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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理財環境,弄清企業財務管理所處環境的現實狀況和發展趨勢,把握開展財務活動的有利條件和不利條件,為企業的財務決策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據,并提出相應對策,提高財務工作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和利用能力,對實現企業的理財目標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外部財務環境對財務管理模式選擇的影響
1.經濟環境
經濟環境是影響企業財務管理的社會經濟因素,主要有經濟體制、經濟周期、通貨膨脹、市場競爭、市場季節性等。
經濟環境對財務管理模式的影響主要是經濟體制的變革對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內容等方面產生的巨大影響。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的經濟組織。為了在市場中求得生存與發展,企業必須面向市場自主籌資,慎重地進行財務決策,強化財務控制,保持合理的資金結構,靈活調度資金。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轉變為企業價值最大化,從而最終實現資本增值最大化,財務管理的重點也轉移到資金籌集、使用和分配方面。
2.市場環境
市場環境是企業財務管理所面臨的來自于市場方面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商品市場、人才市場、技術市場、產權交易市場、信息市場等。各種市場要素對企業的作用不同,市場環境的好壞,決定著企業未來收益的高低,決定著企業財務目標能否實現。因而,企業面對不同的市場要采取不同的財務政策,尋找發展機遇,推動自身發展。如面對信息市場時,應時刻關注信息的更新,及時獲得與企業前途相關的信息,能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奪得先機。
3.金融環境
金融環境即金融市場環境,是企業財務管理所面臨的來自于金融市場方面的影響因素。不同金融市場環境對企業的作用不同,金融市場環境的好壞,決定著企業未來收益的高低,影響企業的財務目標和財務運行方式。因而,企業面臨不同的金融市場要采取不同的財務政策,尋找發展機遇,推動自身發展。不過我國金融市場建設時間比較晚,又加上受傳統計劃管理體制的影響,金融市場發育尚不成熟,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因此我國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受金融市場影響不大。
4.法律環境
法律環境是指企業與外部發生經濟關系時所應遵守的各種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法律環境主要包括企業的組織法規、稅務法規和財務法規等。法律對企業來說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為企業的經營活動規定了限制空間,另一方面也為企業在相應空間內自由經營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護。每個企業進行各項財務活動時,必須依法處理各種財務關系,并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法律環境主要影響企業的財務關系和財務行為。
二、內部財務環境及其對財務管理模式選擇的影響
1.企業管理體制
企業管理體制是指企業對各項工作管理極限的劃分,包括由一定制度所確定的縱向分權和橫向分工、隸屬關系以及各自管理范圍的規定等。在企業內部理財環境中,管理體制因素起著決定作用,它直接決定著企業內部理財環境的優劣,以及企業理財權限的大小和理財領域的寬窄。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從根本上確立了企業市場主體的地位,為企業自主理財提供客觀可能性,企業可以自行籌資,自主投資,并可以制定自己的財務管理制度。
2.企業經營組織形式
企業經營組織形式是指在既定的產權體制下,企業內部的權責結構和利益關系的組合方式,又稱經營方式。企業組織形式按投資組合形式的不同可分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公司。
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對企業理財有著重要影響。如果是獨資企業,由于其規模小,資金少,人員少等特點,財務管理模式也比較簡單。合伙企業的規模、資金和人員都比獨資企業有所增加,合伙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要比獨資企業復雜得多。公司制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最復雜,要考慮企業內外部因素,合理確定企業的財務管理理念、財務管理目標、財務關系、財務權責和財務運行機制。
3.企業生產經營狀況
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是指企業的產品在商品市場上進行生產、銷售、服務的發展現狀。
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對財務管理模式的影響主要表現在:經營規模的大小,對財務管理模式復雜程度的要求有所不相同;企業的采購環境、生產環境和銷售環境對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有很大、影響,好的環境有利于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反之,阻礙目標的實現。
4.企業管理水平
企業管理水平是由企業經理人員或經理機構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以提高經濟效益,實現盈利目的的熟練程度。企業管理水平高,則財務管理模式相對規范,財務管理各方面的職能能夠得到有效發揮;企業財務管理水平不高,則財務管理模式相對混亂,企業各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和財務管理運行機制的實施都會受到限制。
總之,財務管理模式受企業內外環境的影響,因此,選擇時要考慮環境因素。研究理財環境,弄清企業財務管理模式所處環境的現實狀況和發展趨勢,把握開展財務活動的有利條件和不利條件,為企業的財務決策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據,并提出相應對策,提高財務工作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和利用能力,實現企業的理財目標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王棣華.企業財務戰略管理分析[J].企業管理,2006,(4)
信托業的發展,尤其是共同基金、養老基金和資產證券化等商事信托在全球的迅猛發展,使商事信托成為商業交易的重要組織形式之一。我國傳統財務管理學注重研究公司的財務管理活動,對發展迅速的商事信托的理財實踐重視不夠。商事信托是與公司類似的商業組織,商事信托與公司在財務管理目標、財務管理內容、財務管理方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之處,也存在著重大的差別。本文認為,在現階段研究適合于商事信托的財務理論,不僅有利于拓寬我國傳統財務管理研究的外延,也有利于解釋和指導商事信托的理財實踐。
一、關于商事信托的基本理論
(一)商事信托的含義
信托制度發源于英國,盛行于英美法系國家,在20世紀傳入了大陸法系國家。但大陸法系國家基本上只承受了英美法系國家的商事信托制度,如我國的信托從一開始就主要是商事信托,至今尚無民事信托的實踐。
商事信托是十九世紀在美國的馬薩諸塞州產生的,又稱營業信托、商業信托,從法理的角度來定義,是指以商法為依據建立的信托。商事信托的受托人接受信托是出于盈利的目的,是營業性質的,它是民事信托的對稱。
商事信托產生之初,利用了信托的形式,代表投資人經營事業,投資人成為信托的受益人。這種信托的根本特征是以商業團體的形式來運作,將信托原理運用于企業所組成的一種美國式的特殊的企業形態,并以此從事信托投資業務。因此有學者指出:“隨信托之運用日廣,信托成為商業組織之一種,出資人不設立公司經營事業,而以信托方式將出資交由受托人統籌管理運用、經營特定事業。出資人則以受益人身份,享受信托財產收益分配,此即商業信托。(王志誠、賴源河,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
(二)商事信托的主要特征
“從經濟分析的角度觀之,商事信托與一般我們所熟悉的公司、合伙企業等組織形態,在作為市場上交易主體組織架構之選項上而言,并無太大不同,商事信托不過是法律制度上關于商業經營形態的一種選擇 (王文宇,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 ”。可見,商事信托是一種商業組織,這種組織利用了信托原理來進行組織架構,是一種特殊形態的企業,其主要特征表現為:
1.信托財產的獨立性:破產隔離
信托的概念結構是將受益人視為信托財產的真正所有人,即作為受益的或衡平法上所有權的所有人,而作為信托財產收益的所有人而存在,這要歸結于信托制度的“破產隔離”功能。所謂“破產隔離”,是指在委托人或受托人不能支付或破產時,受益人仍然能夠就信托財產保持其受益,可以對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普通債權人。比如在信托的體制下,雇主設立一個獨立的信托接受養老金的支付,由于計劃的財產在信托中是隔離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破產不會影響到基金計劃,現在和將來的受益人指望信托而不是破產的雇主或破產的受托人支付養老金。
2.信托協議的靈活性:受益權的多樣化
在合法信托的前提下,信托的條款可以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同意的、能夠產生委托人意圖上的利益的任何條款。比如,在安排內部控制事務方面、安排保護債權人與受托人的交易、創設受益人的自由裁量、安排本金和對收益的分配上,信托具有高度的靈活性。另外,資產證券化信托中很重要的一方面是不必顧及傳統的公司股份的分類,而任意設計受益人的利益,以此滿足不同投資者的需求。
3.沒有法律人格:避免雙重課稅
商事信托的受托人是名義的信托財產所有人,真實的所有權在受益人,因而不以信托為實體交納所得稅,僅在受益人的水平上課稅,運用信托避免實體水平的稅收是商事信托運用的推動力量。如養老金信托對于投資收益免除當期稅收,這樣投資所得是免稅的,養老金的出資和收益僅在最終分配給退休人時納稅,并且一般是按較低的稅率檔次課稅。
4.救濟的便利性:信托法的體制
現代金融資產的有效管理通常要求給予受托人廣泛的信托財產交易的權力,信托受信任人法提供和控制了這種權力,要求受托人以信托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執行他的權力。信托的受信任人法是一個默認的法律,信托能自動援引信托受信任人法的保護體制以保護投資者和受益人的利益。信托受信任人法有兩個重要的原則:忠實和謹慎。忠實原則要求受托人應是惟一的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信托,禁止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財產中的自我交易以及從事與受益人利益相悖的利益沖突的交易;謹慎管理的義務要求受托人以合理的標準對受益人承擔管理信托的義務,即以謹慎的人在處理自己財產時的注意和技能來管理信托財產。信托的受信任人法是一個默認的法律,當事人完全可以按照他們的需要對之進行改變,但是通常受信任人法正是當事人希望吸收進他們契約的內容,如,投資者更有可能與他們信賴的受到受信任人標準約束的經理人進行交易,進而言之,在確定的商事信托中,如養老金信托和權利信托中,當事人在商業交易中必須遵守包含部分或全部受信任人體制的規范性法律,在這種情況下,默認的受信任人法已經轉變為強制性的法律。
二、商事信托與公司制度的比較
信托是一種委托他人管理財產的制度,公司是一個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的實體。二者都是將資金、財產交付他人管理、處分并獲取收益的一種設計。信托制度中,這種交付行為是信托財產的轉移,因此而獲得的收益權利稱為受益權;公司制度中,資金或財產的交付稱為投資或股份認購,因此而獲得的收益權利稱為股權。雖然在這兩種制度中,對各種行為和收益的權利稱謂不同,但就制度本身而言,實際上都是轉移財產并獲得收益的財產管理方式,因此他們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1.商事信托與公司制度,都是將資金交由他人管理,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在公司制度下,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在信托制度下,信托財產實質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信托財產名義所有權與受益權相分離。
2.商事信托與公司制度的投資人均享受有限責任的好處。公司制度下,股東對于公司的責任僅以投資額為限。信托制度下,委托人或受益人對信托的責任僅以信托財產為限,并且信托可借特殊形態的信托設計,如自由裁量信托與保護信托,使信托利益免于受益人的債權人的追索,從而進一步縮小了履行其債務的責任范圍。
3.商事信托與公司制度均規定管理人的債權人,原則上不得就公司的法人財產或商事信托的信托財產強制執行。
4.在商事信托與公司制度下,受益權均得予以證券化。公司制度下發行股票,信托制度下發行受益權憑證。
盡管商事信托與公司制度在組織架構上具有以上相同的地方,但商事信托與公司制度相比,仍呈現出鮮明的特色,而正因為這些特色的存在,才使商事信托成為與公司制度相競爭的組織設計方案。
1.法律地位不同
幾乎所有的公司都被法律認定為獨立法人實體,而只有一些商事信托被相關法規認定為獨立法人實體,另一些則不是獨立法人實體。正因為一些商事信托不具有獨立法人實體地位,信托財產的獨立性就成為信托的最基本的特征,商事信托因信托財產的獨立性要求就具有了更強的破產隔離的特征。信托財產的獨立性使信托成為一種有效的破產隔離的財產保護方式,比公司制度更具有財產的保護能力。
2.管制不同
商事信托與公司相比,是一種被動運營實體,其管理人(即受托人)經常被認為僅從事被動管理,這與公司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公司的經營管理者傾向于更加積極、主動,甚至投機性地運用各種商業機會獲利。這種區別似乎是一種表面特征,卻正好反映了商事信托與公司的本質區別。在公司制度中,公司的剩余權利(表現為公司股份)被出售給第三方投資者,公司股東愿意承擔一定的投資風險以獲得期望的回報。因此,允許公司從事有風險的商業活動以增加其盈利能力。但從公司的優先權利所有人(公司債權人)的角度看,允許一個有償債能力的公司為增加盈利而從事有風險的商業活動非但毫無益處,反而,可能因投資活動失敗,導致公司喪失償債能力,給債權人帶來投資損失。可見,公司股東與公司債權人在公司為增加盈利能力而做出的每一個相應增加公司風險的投資決策中,都可以發現公司股東與債權人間的利益沖突。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解決了公司決策中這些競爭性目標的沖突,它允許公司在具備償債能力的前提下,可以承受風險以追求公司利潤的最大化。這從根本上確立了公司的管制原則,即在公司具有償債能力時,公司董事會只向股東,而不是債權人負責。與此不同,信托的所有權利人的目標是趨于一致的,即妥善保管信托財產的價值。大多數的商事信托的剩余權利是由委托人自己持有,從理論上講,當委托人持有剩余權利時,其剩余權利的多寡與優先權利恰成反比,然而這種理論上的沖突在實際操作中很少出現,因為持有剩余權利的委托人與公司股東不同,他們通常并不期望獲得因從事高風險投資而帶來的高收益。相反,委托人的目的僅僅是為了保留信托財產的剩余權益。因此,這為有效區分商事信托和公司制度提供了一個關鍵指標,即資產所承受的風險程度。為了滿足剩余權利所有人的投資要求,所投資產需承擔一定的投資風險,根據這些資產所承擔風險的程度,就可以有效區分商事信托和公司。而當發生債務支付困難時,商事信托與公司也有許多相似之處,此時公司法和信托法的管制原則開始趨于一致。有學者提出信托基金學說來解釋這種趨同,認為在發生債務支付困難時,公司董事會應轉變為債權人的受托人,為債權人的利益將公司資產作為信托基金進行管理。
3.外部影響不同
在實際商業交易中,商事信托與公司最相同的外部影響是稅賦支出。被稅法認定為獨立法人的實體必須就其盈利進行納稅。幾乎所有的公司都必須交納法人所得稅,而部分商事信托則因不具有法人實體地位不必交納法人所得稅。
4.法律規范的完備程度不同
整體而言,信托法對于信托組織的形式規定并不多,而各國公司法對于公司的組織架構與管理方式,均有詳盡的規定。
總之,商事信托與公司制度作為競爭性的制度設計,公司制度較商事信托制度更加定型化、法律規范更加完備,正因為如此,現代化的大型企業多會選擇公司組織的經營形態,以應付復雜萬變的商業環境,但是另一方面,信托作為商事工具,在架構特定事業時不僅與公司一樣具有很高的適應性,同時商事信托能提供給投資者優于公司法的破產體制、管道稅收的便利、信托財產獨立性、信托財產承受較公司更低的投資風險、信托法律關系靈活彈性等優勢,在滿足商業需求方面提供了公司制度無法替代的價值。因而商事信托尤其適合用于規范涉及巨額資產和眾多投資人利益的商業交易。如在歐美一些發達國家的投資領域里,商事信托作為一種商業組織形式,在股票、債券、房地產等集體投資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商事信托理財與公司理財的比較
雖然商事信托與公司是非常類似的商業組織,但它們分別用以滿足不同的投資者需求,而正因為這一根本的差別,使二者在理財時產生差異,這一差異使我們有必要擴充財務管理研究的外延。本文認為,在公司理財占據統治地位的傳統財務管理范式中,應增加信托理財的研究內容,尤其是在財務管理理論研究視角轉向以金融市場為核心的開放性視角的今天,研究這一利用跨越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的“萬能組合工具”進行理財的商事信托的財務理論將具有積極的意義。
(一)商事信托理財目標與公司理財目標的比較
理財目標是財務理論研究的起點,因為財務目標的規定直接決定了各種財務決策的選擇。只有明確了理財目標,才能衡量管理者以什么導向來組織財務行為,才能評價理財行為的優劣。
1.公司理財目標
雖然到目前為止,對公司理財目標是什么仍存在爭議,但一般認為公司理財目標是股東財富最大化或企業價值最大化,其中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新的企業理財目標已經獲得了越來越多的人們的認可和支持(汪平,經濟管理出版社,2003。)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的確定使價值成為公司理財學的核心概念,公司理財的核心問題就是如何實現公司的價值創造。
2.信托理財目標
信托與公司制度都是為他人管理財產的機制,但信托受益人很容易受到受托人濫用權力的傷害,因此,為保護脆弱的受益人的利益,信托制度在賦予財產管理人(受托人)相當大的管理權限的同時,亦對享受該財產權利益的受益人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一方面賦予信托財產獨立性,使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均不得對信托財產有所主張;另一方面賦予受益人追及信托財產的權利,即當受托人違反信托本旨處分信托財產,受益人得以恢復該信托財產。另外,信托財產所承擔投資風險的程度也較公司資產為低,這說明了信托財產的真正所有人,即信托受益人的目標是信托財產的保值和穩定增值。由此可見,信托理財的目標應是謀求受益人利益的安全與收益的穩定增長,信托理財的核心問題就是如何使信托財產保值和增值。
3.信托理財目標與公司理財目標的比較
比較公司理財目標與信托理財目標,我們可發現公司理財追求公司價值的創造,而商事信托理財追求的是信托財產的保值、增值,這二者之間在追求價值的增加上有共通點,但由于一個是追求自身價值的增加,一個是追求受益人價值的增加,因此在理財目標上存在著顯著的差別。公司價值是指公司未來創造現金流量的折現值,由此任何一個公司財務決策的做出,在理論上講,都只能是風險與收益之間權衡的結果,因此如何解決風險與收益的權衡問題就成為企業價值評估過程中的一個及其重要的課題。與商事信托比較,公司對待風險的態度更加激進,公司所從事的商業活動更加大膽進取,今天“面臨更加劇烈競爭的公司已變得越來越大膽進取,也越來越能夠接受喪失償債能力的失敗恥辱,他們更愿意承擔那些可能帶來成功、也可能使其喪失償債能力的商業風險(曹華譯,斯蒂芬.L.舒瓦茨,《信托投資研究》2003。)”而商事信托所要求的謹慎管理削弱了商事信托承擔投資風險的能力,因此雖然在商事信托下的決策同樣涉及到風險與收益的權衡,但商事信托的較低風險交易的要求,使商事信托不能執著于追求受益人財富的最大化,而只能追求穩妥地實現信托財產的安全和受益人收益的穩定增長。由此可見,對待風險的態度不同,決定了他們雖然在理財目標上都追求價值的增加,但由于公司承擔風險的能力較強,在財務決策時首先考慮的是收益的增加,而商事信托在財務決策時首先考慮的信托財產的安全性,其后才是收益的增加,因此商事信托的目標亦可表述為實現風險最小的受益人財富增值最大化。
(二)商事信托理財內容與公司理財內容的比較
1.公司理財內容
公司理財活動要解決兩個基本問題:一是企業應該投資多少和投資于何種具體的實物資產?二是為了某項投資需籌集多少現金?通過回答這兩個問題,我們知道企業要進行投資決策和籌資決策,并進行因獲得投資收益而在再投資和股利分配之間的決策。因此,通常認為公司理財的主要內容包括融資決策、投資決策和股利決策三項或包括營運資金管理在內的四項內容。
2.信托理財內容
信托理財是資產管理活動,主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管理信托財產,也就是如何根據信托契約進行投資管理和信托財產管理,以使信托財產保值和增值。受托人在商事信托中主要面臨的是如何投資以及如何管理信托財產的問題,因此信托理財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信托財產投資管理以及信托財產的日常管理兩項。
3.信托理財內容與公司理財內容的比較
在信托理財中,由于成立了信托就意味著獲得了營運的資金,如共同基金和養老基金,因此信托理財的重心是對投資的管理,一般不涉及到資金籌集問題的決策,從這一點上來說,信托理財與投資學有更多的內容交叉,但信托理財將擴展投資學的外延,即除包括金融資產投資管理外,還包括實物資產投資的管理內容。另外,對于信托收益的分配一般是由信托契約來規定較詳細的收益分配計劃,因此與公司理財相比,收益分配決策就不再成為重要的商事信托的理財內容。
但資產證券化信托常被用于再融資,也就是通過發行資產化證券來募集基金。資產證券化是一種新的融資方式,它不同于傳統的借款人以發行有價證券的方式進行的融資。從表面上來看,資產證券化信托成立的目的在于融資,但是信托受益人是通過購買受益憑證成為投資人,希望享受再融資資金的運作收益,因而,為降低再融資風險,投資管理在資產證券化信托中將占據重要的地位,投資管理的成效關系著信托受益人購買受益憑證的積極性。由此可見,資產證券化信托理財的主要內容也必然是投資管理。
(三)商事信托理財方法與公司理財方法的比較
理財方法是實現理財目標的基本手段,但是,理財方法只有適應理財內容并服務于理財內容,才能最終實現理財目標。因此,我們有必要在前兩項比較的基礎上,對信托理財方法與公司理財方法作進一步的比較分析。
1.公司理財方法
根據財務管理的內容分類,可以把財務管理方法分為籌資管理方法、投資管理方法、營運資金管理方法和分配管理方法。其中籌資管理方法是指企業在籌資過程中所采取的方法,如計算資金成本的方法、計量財務風險的方法、確定資金結構的方法等;投資管理方法是指企業在投資過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如對項目進行評價的凈現值法、內部報酬率法、獲利指數法;對證券進行評價和分析的投資組合法、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法、股票估價法、期權估價法等;營運資金管理方法是指企業在資金營運過程中所采取的方法,如存貨的經濟批量法、應收賬款的5C分析法、現金的最佳余額確定法等;分配管理方法是指企業在收益分配過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如固定股利法、變動股利法等(王化成,《財會月刊》,2000。)
2.信托理財方法
根據信托理財內容,亦可以把信托理財方法分為投資管理方法、信托財產的日常管理方法。其中投資管理方法是指在信托財產投資過程中所采用的方法,根據受托人承諾的信托財產的種類,又可以分為貨幣(金錢)投資管理方法、有價證券投資管理方法、動產投資管理方法、不動產投資管理方法、知識產權投資管理方法等;信托財產的日常管理方法是指對受托人承諾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財產以及受托人在信托管理中所取得的信托財產的安全和價值保值所采用的管理方法,如采用信托財產隔離的方法等。
3.信托理財方法與公司理財方法的比較
理財方法是為了實現理財目標所采用的技術和手段,理財目標的變化必然會帶來理財方法的變化。如前所述,公司理財目標和信托理財目標都追求價值的增加,因此它們所采用的理財方法有許多是相同的,如對項目進行評價的凈現值法、內部報酬率法、獲利指數法;對證券進行評價和分析的投資組合法、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法、股票估價法、期權估價法等。但公司理財目標是公司價值最大化,信托理財目標是信托財產的保值和增值,因此,在公司價值最大化的目標下,必然是圍繞著企業價值最大化而選用相應的理財方法,而在信托財產保值和增值的理財目標下,必然會圍繞著保證信托財產安全、以信托財產安全為基礎實現信托收益的穩定增長來選用相應的理財方法,如將信托財產和受托人固有財產隔離的方法是信托理財的重要方法之一。另外,理財方法的選擇不僅由理財目標來指導,它還受制于理財內容。信托理財方法突出信托財產投資管理方法和信托財產的日常管理方法,而公司理財方法不僅突出投資管理方法和營運資金管理方法,對籌資管理方法和分配管理方法也相當重視。再者,由于信托制度的靈活性和信托財產種類的廣泛性,對信托的投資管理方法提出較公司投資管理方法更嚴密、更細化、更謹慎的要求,以及商事信托對信托財產安全的高度重視,使信托財產的日常管理方法成為僅次于投資管理的重要方法。最后,公司是法人實體,要就盈利交納所得稅,而商事信托一般不納所得稅,因此商事信托不僅沒有所得稅納稅籌劃的理財內容,同時每一理財方法的使用也不進行所得稅納稅考慮,這也成為公司理財方法與信托理財方法在使用上的一個根本差別。
當前理論界在研究信托理財問題時,一般是站在受托人的角度來進行研究,如關注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的理財問題,而沒有將研究視角定位于商事信托本身,忽視了證券投資基金、養老基金、資產證券化信托和其他商事信托本身也是商業組織的事實,由此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曲解信托理財的理論涵義,不能很好發揮其對實踐的解釋和指導功能。而且,這兩種組織形式的融合近來已經在美國發生。因此,通過比較公司理財與信托理財,不僅可以多角度、全方位研究信托理財,也是客觀、深入發展信托理財理論和公司理財理論,完整理解企業理財的重要基礎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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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汪平.財務理論.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3
9.王化成.試論財務管理方法.財會月刊,2000.10
支撐資源配置
支持共享服務
支持總成本領先、差異化競爭
支撐企業快速決策
支持知識創新
文 黃如福
2012年以來,一部分企業主動地放棄了企業管理信息化, 部分企業重新構建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一部分企業開始優化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這些企業為什么要減緩信息化建設進程?除了政策導向的原因外,還因為信息化難以滿足企業靈活多變的業務應用。企業管理信息化的最新需求
第一類需求:支持移動業務處理。一是信息獲取、過程監控類。二是信息傳播類。四是搜索查詢類。五是統計報表類。對于我們的平臺來說,就是要建立 個可移動、可協同辦公的平臺,能夠滿足公司每一個工作人員、每一個崗位上的工作。固定和移動兩種方式可同時進行應用,這就是在移動業務平臺的處理。那這樣一個平臺要解決什么問題呢?要實現數據的整合與流程的整合。數據整合=辦公數據+業務數據;流程整合=管理流程+業務流程;系統整合=辦公系統+管理系統。也就是說管理系統要達到四個轉變,重點解決從行政管理轉變為行政和業務兼管;從溝通管理轉變為協作管理;從單一應用轉變為綜合系統應用;從固定應用轉變為移動應用。所有業務通過移動設備能夠在移動端處理。目前,這一類需求是企業最重要的需求。
第二類需求:支持組織方式變革。企業組織方式的變革在實際中已經出現。一是在工程項目組織模式上,很多企業尤其是經濟比較發達地區的企業,采用項目聯營制方式,實際上是項目掛靠的方式。這樣一種方式,住建部準備用兩年時間進行重點清查。在這種形勢下,很多企業就從聯營管理轉變到項目股份制;從項目股份制轉換到項目合伙人,把這種項目聯營管理方式合法化。
二是在企業組織模式上,很多企業都已開始人才大聯盟、企業大聯盟、產業大聯盟,重新整合企業資源,形成一個現代化企業集團。也就是說,企業組織管理方式和生產方式都在發生變化。生產方式的變化,就是推動生產工業化,就如同過去工業化流水作業一樣進行構配件生產。
生產工業化僅僅只是建筑在生產、施工過程的技術升級,建筑領域真正轉型升級、創新發展還必須依靠工業化與信息化的兩化融合,進而向產業化發展。正是基于兩化融合的思考和實踐, 些國家和地區都在應用產業園來推進建筑產業化。也就是說,企業的組織方式已經發生了變化,生產手段、生產方式也發生了變化。在當今網絡化、電子商務時代,企業在什么地方已經不重要了,但是為了形成規模經濟,把企業總部集中在園區,可以打造總部經濟,形成地區優勢和競爭優勢。
第三類需求:支撐資源配置。企業做任何一個項目、任何個業務,都是需要資源的。企業的高層管理者除了制定企業發展戰略外,還有一項重要任務就是配置資源,就是要圍繞企業所承接到的工程項目,圍繞企業的任務來整合資源,配置資源。如果我們的信息化不能夠滿足企業這樣的需求,不能得到企業領導者的滿意,這樣的信息化是不成功的。
第四類需求:支持共享服務。共享服務就是整合企業內部性質相同、重復組織的資源,引進市場機制,為企業提供標準化、專業化公共服務。目前在國際上,有這樣一種共享服務的組織方式,就是把財務人員,盡量集中在公司總部,為集團公司提供全方位服務。區域公司、項目部的財務人員能裁減掉的就裁減掉;裁減不掉的,就留下票務員,只負責收集報銷票據,并對票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甄別和整理,形成報銷憑證,然后直接通過網絡傳遞到公司財務中心。財務中心按照財務審核、審批流程進行審批之后,再進行財務業務操作。這種組織方式,使財務管理工作做得更專業、更仔細,業務分工更明確,操作流程更清晰。企業總部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財務管理、財務分析上。
應該說這種組織方式的變革,對于目前經濟環境不太好、經濟下行的情況下,如何降低企業成本,是一種很好的思路和方法(如圖1)。
第五類需求:支持總成本領先、差異化競爭。企業如何做到總成本領先?很重要的是管理創新。管理創新,首先是思想創新和制度創新,沒有新的思想就沒有新的制度。制度創新實際就是企業利益如何分配,如何形成新的利益格局,讓大多數人都滿意。然后是組織創新,有了制度后,如何去組織,組織架構如何適應和滿足企業管理需要。有了制度,有了組織,就要有一套管理方法和管理流程。當企業有了這些之后,就可以開始管理信息化了,也就是說,企業管理信息化是去支撐企業組織實現企業管理方法和流程的。這里,需要強調一點的是,搞企業管理信息化,不是說要等企業把一切都搞標準了、搞規范了,再去做信息化,絕對不是這樣。而是說,在做信息化的時候,固化的是什么方法、什么流程,能解決企業什么問題,針對性是什么,必須搞清楚再去做信息化。
第六類需求:支撐企業快速決策。施工企業沒有精準的數據來支撐我們做決策,只能憑積累的經驗和閱歷來判斷,這種在信息不完備的情況下做決策,就是粗放管理。企業統計信息報表是支撐領導者決策、指導經營生產的重要工具,是企業決策的基本數據。企業在做信息化頂層設計的時候,如果能抓住公司高層管理者或者是分管人力資源、分管財務的管理者需要哪些報表,需要哪些決策信息,把這些報表、信息設計出來,設計好,企業的頂層設計、信息化的頂層設計就做得好了。
第七類需求:支持知識創新。現在,最重要的知識是儲存在企業人大腦中的知識。企業真正的優勢是企業每一個人、每一位專家,在他們大腦當中掌握的知識,把這些知識挖掘出來、收集起來,還要進行創新、復制、利用(如圖2)。erp的現在與未來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inventory and the main contents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and the current stock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of the main problems of internal control are analyzed, from the management consciousness, system construction, control means etc, put forward measures to promot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inventory internal control measures, so as to achieve to ensure enterprise property safety integrity, inventory accounting information correct true purpose,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inventory internal control has reference function.
Key words: inventory, internal control, the control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F224.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一、引言
存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的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或為了出售仍處于生產中的在產品,以及在生產過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半成品、商品及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內部控制作為企業的一種管理工具,是指企業為了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與程序。
存貨內部控制是企業為管理好存貨,針對存貨收、發、存與供、產、銷各環節的特點,事先制定的一套相互牽制、相互驗證的內部監控制度。存貨內部控制是企業整個內部控制中的重點內容和中心環節。
存貨雖在中小企業資產中所占的比重十分高,但其流動性不如現金,因而往往容易被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們所忽視。他們往往不會注重存貨的品質情況,更不會關心存貨的滯銷狀況。存貨控制事實上是中小企業中最為復雜而又最為重要的一種內部控制,會涉及到企業各生產經營部門業務,如生產、銷售、物流、財務等部門業務。存貨種類多,范圍廣,滲透到企業整個經營過程。健全的存貨內部控制是提供正確的存貨數據,財務報告數據的工具。沒有健全的存貨內部控制,會導致存貨成本、產成品及銷售利潤的失真,所反映的財務報告也是虛假的。因此,對中小企業存貨的內部控制進行分析有是必要的,有助于中小企業加強存貨的管理,有助于中小企業管理者提高存貨內部控制的意識,以保障存貨資產的安全完整,加速存貨資金周轉,提高存貨資金使用效益。
二、存貨控制的主要內容
有效的內部控制是可信賴的會計報表的基礎。存貨的內部控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存貨的實物流轉環節的控制,二是對存貨實物價值流轉記錄環節的控制。實物控制主要是對存貨的采購、驗收、發貨、倉儲以及處置等環節工作程序的規定。存貨價值流轉記錄控制是指財務部門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從原材料的采購到產品的生產及產品完工、入庫,最后到產品的銷售全過程價值量的控制。關鍵步驟有如下幾個方面:
1、存貨的請購與采購控制
企業采購部門應當根據年度存貨預算的有關規定,編制月度和季度存貨的采購、生產、存儲、銷售預算,并按照實際執行情況對預算予以適當調整。
企業應當根據各種存貨當前實際庫存以及存貨的周轉情況,綜合考慮市場供求和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等因素,合理確定存貨采購品種、日期和數量,確保存貨處于最佳庫存狀態。采購業務應按計劃流程進行申報,由采購部門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的計劃編制存貨采購計劃書,在預算范圍內的內容,采購部門將采購計劃書報財務部作本月資金預算安排,預算經批準后組織采購。對預算范圍之外的部分,采購部門應作出詳細請購計劃書,計劃書應載明采購的品種、數量價格及超出預算原因的說明,報批后根據企業資金情況組織采購。
2、存貨計劃:對存量進行有效控制是存貨管理的核心環節。存貨計劃的合理制定,是存貨控制的一項重要內容,既要保證生產與銷售的需要,又要防止存量過剩,對采購、銷售及平衡庫存量具有強有力的制約作用。
3、崗位分離:存貨控制涉及到企業的采購、生產、物流、財務等多個部門,他們之間應該有明確的職責分工,采購人員、驗收人員、保管人員、記錄人員之間崗位嚴格進行不相容職務分離,以達到相互牽制、相互監督的作用,以有效保證企業的財產安全。
4、實物盤點:盤點是對存貨的真實性及質量狀況進行實地核查。對產品要進行定期盤點,做到每月一次,同時進行不定期抽查;半年度和年度要對所有的存貨進行全面盤點,盤點主要包括存貨種類和數量。盤點時要特別對容易忽視的存貨品質進行核查,對存貨的殘次、過期、滯銷情況要一一登記,以正確評估其價值變動情況;要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及時做出存貨盤點報表,對存貨的盤盈、盤虧及時進行處理。
三、存貨內部控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小企業由于管理者本身的管理理念以及企業所配備的資源的限制,在存貨的內部控制上主要表現存在以下問題:
1、存貨內部控制觀念不強
有些中小企業管理者認為存貨內部控制可有可無,不能給企業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反而會增加費用、增加成本,無形中增加了各種條條框框,增加了管理的難度。管理者的這些認識,也直接導致了整個中小企業對存貨內部控制重視不夠。員工則認為存貨內部控制給他們增加了工作量,變得不自由。
市場經濟中,中小企業面臨的市場競爭十分激烈,風險無處不在。存貨的品種、品質以及價格隨時都在變化,企業應該根據市場變化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對存貨的相關風險進行評估,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分析,經過分析后,采取進一步應對策略,使企業的存貨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
2、存貨內控制度建設不健全
存貨控制涉及企業的方方面面,需要多個部門協調、配合。如果企業只注重存貨的采購環節,而忽視了存貨的領用、中轉、存儲等環節。哪里出了問題才堵哪里,對存貨盤點制度,等問題出現了才想到了要盤點。很多企業在采購環節,沒有實行招投標制度,采購價格、品種往往由一個人完成,增加了營私舞弊的可能性。
3、執行不得力
有些中小企業雖然也意識到存貨內部控制的重要性或者也有內部控制的相關制度,但是執行力度不強,或者根本沒有按內部控制執行,使存貨的內部控制形同虛設。
4、存貨管理的方法落后
現在許多中小企業還沒使用上計算機來進行存貨管理,存貨的流動需靠手工賬來處理,這勢必會影響存貨管理效率和數據失真的風險。
四、存貨內部控制主要措施
為對存貨的內部控制進行有效管理,一般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幾方面:
1、加強中小企業管理者的存貨管理意識
通過中小企業管理者自身的學習、內部員工的推動以及外部力量比如顧客的審核等推動中小企業管理者意識到存貨的內部控制的重要性。
2、選擇合適的存貨管理信息系統對存貨進行管理
企業管理的存貨種類多,光靠人工辦理各類手續效率低、易出錯,且分析數據時整理過程長,因此,選擇一套適合企業的存貨管理信息系統是非常重要的。在選擇存貨管理信息系統時,需考慮與財務信息系統的對接。
3、加強存貨入庫、儲存、出庫手續的管理
存貨入庫驗收須有采購員、質量管理員、倉庫保管員三方參加,對入庫物資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進行嚴格驗收并做好相關記錄。發現不合格產品應及時標識并做好記錄,由相關采購部門按不合格品處理程序進行處理。對合格采購品,根據經相關人員簽字的送貨清單、發票、實物驗收報告填制入庫單(一式三聯,如果供貨商未開具發票的,根據送貨清單暫估入賬)辦理驗收入庫,入庫單需要連續編號。采購員持票到倉庫經保管員核對后在發票上簽字,并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手續,財務部門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對庫房進行有效管理,主要包括:1)物資的儲存保管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使用情況等科學設置庫位,比如,成批物資按區分類存放,物品擺放成行成線、墊支平穩合理,要盡量減少物資轉庫搬運工作;2)做好庫存物資的動態管理,所有庫存物資數據均應進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對每天的庫存數據須及時更新;3)所有庫存物資標準應標識清楚,建立實物卡片,標明存放地點詳細;4)保持帳、卡、物三一致以及與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數據統一,便于財務部門及時獲取與存貨相關的數據;5)保管員須熟知庫存物資的型號、規格、結構、性能、用途及質量標準等;6)要做好庫存物資的保密工作,未經同意,不得向外提供庫存物資的相關數據。
存貨的出庫包括內部領用和銷售出庫兩方面。對于內部領用,經辦人根據生產需要填制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經辦人憑領料單到存貨所屬倉庫領取物資并在相應的出庫單據上簽字。銷售商品出庫是根據由銷售部門審核客戶訂單后開具發貨通知單,由存貨進銷存軟件系統開具銷售出庫單。銷售出庫單需要客戶提貨人確認后,轉至財務部門開具發票及進行帳務處理。
4、認真做好存貨盤點及存貨處理工作
物資保管部門根據存貨的品種定期分類盤點存貨,采取每月、每季自行清查。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全面盤點(半年度盤點和年度盤點),并出具盤點報告。存貨的全面盤點工作由財務部門組織,采購、倉儲、使用等部門負責實物盤點,填寫盤點表,并與實物賬冊、財務賬表核對。
盤點以及日常儲存管理工作中如發現存貨發生短缺、毀損、滅失,要及時進行處理。公司對發現的盤盈、盤虧、毀損的存貨,可由公司財務部門和采購部門共同審核,提出處置意見,報審批后處置。
報廢物資的處置:報廢物資包括公司生產、技術改造及各類基建項目過程中所產生的各類廢舊物資,由相關部門編制報廢物資審批表,注明產品報廢的原因,及處理方式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并經批準后,由負責報廢物資處理的部門進行處理。
5、按要求做好存貨核算工作
對于存貨核算,一般的處理方法為:1)財務部門審核存貨增減變動原始憑證,符合審批權限且報賬手續齊全的予以入賬;2)不符合審批權限或手續不全的,由經辦部門更正后入賬;3)對在途存貨、貨到票未到的,月末暫估入賬,單到沖回。財務部門需每半年根據存貨盤點記錄及生產、倉儲、采購、營銷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對存貨進行可變現凈值與賬面價值對比,計算存貨跌價準備,經審批后進行賬務處理。財務部對存貨處置的凈損益,要納入當年的損益。財務部門按照存貨計價方法,正確核算存貨的實際成本,編制存貨管理報表。如存貨計價辦法有變更,經審批后在下一年度實施。
6、加強存貨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
中小企業應不定期對存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也可結合財務檢查、審計等工作同時進行。存貨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1)存貨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2)存貨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3)存貨收發、保管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取得是否真實、合理,存貨驗收手續是否健全,存貨保管的崗位責任制是否落實,存貨清查、盤點是否及時、正確;4)存貨處置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處置是否經過授權批準,處置價格是否合理,處置價款是否及時收取并入賬;5)存貨會計核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成本核算、價值變動記錄是否真實、完整、及時。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存貨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并進行持續改進。
五、結論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小企業發展迅速,不少中小企業已成功登陸資本市場成為經濟發展的主力軍,成為當代經濟中的主要創新力量。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給中小企業管理模式特別是內部控制機制帶來深刻的影響,并由此產生一系列新的存貨內部控制問題。本文分析了中小企業存貨內部控制存在觀念不強、制度不全以及執行不得力、管理方法落后的現狀和問題,提出了從意識轉變、信息化管理、實際操作、存貨核算以及檢查監督等方面的采取措施,使中小企業能從意識、制度、手段、工具等方面提高存貨的內部控制水平,以確保企業資產的安全完整和存貨會計核算信息正確真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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