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07 17: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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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調查
合同訂立前企業應當進行合同調查,充分了解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信用狀況等有關情況,確保對方當事人具備履約能力。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忽視被調查對象的主體資格審查,對方當事人不具有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或不具備特定資質,或與無權人、無處分權人簽訂合同,導致合同無效,或引發潛在風險;在合同簽訂前錯誤判斷被調查對象的信用狀況,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持續關注對方的資信變化,致使企業蒙受損失;對被調查對象的履約能力給出不當評價,導致合同對方當事人難以滿足生產經營需要。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審查被調查對象的身份證件、法人登記證書、資質證明、授權委托書等證明原件,必要時,可通過發證機關查詢證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在充分收集相關證據的基礎上評價主體資格是否恰當。第二,獲取調查對象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以往交易記錄等財務和非財務信息,分析其獲利能力、償債能力和營運能力,評估其財務風險和信用狀況,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持續關注其資信變化,建立并及時更新合同對方的商業信用檔案。第三,對被調查對象進行現場調查,實地了解和全面評估其生產能力、技術水平、產品類別和質量等生產經營情況,分析其合同履約能力。第四,與被調查對象的主要供應商、客戶、開戶銀行、主管稅務機關和工商管理部門等溝通,了解其生產經營、商業信譽、履約能力等情況。
二、合同談判
初步確定擬簽約對象后企業內部的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與對方進行合同談判,按照自愿、公平原則,磋商合同內容和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忽略合同重大問題或在重大問題上作出不恰當讓步;談判經驗不足,缺乏技術、法律和財務知識的支撐,導致企業利益受損;泄露本企業談判策略,導致企業在談判中處于不利地位。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收集談判對手資料,充分熟悉談判對手情況,做到知己知彼;研究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業監管、產業政策、同類產品或服務價格等與談判內容相關的信息,正確制定本企業談判策略。第二,關注合同核心內容、條款和關鍵細節。具體包括合同標的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合同價格的確定方式與支付方式,履約期限和方式,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方法,合同變更或解除條件等。第三,對于影響重大、涉及較高專業技術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專業人員參與談判,充分發揮團隊智慧,及時總結談判過程中的得失,研究確定下一步談判策略。第四,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并充分了解外部專家的專業資質、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情況。第五,加強保密工作,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第六,對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談判人員的主要意見予以記錄并妥善保存,作為避免合同舞弊的重要手段和責任追究的依據。
三、合同文本擬定
企業在合同談判后根據協商談判結果,擬定合同文本。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選擇不恰當的合同形式;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產業政策、企業總體戰略目標或特定業務經營目標發生沖突;合同內容和條款不完整、表述不嚴謹、不準確,或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詐,導致企業合法利益受損;有意拆分合同、規避合同管理規定等;對于合同文本須報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或備案的,未履行相應程序。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業對外發生經濟行為,除即時結清方式外,應當訂立書面合同。第二,嚴格審核合同需求與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企業整體戰略目標的關系,保證其協調一致;考察合同是否以生產經營計劃、項目立項書等為依據,確保其完成具體業務經營目標。第三,合同文本一般由業務承辦部門起草,法律部門審核;重大合同或法律關系復雜的特殊合同應當由法律部門參與起草;國家或行業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優先選用,但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應當進行認真審查,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修改。各部門應當各司其職,保證合同內容和條款的完整準確。第四,通過統一歸口管理和授權審批制度嚴格合同管理,防止通過化整為零等方式故意規避招標的做法和越權行為。第五,由簽約對方起草的合同,企業應當認真審查,確保合同內容準確反映企業訴求和談判達成的一致意見,特別留意“其他約定事項”等需要補充填寫的欄目,如不存在其他約定事項時注明“此處空白”或“無其他約定”,防止合同后續被篡改。第六,合同文本須報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或備案的,應當履行相應程序。
四、合同審核
合同文本擬定完成后企業應進行嚴格審核。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合同審核人員因專業素質或工作態度等原因,未能發現合同文本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審核人員雖然通過審核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恰當的修訂意見;合同起草人員沒有根據審核人員的改進意見修改合同,導致合同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未被糾正。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審核人員應當對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經濟性、可行性和嚴密性進行重點審核,關注合同的主體、內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內容是否符合企業的經濟利益,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履約能力,合同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條款是否明確等。第二,建立會審制度,對影響重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文本,組織財會部門、內部審計部、法律部、業務關聯的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各相關部門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第三,認真分析研究,慎重對待審核意見,對審核意見準確無誤地加以記錄,必要時對合同條款作出修改并再次提交審核。
五、合同簽署
企業經審核同意簽訂的合同應當與對方當事人正式簽署并加蓋企業合同專用章。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超越權限簽訂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當;簽署后的合同被篡改;因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與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對外正式訂立的合同應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權的人簽名或加蓋有關印章。授權簽署合同的,應當簽署授權委托書。第二,嚴格合同專用章保管制度,合同經編號、審批及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權的人簽署后,方可加蓋合同專用章。用印后保管人應當立即收回,并按要求妥善保管,以防止他人濫用。第三,采取恰當措施,防止已簽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頁碼之間加蓋騎縫章、使用防偽印記、使用不可編輯的電子文檔格式等。第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規定,需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之后方可生效的合同,企業應當及時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六、合同履行
合同訂立后企業應當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共同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本企業或合同對方當事人沒有恰當地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合同生效后,對合同條款未明確約定的事項沒有及時協議補充,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已經或可能導致企業利益受損情況,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合同糾紛處理不當,導致企業遭受外部處罰、訴訟失敗,損害企業利益、信譽和形象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強化對合同履行情況及效果的檢查、分析和驗收,全面適當執行本企業義務,敦促對方積極執行合同,確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第二,對合同對方的合同履行情況實施有效監控,一旦發現有違約可能或違約行為,應當及時提示風險,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將合同損失降到最低。第三,根據需要及時補充、變更甚至解除合同。一是對于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內容,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對原有合同進行補充;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二是對于顯失公平、條款有誤或存在欺詐行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調整、市場變化等客觀因素已經或可能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的合同,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告,并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合同變更或解除事宣;三是對方當事人提出中止、轉讓、解除合同的,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當事人書面提出索賠。第四,加強合同糾紛管理,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應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當事人協商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及時報告。合同糾紛經協商一致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協議;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根據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七、合同結算
合同結算是合同執行的重要環節,既是對合同簽訂的審查,也是對合同執行的監督,一般由財會部門負責辦理。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違反合同條款,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金額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時催收到期合同款項;在沒有合同依據的情況下盲目付款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財會部門應當在審核合同條款后辦理結算業務,按照合同規定付款,及時催收到期欠款。第二,未按合同條款履約或應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的,財會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并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報告。
八、合同登記
合同登記管理制度體現合同的全過程封閉管理,合同的簽署、履行、結算、補充或變更、解除等都需要進行合同登記。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合同檔案不全、合同泄密、合同濫用等。
引言
施工企業在承接工程任務時,需要與業主簽訂施工合同,雙方均需要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但是受到市場環境、地質人文條件以及社會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加上施工企業缺乏市場意識,業主在合同中處于被動地位,需要承擔較多施工合同履行的風險,并對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為了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需要進一步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其風險意識,預防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災害和損失。
1施工合同中的風險
1.1不明確的合同條款標準
在施工合同中,往往涉及到復雜的生產和技術元素,需要對相關細節問題進行斟酌,約定關于施工質量等方面的標準,并作出具體、詳細的解釋,并形成明確的、可操作性的條款。但是在實際的工作當中,往往忽視了這一點,缺乏對于細節性問題的明確解釋,合同條款的標準較為模糊,容易產生陷阱。對于承包方和業主雙方而言,某些合同條款對于業主并不公平,會對其造成一定的損失。
1.2固定價格合同
在固定價格合同當中,在合同雙方的商議下,確定固定的合同價款,并不再做出調整,便于工程結算,其中包含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但是采用該類型和合同條款,業主所承擔的風險高于承包方,一旦出現報價計算錯誤、漏報項目、工程量估算錯誤等情況,容易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而業主還需要承擔主要的責任[1]。
1.3工程設計變更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受到環境等多重因素的影響,往往和預計情況出現偏差,需要對施工工藝和技術進行調整,做出工程設計變更。而承包方在進行工程技術變更時,必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并明確呈于書面。但是一些承包方自行做出工程設計變更,無論是否合理,都違反了合同條款,一旦出現延誤工期等情況,業主可以扣除承包方部分的工程款。在施工合同當中,關于工程設計變更的條款不明確,難以追究承包方擅自進行工程設計變更的責任。
1.4不明確的合同條款內容
業主應對施工合同條款內容一一明確,并及時對不公平條款提出異議,并與對方進行洽商。當中間過程中出現合同條款變更的情況時,需要合同雙方共同商議并達成一致,并對變更后的合同條款內容進行審查,并呈于書面協議當中。如果承包方不了解施工合同條款內容及其變更內容,或是變更內容未明確呈于書面協議當中,容易出現合同條款前后不一致的情況,尤其是工程款支付約定的相關內容,如合同條款內容不明確、前后不一致等情況,對于業主不利。
2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辦法
2.1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對于合同的審查批準、使用登記、信息統計等內容進行明確的規定,并將其作為嚴格履行合同的基礎。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需要對投資、工期、環境影響等因素進行考慮分析。在確定合同條款時,避免漏項的情況。對于不明確的條款內容,需要做出準確的解釋,在合同雙方達成一致后,對書面協議進行修改和完善,經嚴格的審核后。認真予以執行。加強投招標管理,做好施工合同簽訂前的工作。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業主需要對施工企業進行考察,對于各項專用條款進行嚴格的核查,保證其項目特征描述的準確性,并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進行定價。該過程中,需要參考并嚴格執行《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2.2采用工程結算專用條款
采用工程結算專用條款,充分考慮到工程量、計費基數以及材料價格的改變。當發生工程設計變更時,工程項目內容會發生相應的改變,這就需要對合同價格等內容進行調整,形成新的條款項目,并落實于書面協議的當中。而工程量的改變則會影響到項目措施費用、規費和稅金,進而引起計費基數的改變。當發生材料價格變化時,則會帶動承包價格的變化,需要將其作為合同價款及調整的相關約定,對其調整幅度進行明確的規定,并將其列入工程結算專用條款當中,可有效避免雙方在工程結算方面產生糾紛。
2.3索賠治理
提高業主的法律意識,學會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合同當中,需要列入索賠和反索賠的相關條款。如施工單位違反了合同條款,業主則可以將其作為證據進行來扣除工程款。當施工單位提出索賠要求時,業主可根據法律法規和合同條款,并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進行反索賠[2]。
3結論
加強施工合同風險管理,能夠有效保障業主在合同中的合法權益,加強風險因素控制。針對不明確的合同條款標準和合同條款內容、工程設計變更以及固定合同風險等問題,采取科學、合理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辦法。結合施工實際情況進行分析,考量當前的建筑市場環境,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然后采用工程結算專用條款,加強索賠治理,全面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在加入WTO之后,我國工程項目管理也逐漸與國際接軌。近十幾年來,合同管理在現代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管理中對進度、質量、投資起著總控制與總協調的作用,是工程建設管理的核心。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在工程建設前,雙方需要簽訂建筑合同,建筑合同的特點主要有:合同主體的嚴格性;合同標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長期性;計劃和程序的嚴格性;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考慮到建設工程的重要性和復雜性,在建設過程中經常會發生影響合同履行的糾紛,因此《合同法》里規定建筑工程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合同管理周期長;合同管理效益顯著;合同管理變更頻繁;合同管理系統性強;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二、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建筑企業合同簽訂不規范,法律意識淡薄。許多建筑企業經營運作不規范,一般的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合同履約時間長且內容龐雜,所以需要在合同中完善這些細節,做到權責分明,但是實際上雙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經驗,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對自身法律保護的認識,在訂立的合同時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2011年,某地級市建委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100個,發現有72%的合同不規范。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未用正規文本進行,有些合同甚至采用口頭約定,這樣就產生了引起法律糾紛的導火索,影響建筑工程建設的進程和企業發展。
2.合同管理體系結構不健全。早期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其內容逐漸落后,不能滿足市場發展的需要。而且在很多的重要問題在基本約定中并沒有體現,文本存在較大的漏洞。而且當下的合同管理體系也存在問題,分級管理權責不清,授權管理混亂不健全。管理程序存在錯誤,很多規定的制度不能有效的被執行,缺少監督和控制。
3.合同雙方行為不規范。合同當事人應該自覺遵守合同條款規定,履行合同義務。從法律上來看合同雙發是平等的,沒有主從之分。但是實際當中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會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為了獲得承包權,通過非正當手段或虛假投標獲得建筑工程項目。另外,某些發包方在簽訂合同過程中隨意擴大自己的權利,逃避責任約束。例如:發包方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驗收合格后,不及時辦理賬務結算,拒付工程款等。
4.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缺失。建設合同內容復雜,涉及知識面廣,需要相關人員既要懂得建筑專業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也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還需要不斷的經驗的積累。而在我們的實際工作中,這樣各方面素質較全面的專業人員確實很少見的,另外缺乏專門的培訓,這也是造成合同管理人才缺失的主要原因。
三、完善建筑合同管理的措施
1.強化法律意識,完善合同管理體系。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時,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對合同的條款往往未經仔細推敲就草率簽訂,致使對方在違約情況下,自身處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簽訂工程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樹立較高的法律意識,要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盡可能的減少合同糾紛,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規范招投標工作,嚴把合同簽訂關。招投標各方應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進行招標和競標,力爭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招投標程序合法、嚴謹。在規范招投標管理和合同管理中,還需要加強對承包商資質和誠信度的考察,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雙方責任和權利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生歧義及時溝通等。
3.做好合同實施過程的監督及索賠管理。任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都要加強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風險,工程合同簽訂后就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合同管理人員要理解合同條款,加強日常管理,要做好應對各種糾紛的準備。在建筑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索賠問題是難免的,分析合同索賠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學的合同管理策略,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路議論9960812維護各自權益的必要手段。
4.切實提高管理人員專業素質。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各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我國建筑企業項目合同管理已經有一些改善,但是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這中間存在的差距還是不能小覷。動力源自壓力。雖然,道路艱辛,但是前途是光明的。
參考文獻:
[1]葉丹峰,郜詩戎.建設工程“陰陽合同”成因分析與應對措施[J].建筑經濟,2004年第6期
[2]王福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沈陽師范大學學報,2010年第2期
中圖分類號: TU71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施工合同是施工順利進行的保障。一方可以依照合同中的內容對未完成合同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維護自身權利。管理過程中人員要對施工內容細化,規范合同原則,加強合同的約束作用,降低可能出現的合同漏洞,從而保證工程順利完工,提升合同管理效果。
一、建筑施工合同特點
1、合同主體的嚴格性
相關法律規定,建筑施工項目的主體必須是法人,承攬建筑施工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否則是不允許進行項目工程承包的。
2、合同履行的長期性
建筑施工項目的周期很長,有的跨越幾個年度甚至幾十個年度,施工項目涉及到大量的環節,工作量巨大,使用的材料、設備、人工等眾多,這些決定了建筑施工企業合同履行的長期性。
3、合同標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建筑施工項目的產品具有固定性的特征,而生產施工具有流動性的特征。
4、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建筑施工項目由于具有施工周期長、涉及的主體利益管理負責以及環節眾多等特點,導致建設施工過程難免會出現一些合同履行的糾紛,所以相關的合同法律法規要求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要采用書面的形式來規定。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對于企業而言,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審查、監督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屬于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和監督等則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的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動態性、系統性的管理。從企業發展角度看,合同管理的質量與企業的經營成敗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在施工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處于關鍵的核心地位,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的始終,需要項目管理人員結合實際情況,充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對工程項目的施工進行全面、準確、及時、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合同管理是施工項目管理的起點,是工程初期需要重點關注的內容,直接控制著整個工程項目的管理。
2、合同管理自身具備良好的管理職能和工作過程,包括了合同分析、合同資料、合同網絡以及索賠管理等多個環節,這些環節共同構成了施工項目合同管理的子系統。
3、合同管理與其他管理職能之間存在著非常密切的關系,這種關系既可以定義為工作處理的順序關系,即工作流,也可以定義為信息流通和處理的過程,即信息流。
4、通過合同管理,可以對施工項目的一系列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組織和監督,從而確保施工項目的順利展開。同時,在當前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建筑企業要想得到良好的發展,就必須加強合同管理,不斷提升自身的經濟效益。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合同雙方意識淡薄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有不少合同存在缺乏公正公平的現象,一般在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的條款都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合同本身更加強調了承包商所承擔的義務,在業主方面就沒有太多的制約,對業主的違規沒有行之有效的處罰方法。由于建筑行業競爭非常激烈,存在業主在合同中提出不平等的條約,為工程帶來安全隱患。合同文本不規范可以說是普遍存在的,有些建筑合同為減少自身責任,而采用一些自制的文本進行簽訂,轉移工程的風險。
2、合同簽訂缺乏嚴肅性
在合同的簽訂中要求雙方能夠自覺履行合同條款,從法律上來講雙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并沒有主從關系,但是在實際的合同簽訂中,雙方并沒有認識到合同的嚴肅性,時常出現違反等價有償原則的情況,合同條款隨意違背,導致經濟糾紛的事件時常發生。從當前實際的合同文本來看,很多都強調了承包商的義務,對于業主的義務就沒有具體的規定,這也是合同在實行中發生爭議最多的原因之一。
3、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
當前存在不少的建筑項目不重視管理體系,導致合同簽訂中,相關程序的不明確,缺乏必要的審核以及評估等步驟,政府部門相關的監督單位建設也不完善,合同管理力量非常有限。
四、施工合同管理優化措施
1、深入細化施工合同管理內容
在對施工合同管理進行細化的過程中,單位要對合同內容涉及的范圍進行明確,要依照工程施工內容對施工的各個細節進行分析,將細節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在合同中表明,明確問題責任及處理方法。單位要對施工項目種類、項目期限等內容進行明確,確保施工合同管理能夠公平、公正地保證合同簽署各方的利益,明確合同簽署各方的責任。該過程中合同要嚴格遵循國家示范文本,要依照市場經濟合同管理狀況及當前市場合同形式科學選取,從而提升合同內容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2、強化施工合同管理控制效果
強化施工合同管理控制時可以從制度強化和人員強化兩方面實現。在制度強化的過程中,單位需要依照我國崗位責任制體系對施工合同管理責任進行明確,要依照各項制度要求對上述人員的管理內容進行劃分,確保人員能夠了解自身責任內容,完成施工合同管理要求。單位要做好對施工合同管理評審機制的建設,要加大對合同資料內容的采集、分析及處理,對合同制度有效性進行評估,從本質上提升制度的實施效果。在人員強化的過程中單位要加強對人員的施工合同管理教育,提升人員施工合同管理法律、技術等認識,達到業務水平的改善。
3、提升施工合同管理售后服務
售后服務是提升客戶滿意度,改善單位對施工合同履行效果的關鍵。在該內容優化過程中單位要設置專門的售后服務機構,由專業的服務人員對客戶問題進行解答,對客戶投訴進行處理,從而改善施工合同管理效益,提升合同履行質量,為單位樹立良好的口碑。
4、細化施工合同管理索賠內容
施工合同管理索賠工作是管理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對該內容進行優化時單位要對合同進行全面分析,要依照合同索賠指標對各項合同索賠內容進行明確。合同索賠細化時需要充分考慮到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良問題,要依照合同變更可能性及索賠可能性對施工合同管理索賠范圍進行控制,依照常規索賠流程形成索賠策略。
5、構建信息化合同管理監督體系
在對信息化合同管理監督體系進行構建的過程中,單位要從以下兩方面入手,達到信息資源和信息技術的應用。第一,建立項目計算機管理系統,將施工合同內容保存到計算機體系中,對各項信息進行信息技術處理,完成信息鏈接。要通過互聯網內容對合同管理體系進行深化,將合同管理內容分類、篩選,并形成共享,確保監理人員能夠迅速、準確地查找到施工合同管理信息,提升監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準確性。第二,要建立計算機動態監理控制系統,通過計算機對各項監理信息進行處理,對信息進行分析,通過動態圖像將各項施工合同管理監理內容直觀地展現在監理人員面前,提升監理操作質量。該系統在構建過程中要把握好監理信息錄入的準確性,上述信息要經過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應用。
6、強化法律意識
建筑行業合同的重要性,人們都能夠認識到,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卻不夠重視,因此需要強化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如果承包商沒有足夠的法律意識,就不會對合同進行仔細研究,很有可能導致乙方出現違約情況。因此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承包商需要嚴格審查合同的公平性、嚴密性以及合法性,避免在后期引起合同糾紛。
五、結束語
總之,合同管理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經營管理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通過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等措施來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為建筑施工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在企業運營管理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作為當事人對其合同進行依法訂立以及變更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對于企業來講,合同管理不僅是一種管理行為,更是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重要一部分,對于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與發展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影響。而物資管理是企業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電力系統來講,由于電力工程施工建設中所應用的物資設備本身不僅專業性比較強,并且對于時間的要求比較高、庫存時間比較短,因此,與一般企業物資管理相比,電力系統的物資管理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進步,在推動電力系統不斷發展提升的同時,進行電力工程投資建設的規模數量也不斷增加,因而對于電力物資設備的需求也不斷提升,電力系統物資管理的重要性也就越來越突出。下文將結合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于提升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性針對措施進行總結分析,以促進電力系統物資管理的發展提升。
1 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結合當前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的實際情況,其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電力物資采購中對于市場行情的把握不準確以及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的認識不足、電力物資倉儲管理不到位、合同內容不夠嚴謹等方面,對于電力系統物資管理的提升與發展有著很大的制約和影響。
首先,電力系統物資采購中對于行情的把握不準確主要體現在,電力工程建設中,通過市場采購的電力物資,由于市場條件下的價格波動變化比較大,一旦物資采購人員對于市場行情把握不準,不能夠正確的對于物資采購中價格差距進行判斷,就容易造成物資合同評審中出現偏差,從而影響物資合同簽約實施。
其次,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中對于合同管理的認識不足,主要體現在在進行物資合同管理中,許多管理部門都能夠對于合同前期階段的管理進行認真對待和把握,但是一旦簽訂物資合同之后,后續的管理往往重視不夠,從而影響物資合同管理的整體水平與效果。通常情況下,物資合同管理過程包括從物資合同的洽談到草擬、簽訂等一些列過程,一直到合同失效,但是由于物資合同管理部門對于合同管理的認識不足,導致對于物資合同的管理過多的停駐在合同的洽談以及草擬、簽訂階段,一旦簽訂完成后,對于后續的管理就容易忽視,造成物資合同管理分散并且不具動態性,并且一旦合同內容發生變化,也不能夠及時進行修改和變更。
再次,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中,還存在著倉儲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和情況。通常情況下,由于電力物資的造價比較高,并且特殊性突出,因此倉儲管理的條件和要求也相對比較高。電力工程項目建設中,物資管理多是由工程標段承包商代為保管,但是由于承包商的管理水平有限或者是責任意識不夠強烈,往往容易造成物資損壞情況發生,并且在物資發放使用過程中,也沒有按照合理的發送順序進行發放管理,導致物資發放和進場混亂,對于電力工程施工建設造成影響,從而引發合同糾紛,造成不利影響。
最后,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中,由于合同的內容不夠嚴謹,容易造成合同管理過程中問題和摩擦糾紛的發生,影響電力工程項目的正常建設與運行,影響極其惡劣。
2 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問題的針對性措施
針對上述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應注意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的加強和改善,以提高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水平和效果。
首先,應注意進行健全的物資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并且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和管理。在進行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中,通過物資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與完善,同時貫徹落實到電力系統的物資合同管理中,嚴格依照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實施,以提高物資合同管理水平和效果。值得注意的是,物資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以相關的法律規定為依據,重視對于電力系統的服務開展,以提高物資合同管理效率,同時保障制度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其次,進行電力系統物資采購中,注意加強對于采購環節市場行情的把握,以降低物資采購的成本。加強物資采購環節對于市場行情的把握和了解,需要開展電力市場物資價格的調查,以掌握物資價格的市場行情與變化,同時還需要對于物資供應商的供應能力與信譽、市場保有量等和物資采購有關的信息進行調查了解和把握,以保障物資采購的順利,避免市場價格差異造成的較大損失。
再次,還應注意提高對于物資合同的管理水平和加強物資倉儲管理能力,以避免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問題和不足的發生。提高物資合同管理水平就是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提高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以實現對于物資合同的科學與完善、合理管理。而加強物資倉儲管理,需要通過制定詳細的物資管理制度,同時建立和健全物資倉儲管理責任制,細化管理流程,加強管理監督等,以提升物資倉儲管理能力。
最后,還應進行專業的物資合同管理團隊構建,以通過專業化、技術化、高素質的物資合同管理團隊,來提升管理效率,避免管理問題發生。
3 結語
總之,電力物資合同管理作為電力物資管理重要一部分,對于電力系統管理發展與進步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進行電力系統物資合同管理不足及針對性措施的研究分析,有利于避免問題的發生,同時能夠推動電力系統管理發展和提升。
參考文獻:
[1]盧工,孫宏志.淺談ERP在山東電力系統物資管理上的實施和應用[J].電力信息化.2010(2).
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主要是投資方、出資方,通常也被稱為業主單位或者項目業主,其對于工程項目擁有產權,因此是管理的主體。建設單位對于工程項目進行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了成本、進度、工期、質量、安全以及環境、合同和信息的管理等。其中尤其以合同管理為要點之一,許多工作都需要通過合同管理來完成,因而非常重要。
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概述
國家的建設主管部門、監理單位、工商部門以及建設工程管理相關機構,均對于工程建設的施工合同具有一次能夠的管理權,因此,開展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應當嚴格采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因而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合同管理的對象,則主要包括對于合同履行雙方行為的監督與指導,發生糾紛時應有權益的維護,發生違法行為時的糾正和制裁措施等。通過合理使用行政、法律的手段,針對合同采取監督管理措施,達到保證工程能夠按照規定流程和計劃,避免損害其雙方各自應當獲得的利益或合法權益。合同對于建設工程項目而言,不僅針對的是施工行為、施工過程的管理與制約,同時還需要重視對于合同的簽定、雙方職責、義務的履行、施工流程、施工規劃、項目驗收、工程交工、糾紛和爭議處理等內容,因此需要全面設計以上的管理內容,從而完善施工合同的全過程管理。
2 加強建設單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1 約束合同義務,保證雙方共同利益
目前,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已逐漸成為我國建設工程項目中,確保其可持續發展、實現科學管理的關鍵,同時也是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實施建設項目的重要依據,因而對于整個工程項目的順利建設與評價而言都至關重要。合同管理工作應當貫穿整個工程的建設過程,從工程的招投標開始,到竣工結算階段,均需要注意合同的管理審核,以利于實現管理目標,取得最終的經濟效益。
2.2 確保工程建設有序進行
當前在建設工程簽訂合同和管理合同方面,仍然存在許多不規范、不到位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往往會引起合同風險,以及一些法律上的糾紛,從而制約了建設工程項目的正常開展。由于合同簽訂各方在項目中所承擔的義務、所獲取的權利關系模糊,容易導致工程建設秩序出現混亂,在面對工程沖突和風險的情況下,只會相互推諉,嚴重影響了對于工程進度、質量以及成本等方面的控制。
2.3 規范承包方行為
有少數的工程建設承包方在市場經濟中,往往因為缺乏必要的法制觀念、誠實信譽等,甚至采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嚴重影響了市場機制和功能的正常發揮。因此,必須通過合同管理,有效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使合同管理能夠實現指導與約束的效果,明確正確的發展方向,從而保證建設市場的健康與穩定。
3 加強合同管理的辦法
3.1 對合同實行動態修正式管理
建筑工程的施工往往較為復雜,其建設過程可能會發生計劃之外的事故,因此,作為建設單位應當在事先就對此類情況有所防范,在制定合同的階段,就需要注意將相關情況的規定歸入其中,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補充合同,并對該合同的執行進行跟蹤與補充。此外,對于工程常見的施工方式變化,以及所帶來的利益糾紛,通常存在于施工方與建設單位之間,所以建設單位應當在建立合同的過程中,應當為后續工程的變更留有余地,明確各項責任制度和預防措施,并詳細闡明工程變更的相關結算方式。
3.2 提高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1)在選擇合同管理人員時,應當重視人員本身的專業技術,例如可以從建設單位其他部門曾有過相關合同管理經驗的人員中進行選擇;(2)加強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培訓與考核,在合同的內容擬定階段,以及后期合同的履行等環節,都需要重視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工作,并針對當前存在的各種形式的合同糾紛進行分析,以便讓合同管理人員能夠更加全面地了解建設施工合同的內容,以提高管理能力與效果;此外需要注意對這些管理人員進行定期考核,并及時淘汰不合格人員;(3)注意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水平與責任意識,通過建立嚴格的獎罰機制以及競爭機制的方式,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認真履行其職責,從而能夠對有貢獻的人員給予必要的獎勵,進而能夠保證精細化管理工作能夠實現長期的良性運作。
3.3 嚴格分析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文件
施工合同的擬定,需要以有法可依作為前提,但是當前的合同法和招投標法中,僅包括一些合同的常見問題,而對于一些細節問題并未有所涉及。因此,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部門與管理人員,都應當重視對于國家、省市所出臺的法律法規文件進行研究,確定其中條款所對應的項目,以及哪些問題沒有進行法律規定。對于此類沒有涉及到的規定和條款,建設單位需要組織專門的工作人員,對工程建設相關方面進行風險的評估,然后采取合理措施,以制定相關的合同條款,從而將需要添加的條款,及時遞交到當地的相關政府部門,經過政府部門的審核之后,再簽訂最終的合同。
3.4 完善工程合同管理辦法與流程
對于建設工程各類合同的簽訂流程如下:(1)建設工程合同簽訂的過程應當包括設計―咨詢―測量―勘察―監理,該過程中,應當由專業的管理人員,結合建設單位相關人員,根據工程的實際技術要求,中標、議標的結果等,來對合同條款進行必要的洽談與會簽,然后由部門專業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報相關領導簽批后即可蓋章確認;(2)針對建設工程的設備供貨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大中修合同等,都需要由建設單位,以中標、議標的結果,以及招標相關資料為依據進行擬定,擬定完成后,再由部門的造價人員進行審核,以明確合同中與工程造價相關的條款內容是否符合計價與結算原則,部門的工程管理負責人,則需要對合同進行全面的審核與確認,從而進行審核意見會簽,經過復核無誤并通過系統審核確認,才能夠蓋章確定;(3)對于工程的小修理合同,則主要由建設單位根據中標、議標的結果,以及招標相關資料,擬定相關的合同條款,部門專業管理人審核、簽字,確認,經過系統審核通過后即可蓋合同專用章。
4 結語
就建筑工程項目而言,合同相當于甲乙雙方簽訂的契約,其制約的內容貫穿整個工程建設,因此建設單位必須在充分理解合同內容的前提下,學會維護自身利益,在實際工作中不斷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從而保證單位的實際建設效益。
參考文獻
引言
在我國的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我國的建筑行業開始越來越重視對于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重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如今的建筑行業市場環境越來越復雜,整個建筑工程的承發包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也越來越多而且也越來越不明確,所以這就需要利用合同來對這些不明確的責任和義務進行明確的規定。由此可以看出,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讓建筑工程承發包雙方避免糾紛,保障雙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維持建筑行業市場的穩定。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就是在企業的經濟往來中一種利用合同形式對雙方行為進行約束的管理模式。企業的經營質量以及合同與合同管理有著密切的關系。企業的合同管理就是企業將自己作為當事人而確定的一種合同形式,根據相關法律對其進行訂立與履行、變更與解除、轉讓與終止、審查與監督以及控制的相關行為的總稱、這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其中審查、監督以及控制是整個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與模式。合同管理在整個過程中必須是一種全過程的、系統的以及動態性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過程就是一種通過洽談與草擬、簽訂與生效開始到失效的整個過程,系統性管理就是對于涉及到合同條款的相關內容通過全系統與部門對其進行系統管理,而動態性對合同的整個履約過程的變化進行系統的分析,對于各種變化因素進行分析,進而對合同進行及時的修改與變更、補充、中止或者終止的相關行為。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項目需要承包方與發包方之間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對項目施工做了明確的規定,工程各項施工內容均需要基于合同規定來開展,以確保施工的質量與進度。若疏忽了對工程合同的管理,則會使得工程進度與質量失控,增加施工風險。若能夠有效的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則能夠避免上述問題,同時還能夠為各類施工糾紛,提供法律依據。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類別
3.1控制型風險
基于控制程度來劃分工程合同管理風險,則可以分為可控型風險與不可控風險。對于可控制型風險,在進行合同管理時,要采取規范化管理流程,基于相關流程,來解決合同爭議以及信用評價等問題,進而最大限度上確保工程合同主體的經濟利益。而不可控型風險,主要是指合同簽訂時,受到經濟與政治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使得合同未能正常簽訂或者履行等,對此則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來降低風險的不利影響。
3.2管理風險
由于建筑市場競爭激烈,承包人往往在來不及認真分析招標文件及報價測算的狀況下,便進行了投標,由于沒有切合自身能力進行投標,一旦中標,承包人將會面對很大的經濟風險。同時,在合同的簽訂問題上,往往存在不公平的現象。市場經濟的性質決定業主占領主導地位,而經驗不足的承包人往往不具備良好的恰談技巧。因此,在制定合同條款時承包人注意不到文字細節,導致在項目一開始承包人便處于不利地位。加上承包人合同的管理組織沒有健全的管理體系,致使在合同的分析、談判及履行上得不到良好的監督管理。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控制策略
4.1重視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
如果想要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首先必須要做的就是重視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這是進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在制定建筑工程的合同文本的過程中,必須按照標準的合同示范文本形式來制定合同,對于有的特殊的施工合同,還必須按照國家建設部的示范文本來制定合同,采用相應的標準制定合同,可以充分提高合同的正規性和合法性,也能避免一些經濟糾紛的產生。在進行建筑工程合同內容的制定時,相關的合同擬定人員必須對自己的建筑工程做出一定的調查,對自己所負責的工程要有一定的了解,必須讓合同的內容具有一定的預見性,而且所擬定合同的每一項條款都必須有著清楚詳細的解釋,以免產生歧義或者日后產生糾紛。
4.2構建系統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開展中,具有一定的復雜性,相關工作單位要想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整體質量,首先就要提升管理人員自身的工作能力,構建系統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對于各項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實施者以及相關責任與義務進行明確,保障有章可循。在相關合同管理制度的構建過程中,要對具體的建筑工程責任分解制度、交底制度以及具體的工作制度、相關工程的進度款審查等制度與合同管理制度有效的融合起來。在相關合同簽訂之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關人員要對具體的工程內容與具體的負責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要對具體的合同內容進行詳細地說明與解釋,通過完善的合同交接制度,提升整體的管理質量。
4.3適時合理應用法律手段
承包人在面對一些棘手的問題,可以合理地運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利益,化解工程中出現的風險,降低損失。在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應以協商解決為主。在協商解決未果的狀況下,充分收集相關證據,在有效的時間內,合理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發包方往往會借助自己在市場中的有力地位,對承包人有意或無意地進行壓榨,經常會出現部分款項沒有結算,而拒不認賬的狀況,針對諸如此類的狀況,如協商未果,在證據充分的狀況下,承包人應及時的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5結語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受到各種不確定風險因素的影響較大,對此則需要加強對風險的防范,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強對合同人員隊伍的建設,完善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統,進而全面防范控制合同風險,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參考文獻
0前言
近來年,隨著政府投入加大,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逐年增加,市政設施項目美化了城市形象,方便了市民生活,但與其他項目相比,市政工程工期短、質量高、環境影響大、不確定因素多、行政指令干預強,導致市政工程管理方即業主的工作更加復雜,難度更大。市政工程特點將參建各方交織成復雜的關系網,合同即是這張關系網的紐帶,使各方緊密聯系起來,有效運轉并相互約束。
市政工程建設包括項目決策、設計、實施及運營等階段.而合同管理貫穿領取中標通知書直到合同履約完成并失效整個階段.市政工程的復雜性、工期緊迫性、組織交錯復雜性等使業主合同管理工作面臨巨大的壓力,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及專業人員來處理相關問題。本文就市政工程業主合同管理問題提出一些解決方法及措施,以供同行參考。
1合同管理目的、任務及重要性
作為市政項目的建設業主,提升工程質量、進度和成本的各項管理水平是其首要任務,而合同體現管理水平所在。合同管理目的就是要督促各方自覺履行合同.把施工的安全文明化、管理標準化、控制綠色化等要求和內容放入合同管理范疇,并在工程建設中做到公開、公正與公平。
合同管理對業主了解合同、明確建設目標,規范業主行為起到重要作用,一是可以讓業主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工作的程序和法律后果,避免出現因權利和義務不清,引起責任爭議;二是可以提高業主的風險防范意識,做到風險事前控制。因此,合同管理過程中,業主要充分認識自身工作的范圍、職責以及違約責任,自覺執行合同管理的程序和制度,并積極采取措施不斷修正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各種偏差。
2合同管理風險
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須掌握合同管理的流程、注意環節及關鍵點,尤其要掌握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降低業主風險系數。合同管理中常見的風險有經濟風險、技術風險、法律風險和履約風險。經濟風險主要是由于對合同條款、設計圖紙、成本控制、質量要求把握不準以及主材價格波動較大,造成成本增加;技術風險主要由于技術論證不充分,施工工藝不成熟,施工環境的影響考慮不足,造成了施工事故;法律風險主要是業主違反法律法規,對施工單位采取強制性要求,影響工程進度及質量;履約風險主要是由于合同條款不完善,部分關鍵性條款缺失,業主發出錯誤指令,施工出現的問題無法及時有效解決。
由于業主不可能有能力和資金承擔全部風險,因此,在熟悉市政工程合同管理風險的基礎上,業主應建立完整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采取合理的風險分配辦法,讓有承擔能力的施工方承擔工程潛在風險,最大限度的降低業主的風險。
3存在的問題
由于我國的建筑市場還不大規范,市政工程中合同管理存在各種問題:
(1)誠信缺失現象時有發生。在合同中出現假文件等現象,履約保函真假難辨,業主維護自己利益難。
(2)招投標管理與和合同管理脫節。部分合同條款與招投標文件不一致,合同條款存在缺陷,表述不嚴謹,履約時分歧較大。
(3)合同變更管理不規范。工程變更隨意性較大,變更較多,導致工程成本增加。
(4)合同檔案管理不規范。缺乏有效的檔案管理,合同借閱管理不規范,發放登記制度不健全,出現合同文本和資料丟失,影響合同履行。
(5)專業管理人員短缺。由于受到政府單位人員編制等影響,專業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影響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6)合同管理分工不明確。由于缺乏明確的合同管理分工,出現錯位和缺位現象,導致項目推進受阻。
4提升合同管理措施
要提升市政工程合同管理水平,業主首先要理解合同的分類及相關法律,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相應的合同管理機構;其次要制定合同規范文本,建立合同管理目標及方法。具體措施如下:
4.1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落實合同責任制
市政工程充分發揮合同管理的效能和作用的關鍵是要有一個全方位、多層次的管理體系,要以專業管理為核心,合同管理為紐帶,科學合理組織項目建設,高效完成合同目標。業主應熟練掌握合同簽訂及履約中的各種問題、合同變更的具體情況,統一協調工程中的爭議和糾紛。
建設過程中諸多因素影響合同的履約,因此,業主應加強合同履行動態管理,總結歸納施工中易出現的問題,出現工期變更及時進行合同備案。為更好地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業主應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確崗位人員合同責任,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并力促有效落實。
4.2規范合同條文、完善合同條款、注重合同細節
業主應對擬定的合同條文進行推敲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文格式、內容表達等符合規范及法律法規;完善合同條款,尤其要完善造價預算控制、工程量變更及工期、費用索賠等方面的條款,要注重完善工程款撥付、工程量計算、材料價格異常變動以及結算方式等條款;及時制定補充協議,避免發生糾紛。
4.3強化風險意識,劃清風險界面
市政工程具有波動性和難以預見性,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業主和參建各方都面臨著無法預測的風險。因此,業主和參建各方都充分進行合同風險評估,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共同承擔風險,對正常范圍以外的風險進行合理分攤。
4.4建立管理臺賬,確保有序運行
業主應建立清晰的合同管理臺賬,對合同執行不力所導致的問題和損失,追究合同方的責任。業主應對合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歸納、記錄,及時地發現存在的問},制定有效的解決措施,保證合同履行效果,更好的服務于市政工程建設。
4.5提高管理人員專業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知識,但目前市政工程專業管理人才缺乏。因此,業主應通過招聘專業管理人才及發掘內部管理人才、加強合同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達到有效合同管理的目的。
4.6強化合同法制教育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s the process of the owners, construction companies and supervision unit three party management system the overall operation. In engineering practice, due to the involvement of engineering build different location, focus their attention is also different, the control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schedule, cost control, quality control is briefly introduced.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progress; quality; control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1、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在發展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如何通過提高合同意識,改善合同管理,充分發揮合同對于市場運作的積極作用,逐步實現市場的規范化,是市場經濟活動繼續深入發展的一個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沒有健全的合同制度,就沒有健全的市場機制。企業之間的所有經營活動,不是通過某一個權力部門的硬性分配,而是通過市場交易來進行的。而市場交易又是通過競爭來完成的,競爭機制是市場經濟體制中的最重要機制。通過市場競爭,國家從客觀上實現資源配置的最優化,從微觀上實現效益最大化。但是,競爭機制的形成,是以合同秩序的健全為提前的,而施工企業想要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就必須在質量、投資、工期目標等方面履行合同,必須通過工程合同的科學管理來實現合同目標。“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因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標的物特性,執行周期一般較長,內容較多,涉及面較廣,一次性投資大等特點。只有遵守建設程序,符合投資計劃,合理的工期、質量、投資目標的工程合同,才有好的開始,才談得上科學的合同管理。履行合同條款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條款是工程工期、工程質量、工程造價這三大目標。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就是工程管理中“三控制”的管理。工程建設中的投資、進度、質量三大目標是互相制約、辯證統一的,決不可偏廢。
2、工程建立過程中業主方對合同的管理
合同是商定項目參與各方權益義務關系的協議,是具有法律效能的文件。合同管理的中心是選擇合同類型,主要是價錢類型,不同方式價錢的合同表現了風險分配方式。合同管理普通按標準合同文本執行,可恰當加以修正。
在工程建立范疇,由于合同標的物的特殊性,合同主體、合同關系的復雜性,假設不注重合同關系的管理,就會招致合同界面紊亂,合同各方的責、權、利不明白,合同關系紊亂不清,合同各方經常陷于扯皮和矛盾中,由此帶來進度、質量、本錢管理的失控。所以,在工程項目中,存在著業主方、承包方、監理方、供貨方等不同方面的合同管理,其中業主方的合同管理又是整個工程合同管理的中心,對整個項目的合同管理以致整個項目的成敗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業主必需經過加強合同管理,保證項目進度、質量、本錢目的的完成,最大限度的維護業主的利益,控制風險,完成項目和企業的戰略目的,追求合同各方在經濟協作中的共贏場面。
業主方應科學施行全面合同管理,這不只是對詳細合同的管理,而且是從項目整體利益動身,組織、和諧各管理部門及合同關系方,以合同為紐帶停止的全項目的管理;不只是某個階段的合同管理,而且而是整個項目全過程、全方位、多層次的合同管理;不只是合同管理部門的合同管理,而是整個項目全員的合同管理。
另外,加強合同管理,也控制工程投資。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降低工程本錢,進步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業主方項目合同管理應從合同會談開端,至保修日完畢止,特別加強施行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在合同執行期間親密留意實行合同的效果,以防止被對方索賠。
3、合同管理中的“三大控制”
工期控制也就是施工進度的控制。進度控制在工程建設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工程進度失控,必然會導致人力、物力的浪費,甚至可能影響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拖延工期后趕進度,建設的直接費用必然會增加。在關鍵時刻趕不上工期,錯過有利時機,將造成重大損失。延誤工期會導致經濟損失;盲目地、不協調地追求加快工程進度,縮短工期,同樣會導致不顧工程質量,損毀企業信譽的問題。所以,工程建設各部位的施工進度應統一步調,同時應與資金投入、設備供應、,材料供應以及移民征地等方面協調一致,還要適應當地的氣象、氣候等自然規律,才能取得好的經濟效率。
1、前言
風險是任何工程項目中都存在的,現代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是規模大、技術新穎、持續時間長、參加單位多、與環境接口復雜,可以用危機四伏來形容。此外,構成風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實質風險因素、道德風險因素和心理風險因素。它們分別由不可抗力、故意行為和意外過失造成。一旦風險發生,就意味著釀成了風險事故,也必然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損失。
2、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管理
2.1 合同的定義和特征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工程建設市場主體間的關系逐漸變成了合同關系,而工程建設市場各主體之間的行為也主要依據合同來加以約束。合同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也是市場經濟的紐帶。工程合同訂立的基本目的就是為了在合同當事人之間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風險。
整體上說,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體資格的當事人,為了達到一定目的,經過自愿、平等、協商一致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達成的協議。我國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迄今已經有 12 個年頭。它作為一種當事人雙方的法律行為,時刻制約著活動雙方的違法違約行為,使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體說,建設工程合同又包含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狹義的建設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而廣義的建設工程合同包含了與建設工程項目相關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外,還包括工程咨詢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工程招投標合同、材料和設備采購合同、設備租賃合同以及各種技術合同等。
2.2 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
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是整個項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證工程項目總目標的實現。因而,從項目時間、質量和成本目標來看,風險管理與項目管理的目標是一致的。究竟何為建設工程合同風險?我們可以這樣定義:指建設活動中一切與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它不僅包含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損失發生的可能性,還包括合同制定過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當事人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其次,項目建設作為高風險行業,在整個施工活動進行過程中有很多復雜的風險因素,但這里的建設工程合同風險不是指建設活動中一切風險,而是其中所涉及的與建設工程合同相關的風險。
3、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訂立時預防,還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我們應清楚認識建設工程合同風險所造成的嚴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3.1 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能是具有服務性和監督性的雙重屬性。即進行工程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合同的訂閱,并實施監督、管理、控制。這個專門的機構應包含各方人員,如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法律顧問在內的專業團隊,他們負責管理、監督整個工程活動的進行。例如,在合同簽訂前,對合作對象進行仔細審核,深入了解。此外,我們主張,一切合同都應當采取書面的形式訂立。因此,訂立合同時,要力爭做到用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避免產生歧義。
3.2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
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履行法律責任的依據,為了減少和避免合同風險,在施工前進行合同洽談是關鍵,雙方要在平等自主,透明公平的環境下進行商議,共同對合同中的各項條款進行拾遺補缺,保證合同的完整性,防止不必要的風險,讓雙方利益能得到平衡,并顯示公平。合同洽商時,承包人應從風險分析與風險管理的角度研究每一個條款,要善于在合同中限制自身承擔過多的風險和盡可能轉移風險,對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也要認真研究,做到心中有數,達到風險在雙方中合理分配。例如某工程,發包人在擬簽合同條款中設置了“所有地下障礙物的清理費用包含在地基工程措施費中” 的條款,承包人對于此條款提出發包人把過多的及不可預見的風險轉嫁到了承包人導致此部分出現顯失公平現象,經雙方洽商修改為了“地下2米以內障礙物的清理費用包含在地基工程措施費中”。
3.3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機信息系統
合同風險管理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工程建設項目規模擴大,合同標的日趨龐大,涉及合同的內容、條款日益增多,國內采用的傳統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經無法適應現代化的大型建設項目的動態管理要求,而微機信息系統既方便又快捷,不但節省了時間,也減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說,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機信息系統是時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經之路。
3.4 提高建設工程合同人員的綜合素質
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強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識,使他們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在關鍵時刻,能及時應對和處理突發狀況。這對于風險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3.5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
施工合同簽訂后,承包人合同管理部門要對項目部的相關人員做好針對性的合同交底,以便項目管理人員能及時對合同進行全面、完善的解釋,明確合同條款的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尤其是合同中的潛在風險,管理人員應首先做好預測分析,對合同中工期、質量、造價三要素的控制要求及相應違約責任心中有數,為合同的履行創造有利的條件。
3.6慎重處理索賠、糾紛風險
由于業主無法按照規定提供應有的施工條件,常常造成承包商的索賠,甚至發生糾紛。關于索賠,在合同中應作出明確的規定,同時在實際操作中適時啟動反索賠程序,這樣可以有效減少索賠的發生,減少索賠損失。當糾紛發生后,合同雙方也要按照合同的流程處理糾紛,尤其是涉及訴訟的,應選擇有利于業主的有管轄權的法院受理。
3.7轉移或分擔不可抗力風險
一旦發生不可抗力時間,合同的雙方都有會遭受損失。在合同中應明確不可抗力發生時工程本身、雙方人員及自有設備的損失責任,而業主也可以選擇投保對不可抗力事件帶來的影響風險轉移。
3.8嚴格執行合同,通過合同手段管理風險
在施工前,合同雙方要對合同進行確認,并通過特定的合同條款予以約定,或規避,或轉移,或分擔,或自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為了避免更多的風險發生,業主應嚴格執行合同,通過合同手段降低風險。簽訂合同時建立業主合同的評審和審計制度,在法律的框架內將業主風險管理預案在合同中約定。在項目實施時,按照全面合同管理的要求定期總結合同的履行情況。
4、結論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它牽涉到工程活動的方方面面,它以法律的形式規范著合同雙方的行為。面對建設工程合同風險,我們應該通過加強理論學習,總結經驗教訓的方法,提高企業的合同風險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切實有效地預防風險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1]成虎.工程項目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