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0 14:39:33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單位預算會計要素,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1.1完善現行部門預算制度
部門預算制度是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基本形式,通過編制預算將財政性資金、單位收支納入統一管理,收入預算采用標準收入法編制,支出預算采用零基預算法編制。
1.2普遍采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以財政部門為主體建立下屬單位的國庫單一賬戶,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集中反映單位財政資金的收支情況。單位收入通過銀行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支出則通過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向個人、用款單位或商品供應商支付資金。
1.3實行政府采購制度
進一步規范政府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相結合的采購機制,實現公開招標與非公開招標、委托采購與自行采購相結合。
1.4完善預算技術保障體系
建立健全政府預算收支分類體系,提高預算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質量。預算管理改革措施的不斷深化對現有預算會計體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基于預算執行周期的視角對現行預算會計進行改進,以期望提高預算會計信息含量,實現對預算及預算執行的全面反映。
2基于預算執行周期的會計核算體系的必要性
2.1有利于更好地實現預算會計目標
預算會計的目標是全面、真實地核算和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實現對預算執行過程的全程、全面監督,確保預算執行按照預算計劃,強化預算管理水平。預算會計為了全面反映預算及其執行情況,需要針對預算執行周期不同階段的內容進行確認和計量,正確劃分預算執行的階段和根據不同階段的特點進行會計核算更有利于實現上述預算會計目標。
2.2提高預算執行的合規性、合理性
按照預算執行周期進行會計核算能夠滿足審計、行政管理及預算單位內部管理的需要,從而有效地避免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錯誤,提高預算執行的合規性和合理性。(1)保障預算收支執行。按照預算執行周期進行會計核算使得預算執行的分階段信息更加詳細,便于及時發現預算數與實際數之間的差額,并根據差額確定原因,督促相關單位完成項目收支業務。(2)加強合同管理和項目管理。以預算執行周期為基礎的預算會計將合同(或協議)、項目管理納入到會計核算體系,將支出承諾、核實及付款與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結算等預算執行環節相對應,提供有關合同、項目執行的完整會計信息,強化合同及項目管理。(3)加強財政風險管理。這里所說的財政風險包括支付風險和貸款擔保風險等。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預算會計不能提供具有前瞻性的信息,而這類信息正是風險管理最需要的信息。基于預算執行周期的預算會計的核算內容向上延伸至預算批準,向后延伸至合同管理和財政資金報告,使得會計確認和記錄的時間跨度變大,核算范圍拓寬,進而為財政風險的評估和防范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4)為預算編制和調整提供更有用的信息。預算編制需要參考以前年度的收支信息,以預算執行周期為基礎的預算會計提供了有關項目的全部收支情況,更全面地反映項目結余信息,有利于為以后年度的預算編制提供參考。
3基于預算執行周期的預算會計核算體系的構建
3.1收付實現制還是權責發生制
目前,有關預算會計應當以收付實現制還是以權責發生制作為會計核算基礎的討論并沒有一致意見。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存在諸多缺陷,而全面采用權責發生制的條件尚不成熟,預算執行周期的核算和收付可以采用“修正的收付實現制”作為基礎,從而揚長避短,更好地服務于預算會計目標的實現。
3.2會計要素的設置
會計要素是有關會計核算對象最基本的分類,預算會計要素應當可以作為會計主表的主體結構,會計要素之間滿足勾稽關系,能夠進一步細化為具體的會計要素項目用以進行會計計量。基于以上標準,修正的收付實現制在政府預算會計中設置“二元結構”的會計要素。其中,政府預算會計要素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結余三個會計要素,并按照預算周期不同階段設置會計要素項目和會計賬戶。而政府財務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五個會計要素。同時,考慮到總預算會計及單位預算會計的特點,可以將上述賬戶進一步合并為六個會計要素,即:資產、負債、凈資產、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結余六個要素。為了與總預算會計保持協調,并減少單位預算會計的工作量,本文建議采用六要素模式。
3.3會計賬戶設置及賬務處理
3.3.1預算會計賬戶的設置
會計賬戶是對會計核算對象的進一步分類。在確立了“二元結構”的會計要素后,下一步需要細化預算會計要素和財務會計要素,即進一步確定對應的預算會計賬戶和財務會計賬戶。在預算會計賬戶與財務會計賬戶同時存在的情況下,如何協調使用預算賬戶和財務會計賬戶是進行核算的關鍵。一種方法是將預算會計與財務會計分別設置,獨立核算;另一種方法是設置同一套包含預算會計賬戶和財務會計賬戶的會計賬戶體系。以預算執行周期為基礎的預算會計體系采用第二種方法,即采用一套會計賬戶進行核算。根據上述分析,本文將討論以預算執行周期為基礎的會計核算體系,在不同階段的賬戶設置情況。(1)預算批準階段。預算獲得權力機關批準后,設置“計劃收入”核算批準的預算金額“,核定支出”核算批準的支出金額“,計劃結余”反映上述兩項的結余。(2)承諾階段。在合同簽訂或協議簽訂時,設置“承諾支出”和“承諾支出準備”賬戶,反映商品或服務的訂購情況,進行借貸記賬業務。(3)核實階段。在驗收入庫或接受服務后,通過“應計收入”和“應計支出”賬戶反映已經確認的由預算單位享有或承擔的未來收入或未來支出。(4)結算階段。設置“實際收入”反映單位實際收到的金額,設置“實際支出”反映單位實際支付的金額,設置“實際結余”反映收支相抵后的余額。
3.3.2預算會計賬務處理
(1)預算審批階段預算單位按照批準的收入計劃借記“計劃收入”,按照核定的撥款數量貸記“核定支出”,兩者之差在“計劃結余”核算。(2)在預算收入周期的核實階段,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計收入”。(3)預算單位與客戶簽訂合同或訂單時,借記“承諾支出”,貸記“承諾支出準備”。(4)在購進商品、接受勞務后,驗收入庫并收到付款憑證時,借記“應計支出”,貸記“承諾支出”。(5)向商品供應商或勞務提供者支付款項時,需要結轉應收,借記“應付賬款”,貸記“應計支出”。按照實際支付給商品供應商或勞務提供者的金額,借記“實際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上述會計處理需要根據涉及的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并在明細科目中進行核算和記錄。(6)期末結轉處理。預算收支相關的科目應在每個會計期末進行結轉清零,這與預算編制要求的零基預算的要求相符合。
關鍵詞 事業單位會計 企業會計 區別
我國的會計體系分為企業會計體系和預算會計體系兩大類,而預算會計體系又分為財政總預算會計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兩個分支。預算會計改革后,把事業單位會計同行政單位會計區分開來。通過對事業單位會計和企業會計的比較,使我們進一步認識二者的區別,有利于理解和掌握事業單位會計的精神實質。
一、會計核算基礎不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預算會計可以采用不同的會計基礎。事業單位會計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分別采用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我國的事業單位在進行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還可以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因此,事業單位對預算資金的收支進行核算和監督以收入實現制為基礎,對經營性收支業務可采用權責發生制。而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核算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二、會計要素構成不同
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分為五大類:即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企業會計要素分為六大類;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二者的資產和負債從他們的本質上基本是相同的,其他幾類要素在實質上有較大的區別。
1.凈資產與所有者權益:事業單位當中的凈資產是政府與非盈利組織所擁有的資產凈值,產權單一,是預算會計所特有的。企業會計中與之相對的概念是所有者權益,它是各種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同時,它也是與債權人權益相聯系的概念,它們共同構成權益概念。顯然預算會計中的凈資產沒有上述明確的所有者權益特征,因而在預算會計中采用凈資產命名以區別于企業會計的所有者權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適的。
2.收入:事業單位和企業都有收入要素,名稱雖然一致,但在本質上有較大的不同。事業單位的收入指國家或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主要從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的主要經濟來源是通過上級撥款,所以具有非償還性的特點,他的目的是為了補償支出,而不是為了盈利;而企業的收入是指企業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企業收入的實現主要是靠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產生的,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企業盈利。
3.支出與費用:事業單位的支出是指開展業務活動和其他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設項目的開支。事業單位的支出有著財政資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預算向所屬單位撥出經費的性質,其目的只是為了耗費。而企業的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其目的是為了取得營業收入,獲得更多的新資產;只有那些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為取得營業收入而發生的各種支出,才是費用。
4.利潤:利潤是企業特有的,指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而事業單位沒有利潤這個會計要素,因為它是非盈利組織,不涉及到盈利問題,所以也就沒有利潤。即使有一定的經營活動,期末也只是結轉到“結余”。
三、會計等式不同
事業單位的會計等式是“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此等式為動態等式,反映單位在業務營運過程中收支結余情況及凈資產的增值情況。因為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通過上級撥款取得的,所以要嚴格監督各項支出的耗費,因此要采用動態等式,資產負債表也是以此等式為依據的。
企業的會計等式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此等式為凈態等式,反映了會計要素之間的數量關系,反映了企業資產的歸屬關系,表明了企業和所有者是各自獨立存在的。同時,也是編制資產負債表的理論依據。
四、會計核算內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
在預算會計中,有一些核算內容和企業會計有明顯的差異,有其特殊性。
1.固定基金:事業單位核算固定資產,需設置“固定資產”和“固定基
金”兩個賬戶。固定基金是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一般由財政或上級主管部門撥款,也可以是其他單位投入或融資租賃。事業單位的支出具有消耗性與不可補償的特點,所以無需計提折舊。而企業的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不斷地磨損,要通過計提折舊的方式逐步轉移到產品成本或期間費用中去。
2.專用基金:專用基金是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或設置的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和住房基金,各項專用基金都規定專門的用途和適用范圍,除財務制度有特殊規定外,一般不得挪用、占用。
3.投資基金: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一般與投資基金相適應。不僅要設置“對外投資”賬戶,還要設置“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賬戶。
4.一般不實行成本核算:事業單位一般不實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內部成本核算。
以上僅僅是兩者不同表現的一部分內容,還有大量細節性差異,不再冗述。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兩類會計的差異將會逐步縮小,但不可能消滅差異。
一、會計核算基礎不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預算會計可以采用不同的會計基礎。事業單位會計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分別采用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我國的事業單位在進行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還可以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因此,事業單位對預算資金的收支進行核算和監督以收入實現制為基礎,對經營性收支業務可采用權責發生制。而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核算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二、會計要素構成不同
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分為五大類:即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企業會計要素分為六大類;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二者的資產和負債從他們的本質上基本是相同的,其他幾類要素在實質上有較大的區別。
1.凈資產與所有者權益:事業單位當中的凈資產是政府與非盈利組織所擁有的資產凈值,產權單一,是預算會計所特有的。企業會計中與之相對的概念是所有者權益,它是各種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同時,它也是與債權人權益相聯系的概念,它們共同構成權益概念。顯然預算會計中的凈資產沒有上述明確的所有者權益特征,因而在預算會計中采用凈資產命名以區別于企業會計的所有者權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適的。
2.收入:事業單位和企業都有收入要素,名稱雖然一致,但在本質上有較大的不同。事業單位的收入指國家或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主要從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的主要經濟來源是通過上級撥款,所以具有非償還性的特點,他的目的是為了補償支出,而不是為了盈利;而企業的收入是指企業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企業收入的實現主要是靠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產生的,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企業盈利。
3.支出與費用:事業單位的支出是指開展業務活動和其他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設項目的開支。事業單位的支出有著財政資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預算向所屬單位撥出經費的性質,其目的只是為了耗費。而企業的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其目的是為了取得營業收入,獲得更多的新資產;只有那些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為取得營業收入而發生的各種支出,才是費用。
4.利潤:利潤是企業特有的,指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而事業單位沒有利潤這個會計要素,因為它是非盈利組織,不涉及到盈利問題,所以也就沒有利潤。即使有一定的經營活動,期末也只是結轉到“結余”。
三、會計等式不同
事業單位的會計等式是“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此等式為動態等式,反映單位在業務營運過程中收支結余情況及凈資產的增值情況。因為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通過上級撥款取得的,所以要嚴格監督各項支出的耗費,因此要采用動態等式,資產負債表也是以此等式為依據的。
企業的會計等式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此等式為凈態等式,反映了會計要素之間的數量關系,反映了企業資產的歸屬關系,表明了企業和所有者是各自獨立存在的。同時,也是編制資產負債表的理論依據。
四、會計核算內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
在預算會計中,有一些核算內容和企業會計有明顯的差異,有其特殊性。
一、我國會計中的兩大分支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會計的體系及其分支也在這一過程中隨之形成,其主要作用是幫助人們管理日常的財務活動。會計按照具體的適用范圍和核算對象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企業會計,另一類是非企業會計,即預算會計。企業會計主要適用的范圍包括:農、工、商、交和金融等企業單位,并用以監督和反映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流通領域、生產領域的企業內部經營資金的活動情況。預算會計其具體適用范圍包括:政府的財政機關、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等,用以監督和反映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社會福利領域、分配領域、精神生產領域等的政府財政資金和事業單位業務資金的情況。事業單位一般不直接提供物質產品,屬于非物質生產部門,位于上層建筑領域,其主要是從事各種為人民生活和社會生產服務的業務活動,在社會的再生產過程中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最主要的區別在于是否具有物質生產及經營方面的職能。事業單位在進行各種社會性、公益性活動時,一般都是由單位或個人進行出資,并且投入的這部分資金是不要求回報的,就算個別單位或個人終止時,資金基本上也不會收回,他們在業務活動中大部分都是無償提供服務的,雖然也有收費的,但卻并不是足額補償,其中的大部分資金通常都是由國家財政部門提供的。所以說事業單位會計主要是以社會效益為目的,所有的會計工作也都是圍繞著社會效益展開的,如計量、記錄、報告等。
二、事業單位會計與企業會計的區別
基于上述對我國會計兩大分支的簡要介紹,可以看出事業單位會計作為預算會計的分支,具有預算會計非營利性質這一共同性,這與企業會計有著本質的區別,加之部分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生產性、營利性,所以,只有在理解和掌握事業單位會計總體特征的基礎上,才能讓我們正確認識其與企業會計的之間區別。
(一)會計核算基礎的區別
我國預算會計可以采用不同的會計基礎,事業單位作為預算會計的分支可以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采用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由于我國事業單位可以在進行專業業務活動和輔助活動之外,允許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以,在大部分非營利性的事業單位會計中均采用收付實現制,而對于具有一定營利性的事業單位,其非營利收支采用收付實現制,營利性收支則可以采用權責發生制。
企業會計只能以權責發生制為會計核算基礎對經濟業務活動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
(二)會計要素構成的區別
由于事業單位與企業在運行方式、運行結果上存在本質區別,所以兩者在會計要素的構成上也存在差異。事業單位會計要素主要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所有者權益、收入、支出五大類,而企業會計要素則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六大類。由于兩者的資產和負債在本質上基本趨同,所以,下面僅對其他要素的區別進行分析。
1.凈資產與所有者權益。事業單位凈資產是指預算會計所特有的、產權單一的政府與非盈利組織擁有的資產凈值。與事業單位凈資產所相對應的企業會計要素是所有者權益,它是指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所享有的權益。
2.收入、支出(費用)。事業單位的收入是指本單位依法從國家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其資金的主要來源為財政撥款;而企業的收入是指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形成的、能夠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且與所有者資本投入無關的資金流入,其資金的主要來源為企業在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而產生的。
事業單位的支出是指用于開展業務活動和基本建設項目所發生的資金消耗,其目的是為了耗費。而企業的費用是指企業為了日常經營活動而發生的資金流出,其目的是為了取得收入,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
1稅收會計在會計體系中的地位
稅收會計是國家各級稅務機關核算和監督稅收資金運動的一門專業會計。按照我國現行對會計體系的分類方法,把會計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類。一般認為,稅收會計是預算會計體系的組成部分,這是主流派的觀點;還有一種非主流的觀點,認為稅收會計并非預算會計的組成部分,稅收會計與預算會計是并列的關系。對于這一問題,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和準則中沒有明確說明,甚至在1997年預算會計制度改革中出臺的一系列預算會計準則和制度中也只字未提稅收會計,給人的感覺似乎稅收會計不屬于預算會計。因此,從上個世紀后期開始,稅收會計總是獨立于預算會計之外,而進行著一次次小動作的改革,直到今天也沒有擺脫計劃經濟的影響而與稅收計劃、稅收統計捆綁在一起,使稅收會計在會計體系中的地位始終不明確。那么,稅收會計在整個會計體系中究竟處于什么地位呢?對于前述提到的將稅收會計與預算會計并列的提法,筆者認為是行不通的。我國的會計體系,通常是按照是否以取得利潤為根本目的,將會計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大類,而稅收會計肯定不是以取得利潤為目的的,它不屬于企業會計,這是毫無疑問的。按照這種分類方法,不是企業會計就一定是預算會計。如果將其獨立出來作為與企業會計、預算會計并列的第三大類會計,無論從哪方面講,都很難找到充足的依據。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其惟一的理由就是認為稅收會計有獨立的研究對象,是獨立的專業會計,因此是獨立于預算會計體系之外的一門專業會計。對此,筆者認為這不能成立。理由是:
1.1我們承認稅收會計有其獨立的研究對象,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并不能因為其有相對的獨立性就能將其在會計體系中單列一個體系,它完全可以是會計體系某一大類中的一個相對獨立的專業會計。因此,具有獨立的研究對象并不能成為將稅收會計獨立于預算會計體系之外的理由。況且這種所謂的獨立性,實際上也是相對的。
1.2我們將會計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大體系,在每一個體系(類)中,又包含若干門專業會計,如企業會計體系中包括: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等;預算會計體系中包括: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預算會計、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國庫會計、稅收會計等。如果將稅收會計獨立出來與企業會計體系和預算會計體系并列成為第三個會計體系,在這個體系中除了稅收會計本身外還有什么呢?這無法形成一個體系。當然最關鍵的問題還在于從會計屬性上看,它是屬于非盈利性的會計,從大的類別看,它應屬于非盈利會計系列中的一員。
2稅收會計與稅務部門(行政單位)預算會計的關系
2.1會計主體不同。稅收會計的會計主體是直接負責稅款征收和入庫業務的稅務機關。不直接負責稅款征收和入庫的稅務機關,如國家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地(市)稅務局等雖然也是稅務機關,但不是稅收會計主體。而稅務部門預算會計主體則是指稅務系統的各級行政機關單位,凡是由預算撥款,并獨立核算的,包括國家、省、地(市)等各級稅務機關在內的稅務行政部門。
2.2會計核算對象不同。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是一級稅務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稅收資金及其運動,即從稅金的應征到入庫、提退的全過程。而稅務部門發生的稅收資金以外的資金運動則不是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而是行政單位預算會計的核算對象。因此,在稅務部門發生的各項資金的收支活動中,必須嚴格區分哪些是稅收資金,哪些是非稅收資金,在此基礎上分別用不同的會計來核算。由于兩者會計對象(內容)的不同,導致其會計要素也各不相同。稅收會計的會計要素只分為稅收資金來源和稅收資金占用兩大類;而行政單位會計的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五類。
2.3會計確認基礎不同。稅收會計適應其核算需要,分別在稅收資金運動的不同階段采用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分段聯合制為會計確認基礎。而行政單位會計,目前主要采用收付實現制作為會計確認基礎。
2.4會計核算所依據的制度基礎不同。在具體處理業務時,稅收會計要以《稅收會計制度》作為其規范性的要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而行政單位預算會計要以《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以及相關的其他制度為依據。
3稅收會計主體及其核算單位問題
3.1上解單位。是指直接負責稅款的征收、上解業務而不負責與金庫核對入庫和從金庫辦理稅款退庫業務的基層稅務機關。其稅收會計要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到上解的過程。
1.1我們承認稅收會計有其獨立的研究對象,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并不能因為其有相對的獨立性就能將其在會計體系中單列一個體系,它完全可以是會計體系某一大類中的一個相對獨立的專業會計。因此,具有獨立的研究對象并不能成為將稅收會計獨立于預算會計體系之外的理由。況且這種所謂的獨立性,實際上也是相對的。
1.2我們將會計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大體系,在每一個體系(類)中,又包含若干門專業會計,如企業會計體系中包括: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等;預算會計體系中包括: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預算會計、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國庫會計、稅收會計等。如果將稅收會計獨立出來與企業會計體系和預算會計體系并列成為第三個會計體系,在這個體系中除了稅收會計本身外還有什么呢?這無法形成一個體系。當然最關鍵的問題還在于從會計屬性上看,它是屬于非盈利性的會計,從大的類別看,它應屬于非盈利會計系列中的一員。
2稅收會計與稅務部門(行政單位)預算會計的關系
2.1會計主體不同。稅收會計的會計主體是直接負責稅款征收和入庫業務的稅務機關。不直接負責稅款征收和入庫的稅務機關,如國家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地(市)稅務局等雖然也是稅務機關,但不是稅收會計主體。而稅務部門預算會計主體則是指稅務系統的各級行政機關單位,凡是由預算撥款,并獨立核算的,包括國家、省、地(市)等各級稅務機關在內的稅務行政部門。
2.2會計核算對象不同。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是一級稅務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稅收資金及其運動,即從稅金的應征到入庫、提退的全過程。而稅務部門發生的稅收資金以外的資金運動則不是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而是行政單位預算會計的核算對象。因此,在稅務部門發生的各項資金的收支活動中,必須嚴格區分哪些是稅收資金,哪些是非稅收資金,在此基礎上分別用不同的會計來核算。由于兩者會計對象(內容)的不同,導致其會計要素也各不相同。稅收會計的會計要素只分為稅收資金來源和稅收資金占用兩大類;而行政單位會計的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五類。
2.3會計確認基礎不同。稅收會計適應其核算需要,分別在稅收資金運動的不同階段采用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分段聯合制為會計確認基礎。而行政單位會計,目前主要采用收付實現制作為會計確認基礎。
2.4會計核算所依據的制度基礎不同。在具體處理業務時,稅收會計要以《稅收會計制度》作為其規范性的要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而行政單位預算會計要以《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以及相關的其他制度為依據。
3稅收會計主體及其核算單位問題
3.1上解單位。是指直接負責稅款的征收、上解業務而不負責與金庫核對入庫和從金庫辦理稅款退庫業務的基層稅務機關。其稅收會計要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到上解的過程。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識別碼:A
1稅收會計在會計體系中的地位
稅收會計是國家各級稅務機關核算和監督稅收資金運動的一門專業會計。按照我國現行對會計體系的分類方法,把會計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類。一般認為,稅收會計是預算會計體系的組成部分,這是主流派的觀點;還有一種非主流的觀點,認為稅收會計并非預算會計的組成部分,稅收會計與預算會計是并列的關系。對于這一問題,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和準則中沒有明確說明,甚至在1997年預算會計制度改革中出臺的一系列預算會計準則和制度中也只字未提稅收會計,給人的感覺似乎稅收會計不屬于預算會計。因此,從上個世紀后期開始,稅收會計總是獨立于預算會計之外,而進行著一次次小動作的改革,直到今天也沒有擺脫計劃經濟的影響而與稅收計劃、稅收統計捆綁在一起,使稅收會計在會計體系中的地位始終不明確。那么,稅收會計在整個會計體系中究竟處于什么地位呢?對于前述提到的將稅收會計與預算會計并列的提法,筆者認為是行不通的。我國的會計體系,通常是按照是否以取得利潤為根本目的,將會計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大類,而稅收會計肯定不是以取得利潤為目的的,它不屬于企業會計,這是毫無疑問的。按照這種分類方法,不是企業會計就一定是預算會計。如果將其獨立出來作為與企業會計、預算會計并列的第三大類會計,無論從哪方面講,都很難找到充足的依據。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其惟一的理由就是認為稅收會計有獨立的研究對象,是獨立的專業會計,因此是獨立于預算會計體系之外的一門專業會計。對此,筆者認為這不能成立。理由是:
1.1我們承認稅收會計有其獨立的研究對象,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并不能因為其有相對的獨立性就能將其在會計體系中單列一個體系,它完全可以是會計體系某一大類中的一個相對獨立的專業會計。因此,具有獨立的研究對象并不能成為將稅收會計獨立于預算會計體系之外的理由。況且這種所謂的獨立性,實際上也是相對的。
1.2我們將會計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大體系,在每一個體系(類)中,又包含若干門專業會計,如企業會計體系中包括: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等;預算會計體系中包括: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預算會計、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國庫會計、稅收會計等。如果將稅收會計獨立出來與企業會計體系和預算會計體系并列成為第三個會計體系,在這個體系中除了稅收會計本身外還有什么呢?這無法形成一個體系。當然最關鍵的問題還在于從會計屬性上看,它是屬于非盈利性的會計,從大的類別看,它應屬于非盈利會計系列中的一員。
2稅收會計與稅務部門(行政單位)預算會計的關系
2.1會計主體不同。稅收會計的會計主體是直接負責稅款征收和入庫業務的稅務機關。不直接負責稅款征收和入庫的稅務機關,如國家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地(市)稅務局等雖然也是稅務機關,但不是稅收會計主體。而稅務部門預算會計主體則是指稅務系統的各級行政機關單位,凡是由預算撥款,并獨立核算的,包括國家、省、地(市)等各級稅務機關在內的稅務行政部門。
2.2會計核算對象不同。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是一級稅務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稅收資金及其運動,即從稅金的應征到入庫、提退的全過程。而稅務部門發生的稅收資金以外的資金運動則不是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而是行政單位預算會計的核算對象。因此,在稅務部門發生的各項資金的收支活動中,必須嚴格區分哪些是稅收資金,哪些是非稅收資金,在此基礎上分別用不同的會計來核算。由于兩者會計對象(內容)的不同,導致其會計要素也各不相同。稅收會計的會計要素只分為稅收資金來源和稅收資金占用兩大類;而行政單位會計的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五類。
2.3會計確認基礎不同。稅收會計適應其核算需要,分別在稅收資金運動的不同階段采用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分段聯合制為會計確認基礎。而行政單位會計,目前主要采用收付實現制作為會計確認基礎。
2.4會計核算所依據的制度基礎不同。在具體處理業務時,稅收會計要以《稅收會計制度》作為其規范性的要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而行政單位預算會計要以《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以及相關的其他制度為依據。
3稅收會計主體及其核算單位問題
3.1上解單位。是指直接負責稅款的征收、上解業務而不負責與金庫核對入庫和從金庫辦理稅款退庫業務的基層稅務機關。其稅收會計要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到上解的過程。
3.2混合業務單位。是指與鄉(鎮)金庫的設置相對應,對鄉(鎮)固定收入和縣鄉(鎮)級共享稅款收入除負責征收以外,還負責與鄉(鎮)金庫辦理其入庫、退庫業務,對縣級固定收入稅款和縣級以上稅款收入只負責征收、上解業務,不負責入庫、退庫業務的基層稅務機關。其稅收會計要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到上解過程及部分稅款的入庫和提退過程。按照前面對稅收會計主體含義的界定,這四種單位都進行稅收業務的會計核算工作,因此都應是會計主體。但對這一問題的理解,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會計的主體,是指直接負責與金庫核對入庫稅款和從金庫辦理稅款退庫業務的稅務機關,即上述四種單位中的入庫單位和雙重業務單位才是稅收會計主體。第二種觀點認為上述四種單位均是稅收會計主體,只是按其反映稅收資金運動過程的完整性分為完全獨立的會計主體和相對獨立的會計主體。獨立的會計主體指核算稅收資金運動的全過程(即從申報到入庫全過程)的稅務機關,上述的入庫單位和雙重業務單位即屬于此類;相對獨立的會計主體是指核算某階段的稅收資金運動過程(即從申報到上解過程)的稅務機關。
4稅收會計亟待改革的問題——稅收成本效益問題
稅收具有強制性和無償性的特點,因此稅收收入的征收要嚴格按照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執行。稅收收入的多少,既取決于稅法,又受經濟形勢的制約。稅務機關要嚴格執行稅法,既不能少征,也不能多征。由此而形成了一種觀念,即稅收會計就是要如實核算、反映稅款的的征收、上解、提退、減免和入庫,而無需核算稅收成本、費用和盈虧,并把這視為稅收會計區別于其他會計的特殊性之一。受這種傳統觀念的影響,多年來雖然稅收會計進行多次改革,但均未觸及稅收成本的核算問題。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局面越來越明顯。在這種情況下,還依靠原來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稅收征管方式肯定是行不通的。對于多種經濟形式,必須采用多種稅收征收方式方法,這必然會導致稅收征收成本的加大。因此,要不要核算稅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是不言而喻的。按現行的稅收會計體制和制度是無法實現核算稅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這一目標的。因為現行的稅收會計和稅務部門的預算會計是分離的,稅務部門進行稅收征管活動所需的經費來源和各項支出均由稅務部門的預算會計來核算。而稅務部門的業務活動是稅款的征收和入庫,其成果最終體現為征收多少稅金、入庫多少稅金,這部分內容是由稅收會計來核算的。稅務部門預算會計和稅收會計兩者一個核算業務活動支出、耗費,一個核算業務活動的成果,各算各的賬,兩者互不干涉,客觀上就造成了不計稅收征收成本,無法考核稅收的所得與耗費,提高稅收效益也就無從談起。
一、在會計體系中稅收會計的位置
稅收會計是國家各級稅務機關核算和監督稅收資金及其運動的一門專業會計。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是稅收資金及其運動,以貨為主要計量單位對稅務部門組織征收的各項收入的應征、征收、減免、欠繳、上解、入庫和提退等運動的全過程進行核算和監督。采用“借貸記帳法”,運用復式記帳原理,反映稅收資金的運動變化。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的各種收入都是稅收會計核算的內容。具體包括:各種稅收收入以及稅收滯納金、罰款收入、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農業四稅、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種基金。
在會計體系中,按照我國現行對會計體系的分類方法,一般認為,稅收會計是預算會計體系的組成部分,這是主流派的觀點;還有一種非主流的觀點,認為稅收會計并非預算會計的組成部分,稅收會計與預算會計是并列的關系。那么,稅收會計在整個會計體系中究竟處于什么地位呢?對于前述提到的將稅收會計與預算會計并列的提法,筆者認為是行不通的。如果將其獨立出來作為與企業會計、預算會計并列的第三大類會計,無論從哪方面講,都很難找到充足的依據。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其惟一的理由就是認為稅收會計有獨立的研究對象,是獨立的專業會計,因此是獨立于預算會計體系之外的一門專業會計。對此,筆者并不認同。理由是:
1.我們承認稅收會計有其獨立的研究對象,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并不能因為其有相對的獨立性就能將其在會計體系中單列一個體系,它完全可以是會計體系某一大類中的一個相對獨立的專業會計。因此,具有獨立的研究對象并不能成為將稅收會計獨立于預算會計體系之外的理由。況且這種所謂的獨立性,實際上也是相對的。
2.我們將會計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大體系,在每一個體系中,又包含若干門專業會計,如企業會計體系中包括: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等;預算會計體系中包括: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預算會計、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國庫會計、稅收會計等。如果將稅收會計獨立出來與企業會計體系和預算會計體系并列成為第三個會計體系,在這個體系中除了稅收會計本身外還有什么呢?這無法形成一個體系。從會計屬性上看,它是屬于非盈利性的會計,從大的類別看,它應屬于非盈利會計系列中的一員。
二、稅務部門與稅收會計的關系
1.會計主體 稅收會計的會計主體是直接負責稅款征收和入庫業務的稅務機關。不直接負責稅款征收和入庫的稅務機關,如國家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地(市)稅務局等雖然也是稅務機關,但不是稅收會計的主體。而稅務部門預算會計主體則是指稅務系統的各級行政機關單位,凡是由預算撥款,并獨立核算的,包括國家、省、地(市)等各級稅務機關在內的稅務行政部門。
2.會計核算對象 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是一級稅務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稅收資金及其運行情況,即管轄從稅金的應征到入庫、提退的全過程。而稅務部門發生的稅收資金以外的資金運動則不是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而是行政單位預算會計的核算對象。因此,在稅務部門發生的各項資金的收支活動中,必須嚴格區分哪些是稅收資金,哪些是非稅收資金,在此基礎上分別用不同的會計來核算。由于兩者會計面對管理內容不同,導致其會計要素也各不相同。稅收會計的會計要素只分為稅收資金來源和稅收資金占用兩大類;而行政單位會計的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等五類。
3.會計確認基礎不同 稅收會計適應其核算需要,分別在稅收資金運動的不同階段采用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分段聯合制為會計確認基礎。而行政單位會計,目前主要采用收付實現制作為會計確認基礎。
4.會計核算所依據的制度不同 在具體處理業務時,稅收會計要以《稅收會計制度》作為其規范性的要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而行政單位預算會計要以《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以及相關的其他制度為依據。
三、稅收會計主體及其核算單位問題
1.上解單位。是指直接負責稅款的征收、上解業務而不負責與金庫核對入庫和從金庫辦理稅款退庫業務的基層稅務機關。其稅收會計要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到上解的過程。
2.混合業務單位。是指與鄉(鎮)金庫的設置相對應,對鄉(鎮)固定收入和縣鄉(鎮)級共享稅款收入除負責征收以外,還負責與鄉(鎮)金庫辦理其入庫、退庫業務,對縣級固定收入稅款和縣級以上稅款收入只負責征收、上解業務,不負責入庫、退庫業務的基層稅務機關。其稅收會計要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到上解過程及部分稅款的入庫和提退過程。按照前面對稅收會計主體含義的界定,這四種單位都進行稅收業務的會計核算工作,因此都應是會計主體。但對這一問題的理解,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會計的主體,是指直接負責與金庫核對入庫稅款和從金庫辦理稅款退庫業務的稅務機關,即上述四種單位中的入庫單位和雙重業務單位才是稅收會計主體。第二種觀點認為上述四種單位均是稅收會計主體,只是按其反映稅收資金運動過程的完整性分為完全獨立的會計主體和相對獨立的會計主體。獨立的會計主體指核算稅收資金運動的全過程的稅務機關,上述的入庫單位和雙重業務單位即屬于此類;相對獨立的會計主體是指核算某階段的稅收資金運動過程的稅務機關。
四、稅收會計亟待改革的問題
稅收具有強制性和無償性的特點,因此稅收收入的征收要嚴格按照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執行。稅務機關要嚴格執行稅法,既不能少征,也不能多征。由此而形成了一種觀念,即稅收會計就是要如實核算、反映稅款的的征收、上解、提退、減免和入庫,而無需核算稅收成本、費用和盈虧,并把這視為稅收會計區別于其他會計的特殊性之一。受這種傳統觀念的影響,多年來雖然稅收會計進行多次改革,但均未觸及稅收成本的核算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還依靠原來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稅收征管方式肯定是行不通的。對于多種經濟形式,必須采用多種稅收征收方式方法,這必然會導致稅收征收成本的加大。因此,要不要核算稅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是不言而喻的。按現行的稅收會計體制和制度是無法實現核算稅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這一目標的。因為現行的稅收會計和稅務部門的預算會計是分離的,稅務部門進行稅收征管活動所需的經費來源和各項支出均由稅務部門的預算會計來核算。而稅務部門的業務活動是稅款的征收和入庫,其成果最終體現為征收多少稅金、入庫多少稅金,這部分內容是由稅收會計來核算的。稅務部門預算會計和稅收會計兩者一個核算業務活動支出、耗費,一個核算業務活動的成果,各算各的賬,兩者互不干涉,客觀上就造成了不計稅收征收成本,無法考核稅收的所得與耗費,提高稅收效益也就無從談起。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漸深化,只有順應時代的發展和改革帶來的新的變化,才能為政府會計部門工作找到適應當前新的社會和經濟形勢情況發展的道路。新制定出臺的《政府會計準則C基本準則》將成為落實黨和國家關于政府工作管理改革思想的重要成果,也是政府建設科學、規范的會計工作體系的重要基礎。新《基本準則》頒布與實施后,有利于規范當前政府會計基礎與核算工作,持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并準確反映出政府工作中的運行成本。可以說,新《基本準則》的出臺給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因此,認真學習新《基本準則》內容,落實準則中各項條例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實踐工作中的應用,對加強其財務管理能力有著重要的作用。
一、《政府會計準則C基本準則》創新財務管理特征
(一)建立健全政府財務報表體系
根據國務院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國發[2014]63號)頒布的《政府會計準則C基本準則》立足于當前國家經濟發展形勢和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程度,旨在建立能夠滿足當前政府工作需求的現代化財會管理制度。同之前的會計準則相比,新的會計準則要求政府會計主體在編制預決算報表之外,還應編制現金流量表、收入費用表和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這給政府會計財務報告體系帶來了巨大的轉變。同以往相比,在新會計準則下的財務報告更加能夠反映出政府工作中的財務明細,也使得政府財會信息更加的真實、透明。
(二)對會計要素的定義及其確認標準進行了界定
根據會計工作中的需求,新《基本準則》針對每一個會計要素的定義和標準進行了具體的規范。會計要素的規范可以減少會計工作中給的失誤和漏洞,并為會計具體準則和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制定和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原則和基礎。在對行政事業單位經濟業務和財務事項進行會計處理的過程中,對于會計要素的定義的界定充分考慮到了當前政府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等部門財政管理的需要,保證了會計工作中標準及其體系的一致性。
(三)獨創采用了“3+5要素”的會計核算模式
《基本準則》中規定行政事業單位財政中的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余三個會計要素和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五個方面的會計要素。同之前的會計核算模式相比,新的會計核算增加了收入和費用兩個要素。這兩個要素的增加,能夠更加精確地反映出政府會計核算中的運行成本能力,更加科學合理地對政府資源管理的能力進行評價。
(四)創建了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的新關系
新《基本準則》實施后,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辦法開始實行通過“3+5”要素會計核算模式和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相互分離的會計工作體系。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同預算會計的工作重點區分開來,有助于行政事業單位預算部門同一般財務部門的分離及全面預算管理的實現。這兩種會計工作分別側重于行政事業單位不同的財務工作方面,最終通過分別財務報告清晰、完整的反映出當前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編制及執行信息和財務信息兩個不同的方面。在新的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相分離的財務管理工作中,兩種會計在具體的職能上相互區別、相互分離;但無論是預算會計還是財務會計都要遵照新《基本準則》中的會計工作規范,也體現了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特征。
(五)政府資產負債計量新方法的提出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新的資本運作和資金管理模式在行政事業單位中的推廣,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結構也有了很大程度的變動。因此,新《基本準則》中提出,要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計量屬性從歷史成本、重置成本、現值、公允價值以及名義金額五個方面入手。其中,政府的負債資金的計量主要應該包括其中歷史成本、現值和公允價值三個方面。新的行政事業單位負債計量辦法可以有效提高計量的前瞻性,并且更加準確地反映出政府會計實務的現狀,降低了行政事業單位經濟活動風險,并增強了其在資金管理上的能力和效率。
二、新準則下關于加強財務管理的建議
(一)實現基礎會計工作的規范化管理
隨著《政府會計準則C基本準則》的頒布和實施,準則中對于會計要素和會計核算方法做出了詳細、全面的規定。尤其是其中對于會計要素的定義和“3+5”會計核算模式的提出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規范化和細致化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礎。目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和財務工作發展與改革的當務之急就是要在新《基本準則》基礎上加大對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管理,把提高會計質量作為當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的第一要務。根據當前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具體需求,通過對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保證新的政府會計準則在行政事業單位的落實工作,通過統一的計量、確認、和報告編制標準進行會計核算工作和會計信息的披露工作,不斷提高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的效率。
(二)持續推進財務體系建設
《政府會計準則C基本準則》首創了會計工作雙基礎制和“3+5”會計要素核算模式。其中雙基礎制的實行強化了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的核算工作,將原本的會計工作分為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兩個大的方面;即其中預算會計實行責權發生制,財務會計實行收付實現制,兩制并行的管理模式形成了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雙基礎制。新的會計工作準則體現了當前經濟環境對于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基礎、會計信息質量、會計基礎理念和會計核算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了保障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在新的管理制度下順利發展并得到更大程度的提升,就要持續推進符合新的會計準則的工作體系的建設,不斷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中心從會計核算推進到管理決策的拓展上去,逐步形成財務會計、預算會計和管理會計互相分離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體系。
(三)注重新舊會計制度的銜接
由于之前行政事業單位實行的會計制度基本準則同新公布的基本準則之間的差異較大,尤其是其中過對于行政事業單位中各項資產、負債等相關會計要素的定義、管理和處理方法上同原來會計制度基本規則相比都做出了改革并進行了細致化、具體化的規定。尤其是新的“3+5”會計要素和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相分離的會計制度給目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改革提出了巨大挑戰。針對兩種會計制度銜接上的特殊問題,行政事業單位需要在重新學習《基本規則》規范指導的基礎上,對當前實行的會計制度進行修訂,完善實踐當中的會計工作,保證基本準則在頒布后其指導思想和框架作用能夠在會計工作中發揮出來。
(四)加強財務工作部門間的溝通
新的《政府會計準則C基本準則》實施后,為了保障制度銜接工作的順利進行,一定要實現在崗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在新會計準則的理解能力的提高和思想轉變的實現。新的會計準則由于管理規范的細致化加大了會計工作的操作難度,對于會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素質要求也就更高。因此,加強財務部門之間的溝通,組織新的會計制度實踐經驗的交流和學習,有助于會計人員提升工作中計量靈活性、滿足行政事業單位經濟活動需要、實現更加貼近國際化的政府會計管理辦法。
三、結語
《政府會計準則C基本準則》是近年來我國政府會計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該項準則的實施將會帶領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走上新的篇章。但是,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改革的道路還相當漫長,只有通過不斷深入的對新的會計準則進行研究和學習,加上對現存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進行細致的規劃與轉變才能真正實現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能力的提高,并逐步推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真實度、完整性和國際化的要求的實現。
參考文獻:
[1]張嵐. 探討《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深化政府會計改革[J]. 財會學習,2016,04:95-97.
事業單位會計,是以事業單位實際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反映和監督事業單位預算執行過程和結果的專業會計,是預算會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于促進國家預算收支任務的完成,保護事業單位財產安全,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義。財政部于1997年5月份和7月份分別了《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并規定該準則和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在會計分類、會計要素、核算方式、記賬基礎、會計報表等方面都有質的突破。它不僅吸取了企業會計制度改革的成功經驗,而且還借鑒了國際公共會計的習慣做法。因此,這次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與以往相比,可以說是一次會計管理模式的變革,對于事業單位財會工作也有重大影響,主要體現在會計主體、預算資金核算方式和管理方法、會計要素、會計等式和記賬方法以及會計報表體系的改變方面。
一、會計主體的改變
在原會計制度中,將事業單位的會計主體認為是預算資金活動,即“以預算資金活動作為記賬主體”。這使得事業單位變成了國家財政的一個報銷單位,事業單位加強自身經濟管理的觀念淡薄。新會計制度則明確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事業單位自身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事業單位自身的各項經濟活動。”這就從概念上明確了事業單位是一個會計主體。事業單位會計主體的確立,有利于事業單位加強自身的經濟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也有利于事業單位以主體身份參與市場競爭,謀求自身發展。
因此,這就要求事業單位財會工作不能像原會計制度下那樣,僅僅是單純的記帳、算帳、報帳和簡單的比較分析,而應更加注重資金的“效益性”、“靈活性”和“流向性”。事業單位財會工作應當是依法籌集和運用資金,對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綜合管理,包括:合理編制單位預算;積極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的財務制度,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等,其內容要全面涉及到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和負債管理等各個方面。
二、預算資金核算方式和管理方法的改變
在原會計制度下,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分別核算,這是在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實行的一種有效辦法。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政府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合理組織業務收入,增強了單位自我發展的能力。由此,預算外收入大幅度上升,并直接影響到了事業單位的生存和發展。當前,在事業單位資金來源多渠道,同一種業務支出有多種資金來源的情況下,再采用預算內外資金分別核算的辦法就顯得不相適應了,會帶來很多問題。這是因為,預算內外資金分別核算,各自平衡,就好像是一個單位有兩套賬,各自分別記賬、算賬和報賬,不利于資金的統籌使用和合理調度,從而影響資金的使用效果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因此,在實際業務運營中,事業單位需要的是充分利用各項資金在取得和使用方面的時間差,以調劑余缺,統籌兼顧。新的事業單位會計正是從這點出發,在核算內容上取消了預算的內外分設賬戶、分別核算并專戶儲存等方面的規定,成為核算內容統一的會計主體單位。新會計制度明確規定“國家對事業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取消了原有全額預算管理、差額預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三種預算管理方式。“核定收支”,就是事業單位要將全部收入與各項支出統一編制預算,報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各單位的預算內外撥款和預算外收入,統一納入單位財務收支計劃,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定額或定項補助”,是對非財政補助收入不能滿足支出的事業單位實行的辦法。其中“定額補助”,是根據事業單位的收支情況,按相應的標準確定一個總的補助數額,“定項補助”則是對某些支出項目進行的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是事業單位預算在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后,預算由事業單位自求平衡。這種新的預算管理形式要求事業單位必須對其預算內、外資金實行統一核算、綜合平衡。事業單位在政府的支持下,可以合理組織業務收入,以增強單位自身發展的能力;同時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統籌安排和合理調度預算內、外資金,事業單位實行預算內外資金統一核算,將有利于提高事業單位各項資金的綜合使用效益。
三、會計要素的改變
在過去的預算會計體系下,沒有明確提出會計要素問題,但會計科目分為資金來源、資金運用和資金結存三類,故可理解為三個會計要素。資金來源類科目反映的是資金收入的來源情況,資金運用類科目反映的是資金付出的情況,而資金結存類科目反映的則是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的結存情況。這種分類是由采用資金收付記賬法決定的,同時也不甚科學、合理。在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下,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五類。資產表示事業單位現有的各類財產和可動用的經濟資源,負債表示事業單位從銀行、財政部門或其他單位借入的各類款項和應向財政部門等單位上繳的款項,凈資產表示國家或其他出資者對事業單位的產權凈值,收入表示事業單位累計從各方取得的各種財產物資,支出表示事業單位為進行業務活動的累計耗費。進行這樣的變動,對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將產生積極的作用。改革后的會計要素比原有的三個要素提供了更為豐富的內容,有利于事業單位改善管理狀況,同時易于與企業會計和國際會計接軌,解決原有體系不能處理,但已成為客觀實際事務的問題,促使事業單位提高核算水平,積極吸取國外的先進經驗,洋為中用,更主動地將事業單位會計工作做好。
四、會計等式和記賬方法的改變
會計的基礎理論為:有什么樣的會計要素,就會有什么樣的會計等式,就會有與其相適應的記賬方法。國際會計經驗和我國的實踐更是證明了這一點。會計要素是基礎環節,它表示著 會計要反映內容的基本方向,即會計要提供什么樣的信息,也就會有什么樣的會計要素;會計等式是復式記賬方法據不同會計要素而做出的積極反應,即復式記賬方法下一定要求有一個平衡等式將各會計要素聯系起來,但各會計要素怎樣組成等式,則要依要素的劃分狀況而定;記賬方法與會計要素的劃分有關,有的方法雖可適應于幾種要素劃分方式,卻有著不同的使用效果,與此相應的記賬方法改為借貸記賬法。
采用新的會計等式和借貸記賬法,可適應現代會計的發展要求,使事業單位摒棄其他類型的記賬方法,求得在整個事業單位范圍內會計基本處理方式的一致性,使事業單位會計在全國范圍內、在各行業之間具有更大的可比性,同時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融各業會計之長,促進本身業務素質的提高,同時也有利于事業單位會計被社會公眾所認識、了解,使事業單位更有效地利用資金,更好地完成其業務活動,取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能夠促進加強事業單位內部和外部管理,從而有效考核單位資金使用效果,監督單位資金的使用情況。
五、適應知識經濟時代對會計要求的改變
傳統會計模式下,根本不需要在會計系統和財務報表中單獨反映人力資源的成本和價值,即使對人力資源方面的投資也不需要資本化,而是直接作為期間費用處理。應當說,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為人力資源會計的研究與應用提供了新的契機,人力資源會計有可能出現新的突破:其一,智力密集型行業如會計師事務所、軟件公司、研究機構等將可能率先啟動人力資源會計程序,使其真正進入實踐。其二,人力資源是必不可少的無形資產的觀念將得到共識,“人力資產”帳戶的設置有無到有,逐漸普遍起來,而且將成為會計信息使用者最關注的一個帳戶。由于研究與開發活動在經濟增長中具有越來越大的貢獻,有遠見的國家用于研究與開發方面的投資越來越多。研究與開發費用是資本化還是費用化,采取不同的做法都會對單位的資產價值、損益計算以及對單位財務狀況和業績有不同的影響。
在經濟運行的過程中,會計負有對經濟要素進行分類、記錄、計量、計算和報告的責任。會計系統的運行過程必須與經濟運行主體的全過程相適應,只有如此,才能提供準確的財務會計信息。因此,會計人員要提供準確的成本信息,就必須了解和熟悉主體的生產過程和工藝。而知識經濟形態中的高新技術生產過程與工藝,與傳統工藝相比更加復雜化。會計人員如果僅僅具有財務會計知識,顯然無法適應新經濟形勢的需要。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會計人才,就不僅要懂得專業知識和技能,而且還要懂得信息技術、網絡技術、軟件設計、軟件操作等一系列新的技術與知識。這在很大程度上對會計人員的知識結構提出了挑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