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2-25 15: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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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政策改革創新高新技術
自二十世紀以來,隨著一些重大的技術突破和重大發現,人們取得了一系列高新技術成果,例如生物技術、信息技術等等。隨著各類成果的相繼實施,高新技術的迅速成長,已經成為了影響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方面,不少國家都紛紛出臺以高新技術為發展核心的經濟策略。為了更好的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我國相繼推出一系列的推動高新技術不斷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怎樣把這些政策的價值發揮到最大化,對于發展我國的高新技術產業以及實現我國的產業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和管理所存在的問題
我國目前的高新技術企業所享受的所得稅稅率是15%的低稅率以及對研發的費用加計扣除等等。這些稅收的優惠政策主要是為了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快速的發展所實施的。為了追求各自的利益,各個企業積極尋找各種方法和途徑,目的在于得到高新技術企業的榮譽。
1.我國現有的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不能夠有力的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
這種現象主要表現在企業經營獲得了稅收利潤后,國家沒有給予大力支持,而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所產生的風險,國家支持和指導的政策作用微弱,從而使得企業在自主創新開發的工程中沒有得到風險補償,使企業的生產積極性受到嚴重的打擊,不能達到我國優化產業結構以及產業升級的目的。
2.稅前列支的不合理性以及實際利潤與名義利潤差距較大
企業進行高新技術的開發會有高產出、高風險、高投入、高競爭以及高智力等特點,研發過程存在很多的不確定因素,就算研發成功后其是否獲利還是一個未知數。我國的稅收政策難以激發企業的開發熱情,企業除了給核心員工高薪之外,還必須提供優厚的福利待遇。但福利費的扣除虛增企業實際納稅所得額,還增加了企業實際的賦稅,從而減少了企業所獲得的實際利潤。
3.優惠政策不具備系統性
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了我國產業結構的不斷升級,應該具備系統性,不應僅僅簡單的一下各項稅收的優惠政策。對于不同企業規模以及不同的行業領域所實行的政策沒有變化,不具備傳統制造技術以及基礎的科學研究方面的優惠政策。怎樣能夠讓企業充滿活力,積極的改革創新,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缺乏系統性。
二、缺乏有效的所得稅管理政策
1.缺少初審聯合機制
我國企業要申請到高新技術企業的資格,首先要通過市里的科技主管部門對所遞交申請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在與當地的財政部門以及稅務部門意見達成一致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把核實情況送到指定地點。我國的財政、稅收、科技等部門在實施具體工作時缺少合理有效的機制,缺乏一個合理的標準,有一定的困惑和盲點存在,從而使得初審程序太過于形式化。
2.有關企業存在避稅現象
調查顯示,一般的避稅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合作開發,即有關企業聯合開發一個技術項目,共享收益,從而達到利潤以及收入的避稅目的;二是合作企業的一方將采購技術委托給另一方,依照稅收政策,雙方都可享受到積極扣除的優惠政策。
3.購買無用專利來獲取利潤
經調查發現,有的企業外購一些和企業所研發技術毫無聯系的產品,借此來保住高新技術企業的榮譽。例如:一個企業一年一共擁有十項專利,只有三個是對產品有用的專利。他們的目的就是享受到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對于完善我國稅收優惠政策的措施
1.增強力度,協調稅制,建立稅收優惠政策的完整體制
進入新的世紀以來,隨著社會形勢的變化,我國的稅制迫切的需要改革。因此,我們要積極推動改革的進行,對稅收政策實行系統地規劃,從而形成合理科學的稅收優惠體制。
2.不斷提高自身的認識,系統地進行規劃,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優惠的法律體制
新的時代來臨,全世界的高新技術進入一個蓬勃發展的階段,各種高新技術如雨后春筍般相繼產生,它不僅代表著國家的整體競爭力,還決定著一個國家的命運。并且,有數據證實,高新技術可以帶來很高的經濟效益,可以改善經濟結構以及促進可持續發展。
3.靈活的實行收稅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說,不論是間接優惠還是直接優惠,都不能一成不變。科技在不斷的發展,國家可以根據高新產業的發展狀況,及時的變更,適時的調整對企業的優惠政策,從而做到與時俱進,不斷促進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4.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一視同仁
現目前我國對于高新技術企業所實行的稅收優惠舉措,重點是對于開發區內的企業而言的,應該進行改革,一視同仁,實行公平公正的稅收優惠政策。不管是國內的還是外資企業,不論是新企業還是老企業,不論是國有企業還是個體企業,也不論企業的盈利狀況,只要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所要求的條件,都可以享受到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從而更加合理的調動國內的資源,促進我國的高新技術的發展。
結語:伴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人類已步入了一個嶄新的時代,即知識經濟的時代,而高新技術的不斷發展也成了促進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對經濟的發展起著重要作用。稅收籌劃的實施則是對于企業的經濟行為事先進行安排,目的在于實現企業的價值最大化以及企業的利潤最大化,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競爭力的提高。因此,如何完善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政策對于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談薇.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若干問題的探討.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2(8).
(一)觀念轉變不夠,扁平化服務理念存在偏向。一是機構扁平化了,人們的扁平化服務理念并沒有完全更新過來,許多干部的工作思維方式還是習慣于過去“縣局——股(室)——分局(所)”傳統思維定式,視“稅收管理員”為傳統的“稅務專管員”,喜歡口頭說教和要求,對農村稅收管理員缺乏配套的監督管理機制,農村稅收管理員工作積極性不高,比如:對農村稅收管理員下鄉的交通工具,雙人上崗等沒有從根本上用制度去解決,致使農村稅收管理跟不上。二是機構扁平化以后,不少人員對《宜昌市地方稅務局稅費征收管理工作規程》學習不夠,誤認為在鄉鎮設置的代辦點就是現在的辦稅服務廳,服務是代辦點的事,服務質量的好壞與己無關,使“納稅人找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涉稅事項,一律由辦稅服務廳受理或辦理;稅務機關找納稅人調查核實事項,一律由稅收管理員完成”的“兩個一律”規定落實不夠到位。部分農村稅收管理員在找納稅人調查核實涉稅事項時,仍然習慣于通知納稅人到稅務機關接受調查或提交資料,而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事項時,依舊樓上樓下找農村稅收管理員,致使農村稅收執法服務水平不高。
(二)稅收管理的重點不明確,服務納稅人理念存在偏向。一是在稅務管理活動中,人們受傳統思維的影響很深,認為稅務機關就是管理者,而納稅人卻是被管理者,只能處于服從和被支配地位。在這種思想意識的支配下,稅收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只是以完成收入任務為中心或以應付考核為重要目標。而沒有將納稅人置于政治、人格平等的地位上來對待,來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向納稅人提供必要的服務。二是一個農村鄉鎮只有一名農村稅收管理員,由于受考核指揮棒的影響,農村稅收管理員的大部分精力不得不放在公路沿線大部分未達起征點的納稅人上,不需管理的要求管理,應管的沒時間管,應該服務的事項未及時有效地服務到位。
(三)征管信息化軟件應用水平不高,依法依率征收理念存在偏向。一是實行委托代征以后,稅收管理和服務是通過信息網絡化實現的,這種信息網絡化管理的科技含量較高,一但出現網絡故障和其他應用技術問題,很難及時排除;加之,代征人員稅收業務不熟練,為稅收服務、稅收管理工作增加了一定難度。二是“磨嘴皮”、“討價還價”仍是不少農村稅收管理員所采用的主要管戶手段。實際工作中的稅收管理,基本上以反復催報和協商交涉為主,農村稅收管理員管戶主要憑借的還是個人影響力和實際工作經驗,說到底就是還在沿襲傳統“稅務專管員”的管戶方式。
(四)代辦點稅收服務項目單一,不能滿足服務要求,“抱西瓜,不忘撿芝麻”理念存在偏向。一是目前委托代征網絡還只是在采花、灣潭、長樂坪、仁和坪四個鄉鎮建立,而且服務項目僅僅只是代征稅收、發售發票和代開簡單的發票,納稅人反映比較強烈的辦證問題難以及時解決。這種服務的單一性,不能達到優質服務的的基本條件。二是近年來雖然縣局對管理科力量進行了一些補調,同時也組織了一些培訓,但農村稅收征管力量依然薄弱,往往形成農村稅收管理員疲于奔命,結果還是農村稅收管不到、管不深、管不嚴的局面。
(五)考核激勵機制不健全,管理理念存在偏向。一是對農村稅收管理員考核激勵機制不完備,一直以來,對農村稅收管理員的考核主要是側重于稅收收入,忽視了對工作服務質量的考核,考核基本上是留于形式,憑印象打分,任務一好遮百丑,不能很好地去激勵老老實實干事的人、能干事的人,這樣致使農村稅收服務工作滯后不前。二是對代征體制考核機制不健全,沒有建立和形成系統的考核辦法。由于農村稅收管理沒有擺脫“收入中心”模式束縛,因此縣局對稅費管理科,稅費管理科對農村稅收管理員,只要能完成收入任務,其他諸如稅收政策、農村稅收征管考核辦法、人員管理及納稅服務等問題,均缺乏具有前瞻性、深層次的調查研究和制定相應措施。比如:飲食業發票和娛樂業發票,實際領用的都是同一版面沒有區別的有獎定額發票,而這兩種行業的稅負相差20多個百分點,由于有獎定額發票本身設計的缺陷給納稅人偷稅造成有機可乘,給農村稅收管理增加了工作的難度。
二、進一步完善農村稅收征管模式的對策及建議
(一)更新思想觀念,樹立全員扁平化服務理念。一是根據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基本要求,針對當前現狀,要完善農村稅收管理制度,確保農村稅收管理員雙人上崗,制約內部的特權思想,積極營造有利于農村稅收管理的工作環境,促使農村稅收管理員完成應盡的工作職責,加強思想觀念的教育,由管理型干部向服務型干部轉變,由過去的坐等服務為主動服務上門,一切從工作實際出發,以“始于納稅人需求、基于納稅人滿意、終于納稅人遵從”為目標,經常了解納稅人需要什么服務,切實樹立納稅人是衣食父母的意識,增強主動服務意識,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二是抓好稅收管理員制度、稅源管理制度的落實和樹立全員扁平化服務理念,構建“依法治稅、信息管稅、服務興稅、人才強稅”稅收管理新格局。把稅費服務科建設成為服務納稅人的核心與紐帶,按照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一律由前臺受理和辦理,稅務機關找納稅人事項一律由稅收管理員完成的“兩個一律”目標,科學設置農村稅收管理員崗位,對農村稅收管理員加大考核激勵的措施,充分調動農村稅收管理員的工作積極性。以定期考試培訓和定期輪崗方式為長期抓手,逐步提高農村稅收管理員執法服務水平。
(二)確定農村稅收的工作重點,樹立依法服務理念。一是放寬農村的未達起征點納稅人的稅收管理,把工作重點轉移到服務重點企業、已達起征點的納稅人上去,對農村稅收管理重點突出服務,要宣傳好、落實好黨的惠農政策,放水養魚,鼓勵發展。二是樹立稅收管理員依法服務理念,本質上講,稅收管理員從事稅收服務的過程就是宣傳稅法和稅收政策并最終落實的過程,其他工作都是為實現這一目標服務的,為納稅人服務、讓納稅人滿意雖然重要,但必須服務服從于依法辦事主題。稅法明確了稅收管理員相應權利和責任,就應在日常的稅收服務中用好這個權利,并且貫穿于稅收服務的全過程,要認識到不依法服務的嚴重后果,就是失職。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一直沿用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即稅收機關通過行政管制手段,以組織、協調和控制的方式對納稅人實行強制管理。在此情況下,形成了一種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敵對局面,不僅嚴重影響了稅收管理工作的開展,更加阻礙了我國經濟、政治、社會的健康、協調發展。因此,改革或者更新現有的稅收管理理念,才能有效的把經濟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平衡。
一、現代稅收管理理念的理論基礎
現代管理理論認為, 一定的管理理念總是基于一定人性假設之上的, 管理者總是根據這些人性假設來確定他們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的。
管理學家麥格雷戈說:“人在工作中會消耗掉自己的體能和智力的活動,作為自然人還得對自己的目標負責任,使得自己在工作中要實現自我領導和自我的控制性,使內部和外部都達到平衡的狀況,而企業稅收是通過外部的控制力來維持這種組織的實現。并在大多數人都具備實現這一決策能力時,這不僅僅表現出的是一種能力還更多的是折射出了企業或個人主動去負責或者去承擔的意識,他不是在逃避或者推卸自身的責任而是在履行自身的義務。在現代工業化社會里,較多的自然人和企業通過人的責任性來倡導完成納稅的義務,在Y理論中人的成長、成熟都是在自身的經歷中完成的,即通過一體化的組織來實現,如果自身需要創造出更好的條件,使得組織內的人員都被吸收過來的話,那么該組織就迅速的龐大起來,從而實現了自身的目標或者價值,也很好的實現了企業或者組織的目標。因此,采用Y理論可以很好的實現組織與個人之見的雙贏效果,但是從管理角度,要把組織內的人員與外部的環境結合在一起,并使人的潛能完全的發揮出來需要極大的毅力。通過激勵手段把內部和外部人員合理的凝結在一起為共同的目標而努力。
稅收管理是管理學的一部分,同樣是基于被管理者的人性和行為模式的假設上的。受西方國家新興的“新公共管理理論(New Public Marragement)”影響,吸收現代管理理念中具有明顯市場導向、服務導向和顧客導向的管理理論,從根本上顛覆了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將傳統的管理理念轉變為服務理念。
二、現代稅收管理理念的內容
現代稅收管理理念是在擺脫傳統稅收管理理念的基礎上,順應時代創新、發展,迎合現代社會發展需求,切合現代人文觀念而形成的具有實踐性、創新性的稅收管理理念。
1.現代稅收管理理念是以人本主義為基本原則的,在當代“以人為本”的人本理念影響下,現代稅收管理理念也以納稅人為基本對象,將服務質量、內容作為稅收管理的核心內容,并且將稅收服務質量的滿意度評價作為征稅人的主要業績標準。當前的社會是經濟化、市場化社會,同時是人文主義社會,現代稅收管理理念跟隨社會、市場變化,適應人文需求,將以人為本融合到稅收管理中,并積極倡導服務核心內容,將稅收管理工作推向新的模式下,這不僅是稅務工作的與時俱進,也是行政工作、國家管理的更新、進步。
2.現代稅收管理理念改變了傳統稅收管理理念的管理模式,把 “稅收服務”作為主要內容之一。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下征稅人與納稅人是管制與被管制的縱向關系,是行政對立關系;征稅人在國家行政強制力的政策下,對納稅人實行稅收征收、監管等管理工作,而納稅人則是作為被管理者參與稅收管理,導致兩者之間經常出現不愉快、甚至敵對。現代稅收管理理念主張人人平等,轉變征稅人與納稅人之間的關系——服務與被服務關系。在這種觀念轉變下,將稅收服務作為稅收管理活動的主要內容,并且提倡建立納稅人服務中心,健全納稅服務系統。在保障、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要求征稅人以服務者的態度做好稅收管理工作,并且要注重服務質量。
3.現代稅收管理理念將現代電子科技、網絡信息作為主要工具、途徑。現代科學技術水平發展快速,不僅帶動了經濟發展,也加快了人們的生活節奏,同時方便了管理工作的進行。現代稅收管理理念主要要求利用電子計算機、網絡信息收集、整理納稅人信息,同時建立網絡控制接入點,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稅收申辦、納稅流程辦理的平臺。通過掌控、監管稅收電子系統,實現稅務各級部門、機構的資源共享及稅務監管。
1.財政稅收管理體制難以控制由于現存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限制,管理和業務工作都和以往有所不同。財政稅收的管理難度大大增加,并且在業務和行政也對財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導致管理人員受到了業務和行政的雙重壓力。壓力的增加使財務管理工作受到很大的影響,從而導致弊端與問題的產生。這些問題就主要體現在稅收管理工作難以實施并且難以控制的方面上,不能夠堅持原則,違背法律的意愿,這樣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就沒有十分有效地監管機制,對于很多地方的財政人員來說,完全就沒有責任感與使命感的想法,無視違紀違規的行為,導致重大錯誤的發生。
2.監督監管工作不到位由于我國監管機構的不斷改革,地方管理不斷地削弱了財政稅收管理的力量,很多財政稅收的人員被調離,導致財政稅收的團隊組成不穩定,人員工作積極性下降,工作質量下降,工作進度整體滯后等問題不斷地發生。當然,在硬件設施上同樣也不能夠得到滿足,沒有充足的經費,管理性質不明確,這些問題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了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3.民主管理機制不夠完善在當今我國的現狀中,一些單位和地方并沒有且是有效的將財務工作做到公開化,也沒有從實際上做到民主管理機制。
財務工作公開化和民主管理機制的形成是形成并且實施民主監督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是財政稅收管理制度形成十分關鍵的一步,我們一定要做到正確的落實,穩定的實施。在這其中,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就是這一制度的關鍵核心工作內容。在很多地方和單位,都已經成立了所謂的民主領導小組,但是大多數成員的思想理念并沒有轉變過來,還有的就是這個小組的成員大多沒并不是通過民主選舉而產生的,導致這個小組并沒有很強的說服力,很多群眾并不能從心里信任并且聽從這個小組的意見。這樣的民主監管小組,及時成立了,但由于能力不行,只能不夠等多方面原因,往往也起不到真正的監管作用,使得人民群眾很失望。
二、財政稅收管理制度創新的建議
1.構建和諧財稅發展關系和諧社會的建設和財稅的發展是相互作用的,財稅工作能夠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和諧社會也會推動財政稅收的發展。因此在財政稅收管理制度的創新中,需要重視和諧社會構建的重要性。在研究財政稅收能夠為社會做出什么貢獻的同時還要研究怎樣利用和諧社會的構建來推動財政稅收工作的進行。辯證的思考能夠進一步優化財政稅收管理制度,從而實現制度的創新。
2.改革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目前,我國財政稅收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最為明顯的問題就是財政稅收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穩定,我們首先應該摒棄舊有的重收入輕管理的機制,我們應該做到盡量減少人為影響,減少個人感情的加入,強化法律的作用,從而保證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可行性更強。除此之外財政稅收的管理體制要盡量細致,條理清楚,在具體管理工作中能夠有據可依,方便日常的管理和實施。建立良好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能夠強化對財政稅收的管理,還能夠滿足新時展的需要。
3.提高管理人員綜合素質想要真正的從根本上改變現在財政稅收管理的問題,就要做到從人員上完善整體素質,我們需要通過學習、培訓等方法對財政稅收管理人員進行再教育,再深造,大力宣傳職稱問題。同時還要完善財政稅收管理的考核制度,對每一位員工的工作情況進行嚴格的考核,從而起到提高管理效率的作用。財政稅收是政府的公共工作,因此每一個管理人員都要樹立管理和服務意識,從心底上做到服務群眾,服務大眾。提高財政稅收管理人員的綜合調配能力和組織能力,成為財政稅收管理的精英人才。
4.規范確定財稅收支范圍在確定財稅收支范圍時,需要遵循市場、優化以及服務的原則,在明確財政稅收管理范圍的基礎上來科學地制定稅收比例,使得財稅稅收向科學合理的方向發展,促進資源實現科學分配,將財政稅收所得合理配置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當中。在進行資源分配時要注意實現區域分配的均衡化。相關部門要明確財政稅收的職責,各級部門要按照規定行使權利,在進行財政稅收工作時,要注意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管轄范圍,要進一步擴大財政稅收的管轄范圍。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將財政稅收管理逐步納入到預算管理當中,但是必須要結合各財政稅收管理部門的職責的實際狀況。這樣有助于解決財政稅收出現區域分配不公的問題。不斷提高中央與地方財政稅收的協調性,處理好中央宏觀調控的需要和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之間的關系,不斷促進我國財政稅收的健康發展,推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最終促進社會進步。
近幾年以來,國稅系統強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理念,以強化稅源管理為重點,深入推進責任區管理工作,“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得到明顯緩解。特別是總局下發了《稅收管理員辦法(試行)》后,各級國稅機關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明確了目標,圍繞稅源管理工作,狠抓規范運作,強化各種監控措施的落實,進一步提升了稅源管理工作水平。
(一)樹立了新的稅收管理理念。各級國稅機關瞄準“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這一目標,緊緊抓住“強化稅源管理”和“優化納稅服務”兩大工作重點,大力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34字稅收征管模式,突出和豐富了稅源管理的內涵,稅收征管工作重心向稅源管理實現了戰略性調整,以稅源管理為核心的稅收管理理念得到廣泛認同。
(二)實現了稅源的全面監控和分析。一是建立健全了重點稅源監控體系;二是全面開展稅收與經濟對比分析,如宏觀分析、彈性分析、回歸分析等;三是對重點稅源行業的服務性調研取得了明顯成效;四是加強了對個體零散稅源的監控管理,規范了對個體工商戶的定額定率標準和程序;五是充分運用稅收監控決策系統,推進了各級國稅部門管理層對征管信息的分析利用。
(三)加強了稅源管理的基礎工作。一是稅控器具的推廣應用邁出堅實步伐,為從源頭上加強稅源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礎,二是加大巡查力度,戶籍管理得到加強,三是完善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審批、管理制度,規范了小規模納稅人的建賬和個體戶的評稅、定稅,四是建立健全了征收、管理、稽查各環節的管理制度和網責體系,五是以全面推廣運用綜合征管軟件為契機,加強對納稅信息的數據審核,實現征管數據市級大集中,提高了稅源信息的共享程度。
(四)建立了稅源管理的有效機制。以稅源管理為核心的各項管理措施相繼出臺并得到積極落實。進一步深化、拓展了稅收管理員崗位職責。增強了對稅源管理力量的配備。完善責任區層級管理機制。強化了對納稅人的分類管理。依托征管平臺的信息支撐,提高稅源管理的深度。積極試行對管理員的工作底稿制度。健全了責任區管理評價體系,完善了監督約束機制。
(五)提升了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通過強化稅源管理,稅收管理員對所轄管戶基本做到了底數清、情況明,納稅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等情況盡在有效管理監控之中。各級國稅機關能夠抓住稅源管理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有了很大提高。
二、當前稅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源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征管查”三分離模式,使得一些稅務機關片面理解或過分強調集中征收和重點稽查,忽視了管理的監控職能,嚴重影響了稅源管理的全面落實,一些地方弱化和疏于對納稅人稅源的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特別是對重點納稅戶了解不深不透,工作缺乏主動性和創造性,稅源管理存在缺位、斷檔現象。
(二)稅源監管機制不夠完善。一是沒有建立起有效的稅源監控任務發起、實施、分析、反饋、評價工作機制;二是納稅人戶籍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稅力部門還未與工商等部門實現登記戶信息的及時傳送和全面共享;三是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四者之間的良性互動機制尚未形成,制約了稅源管理信息的共享與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四是全社會參與協稅護稅的稅源管理外部環境還沒能真正形成。
(三)稅源管理方式比較粗放。多數單位仍然沿用傳統的“管戶”為主的管理方法,管戶與管事缺乏有效的結合。對納稅人生產經營規律和財務核算的特點研究不夠,稅源監控指標設計不夠科學合理,不能及時、全面地將納稅人應稅收入的產生、分布及增減變化情況納入監控范圍之內。信息化的支撐作用還有待于進一步發揮,特別是基礎數據信息的質量、綜合征管數據進行稅收分析和深化應用等方面的潛力尚待挖掘,缺乏統一的管理員信息平臺。
(四)稅源管理職責不夠清晰。各單位稅源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有的管理僅僅應付于征管信息系統產生工作流程的簡單調查和每月的催申報等簡單事務,而對責任區的管理職責概念模糊。除了稅源管理業務之外,繁雜的事務性工作占用了基層稅收管理員的時間和精力,影響稅源監控管理的質量。
(五)人力資源配置有待加強。隨著納稅戶的增加和管理工作量的不斷加大,任務重與人手少的矛盾已成為當前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有效強化稅源管理的一個瓶頸。稅收管理員整體素質與“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新要求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一個合格的稅收管理員既要懂政策法規,又要懂財務會計,還要能掌握一定的計算機知識和操作技能,會稅收分析,綜合素質要求很高。而現有的稅收管理員隊伍總體年齡偏大,業務水準高低不一,整體素質難以適應。
三、進一步強化稅源管理的幾點思考
(一)更新觀念,樹立“稅源管理與組織收入、基礎建設并重”的思想
加強稅源管理是落實“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稅收工作宗旨的客觀需要,是堅持依法治稅原則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稅收征管質量與效率的根本途徑,也是實現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具體體現。要樹立“稅源管理與組織收入、基礎建設并重”的思想,樹立稅收管理主要是稅源,稅源管理主要是稅基的觀念,認識到全面實行稅源精細化管理是當前稅收工作的核心,也是深化基層征管建設的必由之路。
稅源精細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確、細致、深入的要求,細化稅源管理目標、規范稅源管理內容、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建立起內部崗責設置科學、工作任務明確、管理責任落實、監督制約有力、運轉協調高效的稅源管理機制,充分利用現有的稅收信息化網絡優勢,嚴密監控稅源基礎,加強稅源信息靜態與動態的分析、研究和應用,有效防止稅源流失,保障稅源轉化為稅收,實現提高征管質量與管理效能的目標。
(二)完善稅源監管機制,加強戶籍管理和分類管理
加強納稅人戶籍管理。強化稅務登記管理,以換證為契機,摸清稅源家底。建立健全納稅人戶籍管理和納稅人終身識別碼制度,將所有納稅人納入綜合征管軟件系統進行規范化管理。完善稅務登記驗證制度,定期清理空掛戶、漏管戶,使稅源戶資料更加真實。建立稅源管理辦法和考核評價標準。把納稅人應稅收入的產生、分布及增減變化情況最大限度地納入監控范圍,對納稅人應稅收入是否依法納稅進行適時監控。
實行稅源分類管理辦法。對重點稅源實行以服務為主的管理辦法。結合大企業賬制健全、核算規范、財務人員素質較高的特點,在加強企業平時有關信息收集、監控、上報的基礎上,著重開展服務性調研,以綜合評價企業經營能力和納稅能力,科學預測稅收收入態勢,保證主要稅源如期轉化為稅收,實現稅收收入與經濟發展的穩定、健康、協調增長。對中小企業實行以管理為主的辦法。要在督促建賬建制、規范核算的基礎上,實行分行業管理,掌握各行業中小企業稅源的規律,通過縱、橫對比,強化管理,實現中小企業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個體業戶實行以核定為主的管理辦法,嚴格落實《最低稅負警戒線制度》,實行稅負公開。
建立社會稅源監控網絡。發揮社會力量協助稅務機關實施稅源監控,強化與工商、技術監督、公安、民政、街道辦事處及金融、財政等部門的協作,避免漏征漏管及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強化代扣代繳制度,建立稅收違法案件舉報有獎制度;加強國稅與工商、地稅、公安等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和配合,建立和完善部門之間信息傳遞、聯席會議等制度,建立已辦工商登記而未進行稅務登記的提示和預警機制,隨時掌握稅源變化情況。
(三)建立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的良性互動機制
建立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良性互動機制(簡稱“四位一體”聯動機制),是稅源管理的核心戰略。建立“四位一體”聯動機制,就是強調分析與管理相結合、監控與服務相結合、評估與稽查相結合、機關與基層相結合,在稅源管理的分析、監控、評估和稽查四個環節,建立信息共享、雙向反饋、統籌協調、良性互動的工作格局和運行機制,以及時發現征管中存在的問題,找出薄弱環節,正確把握征管關鍵點,不斷加以改進和提高。
完善稅收分析制度。一是建立和嚴格執行定期分析制度,加強計劃統計、稅種管理、征收管理等部門在分析工作中的協作配合。通過開展稅負、稅收彈性和同比、環比等趨勢分析,研究地區稅源發展情況以及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通過重點行業分析、同業稅負比較、重點企業解剖,尋找征管的薄弱環節;通過稅務系統各類征管數據的綜合比對以及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交流,提示稅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通過對欠稅、緩稅、減免稅等問題的專項分析,反映稅收收入的質量;通過對稅源變化、稅收收入變化,納稅遵從成本和內部管理成本、人員等變化的交叉彈性分析,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為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稽查選案提供指導;二是建立分類預警監控指標體系,包括宏觀分析指標、微觀分析指標、征管數據分析指標和稅源質量分析指標等方面。分析結果分為管理任務類信息、預警監控類信息和其他參考信息,管理任務類信息以稅源聯動管理任務單形式下發基層實施監控、評估和稽查;預警監控類信息和其他參考信息在系統內,為各管理部門和基層開展監控、評估和稽查選案提供參考和工作研究;三是提高稅收分析結果的準確性;要抓好前臺各類基礎信息和稅種認定、行業認定的受理審核、錄入等環節數據質量,確保源頭數據準確無誤,為稅收分析提供準確的數據信息。
加強稅源監控管理。一是明確重點對象,提升管理服務質量。對重點納稅戶,實現優質服務,優質管理。一方面,以優化納稅服務為重點,宣傳解讀稅收政策,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提高國稅機關服務企業和經濟發展的能力;另一方面,在全面了解重點稅源企業生產經營、財務稅收情況的基礎上,結合企業歷年稅負和同行業稅負,分析企業稅負變化狀況,加強監控管理,切實提高稅收征管水平;二是以稅收分析為基礎,提高管理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重視對預警監控信息中反映的稅源發展和管理中存在的疑點、問題和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反饋信息的分析應用,根據分析過程中篩選出風險點和優先級,突出管理重點,提高稅源監控的質量;三是認真落實各項征管制度,加強日常稅源監控管理。認真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積極推行層級管理制度,實行層級工作點評制。對日常管理中發現的疑點和問題,及時反饋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環節,為納稅評估和稽查選案提供指導,發現企業有偷稅線索的,移送稽查,實現與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的良性互動。
完善納稅評估體系。一是開展深度分析,提高評估對象確定的精準度。充分利用宏觀稅收數據以及企業涉稅預警信息,設定具有針對性、系統性和時效性的評估分析指標體系,結合各稅種管理的要求、特點、稅種間關聯性關系和稅源監控中所積累的企業微觀信息,對稅收分析的結果,按行業、企業或涉稅事項等作進一步細化的稅種分析,發現和準確反映稅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評估對象確定的精準度;二是整合各稅種的納稅評估,提高評估工作效率。在布置納稅評估任務時,統一由稅源管理部門部署,避免多頭布置、多頭評估;在具體實施評估時,對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多個稅種的企業,可實施多稅種聯評,避免多次下戶、多次評估;三是注重評估結果的分析,擴大評估成效。根據評估結果,及時總結反饋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加強稅源管理的措施、建議,完善行業評估模型,不斷提高稅收分析的精準性,實現與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稅務稽查的良性互動。
強化稅務稽查職能。一是提高選案質量,實現以管助查。加強聯動管理信息的分析應用,把稅收分析、稅源監控和納稅評估反映的異常信息、風險預警和偷稅線索,作為稽查選案的重要來源,充分發揮稽查打擊的及時性和精準度。二是突出重點,精心組織、實施稅務稽查。對稽查任務單下達的選案對象和評估環節轉來的案源,要落實專門力量,明確工作要求,精心組織實施。稽查人員要認真分析所提供的疑點并逐一核實、取證,對在現場發現的其他問題也要充分調查,確保高質量地完成稽查任務。三是注重稽查結果的分析,實現以查促管。對稅務機關在日收管理中執行有關稅收政策、管理制度和措施存在某種缺陷和薄弱環節的,稽查部門應當及時提出稽查建議。稽查結束后要加強案例剖析,制作整改建議,定期反饋給稅收分析、稅源監控和納稅評估環節,實現與稅收分析、稅源監控和納稅評估的互動。
(四)完善稅源精細化管理體系,構建稅源管理的長效機制
以提高稅收征管能力為目標,從完善稅源管理的各項制度入手,按照“職責明晰、重點突出,操作規范、監控有力”的思路建立健全稅源管理體系。
深化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強化稅源管理的載體。首先,要科學配置力量,按照征管重心向稅源管理轉移的要求,對管理員隊伍進行優化組合,使管理力量與稅源管理的任務基本相匹配;其次,要突出稅收管理員的工作重點。準確把握稅收管理員的職能定位,制定稅收管理員操作指南和作業標準,配套實行稅收管理員工作底稿制度,建立起執法有記錄、過程可監控、結果可核查、績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環和持續改進機制;第三,要盡快開發管理員平臺。通過管理員平臺規范和固化工作任務,按照工作流事項的優先級區分輕重緩急,自動分配任務,自動提示完成狀態,建立信息送達確認反饋機制,變人找事為事找人,確保管理工作的有序性和有效性;第四,試行管理員能級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實行稅收管理員資格認證、合格上崗、能級管理、績效考核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健全激勵機制,以充分調動稅收管理員的工作積極性;第五,切實加強對稅收管理員的業務培訓和交流。有針對性地加強稅收管理員業務技能培訓,組織開展優秀稅收管理員經驗交流、評選和競賽活動,努力形成示范效應。
稅收管理員是基層稅務機關分片、分業管理稅源的工作人員,其工作職責主要是對各類稅源的日常動態監控和細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見或建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是強化稅源管理、夯實管理基礎、落實管理責任、優化納稅服務的重要舉措。
一、我國稅收征管體制的歷史沿革
從建國到現在,隨著社會生產水平的不斷發展,同時為了滿足稅制改革的客觀要求,我國的稅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斷推進。以現行稅法的頒布為界限可將其變革劃分為以下兩個階段:
(一)1994年以前稅收征管體制的變革
我國自50年代至80年代實行征管于一身的模式,即以稅務管理員為核心的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特點是“一人進廠,各稅統管,征、管、查合一”。其組織形式表現為征管查由專管員一人負責,按具體情況設置稅務工作崗位,稅務人員對納稅戶進行專責管理。稅款征收方式為稅務人員上門催款。
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與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在1988-1994年進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離模式為核心內容的稅收征管改革,在稅務機關內部實行征管權利的分離和制約,同時實行專業化管理。
(二)1994年以后稅收征管體制的改革
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模式,并于1997年在稅務系統全面推行。各地稅務機關在推行這一模式的過程中,取消了原來專管員管戶制度,建立了辦稅服務廳。加上計算機網絡體系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的廣泛運用,我國的稅收征管走向了由傳統的粗放型管理向現代化、集約化、規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2000年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為重要標志,我國稅收征管改革進入了專業化與信息化并存的新的歷史時期。在這次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針。隨后,國家稅務總局在稅收征管改革中又再次突出了“強化管理”的要求,
2004年稅管改革又提出“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收改革方向,并在部分地區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這代表了新征管模式下的一種分類管理與服務形式。
二、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的異同分析
新的稅收管理員制度既不是稅收專管員制度的翻版,也不是對其的全面否定。它是在客觀、全面、辯證的分析過去專管員制度的基礎上,對其進行繼承和發展,在新形勢和新條件下賦予其新的內容。
(一)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的相同點
實行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強稅源的管理。這一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監控管理有實效,管理員與企業保持著密切的聯系,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資金流動、財務核算水平等有著直觀適時的了解,能夠有效的監督各種稅收政策的實施。二是分戶、分類到人的做法使得稅源管理責任明確,落實到人,便于內部管理和責任劃分。
(二)稅收管理員和稅收專管員制度的不同點
1、征納關系的改善
稅務專管員時期的稅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強制執行的行政行為,稅收任務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計劃的方式下達。而稅收管理員制度下的征收工作卻是一種“協作管理”的行為,它建立在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的基礎上,不再對納稅人各項涉稅事務進行承攬包辦,從而劃清了征納雙方的責任界限。
2、征管職能的轉變
稅務專管員集“征管查”三項職能于一身,而稅收管理員的職能范圍明顯收縮。它的定位側重于管理環節。另外,在稅收管理員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都已經逐步完善,這就避免了專管員制度下權力過于集中,缺乏監督制約現象的再度發生,管理員的權限得到了限制。
3、管理手段的進步
稅務專管員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實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較低,且管理質量難以保證。而如今,信息化手段使得稅收管理員從大量重復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脫出來,稅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稅源管理和精細化成為可能,稅收執法透明度和稅務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以提高。另外,在稅收管理員制度下,各項征管質量考核指標的建立使得管理質量有了一定的保證。
4、業務素質的提高
稅源的急劇擴大和稅源狀況的復雜性,是專管員制度下的“單兵作戰”無法勝任的。現在的稅收管理員,不但要掌握相關的稅收實體法,對各個稅種的征收管理標準有清楚的認識,而且還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約束自身的行政行為,工作要求大大提高。但是,稅收管理員制度建立在專業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礎之上,它能有效發揮稅務機關的整體優勢,應對復雜的稅源情勢。
三、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意義
(一)加強稅源監督管理,防范稅收風險
按照屬地原則落實分類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稅收管理員管戶責任制度,使得稅收管理員對轄區內的稅源和管戶責任及其權限得以明確。通過稅收管理人員及時掌握納稅人各種涉稅動態信息,全面掌握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把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落到實處,推動稅收管理員對稅源的積極管理,采集全面的、動態的一手稅源資料,減少了稅源漏管的可能性。
稅收管理員稅源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將稅收管理員掌握的各類稅源資料按照“一戶制”管理的要求納入管理系統中,實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稅源的管理和監控。
另外,稅收管理員制度中的納稅評估也是強化稅源管理的重要內容和手段。稅收管理員作為納稅評估工作的主體,可以最直接的了解分管納稅人的有關情況,并在評估發現問題時進行實地調查,采取對應的措施。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稅源,還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稅收風險。
(二)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優化納稅環境
首先,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后,對納稅人的服務變得更加直接。稅收管理員可以直接下戶,或者通過現代化技術手段,對自己的管戶進行面對面的宣傳、輔導,并對納稅人提出的問題進行直接的收集和反饋,這種直接服務順暢了雙方溝通的渠道,提高了辦稅效率。
其次,主動服務成為了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服務的一大特色。稅收管理員制度要求稅務機關了解企業的動態,為企業在稅收政策上答疑解難,并自覺接受納稅人的監督。由于稅源管理更加精細化,客觀上要求納稅服務也必須更加細致、周到。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稅企關系得以融洽。
再次,稅收管理員制度使得稅收管理員直接面對納稅人,因此,稅務機關容易在第一時間獲得納稅人情況的第一手資料,并對該納稅人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輔導,為納稅人提供更具個性化的服務。
最后,稅收管理員需要下戶了解管戶情況,因此,其接觸到的人員就不僅僅是辦稅的財務人員,而是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方面人員,這樣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服務面就更廣泛了。
三)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中圖分類號:F810文獻識別碼:A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22-000175-01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環境壓力的增大,人們越來越推崇節能減排和技術創新,由于火電企業的行業特殊性,在低碳經濟背景下企業經營日顯艱難,當前火電企業在稅收管理方面還存在很多不足,亟待解決,因此加強稅收管理對提高企業整體財務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企業戰略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當前火電企業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低碳經濟下越來越多的火電企業開始重視稅收管理對企業經營的重要性,積極采取相關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當前仍然還存在一些不足:
(一)涉稅風險防范意識薄弱,內部控制不足
目前我國部分火電企業的涉稅風險防范意識比較薄弱,簡單的將稅收管理等同于稅收籌劃,沒有從戰略性角度對稅收管理進行全局規劃,缺乏必要的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無法精準地預測涉稅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并及時作出反應,給企業造成財務損失。究其原因,還是企業內部控制力不足,稅收風險評估工作的開展情況相對弱化,影響企業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完成。
(二)稅收管理基礎薄弱,缺乏合理的納稅籌劃
加強稅收的日常管理是提升稅收管理工作水平的基礎,但目前大部分火電企業的稅收管理基礎工作相對比較薄弱,對于稅務的日常管理也僅限于財務核算、納稅申報等稅務部門要求的基礎性業務,企業本身沒有建立科學規范的稅收管理機制。在納稅籌劃方面,事先沒有充分借助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合理的納稅評估,稅務籌劃手段落后,不利于稅收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稅收管理觀念陳舊,涉稅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高
現在很多火電企業的稅收管理觀念比較陳舊,對國家的稅收政策掌握不及時不到位,不能充分利用稅收政策優惠為企業經營降低成本,提高利潤,甚至存在偷稅漏稅等不法行為,給企業信譽帶來不良影響。稅收管理的工作人員整體業務水平也有待提高,需要進一步通過培訓指導提升涉稅人員的專業理論基礎和職業素養,從而為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奠定基礎。
二、低碳經濟下加強火電企業稅收管理的對策
針對火電企業當前在稅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可采取以下幾方面對策加以完善:
(一)合理設計內控,做好對稅務風險的識別和預警
企業的涉稅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合理設計內控,做好稅務風險的識別和預警對提高火電企業經濟效益至關重要。一方面企業要強化稅收管理內部控制,規范企業納稅行為,從經營籌資、會計核算、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等多方面多層次進行控制防范,做到從源頭上遏制稅務風險的發生。另一方面要加強企業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定期對企業內部進行自查活動,及時識別稅務風險,并做好風險應急預案,一旦風險觸發,力爭將經濟損失降到最低。
(二)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科學選擇納稅方案
低碳經濟下,針對火電企業的稅收政策實時都在更新,在稅收管理過程中,工作人員常常因為政策把握不準而給企業帶來涉稅風險,因此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對火電企業的稅收管理尤為重要。一方面企業要通過積極的與稅務部門聯系及時了解新的稅收政策動態,進而根據大環境的變化做好企業稅收內控;另一方面要充分了解地方稅務部門的職能分工以及運作流程,促進納稅行為能夠合法、規范、順利地完成,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同時,在透徹地理解有關稅務政策和規范辦法之后,企業要結合自身發展目標科學的選擇納稅方案,以發揮企業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充分利用國家稅收優惠傾斜政策,實現在合法納稅的同時緩解企業納稅壓力。
(三)完善企業稅務管理機制,提高企業涉稅人員綜合素質
稅務管理工作貫穿于火電企業經營各個環節,建立科學規范的稅務管理體系是做好稅務工作的基礎。一方面要根據企業的發展需要,完善各項稅務管理機制,包括稅務日常管理辦法、稅務籌劃流程,稅務風險預警機制、稅務管理控制機制以及反饋機制等等,確保火電企業的稅務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規范性。另一方面要不斷提高企業涉稅人員的綜合素質,為企業稅務管理提供優良的人力資源保障,一是設立獨立的稅務管理部門或稅務專職人員,專門承擔稅收有關工作,結合當前的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進行統一的納稅籌劃和管理;二是通過定期培訓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業務和政策理論掌握水平以及職業道德素養,為企業稅務管理打下堅實基礎。
(四)借助第三方專業機構強化風險分析,合理進行稅務籌劃
新形勢下,隨著企業的涉稅項目越來越多,受專業限制,火電企業自身在稅務管理方面還存在很多盲點,因此可以加強同中介機構的合作與溝通,借助第三方機構(如稅務師事務所)的專業服務優勢,對企業的稅收管理進行綜合性、系統性的評估和籌劃,強化風險分析,并結合實際選擇合理的風險解決方案,達到識別風險、規避風險的目的。合理的稅務籌劃是企業做好稅收管理的關鍵環節,是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火電企業要做好前期納稅評估工作,以風險內控為前提,制定科學合理的納稅籌劃方案,在充分結合企業自身發展需要后,選擇最優稅務籌劃措施,提高企業稅收管理水平。
三、總結
在低碳經濟環境下,火電企業面臨的競爭壓力越來越大,合理高效的稅收管理可以大大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因此加強稅務管理對火電企業經營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企業可通過規范機制、合理設計內控、加強風險預控等多方面提高稅收管理水平,相信未來在不斷總結經驗和改革創新的基礎上,火電企業在稅收管理問題上一定會取得更多成效。
參考文獻:
在我國開展大企業稅收專業化是企業規模擴大化、跨國化和經濟發展全球化的必然結果。我國開展的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處于初期階段,而西方發達國家已有多年的經驗。
一、國外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設置基本情況介紹
(一)國外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的組織結構及職能的設置
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組織結構設置。目前世界各國大企業管理機構的組織結構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單一的中央機構型,即只設一個中央機構,負責全國范圍內所有大企業的集中管理。二是帶分支機構的中央機構,即在總部設立中央機構,另在不同地域設立多個分支機構,各分支機構皆歸中央機構統一管理;三是多級獨立機構型,即在不同地域分別設立分支機構,各分支機構相對獨立,不設統一管理的中央機構。
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職能的設置。征收管理職能。大多數國家的大企業稅管機構都具備所有的征管功能。但是各個國家在“征”與“管”上各占的份量是不同的。從功能上講,上述提及的三類機構都有兩種稅收管理模式:一是將納稅咨詢和輔導、納稅申報和稅款征收、稅務審計和強制執行等所有納稅服務和執法功能都集中在一起,由大企業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稱為“全功能型”機構。二是只實現某個單一管理功能(主要是審計功能),而不涉及納稅申報、稅款征收或強制執行等其他事項,稱為“單功能型”(或“審計型”)機構。如法國、加拿大的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只負責審計,不負責征稅。行業分析職能。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均在大企業局內設有行業分析組派駐各地, 具體分析各行業所遇到的特殊問題, 掌握各行業的動向及存在的諸多風險, 進行正確的風險分析, 以化解矛盾, 制定相應的政策, 達到合理分配人力與物力的目的, 澳大利亞企業局有40%的人在這些部門工作。美國因按行業設立分局, 因而它在行業分析方面力度最大。
(二)國外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的人員配備情況
各國對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配置資源的程度和范圍不盡相同。據統計,大部分國家的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全職雇員的人數占整個稅務機關雇員人數的比例在0.75% 和6.6% 之間。各國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還需要配備各類專業人員或專家。如澳大利亞有1000家大企業和100多名最富有的個人需要大企業局來管理, 大企業局共有1350名工作人員,其中500人在行業管理部門工作, 其余的人散布在其它的部門, 這些工作人員多為經濟行業的專家, 有會計師、律師、經濟學家、統計學家、金融分析師等。
二、國外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的特點簡析
(一)重視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
各國在進行風險評估時,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通常考慮行業共性問題、不遵從歷史、納稅人的內控制度與系統完善性與可靠性、可能影響納稅人經營變化的外部因素、相關問題如果不處理對納稅人未來行為的影響、關聯交易比例、財務成果的穩定性、中介機構更換的頻率等。如法國稅務局大企業局建立了大企業集團監督機制,對集團內企業的信息進行集中分析處理。現在,相關信息系統擁有巴黎股票交易所所有40家企業和40家其他重要經濟集團的信息。
(二)強調針對大企業專門開展的納稅服務
各國稅務部門在新公共管理運動中紛紛引入“客戶理念”,建立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可以使稅務部門與大企業建立客戶服務型關系。因此,各國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都把協調與大企業之間的關系作為一個重要職能來履行。如荷蘭稅務局采用平面監測的方式,分別與納稅人達成稅收遵從協議。稅務局與大企業聯系的頻率取決于企業的規模、雙方意愿、已達成的協議以及需討論問題的類型等因素。
(三)以大企業稅收管理的專業人才體系建設為重要支撐
大企業稅收管理的復雜性和專業性,要求稅務人員具備較高的專業技能。因此,大多數國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培訓和實踐計劃,專門解決工作人員的技能問題。例如荷蘭稅務局的職員經常參加由高校教授、稅務顧問以及特大企業的執行總裁和財務主管講授的關于稅收保證與公司財務方面的課程,定期參與談判和合作的有關高級培訓課程。
三、對國外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經驗的借鑒
借鑒國際經驗,筆者對建立和完善我國大企業稅收專門化征管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一)開展稅收專門化管理應以稅務風險管理為核心
對于完善稅收風險管理,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一是完善高風險指標。如特別注意收集公司董事會成員、主要負責人或顧問在過去的不良稅收記錄和惡意稅收籌劃記錄等等。二是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盡快推廣大企業稅收風險評估,直接交由基層大企業管理部門進行,提高基層的稅收風險意識與防范能力。
(二)建立大企業稅收專門化管理的信息化平臺迫在眉睫
稅收管理員是指稅務機關從事稅源管理和納稅服務的稅收行政執法人員。為推進依法治稅,切實加強對稅源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自國家稅務總局2005年起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以來,稅收管理員在稅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強化,“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的現象得到有效緩解,稅收征管的質量、效率、稅源控管力度得到進一步提升。在稅收管理員制度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由于經營形式的多元化、稅源管理日趨復雜,以及受傳統管理理念、稅收管理員素質、行政管理體制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現行稅收管理員制度還存在一些問題,為更好地適應當前稅收征管工作,筆者結合對吉林省國稅局2008年度稅收征管審計調查的有關情況,就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現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管理員日常事務性工作較為繁雜
在基層稅務部門,稅收管理員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戶籍管理、催報催繳、欠稅管理、納稅評估、稅法宣傳、發票管理、金稅專票協查、稅控裝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內容,幾乎覆蓋了除受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違章處罰、減免稅和稅務稽查以外的面向納稅人的所有涉稅事宜。日常事務性工作的增加,使稅收管理員面臨較大的工作壓力,造成稅源管理的重點不突出,稅收管理員的主觀能動性得不到充分調動,影響了稅源管理的質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國稅局為例,該局雖然制定了《稅收管理員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績效考核尚缺乏客觀的評價標準,基層稅務人員“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仍未得到根本轉變。
(二)結合稅源特點實施分類管理不夠深入
在稅源管理工作中,基層稅務部門的分類管理不夠細化,沒有很好地結合轄區納稅戶生產經營規模、性質、行業、經營特點、企業存續時間和納稅信用等級等要素以及不同行業和類別企業的特點,實施科學合理的分類管理,部分稅收管理員的經驗特長、專業特長沒有得到有效發揮。特別是對那些經營規模較大、會計核算復雜、利潤形成隱蔽以及納稅信用等級較低的企業,實施專業化、有針對性的重點管理做得還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過大,征稅成本過高
目前,在稅源管理一線執法的稅務人員較少,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必然導致管理幅度過大。如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的總納稅人有2800多戶,但稅收管理員僅30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100戶,若要管好,難度顯而易見。從征稅成本看,目前,我國的征稅成本幾乎是美國的l0倍。要實現精細化管理,則需要增加稅收管理員的數量,從而增加管理成本,而這顯然與國家實現征管目標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廢除,激勵機制尚未建立
稅收管理員擔負著對納稅企業進行日常的納稅管理、催報催繳、納稅輔導等多項職責,并且還要對所管理的事及管戶負全責。一方面,這種管理方式與專管員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沒有大的差別;另一方面,現行稅收管理員制度下,沒有設立相應的獎優懲劣機制,使稅收管理員制度難以達到預期目的。
(五)稅收管理員與稅務機關的法律責任風險加大
稅收管理員每完成一項工作都要給相關職能部門和納稅人出具稅務文書。這種稅務文書導致稅收管理員要承擔納稅人管理方面的責任。假如納稅人在其財務、納稅等方面采用欺騙、隱瞞等手段,那么稅收管理員出具的文書則存在不真實等問題,稅收管理員就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稅務機關也可能會有連帶責任。仔細分析,問題的癥結在于稅收管理員制度還是建立在對企業直接“管”的基礎上。
二、進一步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構想
(一)完善稅收管理員的概念
稅收管理員應擴大概念的外延和內涵,外延方面不僅僅基層稅務部門的稅務人員是管理工作員,每一層級的稅務人員都是稅收管理員;內涵方面不僅是管理,而應該是管理與服務并重,這里的服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服務,而是要讓納稅人遵從稅收法規的服務。按照稅收風險理念,作為一名稅務人員,每個人都有采集納稅人涉稅信息的職責,真正形成稅收管理團隊去應對納稅人群體;讓一些管理能力強的稅務人員去處理復雜稅收事項,將無差別的對納稅人平均管理轉變為有針對性地加強對特定的納稅人管理。
(二)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的總體思路和總體目標
明確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的總體思路:在全員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協作、相互監督,依托稅收基層管理平臺實行層級和崗位之間的考核評價體系、管事和管戶相結合的執法與服務并行,形成“全員管理、專業評估、重點稽查”的稅收風險管理團隊。稅收管理員從層級上應分為總局、省、市、縣、基層五級;從每個層級的崗位分工上應細化為:風險采集、納稅服務、稅源調查、綜合管理、稽查監督等崗位。
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的總體目標是要建立一種日常管理和專項評估相結合、分戶管理和綜合管理相結合、全程管戶和環節管事相結合的系統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適度的專業化管理,合理分解稅收管理員的管理事項,將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政策執行情況的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收風險識別以及一些重點涉稅事項的調查等交由專職管事人員負責。同時,專職管事人員要將在分析、評估、重點涉稅事項調查中獲取的信息及時反饋給稅收管理員,由稅收管理員進行跟蹤監控;稅收管理員也要結合日常管理,將發現的疑點及時交給專職管事人員作為分析的依據。
(三)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原則
推進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實和完善工作,應遵循管戶與管事、管理與服務、屬地與專業、集體履職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原則。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將稅收管理權分成若干個環節,分解到不同的崗位,通過流程控制,建立起各個征管業務崗位之間相互銜接和相互監督的征管工作機制,其核心為權力的分解、過程的控制和崗位的制約。分解權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責任,要堅持強化稅收管理員的管戶和管事的責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戶的形式出現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現的,通過強化責任,促進征管質量的提高和稅源管理能力、遵從服務能力的提高。
由于稅收管理員是稅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載體,人數眾多,并且有相關的管戶責任,必然會帶來“管戶責任”的執法風險。而一些行政執法的監督部門在監督稅收行政執法過程中,也以此為依據,追究稅收管理員的行政執法責任,這在基層實際工作過程中也屢次出現。因此,在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過程中,要堅持規避風險的原則,對稅收管理員的工作事項進行梳理,減少不必要的簽字等執法風險的事項,同時在管戶上采取集體履職和個人分工相結合等方式,弱化個人管戶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執法等方式規避稅收執法風險。
三、進一步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劃分稅收管理員的基本工作職責
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要合理劃分管戶制稅收管理員與管事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職責,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管戶稅收管理員是指以特定納稅人為管理對象,以特定納稅人的日常涉稅事項管理、納稅服務為主要職責的稅收管理員。管事稅收管理員是指以不特定納稅人的重點事項和一次性(或偶發性)重要涉稅事項管理、納稅服務為主要職責的稅收管理員。具體可以有以下幾種分類方式:
1.按事項分類。管戶制,指稅收管理員以劃定的特定納稅戶為管轄對象,以特定納稅人的稅源管理、納稅服務等為主要職責。管事制,指稅收管理員不以特定的納稅戶為具體管轄對象,而是以不特定納稅人的特定涉稅事項作為稅收執法和納稅服務的主要職責。管事與管戶結合制,指納稅人稅收執法和納稅服務中的日常涉稅事項由管戶的稅收管理員承擔,納稅人的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等專業涉稅事項由管事的稅收管理員承擔。
2.按級別分類。國家稅務總局級稅收管理員負責特大型企業、企業集團的稅源監控及特定事項的稅收風險應對;省級稅收管理員負責省級大型企業、企業集團的稅源監控及特定事項的稅收風險應對;市級稅收管理員負責市區重點稅源、五級風險企業的稅源監控及特定事項的稅收風險應對;縣級稅收管理員負責全縣重點稅源、五級風險企業的稅源監控及特定事項的稅收風險應對;基層稅收管理員負責規定區域內的稅源監控及一般事項的稅收風險應對。
3.按崗位分類。風險采集崗,負責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種信息,在發現納稅人有涉及稅收風險的可能而計算機又不能自動提取該風險信息的情況下,進行手工錄入異常信息的內容并提交給納稅人所在稅務機關綜合管理崗審核。風險采集為全員采集,對一些特殊任務的風險采集由特定人員采集。納稅服務崗,負責向納稅人進行稅收政策解讀及納稅人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除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稅務總局規范性文件另有明確規定外,統一由辦稅服務廳受理、辦理、傳遞與反饋。稅源調查崗,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基礎信息的核實、優惠、認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稅風險的識別與應對、稅收政策和宣傳解讀。綜合管理崗,負責特定納稅人、特定事項的涉稅風險的識別與應對,監控和縮小納稅人納稅遵從偏離度。稽查監督崗,負責追補沒有遵從稅收法規的納稅人的應納稅款,提出稅收管理建議,并對上一環節的稅收管理人員從管理能力、廉潔自律方面實施監督。
(二)合理優化稅收管理員人力資源配備
稅收管理員可按“稅收風險分析、專業納稅評估、大企業的風險監控應對、中小企業的行業性風險監控”等類型配置,也可按行業、產業類型、規模配置,還可聘請“院校管理學者、行業管理大師、標準認證專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員專業管理團隊。從事稅務工作的人員結構應為:行政機關20%左右,稅收服務廳15%左右,稅收管理員65%左右,其中,調查核查人員為30%,納稅評估人員為20%,稅收稽查人員為15%。
(二)從戰略高度把握管理戰略的透明度建設稅收戰略高度透明,可以讓公眾更好地把握稅務部門的職責和戰略目標、策略,從而更有助于提高稅收遵從度,也更有利于內外部利益相關方對稅收戰略實施全程進行監督,推動稅收戰略目標的實現,不失為雙贏選擇。因此,許多國家在稅務門戶網站公開稅收戰略和實施信息,接受內外部利益相關方的監督。
二、國際維度下中國稅收戰略管理的變遷壓力
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維度越顯重要。稅收戰略管理的國際主流范式和趨勢,使尚保留轉軌經濟痕跡的中國稅收戰略管理面臨變遷的壓力。
(一)中國稅收戰略管理的雙向非常態相對于國內和國外,中國稅收戰略管理都是非常態。中國宏觀戰略管理和國際稅收戰略管理雙雙呈現周期更替和公布管理戰略的常態。與多數國家每隔四五年公布新周期稅收戰略大體一致,從1953年起,中國每隔五年向社會公布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真實地展現了中國宏觀戰略計劃的演進軌跡。但是,作為本國宏觀戰略規劃體系有機組成部分的中國稅收發展規劃,正式的制度安排卻起步于“十二五”時期。①常態化稅收戰略管理的長期缺失導致中國稅收管理的碎片化,只能在不斷的試錯中摸索前行。
(二)稅收戰略規劃要素架構的“轉軌范式”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由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轉軌而來,國家宏觀管理規劃包括稅收規劃沿襲同樣屬于轉軌經濟國家的獨聯體和東歐國家的模式。從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開始,“計劃”更名為“規劃”,內容的表達上也有了一些新變化,體現了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一步完善的特點,但是規劃要素結構體系變化不大。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其要素結構體系為:發展環境、指導思想、主要目標、政策導向、發展重點及任務和強化實施等;而《“十二五”時期稅收發展規劃綱要》的要素結構體系也如出一轍:“十一五”成績、“十二五”新形勢新任務、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發展重點及任務和保障體系等。由中國宏觀戰略規劃體系“轉軌范式”決定的稅收規劃體系,顯然與公共稅收戰略體系的國際主流范式分屬不同的語境,表明中國稅收發展戰略沒有完成向公共管理戰略體系轉變的任務。
(三)公共稅收戰略要素的缺位或錯位1“.服務+執法=遵從”的戰略總目標程式缺位。中國稅收規劃只有多元、發散的主要目標,總目標或核心目標缺位。如《“十二五”時期稅收發展規劃綱要》只確定了稅收發展的主要目標,涵蓋了稅收收入、稅收法治環境、稅收調控作用、納稅服務水平、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干部隊伍素質和黨風廉政建設等8項關鍵業務、非關鍵業務,甚至非專業業務。稅法遵從不僅登不上總目標的寶座,甚至在主要目標體系中也找不到它的位置,這反映出稅法遵從在稅收戰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還未能得到應有的認識,從而稅法遵從的核心地位也無從確立。總目標缺位,主要目標發散,就難以把握稅收戰略發展的大方向。此外,關鍵業務的目標地位模糊、與稅法遵從總目標失聯。“十二五”時期稅收發展的主要目標體系中,納稅服務和征管兩大關鍵業務要素排位居中,地位不及收入、法治和調控等非關鍵業務要素。并由于稅法遵從總目標缺位,無從對接稅法遵從目標,最終導致“服務+執法=遵從”的戰略總目標程式缺位。2.人力資源角色錯位,“技術改進”基礎獨木難支。《“十二五”時期稅收發展規劃綱要》把隊伍管理的基礎要素做為關鍵要素列入主要目標要素體系,且隊伍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的角色轉換也未到位,導致稅收戰略支點失衡,“技術改進”基礎獨木難支。3.戰略預算支出計劃缺位。傳統財稅理論一直把稅收收入和財政預算支出作為兩個不同的財稅范疇、財政活動的空間加以研究,對兩者聯系的分析主要體現在總量平衡上。由于尚缺乏稅收戰略管理支出計劃的理念,在稅收規劃要素體系中,不可能考慮安排稅收戰略支出計劃。即使安排了稅收規劃的專項經費,也不會像政府財政預算支出那樣受到嚴格的審查和控制,這種體制缺陷自然無法對稅收規劃進行總量、方向、效益和風險的預算控制,從而無法保障稅收戰略項目的管理效率和納稅人的知情權。
(四)戰略規劃的外部閉合中國現行稅收規劃內部透明但外部閉合。中國稅收規劃內部透明度建設,正式啟動于“十二五”稅收戰略規劃綱要,其標志是國家稅務總局以稅務部門規章為載體在全國稅務系統內部網站公布了《“十二五”時期稅收發展規劃綱要》。但是,在外部公開透明方面,中國將稅收規劃視同稅務部門內部行政管理文件,對外不予公開,從而制約了納稅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實現。顯然,對外封閉的中國稅收規劃管理離國際規范做法尚有距離,也不符合稅收法定原則和公共政策管理對透明度的要求。
三、基于國際維度的中國稅收戰略管理變遷
在經濟全球化成為世界經濟發展主流這一大背景下,中國要認清稅收規劃管理變革的必然性,在尊重國情和公共戰略管理規律中順勢而為,遵循國際“游戲規則”,借鑒公共稅收戰略管理的國際主流范式,變革中國稅收規劃管理,融入公共稅收戰略管理的國際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