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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報告中我們不難分析出:一是流動人口的總數正在增加,這意味著其對現存社會管理的挑戰將逐年加大。二是流動人口的代際更替已經出現,新的流動人口構成必然帶有新的特點。三是新生代的流動人口在溫飽基礎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可能的犯罪行為也將不再滿足于傳統物欲的、侵犯財產的類型,而將會向更高層次轉變。四是新生代流動人口更趨于年輕化,其犯罪行為中暴力犯罪的比重也有可能相對應的增加。五是已婚育齡婦女的流動比例更大,這將給社會服務特別是對產婦醫療、兒童教育等方面的保障體系造成新的壓力,解決不當將會為城市治安帶來新的隱患。綜上所述,在新的流動人口背景下,我們有必要研究流動人口犯罪的特點、成因及提出相對應的完善和解決辦法。
一、流動人口犯罪的特點
(一)從傳統的侵財型犯罪向其他類型犯罪擴展
流動人口大多是以致富賺錢為目的而流入城市的,故而在流動人口犯罪中,以經濟利益為目的的犯罪占了絕大多數。很多流動人口沒有穩定的收入、難以維持基本的生活保障。故當其犯罪時,觸犯的罪名多為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類犯罪,各地數據統計表明尤其以盜竊、搶劫、詐騙居多。
《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3》指出,新生代流動人口正逐步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其侵犯財產類犯罪的手段和方式也必然隨之發生變化。美國刑法學家薩瑟蘭創立了“白領犯罪”這一概念,他指出:“白領犯罪大體上可定義為體面的有社會地位的人在其職業活動中實施的犯罪行為。”新生代流動人口區別于傳統的流動人口,已不再局限于從事簡單的體力勞動,其犯罪特點也不再局限于僅僅是為了解決溫飽的物欲型犯罪,而是更趨于追求多元化的經濟利益。故而其觸犯的罪名也正在不斷滲入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的經濟類犯罪,第八章的個別罪名如行賄罪等等。
(二)暴力性及低齡化
流動人口以青壯年男性為主體,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在每天繁重的體力勞動中不斷強化身體機能。例如在我國的西部大開發計劃中,提供給流動人口的崗位基本局限于自然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流動人口中很大一部分人以從事石油天然氣的開采,煤礦、有色金屬及黑色金屬的開采,金屬冶煉,市政建設和道路建設等工作或者與此相關的配套服務為主。這使得此類身體機能處于良好狀態下的流動人口在實施犯罪行為時常常更傾向于使用暴力。新生代的流動人口更為年輕,這意味著流動人口犯罪的暴力性將更為突出。不僅如此,目前流動人口中不乏未成年人,這些流動未成年人失去家庭的溝通與監護,更兼身心尚未完全發展成熟,因此極易受到不良文化的誘導,從而進入犯罪分子的行列。
(三)地緣性
流動人口犯罪的另一特征表現為以地緣關系為紐帶而容易形成犯罪團伙。在城市流動人口實施的犯罪中,團伙犯罪的數量遠超過單獨作案。大量的流動人口來自農村,帶有濃厚的鄉親觀念,更兼城鄉文化沖突使其具有好抱團、排外的心理特征,很容易拉幫結派、結成一致對外且較為穩定的組織團伙,甚至出現師傅帶徒弟,傳授犯罪技巧與經驗的現象。這種以地緣為基礎的團伙在實施犯罪時大多體現為有預謀、有分工甚至互相包庇掩護,犯罪組織也日趨嚴密,更有甚者發展為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伙。
由于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在新生代的流動人口犯罪中,傳統的親緣性特征正在逐步弱化。具體體現為犯罪流動人口日常較少與親戚交往,更不愿意讓其參與到自己的犯罪中來。如相關調查顯示,廈門市在押的犯罪流動人口中,家人對其犯罪行為不知情的占61.7%,勸其自首的占26.3%,包庇窩藏和協助其潛逃的僅占1.6%。
二、流動人口犯罪的形成原因探究
流動人口犯罪是我國在目前特定的發展階段中出現的問題,是城市流動人口這一特定群體受到社會大環境影響的結果。引發流動人口犯罪的原因十分復雜,除流動人口自身的經濟因素外,文化價值觀念及社會管理服務體系也同樣起著不容或缺的作用。
(一)經濟原因
1.目標與現實的沖突
追求經濟利益是造成人口流動的最主要原因,同樣也是引發流動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大量的農業剩余人口懷著“淘金夢”進駐城市,卻由于缺乏專業勞動技能,處于失業狀態進而不能滿足基本的生存需求。追求經濟利益的目標與生存現實之間的巨大沖突,使部分流動人口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3》指出,新生代的流動人口在溫飽之余對城市新生活充滿更多期待。這使得夢想與現實的反差尤為突出,也就導致經濟原因引發流動人口犯罪的現象更加明顯。
2.“相對剝奪感”理論
相對剝奪感理論(Relative Deprivation Feeling Theory)是由美國社會學家斯托夫(Stouffer)提出來的。“相對剝奪感”是指個人將自身處境與其參照的人進行比較,如果發現自己的處境處于劣勢,就會產生自己受到了剝奪的感覺。城市居民擁有比流動人口更穩定的工作、更高的收入、更好的社會保障,這些都極易引起相對剝奪感的產生。相對剝奪比絕對剝奪更容易誘發犯罪行為的發生。因為,對實施犯罪來說,可以見到和接近物質財富,要比完全缺乏物質財富或者沒有機會把它弄到手的情況更富有刺激性。豐流動人口是城市經濟財富的創造者,卻不是這些財富的享有者,長期在這種失衡的心理狀態影響下,就容易錯誤地將犯罪行為視為“奪回自己財富的行為”。
(二)社會原因
1.法律體系的滯后
目前我國關于管理流動人口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暫住證申領辦法》、《關于城鎮暫住人口管理暫行規定》等規范性文件,大都強調流動人口的義務,疏于規定其權利。表現出的是對城市流動人口的防范,側重于治安管理和打擊整治,不關心其需求,更沒有針對流動人口的服務。隨著我國民主法治進程的不斷推進,流動人口的法律意識也在漸漸覺醒,生活在一個缺乏認同感及歸屬感的城市,履行了義務承擔了責任卻不享有相應的權利,極易產生對抗情緒,進而引發犯罪。
2.社會控制力的相對弱化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發展,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中建立的針對流動人口的社會控制機制已無法應對現今流動人口的數量膨脹,而城市新的社會控制機制尚未形成,這勢必造成城市對流動人口的社會控制力相對弱化。
即便是現有的社會控制體系也沒能在實際工作中發揮出應有的效用:大部分城市并未對這龐雜的工作予以相應的重視,只將其交由基層派出所負責;還有部分城市在流動人口的管理上缺乏明晰的工作制度,實際操作混亂不堪。這些都為城市流動人口犯罪的滋生提供了溫床。
(三)文化原因
1.價值觀沖突
長期生活在一種穩定環境下的群體會在群體內形成普遍認同的價值觀,因此城市群體價值觀與農村群體價值觀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沖突。因為勞動力過剩,流動人口屈于弱勢地位,僅靠勤勞節儉很難滿足生活需要,因而更容易受到金錢至上等消極觀念的影響,這為流動人口從事盜竊、搶劫、組織或強迫、販毒等高危犯罪行為提供了精神支持。
2.匿名效應
某些犯罪行為的實施者如果不成為流動人口,可能終生都不會犯罪,這是因為熟人社會有著強大的道德制約力量。流動人口離開了原本固定的社會交際網絡,進入了陌生的環境,新的社會交際網絡尚未形成或者尚不穩定,就會出現一種無人知曉其身份的“匿名狀態”,以“隱形人”的身份生活在城市之中。這種狀態會極大地削弱道德對其行為的約束力,進而引起犯罪。隨著流動人口遷入城市的時間增長,陌生人社會又會逐漸地轉變為熟人社會,這種匿名效應也會慢慢地淡化甚至消失。
三、流動人口犯罪的預防
我國目前針對流動人口犯罪的管理更多傾向于防范,但從多年的司法實踐來看效果并不理想。人口流動的增長是由于我國飛速的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因此流動人口犯罪是絕對不可能避免的,單純的嚴刑峻法并不能解決一切問題,對流動人口犯罪的預防應當著力于“疏導”。
(一)重視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
近些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一些針對流動人口的法規或規章,為解決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進行了一系列積極的探索。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問題集中在養老保險、公共衛生及醫療服務等方面,因此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統籌全國范圍內的養老保險將是完善流動人口社會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的《流動人口發展報告》提到新生代的流動人口中已婚育齡婦女的比例正在增加,這一現象不僅增加了醫療服務保障的壓力,更為城市流動人口的子女教育問題帶來了新的挑戰。因此,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降低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輟學率,保障流動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權應當被提上日程。減輕流動人口在社會保障方面的后顧之憂,增強流動人口的城市融入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預防流動人口的犯罪問題。
(二)建立針對流動人口的教育及培訓
一般來說,個體對違法犯罪的認知度越高,法律的威懾作用就越強,法律也就越能遏制個體的違法犯罪意圖。因此,對流動人口開展包括《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在內的的普法教育,有利于規制和防范流動人口的違法犯罪行為;而對其開展《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則能提高流動人口的法律意識,讓其明確自身的權利義務,合理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合法的渠道解決糾紛。
其次應當對流動人口開展技能培訓,提高就業率。必要時也可在企業中對新上崗的城市外來務工人員給予一定程度上的幫助,比如分配師父在工作實踐中進行具體指導,從而消除因工作和生活環境改變帶來的不適應,減少城市治安的不穩定因素。
一、研究背景
伴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推進,城市化的加速帶來了農村人口大規模向城市遷移,在中國特有的戶籍制度下,就形成了一個人數眾多的流動人口階層,構成了轉型期社會第三元。與城市和農村常住人口相比,一方面流入城市的農民往往在觀念、行為方式上受城市的巨大沖擊,加之流動本身伴隨的生活不穩定和職業頻繁變更,其生育觀念和行為方式上有別于其家鄉人;但另一方面,農村文化在他們身上仍烙下印跡,制度限制又使得他們很難真正地融入城市社會,從而造成他們對城鄉兩種文化的雙重不適應,成為一個既游離于農村、城市之外又與兩者有緊密聯系的邊緣群體。因此,對于流動人口的生育意愿及其影響因素的分析必將成為我們關注的焦點。
二、農村流動人口的生育意愿
(一)期望子女數
期望子女數是人們在一定經濟、社會和文化因素影響下對生育子女數的期望。絕大多數流動人口對于孩子數量的選擇傾向取決于其目前的經濟狀況。調查顯示,期望子女數為2個的比例高達52.60%,1個的為40.86%,3個及以上的為4.70%,不要孩子的比例只有1.84%。可見,大多數流動人口的期望子女數是1至2個,想要3個及以上的人數較少。流動人口的期望子女數在年齡上呈現出一定規律,即年齡越大,期望子女數越多;從性別來看,男性意愿子女數要多于女性。這種差異是由于女性是生育的直接承擔者,而且女性在養育子女上花費的時間遠多于男性;不同婚姻狀況的流動人口,意愿子女數也有較大差異。
(二)性別偏好
性別偏好是指人們期望生男孩還是生女孩,是人們對孩子性別的一種愿望和需求,即意愿生育性別。流動人口對孩子的性別預期呈現多元化的特點。據資料顯示,“兒女雙全”是農村流動人口最主要的理想子女性別結構,其次是男孩偏好,最后是無性別偏好和女孩偏好。城市中有別于農村的社會關系以及自我保障能力,弱化了男孩偏好存在的環境和經濟基礎,但是在流動人口中,男性偏好的程度還是相當高的,女性在短期內還是較難取代男性的繼嗣功能和經濟效用。但性別選擇已經開始呈現出理性的一面,女孩偏好或者沒有性別偏好的生育意愿逐漸增多。
(三)生育動機
生育動機即生育目的,指人們是出于何種目的而考慮生育。生育動機反映了人們對子女價值的判斷和看法,它一般包括傳宗接代、養兒防老和消除社會壓力等等。據資料顯示,農村育齡婦女中有接近三分之一認為養兒防老是她們生育子女的主要動機,將近四分之一的育齡婦女認為傳宗接代是其最主要的生育動機。相對于農村居民而言,流動人口受傳宗接代、養兒防老這些傳統思想的影響相對要弱些,但由于針對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和福利政策等方面存在缺失現象,導致了生育動機方面,養兒防老、傳宗接代仍然占據主要位置。
三、農村流動人口生育意愿的影響因素
影響生育意愿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國家政策干預外,還有其他復雜多樣的影響因素在起作用。一般來說,主要包括個體層面的因素、家庭層面的因素和城市的社會融入因素。
(一)個體層面的因素
流動人口個體層面的因素主要包括年齡、性別、婚姻狀況、受教育程度、是否購買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流動人口個體因素會直接影響其生育觀念。年齡較大的流動人口受傳統生育文化影響較大,更希望傳宗接代、養兒防老;教育對生育意愿的影響也不言而喻,受教育水平高的流動人口更傾向于“注重自我發展”的現代型生育觀念;此外,有社會保險者晚年對子女的依賴度會有所降低,也是影響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
(二)家庭層面的因素
家庭層面的因素主要包括家里人口數、家庭人均收入等。家庭因素對個人生育決策有著很大的影響作用。大家庭一般是多代同堂,長輩容易將傳統的生育觀念滲透到晚輩中,同時又會以已有的多子女行為作為示范效應加以強化。所以一般來說,來自大家庭的人往往傾向于多生育,對男孩的偏好也較強。家庭收入高低對人們決定是否要孩子可能有不同影響,收入高可能未來通過孩子來養老的需求小,降低生育意愿,但同時,收入高者撫養孩子能力也更強,可能會傾向于多要孩子。
(三)城市的社會融入因素
社會融入因素主要考慮流動人口在城市的居住情況、工作類型、流動時間等。流動人口融入城市的過程須具備三個基本條件:相對穩定的職業、像樣的經濟收入及社會地位,這些條件使流動人口與流入地常住居民交往和參與流入地的社會生活成為可能,并促進他們接受與當地人相似的價值觀,包括生育意愿方面的觀點和看法。社會融入因素中的工作類型和居住類型對生育意愿的影響是顯著的,在公有制企業、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的流動人口意愿生育的子女數較其他工作類型的人要少;通過租房或自購房這種散居的方式在城市定居的流動人口較混居在宿舍工棚的人更傾向于少生。
四、結語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流動人口的生育意愿具有雙重性的特征:一方面,由于工作和居住環境的改變,使他們受到城市生育文化耳濡目染的影響,遠離了農村社區傳統生育文化的影響;另一方面,他們與農村社區之間依然保持著緊密的聯系,還受到根深蒂固的農村生育文化的牽制。進一步分析可以看出,生育意愿內部的變化是不同步的。期望子女數的變遷相對較快,性別偏好與生育動機變遷相對遲緩。在現有的戶籍制度下,流動人口要想徹底改變傳統的生育觀念,仍然具有很多困難。因此,政府政策未來改革的取向,需要通過戶籍制度和相關配套體制改革,在就學環境、居住條件、社會保障和工資待遇等方面逐漸為流動人口實現長久遷移創造條件,通過系統性的制度促進流動人口實現社會融和,從而實現健康的人口城市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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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5-0198-02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加速了城市化的進程,放寬了對原有人口的流動限制,大量民工流入了城市,為城市化進程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伴隨著城市化進程,這些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卻帶給了人們更多沉重的思考,特別是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問題已經現實的擺在我們面前。本文著重從以下幾個問題進行初步的探索與研究。
一、城市化的基本涵義及其主要途徑
城市化,也有的學者稱之為城鎮化、都市化。它是伴隨著工業化和農村剩余勞動力流動而出現的現象,一個國家由傳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過渡,必然會有一個城市化的進程。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到城市,長期在城市就業,他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跨越一定的轄區范圍,前往異地滯留暫住,或居住地處于不斷變動過程。由于戶籍的限制,這些流動人口子女的入學問題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同時也備受社會和家庭的關注。如果不允許這一部分流動人口的子女接受正規的城市學校教育,與普及義務教育和保證每個適齡兒童的受教育權利是相悖的,也會對整個國民素質的提高造成負面影響;如果允許移民到就近的正規的城市學校就讀,勢必使現有的滿負荷運轉的城市中小學不堪重負,教育資源不能及時得到優化,從另一種程度上說對城市中的中小學生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城市中的移民子女教育問題常處于一種非常尷尬的地位。公平的接受教育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因此正確合理地解決這一部分移民子女的教育問題已是教育主管部門、政府等重任之一。它不僅僅關系到國民綜合素質的提高,也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團結,牽動著每一顆求知若渴的孩子的心靈。
二、城市化進程中流動人口(農民工)子女得不到相對公平教育的原因
(一)歷史的原因(二元結構的影響)
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的長期存在和國家政策上的傾斜,導致城市和鄉村的發展極度不平衡。甚至可以說,我國城市的發展是以犧牲農村和農民的切身利益為代價的。即使是在今天,我國城市的快速發展也是在以一部分農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鎮化進程的代價換來的。城鄉收入的巨大差距引起了農村勞動力向城市里的大量涌入,也導致了農民工子女入學難問題的發生。
(二)農民工自身的原因
1、經濟貧困。農民進城后,主要從事小商品買賣,有的工作較穩定,如農貿市場的業主、小吃店店主等,還有的工作和收入不穩定,如三輪車夫、各種建筑工地的民工等,他們的收入普遍比較低。流動人口中,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貧困家庭占1/4。這樣低的收入,扣除家庭成員必要的衣食花費以外,所剩無幾。
2、觀念落后。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希望孩子通過讀書的方式改變父輩貧困、落后的狀況,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工認為讀書沒有什么用,他們認為時下城里的工人紛紛下崗,大學生畢業后找不到工作,他們的孩子即使讀了書,今后未必能在城里找到合適的單位,與其這樣浪費錢財,還不如讓孩子早點學做生意,多賺些錢,為結婚成家做好準備。
3、文化素質低下。大量的研究表明,孩子學習成功與否,與家長的素質有著緊密的關系,如果家長對教育不重視,或家長不具備教育孩子的條件(包括文化素質、心理素質、道德素質等),孩子的學習狀況幾乎都不理想。城市里的大部分農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質較低,也不懂得教育孩子的藝術,家里也沒有營造適合孩子讀書的基本環境。這樣,就導致了由于學習受到極大困難而不得不中途退學的結局。
(三)政府的原因
教育屬于公共產品,理應由政府出面提供。因此當農民工子女教育出現問題時,政府要負主要責任。目前政府在很多方面的政策措施限制了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權利,剝奪了其受教育的機會。
1、政策制定存在失誤。當前政策要求:各級政府要把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市社會事業發展計劃,將較多承擔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學學校的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各地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經費,對接收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學較多的學校給予補助;城市教育費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經費,用于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通過設立助學金、減免費用、免費提供教科書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學。從政策效果的角度看,這樣做是為了更好地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教育,但實際上可能會出現相互推卸責任、“滾雪球”,最后“雪球”越滾越大、沒有部門對農民工子女教育進行管理和投資的后果。
2、政策執行過程手續過于繁瑣。公辦學校的門檻在大多數農民工看來,實在太高。要進入城市公辦學校,通常需回老家鄉鎮政府開具家里沒有監護人、同意外出借讀的證明,然后要憑務工證、暫住證和計劃生育證明等,到流入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才能到公辦學校報名。這種情況程序合法但客觀實際不合理。對一個農民來說,辦這些手續要花錢、花時間,還可能受到各種各樣的冷落和刁難。
3、教育資源浪費現象嚴重,在供給方面存在地區性差異。目前許多農民工通過“朋友介紹”或“媒體報刊獲悉”為其子女在城里聯系學校,而通過教育部門入學的很少,由學校主動聯系的就更少之又少了。這表明農民工流入地還沒有充分利用社會資本為農民工子女教育服務提供便捷的信息渠道,這無形中增大了農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過程中的社會交易成本,給社會帶來很大的損失。
4、農民工流入地政府的一些做法有待改善。首先是認識上的問題。目前在列舉政績時一向以本市常住人口作為基數。有些地方在計算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時,由于把農民工的貢獻排除在外,造成了對本地實際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估,進而不客觀地要求人均教育水準或人口受教育的質量以及教育設施的配備都與已經高估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相匹配。如果加進了農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財政投入的支出,也會拉低被人為高估的教育水準,那就勢必影響到地方的政績。另外也是出于對農民工進城數量增加的擔憂。其次是深層次的體制矛盾。農民工子女就學關系到我國城鄉分割的義務教育體制。目前我國城市少兒的義務教育費用基本上由各級政府負責,而農村的義務教育費用則由鄉鎮政府以教育統籌的形式向農民征收,相當于農民自己掏錢解決法律要求的義務教育。這樣,農民工離開農村后,流入地的城市財政在義務教育經費中沒有包括這筆經費,從而使我國義務教育體制出現了一個真空地帶,實際受害的只能是農民工子女。
三、城市化進程中的流動子女的教育公平實現策略
教育既是促進社會進步的強力工具,又是個體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前提。教育權利和教育機會的競爭實質上就是生存權和發展權的競爭。對教育機會的合理分配與調節,實現教育公平正成為我國城鄉廣大人民群眾日益迫切和強烈的呼聲。面臨社會轉型,必須采取一系列對策從各種途徑來有效地解決城市中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問題。這對于實現社會公平的目標和促進社會的穩定發展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多做努力,以推進教育公平。
(一)必須提高經濟發展的總體水平。在發展中縮小地區之間、城鄉之間、階層之間的差距。在照顧各地歷史形成的差距時,應當將逐步縮小地區差異、城鄉差距作為重要原則之一,新的教育發展布局和增量部分應向薄弱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要加大對弱勢群體的教育支持,尤其是對城市中的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支持,并建立相關的權威性的教育公平度的評估指標體系,并把它納入社會發展統計評估體系中去,以保證教育的公平度。
(二)政府要統籌教育資源,促進教育的均衡化。在指導原則上,要體現整體公平、差別對待原則,有效利用資源,高度重視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問題。城市中的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在起點、過程、結果上存在實然的不均衡。從現實層面上講,我國的教育資源甚至義務教育資源遠未極大豐富,不能滿足社會大眾的需求。倘若將教育資源均等的分給每位受教育者,只不過杯水車薪,仍然達不到機會的均等。因此,立足我國的基本國情和教育現狀,我們要在整體平等的基本前提下,相對集中有效地使用有限資源,全面考慮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真正的體現差別對待和整體公平的原則,這不僅是經濟學上效益的客觀要求,也是實現教育公平乃至社會公平的必然價值追求。
(三)樹立具有時代精神的教育理念。現階段的教育目的是要培養德智體等方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數以億計的普通勞動者,而大量的流入城市的農民工無疑成為最堅實的力量,他們將為城市化的建設貢獻了不可估量的力量。因此要更多的用人文主義精神關愛這些流動人口的子女,樹立以人為中心的生命教育觀。
(四)法律法規作保障。人類行為的最大的優點是由目的性、預見性、管理性。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因此要想解決人口城市化進程中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必須通過法律來做保證,加強法律實施的力度,加強管理。除了依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之外,地方政府應該根據當地的情況制定相應的法規來保障流動子女的教育問題。
(五)戶籍制度本身要改革創新,取消不合理的戶籍制度,取消對進城農民工子女的限制,加快我國現行義務教育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公平、地區公平的國民義務教育制度。在現階段,我們可以采用像上海那樣的方式,改“戶籍制”為“居住地制度”。國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規定和要求,徹底打破城鄉分割的義務教育體制,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標準,來確定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義務教育經費的支出,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的基本問題。
(六)改變教育投資比例,加大民辦學校投資力度,建立與完善符合農民工條件的農民工子弟學校,適當放寬條件,保證農民工子女入學的廣度。農民工子女上學主要是流入地的民辦學校。地方各級政府特別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全日制公辦中小學,要建立完善保障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全日制公辦中小學要充分挖掘潛力,盡可能多接受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學。要針對這部分學生的實際,完善教學管理辦法。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方面,學校要做到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與城市學生一視同仁。此外加快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建設也是解決農民工子女入學難問題的重要途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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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引起了全世界的高度關注。人口的大規模流動是其中最重要的變化之一。龐大的流動人口的產生和存在,不僅作為最活躍的生產要素推動了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而且還引發了最為深刻的社會變遷,勞動力的行業和職業構成、人口的城鄉分布、社會的階層結構、人們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等都隨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為此,在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之際,非常有必要對30年來我國流動人口變化的歷史脈絡進行梳理,總結其變化規律。這樣的梳理和總結,不僅僅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歷史,而且還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預見我國流動人口的未來。
本文旨在總結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流動人口變動的主要趨勢。我們高興地看到,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十分注重對人口狀況及其變動相關信息的收集(這一點,本身也是改革開放的成果之一,它為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提供了重要的依據)。在改革開放之初的1982年,我國就成功地組織了高水平的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此后,又定期地開展了一系列的全國人口普查和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這些調查所提供的寶貴人口資料,為本文研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 數據來源及流動人口口徑的界定
本文研究使用的數據資料主要有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以下簡稱三普)、198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簡稱87年1%抽樣調查)、1990年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簡稱四普)、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簡稱五普)和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簡稱05年1%抽樣調查)的相關數據。
根據歷次全國人口普查(調查)的項目特點,本文以調查項目“戶口登記狀況”為界定流動人口的標識。流動人口是指改變了經常性居住地而未改變戶口登記地的人。由于歷年人口普查(調查)的調查項目略有不同,依據各次普查(調查)得到的流動人口在口徑上有一定差異,具體如下:
在三普中,流動人口指戶口登記狀況(調查項目六)為“常住本地一年以上,戶口在外地①”,以及“人住本地不滿一年,離開戶口登記地一年以上”兩款人;在87年1%抽樣調查中,流動人口指戶口登記狀況(調查項目六)為“戶口在外地”的人;在四普中,流動人口指戶口登記狀況(調查項目六)“常住
本縣、市一年以上,戶口在外縣、市”及“人住本縣、市不滿一年,離開戶口登記地一年以上”兩款人;在五普中,流動人口指戶口登記狀況(調查項目R6)“居住本鄉鎮街道半年以上,戶口在外鄉鎮街道”以
及“在本鄉鎮街道居住不滿半年,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兩款人,并剔除其中的市內人戶分離人口;根據05年1%抽樣調查項目,流動人口是指“調查時點居住地”(調查項目R7)在本調查小區,但“戶口登記地情況”(調查項目R6)為本鄉(鎮、街道)以外的人口,同時剔除了市內人戶分離人口。在五普和05年1%抽樣調查數據中所剔除的市內人戶分離人口,是指在同一城市的市區范圍內居住地和戶口登記地相分離的人口,其具體界定比較復雜,詳細內容可參看段成榮和孫玉晶論文(2006)“我國流動人口統計口徑的歷史變動”,此處不贅述。
上述各年流動人口口徑之間并不完全一致,那么,依據這些數據得到的各年流動人口之間是否具有可比性呢?這是本文研究的一個基礎性問題。對此我們作了專門研究,結論是,可比性較強。這些可比性分析的結果,我們將另文專門討論,限于篇幅,本文不贅述。以下就兩個主要的問題做出簡要說明。
首先,研究表明,市內人戶分離人口和流動人口在很多結構性指標上存在較大差異(段成榮、孫玉晶,2006)。在2000年和2005年數據中,我們將市內人戶分離人口從流動人口中剔除出來,而2000年之前的歷次普查和抽樣調查都無法將市內人戶分離人口從流動人口中分離出來。那么,對市內人戶分離人口的這種不同處理方式,是否會影響本文的對比呢?我們認為,基本沒有影響,原因在于,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市內人戶分離人口很少。
其次,各次普查和調查對于流動人口離開戶口登記地的時間長短和距離遠近的界定有所差異,主要表現在時間上是否包括離開戶口所在地一年以內的人和空間上是否包括縣內跨鄉鎮流動的人。這些差異會對本文研究產生什么影響呢?利用05年1%抽樣調查數據,本文分別比較了流動時間為“一年以內”與 “一年以上”的流動人口、縣內跨鄉鎮與跨縣流動人口的性別、年齡、教育、婚姻構成、流動原因等結構特征指標,結果發現,本文前述有差異的流動人口口徑之間仍然具有較好的可比性。
2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流動人口變動的九大趨勢
第一,流動人口的普遍化
(1)流動人口規模在短短20多年時間內增長了21倍
20世紀50年代后期~80年代初期,由于實行嚴格的計劃經濟管理,加上嚴格的戶籍管理,全國流動人口為數很少。截止1980年代初,全國離開戶口所在地外出流動的流動人口數量不過幾百萬人。根據三普數據估算,1982年我國流動人口的數量僅為657萬人(注:由于歷年流動人口口徑不一致,根據人口普查(調查)數據資料直接計算所得到的流動人口數的可比性會受到影響。為了使各年份的流動人口規模有更強的可比性,我們對1982年、1987年和1990年的流動人口數量進行了調整。調整的依據是:從五普和2005年1%抽樣調查數據可知,2000年和2005年的“一年以內”流動人口在當年全部流動人口當中所占比例分別是22.61%和21.40%。我們取這兩個比例的平均數(22%)為時間調整系數;縣內跨鄉鎮流動人口在當年全部流動人口當中所占比例分別是30.2%和24.3%。我們取這兩個比例的平均數(27%)為空間調整系數。然后用這兩個調整系數對1982、1987和1990年直接計算得到的流動人口數進行調整,其中,1987年不需要進行時間調整。調整的計算公式為:
調整后的流動人口數=直接計算得到的流動人口數/((1-時間調整系數)×(1-空間調整系數))調整后1982年、1987年和1990年的流動人口數分別為1154萬人,2479萬人和3750萬人。)(見圖1),只占全國總人口的0.66%。
1980年代中期以后,我國的流動人口經歷了一個迅速增長的過程。1984年,以國務院《關于農民進入集鎮落戶問題的通知》為標志,國家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對農村人口進入中小城鎮的控制,并由此帶來對整個人口流動控制的松動,隨之,流動人口在規模上迅速增長。1987年,全國的流動人口就猛增到1810萬人。
此后,流動人口的增長更是勢不可擋,人口流動的目的地也逐漸突破小城鎮而大量進入大中城市。根據四普數據估算,1990年全國流動人口數量達到2135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1.89%。而僅僅五年之后,1995年全國流動人口的數量幾乎翻了兩番,達到7073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進一步提高到5.86%。
2000年,全國流動人口數量超過1億。進入新世紀以后,流動人口繼續保持快速增長的勢頭。2005年,全國流動人口數量達到14735萬人。
資料來源:根據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198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1990年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199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和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計算。本文以下圖表,如無特別說明,數據來源同此。
在短短的20多年時間內,全國流動人口規模從僅僅660萬人增加到近1.5億人,增長了21.4倍(注:如果按照調整后的流動人口規模進行計算,則增長速度慢于此速度,但改革開放以來流動人口快速增長的格局并沒有發生變化。)。今天我們面臨的形形的流動人口問題,都直接源于流動人口的巨大規模及其快速增長。
(2)流動人口在全國總人口中所占比例大幅度提高
1982年,流動人口在全國總人口中所占比例只有0.66%,那個時候,人們基本上感覺不到流動人口的存在。1990年,流動人口在全國總人口中的比例提高到1.89%,當時,部分城市中流動人口占城市總人口的比例也提高到10%以上,人們對于流動人口的存在已有了很明顯的感覺,整個社會對于流動人口的關注也逐漸顯露出來。進入新世紀以后,流動人口在全國總人口中的比例已達到10%以上(2000年為7.9%,2005年為11.27%),而在部分城市,這個比例已高達20%,甚至30%以上。
近年來,流動人口問題的突顯,顯然也是與其在總人口中比例的大幅度上升密切相關的。(3)流動人口隨處可見
流動人口流向四面八方。依據05年1%抽樣調查資料,14735萬流動人口分布在全國所有的省(市、區),幾乎找不到沒有流動人口的地方。在各個省(市、區)中,河南省是流入人口占當地總人口中比例最低的地區,盡管如此,流動人口在河南省常住總人口中所占比例也達到2.52%。
在部分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集中了大部分流動人口。上海、廣東、北京、浙江、福建等省(市)接收的流動人口占當地常住總人口比例分別高達34%、26%、23%、20%和19%。在這些省(市),平均每五個人甚至每三個人中就有一個流動人口。
(4)流動人口來自五湖四海
流動人口來自全國的每一個角落。以跨省流動人口為例,雖然四川、廣東、安徽、河南、湖北、江蘇、廣西、湖南、江西等地輸出了全國多數的跨省流動人口,但全國的每一個省,都有在外流動的流動人口。
可以說,在今天的中國,已找不到一個沒有受到流動人口影響的城市街道或農村村莊。第二,流動原因的經濟化
依據流動原因,可以將流動人口劃分為經濟型流動人口和社會型流動人口兩類。經濟型流動人口包括因工作調動、分配錄用、務工經商、學習培訓等原因而流動的人;社會型流動人口包括因婚姻遷入、隨遷家屬、投親靠友和退休退職等原因而流動的人。
最初的流動人口以社會型流動人口為主體。1987(注:1982年三普資料中不含流動原因信息。)年,社會型流動人口在全部流動人口中占56.3%,而務工經商等經濟型流動人口則居于從屬地位。1987年1%抽樣調查數據顯示:在全部流動人口當中,因婚姻遷入而流動的人所占比例高達21.04%,同樣,因投親靠友、隨遷家屬等原因流動的人分別占18.7%和15.1%。因務工經商而流動的人卻只占26.58%,因學習培訓、工作調動等經濟型原因而流動的比例更低。
但是,追求經濟目標畢竟是人們遷移流動的根本原因。經濟型流動人口很快成為流動人口的主要部分。四普數據表明:到1990年,務工經商者占全部流動人口的比例迅速提高到50.16%,各類經濟型原因合計所占比例更是提高到60.2%。相反,社會型流動人口所占份額則降到1/3 左右。無論是婚遷、隨遷還是投靠型流動人口的份額都明顯下降。
進入21世紀之后,流動人口中務工經商者的比例維持在50%~55%的較高水平上。
第三,流動時間的長期化
表2展示了1987年、2000年和2005年流動人口在流入地居住的時間長短構成信息(注:其他年份無此信息。)。從表2數據中我們看到的是,流動人口在流入地居住不足一年者所占比例從1987年的18.35%提高到2005年的21.4%,而長期居住者(5年以上)所占比例則由40.08%下降到31.34%。這似乎表明,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居住時間在縮短,而不是延長。其實不然,原因是,1987年以后特別是1990年以后,我國流動人口進入了高速增長階段,年均增長率超過10%。在如此快速增長的背景下,每年都有大量“新增”流動人口加入到流動人口隊伍中來,從而導致短時間(如1年以內)流動人口的比例提高,而長時間(如5年以上)流動人口的比例下降。
注:其中1987年和2000年是指“在本地居住時間”,2005年是指“離開戶口登記地時間”。當我們考察長時間(在流入地居住5年以上)流動人口的規模時,我們發現在流入地居住5年以上流動人口的數量從1987年的700萬增長到2000年的3400萬人,2005年進一步增長到4600萬人(圖2)。
另據中國人民大學的“北京市1‰流動人口調查”資料,2006年,北京市流動人口中“來京時間”5~9年者占25.3%,10~14年者占9.4%,15年以上者占4.1%(翟振武,段成榮、畢秋靈,2007)。
綜合這些信息,我們認為,流動人口有在流入地居住時間長期化的明顯趨勢。
第四,流入地分布的沿海集中化
30年來,流動人口的流入地分布也發生了較大變化,最突出的特點表現為:流動人口越來越集中地流入到沿海地區,特別是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
(1)在流動人口大規模出現的初期,傳統人口流動活躍的地區、東北老工業基地和一些資源豐富的地區吸引了相對較多的流動人口。
20世紀80年代,傳統人口流動活躍的地區吸引了相對較多的流動人口。三普數據顯示:當時黑龍江省吸收的流動人口最多,全國流動人口的8.60%集中在該省;其次是河南、山東、江蘇和安徽,這四個省吸引的流動人口占全國流動人口的百分比分別是6.31%、5.39%、5.06%和4.85%。同期,遼寧、吉林也吸收了較多的流動人口,分別占全國流動人口的4.37%和3.83%。
上述7個傳統人口流動活躍地區和東北老工業基地合計吸收了全國流動人口的38.4%,東北三省合計吸收了全國16.8%的流動人口。
新疆、內蒙、山西是資源省份,它們在1980年代也吸引了較多流動人口。1987年,這三省的流動人口在全國流動人口中的比例僅次于廣東,總和達到18.46%。
(2)進入20世紀90年代后,沿海發達地區對流動人口的吸引力大幅度上升,而東北老工業基地及傳統人口流動活躍地區、資源省份的優勢大幅度下降。
1990年以后,不論是老工業基地,還是資源省份,其吸收的流動人口在全國流動人口中所占比重都在下降。從1982年到2000年,東北三省的流動人口占全國的比重從16.8%下降到了7.6%;而新疆、內蒙和山西三省合計的相應比重從12.0%下降到了5.03%。
與此同時,沿海地區則快速地集中了越來越多的流動人口。在沿海地區中,珠三角和長三角在集中吸引流動人口方面尤為突出。從1982年到2005年,廣東省流動人口占全國的比重從5.23%上升到了22.37%,而長三角地區的上海、江蘇、浙江的流動人口比例總和從11.27%上升到了20.58%。
流動人口流入地分布的這種變動趨勢,從根本上講,是由經濟發展以及由此形成的就業機會決定的。改革開放以來,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先后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火車頭,這些地區越來越集中地吸引來自全國各地的流動人口,是理所當然的。
第五,年齡構成的成年化
(1)年齡結構金字塔的成年化
圖3展示了1982年以來我國流動人口性別年齡結構金字塔。觀察這些金字塔,不難發現,一方面,各年齡流動人口的年齡構成都符合相當標準的遷移流動人口的年齡構成特點,成年人突出地多,青少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則明顯偏少;另一方面,1990年以后,我國流動人口的年齡分布更突出地表現出向成年人口集中的趨勢,成年化現象很明顯。
(2)勞動年齡人口比重不斷上升,少年兒童及老年人口比重下降,平均年齡不斷上升
更精確的統計指標上看,流動人口年齡構成成年化趨勢也很清晰。勞動年齡人口(15~64歲)在流動人口中的比重不斷上升,從1982年的不到60%提高到2005年的84%以上。與此同時,我國流動人口中的少年兒童(0~14歲)和65歲以上的老年人比例不斷下降。
綜合起來看,全國流動人口的平均年齡和年齡中位數不斷上升,年齡中位數由1982年的23歲上升到2005年的29歲,平均年齡由1982年的28.22歲上升到2005年的30.36歲(見表4)。
(3)新增流動人口的平均年齡不斷提高
我們選擇了來本地時間不到一年的流動人口作為新增流動人口,分別計算了1987年、2000年和2005年的新增流動人口的平均年齡。結果表明(表4),1987年新增流動人口的平均年齡為25歲,到2000年提高到26歲,提高了一歲,2005年則進一步提高到26.7歲。流動人口成年化趨勢再次得到印證。
第六,性別構成的均衡化
很多人認為,流動人口往往是青壯年勞動力,而且以男性為主,而婦女則留在家里照顧孩子和老人。然而,從歷年的流動人口性別比變化趨勢可以看到,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流動人口的性別構成經歷了一個明顯的均衡化過程。
(1)我國流動人口性別構成的均衡化
改革開放之初,我國流動人口以婚遷、隨遷、投親靠友等社會型流動人口為主,而此類流動人口更多是女性。因此,在80年代初,全國流動人口的性別比明顯較低,1982年僅為84,到1987年,流動人口性別比雖有所上升,但仍低于100(圖4)。在1980年代的我國流動人口中,女性在數量上占據了多數。
這種流動人口女性占主導地位的現象在1990年流動人口規模開始急劇膨脹時,發生了根本變化。1990年,全國流動人口性別比達到歷史高點,為125。當時,流動人口更多地集中在年輕力壯的男性上。
進入21世紀后,我國流動人口的性別比開始逐步下降,2000年下降到107.25;2005年更是降到了101.17,流動人口中男女兩性在數量上基本達到了平衡。進入新世紀之后,女性流動人口迅速增長,一方面是源于越來越多的婦女加入到流動勞動力大軍之中;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更多的流動人口為了實現家庭團聚而以舉家流動的方式出現。
(2)流動人口中育齡婦女的比重不斷升高,城市計生服務和管理任務日益加重
在流動人口性別構成不斷均衡化的同時,我們注意到,育齡婦女在流動人口中所占比重在逐年提高。1982年,育齡婦女在流動人口中的比重僅為28.47%,1990年的這一比重上升到32.47%,到2005年,這一比重進一步上升到了38.39%。一方面,流動人口規模在迅速擴大;另一方面,育齡婦女在流動人口中所占比例在不斷提高,這兩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使人口和計生工作的直接對象――流動育齡婦女的規模大幅度增加。流動育齡婦女數量的增多(見圖5)對城市計劃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對城市計劃生育服務提出了更多需求。
第七,女性人口流動的自主化
20世紀80年代,女性人口流動的原因主要體現為從屬性流動。從表6可知,1982年,女性人口流動主要表現為社會型流動,因婚姻遷入、投親靠友、隨遷家屬而流動者在全部女性流動人口中所占比例分別達到36.97%、19.7%和17.34%。這三種流動加在一起,占了全部女性流動人口的72.13%。這一比例,比男性流動人口的對應比例高35.97個百分點。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當時女性人口因經濟原因而流動的比例僅僅為20.69%,尤其是“務工經商”的比例只有14.5%,比男性流動人口的對應比例低26個百分點。女性人口作為一種“附屬”而流動的特點十分鮮明。
女性作為“附屬”而流動的狀況到1990年仍在持續,但已開始發生明顯的變化。1990年,女性流動人口中的務工經商者上升到33.5%,婚姻遷入、投親靠友、隨遷家屬的比重總和下降到了52%。
注:歷年普查(調查)的流動原因項目略有變化,五普的流動原因中以“拆遷搬家”取代了四普的“退休退職”, 05年1%抽樣調查項目中的流動原因又增加了“寄掛戶口”、“出差”兩項。
對于流動原因的調查始于87年1%人口抽樣調查。由于1987年、1990年和2000年普查(調查)的流動原因是指普查前五年內發生過遷移行為的流動人口的流動原因,為了便于比較,2005年數據中的流動原因只選取那些在普查前五年內發生過遷移行為的流動人口的流動原因。
進入新世紀之后,女性人口的流動原因構成發生了根本性變化。2000年,社會型流動人口在全部女性流動人口中所占比例降到37.08%,而經濟型流動人口的比例則首次超過一半,達到58.08%。尤為突出的是,2000年,48.92%的女性因為“務工經商”而流動,該比例只比男性流動人口的對應比例低12個百分點。與此同時,因為學習培訓而流動的女性也明顯地有所增加。至此,女性作為獨立的主體而參與人口流動的地位得以確立。
第八,流動方式的家庭化
近年來,人們普遍注意到了流動人口家庭化的趨勢。盡管如何科學地測量家庭化仍有待進一步探討,但我們認為,以下現象直接反映了這種趨勢。
(1)流動人口中的女性比例和規模均逐年升高
在1980年代初期,流動人口中女性的比例比較高,其原因上文已經詳細說明。我們從流動人口真正大規模出現的1990年開始觀察,發現從1990年到2005年,流動人口中女性的比例由44.45%上升到了49.71%。女性流動人口的規模也從1982年的357萬增長到了2005年的7000萬。流動人口中的女性比例和規模均逐年升高正是流動人口家庭化的一個佐證。
(2)流動人口的已婚比例不斷提高
在1990年之前,流動人口還沒有大規模出現,流動人口的已婚比例比較高。1982年,已婚人口比例達到63.45%;1987年,該比例達到最高點,占到68.37%。
1990年,當“民工潮”開始涌現的時候,流動人口中的已婚人口比例下降到59.73%,到2000年,已婚人口比例又開始爬升,上升到64.84%,2005年則達到68.41%。與此相反,流動人口中未婚者的比例由1990年的36.1%下降到了29.1%(見表8)。
(3)流動人口舉家遷移的比例不斷提高
四普數據表明, 1990年, 流動人口中只有7.44%是生活在純粹由外來人口構成的家庭戶(簡稱純外戶)中,而有近60%的人是遷入到常住戶中,其余34%的流動人口則是遷入到集體戶中。這表明,在19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盡管當時人口流動的強度與規模比改革開放之初有了明顯的加強,但流動人口仍然以個體流動為主,他們中的多數以住集體戶或借助當地居民房屋為主,舉家遷移的規模并不是很大。
但在2000年, 遷入到純外戶中的流動人口的比例徒然上升到了46.06%,幾乎提高了5倍(見表9),舉家遷移成為流動人口的首要選擇(周皓,2003)。
人口遷移的歷史經驗表明,人口遷移流動的先鋒者往往是年齡較輕、身體較強、經濟活動能力較高的人,他們離開自己的家庭,單槍匹馬闖世界。但是隨著時間變化、物質生活資料的積累以及人們對家庭生活的需要,便會開始大量出現投親靠友的遷移流動。許多分離的夫婦與子女再度在遷入地團圓,因而出現合家同時遷移現象。我國人口流動的家庭化現象,正是這一規律的反映。
注:“純外戶”是指戶主與配偶均為流動人口的家庭戶;“常住戶”是指戶主或配偶為當地人的家庭戶。
資料來源:周皓,2006。
第九,學業構成的“知識化”
(1)流動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構成不斷升級
30年來,我國流動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迅速提高,呈現出明顯的不斷知識化的特點。具體表現在,1982年,流動人口主要以小學學歷為主(比例達到39.30%),初中學歷的比例只有22.69%。而文盲的比例卻高達28.56%。接受過高中或高等教育者極少,分別只占8.41%和1.04%。
到1987年,流動人口的學歷構成以小學為主的特點仍未改變。但一個突出的變化是,文盲的比例大幅度下降,初中和高中的比例都有明顯上升。
從1990年開始,流動人口的學歷構成也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從1990年~2005年,流動人口中初中畢業生的比例上升到第一位,而且呈不斷上升的趨勢。同時,文盲的比例進一步下降,2005年,流動人口中文盲人口的比例已降到5%以下。
(2)流動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斷提高
全國流動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從1982年的5.58年增加到2005年的8.89年,即從1982年的平均不足小學畢業水平上升到2005年的接近初中畢業水平。23年內,流動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了3.31年。
(3)流動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且提高速度快于全國平均水平
從表10可知,歷年流動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都高于全國人口的平均水平,這也側面反映了流動人口并非人們經常想當然地認為的“低素質”的群體。
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特別是九年義務教育的普及,我國人口的平均受教育水平不斷提高。流動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也在不斷提高,且提高速度快于全國水平,從1982年到2005年,全國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每年提高0.12年,流動人口則平均每年提高0.14年。
(4)較高受教育水平的流動人口不斷增多
全國流動人口大專及以上的比率在不斷上升。在1982年,大專及以上比率僅為1.04%,到了2005年,大專及以上的比率已大幅上升到7.24%。2000年和2005年普查(調查)可以提供更細致的分類數據,2000年的流動人口中有1.20%擁有大學本科學歷,甚至還有0.07%擁有研究生學歷。五年之后,這兩個指標都升高了,2005年的流動人口中有2.21%擁有大學本科學歷, 0.12%擁有研究生學歷。這些高學歷的流動人口說明流動人口知識水平越來越高,而且也越來越多元化。
3 結論和討論
3.1 研究結論
流動人口的大規模出現,是在我國改革開放過程中出現的重要社會現象;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流動人口急劇增長。大量流動人口的產生和存在,對30年來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起到了重要作用,對我國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產生了重大影響,從而也引起了政府、科研機構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重視。
然而,作為一種社會存在,現代意義上的流動人口才只有短暫的30年歷史,人們對于這一群體的認識雖然在不斷深化,但仍然嚴重不足。目前,我們對流動人口的認識總體來講是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對于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流動人口的變動情況及其規律性,更是很少有研究涉及,流動人口變化趨勢領域,基本還是空白。
我們感到,不深入研究過去30年的流動人口變動趨勢,就不能很好地認識和把握當前的流動人口,更無法科學地預見流動人口的未來變化,從而也就不能有效地解決與流動人口有關的各種問題。這正是引發本文研究的根本原因。
本文通過深入挖掘1982年以來歷次全國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資料,回顧和總結了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流動人口變動的歷史趨勢。研究發現,30年來,我國流動人口發生了一系列深刻的變化。這些變化突出地表現在流動人口的普遍化、流動原因的經濟化、流動時間的長期化、流入地分布的沿海集中化、年齡結構的成年化、性別構成的均衡化、女性人口流動的自主化、流動方式的家庭化、學業構成的“知識化”等九個方面。
本文研究還處于探索階段,所發現的各種趨勢,仍有待更深入的研究來發展和完善。但我們相信,所發現的上述趨勢,對于更好地認識我國流動人口是有所助益的,我們更希望,本文能引發針對我國流動人口變動規律的更多、更深入的研究。
3.2 討論
探討既往趨勢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認識現在和未來。
通過對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流動人口變動趨勢的總結和梳理,我們認為,以下問題是我們在今后重新認識我國人口城市化問題和流動人口問題時需要加以注意的。
3.2.1 重新認識我國的人口城市化道路問題,把流動人口問題納入我國現代化和城市化的戰略高度加以認識
發達國家現代化的歷史經驗表明,成功的現代化過程與人口城市化過程是有機統一的。沒有現代化的城市化是不可能的,沒有城市化的現代化也是做不到的。
歐洲國家在城市化初期,采用了一條“羊吃人”的道路,通過剝奪農民土地使農民徹底喪失在農村生存的根本從而大舉進入城市。這是歐洲國家城市化的“經典”道路。在我國,我們沒有也不可能選擇這樣一條道路。但應該選擇什么樣的道路問題,卻長期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為尋找這條道路。我國已上下求索50多年。曾經長期實行的嚴格控制城市發展的道路顯然是行不通的。20世紀80年代初,先生在深入調查研究之后提出“離土離鄉”的小城鎮道路,曾經迸發過巨大的活力,但當小城鎮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后,這條道路也面臨一系列新的問題甚至難以逾越的屏障。
我們高興地看到,改革開放30年來,雖然不具備高深的理論知識,但數以億計的中國農民卻用他們的雙腳十分質樸地趟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城市化之路,即以流動的形式來階段性地實現他們的城市化,同時也實現整個國家的城市化。用人口流動的方式來實現城市化,這是不同于西方“經典”城市化道路的中國獨特的城市化之路。顯然它并不徹底,但在現實條件下卻很有成效。對于這樣一條城市化道路,迄今我們還缺乏深入的、系統的研究。我們需要這樣的研究。
認識到這條獨特的道路,是十分重要的,它要求我們,再也不能簡單地把流動人口問題作為單純的流動人口問題來看待,而要把它作為現代化、城市化戰略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來看待。如此,在流動人口問題上任何局部利益、短期利益的訴求(很多時候,局部利益、短期利益非常強大,甚至可以否定全局性、長期性的戰略利益)都應該為全局性、長期性的戰略利益讓位!
3.2.2 在紀念改革開放30年的今天,我們要以改革的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改革我們對于流動人口的認識,這是真正有效解決我國流動人口問題的基本前提
應該說,30年來,我們對流動人口的認識是在不斷改革的過程中逐步走向成熟的。一個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對流動人口的稱謂。在流動人口出現的初期,方方面面都稱流動人口為“盲流”。他們真的是盲流嗎?顯然不是。本文總結的流動人口九大變化趨勢,都完全符合世界各國的歷史經驗,是人口遷移規律的體現,而不是盲流!近些年來,極少有人再用盲流來稱呼流動人口,這本身就是觀念變革的成果,是很大的進步。
然而,對流動人口和解決流動人口問題的認識,還有很多方面需要改革。比如,流動人口是積極因素還是消極因素?應不應該像對待城市市民一樣平等地對待流動人口?要不要保障流動人口的權利?保護流動人口的哪些權利?中國的流動人口是不是獨一無二的?國外解決移民問題的經驗和辦法可不可以借鑒和推廣到我國來?等等問題迄今,都沒有明確、合理、統一的認識。我們要以改革的精神、開放的思路來更好地認識這些問題,更好地推動我國流動人口問題的解決。這也是我們紀念改革開放30年的應有之意。
3.2.3 流動人口將長期扎根在城市,流動人口問題將是一個長期性問題。這是認識人口流動現象、解決流動人口問題的一個重要出發點
多年來,很多人一直寄希望于流動人口會像他們的名稱一樣,只是暫時地在城市工作、生活,他們會很快地回到農村去。迄今,我們的許多與流動人口有關的政策設計,也是基于這一假設的。但事實絕非如此!本文研究的結果表明,一方面,流動人口在城市居住已經表現出明顯的長期化趨勢。完全有理由相信,這樣的趨勢會繼續下去;另一方面,流動人口的家庭化趨勢、男女兩性的均衡化趨勢、女性流動人口的自主化趨勢、年齡構成的成年化趨勢、流動原因的經濟化趨勢等,都預示著流動人口將有更加強烈的長期化趨勢,他們將長期扎根城市。各國人口遷移經驗表明,在對流入地和流出地的選擇方面,婦女和兒童更強烈地傾向于選擇留在流入地。那么,家庭化趨勢、性別構成均衡化趨勢、女性流動人口的自主化趨勢共同作用,無疑將促使業已存在的數以億計的流動人口更多地選擇留在城市,而不是回到農村。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市1‰流動人口調查的結果也強烈地反映了這一點,在北京市的流動人口中,選擇長期留在北京的人在數量上是選擇回流老家的人的3倍多(翟振武、段成榮、畢秋靈,2007)。
充分認識流動時間的長期化趨勢,就要求我們在對流動人口的認識上,在解決流動人口問題的政策思路上,徹底革除那些有悖于長期化趨勢的認識和措施。
3.2.4 要認識到我國流動人口仍有較大幅度增長的可能性
對于已經達到1.5億龐大規模的流動人口的數量變動趨勢,目前存在截然不同的判斷。有人認為它已經增長到頂點了,以后不會再有大的增長;也有人認為流動人口還將有比較大幅度的增長。不同的判斷,并不僅僅是簡單的認識問題,它將直接影響我們對于流動人口問題的決策。
從過去30年的變動趨勢來看,我國流動人口自大規模出現以來,一直處于單方向快速增長的進程之中。我們認為,它將繼續保持增長的趨勢,有進一步大幅度增長的可能。原因是:30年來促使流動人口產生的條件如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存在、巨大的城鄉和地區收入差異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有些條件如城鄉和地區收入差異甚至比改革開放前有所強化。在這樣的背景下,30年來人口從農村到城市大規模流動的趨勢無疑將得以延續。
3.2.5 要及早重視來自城鎮的流動人口和接受過高等教育的“高端”流動人口
流動人口不僅僅是來自農村的人口。事實上,30年來,城鎮人口在流動人口中一直占著比較大的一個比例(大致穩定在25%~30%)。如果地區收入差異得不到縮小,可以預料,會有越來越多的城鎮人口加入到流動人口中來,從而推動流動人口規模的增大。
從前面分析中我們看到,在流動人口中,一場靜悄悄的變革已經發生。改革開放初期的流動人口,受教育水平很低。但進入新世紀之后,在流動人口中,已經活躍著一大批接受過本科甚至研究生教育的高等教育畢業生。如果以絕對規模看,目前,全國流動人口中擁有研究生學歷的人已經超過15萬人,擁有本科學歷的人更是高達300多萬人。如何應對越來越多的流動人口,如何應對越來越多的接受過高等教育的“高端”流動人口,已經成為一個需要重視的重要問題。
3.2.6 加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的投入
前述分析表明,流動育齡婦女規模在不斷增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任務日趨繁重。而目前流動人口集中的地區,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機構的設置、人員的配備、經費的投入等都遠遠不能適應龐大的管理服務對象人群的需求。非常有必要及早加大這方面的投入。
3.2.7 要為更多兒童和老年人口作為流動人口的到來做好必要的準備
流動人口的發展大致有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流動人口利用農閑季節外出務工,以短距離流動為主,大多數流動人口單身外出,農忙季節依然回家,沒有脫離家庭生活;第二階段,隨著流動范圍擴大,跨省跨區域流動成為主體,流動人口基本脫離農業生產,不少家庭中夫妻雙方均外出務工經商,子女留給家里的祖父母或其他親屬照顧;第三階段,流動人口在外地站穩腳跟后,并且在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安排子女隨遷,在流入地生活、就學;第四階段,核心家庭在流入地穩定下來之后,青壯年流動人口進一步將父母列入隨遷的考慮范圍。
我們認為,當前,我國人口流動正處于第二階段末期、并向第三階段轉變的階段。在這樣一個時期,不僅流動人口總規模會繼續增大,更重要的是,青少年流動人口以及老年流動人口將開始加速增加。作為流入地的城市,需要及早為這些孩子和老人的到來做好必要的準備。
3.2.8 要加強對于流動人口調查研究方法的研究
人口流動作為一種新的社會現象,已經引發了高度的關注和大量的研究。但是,我們看到,有關流動人口的調查研究方法的探討卻相對不足。建議加強對于這一領域調查研究方法的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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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資本流動的成因可分為價格因素和非價格因素。價格因素的理論包括以利率差為成因的流量理論,以“利率-風險”為基礎的存量理論,貨幣現象的貨幣分析理論以及交易成本理論和危機模型等理論。非價格因素主要包括制度質量和人口結構。隨著經濟、金融全球化和人口老年化的發展,非價格因素變得越來越重要。因此本文將綜述國際資本流動的非價格性因素和對我國的啟示,這不僅有利于我國更好地管理好國際資本的流動,還對防止它們危害中國的金融安全和經濟穩定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非價格因素的文獻綜述
1.制度質量
制度質量與國際資本流動的關系應從“盧卡斯之謎”開始研究。“盧卡斯之謎”是指與資源應該從資本豐裕(收益率低)的國家向資本稀缺(收益率高)的國家流動的理論相反,在現實中更多的國際資本流向了發達國家。
發展中國家的制度質量低下是“盧卡斯之謎”廣泛受到認可的解釋。制度質量低下主要指產權保護不力、政府債務違約和官員等。這些不良現象會使得發展中國家風險調整后的資本邊際報酬不高于甚至低于發達國家的水平,因而導致國際資本逐漸從發展中國家流向發達國家。Alfaro等對解釋“盧卡斯之謎”不同的理論假說進行經驗分析,其中假說包括制度質量、人力資本和信息不對稱等。研究結果表明在1970-2000年間,制度質量低下指標解釋了52%的外商直接投資和證券資產的國際流動,這說明制度質量低下是解釋“盧卡斯之謎”的主要原因。
2.人口結構
人口結構的分析以生命周期理論為基礎。生命周期理論是指人會從一生整體上權衡消費,換句話說,即年輕和年老時消費大于儲蓄,甚至透支消費,而中年時則多儲蓄少消費。以生命周期理論為分析基礎的人口結構對國際資本流動的影響具體表現如下:一是老年和少年人口占比大,撫養負擔會增大,從而需要減少儲蓄來滿足撫養需求。二是勞動生產率不變的前提下,勞動人口減少,會導致投資回報下降,同時勞動人口的就業需求減少,從而導致投資需求下降。三是封閉經濟下,儲蓄率下降,投資率下降;開放經濟下,經常賬戶作為國際資本流動的緩沖工具,會打破國內儲蓄率與投資率之間的關聯,使得儲蓄可以在國際間流動,而如何流動取決于儲蓄和投資下降幅度的相對大小。大量實證分析證實人口結構對儲蓄的影響要大于對投資的影響。換句話說,當人口結構趨于成年時,儲蓄增加幅度大于投資增加幅度,經常賬戶余額上升;反之,當人口結構趨于老年時,儲蓄下降幅度大于投資下降幅度,經常賬戶余額下降。
從對我國的分析來看,簡永軍等通過基準模型的模擬,發現資本會由人口快速老齡化地區流向人口老齡化速度相對較慢的地區,我國人口的快速老齡化會使得我國向世界輸出大量的資本,我國扮演著“資本輸出”大國的角色,而美國則為最大的資本流入國。從對國際的分析來看,朱超等分析人口年齡結構和國際資本流動的關系,發現總體上經常賬戶余額與人口撫養比的逆向相關,全球國際資本從成年國家流向老年或少年國家。
雖然非價格因素越來越重要,值得研究,但非價格因素研究有難點,制度質量的衡量指標難以選擇,導致關于制度質量的實證鳳毛麟角;人口結構問題選取指標與模型困難,因而雖然有一些實證證明,但得出的結論并不一致。所以如何選擇指標和模型成為非價格因素的未來研究方向。
二、啟示
國際資本流動理論基于非價格因素的文獻綜述給我國以下啟示:
從制度質量上來看,我國需要規范產權制度、提高政府執政能力、嚴懲官員腐敗等,以提高我國制度質量,以穩定我國國際資本流動。
從人口結構上來看,我國要密切關注人口結構問題。隨著我國人口紅利的漸漸消失,我國可以采取推遲退休年齡的政策。這不僅可以解決人口老年化問題,還可以降低儲蓄率和經常項目順差,有利于管理好我國國際資本流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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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統計局的《2012 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2 年全國人戶分離人口為2.79 億人,其中流動人口為2.36 億人,占當年全國總人口的17.4%,比上年末增加669 萬人,提高了0.9 個百分點。
流動人口規模的增加速度(即年均增長率)亦在不斷提高。我國流動人口,特別是省際流動人口的流入地,多傾向于選擇東部沿海的特大或大城市,從而使北京、上海等城市中的流動人口占常住居民的40% 之多;而東莞、深圳、中山等城市的流入人口數量已占常住居民的一半以上。
規模如此巨大、增速如此之快的流動人口不僅對流動人口其自身與家庭,而且對流出地與流入地的社會經濟發展等各個方面,都產了重要的影響。人口流動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問題。
《中國民生發展報告:人口流動》對我國流動人口作了初步分析,在估計流動人口比例、利用跟蹤調查數據的基礎上,試圖回答以下兩個問題:一、誰是流動人口;二、人口流動是否有助于提高流動人口的福祉。
誰是流動人口?
我國戶籍制度的存在使“人口遷移”的定義不同于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
目前國內對人口遷移的定義首先按照“戶口登記地是否改變”而分為“遷移人口”與“流動人口”兩大類。前者系指戶口登記地伴隨居住地改變而發生改變的人口;后者則是戶口登記地不發生變化的人口,即事實的“人戶分離人口”。
由于研究視角不同,流動人口的稱呼與定義也不盡相同。據不完全統計,迄今與流動人口有關的概念至少包括以下近十種:流動人口、外來人口、流入人口、外來流動人口、外來務工經商人員、暫住人口、自發遷移人口、自流人口、外來暫住人口、短期遷移人口、暫時性遷移人口、流遷人口、民工、農民工、民工潮、盲流、人戶分離人口等。其中,被社會學廣泛運用的則是“農民工”這一概念。
我們通過比較跟蹤調查數據中被訪者在2010 年與2012 年兩次調查之間的差異來了解新增與返遷流動人口的情況,具體結果請見表1。
在所有可匹配的樣本(32906 人)中,新增流動人口302 人,占0.9% ;返遷人口1042人,占3.2%;其中,省際返遷人口為130 人,占0.4% ;省內返遷人口為912 人,占2.9%。
如果考察未匹配的樣本,則可以發現,其中搬遷戶共計351 戶,1111 人次;全家外出戶共計388 戶,1274 人次。在流動規模的估計上,若只將全家外出戶默認為是流動原因造成的外出,則2012 年的流動人口比例為12.6% ;若將全家外出和搬遷戶都納入流動原因造成的外出,則流動人口比例約為14.6%。
比較全國統計報表數據,自六普至2012年年末,流動人口規模增加了1526 萬人(其中,2010 年六普時的流動人口規模為2.2 億人;2012 年末的流動人口規模為2.4 億人),占2012 年年末總人口的1.1%。與此相比,本數據估計的新增流動人口規模占總樣本的比例為0.9%,二者僅相差0.2%,對新增流動人口規模的估算相差260 萬左右。應該說,這種估計的差異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小的。
隨人口流動而產生的是大量留守兒童;但更早先被各界關注的是規模巨大的流動兒童,它產生于人口流遷的模式由個體流動向家庭流動的轉變。盡管已有大量研究討論了流動與留守兒童的問題,以及人口流遷(包括父母親的流動與兒童自身的流動)對兒童發展的影響,但首要的是了解清楚留守與流動兒童的基本規模與分布情況。
表2 給出了利用2012 年跟蹤調查數據結合父母親的流動情況判斷的流動與留守兒童的規模。父母親均為非流動且兒童也是非流動的共有4837 人,占全部兒童的83% ;兒童為非流動但父母一方或雙方均為流動的(即通常意義上的留守兒童)為552 人,占全部兒童的9.5% ;而跟隨父母親流動的流動兒童比例則為6.9%。
表1 2010~2012 兩年調查期間新增與返遷的流動人口
根據2010 年普查的結果,0~14 歲的流動兒童共為2453 萬人,占全部兒童(2.2 億)的11.1% ;其中有38.3% 是縣內跨鄉的流動兒童。為了保證普查數據與本數據之間的可比性,需要將這批縣內跨鄉鎮街道的流動兒童扣除,則剩余的省際和省內跨區縣的流動兒童規模為1514.7 萬人左右,占全部兒童的6.8%。這一比例與本次調查所估計得到的結果(6.9%) 極為接近。
流動人口的人口學特征
基于中國數據的研究表明,個體遷移的可能性受一些標準的人力資本因素的影響,如年齡、工作經歷、受教育水平、婚姻狀況及技術等;同時也受到了各種家庭因素,特別是家庭收入的影響,因為這可能影響到遷移的凈回報。
1、從性別來看,男性人口更容易進行長距離的省際流動
性別是考察群體特征最基本的維度之一。各種類型的流動人口的性別比見表3。
2012 年調查數據中,全部樣本的性別比為101.0,即男性與女性基本均衡。其中,本地人口的性別比為101.4 ;省內流動人口的性別比為87.1 ;省際流動人口的性別比為100.8。如果與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相比較,不論是本地人口,還是省內與省際流動人口,本調查的性別比均偏低。如六普時,省內流動人口的性別比為108.1 ;而省際流動人口的性別比則高達128.9,遠高于本調查的結果。
當然,造成本數據中較低性別比的原因既可能來自于樣本或調查的基本單位(即本調查以家庭戶為基本調查單位,而其內部的性別比基本平衡),也有可能來自于女性流動人口的應答率較高,還有可能來自于人口流動模式由個體向家庭的轉變。正如學者對性別比趨于平衡的分析:“一方面是源于越來越多的婦女加入到流動勞動力大軍之中;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更多的流動人口為了實現家庭團聚而以舉家流動的方式出現。”
2、從年齡來看,青壯年更容易流動
流動人口的年齡結構一般都集中于青壯年。從本次調查數據來看,2012 年調查的流動人口的平均年齡為28.6 歲,其中,0~14 歲人口占流動人口的25.6%,15~64 歲人口占69.9%。2010 年流動人口的平均年齡為33.7歲, 其中,0~14 歲人口占流動人口的19.8%,15~64 歲人口占72.9%。相比而言,2012 年調查中流動人口規模增加的同時,處于勞動力年齡的流動人口比例有所下降,而少兒流動人口的比例則有所上升,從而使平均年齡有所下降。
2010 年和2012 年兩輪調查中流動人口的年齡結構,比較明顯的特點是:首先,女性在勞動力年齡人口中的比例(特別是20~24歲和25~29 歲)相對較高;其次,低年齡組中,除5~9 歲組外,其他年齡組的比例在2012 年中都有所上升:再次,在14 歲到50 歲的人口中,與2010 年相比,男性人口的比例在2012 年都有所上升,而女性人口的比例則在40~44 歲組及以上的年齡組有所下降。
總體來說,2012 年比2010 年人口結構更加年輕。
3、從婚姻狀況來看,未婚者更容易進行遠距離的流動
婚姻狀態一般被劃分為五種類型:未婚、在婚、同居、離婚、喪偶。由于后三者的比2013.11.55例較小,且我們較關心的是流動人口是否在婚,因此我們僅考察流動人口未婚和已婚的比例。
從2012 年的數據來看,本地人口中未婚人口占15.4%,已婚人口占71.3%。不論是省內流動人口還是省際流動人口,其未婚人口的比例均高于本地人口。省內流動人口的未婚人口比例為20.9%,省際流動人口的未婚比例為21.9% ;且省內與省際流動人口在未婚比例上相差0.9%。
不同流動狀態的人口在婚姻狀況上的差異可能是年齡造成的。流動人口和本地人口的年齡結構存在顯著差異,而且省內流動人口的年齡結構比省際流動人口的年齡結構更加年輕。控制了年齡結構以后,省際流動的未婚比例仍然比省內流動和本地人口高。
因此,可以認為未婚者更容易進行遠距離的流動。
2010 年的調查結果分布與2012 年類似,省際流動者的未婚比例最高,其次是省內流動者,最后是本地人口。結合兩輪調查的數據可以發現,相對于2010 年,2012 年調查未婚的比例還有大幅度增加,再次表明了未婚人口更容易流動的事實。
本調查的婚姻狀況選項還包括了同居,我們發現本地人口的同居比例非常低,而流動人口的同居比例相對較高,且隨時間遞增。
這可能表明隨著社會環境與思想觀念的變化,流動人口傾向于選擇同居以共同抵御生活壓力。
總的來說,已有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會阻礙人口的流動;未婚人口更容易流動,且更可能進行遠距離的流動。即使是在控制了年齡結構的前提下,這種區別依然存在。
4、從受教育狀況來看,受教育水平能夠正向激勵人口遷移與流動
首先來看平均受教育年限。從2012 年的跟蹤調查數據來看,流動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9.3 年,略高于初中畢業的水平;其平均水平遠高于本地人口(僅為6.8 年)。
如果將省內與省際流動劃分開,則仍然可以看到,省內流動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9.6 年,省際流動人口的受教育年限為8.9年,兩者均遠高于本地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
區分城鄉還使我們發現,無論流入地是城市還是鄉村,省內流動者的受教育水平都要略高于省際流動者。如2012 年城市省際流動人口的教育年限為9.4 年,比省內流動人口低0.4 年;農村省際流動人口的教育年限為8.4 年,比省內流動人口低0.9 年。
其次來看流動與非流動人口在各類受教育水平上分布的差異。顯然,以初中為界,流動人口中受教育水平相對較高的人群所占的比例更大,如高中受教育水平的流動人口比例達17.9%,而本地人口的比例僅為14.2% ;大專受教育水平的流動人口比例為14.1%,本科受教育水平的流動人口比例為9.1%,兩個比例均遠高于本地人口所對應的5.9% 和1.8%。同時,流動人口中文盲與小學受教育水平的比例則遠低于本地人口:
流動人口中文盲的比例僅僅為9.9%,遠低于本地人口的20.6% ;小學流動人口比例為16.2%,亦低于本地的25.5%。
本數據結果表明,受教育水平對于人口遷移與流動存在著正向的影響作用。這與人口普查的數據結果是一致的。
5、流動人口還是農民工?
農民工一詞在社會學中通常被用來代表流動人口。那么,這批遷移與流動的人,到底是“流動人口”,還是“農民工”呢?
這首先得看農民工的定義:一種定義是現代化進程中的“農村流動人口”論,即把“農民工”主要看做是在城鄉之間以及農與非農之間具有流動性的原農村居民;另一種定義是中國特殊的有著“農業戶口”的“非農居民”,但他們不享受非農人口的權利與待遇,這種觀點把具有農業或農村戶籍而在非農領域或城鎮生活與就業的人看做是“農民工”。由于本數據暫時無法提供流動人口的原職業性質,因此,本報告將按照后一種狹義的“農民工” 定義來進行比較。
調查數據表明, 當前的流動人口中,有61.3% 的人是農業戶口;與本地人口中75.0% 的比例相比顯得相對較低。如果按省際與省內劃分流動人口,可以看到,具有農業戶口的省內流動人口的比例僅占54.5%,遠低于在本地人口與所有流動人口中的相應比例;而在省際流動人口中,具有農業戶口的比例則高達69.1%。因此,從戶口類型來看,流動人口以農業戶口為主。
盡管這一比例之高似乎說明可以用“農民工”來代替流動人口的稱呼,但是我們應該注意到兩個問題:其一,本樣本中具有農業戶口的人口所占比例較高(占75.0%);其二,即便在以農業戶口占較大比例的流動人口中,仍然存在大量的非農業戶口的流動人口,因而以農民工統稱全部的流動人口則可能會有失偏頗。更為重要的是,非農戶口與農業戶口的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各種訴求方面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因此,“農民工”稱呼的運用似乎仍需謹慎,盡管其更具有社會含義。
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生活狀況人口遷移與流動行為對遷移與流動人口到底呈何種作用,可謂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事實上,從異質性效應的角度來理解,遷移與流動行為對不同人群的影響作用肯定是不同的。本報告無意決然地肯定或否定某種答案,只希望通過具體數據,從經濟收入、生活狀況、兒童發展這三個角度來探討這一問題。
1、 流動人口的收入高于本地人口
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收入及其與流入地本地人口的對比結果請見表4。
從全國樣本來看,流動人口的收入要高于本地人口,其中縣內流動人口的收入與省內流動和省際流動相比較低,而后兩者差距不明顯,省際流動人口收入略高。但是各省市子樣本卻呈現出與全國樣本不一樣的趨勢。其中上海和遼寧兩地的流動人口收入明顯低于本地人口,尤其是上海,省際流動人口收入為本地人口的66%。即便如此,上海省際流動人口的收入與其他省市相比仍處于明顯優勢。廣東省雖然流動人口收入高于本地人口,但是收入最高的集中在縣內流動群體中。
河南和甘肅兩省的數據說明不同類型的流動帶來的收入差異明顯。就河南而言,縣內流動的收入要低于本地人口,而省內流動和省際流動帶來的是與本地人口相比較高的收入優勢。而甘肅省不僅縣內流動沒有帶來與本地人口相比收入的增加,省內流動的情況也與縣內流動類似,只有省際流動帶來實質上的收入提升。
一般總是認為流動人口的經濟收入相對較低,但上述結果卻與以往的經驗有所不同,這可能是受到工作時間長度的影響。計算結果表明,流動人口平均每月的工作時間(以小時計算)比本地人口高出13.8% ;而省際流動人口的工作時間甚至高出16.6%。這從某種程度上說明,流動人口的收入較高是以付出更長的工作時間為代價的。
2、 流動距離越遠收入增加的比例越高
想要了解流動是否有助于收入的提高,就需要比較流動前后的經濟狀況。
首先來看新增流動人口的情況。數據表明,新增的縣內流動人口在2012 年時的收入是2010 年時的1.20 倍,略低于本地人口收入增幅。如果將省內與省際流動人口合并,可以看到,新增省內和省際流動人口2012 年的收入是2010 年時收入的2.01 倍。相同時段內,省內流動人口收入的比值是1.60,省際流動人口收入的比值為3.83,這說明流動距離越遠,收入增加的比例越高。
其次,再看返遷人口的情況。返遷人口系指2010 年為省內或省際的流動人口,而2012 年為本地或縣內流動的人口。數據表明,返遷人口的收入同樣也有提高,如原為省內流動的返遷人口,其2012 年收入是2010 年的1.24 倍;原為省際流動的返遷人口,其2012 年收入是2010 年的1.23 倍。返遷人口在兩年間收入的提高比例與本地人口相差不大。
1) 身心越健康的人越有可能流動
從表5 的2012 年調查的數據來看,除省際流動人口在生活滿意度上的得分較低外,流動人口在其他指標上的評價均高于本地人口。如省內流動人口的生活滿意度自評分數為59.1,高于本地人口的57.6。在心理健康上,省內流動人口與省際流動人口的得分均高于本地人口,省內流動人口的心理健康狀況卻明顯好于本地人口。在身體健康的評價方面,省際流動人口高于省內流動人口,且兩類流動人口均高于本地人口。
盡管這種評價得分均表明流動人口的狀況好于本地人口,但我們并不能將其歸因于流動所導致的結果,因為流動本身可能具有選擇性,即身心更加健康的人才有可能流動。
2) 流入地對流動兒童入學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在2012 年的調查中,少年兒童的年齡范圍界定在16 歲及以下,10~16 歲兒童身體和心理健康的主要特點是,母親在身邊的留守兒童健康狀況比較好,跟隨父親一起外出的流動兒童康狀況比較好。這種現象可能反映了父母在兒童成長過程中扮演的不同角色。
從就學狀況上來看,雖然適學兒童的就學比例都比較高(90% 以上),但是相對而言,農村留守兒童的就學比例處于較低的水平。
一般來說,流出地在經濟發展和教育水平上相對落后,這會對留守兒童的入學產生不利影響。而跟隨父母外出的流動兒童情況就要好一些,流人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設施都比流出地好,這會對孩子入學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人口流動具有選擇性
不論是人口學特征,還是生活狀況與身心健康,都表明了人口流動的選擇性。即勞動力年齡較低、未婚、具有相對較高的受教育水平、身體與心理相對更為健康的人口更有可能進行遷移與流動。這與以往的研究結論基本上是一致的。
更為重要的是,本報告從生活狀況、身體健康與心理健康等方面所揭示的新增或返遷流動人口與本地人口之間的差異,不僅說明了其流動與返遷的部分原因,而且進一步從以往未被關注的角度證明了選擇性的存在。
一、現階段我國人力資源流動狀況概述
人力資源流動是指人力資源在不同國家、地區、城鄉或行業、企業之間進行的流入或流出,可以劃分為宏觀人力資源流動和微觀人力資源流動兩類。其中,宏觀人力資源流動主要是指人力資源在國家之間、國家內部地區之間、國家內部城鄉之間的流動;微觀人力資源流動則主要是指人力資源在不同行業之間、企業之間或企業內部所發生的流動。
根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的流動人口規模不斷增加,2005年我國流動人口規模1.47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1.3%,2009年我國流動人口規模達1.8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3.5%,四年間流動人口增加了3300萬人,平均每年增加825萬人。根據國家統計局所進行的全國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2009年我國流動人口的特點,一是遷移流動人口中男性略多于女性,2009年遷移流動人口中,男性占57%,女性占43%;二是遷移流動人口主要是青壯年,15—59歲年齡人口是流動人口的主體,達到1.6億,占全部流動人口的89.8%。
二、現階段我國人力資源流動的特點
(一)宏觀人力資源流動特點
1.國際間人力資源流動明顯增加且范圍日益廣泛。隨著經濟全球化、一體化趨勢的發展和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與世界的聯系越來越緊密,國際間人力資源的流動也隨之增多,而且我國人力資源的流入和流出國不斷增加,范圍越來越廣泛。
2.省內流動為主,省際流動為輔,且省際人力資源流動仍呈現出由經濟落后地區向經濟發達地區流動的趨勢。
2000-2010年我國各地區人口數量和所占比重的變化。東部地區人口數量不斷增多且所占比重不斷提高,而中部地區、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的人口數量穩定增加,但所占比重卻在逐年降低。
3.城鄉間人力資源流動以從鄉村向城鎮流動為主。就現階段我國人力資源流動的城鄉構成來看,仍然以從鄉村向城鎮流動為主。這也充分表明了我國城鎮與鄉村之間人力資源流動的趨勢。
城鄉之間的人力資源流動還呈現出其他一些特點,主要包括:流動規模方面,呈大規模且不斷擴大的發展趨勢;流動組織程度方面,由盲目流動逐步轉變為有序流動;流動時間跨度方面,由“候鳥型”遷移逐步轉變為“移民型”轉移;流動空間分布方面,由區域內就地轉移逐步發展為跨區域轉移;流動動力機制方面,由之前比較單一的追求經濟收入增加發展為追求子女教育、醫療條件等多元化動機。
(二)微觀人力資源流動特點
1.同行業內部人力資源流動不斷增加。同行業內部的人力資源流動并不改變原來所在的行業或職業,仍從事相同行業或職業的工作。
2.不同行業之間人力資源流動快速發展。不同行業之間人力資源流動改變原來所從事的行業或職業,隨著各行業企業用人觀念的轉變,現階段許多行業的各類組織或企業,逐步減弱和放寬對應聘人員的專業背景、行業背景要求,極大地促進了人力資源的跨行業流動。
三、現階段我國人力資源流動特點的成因分析
1.宏觀經濟因素。影響人力資源流動的宏觀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各國、各區域、城鄉之間的經濟總量、產業結構、研發、醫療及教育水平等。這些因素共同決定了我國現階段人力資源流動的整體流向和流量。
2.微觀經濟因素。微觀經濟因素主要包括經濟收入的高低、就業機會的多少、升職空間的大小、個人能力能否發揮、稅收的高低等。無論是行業內部還是行業之間的流動,都是由于存在著收入水平、就業機會、升職空間、稅收水平、個人能力發揮等的差異,而發生的。對于企業內部的人力資源流動,則主要是由企業多元化經營,、并購等經營戰略或方針、內部崗位調整等引起的。
3.國家政策環境因素。我國當前所處的特殊發展階段,使得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推進城市化進程、教育體制改革、產業結構調整、區域經濟扶持、國際交流等相關舉措,都為人力資源流動提供了政策環境支持,正是由于這些政策的頒布和實施,才為人力資源流動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空間。
4.流動人員自身因素。導致上述人力資源流動特點的流動人員自身因素也就是人力資源流動特點的內部因素,主要包括流動人員的年齡、性別、身體健康狀況、文化教育水平、心理因素、人際關系和工作能力等。這些因素直接決定著人力資源是否流動的意愿和流動方向等。
四、結論
由于現階段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多樣性,以及各國、各區域、城鄉之間的經濟總量、產業結構、研發、醫療及教育水平等和行業經濟收入的高低、就業機會的多少、升職空間的大小、個人能力能否發揮、稅收的高低,再加上不同人力資源群體的年齡、性別、文化教育素養等的差異,導致我國現階段人力資源流動呈現出多種不同的特征。這些特征背后也難免會隱藏著一些諸如人力資源流動無序、不均衡及人力資源流動身份管理障礙、政策障礙、社會文化因素障礙等問題。因此,要促進我國人力資源流動的良性發展,必須建立健全找國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協調各區域各產業的均衡發展,營造良好的人力資源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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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勞動力的流向
首先分析全國范圍內省際之間勞動力的流動問題。根據現有的資料,從遷移和暫時居住兩個方面分析勞動力在省際之間流動.從勞動力遷移狀況看,近年來中國東、中、西三大地帶省際人口遷移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中部和西部地區多數省區市遷往省外的人數大于省外遷入的人數,省際之間凈遷入人數為負值;而東部地區多數省區市遷往省外的人數小于省外遷入的人數,省際之間凈遷入人數為正值。2000年,東部凈遷入人數比西部和中部分別高40.2倍和5.2倍,東部地區除福建、山東、廣西三省其余9省的凈遷入人數全部為正值,西部地區除西藏、陜西、新疆外其余7省的凈遷入人數都是負值,中部9省有7省的凈遷入人數為負值。從勞動力暫時居住的情況看,全國各地外出務工經商人口遠大于省際遷移人口,而且大部分集中在經濟發達地區,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人數要少得多。2000年全國外出務工、經商、服務、當保姆的暫住人口為3786.3萬人,其中72.9%集中在東部地區,僅廣東省就有1241.1萬人,占暫時居住人口總數的32.8%。西部占12.57%,中部占14.54%。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勞動力及人口由西向東流動是我國現階段勞動力及人口流動的一個基本特征。
勞動力及人口之所以出現向東部流動的傾向,最主要是國內東、中、西三大地帶的發展差距逐步拉大,與此相適應,三大地帶的勞動者的報酬出現了較大差距。在計劃經濟時期,全國各省區市之間勞動者的平均收入差距不大,加上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和勞動力的有計劃配置,從而使勞動力的流動非常緩慢,勞動力流動自身表現出來的傾向性不明顯,即便在某個特定階段出現了勞動力流動的某種傾向性,譬如六十年代出現勞動力由沿海向內地流動,那也是政府行為的產物,而非勞動力流動自身表現出來的傾向性。改革開放以來,中央提出了使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的方針,東部地區依靠得天獨厚的自然、地理、社會等有利條件,迅速推動其經濟向前發展,從而使東部與其他地區在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勞動者收入上的差距隨之逐步擴大。與此同時,隨著勞動就業制度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勞動力的計劃配置制度被打破,嚴格的戶籍管理逐步松動。在這種背景下,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一部分勞動者開始由收入低的地方流向收入高的地方,這是一種利益驅動性流動。因為東部的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勞動報酬和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區,有些地區的差距高達一倍以上。在計劃經濟時期全國各地也存在差距,但差距遠沒有現在這么大。正是這種較大的收入差距誘導勞動者由低收入地區向高收入地區流動。根據我國現行的經濟體制和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今后勞動力的流動仍將存在強化的趨勢。
其次,討論城鄉之間勞動力流動的問題。根據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10%的匯總數據推算,1985年7月1日到1990年6月30日,全國跨市、鎮、縣的遷移人口共有3384萬,比1987年調查的遷移數量上升約三分之一。其中,遷入城市2088.4萬人,占61.7%。由城市遷出628.9萬人,占18.6%。遷入遷出相抵,城市凈遷入1459.5萬人;遷入集鎮679.5萬人,占20.1%;由集鎮遷出637萬人,占18.8%。集鎮凈遷入42.5萬人;遷入農村616.1萬人,占18.2%。由農村遷出2118.1萬人,占62.6%。農村凈遷出1502萬人。城市和集鎮凈遷入1500萬人(《中國人口統計年鑒》,1993,第434頁)。這表明,我國勞動力流動呈加速的態勢,其主要流向是由農村遷入城鎮。從暫住人口的城鄉分布看,按照國家統計局1995年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1990年10月1日在外縣市區的人口有3323萬人,其中,居住在城市的2041萬人,占61.4%;居住在集鎮的333萬人,占10%;居住在縣的949萬人,占28.6%。全部在外縣市區的人口中,農村在外縣市區的人口1986萬人,其中,居住在城市和集鎮的1195萬人,占60.2%;居住在縣的791萬人,占39.8%(《中國人口統計年鑒》,2000,第213頁)。可見,農村流動人口的主要流向同樣是城鎮。
農村勞動力及人口之所以向城鎮流動,原因可以列出很多,諸如追求豐富多彩的城市生活,尋找個人發展的機會,為了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等等。然而就大多數人而言,最基本的動因仍然是經濟利益。由于勞動者從事生產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盡可能多的收益,所以,只要城鎮的發展水平高于農村,只要城鎮居民的收入高于農民的收入,在國家對城鄉勞動力流動采取比較寬松的政策的情況下,農村勞動力向城鎮的流動就不可避免。城鄉發展的差距越大,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的愿望就越強烈。在計劃經濟時期,雖然城鄉居民的收入存在一定差距,但國家為了控制城鎮人口的增長速度,采取嚴格的城鎮戶籍管理制度,結果農村勞動力流向城鎮的數量較少。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時擴大有時縮小。20世紀80年代初期城鄉居民的收入比例曾下降到2以下,其他多數年份保持在2以上,最高達到2.86。城鄉居民的收入存在較大差距勢必強化農村人口進城愿望,與此同時傳統的戶籍管理制度逐步得到改革,農村人口進城比計劃經濟時期容易多了,于是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及其家庭進入城鎮。他們中有條件的將戶口遷入城鎮,另外一部分則舉家暫住在城鎮,還有相當一部分農村勞動力季節性地在城鄉之間流動。
(二)關于勞動力流動的群體特征
按照勞動力遷移成本收益分析理論,可以推論,在整個社會群體中,對于那些具有遷移愿望的勞動者來說,收益較高的群體應當是最有可能遷移的群體。那么,實際情況又是如何呢?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2000年的專題調查,1992年以來,由于地區收入差距的擴大,人才外流的數量明顯增加。1980—1985年六年間,寧夏共遷出2600人,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早年來自國內東中部地區支援邊疆和民族地區的人員;1992—1999年八年間,則遷出7000多人。在這7000多人中,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者占80%,45歲以下的中青年專業技術骨干占67%。
關于不同學歷勞動者的收入水平,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1年的工資抽樣調查統計資料分析。這次工資抽樣調查的范圍是全國35個大中型城市各種類型的職工,調查人數共80萬人。從調查中可以看出,我國城鎮職工的學歷層次高低與其收入水平高低成正相關關系:學歷層次低,其工資就低;學歷層次高,其工資就高。收益的高低制約勞動力的遷移,勞動者的素質則直接影響其收益。由于高學歷的勞動者可獲得較高的工資收入,所以在遷移成本一定的條件下,具有高學歷的勞動者進行遷移將比低學歷勞動者更有利。高學歷的勞動者可以通過遷移獲得更高的收入,而低學歷的勞動者遷移很可能得不償失。這就是高學歷勞動者更具有流動性的主要原因。
(三)不同地區對勞動力流動的態度
經濟發達地區:(1)對高素質勞動者流動的態度。和欠發達地區相比,雖然發達地區的高素質勞動者在全部勞動力中所占的比重要高得多,然而,山不厭高,水不厭深。高素質勞動者所擁有的較大的人力資本存量和較高的潛在生產力,對發達地區仍具有很大吸引力。只要我們瀏覽一下發達地區21世紀的人才發展規劃,基本上都有積極吸引人才這項內容。為了把這一人才戰略落到實處,各地都采取了相應的對策,如在戶口、住房、工資待遇諸方面給予優惠等等,不一而足。特別引人注目的是,一些人才比較集中的大城市,為了限制城市的規模,以往一直采取十分嚴格的戶籍管理辦法,即便是高素質勞動者也不易遷入。近年來一反常規,為了吸引高素質勞動者,對原來的戶籍管理辦法作了重大調整。如有的地方規定,對于外地大學本科畢業生,只要本地有單位同意接收,就可以在該地落戶;有的地方規定,大學本科畢業生愿意在當地工作,可以先落戶再找單位。(2)對普通勞動者的態度。由于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速度較快,資本積累及投資能力較強,所以這些地區對普通勞動力的需求量也較大。發達地區所需要的普通勞動力除了,由本地勞動力市場供給一部分以外,還有相當部分需要欠發達地區的勞動力來補充。原因可能有兩個方面:一是有些工作本地勞動力不愿意干,必須招聘外地勞動力;一是欠發達地區的勞動力要求的報酬較低,用人單位愿意聘用來自欠發達地區的勞動力。因此,一般情況下,發達地區對來自欠發達地區的普通勞動力持歡迎態度。這就是為什么發達地區在勞動力供給大于需求的情況下,仍然需要欠發達地區的勞動力的主要原因。當然,由于欠發達地區流向發達地區的普通勞動力多數是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員,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專業技術,可替代性大,加上收入較低,所以遷居發達地區的可能性比高素質勞動者要低得多,他們中的多數人很難象高素質勞動者那樣直接遷移到發達地區就業,而只能季節性地到發達地區勞動一段時間,然后再返回老家。
欠發達地區:(1)對高素質勞動者流動的態度。由于欠發達地區的自然、經濟等方面條件較差,對人才吸引力較小,所以相對發達地區而言,對人才的需求更顯得迫切。為了穩定和吸引人才,一方面許多欠發達地區在財政較緊張的條件下,制定了不少優惠政策,千方百計吸引高素質勞動者到欠發達地區工作,穩定原有的高素質勞動者;另一方面,為避免高素質勞動者的流失,許多欠發達地區在努力提高這些勞動者待遇的同時,也采取了一些限制高素質勞動者流失的政策措施,以抬高這些勞動者流出的門檻,阻止高素質勞動者外流。(2)對一般勞動者流動的態度。與高素質勞動者的流失不同,欠發達地區對一般勞動者的流動持積極的態度。由于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因此這些地區普遍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困難:一是資本積累能力低,投資不足,勞動力就業困難,社會就業壓力大;二是生產效率較低,勞動者收入不高。基于上述原因,欠發達地區一般都希望通過勞動生產輸出來緩減其就業壓力,增加勞動者的收入。由于發達地區經濟發展水平高于欠發達地區,因此欠發達地區的勞動力在發達地區就業,雖然這些勞動者的平均收入可能低于當地勞動者的平均收入,但仍會高于欠發達地區,這是欠發達地區的勞動者愿意到發達地區尋找就業崗位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一般勞動者的流出是有利的,所以近年來中國西部及其他欠發達地區都十分重視勞動力輸出,各級政府都設置了專門機構,有的省市在發達地區派駐了辦事機構,由這些機構組織勞動力輸出,收集勞動力需求信息,幫助勞動者解決外出中遇到的困難。
二、相關結論與建議
1.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機制對中國勞動力流動的影響越來越大,最終將成為影響勞動力流動的決定性因素。在一定的條件下,市場機制作用下的勞動力流動趨勢具有不可逆性。除非相關的條件發生變化,勞動力流動的這種趨勢不會發生逆轉。
2.從勞動力的流向看,不論是遷移還是暫時居住,現階段中國勞動力流動的趨勢都表現得十分明顯:西部和中部地區的勞動力向東部流動,農村勞動力向城鎮流動,經濟和自然條件差的地區的勞動力向經濟和自然條件好的地區流動。勞動力的流動必然伴隨著人口的流動,雖然人口流動率可能低于勞動力流動率。利益驅動是導致中國現階段勞動力流動的主要原因。
3.勞動力流動的群體特征主要表現為:高素質勞動力由條件差的地區遷居條件好地區的機率高于低素質勞動力。由于高素質勞動者擁有的人力資本存量高于低素質勞動者,所以前者和后者比不僅更容易找到工作崗位,而且其勞動報酬要高于后者,于是高素質勞動者的流動往往表現為遷移,低素質勞動者的流動則表現為暫時居住。人力資本存量的大小及其收益的多少是決定勞動力流動形式的主要因素。
4.在對待勞動力流動的問題上,政府和勞動者已基本適應了市場經濟的要求,能夠按照經濟規律的要求理性地認識和處理這類問題。這對實現勞動力的優化配置是有利的。
為了促進全國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實現勞動力的充分就業和優化配置,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因勢利導,積極創造條件,促進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加快全國城鎮化的進程。城鎮化是世界性的經濟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它對于加速經濟社會發展,實現農業勞動力的轉移,縮小城鄉差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義。勞動力流動特別是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是實現城市化的重要途徑。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勞動力市場的逐步完善,勞動力流動的速度必然加快。在此過程中,將有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特別是那些發展速度快的城市流動。全國各地應以此為契機,采取有效措施,為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流動創造條件。首先要徹底改革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打破城鄉分隔的制度壁壘,實行城鄉統一的戶籍管理制度。其次,城市要對所有居民實行統一待遇。不論原有居民還是外來居民,在購房、就業、社會保障、子女讀書等方面都應實行統一政策,平等對待。再次,遵循城市發展規律,根據我國城市化的需要制定科學的城市長遠發展規劃,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城市的承載能力。
根據2009年統計數據,北京市實際常住人口1972萬人,戶籍人口1246萬人,登記流動人口763.8萬人,其中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726.4萬人。北京的流動人口總量已超過1000萬。以青壯年為主體的流動人口大量涌入北京,改善了本市人口的年齡結構,彌補了本市勞動力的不足,流動人口為本市經濟快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人口持續快速增長也帶來了一系列突出問題。同時地方人才的大量進京引發了河北人才流失的進一步擔憂。
一、人才非對稱流動的原因和影響
1.北京和周邊地市人才非對稱流動的原因
北京市人口快速增長,有很深的經濟、歷史原因。首先是我國正處于城市化、工業化加速發展的歷史時期,大量人才涌向城市參與現代化建設是大勢所趨;其次,由于經濟快速發展,提供了大量就業崗位,本市的勞動力無法滿足需求,流動人口來京就業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作為一國之都,作為世界觀察中國的一個窗口,占盡政治經濟文化等諸方面優勢――這一點,任何人也都無法否認。國家政策的傾力扶持,中央財力的大力投入,全國各地的無私援助,名目繁多、數額不菲的福利補貼,大到城市建設、高樓大廈,小到市民衣食住行、針頭線腦,到處滲透著國力的縮影,無不是傾一國之力而為之。這樣非對稱的優厚生活待遇和發展條件,讓許多地方人才趨之若鶩,而地方人才來到北京以后面對龐大的社會壓力和家庭壓力,仍然堅挺在首都一隅。
2.北京和周邊地市人才非對稱流動的影響
人口持續快速增長也帶來了一系列突出問題:一是與北京有限的資源、環境承載力之間矛盾尖銳。目前的人口規模已經接近甚至超過北京環境資源的承載極限,致使水、電、氣、熱、煤等供應常年緊張運行,特別是水資源短缺已經到了十分嚴重的程度,糧、油、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絕大部分依靠從外埠調入,穩定保障供給的難度很大。二是加劇了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壓力。道路擁堵日益嚴重、公共交通不堪重負;生活垃圾消納處理難等等。在義務教育、醫療、住房、社會保障、計劃生育、就業服務諸多方面,對流動人口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滯后,帶來許多社會矛盾。三是在一些流動人口聚居的地方,居住環境惡劣,安全缺少保障,無照經營、“黑車”營運、制販假冒偽劣商品、非法行醫等問題多發,一部分流動人口因工作不穩定、生活沒保障,成為潛在的社會不安定因素。但是北京作為國家首都,其城市功能定位已經確定,為了可持續發展,其人口規模不應該也不可能無限制的膨脹,進行合理的人口規模調控勢在必行。
二、促進人才平衡互動的建言和應對策略
1.改變北京城市發展定位和提升產業門檻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將北京城市發展目標確定為“國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同時保護古城風貌,鼓勵發展特色文化旅游產業,建立并完善適合舊城保護和復興的綜合交通體系。 北京不再強調“經濟中心”定位,天津則以恢復其在北方的經濟中心為發展方向。
就業機會的集中往往導致人才集中,這也是北京吸引如此多人才進駐的最主要原因,而改變和優化產業結構將起到自動分散人才的作用。所以要想控制好北京市人口,限制個人不如限制法人。即控制企業在某個地區的數量和結構,提高企業經營門檻,保留科技密集型企業,取消勞動密集型企業,則就業崗位自然就會減少或者優化,人口就會數倍減少。因為當低端人才找不到理想工作崗位、賺不到錢的時候,人才市場就會遵循客觀規律,自動地實現優勝劣汰、分散人口。如果控制入駐城里的企業數量、優化和限制就業崗位,那么“掘金”的色彩就會淡化,自然就沒有那么多人口聚集。所以,改變市場供求因素是舒緩北京人口壓力的最適合辦法。
2.對周邊地市產業發展進行積極引導
在新的城市定位下,北京開始了以首鋼、焦化廠外遷為代表的產業轉移,同時發揮歷史文化優勢,著重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總部經濟和現代高端服務業;天津則承接了空中客車A320總裝線、百萬噸乙烯工程等重大項目;而周邊的唐山、保定、廊坊等城市努力建設中心城市產業轉移的承接地。
建議北京建設除亦莊、順義、通州以外更的國際大都市新城,以高新技術產業、現代制造業為主的第二產業都將向新城集聚,創業機會和就業機會自然將發生轉移。同時隨著新城的商業設施、教育、醫療等各種公共服務和居住配套建設的不斷完善,中心城區人口會逐步疏導到這里,形成北京第二產業集中發展的區域。例如順義新城直接服務于現代制造業的產業工人比較多,在亦莊白領、工薪高科技人才比較多,通州文化人比較多。以后的大新城也將具有一定的產業只能。要控制好由中心城遷移到新城的人口和外地流動人口到新城居住的比例,以及當地新城接納農民進城的比例,不能造成整個新城都是外地人、流動人口的接納地,也不能造成都是農民城市化的接納地,農民城市化應該更多地放到小城鎮里面,應該說中心城疏散的人群占很大的比例。按照“宜居”的要求,新城的規劃指標整體高于中心區。每個新城至少有一個‘三甲’醫院,至少一所高等院校,至少一家大型綜合購物場所。
3.地方城市的包容心態
現實中許多河北籍高端人才在北京天津工作若干年之后返回河北的現象。這些人才往往能在家鄉獲得更高的職位以及更大的施展才能的舞臺。 同時,許多河北籍大學畢業生也會到北京天津求職,成為“京漂”甚至是“蟻族”一員。面對戶口限制,以及越來越難以企及的高房價,許多“京漂”也開始返回河北各城市就業。雖然他們還算不上“高端人才”,但是在京津的鍛煉經歷,無疑豐富了他們的閱歷、提升了自己的技能。將會為地方建設貢獻更大力量。
參考文獻
[1]劉珍麗:合理運用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理論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J] .商場現代化 2010
關鍵詞: 人口流動;空間分布;人口密度;演變趨勢
Key words: population migration;the spatial distribution;population density;the evolution trend
中圖分類號:C924.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02-0019-03
0 引言
在城鎮化進程中,農村人口開始向中心城市遷移,城市人口的空間格局也隨之發生變化,并在一定程度上推進了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流動人口分布反映了空間上的遷移動態與遷移規律,研究其空間格局的演變趨勢,對于引導人口合理布局,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具有現實意義。在這種背景下,我國許多學者對人口空間分布特征、原因、變化趨勢進行了研究,李若建(2003)通過分析廣州流動人口集聚與擴散的特征,發現職業結構是影響人口空間分布的重要因素[1]。由于城市能提供“綜合機會”,邊際報酬遞增以及生活質量提高將成為人口流動的拉動因素,人口流動規模逐年擴大(孫峰華,2006;于濤方,2012;)[2,3]。對于人口流動空間變化的特征,包書月(2012)運用ESDA方法分析了北京的人口空間演變特征,認為北京流動人口具有很強的集聚性并呈逐年分散趨勢[4]。同為大都市的上海,流動人口呈現“西高東低”格局,郊區人口空間集聚明顯,且其人口分布的演變存在明顯的空間排斥效應(高向東,2013;劉乃全,2015)[5,6]。本文在國內學者研究的基礎上,搜集了紹興六個區、市、縣的人口統計資料,分析其人口空間分布特征,并試圖揭示人口空間演變規律及其發展趨勢。
1 紹興人口空間分布特征及其原因分析
1.1 紹興市人口空間分布現狀特征
1.1.1 各區域人口數量分布差異較大
紹興市包括六個區、市、縣,分別為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諸暨市、嵊州市、新昌縣,其中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屬于紹興市區。從表1來看,在2013年中六個區域的出生率均在7%以上,最高的是新昌縣,達到了8.15%;死亡率在6%~7.5%內波動。人口自然增長最大的是越城區,達到了1377人,而嵊州市出現了負增長(-207人)。就人口總量而言,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諸暨市、嵊州市、新昌縣分別為744647人、642922人、779484人、1046467人、733667人、439415人,人口規模從大到小排列是諸暨市、上虞區、越城區、嵊州市、柯橋區、新昌縣。紹興市人口總體分布態勢集中在以越城區為中心,柯橋區、上虞區為的市區。市區人口占了總人口的一半左右,諸暨市人口數在六個區域中排行首位,占據總人數的1/4左右。而新昌縣人口最少,只有43萬多,約占總人數的1/10。由此可見,各個區域的人口空間分布差異較大。
1.1.2 人口流動較為活躍,人口密度總體呈現北高南低
紹興市人口流動總體上較為頻繁,2013年紹興市六個區域(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諸暨市、嵊州市、新昌縣)流動人口數分別為342932人、858888人、197520人、384664人、90740人、44963人(見表2)。特別是柯橋區流動人口超過了85萬,占了該區總人數的57.19%。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口流動的規模逐漸擴大,人口流動的活躍程度顯著提高,人口密度隨之發生了變化。從表2的統計數據可以看出,2013年紹興市六個區域人口密度分別為2206、1409、695、619、461、399人/km2,人口密度極不均衡,密度最大的越城區達到了2206人/km2,而最小的新昌縣僅為399人/km2,人口密度區域級差達到了1807人/km2。另外根據圖1與表2對照可以得出,紹興市人口密度以越城區為中心,向不斷降低,明顯呈現出北高南低的特點。
1.2 紹興市人口空間分布格局的原因分析
1.2.1 區域經濟發展
就紹興市而言,人口空間分布變化主要源于外來流動人口,而各縣域經濟水平則是影響人口流動走向的重要因素。其中以柯橋區的經濟發展最為迅猛,柯橋區擁有全球最大的紡織品交易中心,輕紡產品銷售額占全國三成,2014年實現生產總值1137.6億元,增長6.3%,財政總收入145.1億元,增長9.4%;在冊流動人口60.87萬人,登記發證85.59萬人,流動人口總量居全市第一。由此可見,柯橋區的人口密度僅次于越城區,與其經濟水平密切相關。大量外來人口的涌入,使該區域人口密度的大幅度增加,并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可替代的支撐力量。經濟越發達的地區,提供的就業機會就越多,對流動人口的吸引力較其它地區也越強。
1.2.2 城市服務功能
相對密集的人口是服務業發展的基本條件,豐富的勞動力有利于提升服務業競爭力;而服務業又對人口集聚具有不容忽視的作用,是吸納大量勞動力轉移的主要渠道。在六個區域中,越城區的工業型企業已基本外遷,服務業呈領先增長的態勢。根據2014年越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第三產業增加值244.97億元,占GDP比重達75.8%,三產對越城區GDP增長貢獻率高達83.5%。隨著,第三產業的支柱作用日趨顯現,越城區的服務功能也不斷增強,特別是世茂廣場、金帝銀泰城等重點服務業項目的相繼建成,不但豐富了周邊居民的休閑娛樂生活,而且提升了全區商貿服務業的規模,形成了強大的吸引力。
1.2.3 公共資源配置
公共資源配置同樣影響著人口空間分布,主要表現在教育、醫療、交通等優質資源對人口移動的強大吸引力。從全市范圍來看,紹興市的公共服務資源分布不均衡,區域、城鄉、群體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以越城區的基礎教育為例,魯迅小學、北海小學、建工中學、元培中學等名校多集中在老城區,這些學校在師資力量以及教學硬件設施各方面都具有優勢,為了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資源,不少家長紛紛購置名校學區房。盡管,這幾年紹興也在郊區組建一些名牌小學的分校,然而,分校升學率以及教育綜合質量還有待考證,公眾認可度偏低,進而影響人口空間的分布。
2 紹興人口流動的演變趨勢預測分析
2.1 紹興市人口總量與人口密度預測分析
紹興市戶籍人口總量增長較為緩慢。2005年戶籍人口總數為435.09萬,至2014年底增加至443.04萬,平均每年增長不到0.2%。不過流動人口數量較多,特別是經濟發達的幾個區,人口密度比較高。下面將紹興市2005-2014年的人口總數以及人口密度數據運用時間序列法進行預測,得到結果如表3所示。
從表3可以看出,紹興戶籍人口數未來增長較為緩慢,但是流動人口增長速度較快。這主要是柯橋、越城區、諸暨等地經濟發展速度較快,吸引了大量的流動人口,人口密度隨之逐年增加,由2015年的807人/ km2增到到2020年的912人/ km2。
2.2 紹興市各區域人口數量與人口密度變化趨勢預測分析
紹興戶籍人口增長速度非常平緩,從2005-2014年紹興各區、市、縣的人口統計資料中也不難發現,人口自然增長率非常低,這與我國當前的人口政策有關。下面我們對紹興各區域的人口運用多重線性回歸方法進行預測,預測結果如表4所示。
從表4中,不難得出,在未來六年中,紹興各區域人口增長速度極其緩慢,并且分布是不均衡的。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嵊州人口數量相差不大,在65萬-80萬之間。諸暨人口總數超過108萬,而新昌不到46萬,只是諸暨總人口數的42.5%。
從人口密度來看,紹興越城區、柯橋區人口密度較高。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流動人口不斷增加,未來這些區域的人口密度還將持續增加。我們針對這種增長趨勢,通過擬合曲線進行密度趨勢預測,其結果如表5所示。
從表5可以看出,紹興各個區域的人口密度未來增長速度逐漸放緩。紹興柯橋區流動人口的數量逐年增加,但增幅有所下降,人口密度增長速度也有所下降。上虞區和諸暨市是工業發達地區,外來人口流入較多,人口密度增速較快。而嵊州、新昌離中心區較遠,外來人口流入不多,所以人口密度較低,基本上處于一種穩定狀態。總而言之,不同區域的人口密度持續增長與增長停滯并存,中心地帶幾乎都是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區。越城區、柯橋區在未來的幾年里,人口密度還將持續增加。上虞、諸暨、新昌則呈現出“增長-放緩-增長”的態勢。而嵊州的人口密度表現出“負增長-增長-負增長”的人口密度變化規律。
3 結論與建議
從紹興市人口流動的空間演變來看,各地區人口密度呈逐年增長趨勢,但是增速逐漸放緩,其中流動人口的增長速率高于戶籍人口的增長速率。由此可見,大量外來人口的流入是紹興市人口數量不斷增長的主要原因。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劇,經濟發展、城市服務功能、公共資源配置等因素對人口空間分布影響越來越大,為了促進人口與經濟協調發展以及新型城鎮化建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優化公共資源配置,縮小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差距。尤其是加大對薄弱區縣在教育、醫療、基本公共設施等領域的投入,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二是,以信息化推動產業升級,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紹興市的產業大多集中在紡織服裝、裝備制造、醫藥化工等傳統行業。在新常態下,區域經濟發展要以信息技術突破口,把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元素植入到傳統產業,實現傳統產業與信息化的融合。三是,發展金融、物流、信息、商貿等服務業,創造更多就業崗位。中心城區要加快工業型企業向郊區的轉移,通過現代服務業,發揮中心城區的凝聚力和輻射力,改善居民生活環境。
參考文獻:
[1]李若建.廣州市外來人口的空間分布分析[J].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3):73-80.
[2]孫峰華,李世泰,楊愛榮,黃麗萍.2005年中國流動人口分布的空間格局及其對區域經濟發展的影響[J].經濟地理,2006(11):974-977.
[3]于濤方.中國城市人口流動增長的空間類型及影響因素[J]. 中國人口科學,2012(4):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