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2-07 15:30:06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法律典型案例,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一、廣州市“葉詩黛”網店銷售不合格商品案
2018年6月14日,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2017年杭州市流通領域(網絡)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報告編號:1711704295)顯示,淘寶店鋪“葉詩黛”銷售的“歐美時尚大包中年女士包包媽媽手提包單肩斜挎包復古簡約真皮女包”,產品經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抽樣檢測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振蕩沖擊性能。當事人涉嫌銷售不合格產品,余杭區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經系統數據排查,淘寶店鋪“葉詩黛”由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新揚村八隊寶軒莊自編88號的黃某開設,辦案人員利用“互聯網執法辦案系統”協查并調取當事人涉嫌違法的相關數據并推送給當事人黃某進行了違法數據確認。根據執法人員的調查及當事人的陳述,被抽檢的商品“歐美時尚大包中年女士包包媽媽手提包單肩斜挎包復古簡約真皮女包”,同一批次進貨量為20個,進貨單價:130元,銷售單價:188元,案發前已全部銷售完畢,當事人涉嫌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3760元,違法所得:1160元。
當事人黃某在淘寶“葉詩黛”店鋪銷售不合格產品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利用“互聯網執法辦案系統”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罰。
評 析
“互聯網執法辦案系統”有效解決了證據交互難題。在案中,執法人員通過執法辦案系統自動獲取了該商品頁面的交易記錄,銷量有326件,涉嫌違法金額61288元,考慮到商品抽檢的批次問題,執法人員在將上述證據推送給商家時,要求商家確認或提供同一批次數據的證據,以便案件調查更精準、合法,商家在線收到該調查筆錄后,進行在線的證據舉證,及時上傳了同一批次的進貨憑證,顯示該批次商品數量是20件,進貨單價為130元,違法銷售額為3760元,通過商家在系統的自主舉證,與執法人員進行良好的線上互動和溝通,為執法辦案提供了便利,后續處罰告知、處罰決定均得到了商家的認可,當事人主動放棄聽證,及時通過支付寶在線繳納了罰款。
二、杭州余杭區“hoons紅繩旗艦店”網絡銷售不合格商品案
2018年6月14日,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2017年杭州市流通領域(網絡)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報告編號:浙紡監字第201731153號)顯示,天貓“hoons紅繩旗艦店”銷售的商品“蠶絲被冬被春秋被100%桑蠶絲子母被純蠶絲被芯”(貨號1221)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當事人涉嫌銷售不合格產品,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經系統數據排查,天貓“hoons紅繩旗艦店”由位于杭州市余杭區塘棲鎮富塘路21號的杭州某科技產業有限公司開設。辦案人員利用“互聯網執法辦案系統”協查并調取當事人涉嫌違法的相關數據并推送給當事人進行了違法數據確認。該商品同一批次生產量:4條,生產成本:320元/條,銷售價格:547.43元/條,案發前已全部銷售完畢,當事人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2189.75元,違法所得:909.75元。
當事人杭州某科技產業有限公司在天貓“hoons紅繩旗艦店”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的行為,已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利用“互聯網執法辦案系統”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罰。
評 析
辦案系統對交易快照的直接調取,為網絡違法行為的查處提供鐵證。而違法經營者往往心存僥幸,自以為執法機關未掌握證據而百般抵賴。本案中,執法人員通過辦案系統獲取商家的商品銷售數據為4件,當事人第一次不認可證據,陳述辯稱該4件商品中部分是其員工購買的。后執法人員二次推送調查筆錄告知其網上抽檢的產品是由第三方檢測機構網上正常購買的,辦案系統通過交易單號直接調取平臺提供的交易記錄足以證實銷售行為是屬實的。通過教育,當事人認可其違法數據和金額,認可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做出的行政處罰,在處罰決定書下達的半小時內即在線繳納了罰款。
三、廈門市“playboy清婷網絡專賣店”虛假廣告案
2018年7月4日,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對天貓平臺“playboy清婷專賣店”的舉報,稱該商家在廣告中標稱“抑菌”功效涉嫌夸大宣傳。經執法人員數據排查,發現“playboy清婷專賣店”店鋪由廈門市清婷貿易有限公司開設。該公司涉嫌存在廣告違法行為。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經系統數據排查,天貓店鋪“playboy清婷專賣店”于 2017年3月6日起,在其銷售的“花花公子男鞋春季增高休閑皮鞋男真皮男士運動鞋增高跑步鞋 鞋子男”產品頁面上宣傳“抑菌”功能,無相關檢測報告。當事人在2017年4月7日,修改產品銷售頁面,改正了上述違法行為。上述違法行為期間,涉案產品共銷售210筆,銷售金額 48089元。當事人在其天貓店鋪產品銷售頁面宣傳“抑菌”功能,無相關檢測報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屬于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及時糾正了違法行為,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了減輕處罰。
評 析
網絡辦案打破時空概念,讓經營者足不出戶完成案件調查與處罰執行,省時省力省心。該案中,公司負責人收到處罰決定書后,特意致電辦案人員,要求盡快來繳納罰款。得知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利用網上互動的方式查辦網絡案件,全程網上操作,不需要前來現場繳納罰款,他激動的表示這樣的創新模式給他們帶來了巨大的便利,并在案件處罰中,能充分考慮當事人主動糾正錯誤降低危害后果的做法,較之傳統的線下辦案要跑多趟做筆錄、送達、告知、繳納罰款等,方便了很多,此類高效執法、便民服務的做法,必須點贊。在處罰決定書下達當天,當事人即履行了繳納罰款的義務。
四、廣東揭陽市“DEE德藝廚房餐具廚具工廠店”虛假宣傳案
2018年7月25日,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對淘寶平臺“DEE德藝廚房餐具廚具工廠店”店鋪的舉報,反映其在銷售“出口德國304不銹鋼筷子10雙套裝家用方形防滑加厚韓式餐具鐵快子”產品詳情頁面上宣傳“無腐蝕點 不生銹 不滋生細菌 健康首選”,經執法人員利用“互聯網執法辦案系統”網絡數據排查,發現該“DEE德藝廚房餐具廚具工廠店”由揭陽市榕城區榕東街道榕東念慈體育館后面彭勾黃村的朱某開設。當事人涉嫌虛假宣傳,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經系統數據排查,該網店于2017年3月12日起進行了上述宣傳,于2017年3月19日修改產品銷售頁面,改正了上述違法行為。上述違法行為期間,涉案產品共銷售151筆,銷售金額3895.8元。
當事人在其淘寶店鋪產品銷售頁面宣傳“無腐蝕點 不生銹 不滋生細菌 健康首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的“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及時糾正了違法行為,可適用《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予以減輕處罰,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了罰款處罰。
評 析
該案的特殊意義在于,解決了傳統辦案中對過去宣傳頁面取證難的困擾。調查中,執法人員通過辦案系統獲取的網店的交易快照,核實的舉報內容,并將交易快照、交易記錄、違法區間等信息推送給當事人,當事人收到證據推送后,及時舉證了“其在2017年3月18日晚上及時改正”的情況,證明了自己主動改正錯誤的情形,執法人員依法予以減輕處罰,得到了當事人的高度認可,對行政處罰未提出陳述申辯,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14日15時53分向商家下達處罰決定書,商家在3分鐘后即在線繳納了罰款。
五、麗水松陽縣“檸檬家原創定制”網店違法互聯網廣告案
2018年6月1日,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對淘寶“檸檬家原創定制”店鋪的舉報,反映使用了“當下最流行的、永遠不過時、最主要、絕對不起球、絕對放心、最新一波、給你最貼心的呵護、極致優雅、頂級制作、最佳舒適體驗”等用詞。接到該舉報后,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網店進行了網絡數據排查,發現“檸檬家原創定制”店鋪由浙江麗水松陽縣的鐘某開設,該店屬無固定經營場地的淘寶個人店。執法人員利用“互聯網執法辦案系統”快速調取相關交易快照后發現舉報基本屬實,該網店涉嫌存在廣告違法行為。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對鐘某進行立案調查。
經系統數據排查,該網店于2016年12月5日起,在其 “2016冬裝新品皮毛一體韓版時尚寬松顯瘦中長款羊羔毛拼接皮草外套”產品頁面上宣傳時使用上述內容。當事人在被投訴舉報后,于2016年12月9日修改產品銷售頁面 ,改正了上述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期間,涉案產品共銷售44筆,銷售金額12314.66元。
當事人在其淘寶店鋪產品銷售頁面宣傳“廣告違法宣傳內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屬于廣告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及時糾正了違法行為,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從輕處罰。
評 析
網絡經營主體查實難,是網絡案件難以成案的主要原因之一。該案當事人系個人淘寶店主,當事人鐘某因個人經營淘寶店無固定的經營場所,故該案中當事人有聯系方式,卻無固定的認證地址,導致廣告者所在地的地址問題難以確認,在辦理該案中,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個人淘寶店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情況是網絡經營的一種特殊情況,做為第三方平臺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應該對此類存在管轄爭議的違法行為負起監管責任,也讓“無根案件落地生根”。
六、嘉興海鹽縣查處全國首例利用技術手段實施不正當競爭案
2018年4月20日,嘉興市海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從事網絡送餐服務的“閃電小哥”平臺運營商舉報稱:其同行“美團外賣”海鹽商--嘉興市洞洞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餓了么”海鹽商--上海友昂投資有限公司分別采用修改商家配送范圍等手段迫使同時上線“美團外賣”、“餓了么”及 “閃電小哥”平臺的商家退出“閃電小哥”平臺,給部分商家和“閃電小哥”平臺運營商帶來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
經調查,海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7月認定這兩起案件的當事人:嘉興市洞洞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友昂投資有限公司為維持其市場占有率,分別通過“蜜蜂 美團銷售助手”及“軒轅”軟件,采用縮小相關商家在其平臺的配送范圍或將配送范圍設置到錢塘江出海口無人區內等不當技術手段,強迫其平臺商家關閉或停止在“閃電小哥”平臺經營后才予以恢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屬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分別對兩當事人作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評 析
這兩起案件為查處利用技術手段進行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積累了經驗,有利于維護網絡市場競爭秩序,促進互聯網產業健康發展。其中嘉興市洞洞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作為全國首例查處的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案件成功入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2018市場監督管理論壇”上的“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行政執法十大典型案件”。
七、杭州余杭區查處“免費試用” “拍A發B”新型刷單炒信案
2018年6月,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舉報,反映名為“美麗啪”的網站存在幫助電商刷單的行為。經過前期細致的摸排和精心的準備,余杭局于7月10日對涉案公司開展執法行動,一舉查實了杭州美名科技有限公司組織天貓、京東等第三方交易平臺的商家,以商品免費試用的名義進行虛假交易,進而提升商品交易量的違法事實。
經查明,杭州美名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了“美麗啪”平臺,并于2017 年10月以商品免費試用平臺名義上線運營,對外宣傳通過免費試用可以幫助電商提高店鋪信譽,以此吸引商家和用戶使用該平臺。在商品試用過程中,當事人通過設置試用條件、流程等方式,引導用戶前往商家店鋪購買試用商品,下單后商家發貨給用戶為另一商品(多數為低價值的贈品),即“拍A發B”的交易模式,交易完成后,商家通過“美麗啪”平臺將購買試用商品的貨款返還給用戶。截止2018年7月10日被查獲,共有3495家電商通過“美麗啪”平臺進行商品試用42107次,其中虛假交易式的商品試用17453次,在第三方交易平臺產生虛假交易記錄63萬余條。當事人通過“美麗啪”平臺共收取商家會員費、服務費等費用17965907.73元,獲利8036863.09元。
余杭區局認為,當事人開發運營了“美麗啪”平臺,以幫助提高店鋪信譽吸引商家使用該平臺,同時指導、協助、審核商家的虛假交易式的商品試用活動,屬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的組織虛假交易的行為,根據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50萬元。
評 析
當事人對外宣傳“美麗啪”是商品免費試用平臺,但對于“什么是試用”、“試用是不是交易”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不能抓住“免費試用”的本質,就會被假象迷惑。本案中,“美麗啪”平臺商家進行商品試用時,要求用戶前往其電商平臺上的店鋪內下單購買的指定商品,與實際發貨給用戶的商品并不一致,即“拍A發B”的虛假交易模式,幫助商家以較低的成本提高了店內商品的交易量,達到了刷單炒信的目的。浙江天貓網絡公司在得知余杭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美麗啪”平臺后,主動協助配合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通過“美麗啪”進行虛假交易的天貓商家。目前,相關商家違法情況正在調查處理中。
八、金華查處跨境電商刷單案
1月3日,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線索,獲悉美國福布斯新聞網報道中國跨境零售存在刷單現象的線索后,對一起跨境電商虛構交易、刷單炒信案件進行立案查處,這是新反法施行后,全省查處的第一例跨境電商刷單案。
經查,當事人義烏市QS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一家經營跨境網絡交易的公司,該公司在速賣通、wish等跨境電商平臺上共開設了499家網店,并使用ERP系統管理上述網店。2017年1月份,當事人為提升WISH平臺上網店的信譽和銷量排行,提高產品銷量,采用將其他交易平臺上的真實客戶信息導出,雇傭專人利用導出的真實客戶信息在WISH網站上虛假注冊,虛假下單,使用跨境物流發送包裹的方式進行虛構交易。2017年1月份至案發時止,當事人采用上述方式,共虛假注冊了3999個WISH的買家賬號,虛構交易共計27092單,僅2017年8月份一個月就采用上述方式虛構交易3121單,客戶名為Heaven McGeeha的美國消費者一個月就收到空包裹29個。
當事人通過虛假注冊、虛構交易的方式,提升自己網店的商業信譽。上述行為構成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情形,屬于虛構交易行為。由于當事人積極主動配合調查,及時停止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2月8日,經金華市局案審會討論決定,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140000元。
評 析
Wish是一家跨境電商平臺,以中國賣家為主,購買對象為海外用戶。目前平臺上聚集了超過40萬賣家,其中九成來自中國,2016年,中國賣家通過Wish出口額近30億美元。本案中當事人刷單行為都是發生在wish跨境電商平臺,并不像福布斯新聞中說的是在阿里巴巴速賣通上刷單,實際上是美國人自己開的電商平臺在刷單,損害了中國電商平臺在世界的形象。該案查處,反映了我們監管部門對電商平臺商家的違規現象治理的及時性和客觀性,彰顯執法部門整治不法的堅強決心。
九、杭州余杭區查處特大互聯網傳銷案
2017年12月,余杭區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舉報對當事人杭州達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達人店”平臺涉嫌網絡傳銷行為開展調查。2018年7月6日下達處罰決定書,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 2412928.73元,并處罰款150萬元,罰沒合計391.30萬元。
經查,“達人店”APP是當事人設計開發并于2016年6月啟用的一款移動購物平臺,銷售包括化妝品、生活用品、食品、服飾箱包等全類目產品,通過邀請注冊會員的方式不斷發展“達人店”平臺會員也稱達人店長,通過給予邀請人一定的獎勵提成的方式來促使會員不斷的發展其他會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同時根據直接或間接邀請的人員團隊人數量設置了“達人店長、班主任、系主任、分院長”4個級別,并以下線團隊的銷售業績為依據按一定比例計算和給付上線各級別人員報酬,屬團隊計酬分配利益。在該模式中,普通達人店長直接邀請的新達人店長銷售產品的時候,可獲得單筆訂單銷售傭金的10%作為提成,上線的班主任可獲得單筆訂單銷售傭金的16%作為銷售獎勵,上線的系主任可獲得單筆訂單銷售傭金的5%作為銷售獎勵,上線的分院長可獲得單筆訂單銷售傭金的6%作為銷售獎勵;班主任直接邀請的達人店長銷售產品的時候,可獲得單筆訂單銷售傭金+單筆訂單銷售傭金的16%作為銷售獎勵,上線的系主任可獲得單筆訂單銷售傭金的5%作為銷售獎勵,上線的分院長可獲得單筆訂單銷售傭金的6%作為銷售獎勵;系主任直接邀請的達人店長銷售產品的時候,可獲得單筆訂單銷售傭金+單筆訂單銷售傭金的16%作為銷售獎勵,上線的分院長可獲得單筆訂單銷售傭金的6%作為銷售獎勵。
2016年6月成立至2017年12月,共計達人店長114959人(含班主任2396名,系主任221名,分院長14名)。“達人店”產品銷售總收入達5752.2228萬元,產品銷售返利共計882.3236萬元,貨款支出441.5372萬元。
評 析
傳銷是經濟“毒瘤”,影響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近年來,有的打著新經濟、新業態的名義從事網絡傳銷,隱蔽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危害大。全省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堅持打早、打先、打小,突出打擊以“消費返利”“資金互助”“虛擬貨幣”“投資理財”“網絡游戲”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和消費安全。
十、紹興嵊州市線上線下一體化發力查處多平臺協同網絡售假案
2018年2月26日,根據線索,嵊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朱某麗、朱某會開設的“ZZZZ小豬豬”淘寶店、“嵊州市絲韻服飾商行”1688店開展現場檢查。發現有用于銷售的“LV”、“CHANEL”、“GUCCI”品牌箱包、圍巾等,并發現當事人通過手機微信、淘寶店鋪等多種網絡經營方式進行銷售,現場查扣上述品牌商品共計90件,事后經商標持有人鑒定均為假冒商品,并經價格認定部門認定貨值788650元。
關鍵詞:電子公文電子政務互聯網
一、子公文及其特點
電子公文是指以電子形式表現的并通過網絡傳送的,用于政府機關相互之間聯系事務的專用文件。電子公文的特點是基于電腦和互聯網聯網的特性而產生的,因為電子公文的制作、發送及接收都需要通過電腦和互聯網這兩種媒介來進行。首先是電腦,它的最大作用是將政府公文中所有具體的信息都進行了數字化的改變,這里所說的數字化是指電腦將輸入的具體信息以“1”和“0”來進行存儲和運作,這不像傳統的政府公文是以具體的書面形式來表示的。其次是互聯網,互聯網將電腦里的數字化信息在各個政府機關之間迅速地傳送。互聯網本身有其特殊性,即公開性和全球性。所謂公開性是指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進出互聯網,而全球性是指信息在互聯網上的傳遞是沒有邊界障礙的。根據上述分析,較之傳統的政府公文,電子公文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1)電子公文是一種數字化的、虛擬化的文件形式;(2)電子公文的傳送是在公開環境下,通過互聯網進行的;(3)電子公文的傳送可以在各個地區、國家乃至全球范圍內的政府之間進行;(4)電子公文的廣泛應用能夠極大地提高政府的辦事效率。
顯然,信息技術的發展給政府機構帶來了一場深刻的變革。傳統的公文傳送方式使政府機構背負著沉重的時間負擔和經濟負擔。傳統公文在這一場變革中受到了電子公文這一新生事物的強有力的沖擊。電子公文的制作、發送和接收可以突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給人們以快速和便捷。可是電子公文畢竟是近年來才開始出現的新生事物,很多技術上的問題還有待解決。特別是,由于電子公文剛剛開始啟用,有關電子公文的法律紛爭還頗為鮮見。就世界范圍來說,還沒有專門的法律規范,也無強制性的原則可以遵循。可以說,其中還有很多值得研究的問題擺在我們的面前。
二、電子公文應用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目前,電子公文應用中出現的安全問題主要有:
1.黑客問題。黑客入侵網站的消息在近年被頻頻報道。以前黑客們往往挑選美國國防部和雅虎這些安全防范體系堪稱一流的硬骨頭啃。而隨著各種應用工具的傳播,黑客已經大眾化了,不像過去那樣非電腦高手不能成為黑客。如果安全體系不過硬的話,黑客便可以肆意截留、毀滅、修改或偽造電子公文,給政府部門帶來混亂。
2.電腦病毒問題。自電腦病毒問世幾十年來,各種新型病毒及其變種迅速增加,而互聯網的出現又為病毒的傳播提供了最好的媒介。不少新病毒直接利用網絡作為自己的傳播途徑。試想一個完整的電子政府體系中某個環節受到病毒感染而又沒有被及時發現,電子公文系統全面癱瘓,那將會產生怎樣的后果?病毒的感染會使一些電子公文毀滅或送達延誤,整個電子政府將會指揮失靈、機構運作不暢。
3.信息泄漏問題。目前,各大軟件公司生成的網管軟件使網絡管理員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可以方便地對網上每個政府用戶的各種使用情況進行詳細的監測。此外,網絡中存在不少木馬程序,如果使用不慎,就會把公文中的重要信息泄漏給他人。而某些大公司生產的軟件或硬件產品所帶的后門程序更可以使這些公司對政府用戶在網上的所作所為了如指掌。對政府而言,信息泄漏將會給其工作帶來麻煩,甚至會危及到國家的政治、經濟及國防利益,有關的政府工作人員會因此被追究法律責任,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的。而對這些大公司的法律管制,對于在信息產業中處于弱勢地位的國家來說是根本無法解決的難題,但光靠處于優勢地位的國家也是不行的,必須在國際范圍內形成管制的合力。
三、電子公文安全體系法律制度建構
1.科學的密鑰使用制度規范。密鑰是一種信息安全技術,又稱加密技術,該技術被廣泛應用于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中。它包括兩種技術類型,即秘密密鑰加密技術和公開密鑰加密技術。其中秘密密鑰加密技術又稱對稱加密技術。倘利用此技術,電子公文的加密和解密將使用一個相同的秘密密鑰,也叫會話密鑰,并且其算法是公開的。接收方在得到發送的加密公文后需要用發送方秘密密鑰解密公文。如果進行公文往來的兩個政府能夠確保秘密密鑰交換階段未曾泄漏,那幺,公文的機密性和完整性是可以保證的。這種加密算法的計算速度快,已被廣泛地應用于電子商務活動過程中。公開密鑰加密技術又稱為非對稱加密技術。這一技術需要兩個密鑰,即公開密鑰和私有密鑰。私有密鑰只能由生成密鑰對的一方政府掌握,而公開密鑰卻可以公開。用公開密鑰對公文進行加密,只有用對應的私有密鑰才能解密。用私有密鑰對數據進行加密,只有用對應的公開密鑰才能解密。此二種技術相比,顯然第二種技術的安全系數更大一些,但這種技術算法速度較慢。我們可以根據各種公文的秘密等級,采用不同的加密技術。對于一般的公文往來數量大且頻繁,不宜采用非對稱加密技術,還有秘密等級較低的公文亦可采用對稱加密技術。而對那些重大的通知及秘密等級較高的公文則必須采用非對稱加密技術。凡違反上述技術性規范的要求造成公文泄密或是公文的完整性受到損害的,需追究其法律責任。
2.完善的政府證書管理制度。公文傳送過程中數據的保密性通過加密和數字簽名得到了保證,但每個用戶都有一個甚至兩個密鑰對,不同的用戶之間要用公開密鑰體系來傳送公文,必須先知道對方的公開密鑰。公文傳送中有可能發生以下情況:用戶從公鑰簿中查到的不是對方的公鑰,而是某個攻擊者冒充對方的假冒公鑰;或者公文互換的雙方在通訊前互換公鑰時,被夾在中間的第三者暗中改變。這樣的加密或簽名就失去了安全性。為了防范上述風險,我們可以仿效電子商務中的做法,引入數據化證書和證書管理機構,建立完善的政府證書管理制度。這里所說的證書是指一份特殊文檔,它記錄了各政府機關的公開密鑰和相關的信息以及證書管理機構的數字簽名。證書的管理機構是個深受大家信任的第三方機構。考慮到電子政務的特殊性,電子政務系統中的根目錄證書管理機構最好由一國的最高政策機關設立的專門機構出任,其它各級目錄分別由地方各級政府設立的專門機構去管理。在我國,根目錄的管理工作可由國務院信息辦來承擔,其它各級目錄分別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專門機構進行管理。各政府機關須向相應的證書管理機構提交自己的公開密鑰和其它代表自己法律地位的信息,證書管理機構在驗證之后,向其頒發一個經過證書管理機構私有密鑰簽名的證書。政府出面作為證書的管理機構,其頒發的證書信用度極高。這樣一來將使電子公文的發送方和接收方都相信可以互相交換證書來得到對方的公鑰,自己所得到的公鑰是真實的。顯然,電子公文系統的安全有效運轉離不開完善的政府證書管理制度的確立。
[中圖分類號] R541.75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673-9701(2015)16-0021-03
[Abstract] Objective To observe the clinical efficacy of amiodarone in cardioversion of paroxysmal atrial fibrillation.Methods The cardiovascular department of internal medicine 84 cases of patients with paroxysmal atrial fibrillation were chosen. They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he amiodaronr group(42 cases) and the cedilanid group(42 cases).The experimental group was treated with amiodarone for paroxysmal atrial fibrillation, the control group was treated with cedilanid for paroxysmal atrial fibrillation. The clinical efficacy of two groups of patients and the after converting the heart rate were compared with each other. Results The total effectively of amidarone in conversion of paroxysmal atrial fibrillation group was 85.7%. Cedilanid group cardioversion of paroxysmal atrial fibrillation total efficiency was 36.6%. Ther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between the two groups(P
[Key words] Amiodarone; Cardioversion; Paroxysmal atrial fibrillation; Cedilanid
房顫是臨床最常見的心律失常之一,幾乎占心律失常住院患者的1/3,房顫總的發病率為0.77%。房顫時心房的有效收縮消失,心排血量比竇性心律時減少25%或更多[1];同時房顫時心房內血液停滯,引起血栓形成,血栓栓塞是房顫引起的主要并發癥,其中腦栓塞是房顫致殘率最高的栓塞事件[2]。為了恢復心房功能,改善血流動力學,減少栓塞的發生率,同時為了消除患者的癥狀,將心房顫動轉復為竇性心律是必要的。我科自2012年9月~2014年 9月采用胺碘酮復律陣發性心房顫動42例,療效滿意,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擇我院心血管內科2012年9月~2014年 9月住院患者84例。入選標準:符合內科學第8版教科書陣發性房顫(持續時間≤7 d)的診斷標準[3],本次選擇病例,房顫發作持續時間在6 h~7 d內,均有心電圖證實。同時排除:未控制的甲亢、風濕性心臟病未手術者、心臟顯著擴大(LA>55 mm)、用藥前室率較慢0.05),具有可比性。見表1。
1.2 治療方法
胺碘酮組:給予胺碘酮注射液(杭州賽諾菲安萬特民生制藥有限公司,國藥準字J20070056)150 mg稀釋后靜推,約10 min完畢,觀察20 min,無效者,繼之以1 mg/min維持靜脈輸液,依心率情況調節胺碘酮劑量,6 h后減至0.5 mg/min維持靜脈輸液,復律成功即停止,24 h總量不超過1.2 g;仍未復律于第2日口服胺碘酮片劑(杭州賽諾菲圣德拉堡民生制藥有限公司,國藥準字H19993254)0.2 g/次,3次/d治療,觀察心率情況。西地蘭組:近1周內未用洋地黃制劑者,入院后給予西地蘭0.4 mg稀釋后緩慢靜推,30 min后無效者,再給予0.2 mg稀釋后靜推;1周規律應用洋地黃制劑者,西地蘭初始劑量0.2 mg稀釋后緩慢靜推,30 min無效者,再給予0.2 mg緩慢靜推;1周內每天規律應用西地蘭,觀察心率變化。所有患者在排除抗凝禁忌證情況下,按照ACC/AHA/ESC心房顫動治療指南給予抗凝治療[4,5],對于持續時間48 h房顫,給予低分子肝素鈣+華法林抗凝治療,INR達標后停用低分子肝素鈣,口服華法林抗凝治療。
1.3療效判定
有效:患者在幾小時到1周內轉復為竇性心律。無效:心房顫動1周內未轉復或竇性心律維持時間小于1 h。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3.0統計軟件處理,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計量資料采用t檢驗。P
2 結果
2.1 兩組復律療效比較
胺碘酮組42例患者中24 h內復律20例,占47.6%,24 h后復律16例,占38.1%,總有效率85.7%;西地蘭組42例患者退出1例后共41例,24 h內復律10例,占24.4%,24 h后復律5例,占12.2%,總有效率36.6%。兩組患者總有效率比較有顯著統計學意義(χ2=21.138,P
2.2 復律后心率比較
胺碘酮組復律后心率(71.5±11.5)次/min,西地蘭組復律后心率(74.6±10.8)次/min,兩組復律成功后心率比較無顯著差異(t=1.2623,P>0.05)。
2.3不良反應
西地蘭組1例因用藥過程中出現多個大于1.5 s間歇,而終止用藥,退出試驗。
3討論
房顫的發生機制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但隨著對局灶驅動機制、心肌袖、電重構的認識,以及電學治療的不斷深入,目前認為房顫是多種機制共同作用的結果。
1959年Moe等根據計算機模擬房顫的研究,提出了“多發微波折返”學說,認為心房顫動是由許多互不相干的獨立的小折返環組成,這些折返環圍繞著小塊的肌束或房肌在心房內做無規律的游動。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明了更為精細的標測技術,研究發現房顫的發生由誘發心律失常的觸發因素和使其維持的機制組成,很多觸發因素來源于肺靜脈或腔靜脈和心房組織連接處的肌袖有快速發動沖動的異位興奮點,后由多發微波折返機制維持,周圍心肌組織接受快速頻率的激動后不能產生1∶1的傳導,即形成房顫[6]。異位興奮的發生可能與觸發活動、自律性增高有關。Cox在1991經心外膜標測證實房顫的折返特點,房顫的維持至少需要5~6個折返環,中斷折返環房顫即不能維持。房顫的發生與波長、子波數以及心房大小有關,而波長是房顫最敏感、最特異的指標,波長越短,微折返環形成越多,房顫越容易發生;反之,波長越長,微折返環越難以形成,房顫越難以維持[7]。抗心律失常藥物則是通過延長心房有效不應期,來增加房顫時波長的尺寸(波長=傳導速度×有效不應期),從而達到抗心房顫動的作用。
近年來在房顫原有發病機制的基礎上又發展起來的“房顫致房顫”理論。是指持續性房顫引起心房電重構,心房電重構是指房顫的反復發作或連續電刺激致使心房電生理基質的改變,主要表現為動作電位時限縮短導致心房有效不應期進行性縮短、離散度增加,其主要機制是由于一過性外向K+流、L型Ca2+流和內向Na+流減少。以上說明離子通道的變化是房顫發生后得以維持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也可能是啟動機制,提示離子通道可能是房顫治療的重要靶點。關于陣發性房顫的發生機制,認為94%的陣發性房顫是由肺靜脈異位灶觸發的,肺靜脈異位灶觸發房顫與肺靜脈的解剖結構有關。肺靜脈心肌袖存在各種鉀通道,鉀通道及其亞型在肺靜脈同樣發揮重要作用,阻斷這些通道可降低起搏細胞自律性,從而減少房顫的發生[8]。
洋地黃制劑是傳統用以減慢心房顫動心室率的常用藥物,它的優點是具有正性肌力的作用,尤為適用于心功能不全的心房顫動患者,它是通過興奮迷走神經來作用于房室結,減慢房室結傳導,實際上很少能夠終止陣發性心房顫動發作,而多數是在心室率得以控制后,血流動力學得到改善從而使心房顫動恢復竇性心律。
胺碘酮是含碘的苯呋喃類化合物,是以Ⅲ類藥作用為主的心臟離子多通道阻滯劑,兼具Ⅰ、Ⅱ、Ⅳ類抗心律失常藥物的電生理作用。包括輕度阻斷鈉通道(Ⅰ類作用);阻斷鉀通道(Ⅲ類作用);阻滯L型鈣通道(Ⅳ類作用),抑制早期后除極和延遲后除極。胺碘酮延長所有心肌組織(竇房結、心房、房室結、心室、希浦氏系統及旁道)的動作電位時程和不應期,并抑制心房、房室結、希浦氏系統及心室的傳導[9],胺碘酮這些特點有利于消除折返激動和異位節律,降低自律性,可恢復和維持竇性心律。胺碘酮與其他藥物相比,對房顫的轉復、防止復發、維持竇律的總體療效較其他藥物好,且適用于左室功能不全的房顫患者轉復、竇律維持[10]。
通過對房顫電重構的認識,進一步說明影響胺碘酮復律成功的因素,左心房增大有助于房顫的維持。左房內徑大小與復律成功率呈反比,同復發率呈正比。當左房內徑>45 mm,復律成功率明顯下降,且維持竇性心律的時間很少超過6個月;當左房內徑>50 mm,竇性心律維持很少超過3個月[11]。另一個影響復律成功的主要因素為房顫持續時間,房顫持續時間越長,心房肌的肥大、缺血、瘢痕形成,心房肌萎縮、纖維化引起的心房傳導障礙越廣泛,轉復成功率越低,并越難以維持竇性心律。一般認為心房顫動病程大于1年復律效果差。
抗心律失常藥物已有百年歷史,我國學者對抗心律失常藥物的臨床應用有著豐富的經驗,提出胺碘酮小劑量應用,沿用至今取得了較好效果[12]。本組通過觀察西地蘭與胺碘酮對陣發性心房顫動復律的總有效率以及轉復后心率比較,進一步說明胺碘酮轉復陣發性心房顫動成功率明顯高于西地蘭,西地蘭主要用于房顫心室率的控制,達不到轉復心房顫動的目的。綜上所述,胺碘酮復律陣發性房顫成功率高,且副作用少,值得臨床推廣。但抗心律失常藥物均有促進心律失常的作用,在復律前必須評估患者復律的適應證、禁忌證,判斷患者應用風險-收益比,以便胺碘酮更好地發揮作用,減少副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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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力衰竭患者的死亡通常都是并發室性心律失常導致的,而癥狀性室性心律失常則有著更高的復發率,只要心力衰竭患者出室性心律失常癥狀,就會成為心源性猝死疾病的高危個體,心源性猝死約占心力衰竭總死亡的35%~70%[1]。我院在通過采取抗心力衰竭措施的基礎上,采用胺碘酮對老年性心力衰竭并發室性心律失常患者進行治療,取得了較為滿意的效果,報道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將我院2010年1月~2012年10月收治的47例老年性心力衰竭并發室性心律失常患者作為研究對象,其中男33例,女14例,年齡62~81歲,平均(70.4±5.6)歲,病程8個月~9年。47例患者中,冠心病30例,擴張型心肌病6例,高血壓性心臟病11例;所有患者病情均符合心臟學會左心室射血分數
1.2方法 對所有入院患者采取積極的抗心衰治療措施,待患者病情穩定后進行超聲心動圖與常規動態心電圖監測,符合條件的患者,在停用原抗心律失常藥物(5個半衰期以上)的基礎上并行胺碘酮口服治療[2]。給予患者口服胺碘酮0.2 g/次,3次/d,連續服用6~7 d,劑量改為0.2 g/次,2次/d,連服7 d,之后劑量調為0.1~0.2 g/次,1次/d,療程為10 w。治療階段依據患者QT間期與心率的變化適當調整劑量,QT間期≥0.45 s或心率
1.3觀察指標 本組患者在服藥前服藥10 w后需要觀察的指標分別有:①室性心律失常療效。根據全天動態動態圖監測結果進行判定,顯效:頻發室性早搏數量完全消失或平均減少>90%;有效:頻發室性早搏數量平均減少70%~90%;無效:頻發室性早搏數量平均減少
1.4統計學處理 采用SPSS 15.0軟件進行統計學分析處理,計量資料用(x±s)表示,采用t檢驗,P
2結果
2.1臨床療效 治療后患者心功能變化,有效25例(53.19%),無效22例(46.81%);頻發室性早搏治療總有效率為78.72%,其中顯效18例(38.30%),有效19例(40.42%);8例陣發性室性心動過速被終止,竇性心律患者的心率從(97.34±13.68)/min降至(63.82±8.03)/min,差異十分顯著(P
2.2不良反應 對本組患者治療前后的胸片、外周血像、甲狀腺功能、肝腎功能等變化不明顯。其中3例服藥第6 d后出現竇性心動過緩,實行減量及停藥處理后逐漸恢復正常,2例服藥7 d后后出現雙手震顫癥狀,采取停藥處理后癥狀消失。
3討論
胺碘酮屬于III類抗心失藥物,其在治療心力衰竭患者心律失常及頑固性心律失常方面具有良好的效果。胺碘酮也是該類藥物中唯一不存在逆頻率依賴現象的抗心失藥物,它可以起到一定抗交感神經、血管擴張及抗心肌缺血作用,并且對激活心力衰竭患者的神經內分泌具有一定的調節作用[4]。相關臨床研究證明,胺碘酮對治療心力衰竭并發室性心律失常疾病效果顯著,其不僅能夠有效改善心功能、抑制心律失常,還能有效降低心源性死亡的發生率,尤其對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比較適用,對改善患者的生存質量與生活狀況有很大好處。同時,胺碘酮在促心律失常及抑制心功能方面的作用較小,如果不存在禁忌癥的話,該藥物是治療嚴重性心力衰竭并發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首要選擇[5]。本次研究結果顯示:47例患者接受治療后,心功能提高1級占53.19%,室性心律失常治療總有效率為78.72%,患者QT間期延長,心率明顯降低。綜合本次研究可見,采用胺碘酮治療老年性心力衰竭并發室性心律失常患者時,應當給予小劑量用藥的方法,并依據個體病情的不同,采取有效而長期的治療。同時注意對老年患者存在的不良反應進行觀察,并及時采取減量或停藥措施。
綜上所述,采用胺碘酮治療老年性心力衰竭并發室性心律失常患者時,要首先對心力衰竭進行積極的糾正,將各種誘因去除后采取胺碘酮治療的效果較為顯著,并且不良反應較小,值得臨床推廣[6]。但治療前后應當對患者心率、電解質、甲狀腺功能及肝腎功能等進行檢查,以便對可能產生的毒副作用采取盡早的治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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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是由于心臟器質性或功能性疾病損害心室充盈和射血能力而引起的一組臨床綜合征,是多種心臟病的終末階段,是臨床較為常見的危重病癥。一旦并發心律失常,尤其是室性心動過速(VT),常使病情惡化,預后不良,病死率明顯增加。因此,在糾正心力衰竭的同時,能否有效地治療室性心律失常很重要。胺碘酮用作抗心律失常藥物已經30余年,但自從20世紀90年代后,該藥的地位被多項臨床試驗確立。現利用胺碘酮治療充血性心力衰竭并室性心律失常,取得了滿意的效果,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 2002年1月至2009年1月在云南省普洱市人民醫院住院的充血性心衰伴室性心律失常患者共85例。男45例,女40例,年齡34~85(47.5±8.5)歲。其中缺血性心臟病45例,高血壓性心臟病19例,擴張性心肌病10例,心臟瓣膜病7例,病毒性心肌炎4例。心功能Ⅲ~IV級(NYHA分級),左室射血分數
1.2 方法 治療前停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藥物5個半衰期,入院后均接受正規抗心力衰竭治療,在此基礎上口服胺碘酮(商品名:可達龍)0.2 g ,3次/d,1周后改為0.2 g ,2次/d,再用1周后改為 0.2 g,1次/d ,以0.1~0.2 g/d維持治療(≥1月)。住院期間患者發生影響血流動力學改變的室性心動過速或室顫均給予電除顫。用藥期間心率0.55 s停藥。
1.3 觀察指標 治療前后進行常規體格檢查,化驗電解質、甲狀腺功能,心臟X線胸片,24 h動態心電圖,超聲心動圖測射血分數。并觀察患者癥狀改善情況及不良反應發生情況。
1.4 療效評價 根據治療前后24 h動態心電圖檢查結果及NYHA心功能分級確定療效標準:①顯效。頻發室性早搏數量平均減少≥70%;成對室性早搏數量減少≥80%;短陣室性心動過速消失≥90%;心功能改善Ⅱ級以上或達到心功能I級,癥狀、體征基本消失。②有效。頻發室性早搏數量平均減少≥70%或連發室性早搏減少≥90%;心功能改善I級或未達到心功能I級,癥狀、體征有所改善。③無效。達不到以上標準。
2 結果
治療2周后,顯效58例(68.24%),有效24例(28.23%),無效3例(3.53%)。治療總有效率96.47%。QTc由(401±25)ms增至(456±46)ms(P
3 討論
胺碘酮屬Vaughan Williams分類法中的Ⅲ類抗心律失常藥, 20世紀60年代作為冠狀動脈擴張劑問世,70年現其具有廣譜抗心律失常作用而逐漸廣泛應用于臨床。胺碘酮作用機制:①主要是阻滯鉀通道,可延長動作電位時程,延長2相平臺期:②可阻滯鈉通道,使0相上升速率減低;③阻滯鈣通道,主要為阻滯慢反應細胞的鈣內流;④非競爭性抑制α、β腎上腺素能受體:盡管作用強度不同,但胺碘酮具備了所有抗心律失常藥物的電生理作用。且隨著美國CAST試驗的發表,特別是1997年多項臨床試驗薈萃分析(ATMA)[1]中,已得到肯定結論,胺碘酮能有效控制惡性心律失常事件的發生,減少心律失常死亡率和總死亡率。但在心衰患者中抗心律失常藥的負性肌力作用,可導致心衰惡化。胺碘酮會出現嗎?于是愈來愈多的循證醫學證據證實胺碘酮在心衰患者中應用安全有效。它的慢性作用(口服)主要顯示Ⅲ類效應,使QT間期延長,但在通常情況下不誘發Tdp;它雖有L型鈣流的阻斷和β受體阻斷作用,但基本不顯負性肌力反應。胺碘酮是多通道阻斷劑,能終止多種室上速和室性快速心律失常,無論對自律性增加、觸發活性或折返激動均有效,因其促心律失常作用小,不影響室內傳導,不加重心衰,有良好的抗顫作用,確定了胺碘酮在CHF合并心律失常治療上的價值[2]。它還能擴張外周血管,并且能降低心臟做功,降低心肌耗氧量,對缺血心肌有保護作用[3]。在所有的抗心律失常藥物中胺碘酮的負性肌力作用最輕,無明顯的致心律失常作用。作者的治療結果也充分證實了這一點,用藥后患者的室性心律失常及心功能明顯改善,且與同期住院的其他充血性心力衰竭并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相比,其平均住院天數明顯縮短。總之,胺碘酮是一個很有前途的抗心律失常藥,小劑量胺碘酮的不良反應少,療效佳,在嚴重CHF患者中,可作為首選的抗心律失常藥。
參 考 文 獻
分組:將120例患者隨機分為單用胺碘酮組(單用組)和聯合應用卡托普利或氯沙坦組(聯用組),兩組各60例,其年齡、性別、基礎病、房顫持續時間等臨床資料無統計學差異。
治療方法:①單用組:乙胺碘呋酮0.2g,每日3次,連續服用7天后,改為0.2g,每日2次,再連服7天后,減為0.2g,每日1次,維持治療。②聯用組:口服胺碘酮的方法同上,同時口服卡托普利,其用量根據血壓逐漸加量,直至最大耐受劑量(血壓≥90/60mmHg);使用卡托普利后若出現干咳等不良反應,則換用氯沙坦鉀片,其劑量亦根據血壓逐漸增加用量,直至最大耐受劑量。
觀察指標:患者在入選時及治療3個月、6個月后,常規檢查動態心電圖、胸片、甲狀腺功能及肝功能等,記錄癥狀、體格檢查等。治療期間第1~2周每3天復查心電圖1次,之后每1~2周復查心電圖1次或有不適時隨時就診,并由醫生判斷房顫的發生次數,若出現甲狀腺功能紊亂Q-T間期延長>0.52秒心律緩慢≤50次/分谷丙轉氨酶升高>正常3倍,則停止用藥。
統計學分析:采用SPSS12.O統計軟件進行分析,治療前后采用配對t檢驗。組間比較采用等級資料秩和檢驗,以P
結 果
治療1個月后有6人因并發癥退出觀察,其中2例為Q-T間期延長,3例心動過緩,心率
討 論
心房顫動在60歲以上人群中其發病率為1%左右[1],隨年齡增長及心房重構的發生,其發生率也逐漸增加。治療房顫的方法有很多,包括藥物治療、射頻消融治療、植入式心房除顫器、外科手術治療等。藥物治療仍然是我國目前最主要的治療手段,而乙胺碘呋酮(胺碘酮)是轉復房顫時最常選用,也是安全性較高的抗心律失常藥物。目前房顫最有效的治療方法是射頻消融,入心大靜脈消融可以根治90%以上的持續性房顫,但對于器質性心臟病合并的房顫則效果欠佳,僅為25%~60%,環肺靜脈消融雖然對所有類型的房顫都取得了較高的成功率,但操作復雜,在我國尚未完全普及,所以目前我國治療房顫仍以藥物治療為主。陣發性房顫的發生機制復雜。研究表明,陣發性房顫和持續性房顫存在明顯的心房肌重構,心房結構重構與心電重構在房顫發生與維持過程中起重要作用,而房顫的電重構和組織重構與全身及心肌局部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激活有關。房顫的持續和由陣發性向慢性轉化過程的病理生理機制之一被認為與心房組織中的血管緊張素系統激活以及血管緊張素依賴性的心房肌細胞內鈣超載和心房肌的纖維化密切相關,因此干預這一病理生理過程有可能減少房顫的發作[3]。Van Den Berg等發現房顫電復律前采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治療可降低復律后房顫的復發率。卡托普利或氯沙坦作為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及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可有效阻斷血管緊張素Ⅱ與AT1受體結合所產生的血管收縮醛固酮釋放、促進血小板聚集抑制纖維蛋白溶解促進平滑肌細胞遷移與增殖,以及交感神經興奮性升高等多種不利作用,從而改善了心房肌的結構重構及心電重構,減少房顫發生,促進轉復,降低了房顫復發[3]。本研究表明,陣發性房顫患者采用卡托普利或氯沙坦與胺碘酮聯合治療后可明顯減少陣發性房顫復發率,有效維持竇性心律,與單用胺碘酮及治療前比較均有顯著差異。而在治療1個月時兩組間轉復率無差異主要與胺碘酮的抗心律失常作用有關,卡托普利或氯沙坦對心房肌的結構重構及心電重構的改善是一個緩慢的過程,所以在3個月及6個月時才表現出顯著差異。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心力衰竭;室性心律失常;胺碘酮
【中圖分類號】 R5417
【文獻標識碼】 B【文章編號】1044-5511(2011)09-0072-01
心力衰竭也稱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力衰竭患者常并發室性心律失常,其中室性心動過速(VT)嚴重影響血流動力學而加重心衰,并形成惡性循環,室性心動過速是導致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快速有效控制室性心律失常,恢復正常心臟節律和血流動力學穩定,對降低死亡率至關重要。我科2007年1月~2011年6月對68例心力衰竭并發室性心律失常的患者靜脈應用胺碘酮,取得較好療效。現報告如下。
1.臨床資料與方法
1.1臨床資料本組68例患者中男28例,女40例;年齡51~78歲,平均58.4歲;心功能(NYHA)為Ⅱ~Ⅳ級;室性心律失常類型:頻發單源性室性早搏19例,頻發多源性室性早搏14例,陣發性室性心動過速35例。所有患者排除竇性心動過緩、Ⅱ度以上房室傳導阻滯、病態竇房結綜合征。
1.2方法 所有患者均給予強心、利尿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或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等治療。給予口服胺碘酮0.2g,每日3次,連服1周;然后改為0.2g,每日2次,連服1周;以后0.1~0.2g每日1次,每周服5d停2d,維持治療。
1.3觀察指標 入院時做24h動態心電圖,用藥8周后復查,頻發室性期前收縮數量平均減少≥70%或連發減少≥80%,陣發性室性心動過速減少≥90%者為有效,否則為無效。
2.結果
61例室性心律失常患者治療有效,總有效率89.71%,4例患者無效,無效率為5.88%,其中64例患者心功能均有改善,3例患者死亡,死亡率為4.41%, 2例最終因發展為心室顫動、電轉復亦失敗而死亡,1例因心源性休克死亡。
3.討論
心力衰竭病人可發生各種各樣的心律失常,并可因嚴重的心律失常而導致死亡,其中半數以上為惡性心律失常導致的心臟性猝死。心力衰竭患者動態心電圖檢測顯示室性期前收縮頻發、成對、呈非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和出現長段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均提示預后差,發生心源性猝死的危險性增加。我國制定的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指南指出,對于有癥狀的非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血流動力學穩定的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均使用胺碘酮、β受體阻滯劑治療[1]。胺碘酮是苯呋喃類衍生物,屬于Ⅲ類抗心律失常藥物,對鉀、鈉、鈣等多種離子通道均具有阻斷作用,同時非競爭性地抑制α和β受體,是目前應用范圍最廣泛的一種抗心律失常藥物,較輕的負性肌力作用使其更適合心力衰竭患者治療中應用。90年代后證實如無禁忌證,胺碘酮是治療心力衰竭并發室性心動過速的首選藥物[2]。
目前研究認為,胺碘酮可減少室性心律的發生,尤其是室速、室顫,胺碘酮是唯一同時具有VaughanWilliams分類中4類藥物作用的藥物,同時還包括非競爭性的腎上腺素能神經阻滯作用,可延長室性心律失常的動作電位時程(APD),延長心臟復極化,可有效地預防心律失常所致的死亡。具體作用特點為:(1)增加電的穩定性;(2) 擴張全身及冠脈血管,冠脈血流增加,全身血管阻力降低,左室舒張末壓降低,其凈效應是心排血量增加,降低室壁張力,有益于缺血心肌;(3)無負性肌力作用;(4)致心律失常作用極低;⑸應用胺碘酮后,QT延長,但QTd不增加,幾乎不誘發尖端扭轉性室速[3]。故其在發揮高效抗心律失常作用的同時,可使周圍血管擴張,從而有效地對抗了它的負性變力作用,不引起心功能不全,且長期使用未見致死性心律失常作用。
本組對68例患者在常規抗心力衰竭治療基礎上給予胺碘酮抗心律失常治療,有效率達到89.71%,顯示胺碘酮能有效控制心力衰竭患者的室性心律失常,并改善患者心功能。這與文獻報道一致[4]。由此可見胺碘酮是治療心力衰竭并發室性心律失常的有效藥物,而且安全性高,值得臨床推廣應用。
參考文獻
[1] 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學分會,中華心血管病雜志編輯委員會,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專題組.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建議[J].中華心血管病雜志,2001,29(6):323.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12-7545-02
心力衰竭是心內科臨床上常見多發病,一旦并發室性心律失常,常常會嚴重影響血液動力學,加重病情,增加病死率[1]。因此,搶救心力衰竭的同時給予抗心律失常治療非常重要。現將我科采用胺碘酮治療心力衰竭并發室性心律失常的有關臨床情況報告如下。
1 資料及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擇2008年6月――2013年6月我科收治的96例心力衰竭并發室性心律失常患者作為研究對象,隨機、雙盲分成對照組與觀察組,其中對照組46例,觀察組50例。對照組中男性24例,女性22例;年齡38-81歲,平均62.3歲。觀察組中男性24例,女性26例;年齡40-83歲,平均62.9歲。所有患者均有心臟擴大、心力衰竭、心功能不全等表現。兩組患者在一般資料上的差異經比較無顯著性差異(P>0.05)且具備可比性。
1.2 治療方法 對照組患者給予常規心內科治療,包括合理調節并控制機體水鈉,給予利尿劑、硝普鈉、地高辛、ACEI或ARB等藥物治療。觀察組在對照組基礎上加用胺碘酮(商品名:可達龍),首次劑量為負荷量150mg,溶于25%葡萄糖注射液20ml中緩慢靜推10min,若仍不能得到控制,則隨后可持續靜脈滴注胺碘酮0.5-1.0mg/min,連用2-3d[2]。治療期間監測患者心電圖、心率及血壓等變化,HR0.50s應立刻停用。
1.3 臨床療效判定標準 心功能:有效為用藥后患者心功能提高不低于1級;無效為用藥后心功能沒有恢復甚至惡化。抗心律失常:顯效為頻發室性早搏數量降低90%以上甚至連發消失;有效為數量降低幅度在70%-90%間;無效為數量降低小于70%[3]。
1.4 統計學方法 使用統計學軟件SPSS18.0,采用t檢驗進行統計學處理并對比分析。
2 治療結果
2.1 效果。
2.2 不良反應 治療前后兩組患者檢查血常規、肝腎功及甲狀腺功能等均無異常,觀察組中1例患者惡心、嘔吐,對癥處理后消失;2例發生竇性心動過緩,停藥后恢復到正常。
3 討 論
心力衰竭是多種心臟病的終末階段,亦是一種病理生理綜合征,屬于臨床危急重癥;患者并發室性心律失常時常使病情惡化,預后不良。胺碘酮是常用的抗心律失常藥物,屬于Ⅲ類廣譜抗心律失常藥物,能夠延長動作電位的時程、復極時間、不應期等,阻礙K+外流而對動作電位2、3相產生影響,從根本上有效延長患者心房、房室結、心室等動作電位,幫助消除折返激動;同時,很大程度上能夠抑制心房和心室顫動以及延緩竇房結自律性,減慢心率及心臟傳導能力,從根本上防止發生室性心動過速[4]。胺碘酮還具有非競爭性的抗交感神經作用,既包含β受體阻滯劑利于生存的一面,又不具β受體阻滯劑抑制心肌收縮的副作用;胺碘酮能夠抑制α受體,擴張周圍血管而降低阻力,擴張冠狀動脈而增加灌注量、降低室性心律失常發生率[5]。
綜上所述,胺碘酮具有心臟抑制作用弱、副作用少、效果顯著等優點,因此,值得在臨床上加強推廣、使用。
參考文獻
[1] 袁野,秦偉毅,顧曉龍,等.胺碘酮治療心力衰竭合并室性心律失常療效評價[J].廣東醫學,2009,30(4):634.
[2] 林能波.胺碘酮治療充血性心力衰竭合并室性心律失常的臨床療效[J].河北醫藥,2011,33(13):1951.
濃度為30~40淀粉漿,用定量4的氫氧化鈉調節pH,加入季銨型醚化劑,在45℃~50℃恒溫反應7~24小時,中和到pH5.5~6.0,過濾、洗滌,并干燥得季銨型陽離子淀粉樣品。1.4季銨型陽離子淀粉取代度(DS)和反應效率(RE)的測定
用凱氏定氮法測定氮的質量分數,然后根據以下公式計算DS和RE。樣品氮含量的計算:
(V1─V0)×C×1.401
X=
————————————
m式中:X:樣品氮含量,;V1:滴定樣品消耗鹽酸標準溶液的體積,;V0:滴定空白消耗鹽酸標準溶液的體積,;C:鹽酸標準溶液的濃度,;m:樣品質量,。樣品取代度的計算:
162×X DS=————————
1400-151.5×X式中:DS:樣品取代度;X:樣品氮含量,。醚化劑反應效率的計算:
n(Ⅰ)RE=DS×————————
n(Ⅱ)式中:RE:反應效率,;DS:樣品取代度;n(Ⅰ):加入淀粉的物質的量,mol;n(Ⅱ):加入醚化劑的物質的量,mol。2結果與討論2.1季銨型醚化劑加料方式對DS和RE的影響
在195mlH2O中加入150g木薯淀粉和7.8gNaCl,所用季銨型醚化劑與NaOH及淀粉物質的量之比為1:2.6~2.8:25.85,季銨型醚化劑以下列兩種方式加入:a、先加入醚化劑,后滴加4NaOH溶液;b、先滴加4NaOH溶液,后加入醚化劑。不同加料方式對DS和RE的影響有如表Ⅰ所示。表Ⅰ加料方式對DS和RE的影響序號加料方式DSRE()1a0.025465.632a0.025365.373a0.024663.564a0.023961.75平均0.024864.085b0.023560.726b0.022758.657b0.025164.858b0.025666.14平均0.024262.53
表Ⅰ的結果表明,以a方式加入醚化劑,可獲得較好的DS和RE。但工業通常采用b方式投料,主要是考慮到工業加堿液量大,耗時長,CHPTMA與滴加的堿作用形成活性物后,環境堿度不夠,無法與淀粉發生陽離子化反應,活性物易發生水解形成惰性物1,2-二羥丙基三甲基氯化銨,影響反應效果。在30℃~40℃體系環境,采用b方式投料,會有較理想的反應效果。2.2堿用量對季銨型陽離子淀粉DS和RE的影響
在195mlH2O中加150g木薯淀粉和7.8gNaCl,季銨型醚化劑用量與木薯淀粉用量的物質的量之比為1:25.85,堿用量對DS和RE的影響有表Ⅱ所示的結果。表Ⅱ堿用量對DS和RE的影響序號醚化劑:堿量(mol:mol)DSRE()11:2.80.023560.7221:2.80.022758.6531:2.60.025164.8841:2.60.025666.1851:2.40.024663.5961:2.40.024864.1171:2.20.022257.3981:2.20.022056.87
表Ⅱ可知,季銨型醚化劑用量與堿用量的物質的量之比為1:2.4~2.6,制備得的季銨型陽離子淀粉有較好的取代度和反應效率。取代度DS在0.024~0.025之間,反應效率達63.59~66.18。2.3季銨型醚化劑用量對DS和RE的影響
在195mlH211.2,且高取代度的季銨型陽離子淀粉易溶于水,使體系粘稠,過濾洗滌較困難,物料損耗也較大。濕法生產陽離子淀粉取代度普遍DS11.2。2.4淀粉膨脹抑制劑用量對DS和R,!E的影響
淀粉在高pH漿液體系中加溫,易發生溶脹糊化,加入淀粉膨脹抑制劑,可避免淀粉膨脹糊化的發生。NaCl、Na2SO4是常用的膨脹抑制劑,工業生產考慮到成本因素,常用NaCl作膨脹抑制劑。在195mlH2O中加入150g淀粉,季銨型醚化劑、堿量和淀粉用量的物質的量之比為1:2.6:25.85,考察不同膨脹抑制劑用量對DS和RE的影響。表Ⅳ膨脹抑制劑用量對DS和RE的影響淀粉 用量()反應物料狀態DSRE() 6.0
易洗滌0.023059.42 6.0
易洗滌0.022056.84 4.0
較易洗滌0.022858.91 4.0
較易洗滌0.023360.20木薯淀粉3.0
較粘0.024262.52 3.0
難洗滌0.024663.56 0.0
較粘0.026869.24 0.0
難洗滌0.026468.21 6.0
不粘稠0.020552.96 6.0
易洗滌0.021054.25玉米淀粉0.0
不粘稠0.024463.04 0.0
易洗滌0.024663.56
由表Ⅳ可知,在膨脹抑制劑存在下,淀粉不易糊化,由于抑制劑抑制淀粉吸水膨脹,淀粉顆粒內部羥基不易釋放,與醚化劑活性物碰撞機率小,反應效率普遍偏低;低抑制劑用量,木薯淀粉易膨脹糊化,而玉米淀粉不受影響,甚至制備季銨型陽離子玉米淀粉可以不使用膨脹抑制劑。木薯淀粉膨脹抑制劑用量是淀粉用量的5.0-6.0,就可以達到目的。2.5有機溶劑用量對DS和RE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