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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一個國家或民族的生存之道應該是以建立和諧有序的社會為其根本目的,而和諧社會的形成依賴于有效的政治秩序、良好的政治治理。然而以制度理性為主要形式的政治秩序建構并不是自足的,沒有與其對應的社會基礎的支撐,政治秩序無法有序、有效運行。社會資本就是這樣一種支撐政治良性運轉的社會基礎。目前社會資本和治理理論開始受到越來越多的中國學者的關注,雖然中國的國情與西方國家存在很大的差距,但對于探索當代中國社會治理之道、構建和諧社會,社會資本和治理理論具有重要的理論及實踐意義。
一、社會資本與治理理論的淵源及意涵
社會資本是一個具有很強的包容性、解析力的概念,社會資本理論的研究在20世紀90年代開始引起學術界的普遍關注,近十年來不同領域的學者們把社會資本作為一個新的解釋范式來分析各種社會問題。美國社會學會主席阿里簡德羅·波提斯認為,社會資本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國學者涂爾干對群體生活的強調,可以追溯到馬克思對自在的階級與自為的階級的區分。[1]盡管社會資本的思想根源由來已久,但運用社會資本這個概念還是最近幾十年的事情。第一位對社會資本進行相對系統的現代性分析的是法國學者皮埃爾·布爾迪厄,他提出了三種資本形式:經濟資本、社會資本與文化資本,并把社會資本界定為是實際的或潛在的資源的集合體。布爾迪厄對社會資本的定義和探討,受到很多學者的關注,他們進一步對社會資本理論進行了研究和闡發,如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羅納德·伯特認為社會資本不僅是交往者所擁有的資源,同時也是交往者的社會結構,從而提出了“結構洞”理論。奧斯特羅姆則將社會資本分為狹義的社會資本觀、過渡的社會資本觀以及擴展的社會資本觀,他的貢獻在于將社會資本與制度主義理論有機結合起來。而美國政治學家羅伯特·帕特南的貢獻則在于將社會資本概念擴展開來并運用于政治學領域,使這一概念成為眾多學科的流行術語。帕特南在《使民主運轉起來》一書中,令人信服地指出,民主政府在面對強力的公民社會時更負責任、更有效,與等級制的零碎組織或委托人結構相比,超越社會分裂而依水平狀態組織的自愿社團更可能培育較廣范圍的社會合作,加強互惠關系,并因此更容易“使民主運轉起來”。[2]帕特南將社會資本界定為社會組織的特征,例如信任、規范和網絡,它們能夠通過推動協調的行動來提高社會的效率。
綜合上述觀點,不難發現,社會資本概念的各種界定在基本內涵上是一致的:社會資本是指保證社會運轉效率和社會持續發展所必備的制度性的社會關系結構。
社會資本理論的產生和影響與治理理論的出現密切相關。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產生的治理理論是“一套十分復雜且充滿爭議的思想體系”[3]。西方治理概念涉及的最核心的問題是權力多中心化,由此引發主體多元化、結構網絡化、過程互動化和方式協調化的訴求。其產生的背景是,“面對全球化的國際事務,以及日益活絡的社會互動和高度復雜的公共問題,過去強調政府角色、國家干預的‘統治’典范,己然無法充分回應人民的需求以及有效地因應危機的發生,因此,一個超越傳統政治學架構……的‘治理’典范就在理論與實務壓力下醞釀而出”[4]。治理是相對于“統治”提出的概念,現代意義的“治理”是“世界銀行在1989年發表的報告中面對非洲國家公共治理的危機而提出的,后來成為指導公共行政改革的一種理論基礎”[5]。根據全球治理委員會的定義,治理是一個任何組織、公與私管理共同事務的各種方法的總和,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以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個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規則,也不是一種活動,而是一個過程;治理過程的基礎不是控制,而是協調;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門,也包括私人部門;治理不是一種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續的互動。治理理論認為公共產品的供應可以由私人部門和第三部門承擔,公共事務的管理權限和責任要從傳統的政府壟斷中解放出來,形成一種社會各單元(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共治的局面。
對公民社會的關注已成為治理方面文獻的一個共同主題,世界銀行最近立場的最有新意的部分就是關注公民社會對于發展的意義。“善治實際上是國家權力向社會之間的友好合作,它有賴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對權威的自覺認同,要求公民的積極參與,其基礎就是公民社會。”[6]“公民社會基本被定義為非政治性的不受國家任意干預的民間團體或社會公共生活領域;其共同性是以市場經濟為基礎,以契約關系為中軸,以尊重和保護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為前提。”[7]任何一種治理都要結合規則和契約。“建設一個世界社會和政治共同體的必要性要求我們自覺地制定共同的規則,因此要建立一個以契約為基礎的社會;一個社會的基礎越具有契約性,就越能體現共同生活的愿望。”[8]公民社會的現代性意義與價值,在于它構筑了市場經濟的自由發展的平臺和確立起了獨立個體性、個體自創性和個體與個體之間的契約關系原則。[9]“契約在其自身不斷發展、]進的過程中,逐漸凝煉成了具有平等、人格、獨立、自由、人權、誠信、協作等人文精神的契約理念。”[10]
通過對社會資本與政治治理的內涵進行解析,可以發現社會資本與治理理論都是強調一個實現良好治理的公民社會對于自由民主制度的意義,參與、信任、互惠、美德等等是社會資本與治理理論所推崇的基本理念。如果作進一步的分析和考量,社會資本與政治治理之間還存在著內在的邏輯關聯性。
二、轉型期中國和諧社會建構要求我們重視社會資本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和政治文化多元化的歷史背景下,每個國家或民族都在尋求適合自己生存與發展的治理之道。然而,幾乎全球范圍內的每一種治理方式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治理失效或政治危機,突出表現為:社會信任度的降低,政治權威的流失與合法性不斷遭到質疑。社會階層沖突與社會不公平感的蔓延。傳統意識形態的定型以及個人與社會的日益疏遠等。而治理危機最核心的表現是當下人類文明發展的一種困境:社會資本的缺乏或者供給不足。就連堪稱現代民主國家之典范的美國也出現了標志社會資本衰退的“獨自打保齡球”現象(羅伯特·帕特南語)。當代中國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可歸納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六個方面。從政治學學科的角度來看,和諧社會最直接的內涵應當是良好的政治秩序或有效的政治治理。然而,正如亨廷頓所說的“現代性孕育著穩定,而現代化過程卻滋生著動亂”[11]。當代中國社會,轉型過程中出現一些薄弱環節,隨著利益格局的急劇變化,問題和矛盾不斷凸顯,具體表現如下:
首先,社會階層分化與利益格局的調整誘發了政治不穩定因素。在現代化的背景下,利益多元帶來了社會分層問題。階層分化所導致的利益的分化必然會形成不同階層之間的差距和摩擦,這種階層之間的差距和摩擦的加劇就會危及社會的政治秩序。社會階層分化現象不僅會長期存在,而且差距仍然會不斷拉大。社會分化的差距拉大強烈要求政府的有效政治治理。
其次,政治參與的制度化程度較低導致政治參與失序。公民通過政治參與,能夠自由暢通地表達自己對價值分配和公共利益的意愿和選擇,從而介入政府的政治過程。如果信息通道缺失或制度化程度低下,社會沖突就會發展成為惡性積累,最終給政治體系形成壓力。我國當前政治制度還不成熟,不完善,一旦參與渠道被阻,各種挫折感和不滿感就被強化而導致政治失序。
再次,社會期望和社會滿足之間的差距弱化了對原有政治權威的認同。在我國轉型時期,改革的非“帕累托最優”效應以及利益分配的不均,使利益受損的社會群體感到不滿,社會期望和社會滿足之間的差距使其成員相應產生挫折心理,可能出現由不公平感所導致的行為失范,并有可能弱化對原有政治權威的認同,從而給政治秩序帶來負面效應。
最后,轉型時期文化與價值觀念沖突導致道德失范,影響政治穩定。社會階層分化使社會結構趨向豐富和多樣,必然會形成社會群體價值觀念多元化的格局。現階段各利益群體價值觀念的沖突尤為明顯,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社會的整合,降低了社會內部的有機性程度,妨礙了社會的整體進步。
上述問題和矛盾的大量涌現正是社會資本危機的集中體現,對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構成阻礙。治理危機就其本質而言,即是社會資本危機。如何化解危機,考驗著政府的能力,也是和諧社會構建能否成功、社會能否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培育社會資本是當代中國實行治道之變的前提,也是治理危機得以消解的根本途徑。
社會資本有與“第一生產力”之稱的“科學技術”相似的特征,它一經滲透到政治秩序的各內在結構要素中去,也必然能推動政治的有序運行。福山就認為,社會資本對社會的繁榮以及所謂的競爭力至關重要,但是它的最重要影響力不在經濟生活中,而在社會和政治生活方面。社會資本能夠培養公民對政治制度的認同感。公民對政治的信任度高說明合法性程度高,相反,合法性程序就低。一個社會如果形成了公民對制度的牢固信任傳統,就能維持政治秩序的長期穩定;社會資本有利于公民形成價值認同,培養起公民的寬容和妥協精神,允許與自己不同的信仰和意見的存在,不同群體和集團之間就不會形成根深蒂固的仇恨,當爭議發生時,彼此之間容易達成妥協;社會資本能培養公民的政治合作與參與品質,為公民的利益表達提供了渠道,成為影響一個社會經濟發展和政治穩定的重要條件。
實踐已證明,一個國家的發展快慢,不僅取決于該國人力資本所有者的個體素質,還取決于連接個體人力資本的社會資本的質量。社會資本雄厚的國家,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就比較迅速;社會資本薄弱的國家,經濟與社會的發展比較遲緩;而社會資本缺乏的國家,經濟與社會的發展不僅停止,還可能倒退。社會資本的有無、多少已經成為一國能否迅速發展的必要條件。致力于構建和諧社會的當代中國,必須正確認識和有效解決社會資本問題。
三、社會資本與政治治理:互相促進與相得益彰
中國經過20多年的經濟體制改革,造就出大批具有獨立利益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帶來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引發社會結構迅速變化,不確定性因素大量增加,對現有的政府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戰。中國建設和諧社會的現實需要使以“統治”為特征的政治體制轉向“治理”。作為一種公共管理模式,治理因其科學性、民主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強等優點,而成為世界范圍內政治文明發展的潮流和趨勢。治理的本質特征在于它是政府與公民的合作管理,治理的基礎與其說是在政府或國家,還不如說是在公民或民間社會。沒有一個健全、發達的公民社會,和諧社會里的治理理念就成了空中樓閣。社會資本與政治治理二者是一種相互制約和依存的關系。“充裕的社會資本儲備往往產生聯系緊密的公民社會,而公民社會是現代自由民主制度的必要條件”。[12]豐裕的社會資本儲量,為政治治理創造了優良的土壤和環境,而良好的政治治理,則培育了積極的公民參與意識與公共精神,加強相互信任和合作,提升社會資本的存量。
首先,社會資本的信任是政治治理的支撐點,良好的政治治理是社會信任和合作的持續保證。作為社會資本的核心,信任是社會資本的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而社會信任是一種態度,相信共同體內其他人的行為或周圍的秩序符合自己的愿望。它與政治關聯密切,通過控制人們行為來整合社會資源,有利于政治制度的架構,并且維系著政府治理行為趨向規范而強制,確保政府績效。但這種信任不是靠政治統治通過自上而下的野蠻的強制手段來獲得,而是公民以社會組織為單元,在長期的公共生活交往中自然形成的,因為相互信任的合作便于減少交易成本和解決集體運動的困境。專制的政治統治則不依賴信任和認同的秩序,一方面鏟除社會成員之間的信任,另一方面又打擊和取締社會中間組織,使專制政治權力直接監控臣民行為和猜忌,人人自危。此外,政治治理能培育公民社會的公民精神和公民意識,保護公民權利,激活社會組織的自治力和獨立性,從而促進公民的社會信任,擴大公民的參與網絡。
其次,社會資本中互惠互利的社會規范是政治治理的前提,良好的政治治理是互惠、規范的正式制約機制。由互惠形成的規范是一個相互信任和緊密合作的整體秩序,反映了群體內的公共利益取向。由于這種制度化的規范涵蓋著愛、忠誠、奉獻、尊重、友誼以及恨、憤怒、恐懼和嫉妒等復雜情感,所以,“人們都是在基于社會認同的權威性規則來行動、思考、感覺的自我組織”[13],從而有利于增進社會成員的行為可預測性和組織的凝聚力,容易取得社會組織和公民的認同,政治必然具有較強的合法性基礎。但互利互惠的社會規范形成的秩序有其自身的脆弱性和局限性,需要政治權力的有效參與來協調社會組織間的關系,需要自上而下的強制性來捍衛正常的社會秩序。良好的政治治理反映著公共利益的價值取向和道德要求,強固了公民間的相互信任關系、互利互惠的社會規范和公民參與網絡。
再次,社會資本的參與網絡有利于政治治理行為優化,而良好的政治治理則有利于健全和擴展公民的社會交往網絡。每個個體、群體、民族等都有自我膨脹的本能,這是生命體及其承載的一切事物的本性。政治權力同樣會形成自上而下垂直的慣性勢力直接滲透到社會底層,除非遇上外在抗阻力,而作為社會組織的存在形式,橫向的公民參與網絡則隨著組織活動在水平運動方向自主擴大,二者因運動路徑和作用力大小各異而不斷相互沖突和傾軋,從而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下形成不同的政治和社會形態。要確保社會群體中公民的基本權利如自由、平等、獨立不受侵犯,國家有義務維系社會組織間的協調發展和增進公民參與社會公共事務治理的資格和能力。在這一意義上,社會組織通過公民參與的網絡來制約政治權力的實施深度,均衡其實施強度和監督其運作寬度。同時,優良的政治權力運作,更可能促進公民參與網絡的健康發展,增加公民社會中社會資本的總量。它是在制度化的框架下低成本而高效地運作,它在社會層面的目的是維持共同的安全和穩定,推動公民社會的發育和自治,培育社會中間組織在相互沖突和合作中成長;在公民個體層面的目的是保護公民參與的權力和權利,著重培養公民意識、公民精神以及公眾對政治國家的義務。
四、以培育社會資本為向度實現和諧社會的政治治理
良好的政治治理需要社會資本的支撐,而以信任為核心的社會資本則在政治治理的引導下才能積極向“善”發展。社會資本的培育是累積的結果,也是政治體系刻意安排的結果,社會資本的培育是一個選擇的過程,其目的是盡量為政治的運轉創造一個適宜的社會基礎。“中國現代化的兩難癥結真正的根本的要害,在于國家與社會二者之間沒有形成適宜于現代化發展的良性結構,確切地說,在于社會一直沒有形成獨立的、自治的結構性領域。”[14]當代中國培育社會資本就是要把公共生活的秩序重新奠定于社會而不是國家或者政府的基礎之上。
第一,增加“信任”社會資本的存量,促進公民社會發展,從而界定政府治理的邊界,實現多元主體的政治治理模式。在中國,政府長期以來是一個無所不包、無所不管、行政無限擴展的“全能政府”,政府職能囊括了社會生活的一切領域。所以,就當下中國的治理實踐來說,迫切需要政府摒棄權威主義治理理念,樹立從“政府本位”向“社會本位”,從“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的治理理念。重點是處理的政府與市場、企業、社會、公民之間的關系,實現社會治理的主體由一元走向多元,即從以政府為唯一治理主體的治理模式轉向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和公民為多元主體的共同參與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社會各階層制度化、理性化的利益表達機制和協商機制,推動政府能力的轉換與提高。這可以促使政府及官員盡心盡力地為人民謀利益,促進政府與公民社會的良好合作關系的建立;可以增強政府及其官員的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由此,政府的公信力、親和力自然會得到提升,政府的良好形象亦將樹立,因此也有助于增加“信任”社會資本的存量。
第二,以社會資本理念,催生公民意識和公共精神,促進政治實體關系的和諧,實現有效的政治治理。和諧社會還須具備和諧的政治實體關系。社會資本中的信任要素為各政治實體的政治行為的展開奠定了互動、溝通和合作的心理基礎。社會資本催生公民意識,培養了公民的寬容妥協精神。公民意識是現代法治下形成的民眾意識,包括公民的主體意識、權利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參與合作意識等。這些為各政治實體的政治行為的展開奠定了互動、溝通、合作的心理基礎,在政治合作過程中,各政治實體普遍遵循著彼此認同的互惠規范,為實現各自的政治目標,他們反復博弈以尋求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而反復博弈的過程必然能夠培養各自政治實體之間的寬容妥協精神,這種寬容妥協精神對政治實體關系的和諧是不可或缺的,它能促進政治治理的有效性。
第三,加強制度的有效供給,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生活規范化、有序化,實現良好的政治治理。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重視非正式的社會關系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這在一個狹隘和封閉的社會時期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如節約社會交易成本,但從現代社會整體和長遠的角度來看,它不利于形成市場經濟發展所必須的穩定的制度結構和穩定的行為預期。我國在體制轉型時期出現了制度有效供給不足的狀況,當下必須加快制度創新的步伐,通過社會的制度體系將社會統一協調為一個整體,使其成為社會最基本的規范體系。
第四,加快民間組織和公民社團的健康發展,促成“公民參與網絡”的形成和轉化,實現參與型的有效政治治理。社會資本的土壤是公民社會,公民社會以私人領域、志愿性民間組織、公共領域、社會運動以及個人主義、多元主義和寬容精神而展現著現代社會生活。漢斯·科爾曼認定:“社會資本被看作是公民社會的黏合劑。”許多集體行為的問題只通過個人行為無法解決,由遙遠的國家調節或間接的正式的民主程序也不容易解決。相反,社群的自我調節,結合民主國家及其機構的威權,倒可以使問題得到解決。從一定程度上說,民間組織體系是凝結社會資本的網絡和社會資本發展的表征。為此,面對我國民間組織生存和發展的種種問題,要加快民間組織的發展,首先,政府要放松對民間組織的管制,要看到其在公共事務和實現政治穩定中的重要作用;其次,要加快規范民間組織良性發展的法律、法規的建設,引導民間組織合法、快速、規范發展;再次,民間組織內部要形成合理的結構,同時承擔起更多的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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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諧社會的基本內涵中,民主法治是居于首位的要求和目標。其中,民主側重于從社會本質意義上規定和諧社會的性質,法治側重于從社會現實意義上規定和諧社會的狀態。民主與法治對于和諧社會的建構而言,都是一種全局性、整體性的要求和目標。
民主政治表明了和諧社會的本質屬性。民主或者形象地說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最本質的屬性,也是社會主義與其他社會形態的本質區別之一。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也就沒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民主政治內在于和諧社會之中,是和諧社會的本質表達。
民主政治體現了和諧社會建設的根本目的。和諧社會是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社會,將民主政治納入和諧社會的要求與目標之中,也就意味著人民民利在和諧社會中的實現,意味著社會能夠按照人民的意志來治理,能夠體現人民的愿望與要求。
民主政治是衡量和諧社會的重要標準。社會是否和諧、和諧的程度如何,民主政治的發展程度是衡量的重要尺度。和諧社會是一種秩序良好、發展協調的社會,這種理想社會狀態的顯著標志之一是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民主政治的發展程度表征和諧社會的進程,是和諧社會的重要評判尺度。
民主政治是和諧社會的基礎和保障
民主政治作為一種開放的制度體系,為各種不同甚至相互沖突的利益提供了整合、妥協、平衡的制度架構和運行機制,是和諧社會建構的基礎和保障。
民主政治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社會公平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征和基本取向,而民主政治是一種否定等級特權、促進社會公平的政治。民主政治通過憲法確立人民在國家生活中的政治地位,明確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民主政治通過建立在機會和發展面前人人平等的競爭機制,實現人與人之間機會與發展的平等;民主政治通過司法公正的原則,維護社會公正和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同時,民主政治是程序政治,社會經濟和政治利益的分配都是通過嚴格的程序來解決的,這就避免了因政治人物的主觀隨意性而帶來的秩序混亂和利益分配的不平等。
民主政治有利于促進社會整合。和諧社會是允許差異存在的社會,又是整合程度較高的社會。但隨著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樣化,人們的利益訴求、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的多樣化也勢在必然。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不斷發展民主政治,暢通民主參與渠道,吸納各種利益訴求,反映各種民眾意愿,才能實現有效的社會治理和社會整合,才能增強民眾的政治認同感和社會歸屬感。
民主政治有利于社會穩定。社會穩定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前提,和諧社會是穩定的社會。從當前社會沖突的根源來看,相當多的因素來源于民主的溝通渠道不暢,或者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程度不高。民主政治通過一系列制度、原則和規范,能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同時,民主政治是透明政治,這樣的政治有利于化解因政治不信任而導致的社會沖突,有利于促進社會穩定和社會和諧。
民主政治有利于激發社會活力。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必須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而人民群眾建設和諧社會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發揮則有賴于民主政治。只有當人民在管理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中的民利得到切實保障,人民真正成為和諧社會的共建共享者時,才能調動人民群眾參與和諧社會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可以說,和諧社會的生機與活力來自民主,只有在民主政治的前提之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才能獲得持久的動力,社會才能充滿生機與活力。
有步驟地發展民主政治以推進和諧社會建設
發展民主政治是和諧社會的訴求。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有步驟地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改革和完善各種利益表達渠道和機制,確保民眾利益表達的暢通無阻,避免利益主體之間的誤解和沖突,影響社會穩定和對政府的信任。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保障民主政治健康有序發展。民主必須奠基于法律之上。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要重新審視現行的法律制度,對沒有法律規定的民主訴求要進行補充,對沒有到位的法律規定要具體落實,對不準確不適當的法律規定要進行修改,對已經過時甚至有悖于和諧社會要求的法律規定要進行清理。
最近,同志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專題研討班上強調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一重要論述,對于我們不斷認識和把握新形勢下和諧社會建設的特點和規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是民主法治的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然要求推進民主法治建設。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和諧社會,就是要尊重人民群眾的創造精神,讓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得到充分發揮,使各種積極因素得到充分調動;就是要有效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糾紛,確保社會的穩定團結;就是要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就是要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正確反映和兼顧各個方面群眾的利益。說到底,和諧社會就是要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實行社會主義民主。因此,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本質上是民主社會。同時,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本質上還要求實行法治。和諧社會要求社會依照既定的規則有序運行,反對社會的無序化與無序狀態。法治是社會有序運轉的重要保證,是社會和諧發展的基石。法治社會中最重要的規則是法律規則。法律是所有社會規范中最具有明確性、確定性和國家強制性的規范。依照法律規則來治理社會,人們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會就有了和諧的基礎。因此,也可以說和諧社會在本質上是法治社會。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手段是民主法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最終都是為了實現人民的利益。人民是社會發展的動力,是社會和諧與否的最終決定性因素。只有以人民的利益為最高利益和最終利益的社會,才具有最深刻的群眾基礎。只有在人民支持和參與的前提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才能建立起來。民主是和諧社會得以長期維持與維護的根本保證,是和諧社會的努力方向與理想目標。法治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徑。和諧社會是社會矛盾能夠獲得及時解決的社會。在法治社會,法律為社會提供了明確的行為規則。嚴格地遵守法制,社會矛盾和沖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者減少,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條件。法治的意義不僅在于可以減少矛盾,而且還在于可以有效地解決矛盾,使已經產生的紛爭能夠得到及時解決,使不和諧的狀態歸于和諧。從減少矛盾和解決矛盾這個意義上講,法治就是達成和維系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與路徑。
同志指出:“民主法治,就是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就是要使人民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讓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民主法治是目標與手段的統一,是社會主義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要實現的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都需要民主法治的支持,需要以民主法治為基礎。因此,我們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進一步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
1992年黨的十四大決定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2006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又做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決定。市場經濟本質上是競爭的經濟,然而作為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結合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除了具有競爭的屬性外,還應具有和諧的屬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是競爭與和諧的統一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是和諧的市場經濟。
一、和諧運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屬性
1.市場經濟和諧運行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全面和諧的社會,其中經濟的和諧是基礎。因為,和諧社會的實質是要處理好社會中的各種關系,協調好人們的各種利益,使人們和諧相處,充分激發社會活力,實現社會的安定團結。在各種社會關系中,經濟利益關系是最基本的關系,是一切社會關系的基礎,只有首先協調好經濟利益關系,滿足了物質生活這一最基本的需求,人民才能更好地追求和享受其他利益。因此,社會是否和諧根本上取決于經濟利益關系是否和諧,只有從經濟利益關系出發來構建和諧社會,社會和諧才有堅實的基礎。目前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我們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應該是在市場經濟和諧運行的基礎上,構建出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狀態。由此可見,市場經濟和諧運行,是理順我國現階段經濟利益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
2.市場經濟和諧運行是社會主義本質的內在要求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的結合,它除了具有市場經濟的共性外,還必須體現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具有社會主義的特殊性。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這就決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必須以實現最廣大人民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把人民的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結合起來,既要促進效率的提高,發展生產力,又要防止兩極分化,注重社會公平;決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競爭的作用要受到社會和諧目標的約束;決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效率、競爭都要受到共同富裕目標的協調和相應政策的引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效率與公平、競爭與和諧相互交織、共同作用的經濟。
3.和諧運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自身發展的客觀需要
市場經濟不是萬能的,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在促進經濟增長、帶來高效率的同時,其自發性、盲目性的缺陷會損害社會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從而引發惡性競爭、短期行為、道德缺失,帶來經濟增長的盲目性、收入分配的懸殊,乃至經濟危機和社會動蕩,以及其他不和諧因素。市場經濟的缺陷不僅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相對立,而且同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要求相對立。改革開放30年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雖然使我國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但由于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這就為市場經濟消極性、缺陷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更多空隙,從而產生競爭無序和失范、不講誠信、假冒偽劣、欺詐活動等不和諧現象,而這一切都不利于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越發展,越迫切需要和諧機制來引導、規范、推進和保障,以維護市場經濟發展所必需的良好秩序。
二、發展市場經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途徑
市場經濟是人類共同的文明成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發展市場經濟。事實上,市場經濟與社會和諧有密切的聯系,發展市場經濟,有利于不斷增加和諧因素,消除不和諧因素,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途徑。
1.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之間存在著相容性
2005年2月,在中央黨校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研討班上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這些要求與市場經濟的某些屬性有著共通的地方,因而是可以相容的。
首先,市場經濟與民主法治本質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第一個要求。發展市場經濟能較好地解決民主法治的問題。因為現代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如果沒有完善的法治保障、沒有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市場經濟是不能夠運行良好的。同時,完善的法治體系也需要民主作為保障。發展市場經濟,能推動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增強人民的政治參與意識,促使國家民主法治體系的完善。市場經濟越發展越容易促進國家完善民主法治,這就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了必要條件。
其次,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與和諧社會要求的公平正義具有統一性。市場經濟本質上是公平競爭的經濟,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樣的規則。盡管由于每個人的條件不同,在公平競爭中可能導致結果的不公平,但在市場經濟中每個人都是平等的,生產者經營者都以平等的身份進入市場競爭,在競爭中求生存和發展,實現優勝劣汰。因此,發展市場經濟,有利于增強人們的平等意識和公平競爭觀念,從而能較好地解決和諧社會的公平正義問題。
再次,發展市場經濟有利于誠信友愛的建立。市場經濟是以信用為基礎,通過契約為紐帶來維系的,“誠信為本”是現代市場經濟長期生存的法則,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如一只“看不見的手”在背后調節著商品運動,一切商品的價值和質量都要通過市場來檢驗,這有利于樹立人們的質量意識和誠信觀念,為和諧社會的誠信友愛的建立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礎。
通過發展市場經濟,還能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等要求創造必要的條件。因為市場經濟本身就是充滿活力的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為了追求利益,相互競爭,不僅使社會充滿著活力,而且也能很好地解決效率問題。同時市場經濟不僅能優化資源配置,還能促使市場規則和法律法規的健全完善,這就為安定有序的和諧社會創造了條件。另外,市場經濟承認并肯定人的利益,而對人的利益的承認和肯定,有利于充分發揮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有利于人的素質的提高,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使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發展市場經濟能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物質基礎
社會和諧從根本上說取決于生產力的發展和物質財富的增長,沒有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提高和物質財富的增長,和諧社會將無從談起。盡管物質財富的增長不會自發地導致社會和諧,但社會和諧卻離不開物質條件。因為和諧與貧窮落后是不相容的,一個貧窮落后的社會永遠不可能達到真正的和諧。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同樣,貧窮也不是和諧的社會主義。因此,社會和諧的程度最終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的并受其制約,生產力水平的提高是社會和諧的基本前提。而要發展生產力,就必須發展市場經濟。市場經濟作為資源配置方式,是推動生產力發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觀上,它能促進社會資源配置的優化,在微觀上它能充分調動企業和勞動者提高效率的積極性,從而有效地促進生產力迅速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物質基礎。轉總之,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是殊途同歸的,是相容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發展市場經濟。
三、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和諧機制
和諧機制是指為市場經濟和諧發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導手段和控制杠桿。盡管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之間存在著相容性,發展市場經濟能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物質基礎。但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現實、市場經濟固有的規律和特征決定了市場經濟的和諧是不能自發形成的,必須按照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去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和諧機制。
1.堅持以人為本是根本出發點
經濟運行機制必須服從和服務于人類活動與發展的需要,促進人類社會的文明與進步。因此,構建和諧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首先從人出發,尊重人的主體地位,充分保護和激勵人的主動性和創造精神,確保人的權益得以實現。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諧機制的核心,它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的多方面需求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人民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人們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不斷提高,形成人們平等發展、充分發揮聰明才智的社會環境。
2.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體系是基礎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和諧發展,僅僅依靠法律和制度規范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借助道德的力量。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們的道德觀念和行為方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原有的道德體系已經不能適應新的形勢,而新的道德規范還沒有形成,因此積極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體系,確立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遵循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要著力培養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觀念,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規范,引導人們正確處理個人與社會、競爭與協作、先富與共富的關系,營造扶正去邪、揚善懲惡的社會風氣。在人類的道德體系中,誠信友愛對市場經濟的和諧發展最有價值,要建立企業、個人的信用檔案,完善現代信用體系,逐步在全社會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良好風尚。
3.加強法制建設是保證
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維護市場運行的正常秩序,形成公平競爭的環境,實現公平正義,是構建和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保證。要建立正常的市場進入、市場競爭、市場交易秩序,規范市場行為,保證公平交易、平等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要通過一系列法律法規界定各市場主體的產權,明確各自的活動規范,使市場活動在法律規則的框架下展開,引導人們以合理合法的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目標,自覺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規范自己的行為,解決所遇到的矛盾;要堅決打擊市場不法行為,真正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諧運行。
4.健全收入分配機制是關鍵
社會公平是衡量和諧社會的重要尺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區別和優越于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主要表現。而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則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要促進社會公平,就必須健全收入分配機制,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要以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在科學發展觀提出的“統籌規劃”方法指導下,充分考慮和兼顧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利益,制定社會普遍能夠接受的分配政策;要加強收入分配的宏觀調節,并以法律形式來調控收入分配差距。
同時還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體系是市場經濟發展的推進器,也是構建和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穩定器。因此,必須完善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對失業者給予資助、對困難群眾給予保護,實現全社會的社會保障,滿足每一個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諧發展。
總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是競爭的經濟,也應該是和諧的經濟,既具有競爭機制,也應該有和諧機制,只有把競爭機制與和諧機制有機的統一起來,才能實現市場經濟的和諧發展,奠定和諧社會的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
[1]陳永昌:《堅持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的有機統一》.《北方經貿》,2005年第10期
中圖分類號:C91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4-0024-02
一、從孔子“微博”中透視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豐富內涵
(一) “君子和而不同”——“和”思想
孔子是“和”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前人“和”、“同”理論的積淀基礎之上,在其“微博”中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第十三》)的經典話語,他認為和諧的本質是“和而不同”。“和”是和諧,是統一,“同”是相同,是一致;“和”是本質的,深層的,“同”是具體的,表象的。“和而不同”,其本質就是在追求內在的和諧統一,而不是表面上的相同與一致。“君子所見略同”,我們耳熟能詳,其實追其根源,正是人們的內心見解一致,而表面上卻未必相同。
當今時代,孔子“微博”的“和”思想是我們人類生存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準則,它作為中華民族的一種標志性的價值符號,體現了我們華夏文明的突出特點,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發展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
(二)“仁者愛人”——“仁”思想
“仁”字在孔子“微博”中出現109次。其弟子樊遲向他請教什么是“仁”時,孔子的回答是“愛人”(《論語·顏淵》)。其實“愛人”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它是從愛自己的親人出發,而后“推己及人”,愛所有人,愛整個社會。如果整個社會都施行“仁政”,那么社會的和諧就會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
可見,孔子的“仁”思想充分體現了古代統治階級與百姓和諧相處的重要性,也暗含了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的必要性,一個仁愛的社會是我們古往今來的不懈追求。當今,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前提和保證,孔子“微博”中的“仁”思想,恰恰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豐富的精神營養,蘊含著恒久的生命力,它超越了歷史的,超越了時空的界限,為今天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現奠定了理論基礎。
(三)“克己復禮”——“禮”思想
孔子主張對社會實行禮治。當弟子顏淵問仁時,孔子回答:“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又問,孔子答:“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孔子生活在禮儀被普遍破壞而得不到遵守的年代,因此,呼吁人們要實踐“禮”的要求,踐行“禮”的規范,從而創造和諧、安定的理想社會。
孔子“微博”的“克己復禮”對今天和諧社會的構建有著十分積極的影響。自古以來中國就被國際上譽為“禮儀之邦”,但面對當前道德的滑坡,誠信的缺失等現象,作為龍的傳人的我們,對目前的“禮儀之荒”應該感到悲哀和心痛。這對于新時期構建和諧社會提出了新的挑戰和新的要求,孔子“微博”的 “禮”思想被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它對于今天我們社會秩序的維護,人民生活的安定以及和諧社會的推進都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四)“執其兩端,用其中于民”——“中庸”思想
“中庸”也是孔子“微博”中和諧思想的重要內容之一。孔子“微博”中“執其兩端,用其中于民”,闡明了“過”與“不及”兩種極端,說明治理百姓的有效方法是中庸之道。在努力建設和諧社會的今天,貫徹“中庸”思想,掌握溫和之道,對提高人們的思想道德素質,提升人們的道德境界,推進整個社會的全面文明和進步,具有深遠的指導價值。
二、孔子“微博”中透視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豐富外延
(一)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人與自然的和諧
孔子“微博”中強調:“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可見,孔子主張天地與人的和諧相處。這種“天人合一”的思想也體現了儒家思想“人與自然和諧”的理念。人類應該尊重自然,服從自然發展的規律,認識自然,保護自然。自然是我們人類的伙伴,為我們提供生存必不可少的各種資源,為我們創造了各種各樣的物質條件,可以說,沒有自然就沒有我們人類,自然與人類是一個統一體。
孔子“微博”中提倡的“天人合一”思想,在當今時代仍然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在環境形勢嚴峻,資源日益短缺的今天,孔子“微博”提出的“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思想,對構建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因此,人與自然的和諧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前提。
(二)構建和諧社會的本質——人與社會的和諧
孔子“微博”主張“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子罕第九》),也就是說在處理人際關系的時候,不要主觀臆斷,不要自以為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以自我為中心,孔子提倡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他的“微博“中還主張“君子衿而不爭,群而不黨”(《論語·衛靈公》),也就是說不結黨營私,不與他人爭執,不搞小團體,始終保持與他人的和諧。這些都表明孔子非常注重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人與人的和諧相處。孔子“微博”中有關人與社會關系的思想,充分強調“人和”的重要性。
當今社會,孔子“微博”的這一思想,仍閃爍著理性的光輝。建設和諧社會,除了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更需要我們全社會人與人關系的和諧。和諧的人際關系是正常開展工作的前提和保證,人與人和諧相處才能保證社會秩序的安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人與社會的和諧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
(三)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個人身心的和諧
孔子“微博”有關個人身心和諧的論述主要可以概括為四個方面:第一,強調自省。孔子強調“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里仁第四》。第二,強調自律。孔子主張嚴于律己,寬以待人,正所謂“躬自厚而薄責于人,則遠怨矣”《衛靈公第十五》。第三,強調誠信。孔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為政第二》第四,強調學習。孔子主張“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陽貨第十七》)
其次,要通過法制宣傳教育,使人們懂得,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手段是民主法治,法治是和諧社會的基礎和保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依照法律規則來治理社會,法治是社會有序運轉的必要保證,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得以建立的重要手段與途徑。民主是和諧社會得以長期維持與維護的根本保證,也是和諧社會的努力方向與理想目標。和諧社會是社會矛盾能夠獲得及時解決的社會。在法治社會,法律為社會提供了明確的行為規則。嚴格地遵守法制,社會矛盾和沖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者減少,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條件。法治的意義在于使已經產生的紛爭能夠得到及時解決,使不和諧的狀態歸于和諧。民主法治是目標與手段的統一,是社會主義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因此,我們必須通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進一步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和水平。
再次,要通過法制宣傳教育,使人們懂得,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體是懂法、守法的公民。人民群眾是社會發展的動力,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主體力量。只有在人民群眾的支持和參與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才能建立起來。在文明法制、穩定和諧、諒解寬容的和諧社會里,需要有“愛國、守法、誠信、知禮”的現代公民,他們既是和諧社會的依靠者、創造者,也是和諧社會成果的享用者、受益者,更應該是法律的遵守者和維護者。和諧社會的構建不僅有賴于完備的法律來引導、規范、約束和保障,而且必須增強全社會和全體公民的守法意識與法律觀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培養全體公民的規則意識、法治意識。而全體公民規則意識、法治意識的培養與增強,又需要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只有如此,才能不斷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極其參與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和水平,才能達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的。
1992年黨的十四大決定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2006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又做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決定。市場經濟本質上是競爭的經濟,然而作為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結合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除了具有競爭的屬性外,還應具有和諧的屬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是競爭與和諧的統一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是和諧的市場經濟。
一、和諧運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屬性
1.市場經濟和諧運行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 。社會是否和諧根本上取決于經濟利益關系是否和諧,只有從經濟利益關系出發來構建和諧社會,社會和諧才有堅實的基礎。目前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我們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應該是在市場經濟和諧運行的基礎上,構建出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狀態。由此可見,市場經濟和諧運行,是理順我國現階段經濟利益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
2.市場經濟和諧運行是社會主義本質的內在要求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
二、發展市場經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途徑
市場經濟是人類共同的文明成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發展市場經濟。事實上,市場經濟與社會和諧有密切的聯系,發展市場經濟,有利于不斷增加和諧因素,消除不和諧因素,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途徑。
1.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之間存在著相容性。首先,市場經濟與民主法治本質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第一個要求。發展市場經濟能較好地解決民主法治的問題。市場經濟越發展越容易促進國家完善民主法治,這就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了必要條件。 其次,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與和諧社會要求的公平正義具有統一性。市場經濟本質上是公平競爭的經濟,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樣的規則。
2.發展市場經濟能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物質基礎 。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同樣,貧窮也不是和諧的社會主義。因此,社會和諧的程度最終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的并受其制約,生產力水平的提高是社會和諧的基本前提。而要發展生產力,就必須發展市場經濟。市場經濟作為資源配置方式,是推動生產力發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觀上,它能促進社會資源配置的優化,在微觀上它能充分調動企業和勞動者提高效率的積極性,從而有效地促進生產力迅速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物質基礎。總之,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是殊途同歸的,是相容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發展市場經濟。
三、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和諧機制
和諧機制是指為市場經濟和諧發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導手段和控制杠桿。盡管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之間存在著相容性,發展市場經濟能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物質基礎。但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現實、市場經濟固有的規律和特征決定了市場經濟的和諧是不能自發形成的,必須按照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去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和諧機制。
1.堅持以人為本是根本出發點 。經濟運行機制必須服從和服務于人類活動與發展的需要,促進人類社會的文明與進步。因此,構建和諧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首先從人出發,尊重人的主體地位,充分保護和激勵人的主動性和創造精神,確保人的權益得以實現。
2.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體系是基礎 。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和諧發展,僅僅依靠法律和制度規范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借助道德的力量。因此積極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體系,確立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遵循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要著力培養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觀念,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規范,引導人們正確處理個人與社會、競爭與協作、先富與共富的關系,營造扶正去邪、揚善懲惡的社會風氣。
3.加強法制建設是保證 。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維護市場運行的正常秩序,形成公平競爭的環境,實現公平正義,是構建和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保證。
4.健全收入分配機制是關鍵 。社會公平是衡量和諧社會的重要尺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區別和優越于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主要表現。而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則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要促進社會公平,就必須健全收入分配機制,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
5.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體系是市場經濟發展的推進器,也是構建和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穩定器。因此,必須完善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對失業者給予資助、對困難群眾給予保護,實現全社會的社會保障,滿足每一個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諧發展。
總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是競爭的經濟,也應該是和諧的經濟,既具有競爭機制,也應該有和諧機制,只有把競爭機制與和諧機制有機的統一起來,才能實現市場經濟的和諧發展,奠定和諧社會的堅實基礎。
一、明確自私的內涵是科學認識人性的前提
(一)分析社會上形形的自私論點, 其內涵大致可以概括為兩種
第一種是極端利己主義,第二種是合理的自利行為。極端利己主義以達爾文的進化理論為基礎,簡單的、形而上學的套用達爾文的生物進化理論,把人類社會也看成是自然選擇、生存競爭、優勝劣汰的自然進化過程。這種觀點只看到了人與動物共有的自然屬性,然而忽視了人的社會屬性,更沒有看到社會屬性對自然屬性的作用,認為只要是最大限度地滿足了自己的享樂欲望, 就算達到了自己的人生目的。因而, 在個人與社會的關系上,以自我為中心, 自我利益高于一切,忽視甚至否定自身與社會的聯系, 他們宣揚“拔一毛而利天下, 不為也”。[2]合理的自利行為包括以下幾種內涵:當一種行為不僅對自己有利,而且對他人也有益時,是受到社會歡迎和贊許的;當這一行為對自己有利,而又不妨礙他人利益時, 也是允許的;當這一行為只對自己有利,而對他人有害時 ,是會受到社會譴責甚至懲罰的。
(二)極端利己主義和合理自利行為的本質區別
二者的本質不同就在于如何看待個體與整個社會的關系,前者把自己看成一個封閉的、與一定社會關系相脫離的獨立的人,追求的是一種抽象的個人權利,其結果只能是隨著私欲的膨脹,走向與社會的對立,走向自我毀滅。后者不是抽象地談論人的需要,而是看到人的社會性,看到了人要承擔的社會責任。在社會生活中,人們總是根據個人所盡責任的優劣,所做貢獻的大小,來評價一個人的品質和人格的。當談到主觀為自己,客觀為他人這一觀點時,也需要具體分析,只有能正確認識和處理自己和他人關系的人,才可能真正做到主觀為自己,客觀為他人。
(三)科學界定極端利己主義和合理的自利行為
科學的“自私”應該是一個關系概念,屬于道德評價范疇,反映的是主體與客體,自己與他人、社會的關系。脫離社會關系就無從談及自私,更涉及不到道德判斷問題。即使在社會生活中,當一個人的自利行為沒有損害他人的利益時,也不能說它是自私的。生活中,只有當個人行為與他人、社會發生關系,并且利益發生沖突時,人們才會做出自私與無私的評價。對此人們的選擇有兩種,一種是以個人為本位,其行為動機是為了個人,其行為結果或是自私自利、損人利己,另一種是以社會為本位,社會利益高于一切,一切行為的動機都是為了集體和社會,貢獻社會是行為的歸宿,甚至為了社會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乃至生命。這兩種行為動機表現出的是兩種不同的道德境界和道德追求。
二、正確認識人性自私論有利于全面理解關于人的本質學說和我國和諧社會的構建
第一以哲學的主體觀為指導,我們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時,必須充分肯定人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人的主體作用,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前提。
第二人的主體地位要求主體的權利必須得到切實的尊重。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尊重公民的政治、經濟、文化權利,不僅要尊重人的生存權、發展權,而且要尊重人受教育的平等權利,尊重人的政治知情權和政治參與權。
第三也最為重要的是,以人為本,人是目的,這是人的主體地位的最高體現,也是和諧社會的發展歸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所當然地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一切為了人民。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把滿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和諧社會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人民的利益作為和諧社會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利益,使全體人民共享發展成果。
三、引導社會正確認識人性自私論的現實意義
(一)正確認識人性自私論有利于在我國和諧社會構建中制定正確的方針政策。
同志在講話中指出科學發展觀,第一要義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如果認為自私是人的本性,那么,符合人民愿望、以人為本的結果也就是順應人的自私本性,取消公有制, 實行私有制,否則,就是違背人性。如果認為自私不是普遍的人性,認識到它是私有制的必然結果, 那么,我們就有充分的理由繼續以科學原理為指導,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同時也有充足的信心引導和教育好我們的人民,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
(二)正確認識人性自私論可防止它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腐蝕作用。
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自發地趨向于把一切人際關系都變為買賣關系,人性自私論的盛行會更加助長這種趨勢。當今,在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過程中,這種理論起著否定公有制主體地位,為徹底私有化正名和搖旗吶喊的作用。因此,只有引導社會正確認識人性自私論,才能引導社會保持清醒頭腦,防止它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腐蝕。
綜上所述,只有明晰自私的內涵,才能撩起人性自私論的面紗,認清其本質, 引導社會主流價值目標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為和諧社會的構建加磚添瓦。擺脫認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只是一個“口號”的誤區,而應體現在我們內心的深處,并付諸于實踐。
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內在要求。而個體道德是社會道德得以實施的基礎和必要環節,道德人格則是道德活動的內在動力。因此,應注重道德人格的培育,鑄造與時展相適應的現代道德人格,增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和諧社會的建設提供強大精神動力,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的發展。
一、個體道德素質的提高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
首先,人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主體,社會和諧的實現與維護,需要有一定理性自覺的人來完成。這就要求人的自由意志能夠把握和諧社會的建設,并進一步內化為自身要求,如果主體缺乏道德自律,個人要求無限膨脹,則往往會導致社會的混亂,和諧社會也就無從談起。
其次,和諧社會的構建和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的發展過程是一個辯證統一的過程。構建和諧社會堅持以人為本,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是其應有之義。人的全面發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道德價值取向。而道德能夠使人豐富,使人能夠全面發展。從終極層面上看,道德對于個體的意義,就是通過潛能的多方面實現而“占有自己的本質”,走向真實而具體的存在。
同時,從社會道德與個體道德關系的角度看,社會道德的實施除勸說、教育之外,還帶有強制或半強制性措施,即借助于制度建設實現的。道德主體對道德規范的服從,只是在外在強制或半強制之下的結果,道德性對個體的把握,還只是外在的,并不能反映出個體是否真正達到對個體自由的把握。具有社會性的道德價值目標并不一定為個體所認同,不同個體總存在著某些偏離社會道德要求的可能性。而個體道德的推行是依靠個體的自覺性,是個體在社會實踐過程中,通過對社會道德的學習和認同,將其轉化為自身內在的道德行為準則和價值目標并進行踐履得以實現的。道德對個體的把握已達到了個體靈魂的深處,反映出個體真正達到對個體自由的把握。社會道德在此種情況下得以真正貫徹落實,道德的價值得以實現。所以,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礎是人類精神的自律。”價值觀以及道德原則規范和行為方式轉化為社會成員個體內在的道德需求和價值取向,內化為個體內現在的法則和行為模式,并形成穩定的道德品質、道德人格。因此,社會道德的實施必須以個體道德為基礎和必要環節。
因此,社會和諧的實現,要加強社會成員個體道德的理念構建。通過社會成員個體道德的完善,喚起人們的良知,培養人們的道德責任感和善惡判斷能力,提升人們的精神境界,實現自我與社會的統一,產生強大的凝聚力和不懈的精神動力,形成良好的社會關系和人際關系;使社會成員從內心深處維護社會的和諧,并化為自覺的行動,推動和諧社會的實現。
二、道德人格的完善是提高個體道德素質的關鍵
一、民主與共和法律機制的構筑
民主是和諧社會的源泉,對于和諧社會的構建來說,民主政治是社會的政治保障,這主要是因為民主政治最為根本的特征是國家所有的權利都歸屬于人民,在整個社會當中人民才是整個國家的主人;民主政治是一個程序政治,這也是當前民主在程序價值上的有效體現;民主政治是一個平等的、自由的以及公眾參與性質的政治,各個政治主體的參與以及對決策的影響,使得法律以及立法政策能夠更好地體現出當前民眾最為本質的利益以及共同的意志;民主政治是一個整合政治,民主是社會所發明出來的相對有效的整合機制,所謂的整合就是要進行兼顧以及協調,就是要通過這樣一種整合的方式使得社會與人真正達到統一,使得社會的發展與人的發展進步達到有機結合;民主是一種相對寬容的政治,寬容精神在核心上就是要體現出多元化以及多樣化,使得整個社會能夠實現和平相處;民主政治是權利決定權力的政治。另外和諧社會也離不開共和的存在,對于我們國家來說,人民共和是一種象征,共和精神是我們這個國家的精神。
二、尊重以及保障人力和人權的法律機制
對于和諧社會的構建來說就是要將人作為中心,就是要做到以人為本,最終和保障人權是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最為本質的特征,同時也是和諧社會構筑的需要,只有對公民的權利以及人權加以尊重以及保護才能使得我國人民意識到自己在國家中的地位以及增強自身的主人翁意識,才能更好地去學習以及創造,為和諧社會的構建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怎樣對弱勢群體加以保護是當前我國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需要加以解決的重要問題,弱勢群體的利益在根本上是在人權的范圍之內的,對人權的保障以及尊重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對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弱勢群體人權的保障,將其利益上升到人權的高度,對其處境加以關注,要進一步保障其生存的環境,這不僅是黨和國家的責任,同時也是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每一個公民應有的責任。
三、激活創造以及活力的法律機制
對于和諧社會來說,其應當是一個充滿活力的新社會,是一個講求可持續發展以及生機的社會,首先,要對人們自身所具有的物質利益加以保障,要不斷激勵人們對物質利益不斷地進行奮斗與追求;其次,要對私有產權以及產權的關系進行確認和保護;再次,要承認以及保護相應的知識產權,要對科學技術加以解放和發展;最后,要進一步推動與保障制度的創新,要進一步降低交易的費用。
四、公正合理協調利益的法律機制
對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來說,公正而又合理地對利益加以協調是一基礎性的問題,當前社會中存有利益關系失衡的現象,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個人、集體以及國家之間的利益沒有處理好,國家以及地方政府財政稅收在群眾最為需要的領域中投入比較低,比如說教育、衛生以及社保等方面,盡管我國的GDP在不斷增長但是我國人民生活的水平卻沒有同步提升,尤其是對于我國的農民以及工人來說,其自身并沒有更好地享受社會發展所帶來的成果。另一方面,我國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貧富的差距越來越明顯,這樣就會使得社會不公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因為這樣的現象往往涉及到了我國公民最為基本的權利,比如說基本的人權、發展權以及生存權,這樣的現象往往就是因為收入不平衡造成的,再就是因為政策上的失衡導致的。為了能夠對這些利益進行更加公正以及合理地調整和平衡,防止出現利益格局失衡的現象,首先要對多方面的利益機制進行良好的而又及時的反應,使得社會多個階層以及群體能夠更加順暢的表達自身的利益,總的來說就是要遵循四個最為基本的原則:一是要做到尊重以及關懷的原則;二是要做到增量改革的原則;三是要做到公平的機會均等的原則;四是要在多元化的利益重疊的結構之中保持政府的中立原則。
五、重建社會信用法律機制
對于和諧社會來說,應當是一個誠信的社會,誠信是當前和諧社會在建設過程中重要的法律基礎以及道德基礎,只有秉承誠信,才會使得人和人之間能做到友好相處才能真正使得人與人之間做到真誠相待,才能真正建立良好而又完善的人際關系。但是當前我國的誠信缺失的問題比較突出,為了更好地對此問題加以解決,首先就是要針對當前市場上所出現的問題加快速度建設社會信用體系以及長效機制;其次要真正打造和樹立政府信用;再次就是要重建法治信用,要在人民群眾心目中建立和維護對法律的信仰以及尊重。
六、維護天人和諧以及生態平衡的法律機制
對于和諧社會的建設來說,不僅僅包括人與人的和諧,還包括自然與人之間的和諧,在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天人合一的思想,當前我國在社會發展過程面臨嚴重的生態危機,這樣的生態危機轉而會對人與社會的發展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將自然當成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就要求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要尊重和保護自然,對自然做到合理的利用,真正建立起人、社會與自然之間的良好關系,使得和諧社會的建設應當是在良好的生態環境之中進行的。
七、結束語
綜上所述,和諧社會的建設符合當前我國社會發展的趨勢,同時也是我國在新世紀必須要走的發展道路,和諧社會的構建過程中所出現的所有問題都會與法治緊密相連,法律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對于和諧社會的建設而言,應當積極處理好人、社會以及自然等多方面的利益關系,這就需要有相應的法律機制來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