6]211。在羅米利與其他改革者一起領導的這場運動中,自殺法發生了翻天覆地變化,其中兩個最為重要的成果就是:1823年的《安葬權利法》(Right to Burial Act)賦予了自殺者獲得宗教葬禮的權利; 1870年《廢除沒收財產法》(Abolition of Forfeiture Act)廢除了個人因犯罪而被沒收財產的刑罰。此時,盡管自殺仍被視為“felo-de-se”,是一種犯罪,但法律已不再懲罰自殺者的尸體或財產。到19世紀末以后,與自殺有關的就只有三類行為會受到法律懲罰:自殺未遂,教唆自殺和在自殺過程中導致他人死亡。
在宏觀層面上,自殺法改革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世紀英國的社會結構和社會進程。一個重要的事實是,自殺法的重大改革在時間上與繼承法的改革相重合。這一吻合實質上顯示了,針對自殺的刑罰改革在源頭上與重商社會中的物質主義(materi-alism)是相通的。財產繼承是資本積累的一個重要渠道,對于早期資本主義經濟的擴張尤為重要。然而在工業資本主義的早期,代際財產繼承卻受到長子繼承制和其他封建法律制度的阻礙,迫切需要變革。為此,資產階級興起后,從19世紀初開始,英國的繼承法就陸續發生了一系列重大變革,許多新法律得到頒行,例如1833年的《繼承法》(Inheritance Act)、1856年的《遺產統一分配法》(Uniformity in Distribution of Estates Act)、1890年的《非遺囑財產繼承法》(Intestate sEstate Act)和1925年的《遺產管理法》(Administration of Estate sAct)。顯然,這些法律清除了諸多封建主義對遺產繼承的限制,有助于其對資本財富的積累。由此可見, 1870年廢除沒收自殺者財產這一法律變革,與上述指向財產的制度改革和其他服務于資產階級利益的改革,是相契合的。要理解這一點,我們只需認識到,從資產階級的立場出發,沒收自殺者的財產實質上就是一種阻礙財富流轉的封建制度。因此,沒收自殺者財產這種刑罰也就理所當然地成為了資產階級改革者手中“柳葉刀”所要剖解的對象,正如資產階級要迫切地解構封建土地法一樣。與此同時,對于19世紀的政治國家而言,懲罰自殺者的刑罰已經變得不重要了,因為沒收自殺者的財產已不再是一種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導致這種情況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公眾對自殺法的抵制極大程度地限制了國家所能獲得的財物和金錢;二是,相比于中世紀,此時國家已有更多其他途徑來獲取財政收入,例如國內稅、關稅等。
四、結 語
在理論上,對刑罰的解釋歷來存在著報應論和功利論兩種視角。報應論認為,“刑罰之所以應該存在,原因不在于懲罰可以帶來有益于社會的結果,而在于作為懲罰之前提的犯罪是一種道德上或法律上錯誤的行為”,即“為懲罰而懲罰”;功利論則認為,“刑罰之所以應該存在,不是因為懲罰本身具有某種值得追求的內在價值,而是因為它具有服務于有益于社會的目的的工具價值”,即“為社會目的而懲罰”[14]2-3。圍繞著報應論與功利論,有人將“刑罰進化”的主要原因歸結為“人類對刑罰理性的不斷發現與追求”,甚至斷言“一部刑罰進化史,實際上也就是一部刑罰理性的發現和完善史,亦即以刑罰體制的更迭為表征的刑罰理性進化史”[15]8-9。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福柯在《規訓與懲罰》中另辟蹊徑,從功能意義上對刑罰的歷史變遷進行理解和闡釋。在福柯看來,刑罰既有報應的因素,也有其他目的;無論何種刑罰機制,對于決定其是否能夠繼續存在的根本原因,都要從刑罰的制度性功能與社會結構的關系中去尋找;只有當一種刑罰所發揮的制度性功能契合了社會結構、滿足了社會結構的要求,這種刑罰才能獲得正當性并得到貫徹。
遵循福柯的這一分析視角,我們就可以看到,英國法對自殺者的態度轉變,不僅僅是“文明”和“理性”的進步,毋寧說是國家權力技術的一種革新。起初之所以懲罰自殺者,是因為在人身依附性極強的封建社會中,因懲罰尸體和沒收財產所起到的威懾力,一方面能夠有效地減少封建領主勞動力的損失,另一方面還能夠補償甚至增加封建領主的財產性收入。而后來之所以寬宥自殺者,則是因為懲罰自殺者的尸體首先在政治上遭到了民主司法的抵制,而且沒收財產從根本上不利于新興資產階級原始資本的積累,無益于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因此,就英國法對自殺者的懲罰與寬宥、英國自殺法的變革而言,我們首先要認清其所處的大背景是社會結構和權力架構正從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轉變,這是由經濟力量所左右的,并且服務于那些控制著生產和積累財富的利益集團。由此,從英國法對自殺者態度的轉變過程中,我們看到了一種作用于死者(尸體和財產)的國家權力技術,一種在福柯分析基礎上擴展了的刑罰政治經濟學。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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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安非他酮緩釋片;氟西汀;P物質;神經肽Y;療效
[中圖分類號] R749.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7210(2014)03(c)-0107-03
Influence and curative effect observation of Zyba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 on serum substance P and neuropeptide Y levels of depression
CHEN Xingyang TANG Yiping
Department of Neurology, the Second People's Hospital of Taizhou City, Zhejiang Province, Taizhou 3172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discuss influence and curative effect observation of Zyba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 on serum substance P (SP) and neuropeptide Y (NPY) levels of depression. Methods 70 cases of depression patients were selected and divided into experimental group and control group at random. The patients in experimental group were given Zyba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 while the patients in control group were given Fluoxetine. The period of treatment in was 6 weeks. The changes of serum SP and NPY levels of patients in two groups before and after medical treatment were observed, and the curative effect and untoward effect was compared. Results After 6 weeks' medical treatment, serum SP level of patients in two groups [(40.12±12.73), (48.43±12.17) ng/L] were obviously declined than before [(55.17±14.76), (54.97±15.01) ng/L], while the NPY level [(138.49±23.17), (119.53±22.86) ng/L] were obviously rose than before [(104.64±21.37), (103.26±20.56) ng/L] (P < 0.05 or P < 0.01), and the declining or rising rate in experimental group were much higher than those in control group (P < 0.05). The total clinical efficiency in experimental group (94.3%) was much higher than that in control group (77.1%) (χ2=4.20, P < 0.05). The occurrence rate of untoward effect in experimental group (14.3%) was much lower than that in control group (37.1%) (χ2=4.79, P < 0.05). Conclusion Zyba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 has reliable curative effect on depression with high security, whose mechanism of action has close effect on reducing serum SP level and rising NPY level.
[Key words] Zyba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 Fluoxetine; Substance P; Neuropeptide Y; Curative effect
抑郁癥是常見的精神疾病之一,以顯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為主要臨床特征,患者常悲觀厭世,嚴重者甚至會出現自殺企圖和行為[1]。抑郁癥診斷較容易,但治療較困難,多數病例病情會反復發作,有研究表明其終身患病率高達15%~20%[2]。目前抗抑郁藥物是治療抑郁癥的最主要手段,其種類多樣,療效各異。安非他酮是一種新型的去甲腎上腺素、5-羥色胺、多巴胺再攝取的弱抑制劑,近年來逐漸應用于抑郁癥的治療中取得了較好的療效,但其作用機制尚不完全明了[3-4]。本研究觀察了安非他酮緩釋片治療抑郁癥患者的效果及對血清P物質(SP)和神經肽Y(NPY)水平的影響,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擇2012年4月~2013年1月在浙江省臺州市第二人民醫院(以下簡稱“我院”)門診治療的抑郁癥患者70例。納入標準:①符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CCMD-3)抑郁癥的診斷標準[5];②漢密爾頓抑郁量表(HAMD)>17分。排除標準:①伴有嚴重的心、肺、肝、腎等器質性疾病;②懷孕或哺乳期婦女;③有嚴重的自殺企圖及行為;④長期使用鎮靜類藥物;⑤抗抑郁類藥物過敏者。采用隨機數字表將患者分為實驗組和對照組,每組各35例。兩組患者的性別、年齡、病程時間等方面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 > 0.05),具有可比性,見表1。本研究方案經我院倫理委員會討論通過,兩組患者入組前均簽署知情同意書。
表1 兩組一般資料比較(x±s)
1.2 治療方法
實驗組予以安非他酮緩釋片(迪沙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規格:150 mg×12片,批號:111123),起始劑量150 mg/d,連用3 d,第4天開始加量至維持劑量300 mg/d,分2次服用,連用6周。對照組予以氟西汀分散片(禮來蘇州制藥有限公司,規格:20 mg×28片,批號:120106),起始劑量10 mg/d,連用3 d,第4天開始加量至維持劑量20 mg/d,每日清晨服用,連用6周,兩組患者治療期間均不合用其他抗精神病藥物。兩組分別在治療前及治療后2、4、6周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心電圖及腦電圖,觀察兩組治療前后的血清SP和NPY水平變化,并比較其臨床療效及藥物不良反應。
1.3 觀察指標
1.3.1 血清P物質與神經肽Y水平測定 抽取患者外周靜脈血3~5 mL,采用3000 r/min低溫離心20 min取上清液分裝,置于-20℃冰箱內保存待檢。通過酶聯免疫吸附法測定血清SP和NPY水平,試劑盒由深圳晶美生物公司提供,操作過程嚴格按照試劑盒說明書進行。
1.3.2 治療效果評定[6] 采用漢密爾頓抑郁量表(HAMD)進行療效評定,其中痊愈:HAMD減分率≥75%;顯效:HAMD減分率50%~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 17.0統計學軟件,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x±s)表示,組內和組間比較分別采用配對t檢驗和成組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以P < 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兩組治療前后血清SP和NPY水平的比較
兩組患者治療前血清SP與NPY水平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 > 0.05)。治療6周后,兩組患者血清SP水平均較治療前明顯下降(t = 2.98、2.26,P < 0.01或P < 0.05),NPY水平均較治療前明顯上升(t = 2.89、2.30,P < 0.01或P < 0.05),且實驗組下降或上升幅度明顯大于對照組(t = 2.25、2.19,均P < 0.05)。見表2。
表2 兩組治療前后血清SP和NPY水平的比較(ng/L,x±s)
注:與本組治療前比較,*P < 0.05,**P < 0.01;與對照組治療后比較,P < 0.05;SP:血清P物質;NPY:神經肽Y
2.2 兩組療效比較
治療6周后,實驗組患者的臨床總有效率(94.3%)明顯優于對照組(77.1%),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4.20,P < 0.05)。見表3。
表3 兩組療效比較(例)
注:與對照組比較,*P < 0.05
2.3 兩組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比較
實驗組患者的不良反應發生率(14.3%)明顯低于對照組(37.1%),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4.79,P < 0.05)。見表4。
表4 兩組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比較(例)
注:與對照組比較,*P < 0.05
3 討論
抑郁癥的病因及發病機制較復雜,迄今國內外對其作用機制尚未研究清楚,大多數學者認為其發病與心理因素、社會因素、遺傳因素及大腦器質性改變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7]。近來,有研究發現抑郁癥與腎上腺素、5-羥色胺、多巴胺等神經遞質失衡密切相關[8]。NPY是一種廣泛存在于中樞和外周的多肽,具有增加應激反應、抑制肌肉及交感神經興奮的作用,有研究發現NPY與感情培養和協作行為有密切的關系,NPY水平升高有利于緩解抑郁癥患者的情感障礙,減少抑郁癥患者的自殺行為[9-10]。SP是一種含有11個氨基酸的腦-腸肽激素,主要分布于中樞神經系統和胃腸道內,神經激肽1是SP的受體,其主要分布于紋狀體、海馬、杏仁核及下丘腦等處。有研究發現神經激肽1參與了情感障礙的病理生理過程,SP水平的降低能拮抗神經激肽的作用,達到抗抑郁的效果[11-12]。因此,SP與NPY水平能夠有效地反映抑郁癥患者的病情,調節SP與NPY水平可能是治療抑郁癥新途徑[13-14]。
抑郁癥的治療是困擾臨床醫生多年的難點,其最主要的問題為抗抑郁藥物治療的臨床治愈率低,復發率高,患者生活質量差[15]。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是以往臨床上最常采用的抗抑郁藥物,但使用后僅40%左右的患者能達到完全臨床緩解。安非他酮緩釋片是一種新型的抗抑郁藥物,其通過抑制多巴胺和去甲腎上腺素的再攝取達到抗抑郁的效果。安非他酮緩釋片與5-羥色胺受體、組胺受體等缺乏親和力,對突觸前與突觸后5-羥色胺神經傳遞無影響,因此藥物不良反應少[16-17]。安非他酮緩釋片治療抑郁癥的臨床效果明確,但其抗抑郁的作用機制及與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治療的效果及安全性的優劣存在一定的爭議,臨床上與之相關的報道較少[18]。本研究結果發現治療6周后,實驗組血清SP水平下降幅度及NPY水平上升幅度明顯大于對照組,且實驗組臨床總有效率明顯優于對照組,不良反應發生率明顯低于對照組。由此實驗結果可以看出安非他酮緩釋片治療抑郁癥與氟西汀比較更安全有效,其作用機制除了與抑制多巴胺和去甲腎上腺素的再攝取相關外,還可能與其提高NPY水平及降低SP水平密切相關。
總之,安非他酮緩釋片治療抑郁癥效果確切,安全性較好,其作用機制與其能降低患者降低血清SP水平及升高NPY水平密切相關。但由于外周血與中樞間存在血腦屏障,血清SP和NPY水平變化并不一定與中樞改變一致,必要時應對腦脊液SP和NPY水平進行測定,以進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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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疾病中較為常見的一種則為高血壓, 此疾病發病因素包含心理社會和自身因素兩個方面。長時間的壓抑、憤怒、緊張、焦慮等情志屬于引發高血壓疾病的重要因素, 同時, 此也為此疾病患者的特征。隨著社會經濟不斷提升, 人們生活質量和方式也有所改變, 老齡化問題日益嚴重, 造成老年高血壓疾病發病率日益上升, 隨之引發各并發癥也較多, 較為常見的則為老年高血壓伴糖尿病, 病程時間長, 需長時間接受治療, 結果造成怪癖、固執等個性化差異, 逐漸加深懷疑、悲觀、焦慮等負面情緒[1, 2], 治療療效受到影響。為此, 本研究將250例患者納入到討論中分組研討, 旨在研討心理干預治療老年高血壓伴糖尿病疾病患者的精神癥狀和藥物降壓療效。報告如下。
1 資料及方法
1. 1 一般資料 選取本院2014年1月~2015年12月收治的250例高血壓伴糖尿病患者, 按入院順序分對照組和研究組, 各125例。對照組男70例, 女55例, 年齡60~81歲, 平均年齡(64.2±14.2)歲, 平均舒張壓(82.3±5.8)mm Hg(1 mm Hg=
0.133 kPa), 平均收縮壓(153.4±7.2)mm Hg;研究組男68例, 女57例, 年齡60~81歲, 平均年齡(64.5±14.4)歲, 平均舒張壓(83.4±5.5)mm Hg, 平均收縮壓(153.2±7.1)mm Hg。兩組患者一般資料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入院后, 患者均接受氯沙坦藥物治療(揚子江藥業集團四川海蓉藥業有限公司, 國藥準字H20080371), 口服50 mg/d。研究組則在藥物治療基礎上, 每日給予1次心理干預, 其內容包含:測量患者血壓狀況, 讓患者了解掌握疾病有關知識, 了解疾病病程狀況(終身性疾病), 但堅持接受治療, 可較好控制疾病, 協助患者樹立治療信心, 糾正錯誤認識, 協助建立良好的行為習慣, 如規律作息、低鹽飲食、戒酒戒煙等。把患者安置到安靜房間中, 患者呈仰位或半坐姿勢, 將注意力集中, 閉目養神, 均勻呼吸, 按雙腳、下肢、軀干、上肢、面部等部位, 保持8 s左右, 讓患者體會到肌肉緊張感, 再放松15 s, 感受到放松感, 進而達到身心放松的目的, 每次持續30 min。
1. 3 觀察指標[3, 4] 患者治療1個月后, 采用SDS和SAS判定患者心理狀況, 同時需記錄治療4周后患者血壓控制狀況, 對比討論所得數據。
1. 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3.0統計學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 x-±s)表示, 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P
2 結果
2. 1 兩組SDS、SAS評分比較 兩組患者SDS評分:治療前, 研究組(51.8±10.3)分和對照組(51.6±10.5)分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
2. 2 兩組血壓比較 對比治療4周后, 兩組動態血壓情況, 研究組最小舒張壓、最小收縮壓、最大舒張壓、最大收縮壓分別為:(63.5±7.1)、(102.3±10.4)、(90.6±10.3)、(145.2±7.2)mm Hg;對照組以上指標分別為:(70.6±8.9)、(111.3±11.2)、(99.4±7.8)、(158.9±11.4)mmHg;治療后研究組最小舒張壓、最小收縮壓、最大舒張壓、最大收縮壓明顯低于對照組, 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因為,表面上看,中國制度改革的客觀過程,既不同于傳統政治哲學關于封建政治體制的暴力革命過程――如同中國建國以前或者傳統東方國家幾千年來的古老故事,也不同于傳統西方政治學關于一般民主政治的社會選擇過程――如前蘇聯及東歐國家社會轉型的激進改革故事(這里沒有任何貶義的區分)。
但是這種實踐與理論的外在矛盾,并不是實踐本身的缺陷,恰好是傳統政治學和政治哲學的極度簡化之處。或可能,不同意識形態,不同政體的國家、民族,乃至不同理論學派、不同政黨,都是通往現代意義文明社會的同路人。就如同交通規則的“右行”體系和“左行”體系一樣,彼此之間或許可以互相交流,和平相處,并不必定存在絕對對立的沖突關系。
其中,相關的廣義社會對話機制,正是討價還價博弈的核心內涵所在。這本來也一直是啟蒙運動以后西方政治學、政治哲學和政治經濟學思想傳統的題中之意。然而,隨著“二戰”以后思想意識形態之爭,在冷戰時期的政治陰影下,特別是在原子時代的核毀滅威懾下,人們之間的理性社會對話似乎變得不可思議,越來越遠離我們這個可愛但充滿危機的藍色星球。
作為人類歷史長河中世界范圍內社會轉型實踐的一個獨特標本,當代中國社會改革的實踐創新,恰好為我們繼承傳統意義上西方經濟學和政治哲學的思維方式及其邏輯方法,同時深化傳統意義上政治哲學和政治學的理論內涵,提供了一個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和實踐鏡像。
因為當代中國社會的政治經濟體制改革實踐,正是通過一種廣義社會對話的討價還價機制,實現了傳統意義上彼此不同或者相互對立的意識形態之間的“廣義對話”――表現為將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體制給予恰當的非暴力“妥協”和“對接”。
另一方面,對于這種與西方傳統自由主義哲學思想相通,但有待深入研究的實踐邏輯,如果堅持某種積極、科學的探索精神,而不是采取或者盲目崇拜權威理論,或者全盤否定既有邏輯的態度,不僅能幫助我們自己認清中國進一步改革發展的方向和道路,也是徹底解開國際主流學術界對中國當代社會和平崛起的誤解,乃至消解在政治上對中國社會體制轉型的意識形態敵意的唯一理論途徑。
當然,這要求我們對討價還價博弈理論本身的特殊邏輯給予清晰的闡釋,從而準確地理解作為對一般交易邏輯深入刻畫的討價還價博弈。其與古典博弈――可以形象地比喻為啞巴的博弈――有了很大區別而包含著人類行為中兼顧“效率與公平”的雙重性社會價值的理論倫理。
任何一種作為行為規范的社會制度,必須同時兼顧“效率與公平”,這是政治學和政治哲學家們的常識性結論。然而,這種常識卻往往超出純粹意義的經濟學語境,以至于人們在拓展經濟學的制度分析時,總是將這些應該時刻牢記的常識,不恰當地遺忘。
2012年全國政治卷與2011年相比,試題結構穩定,題型未有多大變化,多側重能力考查,這與新課標要求不謀而合,做到了新舊教材的很好銜接。我結合試題本身的特點和多年的復習備考感受及閱卷感受談談師生如何科學備考,教師如何成功做好引路人。
一
2012年全國文綜卷的政治總分值是100分,選擇題從24題到35題,共48分,大題52分(38題32分,9+10+13,39題第5問和第6問)。
24小題常規計算,涉及價值量、價值總量、總產量(使用價值數量),比我們平時練的題簡單多了。復習中教師需多方搜集涉及各個知識點的新題,教師要將各類計算集中歸納總結練會,從而做到有的放矢。
25題涉及稅種“營業稅改增值稅”問題,考查增值稅的特點及意義,這既是常規考點又迎合了熱點,但題很簡單,考查對基礎知識的記憶和理解能力。
26題考查銀行問題,設問新穎:銀行為何收取貸款利息,那是因為銀行作為融資機構提供一種資本這種生產要素而非其作用,很容易排除A、B、D。(自2011年考過財政作用后,作為備考知識點重點讓學生復習了,而且多見于一些模擬題。)
27題考查消費者維權的途徑和手段,背景材料乃現在人們常消費的計算機,要求同學們平時有順序地記憶維權手段,只要理解記憶,就很容易選對。材料已經提到與經營者協商這一環節,后面就剩下按情節和順序依次維權問題。平時教學中,教師需結合實際講清維權途徑,并要做到“授之以漁”,掌握知識的“精髓”,而不是生搬硬套。
28題以互聯網問題為背景考察哲學聯系知識點,有聯系的客觀性和條件性的識別和正誤判斷。這也是常規知識點,只是背景材料變了而已。
29題以“人與河流”這一人與自然關系的變化為背景考查認識論實踐與認識的關系及實踐的特征,只要掌握了實踐決定認識中“實踐是認識發展的動力、實踐是認識的最終目的”,不顛倒二者關系,就能迅速找到關鍵詞就做出準確判斷。
30題以電梯因清潔工建議安裝在樓梯外為背景考查創新,“源泉”和“必然”兩個關鍵詞足以讓考生警醒。這也是平時我們常強調的。
31、32是以港澳“一國兩制”實施后新變化為背景材料考查政治學國家制度中人大的權力和我國國家結構形式不變和特別行政區的特權,還有哲學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切從實際出發。(2011未涉及,又是時事熱點,還帶有綜合性、知識波及面廣特點。)
33題背景材料是某市人大常委會議,涉及考查知識為人大和政府的關系,以及人大的權利的區分(究竟是決定還是任免)。(政治學國家制度范疇。)
34題政治學考查宗教問題,以新疆宗教活動場所數量及教職人員、舉辦宗教活動數量為背景材料。該背景是政治學常考知識點,以前多以為例,從背景來講2011年非選擇題出現了,不過考查民族區域自治問題。(我們總結過,在三輪復習中都提到了。)做題時只要把握宗教本質變化與否就可排除A、B、C三項,直接選D。
35題以熱點中國政府對歐盟、美國、日本進口相紙征收反傾銷稅為背景考查國際關系的形式及決定因素、當今時代的主題。做題時抓住“當今時代的主題”、“貿易沖突的實質”這些關鍵詞就不難做出正確的判斷。(這里就有經濟學和政治學的融合,經濟學背景考查政治學知識點,或者是一種政治思維方式去做正確判斷。)
以下為非選擇題,38題依然為32分,三個問題,分值分別為9分、10分、13分,分別考查經濟學和哲學及政治學知識點。背景為經濟現象,是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工數量的激增及權益的維護,以及企業用工荒問題。
從經濟學角度分析用工荒的原因,回答時要緊密結合材料,從中找出原因,還要結合現實;這類題要求考生獲取和解讀信息、調動和運用知識的能力的進一步提高。
從哲學的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辯證關系原理入手并說明黨和政府關注并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該題屬于簡單題,問題很清楚,要求很明確,回答時只需將知識點準確闡述并與材料簡單結合即可。這一點與2011年哲學知識點小切口重在知識的運用上有異曲同工之妙。2011年考查認識論處理社會實踐知識,2012年考查歷史唯物主義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辯證關系原理,不同板塊、不同知識點。這道題看似簡單,但是在答題中對學生的答題能力要求是很高的,非常能區分不同層次學生,尤其是序號化、要點化、學科術語化或者簡潔為知識點的闡述、知識與材料的銜接的這一能力要求體現的非常充分。
形式上有兩問:從政治學角度考查一是黨和政府為什么關注農民工問題,二是結合國家職能提出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建議,這是迎合新課標對學生解決現實問題能力的要求的。(學以致用)
39題為學科間綜合,有6個問題,除第5、6小問為政治學科很明顯,其余都需政、史、地三科知識和思維的融合才能完整回答。2011年的背景材料是地理和政治綜合,2012年的背景材料為歷史和政治綜合。政治學科除結合歷史材料考查主次矛盾原理及應用(分析說明),還考查經濟學評析經濟模式問題,該題型高考中第一次出現,平時見過但不怎么訓練,要求回答其利弊,考查一分為二分析問題的思維能力,這正是考生缺乏的,再加上考生不會處理材料,即概括、總結及知識與材料的銜接能力不夠,所以會拉開考生檔次,這是一道好題。
二
整套試卷從難易程度上看:選擇題較2011年相對簡單,非選擇題哲學部分簡單明確,而經濟學部分依然難度大,不易入手,政治學部分簡單直觀,整個分值分布也還與教材知識點是相吻合的,如哲學為16+20=36分,經濟學16+19=35分,政治學16+13=29分;從上面的分析還可以看出,2012年高考全國大綱卷政治試題總體結構和去年的大綱卷相比保持基本穩定,政治生活所占分值少于經濟和哲學,題型也相對穩定,其中原因依據類5個(25、26、32題,38題第1問和第3問的第一小問)、體現類9個(28、29、30、31、33、34、35題,38題第2問,39題的第5問)、啟示措施(手段)類1個(27題)、政策建議類1個(38題第3問)、評析類1個(39題第6問)計算題1個(24題),這就要求平時各類題型都練習到,不要存在僥幸心理。
再者,背景材料很新穎,又是我們需關注的長效熱點,如民生(農民工權益、消費者權益等)、一國兩制、國際關系(貿易沖突)、新疆宗教問題、人與自然關系等。高考題無論從選擇還是大題都涉及很多知識點,加上哲學背景材料波及面廣,有政治、經濟、科技、文化、軍事、日常生活等,答案語言生活化,難以判斷,唯獨不變的是哲學知識點。
最后,能力培養是素質教育的歸宿,2012年的試題堅持以能力立意,多角度考查考生獲取和解讀信息、調動和運用知識、描述和闡釋事物、論證和探討問題的綜合能力。要想很好地解答38、39題,考生必須調用經濟、政治、哲學的相關知識并對問題進行科學的闡釋,既需要學生牢固掌握主干知識,又要有學科的思維方法,具備較好的綜合性。因此該試卷較好地體現了新課標的基本理念,做到了新舊課標及教材的銜接,符合考試大綱和考試說明的要求,又穩中求新,有利于考查出學生的基本能力和素質,發揮高校的選拔功能。
所有題都側重考查學生的學科思維能力,但題型在變,材料在變,不變的是知識點和答題方法、思維模式,因此“萬變不離其宗”,我們今后教與學時必須側重能力的培養,而不是死記硬背知識和試題,原有的教學方法、思維模式都有待改進,否則將一敗涂地,跟不上時代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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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思想家在論述哲學知識類別或人類知識譜系時,曾在各自不同思維體系中給出了不同的知識劃分類別。從這些知識類別中,我們大體可以看出人類思想史上對世界的把握方式及其相關認識。
柏拉圖在他的理念論體系中,為我們構建的是善理念統領一切知識的譜系。善理念據諸理念之最高,各種理念在善的支配下構成了一個理念世界,最下層是各種具體事物的理念,之上一層是數的理念,更上一層是藝術和道德的理念,如美、智慧、勇敢、機智和正義,最高一層是“善”理念。柏拉圖有時候認為這個最高的善理念就是神,有時又把善理念看作是神創造世界所需要的‘絕對本質”;認為‘善理念”是宇宙秩序的本質,是所有事物、知識和行動的最高原則,也是所有倫理規范的最后根據,它規定著人類生活的總體和諧與終極目的。柏拉圖在《理想國〉的第六卷中說:“如果不知道善的理念,知識再多也沒有任何益處。沒有一個人在知道善之前能充分地知道正義和美。”而且在柏拉圖看來,把倫理學僅僅看成是尋求個人幸福的學問,這種看法是幼稚的。
在亞里士多德思想中科學被分為三類:一是理論的科學(sophia理論智慧)包括數學、自然科學和“第一哲學”;二是實踐的科學(phronesis實踐智慧)主要有倫理學、政治學、經濟學、戰略學;三是創造的科學即詩學等。還有一部包括亞里士多德若干篇邏輯著作的《工具論》,是一種認識的工具,屬于方法論。很顯然,在亞里士多德知識體系中,倫理學被表達為實踐科學的一部分。然而實踐科學又被亞氏確定為是關乎善的學科類別,“倫理學”與‘政治學”雖屬并列類別但在他的(〈政治學》中,“善”和‘善政”都是非常核心的范疇。在亞里士多德的理論思維中,政治學高于倫理學因為國家的善治是更大更高的善。不難看到,在亞里士多德這里倫理學是在雙重意義上使用的廣義上他用實踐科學即“實踐智慧”(phionesis)做指稱在狹義上也就是在人的德性品質意義上他直接用了“倫理學’(Ethics)來指秣就狹義倫理學而言,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更是一種‘美德倫理學”。
神學倫理學汲取了柏拉圖、亞里士多德思想中客觀理念的思想部分,認為神的德性是世界的本質。用神這樣一個偶像象征代表世界善的本質。當然這是一種被神化了或者說是被曲解了的客觀理念論或德性論。
善理念在柏拉圖那里表達人類世界的最高本質。在康德話語系統中,善被表達為“絕對命令”。這個德性的“絕對命令”雖然有點類似于柏拉圖的“善理念”,屬于一種客觀的超驗的至善本體但不同的是它并不表達自然世界的實然本質,它只是人類社會的應然本質。德性絕對命令在康德思維中屬于“心中的道德律”這部分,它沒有表達“頭上的星空”一自然世界的本質。康德認為,自在世界物自體是人類無法認識的,但人類世界的“道德律”卻由人類主體自己確立。康德的“道德律”就是人為自己立法的道德法則的表達,道德絕對命令對于人的世界的意義,在他的知識譜系中也可以反映出來。
康德在他的(純粹理性批判》中把知識智慧及其研究中心概括為三個問題:一是“我們能夠了解什么”,二是‘我們應該做什么”,三是“我們可以期望什么”。①理論哲學解決的是第一個問題,實踐理性即倫理學解決的是第二個問題,宗教哲學解決的是第三個問題。康德認為,它們扮別構成了人類精神的三種能力,即理論理性、實踐理性和判斷力。在三部相關著作中,《純粹理性批判》主要論述認識論《實踐理性批判〉主要論述倫理學《判斷力批判注要論述美學和目的論基本對應于人類的真、善、美的目的。“我們應該做什么”,這是一個典型的“應然”學科定位范式在真、善、美視界坐標中,它屬于“善”的維度。也就是說康德把關乎善的問題域概括為“應該做什么”的問題而倫理學即實踐理性就是回答解決這個問題的學問。
康德不僅認為人類把握世界的方式是多維的,而且實踐理性即倫理學把握世界的方式是被置于其他理性把握方式之上的。康德強調實踐理性“優先”于理論理性,認為哲學應被理解為“求達至善之術”。
黑格爾也把倫理的“善”看作是世界秩序或理想王國的本質精神,它是一種最后的絕對的精神,其中也內涵了對柏拉圖、康德的先驗客觀理念思想的繼承。在黑格爾理論中,倫理是一種客觀實體理念,即人的完善的自由意志。這個自由意志最初顯現是通過外在的物一財產的占有的自由而表達存在的,善自由意志在這個階段表現為他律的“抽象法”的形式。善自由意志借助外物即財產來實現自身形成抽象法,自由意志在內心的實現就形成了“道德”,道德是主觀意志的法則。善自由意志在借助外物和內心分別實現自己后,就進入通過外物和內心的結合實現自己的“倫理”環節。倫理是抽象的法和道德的統一,是善自由意志這個客觀精神的完善顯現。從中可見黑格爾客觀理念論中的“絕對精神”是一種先驗存在的善的精神實體。在這個善自由意志精神邏輯和歷史的顯現過程中,表明了人類世界秩序或理想王國的最后本質就是善的自由意志就是倫理實體。
總之,在真、善、美以及信仰把握世界的諸種方式中,善是其中一種重要的方式,善理念在一些思想家思維體系中甚至具有客觀本體的意義。可以說,在人類思想史上,德性論思想大多都在自覺不自覺地追尋世界的善本質的回歸。現代美德論大師麥金泰爾呼喚人的德性本質,中國儒家倫理學也強調人性向善和德性的回歸訴求。美德論可以看作倫理學中一個主要論域和理論,是對善本體在人性本質方面的折射和體現善是否人類世界本體暫且不理論但善的維度確實應該是倫理學的一個本質定位。
二、善視界應然價值特殊本質及其特征
在人類思想史上多數經典作家認為人類是通過‘真”、“善”、“美’三種方式來把握世界的也有思想家提出還存在宗教信仰把握世界的方式。經典作家在這個問題上既有和思想史相銜接的一面又有自己獨特的世界觀和知識分類方法。認為,人類在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構成了以研究客體自然為中心的認知理性也形成了以研究人類及其社會應然理念為中心的價值理性,也即關于善的德性理性。兩種理性各具魅力和獨特功能,共同構成人類認識、改造世界的理性能力。
理性是人類認識把握世界、創造人類生活的主體能動力量是人在本質方面的重要特征。理性是人獨有的自覺意識和能力。認識世界探究自然,是人的一種理性能力;研究社會,認識人自己,給社會設定理想價值目的并給人自己立法也是人的理性能力。馬克思認為,人類思維在不同的領域掌握世界的本質有不同的方式他說:整體當它在頭腦中作為思想整體而出現時,是思維著的頭腦的產物,這個頭腦用它所專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這種方式是不同于對于世界的藝術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實踐精神的掌握的。”也就是說,馬克思也認為人類是通過真、善、美等方式來把握世界的。“真”是以客體規定為主要方面的把握式,“善”和“美”則是以主體規定為主要方面的把握方式;“真”的特性根本上說是由客體規定的而‘美’和“善”的特性從根本上說是由主體規定的。認知理性主要回答世界‘是什么'“怎么樣”的問題,它探究自然規律并能動地運用這些已掌握的規律創造出為人類服務的科學技術及物質財富。相對而言,認知理性所駕馭的世界是一個‘真”的領域這是一個不以人類意志為轉移的域。“善”和‘美’,是人類應然價值理性所訴諸的領域主要研究世界“應當怎樣”的問題。人類的世界和自然的世界完全不同在這里有許多種甚至是無數種可能性,需要人類利用理性智慧去權衡、判斷并作出符合人類善與美的理想愿望的選擇道德理性在其本質上就是這樣一種代表善價值判斷和選擇的人類理性智慧。
在此,相對于兩種理性能力的功能目的的區別丄我們可以把人類理性分為兩種:一種是認知理性另一種是價值理f性人類高出其他動物的標志之一,即他不是被動地適應生存環境,而是積極主動地認識、利用、改造生存的環境;人類并非只要自己的生存需求得以滿足就夠了,人類一方面認識客觀自然探究規律一方面在認識利用客觀自然的過程中總在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的意圖、愿望投射進去,自覺不自覺地給事物以意義和評價。人在自己的活動中追求合自己目的的結果,在不違抗自然必然性的范圍內,總試圖在自己所把握的選擇范圍內作出最好的選擇這就是人類理性的功能一在認識自然、積極順應自然客觀必然規律的活動中,發展起了求真的科學技術和人類認知世界的理性能力;而在追求合人類目的、合主體理想的過程中,發展出了善、美等代表人類主體選擇的價值應當理性。如果說前一種理性表達的更多是一種客觀必然性,后一種理性則更多表達一種主觀善價值的合理性。這兩種理性在某種意義上也就是馬克思等經典作家所強調的關于人類生產的兩種“尺度”。馬克思曾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指出,“動物只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和需要來建造而人卻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并且懂得怎樣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到對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規律來建造”。認知理性屬于馬克思所說的動物的“種的尺度”,而價值理性屬于表達人類主體選擇的人的“內在的尺度’。在西方思想史上,經典作家曾把認知理性稱作理論智慧(亞里士多德),或“純粹理性”(康德),而把價值理性稱作實踐智慧(亞里士多德),或“實踐理性”(康德)在中國思想史中,雖沒有明確提出“理性”這個概念,但在儒家提出的“力命”、‘義命”不同關系范疇中,已內在包含了人的兩種理性能力。
善價值維度的理性從人類世界“應當是什么”、“怎樣才更合理’的視角考慮問題,它主要給人類世界一個善和美的價值引導,給認識、征服、開發、利用自然的活動一個合理的可持續發展的愿景規劃。人類的善價值理性也正是在認識改變客觀現實活動中,在用人的“內在的尺度’去引導、把握“種的尺度’的能動過程中逐漸發展起來。沒有善價值理性的規劃J和關懷,人類的純粹認知理性要么僅僅局限于認識世界,不能創建美好世界;要么發展為一種盲目的力量,而這種有缺陷的力量往往可能把人引向非人,把人類世界引向真善美的反面甚至毀滅。
三、善視界與倫理學一-倫理學的廣義與狹義
在真、善、美或還有信仰視界中,善是把握世界的一種重要方式,而倫理學在傳統學科分類中的基本定位是關于善的學問的維度。事實上,我們也看到思想史上的經典作家們對倫理學或善理念論往往是在不同層次、領域和意義上使用的。概括言之,第一類是在世界本體意義上定位善或善理念,如柏拉圖及神命論等;第二類是在人類世界即人類社會秩序本體領域定位善或道德律令,如康德、黑格爾及儒家學說等;第三類是在人性品德領域意義定位善本質的,或許這可算作人性美德本體論,如亞里士多德(在雙重意義上使用倫理學)、麥金泰爾等。
我們不難發現在第三類意義上,倫理學重點關乎人性美德,這是一種不涵蓋政治學和法律學的狹義倫理學。而在第一類和第二類意義上的倫理學,實際上都是在廣義上界定的,即倫理學這門善的學問或善的理念維度覆蓋人類社會政治、經濟、法律等領域甚至覆蓋整個世界,倫理學不僅關系成就人性品德,也成就社會和國家的善治,不僅關系社會秩序甚至直接就是人類社會政治與法治的“應然”善的本體。筆者在此想強調的是,對倫理學這門學科的把握、研究和運甩應該充分注意到它的廣義含義和狹義含義,不能忽略倫理學這門關于善的學問在人類社會各領域的善的應然的引導。事實上,倫理學在價值取向和精神理念層面,的確也滲透和顯現在社會各個領域規則之中。
倫理學與法律的關系在古希臘思想家的專門論述中比較有限因為法律學是包括在政治學中的。但在亞里士多德著述中,我們還是可以看到他關于倫理德性是法律的基礎和依據的觀點倫理被認為是‘人為法”的基礎。康德倫理學屬于廣義上的建構,康德善的“絕對命令”就是通過內在法和外在法強制形式作不同表達的。黑格爾的“法哲學”含義廣泛它并非只指一般的狹義的法學,而是指向整個社會制度和秩序的至善應然取向;黑格爾是把法律、道德、倫理三個邏輯環節作為至善絕對精神的發展顯現階段來論述的。當代倫理學家哈貝馬斯認為,具有理性法根源的道德原則現已經成為實證法的組成部分,現代法律的原貝蹴像“我們從憲法那里可以很容易地表明那樣,同時既具有法律性質,也具有道德性質,自然法的道德原則在現代立憲國家中己經成為實證法”。且不論有沒有明確說明,事實上,格林、哈耶克、羅爾斯等現代政治學者都把倫理善治當作了國家治理的基本出發點。正如我們通常所理解的那樣法律、道德都是真、善、美視域中善維度中的法則表現,只不過道德所確立的是人的內心法,法律確立的是外h在法。
倫理學與政治學在柏拉圖那里具有的密切關系,他把得到正義作為最高的善,靈魂的正義和國家的正義都是善理念的表現政治學是尋求國家的善。亞里士多德認為,實踐科學中的政治學是最高的學科,因為政治學尋求的是最高最大的善或者說,是最高善或倫理學在社會治理方面的使命,“政治科學,作為一個完整的道德社會(在這個社會追求充分的善這只有通過共同行動才能實現)的學問,對亞里士多德來說就是最高的倫理學”。黑格爾的政治學植根于他的“絕對精神”理念體系,他認為社會治理及其發展就是倫理實體即“絕對精神”的客觀化或外在顯現的一部分,社會政治不過是倫理精神的一個外在表現和現實空間表達而已;倫理精神在發展過程中,抽象變為了具體個人進入了社會意志為了實現自由,構建了制度為保證。在霍布斯那里,哲學被分為自然哲學與公民哲學倫理學與政治學是公民哲學中的主要領域內容。從‘公民哲學”含義中,我們可以看出亞里士多德至善的實踐科學的思雄痕跡。
中圖分類號:B0-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8500(2013)03-0008-01
馬克思和阿倫特的政治哲學思想給現代社會帶來了非常大的影響,也引起了人們對他們哲學思想的極大關注。其中,哲學和政治的關系問題是核心和關鍵。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合理掌握與正確看待哲學和政治的關系問題是認識馬克思與阿倫特政治哲學的關鍵所在。
一、西方傳統政治哲學
早在古希臘開始,哲學就與政治糾纏不清。哲學真正從關注自然轉到人與社會中來是在古希臘時期的智者學派。大哲學家蘇格拉底就深受這種學派的影響,他雖然對智者學派提出的一些政治評判標準持反對態度,但也積極發展了智者學派對現實問題的廣泛關注。對蘇格拉底來說,哲學就是依靠科學辯證法來關注人與社會中的一切事務,這也是為人類的幸福生活尋找到了堅實的根基。這之后,柏拉圖繼承了老師蘇格拉底的哲學思想,希望通過哲學去建立一個理想的政治王國,以充分實現哲學的偉大政治抱負,以此來完成老師蘇格拉底的讓城市更貼近真理的政治夙愿。后來,亞里士多德雖然在一些政治問題上積極反對兩位老師,但是在哲學關注人與社會的問題上,卻發展與推動了老師柏拉圖的思想觀點。在哲學史上,亞里士多德第一個提出人向來屬于政治動物的觀念,并出版發行了其第一本政治哲學思想巨著《政治學》。
對阿倫特來說,真正意義上的哲學是誕生于蘇格拉底之后。在蘇格拉底死后,他的學生柏拉圖對人和社會政治生活實現的可能性已經持絕望態度,他開始懷疑起蘇格拉底政治學說的有效性 。正是因為柏拉圖對蘇格拉底學說的這一懷疑,才讓蘇格拉底對人和社會的關注由政治轉到了哲學當中,并開辟了西方政治必須服從與哲學的傳統。從這一形式來說,不管是柏拉圖還是黑格爾,其政治思想都沒有脫離以政治學觀念來作指導的前進方向。可以說,柏拉圖創設的西方傳統政治學是把政治理念看作高于一切的思考生活之路,這實質上就是獲得政治真理的途徑是經過沉思而不是積極活動來取得。這一觀念思想,在西方傳統政治學中是非常有威懾力的,很少有人去突破它。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馬克思政治哲學思想雖然是在西方傳統政治哲學中起步并發展的,但他沒有對其政治學思想進行簡單的照抄照搬,而是在此基礎上進行創新和超越。阿倫特認為,從柏拉圖開始,經歷了三次西方傳統政治哲學大顛覆,分別是克爾愷郭爾的存在主義、尼采的行動主義和馬克思的辨證主義。在這三個哲學思想中,馬克思哲學思想最具有影響力,他的思想直接對政治的發展起到了一個決定作用。同時,阿倫特對馬克思政治哲學思想也十分重視,他認為馬克思政治哲學思想就是一個反對西方傳統政治哲學的理論思想。
二、哲學的政治實現
哲學的政治實現是哲學的主要思想。馬克思在年輕時雖然受德國唯心主義思想的影響,但他沒有被這種思想所左右,因此不是一個唯心主義者。他反對傳統哲學中閉關自守的自我直觀,積極強調哲學是時代的精華和文明的靈魂。在這一基礎上,阿倫特注重強調馬克思放棄哲學轉變到研究歷史和政治思想上來。早在1984年馬克思在一封信中就明確闡述了自身的觀點,認為費爾巴哈的政治思想過多關注自然而很少關注政治。
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的批判實質上是用資本主義的觀點去對資本主義社會進行批判,政治經濟學批判也是馬克思的政治哲學。正是通過這種政治經濟學的批判,馬克思才能從傳統的政治哲學中解放出來,步入到歷史政治活動中 。
三、政治的哲學實現
政治的哲學實現是阿倫特主義哲學的主要思想。以前,阿倫特是一個對政治漠不關心的人。自從納粹上臺以后,尤其是一些哲學家與納粹進行合作后,讓阿倫特認為柏拉圖的傳統意義哲學是與納粹主義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這就從哲學轉到政治中來,重新來思考和看待西方傳統政治哲學,重新審視哲學與政治的關系。阿倫特認為,哲學與政治之間產生隔閡是開始于蘇格拉底,蘇格拉底的死對柏拉圖有著很大打擊,也讓其對蘇格拉底的學說產生了質疑,這就讓柏拉圖重新開始了沉思生活,哲學也開始逐漸從人類事務中一步步撤離。正是因為哲學的這種撤離,讓柏拉圖認為哲學就要離開政治,以后的政治行動就要服從于哲學,這種情況下,柏拉圖就用哲學消融了政治,這也給人類帶來了很大的災難。在這個基礎上,阿倫特就開始為了政治而審判哲學,通過對哲學的重新反思來更好地實現政治。
在西方傳統政治哲學基礎上,阿倫特分析與總結了兩層政治與哲學的關系含義,首先是哲學與政治的關系問題,這個關系問題也是對人類事務領域中的態度問題。態度問題本身也涉及到了哲學體驗與人類現實體驗之間的關系,他說明了自身的哲學體驗與人群中公共經驗的直接關系。其次是哲學與政治的緊張關系。事實上,政治哲學本來就處于一種張力之中,要么用哲學來統領政治,要么用政治審視哲學。因此可以說,阿倫特的政治哲學追求的是政治哲學的實現,在根本上也是一種反哲學的哲學思想。
四、結語
當前,伴隨著政治制度與生活方式的政治哲學再一次火熱興起,政治哲學就變得異常重要起來。阿倫特力圖訴諸某種道德上的復古主義來應付現代性的基本問題,相對比之下,馬克思的理論很難說已經過時,不管馬克思哲學的預言是否已經實現,但他的思想對現在社會政治狀態起到了一個十分重要的批判與治療作用。
參考文獻: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國際政治學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國際政治研究伴隨著一系列特定刊物的出現而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學科領域和范式。這些刊物包括:《外交》(ForeignAffairs,1922)、《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1947年)、《世界政治》(WorldPolitics,1947年)、《國際研究季刊》(InternationalStudiesQuarterly,1963年)、《和平研究雜志》(JournalofPeaceResearch,1964年)等,此外,英美國家都出現了國際關系方面獨立的博士教程。20世紀50年代末,以國際政治現象及其規律的研究為主要內容的國際政治學成為政治學的三個主要分支學科之一,另兩個是行政學和比較政治學。在學科史上,“國際關系”可以說是“國際政治”在空間范圍上的延展,在時間上也存在一定的先后順序。由于這種特征,使得“國際關系學”稍微偏離了政治學領域,與政治學的聯系不如“國際政治學”與之緊密。但反過來說,國際政治始終都是國際關系學研究的重點,原因在于“國際政治”關系一直以來是各種國際關系當中最重要的一類關系。
二、政治學與國際關系學的不同
(一)學科生成、發展歷程(學科史)的不同政治學在古希臘時期就產生了,中世紀的政治學和其他學科一樣,受神學統治。近代文藝復興時期,政治學最終擺脫神學束縛,恢復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20世紀早期,政治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而國際關系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它的生成是20世紀的事,但這個過程幾乎跨越了整個世紀。國際關系(國際政治)作為一種現象也有久遠的歷史。其實,不管是古代的城邦國家還是現代的民族國家,只要有國家,就存在“國際關系”。“如果把古代學者的研究,諸如修昔底德(Thucydides)研究古希臘城邦國家間關系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TheHistoryofthePeloponnesianWar)和中國記述春秋戰國歷史的典籍《春秋》、《左傳》、《論語》、《戰國策》等視為某種“國際關系”研究的話,那么這種研究已有數千年的歷史了”。國際關系學到20世紀上半葉還不能說已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直到20世紀70年代,它才有了比較像樣的、可稱為一門學科的輪廓。
(二)研究對象與學科特點的不同政治學以探求政治關系的發展規律作為自己的目標和任務,因此,它的視角通常會圍繞政治關系,從政治行為、政治體系、政治文化等方面去闡釋政治的本質,關注國家、權力、權利等核心概念,關注人類圍繞這些核心價值所做的價值選擇,關注對自由、正義、和諧等終極理念的追求;國際關系學的研究背景是由世界上所有國家共同構成的一個特殊“社會”,這個社會沒有中央權威,國家間的互動在本質上是無政府的。國際關系的研究不僅涉及政治因素,而且涉及軍事、經濟、宗教、文化、法律、生態、社會心理和意識形態等多個方面,其中關注較多的是國家的外交關系和外交政策。其研究對象非常復雜,具有明顯的跨學科特點,經濟學、法學、歷史學、社會學等對于國際關系學都具有特別的重要性;它還涉及哲學、地理學、生態學、心理學乃至數學、統計學等眾多學科,表現出十分龐雜的特點,但國際關系整體的運動規律仍是國際關系學的研究對象。①
(三)研究方法的不同在研究方法上,政治學與國際關系學都經歷了傳統研究方法和現代科學研究方法兩個階段。傳統的研究方法包括哲學的研究方法、歷史的研究方法、規范分析方法、法學的研究方法等;二戰后初期“,國際關系學界大多數學者沿用政治學或法學的一些方法,注重對國家、戰爭與和平等問題的研究”。戰后六七十年代科學主義盛行時期,政治學、國際關系學開始利用其他科學領域的研究成果鑄造本學科新的研究方法,包括經濟學的方法、社會學的方法、心理學的方法、系統分析方法、結構功能主義的方法、行為主義的方法、數理統計的方法等等,統稱為現代科學研究方法。研究方法上的傳統與現代兩個階段是政治學與國際關系學的共性。所不同的是,由于國際關系學是一門綜合性很強的學科,其研究方法也表現出復合多樣化的特點,更多地具有“科學主義的”傾向,研究的問題與政治學的課題相較更為現實具體,更多采用實證主義、定量分析的方法。國際關系學的研究大大豐富了政治學學科的資料庫。筆者以為,政治學與國際關系學在研究方法上不存在根本性的不同。研究方法作為一種工具,對于某一分析課題來說只要是恰切的就可以大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