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2-29 1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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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審計理論研究內容涉及若干個課題。筆者僅就作為審計理論的一項重要研究成果———審計風險的實證研究做一探討。這個課題的研究包括三個大的方面:對重要性概念的實證研究;建立分析審計風險的模型;確定重要性概念的內容。
一、對重要性概念的實證研究
審計重要性直接決定著審計工作開展的范圍、審計檢查的內容、采用的審計和必須實施的工作步驟,直接決定著審計工作質量的高低。因此,對重要性概念的認識是非常有必要的。這方面的研究可以采用實證的方法:
1.市場研究。即研究公開財務信息對股票價格的。根據市場對某項財務信息的反映來確定它是否重要。但是在市場研究中,我們不能肯定市場反應來自某種特定的信息,因此要設計有控制的實驗來調查某一財務信息變量的市場反應,從而確定其重要性。
2.實驗研究。實驗通過使用假想的數據,了解實驗對象針對這些數據的相應對策,這些變量是根據諸如凈收入的百分比、事項性質、流動資產的百分比、盈利趨勢等來安排的。實驗對象可以是審計師、財務人員和一般百姓,這樣可通過對統一財務變量進行不同的數據實驗來確定該財務變量的重要界限,而且還可以發現在中哪些事項是相對重要的。
3.對審計實務的描述性研究。主要是對師事務所的實務指南的描述,以及法院對一些自身建立的判決結果。研究證明,絕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是具有重要性的定量化依據的。美國學者Lee在1984年的一項研究中描述了30個大的英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程序中有關重要性的內容,結果僅7個沒有。
二、建立分析審計風險的模型
《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隨著審計風險影響范圍的擴大,審計風險也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前者一般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承擔的責任以及遭受損失的可能性,而后者是指審計行業因審計風險而可能遭受的損失,一般表現為因審計失敗而引起的中介市場份額的減少或業務范圍的受限。本文要討論的是狹義的審計風險。因而建立的模型是審計職業界普遍使用的由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1983年提出的審計風險模型,該模型認為審計風險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三要素組成,由于審計過程中三要素的存在,未能揭示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漏報給審計關系人造成客觀損失,其可能性(審計風險)用P表示。P=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審計主體總是希望將P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并以此估計檢查風險。如果審計主體高估固有風險、控制風險,若再主觀上將檢查風險控制在一個較低水平,會產生誤拒風險,這時必須擴大審計范圍,增加審計程序,來盡量降低檢查風險;反之,若低估固有風險、控制風險,而主觀上又將檢查風險控制在一個較高水平,將產生誤受風險和道德風險,可能發生在審計過程中未查出重大錯報和漏報,或有意減少審計程序和審計成本,此時審計人員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并將審計風險降到可接受水平。根據上述模型,審計主體在確定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時,首先要評估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在此基礎上推算可接受的檢查風險。
審計風險能直觀反映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及可能產生的后果。但在該模型時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模型可以擴展;(二)模型并不唯一;(三)模型可以定量、定性或定量定性結合使用;(四)模型具有主觀性。
三、確定重要性概念的內容
在市場環境中,審計人員面臨的信息資料多如牛毛,在成本———效益的原則下,支出和時間是非常重要的,審計人員總會把記憶力集中在重要的經濟業務、會計事項甚至舞弊和差錯等方面,而不會與雞毛蒜皮的事糾纏不休。為此,人們提出了重要性概念,并對它加以規范和補充。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對重要性的定義是:“如果信息的錯報或漏報會影響使用者根據會計報表采取的經濟決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對重要性的定義是:“一項會計信息的錯報或漏報是重要的,旨在特定環境下,一個理性的人依賴該信息所做的決策可能因為這一錯報或漏報得以變化或修正。”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對重要性的定義是:“重要性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中出現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由此可見,各國對重要性的認識是基本一致的,也就是說,可以這樣來定義重要性:信息的錯報或漏報可能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即為重要性。
在審計過程中,需要運用重要性概念的情形有二:①是在確定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時,重要性被看作審計所允許的可能或潛在的未發現錯誤或漏報的程度,即審計人員在運用審計程序以檢查報表的錯報或漏報是所允許的誤差范圍。②是在評價審計結果時,重要性被看作是某一錯報或漏報(或匯總的錯報或漏報)是否會計報表使用者判斷和決策的標志。而且,在實際工作中對重要性作初步判斷時要結合以往的審計經驗,并同時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規模及特定的環境。企業規模的大小對重要性的判斷有重要影響。一般來說,規模大的企業,重要性的絕對數較大,相對數較小;反之,其絕對數較小,相對數較大。同樣,不同企業面臨不同的環境也會影響重要性的判斷。如某一金額對某個企業會計報表來說是重要的,而對另一個企業來說就可能是不重要的。而且,對某一特定企業來說,重要性還會因時間的不同而有所改變。
2.有關法規對財務會計的要求。財務會計法規越來越要求企業必須采取更加穩健的會計政策,以斷絕企業粉飾財務報告的路子。如果有新的財務會計法規需要企業去實施,那么這些法規的目的無外是為了真實反應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當有關法規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特別的要求,或者企業存在可由管理當局自主決定處理的會計事項時,審計人員應從嚴確定審計重要性水平。
3.審計項目。對于不同的審計項目,要有不同的重要性標準。審計人員應對數額高、波動幅度大、會計報表使用者比較關心的項目,從嚴制定重要性水平。
4.錯誤的性質。如果錯誤的性質嚴重,即使錯誤的金額較小,也應看作是重要的錯誤。例如,現金短缺800元,如果短缺是由于盤點差錯引起的,則屬于不重要錯誤;如果短缺是由于出納監守自盜引起的,則屬于重要錯誤了。因為故意的錯誤說明管理不善,而管理不善往往隱含著更嚴重的。可能引起嚴重后果的錯誤,是要看作重要錯誤的。
5.會計報表各項目的性質及相互關系。會計報表項目的重要程度是有差別的。一般而言,會計報表使用者更關心流動性較高的項目,審計人員應對此從嚴制定重要性水平,由于會計報表之間是相互聯系的,因此在制定重要性水平時,必須考慮這種相互聯系。
6.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的評估結果。由于被審計單位建立的內部控制存在固有的限制,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必須注意內部控制對審計的影響。如果內部控制比較健全,可依賴程度高,可以將重要性水平定得高一些,以節省審計成本;反之,應把審計重要性水平定得低一些,以保證審計的質量。由于重要性與審計風險呈反方向關系,如果審計風險評估為高水平,則意味著重要性水平較低,此時應收集較多的審計證據,以降低審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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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葛家澍等著。會計大典。第十卷,1999年。
[DOI]1013939/jcnkizgsc201607109
1審計風險的概念理解
審計的本質是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等信息進行審核,對影響該單位信息使用者重要決定的各個項目進行評估,并通過報告等形式發表審計結果和建議。而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等外部審計機構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獨立審計的過程中,由于種種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出具不恰當的審計報告的可能性。因此,審計風險的出現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因素。近些年來,伴隨我國市場經濟及政策環境的更新,我國陸續出臺了新會計準則以及新審計準則。在這種新形勢下,如何在復雜的環境中始終堅守自身的職業操守,提高處理復雜局面的獨立審計能力,從而有效的規避審計風險是當前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
2新審計準則體系的主要變化和影響
對我國來說,2007年1月實施的新審計準則是首次大規模的修訂審計準則,對審計內容、結構以及準則執行細節等方面都進行了大范圍的修訂,形成了新的審計體系。新審計體系與國際審計準則更加趨同,標志著我國審計向全世界展示了我國會計審計職業界越來越致力于管理的準確度和質量。新審計準則體系既可以促進我國會計審計職業化發展,也能夠促進企業的透明化管理水平,促進我國整體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新審計準則體系的主要變化和影響筆者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21提高了審計準則理解和執行的一致程度
2014年我國最新修訂的新審計準則體系充分借鑒了國際審計與鑒證理事會最新頒布的相關制度與法規。新準則不僅僅針對其中十六項重要的審計準則項目有實質性地更新,同時也對新審計準則的全部項目進行一定程度的更新和改善。根據新審計準則體系的內容可以看出,其提高了準則理解和執行的一致性,對我國審計監管工作有極其重要的促進作用。一方面,新審計準則對審計監督工作的規劃和目標設立的更加科學。每一項準則都單獨而明確地設立了目標章節,實現審計工作指導目的。另一方面,新審計準則對審計工作要求規定得更加細致和具體。每一項準則都單獨而明確地設立了要求章節,所有注冊會計師都需要一定的規定動作,這些動作都將由統一的方式來表達和歸納總結。與此同時,新審計準則重新設定了新結構,新準則是由五個分支組成的。并通過審計準則應用指南來指導審計的具體操作,通過詳細說明材料來更有效地解決理論與實踐的矛盾,使這項準則可以更加容易理解,更有可行。
22促進舞弊行為的甄別能力
新審核標準對注冊會計師出現報告作弊的行為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注冊會計師有義務根據審計標準的要求進行審計任務,獲得財務報表在全方位沒有產生較大錯誤的正確保障,不管此錯誤是因為作弊還是其他原因所致。新的審計標準通過積極的形式,擬定了注冊會計師應及時指出作弊的情況,并詳細地指明作弊同財務錯誤存在的關系。與此同時,新的審計標準還對注冊會計師怎樣履行做好個人的工作制定了更具體的規定,包含規定注冊會計師主動地去辨別、評定以及面對作弊現象的情況,包含保證懷疑的態度、提高審計流程的不可預計性、有關部門根據作弊的現象采取的專題研討、認清作弊生產的因素、認清管理部門高于內部管理上的危險。
23強化了審計人員與單位管理層的信息溝通
單位的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在規范和改善單位的治理結構中,二者的作用都非常重要,并且在對管理部門編排的財務報表采取監管的環節中具備相同的看法。所以,管理部門與注冊會計師對各自根據不同角度了解的問題與資料實行具有有效的交流,積極采取監管與控制,提高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的針對性。尤其是保障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不被有關部門所打擾,積極強化了審計人員與單位管理層的信息溝通。
3新經濟環境下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分析
新經濟環境下有很多因素使得審計工作存在很多的風險,筆者將這種背景下可能導致審計風險的原因分析如下。
31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競爭非常激烈
伴隨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我國市場經濟也迅速發展。國內、國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越來越多,特別是國際最大的四個會計師事務所也都逐漸在我國展開了主要事務。與此同時,我國也涌現出了很多國內會計師事務所,我國會計師事務所雖然不如四大國際會計事務所的規模大,但是隨著制度完善和經濟發展,近年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由于這些事務所的出現,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競爭非常激烈。為了在市場上獲得更大的競爭優勢,接到更多的案子,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競爭非常激烈。導致一些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級會計師目光短淺,為了謀取短期不當利益,與被審計單位不當勾結,掩蓋被審計單位的會計造假案件。因此,導致了審計風險的形成。近些年受到我國資本市場廣泛關注的“綠大地”以及“萬福生科”等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案例,都是由企業的控制人勾結會計師事務所完成的。
32全球經濟環境和政策的日益復雜化
自從我國加入WTO以來,全球經濟環境與我國經濟發展的聯系越來越緊密。全球經濟環境和政策日益復雜化,導致我國國內的審計也正在面臨更加復雜的經濟政策環境。為了適應復雜化的經濟環境,2014年我國最新修訂的新會計準則和新審計準則體系,對注冊會計師提出了非常嚴格的要求和規定,同時對其知識結構的更新和與時俱進的信息化要求也更高。這導致注冊會計師在新經濟環境背景下的審計工作正在面臨非常大的挑戰,也成了新經濟環境下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之一。
33被審計企業與會計師事務所二者的信息溝通不暢通
2014年我國最新修訂的新審計準則體系實施之后,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正在逐漸滲透到審計準則體系的構建中,對我國市場經濟法制體制建設做出了一定的貢獻。雖然新制度已經獲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由于被審計單位與會計師事務所二者的信息溝通不暢通,即信息不對稱,使得被審計單位的管理者會有不配合的情況,可能修改財務報告,也可能隱藏一些信息不公布。這樣注冊會計師就很難準確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全部財務信息,給審計人員的判斷和評判帶來不良的影響,再加上市場經濟制度目前存在的問題,使得審計工作存在著一定的風險。
4防范我國審計風險的對策建議
41提高我國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能
第一,應加強中國注冊會計師的道德品質修養,加大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會計師事務所要建立一系列監管與審核注冊會計師的道德品質機制,且提高對其任務的管理程度。第二,應提高會計師的專業能力水準,讓其正確了解與使用全新的會計注冊,進而減免導致客觀性的審核風險出現。全新審核標準要加強提高對職業的推斷,準則側重于規定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過程中處理事項,而并不是細化注冊會計師應該實施的主要流程。應當重視其人力資源的管理和企業文化的建設,與時俱進,保持高度掌控力。房地產企業的會計、稅務以及企業管理人員都需要及時樹立起適應、學習新制度的意識,保持正確、好學的態度,積極的更新其知識結構,提升其實踐應用實務的能力。也需要緊密配合、積極應對我國各項財務和稅收政策。
42借鑒國際上先進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
風險導向審核是完全新穎的現代化審計途徑,其主要是指以被審計單位的經營風險分析作為導向來進行獨立審計工作。該方法的特點主要是需要嚴謹的風險測評以及風險估算。借鑒國際上大型事務所和審計機構的現代信息化審計方式來預防審計風險,通過風險導向審計的應用,能夠大大提升審計工作的質量,有效規避審計風險。面對怎樣以有效率以及方法的形式完成審計工作,新審計準則要求要嚴格遵守審計要求的方式,從審計工作的組織、編制以及確立等流程,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工作給出指導和實施細則。
43改善我國審計工作的內部和外部環境
加強審計工作的外部環境分析,防范審計風險。一是加強會計事務所內部會計和審計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修養,主動按照會計職業道德要求來要求自己,減少主觀的違規行為;二是不斷提高會計、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并提高其綜合素質。會計從業人員要盡量完全了解與掌握有關的會計審計實務,并對我國的有關準則和法規有準確的把握,以防止在客觀方面出現會計數據失真的現象。與此同時,我國在外部環境方面,需要加強會計監督的法律法規建設,對會計數據造假舉動應該更加嚴格地懲罰,并追究會計數據造假所有責任人的民事責任,這樣能夠減少會計數據造假違法的出現。
44強調現代戰略風險導向型審計,科學規劃和執行審計程序
現代風險導向審核是在傳統風險導向審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和更新,并結合體系論以及戰略理論構建主要思路。現代風險導向審核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核中以被審計單位重大錯報危險的認識、測評等為審計的主要流程,獲取可能出現的主要錯報因素,再依照風險測評標準給出合理的審計資源,能夠目標明確,提高審計準確度和有效性。充分強調現代戰略風險導向型審計,完全表現了風險導向審計的宗旨,明確了風險導向審計的理論。注冊會計師依照被審計單位的特殊性,為有針對性地科學規劃和執行審計程序奠定了一定的前期基礎。
5總結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我國的會計準則、審計準則也在不斷地更新。在這種經濟以及政策的新環境下,給我國的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影響。面對這種新形勢,怎樣去在復雜的環境中避免審計的風險,保證審計行業的職業操守,提高處理復雜局面的獨立審計能力,變得越來越重要。筆者首先分析了新形勢下我國審計風險的成因――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全球經濟環境和政策的日益復雜化,同時各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激烈競爭。以此為基礎,提出了防范我國審計風險的對策建議,旨在根據我國審計風險的成因和存在的問題,找到對策,提高我國審計整體水平,有效防范審計風險。
一、研究審計風險的理論基礎研究審計風險,其理論基礎是如何定義審計風險,不同審計風險定義下,將有不同的審計風險要素。不同的審計風險模型,從而也就有不同的審計風險控制措施。如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給出的定義:“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這一定義與國際審計準則的定義基本相同。該定義涉及三個要素,即行為、行為后果、產生后果的原因。定義中的行為是“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行為的后果是發生了“風險”,產生后果的原因是“發表了不恰當審計意見”。基于這一定義的審計風險模型是: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不難發現,上述審計風險定義及審計風險模型存在許多不足:第一,該定義認為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對于存在重大錯誤的財務報表未能適當地發表審計意見的風險。它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即使財務報表沒有重大錯誤,注冊會計師也會因各種原因而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的可能性。第二,傳統審計風險模型僅從審計的過程上把審計風險劃分成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三個因素,未能從審計過程之外分析審計風險產生的深層次社會原因。而實際上,審計風險是審計內環境與審計外環境綜合作用的結果。第三,傳統審計風險定義及審計風險模型不能夠解釋如下矛盾的現象:一方面,審計實務界普遍認為,審計風險在明顯增加。另一方面,審計理論界普遍認為,審計質量在普遍提高。
還比如,王廣明、沈輝在《試論供給導向的風險基礎審計》(《會計研究》,#$$)年第)#期)一文中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人員對存在重要錯報或漏報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后,由于審計意見是否恰當的不確定導致的承擔法律責任(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基于這一定義的審計風險模型為: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訴訟風險其中的訴訟風險是指“已審會計報表中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存在審計主體未能察覺的重要錯報或漏報,從而導致審計主體主動或被動承擔法律責任(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這一定義及該文中對審計風險操作概念的定義均把損失界定為“主動或被動承擔法律責任的損失”,認為“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損失都不具有重要性”,雖然說明了損失“既指由法庭判決被動承擔法律責任從而遭受損失,也指審計方主動承擔責任而私下和解的損失”,但這樣的損失不包括政府監督部門和注冊會計師協會作出的違紀處理給事務所或注冊會計師帶來的損失等其他與法律訴訟無關的損失。在我國現階段的法律制度環境下,會計師事務所除了因執行驗資業務涉及訴訟外,因執行其他審計業務而成為被告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在訴訟中主要的舉證責任由原告承擔,這樣導致注冊會計師承擔法律責任的可能性很小,即訴訟風險接近于零。但是,有很多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受到了財政部門、證監會或注冊會計師協會的處罰,也因此在經濟和名譽上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所以筆者認為在審計風險模型中增加的風險因素應具有稍為廣泛的內涵,增加非法律訴訟因素的影響,即承擔責任風險,這樣才有利于對檢查風險的控制和審計質量的提高。關于審計風險的定義還有很多種觀點,本文認為審計風險是審計主體執行審計業務中,由于發表的審計意見恰當與否的不確定,導致其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在這一定義中,風險主體是“審計主體”,即執行審計業務的人員和會計師事務所;風險原因是“發表的審計意見恰當與否的不確定”;而風險后果也就是“遭受損失”,它包括被法院判決承擔的法律責任,仲裁和在庭外和解中形成的賠償,受到政府監管部門、注冊會計師協會等的處罰,聲譽遭受損害等各種損失。審計風險的存在可能導致審計失敗,對審計主體而言,其帶來的損失主要有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部分。直接損失主要是經濟損失,包括訴訟判決、仲裁或協商的賠償和監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導致的有形資產的減少,支付的訴訟費用,為處理索賠或爭執而付出的協商費用等。而間接損失主要是獲利能力損失,主要包括事務所被撤銷或暫停執業、取消或暫停特許業務資格等處罰,以及對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聲譽的影響等,雖然不是直接的經濟損失,卻使事務所的獲利能力被強制消滅或降低,在分析審計風險時必須考慮。下文將就基于本文審計風險定義下的審計風險要素、審計風險模型及審計風險控制措施進行分析。
二、審計風險要素及模型分析審計風險是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不能夠準確計量其大小,但審計風險的水平在不同的環境中、在不同的審計項目上是有大小之分的。審計人員可以利用相關信息,根據個人的職業判斷對審計風險的大小進行估計。具體工作中利用審計風險模型對終極審計風險進行估測是一種基本的方法,即分別對審計風險要素進行分析,估測其大小,然后利用審計風險模型計算得出終極審計風險的大小。筆者認為,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和承擔責任風險等四個要素,其中固有風險是指假定不存在相關內部控制時,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控制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錯報或漏報,而未能被內部控制防止、發現或糾正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未能被實質性測試發現的可能性;承擔責任風險是指審計主體在未能發現重大錯報或漏報的條件下,因承擔此項責任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關于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在很多論著中都已述及,不再贅述,下面介紹一下承擔責任風險。我們知道審計主體承擔責任既包括在法律訴訟中被判決承擔行政、民事或刑事責任,也包括受到注冊會計師協會、財政部門和證監會等管理機構的處罰,還包括在協商中答應賠償等各種情況,而并不僅僅是因訴訟失敗而承擔的法律責任,這也是承擔責任風險與訴訟風險的主要區別所在。由于即使審計主體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不適當,也有可能不被審計報告使用人發現,審計主體出具不適當的審計報告并不一定會轉化為現實的損失,或者說帶來的承擔責任損失具有不確定性,因此有必要將承擔責任風險作為審計風險的一個要素。對承擔責任風險的估測應考慮以下因素的影響:
(一)被審計單位經營失敗的可能性鐘希余:審計風險模型的重建及其在審計風險控制中的應用雖然經營失敗不等于審計失敗,但在審計主體存在不當行為情況下,會引起相關管理機構的重視,在調查經營失敗的原因的同時,會發現審計失敗。因此,如果被審計單位經營風險大、已陷入困境或出現可能導致償債困難甚至破產的其他情況,則此項目的承擔責任風險應評估為高。 (二)審計報告使用人的多少被審計單位的股東、債權人及其他的審計報告使用人數量越多,就有越多的人關注審計意見,同時審計主體的不當行為就越容易被發現和被追究責任。因此,對于上市公司進行審計面臨的承擔責任風險要大于對非上市公司進行審計。
(三)審計的法律環境與審計相關的法律制度越健全,審計主體的承擔責任風險越高,例如自!""#年$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會計師事務所為企業出具虛假驗資證明應如何承擔責任問題的批復》以后的兩年間,司法實踐中不斷出現注冊會計師執業中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例多達%&&余例。而到目前為止,除驗資以外的其他審計業務涉及訴訟的很少,主要是因為相關的法制不健全,法院難以受理此類案件,特別是要求民事賠償的訴訟。隨著社會公眾法律意識的增強和相應法律制度的健全,審計人員所面臨的承擔責任風險會越來越大。審計風險是一個系統的概念,是由多種風險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因此,審計職業界和審計研究人員都致力于研究審計風險模型,期望能把風險要素歸入到一個模型中。前已述及,在不同的審計風險定義下,審計風險模型也有所不同。在多種模型中,最有影響的是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年的第$)號審計準則說明書(*+*$),)中提出的審計風險模型: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這一模型已被大多數審計職業團體所接受,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其頒布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中也有“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的闡述,并給出了相應的定義。
上述審計風險模型是與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對審計風險的定義相適應的,但與本文對審計風險的定義不相適應,在本文提出的審計風險定義基礎上的審計風險模型應該是: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承擔責任風險這一模型在*+*$),中的模型的基礎上增加了承擔責任風險這一風險要素,其理由已在前面述及。
三、審計風險的控制前已述及,有必要將承擔責任風險作為審計風險的一個要素,在分析審計風險時應該考慮承擔責任風險,進行審計風險控制時也應該充分考慮承擔責任風險。審計程序包括三個階段:計劃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下文將分析這三個階段中應該如何結合承擔責任風險來進行風險控制。
(一)審計計劃階段!、充分考慮承擔責任風險,確定被審計單位。承擔責任風險應該成為審計職業界關注的一個基本概念,注冊會計師必須慎重選擇被審計單位。注冊會計師應該選擇正直的被審計單位,并且要特別注意被審計單位的以下問題:一是管理層的品格和聲譽;二是是否陷入財務困境和訴訟糾紛;三是與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的關系,尤其是在前任會計師事務所聲譽較好、執業質量高的情況下,做出是否接受委托的決定應更加慎重;四是有無特殊要求,例如完成審計的時間限制等。/、考慮風險因素,確定審計收費標準。審計收費的多少是審計組織與被審計單位共同關心的問題,收費過高,會使一些效益不高的企業很難享受到審計的專門服務;收費過低,又無法吸引高素質的人才從事審計職業,同時也使注冊會計師無法承受該職業的商業風險,最終造成審計服務短缺。為此,恰當地與被審計單位商定審計收費的計費依據、計費標準以及付費方式與時間,是審計計劃階段的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內容。(、考慮審計風險,確定審計成員。針對被審計單位的規模大小和環境的復雜程度,考慮被審計單位的風險大小,選派合適審計人員,這是有效控制審計風險的手段。審計小組成員應熟悉被審計單位所在行業的專業知識以及某些特殊行業的特有會計問題。另外,選派注冊會計師時需要考慮審計小組的凝聚力、內部氛圍以及相互之間的配合與協調,注冊會計師的數量以及注冊會計師的合理分工搭配。$、考慮審計風險,確定審計的性質、時間和抽樣規模。根據檢查風險的大小和審計證據之間的關系,可以確定審計的時間和審計抽樣的規模。一般認為,審計證據充分,檢查風險小,審計時間可短些,抽樣規模可小些;反之,則相反。
(二)審計實施階段!、嚴格遵循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執業。獨立審計準則是規范審計行為的權威性標準。我國當前審計質量低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審計主體不能嚴格遵守準則,存在著遺漏重要的審計程序,或“一味地生搬硬套獨立審計準則中的條款,機械地‘走程序———收集證據’了事,從表面看獨立審計準則中規定的程序都執行了,但實質上執行的程序與審計目標不相關”等許多問題。嚴格遵守準則的要求執業,需要審計人員從實質上理解和執行準則、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保持應有的職業關注和職業謹慎、充分運用職業判斷、收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這樣就可以降低審計風險。而且當審計主體受到不公正的指責和控告時,也可以以此證明自身不存在過失和欺詐行為,免受損失。"、合理確定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是指最容易使會計報表產生重大錯報、漏報的交易、事項或跡象。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的相關資料應包括名稱、表現形式涉及的主要會計科目、應實施的審計程序、已有案例、相關的最新法規等項內容。會計師事務所設置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并將相關資料傳達到全體審計人員,可以引起審計人員的重視,在實質性測試中予以重點檢查甚至進行詳查,有助于發現被審計單位的錯誤或舞弊,降低檢查風險。
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的設置主要根據事務所自身的審計經驗和教訓,因為這些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符合本事務所和相對應的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另外還應根據媒體介紹的案例,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經過分析、篩選,對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進行補充,以吸取同行的教訓。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的設置不是一勞永逸的,事務所要根據經濟形勢和審計環境的變化,適時修改和增減已設置的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注重審計證據的取得。對客戶進行審計查證的過程實質上就是取得審計證據的過程,審計時要把主要精力和時間放在取得審計證據上。對什么事情都要言之有“證”,盡量少發表推理性意見,要以取得確鑿的審計證據作為發表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的依據。$、注重審計工作底稿的規范。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制作的“原始憑證”。而原始憑證的證明效力如何取決于記錄底稿的規范程度和記錄內容是否完備。完備的審計工作底稿不僅有利于審計報告的歸納總結,而且有利于發生訴訟時進行辯護。審計人員應避免在審計過程中心里明白,而在事后寫報告時又不敢肯定,這樣即使勉強地發表了審計意見,也很容易出現承擔責任風險。
(三)審計報告階段!、絕不簽發與事實不符的報告。有的客戶為達到某種目的,示意甚至威脅、利誘注冊會計師,要求出具不符合事實的報告,對這樣的要求審計人員應堅決拒絕,而不能見利忘義,我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條也對此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語言表達要嚴謹。審計報告不僅要條理清楚,簡練暢達,關鍵還要措辭準確。對審計無誤的事項要準確地表達清楚,對沒有審計的事項不要發表意見,對已經查證但依據不足的事項應予以說明。#、對所出具的報告的監督檢查。審計報告在報出前,審計機構負責人應指定責任心強、并具有一定經驗的資深注冊會計師對該項審計業務的全過程(包括委托協議書、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等)進行復查。對報告中發表的審計意見要逐條和審計證據核對,把握報告發出前的最后一關,杜絕發出有風險的報告。
摘要:關于審計收費問題,很多學者已經從經驗和實證的角度進行了深入研究。筆者認為,真正決定審計收費的應該是審計風險。本文首先提出假設條件,在此基礎上從研究審計風險入手,根據審計期望報酬率模型來確定審計收費的大小。
關鍵詞:現代風險導向審計 風險資產的定價理論 審計市場
一、審計期望報酬率
審計服務是審計人向被審計單位提供的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審計業務,是帶有風險性質的服務。風險是指在審計意見得出后,由于審計風險的出現,使得利益相關者遭受損失而要求審計人做出賠償,以及審計人故意出具不實審計意見被監督部門發現而承擔相應責任。審計服務是注冊會計師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是注冊會計師的一項資產,因其具有風險性,理論上應該適用于風險資產的定價理論。首先根據風險資產定價理論的前提假設,增加如下假設:一是審計具有獨立性,注冊會計師有討價還價能力或定價能力。根據這項假設可以得到審計期望報酬率由審計風險來決定。二是審計市場的有效性。假設類似于資本市場有效性假設,指審計市場價格公開,信息對稱,不存在或較少存在價格信息不真實的情況,即使存在信息不真實導致超額利潤也會在短時間內迅速回歸真實價值,即可以很容易的得出審計風險的價格。三是存在審計風險為零的被審計單位。由于各種風險的存在,在現實中是沒有審計風險為零的被審計單位的,但是審計風險很小幾乎為零的被審計單位還是存在的。如經濟效益很好的國家壟斷行業,本身企業的經營風險和會計信息造假風險都很低,聲譽和信譽也相當好,基本可以看作無審計風險。在此基礎上按照風險資產的定價理論得到審計期望報酬率的模型:審計期望報酬率=審計無風險報酬率+審計風險補償率。其中,審計期望報酬率是指注冊會計師希望得到的報酬率;審計無風險報酬率是指對審計風險為零的被審計單位審計時所要求的報酬率;審計風險補償率是指注冊會計師為了補償審計風險所要求的報酬率。由該模型可知,如果要得到審計期望報酬率,先要知道審計無風險報酬率和審計風險補償率。審計無風險報酬率根據審計市場上的數據得到;審計風險補償率要計算審計風險的大小,然后根據審計市場均衡狀況下審計風險的價格來確定。從模型中可以發現,公式的數據都是審計市場均衡下的數據,這主要依賴于審計市場的有效性,因此,完善審計市場與優化供求關系,提高信息透明度將有助于模型的使用和規范審計收費。
二、審計風險
(一)最狹義的審計風險 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指審計人員錯誤地估計和判斷了審計事項,導致發表了與事實相悖的審計報告,使重大錯誤或舞弊行為未能揭示而受到有關關系人指控并遭受某種損失的可能性。國際審計準則以及大多數國家的審計準則都是這樣定義的,原因在于審計實踐中大量產生的是這類審計風險。而這類審計風險是最狹義的審計風險,因為審計風險不僅應包括未能揭示重大錯誤或舞弊行為而導致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還應包括對本來正確反映的財務報告出具錯誤意見而使被審計單位蒙受損失的可能性,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正是由于審計實踐中前一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較大,并且此時注冊會計師遭受的損失更為嚴重,普遍采用前一類風險,而忽視后一種風險。在最狹義的審計風險下,審計風險的模型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該模型來自修訂后的ISA200《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與一般原則》,其中重大錯報風險并非簡單的將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合并而成,包括財務報告整體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兩個層次。
相比普遍采用的ISA200《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與一般原則》中的風險模型,筆者更傾向于加拿大注冊會計師協會CICA提出的比較著名的審計風險決算模型EAT,因為這一模型體現了貝葉斯統計決策理論思想,對定量分析更有幫助。該模型為:
(二)狹義的審計風險對應正確反映的財務報告出具錯誤意見而使被審計單位蒙受損失的可能性,這類風險并沒有歸入最狹義的審計風險之中,但可能發生并給注冊會計師帶來損失,因此,在狹義的審計風險中,筆者將這類風險也考慮在內。相應的審計風險模型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正確披露可能性×檢查風險。如果假定等式右邊的兩項檢查風險是相同的,都是審計人通過合理的審計程序未能正確評價財務報告的反映情況,出具與事實相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而且在將重大錯報和正確披露兩種情形下分別作出相反判斷的可能性是一樣的。這樣模型可以簡化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正確披露可能性)×檢查風險。如果假定兩項檢查風險是不同的,實際中這種情況應更為常見。由于審計人的謹慎程度不同,對風險的喜好也不同,厭惡風險的審計人會加大正確披露情況下的錯誤判斷的可能性,相反則會加大重大錯報情況下錯誤判斷的可能性。筆者認為現實中重大錯報的檢查風險較高,因為這種情況下審計人承擔的責任更重,公眾最關注的也是重大錯報的情況。在檢查風險不同時,審計風險模型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可能性×檢查風險(1)+正確披露可能性×檢查風險(2)。從這一角度也將審計風險決算模型EAT進行修改,審計風險就變成兩項條件概率的和:
(三)廣義的審計風險美國學者海尼絲在論述風險時,認為風險是損失的可能性,這是從最廣泛意義理解風險。推而廣之,審計風險也可以理解為審計主體損失的可能性。筆者認為,廣義的審計風險主要包括狹義的審計風險和經營風險。經營風險是指注冊會計師雖然出具了正確的審計意見,但因為客戶關系使自身的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增加或遭受直接損失。這種風險主要存在于被審計單位存在重大錯報的情況中,因為一般假設:在被審計單位正確披露的情況中,審計人能持續為該被審計單位提供審計業務。所以,只有在被審計單位存在重大錯報可能時才有必要考慮經營風險。在論及廣義的審計風險時,將狹義的審計風險稱作審計意見風險,廣義的審計風險就包括審計意見風險和經營風險,但并非兩者的簡單相加,確定審計風險時應分開確認。而且對于審計期望報酬率而言,也不應該簡單包括兩者所決定的報酬率。
經營風險是審計人在審計市場中的風險,包含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可以簡單表示為以下關系式:審計經營風險=審計市場系統風險+審計單位非系統風險。其中審計市場系統風險是整個市場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由國家宏觀大環境存在的不確定性引起,是不可分散的,因此前文所提到的審計無風險報酬率即由審計市場系統風險所要求的報酬率,相應的審計無風險報酬率的無風險就應理解為審計活動無風險。審計單位非系統風險則是指審計單位自身經營特點以及業務安排造成的具有個體差別的風險,可以通過改善經營方式、合理安排業務、消除客戶依賴性的方法來盡量降低。通過對經營風險的分析,可以看出非系統風險不應強加于被審計單位,因為這部分風險是審計人自身因經營問題所造成的,不應由被審計單位承擔,因此審計期望報酬率中不應包含此風險對應的報酬率。但對于系統風險,是市場環境所致,需要相應的補償審計人才能持續提供服務,其對應的最基本的報酬率即審計無風險報酬率。綜上所述,對于審計風險補償率,僅包括審計意見風險所要求的補償率。
三、審計風險的確定
(一)重大錯報風險的確定 由于在實際工作中注冊會計師對原本正確反映的財務報告出具錯誤意見而使被審計單位蒙受損失的可能性很小,且損失很小,所以在分析審計意見風險時對這類風險忽略考慮,僅針對重大錯報風險進行深入分析以找出科學的確認方法。確定了重大錯報風險后就可以根據現代風險審計模型確定檢查風險。重大錯報風險包括兩個層次――財務報告整體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財務報告整體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主要指財務報告整體不能反映企業經營實際狀況的可能性,不僅包括傳統意義上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還引入戰略管理理論;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主要指交易類別、賬戶余額、披露和相關的其他具體認定層次經濟事項本身的性質和復雜程度與實際不符,企業管理當局由于本身的認識和技術水平,以及個別人員舞弊或造假造成錯報的可能性。在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以評估財務報告整體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時,審計師應該從以下方面入手:了解行業狀況、監管環境及其他外部因素;了解阻礙被審計單位實現經營目標的因素;了解被審計單位戰略管理流程和經營業務流程,特別是其中的關鍵程序;衡量和評價流程是否有效發揮作用;了解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了解被審計單位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以及財務業績的衡量和評價。明確重大錯報風險內容后,接著確定各個審計風險點,然后根據風險點找出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分析確定其相應的風險程度。由于財務報告整體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有較大差異,所以確定重大錯報風險點時將對二者進行分別確定,其具體內容見(表1)、(表2)。由于(表1)中各種風險所占比例以及在不同情況下所賦予的權重只是出于直觀說明的需要,并沒有經過實踐驗證,所以數據僅作參考,但所列示的各項風險點應該比較完整,具有參考價值。在實際工作中,風險比例以及權重基本是由審計人員根據以往經驗,結合被審計單位提供資料及資本市場所反映的情況綜合考慮得出的。因此,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整體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會因審計人員的風險偏好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數值。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重大錯報風險地確定需要良好的計劃和較高的成本,這樣可以在實際工作中減少審計成本,而且在審計市場及資本市場比較有效的前提下,重大錯報風險的確定成本會處在較低水平,基本不會影響審計收費。在確定權重的過程中一般采用德爾菲法,選擇審計人員和專家,對影響審計風險的各要素根據重要性程度賦予分值從而建立調查表,對審計人員和專家通過調查表進行單獨調查,重復多次,最終綜合所有意見確定權重。
(二)檢查風險的確定 確定重大錯報風險和審計意見風險后,根據審計風險模型,最終得出檢查風險的大小,公式為:檢查風險=審計意見風險/重大錯報風險。
根據計算出的檢查風險可以確定相應審計范圍及應收集的審計證據的數量,審計成本隨之確定,結合前文所確定的審計期望報酬率,進而確定合理的審計收費金額。
一、我國審計風險的現狀
我國市場經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作為重要的推動力量之一,審計工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經濟活動中,審計工作既維護著市場經濟合理的秩序,也利于提升市場經濟運行效率。因此,審計工作受到大眾越來越多的關注。目前,我國企業審計工作雖取得一定成果,但仍需認清形勢,著力解決許多需要解決的問題,進一步提升工作質量和效率。目前,審計部門尚未對審計風險進行全面細致的研究,而是僅僅進行表面化的象征性的研究。審計部門要及時約束和控制審計風險,建立健全審計風險相關責任制度,培養審計人員的法律意識,確保審計的完全獨立性,并借鑒發達國家完善的審計模式。
二、 新時期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1.引入先進審計技術和方法,推廣風險基礎審計模式
首先,企業審計工作應引入先進的審計技術和方法,大力普及風險基礎審計模式。這里提及的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主要是指在審計工作全過程植入審計風險的一種新型審計模式,它包含風險的辨別、分析、約束三個階段,以分析性檢查和實際性測試為基礎,從而能夠有效地降低審計風險。風險基礎審計模式能辨別審計對象所面臨的風險,然后對風險的性質、危害和破壞程度、是否可約束等方面進行分析,幫助管理層制定出合理完善的應對措施,最終幫助規避風險或者降低風險的破壞性。正是得益于其能夠規避或降低風險的優點,風險基礎審計模式在發達國家中早已普及;其次,風險基礎審計模式要廣泛地采用現代信息技術。過去審計工作主要分為就地審計和送達審計。伴隨著網絡構架的完善和信息技術的普及,在線審計已逐步成為企業審計工作的第三種選項。審計工作通過引入先進的信息技術,可實現相關資料通過網絡的快速傳輸,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由企業傳遞到審計部門。以計算機等信息終端為依托,審計人員可不再單純依賴傳統手工審計操作。直接在計算機上對企業相關資料進行審計是審計工作發展的一個方向。因此,審計人員也要與時俱進,積極地對計算機和網絡相關的知識進行學習;最后,將數據挖掘最新技術廣泛應用于審計工作中用以控制審計風險。該技術的研究以及在審計領域的運用,將在提升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2.加強開展審計風險管理工作,形成有效地企業審計監督
首先,加強對會計責任的監管力度。目前,許多企業還普遍存在著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審計工作是建立在會計信息處理基礎上的,故也具有較大的風險。會計信息如果不真實、不準確,則審計工作也會缺乏有效性。因而,要想使審計風險得以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會計核算工作必須要進一步加強。同時,必須嚴肅處理在財務工作中出現違規違紀的工作人員;其次,強化注冊會計師行業外部監督。美國目前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措施可以對我國該行業監管中存在的弊端提供一定的借鑒,同時在此基礎上探索出適合我國國情的監管模式。
3.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完善企業內部審計隊伍
為有效提升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實現推動企業審計工作的健康順利進行,進而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必須要對企業審計隊伍予以完善,培養高素質的、專業的審計人才。首先,注重對審計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積極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企業審計工作要求審計人員必須樹立牢固的審計風險意識,并能夠始終以正確的準則來規范自己的行為,做到公正、謹慎、負責;其次,加快企業審計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的完善和貫徹落實。特別是針對審計人才的引入,更要嚴格把關,必須擁有相應的資格認證才可以上崗。同時,企業要做好審計人才培養平臺建設,為完善企業內部審計隊伍提供人才保障;再次,定期對審計人員進行培訓,重視后續培養。如可以定期開展專業技能方面的培訓,培訓內容應廣泛涉及審計相關的政策、專業知識、基本技能,做到熟練的掌握和應用。此外,還可通過培訓擴展審計人員的知識面,讓他們掌握多學科知識,如信息、管理、工程技術及相關法律法規等,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以降低內部審計的風險;最后,為審計人員創造更多的實踐機會。審計人員經歷實踐磨練可有效提高的執業水平。通過工作或學習提升自身對政策的熟悉程度、不斷提高自身的應變能力,判斷能力、洞察能力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以盡可能提升自身綜合素質。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企業面臨的經營環境不斷的變化以及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審計風險也越來越被我國所關注。隨著人們利益的保護主義的興起,人們對審計結果產生了很強的依賴。而審計如果出了問題,往往容易成為被審計單位投訴的對象。使審計人員不僅可能承擔經濟損失,還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為了規避這種審計風險,需要對形成審計風險的原因進行分析。
一、審計風險的成因
(一)審計機構自身的因素
在對同一被審計單位進行業務審計時,不同的審計人員能力和素質有高有低,而且其職業道德也存在差異。所選擇的審計方法不規范,存在主觀判斷。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業務取證上,不同的審計人員所選用的證據也不相同,種種因素使審計行為沒有一個標準,必然會導致審計行為和審計結論的偏差。
(二)被審計單位制度的因素
審計人員在對企業進行審計時,沒有覺察到被審計單位因制度不完善會造成什么樣的風險。而審計人員在覺察到被審計單位存在著不合理現象時,其所提出的意見也不一定能夠讓被審計單位接受,或者其意見無法得到被審計單位的真正實施。所以說,審計風險的高低與被審計單位審計意識的強弱有關。
(三)經濟環境因素
在市場經濟中,被審計單位的經濟行為不是固定的。通常存在著改組、合并、債務重組等各種行為,使審計人員在取證時往往存在取證不全、取證困難現象,所得出的結論不能全面反映和評價被審計單位的情況,審計風險由此加大。
(四)法律環境因素
我國的《審計法》等明確規定了審計人員所需要承擔的失職后果。作為審計人員進行審計工作的依據,法律法規的不健全會讓審計人員在選擇審計標準上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也會使審計風險增加。
(五)審計方法因素
目前我國使用的審計方法相對落后,審計人員存在著主觀判斷、憑經驗辦事等現象,在選擇審計方法上沒有進行科學的論證,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也不夠明確。
二、避免審計風險
(一)社會環境方面
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和被審計單位承擔著各自的責任,首先要在程序上將這兩種責任區分開來。審計所依據的是被審計單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直接影響到審計結論。因此在審計前應做好會計資料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讓注冊會計師所運用的會計資料真實、完整。這不僅可以降低審計風險,同時也可以提高審計報告的質量。
對于被審計單位來說,在內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可以使審計風險得到降低。因此,有必要在崗位分工上明確各責任人的責任。同時,為防止發生舞弊行為,可以定期地對各崗位進行輪換,使各崗位之間互相監督和監管,為審計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前期環境。
為確保審計報告公正、合理,注冊會計師需要保持獨立,不受任何外來因素的不良干擾。
(二)會計事務所方面
會計事務所在接到業務時,應首先對該業務所存在的各種審計風險進行事前評估。以確保審計工作的效果。審計人員在對各種風險進行評估后,再制定出相應的審計策略和審計計劃。如果事前評估的風險不在會計事務所的接受范圍之內,應該拒絕該業務。
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應利用自己的專業技術和知識,選擇合適的審計方法以減輕、規避或者轉移審計風險。為使審計風險最大限度地得到降低,還需要對所做的工作進行檢查和修正,確保審計工作有效的開展。會計事務所內部應建立有效、高效的運行機制,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在審計過程中,加強監督和引導。同時會計事務所和執業人員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因此需要建立一套保障制度以增強風險承受能力。
三、審計風險具體控制措施
(一)首先要提高會計事務所審計人員的素質
審計的執行者是審計人員,審計風險的大小與審計工作人員素質的高低有直接的關系。因此,防范審計風險首先必須要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包括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需要保持嚴格的獨立性,對自身的行為要加以自律和規范,不受外來不良因素的干擾。對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審計人員應予以及時了解,確保在政策理解上不出現差錯,保證審計結論的合理、適當。在個人業務素質上,審計人員應該不斷地接受教育和培訓,以更新和提高會計方面和審計方面的專業水平。熟悉會計、審計方面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準則,并在審計過程中規范操作,以防范審計風險。審計人員對審計環境的適應性也必須提高,杜絕由于自身因素誘發的審計風險。
(二)加強對被審計單位的測評
審計風險形成的一個原因就是被審計單位內部存在著制度上的缺陷。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內部制度的缺陷必須予以正確把握,否則就會產生不可知的審計風險。因此,要加強對被審計單位制度的測試和評價,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管控情況進行了解,通過對其制度的健全、有效和功能性作出測評,為審計風險的控制和規避提供有利的條件。
(三)正確運用審計方法
目前,國外所使用的審計方法都是利用風險導向。而在我國國內所采取的方法相對落后,不能有效地對審計風險進行控制。所以,會計事務所的審計人員必須學習和掌握先進的審計方法和審計技術,并運用這些方法和技術降低審計風險。
審計信息的準確,并不是由任何一種審計方法的運用就能夠保證的。在實際審計活動中,應綜合運用各種審計方法。這樣做的好處是,使獲得的審計證據比選擇單一的審計方法更充分,提高審計報告的準確性,從而降低了審計風險。
(四)健全和完善各項法律制度、審計準則
審計風險的大小與法律法規是否健全完善有很大的關系。應制定適合時代的新準則、新法規來減少審計風險。
四、結語
目前,我國審計工作的風險問題已經造成相當不好的影響,需要在查找其原因的基礎,采取對應的措施加以改進。本文的分析研究對于審計風險的避免和控制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參考文獻
隨著經濟發展的不斷推進,企業對于財務管理的意識逐步得到提升,財務審計成為企業發展中比必不可少的環節,受到人們的關注,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工作的作用逐步的凸顯出來。隨著國家各項新措施的出臺,企業對于財務的管理關注性明顯提升,我國審計制度不斷進行變革,財務審計工作隨著規范性提升面臨著新的挑戰,因此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了解審計相應理論,掌握出現風險的原因,并采取措施積極的應對這些風險。
一、財務審計風險含義
審計工作在企業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必要的,國際上對審計中誤報的情況對于實際審計工作產生的影響就稱為是審計風險,審計人員在工作中出現不當的操作也是造成風險的重要方面。我國審計準則中對審計風險的理解主要是在會計報表中存在嚴重錯誤和漏報的情況,并以此為依據發表不恰當的財務審計報告。雖然財務審計誤報的情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審計風險可以定義為:審計人員對存在與事實不符的重大失誤或者誤報財務報表在審計后認為該錯誤或者漏報是不存在的,與事實不符的審計意見風險。
二、審計風險具體形式
(一)固有風險
這種風險和財務管理工作相關聯,財務工作中不可避免的出現一些錯誤,這是財務工作中固有的狀態,不會獨立于企業財務報表審計之外而存在,是進行財務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無法杜絕,因此固有風險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造成財務數據出錯誤,這是財務工作存在的必然。
(二)控制風險
控制風險往往是在審計過程中對數據和審計單位控制的過程,在進行財務審計控制中,審計人員對單位與財務數據的掌握不能達到盡善盡美,造成控制中存在一定的風險,財務數據不能保證準確性。
(三)現場風險
財務審計中對于會計師本身存在一定的風險,進行現場檢查的過程中,對于數據的準確性掌握不夠徹底,一些不合理數據和錯報指標仍然存在,審計單位的報表數據不真實,但是現場審計人員沒有發現數據問題,造成設計風險。而且審計人員對企業內部工作狀況不了解,獲取信息準確性受到影響。
三、影響審計風險的因素
(一)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存在問題
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可以及時糾正工作中的偏差,防止發生財務的行為,被審計單位如果自身內部控制建立不足,很有可能造成企業內部監督管理存在偏差,但是這些現象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很難察覺到,增加了審計風險。而且內部控制主要是對部門內部財務工作進行監督,部門之間聯系較為密切,不能完全公正的實現監督和管理。
(二)財務管理人員職業素養
財務管理人員自身擁有較好的職業素養和全面的財務知識,在進行財務會計報表編制的過程中就會更加謹慎,防止出現錯誤,對于財務工作考慮的更加全面,財務數據的可信度就高。反之,財務管理人員自身缺乏專業知識和素養,并存心對財務數據進行隱瞞,可能造成對審計工作缺乏正確的判斷。
(三)會計核算的復雜性
隨著企業的不斷壯大,在進行會計核算的過程中,復雜程度也相應提升,導致會計科目的增加,一些會計核算經常出現科目錯誤的情況,造成會計核算的錯誤,會計報表出現問題。例如在會計核算中經常出現預提費用、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串號的情況造成會計核算的失誤。而且在一些需要估算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跌價準備等科目的核算時,畢竟不能真實計算其價格,只能按照會計經驗人員進行估算,準確性難以保證。
四、財務審計風險成因分析
(一)審計程序不規范,審計方法不合理
在進行審計過程中,實際審計過程中經常出現操作流程不規范的情況,導致審計問題層出不窮。例如,進行財務審計取證,許多的審計單位并沒有按照相關規范進行操作,對于資產抵押或者票據貼現的一些取證,管理存在不足,造成項目審核不合理,對于審計達不到規范的要求,審計中容易出現紕漏,審計報告真實性和嚴謹性受到影響,最終審計質量受到質疑。
(二)審計手段缺乏科學性
在進行審計的過程中,缺乏科學的審計方法作為指導,審計人員在工作中存在不足,為了避免工作的復雜性往往忽視一些細節操作,對法律法規的把握也存在不足,造成實際審計中出現不符合規范的行為,不合理審計現象的出現。同時,審計人員對于科學審計手段認識不足,在進行審計的過程中缺乏組織紀律性,職業素養不高,造成審計中責任心的缺乏,對于數據的嚴謹性和準確性忽視,導致審計過程中出現各種數據失誤的問題,給審計工作帶來嚴重的隱患。
(三)審計人員專業知識缺乏
審計人員需要在審計工作中及時發現問題,并對數據準確性做出判斷。但是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技術能力存在一定的問題,許多審計人員在面對審計環境時并沒有良好的應對手段,也沒有對數據的分析和判斷能力,專業素養存在嚴重的不足,造成工作中畏首畏尾,不能果斷地進行判斷,工作中出現責任心匱乏的情況,使得檢查的準確性受到嚴重的影響,不能為被審計單位提供真實有效的審計資料,造成審計出現風險,影響審計的初衷。
五、規避財務審計風險措施
(一)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技能培訓
審計人員需要提升自身的職業素養和專業知識,因此可以定期地對審計人員進行培訓,將一些新的理論和審計方法進行學習,提升自身專業技術能力。同時,審計人員需要對自身的職業素養進行提升,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認真進行審計工作,對數據進行認真的分析,注重細節的操作,保證操作的嚴謹性和規范性,杜絕在審計中不健全和不到位的情況,保證審計質量。
(二)建立科學規范的審計程序
在進行審計工作中,需要關注審計的規范化操作,對審計各項步驟進行明確的規定,并根據規定的步驟完成設計工作,將審計工作落到實處,做好規劃和取證工作,合理的安排各個細節和程序,出現問題積極進行解決,并對不合理的程序進行積極的改進。同時,在制定科學規范的審計流程時需要運用科學化的手段,借鑒西方的經驗,并和中國實際審計工作相結合,制定出適合我國審計的工作方法,進一步降低審計風險。
(三)健全法律監管體制,建立專項基金
為了保證審計任務的順利展開,可以設立專項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對風險進行防范,設置專門的賬戶,對于審計出現的損失進行專項資金的賠償,減少審計風險對企業造成的危害,利用資金對風險進行一定的防范,提升企業對審計的信任度。同時,審計相關部門需要制定相應的法律規范,利用國家強制力對審計工作進行監督,加強對審計人員的約束,通過國家法律的強制規范,改善現階段審計工作中出現的不足,一旦出現審計中的重大問題,國家法律介入其中進行調查,增加了對審計工作的合理規范,加強對審計人員的約束,提升法律規范的作用,增加審計工作的科學性和指導性,盡量規避可能出現的審計風險。
結束語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市場環境也變得更加復雜,企業為了適應日漸復雜的市場環境,在財務管理方面進行改革,對財務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如果處理不當,容易造成財務審計風險的出現。因此,在進行企業財務審計工作的過程中,首先對新的市場環境進行了解,在此基礎上掌握新型的會計核算手段,堅持職業操守,提升職業素養,在審計工作中嚴謹科學的展開數據的收集與分析,合理規避財務審計風險。同時,加強法律法規的制定,通過法律手段合理規范審計各項行為,進一步保證審計工作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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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國際各國中的審計人員訴訟案劇烈增加,這將審計人員推到了風口浪尖上,使得審計風險被納入到審計過程當中。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和自身經營業務的日趨復雜,使得企業中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大量的存在,這對審計領域來講,無疑增加了審計風險,并成為審計界內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那么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具有哪些風險那,又對這些存在的風險如何控制那?這即是本文所要闡述的重點內容。
一、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概念
1.關聯方關系概念
所謂關聯方關系指的是關聯方之間相互的關系。在企業日常運行當中,往來業務必然涉及很多方面,如商、供應商等,在企業關聯方關系不存在的情況下,交易發生時,往往處于對自身利益的考慮,而不會接受于自身利益不利的交易條款。這種交易雙方在彼此了解、互不影響、自由的基礎上達成的條款而構成的交易,被稱之為公平交易。一般情況下,企業向外界所提供的財務報告被認為是以公平交易為基礎建立的,但是當關聯方關系存在時,其問的交易就很可能不是以公平交易為基礎建立的,這是因為關聯方交易時不存在自由的、競爭性的市場交易條件,并且交易的雙方通常是采用一種微妙的形式來對交易構成影響。在一些情況之下,通過虛假交易,關聯方之間就可達到經營業績提升的假象。雖然有些關聯方交易是以公平交易為基礎進行的,但其相應的審計披露也是有用的,這對未來可能以不同形式發生的交易信息進行了提供。
2.關聯方交易概念
所謂關聯方交易,指的是關聯方間對業務或資源等事項的轉移,而不計較是否能收取相應的價款。這一定義下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內容:第一,依照關聯方的定義,具有關聯方關系的企業與個人、企業之間構成的交易,通常情況下,即是只已經存在關聯方關系情況下的關聯方之間進行的交易;第二,關聯方交易的重要特征是義務或資源的轉移,一般情況下,在義務或資源轉移的同時,報酬和風險也被相應的轉移;第三,關聯方交易的關鍵是了解關聯方間義務或資源的轉移價格。通常來講,在一般的商業條款當中,關聯方交易能使交易雙方均受益。
3.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目的
對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進行審計的目的是為了對關聯方及其交易的真實存在性進行確定,明確關聯方交易記錄及其交易相關的披露是否恰當。
二、審計風險概念
對于審計風險這一概念的理解,國際上有著多種的說法,普遍認同的有兩種。第一是財務報表經鑒別后,尚不能依據工人的會計原則對審計單位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進行公允反映的可能性;第二是審計范圍或審計單位存在著一些重要的錯誤,但是卻未能被審計人員發現的可能性。美國的注冊會計師協會對審計風險是這樣下定義的,是審計人員對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重大錯報,且未能合適地發表意見的風險。針對于審計風險這一概念,在審計學者的研究基礎上,提出了審計風險模型即,審計風險等于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的乘積。從該模型中,我們可以看出,審計風險是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三者決定的,固有風險指的是企業經營項目、經營環境及職工素質等因素決定的風險,控制風險指的是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中所不能防止且難以察覺的風險,檢查風險指的是沒有通過實質性測試,審計人員未能發現報表中潛藏的重大漏報的風險。這三種風險之間呈現出此消彼長的關系,相互影響中體現出一種乘積關系。
三、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風險問題
在進行交易的過程當中,關聯方企業雖然能夠提高交易效率,提高交易成本,但是同時也會存在一些不利的方面同市場經濟原則相背離。從相關聯經濟業務來講,通常情況下其目的并不是單純的業務交易,而是存在著一些另外的動機,這些多樣化的動機構成了審計人員的審計風險。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風險可以從檢查風險、控制風險、固有風險三個方面進行分析,從檢查風險進行分析,由于一些公司通過關聯交易的形式大量宣傳,將關聯交易本身復雜化,為審計人員審計工作的開展增加了障礙,提升了審計證據獲取難度,導致了關聯方及其交易審計風險的產生;從控制風險進行分析,受局部利益的驅動,關聯方交易中存在著轉移費用和收入的行為,并通過價格來對利潤進行調節,從而使得資金的使用不能按照有償原則進行,加大了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的風險;從固有風險進行分析,當前我國一些上市企業并沒有建立針對關聯方交易的約束制度和機制,而現有的制度、法律、法規等除了規定對關聯方交易進行披露意外,并沒有其他的一些規定,這就造成了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風險的產生。對于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風險問題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
1.業績虛報問題
業績虛報,即是通過關聯方問的虛假交易來達到欺騙報表使用者和投資者及虛增盈利的目的。這種形勢下,關聯方問的關聯方交易的主要是提供商品或商品以外的資產及勞務等。從現實中的例子可以看出么關聯方間存在的勞務提供與商品賒購業務,為其調節利潤的實現營造了環境。作為上市企業,還可通過關聯方交易的形式來同其子公司進行資產的交換,這在企業獲得利益的同時,也掩蓋了自身虧損的事實。
2.費用轉嫁負擔問題
關聯方同企業之間往往存在著復雜密切的聯系,通常情況下,關聯方間通過費用轉嫁的形式來實現關聯方問的利潤轉移,這種現象在母子公司間尤為常見。在我國,上市企業的母子公司間具有天然性的聯系,費用的分攤和支付現象十分普遍。嚴格意義上來講,對于這類問題的除了,關聯方應本著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進行合理費用分攤標準的制定,來對各自應承擔的那一部分加以明確。但是當企業自身的利潤水平并不理想時,就很有可能通過對費用分攤標準進行更改的形式來講費用向自身公司轉移,從而形成企業盈利水平提升的表象。
3.債務和資產重組問題
債務和資產重組作為企業資本運行的一種重要形式,對優化企業資本結構、擴大企業規模、提高企業利潤、增強企業活力等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有其在我國企業當中,這一點的表現尤為突出。在我國的證券市場上,一些上市企業在上市后的經營管理中活改組上市過程中出現了這樣那樣的問題,而相關部門則愿意幫助這些上市企業解決這些問題,故對其進行債務和資產的重組,將不良資產置換出來,重新注入相對優質的資產,從而使得企業的債務負擔大大減小。但是在實際中,債務和資產重組過多擔任著調節利潤的重要手段,上市企業通常
借助負債和資產重組的相識,來制定出一些同市場運行規則相悖的交易價格和重組條款,進而對利潤進行調節。在我國,因為審計操作規范缺乏、會計處理規定不完善及關聯方交易固有特點,使得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和政府部門都有意參與進來,故而使得債務和資產重組在很多時候表現出不等價利潤和交易的轉移。
四、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風險原因分析
1.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隱蔽性高、涉及范圍廣、形式多樣
對于上市公司來講,其業務涉及范圍寬泛,呈多元化發展且經營的規模較大,這就給關聯方制造了隱身條件。關聯方之間通常情況下是控制和被控制的關系,或者是一方能對另一方構成重大影響力。對于具有關聯關系的企業,雖然在交易時能夠提高交易效率,節約成本,但是也存在著一些不利的方面,有悖于市場經濟中公平競爭的原則。關聯方交易在對大股東權益實施保障時,往往會造成小股東權益被侵犯。亦正是這種相關聯對業務的經濟滲入,使得其動機有可能同營業關系正常形式的所不同,從而使得審計人員的審計風險大大提升。隨著國內經濟的迅速發展,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形式呈現出日新月異的態勢,并且同新型的經濟業務重疊交織,難以辨清其真假,這給注冊會計師的調查工作帶來了更大的難度,審計風險進一步加大。
2.關聯企業間存在著很強的作假動機
在我國,證券市場處在一個逐漸成熟的發展階段,在監管日益完善的背景之下,關聯性企業為了取得配股資格,且逃避來自證券市場的特別監管和處理,進而選擇了關聯交易的形式,這使得審計風險由注冊會計師來承擔,究其實質是對監督風險的轉嫁,這無疑助長了關聯企業問的作假動機。還有就是經理人面對內部業績帶來的壓抑,股票期權這一系列薪金制度使得企業管理層強烈地去追求利益,進而選擇關聯交易這種形式來創造虛假業績。
3.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企業管理中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內部控制。當前,我國一些企業并未意識到內部控制對自身的重要性,且對其存在著一些誤解,加之我國治理結構存在的缺陷及人員素質方面的問題,都導致了許多公司在內部控制上處于薄弱環節。就關聯交易來講,許多企業對于一些重大的關聯方交易并沒有制定規范性的程序,從而導致其交易進行沒有制約性。但是,從根本上來講,關聯方交易并非是從企業生產的經營角度考慮的,而是關聯方為取得利潤和收益所采取的手段。因此,可以說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是企業關聯方交易審計風險產生的重要因素。
4.企業股權結構不合理
在我國,上市企業普遍存在股權結構過于集中的現象,大多數股權掌握在極少數人手里的股權結構,使得大股東能夠方便地利用起股權優勢來對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干涉,從而導致非公允關聯方交易的發生,從而使得企業利益傾向于關聯方或大股東本身。而相比來講,中小股東由于缺乏維護者和代表者,難以對大股東這種專利行為進行控制和約束,這中股權結構加大了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的控制難度,并使得關聯方交易審計風險的發生概率大大提升。
5.注冊會計師道德水平不高,責任心、專業能力不強
注冊會計師這一職業對于人員的要求是相當高的,為適應審計工作的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是德才兼備、高層次的人才,他們必須具備一絲不茍的工作態度、正直的人格及高尚的品德,必須具備扎實的審計、會計、法律知識等基本審計技能,并且有準確的判斷力和敏銳的分析能力。但是在實際中,種種原因的存在,使得審計人員基本難以滿足上述的要求,這不可避免的影響了審計的質量,限制了審計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注冊會計師應將職業關注度作為其審計職責履行時必須注意的問題,這一職業關注度既是一個法律的概念,又是一個職業的概念。假使注冊會計師對于關聯方交易審計的過程當中存在的疑點并未實施范圍擴大化的審查,就是沒有做到應有的職業關注度。例如遺漏了關鍵的審計程序、判斷失誤,采用了不合理的審計方法等都會導致產生關聯方交易審計風險。
五、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風險控制策略
為了進一步控制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風險,保障執業質量,審計人員應嚴格遵循相關準則的要求,從跟班上做好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審計工作。在實際的審計工作當中,審計人員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實施:
1.對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進行識別
要向實現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風險的降低,首先應該掌握被審計單位的關聯方情況,以獲取相關清單為最佳,并采取系統性的審計程序,來對被審計單位關聯方關系披露的正確性進行明確。通過詢問管理當局和查閱相關會計記錄,來對被審計單位及其主要的供應商、客戶的交易性質加以了解,從而促進對關聯方的識別。為了將審計風險盡可能的降低,必須對關聯交易進行分析,而關聯交易即指的是正常經營活動當中,企業為調節利潤而特意設計的。審計人員應從被審計單位所處的財務狀況、業務性質、經營規模、及宏觀環境等方面著手,來對企業的關聯交易進行分析。對于一些沒有交易必要的情況,應給予特別的關注,這是因為企業正常經營之下不必要交易的進行往往是為了達到些許不正當目的的。
2.對交易價格同市場規則是否相符加以關注
隨著注冊會計師的行業規模和業務范圍的不斷擴展,獨立審計無時無刻不處于嚴峻的風險中。審計方法對獨立審計風險的影響毋庸置疑,其產生的根源是由于審計主體在審計過程中對審計方法及路徑的選擇和操作,屬于審計風險的主體因素。本文分別從多個不同角度討論審計方法對獨立審計風險的影響,并提出相關防范對策。
一、審計方法對獨立審計風險的影響
(一)審計方法固有局限性對獨立審計風險的影響
1.審計抽樣的固有局限性。所謂審計抽樣,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程序時,從審計對象總體中選取一定數量的樣本進行測試,并根據測試結果,推斷審計對象總體特征的一種方法。審計抽樣這種審計方法本身固有的局限性在于與詳查法相比它雖然簡單省時效率較高但準確性偏低。一方面,如果審計樣本不足以代表總體特征,那么審計風險就不可避免;另一方面在采用判斷抽樣法時,由于審計抽樣會存在很多變量和不確定因素,因此通常需要審計人員憑自己的判斷予以合理確定與估計,如果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有誤,則同樣會產生審計風險。
2.函證法所存在的局限性。函證法是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其局限性主要在于函證的效果幾乎完全取決于被函證單位回函的結果,取決于被函證單位對函詢的態度及工作作風等因素。而且,審計人員大都以此來確定被審單位往來業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的做法實際上難免有失偏頗。因為詢證回函的客觀公正性審計人員無法準確判斷,其函證結果的質量也就仍然無法保證。
3.監盤法的局限性。監盤法是審計人員現場監督被審計單位各種實物資產及現金、有價證券等的盤點,并進行適當的抽查,以確定被審計單位實物形態的資產是否真實存在,與賬面數量是否相符的一種有效手段。由于監盤程序需要根據歷史資料倒推,因而它只能對實物資產是否確實存在提供有力的審計證據,而無法保證被審計單位對該資產擁有所有權,也不能對該資產的完整性及價值提供證據。此外,存貨價格的確認如選用不同的計價方法將使存貨的價值不可避免地存在較大的差異。
4.分析性復核的局限性。分析性復核是指注冊會計師分析被審計單位重要的財務比率或趨勢,包括調查這些比率或趨勢的異常變動及其與預測數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以發現存在的不合理因素,并以此確定審計重點。其局限性主要在于此方法的運用必須要考慮會計信息各構成要素之間以及會計信息和相關非會計信息之間的關系。如果不存在預期關系,則不應采用這種方法,否則就會造成審計失敗。因此,相關判斷的偏差從另一方面增加了出現審計風險的可能性。
5.審閱法、核對法與分析法所存在的缺陷。審計過程從某種程度上講,就是審計人員搜集、查證審計證據,最終獲取審計證據支持的過程。審閱法、核對法與分析法是現代審計方法里最基本、最常用的審計方法。其重點側重于審計證據尤其是對原始憑證合法、真實性的審核與驗證上。對于習慣相信憑證的審計人員來說,在審計過程中,只要發票真實、單據齊全,就可以認定這些經濟業務是公允的、客觀的或真實的。由于部分企業存在著舞弊動機,某些舞弊者在充分了解傳統審計中審計人員最終只能追查至原始憑證的這一局限性后,便在原始憑證及單據上造假。
(二)審計方法的選擇對獨立審計風險的影響。審計方法的不恰當選取以及審計路徑的偏差會對獨立審計的準確性產生影響,造成審計風險。依據審計方法的選用原則可知,審計方法的正確選用受眾多因素影響,同時也直接影響審計結果的準確性。審計方法的選擇要考慮到審計目標及審計業務的實際情況,并進行全面分析以做出正確選擇。審計方法的選擇正確與否將密切關系到審計的結果和質量,不恰當的審計技術方法和路徑的選擇會將審計過程引入歧途,正確運用審計技術及方法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關鍵因素。總之,審計中,在明確了審計內容、目標后,審計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必要、有效的審計方法來開展審計,以保證審計質量,提高審計效率。
(三)審計方法的環境適用性問題對獨立審計風險的影響。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審計方法已發展為廣泛運用審計分析與調查、制度基礎審計等技術,并向抽樣審計、風險基礎審計、電算化審計等現代審計技術過渡,且日趨多樣化和現代化。但由于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會計報表的合法性與公允性進行審查和鑒證,其性質決定了審計總是滯后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審計技術方法作為審計人員審查、驗證的一種手段也會滯后于經濟活動發展的需要,由此造成審計方法與審計環境不相適應的情況也會對獨立審計風險帶來一定影響。
如現有審計方法模式不能適應當前審計環境,必將會引發審計風險。在審計業務中,假設審計方法模式滯后,仍停留在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階段,財務報表以歷史成本來反映企業的資產和負債,那么隨著時間推移,很多資產和負債得不到公允顯示,使審計人員依審計論據為基礎形成的審計報告不能滿足報表使用者所要求的時效性,那么審計結果的準確性則會受到嚴重影響。審計方法理論的研究跟不上經濟環境發展的要求,審計實務就會缺乏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審計執業質量也會大受影響。因此,審計行業應該重視審計理論與技術的研究,與時俱進,保證審計方法與環境的適應性。
(四)審計主體的主觀因素對獨立審計風險的影響
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是審計的主體,審計過程的每個階段,審計人員的主觀操作恰當與否都將直接影響審計結果。因此,審計主體的個人主觀因素是獨立審計風險不容忽視的直接影響因素。
首先,注冊會計師嚴重違反審計規定,審計模式及技術方法選擇錯誤,會造成審計風險;再者,注會審計理念偏頗傾向,偏袒熟人與客戶的心理導致失去應有職業謹慎以及高層對公司的評價對注冊會計師獨立判斷的影響等,都會對審計質量產生影響;此外,由于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術及經驗水平的限制,在實際工作中審計操作不規范,沒有按操作規程做,審計報告辭不達意等因素,也會嚴重影響審計工作質量,對審計的權威、信譽帶來一定的風險;最后,審計人員的對審計理念把握不當,審計技術手段落后,應變能力不強,對許多新型的經濟業務極不適應,主觀臆斷多,量化分析少等等個人主觀因素,都導致審計差錯多、效率低,審計結論的科學性、準確性也就無法得到充分體現。
二、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及建議
眾所周知,審計方法對獨立審計風險的影響無法降低為零,這就需要審計行業采取相應的有效的防范對策以減少審計方法對獨立審計質量所帶來的不利影響,提高審計執業質量。為此,審計界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推進審計技術的進步。
首先,針對審計方法的固有局限性,我們應該發一方面加強對審計技術方法的研究與創新,盡快改進審計技術方法,實行審計技術方法的科學化、規范化、智能化與系統化,推動審計技術方法更趨完善;另一方面,要多管齊下,采用復合的方法,使多種審計技術的缺點和優勢互補,發現審計技術方法組合的最佳模式及更有效率的審計方案。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對審計的要求提高,廣大審計工作者也必將認真總結經驗、尋求科學的方法,努力提高審計技術水平以滿足社會的需要。
其次,在審計方法與審計手段的選擇上,注冊會計師應嚴格遵守獨立審計準則及審計方法的選用原則,提高專業判斷能力,對審計實務進行系統全面的分析,注重科學手段與經驗總結相結合,將歷史經驗總結、科學規律推導和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結合起來,靈活運用恰當的審計方法,并引導審計人員得出合理的審計結論,從而規避審計方法固有局限性引發的審計風險,保證審計結果的準確。
再次,審計方法的環境適用性問題上,應該改善審計行業的執業環境,并及時修改和完善與新環境相適應的審計準則,審計人員要重點關注所選審計方法模式是否適應現有的審計環境,提高職業敏感度,認真分析審計實務的具體情況,靈活采取與現有執業環境相符合的審計技術方法與模式,從傳統的定期和滯后審計轉向適時或實時審計,充分利用先進技術,改變審計手段落后的局面,克服審計方法與審計環境切合度不佳的問題,將這方面問題對審計結果質量的影響降到最低。
最后,在審計主體方面,相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推行審計技術規范,為審計項目提供技術支持,以解決審計準則與審計實務之間的矛盾,保證執業效果,并從源頭把關,加強審計隊伍的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的審計技能和整體素質,增強其執業水平和能力,促使其廣泛而有效地利用現代審計技術,提高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進而從整體提高審計行業的職業水準。此外,對于審計人員自身來說應加強專業學習積累豐富經驗,對自己嚴格要求,提高專業素質及職業道德水平。在審計實務中,按照專業標準執行,強調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上識別風險因素,消除或減少風險因素,保證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質量。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控制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會計師事務所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求生存、謀發展。
三、結論
綜上所述,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是一個涉及多方面的系統工程,在審計方法與手段上,應該克服制度基礎審計模式的不足,選用正確的審計方法,完善審計程序,以規避審計風險。只要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就能更加合理的分配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以滿足環境和時代對審計的要求,使審計更好地服務于社會。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法制建設的日臻完善,將會有更多新的更為行之有效的審計風險防范與控制手段不斷產生,我國的獨立審計事業也必將走向美好的未來。
參考文獻:
我國自1980年恢復審計制度以來,對審計風險的認識主要分為三個階段:(1)對審計風險認識的初期階段(1980年一1991年)。在這一階段注冊會計師幾乎不承擔任何風險,其主要任務是實現自身的發展,并且也順利地渡過了謀生存的第一關。(2)對審計風險的初步認識階段(1992年-1995年)。在這一階段我國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等有關法律文件,這不但標志著對審計風險認識的加深,更為判定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提供了初步的依據。審計風險的主要來源開始由職業內部轉為職業內部和外部。(3)審計風險研究的縱深發展階段(1996年-現在)。在這一階段,我國對審計風險的形成、性質、特點等進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深入的研究,特別是在借助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的基礎上,加之有效的定性分析,已能比較合理的控制審計風險。但是與不斷發展的實踐相比我國審計理論研究至今仍不成熟,特別是對于審計風險及控制的研究。在各類關于審計的書籍中論述審計風險的篇幅很有限,很多都是把它做為某章的一節簡單介紹,很難對其有深入的了解。現有的關于審計風險的認識散見于各審計雜志和刊物,并且僅限于定性,多數呈現出就風險論風險的局面。因此,深入研究審計風險,特別是對于審計風險的定量分析以及控制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二、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控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目前,許多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風險控制還非常薄弱,往往缺乏必要的審計風險意識和控制管理措施。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事務所的審計風險控制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審計業務文書不規范。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等審計業務文書不但是審計工作成果和質量的最終體現,同時也是審計風險的重要載體。審計業務文書的質量直接影響到審計風險的控制。
(二)會計師事務所體制不當。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由于發展的時間還不長,在體制方面還存在許多有待完善的地方。根據《注冊會計師法》的規定,我國可以設立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和有限責任制的會計師事務所。現在我國大約有90%的事務所采用有限責任制。合伙制這種形式,由于它的實質是會計師以無限責任的形式承擔業務失誤或作假所造成的風險,相當于以自己的損失來擔保業務的質量和真實性,因此可以彌補有限責任制的一些不足。但是合伙制的缺點也很明顯,由于連帶責任的存在,各合伙人不僅要對自身的行為負責,還要在一定程度上為其它合伙人的行為承擔責任,在某種程度上不利于事務所的穩定,同時由于事關切身利益,也可能由于過于謹慎而導致工作效率低下。因此。對會計師事務所來說,這兩種體制都不是很合理和適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審計風險。
(三)注冊會計師風險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我國,注冊會計師風險管理制度存在嚴重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第一,風險管理制度執行不力或不執行。存在此類問題的會計師事務所雖然對審計風險有一定認識,并制定了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但在實際業務中執行極為不力,甚至不執行,致使制度形同虛設。這種“有法不依”的狀況與無審計風險管理制度沒有多大區別,要使審計風險得到很好的控制是不可能的。
第二,風險管理缺乏系統性。相當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已經對審計風險加以重視,并懂得回避風險,不再單純地追求客戶規模的擴大,并在接受委托時對客戶進行必要的選擇。但對審計風險進行管理的手段還是不系統的、零星的,如對風險只是簡單評估,只涉及了部分風險因素,沒有科學的評價和控制等等。
第三,對潛在風險重視不夠。審計風險具有潛在性、復雜性。風險管理不僅應當對大量有規律可循的風險進行管理。還應重視新的潛在的風險。而會計師事務所在進行風險管理時,多重視前者的管理而忽視了后者,導致審計風險管理出現偏差,從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第四,風險管理的執行缺乏一致性。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時經常對不同的企業實行差別對待。如對大企業比較重視,而對中小企業重視不夠:對上市公司相對重視,而對非上市公司重視不足。實際上。不論企業規模大小同樣存在風險,這種對不同企業的區別對待會影響審計風險的管理。并且注冊會計師對大企業的內部控制的過分信任會影響對風險的評估,亦會降低審計工作的質量。
風險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普遍地存在于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他們往往忽視了審計風險,置審計客戶的信譽和管理水平于不顧,也不考慮其自身可能遭受的損失,為了取得更多的業務收入,片面追求業務規模的擴大,對審計業務基本上“來者不拒”。因此,產生審計失敗是必然的。 (四)注冊會計師獨立性不高。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執行鑒證業務的靈魂,它的缺乏影響審計風險。獨立性是指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獨立于客戶和其他單位之外,與客戶和其他單位免除任何利益關系。以客觀、公正的原則和立場分析、判斷和處理問題。但由于非審計服務因素的存在,使得我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獨立性受到負面的影響,注冊會計師很難保持在精神上的超然獨立,使得審計的服務質量讓人質疑,勢必會加大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
(五)審計工作計劃編寫不嚴格。《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3號~審計計劃》規定:編制審計計劃是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總體審計計劃就包括對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的了解、重點會計問題及重點審計領域的關注、審計小組的組成及人員分工、對專家工作的利用等內容,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許多會計師事務所針對經常服務的常年老客戶,出于對他們的信賴,并不編制完整的審計計劃。這樣,當這些客戶公司的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和發生重大的交易事項時。就無法引起事務所的足夠重視,一些事務所甚至對新客戶也不編制嚴格的審計工作計劃,這樣造成的后果可能會更嚴重。
(六)分析性復核沒有被執行。《獨立審計具體準則一分析性復核》規定,分析性復核是指注冊會計師分析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包括調查這些比率或趨勢的異常變動及其與預期數據和相關信息的差異,分析性復核在審計計劃、審計實施和審計報告階段都可以運用,在很多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過程中,長期以來幾乎都沒有執>
:請記住我站域名/ (七)審計費用較低。審計費用較低是制約我國注冊會計師業發展的因素。審計費用較低,會計師事務所就不可能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去審計某一個項目,審計質量就不可能提高。而且,為了攬客戶。事務所之間不惜競相殺價,壓低收費。這些行為的存在,說明我國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較為淡薄,光想到怎樣賺進來,沒想到將來會賠出去。我國大多數城市的財政機關都為會計師事務所制定了最低收費標準。收費標準一般以資產或資本總額等指標為參照,而很少考慮客戶的復雜程度、審計風險等因素。因而,往往同樣規模的客戶,審計人員苦樂不均,從而也增加了審計的風險。
三、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控制對策
(一)改進法律條文,制定相關準則
? 2010年9月1日,國家審計署頒布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審計準則》),并從2011年1月1日起實施。新《審計準則》共包括七章內容。重點對如何進行審計計劃安排,如何有效開展審計現場實施工作,如何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和明確審計責任進行了規定。新《審計準則》是適應新時期我國審計環境新變化而從行為上全面規范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履行法定審計職責,通過明確職業標準來客觀評價審計工作質量,也是各級審計機關制定審計業務操作規程的基本依據。新《審計準則》的頒布,對促進審計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因此,提高我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水平,進而整體上提高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應該需要從整體上提高相應的法律風險水平,制定更加完善的審計準則,包括對舉證責任的修正、賠償風險的提高以及訴訟條件的放寬等,從而增強注冊會計師的社會責任感。
(二)形成合理的會計師事務所體制
目前,在世界各國所有的不同的組織形式中,有限責任合伙制是當今注冊會計師職業界普遍采用的一種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興起于90年代。其最大的特點在于,它既融入了合伙制和有限責任制會計師事務所的優點,又摒棄了它們的不足。在這種組織形式下,事務所以全部資產對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各合伙人對個人執業行為造成的結果承擔無限責任,合伙人之間不相互承擔連帶責任。在我國實行有限責任合伙制有許多優點。首先,這種形式與有限責任制相比,提高了注冊會計師的違規成本,促使注冊會計師增強了風險意識,提高了其規避風險的能力。其次,這種形式與合伙制的形式相比,其合伙人不必為別人的錯誤或舞弊行為付出慘重的代價,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后顧之憂,也比較合理,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的穩定與發展。因此有限責任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是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和有限責任制會計師事務所兩者優化組合的結果。它體現了廣大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要求,是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擴大規模的組織形式。但是進行會計師事務所的體制改革是一個漫長的逐漸的過程。首先重要的一點是建立起相應的法律法規。我國現行的《注冊會計師法》是唯一對注冊會計師行業各個方面做出明確規定的法律,但它只規定有限責任制和合伙制這兩種事務所組織形式存在。因此,還需要建立有限責任合伙制相關的法律規定。其次就是在有限責任合伙制的組織形式下,事務所以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各合伙人對個人執業行為造成的結果承擔無限責任,合伙人之間不相互承擔責任。這就存在各合伙人之間責任的明確問題。現實中,可能會存在責任劃分不清的現象。會計師事務所通過體制改革,就能以一種更合理的形式存在,擁有一個健康發展的審計風險管理主體將有利于審計風險的控制。
(三)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加強職業道德建設
社會審計要求注冊會計師應客觀、公正、獨立地執業,而高素質的執業人員是保證執業質量的關鍵。
(四)嚴格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質量控制
在生產制造企業里,產品的質量是企業制勝的關鍵。對于會計師事務所來說嚴格的質量控制也很重要。審計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提高內部質量控制,相應的事務所內部質量控制的提高將會減少審計風險,有利于審計風險管理。《中國注冊會計師質量控制基本準則》第二條規定:質量控制是指會計師事務所為確保審計質量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制定和運用的控制政策和程序。質量控制政策是指會計師事務所為確保審計質量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針和策略:質量控制程序是指會計師事務所為貫徹執行質量控制政策而采取的具體措施和方法。事務所應該綜合各方面因素,建立比較有效的制度約束機制,建立事務所內部的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五)提高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
對注冊會計師獨立性的威脅,會加大審計風險,能夠保持注冊會計師超然的獨立性,也是審計風險控制的一個重要方面。注冊會計師要保持審計的獨立性,不僅要保持其形式上的獨立,也要保持其實質上的獨立。每個會計師事務所都應該確定相應的政策和程序,以使會計師事務所能合理的保證所有的人員符合獨立性要求。為了保持應有的獨立,注冊會計師必須具有誠實正直的品質,并拒不受任何與客戶及其管理當局或所有相關的經濟利益的影響。
(六)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意識
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意識要貫穿于整個審計計劃過程中,從業務委托到出具審計報告,都要加強審計風險的意識。(1)業務承接階段。在這一階段,主要存在著簽約的風險。要避免簽約風險,注冊會計師要對被審單位有深入的了解。(2)審計執行階段。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執行階段,要嚴格按照審計程序,對容易引起風險的關鍵領域應該實施嚴格的監控。(3)審計報告階段。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階段,主要是考慮出具何種類型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主要有四種類型: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一般來說,注冊會計師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審計風險大,而發表其他類型的審計報告的審計風險相對較小。注冊會計師應該根據所發現問題的一嚴重程度以及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構成影響來判斷審計意見的類型,而不能迫于各方面的壓力勉強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只有具有強烈的風險意識,并對審計風險引起足夠的重視,把對審計風險的管理當作與個人切身相關的事情,才能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
(七)充分運用分析性復核程序
分析性復核程序在整個審計過程中起著很大的作用,注冊會計師如果不適當運用分析性復核程序,則可能會增加審計風險甚至導致審計失敗。因此,注冊會計師應在審計各個階段運用分析性復核程序,具體包括:第一、在審計計劃階段,幫助確定其他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第二、在審計實施階段,直接作為實質性測試程序,以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第三、在審計報告階段,對會計報表進行整體復核。
(八)規范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