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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保護古建筑建議,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同時,意大利政府認為最好的保護是繼續使用,所以直到今天仍有不少意大利古建筑都在正常使用,比如總統府和總理府都始建于16世紀,還有很多老街上的古建筑,都保持著數千年前的面貌,不過內部都已經翻新加固。事實上翻新老樓比造一幢新樓要麻煩得多,也要費錢很多,甚至有很多細節上都不符合現代人的習慣,但哪怕如此也不能更改,原因是“當年就這樣”!比如有些臺階在古代是供騎馬的官員出入的,所以臺階是按照馬匹的步伐來設計的,人在上面行走很不舒服,但哪怕如此也不能改動。
倒賣和損毀,是許多古建筑面臨的兩大宿命。在以徽雕古建筑聞名的皖南地區,許多人靠販運“三雕(木雕、磚雕、石雕)”發了財。黃山市休寧縣一座具有代表意義的徽派民居—“蔭余堂”,甚至被拆下成2700塊木件、8500塊磚瓦、500石件后,漂洋過海運至美國重建。一位從事徽學研究的權威人士估計,從建國初期至今,皖南古建筑材料的流失總量足可以再建一個“宏村”。
還有很多古建筑,沒有倒在文物販子手中,卻因為年久失修和人為損壞而倒下。山東漢子唐大華先后六次走進山西,行程9000余公里,為腐朽將傾的早期木結構古建筑奔走呼吁。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統計,近30年來消失的4萬多處不可移動的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毀于各類建設活動。
古建筑保護的尷尬,主要是三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違法成本過低。《文物保護法》對于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的罰款上限是50萬元,與巨大經濟利益相比,區區幾十萬元的罰款可謂“罰酒三杯”,怎能扼住伸向古建筑的黑手?
中圖分類號:G5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07-0207-01
福建遺留了許多優秀的土樓建筑,這些建筑是研究閩粵地區建筑的重要資料,具有非常重要的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但是由于戰爭、年久失修、保護不到位等多種因素導致許多土樓古建筑被破壞或殘缺不全。近年來,隨著對土樓古建筑保護意識的提高,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土樓古建筑的保護。因此有必要以具有代表性的古建筑――福建土樓繩武樓為例,深入分析土樓古建筑保護的意義和措施。
1.土樓古建筑保護的意義
1.1 土樓古建筑承載著古代的歷史文化
福建土樓古建筑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代表了一個地區的歷史文化傳承。以福建土樓中具有代表性的繩武樓為例,繩武樓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西南部的平和縣蘆溪鎮蕉路村,距蘆溪鎮政府0.5公里,向東距平和縣縣城52公里。繩武樓建于清嘉慶年間,清光緒元年(1875)竣工入住,系蘆溪葉氏第十八代孫葉處侯營建。2001年作為福建土樓的組成部分,被列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繩武樓從蕉坑葉氏第十八代孫葉處侯設計、起建,歷經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五個朝代,至光緒元年(公元1875年)竣工,前后歷時五十余載,建成之后,主要為葉氏后人居住并利用,也曾經作為政府辦公處使用。繩武樓成為福建土樓建筑的典型代表,正是因為它保留了當時閩粵地區的歷史文化痕跡,通過這樣對一個古建筑的設計、修建、發展的歷史進行研究,人們可以從中感受到一段歷史文化的變遷。如果這些古建筑遭到破壞,也就無法從其實物中追溯歷史,只留下單調的文字資料是不能夠促使人們將這些歷史文化不斷傳承下去的。土樓古建筑作為古代歷史文化的一種承載形式,用一種更加實際、生動的形式向后人傳播著歷史文化的發展變遷。
1.2 土樓古建筑是建筑技藝的傳承
福建土樓古建筑用實際例證向現代人民展示當時的匠人們巧奪天工的建筑技巧。因此土樓古建筑可以說是建筑技藝發展的一種重要傳承,不管是對于建筑技術歷史發展的研究,還是對現代建筑藝術的啟發都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是非常有意義的歷史資料。以繩武樓為例,繩武樓平面為圓型,直徑43.8米,占地面積1691平方米,建筑面積1266平方米,坐西朝東。整個建筑分為內外兩環,外環3層,內環1層。共26開間,其中門道1間,正廳(議事廳)1間,其余為住房。住房采用單元式布局,每兩開間為一個單元,從內環房進入。一層是廳堂、廚房和次要臥室,每間有樓梯通往第二層;二層是主臥室;第三層為倉房,用于儲糧存物。繩武樓結構為厚重的夯土墻壁,一、二層無窗,僅在朝東方向開辟大門,三層隔間開方形小窗。內側,出于主人隱私保護和安全的需求,二層圍廊按單元分割,各不相通;二、三層之間沒有直通樓梯,在一層大門門道設樓梯直通三層,三層設內通廓,可通全樓。此外,還用圍樓圍合出一個直徑17.23米的圓型天井,天井滿鋪石塊、卵石,中間有一口水井,提供樓內居民生活用水。天井內有石刻水道,可將生活污水排至樓外。樓有排水明溝環繞。繩武樓保留有大量的木雕、磚雕、石雕、灰塑、彩繪。其中,木雕多達600余組并每組雕刻和寓意都不相同,墻頭灰塑彩繪不下百處。繩武樓的整體建筑結構以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同時又不失藝術性,盡管繩武樓在經過國家文物局批準后進行過修繕,但整體結構大部分保留原樣,這證明了古代建筑家們的高超雕刻技藝和豐富的建筑經驗。這些古建筑正是對這些技藝的一種傳承和保留,只有加強保護,才能給后人留下更多的研究資料,促進現代建筑技術的發展。
1.3 土樓古建筑是旅游業發展的物質基礎
土樓古建筑目前大多都已經不具有完善的建筑使用價值,更多的成為了一種地區文化和歷史的象征,吸引著各地的游客進行參觀、游玩。因此,福建土樓古建筑目前是旅游行業發展的一個重心,保護良好、具有鮮明的古代地區特色的古建筑可以支撐起一個地區的旅游業發展,帶動地區經濟發展。繩武樓未來將會成為平和縣人民政府的一個重要的旅游項目,繩武樓所在的蕉路村及相鄰的蘆豐、田寮等村,保留有福峙樓、植壁樓、豐作闕寧樓等土樓,風格形式與繩武樓均有一定區別,與繩武樓共同構成了蘆溪鎮的土樓景觀。蕉路村北側還有葉氏家廟,與繩武樓有不可分割的文化關聯,形成一個完整的旅游線路。除了福建繩武樓以外,還有福建南靖土樓、福建永定土樓等,在各自的地區形成了一個旅游圈,并且帶動周邊的環境、資源的交流和溝通,為當地政府創造了非常可觀的經濟效益。保護古建筑也就是保護一種地區旅游特色,不管是從歷史文化方面,還是實際經濟效益方面來說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2.土樓古建筑保護的具體措施
2.1 加強土樓古建筑保護意識的宣傳
土樓古建筑的保護首先需要人們提高保護意識,才能正確認識到土樓古建筑保護的意義,遵守古建筑保護措施,更加自覺地加入到保護古建筑的行列中。宣傳土樓古建筑保護意識有多種途徑,第一,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可以將一些主要的條款印成宣傳海報或者傳單,增強公民的文物法律保護意識;第二,加大文物知識的宣傳,提高民眾對土樓古建筑藝術的認知,從而自覺地珍惜和保護土樓古建筑。第三,加強媒體輿論宣傳和報道,讓更多的人意識到破壞土樓古建筑是一種違背道德和違反法律的行為,加強輿論約束。通過多種有效途徑,逐漸在社會中建立土樓古建筑保護的意識,促進人們主動對土樓古建筑加強保護。
2.2 加強土樓古建筑周邊環境監測和保護
土樓古建筑的保護與周邊環境情況也有重要的聯系。例如繩武樓在修繕前的周邊地理環境、自然環境等對繩武樓本身造成了較嚴重的破壞。繩武樓所在村落基礎設施條件較差,各類污水直排入蘆溪;原排水設施殘損或缺失,住戶在房屋里飼養家畜家禽,生活污水影響環境衛生;村內垃圾缺乏管理,蘆溪河道被垃圾和雜草淤塞,污染嚴重,影響街巷和蘆溪河道環境。針對這些周邊環境問題,應該采取具體有效的措施,例如繩武樓的保護規劃項目在獲國家文物局批準后,深入整治改造與繩武樓有一定距離且風格不協調的民房的外觀,對高度超過控制要求的房屋采取降高處理;部分拆除距離繩武樓過近的新建民房,疏通參觀廊道;整治蘆溪河道,清理垃圾和雜草;河道維持原有形態;整治繩武樓周邊的環境衛生創造良好的景觀環境;改造周邊排水系統,通過政府投資建設排水設施,解決生活污水直排蘆溪的狀況。不同的土樓古建筑有不同程度的環境污染問題,可以啟動環境監測計劃,實時地對土樓古建筑周邊環境進行監測,以便制定更加合適的改善措施,促進土樓古建筑保護。
2.3 土樓古建筑的災害防治和修繕保護
土樓古建筑多為土木結構,這些古建筑結構很容易受到自然災害的破壞,例如水災、火災、蟲災等。像福建繩武樓、福建南靖土樓,福建永定土樓這一類土樓,在建筑時充分考慮了水災的影響,一定程度上減小了水災的破壞性,但也難以避免白蟻等蟲災對建筑的破壞。應該加大白蟻防治力度,采用物理和化學方法,控制和防治土樓古建筑的白蟻蛀蝕;定期開展白蟻病害檢查和防治工作,確保防治質量和效果。
結束語
加強土樓古建筑的保護,就是加強對歷史文化的傳承,對于現代人民的歷史研究和發展都有著重要的意義。我們應該繼續加強對土樓古建筑的保護,使得這種文化一代代傳承下去。
鉛筆從清朝末年開始輸入我國,以德國產的鉛筆最早進入,其后日本、美國的鉛筆亦相繼進入我國市場,尤其是德國的施德樓鉛筆更是風行于全國各地。根據《海關中外貿易統計年刊》的有關資料,1925年我國鉛筆進口額43萬余元,到1930年即達到96萬余元。舊中國的關稅不能完全自主,外商進口大多采用走私、偷稅、漏稅等手法瞞天過海,因此海關的進口記錄并不能反映當時鉛筆進口的全貌,真正進入中國國內市場的鉛筆數量應該遠遠超過這個數值。1932年,中國第一家鉛筆廠———大華鉛筆廠在香港九龍建立,其后北平中國鉛筆公司和上海華文鉛筆廠相繼建成,兩處均為半成品加工廠。
1934年,中國標準國貨鉛筆廠在上海建立,開始自制鉛芯和著手研究采用國產原料制造鉛筆。該建筑的這些鉛筆字跡都形成于1934年之后,可見此時社會上鉛筆的使用已經非常普遍,而且洋貨和國貨同時并存于濟南的鉛筆銷售市場中。鉛筆原料主要有鉛筆桿用料、石墨鉛芯原料、顏色鉛芯原料和外觀裝飾用料等。這些民國時期鉛筆字跡都是黑色字跡,因此這些字跡的保存耐久性與石墨鉛芯原料的成分組成密切相關。石墨鉛芯原料和輔助材料原料有石墨和粘土。石墨為著色劑,其中的碳原子為層狀排列,同層之間的碳原子之間的結合力較強,而層與層之間的碳原子間的結合力量很弱,由此形成石墨整體宏觀表現出來的滑膩性和可塑性。石墨制成鉛芯能劃出黑色痕跡,牢固粘附在紙面上,并能用橡皮擦掉,因此一般都選用含碳量高、顆粒細膩的石墨。粘土作為粘結劑,利用其可塑性和粘結性,將石墨顆粒粘結起來,以增加筆芯的一定硬度,作為鉛芯原料的粘土要求可塑性好、含鐵量低、燒結范圍寬。輔助材料包括成型材料和鉛芯改性材料。鉛芯成型材料用于提高可塑性和粘結力,改善鉛芯成型性能,常用的有飴糖、黃耆樹膠等。鉛芯改性材料用于鉛芯燒結后油浸處理,借以改善鉛芯的物理性能,如磨耗、濃度、芯尖受力、光滑度、硬度等,常用的有石蠟、牛羊油、凡士林等,通常兩種或兩種以上材料搭配混合使用。鉛芯顏色原料有色料、體質原料、膠粘劑、油脂和蠟。色料(包括顏料和染料)起著色作用,要求著色力好、遮蓋力高、質軟、細度高、耐熱性好、無毒等,常用色料有鈦白粉、炭黑、酞青藍等。
石墨是碳的同素異形體,是一種天然的礦物性顏料,化學性質極其穩定,非常耐水、耐光、耐熱、耐酸堿、耐腐蝕。石墨具有層狀結構,同一平面內的碳原子間化學鍵的結合力大,而面層與面層之間的距離較大,僅僅以范德華力結合,因此片層之間容易滑動。使用石墨鉛筆在墻壁上書寫字跡時,石墨鉛芯材料結晶顆粒在均勻地脫落的同時通過壓力作用粘附在墻壁的微細孔隙中,從而在墻壁上留下黑色的字跡。從鉛筆字跡材料的穩定性來看,性質極其穩定的石墨材料決定著鉛筆字跡不容易被侵蝕,但是鉛筆字跡與墻壁之間的結合力極其微弱,僅僅依靠粘附作用形成黑色字跡,因此該建筑墻壁上的鉛筆字跡仍然是很不耐久的字跡。
民國時期鉛筆字跡的危害因素
民國時期的鉛筆字跡被重新發現后,就暴露于空氣中,與各種外界因素相互作用,遭受著老化變質的危害,主要包括灰塵和有害生物的機械磨損、有害氣體的腐蝕、水分長期持久的侵蝕、所依附墻體材料的老化變質以及人為因素的破壞。
1灰塵和生物的機械磨損
灰塵的來源主要是大氣中的飄塵、焚香燒紙形成的煙塵以及建筑上部墜落的塵土。生物來源于霉菌類、昆蟲類、鳥類、鼠類、爬行動物類以及其他類別的生物,它們廣泛分布于周邊自然環境植被中。灰塵固體材料被粉碎成粉末后,形狀各不相同,多帶有棱角,表面積顯著增大,因此加大了與周圍介質的接觸面積,加之其粒子運動的奇特性,并不是按氣流方向運動,因此灰塵落在墻壁表面后,在長期蠕動作用的過程中,對鉛筆字跡會產生機械摩擦。生物的機械磨損主要表現為生物在活動過程中碰撞鉛筆字跡,使石墨鉛芯材料脫離墻體。同時生物的分泌物也會遮蓋字跡,使字跡的清晰度降低。
2有害氣體的腐蝕
空氣中的有害氣體主要是酸性物質、強氧化物質以及強還原性物質,它們能夠與鉛芯材料中的粘土、成型材料、改性材料等不耐久材料發生分解、氧化、還原等老化反應。這些材料在老化降解過程中,在鉛筆字跡的材料中形成數量眾多的孔隙,字跡材料的結合強度就緩慢降低。當結合力降低到一定程度時,石墨材料也就隨之從字跡上脫落下來,導致字跡顏色變淺,模糊不清。
3水分長期持久的侵蝕
經過一年多時間的調查測繪,發現造成墻壁大部分病害的直接原因是水分的侵害。由于建筑年代久遠,加之周圍地理環境影響,建筑四周水路疏導不暢,墻體常處于潮濕吸水狀態,時間一長便造成墻壁地仗病害,進而引起墻體表面病害,危及到壁畫的長期存續以及鉛筆字跡的長期保存。該建筑地勢較低,受到雨水和地下水危害尤為嚴重,排水不暢,使墻角浸水嚴重,此處墻壁內的支撐柱已經開始糟朽,墻面嚴重空鼓,壁畫顏料與鉛筆字跡開始由下向上逐漸脫落。根據試驗,黑色鉛筆字跡在水中長時間浸泡時,顏色稍變淺,這是由于有少量的石墨及其粘結物———粘土、成型材料以及改性材料脫落所致,由此可見,鉛筆字跡材料長期處于嚴重潮濕的環境中或遭水浸也會影響其耐久性。墻壁材料長期處于潮濕的情況下,不僅有機物會分解變質,同時潮濕還將促使許多化學反應發生和容易滋生霉菌,產生進一步的化學性、生物性損害。墻壁中的水分威脅同樣會傳遞到鉛筆字跡上面,也使得鉛筆字跡發生褪色模糊。
4依附墻體的老化變質
墻壁制成材料中的水分一方面溶解了材料中的可溶鹽,改變了墻壁原本相對穩定的內部結構,另一方面墻體材料中某些礦物質隨著吸水與失水而產生“濕漲干縮”效應及各種機械壓力,墻壁的穩定性逐漸遭到破壞,墻面地仗材料開始變得疏松,附在上面的鉛筆字跡的結合強度也隨之降低。因為水分長期侵蝕墻體,進而通過毛細作用遷移蔓延到表面地仗材料中,粘土成分被水分溶蝕而逐漸喪失機械結合力,直至地仗的粘合力不能承受墻壁地仗自身的重量時,墻壁地仗就從墻體上面脫落。靠近地面部分的地仗首先老化變質,壁畫主體部分最底部已經模糊不清,而該區域的部分鉛筆字跡已隨著壁畫墻壁地仗材料的老化變質也有完全消失的威脅。3.5人為因素的破壞鉛筆字跡一旦重新顯現于世人面前,就與壁畫一起作為歷史記錄整體共同進入了陳列展覽的范圍。在對外展示的過程中,就面臨著人為損壞的風險。由于民國時候的鉛筆字跡在建筑中發現較少,而且是具有詳細日期的記錄,因此游客的好奇心理可能會促使其做出試探性的觸摸舉動,在這一過程中粘附于墻壁上的字跡就可能被磨損。另外在建筑清潔衛生過程中,清潔工具可能會觸碰到字跡的粉末,因此鉛筆字跡有可能被不恰當的保護手段所傷害。
民國時期鉛筆字跡的保護修復
為了抵御各種外部因素對字跡的危害、延長字跡的存續壽命,必須對危及鉛筆字跡的墻壁地仗材料以及鉛筆字跡做出必要的保護修復措施。結合壁畫的保護修復工作,對鉛筆字跡分別實施了字跡的表面清潔、墻體材料的水分阻隔、字跡材料的加固封護以及字跡的物理性隔離等保護措施。
1鉛筆字跡的表面清潔
在清理了表面白灰層之后,壁畫及鉛筆字跡所在的墻壁上仍然留存有一層微薄的白灰,這層疏松的白灰與墻壁之間的結合力非常微弱,因此可以使用毛刷和毛筆對這些白灰層施行機械性清潔的方式,然后用吸塵設備吸取清除粘附在墻壁上的灰塵,而對于局部頑固性粘附在墻壁上的白灰,則以軟化試劑敷在上面,等到白灰軟化后就能繼續使用機械方式來清除。軟化性的試劑一般使用蒸餾水、無水乙醇和丙酮以及它們之間不同比例的混合物。在清理過程中,由于鉛筆字跡是通過壓力與摩擦力粘附于墻壁上,兩者之間的結合力大于白灰層與墻壁之間的機械結合力,所以機械性清潔方式基本上不會破壞鉛筆字跡的顯色材料。
2墻壁材料的水分阻隔
隔絕水患是保護墻壁的地仗層,進而保護依附于其上的壁畫與鉛筆字跡的根本措施。首先對嚴重吸潮、水活動頻繁的建筑外墻的墻基、墻根做防潮防滲處理,以隔斷土壤中地下水的毛細作用,其次對嚴重吸附毛細水的墻體進行避潮層的施工處理,防止地下水通過墻體縫隙繼續上升,最后對外墻受雨水侵蝕部分做墻面防水憎水處理,以隔絕大氣降水與空氣中的水分侵蝕進入墻體。經過水分阻隔處理,整個建筑墻體已經能夠完全隔絕土壤中地下水與鹽類、大氣降水、空氣中水分對建筑墻體、地仗層以及鉛筆字跡從下部和背部對鉛筆字跡以及壁畫長期持久的侵蝕。
3鉛筆字跡的加固封護
中圖分類號:TU19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3)02(c)-0-03
1 研究背景
龍游是孔府南宗所在地衢州的一個屬縣。由于地理環境、經濟發展狀況、社會結構諸多因素的特殊性,龍游縣許多村落的形成有著鮮明顯著的地域文化背景,縣境內有眾多的新石器時期、商周時期、春秋戰國、秦漢及其后歷代的古遺址,有保護完好、文物價值較高的明清古民居300多幢,享有“古建筑之鄉”的美譽。館藏一、二、三級文物達100多件,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6處7點,省級歷史文化保護區2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93處,縣級文保點110處。其中古建筑分布較分散,明清時期的古建筑較多,位于龍游縣橫山鎮脈元村的“龔氏民居”建于清咸豐年間,建筑內外裝飾有磚雕、石雕、木雕,三雕齊全,是龍游清代民居的典型代表;建于民國初期龍門橋村的“余氏民居”,木雕精細,牛腿、雀替、梁及樓柵外側均雕刻有精美的戲曲人物圖案,代表了民國初期雕刻藝術的較高水平;原位于龍游縣模環鄉上張村的“滋樹堂”,則建于晚清道光年間,氣勢壯觀的磚雕雕刻非常精細,制作技巧爐火純青,堪稱龍游古建筑磚雕藝術的杰作。由于年代久遠,這些建筑到現在有些已經徹底毀壞,有些已嚴重破壞,有些正在損壞,加上有些不法分子盜賣文物,更加劇了古建筑的毀壞速度,為了使這些祖宗留下的中華瑰寶不再漫漫的消失,對古建筑進行保護刻不
容緩。
2 古建筑異地保護
為了避免分散式保護帶來的資金等重重困難,選擇在龍游雞鳴山建立集中的古民居苑,將分散各地的古民居遷建到雞鳴山,采取集中式保護管理,成為較好的文物保護和管理乎段,但是由于民居苑用地范圍和資金有限,無法提供更多古建筑的遷建保護,因此希望通過配套工程,借鑒民居苑的做法與經驗,遷建與其內現有建筑風格一致的古建筑,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四條中“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對龍游縣內古建筑的集中式保護管理,以“保護性利用、合理性開發”為指導思想,并發揮古建筑旅游功能,吸收進一步保護所需的大量資金,從而解決了保護迫切性與資金短缺之間的矛盾,走向積極式保護的可持續發展道路。把散布在鄉村的古建筑遷移異地集中保護,不失為一種科學的保護方法。由文物部門嚴格審批,控制性的集中“遷建”保護是可行的,當然,這并不是最佳選擇。古建筑如果離開了原來的周邊環境,它的存在價值和展示效果就會發生變化,任何一幢古建筑通常和周圍環境是融為一體的,在異地搬遷過程中,建筑物多少會有些損傷。目前龍游縣境內還有大量的有價值的明清古民居,由于各種原因,他們隨時面臨著被拆毀的境遇,無論以何種方式進行保護,我們都有必要對其進行研究,為這些散落在民間、瀕臨滅絕的鄉村古民居留下一些資料(圖1)。
3 施工圖測繪
現代建筑都是根據事先設計好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建造的,但是,幾乎沒有一幢古建筑的施工圖能夠保存下來,因此,古建筑在異地搬遷重建之前必須要補測施工圖,目前常用的補測方法有:傳統的測量方法、近景攝影測量方法、三維激光掃描測量方法。
具體測繪要求是,在主體結構測量時,使用傳統的測量方法,在對龍游古民居進行保護測量中,我們對高程測量采用四等水準測量標準,對距離和角度測量時采用等外級標準;在壁畫、紋理和層面施工技術等方面的測繪時,使用近景攝影測量方法,測量古建筑的過程中,將精度控制在20 mm內;在磚雕、石雕、木雕等工藝品測繪時,使用三維激光掃描測量方法,將測量古建筑細部結構的三維數據精度控制在10 ram級。
在實際工程中,考慮到項目的主要目的和精度的要求,一般做到傳統的古建筑測量方法和其他方法綜合運用。在龍游古民居異地保護測量測量中,我們首先建立水準路線控制網,確定統一高程坐標體系,然后在建筑物四周和內部設立平面控制點建立平面控制網,再根據各個平面控制點測定建筑物的細部特征點的就根據上述方法進行施測的。
4 施工圖拼圖
經過水準測量、控制測量和建筑物內部的碎部測量,將測得數據歸類,然后分類整理,根據測量誤差理論計算,精度達到規定要求后,將符合要求的數據按高程和平面控制點再分類,計算出每個特征點的高程、特征點間的水平距離和水平角,粗略繪制出平面圖和立面圖,由于古建筑本身存在變形和測量時的誤差,圖紙必須經過拼圖處理,比如開間和層高,其數值取分米整數,對難以取舍的測量數值,重返實地印證,得出建筑模數值,然后,得出古建筑的最后測量數值,根據這些數據就可以在電腦上繪制CAD圖紙。整套圖紙包括平面圖、剖面圖、立面圖、現狀圖和俯視圖,成為搬遷重建工作的施工圖,整套圖紙可以滿足古建筑主體結構施工的基礎施工、墻體施工、梁柱結構施工、屋面施工等,基本上可以恢復原建筑物的主體形態。下面是我們測繪后通過CAD完成的施工圖,如
圖3。
5 古建筑保護施工圖測繪的思考
在施工圖的測繪的過程中,存在著儀器誤差、觀測誤差和外界因素引起的誤差,為了還原古建筑的原始面貌,觀測誤差的大小非常關鍵,采用先進的測量儀器,選擇合適的測量方法、誤差處理方法及熟練的觀測人員,才能減小觀測誤差,盡可能實現古建筑的原樣保護。本次施工圖的測繪,采用了傳統的測量方法,將古建筑的主體結構原貌測繪成施工圖,但由于設備配置欠齊全,近景攝影測量方法、三維激光掃描測量方法還沒有完全的綜合運用,因此,有些施工工藝沒有辦法和施工圖紙一起保存下來。
施工圖的測繪為我們提供了古建筑保護的新思路,通過附合和閉合水準路線的高程控制測量、平面控制測量,測圖和拼圖和數據的誤差處理,為我們對古建筑異地保護測量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1)古建筑文化遺產的保護,就測量工作來說,應該采用先進的儀器設備,綜合的測量方法,避免對古建筑的保護測量而使古建筑受到人為損壞。
(2)對異地保護的古建筑測繪,應當建立獨立的直角坐標系和獨立的相對高程系統,將古建筑的平面結構圖、剖面結構圖、立面結構圖建立在統一的坐標體系中,這樣有利于提高古建筑保護測繪的精度。
(3)為提高古建筑施工圖和原建筑物的相似程度,在測繪的過程中,必須建立一套適合當地古建筑保護測繪精度的評價方法,確保測量精度從高級到低級的實際要求,以提高古建筑測繪施工圖的最終精度。
(4)測繪的施工圖紙,除平面的施工圖紙外,還應該建立較為精確的三維的古建筑原貌立體圖,以保留人文信息、建筑材料信息等方面的更多的古建筑信息。
總之,龍游豐塘村徐氏古民居和陳氏古民居測繪是我們對古民居搬遷異地保護工作的起步,隨著人們對我國古建筑歷史作用認識的提高,測繪工作在古建筑保護中的作用將不斷提升,屆時對測繪人員的要求也將進一步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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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M7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4)28-0088-02
對于中性點裝設接地刀閘和放電間隙的變壓器,根據電網運行方式,變壓器中性點可直接通過接地刀閘接地運行,也可經間隙接地運行,即通常所說的不接地運行。在中性點不接地運行時,配置間隙零序過流、零序過壓保護作為接地故障的后備保護。近年來電力系統發生了多起主變中性點放電間隙保護誤動事件,不僅造成了主變停運,也給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可靠供電造成了嚴重影響。因此,應充分考慮系統中各種因素對間隙保護的影響,使其發揮正常的功能和作用。
1 事故經過與分析
由圖1可知,事故前運行方式為110kV線路單供變電站110kV 1M、2M母線,本站相當于終端負荷站,#1、#2主變中性點均不接地運行。#1主變供35kV 1M、10kV 1M母線及其相關10kV線路運行;#2主變供35kV 2M母線、10kV 2M母線及相關10kV線路運行;10kV母聯開關在分位位置,分段備自投投入。
圖1 變電站一次接線圖
圖2 變電站二次電壓錄波圖
事故發生時,110kV線路發生C相接地故障,線路對側開關保護距離I段、零序過流I段保護動作跳閘,對側開關檢線路無壓重合成功。本側開關未跳開。故障同時,本站#1主變零序過壓保護動作,#1主變三側開關跳閘,零序電壓二次值為230V;#2主變零序過壓保護動作,#2主變三側開關跳閘,零序電壓二次值為260V(主變保護中性點零序過壓保護定值為180V)。由本站出線開關及主變保護動作報告及錄波圖可知,對側開關跳閘后,本站側開關仍有明顯短路電流流向故障點,其中,#1、#2主變10kV側均有提供短路電流;#1、#2主變同跳后,10kV 1M、2M母線電壓未即時消失,其中10kV 2M母線電壓支撐了6275ms后才完全消失。
綜上分析,初步判定本次#1、#2主變跳閘原因為:110kV線發生C相故障,對側開關保護正確動作切開開關后,由于本側#1、#2主變不接地運行,同時相當數量小電源的存在,導致兩臺主變中性點零序電壓升高,#1、#2主變中性點零序過壓保護動作后切除主變三側開關。
圖3 #1主變變低電流錄波圖
圖4 #2主變變低電流錄波圖
2 間隙保護的完善與改進
經核查,變電站現場中性點零序過壓保護回路不完善,零序過壓保護動作后不能做到第一時限先聯切中低壓側小電源,第二時限再切除主變三側開關,導致主變零序過壓保護動作后,直接切除了主變三側開關,擴大了事故范圍。因此,必須首先切開上網小電源,讓系統失去故障電源,保證線路重合后,恢復主變對負荷的正常供電。此外,在間隙保護動作時間整定上,間隙保護的延時時間應考慮變壓器間隙零序過電壓保護動作跳變壓器各側開關時間應滿足變壓器中性點絕緣承受能力要求。如中低壓側有小電源上網的110kV變壓器間隙保護動作應與110kV線路保護全線有靈敏度段動作時間配合,以躲開線路重合閘時間。如沒有小電源上網時,間隙零序電流動作跳變壓器各側開關,時間與110kV線路后備保護距離Ⅲ段及零序IV段動作時間配合,這樣既不會造成變壓器中性點絕緣損壞,又可利用延時來避免變壓器中性點間隙保護動作造成事故范圍的擴大,有利于系統的穩定運行。由于小電源并網的影響,致使110kV線路發生接地故障時,小電源提供的較大短路容量導致主變中性點零序過壓保護出口跳閘。此外,針對本次事故進一步調查發現,10kV母線還并接了功率較大的電動機組,為確保間隙保護能正確動作,除了必要的聯切小電源外,還應進一步根據電動機特性分析和評估電動機在線路發生不同類型故障時對系統的影響,避免因電動機的反送電造成間隙保護不必要的動作。
3 整定配合
通過以上分析,如在110kV線路發生故障時,小電源側間隙保護動作后首先切除上網電源,對側開關通過檢線路無壓重合,大大提高了線路瞬時故障重合閘的成功率。
地區電源以10kV或35kV電壓等級在110kV變電站上網的(如圖2中地區電源2),地區電源至220kV站的各級110kV線路(如圖5中線路1、2)系統側的保護和重合閘都正常投入,地區電源側的保護退出(線路配置了光纖電流差動保護的,此保護功能投入,退出保護出口壓板);其上網的110kV變壓器保護投入110kV側零序電流保護(變壓器中性點接地時)或110kV側間隙過流及零序過壓保護(變壓器中性點不接地時),并以第一時限聯切地區電源上網線路、第二時限跳變壓器。若10kV或35kV地區電源上網線路為上網專線,則線路兩側保護正常投入(過流I段投入方向,過流Ⅱ段退出方向),退出重合閘;若10kV或35kV地區電源上網線路是負荷、電源上網混合線路,則系統側保護正常投入(過流I段投入方向,過流Ⅱ段退出方向),重合閘正常投入(裝有線路PT的,投檢無壓重合閘;無線路PT的,應延長重合閘時間待地區電源解列再重合,如不能保證,則宜退出重合閘),地區電源側保護投入,退出重合閘。通過各級線路保護與重合閘的調整與配合,充分發揮間隙保護在其中的作用,提高線路重合成功率,保證供電的可靠性。
圖5
4 結語
110kV及以上系統中性點的間隙保護主要是為了防止過電壓。間隙保護可以起到變壓器繞組絕緣的作用,當系統出現過電壓(大氣過電壓、操作過電壓、諧振過電壓、雷擊過電壓等)時,間隙被擊穿時由零序過流保護動作、間隙未被擊穿時有過電壓保護動作切除小電源或變壓器。此外,放電間隙與避雷器有一個互相配合關系,也就是當中性點電壓逐漸升高到一定電壓值時放電間隙先擊穿,如此時電壓降低,則避雷器就無需動作了,如電壓繼續升高,則避雷器就要動作。放電間隙的作用就是防止避雷器的頻繁動作,以延長避雷器的壽命。間隙保護不僅作為主變保護的后備保護,還直接影響了線路故障時的重合成功率,如何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其不可小視的作用,是我們繼續探索的方向和目標。
參考文獻
【關鍵詞】
迪慶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防火對策
對文物古建筑的各項保護工作中,防火保護毋庸置疑是其重中之重的一環。2013年發生在達摩祖師洞和同樂傈僳族傳統民居建筑群的火災和2014年發生在獨克宗古城的火災,給我州文化遺產造成了許多的損失。為了汲取經驗教訓,現結合迪慶州實際,本人對迪慶古建筑文物的防火現狀進行初步的思考和探索,以便對采取有效措施和積極防預方面提供參考。
一、迪慶文物古建筑的分布情況
迪慶藏區文物工作起步于1984年的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截止2013年5月,全州已有5個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中古建筑有3個(即中心鎮公堂、茨中教、壽國寺)。12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中目前古建筑有8個(即歸化寺、葉枝土司衙署、東竹林寺、飛來寺、奔子欄佛塔殿壁畫、同樂傈僳族傳統民居建筑群、迪慶州人民政府舊址、建塘阿布老屋)。20個州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中目前古建筑有9個(即雪達貢木林、扎塘活佛靜室、巴卡活佛私邸、念阿帕達老宅、羊拉佛堂壁畫、金龍街古建筑群、托洛底傈僳族民居建筑群、小維西教堂、拖頂大村傈僳族民居建筑群)。37個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中古建筑有6個(即上橋頭橋、金江特區人民政府舊址、大壩心觀音廟遺址、巖瓦牛氏老、高泉風雨、云登寺)。全州26個古建筑文物均為全木結構、土木結構或磚木結構,它們零散地分布在各個縣域內,有的在高山之巔,有的在叢林深處,有的是老百姓的私家住宅,有的則是信教群眾朝拜的圣地,它們是迪慶各級文保單位中一顆顆璀璨的明珠。
二、迪慶古建筑文物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一)歷史(客觀)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1.木質結構,耐火等級較低迪慶州古建筑文物絕大多數以木材為主要材料(如中心鎮公堂、壽國寺、同樂傈僳族傳統民居建筑群等)。古建筑中的木材,經過多年的干燥,成了“全干材”,含水量很低,耐火等級低,具有良好的燃燒和傳播火焰的條件。特別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質地疏松,在干燥的季節,遇到火星就會起火。古建筑起火后,猶如架滿了干柴的爐膛,而屋頂覆蓋嚴實緊密,屋頂內部的煙與熱不易散發,溫度快速積聚,迅速達到“轟燃”。古建筑的梁、柱、椽等構件,表面積大,木材的裂縫和拼接的縫隙多,大多數通風條件比較好,更容易引起充分燃燒。2.平面布局,易成連片火災由于歷史原因,古建筑大多采用均衡對稱的建筑布局方式,高低錯落,疏密相間,庭院相連(如葉枝土司衙署、同樂傈僳族傳統民居建筑群、金龍街古建筑群、托洛底傈僳族民居建筑群等),它們很少考慮建筑的防火問題以及建筑的垂直和水平防火分隔問題,一旦發生火災,如果得不到及時的撲救,極易造成火災的連片。3.遠離城鎮,難以及時撲救迪慶古建筑文物分布比較廣,且大多數建于遠離城鎮,環境幽靜的高山深谷之中(如壽國寺、雪達貢木林等)。這些古建筑普遍缺乏自防自救能力,既沒有足夠的訓練有素的專職消防隊員,也沒有完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同時周圍的道路大多狹窄,有的還設有臺階,消防車很難及時到達和通行。一旦發生火災,火勢極易蔓延,燃燒猛烈。
(二)人為(主觀)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1.管理人員不固定全州的建筑文物點多面廣,大多數位于縣城以外較偏僻的地區,許多古建筑要么沒人看護而直接斷電、斷水,要么只有一兩個人輪流看護,而且多為附近村莊的老年人(如奔子欄佛塔殿壁畫),要么由鄉鎮文化干事或村民小組組長負責看管(如葉枝土司衙署、飛來寺等),而這些人的更換也十分的頻繁,很難做到盡職盡責。2.消防設施不健全消防設施不健全是全州各級古建筑文物點普遍存在的問題,除了中心鎮公堂、歸化寺、東竹林寺和同樂傈僳族傳統民居建筑群有相關的消防設施設備外,其余的21個各級文保單位基本沒有消防設施設備,有的單位雖有極少數滅火器但已過期(如小維西天主教堂)或是已損壞(如壽國寺)。3.燃香點燈不規范迪慶州內的古建筑大多都是宗教活動場所,所以室內大多數都有明火,酥油燈的放置不規范,多數直接置于殿內木質的點香臺上,無任何防火措施(如奔子欄佛塔殿壁畫和扎塘活佛靜室等)。4.用電接線不規范迪慶州內的大多數古建筑文物點都存在部分線路在外,而且在接線過程中操作不規范,有的使用醫用膠布包裹電線,有的經書還按壓著電線,線路開關隨意亂設,存在殿內用電爐煉酥油等現象。屬于私家住宅的古建筑文物點基本未穿防火阻燃管,部分電器設備安裝使用不當,煙囪和火爐基本沒有隔熱處理。5.任意放置易燃物迪慶州內的古建筑文物點基本都是宗教活動場所和私家住宅,在這些點上,有的在殿外的轉經道上放置有木板,且離主體建筑較近(如奔子欄佛塔殿畫),有的在房屋中堂、天井部分放置有木質雜物,基本沒有遠離易燃物品的意識。(如同樂傈僳族傳統民居建筑群的周圍堆放有柴草,葉枝土司衙署衙署和扎塘活佛靜室建筑內部堆放有廢棄的木質雜物。)6.消防主體責任不明古建筑文物點的管理出現多部門多頭管理,由于多頭管理,沒有明確責任主體,無法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而文物古建筑的使用部門也因此容易忽視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如中心鎮公堂:宗教人士、獨克宗古城管理委員會、老年協會、中心鎮公堂文管所等多部門的多頭管理,致使對其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很難順暢地進行。)7.消防意識待加強在歷次的消防安全大檢查中,古建筑文物點使用者的消防安全意識都比較薄弱。發現談到消防安全,建筑文物點的負責人或是使用者自然想到消防隊,而且等待消防隊來配備消防器材的依賴思想比較嚴重。談到文物,無論是寺廟還是民宅,建筑文物點的負責人或是使用者就想到文物管理部門,而且等待著文物部門來出錢無償消除消防安全隱患。這種等、靠、要的思想是否能保全州內建筑文物點的消防安全?也值得我們深思。
三、預防古建筑文物火災的對策
盡管迪慶州內的古建筑文物存在有消防安全隱患。但古建筑火災安全不是以撲滅火災為唯一目標,而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古建筑、減少文物損失為首要目的。因此,必須從火災防治的各個關鍵環節入手,有針對性地制定消防安全對策,從管理體制和消防技術層面上探索解決的方法,才能降低古建筑文物點上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一)從管理體制層面講1.提高認識,建章立制建議政府組織相關單位舉辦一至兩期文物古建筑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班,特別是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預防火災的方法、發現火情的處理及滅火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從而提高對做好古建筑文物消防工作的認識,增強預防火災的自覺性和有效性。同時,根據《古建筑消防管理規則》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令可遵。2.建立組織,明確責任《消防法》規定:“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建議盡可能地建立專職消防隊,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滅火能力。同時組織臨近單位、村民和各基層組織層層落實防火崗位責任制,實行聯防協作,群防群治。建議政府理順管理體制,明確消防責任人,同時古建筑文物管理單位對內逐級建立火災安全領導小組或委員會,確定防火負責人與專職防火人員,落實責任。3.聯合檢查,排查整治文物、消防、宗教、旅游、規化等職能、管理部門應聯合起來,緊盯工作重點,消除工作盲區,大力開展古建筑文物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古建筑范圍內禁止堆放柴草、木材等可燃物,嚴禁存儲易燃易爆物品,切實加強火源、電源管理。對查出的隱患要采取當場整改、逐步整改、限期整改的辦法。古建筑文物管理單位內部也要不定期地開展自檢排查行動,防火人員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力爭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4.落實經費,完善設備迪慶的古建筑文物點除了極少數配備有消防設施設備外,其余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都沒有配備消防專項資金,在建筑文物點的保護及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較大的隱患,根據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建議州、縣政府向上級部門匯報,爭取同級財政配備一定資金,完善消防設施設備,確保文物保護單位的消防安全。5.加大宣傳,增強意識建筑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單靠文物部門或單靠消防部門都是難以確保安全的,建議各級職能部門充分利用廣播、標語、專欄等宣傳工具,采取各種形式加大對單位工作人員、村民、僧尼、游客等進行消防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消防意識,從而群策群力,眾志成城,形成無堅不摧的防火墻。
(二)從消防技術層面講1.火災風險評估古建筑火災安全的第一個步驟是調查、評估其火災危險性。這包括識別火災隱患,火災發生危害以及疏散出路被堵塞所造成的有害后果等因素。通過現場調查古建筑的建筑結構、可燃物的分布、人員結構與數目、文物的價值與分布,起火可能性、消防設施的類型與分布、消防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情況,采用危險等級分析方法,分析古建筑內不同區域的危險度等級并給予標識,對危險較大區域進行重點防護。2.嚴防電氣隱患電氣設備的不規范安裝使用存在有較大的火災安全隱患。建議古建筑物群內的電線穿管敷設。有關照明設施應遠離可燃、易燃物質。凡用電照明的,嚴禁使用日光燈、水銀燈照明,且應在室外安裝開關箱,做到人離電斷。嚴禁私拉亂接。加強電氣工程安裝、施工的管理,嚴格審批手續。安裝工程結束后,須經供電部門和消防監督部門共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3.使用阻燃材料在進行建筑文物保護的維修、維護時,建議適當使用阻燃材料。在木材的表面涂刷或噴涂防火涂料(材料的使用應符合文物保護材料要求并通過報批),形成一層保護性的阻火膜,降低木材表面的燃燒性能,阻滯火災的迅速蔓延。有些木柱、樓板、樓梯等構件在尊重民族風俗、不損害建筑整體風格的基礎上,可置相應的防火保護層,提高耐火等級。4.演練應急預案建議進一步完善消防應急聯動響應機制,有針對性地組織各專業隊伍展聯合演練,提高協同配合及應急處置能力。5.及時撥報火警及時發現火災是有效撲救初起火災的前提。古建筑單位應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重點部位、用火區域、人員集中地方等實施夜間巡查,以便及時發現火情、撥報火警,而從減少損失。
作為城市文化遺產的一部分,城市古建筑經過了歷史的洗滌,是人類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結晶,承載了萬千城市的記憶與歷史,也是后人研究歷史的重要文化載體。基于此,加強對城市化進程中古建筑保護的制度困境與出路的研究具有十分現實的意義。
一、加強對古建筑保護的意義
古建筑往往代表了一個城市的精神面貌,是城市文明的縮影。古時候人們通過建筑抵御外來文化的侵襲,從而激發人們的民族歸屬感、自豪感以及榮辱感。在建造古建筑過程中,蘊含了廣大勞動人民的指揮與勞動,體現了我國人民的優良傳統,為研究建筑史、人文歷史等都提供重要的實物例證,對研究我國古代文明以及建筑布局風格具有重要的意義。另外,古建筑在當代也具有重要的旅游作用,能夠圍繞古建筑進行旅游開發,對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做出巨大貢獻。在城市化建設過程中,必須加強對古建筑的保護,通過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規政策,加強對古建筑的制度保護,這也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需求。
二、城市化進程中古建筑保護制度困境分析
(一)古建筑保護機制不完善
近年來,國家逐漸加大了對古建筑保護的重視,也相繼出臺了一些古建筑保護條例。然而,從整體情況來說,我國現有的古建筑保護機制還不夠完善,存在多頭管理、管理缺失等問題,對古建筑保護工作造成一定的影響。一般來說,在文物保護單位的現場設立保護機構,對文物保護的作用最大,這種保護狀態也是最為理想的保護狀態。但是受到經費、人力資源等方面的限制,加上我國文物保護單位數量不斷增多,在具體操作中受到嚴重的阻礙。我國現有的古建筑保護機制模式,存在多頭保護與管理的情況,一個古建筑保護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行政單位管理,且各個保護單位或機構之間各自為政,不僅無法發揮作用疊加效果,甚至造成一定的保護缺失,給古建筑保護工作造成極大的影響。
(二)城市化建設規劃的規范化不足
城市化建設是我國一項基本的國策,是推動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選擇,對我國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在城市化建設過程中,由于相關規劃工作不夠規范,尤其是在對古建筑的保護問題上,還沒有形成行之有效的規劃辦法。根據我國現有的文物保護條例、歷史名稱保護條例等,主要是有城市建設部門主管負責保護規劃的制定、審批,造成管理與實施同類的現象,限制了相關管理規劃的有效性發揮。相比于國外有關城市建設中古建筑保護規劃問題,主要是成立有關的專業委員會,有文物保護工作中具有影響力的市民代表、文物保護機構等共同組成,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維護群眾的利益,聽取大眾的建議。
三、城市化進程中對古建筑保護的制度措施
針對現階段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對古建筑保護工作中的制度困境,筆者基于多年的工作經驗,現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議:
(一)提升對城市建設中古建筑保護的重要認識
提升對古建筑保護的重視,是強化城市化建設中古建筑保護工作的基礎條件。相關人員,包括城市建設者、規劃者、文物保護工作者等,都需要從內心提升對古建筑保護的重視,將保護古建筑文物作為城市化建設中的一部分。同時,注重對古建筑蘊含的文化底蘊、內涵等價值的挖掘,突出文化特點與優勢。例如,河南鹿邑、安徽渦陽、老子故居、開封清明上河園,都說明了古建筑在城市發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二)強化宣傳,提高民眾的參與度
古建筑并非一個人的,而是社會的、民族的,對古建筑的保護工作同樣離不開公眾的參與。通過全民參與保護工作,不僅能夠壯大古建筑保護力量,還能增強社會的你能干距離,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巨大的貢獻。現階段,我國對于古建筑的保護,主要是政府部門,盡管政府部門也對古建筑保護進行了一定的宣傳,但由于力度小、渠道窄等,公眾參與度較低。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以及新型媒體,加強對古建筑保護工作的宣傳,通過紀錄片、文化宣傳片等,對古建筑保護的意義進行宣講,提升民眾對古建筑保護的熱情,讓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到對古建筑的保護中。
(三)做好古建筑的修復工作
在城市設計過程中,不僅不能對古建筑進行破壞,對于那些出現破損的古建筑,還應該加強對其的修復,做好相應的修繕工作。在古建筑保護,特別是修繕過程中,涉及到很多工作細節問題,需要建立有效的綜合研究機構,為古建筑保護制定指導方案,包括考古研究、勘測等,對古建筑歷史背景、制作材料、建造工藝等進行全面的了解。同時運用3D技術、紅外線掃描技術等高新技術,避免在研究和修繕中破壞古建筑,提升保護的整體效果。總結通過上述分析可知,古建筑是我國歷史的產物,是現階段我國文化體系中的重要瑰寶,是我國不可忽視的非文化遺產。在城市化建設過程中,必須合理的規劃,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政策,通過制度加以規范,提升對古建筑的保護力度,促進我國古建筑以及古建筑文明的傳承與發展。
參考文獻
引言
黃山市歷史上稱"徽州",是徽州文化的發源地,歷史源遠流長,素有"東南鄒魯"、"文物之海"之稱。2012年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確定,整個黃山市現擁有世界文化遺產地2處(黃山,黟縣西遞、宏村),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1座(歙縣),名鎮名村12處(黟縣西遞、宏村、屏山、南屏,歙縣漁梁、棠樾、許村、關麓村,徽州區唐模、呈坎,休寧縣萬安鎮、黃村),國家級歷史文化保護街區2處(屯溪老街,歙縣漁梁街);省級歷史文化名城1座(黟縣),名鎮名村8處(徽州區潛口、西溪南,休寧縣右龍、黃村,黟縣關麓,歙縣雄村、昌溪、瞻淇)。各級文物保護單位533處,其中"國保"17處、"省保"110處、"市保"100處,縣保253處,不可移動文物點8230處,其中皖南古民居6264幢。古祠堂、古民居遍布于全市各個鄉鎮村落,與優美的山川相得益彰、交相輝映。
一、 黃山市古建筑遺存現狀
為了深入了解黃山市古建筑的現狀,我們將第三次文物普查中8041處古建筑按照功能、時間、材質和位置分別加以分類,并進行走訪調研。
1.1按功能分類
通過以上分類可知,黃山現存古建筑類文物保護單位,除無生產性建筑、社交建筑、園囿建筑外,柴澤俊先生所列的其他8類皆有。但以上的分類并不十分嚴格,因為有一些古建筑本身就有多重功用,還有一些古建筑是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其中包括具有不同功用的多個古建筑。在8041處古建筑當中,民居建筑占的比例最大,共有6127處,占總數的76.20%;其次是祭祀建筑,共710處,占總數的8.83%;再次是橋梁及水壩建筑,共456處,占總數的5.67%;而其他幾類總共才有748處,占總數的9.30%。
1.2按主材質分類
以上分類把黃山市現存8041處古建筑類文物保護單位按照材質分為磚質、石質、木質、土石、磚木、磚木石等六大類,也并不是十分精確。因為在這8041處古建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它們一般由多個不同功用、不同材質的單體建筑組成。除此之外,有一些單體建筑,雖然我們把它們定位為某一種材質的古建筑,但并不否定其仍然使用了其他的材質。比如,樂壽橋的材質是木質,但其底座卻是石砌的。對于這種情況,我們將以其主體建筑或主要部分為準。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黃山現存8041處古建筑中,磚木石類數量最多,共有6090處,占總數的75.74%;而磚木結構的其次,共1851處,占總數的23.02%;石質結構又其次,共54處,占總數的0.67%;剩余3類材質結構的古建筑,共46處,占總數的0.59%。徽州古建筑所用材質的這一特點與中國其他地區古建筑的特征是一致的。
1.3按時間分類
與按功能、材質分類一樣,按時間分類也并不十分嚴格。有一些古建筑時間跨度較大,曾經多次重修或擴建,對于這一類古建筑,我們分類時的基本態度是以其現存最古老建筑為基準。對于那些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中各單體建筑所屬時代不一致的問題,我們按照其中最早建筑與最晚建筑所形成的時間區間來表示,這樣就可以比較清晰地把其所屬時代的復雜性呈現出來。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黃山現存8041處古建筑類文保單位中,占比例最大的是明清建筑,共6223處,占總數的77.39%;其次是中華民國建筑,共1757處,占總數的21.85%;其他4個時期的建筑,共61處,占0.76%。這符合時間越古的建筑保存下來的越少的一般規律。
二、古建筑保護概況
為了對徽州古建筑的保護現狀有一個全面的了解,更好地促進文物保護工作與增強社會各階層人士的文物保護意識,我們組對第三次文物普查中的8041處古建筑進行抽樣調查。
2.1國保一般保護的比省保好
截至2012年底,黃山市現存古建筑類文保單位中有17處是國保,110處為省保。通過我們的現場調查發現,這17處國保的保護狀況要好于110處省保。雖然這17處國保在保護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但從總體上看,保護狀況良好,沒有破壞較為嚴重的情況發生。然而,省保的保護狀況卻不能令人樂觀。除個別有旅游開發價值和有宗教部門出資不斷修繕的古建筑保護良好之外,大部分保護狀況不如國保,而且多有破壞極為嚴重的情況存在。
2.2材質較硬的一般保護較好
前面文章第一部分已經對黃山市現存8041處古建筑類文保單位的材質作了統計,主要有石質、木質、土石、磚石、磚木、磚木石等六大類,而各類材質的質地堅硬程度有一定的差別,從某種程度上講,這影響到對古建筑的保護。一般來說,材質較為堅硬的古建筑易于保護,相反,材質不夠堅硬的古建筑則易于遭到人為或自然的破壞。在以上所列材質中,石質古建筑質地相對比較堅硬,抵抗人為破壞與自然侵蝕的能力較強,保護狀況也較為良好。比如,位于黃山市黃山區城西50余公里的永豐鄉嶺下村必吉嶺頭的五福廟,建于元末,民國14年重修,五福廟一進三開間,為全石結構,是宗教紀念建筑物,距今已有幾百年的歷史,除期間遭到破壞外,目前基本保存完好。又如珠塘壩,花山摩崖石刻,板石潭石刻等等石質建筑,雖歷經幾百余年的風雨侵蝕,但仍然能夠相對較好保存至今。然而,純木結構的古建筑大多易于破壞,目前安徽省現存數量較少。即使有現存者,也大多曾經經過了多次的重修,這都是因為木質構件易于腐爛的緣故。
2.3位于城區比鄉村的保護好
在本文第一部分中,我們已經按照所處位置對黃山市現存古建筑類文保單位進行了分類,把其分為城區、近郊與鄉村三類。就分類情況來看,位于城區的143處,位于近郊的5431處,而位于鄉村的2467處。而古建筑所處位置對其保護狀況有一定的影響,位于城區的一般保護較好,而位于偏遠鄉村的則保護要差一些。
三、結語
依據以上初步結果,我們建議加大對文物保護與文物修繕的資金投入,以確保保護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請有專業資格的古建公司承擔,有關部門應該禁止非法使用古建筑類文保單位,對開發旅游,擴大建筑規模等工程加強控制與監督管理,確保對古建筑沒有造成破壞。
徽州古建筑、古民居是徽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徽州文化的重要傳承載體。雖然各級政府做了大量的維護工作,但是通過調研和走訪,我們不可忽視地看到,目前保護工作存在著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在現實使用中對于古建筑的維護與修繕仍存不足。目前,我們僅針對被列入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進行初步分析和一般評價。我們將進一步擴大調研取證范圍,總結歸納,制定《徽州古建筑質量評價標準》,對徽州古建筑進行量化評定,為徽州古建筑保護利用提供科學有效的科學依據。
保護徽州古建就是保護我們的精神家園和文化瑰寶,我們應該珍惜老祖宗的智慧結晶和時代的恩賜,讓徽州文化在全世界范圍內發揚光大。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1.引言:
古建筑具有藝術價值、科研價值、歷史價值等,是人類重要的物質財富和歷史遺產。20世紀下半葉,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給古建筑保護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人們開始意識到保護古建筑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各國都在探索古建筑的保護方法。然而古建筑的保護需要大量的資金、科技的支持,制度的保障等。結合古建筑保護面臨的問題,很多國家以及國際性古建筑保護組織倡導對古建筑實施利用式保護,即提倡古建筑的保護與利用相結合。后工業時代,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增強了人們對歷史文化需求的加強,伴隨著休閑時代的到來,古建筑的旅游利用模式迅速發展,很多古建筑開始作為重要的旅游資源,發展當地旅游業的同時對古建筑也起到了保護作用。
利用古建筑與游客的規律研究古建筑旅游對古建筑保護的影響。本文首先回顧了國內外古建筑的保護歷程,分析了古建筑旅游發展歷程,最終得出正確協調好古建筑保護與可持續旅游發展的方法。其次,說明古建筑保護和旅游發展的關鍵在于可持續,即可持續旅游發展觀是最適合古建筑旅游開發的理論。最后,圍繞古建筑保護與旅游利用這一核心話題,解決古建筑旅游開發和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具體地說,就是要從古建筑、政府機構、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全方位、多角度的進行動態管理模式的研究中尋找古建筑保護與利用的平衡點,使古建筑保護與旅游利用走上可持續化的發展道路,為古建筑旅游的開發利用提供相應的參考,并豐富我國古建筑的可持續旅游發展研究。
以我國為例,我國歷史悠久,古建筑風格多樣,遺存量較大。保護古建筑不僅是我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要求,同時也是向外界展示我國古建筑的文化內涵、擴大我國傳統文化的國際影響力的必然要求。目前,傳統的文化旅游地以及新型的鄉村旅游業的發展,促使古建筑旅游業迅猛發展,一方面帶動了當地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增強了政府及當地居民對古建筑的開發保護和利用意識。而過度的旅游開發與利用、保護意識的淡薄等都成為威脅古建筑可持續發展旅游的因素。
一、古建筑的價值認知、古建筑資源
古建筑的保護方式多種多樣,如教育利用、文化利用、旅游利用、科研利用等。其中,旅游利用被認為是解決古建筑保護問題的優選方式。[1]將古建筑作為旅游資源并不是一種新穎的旅游方式。但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人們對古建筑遺產保護意識的增強,古建筑遺產旅游的發展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如今,古建筑旅游業在發達國家已經成為旅游業重要的組成部分,當古建筑地區不斷被旅游者訪問時,古建筑實際上已成為當地旅游資源。
(二)古建筑旅游利用方式研究
1、按古建筑位置劃分
按古建筑保護的位置[2],如果不發生移動的保護為原地保護,否則為異地保護。原地保護方式程序較為簡單,發展較為成熟,集中保護方式尚處于探索階段,近些年才逐漸興起,這是發展古建筑旅游業中較為成熟的兩種方式。密集度高、體積巨大以及價值量高的古建筑較適合原地保護,目前已發展成熟;集中保護,則適合于小面積點狀遺存,將其集中到統一的地點進行管理,便于保護。雖然集中保護方式尚處于探索階段,但是這種保護方式在保護古建筑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重要。
2、按合作形態劃分
根據古建筑旅游開發者的合作形態進行劃分,古建筑旅游利用又分為政府經營、政企合資及企業經營三種方式。
政府經營是指當地政府對當地古建筑旅游開發的經營規劃和日常管理負責。政府在管理當地古建筑的旅游開發中會加強對古建筑的保護,政府在經營古建筑旅游發展過程中,注重整體發展,緊密聯系社區,關注當地經濟收益,為居民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及收入。但是,這種模式主要依靠政府力量,經營思路狹窄,很容易使旅游業發展規模受到制約。政企合資通常指古建筑旅游業的管理由政府和企業雙方合作,雙方共同參與古建筑的旅游規劃經營和管理。政企合作聯合了政府和企業雙方的力量。企業經營指由企業對古建筑注資、規劃和開發。企業經營模式啟動效果較為明顯,并且在景點的開發和經營管理上緊跟市場,能促進當地旅游業的快速發展。但是,企業經營容易忽略當地居民的受益。
二、當前古建筑保護與旅游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保護意識淡薄
管理部門對古建筑的保護與持續發展意識淡薄,如何協調古建筑的保護與發展旅游業關系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另外,受功利主義的驅動,許多古建筑成為城市發展的“犧牲品”。1999年,湖北襄樊將宋代時期僅存的古城墻強行拆毀;2000 年,福州的歷史街區“三坊七巷”被改造為商業街;浙江舟山將定海古城的歷史街區和古老住宅以“舊城改造”為名拆毀。
(二)立法滯后,管理混亂
在古建筑保護立法方面,中國至今尚沒有出臺專門的有關古建筑保護的法律、法規,缺少了法令的嚴明保護,產生政出多門、相互干擾的局面,我國古建筑的管理部門權責不明、職能不清現象比較突出。[3]
(三)旅游業的惡性循環規律
古建筑承載的信息越多,人們的期望值越大,在發揮旅游功能的同時,就不可避免地帶來副作用,使古建筑面臨巨大的壓力。主要表現在旅游超載、庸俗化和過度商業化。在市場經濟下,若以文化價值為導向,將旅游功能注入古建筑將雙雙收益;但旅游經營者若一味的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古建筑的保護,這無疑是殺雞取卵,形成惡性循環。
(四)人才和資金匱乏
古建筑保護對保護人員的專業水平有嚴格要求。而我國古建筑保護人才稀缺,另外,修復古建筑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這也是目前古建筑保護面臨的一大問題。
三、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理論
隨著可持續發展理論研究的深入,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理論日益得到認可,并于20世紀九十年代得到廣泛關注。199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了《可持續旅游發展》[4],強調在制定旅游發展戰略時,要注重維護地方特色、文化和生態環境;此后,世界旅游組織制定并頒布了《關于旅游業的21世紀議程》,要求各國政府要加強對旅游部門的管理,制止遺產和文化資源的衰敗;1997年,亞太旅游和環境部長會議要求“所有新的旅游開發都必須可持續發展”。這些都在傳達著一個思想,旅游業的長期發展離不開可持續發展觀。
可持續旅游發展觀包括可持續經濟、生態和社會三個方面的內容[5],它要求在推動當地旅游業發展的同時要注重統籌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一方面旅游發展難免會給旅游地的環境和社會造成傷害;另一方面旅游發展又與環境保護之間又存在著相互依賴和促進的關系。因此,可持續旅游發展的主要是協調好旅游發展與古建筑保護之間的關系。
四、建議與對策
(一)堅持“照原修復”的原則
古建筑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它所承載的完整性的歷史信息。“照舊修復”,是指保存現狀和恢復原狀,目的在于保護歷史信息的完整性與真實性。
(二)積極培養人才
我國古建筑保護的資金有限,古建筑保護困難,因此需要動員社會資金和力量,使古建筑的社會價值最大化。應加大對資金的監管力度,使保護資金能有效地全部用于古建筑的保護與修復,保證古建筑的保護與修復事業良性運行。
(三)健全管理機制
旅游事業的發展使古建筑重獲新生,但職權不清的局面使古建筑管理陷入多部門管理的混亂局面,當務之急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并制定專人負責管理。
(四)加快立法進程
法律法規能夠強制性規范旅游管理者、經營者和旅游者的行為,減少對古建筑的破壞。我國至今未出臺專門的古建筑保護法規,以至于懲罰毀壞古建筑的行為無法可依。至此,我國古建筑保護法律法規的制定,加快旅游立法進程,使有損古建筑的行為有法可依。
參考文獻:
[1]李天元,王連義.旅游學概論.南開大學出版社.1991.
[2]范凌云,鄭皓.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保護與旅游發展[J].規劃師,2003,(6):2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