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0 14:39:34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互聯網技術創新,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在微軟研究院十多年技術領域的成績,和以前在硬件設計、芯片設計上的經驗,還有對技術團隊的管理,在對創新者的培育方面,我都覺得我已經積累到足夠經驗,現在是要回報的時候了。”作為微軟亞洲研究院創始團隊中最后一位科學家,李世鵬在解釋自己為何加入科通芯城擔任CTO時如是說。而在科通芯城CEO康敬偉看來,科通芯城需要有更強技術的平臺,來幫助今天年輕的創新創業者,李世鵬作為擁有接近兩百項世界專利的科學家,無疑是最重要的保障。
據資料顯示,從2005年李開復出走開始,微軟亞洲研究院創始團隊就紛紛開始轉投互聯網公司旗下。在李世鵬之前,微軟研究院原常務副院長趙鋒在今年9月出任海爾集團CTO,2014年,張亞勤宣布加盟百度擔任公司總裁,2010年,張宏江加入金山,同時林斌成為小米聯合創始人,至于離開微軟的李開復先選擇了谷歌然后又在2009年創辦了創新工場,而2008年王堅則加入阿里巴巴。據業內人士表示,如今中國互聯網公司的吸引力已經讓全球的科學家蜂擁而至。據南方日報記者了解到,前NASA工程師陸復斌在今年6月就加入到百度擔任百度貼吧事業部總經理,2013年,谷歌Android全球副總裁Hugo Barra也加盟小米出任小米副總裁。
提升技術幫助企業“過冬”
“出來(微軟亞洲研究院)的這些人比在里面這些人貢獻更大。”金山CEO張宏江在談到科學家加入到互聯網公司的作用是,認為科學家本人在專利上的造詣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將會對科技公司帶來極大的推動。
對此觀點,18歲獲得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比賽金牌同時曾任搜狐公司CTO的王小川頗為認同,他直言技術的創新是搜狗能夠前進的主要推動力。也正是因此,在日前搜狗搜索宣布與知乎進行深度合作時,王小川也認為搜狗對知乎在搜索技術上的投入才是真正的“大手筆”。據介紹,雙方合作后,知乎將啟用搜狗為其定制的搜索技術解決方案,完全升級知乎搜索的底層引擎,改善PC及無線端的搜索功能和服務。
技術方面的硬功夫,也在搜狗的業績上有正面的體現。據財報數據顯示,今年三季度搜狗營收10.21億元,凈利潤達2.14億元,實現7個季度持續盈利,其中最大的亮點則是借助騰訊的獨家資源,搜狗相繼推出了微信搜索、微信頭條等重磅產品,走差異化發展道路。對此,業內專家表示,隨著資本形式不再樂觀,以科技主導業務的企業越來越得到了資金的青睞。“擁有科技背景具備技術實力的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更具競爭力,在資本寒冬下無疑能夠得到青睞。”
連接市場擔“橋梁”重任
中圖分類號:F49
谷歌,作為云計算產業三大巨頭之一,在云計算開發和市場范疇內都遙遙領先,這成果就歸功于其一直推崇技術創新,力求不斷更新人們對互聯網和計算機的視野。谷歌逐漸用云計算改變當今互聯網市場以及軟件市場的格局,在未來,谷歌將用云計算給互聯網市場帶來一個新的紀元。
1 技術創新在網絡市場中的成功案例―谷歌云計算之崛起
近年來流行的Google App Engine(以下簡稱GAE)為谷歌在云計算這個領域中先拔頭籌。先看看谷歌自己對GAE的解釋。
Google App Engine 可讓用戶在 Google 的基礎架構上運行您的網絡應用程序。App Engine應用程序易于構建和維護,并可根據用戶的訪問量和數據存儲需要的增長輕松擴展。使用 Google App Engine,將不再需要維護服務器:用戶只需上傳應用程序,它便可立即提供服務。
App Engine是谷歌在2008年5月面向專注于應用編程的小型網絡初創公司推出的一個編程平臺。這個平臺只支持Python編程語言,雖然平臺是免費的,但是用戶未經許可將無法使用很多資源。谷歌2009年2月起開始向使用App Engine平臺的開發商收費,在5月初又在平臺上增加了對Java編程語言的支持。
谷歌此次技術創新從內到外的改變了軟件應用和互聯網產品的格局,從外部將管理費用降低,軟件升級簡單化;從內部將所有的軟硬件和平臺開發都轉化成了服務,可以說是從傳統上量的提高轉變成了質的飛躍。Google Apps目前已經成為微軟和Google兩大巨頭較量的重量級“戰場”,Google利用云計算所提供的免費的在線辦公軟件搶走不少微軟Office的忠實用戶。
在2009年6月10日,谷歌的新聞會上公開了幾個數字,Google Apps擁有超過175萬企業在使用,總用戶數量超過1500萬,其中管理的郵件就超過了4000TB。這些數字都表明了GAE從一個小型實驗型服務已然成長到擁有巨大市場份額和眾多擁護者的普及型服務,而所有這些都是建立在云計算所引發的技術創新基礎上迅速完成的,短短幾年的時間,云計算的加入就足以使谷歌撼動了屹立多年靠Office賺取巨額利的微軟。我們不得不說,追求技術質變的“Key Move”作為谷歌標志性的創新舉措,是谷歌吸引用戶和占領并引導市場的一把金鑰匙。
2 從云計算看互聯網市場的未來
2.1 云計算在互聯網市場中的發展趨勢
云計算技術在未來幾年內發展的幾個猜想:第一,云服務將發展離線工作模式來作為"永遠在線"保證的補充(比如說Gmail的脫機模式);第二,云存儲將解決輸入/輸出延遲,管理費用和安全性問題;第三,由于大量企業將在線處理業務,企業用戶將青睞通過社會媒體來進行宣傳和推廣,企業用戶重視在線管理他們的信譽,互聯網和社會媒體的融合將是云計算的另一個副產品;第四,由于云計算的所有存儲和計算都在服務器中實現,云將開發出強大的災難恢復模塊以保障數據的實時可靠;第五,私有云會逐漸被市場淘汰,在未來的互聯網市場中,我們看到的應該是幾片“大云”,以大供應商的形式在市場上提供服務。
拋開技術層面的分析,云計算業務在中國市場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2008年初,IBM與江蘇無錫市政府合作建立了無錫軟件園云計算中心,正式宣告了云計算在中國的商業應用的起點。這也說明,在未來10年甚至20年內,只要中國經濟的增長趨勢不變,國際國內的IT供應商都將會以中國作為云計算業務發展的熱點區域。
2.2 突破性技術創新將引導未來的互聯網市場
互聯網市場由網絡技術主宰,網絡技術更新換代之迅猛有目共睹。1981年第一臺PC機問世以來,以微軟的操作系統更換速度為例,從1985年11月Microsoft公司推出Windows 1.0到2009年8月Windows 7網絡版,其間經歷了14年,從最初的每年有新版本的,到2006年起每季度有新版本的,到2009年起每月有新版本的,更新速度之迅猛讓人應接不暇。在微軟操作系統中捆綁的IE瀏覽器系列軟件從1995年的IE1到如今的IE9,從最初的版本簡單,到最后的每天都有新的補丁上傳到官網,其發展的速度絕對凌駕于Windows之上。由此可見,互聯網技術更新之速度在今后必然會以分秒來計算。
再回到之前的案例,從Google的案例分析,企業是否能夠主宰市場,主要表現在技術獨占權和控制專用資產兩個方面是否具有決定性的優勢。獨占權主要體現創新者保持突破性技術領先優勢的能力,一般以專利、技術訣竅或商業秘密的形式表現出來。與互聯網的特性相結合,漸進性技術創新已經不能給企業帶來豐厚的回報,唯有突破性技術創新才能使企業在這個行業中,做到獨占主流技術,獲得互聯網市場的大份額。
3 結論
綜上所述,從Google云計算的案例分析,以及對突破性技術創新在互聯網市場應用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三點結論:
第一,互聯網市場中企業在建立的突破性技術創新的模型中,前期階段需要做到了“三大領先”:思路領先,投資領先,技術領先;中期階段需要增加資源可擴容性,加快產品開發周期;后期階段需要支持第三方開發,尋找新的市場需求。在此模型的基礎上,再輔以良好的突破性創新意識和科學的突破性技術創新的基礎架構,則可以成功的迎合用戶,引導整個互聯網市場發展的走向。
第二,預測云計算技術將在未來10年內逐漸走向成熟。以2010年為起始點,云計算平臺成熟需要10年時間,非云終端將則將在15年后退出歷史的舞臺。
第三,互聯網市場中的企業是否能夠主宰市場,主要表現在技術獨占權和控制專用資產兩個方面是否具有決定性的優勢,即擁有突破性創新技術,同時擁有強大的數據平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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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Internet技術、智能終端設備(如計算機、智能手機、PAD等)、存儲技術、搜索引擎、云計算技術、社交網絡等新技術的普及與發展,互聯網技術改變著人們的生活工作模式、社會產業服務模式,互聯網金融正是在這種變革中產生的。
1 互聯網金融內涵與模式
1.1 內涵
互聯網金融這個概念,最早是由謝平在《互聯網金融模式研究》中率先提出;此后,對互聯網金融的概念與內涵出現了眾多觀點:互聯網金融并不是互聯網和金融兩個概念的簡單加總[1];互聯網金融,又稱電子金融(e-finance),指借助于互聯網、移動網絡、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在國際互聯網實現的金融活動[2];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指出,廣義互聯網金融既包括作為非金融機構的互聯網企業從事的金融業務,也包括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開展的業務。狹義的互聯網金融僅指互聯網企業開展的、基于互聯網技術的金融業務。
本文認為互聯網金融包含一切利用現代信息通信技術開展的金融服務活動,是互聯網與金融業務的融合創新而產生的新興金融服務模式;其本質和核心仍是金融,是金融服務業的商業模式創新,是發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模式。
1.2模式
通過相關文獻收集整理以及結合調研發現,關于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論述非常之多,各家均有不同觀點,有提出互聯網金融10個生意模式[3],有提出按照金融在線化、互聯網企業金融化、電子商務等互聯網金融分類模式,有提出阿里金融、P2P、眾籌等互聯網金融模式[4]等等;本文依據近幾年互聯網金融的新興業態模式,總結歸納整理處互聯網金融的六大新興業態模式,主要包括互聯網支付、P2P互聯網借貸、眾籌、電商金融、互聯網理財、虛擬貨幣。
一是互聯網支付是指是指電子交易的當事人,包括消費者、企業、金融機構及其他機構,通過計算機、手機等互聯網終端設備,依托互聯網發起貨幣支付或資金轉移的服務。如支付寶、財付通等互聯網第三支付平臺。
二是P2P(peer to peer)互聯網借貸,是通過網絡為借貸雙方提供借款信息以及借款人信用評估、催還借款、逾期貸款追償等服務,屬于借貸類眾籌,P2P平臺已經成為P2B、B2B、P2C、P2F等借貸模式的統一代名詞。如拍拍貸、人人貸、陸金所、宜信等。
三是眾籌,指小企業、藝術家或個人通過互聯網對公眾展示他們的項目、產品設計或創意等,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集中大眾的資金、能力和渠道,為小企業、藝術家或個人進行某項活動等提供必要的資金援助或渠道支持。如眾籌網、點名時間、天使匯、原始會等
四是電商金融,是電子商務和金融相結合的產物,是基于電子商務的歷史交易等大數據信息基礎上,運用云計算等先進信息處理技術,在風險可控的條件下,由電商平臺提供擔保,將資金提供給有融資需求的消費者或供應商。如阿里小貸是典型的電商金融模式。
五是互聯網理財,是指互聯網企業或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為投資者或家庭提供的理財金融服務。如余額寶、百賺、小金庫、理財通、朝朝盈、掌柜錢包、活期寶、錢袋子等。
六是虛擬貨幣,是指互聯網上虛擬的貨幣且可用于互聯網買賣、投資活動的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如比特幣、百度公司的百度幣、騰訊公司的Q幣、新浪推出的微幣等。
2 眾籌分類與運行模式
2.1分類
眾籌的概念源自國外“crowd funding”一詞[5],從這個字詞的意思我們可以看出,其內涵就是匯聚大家的力量共同支持完成某項事情或活動,即個人或單位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對公眾展示自己的項目、產品設計或創意等,爭取更多人的資金支持、渠道支持,為個人或單位進行某項活動等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和渠道支持。眾籌按回報的形式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四種債權眾籌、股權眾籌、獎勵眾籌、公益類眾籌(沒有回報)[6]。廣義上而言,P2P業務也被看作是眾籌中的一種,即債權眾籌。而狹義上的眾籌則通常分為獎勵類眾籌和股權類眾籌兩類。獎勵類眾籌的代表有Kickstarter、Indiegogo,眾籌網、點名時間等,人們通過在這些平臺上出資可以獲得相應的物質獎勵。股權類眾籌的代表有FundersClub、天使匯、原始會、大家股、好投網等,投資者們可以在這種平臺上進行資本投資,所有投資實體的股權。
2.2運行機制
通過對眾籌的運行模式與機制進行相關文獻研究發現,有研究者提出眾籌商業模式的基本框架,并對不同類別眾籌模式進行論述[7];結合實地調研,總結出眾籌運行的基本模式,圖1所示。
從圖1我們可以看出,眾籌平臺是推動創意創新理念、產品或活動與消費者、投資者、出資人等大眾群體進行直接對接,并提供資金、策劃、營銷、市場渠道等服務,為創新創意實現商業化或成功實施提供全面服務。
3 眾籌本質
互聯網時代的眾籌,要在分析互聯網時代的社會活動、思維和特征基礎上,分析研究其本質與功能。
3.1互聯網時代顯著特征
互聯網時代的社會活動是基于互聯網的思維和特征的社會活動[8],互聯網的本質是讓互動變得更加高效。互聯網九大思維[8]包括:用戶思維、簡約思維、極致思維、迭代思維、流量思維、社會化思維、大數據思維、平臺思維和跨界思維。人們普遍認為互聯網具有全球性、分布性、交互性、即時性、共享性、虛擬性等特征。基于互聯網思維和特征,結合案例(案例來源:《互聯網時代大型紀錄片》 中央電視臺 2014-09-03),分析總結并提出互聯網時代的三大顯著特征:
一是平等參與。在互聯網上,不論身份高低、不論貧窮富有、不論丑陋帥氣、不論高矮胖瘦,每個人都擁有平等的參與權力;互聯網賦予個人更多的權力,每個人都可以成為互聯網上事件或活動的領導者,通過社會自發組織形式,每個人能夠以個人的形式采取行動。如北京“7.21”水災事件中,參與的人自發組織,沒有上下級關系,參與的每一位都沉浸在幫助別人的喜悅中。
二是聚集資源。在互聯網上,由于“屌絲群體”、“草根一族”等普通人能夠獲得“參與感”、“存在感”、“歸屬感”和“成就感”,更多普通群體參與到互聯網的事件或活動中去,而互聯網能夠將大眾群體碎片化的供需聚集起來、組織起來,并進行有效地點對點對接,形成規模化收益。為天下需求者提供臨時住房的Airbnb公司,將地球上有空余的臥室、客廳搜索出來,為即便只租住一天的需求者提供滿意的服務,該公司為有意出租者創造了年10億美元的收益。
三是不同時地協作。工業時代,人們在特定的時間到特定的地點進行協同工作;而互聯網時代,人們打破空間和時間的障礙,可以在不同地點不同時間進行協同工作。維基百科是以協作模式運營的、當今全球規模最大的、最流行的網絡工具書,共有287個語言版本,全球用戶共有10億民眾,有來自全世界的1600萬人志愿者。
3.2眾籌本質
眾籌是基于互聯網進行協作的眾包模式的一種類型。企業選擇將價值鏈上的一些環節依托互聯網外包給眾多消費者完成的行為被稱為“眾包”[9]。在互聯網時代,消費者的角色正在發生著變化。眾包的實質是消費者參與到企業價值創造和創新過程中,眾包是讓消費者參與企業的產品或服務的技術創新,以及經營和營銷過程,消費者不再是純粹的消費者,而兼有生產者的角色,成為“產消者”(Pro-sumer)[10]。“產消者”這種模式的興起正在改變著生產方式、創新模式、服務模式的變化,是經濟社會結構的一種新變革。
歸根結底,眾籌本質就是籌集智慧、籌集資金、籌集渠道。眾籌就是讓消費者參與到投融資環節中,讓消費者參與到創新創業產品中,讓消費者參與到創新創意產品的商業化中,真正融入到創新創意實施、商業化過程中。眾籌鼓勵大量的消費者、投資者參與進來,因為參與者越多,智慧聚集就越豐富,就越容易解決問題,就會有越多的高質量的創新創業項目實現商業化,越能提高創新創業項目成功的概率。
4 眾籌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路徑
在分析技術創新階段基礎上,結合不同類型眾籌的功能和運行模式,提出眾籌支持技術創新的路徑與內容。
4.1技術創新階段劃分
技術創新理論中,關于技術創新過程的階段劃分,不同的學者有不同劃分方式,在所有劃分方式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我國學者傅家驥在《技術創新——中國企業發展之路》中提出的觀點,綜合傅家驥與其他學者的研究成果,在企業技術創新階段劃分的基礎上,提出企業技術創新階段,主要包括三大階段,如圖2底層所示。
一是技術發現階段,是指面向市場應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技術發現、技術預見、創新構思階段。一般情況下,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現活動是要與高校、科研機構進行合作,共同發現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技術應用。
二是產品(服務)開發階段,是指新產品(服務)的設計、樣機開發、試制、小試中試等產品開發活動,為大規模生產活動提供技術支撐。
三是產品(服務)價值實現階段,是指新產品(服務)價值的實現階段,包括規模化生產、營銷策劃、市場推廣、銷售渠道建立、產品(服務)的商業化、創新擴散等活動,為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提供市場支撐。
4.2眾籌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路徑
依據技術創新階段活動的內容,結合不同類型眾籌的功能與模式,提出不同類型眾籌在技術創新不同階段所發揮的作用與支持的內容,如圖2上層和中間所示。
股權眾籌主要是對種子期的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企業在獲得資金支持的同時還獲得渠道和人脈資源,以推動初創期企業的發展。
產品眾籌是對企業技術創新產品進行的資金和市場支持,即企業成功研發出新產品、進入市場和產業化前期,通過產品眾籌企業既可以獲得資金支持,也可以獲得市場對新產品的反饋意見并進行不斷完善,還可以獲得媒介推廣、市場渠道等服務,為企業新產品的市場推廣和產業化獲得服務。
債權眾籌(P2P)是為金融供需雙方搭建對接平臺,將碎片化的大眾資金聚集,通過點對點的投資與回報,服務企業或個人的資金需求;主要服務對象是有貸款需求的企業或個人,貸款用途主要有個人消費、進貨、擴大規模資金周轉等內容。
股權眾籌、產品眾籌、債權眾籌是服務于不同發展時期企業的創新創業活動。眾籌中的股權眾籌,即天使投資的互聯網化,主要針對初創企業,以及處于技術研發階段的企業進行投資;產品眾籌適合做面向產品的中試階段和市場推廣階段的投資;P2P債權眾籌主要面向產業化階段,用于企業資金周轉、擴大再生產階段的投資。
5 政策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與研究,發現眾籌在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方面具有良好的模式。在眾籌支持技術創新活動方面,建議政府科技主管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5.1搭建科技眾籌平臺,營造“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新環境
眾籌模式興起于文化活動的眾籌,借鑒文化活動眾籌,技術創新項目眾籌活動也在不斷發展壯大,技術創新活動的眾籌越來越多。在創新引領經濟新常態發展的新時期,建議政府科技主管部門,搭建科技眾籌平臺,構建推動 “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渠道和路徑,嘗試采用眾籌模式支持科技項目,突破常規科技項目支持形式,讓更多更好的創新創意項目、新技術新產品、創新創業者到技術創新眾籌平臺上進行展示和對接,與更多的創新創業者、投資者、消費者等大眾進行互動,獲得更多資金、渠道、智慧等資源的支持,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更好更快在市場上的推廣與應用,努力營造“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新環境。 5.2引入眾籌模式,構建政府支持技術創新項目的市場化決策機制
在眾籌平臺上獲得市場認可的技術創新項目才能得到支持。建議政府科技主管部門,引入眾籌模式中市場決策機制,在對面向市場應用的技術創新項目進行支持時,采用盲評模式,讓更多技術創新項目成果的使用方、消費者等市場用戶對擬支持的技術創新項目進行評價,市場用戶數量越多越好,獲得大多數市場用戶支持的技術創新項目,可以作為政府支持該技術創新項目的決策參考依據,促進更多技術創新項目面向市場開展工作,推動科技工作更好面向經濟主戰場,發揮科技引領經濟社會發展作用。
5.3借鑒眾籌模式,推動面向創新創業全鏈條提供綜合服務的新型科技孵化器建設
借鑒眾籌為創新創業者提供全鏈條式綜合型服務的模式與機制,針對創新創業全鏈條需求,開展綜合服務型孵化器建設,從場地、注冊、稅務、政策等較為單一孵化服務,轉變到面向大眾群體創新,開展風險投資、媒介推廣、市場渠道構建、創新創意市場互動等綜合服務,升級科技孵化器服務功能,不斷完善現有科技孵化器功能,針對重點領域,建設一批面向創新創業全鏈條提供綜合型服務的新型科技孵化器,為小微創新企業成長和個人創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開放式綜合服務平臺,更好服務于企業和個人的創新創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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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F411.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4769(2017)01-0083-06
一、“互聯網+”時代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技術創新
按照現代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機構設計的基本原理,作為公司最高意思機關的股東大會是以舉行會議作出決議之方式行使其職權。股東大會的“互聯網+”,以信息技術的嵌入實現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創新,當然這種創新既是克服傳統模式弊端的結果,也是建立在原有模式基礎上的一種新發展。
(一)傳統技術背景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現實困境
在傳統技術背景下,公司在某一規定的地點(通常是住所地)召開股東大會,而股東則以親自或委托他人到該地點出席會議并行使表決權等權利,從而形成公司之決議,實現股東民主。然而這種設計對于大型的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卻面臨著背離制度設想的現實困境。
一是股東親自出席的遇冷。從理論上講,股東為了自身利益,會選擇親自出席會議而行使其權利,但實踐中卻往往并非如此,絕大多數的股東(當然主要是小股東)都會選擇不出席而“搭便車”,甚至于出現“一人股東大會的情形①,從而導致股東大會變成“大股東會”。出現這種現象,一是基于參會成本的考量,隨著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逐漸分散,多數的股東分布在一個日益擴大的地理范圍,甚至零散地分布于世界各地,對于股東尤其是一般明智的小股東而言,因為親自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的成本與其小額投資所獲得利益之不均衡,選擇不出席會議對他們而言是一種理性的選擇。二是分身無術的無奈,由于一人同時為數家公司股東的情形非常普遍,若這些公司同時召開股東大會,那么,即使股東意欲參會也可能由于分身無術而不能如愿。據筆者的初略統計, 2015年5月19日,單單深交所即有177家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三是這些中小股東由于所持股份較少,他們往往會認為自己所行使的表決權對股東大會的決議形成無足輕重而選擇“搭便車”。四是股東投票的低效。首先是運用這一制度的上市公司比例小,據統計,我國1990年代開始,出現投票權競爭的上市公司不足10家,不到上市公司總數的1%〔1〕,這一制度在中國證券市場遠未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其次,尚無真正成功的案例。在目前已有的案例中,征集人通過公開征集方式得到足夠多的投票表決權并成功達到征集目的(改組董事會成員結構、通過議案等)的案例仍是空白。〔2〕究其原因,是客觀上存在著信息不對稱,不親自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未必能尋到值得信賴的人,同時也是中小股東的“合理的冷漠”使然,另外還有出于便捷性的考慮。
①數據來源于CSMAR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研究數據庫(會議情況)。
(二)互聯網技術的嵌入與股東大會的實踐創新
然而,由于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智能化設備的廣泛普及,政府、企業組織結構進行了重組,行為模式發生了新的變化。從企業的層面看,世界范圍內越來越多的企業在生產經營中使用電子信息手段。“互聯網技術的全球接觸面和互動性質,使它成為傳播金融信息、提供金融服務、甚至股票認購和股東投票的理想媒介。”〔3〕“互聯網對公司法最大的實際影響的是公眾公司的股東會議”〔4〕,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引起了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層出不窮的實踐創新。從我國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運行實踐看,至少實現了以下四方面的創新。
一是公司信息電子公告的普遍應用。公司信息通知、公告的電子化是互聯網技術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領域實現最早最為簡單也最為普遍的應用,無紙化辦公的普及使得公司的許多信息材料不是以傳統的紙質形式而是以電子文檔的形式存在,公司信息資料的傳送、披露已經普遍從傳統的信件到電子郵件、網站等電子化方式進行,互聯網因而成為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平臺。在我國,有兩家網站成為了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平臺,分別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官方網站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下屬的巨潮資訊網,更不要說數量龐大的公司網站與形形的其他各類網站,網絡已然成為信息公告的最主要方式。
二是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有序推進。電子技術的發展與網絡應用的普及化將股東表決權的行使帶入了一個新時代,那就是電子通訊表決。在我國主要是網絡投票,目前采用由兩家證券交易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各自分別設立的網絡投票平臺。2004年12月12日,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家“試水”網絡投票表決,從2005-2012年滬深兩地超過17%的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會議允許股東網絡投票,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參與股東大會會議的次數超過了7000次。①如今,網絡投票成為我國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必須提供的一種最重要的投票表決平臺。
三是股東大會視頻會議的脫穎而出。隨著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與安全水平的大力提升,利用網絡召開股東大會的技術條件已經具備。早在2001年,在深圳就開始了數碼網絡的股東大會,并設計了網上投票系統。2013年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首先開通了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直播平臺,2 月18 日,創業板公司松德股份首次以視頻的方式召開了股東大會,這開啟了利用現代化網絡技術召開股東大會并且使得公司信息公開透明的新篇章。
四是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網絡互動的積極嘗試。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也為股東知情權等權利的行使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于是各種電子論壇應運而生。目前在我國,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和證券市場中介機構的官方網站上一般都設有這種論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也分別開通了“互動易”、“上證e互動”的電子論壇。而這兩個交易所的電子論壇除了滿足股東之間的交流外,更可以使股東與公司之間進行互動,這有助于調動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具有傳統方式所不能比擬的優越性。
(三)互聯網背景下股東大會的技術創新需要法律制度的調適與應對
股東大會在互聯網背景下的技術創新作為以現代電子技術取代傳統法定書面程序用于企業事務管理的過程,必然涉及一系列的法律問題,尤其是公司法律制度的應對問題。從國外的經驗看,各發達國家公司法都對高度發展的信息化社會做出了應對之策,紛紛通過立法來應對以及推進股東大會運營的信息化。美國特拉華州公司法率先于1989年承認以電話或網絡等電子方式行使表Q權的效力,此后在2000年7月1日,特拉華州又再度領先各州大幅度修改公司法之規定,除準許公司以電子方式遞交對股東所應為之通知外,更賦予利用遠距通訊方式所為之委托與投票等行為與書面投票具有實質相同的法律效力。〔5〕英國則于2000年5月頒布了《電子情報傳達法》,規定了可披露的文件、通知及權利行使可使用電子情報傳達的方式。而德國聯邦議會于2000年11月16日通過了《記名股份及表決權行使的方便化法律草案》,認可了電子表決、電子公告等內容。〔6〕2001年11月21日,日本第153屆臨時國會通過《商法等部分法律的修正案》,其中包括了公司法定文件制作、股東大會召集和通知、股東表決權的行使、信息披露等公司股東大會電子化的內容。
電子革命以及以此為主要背景所引發的大企業之間以超越國界的規模所進行的競爭的激化、各國資本市場規模的擴大,是引發這些修改的社會、經濟方面的原因。〔7〕正如日本著名公司法學者神田秀樹所指出的,如果不應對IT革命進行公司法修改的話,不僅會給公司的活動帶來障礙,也會給國家的經濟發展帶來負面的影響。〔8〕
從上述我國股東大會的實踐創新看,信息公告的電子化是否需要公司法的確認與保障,股東網絡投票是否僅憑證監會的“視為出席會議”就足以強制推行,會議直播與網絡互動的實踐發展能否實現制度推進,這些機制創新能否推廣到非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一句話,股東大會的技術創新需要制度的調適與應對。當然,首先要對我國法律制度應對信息化的適應性進行考察。
①參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工作指引(試行)》第8條。
二、我國應對股東大會技術創新的制度現狀
每一次技術的發展都會帶來法律的變革或發展,但是,“通常,法律的變化要慢于社會的變化。經濟結構、生活習俗、傳統觀念,甚至正義觀念的變化一般都不會通過法律條文的變化反映出來。”〔9〕我國現行公司法制定于1993年,鑒于當時我國信息化發展水平,公司法不可能以信息化為導向進行制度構建,而后雖然經過1999年、2004年、2005年與2013年的多次修改,但是信息化亦并非屢次立法修改之考慮目標。總體而言,我國現行公司法還沒有一條能直接體現公司法制信息化精神的規定。
(一)中國證監會以其的規則實現對股東大會的制度創新
在我國,信息技術在股東大會的運用得益于相關部門的推動,如電子公告與網絡投票是以中國證監會的名義推動的,網絡互動與會議直播則是證券交易所等機構以投資者教育等名義在探索的。
一是確認了網站作為公司信息公告的合法平臺。中國證監會關于包括公司股東大會信息公告在內的信息披露的主要規則是《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這些規則明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法披露信息,應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媒體,而指定媒體,是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和網站。此外,對于對非上市公眾公司,證監會2013年1月4日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一號――信息披露》規定,非上市公眾公司應當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信息披露平臺,如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網站、公共媒體或者公司網站。
二是確立了股東以網絡投票方式參加股東大會的效力。2004年11月29日,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工作指引(試行)》,對上市公司如何實施網絡投票表決方式進行了集中統一規定。2006年3月16日,證監會又了《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正式確立了股東大會的網絡投票機制。2013年12月25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更是提出“引導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全面采用網絡投票方式”,2014年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則強制性地提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或公司章程的規定,采用安全、經濟、便捷的網絡和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需要指出的,有關股東大會視頻會議以及公司與股東之間、股東與股東之間網絡互動的實踐,中國證監會目前并無相應的規則予以確認。
(二)我國應對股東大會技術創新的制度適應性判斷
首先,中國證監會對公司信息傳送電子化的確認并不違背《公司法》,甚至可以說是有《公司法》的依據的。不可否認的是,《公司法》并不排斥信息化,甚至于為信息化變革預留了一定的空間。第一,公司法對公司章程的授權使股東大會電子化的通知與公告成為可能,如《公司法》81條第11項授權了公司章程可以規定“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證監會可以通過引導公司修改章程實現通知與公告的電子化。第二,公司法有關股東大會“書面”形式的許多規定可以通過擴大解釋來實現信息化。如通過類似于《合同法》第11條的規定進行解釋,“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從而將電子化的形式納入“書面”形式。
其次,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則對網絡投票的確認并沒有解決法律依據問題。在我國規定股東網絡投票的是中國證監會的《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工作指引(試行)》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投票工作指引(試行)》對于網絡投票的法律地位是這樣規定的:上市公司股東或其委托人通過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表決票數,應當與現場投票的表決票數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決票數一起,計入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權總數。①但是《投票工作指引(試行)》并沒有解決網絡投票的法律依據問題。網絡投票是一種以股東不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為前提的表決權行使方法,在我國公司法關于“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規定的面前,沒有“出席會議”而行使的表決如何能夠“計入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權總數”;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確立股東大會會議以現場會議為召開形式的同時,也肯定了網絡投票作為輔助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的便利,并規定“股東通過上述方式參加股東大會的,視為出席”《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06年)第20條第2款。雖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此后曾做過修改,但是這一規定未曾發生過變化。,通過擴大解釋“出席”的方式滿足了公司法相關規定的要求。問題是,實行網絡投票的股東是否“參加”了股東大會,“參加”與“出席”究竟有何區別。按照《現代漢語詞典》對這兩個詞的解釋,“參加”與“出席”是一對近義詞,參加是指加入某種組織或某種活動,出席是指參加會議或典禮等活動,兩者基本上可以通用,并沒有實質性的區別,只是適用場合有所不同而已,出席一般特指有發言權和表決權的成員參加會議。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年,122頁、191頁。或者說,對于股東大會會議而言,之所以用“出席”而不是“參加”,是由于詞語搭配習慣而已,并不是因為二者本身有多大區別,無論是“出席”還是“參加”,原本都是指有人出現在會議現場。股東實行了網絡投票行為,只能說他參加了投票活動,并不能說明他已經參加了股東大會。因此,基于“參加”與“出席”這兩個詞本身的含義,將網絡投票作為“參加”股東大會,“參加”股東大會視為“出席”會議這一邏輯實際上是并不能成立的。
第三,以中國證監會的規章強制推行網絡投票涉嫌違反《立法法》。強制性地要求公司“采用安全、經濟、便捷的網絡和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的是2014年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該《規則》的制定主體是中國證監會,其文件性質應該屬于部門規章。但是根據《立法法》第80條的規定,部門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不得增加本部門的權力或者減少本部門的法定職責。由于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在我國有關公司、證券法律中沒有相應的規定,因此中國證監會以規章的形式強行要求公司出資租用由證券交易所或者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發的網絡投票平臺,應屬增加上市公司的義務,有違《立法法》之嫌。
(三)實現股東大會從技術創新到制度創新是一個以公司法改革為核心的系統工程
實現股東大會信息化是一個系統工程,它應該以公司法的改革為核心,同時也不能單純靠公司法一個法律來完成,我國股東大會制度的信息化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采取不同形式,由不同效力層次的法律文件加以規范。
首先,股東大會電子化運行的基本框架應當由公司法構建。一方面網絡投票作為互聯網環境下股東行使表決權的一種有效方式,應當享有與親自出席投票、人投票同等的地位,由法律來規定。采用證監會的部門規章來規范的做法除了涉嫌違反《立法法》與法律層級不高之外,還面臨著適用范圍過窄的問題,因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僅適用于上市公司,而不適用于非上市公司,實際上我國許多非上市公眾公司,其股東大會也面臨同樣的實踐困境。另一方面,在步入互聯網時代的今天,電子形式已經不能再納入書面形式的范疇了,哪怕以擴大解釋將電子形式納入“書面”形式最終還得依靠法律而不是低層級的規章。將書面形式擴大解釋為包括數據電文在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誕生于1999年,當時連電子商務法律中最為基本的《電子簽名法》都尚未產生,當然也不具備將電子形式作為一種獨立形式的土壤,因此當時的這種擴大解釋是值得褒獎的。但是在我國后來的許多立法中,電子形式逐漸脫離書面形式而獨立為一種形式,如《民事訴訟法》第63條關于證據的種類就將電子數據單獨作為一種證據形式而不是包含在書證之內。退一步說將書面形式擴大解釋為包括數據電文的是法律而不是其他法規、規章,因此通過《公司法》來確立電子形式、電子文件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運行信息化發展的必然選擇。只有在公司法框架內明確地確立股東大會電子化制度,構建不同于傳統方式的程序性要件,才能有效避免規章和規則由于頒布時間和立法主體不一致所造成的法律適用的混亂,確立起條文規范、權責明確、程序透明的股東大會電子化制度。〔10〕
股東大會電子化運行的具體規則應授權制定子法予以規制。具體規則如果都由公司法來規范必然會導致公司法過于繁瑣,另外,如果發生需要具體規則的修改,那么只要由其制定主體修改即可,而不需要通過修改法律來實現,一則出于便利,二則也有利于保持公司法的相對穩定性。而這些子法首先是國務院的行政法規,由于股東大會電子化運行適用于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而@并不是中國證監會的職能所能涵蓋。其次才是中國證監會的規章或者其他的規范性文件。第三層面是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我國,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在其場所交易的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監管職能,同時交易所也是我國實行網絡投票的主要渠道,因此,在法律、法規、規章的允許范圍內,證券交易所可以制定一些相關的自治規則。另外,基于公司自治的原理,我國現行公司法就有對公司章程授權的傳統,實際上有許多涉及到電子化承認的事項可以在公司法中作出由公司章程確定的規定,再由公司章程對各種事項的形式作出確認。
三、我國法律應對股東大會電子化變革的基本內容
基于互聯網技術對股東大會的深刻影響與對我國公司法律的巨大沖擊,我國法律應對股東大會電子化的變革應對主要包括如下幾方面。
(一)股東大會召集程序的電子化
股東大會召集程序的電子化主要涉及對通知、公告電子化的認可。《公司法》應當規定公司可以運用電子方式向股東發送會議通知或會議公告。需要指出的是,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公告或通知都是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刊登有關信息披露內容。①這種將公告與通知這兩種完全不同的行為按照完全相同的方式進行處理是并不妥當的,因為公告針對的是不特定人,而通知針對的是特定人,法律對此加以區分的目的就是要求對兩者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召集。具體而言,對于“通知”,鑒于現在信息通信技術的發展和利用信息通信技術的電子商務的普及,電子方式可以確保發送的可靠性,允許采用電子方式,如電子郵件。而對于公司的“公告”,除了可以采用登載于官報、日刊報紙的方法外,還可以利用因特網進行公告,即把公告內容登載于用以公告的網頁,使不特定多數的人處于能夠得到公司提供的公告內容之信息的狀態。〔11〕當然,至于電子方式的這些具體適用問題,無需《公司法》規范,可以由子法來加以規定。
①參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第51條。
需要著重強調的是,考慮到數字鴻溝等原因,公司向股東發出通知應以收信人的同意為要件。對此,我國一些法律實際上已經考慮到了,如《民事訴訟法》第87條關于訴訟文書送達的規定即是如此,其規定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的前提是“經受送達人同意”。應注意的是,征得股東同意還應明確具體的方式,因為在多種多樣的電子方式中,有些人可能無法適應某些方式或在獲得信息上的難度會增加,因此事先還得征得股東對于具體方式的同意。
(二)表決權等股東權行使的電子化
股東大會是實現股東民主的一個主要平臺,圍繞著股東大會的召集、舉行,公司法律設計了眾多的股東權以維護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股東權行使的電子化也就是股東的權利如股東大會表決權、質詢權、提案權等行使方式的電子化。〔12〕
表決權是公司股東的一項核心權利,股東權行使電子化的關鍵是股東表決權行使的電子化。首先,公司法應當將確立電子方式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一種方式。雖然網絡投票在今天,甚至在今后,都將是最重要的電子表決方式,但是公司法不宜直接使用這一稱謂。其一在于網絡投票范圍相對過窄,包容性并不強,并不一定能夠適應信息技術的今后發展,甚至于也不能涵蓋現今廣泛使用的電子郵件,考慮到并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適合推行網絡投票,而電子郵件已經成為人們日常溝通的重要途徑,股東以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行使表決權應該可以適合于某些類型的公司;其二在于與其他法律的協調,如我國的《電子簽名法》也使用“電子”的提法,“電子方式”的稱謂比較符合我國的習慣。當然這并不意味著要拋棄“網絡投票”,從上市公司的層面看,現行的網絡投票是最優的選擇,今后也應當予以堅持、完善,但是這應當成為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與證券交易所的職責。同時,《公司法》第103條第2款規定了“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考慮到電子表決作為一種缺席而行使表決權的方式,在傳統的現場會議模式下,以電子方式缺席行使表決權的股東如何算在“出席會議”人數的問題,公司法應規定將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的股東計入出席會議股東人數。
圍繞股東大會的召集、舉行股東可以行使諸多權利,在“互聯網+”背景下,這些權利的行使,尤其是行使程序也可以通過電子方式,公司法律對此也應當予以關切。這些權利包括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建議和質詢權、召集股東大會的請求權、股東的提案權、股東委托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權利。股東完全可以將相應的證明文書以電子方式向公司提供,或者在一定時間內通過電子方式與經營者直接交流質詢。當然,基于公平對等的原則,如果股東同意公司使用電子方式發出會議通知,在此情況下股東向公司要求采用電子方式行使請求權的,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公司不可以拒絕股東的這一要求。如果股東在公司未用電子方式發送通知的情況下發出該電子請求,則公司仍有不同意該請求的權利。
(三)股東大會會議的網絡化
股東大會會議的網絡化即電子股東大會。我國學者多將我國上市公司實行的網絡投票作為股東大會會議的網絡化,這是值得商榷的。實際上我國上市公司的網絡投票充其量不過是股東表決權行使的電子化,而不是股東大會會議本身的電子化、網絡化,真正實現股東大會會議的網絡化應該是要使股東會議由現場會議向網絡化會議轉變。電子股東大會肇端于美國,1996年5月,BELL& HOWELL公司第一個在互聯網上在線召開公司年度會議,美國特拉華州2000年更是對普通公司法進行修正允許舉行在線虛擬股東大會。到目前,美國已經有32個州以相應的方式規定了電子股東會議這個問題。〔13〕
由于股東大會對網絡的利用或者依賴程度不同,或者說,利用網絡召開股東大會可以考慮的形式相當多,因而對網絡股東大會的界定也有多種。但是,基本上因其為全部或僅部分在網絡上舉行而分為部分網絡股東大會和純粹的網絡股東大會兩種。第一種,傳統的現場股東大會仍然存在,法律允許部分股東通過電子或者遠程交流參與股東大會,這稱之為“部分網絡股東大會”;第二種,法律允許公司僅僅通過電子或者遠程交流的方式來召開股東大會從而替代在特定物理位置召開會議,這被稱之為“純粹的網絡股東大會”,或“完全虛擬股東大會”。〔14〕
我國法律是否允許電子股東大會,從我國《公司法》關于會議地點的規定看,法律并沒有規定公司必須在哪一物理位置召開股東大會,雖然第102條規定,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20日前通知各股|。但是此處“地點”應作中性解釋,即既包括物理位置,也應包括虛擬的網絡空間。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在章程沒有明確規定在某一物理位置舉行股東大會時,以董事會決議來決定召開股東大會也應該為法律所許可。然而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第20條規定,“股東大會應當設置會場,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這不僅使得上市公司采用“通訊表決方式”(書面表決)召開股東大會成為不可能,也招致了完全虛擬股東大會的制度障礙。對于部分網絡股東大會而言,由于傳統現場舉行股東大會繼續維持存在,只是愿意之股東亦可用視頻會議的方式上網參與股東大會,這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障礙的。事實上在我國,部分網絡股東大會已經成為現實,松德股份也成為首個以視頻的方式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司。在直播的股東大會上,公司董事長和相關高管出席,投資者可以通過視頻觀看到股東大會召開的過程,投資者可以通過“互動易”平臺向公司提出問題,公司管理層在視頻股東大會現場做出解答。而對于完全虛擬股東大會,其前景是值得堪憂的:迄今為止的學術研究也沒有一致認可完全虛擬股東大會,而真正利用虛擬股東大會完全替代現場會議的公司還是比較少的。在當下的中國,并沒有必要引入完全虛擬股東大會。但是“視頻會議”+“電子表決”+“互動易”模式的部分網絡股東大會值得我們總結與完善,并將成為今后我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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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模式上的創新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支付方式、銷售渠道、投融資方式、信息化金融和金融組織架構。支付方式的創新主要體現在第三方支付技術的興起,典型例子有支付寶和財富通等。銷售渠道方面的創新代表是互聯網金融門戶,具體是指利用互聯網對金融產品進行銷售或者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臺,典型的例子包括91金融超市、余額寶、百度理財平臺等。資金供需方式的創新主要在P2P、眾籌和大數據金融三個方面。P2P是一種新興人對人的直接小額借貸模式,典型的有拍拍貸和人人貸等,眾籌是指通過互聯網籌款項目并募集資金的方式,典型的例子有點名時間和追夢網等;大數據金融是指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上的海量數據,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建模客戶的消費習慣,進行營銷、小額信貸和風控方面的服務,具體例子有阿里小貸和京東供應鏈貸款等。信息化金融是指傳統金融企業利用信息技術對于其業務流程的改造,使得企業電子化、信息化和互聯網化,典型的例子是各大行的網上銀行。金融組織架構上的創新就是一些有資質的互聯網企業通過申請相關牌照或者收購中小金融機構而進軍金融行業的模式創新,典型的有網商銀行和蘇寧在線等。
本文集中探討大數據、云計算和數據挖掘這三種技術對于整個金融生態系統的改造,以及創造出的新金融服務業態。
二、互聯網金融核心支撐技術
金融領域涉及銀行、證券、保險及其他相關內容,包括銀行信貸、信用評分、市場分析、投資組合、保險定價、智能定損、金融欺詐等。傳統的基于統計模型的分析方法只能處理少量的數據,而且對于分析的數據集也有一些較強的假設,比如要求數據滿足一定的概率分布,或者要求關系為線性。隨著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業務信息化程度的不斷增加,數據量不斷擴大,數據類型不斷增多,傳統的分析方法已經不能使用。在互聯網金融場景下,以云計算、數據挖掘和大數據技術為代表的互聯網技術由于不苛求嚴格數據假設,為銀行、證券、保險及其其他相關業務創新,以及刻畫金融市場規律的趨勢帶來了新的工具和分析手段。
1、云計算技術
隨著云計算的不斷發展,它的商業價值被迅速認可,同時人們對互聯網的依賴也越來越強,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互聯網金融得到了快速發展。互聯網金融依托于支付、云計算、社交網絡以及互聯網引擎搜索等一系列互聯網工具,形成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新興業務形式。互聯網金融引起一種全新的融資模式,使得各種中介機構和銀行、券商、交易所的作用減弱,大部分的資金融通可直接在網上實現。云計算的主要概念是“一切皆服務”,是服務的集合,其技術框架有IaaS(基礎設施即服務)、PaaS(平臺即服務)、SaaS(軟件即服務)三種形式。云計算技術在金融中的一般架構如圖1所示。
云計算技術對于金融行業來說,更多的是對金融機構IT基礎架構上以及對于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服務方式上面的革新。云計算技術由于“資源共享”的特性可以降低金融企業的運營硬件成本。另外,云計算的“動態響應”特性,保證了業務的靈活性。云計算技術可以幫助金融企業實現業務創新(如圖2所示)。云計算具有靈活、開放和易于整合等特點,特別適合金融企業實現上下游產業整合以及與縱向戰略合作,為金融企業鞏固市場地位和開拓新市場提供方式和手段。例如,銀行的傳統借貸模式可以經過云計算技術的改造,加入更多的外部數據比如電子商務平臺信用評價系統、中小企業財務系統和工商稅務系統,從而降低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降低平臺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成本。
2、數據挖掘技術
數據挖掘一般是指從大量的數據中提取人們感興趣的、事先不知道的、隱含在數據中的有用的信息和知識的過程,并且把這些知識用概念、規則、規律和模式等方式展示給用戶,從而解決信息時代的“數據過量,知識不足”的矛盾。金融數據挖掘的一般過程如圖3所示。
在金融市場中,數據挖掘技術的用處極廣。在銀行業務方面,數據挖掘技術可以從用戶的銀行賬戶信息中進行挖掘,對用戶進行信用評級,進行貸款審批;可以對銀行不同的客戶進行細分,提供差異化的服務;也可以對信貸風險進行評估,降低壞賬率,提高銀行利潤。
在證券業務方面,數據挖掘技術可以對復雜的數據建模,利用股票的歷史數據通過技術分析預測股票未來價格走勢;利用歷史收益―風險進行建模,考慮預期的不確定性,針對不同客戶的情況構建最優的投資組合,控制風險,提高收益;利用挖掘技術構建自動交易系統,用以避免在做投資決策時候受到投資者情緒的干擾,從而造成更大的損失。
在保險領域,數據挖掘算法也有廣泛的應用前景。利用數據挖掘算法,可以分析并界定保險欺詐或者企業破產的行為特征,針對于異常情況進行實時的預警和監測,這個對于保險業的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數據挖掘的算法主要包括參數統計方法、非參數統計方法、神經網絡和支持向量機。其在金融機構中的適用情況如表1所示。
參數統計和非參數統計屬于傳統的統計學方法,兩者的差別在于對于樣本總體的分部是否已知。參數統計是假定總體分布類型已知,對一些未知參數比如比較均值、方差等參數進行推斷。但是金融數據并不能很好地滿足這個假設,所以算法適用性較差。非參數統計對總體假定較少,結果穩定性較好,有更廣泛的適用性。
人工神經網絡,也簡稱神經網絡,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人工智能領域興起的研究熱點。它是一種模仿生物的神經元和神經結構行為進行信息處理的數據模型,使得機器可以像人腦一樣的學習和判斷。神經網絡是一種自學習模型,并不需要對于數據樣本做出假定,適用性廣,可以用于分類、聚類和預測等,目前已經廣泛應用于金融市場建模中。
支持向量機是一種于上世紀90年代中期發展起來的基于統計學的機器學習算法。通俗來說,它是一個二類分類模型,利用特征空間上的間隔最大的線性分類器。它的優勢主要在解決非線性、小樣本以及高維模式識別上。它優于神經網絡是在于它可以避免神經網絡中可能得到局部最小化解的問題。另外,它有著嚴謹的理論基礎和數學證明,不像神經網絡的有效性主要基于參數的調優,而這個過程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經驗。當然,支持向量機也有局限性,它無法處理大規模樣本,也不能直接處理多分類問題。
3、大數據技術
大數據具有數據量大、種類繁多、價值密度低和處理速度快等特點。金融業是大數據的重要產生者,其數據來源廣泛,包括各種股票、期貨、衍生品、債券等在內的金融報價、交易數據,各類公司的業績報告以及研究報告,官方對于宏觀經濟數據的調查統計,金融媒體的新聞報道,這些渠道每天產生海量的TB或者PB級別的數據。
傳統分析方法以及數據挖掘技術在如此大量的數據面前束手無策,大數據分析處理技術的出現填補了這一空白。最早得到廣泛應用的為Hadoop,它是一個實現了MapReduce分布式處理算法的、離線的、基于磁盤的大數據批處理平臺。隨著技術的發展,陸續出現了基于內存的大數據處理模型Spark和基于流式計算的計算模型Storm。Spark改進了Hadoop基于磁盤的數據處理模式,將大數據的處理速度提高了數十倍,提供了近實時的處理延遲。Storm是針對實時的流式處理場景,它把數據建模一個不斷流動的“流”,是一種實時的處理模型。這三個系統目前是主流的大數據處理平臺,在不同的應用場景下相互補充,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大數據技術體系。金融大數據分析的一般架構如圖4所示。大數據的出現促進了包括高頻交易、市場情緒分析、智能營銷、信貸風險分析、實時風險管理和個人征信等的金融創新,適用情況如表2所示。
高頻交易是指交易者利用軟件或者硬件的優勢,通過短時間內進行大量的交易進行獲利的一種方式。現在主流方式是通過分析金融大數據,建立一些市場變動的模型,識別出特定市場的模式,然后根據模式進行交易的過程。
市場情緒分析是指從社交媒體中的數據中提取市場情緒,并開發基于情緒的交易算法。在出現積極的市場情緒的時候進行買入操作,而在出現意外情況或者其他消極市場情緒的時候拋出訂單。
智能營銷是指通過綜合用戶各方面的信息,包括歷史數據、瀏覽數據、交易數據、社交數據、行為數據等識別客戶的行為模式,分析用戶需求和興趣,并根據結果進行特定的產品推薦、客戶體驗優化或者客戶挽留等精準營銷。
基于大數據的信貸風險分析是一種多維度分析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的分析方法。通常做法是收集公司大量日常交易、運營活動、財務狀態等數據用以分析一個企業真實的運轉情況,從而準確評估信貸風險。
實時風險管理是指通過大數據技術,金融機構通過各種維度、不同的數據渠道來實時監控用戶的風險變化,比如監控用戶財務變化、意外事件、市場氛圍、運營情況來獲得全面、立體、實時的風險評監測。
基于大數據的個人信用評估機構利用更多的數據維度,包括一個人的消費數據、教育數據、社交數據、職業數據等,對用戶進行信用評估,提高評估的準確性,提高機構利潤。
三、互聯網金融的展望和建議
互聯網企業將掀起金融機構的“鯰魚效應”。所謂鯰魚效應指的是引入外部競爭者,往往會激發組織內部的活力。對于傳統金融行業來說,沒有足夠創新和提高服務的動力。這個時候互聯網公司就像進入的鯰魚,為沒有活力的池塘注入新鮮的動力。這個時候,傳統金融機構會奮起反抗,通過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創新能力與野心勃勃的闖入者進行競爭。可以看到,未來的互聯金融行業的競爭會更加激烈,也會給消費者帶來更多的實惠。為了互聯網金融的良性發展,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1、金融監管部門需要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同時建立有效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
創新意味著活力和發展,政府需要鼓勵和引導互聯網金融朝著健康、合理的方向有序的發展:一是加大對互聯網金融新產品的研究,加大技術研發投入,培養金融和互聯網技術復合型人才,以適應新市場下的監管需求。二是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等新興金融產品的監管,需要明確牽頭部門,建立統一安全標準、數據標準、傳輸標準,對互聯網金融產品實現備案登記制度,合理控制互聯網金融風險,特別是P2P等風險比較大的新興模式。三是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部門需要建立針對互聯網金融新業態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定,明確互聯網金融業務服務中的消息披露、風險承擔以及消費者信息保護(特別是隱私保護)的具體規定。四是監管部門應盡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征信機制和平臺,政府可以牽頭整合傳統金融機構(比如銀行)的用戶信用信息、政府本身的工商信用數據庫和納稅數據和主流互聯網金融平臺上的信用信息,建立一個覆蓋多方面的全國性征信系統,消除信息不對稱性,保護消費者。
2、互聯網企業應該加強金融法律法規學習和宣傳,加強法律意識
王躍|傳漾自2009年成立以來,一直是國內互聯網廣告的排頭兵。那時候國內正興起網絡廣告,傳漾的Max品牌廣告網絡平臺在那時候就已經是相對比較成熟的,它集合了受眾管理、數據模型分析、媒介計劃、投放管理和效果評估的功能,實現了一站式品牌廣告投放管理。
匯集億量級受眾數據、16類樂活媒體圈、1000多家網絡媒體資源,算是國內比較早的品牌廣告網絡平臺了。在程序化購買浪潮下,傳漾又推出Adplace廣告交易平臺,2011年完成在臺灣試水,2012全面鋪開,并與DSP、DMP、SSP三大平臺形成了完整的傳漾RTB廣告生態鏈,在2014年更是升級為中國首個程序化交易框架Programmatic FrameworkTM。它在技術服務上為客戶定制專屬的DSP、SSP、ATD以及DMP平臺;在營銷服務上可以為客戶提供自助式與非自主式、PMP私有竟價和Non-RTB程序優質直投三種模式;在創意服務上,提供富媒體創意和動態創意優化,真正實現為客戶提供定制化專屬服務。
這一系列的產品都是傳漾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不停探索創新的結果。
《品牌傳播》|技術和數據—直是傳漾科技的兩大法寶。傳漾科技在技術方面一直保持創新,那在數據方面,傳漾科技擁有哪些優勢?
王躍|僅僅是數量級上的“Big”不是“大數據”;從表面的數據積累到“受眾感知”,才是大數據帶給網絡廣告的價值密碼。
在數據庫方面,傳漾通過多年的積累,本身擁有9億量級可驗證真實性的數據,達到了來源廣、覆蓋全、數據基礎規模大的條件。而且現在網絡廣告中受眾訪問數據碎片化十分嚴重,受眾興趣數據具有半衰遞減性,這就使得受眾數據處理計算的實時降及計算速度尤為重要。對此傳漾利用先進的數據清洗、挖掘技術,將樣本庫內的數據信息充分深度整理挖掘,找尋數據的相關性及規律特征,并通過機器學習、算法優化,用于對所有實時數據的預判與匹配。
在數據的應用方面,傳漾應用最新的算法研究成果,將網民興趣共分為33興趣大類,168興趣中類,857興趣小類,全方位用戶興趣追蹤技術,近距離貼合目標受眾。結合十二維定向技術,用機器學習運算,進行非樣本數據抽樣凋查,真正的用人口統計學定向引擎,從而指導整個傳漾網絡營銷平臺的商業智能引擎。
《品牌傳播》|傳漾科技的定位是什么?
王躍|傳漾一直把自己定位成互聯網廣告技術流代表公司。這不僅僅是說明傳漾在互聯網廣告技術方面有領先優勢,更說明了傳漾的一種態度,一種務實創新、勇為人先的態度。
正是因為這種態度,傳漾一直在踏踏實實地做技術、做創新,這是傳漾能夠迅速發展的核心,也是互聯網廣告行業發展的核心。在程序化購買方面,一直以來中國都在借鑒美國的發展經驗,但是中國的市場環境和生態圈還是跟美國有區別的。我們要做的就是結合這種區別,再利用自己的創新技術,走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發展之路。
《品牌傳播》|傳漾科技已推出的技術產品有哪些?有沒有即將推出或計劃推出的新產品?
王躍|傳漾已經推出的技術產品,可以從幾個方面介紹:
一、程序化購買產品。今年推出的中國首個程序化交易框架ProgrammaticFrameworkTM是一個完整的程序化購買框架,除了包括DSP、SSP、DMP之外,還包括AdPlace優選廣告交易平臺。可以說是從搭建平臺到廣告投放到程序化交易路徑的整合產品。
二、技術平臺。這其中包括Dolphin廣告協作平臺,Eagle廣告監測協作平臺和SamBa富媒體廣告協作平臺。
三、針對移動端的跨屏營銷平臺。包括Max品牌廣告網絡平臺,OTVNetwork視頻廣告網絡平臺,M3aX移動網絡廣告平臺以及MyDSP-自助式DSP優選程序化廣告交易平臺。至于新產品的推出,主要還是在程序化交易框架Programmatic FrameworkTM體系上完善和創新,并加強移動端的權重,加速傳漾在移動端的布局。
《品牌傳播》|如今的時代,是移動互聯網的時代,在未來幾年,傳漾科技將在移動互聯網方面有何布局?
王躍|的確,這兩年移動互聯網的發展速度確實很快,到2014年底移動端的流量已經追平PC端甚至略有超出。相信在未來兩年時問里,移動互聯網還會有爆炸式的增長,這將是互聯網的又一次革命,也是我們這個行業的又一個機會。
針對這種情況,傳漾已經開始了對移動互聯網的布局。2012年的時候傳漾推出了M3ax移動網絡廣告平臺,不過剛開始的時候大家對移動端的流量都還比較質疑,沒有現在的認知度這么高,對接資源比較困難,客戶也不是特別認可,但傳漾還是堅持了下來。發展到現在為止,M3ax移動網絡廣告平臺對接的優質app資源已經有20000多個,每天的廣告展示量也超過了8000萬次,基本覆蓋了國內主流智能移動終端。
2014年開始我們又推出了MvDSP-自助式DSP優選程序化廣告交易平臺,把移動端和pe端跨屏連接,實現了跨屏自助式實時竟價購買,并集合20種移動端后續互動方式,結合廣告主的Landing Page頁面,在充分表現產品賣點的同時,與受眾進行趣味深入互動,充分考慮到了客戶的需求和操作的便捷性。因為從今年開始,移動端已經開始被大眾可,許多客戶都會主動詢問我們是否有移動流量的資源。
由此也可以看出移動互聯網的發展潛力和潛在機會。在未來幾年,傳漾會更關注移動互聯網的研究和技術創新,在既有的優勢資源和技術基礎上,有意識的增加業務份額,在程序化購買方面針對市場需求開發相對應的新產品。
《品牌傳播》:請對傳漾科技過去一個年度的工作做—個總結?
王躍|可以用一個詞總結2014,那就是“奔跑的傳漾”。
經過這幾年的積累,傳漾的客戶結構和業務模式已經基本穩定并持續發展,我們的基礎相當扎實,而且5月份的C輪融資成功,對本身已經有造血能力的傳漾來說更是一個強有力的保證,讓傳漾能加速創新,放開腳步奔跑起來,以開放的態度與合作伙伴一起面對互聯網廣告行業變革。
《品牌傳播》|傳漾科技正在計劃IPO,什么時候會正式啟動?2015年有沒有可能完成上市?
王躍|現在是中國程序化購買飛速發展的時代,行業內比較大、比較成熟的公司大部分都在忙著創新技術,加大流量,擴大市場規模,搶占市場份額。
傳漾通過多年的積累,通過對客戶結構的選擇,業務模式的完善,在保持技術活力,市場份額和規模領先的同時,開始盈利并有了自己造血的能力。只要時機合適,傳漾—直都是準備著的。
中圖分類號:F273.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13-0013-02
在中國“互聯網+”的實踐風起云涌,電子商務、移動支付、在線教育、網絡媒體等極大地改變著經濟、社會的面貌。2015年3月5日,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互聯網+”行動計劃[1],總理所提的“互聯網+”在較早的關于“互聯網改造傳統產業” 的討論聚焦的基礎上有了進一步的深入和發展,是創新2.0下互聯網發展新形態、新業態,是知識社會創新2.0推動下的互聯網形態演進。
“互聯網+”代表著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它指的是依托互聯網信息技術實現互聯網與傳統產業的聯合,以優化生產要素、更新業務體系、重構商業模式等途徑來完成經濟轉型和升級[2]。“互聯網+”的特征,是通過互聯網和傳統產業的緊密結合來提高產業生產效率。
一、“互聯網+”環境下科技企業技術創新的特點
在“互聯網+”背景下,科技企業的技術創新條件和方式發生了顯著變化,昭顯出“互聯網+”背景下科技企業技術創新管理變革的必要性。
1.以創新為發展原動力。“互聯網+”環境下,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科技企業如果不積極地開展創新,不能適應復雜多變的市場需求,那么總有一天會被市場淘汰。創新則興,不思進取則亡。把握機遇有效創新則興,愚昧保守則亡。這是“互聯網+”環境下市場殘酷的競爭法則,也是企業必須面對的現實。創新不停,進步不止。企業要把一切可利用資源都充分地進行創新,注重員工的創新意識培養,發展并完善企業的創新制度,把創新提高到攸關企業發展的戰略高度上來看待,以此來促進企業的創新發展能力,使企業獲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屹立在經濟大潮的潮頭。
2.發揮靈活性和個性化特點。科技企業的市場適應性強,可以充分發揮其自身優勢。科技企業與“互聯網+”進行結合發揮其個性化和靈活性特征,打造藍海領域,實現獨特的經營管理模式。與標準化服務相比,個性化服務則有更高要求的服務流程。在“互聯網+”的環境下,科技企業利用技術支持使得自身發展更具靈活性。2013年7月,愛奇藝PC客戶端進行改版,新版客戶端最大的特點就是根據數據分析,在首頁為用戶提供個性化的視頻內容推薦,也就是說不同用戶的PC客戶端所顯示的內容是不同的。“互聯網+”環境下技術創新的支撐保證了愛奇藝為用戶提供高質量和人性化的服務。
3.實現組織結構虛擬化、網絡化。在“互聯網+”時代,電腦技術及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大量勞動力游離于企業系統之外,導致了家庭作業、分散勞動等新的勞動方式的出現,虛擬組織也將會大量出現。科技企業的組織結構簡單高效,呈現扁平化。它與“互聯網+”進行結合,可以更好地發揮企業組織結構的優勢和特點,提高科技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培養高素質的信息型人才,保留企業的核心團隊。在“互聯網+”的環境中,海量數據進入云端,利用大數據技術對這些數據進行分析。科技企業可以利用公共信息平臺,使用最少的人力資源來實現組織結構的虛擬化和網絡化。
4.借助“互聯網+”實現協同創新。所謂協同創新,就是指創新資源和要素有效匯聚與高度融合,通過突破壁壘,充分釋放彼此間“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活力,從而實現“三度”(高度、深度、廣度)合作[3]。“互聯網+”為科技企業的創新創業,促進“產學研一體化”及成果轉型等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在“互聯網+”時代下蓬勃發展的大數據信息分析技術及資源共享技術為科技企業提供物業場所、辦公設施、政府政策信息等方面服務,以提高科技企業的創業成功率。科技企業在創造協同創新服務平臺的同時,建立協同創新網絡,及時地和共享商業信息資源,讓“協同創新”集群與“創新鏈”企業實現共享與分享。
二、技術創新過程中“互聯網+”利用面臨的問題
當前“互聯網+”與各行各業的融合發展已經成為不可阻擋的世界潮流,“互聯網+”時代已經到來。但從目前來看,在科技企業的技術創新過程中如何利用“互聯網+”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1.認識不足的問題。一方面,一些傳統的企業受到經營理念、經營方式、思維慣性等方面的影響,它們對于“互聯網+”的出現仍持有懷疑和抵觸的情緒。主觀上,還沒有做到去積極地接受“互聯網+”。另一方面,“互聯網+”對傳統行業的了解也不夠深入和深刻。
2.行業壁壘的問題。在市場中存在一些企業的對外開放程度較低,而準入程度較高的問題。在監管方面也存在著效率低下、協同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3.技術支持問題。近年來我國的寬帶網絡發展迅速,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網速慢、收費高。并且,在“互聯網+”時代新興的大數據技術、云計算、Web2.0技術等仍處在發展階段,由于這些技術仍不成熟,使得科技企業在進行技術創新時會遇到障礙。
關鍵詞一:擁抱互聯網
當下,互聯網浪潮正深刻影響著各個行業和領域,改變著消費者的行為和思維模式。作為與互聯網聯系最為緊密的行業,通信業受到最直接的影響。
對傳統行業而言,在充分利用互聯網實現轉型升級的過程中,也需要一個優質的通信網絡來予以支撐并賦能業務創新,這對東進來說,恰恰是一個巨大機會,而這源于東進在通信行業的深厚積淀和強大的研發實力。
自2007年Keygoe系列多媒體交換機推出以來,東進旗下的Keygoe家族不斷發展壯大,Keygoe1000系列多媒體交換機、Keygoe3000系列多媒體交換機、Keygoe200系列多媒體處理板,再到全新的Keygoe 9000系列多媒體交換機,產品推出速度之頻繁、蘊含技術之高端、對業界影響力之大,使得東進每推出一款Keygoe系列多媒體交換機引發業界高度關注,不斷推動CTI行業深入發展。
對于目前通信行業的互聯網化,東進已在技術、產品以及應用等方面做足工夫,幫助運營商積極應對挑戰、擁抱未來,以更高效的方式實現業務的互聯網化以及服務模式的多樣化和創新,這也正是東進“與行業結合是通信業未來發展重點”戰略的進一步深化和落地。
在此大背景下,東進Keygoe9000系列多媒體交換機在過去的一年大出風頭。
據了解,東進Keygoe9000多媒體交換機以全IP化的系統架構和強大的多媒體處理能力,與基礎電信運營商的NGN/IMS實現對接,并通過互聯網將NGN/IMS延伸到企業客戶的內部網絡,幫助基礎電信運營商和增值服務提供商為企業客戶提供融合多媒體業務,助力企業在新興的IP網絡環境中實現快速創新和業務增長,并保護已有投資。
在實際應用中,包括東進Keygoe9000多媒體交換機在內的產品在通信、制造、電子商務、公共事業、政府、航空等多個行業得到廣泛應用,助力傳統行業轉型升級。
關鍵詞二:金融創新
近些年來,隨著信息化技術的高速發展,以及互聯網金融模式不斷推陳出新,金融支付、金融安全問題受到金融機構和廣大用戶的高度關注。對于金融設備供應商來說,這既是機遇,更是挑戰,考驗的是企業的技術實力。
得益于東進的研發實力以及對金融行業客戶需求的敏銳把握,在過去的一年,東進的技術研發在金融領域有著諸多的創新突破。
2015年10月在上海舉辦的2015中國國際金融展上,東進攜旗下針對金融行業的IT產品和解決方案亮相展會,在展會期間大放異彩。
中圖分類號:G632 文獻標識碼:A 論文編號:1674-2117(2015)13/14-0213-02
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的日臻成熟,移動設備的日漸普及,在生活方式改變的同時,我們的學習方式也發生了悄然的變化,學習不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利用碎片化的時間開展個性化的學習。越來越多的課程也在“個性化”的背景下展開,充分培養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學習興趣,讓學習變得輕松自由。為了使學生的學習充分“個性化”,信息技術課堂的教學方式也亟須改變。
教師是信息技術課堂的主導,尊重學生的個性差異,因材施教,挖掘學生潛能,培養學生創造性思維是教師追求個性化教學的目標。學生是信息技術課堂的主體,發揮自身優勢,按需所學,充實自我,樹立自信,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是當代中學生的發展方向。在追求個性化、去中心、去權威,追求自我價值和表達的新時代,“個性化”要從教育開始,從個性化的信息技術課堂開始。
開展個性化信息技術課堂的必要性
社會的發展對創新型人才的需求與日俱增,而學校“整齊劃一”模式培養出來的“標準化”學生,往往缺乏個性、創新性,不能滿足社會對創新型人才的需求。要改變這一現狀,在學生個性形成和發展的關鍵時期――高中階段,實施個性化教育顯得非常重要。在傳統信息技術課堂中,學生由于基礎不同、接受程度不同等原因,在課堂聽講時經常會遇到一些障礙,但由于課堂節奏由教師一人控制,學生無法停下來認真研究直至完全理解,久而久之,學習障礙“雪球”會越來越大,直至失去學習興趣。學生是信息技術課堂的主體,在教學過程中教師要尊重學生個體間的差異,面對不同的學習起點,因材施教,按需施教,以滿足學生的個性需求,使每位學生都能按照自己的學習節奏自由學習,這樣才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創造思維。同時,作為一門操作性強的學科,學生在上機操作的過程中,更有利于他們展現自我、釋放個性,為他們重塑自信、挖掘自身的潛能和價值提供了發展的機遇及條件。信息技術課堂本身就是新技術教育應用的前沿陣地,移動互聯網技術的全面覆蓋和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的普及,使得信息技術教學能隨時隨地開展,使學生的自主學習沒有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進一步滿足了個性學習的需求。
創建移動互聯網時代個性化課堂的有效措施
1.教學內容呈現方式的個性化
教學面對的是獨特的個體,要關注個性,尊重差異。對于不同學習起點和不同學習方式的學生個體,要實現個性化信息技術課堂,就得舍棄整齊劃一的教學內容和單一的內容呈現方式。以往教學內容的呈現方式以教學進度為參考,按照教學進度組織教學內容,每一個教學單元都有固定的知識點和任務,學生學習內容和方式受到限制,無法依據自身知識水平安排學習內容,不利于學生的個性化學習。個性化的呈現方式就是打破教學進度的束縛,將教學內容以“資源庫”的形式進行呈現,將“資源庫”的內容替代教師課堂上面對面的講授。這里強調“替代”,即學生可以多次重復地查看沒有學會的教學內容,這是教師講解無法做到的。不論是內容還是形式都由學生選擇,按需擇學,讓學生自主安排學習內容與學習進度,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移動互聯網技術和移動設備的普及使得“資源庫”的瀏覽方式更加自由,不再受課堂的束縛,使學習延伸到了課堂之外,真正實現了“我的學習我做主”。
2.教師的教學方式個性化
個性化的信息技術課堂不再是教師的一言堂,相比傳統課堂要做兩種轉變,從以教師為中心到以學生為中心,從單向灌輸轉為啟發學生自主學習。知識點的掌握不再靠教師的教,而要靠教師的“導”,既可以是課堂上的“導”,也可以是網絡時代的在線“導”。在實踐中發現、羅列、整理、組織問題的能力也是個性化課堂對教師能力的要求。個性化的課堂對教師教學能力的延伸有較高的要求,能教好,不一定能導好。只有站在學生的角度考慮問題,充分了解學生的學習心理,才能找到、設計出學生感興趣的好問題,引導學生掌握知識點,從而達到預期的教學目標,實現有效的個性化教學。通過“講”與“導”的轉變,教師能更加關注學生學習,也使教師從知識的講授中解脫出來,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對學生的輔導之中。
3.學生的學習方式個性化
良好的學習習慣是實施個性化學習方式的基礎和關鍵,有目的地學和有方法地學是個性化學習的保障。傳統的學習要么在學校里進行,要么在家里或是在公共圖書館里進行。可是,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的出現完全改變了這一格局,更重要的是無線移動通信網絡的飛速發展和網上學習資源的極大豐富,讓可選擇的內容越來越多,時間越來越自由,擺脫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自主學習成為主要的學習方式。在學習過程中,學生以興趣為導師,結合學科的實驗性特點,創造性地參與到各類學習活動中,在嘗試體驗中掌握新技巧、掌握新知識,勇于探索,善于實踐,從學習反饋中得到提高,滿足了好奇心,也不斷提升了學習的源動力,保持了學習的樂趣。學生學習方式的改變,不僅提高了自身的自學能力,還提升了問題意識,學習效果得以改善。
“互聯網+”技術是將互聯網中的各項技術組合起來,形成一個組合型的綜合技術,不但能夠使網絡訪問更加方便,而且能夠提供更廣泛、可靠的服務[1]。隨著計算機與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傳統行業受到了互聯網的沖擊,帶來多樣化的創新。“互聯網+”技術代表著智慧、創新、服務,能夠有效改善圖書館服務的智慧性和創新性。近年來,我國在圖書館服務建設方面的投入不斷增加,圖書館建設也逐漸與國際接軌。進入互聯網時代后,越來越多的圖書館構建了自己的互聯網服務平臺,包括門戶網站、移動服務平臺和微博、微信平臺等,通過“互聯網+”構建新型互聯網體系,提供一鍵式產業化服務[2]。
2 “互聯網+”圖書館及其特征
2.1 “互聯網+”圖書館研究與應用現狀
“互聯網+”形態是一種理論形態(見圖1)。
從社會經濟學角度來看,“互聯網+”形態代表了一種全新的社會形態,該形態是新型互聯網思維在智慧時代的發展形態,代表了更高的生產力和更穩定的服務態度。從技術層面來講,“互聯網+”形態就是將大數據應用到傳統服務行業,利用云計算進行數據計算和傳輸,實現多種設備之間的數據交流、支撐和連接,實現數據、模式和創新驅動的重組,最終達到符合社會生產要素和生產力的新形態,與傳統生產要素和生產力相比,“互聯網+”形態能夠提供更便捷、穩定的服務。
“互聯網+”給學術研究和實踐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影響,截至2016年6月30日,圖書情報學界已經有不少針對圖書館發展“互聯網+”的相關研究,還召開了多次基于“互聯網+”的學術會議,一些圖書館也已經將“互聯網+”形態思維引入圖書館的服務中[3](見表1、表2)。
當前進行的這些圖書館“互聯網+”的研究和探索,能夠讓業界產生強烈的“互聯網+”存在的實踐意義和研究動向,也能夠讓研究者產生更多、更廣泛的對“互聯網+”的思考[4]。此外,也有很多圖書館已經開始進行“互聯網+”智慧服務的創新工作,主要是采用全新的“互聯網+”思維提供更快速、有效、廣泛的創新服務[5](見表3)。
從現階段圖書館“互聯網+”學術研究、學術會議和實際應用來看,目前大多數相關應用還處于初級階段,還沒有完備的體系對其進行限定,需要更多的理論基礎和實際操作經驗,通過理論的指導,在不斷的實踐中增加合理布局并構建“互聯網+”智慧服務創新平臺。
2.2 “互聯網+”圖書館的特征
一般來說,基于“互聯網+”的圖書館并不只是兩個領域技術的直接疊加,而是通過融合技術,將二者之間的缺點進行互補,創建一種全新的圖書館服務模式,通過互聯網的優勢讓圖書館的服務趨于多樣化、簡便化和便捷化[6]。①“互聯網+”圖書館成為一個跨學科、跨行業的融合平臺。“互聯網+”本身就是一種融合了各種現代化智能技術的統一平臺,在該平臺下,所有學科和行業的數據都可以通過網絡平臺進行共享。另外,采用智能技術進行數據挖掘,能夠完成圖書?^各個學科之間的數據融合,從不同行業中挖掘出有益的數據,來完成平臺各種數據的融合。②“互聯網+”圖書館成為一個思想、制度自由,創新能力強的綜合平臺。科技創新是我國目前主要的研究方向,經過共享化的“互聯網+”平臺,可以打破傳統圖書館在思想和制度上的框架,建立各種思想和制度并存的綜合性平臺。③“互聯網+”圖書館重新鍛造業務邏輯和結構。由于“互聯網+”的沖擊,大量的傳統業務邏輯已經跟不上時代的需要,需要重新建立適合網絡互連共享方式下的業務邏輯和結構。④“互聯網+”圖書館強調用戶參與的交互方式。“互聯網+”帶來的是信息化的社會,大量的信息需要通過網絡傳遞與交流,傳統圖書館與用戶的單向單調的交流交互方式已經沒有生存空間,現代化的互聯共享圖書館更強調用戶參與的全智能圖書館服務交互方式。⑤“互聯網+”圖書館提供強大的智能數據挖掘服務生態系統。建立基于大數據智能挖掘的服務生態系統,可以自動從歷史大數據中挖掘出對當前最有益的服務標準,自動定位出最優化的服務方向,建立服務生態系統,提升服務效率。⑥“互聯網+”圖書館建立物理世界與虛擬空間之間的智慧連接。“互聯網+”提供的是虛擬平臺,在虛擬平臺上可以完成圖書館的絕大多數業務,但是某些傳統業務還是需要物理世界圖書館的支撐,協助互聯網完成其他業務。
3 “互聯網+”圖書館發展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3.1 “互聯網+”圖書館發展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