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01 16: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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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6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12-0272-02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是面向高等學校全校學生開設的一門公共必修課程,該課程在傳授道德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同時,更重視實踐和行為規范向實踐的轉化。如何加強“基礎課”的教學實踐環節,可以從課程教學設計上突出道德教學的實踐環節、重視教學實踐的科學性等方面入手。
一、實踐教學的意義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主要目的是對學生進行社會主義道德修養教育和法制教育,幫助他們增強社會主義法制觀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質,解決成長成才過程中的實際問題。因此,該課的實踐教學具有以下三個重要意義:
1.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的實效性。基礎課的突出特點就是具有鮮明的實踐性,因此把實踐教學引入基礎課的教學活動和教學過程中,提高他們的獨立思考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有利于調動學生學習理論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這對增強基礎課的針對性、實效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
2.對良好的道德修養與法律意識的培養不是僅靠認知就能獲得的,對道德品質方面的評判,不僅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因此要把課程教學內容與學生的課外實踐緊密結合起來。
3.有利于高職生逐漸由學習角色向社會角色轉變,提高綜合素質。同時,在實踐體驗中也培養了他們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把知識內化為道德情操,從而提高道德修養和法律意識。
二、如何加強該課程的實踐性教學
該課程不同于一般的知識傳授課程之處就在于強調“知行合一”,正所謂“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因此,在課程教學設計上就要突出思想道德和法律教學的實踐環節。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課程的教學實踐:
(一)教學環節與案例、與討論等形式緊密結合
在講授道德和法律知識時多采用探究、商量和討論的教學方式,在給學生講授基本理論知識的基礎上,為學生設計一些理論問題和道德和法律難題,或者是直接以社會道德與相關法律熱點問題和發生在當代大學生中的道德與法律問題為例,讓學生在探討和辯論中,激發大學生對道德與法律問題的分析和思考,在思想的交鋒和觀點的碰撞中澄清模糊認識,從而提高道德認知和法律意識。
(二)開展多樣化的實踐活動
道德與法律學習的目的并不是知識符號這種終極性的結果,而是過程、內涵。道德與法律源自生活。教育者應力求通過讓學生通過親身體驗某種生活角色或場景,有時能引起靈魂深處的觸動、引發其思想或態度的積極變化,發生由認知失調到認知協調的過程,進而促進其身心的全面發展。因此,我們在教學中可以因地制宜地開展一些實踐活動。(1)可以在大學生中進行問卷調查活動,了解大學生的思想和心理實際、基本法律知識的了解程度,有針對性的開展教學活動。(2)根據基礎課的教學進程,可以組織學生開展一些主題演講和辯論比賽。例如,在講到“適應人生新階段”時,可以在學生中組織一場以“在大學中你應該做什么:學習知識,學習做人?”為主題的辯論賽,幫助新生盡快適應大學生活;在講到“了解法律制度自覺遵守法律”時,可以組織學生開展以“法律知識知多少”等為主題的知識競賽,讓大學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增強其社會主義法制觀念。(3)在教學過程中,我們也可以聯系本校學生違法違紀和違反道德規范的事例,在課堂上進行深入的剖析。通過道德與法律,評判在學生的思想中引發對道德和守法行為的認知。(4)鼓勵學生從身邊的小事做起。比如學生的衣著打扮、言談舉止、課堂紀律、教室和宿舍衛生、是否遵紀守法等,并將其納入學生的平時成績考核之中,這既可以讓學生親身體驗道德和法律實踐,從中感悟道德、領會法律,又可以營造良好的班風和學風,最終形成好的校風。(5)讓學生參與校外社會實踐活動的開展。譬如可以從學校所在地的社區開始,組織學生開展道德和法律知識宣講、定期或不定期的幫弱助困活動等各種形式的社區服務,或者其他形式的志愿者活動等等。通過這些社會實踐活動,一方面可以讓學生從中“體法”、“悟道”,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實踐活動中鍛煉其為人處事的能力。
(三)重視教學實踐的科學性
開展基礎課教學實踐活動,需要講求科學性,要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的階段性特點循序漸進的展開。
1.對新生,大學是一個比較陌生的環境。如何學會適應新的環境、適應大學的學習和生活,很多學生心中都充滿著好奇與迷茫。這時,我們就需要通過在學生中開展大規模的問卷調查活動來及時掌握他們的思想和心理狀況,了解他們的思想、心理需要和對社會主義法律的認識。同時,我們還可以輔之以個別咨詢,作為對問卷調查的有力補充。針對學生剛到學校的大學環境適應性問題,我們可以組織開展類似于“在大學中你應該做什么:學習知識,學會做人?”這樣的主題辯論賽,幫助新生盡快適應大學生活,自覺遵守校紀校規。
2.對老生,在大學中如何和班內外同學相處,如何和學校相關部門、老師打交道,如何處理好和異性朋友的關系等等,這些問題都和學生的身心發展息息相關,處理不好就會對他們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因此,教師、尤其是以對學生進行道德與法制教育作為主要任務的基礎課的教師,就應及時了解學生在這些方面的思想和心理狀況,找出問題并及時解決。
3.注重教學效果的評估,我們的基礎課教學實踐活動開展的效果怎樣?學生在思想上和道德與法制觀念上還存在哪些問題?要了解這些情況,我們還有必要對學生開展道德與法制觀念評估和總結性調查,找出我們在基礎課教學實踐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并及時加以調整和改進,以利于以后基礎課教學實踐活動的更好開展。
參考文獻:
美國法學家富勒(Lon L·Fuller),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新自然法學派主要代表之一,他在學術生涯的代表作《法律的道德性》中,對法律與道德的關系展開了討論。這本書同時也是富勒與哈特學術論戰的產物。富勒與哈特針對“法律與道德是分離還是結合”展開辯論。哈特為實證主義的分離主張辯護,認為法律和道德是可分的。而富勒則從法律秩序的道德基礎和法律自身的道德性出發強調了法律與道德不可分。為反駁當時實證法學的學術觀點——“道德與法律的分離”富勒寫就了本書。從書中“本書的內容主要是圍繞著對涉及法律與道德之間關系的現有文獻不滿而展開”就可看出作者寫作本書的出發點。
富勒是通過證明“法律與制定法律的目的性不可分”來論證“法律與道德不可分性”這一觀點的。富勒認為,如果僅僅知道一條規則,而不知道制定該規則的目的,此種情形下,我們就無法知道這條規則意味著什么,進而根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只有清晰地了解被觀察者的目的,我們才能了解其行為的涵義,進而理解行為人的行為本身。
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中,對法律和道德的不可分性這一主張的證明,是從法律的目的性出發進而到法律的道德性。他的證明思路概括如下:立法者為實現一定的目的而制定出了法律。因為我們可以對立法者立法目的和動機進行道德上的評價,所以出于一定目的而被創制出的法律就具有了道德性。
富勒認為法律和道德之間存在聯系,但他并不認為所有的道德都有與法律相聯系。舉例來說,接濟窮這樣的行為是符合道德的,但是這樣的道德和法律有關嗎?答案是沒有。在《法律的道德性》中,富勒詳細地對與法律相聯系的道德進行了闡述。從層次上將道德劃分為愿望的道德和義務的道德。前者對人們必須做到的提出了要求,是人類行為準則的最低標準;而后者則是在此基礎上對人們可以達到的最好的、理想的程度的追求。前者的表述方式一般是“你不得不如何行為”或“你應當如何行為”;而后者的表述方式一般是“你最好怎樣行為”。前者會對不遵守它的人施加懲罰或負面評價;而后者卻不會因為人們沒有能力達到它所要求的境界而施以懲罰。
富勒對法律的道德的另一種分類是將其劃分為法律的外在道德和法律的內在道德。前者關注法律的實質性目的,而后者關注程序性自然法;前者是傳統自然法所信奉的一些價值理念,而后者是位于法律內部的價值體系,由一系列程序性法律原則構成。富勒認為,制定法律的活動必須符合一定的原則。這些原則在《法律的道德性》一書中被歸納為:公開性、一般性、清晰與明確性、官方行為與法律規定的一致性、穩定與持續、不溯及既往、不作相互矛盾的規定、不要求不可能之事。富勒認為,違反法律內在道德——即以上原則的法律違背了法的實質,不認為這是真正的法。法律內在道德的理論的提出,是對傳統自然法學界限的突破,是對自然法學超越性的發展。
而關于法律的目的,富勒以一種中立的態度來對待它們,富勒認為它們并不一定是好的或者是壞的。而富勒與哈特對法律的道德性展開思考與辯論的背景,是戰后的紐倫堡審判。二戰中為納粹工作的司法工作者,在這場審判中為自己辯護,自己當時只是在適用納粹制定的法律進行司法審判。二戰中,納粹采取法律的形式公然踐踏公民權利,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也會以追求不符合公平正義的目標,產生惡法。關于法律的目的性,富勒僅表明其和與整個法條是無法分離的,如果將法律的目的與法律規則分開看,我們將無法辨別法律的規則構成的還是不是法律,而無論法律追求的目的是善還是惡。也就是說,富勒承認“惡法亦法”。
掩卷沉思,富勒的觀點是對傳統自然法學的突破與發展。他的學術觀點對我國建設“法治社會”也有重要的意義。我國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已有十五年。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時,我國建設法治社會的步伐仍在繼續邁進。我們在貫徹依法治國基本基本方略的同時,也應當關注我們所實施的法律本身的正當性,正義性等。而富勒對立法的目的的道德性的探討,和對程序正義的強調,能使“忠于法律”的理想變得有意義,也才能真正地實現“忠于法律”的理想。
參 考 文 獻
[1][美]富勒,鄭戈譯.法律的道德性[M].商務印書館.2005
[2]孫笑俠,麻鳴.法律與道德:分離后的結合——重溫哈特與富勒的論戰對我國法治的啟示[J].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1)
《職業道德與法律》是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必修的一門德育考試課程,其任務是提高學生的職業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增強社會主義法治意識,幫助中職學生健康成長。因此《職業道德與法律》課程教學應該貼近學生、貼近生活、貼近職業、貼近社會,根據職業學校的現狀、學生的特點和社會的需求,加強對學生職業意識、職業道德、職業規范等職業素養和法律的教育,不斷改革教學內容、教學手段、教學模式和評價標準,提高教學效果。
一、《職業道德與法律》課程教學中出現的問題
(一)中職學校授課對象素質不高
中職學校學生生源層次不齊,個性突出,自律性不強,學習興趣不足,學生有時連基本的禮貌都與用人單位要求相差甚遠。因此中職學校授課對象素質不高。
(二)教學內容處理不當
目前中職教育中《職業道德與法律》課程的課本為指定教材,教材中禮儀、道德、法律都占據一定篇幅,但中職老師在上課時,各自傾向不同,有些主講禮儀,有些適當穿插道德,有些只講法律。另外學生在初中學習時,有些內容已經有所接觸。所以造成教學內容處理時教師依賴個人專長,忽略學生,忽略禮儀與道德、法律之間的關系,內容處理失當。
(三)教學模式單一
大多沿用傳統的 “填鴨式”教學模式傳授知識,忽視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缺乏實操性。
(四)重視專業課輕視德育課
中職學校普遍存在重視專業課輕視德育課的現象。無論學生或學校都有一種認識,如果專業技能過硬不愁沒工作,所以對德育課在思想不夠重視。
(五)課程課時安排不當,任課教師傾向于某一專業
《職業道德與法律》包含職業道德與法律兩方面的知識,屬于綜合性的社會學科,而且2008年國家下達的新的要求中指出本課程總學時為32-36學時,每周2學時,教學時間為32學時,復習考試2學時,機動2學時。但有時保障不了課時,學生覺得課時緊湊,不夠用。
另外目前教學《職業道德與法律》中,任課老師有些是政治課老師、禮儀老師或其他類別,傾向于自己專長。而一旦涉及專業法律知識時,尚不能做出十分到位的理解。有次參加培訓時,某地方學校教師提出如何理解犯罪的構成要素,他自身都無法理清犯罪客體“是什么、怎么講”,如何對學生講解法律基礎理論知識。
二、對于教學改革的探討
(一)合理安排課程
按照《教育部關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課課程設置與教學安排的意見》(教職成〔2008〕6號),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合理選擇教材,安排教學課時,保障教學時間。
(二)豐富、完善教學內容
理順教材教學內容順序,處理好各部分之間的關系,結合不同專業側重講解不同的職業道德規范。例如針對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增加主要對外貿易往來國家的儀容儀表禮儀標準;針對電子商務專業學生,講解國家網絡安全的職業道德;針對會計專業,側重會計從業人員應當具備的“不做假賬”的專業道德……
教師所授內容要針對性強,與學生聯系密切,學生也更有興趣學習。比如講解法律常識時,我們可以突出合同內容,找尋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也可以鼓勵學生發現生活中的問題,如面試問題、薪金問題等作為教學內容之一,突出實踐性。
(三)創新教學模式
新的科技時代學生可以從網絡或通過其他途徑輕松獲得各類知識要點,解答“是什么”的疑惑。教師只有不斷嘗試、探討新的教學方法,才可以適應新的教學要求。
我們應改變“填鴨式”教學模式,創新教學模式,變“是什么”為“為什么,怎么做”,綜合采用學生主體參與的啟發式、討論式、合作探究式等多種教學方法,盡量采用案例教學的方法,注重運用“在做中學”的實踐方法,突出學生的主體作用,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積極性。如:可以采用模擬法庭、辯論會、小組討論、演講比賽、禮儀比賽、角色扮演(如扮演執法人員、企業老板、企業員工)等方法。我在教學中曾事先擬定一個生活中常發生的辯題:“欠農民工錢要不要?”讓學生辯論。因這個班級人數較少,我將學生分成兩組,進行辯論。看似簡單的辯題,卻需要學生課下做很多準備,查詢更多信息,學生辯論積極性高漲。這種方式鍛煉了他們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思維的敏捷性,培養了團隊合作精神;同時完善知識結構,加深學生對法學和社會的認識,利于引導學生形成正確的人生價值觀。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創新排課體制
教學效果的優劣,關鍵取決于教師,只有提高任課教師的綜合素質,才能提高教學質量。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湛的德育教師隊伍,是上好《職業道德與法律》課的根本。
學校應重視《職業道德與法律》教學,在資金、時間、業務進修、教師選拔上給予支持,加強對《職業道德與法律》任課教師的培訓和考核,以確保教學質量;任課教師必須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加強對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培訓,豐富專業知識結構,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排課體制上可以嘗試分階段分教師上課,如:前半學時可以讓禮儀、德育教師上課,后半學時可以嘗試法律專業教師上課,既保障課程的教育性又保障了專業性。
參考文獻:
[1]羅靜.淺談中職《職業道德與法律》課程的教學改革 《廣東教育》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Medical Students'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Teaching Mode Innovation Research
FENG Yu, ZHAO Min
(Hube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Wuhan, Hubei 430065)
Abstract People's lives and health continued to improve, health and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for health care reform continues to develop, the people's urgent requirement according to norms of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the doctor-patient treatment under the law conflict prevention and social environment conditions, to help medical students form the lofty ideals and beliefs , carry forward the great spirit of patriotism, to establish a correct outlook on life, values, ethics and legal concept, to form a good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quality of the moral law, will greatly promote the formation of a socialist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is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in the main channel, i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olitical, moral and psychological qualities of the students thought the concept of the rule of law the main front. In this paper, "medical students" of this group, based on "innovation," the word through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teaching mode reform, hoping to be helpful to form a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medical students;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course; teaching mode; innovation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通常簡稱思政“基礎”課,下文簡稱“基礎”課),是對大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提高學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心理素質和法治觀念的主陣地。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升教學質量、增強教學效果,是加強思想理論課建設的必然要求,是守好“主陣地”、建設“主渠道”的客觀需要,對于幫助大學生高質量、快速度完成由中學生向大學生、由大學生向合格建設人才轉變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提高“基礎”課課堂教學的有效性,增強生動性、藝術性和感染力,必須一改以往教學資源單一化,講授程式化的弊端,必須針對不同對象,整合教學資源,創新教學模式,豐富拓展教學內容,才能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本文針對“醫學生”這一群體,兼顧基本素質與職業素質的培養;立足“創新”二字,通過多趣味、多形式、社會大課堂教學模式,致力于找到激發學生的“興奮點”,使學生變苦學為樂學,變厭學為愿學。
1 醫學生“基礎”課程教學研究現狀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是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05方案實施后的第一門課程,由過去分開講授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合并而成。到目前為止,“基礎”課已經開設了7年,全國統編教材也進行了六輪修訂。可以說,“基礎”課的教學已經超越了盲目摸索、大膽試驗的原始階段,邁向“以科研促教學”的新臺階。近幾年來,已經有不少學者從課程理念、課程內容、教材、教學模式、教學效果、課程考核、教師素質等方面進行了廣泛研究,研究視野逐步拓展,研究方法日益多樣,研究成果日漸豐碩。但是,從總體來看,“基礎”課的理論研究幾乎都是面向全體高校學生,鮮有針對不同類型、專業、層次高校學生的研究。
而不同類型、專業、層次高校學生對教學的要求和適應性肯定是不同的,不可能一本教材、一套課件、“一統天下”。要真正實現“基礎”課教學的目標,培養出不同崗位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就必須分門別類,針對不同對象,開展不同的“基礎”課課程教學,從而才能真正實現該門課程的實效性。
醫學生作為不同類型、專業、層次高校學生中的一類,由于其未來所從事專業的特殊性,尤其是在目前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轉型、醫患矛盾沖突對抗的關鍵時期,對其思想政治道德法律品質的培養更加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需要比較醫學生與其他專業學生的不同之處,摸索出一套專門針對其的“基礎”課教學路徑。
2 醫學生的特性、人才培養目標對“基礎”課的教學要求
2012年5月7日,教育部、衛生部聯合下發了《教育部 衛生部關于實施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的意見》(教高[2012]7號),開啟了卓越醫生培養計劃,對醫生的整體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醫生人文素質的高低不僅關系到醫生的醫德、醫風,還直接關系和影響到其專業素質的養成、醫療水平的高低和創新意識的培養與形成,不具備較高的人文素質的醫生,不會掌握精湛的醫術,更不會成為卓越醫生。所以,應培養科學與人文相融的醫學人才,擯棄以往“重醫輕文”的錯誤理念。
按照醫學生的特性、人才培養目標對“基礎”課的教學要求,開展醫學生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育,要求教師在選擇和整合課堂教學內容時根據醫學生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在備課時就具有針對性,不僅是對教材的處理上具有針對性,在內容的講解上也同醫學生的專業相掛鉤。如科學對待人生環境聯系醫患矛盾、醫患和諧;職業道德聯系醫師職業道德,醫生的;刑法罪名聯系醫療事故罪、非法行醫罪、安樂死;刑法中的緊急避險聯系為挽救患者生命的截肢手術、難產病例中的母子選擇其一;民法中的自然人聯系胎兒的主體地位等。這樣,不僅講課的內容活波生動,而且貼近醫學生的專業內容,就容易受到學生的歡迎,達到教學的效果。
3 新型的復合式課程教學方式的提出
筆者嚴格遵循最新出版的第六版“基礎”教材,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愛國主義教育為重點,以人生觀、道德觀和法律觀教育為主要內容,密切聯系醫學生的思想實際與生活實際,將理論教育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精心設計,注重實效,把圍繞教學目標和內容設計主題討論同開展文化講座、搶答賽、辯論賽、演講比賽、征文競賽、網頁大賽、歌唱比賽、心理輔導、心理咨詢、社會調查等結合起來,創造一種“主題課堂”+“教學實踐活動”的復合式課程教學方式,使這門課程成為醫學生真正喜歡、受益終身的課程。
每一章用講故事的形式,開始一個主題(話題),其后組織全班同學展開熱烈討論,大家各抒己見、暢所欲言,最后得出科學結論。這樣更能激發學生的興趣與參與熱情,同時是學生自己在探討過程中得出的科學結論,其思考也更深入,印象也更深刻,也更能起到教育的作用,達到教育的效果。
同時配合每一章節實踐環節的設計。如:
緒論:采訪一位“過來人”
第一章:積極預期未來――做一個適合自己的個人規劃(“中國夢 我的夢”)
第二章:觀看愛國電影《白求恩大夫》
第三章:醫患角色大扮演
第四章:辯論――“路人摔倒扶不扶”
第五、六章:“公民法律意識”社會調查
第七章:醫德醫風演講比賽
這種新型的復合式課程教學方式,通過捕捉“興奮點”,滲入富有時代氣息的教學內容,充實和豐富課堂,使抽象的教學內容變得生動直觀而讓學生愿意學習,通過理論與實際的結合,讓學生在對先進的道德和法律的習得中產生“春風化雨,點滴入土”的效果,幫助醫學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揚偉大的愛國主義精神,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培養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職業素養。
4 醫學生“基礎”課教學模式的創新
4.1 基本素養與職業素質兼顧
“基礎”課的教學既要滿足普通高校對于大學生思想道德和法律素養的相關要求,還要充分體現各專業的特點。因此,我們在教學模式流程設計上,應充分體現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專業、不同層次的學生選擇不同的教學內容,以適應不同的需求。大學教育不僅要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還要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因此,培養學生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自然是“基礎”課的教學要求。課堂教學中針對醫學生,讓他們了解醫務工作者的職業道德規范,為逐漸成長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衛生事業的合格建設人才打下扎實的基礎。
4.2 傳統教學模式與多元教學方式兼顧
講授式教學模式長期以來一直是我國高校“基礎”課教學的傳統模式,是我們在日常教學中的主要教學模式,我們可以在此基礎上加入多元的教學方式以達到對傳統教學模式的創新。創造一種“主題課堂”+“教學實踐活動”的復合式課程教學方式,每一章用講故事的形式,開始一個主題(話題),其后組織全班同學展開熱烈討論,大家各抒己見、暢所欲言,最后得出科學結論。同時,教師可以嘗試在規范化教學基礎之上對教學內容、教學風格和教學模式進行個性化的創造發揮,采用討論、辯論、演講、情景等方式,以更好地完成教學使命。
通過醫學生“基礎”課教學模式的創新,適時地、持續地改革和創新教學方法手段,不斷提升課程質量和教學水平,增強醫學生“基礎”課程的教學實效和育人功能,這對于未來社會主義和諧醫患關系的建立必將具有重要意義。
湖北中醫藥大學2011年度校級教學研究項目――醫學生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創新建設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1] 董悅.高職高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學模式創新研究[J].遼寧省交通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8(12).
[2] 周金鳳.高職“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內容創新之思考[J].科技創新導報,2013(8).
隨著新課改的不斷施行,初中生法制意識建設被擺在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無論老師和家長都開始關注對初中生法制意識的培養。在傳統的教育模式下,學校在知識學科方面投入較大精力,但是針對學生的道德和法制教學仍舊停滯不前。根據新課標的道德與法制教材的編寫內容要求,需要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培養學生的法制意識,實現學生能夠懂法、守法和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初中屬于人生觀與價值選擇、道德意識等個人品質正在形成的階段,在這個時期如果不能對初中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加以很好的引導,則容易出現性格孤僻、自私、意志力薄弱,不能以法律來要求自己等問題,輕則影響初中生個人的學習生活,不加以控制可能會觸發更嚴重的后果。因此,對學生進行道德和法律教育,培養出一批具有法律意識的有為青年。
一、初中道德和法制教育研究現狀
雖然目前國家已經加大了對道德與法制教育教學的力度,但處在應試教育的大背景下,初中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也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不加以重視和解決,會影響教育改革的目標與成效。本次研究針對溫州市某初中的學生與家長進行了調查,累計發放問卷300份,收回有效問卷268份,主要調查內容為道德與法制課中法制教育研究對學生的影響程度與接納程度。
根據調查問卷分析,有86名同學對學校目前的道德與法制課不滿意,112名同學表示道德與法制課的進行與否對自己并沒有太大的影響,只有70名同學對教學的內容和方式表示滿意并受益匪淺;只有89名家長表示自己的孩子在接受學校的道德教育課之后有不同以前表現,而另外的家長則認為自己的孩子進步不明顯或者根本沒有進步。根據進一步的調查,目前的道德與法制課中的教育研究主要存在著以下兩個問題。
(一)教師對法制意識教學停留在表面
在新課改的大環境下,教師們對于道德與法制課的教學尤其在法制意識教育方面普遍存在著兩種極端現象,一方面,有的老師仍然采用以往教學方式來進行法制教育。例如:放放視頻,看看課件,對學生進行法制意識教育停留在表面。這就會導致學生對法律意識培養重視程度不夠高,沒有很好擺正學習法律的態度;另一方面,有的老師只是單純對法律知識進行簡單介紹,沒有深入去講解擁有法制意識對學生自己的幫助。并且,這些教師講解內容晦澀難懂,導致學生對學習法律、培養自己的法制意識沒有落到實處,影響學生學習法律的興趣,造成初中生法制意識得不到很好建立。
(二)法制意識教學素材缺乏沒有很好切合實際
目前大部分學校采用的都是的《道德與法制》教材,作者在對初中的《道德與法制》教材進行梳理之后發現,教材所展示的內容都是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介紹,而沒有結合具體的案例來體現法制意識的重要性。例如:在教材中,篇幅少,只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對于什么時候用、怎樣去運用缺乏講解,因此,需要教師收集整理素材。在課本當中,教材沒有給學生提供相應建立法制意識的步驟和對策,讓學生缺乏正確的思想引導,導致很多學生特別渴望樹立法制意識,但是苦于沒有正確指導,法制意識一直都沒有得到很好建立。
二、加強法制意識培養的對策
(一)創新新型的教學方式,提高學生對法制意識的認識
單一的教學模式必然會被學生和社會淘汰,法制意識的培養作為道德教育上重要的一部分,必然要采用多元的教學方式,不能將教學禁錮在教室內、課本上。在實際的道德與法制課的教學過程中,老師必須展示自己的創新水平,給學生發揮主動性的機會,盡一切可能的為他們尋求實踐的可能性。如在學習《與法同行》一單元時,就可以由學校負責聯系當地的法律部門,為專業的法律人員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深化培育法制意識,強化課本上的教學內容。在《在集體中成長》時,就可以利用諸如拔河比賽、運動會等活動,加強師生之間、同學之間的溝通。
(二)豐富教材中法制意識教學的內容和形式
《道德與法制》的教材雖然內容和形式受到環境條件的限制,但教師可以針對實際情況來豐富法制教學內容。例如:教師可以給學生講解具體法制意識對學生的幫助,在生活中怎樣去運用學到的法律。并能夠采用學生喜歡的、可以接受的方式傳達給他們。在課堂上,可以加入辯論會、情景劇、集體活動等等學生喜歡的教學形式,傳達正確的法制意識,鼓勵學生按照法制教學內容來要求自己,促進他們成為一名具備法制意識的好學生。
(三)注重在生活中運用法制意識
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目標是促進初中生形成良好的法制意識,懂得在生活中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所以,道德和法制教育最終落腳點,應該體現在社會行為而不是口頭甚至是考試。所以,教師要鼓勵學生在生活中樹立法制意識,把法律思維運用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生活中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受到侵害時要選擇拿起法律來捍衛。切不可采用暴力行為,通過武力方式來解決問題。例如:當自己購買到偽劣產品,要及時跟工商局、消費者協會聯系,通過法律來保障自己合法權利。同時,學生在享受到自己法律權益時,也要注意不去損害他人合法權益,避免給他人帶來損失。
初中生正處于人格培養的重要時期,這個時候能否培養一個正確、健全的道德r值觀對學生以后的成長至關重要,這也是課程改革對《道德與法制》教學內容提出的新的要求。教師需要強化學生的法律意識,要充分挖掘教材的內涵,通過初中生喜歡的多種多樣的授課方式,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并最終教育學生將法律意識踐行到社會中。
作者簡介:曾曉(1985.5-),女,籍貫(精確到市):浙江省溫州市,職稱:中學二級,學歷:本科,研究方向:道德與法治,歷史與社會教育。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1)34-0244-02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門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識性、綜合性和實踐性于一體的課程,涉及的內容十分廣泛,現實性、針對性都很強。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變化,隨著2005方案的進一步落實,該課程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都發生了一些變化。由于當代大學生思想發展變化日益復雜,對教師授課期望值的日益提高,傳統的“一言堂”式的滿堂灌輸、滿堂講授的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已經不能適應當代大學生的需求,而且單靠理論的灌輸也是不能解決學生的思想問題的。為了提高《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趣味性、新穎性、啟發性、針對性、實效性,必須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學方法。
一、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是以個案研究為基礎、以問題研究為核心開展教學的一種教學方法。在教學中所選取的案例應該貼近社會,來源于社會現實生活。在教學中,教師要通過網絡、書籍、電視廣泛地閱讀資料,經過鑒別、篩選,整理出符合教學內容、學生感興趣并與授課內容相吻合的案例,在課堂上廣泛實施。或者通過教師對案例的講述,說明基本理論,以加深學生的理解和印象;或者由教師根據案例內容,提出要求和討論題,學生準備后,開展課堂討論,再由教師總結評析;或者由學生以小組為單位討論,然后既可推選代表上臺闡述觀點,也可由學生暢所欲言,自由發表見解。案例教學法能夠做到將課本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實際案例深化學生對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的理解。在“法律基礎”部分的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應用得尤其廣泛,運用某一具體案例說明某一法律知識,學生更易于接受。這種教學方法能夠將理論與社會現實有機地結合起來,可以有效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提高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使學生受益匪淺。
二、互動教學法
互動教學法,即圍繞某一觀點大家各抒己見,平等、民主地交流探索。互動教學,可以是師生間的互動,也可以是學生與學生間的互動。長期以來,在對大學生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時,大多數教師往往采用傳統的說教式灌輸法,單向地灌輸正面的思想觀點,加之部分教師照本宣科,不注意教學藝術和方法,上課脫離學生思想現狀,師生間缺乏交流,學生覺得乏味、枯燥,課堂內容成了“催眠曲”,學生聽得昏昏沉沉,根本達不到教學目標。要改變這種狀況,教師應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將其視為學習活動的主人,改變以教師為中心的“滿堂灌”的教學方式,實現師生互動。師生互動不但能夠喚起學生的參與熱情、情感體驗,而且能夠形成一種師生彼此尊重、寬容、民主、互相學習、互相促進的和諧的課堂氛圍。互動既包括課內的互動,也包括課外的互動和網上的互動。互動的方式既包括課堂討論、主題發言、專題辯論、問題點評、案例分析、角色互換、師生互辯,也包括課外的短信交流、網上交流等。互動教學法可以改變單一灌輸式的教學,從而大大提高學生對該課程的興趣。
三、學生講課法
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許多問題他們已經有自己的思考和看法,因此,對于教材中,學生極為關注且較為熟悉的內容,可以嘗試讓學生自己走上講臺講課。在講課前,必須充分閱讀教材,大量查閱相關資料,認真備課,制作課件。如“思想道德修養”部分關于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這“三德”的內容,學生平時關注較多,且有自己的看法。對這部分內容就可以將學生分為三組,每組負責講解“三德”中的一德,讓每組大學生在集體充分備課的基礎上,每組選派一名學生代表上臺授課。授課完畢,先由學生自評,并由本組內其他同學做內容補充,然后由教師點評。這種教學方法能夠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活躍課堂氣氛,也有利于增強學生理解、交流、表達與運用的能力。同時,學生通過自己備課、自己授課,也能起到換位思考的作用,通過這種方式,學生更能體會到老師備課、上課的艱辛,因而,在以后的聽講中,會以一種更加寬容而不是一種挑剔的態度去聽課。
四、討論式教學法
在課堂教學中,可以結合社會熱點問題或學生在日常學習和生活遇到的實際問題,針對學生思想上的困惑,廣泛地開展一系列的討論:如讓學生圍繞愛國主義、人生價值、大學生的戀愛以及社會公德等問題展開激烈的討論,每次討論后教師再進行針對性的點評。通過討論和教師的評述,幫助學生分清是非,澄清認識。如2011年10月,發生在廣東佛山的小悅悅事件就是一個熱點道德問題,在課堂上對此問題展開討論,讓學生認識到,作為大學生,無論社會整體氛圍如何,我們始終要堅守自己的道德信念,堅守自己的良心,力所能及地幫助他人。法律基礎部分則可廣泛地利用“法律講堂”、“今日說法”等節目使學生理解一些法律案例,在此基礎上,學生再圍繞案例進行討論,這樣可以收到了良好的教學效果。對于一些與課程內容相關,學生比較關心而又具有爭議性的問題,可以采用辯論式的教學方法。如關于“學歷與能力哪一個更重要”、“大學生兼職的利弊”、“大學該寬松管理還是嚴格管理”、“網絡對大學生影響的利弊”、“大學生戀愛的利弊”等問題,都是學生比較感興趣而又有著截然不同觀點的辯論好素材。課堂辯論不必完全像正規的辯論賽一樣進行組織,而應讓所有學生都能參與進來,暢所欲言。所以,嚴格地說,課堂辯論仍然是一種討論式的教學方法。
五、針對性教學法
不同專業的學生,專業知識結構不同。在教學中,要結合學生的專業特點,加強針對性,采取靈活的教學方法和手段。如在講到第六章“培育職業精神,樹立家庭美德”時,先給學生講清楚培養大學生職業道德素質的重要性,讓他們認識到:從步入大學起,大學生就開始萌動著對未來職業生活的憧憬,也開始了積極的準備,這種準備是貫穿在大學生活的全過程中的。職業生活是否順利,是否成功,既取決于個人專業知識和技能,也取決于個人的職業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從實際生活來觀察,一些人就業之后發展緩慢甚至遭受重大的挫折、失敗,問題往往不是出在專業知識和技能的缺乏上,而大多是出在職業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不高上。因此,大學生學習職業道德知識,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對于以后從事職業活動具有重大意義。然后,在講授有關職業道德的內容時,在教學中可以結合學生的專業知識和特點進行。在給醫學專業學生授課時,通過學習“希伯克拉底誓言”,告訴學生醫學科學是一項神圣的事業,“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它要求從事這項工作的人,不但要有精湛的技術,更要有高尚的醫德;在藝術類院系上課時,希望他們將來能夠“德藝雙馨”;在給理工科院系學生授課時,針對學術界出現的某些偽造實驗數據、制造學術泡沫等學術不端現象,在生產加工和流通領域,出現的假冒偽劣產品泛濫現象;在工程技術活動中,“豆腐渣”工程以及出于急功近利目的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計算機專業人員利用網絡犯罪等現象,引導學生敢于堅持真理、刻苦鉆研,力戒浮躁不專,發揚精益求精的職業道德精神。由于結合專業進行講授,學生不再感到課程內容離他們遙不可及,也不是令他們厭煩的“大道理”,自然可以提高教學效果和質量,而且使學生終身受益。
中圖分類號:G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7-0064-02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以下簡稱“基礎”課)是高校公共基礎必修課。本課程是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主線,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道德觀和法制觀,打下扎實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礎,提高學生的修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由于課程內容具有抽象化、理論化等特點,教師在教授過程中很難使用簡單的理論講授方式達到“知行合一”的教學目的。為了增強課程的趣味性以及達到“知行合一”的教學目的,將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結合起來是“基礎課”教學的必要選擇。在實踐教學方面,若干年以來,不論是教育主管部門、學校相關領導還是一線授課教師都在積極探索一套高效的實踐教學路徑。全國高校思政課的教學評估中更是將實踐教學納入評估體系中,成為評估體系的一個重要指標之一。然而,由于缺乏對“基礎”課實踐教學的內涵與功能的全面認識,“基礎”課實踐教學的探索仍然存在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要使“基礎”課實踐教學功能得以實現,必須加深對“基礎”課實踐教學的內涵與功能的全面認識,以期為探索一套更為高效率的實踐教學路徑。
一、“基礎”課實踐教學的涵義
實踐教學作為一種重要的教學手段,在各種教學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尤其是在理工農醫學科中。諸多高校的理工科教學過程設計中,已經將實踐教學擺到與理論教學同等重要的位置,比如,兩者在同一門課程中的學分所占比重平分秋色。早期的實用主義流派也將實踐教學應用于人文社科類學科的教學中,特別是在德育教學過程中更是將這種方法作為主要教學手段之一。然而,對于實踐教學的內涵的理解卻是見仁見智了,在此有必要將實踐教學的內涵做簡單的梳理,以便更好地將其運用到“基礎”課的教學之中。關于實踐教學的內涵,許多學者都做出了解釋與定義,歸納起來有如下兩種:
(一)指在課堂教學和課外教學過程中,構建一種具有教育性、創造性、實踐性,以學生的主體活動為主要形式,以激勵學生主動參與、主動思考、主動探索為基本特征,以促進學生整體素質全面發展為目的的教育學觀念和教學形式。[1]
(二)社會實踐教學以社會現實問題作為研究的出發點,讓學生在實踐中自己發現問題、研究問題、探索解決問題的途徑,著重培養學生對現實的觀察、分析能力,提高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同時引導學生把個人發展規劃和社會發展要求結合起來。[2]
綜上所述,實踐教學的內涵可以表述為是一種教師主導,教學為主體,在教學過程中,教師以理論為基礎引導學生將書本內容與客觀世界相聯系,指導學生用相關理論在實踐中發現問題、探索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啟發式的教學方法和教學理念。這種教學方法摒棄傳統的把學生當成單純的知識接受者的觀念,要求在教學過程中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并且以學生的主體活動為主要形式培養學生的創造能力和實踐能力。把實踐教學概念引入到“基礎”課教學活動中來就是指在“基礎”課教學過程中,構建一種具有教育性、創造性、實踐性,以學生的主體活動為主要形式,以激勵學生主動參與、主動思考、主動探索為基本特征,以促進學生整體素質全面發展為目的的教學觀念和教學形式。
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基礎”課教學過程中實踐教學與實踐教學環節不同,實踐教學是一種教學理念應貫穿于整個教學過程中,而實踐教學環節是和理論教學環節相輔相成的,是整個教學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因此,“基礎”課實踐教學按其組織形式不同,可以分為校內實踐教學和校外實踐教學兩大類,其中校內實踐教學又分為課堂實踐教學和課外實踐活動教學(活動范圍限于校園內),校外實踐教學又可以分為引導性校外實踐教學和非引導性校外實踐教學。校內實踐教學中的課堂實踐教學主要是指將實踐教學理念滲透在“基礎”課的理論教授過程,包括以開展辯論會、現場模擬、主題演講、播放音樂和視頻資料等形式將理論知識形象生動地傳授給學生,讓學生親身體驗教學的主要內容。校內實踐教學的課外實踐教學是指以“基礎”課的主題為理論基礎結合學校的各項活動如團學活動中的“我愛我”、“雷鋒月”、“新生入學教育”等實踐活動,教師做適當引導,讓學生在活動過程中理解理論知識并且內化為自己的理念。校外實踐教學是以社會為課堂,其中引導型課外實踐教學一方面可以通過黨團組織、學生會、社團等利用課余時間組織一些校園活動結合教師的指導來完成理論教學活動,另一方面是指教師可以親自帶隊去一些“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進行實踐教學、非引導型課外實踐教學是指學生的一切社會活動,這種類型的實踐教學從嚴格意義上講不算是教學,它是學生自覺內化的過程,也即將課堂上的理論知識自覺的用以指導自己的言行或是更正錯誤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法律觀,這也是“基礎”課的最終教學目的。
二、“基礎”課實踐教學的功能
(一)幫助學生完成道德素質與法律素質的外化與內化過程
“基礎”課的主要教學目標是“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道德觀和法制觀,打下扎實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礎,提高學生的修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要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四觀”其實質是將課本的八個主題內化于學生的理念,并且能夠使學生將這些內化的理論外化于行為,也即用這些內化的“四觀”來指導其日常行為。
學生的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的內化主要是指社會的道德和法律對于學生的基本要求通過社會輿論、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在學生內心形成道德和法律觀念,即客觀的道德和法律規范通過各方面形成的合力轉化為學生的主體意識。學生的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的外化主要是指將內化的道德素質與法律素質轉化為行為實踐,并且相對穩定地調節主體的外在行為。實踐教學作為一種有效的教學模式主要功能是通過對學生的道德素質與法律素質施加影響,強化學生的內化和外化行為使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對其行為活動產生調節和指導作用。通過內化和外化的動態過程起到積極的教育作用,可以提高該課程的實效性。學生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的形成與發展,需要經過道德法律意識與行為實踐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反復內化和外化的運行、發展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實踐教學具有重要作用。
(二)提高學生的道德行為判斷和選擇能力
在信息化時代,學生接收外部信息的渠道越來越豐富,在這紛繁復雜的信息中怎樣刪選正確的信息對學生的道德判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堅持實踐教學,將課堂向社會,向網絡開放是培養學生德育判斷能力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們必須通過“基礎”課的實踐教學引導學生走向社會,正確地認識社會,從而在實踐中提高學生的道德判斷學生行為作用于外部世界必然會產生社會評價,也即人們對其行為所作出的評價。通過實踐教學讓學生在參與社會活動的過程中能夠將道德標準和法律要求結合實際環境進行內化,從而形成正確的“四觀”。實質上是學生道德和法律行為的動機、效果和價值的判斷,是人們道德和法律行為選擇和堅持正確行為習慣的外在力量。
(三)促使學生主體素質獲得不斷發展
學界普遍認為德育必須重視德育主體的內在發展需要,重視品德的獨立性、能動性和超越性等。把德育對象當作可發展的成長著的道德主體來培養,以學生品德的發展和德育主體的建構為目的來提升德育對象的理性自覺與道德意志。但人的品德主體地位和主體性并非生物遺傳而來,而是品德主體自身長期不懈艱苦努力奮斗的結果。因而,“基礎”課程的實踐教學充分尊重學生的品德主體地位,激發學生的品德自覺,提高學生的是非鑒別能力、品德意志能力、品德踐行能力,使學生在對道德要求必然性、必要性把握的基礎上,實現品德主體性與規范性的互換,從而實現品德主體性與規范性的高度統一。
實踐教學融入“基礎”課的教學雖然可以給整個政治課教育帶來耳目一新的改變,但是目前大部分學校的實踐教學仍然流于形式,只是為了“實踐”而開展。為此實踐教學出現“兩張皮”現象,比如帶學生外出參觀學習,缺乏有效的指導;課堂上的案例教學和視頻教學也缺乏引導;調查報告的調查對象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具代表性并不能就相關問題進行全面的分析與認識。另外,在開展實踐教學過程中,由于缺乏學校和社會相關系統的支撐,實踐教學的實施處處受阻,不能達成教學目的等諸如此類的問題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就必定阻礙實踐教學功能在“基礎”課教學過程中的有效發揮。
所謂傳統,是世代相傳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遺產。中國的傳統文化,則是中華民族歷史的結晶,也是中華民族對于人類的偉大貢獻。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是中國人之所以能夠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也是開創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文化與新道德的歷史依據和現實基礎。
一、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
(一)中華文明的核心元素
(1)易經:可以說是百家思想之源:天行道,君子以自強不息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其乃陰陽五行辯證思想的源頭,具有超越古今的大智慧!(2)道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追求世界客觀規律本質的科學觀,也是追求自然和諧的生命觀!(3)儒家:人之初,性本善! 修身,養性,治國,平天下!以人性本善為出發點,追求博愛與大同世界,追求和諧完美的人文主義,講究人文倫理,是人文思想的集中表現。(4)法家:人之初,性本惡!洞悉人性中惡的部分,以嚴明的法律約束一切,短短幾百年,成就了 秦國一統天下的霸業!(5)兵家:智慧超越古今的兵家---孫子兵法,這些先人高度的戰爭智慧的結晶,可是當今最發達的美國也在學習的瑰寶!也是確保華夏民族5000年長盛不衰的強大的軍事思想保障!(6)醫家:中醫,博大精深,具有巨大的不可替代的超越時空的科學性實用性與高效性!(7)墨家:兼愛、非攻、尚賢、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樂、節用
(二)中國傳統文化的精神
①包容博大的精神。中國文化是開放的文化,是海納百川的文化。中國文化從一開始,就在不斷地包容并融合外來文化。②天下大同的精神。“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四海之內皆兄弟也”,今天中國提出的“和諧社會”、“和諧世界”的理念,也是大同精神的體現。③中庸的精神。中庸不是當好好先生,而是一種為人處事上的恰到好處,是一種“黃金分割”的大智慧。中國傳統文化倡導“智、仁、勇”的結合才是完善的人格,而非強調一端,就是中庸精神的表現。④時新的精神。“周雖舊邦,其命惟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都是時新的精神體現。⑤以民為本的精神。“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宣示,也是與中國傳統文化以民為本的思想一脈相承的。⑥愛護他人和擔當社會的精神。“仁者愛人”、“兼相愛,交相利”,都是強調對他人的關愛。中國傳統文化認為,真正的個人幸福,必然是與他人及社會整體的福祉相連。⑦不屈不撓、自強不息的精神。“風雨如晦,雞鳴不已”,每當民族危亡的時候,無數仁人志士總是義無反顧站起來,不怕犧牲自己,保衛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中國傳統文化的糟粕
(一)缺乏平等性。“平等”具有雙重涵義。一是人際關系的平等,也就是人格上的平等;二是社會關系的平等,也就是法律(權利義務)上的平等。沒有人際和社會關系的平等性,就沒有個人的獨立性;沒有個人的獨立性,就沒有個人權利可言。在我國古代,首先應承擔義務,而不是享受權利。個人受到禮教和宗法、國家和家族機器的強力壓制,幾乎無絲毫自由可言。皇帝隨意殺死臣民,父母可打罵甚至殺死孩子。至于父母棒打鴛鴦、干涉婚姻!儒家的倫理道德嚴重摧殘了人性。古代等級森嚴,雖然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是更普遍的是“刑不上大夫”。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是法律上的平等。我們每個人,無論職業、年齡、職務有多大區別,人格方面都是平等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拜官主義”和“拜金主義”嚴重,人們很難保持自己的人格尊嚴。成熟的民主國家可以通過“理智辯論”進行溝通,做到“寬容異見”。
(二)缺乏科學精神。首先,我國古代關心的是人倫和社會而不是自然界。“四書五經”不談科學,科舉考試也不考科學知識。被李約瑟稱為“最具科學精神”的道家,產生的一些科學成果不過是追求長生術的副產品。在這種背景下,中國古代不可能出現系統的科學理論。四大發明只是技術成果。其次,我國古代不重視工商業。“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商人的社會地位低下,經商被認為是不務正業。而近代科學是在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上產生的,工業革命推動了近代科學的產生,近代科學的產生又推動了工業革命。科學技術和社會發展具有相互推動的關系。最后,我國古代缺乏形式邏輯。形式邏輯是數學的基礎,而數學是科學之母。在諸子百家中,名家講形式邏輯,可惜名家只破不立,其本質是詭辯論。《易經》和《道德經》具有樸素的辯證法思想。但辯證邏輯必須建立在形式邏輯之上,是形式邏輯的補充和發展,它本身不能取代形式邏輯。在沒有建立形式邏輯的我國古代,《易經》和《道德經》恰恰破壞了科學的推理和實驗精神,起了反科學的作用。形式邏輯不僅對科學影響重大,還對政治和法律辯論有重要影響。
(三)缺乏法治觀念。在諸子百家中,法家講法治,儒家講德治。法家一度取得優勢,但是因為過于刻薄寡恩,法家隨著秦朝的滅亡而失勢。法律作為一種行為規范,調整最基本、最重要的人和人之間、人和社會之間的關系,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從概念和性質上分析,道德是一般行為規范,而法律是高級行為規范。因此,法律是最大的道德。提高一個國家和民族的道德水準,最重要的是國家機關首先要嚴格守法、執法。法律和道德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二者相輔相成,不能相互替代。而我國古代以儒家的“禮”作為事實上的“法”,抹殺了道德和法律之間的區別。法律規范具有嚴格的邏輯結構,即使是圣人制訂的“禮”,也不具備法律的嚴密性。因此,“以德治國”本質上還是“以人治國”。“出禮入刑”混淆了民法和刑法的區別,“原心定罪”敗壞了刑罰的原則。
三、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對于今天的中國人來說,我們真正需要的不是評判傳統文化哪些是精華,或者哪些是糟粕,而是探討哪些傳統文化已經過時了或不合時宜了。對于不合時宜的傳統文化,重要的也不是對其進行批判,而是將其封存(留而不用)或改造。改造傳統文化,包括從心態上的改造和實際上的改造;所謂心態上的改造,即降低對該文化的篤信程度及其價值認同;所謂實際上的改造,即改造其不合時宜的成分,增加新的文化成分。例如,舞龍,在當初是一種篤信的求雨儀式,在今天則演變成了娛樂活動。又如,多子多福的文化觀念,在今天則被優生優育的文化觀念所取代。與此同時,對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不僅僅要繼承優秀的傳統文化,而且也要不斷地創造出新的文化來。中國人創造出來的新文化,就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繼續,因為中國人的血液中和心靈里都有著中國傳統文化的營養和成分。
【參考文獻】
[1]《中庸》諸子集成本.中華書局,1964
學生發展,以德為本。有德有才為精品,無德無才為廢品;有德無才為成品,無德有才為。法學教育以培養符合社會要求的法律人才為使命,因為法學人才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充當著判斷是非、伸張正義的角色,更加需要樹立正確科學的價值觀,需要具備良好的道德水平,因此德育體系的構建至關重要。
1.德育滲透的意義
從“社會本位”角度分析,法律與道德作為調整社會關系的重要手段,彼此互為補充,法律將最低層次的道德要求規定為公民的義務,具有強制性,以保證社會主體對安全穩定的基本要求;道德通過引導社會自我凈化,進而為良法之治營造積極的環境,實現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從“以人為本”的視角看, 法律使人明法,知道可為和不可為之舉,道德使人明理,明白應當做什么, 不應當做什么,二者共同為個體行為提供了指引。法學教育過程中德育實踐對我國當前經濟建設和法學人才的培養意義重大,但傳統的道德教育體系已無法與當代快速發展的高校教育相適應,德育體系有待進一步重構與優化。
2.以法學人才為培養對象的德育體系
教育要因時制宜,因材施教,在構建德育體系的過程中需要充分認識到法學專業的特殊性,應從德育目標與原則、德育模式與方法、德育內容以及課程設置等方面進行研究,建立起符合當代法學教育目標和社會需要的法學理論德育體系。
(1)德育目標。作為法學教育,它承擔著培養符合社會要求的法律人才的重任,其德育目標必然離不開對社會主流價值觀的引入,以提高法學人才與社會需要的匹配性,建立發展的法律道德體系。具體而言,有三個方面的目標:第一,專業目標。通過寓德育于法學教育,提高法學人才的專業信仰,提高整個法律系統的道德水準。第二,職業目標。法律職業具有一定的封閉性和技術性,其道德觀念與其他職業存在一定區別,在德育過程中需要提高學生的職業意識,提高對各個主體的責任意識。第三,評價標準。法制社會發展過程中,存在諸多價值沖突,一個律師或者法官可能面臨著對當事人盡職和對社會公開的雙重責任,當對私與對公之間存在沖突時,需要公正的價值標準,才能保障人的行為穩定性,因此德育的最重要目標就是建立一套穩定的價值評判標準。
(2)德育模式與方法的選擇。筆者認為可以重點采用的德育方法有三種,即說服教育、角色扮演、合作學習。說服是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使學生提高認識,形成正確觀點的方法;角色扮演是指通過角色模擬,親身體會獲得道德感知和認同的方法;合作學習則是教育學生養成合作意識和團隊意識,要求學生在道德取舍過程中充分考慮團隊價值。這些德育方法與法學教育培養的人才,如法官、律師所需要的辯論說理的基本素質相符合,同時在活動教育模式下,法學教育的德育實踐更多是通過模擬、辯論的方式來完成。這些過程本身就是一個團隊進行彼此分工協作,模擬不同的角色,通過剖析事實并運用法律進行價值評價,進而說服對方的過程。
法律邏輯學沒有探討法律的邏輯(此處的邏輯意指客觀事物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但它告訴我們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邏輯(此處的邏輯意指思維規律、規則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論證的規則與方法)。后一種邏輯理性地看待前一種邏輯的現有觀點,思考其未來走向。在法律教育和學習中,法律邏輯不但是基礎,是工具,而且更是目的。這正如臺灣著名的民法學家王澤鑒先生所言:“學習法律,簡單言之,就在培養論證及推理的能力”。
當前,法學教育困惑于怎樣提高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律邏輯學教學困惑于怎樣對學生進行有效的法律思維訓練。對此,本文結合講授法律邏輯學的體會,總結一些法律邏輯學的教學方法,就教于同仁。
一、強調邏輯自律意識,引導學生重視邏輯思維
人從2歲左右就開始邏輯思維,在成長的過程中,邏輯思維能力不斷提高,但是邏輯自律意識淡薄卻是大家的通病。有一些人,我們不能說他邏輯思維能力欠缺,但在寫論文、教材、專著中,在講話、演講、辯論中,在處理一些重要問題時,卻犯了一些不該犯的簡單錯誤。例如:《中國法學》、《法學研究》中的兩篇文章。
《中國法學》2002年第2期《社會危害性理論之辯正》第167頁:“根據通說,犯罪的本質在于它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簡單地說,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顯然,它是一個全稱判斷,即所有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于是,反對者很快反駁”這里,作者明顯在偷換論題,從“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推不出“所有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只能推出“有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是犯罪”(全稱肯定判斷不能簡單換位,只能限制換位)。
《法學研究》2004年第1期《證據法學的理論基礎》第109頁:“客觀真實論者一方面聲稱‘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另一方面又將刑事訴訟定義為認識活動與實踐活動的同一,這樣一來,在訴訟中,所謂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這一命題可以替換為‘認識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而所謂真理無非是符合客觀實際的一種認識,因此,上述命題可以進一步替換為‘認識是檢驗認識的惟一標準’。”作者在這里混淆了概念,將辨證思維中的“同一”理解為普通思維中的“同一”,依此作推理,結論肯定不正確。“認識活動與實踐活動的同一”指的是辨證思維中的“同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同一,而不是普通思維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同一。
當然,講到這里,老師還要告訴學生:出現邏輯錯誤只是作者和編輯缺乏邏輯自律意識的結果,核心期刊還是核心期刊,法學專家還是專家,我們不能因此而否定全部(作者的文章還是有創新之處,這個例子還可以用來講解思維形式與思維內容的關系等),需要注意的是,核心期刊的編輯、專家尚且出現這樣的錯誤,我們更應該培養和提高自己的邏輯自律意識,把自發的邏輯思維轉變為自覺的邏輯思維。這是學習法律邏輯學的第一個目的。
二、用法律邏輯學理論思考,引導學生提高法律思維能力
法律思維由法律思維形式和法律思維內容組成,法律思維形式和法律思維內容相互依存,但又具有相對獨立性。法學專業課講授法律思維內容,法律邏輯學講授法律思維形式,各有側重,但在培養和提高法科大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對學生進行法律思維訓練時,法律思維形式和法律思維內容彼此相依,形式離不開內容,內容也離不開形式。法律邏輯學教學中融入法律思維內容,法學專業課講授時注意法律思維形式、方法和規律,將會大大提高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實現法學教育的目標。舉兩個例子:
在法律邏輯課堂上,我讓學生把“合法行為”、“違法行為”、“行為”、“犯罪行為”四個概念之間的關系用歐拉圖表示出來,大部分學生把行為劃分為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在違法行為中劃分出犯罪行為。他們認為,一種行為,要么合法,要么違法,為什么?他們說“不違法的就是合法”,“法不禁止即自由”嘛!且不說這樣給合法下定義不合邏輯規則,也先不提合法的定義到底應該是什么,就舉個例子,一個人坐在座位上,另一個人上來打他一下,不重,也不輕,違法嗎?不違法。合法嗎?沒法回答,說是說不是似乎都有問題,但你肯定不能說這種行為合法。還有更多的例子,不違法的并不能說合法。“合法行為”、“違法行為”、“行為”、“犯罪行為”四個概念之間的關系用歐拉圖應該這樣表示:先將行為劃分為法律調整的行為和法律不調整的行為,然后,再將法律調整的行為分為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為。想一想,“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多好的一個借口啊,法不禁止的就是自由的,但邏輯理性告訴我們,不是所有時候都這樣。
轉貼于 在和學生一起聆聽的一次學術報告中,一位教授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修改為“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執法公平”。目的是希望“依法治國”落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權”上,而不是“依法治民”。但是如果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權”,那么,凡是官和權都要依法而治。行政是權,我們呼吁依法行政,司法也是權,為什么不說依法司法呢?是現在我國的司法已經依法了,還是司法需要凌駕于法律之上,還是司法依不依法并不重要,至少不如行政依法重要,只要公正就可以了?而什么是公正?司法官說了算嗎?這是從邏輯三段論推理想到的質疑。當時,正好講到三段論推理,學生感觸非常深刻。
以上說明盡管法律邏輯學沒有探討法律的邏輯(此處的邏輯意指客觀事物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但它告訴我們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邏輯(此處的邏輯意指思維規律、規則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論證的規則與方法)。后一種邏輯理性地看待前一種邏輯的現有觀點,思考其未來走向。
三、從法律邏輯學的角度分析案件,讓學生產生學習期望
“案件分析是指對案件事實進行分解、條理剖析,并提出應如何適用實體和程序法律意見的活動。”案件分析是法學專業教育中一種重要的教學方法。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包括事實根據、法律依據和二者在法律上的邏輯結合。事實和法律都是由概念組成命題,由命題進一步組成推理,以此來論證法律理由。所以,案件分析也可以從概念、命題和推理入手。
例如,某地方法院判決的婚姻關系上的違約金案。原告和被告結婚時訂立書面的婚姻合同,上面約定了違約金條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構成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25萬元給對方。現在被告違約,原告起訴請求違約金。法院審理本案,遇到的難題是:本案是婚姻案件,應當適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沒有違約金制度。違約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明文規定:婚姻關系不適用合同法。
怎樣解決這一難題?從法律邏輯學的角度講,合同和婚姻,一是財產法上的行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為。但兩者均屬于法律行為,法律行為是其屬概念。法律行為與合同、婚姻兩個概念之間是屬種關系。因此,法官可以適用關于法律行為生效的規則,具體說就是:其一,意思表示真實;其二,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其三,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審理本案的法官認為,本案婚姻關系上的違約金條款,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現行法對此并無強制性規定,并不違反"公序良俗",因此認定該違約金條款有效,并據以作出判決:責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萬元違約金。
四、提問式教學,使學生學會思考
提問式教學法,又稱蘇格拉底式教學方法,是老師不斷向學生提出問題,務求達到學生被窮追猛問,難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學生思考,通常不會問問題的人,也就不會發現問題,不會提出問題。因此,要在不斷的提出問題的過程中,促使學生不僅會回答問題,更主要的是會注意問題、發現問題、并以適當的方式提出問題。
有人說,律師的作用就是重新組合案件事實,尋找法律理由,維護當事人的利益。而怎樣在復雜的案件事實中找到突破點?借鑒MBA邏輯考試的方式,針對一個案件,請學生總結各方當事人的可能觀點及證據,思考怎樣支持、加強、反駁、削弱某一方的論證,怎樣解釋、評價某一方的觀點和論證。同學之間可以假設案情,展開辯論。
在個案分析中,不斷提問的方式可以啟發學生的思路,鼓勵學生們積極思索,互相反饋信息,并與教師溝通,在提問、反問、自問自答、互問互答中,探求解決問題、難題的路徑與方法。
五、適當課堂辯論,引用典故事例,設計課堂游戲,激發學生聽課的興趣
邏輯學是在“辯”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的。我國古代,邏輯學也稱為“辯學”。“訴訟”的目的就是找到法律理由,說服別人,維護自身利益。故辯論對于學好法律邏輯學而言,不失為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辯論的題目可以是學生生活、學習中的熱門話題。辯論要求語言流暢,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兩方進行。如“法學教育應側重于理論(實踐)”等。這是一大部分大三學生所困惑的問題,大一、大二學習了一些專業知識,大三開始思考未來發展時,發現所學的理論與實踐之間有差別,而又不知道怎樣解決。辯論的過程中,我發現,他們自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這是辯論的一個作用。此外,辯論中,學生的思維過程展現出來了,邏輯問題也出來了。如:概念的內涵外延不明確,機械類比、循環論證、訴諸無知等等。往往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師可以提醒學生注意,引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法律邏輯學是一門研究法律思維的形式、規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學科,學好它對于我們的法律學習、司法實踐大有裨益;同時,它又是一門交叉學科,高度抽象的邏輯學學科溶入具體的法學學科,概念多、規則多、符號多、公式多,法科學生學起來有一定難度。鑒于課程的抽象性和應用性,有必要設計一些課堂游戲,活躍課堂氣氛,深化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應用。例如,為強化學生對等值命題的理解和運用,在課堂上用10—15分鐘做“換一句話說”的小游戲:第一排學生寫一個命題,后幾排學生換一句話說,然后在傳回來,前排學生評價是否等值;講到法律規范邏輯時,為了引起學生對“應當”、“允許”等規范詞的重視,請學生們課后研讀法律條文,尋找三個相關法律條文,編造“兩個事實與一個謊言”,上課時,請其他同學判斷那一個是謊言;講法律概念時,請學生用三個詞語編一段故事;講推理時,做“誰是作案者”、“故事接龍”的推理游戲等。
六、既講普通邏輯學的知識,又講辯證邏輯學的知識,尋找法律的生命
對思維形式和思維規律可以從不同的視角加以研究,因而邏輯學本身是一個龐大而又多層次的學科體系,如今人們通常把邏輯學分為普通邏輯、辯證邏輯。普通邏輯形成最早,它側重于靜態地研究思維形式的邏輯結構及邏輯規律,研究單向的思維;辯證邏輯研究動態的思維,研究多向的思維;恩格斯說“普通邏輯和辯證邏輯就象初等數學和高等數學的關系”。辯證邏輯思維時針對某一方面的論述同樣要遵守普通邏輯思維的形式和規律。在通常情況下,對于簡單案件,人們使用普通邏輯思維就可以了,但對于復雜案件,必須使用辯證邏輯思維才可以維護法律的正義。畢竟,人類已經進入辯證邏輯思維時期。
從某種意義上講,法律、道德、經濟、政治是統一的,經濟效益有國家、集體、個人之分,有近期、中期、長遠之分;道德上善與惡的標準、政治上利與弊的權衡也因出發點的不同而有差異;談到法律,當它確定時,我們以合法性為標準進行法律思維,當它不確定時,我們怎么進行法律思維呢?而什么是合法?為什么法律如此規定呢?答案是,以當時的政治、經濟、道德為標準所制定。所以,當我們講用法律來思維時,我們仍然要考慮到政治、經濟、道德的因素,當法律確定時,是立法者考慮;當法律不確定時,是司法者考慮。這樣,法律就是活的法律,而不是死的法律;合法性僅僅是法律思維的重心,而不是法律思維的唯一前提。
因此,既要講普通邏輯的知識,又要講一些辨證邏輯的知識。這是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必須告訴學生,形式推理重要,但僅有形式推理是不夠的,在形式推理解決不了的地方,需要使用辨證推理。這樣,學生分析案例發現邏輯知識并不能簡單地應用時,就不容易產生“法律的正義是個變數”等消極看法。
法律離不開邏輯,法律的長足發展要求每一個法律人思考邏輯、應用邏輯,尋找法律的邏輯。法律邏輯學還是一個不成熟的學科,它的成熟需要邏輯學者和法學學者的共同努力,這也是法律發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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