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3-06 16:16:00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理方法,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一、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1 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緣由
(1)增加投資。例如:原投資持股比例15%,采用成本法核算,又購入20%的股權,持股比例達到35%,改為權益法核算。
(2)減少投資。例如:原持股比例60%,屬于母子關系,賣掉30%股權,剩余30%改為權益法核算。
(3)其他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由控制轉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情況出現。
2 核算案例與分析
案例一(追加投資):長江公司于2005年1月取得黃河公司10%的股權,成本為900萬元,取得時黃河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8400萬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重大影響且無法可靠確定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長江公司對其采用成本法核算。本例中長江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2006年2月10日,長江公司又以1800萬元的價格取得黃河公司12%的股權,當日黃河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12000萬元。取得該部分股權后,按照黃河公司章程規定,長江公司能夠派人參與黃河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對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轉為采用權益法核算。假定長江公司在取得對黃河公司10%的股權后,雙方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2005年黃河公司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實現的凈利潤為900萬元,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除所實現凈利潤外,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
(1)2005年1月長江公司取得黃河公司的股權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900
貸:銀行存款
900
2006年2月10日,長江公司追加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1800
貸:銀行存款
1800
(2)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應作為會計政策變更,采用追溯調整法處理:
運用追溯調整法處理時,就當作該投資業務一開始就是采用權益法,與本來成本法計算的結果之間的差額調整留存收益。
容易得出:05年1月初始投資與06年2月10日追加投資時成本法與權益法會計處理相同;不同的是當投資后被投資單位2005年實現凈利潤900萬元,權益法下投資單位按照持股比例應享有90(900X10%)萬元,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同時調整留存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
90
貸: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
90
借: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
9
貸:盈余公積
9
上述兩筆分錄可以合并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
90
貸:盈余公積
9
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
81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兩次投資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是否與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相同,如果不同,則說明被投資單位有其他權益的變動或者是再次投資時被投資單位進行了資產評估,導致權益發生變動,因此還要追溯調整資本公積。
本例中,長江公司追加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由8400萬元增加到12000萬元,增加了3600萬元,投資單位按照持股比例應該享有360(3600X10%)萬元。其中90萬元屬于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時投資單位應享有的部分,剩余的270萬元是由于資本公積變動引起的。因此應增加相應的權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
270
貸:資本公積一其他資本公積270
案例(減少投資):長江公司原持有黃河公司60%的股權,其賬面余額為90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2006年1月10日,長江公司將其持有的對黃河公司20%的股權出售給某企業,出售取得價款5400萬元,當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24000萬元。長江公司原取得對黃河公司60%股權時,黃河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13500萬元(假定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自取得對黃河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后至處置投資前,黃河公司實現凈利潤7500萬元。假設黃河公司一直未進行利潤分配。除所實現凈損益外,黃河公司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本例中長江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1)長江公司在出售20%的股權時:
借:銀行存款
5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3000(9000/60%>
投資收益
2400
(2)采用追溯調整法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投資單位在減資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時,只追溯調整應享有的凈利潤部分。上例中第一次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13500萬元,出售股權當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24000萬元,增加10500萬元,其中凈利潤為7500萬元,剩余部分3000萬元。也就是說投資方取得投資以后,在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為4200[(24000--135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
3000
貸:盈余公積
300
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 2700
剩余的1200(4200-3000)萬元不需再調整資本公積。
總結:增資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時,既要調整留存收益又耍調整資本公積;減資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時,只調整留存收益,不調整資本公積。
二、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由權益法轉為成本法
1 權益法轉為成本法的緣由
(1)減少投資。例如:原持股比例40%,賣掉25%股權,剩余15%改為成本法核算;
(2)增加投資。例如:原投資持股比例30%,又購入25%的股權,持股比例達到55%,改為成本法核算。
(3)其他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由權益法改為成本法核算的情況出現。
2 核算案例與分析
案例一(追加投資):2007年1月1日,長江公司以1500萬元取得黃河公司30%的股權,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黃河公司2007年1月1日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5000萬元(假定其公允價值等于賬面價值),因對黃河公司具有重大影響,長江公司對該項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江公司每年均按10%提取盈余公積。2007年黃河公司實現凈利潤i000萬元,未分派現金股利。
2008年1月1日,長江公司又以1800萬元取得黃河公司30%的股權,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當日黃河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6000萬元,取得該部分股權后,長江公司能夠對黃河公司實施控制,因此長江公司將對黃河公司的股權投資轉為成本法核算。
要求:編制長江公司股權投資的有關會計分錄。
解析:
(1)2007年1月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一黃河公司(成本) 1500
貸:銀行存款
1500
(2)2007年末:
借:長期股權投資一黃河公司(損益調整)300
貸:投資收益
300
(3)2008年1月1日
①購入30%股權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一黃河公司
1800
貸:銀行存款
1800
②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因為在成本法下,在被投資單位實現利潤時投資單位不需要賬務處理,因此要對權益法下確認的利潤部分追溯調整。
借: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
3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一黃河公司
300
借:盈余公積
30(300X 10%)
貸: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
30
上述兩筆處理可以合并為:
借:盈余公積
30
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
270(300-30)
貸:長期股權投資一黃河公司
300
案例二(減少投資):長江公司持有黃河公司30%的表決權股份,因能夠對黃河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長江公司對該項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2006年11月,長江公司將該項投資中的50%對外出售,出售以后,無法再對黃河公司施加重大影響,且該項投資不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無法可靠確定,出售以后長江公司對該項投資轉為采用成本法核算。出售時,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4800萬元,其中投資成本3900萬元,損益調整為900萬元,出售取褂價款2700萬元。
長江公司確認處置損益應進行以下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27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2400(4800X 50%)
投資收益
300
我們知道: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有明細科目,成本法下不需要寫明細科目,所以要做如下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一黃河公司
2400
1999年1月1日執行的《投資》準則從2006年2月15日改名為《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短期股權投資、長短期債券投資全部由《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與《投資》準則有關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相比,《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內容發生了許多變化,兩者的具體主要差異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
1、投資的分類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將投資分為:(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3)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4)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而《投資》準則將投資分為:短期(股票或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1]194。可見,《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按長期股權投資的具體情況進一步做了詳細的分類,這就要求企業應按不同種類的長期股權投資分別采用相應的核算方法。這樣,長期股權投資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大大提高了。
2、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對于上述第(1)、(3)兩類投資,采用成本法后續計量,對于第(1)類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上述第(2)類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后續計量;上述第(4)類長期股權投資,由《企業會計準則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分別劃分“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的是:(1)不控制且不具有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2)控制或具有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3)短期投資按照成本計量,收到股利沖減投資成本。[1]207
3、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1)新增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若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按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入賬;若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應當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中確認的合并成本入賬,即①一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②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易成本之和;③購買方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也應當計入企業合并成本;④在合并合同或協議中對可能影響合并成本的未來事項作出約定的,購買日如果估計未來事項很可能發生并且對合并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購買方應當將其計入合并成本。(2)除企業合并方式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外,其他方式(如支付現金、發行權益性證券、投資者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公允價值入賬。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按如下三種情況分別確定:①以現金取得長期股權時,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作為投資成本,但不包括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②以放棄非現金資產(不含股權)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以放棄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確定;③原來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改按成本法核算,或原采用成本法的改按權益法核算時,以原投資帳面價值作為投資成本。[1]202-204從兩個準則的規定可知,《投資》準則沒有涉及企業合并的長期股權投資處理方法。
4、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時溢、折價的確認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進行比較,當前者大于后者時,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當前者小于后者時,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權益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不再確認股權投資差額。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賬面價值的份額進行比較,當前者大于后者時,差額應當計入股權投資差額,并在以后各期進行攤銷;當前者小于后者時,差額計入資本公積。[1]210
5、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收益的確認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來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但投資企業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確認。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來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1]211
6、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計提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即按賬面價值與現值之差額來計提減值損失,減值不可以轉回;其他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處理,已計提的減值不得轉回。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減值可以轉回,但轉回金額不得超過其計提數[1]212。
二、《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比較分析
國際上有關投資的準則有:《國際會計準則第25號——投資會計》、《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對聯營企業投資的會計》;英國的《標準會計實務公告第1號——聯營公司會計》和《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對子公司會計》;加拿大的《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手冊》第2010章、3050章;澳大利亞的《澳大利亞會計準則第1006準則——合營投資》和《澳大利亞準則第1016準則——聯營投資》;中國臺灣地區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5號——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中國香港地區的《會計實務準則第10號——聯營公司的會計處理》。
我國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有關內容基本趨同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這里僅以國際會計準則為例,比較分析《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的主要差異。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減值準備處理和合營企業投資的核算方法上。(1)長期股權投資減值處理的比較分析。我國有關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處理如前述,在此不再闡述;而《國際會計準則第25號——投資會計》的規定是,因長期投資價值永久性下跌而對其賬面金額的沖減,應計入收益表,當該項投資價值回升或下跌原因不復存在時,已沖減的賬面金額可以轉回[2]85。(2)對合營企業投資核算方法的比較。《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對合營企業應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而《國際會計準則第31號——合營中權益的財務報告》的規定是,對合營企業投資以比例合并法為主,但也可以采用權益法核算[2]111。
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變動對上市公司收益水平的影響
如前所述,《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投資》準則關于長期股權投資的有關內容相比,變動最大的地方在于成本法和權益法的核算范圍,以及在權益法下,取消了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等科目,并充分體現資產購買的公允價值。對于股權投資差額的處理,《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如下具體規定:①對關聯企業間因合并或收購獲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賬面值確認長期投資的成本,實際支付價格與賬面值的差額直接確認為當期收益。②對非關聯企業間因合并或收購獲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成本確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價格。③首次執行時,按權益法核算的長期投資,對于關聯企業,尚未攤銷完畢的股權投資差額應全額沖銷,并調整留存收益,以沖銷股權投資差額后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作為首次執行日的認定成本。④對于非關聯企業,存在股權投資貸方差額的,應沖銷貸方差額,調整留存收益,并以沖銷貸方差額后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作為首次執行日的認定成本;存在股權投資借方差額的,應當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作為首次執行日的認定成本。可見,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動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凈資產和未來各期利潤二個方面。
1、對凈資產的影響。
首次執行,關聯企業投資差額或者非關聯企業的股權投資差額的貸方余額均會對凈資產構成影響。為了評價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可能對上市公司凈資產的影響程度,我們采用(股權投資差額+合并價差)/股東權益(簡稱EQ指標)來反映準則調整對不同公司的影響程度。通過計算,我們發現EQ指標較大的前10名公司中,EQ值均大于30%,如果股權投資差額大部分來自關聯企業收購,則會大幅減少公司凈資產,具體情況見下表1[3]。
表1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總額與股東權益(EQ)比值前10位的公司
公司名稱股東權益合計(萬元)①合并價差+股權投資差額(萬元)②EQ②/①
ST云大4947468094.60%
ST豐華217781816983.43%
張家界231581428661.69%
ST大盈6687350152.35%
ST佳紙14076707350.25%
星美聯合587772932649.89%
G創興287511205641.93%
G*ST環球397601505537.86%
G錦投1779405641031.70%
白云山A729402203230.21%
資料來源:萬德資訊、平安證券綜合研究所
2、對未來各期利潤的影響。
在股權投資差額取消后,將不再需要對股權投資差額進行攤銷,從而影響相關企業的凈利潤。股權投資差額為借方余額的,凈利潤將增加,反之凈利潤將減少。為了評價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對上市公司未來各期利潤的影響程度,我們采用(股權投資差額+合并價差)/凈利潤(簡稱EP指標)來反映準則調整對不同公司的影響程度。通過計算,我們發現EP指標較大的前9名公司中,EP值均大于800%,如果我們假設原來股權投資差額或合并價差按照20年攤銷,凈利潤變化將可能達到50%以上,當然具體的影響情況仍需具體分析其攤銷年限和是否來自關聯并購,詳見表2[3]。
表2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總額與稅前利潤(EP)比值前9位的公司
公司名稱稅前利潤合計(萬元)①合并價差+股權投資差額(萬元)②EP②/①
張家界442142863232.13%
寶光藥業2079600302886.34%
G甘化3177605121904.35%
ST豐華1313181691383.78%
中恒集團3174419651322.11%
新大洲A9161-86703-946.36%
星美聯合314329326933.06%
G萬杰263224126916.64%
G創興149212056808.04%
Abstract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that based on a company's investment strategy is to target investment units while format a kind of financial assets of the rights of the target unit.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business investment.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of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including the initial measurement follow-up measurement method for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which account for the conversion and disposal of content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has two critical methods including cost method and equity method and the conversion of these two methods is a key difficult.If can not correctly solve this problem it may become a means to manipulate profits. Accounting standards on the part of the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made important pro-modified with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in the revised 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compared with the old standards the revised one is more comprehensive and more converge with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Keyword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the cost method ; the equity method
一、引言
長期股權投資是企業基于其投資戰略對目標單位進行的投資,同時形成對目標單位權益的一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在企業的投資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按照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投資份額的大小不同從而擁有對被投資單位權益的不同,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分為成本法和權益法。取得投資后,如果投資單位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或者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達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投資在市場上無報價且公允價值得不到可靠計量,那么,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應該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除此之外,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應該采用權益法。當然,在持有投資期間,投資單位也會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擴大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份額,或者出售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由于投資方改變了投資份額從而改變了其在被投資單位擁有的權益,所以就出現了投資方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的轉換問題。如果取得投資后,投資方不能正確處理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的轉換,就可能成為企業操控利潤的手段,從而有惡意制造差錯的嫌疑。所以正確處理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的轉換對企業而言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及其轉換
企業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有兩種:成本法和權益法。成本法,是投資按成本計價的方法。權益法,是投資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后,在投資持有期間根據投資單位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
當企業對子公司投資或者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達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上無報價且公允價值得不到可靠計量時,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均采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進行投資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采用權益法核算。
企業在投資持有期間,因為各方面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其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由一種方法轉換為另一種方法。后續計量方法的改變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一)投資單位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后續計量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如投資單位原持有被投資單位1%的股份,由于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市場上無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故后續計量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后來,企業追加投資至20%,對被投資單位有重大影響,所以,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
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無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實施共同控制,在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分原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新增的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1、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與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2、對于新取得的股權部分,應比較追加投資的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和當期的營業外收入。
根據上述調整時,應當綜合考慮與原持有投資和追加投資相關商譽或計入損益的金額。
3、對于首次投資后至追加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屬于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的,一方面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對于原取得投資時至追加投資當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應調整留存收益;對于追加投資當期期初至追加投資交易日之間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應計入當期損益;屬于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二)投資單位因處置部分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下降,后續計量方法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如投資單位原持有被投資單位60%的股份,由于對被投資單位能達到控制,故后續計量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后來,企業出售了部分投資,使投資份額降至20%,對被投資單位達不到控制但有重大影響,所以,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
首先應按處置比例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在此基礎上,應當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在權益法下我們只認一個公允價值,那就是購買日的公允價值,因此,對于處置或收回投資時點上,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我們無關),屬于投資作價中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估產投資的賬面價值;屬于投資成本小于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
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處置投資之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對于原取得投資時至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扣除已發放及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和利潤)中享有的份額,調整留存收益;對于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至處置投資之日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調整當期損益;其他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三)投資單位因追加投資原因導致持股比例上升,后續計量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如投資單位原持有被投資單位20%的股份,由于對被投資單位有重大影響,故后續計量方法采用權益法核算。后來,企業追加投資至60%,能夠控制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所以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核算。
(四)投資單位因收回部分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下降,后續計量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如投資單位原持有被投資單位20%的股份,由于對被投資單位有重大影響,故后續計量方法采用權益法核算。后來,企業出售了部分投資,使投資份額降至1%,對被投資單位達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市場上無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所以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核算。
其中,前三種情況在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的轉換時,基于其重要性原則要進行追溯調整,而第四種情況由于投資企業在收回投資后,其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份額較小,從重要性角度分析,投資企業的投資對被投資單位不具重要性,故后續計量方法的轉換不必進行追溯調整。
以下分別從這四種情況出發,舉例說明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轉換的會計處理。
三、舉例說明成本法和權益法的轉換
例1,A公司于20×8年2月取得B公司10%的股權,成本為900萬元,取得投資時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8400萬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重大影響且無法可靠確定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A公司對其采用成本法核算。本例中A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20×9年1月10日,A公司又以1800萬元的價格取得B公司12%的股權,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12000萬元。取得該部分股權后,按照B公司章程規定,A公司能夠派人參與B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對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轉換為權益法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對B公司10%股權后至新增投資日,雙方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B公司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實現的凈利潤為900萬元,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1)編制20×9年1月10日,A公司追加投資的賬務處理。
(2)編制長期股權投資追溯調整的賬務處理。
1)借:長期股權投資 1800
貸:銀行存款 1800
2)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
① 對于原10%股權的成本900萬元與原投資時應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840萬元直接的差額60萬元,屬于原投資時體現的商譽,該部分差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對于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在原投資時至新增投資交易日之間公允價值的變動3600萬元相對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360萬元(3600×10%),其中屬于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部分90萬元(900×10%),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同時調整留存收益;除實現凈損益外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270萬元,應當追加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同時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針對該部分投資的賬務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 36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70
盈余公積 9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1
② 對于新取得的股權,其成本為1800萬元,與取得該投資時按照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1440萬元(12000×12%)之間的差額為投資作價中體現出的商譽,該部分商譽不要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例2,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7500萬元取得B公司60%的股權,采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10000萬元,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僅有一項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不相等,除此之外,其他可辨認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相等。該固定資產原值為200萬元,已計提折舊40萬元,B公司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凈殘值為0,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A公司預計該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為400萬元,A公司剩余使用年限為8年,凈殘值為0,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雙方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不考慮所得稅因素。假定A、B公司間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B公司2009年和2010年與該投資相關的其他相關條件如下:2009年B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40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的變動為60萬元,分配股票股利200萬元。2010年B公司實現凈利潤為50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的變動40萬元,分配現金股利500萬元。
A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出售B公司20%的股權,出售價款3000萬元。A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在出售20%的股權后,A公司對B公司的持股比例為40%,在被投資單位董事會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要求:根據上面資料編制相關的賬務處理。
(1)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7500萬元取得B公司60%的股權,采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7500
貸:銀行存款 7500
(2)、(3)、(4)、(5)、(6)
成本法下A公司不做賬務處理。
(7)2010年B公司分配現金股利500萬元。
借:應收股利 500
貸:投資收益 500
(8)A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出售B公司20%的股權,出售價款3000萬元。
① 結轉已出售部分投資的賬面價值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3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2500
投資收益 500
② 按照權益法核算剩余長期股權投資
由于5000(7500×2/3)>10000×40%(剩余投資賬面價值大于剩余投資部分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不需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明細科目金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5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5000
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和“其他權益變動”明細科目。
首先,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明細科目金額=[900-(400÷8-200÷10)×2-500]×40%=136(萬元)
調整“其他權益變動”=100×40%=4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 136
——其他權益變動 40
貸:盈余公積 (136×10%)13.6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36×90%)122.4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
(二)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1、投資單位因追加投資原因導致持股比例上升,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因追加投資原因導致原持有的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轉變為對子公司的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例3,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3000萬元取得B公司40%的股權,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10000萬元,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僅有一項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不相等,除此之外,其他可辨認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相等。該固定資產原值為200萬元,已計提折舊40萬元,B公司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凈殘值為0,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A公司預計該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為400萬元,A公司剩余使用年限為8年,凈殘值為0,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雙方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不考慮所得稅因素。假定A、B公司間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B公司2009年、2010年其他資料如下:
2009年B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40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的變動增加60萬元,B公司分配股票股利200萬元。2010年B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50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增加40萬元,B公司分配現金股利500萬元。
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4000萬元取得B公司50%的股權。至此A公司持有B公司90%的股權,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核算。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編制相關的賬務處理。
(1)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3000萬元取得B公司40%的股權,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3000
貸:銀行存款 3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10000×40%-3000)1000
貸:營業外收入 1000
(2)2009年B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400萬元。
將被投資單位賬面凈利潤調整為各項資產、負債為公允價值下的凈利潤:
調整后的凈利潤=400-(400÷8-200÷10)=37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370×40%)148
貸:投資收益 148
(3)2009年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增加6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24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4
(4)2009年B公司分配股票股利200萬元。
不做會計處理
(5)2010年B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500萬元。
將被投資單位賬面凈利潤調整為各項資產、負債為公允價值下的凈利潤:
調整后的凈利潤=500-(400÷8-200÷10)=47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470×40%)188
貸:投資收益 188
(6)2010年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增加4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其他權益變動) 16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6
(7)2010年B公司分配現金股利500萬元。
借:應收股利(500×40%)2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 200
(8)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4000萬元取得B公司50%的股權。至此A公司持有B公司90%的股權,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核算。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4000
貸:銀行存款 4000
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①由于3000<10000×40%需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借:盈余公積 (1000×10%)1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0×90%)9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 1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3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 3000
② 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調整“損益調整”=[900-(400÷8-200÷10)×2-500]×40%=136(萬元)
借:盈余公積 (136×10%)13.6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36×90%)122.4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136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其他權益變動)40
(2)因收回部分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下降,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因收回投資導致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無報價且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應以轉換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礎。如投資比例由40%減持為1%的情況。
例4,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有表決權股份,因能夠對乙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采用權益法核算。2009年10月,甲公司將該項投資中的50%對外出售,出售以后,無法再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且該項投資不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無法可靠確定,出售以后轉為采用成本法核算。出售時,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4800萬元,其中投資成本3900萬元,損益調整為900萬元,出售取得價款2700萬元。
則甲公司確認處置損益相關的會計分錄:
①結轉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銀行存款 27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成本) (3900×50%)1950
——乙公司(損益調整)(900×50%)450
投資收益 300
②將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轉入到成本法核算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2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成本)1950
——乙公司(損益調整)(900×50%)450
四、研究結論
長期股權投資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金融資產,正確區分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和企業擁有的其他金融資產,并能依據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進行正確的會計處理,對企業具有重要作用。會計準則委員會結合我國企業的具體實際情況和國際上的先進的理論和實踐經驗不斷地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準則做修正。現在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越來越符合經濟實質且具有可理解性,但對其調整還在繼續。我們要結合經濟事實和準則要求,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持續探討研究,這樣才能使會計信息更大程度地服務于企業的利益相關者,使會計真正成為有效的經濟管理工具。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張彬.關于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核算的分析[J].現代商業2010(06).
引 言
所謂長期股權投資,即通過投資而擁有被投資單位的股權份額,進而根據所占股份份額分享公司經營收益和承擔公司虧損責任的一種投資方式。區別于其他金融資產,持有長期股權投資份額的目的并非通過短期買賣交易獲益,而是在于長期持有,除股票投資外,其他長期股權投資是不能參與買賣交易的。因此,相對其他金融資產而言,長期股權投資的風險也相對較大,作為一種廣泛存在的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在不同的情況下,其會計核算也會有所區別,會計核算方法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動態地進行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的調整是一項復雜而具有挑戰性的工作,對此進行研究對進一步推動相關會計實務工作的開展和運用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一、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確定
成本法是指投資按成本計價的方法,顧名思義,權益法則指按投資方在被投資單位擁有的凈資產量進行計算。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核算主要基于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能夠在實質上控制被投資單位;二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力較小,不存在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情況,并且這種投資報價也并非公共獲得的,如沒有市場報價,無法及時有效地獲得公允價值等。對于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來說,成本法和權益法的選擇,不是以持股比例作為唯一判斷標準,而是應該考慮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等因素。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如果持股比例介于20%至50%之間,應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除此之外的情形則采用成本法核算,會計核算方式的確定,其中很明確的規則就是實質重于形式,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確定也是如此。除了將持股比例作為判斷指標外,如果投資單位對被投資者實施控制或無重大影響,則采用成本法核算,否則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然而,會計核算方法確定以后,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當持股比例發生變動,會計核算方法也會由權益法向成本法變動;反之亦是如此。
二、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變更的原因分析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由上文的分析,不難看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確定,是由投資單位和被投資單位之間的關系所確定的。投資者和被投資者之間的身份變化、持股比例的增減變化,實質上相互影響的變化,如從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隨著股份增持的變化而對被投資企業產生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因減持股份而從控制變為具有重大影響等,這些都會引起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本著實質重于形式的需求,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進行動態的調整,以適應會計實務的需要。
三、成本法轉向權益法轉換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向權益法轉換,主要源自于兩種情況,分別是由追加投資和減少投資引起的,雖然都會導致由成本法核算向權益法核算方法的轉變,但從整個會計分錄的處理過程來看,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本文將對此做詳細的討論。
(一)追加投資引起成本法向權益法轉變
原持有的長期投資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在日常交易的市場中不存在公共報價,其公允價值也不能通過方便快捷的手段進行確定時,采取成本法計價的會計核算方法。投資者如果追加投資比例,與被投資者的關系將發生變化,進而能對被投資者施以重大的影響和控制,會計核算方法需要變更為權益法,會計核算上對于原來持股的部分和新增加的部分也需要區別對待,采用不同的方法進行核算。
1.對于原持有股份的賬面余額部分,與被投資單位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按持股比例進行計算的金額,兩者的計算結果并非完全一致,往往存在一定的差額。對此,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則無需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直接按投資者所耗費投資成本的價值計算;反之,則需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基礎上同時調增留存收益。對于差額部分的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對于新增加的股權投資部分,需要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和新增比例計算投資單位新增的投資份額,并與取得這部分新增投資耗費的成本進行比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則需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同時計入營業外收入。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即所耗費的成本大于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份額,對此不需要做會計核算調整,超出的投資作價部分體現為商譽,其會計核算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營業外收入
為了能夠更好地適應和體現會計準則的一貫性原則,使不同時期的會計核算能夠更好地進行縱向比較,長期股權投資對于商譽和留存收益部分的計量和核算也應保持前后一致,對于原持股比例對應的商譽與新增股權投資對應的商譽部分,應加以綜合考慮,留存收益的核算與處理也應如此,需要從整體上把握與整體投資相關聯的商譽及留存收益,并隨著交易的不斷進行而動態地調整和整合。
3.對于長期股權投資原來持股的部分,由于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可辨認公允價值是動態變化的,原持股的部分對應的份額的會計核算處理也需要進行調整。
(1)在對應的會計核算區間,如果被投資單位實現了凈損益,則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屬于初始投資到新增投資區間的凈損益部分,則需按持股比例對應的凈損益部分調整留存收益,其會計核算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若股份投資者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部分,產生于新增加投資部分的投資期初至新增投資日之間,則應將對應損益部分計入當期損益,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3)除上述兩種原因之外導致股權投資所占份額對應公允價值變動的部分,應計入資本公積,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二)減少投資引起成本法向權益法轉變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向權益法的轉變,除了追加投資外,處置股權投資也會導致核算方式的轉變,當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力由控制轉變為共同控制或者具有重大影響時,按《企業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部分條例的規定,應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針對減少投資引起的核算方法的轉變,在合并報表和個別報表上的會計處理也是不同的,本文以個別報表為主要研究對象,簡單介紹相關的會計處理過程。
處置部分股權后,剩余股權仍然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以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則需將核算方法調整為權益法,同時計算剩余比例股權份額對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并與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進行比較,根據比較的結果進行不同的會計核算。
1.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作為核算的參考基準,如果原取得的剩余投資成本大于按所占股權比例對應的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份額,則無需進行會計調整處理。反之,則需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調整,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其會計核算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原取得投資后到權益法核算這段時間,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凈損益份額部分,對原來取得的股權投資后,到處置股權份額這段期間,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凈損益(扣除現金股利和利潤)對應股權份額應享有的份額,對留存收益進行調整,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因處置股權投資,投資者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中的份額,若該份額產生于處置當期期初至處置日之間,其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3.除上述原因外,由其他原因導致的對被投資單位所享份額對應的所有權益變動,其會計核算處理應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權益法向成本法轉換
同成本法向權益法的轉換相似,由權益法向成本法核算方法的變更也是基于兩種情況,分別是增加股權投資和減少股權投資。為了同上文的討論相一致,本文研究和討論的對象也是個別財務報表,對于因企業合并引起的合并財務報表的討論不是本章的討論重點。
(一)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取得股權最終形成企業合并
因追加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由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變更為控制時,其會計核算需由成本法變更為權益法,應按如下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處理。
1.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應由兩部分組成:購買日前持有的被投資單位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購買日新增加的投資成本。其中長期股權投資在購買日的初始投資成本的計算,針對三種不同的情況,應區別對待處理。這三種情況分別是達到合并前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權益法核算和合并前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對于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股權部分,如果涉及到其他綜合收益的處置的,也需要在處置的時候將其他綜合收益的部分轉到當期投資收益里,初始投資成本則是以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新增投資成本之和計算。
(二)因收回部分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下降
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進行股權投資后,能對其施以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并且該長期股權投資存在活躍的市場報價或者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則該長期股權投資采取權益法核算。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單位處置股權投資,導致上述采用權益法核算的條件不再成立時,則需要調整為成本法進行核算。
五、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變更存在的不足及應對措施
會計核算方法變更的不合理之處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即會計追溯調整不合理和會計處理不具有可比性原則。首先,會計核算方法的變更不符合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則,會計政策變更是指對同樣的會計業務采納不同的會計政策,會計政策的變更需要符合以下兩個原則,即符合法律的需要,同時體現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會計政策的變更能更加準確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投資單位因追加或減少投資,而導致控制權的變更,進而影響會計核算方法的變更,不屬于會計政策的變更,不需要進行追溯調整。同時權益法的核算,視同一直以來就采納的會計處理政策,進行追溯調整也不符合權益法的核算原則。伴隨持股比例的增減變化,會計核算方法在成本法和權益法之間不斷變化,采納的是不同的核算思想和核算方法,在同一周期的前后邏輯也不一致,影響了會計核算的可比性原則。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企業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于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采納是不斷地進行動態調整和變化,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現代企業經營過程中會計核算的需要,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無法進行追溯調整,會計核算不具有縱向的可比性。在此筆者的建議是,對于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追加(出售)投資前采用成本法,追加(出售)投資后采用權益法,無需進行追溯調整,簡單便于操作,也符合會計核算的可比性原則,當然,在具體的會計實務操作過程中還會不斷涌現出新的問題,需在以后進行不斷的完善。
結 語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一直以來都在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中具有非常廣泛的應用,理論的發展推動相關會計實務的不斷深入和發展,而會計實務發展過程中不斷暴露的新問題進一步推進了相關理論研究的不斷深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一直以來都是相關會計知識理論學習的難點,本文通過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確定、變更及其存在的問題展開了詳細的討論,并提出了一些積極的建議,即在成本法變更為權益法時,追加(出售)投資前采用成本法,追加(出售)投資后采用權益法。通過理論研究的不斷深入,旨在推進相關理論知識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實踐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1] 谷小倩.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轉換會計處理[J]. 財會通訊,2010(4).
[2] 曹文芳.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轉換會計處理的優化[J].財會月刊,2011(4).
[3] 陳祖清.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會計處理[J].會計之友,2010(5).
由于舊準則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實施重大影響時采用權益法,因此投資企業只有出售部分股權,致使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變為無控制、無共同控制或無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改按成本法核算,按權益法下的賬面價值作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并采用未來適用法。對于此,新準則下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權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的處理與此基本相同。原準則由于權益法的適用范圍與新準則不同,所以未涉及持股比例上升的情況。本文通過舉例來說明股權投資中成本法與權益法轉換的會計處理方法。
[例1]華天中海公司2007年對明珠公司公司投資,占明珠公司注冊資本的30%,對明珠公司能夠施加重大影響。至2008年12月31日,華天中海公司對明珠公司投資的賬面價值為400萬元,其中,投資成本為300萬元,損益調整為100萬元。2009年1月2日,華天中海公司將持有明珠公司的股份對外轉讓一半,收到210萬元款項存人銀行,并失去了重大影響力,為此,華天中海公司改按成本法核算。
根據以上實例,華天中海公司應作以下會計處理。
2009年1月2日出售15%股份時
借:銀行存款 21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明珠公司(成本) 1500000
長期股權投資――明珠公司(損益調整) 500000
投資收益 100000
改按成本法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明珠公司 2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明珠公司(成本) 1500000
長期股權投資――明珠公司(損益調整) 500000
[例2]A公司于2007年3月以8000萬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權,因能夠對B公司施加重大影響,對所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于2007年確認對B公司的投資收益300萬元。2008年4月A公司又斥資10000萬元取得B公司另外30%的股權。本例中假定A公司在取得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后,B公司并未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A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A公司對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未計提任何減值準備。
本例中A公司是通過分步購買最終達到對B公司實施控制,形成企業合并。在合并前由于只對B公司施加重大影響,采用權益法核算,經過進一步購買股權達到對B公司實施控制,根據新準則要求應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且類擬追溯調整法將有關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調整至最初(2007年3月)取得成本,再在此基礎上加上購買日(2008年4月)新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作為購買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所以A公司按新準則作如下會計處理。
(1)購買日將對B公司的投資調整至2007年3月取得時的成本(相當采用追溯調整法)。
借:盈余公積 300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7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 3000000
(2)購買日2008年4月新支付的對價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1000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000
此時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18000萬元(8300-300+10000),將權益法改為成本法。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180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180000000
二、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會計處理
根據新準則對成本法和權益法適用范圍劃分的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別形成該轉換的不同情況進行處理。一種是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即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是實施共同控制的,應將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另一種是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即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力由控制轉為重大影響或與其他方一起實施共同控制的,應將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以上兩種情況下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都按未來適用法進行處理,不采用追溯調整法。
而舊準則規定的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處理的情況只有一種,即當投資企業以逐步購買股份的方式獲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其投資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由無控制、無共同控制或無重大影響逐步轉變為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情況下,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必須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并要求采用追溯調整法,而不是未來適用法。本文通過舉例來對比持股比例不同而形成會計處理的差異。
(一)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按新準則的規定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應區分原持股比例和新增持股比例兩部分來進行處理。
[例3]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以520萬元購入B公司發行的普通股股票40萬股,每股面值1元,占B公司實際發行在外股數的10%,另支付2萬元稅費等相關費用,A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項投資。2007年7月1日A公司再以800萬元購入100萬股,另支付2萬元稅費等相關費用。至此持股比例達35%,并對B公司實施重大影響,改用權益法核算此投資,設B公司2007年1月1日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3500萬元,2007年7月1日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3900萬元,2007年度凈利潤為500萬元,其中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凈利潤為300萬元。假定A公司在取得對B公司10%股權后至新增投資日,B公司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也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A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1)原持股比例部分。如果原取得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
面余額大于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原取得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小于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本例題中的A公司對B公司原10%的股權投資在投資時的初始投資成本(522萬元)大于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350萬元)的差額172萬元,屬于原投資時體現的商譽,該部分的差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如果原取得投資后至新取得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相對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屬于在此之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的,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和資本公積。
本例中的A公司對于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在原投資時(2007年1月1日)至新增投資交易日(2007年7月1日)之間公允價值的變動400萬元(3900-3500)相對于原持股比例(10%)的部分40萬元,應調整增加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40萬元,其中屬于投資后B公司實現凈利潤部分30萬元(300x10%),同時調整留存收益,除實現凈損益之外其他原因導致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10萬元(40-30),應當計人資本公積,針對該部分投資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400000
貸:資本公積一其他資本公積 100000
盈余公積 30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70000
(2)新增持股比例部分。新增的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取得該部分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取得該部分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同時計入營業外收入。
本例中2007年7月1日A公司新取得B公司25%的股權時,其成本為802萬元,與取得該投資時按照25%的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975萬元(3900x25%)之間的差額173萬元應確認為營業外收入,但原持股比例10%部分長期股權投資中含有商譽172萬元,所以綜合考慮追加投資25%部分應確認營業外收入1萬元,并確認含在長期股權投資中的商譽172萬元。作會計處理如下。
2007年7月1日A公司支付802萬元時的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8020000
貸:銀行存款8020000
調整的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B公司(成本) 10000
貸:營業外收入 10000
經過以上處理,A公司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為1365萬元(522+40+802+1),即為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時的賬面余額。
舊準則規定下的會計處理。本例中原持股比例部分,根據舊準則要求采用追溯調整法將原投資部分追溯調整為權益法核算時的賬面價值,A公司應作如下追溯調整的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投資成本) 3500000
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股權投資差額)(1720000―86000)
1634000
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 3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5220000
投資收益 214000
以上會計處理是根據追溯調整的分錄調整而得,具體的追溯調整分錄不需要作為正式的賬務處理記錄,但調整的工作量較大,此處略。
新增持股比例部分的會計處理。
2007年7月1日A公司支付802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投資成本) 8020000
貸:銀行存款 8020000
計算再一次投資時的股權投資差額及會計分錄如下。
股權投資差額=802-3900x25%=-173(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投資成本) 173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股權投資差額) 1730000
經過以上處理。A公司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為1318.4萬元(350+163.4+3+802),即為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時的賬面余額。
通過以上的對比處理,可以發現由于新準則規定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時,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或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的投資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因此不再采用追溯調整法對原先成本法核算的投資進行相應的調整,大大減輕因追溯調整導致的會計處理的工作量及工作難度。
(二)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按新準則的規定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應分別就處置投資的比例終止確認長期股權投資和剩余持股比例兩部分來進行處理。
[例4]A公司原持有B公司60%的股權,其賬面余額為60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20x6年12月6日,A公司將其持有的對B公司1/3的股權出售給某企業,出售取得價款3600萬元,當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16000萬元。A公司原取得對B公司60%股權時,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9000萬元(假定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自取得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后至部分處置投資前,B公司實現凈利潤5000萬元。假定B公司一直未進行利潤分配。除所實現凈損益外,B公司未發生其他計人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本例中A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在出售20%的股權后,A公司對B公司的持股比例為40%,在被投資單位董事會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由成本法改為按照權益法進行核算。
處置或收回投資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長期股權投資。
本例中處置投資的比例為20%,首先應確認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比例部分的損益,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36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20000000
投資收益 16000000
剩余持股比例部分:(1)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大于按剩余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小于按剩余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本例中剩余的持股比例為40%,此部分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4000萬元大于按剩余持股比例40%計算的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9000萬元的份額3600萬元(9000x40%),其差額400萬元為商譽,該部分商譽的價值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轉變為權益法核算之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一方面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另一方面應調整留存收益;因其他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本例中處置投資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40%計算享有B公司自購買日至處置日之間實現的凈損益為2000萬元(5000x40%),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A公司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20000000
貸:盈余公積 2000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8000000
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頒布的《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以下簡稱《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1999年1月1日起執行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以下簡稱《投資》準則)有很大差異,這些差異具體表現在哪些方面?《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是否存在差異?以及“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改變是能否影響我國上市公司收益水平?這些都是實務界和界關注的,本文擬對這些問題進行相應。
一、《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投資》準則的比較分析
1999年1月1日執行的《投資》準則從2006年2月15日改名為《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短期股權投資、長短期債券投資全部由《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與《投資》準則有關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相比,《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發生了許多變化,兩者的具體主要差異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
1、投資的分類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將投資分為:(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3)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4)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而《投資》準則將投資分為:短期(股票或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1]194。可見,《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按長期股權投資的具體情況進一步做了詳細的分類,這就要求企業應按不同種類的長期股權投資分別采用相應的核算方法。這樣,長期股權投資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大大提高了。
2、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對于上述第(1)、(3)兩類投資,采用成本法后續計量,對于第(1)類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上述第(2)類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后續計量;上述第(4)類長期股權投資,由《企業會計準則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分別劃分“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的是:(1)不控制且不具有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2)控制或具有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3)短期投資按照成本計量,收到股利沖減投資成本。[1]207
3、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1)新增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若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按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入賬;若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應當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中確認的合并成本入賬,即①一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②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易成本之和;③購買方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也應當計入企業合并成本;④在合并合同或協議中對可能影響合并成本的未來事項作出約定的,購買日如果估計未來事項很可能發生并且對合并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購買方應當將其計入合并成本。(2)除企業合并方式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外,其他方式(如支付現金、發行權益性證券、投資者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公允價值入賬。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按如下三種情況分別確定:①以現金取得長期股權時,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作為投資成本,但不包括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②以放棄非現金資產(不含股權)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以放棄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確定;③原來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改按成本法核算,或原采用成本法的改按權益法核算時,以原投資帳面價值作為投資成本。[1]202-204從兩個準則的規定可知,《投資》準則沒有涉及企業合并的長期股權投資處理方法。
4、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時溢、折價的確認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進行比較,當前者大于后者時,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當前者小于后者時,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權益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不再確認股權投資差額。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賬面價值的份額進行比較,當前者大于后者時,差額應當計入股權投資差額,并在以后各期進行攤銷;當前者小于后者時,差額計入資本公積。[1]210
5、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收益的確認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來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但投資企業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確認。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來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1]211
6、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計提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即按賬面價值與現值之差額來計提減值損失,減值不可以轉回;其他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 號——資產減值》的規定處理,已計提的減值不得轉回。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減值可以轉回,但轉回金額不得超過其計提數[1]212。
二、《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比較分析
國際上有關投資的準則有:《國際會計準則第25號——投資會計》、《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對聯營企業投資的會計》;英國的《標準會計實務公告第1號——聯營公司會計》和《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對子公司會計》;加拿大的《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手冊》第2010章、3050章;澳大利亞的《澳大利亞會計準則第1006準則——合營投資》和《澳大利亞準則第1016準則——聯營投資》;地區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5號——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中國香港地區的《會計實務準則第10號——聯營公司的會計處理》。
我國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有關內容基本趨同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這里僅以國際會計準則為例,比較分析《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的主要差異。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減值準備處理和合營企業投資的核算方法上。(1)長期股權投資減值處理的比較分析。我國有關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處理如前述,在此不再闡述;而《國際會計準則第25號——投資會計》的規定是,因長期投資價值永久性下跌而對其賬面金額的沖減,應計入收益表,當該項投資價值回升或下跌原因不復存在時,已沖減的賬面金額可以轉回[2]85。(2)對合營企業投資核算方法的比較。《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對合營企業應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而《國際會計準則第31號——合營中權益的財務報告》的規定是,對合營企業投資以比例合并法為主,但也可以采用權益法核算[2]111。
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變動對上市公司收益水平的
如前所述,《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投資》準則關于長期股權投資的有關相比,變動最大的地方在于成本法和權益法的核算范圍,以及在權益法下,取消了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等科目,并充分體現資產購買的公允價值。對于股權投資差額的處理,《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和《準則第38 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如下具體規定:①對關聯企業間因合并或收購獲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賬面值確認長期投資的成本,實際支付價格與賬面值的差額直接確認為當期收益。②對非關聯企業間因合并或收購獲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成本確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價格。③首次執行時,按權益法核算的長期投資,對于關聯企業,尚未攤銷完畢的股權投資差額應全額沖銷,并調整留存收益,以沖銷股權投資差額后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作為首次執行日的認定成本。④對于非關聯企業,存在股權投資貸方差額的,應沖銷貸方差額,調整留存收益,并以沖銷貸方差額后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作為首次執行日的認定成本;存在股權投資借方差額的,應當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作為首次執行日的認定成本。可見,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動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凈資產和未來各期利潤二個方面。
1、對凈資產的影響。
首次執行,關聯企業投資差額或者非關聯企業的股權投資差額的貸方余額均會對凈資產構成影響。為了評價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可能對上市公司凈資產的影響程度,我們采用(股權投資差額+合并價差)/股東權益(簡稱EQ指標)來反映準則調整對不同公司的影響程度。通過,我們發現EQ指標較大的前10名公司中,EQ值均大于30%,如果股權投資差額大部分來自關聯企業收購,則會大幅減少公司凈資產,具體情況見下表1[3]。
表1 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總額與股東權益(EQ)比值前10位的公司
公司名稱 股東權益合計(萬元)① 合并價差+股權投資差額(萬元)② EQ②/①
ST云大 4947 4680 94.60%
ST豐華 21778 18169 83.43%
張家界 23158 14286 61.69%
ST大盈 6687 3501 52.35%
ST佳紙 14076 7073 50.25%
星美聯合 58777 29326 49.89%
G創興 28751 12056 41.93%
G*ST環球 39760 15055 37.86%
G錦投 177940 56410 31.70%
白云山A 72940 22032 30.21%
資料來源:萬德資訊、平安證券綜合所
2、對未來各期利潤的影響。
在股權投資差額取消后,將不再需要對股權投資差額進行攤銷,從而影響相關企業的凈利潤。股權投資差額為借方余額的,凈利潤將增加,反之凈利潤將減少。為了評價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對上市公司未來各期利潤的影響程度,我們采用(股權投資差額+合并價差)/凈利潤(簡稱EP指標)來反映準則調整對不同公司的影響程度。通過計算,我們發現EP指標較大的前9名公司中,EP值均大于800%,如果我們假設原來股權投資差額或合并價差按照20年攤銷,凈利潤變化將可能達到50%以上,當然具體的影響情況仍需具體其攤銷年限和是否來自關聯并購,詳見表2[3]。
表2 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總額與稅前利潤(EP)比值前9位的公司
公司名稱 稅前利潤合計(萬元)① 合并價差+股權投資差額(萬元)② EP②/①
張家界 442 14286 3232.13%
寶光藥業 2079 60030 2886.34%
G甘化 3177 60512 1904.35%
ST豐華 1313 18169 1383.78%
中恒集團 3174 41965 1322.11%
新大洲A 9161 -86703 -946.36%
星美聯合 3143 29326 933.06%
G萬杰 2632 24126 916.64%
G創興 1492 12056 808.04%
資料來源:萬德資訊、平安證券綜合研究所
從表1、表2可知,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對這些公司的股東權益和凈利潤的影響是比較大的。而據統計,A股上市公司中,有571家上市公司存在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余額,占全部A股公司的40%以上,其中兩項合計為負數的有92家,若執行新準則而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沖銷掉的話,這些公司未來期間凈利潤將大幅度下降,而其余479家上市公司的未來凈利潤的將得以大幅度提升。
綜上所述,新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已大大趨近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雖然,“合并差價”和“股權投資額”的調整會影響到大部分上市的收益水平,但從長遠利益來說,新準則的規定將使上市公司價值得到更為公允地反映,財務信息更為可比,更有利于投資決策所需。
主要:
對企業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力下降,由控制變成了具有重大影響,或者是與其他投資人一起實施了共同控制,從而影響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筆者通過舉例的方式進行解析轉換的過程,包括個別報表和合并報表層面。在投資企業的個別報表層面,首先將處置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予以結轉,在此基礎上,將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追溯調整為權益法,具體來說是由成本法核算的一步(被投資方發放現金股利,投資方進行賬務處理,否則不作賬務處理)變為權益法下的7步(即比較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在被投資方享有的公允的可辨認凈資產的份額作比較;被投資方實現凈利潤時投資方進行賬務處理;被投資方發生虧損進行賬務處理;被投資方發放現金股利時進行賬務處理;被投資方因其他原因導致所有者權益變動應享有的份額,投資方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其他資本公積,或者其他綜合收益;投資方和被投資方因為發生逆流交易和順流交易,投資方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這是整個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的核心思想,若將此處的會計處理全部弄清楚,后面的問題迎刃而解。在合并會計報表層面,按照2個層面進行處理,首先將原來成本法下的的處置長期股權投資追溯調整成權益法下的處置,因為合并會計報表編制的基礎是權益法而不是成本法,同時將個別報表層面的追溯調整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空買空賣。同時將原來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其他綜合收益相關賬戶的金額轉入到處置當期的投資收益。下面通過舉例的方式進行相應的解析:
2015年1月1日,甲企業支付600萬元取得乙企業100%的股權,投資當時乙企業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500萬元,商譽100萬元。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乙公司的凈資產增加75萬元,其中按購買日公允價值計算實現的凈利潤50萬元,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升值25萬元。2017年1月1日,甲企業轉讓乙企業60%的股權,收取現金480萬元存入銀行,轉讓后甲企業對乙企業的持股比例為40%,能對其施加重大影響。2017年1月1日,即甲企業喪失對乙企業的控制權日,乙企業剩余40%股權的公允價值為320萬元。假定甲、乙企業提取盈余公積的比例均為10%。
2015年1月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長 6000000
貸:銀行存款 6000000
2017年1月1日: 在個別會計報表層面
借:銀行存款 48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600000×60%)3600000
投資收益: 1200000
對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會計追溯調整(把1步變7步,按步驟依次進行)
A:首先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和在被投資單位享有的公允的可辨認凈資產份額,原來40%的初始成本為240萬元,享有份額為200萬元(500萬×40%),通過判斷,屬于吃虧情況,不作賬務處理。
B:當被投資方盈利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00000
貸:利潤分配―― 利潤 180000
盈余公積 20000
F:被投資方因其他原因導致所有者權益變動應享有的份額,即其他綜合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1000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00000
在合并報表層面共分為2步,第一步在合并會計報表當中,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是權益法,而不是成本法,因此要將原來的處置部分進行追溯調整,然后再處置,同時與個別報表已處置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追溯調整。
A:對已處置的部分進行追溯調整,調整后再處置: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300000
――其他綜合收益 1500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50000利潤分配 300000
借:銀行存款 48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3600000
――損益調整 300000
――其他綜合收益 150000
投資收益 750000
借:其他綜合收益 150000
貸:投資收益 150000
B:成本法下處置:
借:銀行存款 48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3600000
投資收益 1200000
C:追溯調整:
借:投資收益 300000
貸:利潤分配 300000
第二步:對個別報表層面已經追溯的長KS進行空賣空買
借:長期股權投資 32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2700000
投資收益 500000
借:其他綜合收益 100000
成本法,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無影響能力時采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后,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新準則規定對以下兩類長期權益性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是企業持有的對子公司的投資;二是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權益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其后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化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新準則規定,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但同時又規定,若投資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被投資單位為其子公司,投資企業應該將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合并財務報表時應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
一、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核算前提和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別形成該轉換的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實施共同控制但未達到控制的,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時,應區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新增長期股權投資部分分別處理。
2.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力由控制轉為具有重大影響或者與其他方一起實施共同控制的情況下,首先應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然后再按照權益法的核算方法進行相應處理。
二、權益法改為成本法的條件
1.企業會計準則中有明確規定的情況。《準則》第十四條規定,投資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由此可見,當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的關系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變為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此時投資企業對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應由權益法改為成本法。
2.企業會計準則中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可以推斷的情況。當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的關系由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響變為控制關系后,根據《準則》第五條的規定推斷,此時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因此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中成本法改權益法的條件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因追加投資等原因,使得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份額增加,從而實現控制、共同控制,或者具有重大影響,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就需要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應按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則進行處理,采用追溯調整法。
1.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1)持股比例部分會計處理如下:①原取得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大于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原取得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小于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②原取得投資后至新取得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相對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屬于在此之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份額的,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和留存收益,余部分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和資本公積。
(2)新增持股比例部分新增的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新增的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和營業外收入應說明的是,商譽、留存收益和營業外收入的確定應與投資整體相關。
(3)對于原持有投資和追加投資環節產生的相當于商譽部分或者是營業外收入部分要綜合考慮:重點是兩次投資是確認不一致的情況,兩者金額要相互抵減,按照兩次投資商譽和營業外收入的金額相互抵銷后的凈額確定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價值。其中第一種類型是原投資成本與追加投資成本之和大于(或等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和,對于這一類型的追加投資,在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時,長期股權投資按追加投資的實際成本確認,即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第二種類型是原投資成本與追加投資成本之和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和,在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時,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均為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減去已入賬的原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與追加投資成本的差額,如果是由原投資形成的,貸記“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由追加投資形成的貸記“營業外收入”,原投資成本與追加投資成本都形成差額的,貸記“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營業外收入”。
2.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1)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
(2)剩余持股比例部分會計處理如下:
①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按剩余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剩余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小于按剩余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②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轉換為權益法之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和留存收益,其他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和資本公積。
減少投資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的,精髓在于初始投資和出售投資之間剩余投資部分對于應該享有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為基礎來進行追溯調整。資產評估增值部分構成了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化但是不構成所有者權益的賬面價值變化。因此在追溯調整的時候要特別注意對于凈損益的把握和對于資本公積的調整,而且在分析的時候不能直接找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化份額的有關數據,只考慮所有者權益的變化。
最后,因為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但投資公司無法在賬面上反映其在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中所占份額,所以成本法只適用于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占份額不足以對被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占份額不足以適用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決策、理賬決策等施加重大影響的情況,且被投資公司系非上市公司;若被投資公司為上市公司,則根據謹慎原則,應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重新確定投資的賬面價值和投資收益。而采用權益法,能真實地反映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占的實際份額,并可防止人為地操縱利潤,但由于投資公司與被投資公司畢竟是兩個獨立的法人,權益法的處理與法律現實相悖,所以國外一般在投資企業能對被投資企業的股利方針施加舉足輕重的影響時,才采用權益法。
綜上所述,需要在不同的情況下針對企業的具體情況對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進行轉換。應此在轉換時要注意以下兩點:
1.在追加投資前按成本法確認投資收益時,應注意該投資收益僅限于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部分,作為投資企業成本的收回,沖減初始投資成本,具體處理時應分投資年度和以后年度分別處理。
2.如果按成本法核算的時間跨度長,比方說五年、十年,然后再改按權益法處理,用以上方法來做調整分錄的話工作量就比較大。
參考文獻:
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除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
(一)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三)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 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確定。
(五)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2 號――債務重組》確定。
以上規定,較之以前,突出了“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原規定主要包括第一、第四、第五種情況下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有關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更為全面、具體、易操作。
二、成本法和權益法的運用
(一)成本法
1.成本法的適用范圍
根據新《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成本法的適用范圍一是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二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這次修訂將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由原先采用權益法變更為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增加了限定條件“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
2.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
此規定和原來的有關規定變化不大。
(二)權益法
1.適用范圍
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此規定將權益法的適用范圍進行了調整,不再包括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關系的長期股權投資。變化比較明顯。
2. 權益法的核算方法
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三)以上規定與以前相比,有以下方面的調整
1.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比較基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不再是投資時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賬面金額)的份額。
2.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由此項規定推斷投資后對其差額不再確認股權投資差額。
例1:甲公司2005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200萬元購入乙公司40%的表決權資本。乙公司2005年1月1日所有者權益為400萬元,公允價值為450萬元。假定乙公司的凈資產全部為可辨認凈資產。
根據原來的規定,有關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投資成本)
200
貸:銀行存款 200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股權投資差額) 4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投資成本)40
而按新的規定,初始投資成本(200萬元)大于投資時應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份額(160萬元),因此有關的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投資成本)
200
貸:銀行存款 200
3.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由此推斷對其差額不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例2:假定例1中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為550萬元,公允價值為60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
根據原來的規定,有關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投資成本)
220
貸:銀行存款200
資本公積20
而按新的規定,初始投資成本200萬元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240萬元的差額40萬元,應確認為當期損益。有關的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投資成本)
240
貸:銀行存款200
投資收益 40
關于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的有關處理、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的處理和原規定相比變化不大。
(三)成本法與權益法的轉換
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權益法轉為成本法
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此項規定增加了權益法變更為成本法的限定條件“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
2.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10月9日
所謂長期股權投資是指企業在證券市場購買其他單位的股票或者用本企業的資產投資于其他單位獲得股權長期持有并以獲利為目的的經濟行為。長期股權投資在持有期間,其后續計量應根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等進行劃分,進而分別采用成本法及權益法進行核算。
一、成本法及權益法的概念及適用范圍
(一)成本法的概念及適用范圍。成本法是指投資后按初始投資成本確認賬面金額,并且在持有期間一般不因被投資企業凈資產的增減而變動投資賬面余額的方法。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適用于以下情況:
第一,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如當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50%以上的表決權資本時,就屬于有控制關系存在。
第二,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的對某項經濟活動共有的控制,僅在與該項經濟活動相關的重要財務和經營政策需要分享控制權的投資方一致同意時存在。
(二)權益法的概念及適用范圍。權益法是指投資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后,在投資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投資及聯營企業投資,應采取權益法進行核算。
二、成本法及權益法的核算
(一)成本法的核算。根據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計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應相應調低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若被投資單位發放的是股票股利,投資企業不進行會計處理,只調整持股數量,以降低每股成本。
(二)權益法的核算。按照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規定,在投資時,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應按差額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同時計入營業外收入。在期末,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的份額時,首先,以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然后,根據調整后的凈利潤確定應享有或應分擔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在被投資單位進行利潤分配時,應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在被投資單位發生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時,應當相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所有者權益。稅法的規定與成本法中的闡述相同。
三、成本法及權益法對比
(一)成本法與權益法的相同點。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方法的投資內容是相同的。在會計處理上,初始投資成本的核算內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支付的全部價款,或放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具體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以支付現金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第二,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或以應收款項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應收債權的公允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第三,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或公允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第四,通過行政劃撥的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劃出單位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成本法與權益法的不同點
1、使用范圍不同。根據本文之前所述成本法與權益法的使用范圍不難看出,根據不同的情況需要選擇不同的方法對所獲得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會計計量。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具有控制、無共同控制或無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
2、會計處理不同
(1)在成本法下,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為:第一,設置“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并按被投資單位設明細科目進行二級核算。借方登記發生的投資成本,貸方登記收回的投資成本,余額在借方,表示已發生尚未收回的投資成本。第二,投資時,投資企業無需計算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第三,通常情況下,被投資方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投資企業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當期的投資收益,但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企業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份額,所獲得的被投資方宣告分派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企業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份額,應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第四,被投資企業發生虧損無力支付股利或因非損益原因引起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投資企業均不需作任何賬務處理。
(2)在權益法下,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為:第一,設置“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并按被投資單位設二級科目,再下設三個三級明細科目核算;第二,投資時,投資企業需要計算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如果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時,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反之,則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并將其計入當期損益;第三,投資后,投資企業收到被投資單位年度財務報表時,應根據表中實現的凈利潤,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確認為報告年度的投資收益,并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根據表中發生的凈虧損,按持股比例計算應承擔的份額,確認為報告年度的投資損失,并調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第四,被投資單位發生除凈損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時,投資企業也應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或應承擔的份額,并需作出賬務處理,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并調增或調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三)成本法與權益法的轉換
1、成本法轉化為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有成本法轉化為權益法,應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并在此基礎上比較該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確定是否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展現價值進行調整。
2、權益法轉化為成本法。因追加投資原因導致原持有的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轉變為對子公司投資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應當按照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除此之外,因收回投資等原因導致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的,應以轉換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礎。
四、總結
通過比較分析,發現成本法核算主要在于合理確定投資后將來可能收回的投資成本。它只設置了一個科目核算其投資成本,將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視為兩個獨立的法人。投資企業僅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只有當投資企業的成本變動時,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所以,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時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屬于投資時墊的,實質上是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因此,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始終反映的是投資企業的投資成本,成本法重成本、輕權益,更好地體現了謹慎性要求。
而權益法核算主要在于確定投資后應享有的被投資企業的股東權益和責任,設置了較多明細科目,分別核算其投資成本和損益及變動,它將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視為同一個整體,一個會計主體。投資企業始終站在整個集團的立場上,無論是初始投資時或者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時以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時,均引起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享有的權益變動,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因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始終能反映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享有的權益,所以權益法重權益、輕成本更好地體現了實質重于形式信息質量要求和權責發生制計量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