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1-14 10:10:04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保護生態環境的法律,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一、相關概念分析
1.循環經濟理論的含義、本質及遵循原則
循環經濟就是以環境友好的方式利用資源,按照生態規律規劃、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及環境容量,盡可能以可循環利用的資源為來源,將保護環境與發展經濟并舉,把人類的生產活動納入自然循環過程中,融資源開發、清潔生產和廢棄物的綜合利用為一體經濟活動,以使所有的原料和能源在不斷進行的經濟循環中得到合理、充分利用,從而把經濟活動對環境的影響控制在盡可能少的程度,并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使得生態負增長轉變為正增長,實現經濟活動的生態化趨向,實現人類活動與生態的良性循環。
循環經濟中的物質利用模式遵循了生態規律,使得經濟系統和諧地納入到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中,從而實現經濟活動的生態化,因而循環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
在實際操作中,循環經濟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減量化原則、再利用原則、再循環原則。減量化原則是針對輸入端的,旨在減少物質和能量進入生產和消費過程中,從而達到盡量節約資源及減少廢棄物排放之目的;再利用原則:目的在于盡可能多次或以多種方式地使用產品,延長產品從投入使用到成為垃圾的時間;資源化原則(再循環原則):就是廢棄物再次變成資源,實現回收利用的最大化,以減少末端處理量。
2.生態旅游城市的概念
生態旅游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國際旅游新時尚,生態旅游的主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要滿足人們對自然區域的向往,保護其資源與環境;二要考慮經營者的經濟利益,使經營者意識旅游資源與旅游環境的并重性,從而注重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相結合,促使旅游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這與傳統旅游最本質區別在于實現經濟、社會和美學價值的同時,尋求適宜的利潤和環境資源價值的維護。生態旅游區的建立則可以同時滿足這兩方面的要求。
根據本課題研究的重點,在此對生態旅游城市進行如下定義:所謂生態旅游城市是指運用生態學、經濟學和旅游學的原理,遵循生態規律與城市發展規律,以生態城市的建設為基礎,以城市生態旅游為主線,以自然生態的良性循環及人與自然、社會的和諧為核心,以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進行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現代化新型城市。
生態旅游城市是生態系統、旅游系統、經濟系統、社會系統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動態平衡體系。建設生態旅游
城市,必須要綜合協調城市及其所在區域的經濟、社會、自然復合生態系統,促進文明、舒適、可持續的人文環境的發展。
二、循環經濟與生態旅游的內在聯系
1.兩者都以可持續發展為核心理論
1992年聯合國環境發展大會簽署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可持續發展宣言,標志著一種全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循環經濟的誕生。作為一種全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循環經濟強調自然資源的低投入、高利用、低排放,它能有效地解決可持續發展的兩大障礙――環境污染和資源短缺。自循環經濟誕生之日起,已成為許多發達國家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和實現方式,而生態旅游與循環經濟的關系甚為密切,早在1983年“生態旅游”一詞被IUCN生態特別顧問謝貝洛斯理解為:旅游對象是自然生態環境,旅游方式是不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破壞。這里已蘊涵了可持續發展的特質。現今,對生態旅游的認識已達成了這樣的共識:它是一種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并將持續發展理論充分體現于旅游業各個層面的一種全新的旅游發展模式。可持續發展理論是生態旅游的核心理論,也是生態旅游的靈魂之所在,因而,可以說循環經濟與生態旅游因貫徹可持續發展而聯姻,同時生態旅游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走著循環經濟之路。
2.兩者都以生態經濟為實質內容
相對于傳統經濟而言,循環經濟是一種新型的、先進的經濟形態。其實質是一種生態經濟,它要求遵循生態學規律,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充分考慮環境的承載能力,在物質不斷循環利用的基礎上發展經濟,將經濟系統納入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中,實現經濟活動的生態化。旅游業作為經濟產業的一個分支率先觸及了循環經濟的實質――經濟活動的生態化。而生態旅游無論其核心理論、支撐理論,還是相關理論都體現出其為旅游業發展的一個嶄新階段,實質是實現旅游業發展的真正生態化。
三、生態旅游城市的循環機制
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途徑,同時也是保護環境和削減污染的根本手段。城市是人類文明發展的里程碑,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標志著人類文明的進步。由于大規模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無規劃,造成了城市環境乃至整個生態環境的破壞。為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城市文明及人類文明的進步,必須建設生態旅游城市,重視循環經濟理論在城市建設規劃中的應用,創造良好的生態循環系統。
生態旅游城市的建設就是城市生態發展的結果,倡導的就是城市與自然環境、人與生存空間的和諧統一及良性循環。生態旅游城市建設應該充分認識城市的循環結構系統,并應該借鑒生態系統的共存原理,加強城市系統的內部循環與優化,實現物質與能量的高效利用,盡可能地節約資源與能源,建立城市生態的良性循環,建立城市與自然環境、人與生存空間的和諧統一及良睦循環。
生態環境是承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可持續發展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基本標志,也是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基本保障。循環經濟理論是建設生態旅游城市取得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在城市規劃、產業布局上,應該把城市的經濟、社會、資源和城市環境有機結合起來,并實現其內部之間的循環和諧,進行生態環境建設,從而建立生態城市系統,取得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建設生態旅游城市,要遵循經濟規律、社會規律和自然規律,根據循環經濟理論,以最小的環境資源代價謀求城市經濟社會最大限度的發展,以最小的經濟社會成本保護資源和環境,既不為發展而犧牲環境,也不為單純保護而放棄發展。既要創建一流的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休憩質量,又要確保城市社會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從而走上一條科技先導型、資源節約型、生態保護型和循環經濟型的現代城市發展之路。
四、循環經濟背景下的生態旅游城市旅游資源開發與保護
城市旅游資源是城市居民所共用的自然、社會資源,其開發利用應該在可持續發展的思想指導下,融入循環經濟理論的原則對城市旅游資源進行系統地、綜合地開發與保護,并將其與城市旅游的可持續發展融入一體,從而使城市旅游經濟系統和諧地納入城市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城市旅游資源的開發與保護,應該基于循環經濟理論的3R原則,系統地減少和避免過多的旅游資源破壞,進行合理的規劃,從根本上減少和避免旅游廢棄物的排放,最終實現城市旅游的可持續發展,更好地促進生態旅游城市的建設。
1.重視對城市旅游生態的綜合保護
對全民進行教育和宣傳,更新陳舊觀念,提高生態保護的自覺性。改變長期以來,認為旅游業是“無煙工業”,忽視旅游污染的思想觀念。同時,加強對旅游城市和景區生態環境的監測,及時治理污染源。要建立和健全旅游城市和景區的生態管理和監測機構,制定科學的生態保護指標體系、培養和提高生態保護的專業技術隊伍,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進行監測和治理。另外,還應建立保護生態環境基金,除由國家從旅游收入中適當撥款外,主要應由游客和旅游經營單位繳納,以彌補生態資源的耗費。生態環境基金也要建立有償使用機制,使之不斷增值。建設生態旅游城市,開發、保護城市旅游資源,必須依法保護生態環境。目前國務院己頒布《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環境保護法》、《森林保護法》、《海洋保護法》等10個有關保護生態的法規,并醞釀制定《旅游法》。各城市及其旅游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關旅游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條例,并逐步組建一支生態執法隊伍,宣傳生態法制,嚴肅處理破壞生態的案件,培養公民的生態法制觀念,促使生態保護走上法制的軌道,蔚為風氣,成為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只有這樣,城市旅游資源的開發和生態環境的保護,才能實現良勝循環。
2.重點保護城市的建筑格局和文化遺產
城市是立體的圖畫,流動的風景線。城市建筑是“凝固的音樂”,它承載、凝固的不僅是建筑藝術,而且是不同時代的社會文化、歷史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政治文化。建筑物既是物質產品,也是文化產品,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載體和結晶。大眾的流行文化和心理,鮮明地積淀在城市建筑上。不同歷史時期、不同性質的城市名勝古跡、建筑景觀不一樣。建設生態旅游城市,開發城市旅游資源時要注重保護歷史遺留的古城遺址、古建筑風貌,加強各名勝、景觀、景點的防火、防盜、防腐蝕等安全保護措施,加強人們對保護祖國文化遺產的責任感,同時加強執法監督,杜絕破壞景觀、景點的惡性事件的發生。
3.通過城市現代化建設優化城市旅游環境
旅游是一種全方位的體驗和享受,游客到一個城市首先接觸的是城市的旅游環境,它體現著城市的物質文明程度和精神文明水平。城市的現代化建設,可以提高人的素質,從而創造優美的城市環境。目前,各城市都在加快建設現代化城市的步伐,并在不斷改善、提高城市的綜合環境質量,如各城市均在努力爭取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文明城市”、“中國最佳旅游城市”、“國家衛生城市”等。另外,城市建設的現代化,提供了現代化科學技術,從而提供便捷的交通、通訊,滿足了旅游者對旅游城市、旅游景點進得去、出得來,交通方便、安全、舒適的要求。再次,城市的現代化建設,也加強了城市的法律效力,使得城市旅游能夠做到依法加強管理,從而保護景點、景區的旅游設施,以及游客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楊正泰等:旅游景點景區開發與管理[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伴隨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與進步,農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也在加劇。無論是面源污染、點源污染,還是生態環境破壞,都已成為影響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制約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嚴重障礙。
城鄉一體化進程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新要求
城鄉一體化是我國現代化和城市化發展的一個新階段,包含城鄉生態環境保護的一體化:第一,城鄉環境保護重視程度一體化,即在觀念上樹立城市與農村環保同等重要的理念,努力實現城市和農村環保“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第二,城鄉環境保護管理體制一體化,即管理體制的設計一體化(針對城市和農村的不同特點完善相應的環境管理體制)和保障體系一體化(對城市和農村的環保投入實現均等)。第三,城鄉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一體化,即城市和農村環保工作同樣有法可依。服務于城鄉環境保護法制建設的平等化,必須根據農村環保的特點,制定專門的農村環保基本法,修訂與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中的政府主導作用
政府的職能和資源占有優勢決定了其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主導作用,這個作用不應局限于城市,更應當向農村延伸。
政府作為與農村環境保護的差距。第一,政府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短視。現存的政績考核體制是以經濟發展為重心的,缺乏對環境保護尤其是農村環保的戰略性、長期性考慮。同時,政府將環保資金過多投向工業和城市,農村環保幾乎享受不到環保專項資金的保障和先進環保技術的支持。第二,現行法律制度輕視農村生態環保。雖然現行法律提出了農村環保問題,但是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規定,一些重要的農村環保領域還存在空白。第三,農村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體制不科學。現行環境保護體制過分強調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的主導地位,忽視了公眾的參與,特別不利于公眾環境意識的培養。
消除差距,加強政府農村環境保護法律職責。第一,創制與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律體系。結合農村生態環保的實際情況,在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基礎上,加快建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考核制度和農村環境應急處置機制等。第二,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政府要重視科學規劃在農村環保中的重要作用,合理安排鄉鎮企業的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設立專門負責農村環保的管理部門,明確職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加大農村環境保護資金投入,運用經濟手段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堅持“污染者付費、開發者保護、受益者負擔”的原則,采取國家、集體、個人、外資多元投資的方式,保證穩定有效的環保資金投入。積極引入市場機制,特別是要鼓勵個人出資參與農村環境建設,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效益補償機制。第四,加強農村環境監測與監管。建立農村環境監管平臺和監測體系,完善環境信息制度,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加大環境監督執法力度,提高污染事故鑒定和處置能力。第五,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教育,培育公眾環保意識。針對文化素質較低和環保意識較差的廣大農村居民,政府應“自上而下”發揮引導、教育職責,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環境知識宣傳和培訓。
農村環境保護中的公眾參與
環境問題的社會性、復雜性需要廣泛的公眾參與和社會合作,在可持續發展模式的指導下,公眾參與已成為各國環境保護的公共基調。①我國農村生態環境的改善,同樣也需要各類團體和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
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尚存障礙。一是公眾參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欠缺。農村居民隨意丟棄生活垃圾的現象很普遍,垃圾的分類處理更是無從談起。在農業生產領域,隨意使用化肥、農藥造成水體、土壤污染的現象也大量存在。更有甚者為了眼前經濟利益,盲目建設污染企業,使得農村生態環境遭受嚴重污染破壞。二是公眾的環境知情權缺失。我國現行法律缺乏環境知情權的規定,政府的環境狀況公報內容單一,指標種類較少,特定地區的環境整體狀況和變動趨勢難以客觀反映出來;且因一些環境狀況指標技術性過強,不便于公眾理解,達不到應有效果。三是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救濟渠道不暢。我國法律規定有環境行政處理和環境訴訟兩種基本的環境糾紛解決機制,但由于現行環境訴訟制度對于人資格規定過嚴、對證據的科學性要求過高、公益訴訟機制尚未健全、法律援助不到位,導致農民因成本高昂而難以通過訴訟維護自身的環境權利。
開辟多方途徑,方便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一要參與農村環境立法。廣泛征求公眾意見,根據公眾關注的程度和理解程度,創造條件,使公眾參與制定完善防治飲用水污染,土壤污染,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鄉鎮企業污染,農藥化肥污染,保護自然資源和發展生態農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二要參與農村環境執法。加強農民的參與和監督力度,糾正、限制執法中的不當行為,減少的發生;同時,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利用村民自治的有利因素,建立一套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和約束的農村環保機制,提升廣大農民對環保執法的支持力度。三要參與農村環境普法。加強普法工作,提高農民的環境法律意識,使農民自覺地參與環境決策、維護其環境權利。通過多種形式的環境法制宣傳,強化農村干部和村民的集體榮譽感,積極參與農村生態環境建設。
農村環保: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的有效對接
從目前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實際來看,環境問題的解決必須依靠政府與廣大民眾的傾力合作。②公眾參與并非公眾對抗政府的機制,而是優化政府運行的機制。環境保護領域的公眾參與機制所反映的理念正是充分吸收公眾的智慧和力量,使環境保護得到真正的實現。③
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實現對接的可行性。農村環境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僅僅依托“政府管制型”的行政管理機制難以滿足需要,引入以公眾參與為助力的“互動型”環保新機制已是形勢所需。第一,政府主導對于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引導、保障功能。一方面,政府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環保觀念,使公眾的環保意識不斷提高,最終在全社會形成統一的環境整體利益保護觀念。另一方面,政府為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提供制度保障。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履行其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職責,開辟多種渠道為公眾參與環境決策提供制度保障,為公眾環境利益受到侵害時提供救濟保障。第二,公眾參與對于政府主導環境保護的補充、監督功能。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不僅有助于克服政府職能的局限性,也對政府履行環保職能具有監督作用。
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有效對接的制度構建。實現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的有效對接需要相關法律制度的保障。第一,建立農村環境污染源頭控制制度。政府把環境指標量化作為鄉鎮企業設立審查及項目引入審批的重要指標,采用稅收等一些財政手段引導企業,建立綠色生產、營銷體系;通過科學規劃村鎮布局、居住和生活排污公共設施建設、防災減災等提高農村生態環境質量;依法推進農村土地集約利用,引進節約型的先進種植、養殖和灌溉技術,鼓勵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支持發展生態農業。第二,建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保障制度。一是建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定期有關環境監測信息和科技標準;二是建立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制度;三是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第三,建立建全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制度。一是建立專群結合的環境保護監管網絡制度。各級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全方位、多層次進行宣傳發動,實行專門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建立起“專群結合、點面結合”,全面覆蓋農村的環境保護監管網絡。二是建立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監督機制,積極組織和引導公眾充分發揮環保議事權,同時將政府環保職能的落實從某種程度上通過環境績效顯示出來,把環境績效納入每一級政府的政績考核體系之中。第四,建立環境保護社會教育機制。針對農村居民的實際情況,一是將環保教育納入農村中小學學校教育,把環保知識寫入教材,培養中小學生的環境意識和環境責任感。二是各級政府加大力度,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農村綠色生態教育,將環保法律宣傳,農藥、化肥和企業排污的破壞性、危害性宣傳以及環保型農業技術知識普及作為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增強農民的環境意識。三是利用各種媒介進行宣傳,引導農民樹立“綠色消費觀”,節約資源,通過轉變消費模式,間接引導生產模式的轉變。(作者分別為河北大學政法學院教授,河北大學經濟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法官;本文系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機制研究》的研究成果,項目編號:HB09BFX002)
注釋
生態旅游作為以吸收自然和文化知識為取向,盡量減少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確保旅游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將生態環境保護與公眾教育同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有機結合的旅游活動。就要求在旅游開發時,不僅僅只取得生態旅游效益,更要注重對其生態環境的保護,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當今,環境污染和破壞日益嚴重,旅游資源與環境日漸衰退的雙重壓力下,如何保護好旅游資源與環境已成為旅游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
我國在旅游開發過程中,一些生態旅游區由于缺乏景觀保護意識和生態思想,偏重于追求旅游的經濟利益,忽視了對資源的保護和管理,盲目開發,造成了旅游資源的退化、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已有22%的自然保護區由于開展生態旅游而造成保護對象的破壞,11%的自然保護區出現旅游資源退化。還有一些生態旅游區為了迎合游客,大興土木,修建賓館、索道,引進、仿制、移植項目,用眾多的城市化和商業化景觀代替了具有多種生態功能的自然景觀和文化景觀。
一、縱觀我國生態旅游區的開發現狀,當前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破壞植被,危及生物多樣性。
一些生態旅游區在進行建設過程中大片砍伐樹林,造成嚴重損失。如許多生態旅游區,旅游服務設施建設占建設用地的50%以上,砍伐樹木千余株。
2.對游客缺乏引導、管理,生態環境受損
由于偏重于追求旅游的經濟效益,一些生態旅游區忽視了對生態環境的保護,除了盲目開發之外,對游客數量不加以限制,加以引導,造成旅游高峰人滿為患的現象,由此引發系列環境問題。中國人與生物圈國家委員會對保護區旅游現狀作了深入調查后發現,目前44%的自然保護區存在垃圾公害,12%出現水污染,11%有噪音污染,3%有空氣污染。
3.景觀趨同,天然優勢被磨滅
很多生態旅游區熱衷于旅店等豪華設施的建設,大建樓、堂、管、所,盲目擴大旅游區,在旅游開發中市場定位不準,不注意生態保護和文化內涵,“貪大、求洋”,有的甚至不惜以犧牲具有多種生態功能的自然景觀為代價,修建過多的人造景觀,進一步走向城市化、商業化。有的旅游區拋棄了自己獨具的天然優勢,盲目改造,造成大多景區景觀的趨同。
二、新疆鄉村旅游開發中的問題同全國其他地方一樣,鄉村旅游發展中遇到了比較突出的問題
1)規劃問題:缺乏科學規劃,規劃陷入了模式化;
2)基礎設施問題:鄉村旅游賴以發展的基礎設施不完善;
3)管理與人才問題:鄉村旅游景點管理滯后,服務質量不高;
4)產品與效益問題:產品結構不合理,產品體系不完善,鄉村旅游效益低下;
5)鄉村旅游開發的環保問題:盲目的鄉村旅游開發對環境破壞嚴重。
三、“梨園民街”建設中的處理手法
庫爾勒市“梨園民街”位于庫爾勒市蘭干路以南,杜鵑河濱河景觀帶以北。現狀為一片梨樹園。在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領導下,預將其打造成一個集生態與旅游一體的景觀生態園。在其建設中,也遭遇到生態保護與旅游開發不相協調的問題,筆者在設計時綜合考慮,力避矛盾的突出點。
1.“梨園民街”園區內的各項人工設施都是經過規劃與設計,建筑物的規模也加以控制,在位置上是必要的、合理的,在形體上是協調的、完善的,以達到為景觀添色的目的,避免了發生人為破壞風景的現象。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及各項指標,最大程度地保護現狀梨樹不被破環。現狀789畝梨園總用地面積,除對建筑、場地、道路等旅游設施的占地面積進行控制,對建筑的高度、色彩等進行要求,規劃建議建設用地面積占到總用地的20%,建筑層數控制在3層以下,反應以蒙古族文化為主,其它民族文化為輔的多元民族文化。
根據游人活動需要安排相應的公共廁所,并保證廁所的清潔衛生。
旅游垃圾亦引起足夠重視。游客廢棄的包裝、瓶罐到處亂扔,既不衛生,又礙觀瞻。在各游人集中處、逗留點都設置垃圾箱,配備人員定期集中處理。強化管理,提高游人遵守管理規定的自覺性和道德觀念。
2.重視“梨園民街”園區的環境保護問題。
“梨園民街”園區植被在景觀和生態上都具有重要作用,規劃中嚴格保護。通過生物、物理、化學和綜合防治等多種方法做好病蟲害的防治工作。遇上病蟲的發生,要積極有效地根治,確保林木正常生長;要積極做好林木的土、肥、水管理工作,防止凍害、干枯、霜害、風害、雪害。對樹體進行必要的保護和修補,重視復壯與養護管理,設置保護設施,嚴禁砍伐和破壞。
現狀園區內污水處理場污水夏天直接澆灌梨園,規劃對污水處理廠進行改造,并強制農民不可以用污水澆灌梨園,污水處理廠的防護綠地按國家標準進行設置。并處理好生活污水,農業相關部門和各村建立沼氣池,實行秸稈汽化。園內河流,水質要求達到一級標準。
未經許可,不得進行砍伐、放牧、獵捕、采藥、開墾、挖土、挖砂、采石、開礦等活動,禁止修建損害生態環境的設施和建筑物,已建成的限期治理或拆除搬遷。在“梨園民街”園區內進行建設時,應以不破壞生態環境為前提。
“梨園民街”園區在游人集中的主要景區、重要景點和危險地段設置了衛生、環保、防火、安全設施和醒目的標志,配備專職人員,實行嚴格巡查、檢查和管理。對游客進行宣傳、教育,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將游人的行為納入科學管理的軌道。
對整個“梨園民街”園區實行了分級保護,把“梨園民街”園區劃分為3個級別不同的保護區。
①一級保護區:.即嚴格保護的區域,在該區域內不得任意建設、改擴建,嚴禁破壞樹木,區內的開發建設必須依規劃而行,設計施工階段應注意進一步合理利用現有條件,不能進行大規模的集中建設活動。
②二級保護區:該區內可以規劃設置與環境相適應的有關設施,其建筑形式、風格、體量應與濱河景觀帶環境相一致。
中圖分類號: F59 文獻標識碼: A
當今,環境污染和破壞日益嚴重,旅游資源與環境日漸衰退的雙重壓力下,如何保護好旅游資源與環境已成為旅游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我們發現,在發展旅游的道路上普遍存在著這樣一種現象:在其初期階段,人們往往只注重旅游事業所帶來的經濟效益而忽視對綜合效益的研究,但是,旅游開發活動和旅游者活動均對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破壞,當前環境問題已經成為我國旅游業開發過程中面臨的重要問題。
1 旅游環境概述
至今國內外對旅游環境沒有形成統一的概念,許多學者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對旅游環境進行了定義。杰弗里?沃爾認為旅游環境是狹義上的,等同于自然生態環境;而國內學者主要認為旅游環境是自然-人文的復合系統。本文在比較國內外相關定義的基礎上,旅游環境應該是包含了自然、社會、經濟環境在內的環境綜合體,是一個人文-自然復合環境系統。
在旅游環境的的構成因子中,自然生態環境是旅游開發利用的最直接的載體,生態環境的變化可以直觀的反映出旅游開發的環境影響;因此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改善是保證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先決條件。由于旅游開發不可避免的對環境產生一定的破壞,加之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深入,旅游環境影響的研究逐漸成為了國內外的研究熱點。旅游影響研究在國外起步較早,產生于上世紀60年代,主要在旅游經濟影響、環境影響和社會文化影響,其實旅游環境影響隨著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深入而備受關注。國外學者針對旅游開發對旅游地植被、土壤、水體、大氣及生物等方面的影響進行了研究,并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國內對旅游環境的影響研究起步較晚,產生于上世紀80年代。總結國內外的相關研究,旅游環境影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典型旅游區,主要體現在人類活動對水體、土壤、植被以及景觀的影響,研究方法主要分為定性和定量研究,當前隨著技術手段的不斷進步,基于監測數據的旅游環境影響研究成為當前的熱點。
2 旅游開發對環境的影響分析
2.1旅游開發對水體的影響水環境是旅游地重要的景觀要素和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要素之一,因而其環境質量受到學術界的廣泛關注。旅游活動產生的污水將對地表和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污水的排放減少了水體中的溶解氧,并加速了水體的富營養化,導致物種的多樣性明顯降低,進而造成整個自然環境的退化。旅游開發還可能對旅游地的水資源量造成影響,旅游活動的開展需要大量的飲用水、生產用水和景觀用水,大量游客的涌入可能使旅游地的水資源短缺,影響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2.2旅游開發對土壤的影響土壤作為植被的生活母體,也是旅游活動開展的場所,自然在旅游開發過程中會受到影響。目前土壤環境影響研究領域中常用的評價指標主要包括土壤含水量、土壤容重、土壤硬度、土壤孔隙度、pH值、土壤溫度、滲透度、導電率等。在旅游活動進行過程中,游客的踩踏可能使土壤變得緊實,孔隙度減少,土壤含水量也相應的減少。根據Legg和Schneider對新開發針葉林野營地的觀測,2年后土壤大孔隙的比重減少了45.9%,4年后減為開發初期的27.2%。旅游活動可能造成土壤有機質的減少,主要表現在枯枝落葉不在回歸土壤,進而造成土壤有機質得不到補充。此外,旅游開發過程中可能造成植被和地貌的破壞,造成土壤侵蝕的加劇。
2.3旅游開發對植被景觀的影響植被是旅游地自然環境條件的最直接表現,在旅游開發與活動中有著重要的價值和地位,它所受到的干擾和變化最能充分客觀地反映其生態環境和人類活動。旅游開發對植被和景觀造成的影響主要分為開發施工過程的影響和游客行為的影響兩個方面。對目前旅游開發造成植被的影響,主要方法為樣方測量和遙感解譯,當前遙感技術日新月異,可為植被變化的快速監測提供有效手段。旅游開發可對自然環境造成不可恢復的破壞,對植被的破壞不可避免的造成景觀的不協調,可能造成景觀的破碎化。游客的踩踏是造成植被景觀破壞的最為普遍的行為。踩踏行為往往使植物的生理形態發生變化,可能引起植被的退化,進而引起整個生態系統的變化。
3 旅游環境保護對策
3.1摸清旅游環境容量旅游環境容量是旅游區在不致破壞區內生態環境所能承載的游客人數,包括社會經濟容量、空間環境容量和心理容量三部分。若是超出了環境容量,不僅生態環境遭到破壞,而且影響到游客的旅游體驗,達不到良好的旅游目的,也不能實現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因此合理制定門票價格,加強科學管理主動調節游客量,將游客控制在環境容量之內,對于保護生態環境,促進旅游業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3.2旅游環境修復旅游環境修復是指對影響和破壞
旅游生態環境的各種人工建筑進行拆除,以恢復被破壞了的自然地貌和生態環境的工程活動。此外,還要實施“養育”工程,在保護的旅游區生態環境的基礎上,進行改善、提高生態環境質量的工程活動。
3.3強化旅游從業者和游客的素質加強對保護旅游區的宣傳,使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深入人心。可以通過導游解說、路標提示、宣傳冊等,教育旅游者在旅行途中不要隨意破壞環境,做大自然的忠實保護者。要加強對旅游資源管理者的環保教育,提高他們的環保素質,使他們重視環保。只有這樣才能加大對環保設施的投入。對于破壞環境的游客行為,要采取措施予以限制,情節嚴重的給予適當的處罰。
3.4加強環境保護的監管執法工作執行環境法規雖然會對開發活動產生一定程度的限制作用,但恰恰就是這些環境方面的限制保護了旅游環境,保證了旅游資源的質量,有利于旅游的可持續發展。旅游部門應該自覺接受環保部門的監管,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使污染防治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旅游環境質量,包括水體、空氣,噪聲和固廢控制都應該符合相應的環保法規。只有從源頭上抓起,旅游開發所帶來的環境問題才有得到根本的解決。對正在建設的旅游景點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已經十分成熟的旅游區要進行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系統的在建設,確保景點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
參考文獻:
[1]陳傳康.北京旅游地理[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1989.
作者簡介:李君,新疆農業大學管理學院,講師。
一、新疆草原生態環境保護的必要性
(一)是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
新疆地處祖國的西北部,擁有廣闊的草原,草原面積5800萬公頃,占全國草原面積的25%左右,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積占全國可利用草原面積的23%,名列全國第二,是我國的五大牧場之一。草原經濟是新疆經濟發展的重要來源之一。畜牧業的發展主要依靠草原生態系統的支持,只有保護好新疆草原生態系統,才能發揮畜牧業帶來的利潤。
(二)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
我國在十七大時提出建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包括生態文明在內五位一體的社會主義文明,同時新疆在八屆七次常委擴大會議上也再次明確提出新疆的發展離不開生態環境的改善。草原作為新疆生態環境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草原生態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新疆生態文明的建設。
(三)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由之路
草原是廣大牧民賴以生存的基礎,無論是退耕還草還是牧民定居制度,其出發點都在于改善草原生態環境,給農牧民創造更多的財富與機會。生態旅游的開發,畜牧業的發展都能為草原農牧民帶來相應的收益。農牧民可以在從事傳統產業的同時獲得收益,同時也會將這種收益回饋社會與自然,形成和諧發展的局面。
二、新疆草原生態環境保護的現有制度與挑戰
(一)新疆草原生態環境保護的現有制度
目前我國關于草原生態環境治理方面頒布并修訂了《草原法》,配合法律的執行,國務院頒布《國務院加強草原保護與建設的若干意見》,這兩個法律文件的出臺標志著我國草原保護工作進入法制化的軌道。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在國家立法的基礎上,從自身實際出發,先后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草原管理暫行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草畜平衡管理規定》等地方性法規。同時,新疆在其他法律規范中也對草原的生態環境保護作出了相關規定。例如在對草原的利用中,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與備案制度等。
(二)新疆草原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挑戰
目前我國的補償機制仍未有完整的立法出現,《生態補償條例》遲遲未能出臺,造成草原補償機制中存在補償標準普遍偏低,資金來源渠道和補償方式單一,資金支付和管理辦法不完善。新疆目前也沒有對草原生態補償的相關立法出臺,主要依靠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完成,但這對于農牧民而言補償的基礎性政策制度缺位。對于草原產權的界定仍未有定論,沒有清晰的產權界定,生態補償的建立則面臨重重困難。生態補償標準體系、生態服務價值評估核算體系、生態環境監測評估體系建設滯后,缺乏統一、權威的指標體系和測算方法但是建立生態補償制度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系統工程。相對于經濟發展的需求,生態補償制度滯后明顯。
2.執法方面。目前新疆在草原生態環境保護的執法過程中同樣存在問題,主要體現在執法者與牧民之間的矛盾,執法人員素質低下且缺乏執法人員以及執法監督不利等問題。
農牧民目前最大的訴求是擺脫貧困,追求經濟利益,但由于牧區的資源相對單一,草原是經濟發展的主要支撐。為發展經濟,地方可能會引進低技術但污染高的行業,例如現今的礦藏開采與建設工程成為帶動草原經濟發展的主要力量。這種情況下,執法者的執法非常困難,對非法開采、破壞草原的行為往往視而不見,任其發展。
(一)立法完善
首先,應當對生態保護機制進行制度建設。目前新疆實施的草原生態補償機制是在國家補償政策與資金支持下開展的,缺乏相應的配套措施與監管體制。目前,針對草場被破壞、牧民增收難等現象,應當明確界定草原生態補償的主體,補償的對象、方式、標準等,確定“誰破壞誰補償,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明確補償的資金來源,做到只要有破壞就要有相應補償的局面。同時,對于補償的監管機制不健全也是補償難以為繼的一個原因,目前的監管主要是本部門上級對下級的監督與評估,沒有統一的監管模式,也未引入第三方監管。本文認為,涉及補償資金的監管,應當形成統一的監管規范,并引入第三方監管,建立相應的監管制度,定期審計,定期公開。
其次,完善草原產權制度,加強草原法與相關法律的協調性。根據我國《草原法》,草原上的資源屬于國有資源,即國家所有,法律界定了草原的所有權屬,但針對草原的使用權則沒有明確界定,使得草場、草地的利用處于一種無序使用的狀態。界定草場、草地的使用權,可以激發牧民對草原生態環境建設的積極性,同時也可以進一步維護現有的草原生態環境。在確定草場、草地的使用權時,應當有所區分,相對較好的草場、草地,由牧民承包后負責草場、草地的建設和保護,并應當在承包合同中明確目標;對于較差的草場、草地,可以先由國家建設,然后由牧民承包建設,或者由國家和牧民共同建設,在承包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這樣,完善草原的使用權制度,使得牧民能夠獲益的同時又能保護草原的生態環境。
《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規定農村土地包括草原,因此草原的承包也被歸入《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范疇之中,未能考慮草原與耕地的區別,不利于草原生態環境的保護。新疆2011年出臺了《草原法》的配套措施,但對于草原的承包問題則涉及較少,應當充分考慮草場與耕地的區別,將草原的承包單獨列出,可以發揮民族區域自治權對法律作出變更處理。
(二)執法完善
完整的立法是前提與基礎,執法工作才是將法律落到實處的關鍵地點,要對新疆草原生態環境保護就必須抓住執法工作,將法律的執行作為首要任務完成。
伴隨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與進步,農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也在加劇。無論是面源污染、點源污染,還是生態環境破壞,都已成為影響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制約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嚴重障礙。
一、城鄉一體化進程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新要求
城鄉一體化是我國現代化和城市化發展的一個新階段,包含城鄉生態環境保護的一體化:
第一,城鄉環境保護重視程度一體化,即在觀念上樹立城市與農村環保同等重要的理念,努力實現城市和農村環保“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第二,城鄉環境保護管理體制一體化,即管理體制的設計一體化(針對城市和農村的不同特點完善相應的環境管理體制)和保障體系一體化(對城市和農村的環保投入實現均等)。
第三,城鄉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一體化,即城市和農村環保工作同樣有法可依。服務于城鄉環境保護法制建設的平等化,必須根據農村環保的特點,制定專門的農村環保基本法,修訂與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
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中的政府主導作用
政府的職能和資源占有優勢決定了其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主導作用,這個作用不應局限于城市,更應當向農村延伸。
政府作為與農村環境保護的差距。
第一,政府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短視。現存的政績考核體制是以經濟發展為重心的,缺乏對環境保護尤其是農村環保的戰略性、長期性考慮。同時,政府將環保資金過多投向工業和城市,農村環保幾乎享受不到環保專項資金的保障和先進環保技術的支持。
第二,現行法律制度輕視農村生態環保。雖然現行法律提出了農村環保問題,但是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規定,一些重要的農村環保領域還存在空白。
第三,農村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體制不科學。現行環境保護體制過分強調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的主導地位,忽視了公眾的參與,特別不利于公眾環境意識的培養。
消除差距,加強政府農村環境保護法律職責。第一,創制與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律體系。結合農村生態環保的實際情況,在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基礎上,加快建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考核制度和農村環境應急處置機制等。第二,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政府要重視科學規劃在農村環保中的重要作用,合理安排鄉鎮企業的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設立專門負責農村環保的管理部門,明確職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加大農村環境保護資金投入,運用經濟手段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堅持“污染者付費、開發者保護、受益者負擔”的原則,采取國家、集體、個人、外資多元投資的方式,保證穩定有效的環保資金投入。積極引入市場機制,特別是要鼓勵個人出資參與農村環境建設,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效益補償機制。第四,加強農村環境監測與監管。建立農村環境監管平臺和監測體系,完善環境信息制度,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加大環境監督執法力度,提高污染事故鑒定和處置能力。第五,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教育,培育公眾環保意識。針對文化素質較低和環保意識較差的廣大農村居民,政府應“自上而下”發揮引導、教育職責,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環境知識宣傳和培訓。
三、農村環境保護中的公眾參與
環境問題的社會性、復雜性需要廣泛的公眾參與和社會合作,在可持續發展模式的指導下,公眾參與已成為各國環境保護的公共基調。①我國農村生態環境的改善,同樣也需要各類團體和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尚存障礙。一是公眾參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欠缺。農村居民隨意丟棄生活垃圾的現象很普遍,垃圾的分類處理更是無從談起。在農業生產領域,隨意使用化肥、農藥造成水體、土壤污染的現象也大量存在。更有甚者為了眼前經濟利益,盲目建設污染企業,使得農村生態環境遭受嚴重污染破壞。二是公眾的環境知情權缺失。我國現行法律缺乏環境知情權的規定,政府的環境狀況公報內容單一,指標種類較少,特定地區的環境整體狀況和變動趨勢難以客觀反映出來;且因一些環境狀況指標技術性過強,不便于公眾理解,達不到應有效果。三是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救濟渠道不暢。我國法律規定有環境行政處理和環境訴訟兩種基本的環境糾紛解決機制,但由于現行環境訴訟制度對于人資格規定過嚴、對證據的科學性要求過高、公益訴訟機制尚未健全、法律援助不到位,導致農民因成本高昂而難以通過訴訟維護自身的環境權利。
開辟多方途徑,方便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一要參與農村環境立法。廣泛征求公眾意見,根據公眾關注的程度和理解程度,創造條件,使公眾參與制定完善防治飲用水污染,土壤污染,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鄉鎮企業污染,農藥化肥污染,保護自然資源和發展生態農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二要參與農村環境執法。加強農民的參與和監督力度,糾正、限制執法中的不當行為,減少的發生;同時,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利用村民自治的有利因素,建立一套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和約束的農村環保機制,提升廣大農民對環保執法的支持力度。三要參與農村環境普法。加強普法工作,提高農民的環境法律意識,使農民自覺地參與環境決策、維護其環境權利。通過多種形式的環境法制宣傳,強化農村干部和村民的集體榮譽感,積極參與農村生態環境建設。
四、農村環保,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的有效對接
從目前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實際來看,環境問題的解決必須依靠政府與廣大民眾的傾力合作。②公眾參與并非公眾對抗政府的機制,而是優化政府運行的機制。環境保護領域的公眾參與機制所反映的理念正是充分吸收公眾的智慧和力量,使環境保護得到真正的實現。③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實現對接的可行性。農村環境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僅僅依托“政府管制型”的行政管理機制難以滿足需要,引入以公眾參與為助力的“互動型”環保新機制已是形勢所需。
第一,政府主導對于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引導、保障功能。一方面,政府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環保觀念,使公眾的環保意識不斷提高,最終在全社會形成統一的環境整體利益保護觀念。另一方面,政府為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提供制度保障。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履行其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職責,開辟多種渠道為公眾參與環境決策提供制度保障,為公眾環境利益受到侵害時提供救濟保障。
第二,公眾參與對于政府主導環境保護的補充、監督功能。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不僅有助于克服政府職能的局限性,也對政府履行環保職能具有監督作用。
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有效對接的制度構建。實現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的有效對接需要相關法律制度的保障。
第一,建立農村環境污染源頭控制制度。政府把環境指標量化作為鄉鎮企業設立審查及項目引入審批的重要指標,采用稅收等一些財政手段引導企業,建立綠色生產、營銷體系;通過科學規劃村鎮布局、居住和生活排污公共設施建設、防災減災等提高農村生態環境質量;依法推進農村土地集約利用,引進節約型的先進種植、養殖和灌溉技術,鼓勵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支持發展生態農業。
第二,建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保障制度。一是建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定期有關環境監測信息和科技標準;二是建立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制度;三是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第三,建立建全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制度。一是建立專群結合的環境保護監管網絡制度。各級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全方位、多層次進行宣傳發動,實行專門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建立起“專群結合、點面結合”,全面覆蓋農村的環境保護監管網絡。二是建立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監督機制,積極組織和引導公眾充分發揮環保議事權,同時將政府環保職能的落實從某種程度上通過環境績效顯示出來,把環境績效納入每一級政府的政績考核體系之中。第四,建立環境保護社會教育機制。針對農村居民的實際情況,一是將環保教育納入農村中小學學校教育,把環保知識寫入教材,培養中小學生的環境意識和環境責任感。二是各級政府加大力度,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農村綠色生態教育,將環保法律宣傳,農藥、化肥和企業排污的破壞性、危害性宣傳以及環保型農業技術知識普及作為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增強農民的環境意識。三是利用各種媒介進行宣傳,引導農民樹立“綠色消費觀”,節約資源,通過轉變消費模式,間接引導生產模式的轉變。
參考文獻:
論文關鍵詞 生態環境 濕地公園 補償制度
近年來,生態補償在可持續發展的大背景下應運而生,這一詞的誕生逐漸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而現階段的生態補償制度僅是生態環境保護的一種經濟手段,雖然我國的生態補償經過多年的實踐,在林木業、自然保護區、遏制沙漠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對于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法律構建仍是摸著石頭過河,并沒有現成的實例可以借鑒,只能在摸索中不斷前進。為此,建立和完善貴陽市濕地公園的生態補償制度仍需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因地制宜地制定規章制度,加強補償制度的法律構建,以此來強化生態補償制度對保護濕地公園生態環境的實際意義。
一、 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之概況
貴陽市濕地公園的建設是近年才發展起來的生態項目,對于爽爽的貴陽而言,濕地公園的建設很是重要。目前,在貴陽市主要建設了兩大濕地公園:花溪濕地公園和小車河濕地公園。花溪國家城市濕地公園位于貴陽市花溪區中心城區的北部,距離貴陽市中心僅十二公里,是全國罕見的城市濕地。在環境上它屬于亞熱帶濕潤氣候下的高原巖溶丘陵區,是以喀什特地貌為特征的城市濕地公園。貴陽市花溪國家城市濕地公園范圍內有天然的河流濕地、河漫灘,也有人工的水稻田、池塘、溝渠等。適宜的氣候和多種多樣的濕地類型為各種生物營造了安全的覓食、棲息、繁殖場所。花溪河水資源充足,年平均徑流量9.84億立方米。另外,花溪河的水質優良,清澈見底,達到Ⅱ類地面水水質標準,是貴陽市民生活用水的主要供水點。其次,小車河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地處貴陽市中心城區,根據規劃,該濕地公園總面積約6平方公里,按照“世界眼光、國內一流、貴陽特色”的要求,充分發揮生態多樣性的優勢,突出海拔落差和梯次植被特色,彰顯良好的河谷生態,在公園內建設有公用配套設施,并配有完善的垃圾處理、排污治理、慢性系統等功能,是展示貴陽生態文明建設成就的重要窗口。小車河濕地公園的建設直接惠及城市西部、南部的60多萬居民 。
貴陽市中這兩大的罕見濕地公園,為當地的居民帶來的好處可以說是不甚枚舉。為此,對濕地公園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理論,筆者認為對濕地公園生態環境的保護需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配套的生態補償制度,促使人類更好地保護濕地公園,保護生態環境,以此造福于子孫后代。
二、 建設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國內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非常重視,特別是對自然環境下天然濕地的生態補償更是毋庸置疑。曾經學者們甚是擔憂的生態環境問題如今已上升為了重要的法律問題,在2012年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時候,首次將公益訴訟列入法律規范之中,這在生態環境保護歷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一) 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不健全成為重要的制約因素
在我國,生態補償制度在某些區域生態環境保護上已有實踐。眾所周知,生態補償制度適用于環境破壞甚是嚴重的農業、林業、牧業、漁業,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對于濕地公園的運用卻是幾乎沒有先例可尋。為此,免不了在保護濕地公園生態環境的過程中采取生態補償機制的措施會有缺失,或者是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根本就不健全,導致在對濕地公園進行保護的時候出現漏洞,以至于給那些損害濕地環境的人以可乘之機。在此情況下,對濕地公園的保護就會陷入很危險的境地,從而不能更好地保護濕地生態。如此看來,建設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重要性顯而易見。
(二)濕地公園生態補償不到位,影響濕地公園的生態建設
生態補償制度是偏主觀判斷的制度范疇,其在被有關部門運用的時候會出現一定的問題。比如在生態補償中,生態補償標準需要人的主觀判斷,如果判斷不到位,或者有關人員的判斷標準誤差較大,就會對被補償人產生不公平。這樣不公平很可能會導致對于生態建設付出的人、對環境保護付出的人而言,他們以犧牲自己的固有利益作為環境保護的投入成本無法得到收回,他們的權益得不到保護,產生利益不均衡。而由此產生的利益不均衡、人與人之間的不公平,就會導致生態保護與建設者之間存在的心理落差,進而滋生不滿情緒,影響濕地公園的生態建設。
(三)濕地公園生態破壞嚴重,引發更嚴重的生態危機
濕地公園的建設對于正處于城市化進程中的人類來說至關重要。在城市化的進程下,公民早已遠離了碧水藍天的生活環境,現如今每天都是和現代化的設備打交道,這固然就免不了現代社會的發展給我們的生態環境造成威脅。生態環境被破壞,生態建設不安全,很有可能就此引發生態危機,從而觸發生態威脅。近年來自然災害的頻發就是生態遭到嚴重破壞帶來的結果。貴陽市具有“涼都”之稱,“爽爽的貴陽”也是家喻戶曉,這些稱號來源于貴陽獨特的生態環境和天然的氣候條件。筆者認為,如若我們不對最基本的生態環境予以保護,那生態遭到破壞帶來的后果是很嚴重的。所以,建立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對于保護生態環境,避免生態危機有著重大意義。
三、 構建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理論基礎
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構建不是空中樓閣,這是需要一定的理論為支撐。經濟法這一獨立的學科,在一定的程度上給環境保護建設提供了理論基礎,對于濕地公園而言更是對至關重要。現筆者就從外部性、公共物品供給以及可持續發展三個方面來闡述構建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所需的理論基礎。
(一) 外部性理論
外部性是經濟法這門學科里一個獨有的概念,其含義是指一種經濟行為給外部環境造成非自愿的積極或消極的影響,導致他人的成本降低收益增加或者是成本增加收益降低的效用,由此外部性就可以劃分為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 。環境保護作為經濟法學科里的一個分支,也具有經濟法學科應有的基本特征,外部性問題在生態環境保護仍然存在。對于生態環境保護而言,外部性理論是濕地公園生態保護中生態補償制度建設的有力理論支撐。“鼓勵和保護正外部性,預防和制止負外部性,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在規制外部性方面,行政法主要從明確政府的職權和職責、強化正當行政程序以及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著眼,發揮重要作用。” 對濕地公園生態環境的保護,在某種程度上定會造成外部性的影響,有正外部性也有負外部性。對此,對那些為保護生態環境予以付出的人而言,可以對其進行獎勵;相反,對于那些破壞環境的人而言,則可以對其進行懲罰。“經濟法對帶來正外部性的個人或企業,通過授權政府采取補貼、減免稅收等鼓勵措施,使私人的收益低于社會收益的部分得到補償,以克服或減少‘搭便車’的現象。”
(二) 公共物品供給理論
公共物品,顧名思義就是人類公用的物品,當人們在使用公共物品的時候,因為人的本性,會導致人類為實現自己的利益而忽略其他人的利益,甚至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公共物品,由此損害他人的利益。生態環境就是一個典型的公共物品,當人類在享受生態環境帶來的好處的時候,因為目光短淺或者利益使然,就會促使有的人在享受生態環境帶來的好處的同時,因為一己之私而損害生態。諸如很多人在享受環境的時候故意破壞環境,他們認為這種破壞暫時不會對自己造成不利,至于會不會對他人造成損害,他們置之不理。久而久之,就會造成希望享用環境好處的人越來越多,相反對環境建設投資的人越來越少,最終就會出現資源浪費殆盡、生態逐漸惡化的后果。因此,就需要建立一套生態補償制度,給予那些為保護生態環境免受損害而犧牲自己利益的人一定的補償,對那些破壞環境的人予以懲罰,同時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以致更好地保護生態環境。
(三)可持續發展理論
可持續發展理論是“一種實現社會與經濟能夠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多元目標相互協調的新型戰略。 ”保護生態環境是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人類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當代人有權使用資源和享受生態環境并從中受益,當然地也有責任為后代人保護有限資源和避免環境受到破壞,當代人同后代人都具有平等的權利,每一代人都應當對后代人負責。“可見,為了防止當代人為有利自己、以后代人利益為代價濫用自然資源,在法律上承認代與代之間的權利和當代人對下一代人的義務是至關重要的。”
四、貴陽市濕地公園生態補償制度的法律構建
(一)確立生態補償的法律地位
法律作為我國法律體系中的第二大法律體系,其重要地位是舉足輕重。濕地公園的生態補償是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是保護現有自然環境良好發展的重要戰略部署,所以只有明確濕地公園生態補償的法律地位才能順利地實現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法律對于濕地公園生態保護的規定,是其重要依據。在應對生態危機的法律對策中,希望國家能將生態補償列入生態保護的法律條款中。
(二)進一步完善我國環境保護法,以明確對生態補償的規定
中圖分類號:X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5)07-145-01
生態環境保護是關乎民族未來和人民福祉的長遠大計。改革開放以來,雖然國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戰略措施,重視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同時,也在不斷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力度,使得一些地區的生態環境得到了有效保護和改善,但是,由于近些年經濟的發展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對于生態環境保護不夠重視,導致生態環境惡化現象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構建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機制,是一項重要任務,對于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生態環境現狀
(一)森林植被逐漸消失,土壤剝蝕情況十分嚴重
我國生態環境現狀令人擔憂,雖然近些年國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戰略措施,重視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但是,局部有所改善,總體仍在惡化。一些地方政府對于生態環境保護不夠重視,導致生態環境惡化現象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已經成為威脅社會發展和人們生活的一個重要問題。保護環境,促進生態平衡刻不容緩。據國內相關機構調查報道,近年來,我國許多地區淡水資源受到威脅,土壤剝蝕情況十分嚴重。由于一些地區過度開發,導致森林植被逐漸消失,耕地的肥沃程度不斷下降,一些地區在工業生產中不注重環保,導致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了水源,同時,有害氣體及飄塵不僅污染了環境,隨雨水降落在土壤中,還嚴重破壞了土壤,妨礙了土壤的正常功能。有害氣體隨著大氣進入空氣中,產生酸雨腐蝕土壤,不僅影響原有的植物生長,會導致森林面積的銳減。城市防護林的減少,會導致空氣污染、城市沙塵暴日益嚴重。一些地方還將一些沒有進行處理的廢棄物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傾倒,不僅污染了土壤,還污染了農作物,降低了農作物的產量和質量,進而影響了人們的身體健康。另外,氣候變化和能源浪費,也對生態環境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氣溫的升高以及溫室效應都影響著生態環境,導致生態環境惡化。
(二)工業污染較為嚴重,生存環境遭到嚴重威脅
隨著人口的增多以及城鎮化建設步伐的日益加快,自然區域變得越來越小,自然界中的許多物種失去了原有的生態環境,許多物種已經滅絕或者走入滅絕的邊遠,然而,伴隨著一些物種的絕跡,我們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也會遭到破壞,生態系統的不穩定性,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目前,許多城市的空氣質量都在下降,多數大城市里的空氣都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工廠生產帶來的污染物,日益惡化的化學污染威脅著數千萬市民的健康,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毒氣體和可吸入顆粒存在于空氣、土壤、水中,進而污染著植物,影響著動物的生存環境和人體的健康,那些有毒產品,有機化合物等,都集中存在于整個食物鏈中,導致土壤肥力減弱,威脅到人們的健康,嚴重者引起癌癥。城鎮化的無序擴大,是文明的新弊端,不僅破壞了自然環境,還會導致自然環境的進一步惡化,影響到生存和發展。不僅人類生存的土地遭受到了嚴重的破壞,由于過度開發,海洋生態環境也遭到了嚴重惡破壞,近些年,由于過度捕撈,海產品、漁業資源大面積縮減。沿海地區生存環境也遭到嚴重的破壞。
二、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機制的構建
(一)建立健全生態保護法律法規,構建生態系統監測體系
建立健全生態保護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機制,如:自然保護區管理評估、生態恢復評估、生態脆弱區評估等,加大生態破壞案件的查處力度,把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納入新時期社會經濟發展法制化管理體系之中。建立生態保護經濟政策體系,引導社會經濟發展轉到資源協調發展上來,從單純追求經濟增長逐步轉變為注重環境建設與治理,與生態環境保護機制掛鉤,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積極探索開發區域對保護區域、受益人群對受損人群等的利益補償機制。同時,還要加強科學研究,逐步完善生態系統監測網絡,構建生態系統監測體系,并對重點生態系統和敏感區開展時時監測,建立生態狀況監控系統以及生態監測和預警網絡,在此基礎上,評價生態環境質量,建立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系統,提高生態系統監測能力。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營造保護生態環境的輿論氛圍
在新的時期里,為了加大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我們要充分利用市場,不斷拓展生態保護融資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加大生態保護和建設的投入,不僅要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同時,還要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及社會團體參與生態保護和建設,確保投入與產出的合理性,保護生態效益,建立健全生態審計制度,實現生態治理工程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同時,還要大力開展生態保護宣傳教育,營造保護生態環境的輿論氛圍,倡導生態文明,提高全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力度,努力營造節約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從我做起的的輿論氛圍,進一步弘揚環境文化,維護國家環境與發展權益,提高保護生態環境的自覺性。
三、結語
綜上所述,我們要制定科學、合理的環境治理機制,獎罰問責機制。把住環境質量關,嚴厲打擊各種環境違法企業,下大力氣解決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突出問題,最大限度減少生態環境損害,促進環境保護與生態文明建設,切實做好環境保護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工業革命以來,人們的環保意識非常的薄弱,工廠所獲效益往往是通過犧牲環境為前提,直到近代人們才更多的注意環保問題,也提出了生態與經濟和諧發展的思想。經濟發展以及生態環境它們不屬于一個行列,卻是密不可分的兩個主體,經濟發展往往是依賴于自然所帶來的資源,而且許多傳統工業對生態環境破壞特別大。如果想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保護生態環境是必然。只有實現區域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才能讓人類社會進一步前進,人們賴以生存生活的環境才能更安全。
一、區域生態環境對于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一)生態資源是社會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人類社會的生產力往往都離不開自然資源,也稱為“勞動對象”。人類利用的資源可分為直接資源產物和間接自然資源產物,直接資源是樹木、礦產、土地、石油等;間接資源包括鋼鐵、棉紗等。對于人類有需求的資源,必定出現人類的生產活動,無論是自然的直接資源或是間接資源在人們生活中都是必不可少的資源,人類的經濟發展絕對離不開自然資源。
(二)生態資源是經濟發展的基礎。每個地域的生態環境決定了地域的經濟基礎,我國就存在許多的生態條件,也導致了我國各個地區經濟的分化問題,各個地域的生態資源狀況決定了當地投資的側重點以及發展點,生態資源很大程度上影響當地經濟發展的方向、水平。生態環境是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如果生態環境被破壞,人類社會的發展就會成為空談。
二、區域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有效對策
(一)加強我國對區域生態的宏觀調控以及各地政府生態制度。我國應該加強對區域生態環境的宏觀調控,出臺更多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把經濟以及社會發展成果投入到保護生態環境中去,社會應該不斷完善、健全經濟管理制度,加強市場的宏觀調控力度,在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大大降低對生態的危害。各個地方政府應該制定一個符合當地需求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要把經濟發展建立在保護區域生態環境的基礎之上,促進區域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加強對當地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對于一些資源要進行有效的再利用,做到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經濟保護宏觀上需要國家與政府相互幫助才能有效完成,而且二者要相互監督,達到區域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最終目標。
(二)區域政府應該用經濟調控手段以及先進科技保護生態環境。現如今的生態問題,最主要的罪魁禍首就是各個企業,企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破壞了區域生態環境,而生態環境更是影響人們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對環境的破壞應該間接成為各個企業的生產成本,但是這些問題卻是由社會來背負。所以,政府應該針對一些高污染企業,進行對企業成本調控,讓生態成為企業的內部成本。對于一些破壞生態平衡的企業,政府應該通過政策提高企業賦稅,作為生態環境補償。
(三)建立區域生態環境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原則。經濟發展的目的是為了讓人們過上更好的生活,要想保證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一個好的環境是非常必要的。當地政府應該實現區域生態環境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人類社會不僅是需要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同時也需要與區域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使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問題在生態環境承受之內,生態環境能夠有效凈化。而且生態環境協調正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企業不應該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忽略了自身的長遠發展。
(四)加強區域保護生態環境微觀化,提高對企業的監督力度。想要從根本上緩解區域生態問題,政府應該將區域環境保護微觀化,對各個企業進行嚴格管理及監控。把環境破壞列入法律的范疇之中,對于環境問題要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把法律政策落實到各個企業之中,讓企業每個生產環節都要考慮到環境保護的問題,加強企業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由于每個企業的生產側重點不同,使得企業對生態環境的需求不同,當地政府應該結合當地情況,制定一個符合當地發展的生態保護政策與標準,對于生態資源的擷取要適度,鼓勵當地人民對企業的監督,讓企業的生產過程更加透明化。
(五)提高區域人民的生態保護意識。對區域生態的破壞不僅是企業這一部分,社會公眾也有推卸不了的責任,人們在享受著科技帶來的成果的同時,環境保護意識卻沒有絲毫提高。各個區域政府應該大力宣傳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加強人們的環保意識,公眾應該做到環境保護從我做起,在享受自然給我們帶來美好生活的同時,做到對自然的保護,取之于自然,用之于自然。
三、結語
人類社會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生態自然所提供的資源,人類社會發展不應建立在破壞生態環境之上,要真正地做到取之于自然用之于自然。國家及政府應該加大保護區域生態環境的法律力度,利用人類最新的科技成果投入到自然保護中去,實現區域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
最后是建成后,在管理運行中影響生態環境。這一階段產生的影響是很復雜的:一是水電站建成之后需要儲水,儲水時,蒸發導致水資源浪費是不可避免的。大量的儲水,使該地區地殼結構發生改變,一定程度上會誘發地質災害;由于上流水位的提高,河流寬度增大,水流的速度會極大地減緩,其攜帶沙子的能力會大大地下降,泥沙多的河流會導致河流淤積,泥沙被堵。同時水庫由于有大量的泥沙,防洪能力會被大大地削減。另一方面,由于各種藻類的生長受到影響,水的自凈能力受到極大的影響;水庫蓄水水溫結構發生變化,對河中的生物繁衍生息產生影響,而且,水庫會占據陸上生物的生活土地,嚴重時會導致物種滅絕;同時,生態環境的氣候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三是開閘時水流對建筑會產生影響,持續的重力沖刷影響到建筑的穩定性,必須要按時檢查建筑的情況并及時修補;四是工程占地迫使居民搬遷,動物遷移,也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最后,水庫建成后,庫區蓄滿水時,周圍的建筑包括珍貴文物會被破壞,這代價是慘重的。以上是關于水電水利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的總結,看得出水利水電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多方面、多層次的,其中有許多因素是無法預測的。
二、解決水利水電工程對生態環境不良影響的辦法
水電水利工程對人類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雖然其對生態環境會產生不良的影響,但我們不應因此而放棄,應該積極地尋找解決的辦法。
1、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我國雖然已經出臺了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還不夠完善,而對生態環境的保護需要從制度上開始,制度法律可以給相關部門提供參考的依據,為國家相關保護部門的評估工作提供標準。現在,我國的環境評審是以建設的內容還有施工過程對環境的影響為主要評價標準的,但是這個評定方法還沒有與工程目標達成一致,因此我們應該通過法律法規調整環境評定的范圍,使其擴大到對整個生態環境的影響評定,進而提出整體上的生態保護方法。
2、將開發的目標與對生態環境的保護統一,促進協調發展。通常情況下,在水利水電工程發展過程中,施工方總是追求百分之百的利用率,忽略了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為了保護生態環境我們應該綜合水域的具體情況制訂合適的開發目標,避免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
3、國家設立相關獎項鼓勵施工方保護生態環境。設立相關獎項,如施工科技進步獎,獎項設立后,每五年或十年進行一次評選頒獎,選出對生態環境影響最小的工程并給予相應的榮譽,一方面給該行業樹立了學習的榜樣,另一方面,使該行業相關人員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得到加強。
4、建立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目前,我國監測方面的技術比較落后,而建設完整的監視體系得花費很大一筆錢,所以建議在已有的體系上,選擇中小流域進行試點工作,逐步改進,逐步完善。而我國將應建設一套完整的生態環境監測系統作為今后發展奮斗的目標。以上是從法律法規、規劃目標、評定標準、監測技術四方面提出的關于保護生態環境、減少水利水電不利影響的一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