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06 17:20:1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商業銀行常見風險管理措施,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一、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高速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各行各業面對經濟全球化的趨勢,擁有越來越多的機遇,伴隨而來的也具有挑戰。面對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國內發展出大量的商業銀行,商業銀行作為一種新型產業,所面對的機遇和挑戰呈現出繁瑣化、多樣化的變化趨勢。商業銀行要根據時代的變化,及時更新信息,保持清醒的認知,采取科學有效的方法,盡可能的對銀行面臨的挑戰進行評估,從而有效的預防風險,保障商業銀行的正常運營。本文將探討商業銀行運營中存在的業務風險,分析風險產生的內外部原因,從而有針對性的提出解決措施。具體而言,我國商業銀行主要面臨的業務風險有信用風險、流動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等等,這些風險的存在將嚴重威脅到商業銀行的正常運營,如果風險巨大,商業銀行又不能及時采取科學的措施進行處理,將引發商業銀行巨大的危機。國外關于商業銀行如何避免業務風險的理論有很多,我國應該借鑒國外商業銀行的成功經驗,有效地規避業務風險,更好地促進商業銀行的發展。
二、引發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內部原因
1.理論研究欠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高速發展,以此為契機,商業銀行得到高效的發展,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善的市場管理制度,但是盡管如此,有關商業銀行如何規避市場風險的理論研究卻很少,不能有效地指導商業銀行的管理。隨著科技的發展,市場的變化日新月異,而我國商業銀行的管理制度落后于市場的需求,不能及時滿足市場的變化,這種滯后的管理理念反過來又限制了商業銀行的發展,束縛了決策層的意見,使得制度上存在的漏洞越來越多,尤其在金融市場業務方面,相關理論和實踐都不能滿足市場的需求,導致風險的出現。
2.不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
就金融市場而言,本身存在著高風險性,面對金融市場的這種特性,就需要商業銀行內部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有效的對常見風險進行規避,減少商業銀行處于風險之中的機率。鑒于此,商業銀行應該在貸款方面嚴格把關,建立有效的監控機制,進一步完善風險管理體系。但當下,我國許多商業銀行在貸款方面管理體系薄弱,涉及到的管理體系比較寬泛,不能有效的對貸款業務進行劃分,嚴重威脅到商業銀行的資金安全,引發業務市場的風險,嚴重影響商業銀行的正常運營。
3.人才的流失
盡管國家加大教育力度,開設金融專業的學校越來越多,學習金融專業的學生也隨之增長,造就了大量的高素質人才,但學校成就人才的數量,遠遠不能滿足市場的需求。此外,盡管商業銀行招募到符合要求的人才,但流動性很大,有些人才應聘商業銀行,只為積攢經驗,當經驗豐富滯后,他們就會跳槽去國有銀行,畢竟商業銀行和國有銀行的差距還是很明顯的,導致商業銀行在人力資源的開發上落后于國有銀行,嚴重了影響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增加了商業銀行面對風險的可能性。
4.不健全的信貸機構
商業銀行的主要盈利依賴于貸款業務,在辦理貸款業務時,如果商業銀行對貸款方信用、還款能力等信息缺乏了解,對責任和義務不能區分和規定,當貸款方還款不及時,就會造成銀行資金不足,降低商業銀行的工作效率,威脅商業銀行的生存和發展。從更深層的原因上來看,出現這些問題的大多數原因都是對信貸機構設置不夠重視,有的商業銀行甚至完全沒有設置專門的信貸機構,出現這些問題也就不難想象了。
三、引發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外部原因
1.壞賬量增加
商業銀行通過借貸獲得盈利,但盈利的前提是借貸方有能力還款。商業銀行服務對象和取得盈利的對象都是企業,如果企業的發展面臨困難,或者出現倒閉,這將增加商業銀行的壞賬量。具體來說,當下企業間的競爭越來越嚴重,融資已經不是影響企業發展的關鍵性因素,面對市場的競爭,如果企業不通過增強核心競爭力的發展,獲取發展的一席之地,將導致企業的競爭力缺乏,無法獲得盈利,甚至出現經營危機,不能及時對銀行還款。商業銀行面對這種情況,只能將有限的資產進行拍賣,增加人力、財力的投入,嚴重制約了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率,增加商業銀行的壞賬量和呆賬量,威脅商業銀行的發展。
2.欠缺政府的支持
商業銀行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支持,政府政策的制定,將引導和規范商業銀行的發展。金融市場領域對政策尤為敏感。在多年的改革開放下,市場制度己經逐漸取代計劃制度,在我國的各個領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調節作用,不過政策的補充作用效果也同樣明顯。商業銀行與國有銀行一樣,承擔著重要的社會責任,在穩定經濟、平衡收支、實現百姓安居樂業方面職能作用明顯,有的甚至為政府的失誤而買單。但是,也有很多地方政府為了本地區的經濟發展,不顧市場規律而對商業銀行提出各種要求,甚至出臺一些不利的政策,直接影響到了商業銀行在金融市場上的競爭力。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商業銀行獲得的盈利,一部分下發給員工,而絕大多數都為市場的配置買單,導致商業銀行大量資金的外流。缺乏政府的支持,嚴重影響商業銀行的發展,增加資金周轉的困難。
3.利率變化
利率的高低,嚴重影響了商業銀行的發展,影響資金的循環,高收益刺激了人們貸款的熱情,越是追求高收益的人越會成為銀行的潛在客戶,不過隨著其成本的不斷上揚,其風險不斷增加的同時也給銀行帶來了更大的風險。
四、建立和完善信貸風險測評體系
商業銀行不應該在風險出現之后,進行彌補,而應該提高防范風險的能力,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對信貸風險進行及時的評估,防范金融市場的業務風險。
第一,商業銀行要根據本行的發展理念、市場定位、風險偏好、文化等情況,建立出符合自身發展的經營戰略,從而有針對性的提升商業銀行的發展。對于中小商業銀行而言,由于規模擴張的需要,它們在經營戰略上更加激進;而對于大型商業銀行特別是系統重要性的商業銀行來說,其承擔著更多的社會責任,不但面臨著更加嚴格的監管要求,對于金融市場業務風險的控制也要更加嚴格。
第二,完善的風險監控體系,加強監控力度,變革傳統的監控模式,著重對戰略層進行監控。商業銀行應該在集團層面來控制金融市場業務風險,要將不同資產、業務、各子公司所面臨的不同類型的風險進行度量和綜合考慮,并且將數量龐大的表外業務納入到風險監管的范圍之內,監控多項風險指標,使商業銀行能充分地了解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情況以及變化趨勢。
第三,加強商業銀行之間的合作。隨著市場的發展,在新興的產業中,大型建設項目需要大量的資金,銀行在項目中得到的回報也是巨大的,但單個銀行是不能獨立支付數額如此巨大的項目,必須加強與其他銀行的合作。商業銀行可以選取與自身發展戰略和市場地位相一致的銀行進行合作,促成項目的開展,但這僅僅是理論上的合作,還缺乏具體的實踐經驗。
參考文獻:
[1]范夢川.論《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內部評級法對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影響[D].山東大學,2013.
[2]胡俊華.關于商業銀行金融市場業務發展的思考――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視角[J].銀行家,2011(02).
[3]劉桂峰.當前形勢下我國銀行業員工行為風險管理的幾點思考[J].投資研究,2012(02).
[4]鄭秀梅,展瑞雪.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的營銷策略研究――以招商銀行為例[J].中國商貿,2014(21).
[5]張宇虹.淺析農村商業銀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現代交際,2014(01).
1前言
中國在加人WTO宣布外資銀行準人的政策之后,外資銀行各種投資大量涌人,國內商業銀行在多個業務領域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和競爭;特別是在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上,外資銀行具有強烈優勢.國際貿易融資是商業銀行的一項重要業務,幾乎所有的商業銀行都把它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分析研究商業銀行國際貿易融資目前的狀況并認識到其中存在的風險,為客戶提供應對變化趨勢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在當前就顯得尤為重要。
2國際貿易融資概念
根據《巴塞爾協議》條約第244條可知:國際貿易融資是指在商品交易中,銀行運用結構性短期融資工具,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貨、預付款、應收賬款等資產的融資。廣義而言,國際貿易融資是指國際貿易下的資金融通,是銀行運用結構性短期融資工具進行的融資,是銀行對進出口商提供與國際結算相關的營運資金支持,用以進出口商完成相關國際貿易運作,其還款資金來源于相關國際貿易運作之后的所收貨款。國際貿易融資的主要方式有國際保理融資、福費廷、打包放款、出口押匯、進口押匯、提貨擔保、出口商業發票貼現等等。
3國際貿易融資的常見風險
3.1進出口商資信風險
進出口商資信風險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如果參加交易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約,就會導致另一方有可能遭受風險,進而使對進出口商提供融資的銀行遭受風險。我國很多進出口企業存在管理混亂、普遍多頭開戶、結算、貸款和融資押匯等現象,其資信狀況欠;常因資金短缺導致利用押匯、打包貸款等信用手段套取銀行資金后挪作他用。甚至還有一部分企業與外商勾結,向銀行申請開立無貿易背景的信用證,利用匯率變動撤證后賺取匯價差潤,嚴重影響銀行經營資產的流動性和安全性。
3.2貿易風險
進出口貿易從談判、簽約到合同的履行都是一種商業信用,不僅要考慮到進出口商的資信能力,還要考慮到貿易商品的質量、交貨、市場行情、匯率變動等因素,貿易過程中又會出現貿易糾紛和索賠,出現貿易風險。因此,進出口企業雙方的經營能力,進出口貨物的質量、價格、交貨期限、市場行情和匯率變動情況以及生產廠家的生產能力等諸多因素均會影響到貿易是否順利完成。這期間,任何一個不利因素的出現,都有可能導致經營失敗,產生貿易糾紛,出現貿易風險,導致風險貸款。
3.3金融詐騙風險
在貿易融資詐騙中,信用證詐騙最多最為典型。信用證是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的有機結合,在其給國際貿易帶來極大便利之時,也可能誘發欺詐的產生。為客戶提供貿易融資的銀行有時會面對企業盜取銀行密押或校驗碼,偽冒通知銀行印鑒和密押用假信用證詐騙;偽造提單或主要議付單據,真實單據中加人虛假資料詐騙銀行融資;利用軟條款信用證詐騙銀行打包貸款,相互開立信用證詐騙,滾動開立信用證詐騙等等。加人WTO后,各家商業銀行之間以及我國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之間在貿易結算領域中的競爭將日趨激烈,信用證貿易融資的比重會不斷增加,融資的風險也會隨之擴大。
3.4貨幣風險
貨幣風險也稱為外匯風險,指在一定時間內的經濟交往中,以外幣計價的債權債務、資產,由于利率和匯率的變動,而引起有關貨幣價值的上升和下降,致使國際經濟交往中的任何一方有可能遭受的風險。外匯風險一般可分為三種類型:交易風險、經濟風險和折算風險。交易風險是指以由于以外幣計值的未來應收款、應付款在以本幣進行結算時,其成本或收益因匯率波動而面臨風險,是一種流量風險;經濟風險是指預測之外的匯率變動通過影響企業的生產數量、價格、成本而使企業未來一定時期內的收益和現金流量減少的一種潛在損失;折算風險是指在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以外幣記值的會計報表以母國貨幣進行折算過程中所產生的外匯風險。
3.5操作風險
信用證貿易融資越來越多地應用到各家商業銀行拓展國際結算業務,加強競爭能力、提高經營效益的一種手段,但是由于各家銀行在發展這項業務初期,未對其操作實行嚴格的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因而出現了許多制度不嚴、監察不力、管理失常等操作失當造成資金損失的操作風險。
4國際貿易融資風險的防范措施
4.1審查進出口商家的資信狀況
(1)甄別進出口雙方貿易的真實性,應深人調查借款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落實信用證項下貿易的真實性,是防范貸款風險的基礎。
<2)要審查開證行的資信,應當認真了解開證行的資本結構、資本實力、經營作風等,來證金額是在銀行控制的授證額度內,在開證行的資本實力與來證金額明顯不符的情況下,要求知名的大銀行保兌。
(3)認真審核可轉讓信用證。無論在進口業務,還是出口業務中,有關銀行和進出口商對這種信用證都要十分小心,尤其是國外銀行轉來的信用證,在出口信用證交易中,我國銀行和出口商對可轉讓信用證應嚴格審查開證行和轉讓行的資信,并對信用證條款逐條進行審核,同時要加強同出口商聯系,幫助其分析其中的風險,配合公司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4.2完善管理制度,規范業務操作
國際貿易融資是一種高風險的業務,所以必須實施全過程的風險監管。
(1)需要做好融資前的調查。一方面了解申請企業的資信狀況、履約能力,企業負責人品行、經營能力以及該單業務的盈利情況;另一方面嚴格審查開證申請人、開證行的資信及信用證條款。
(2)建立進出口企業信貸風險預警機制。建立對進出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營運狀況,全部財務指標變動狀況,轉機建制發展情況的動態資料信息庫,實行動態監測;要特別加強對進出口企業的資金管理,應收款管理,定期與企業共同分析往來帳,及時發現有關帳款,組織力量清收。
(3)需要加強事后跟蹤及時編制有關報表,分析考核各企業各種額度的使用情況及時催收逾期資金,并對各融資的額度、比例和期限實行事后檢查。
<4)完善貸款客戶資信評估制度。科學、客觀地評定企業信用等級,是正確執行扶優限劣信貸政策的基礎,從信貸投人上降低風險,抑制風險。
4.3完善國際貿易融資相關的法律制度
<1)我國的立法部門必須加強對國際貿易融資的政策法律的研究。
(2)從現有的法律法規存在的漏洞出發,分析國際慣例與中國現行法律之間的問題,,為科學立法提供依據,制訂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并與國際慣例接軌,進一步促進中國國際貿易融資的發展。
4,4執行授信額度管理
各商業銀行應明確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前臺受理、操作部門為國際業務部,審批部門則是信貸審批委員會,信貸委員會應對該行的貿易融資基本客戶進行資信狀況、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的評估并以此核定其年度授信額度、開證額度、付款額度及打包、押匯額度,同時對任何一筆貿易融資,都要嚴格落實抵押、擔保手續。
4.5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構筑防范風險大堤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是一項知識而較廣、技術性強,操作復雜的業務,對相關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要求很高。我國目前急需既懂國際慣例、既懂操作技術又精通信貸業務的復合型專業人才。因此各商業銀行須加強人才培訓,想方設法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風險防范能力。
<1>嚴把進人關,可以引進高水平高素質的人才。
(2>要抓好崗位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服務質量和道德修養。
1前言
中國在加人WTO宣布外資銀行準人的政策之后,外資銀行各種投資大量涌人,國內商業銀行在多個業務領域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和競爭;特別是在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上,外資銀行具有強烈優勢.國際貿易融資是商業銀行的一項重要業務,幾乎所有的商業銀行都把它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分析研究商業銀行國際貿易融資目前的狀況并認識到其中存在的風險,為客戶提供應對變化趨勢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在當前就顯得尤為重要。
2國際貿易融資概念
根據《巴塞爾協議》條約第244條可知:國際貿易融資是指在商品交易中,銀行運用結構性短期融資工具,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貨、預付款、應收賬款等資產的融資。廣義而言,國際貿易融資是指國際貿易下的資金融通,是銀行運用結構性短期融資工具進行的融資,是銀行對進出口商提供與國際結算相關的營運資金支持,用以進出口商完成相關國際貿易運作,其還款資金來源于相關國際貿易運作之后的所收貨款。國際貿易融資的主要方式有國際保理融資、福費廷、打包放款、出口押匯、進口押匯、提貨擔保、出口商業發票貼現等等。
3國際貿易融資的常見風險
3.1進出口商資信風險
進出口商資信風險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如果參加交易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約,就會導致另一方有可能遭受風險,進而使對進出口商提供融資的銀行遭受風險。我國很多進出口企業存在管理混亂、普遍多頭開戶、結算、貸款和融資押匯等現象,其資信狀況欠;常因資金短缺導致利用押匯、打包貸款等信用手段套取銀行資金后挪作他用。甚至還有一部分企業與外商勾結,向銀行申請開立無貿易背景的信用證,利用匯率變動撤證后賺取匯價差潤,嚴重影響銀行經營資產的流動性和安全性。
3. 2貿易風險
進出口貿易從談判、簽約到合同的履行都是一種商業信用,不僅要考慮到進出口商的資信能力,還要考慮到貿易商品的質量、交貨、市場行情、匯率變動等因素,貿易過程中又會出現貿易糾紛和索賠,出現貿易風險。因此,進出口企業雙方的經營能力,進出口貨物的質量、價格、交貨期限、市場行情和匯率變動情況以及生產廠家的生產能力等諸多因素均會影響到貿易是否順利完成。這期間,任何一個不利因素的出現,都有可能導致經營失敗,產生貿易糾紛,出現貿易風險,導致風險貸款。
3. 3金融詐騙風險
在貿易融資詐騙中,信用證詐騙最多最為典型。信用證是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的有機結合,在其給國際貿易帶來極大便利之時,也可能誘發欺詐的產生。為客戶提供貿易融資的銀行有時會面對企業盜取銀行密押或校驗碼,偽冒通知銀行印鑒和密押用假信用證詐騙;偽造提單或主要議付單據,真實單據中加人虛假資料詐騙銀行融資;利用軟條款信用證詐騙銀行打包貸款,相互開立信用證詐騙,滾動開立信用證詐騙等等。加人WTO后,各家商業銀行之間以及我國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之間在貿易結算領域中的競爭將日趨激烈,信用證貿易融資的比重會不斷增加,融資的風險也會隨之擴大。
3. 4貨幣風險
貨幣風險也稱為外匯風險,指在一定時間內的經濟交往中,以外幣計價的債權債務、資產,由于利率和匯率的變動,而引起有關貨幣價值的上升和下降,致使國際經濟交往中的任何一方有可能遭受的風險。外匯風險一般可分為三種類型:交易風險、經濟風險和折算風險。交易風險是指以由于以外幣計值的未來應收款、應付款在以本幣進行結算時,其成本或收益因匯率波動而面臨風險,是一種流量風險;經濟風險是指預測之外的匯率變動通過影響企業的生產數量、價格、成本而使企業未來一定時期內的收益和現金流量減少的一種潛在損失;折算風險是指在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以外幣記值的會計報表以母國貨幣進行折算過程中所產生的外匯風險。
3.5操作風險
信用證貿易融資越來越多地應用到各家商業銀行拓展國際結算業務,加強競爭能力、提高經營效益的一種手段,但是由于各家銀行在發展這項業務初期,未對其操作實行嚴格的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因而出現了許多制度不嚴、監察不力、管理失常等操作失當造成資金損失的操作風險。
4國際貿易融資風險的防范措施
4. 1審查進出口商家的資信狀況
(1)甄別進出口雙方貿易的真實性,應深人調查借款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落實信用證項下貿易的真實性,是防范貸款風險的基礎。
(3)認真審核可轉讓信用證。無論在進口業務,還是出口業務中,有關銀行和進出口商對這種信用證都要十分小心,尤其是國外銀行轉來的信用證,在出口信用證交易中,我國銀行和出口商對可轉讓信用證應嚴格審查開證行和轉讓行的資信,并對信用證條款逐條進行審核,同時要加強同出口商聯系,幫助其分析其中的風險,配合公司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4. 2完善管理制度,規范業務操作
國際貿易融資是一種高風險的業務,所以必須實施全過程的風險監管。
(1)需要做好融資前的調查。一方面了解申請企業的資信狀況、履約能力,企業負責人品行、經營能力以及該單業務的盈利情況;另一方面嚴格審查開證申請人、開證行的資信及信用證條款。
(2)建立進出口企業信貸風險預警機制。建立對進出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營運狀況,全部財務指標變動狀況,轉機建制發展情況的動態資料信息庫,實行動態監測;要特別加強對進出口企業的資金管理,應收款管理,定期與企業共同分析往來帳,及時發現有關帳款,組織力量清收。
(3)需要加強事后跟蹤及時編制有關報表,分析考核各企業各種額度的使用情況及時催收逾期資金,并對各融資的額度、比例和期限實行事后檢查。
4. 3完善國際貿易融資相關的法律制度
(2)從現有的法律法規存在的漏洞出發,分析國際慣例與中國現行法律之間的問題,,為科學立法提供依據,制訂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并與國際慣例接軌,進一步促進中國國際貿易融資的發展。
4, 4執行授信額度管理
各商業銀行應明確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前臺受理、操作部門為國際業務部,審批部門則是信貸審批委員會,信貸委員會應對該行的貿易融資基本客戶進行資信狀況、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的評估并以此核定其年度授信額度、開證額度、付款額度及打包、押匯額度,同時對任何一筆貿易融資,都要嚴格落實抵押、擔保手續。
4. 5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構筑防范風險大堤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是一項知識而較廣、技術性強,操作復雜的業務,對相關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要求很高。我國目前急需既懂國際慣例、既懂操作技術又精通信貸業務的復合型專業人才。因此各商業銀行須加強人才培訓,想方設法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風險防范能力。
嚴把進人關,可以引進高水平高素質的人才。
一、《巴塞爾協議》歷次修改與完善
巴塞爾協議是巴塞爾委員會制定的關于國際銀行監管規則的重要協議,協議目前已制定了三個,分別是1988年7月通過的《關于統一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和標準的協議》即《巴塞爾協議I》、2004年6月通過的《統一資本計量和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修訂框架》即《巴塞爾協議II》以及2010年9月通過的《增強銀行業抗風險能力》和《流動性風險計量、標準與監測的國際框架》兩個文件即《巴塞爾協議III》。
《巴塞爾協議I》是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為了強化國際銀行間的穩定與安全,消除國際上銀行業內不公平競爭的根源頒布的,主要內容為關于銀行資本的風險管理標準和銀行的資本構成的規定:總資本由一級資本(核心資本)和二級資本(附屬資本)組成,其中二級資本的總額不得超過一級資本總額的一倍,同時還規定了銀行資產的風險權重,分別為0、20%、50%、100%四個級別。巴塞爾協議I還重點規定了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資本充足率即資本總額和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值)。由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銀行業在金融創新潮流的不斷推動下,金融衍生工具層出不窮,銀行業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與金融市場聯系更加緊密。然而1995年發生的巴林銀行破產事件使巴塞爾委員會認識到,巴塞爾協議I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銀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僅靠資本充足率一個指標控制無法充分防范金融風險,建立起一個更健全的銀行監管指標體系才是治本之策。巴塞爾協議I確立了資本作為銀行抵御金融風險的最后一道屏障,雖然存在許多缺陷,例如風險敏感度低、易出現資本套利問題,但它以深刻的監管思想和新穎的監管理念當之無愧地成為20世紀末影響力最大、最具代表性的監管綱領。
《巴塞爾協議II》是在《巴塞爾協議I》無法適應國際銀行競爭加劇、金融產品日新月異的背景下產生的,巴塞爾委員會決定修改原協議,來提高協議的風險敏感性。與巴塞爾協議I相比,修改后的協議的對銀行經營的風險范圍有明顯擴大,對于信用風險的衡量方法愈加科學合理,在風險權重的設置上也做出了較大的改進,在原有的標準法基準上進一步擴充了內部評級法,取消了舊協議的100%的風險權重類別,而增加了150%的權重,甚至還對國家、銀行及公司等主體加以區別并就不同的主體設置相應的內部評級風險權重。但協議因此也變得分外復雜,難以在大量中小銀行實施,全球實施的普遍性也受到了影響,出于這一點,巴塞爾委員會不得不給各國的監管當局留有一部分的自我裁量權。
《巴塞爾協議III》是在2008年突然爆發的金融危機下巴塞爾委員會為了讓各國商業銀行采取緊急補救及應對措施,形成的關于巴塞爾協議II的一次較大范圍的修訂和完善。當時的金融危機對于《巴塞爾協議II》形成了重創性的沖擊,因此,巴塞爾協議III更多的是對2008年金融危機的救火之策。巴塞爾協議III對第二版協議中的缺陷和不足進行了修正,在加強銀行業宏觀謹慎監管和風險控制方面擬定了一系列的監管改革辦法,持續嚴格資本定義,幫助解決相互聯系的系統性風險,還大幅地增加了資本質量、數量方面的監控,以減少損失;針對金融危機暴露出來的問題,提出了提高資本質量、延續性及透明度的方法增強銀行面對損失的應對和吸收損失的能力;進一步擴大協議的風險覆蓋范圍,在原基礎上增加了對衍生產品、回購和資本證券化行為對信用風險的資本要求;引入杠桿率、逆周期監管框架等對原有風險框架進行加固和補充;研究了關于“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跨境行為和“宏觀金融審慎監管”方面的解決措施。
本文在梳理了《巴塞爾協議》三次修訂的具體內容和相應評價的基礎上,對我國商業銀行的監管體系的發展與現狀進行分析,進而提出優化監管政策變革的意見和建議。
二、《巴塞爾協議III》對中國銀行業監管的影響
巴塞爾協議III將對我國銀行業產生哪些實質影響,又將推動我國銀行業發生怎樣的變革,都是我國銀行業必須仔細考慮和無法逃避的問題。巴塞爾協議III對我國銀行業的影響即有積極的一面,也不能避免地產生了消極的影響,協議的修訂在某種層面上講也是大國博弈的結果,從長期來看,新協議嚴格的資本監管、流動性要求的嚴格標準的提高對我國金融行業包括銀行的穩定和發展乃至全國經濟的增長都將產生促進作用,但同時,短期內,會對金融行業尤其是銀行業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嚴格的資本監管標準和流動性水平的控制可能與市場的實際不甚吻合,甚至可能打擊宏觀經濟在未來一段時間的發展積極性。
(一)積極影響
巴塞爾協議III對資本的嚴格監管和流動性要求的嚴格標準的提高能夠有效防范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監管水平和標準的提高切實地促進了銀行業的監管水平。
1、有效防范金融風險,提升銀行業監管水平。
新協議對金融危機中銀行監管架構重現的問題進行了有的放矢地討論和修正,修改方案有力地總結了金融危機下銀行監管體系所暴露出的漏洞,同時希望修訂之后,嚴格的資本管控和流動性水平控制下,新的監管準則能夠更有效地約束銀行業,增強金融風險的防范意識,使銀行業乃至整個金融體系具有更強的抗風險能力,以防止和應對金融危機。
2、對銀行業務具有全方位、多元化的推動和影響。
巴塞爾委員會修訂《巴塞爾協議III》前后歷時超過兩年,此次高效而大范圍的修訂不僅使巴塞爾協議的內容趨于健全和完善,同時使資本的監管得到了思想上的根本強化,在修正和完善的同時又有適度的創新,推動了銀行業務的多元化創新和改進。
3、對銀行的經營管理產生了深刻影響。
監管標準變嚴必然對銀行的日常經營管理產生重大影響,流動性水平指標的制定提高了流動性監管的可操作性,而獨立于風險之外的杠桿率更在某種程度上是對以“資本充足率”作為唯一監管標準的修正和完善,銀行必然會在經營管理中對流動性風險采取更加重視而謹慎的態度,以避免在風險中失去經營能力。
4、提高了銀行跨境經營的水平。
過去的資本充足管理的順周期不足由新協議修正后的逆周期資本、評級設計以及杠桿率等新監管指標修正和完善,尤其是壓力測試這一創新監管方法的推廣,為實踐中降低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了強有力的補充,強化了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等方面的風險控制,對于跨境交易的開展、銀行內部治理的完善和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都有了極大的正面促進作用。
(二)負面影響
2008年的金融危機對我國銀行業的沖擊相比起對美國和其它經濟體的影響來說,相對小一些,這是由于我國銀行業及時采取措施、審時度勢的結果,但新修訂的巴塞爾協議不可避免地對我國銀行業的監管變革產生了直接的負面影響。
1、加劇了我國銀行業發展環境的復雜程度和監管難度。
新修訂的協議對資本的監管愈加嚴格,這對宏觀經濟的發展可能產生不利影響。嚴格的資本充足率設定可能會挫傷人們的投資熱情,利率的提高可能會一定程度抑制人們的消費。
2、影響了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穩健經營。
嚴格的資本充足率的監管對于大銀行來說還可以應對,而對于本身內在機制不夠健全、經營管理進程還不甚穩固的中小型銀行來說,卻可能是很難應對的難題。從整個銀行業大局來看,《巴塞爾協議III》實施后我國銀行業長期穩定運行將成為一個令人不可忽視的難題之一。
3、不公平問題
對于新興的市場經濟國家,由于其金融市場還不完善,可能存在不公平問題。同樣的不公平問題還會出現在這些國家的中小型銀行經營管理過程當中,如何讓愈加復雜的銀行監管體系得到有效的實施仍然是留給國際銀行體系監管的一個未解答的問題。
4、跨境交易的發生和跨境銀行的協調管理仍然處在“腹背受敵”的攻堅期
跨境交易的發生和跨境銀行的協調管理仍然處在“腹背受敵”的攻堅期,《巴塞爾協議III》雖然對于舊協議存在的缺陷和問題盡可能地進行了修正,但仍然存在很棘手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根據實際情況協調和解決。
三、《巴塞爾協議III》下我國銀行業監管的政策建議
(一)保證資本充足的監管
按照《巴塞爾協議III》的標準要求,《資本管理辦法》規定商業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能低于5%,核心資本充足率即一級資本充足率必須大于等于6%,而總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由于我國銀行業采取的是審慎監管的策略,核心資本充足率的要求標準略高于《巴塞爾協議III》的標準,其他與協議保持一致。我國的《資本管理辦法》還進一步要求商業銀行要在最低資本的要求基礎上進一步計提資本留存緩沖(風險加權資產的2.5%)作為資本儲備,若是在特殊情況下,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在最低資本標準和資本留存緩沖標準滿足之外還要再計提逆周期資本緩沖,這些都由核心一級資本來滿足。不僅如此,系統重要性銀行還需要計提另外的附加資本(風險加權資產的1%)作為進一步地儲備,同樣用核心一級資本計提。我國關于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辦法在2013年1月1日已經開始實施,比許多國家要快速得多。
(二)保證杠桿率的監管
商業銀行持有的合規的核心資本與商業銀行調整后的資產負債表內外資產余額的比率,商業銀行杠桿率越低即核心資本一定時表內外資產規模越大,則商業銀行過度承擔風險所致使的杠桿化程度將越高,相反,居高不下的杠桿率雖然會使盈利收到影響,但會增強銀行的穩定性。巴塞爾委員會使杠桿率的指標設定更簡單、透明,來降低其風險敏感性,通過這種方式使商業銀行的杠桿化程度在可控制范圍內,《巴塞爾協議III》中設定的杠桿率最低標準是3%,因此商業銀行在合法范圍內的核心資本可支撐的表內外資產規模最高約為33倍。我國銀行業的監管采取審慎的監管態度,因此將杠桿率的監管指標設定較《巴塞爾協議III》的標準更為嚴格,4%的杠桿率標準表示我國商業銀行的核心資本能夠支撐的表內外資產規模最大為25倍,因此我國商業銀行的監管將繼續采用更謹慎的風險控制手段來保證銀行面對風險時有足夠的資本抵御能力。
(三)保證流動性水平的控制
流動性風險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過程中面臨的最常見風險之一,流動性風險可能使銀行陷入無法周轉的困境中,當銀行所擁有的可用于支付的流動資產不足以兌付客戶的取款需要的時候,就會產生擠兌危機,甚至可能導致其破產倒閉。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前,巴塞爾委員會并沒有就銀行業的流動性安全提出明確的監管要求,這就放任一些西方國家的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過于單一,且高度依賴于金融市場中的短期融資,這種批發性的短期融資風險較高,極易導致商業銀行產生嚴重的資產負債期限錯配。金融危機之后,融資的短期批發渠道受阻,債務到期的時候便難以兌現償還,流動性危機自然產生了。貸款損失準備金制度能在很大程度上化解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將與貸款規模相關的貸款撥備率監管要求引入商業銀行監管體系,能夠顯著增強貸款損失準備計提的預備性和防范性,這樣一來,商業銀行能有足夠的后備資金來消化經濟不景氣時產生的損失,能在保證貸款的前提下提高商業銀行支持實體經濟的效果和作用。
【參考文獻】
[1] 楊忠君.巴塞爾協議框架下的中國銀行業監管[D].西南財經大學,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