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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6.000
[中圖分類號]D422.6;D63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16-0-02
0 引 言
農村基層社會治理指的是在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導下,由眾多村民參加,規定社會行動、調節社會關聯、緩和社會沖突、處理社會難題以及維持社會治安的活動。與廣義上的社會治理相比,農村基層社會治理更加貼近于現實社會,因此,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更加有利于村民。
1 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存在的問題
1.1 壟斷問題
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存在嚴重的壟斷問題,特別是部門的壟斷狀況更是頻繁發生,導致各活動分開進行,效率非常低,由此造成農村基層社會工作者的公共觀念意識日益降低。其次,農村基層中缺乏一些固有的社會項目,而政府機關中卻擁有充足的項目內容,政府和農村基層嚴重不統一,進而使政府機關的項目得不到更好的運用,進一步拉大了農村和城市的發展距離。
1.2 脫節問題
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存在的另一個問題就是脫節問題,主要是由政府機關帶動的,政府自身直接滲入與間接調節之間出現脫節問題,換句話說,政府只關注直接滲入功能而忽略了間接調節的發展。由此導致農村基層組織嚴重脫節于社區組織,也就是只關注城市居委會的建立而忽略農村村委會的培養,使居民治理觀念嚴重欠缺。
2 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必要性
2.1 建設國家治理系統的根基
我國的國家治理系統屬于非常繁雜的集體構成,涉及數目繁多的主體項目,比如:大方面的政府機關治理,稍微小方面的社會單位治理還有最本質的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等,都是國家治理系統的部分。
從根本上來說,社會治理系統的創意之處就體現在由傳統意義上的“大的政府,小的社會”轉向成最新出現的“小的政府,大的社會”。其實,要想從本質上達到我國倡導的“大的政府”狀態,務必要高度重視農村基層的作用,把政府的治理、農村基層的自治及社會單位的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同時要注意重點突出,主次分明。因此,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屬于我國國家治理系統的根基,必須要奠定好根基才能夠建造出穩固強壯的國家。
2.2 建立服務型政府的需要
據了解,曾經有過很長一段時間,我國的政府機關都是社會的管治者,經常運用自身的各種權力,擬定相關策略,對社會中的一些行為進行管理,有時甚至是強制管理。后來,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取代了計劃經濟,在社會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管治者身份的政府漸漸滿足不了社會的需求,迫使管制型政府朝著服務型政府發展。
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對于建造服務型政府起到非常關鍵的作用。首先,將人的利益當成首要利益,牢記“以人為本”是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理念,要帶動村民的自治;其次,政府機關要適度下放權力,給農村基層相關部門更多的治理權。另外,當真正實施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時,鄉里或鎮上的負責人要適當將相應的權力轉交到具體村民委員會手中,擬定策略時要以遵從少數服從多數為原則,更好地促進服務型政府的設立。
2.3 能緩解多種社會沖突
當我國邁入社會體制轉型的快速發展期,急速化的發展勢必會造成許多社會沖突的出現,比如:社會上欠缺完善的保障系統、強迫房屋拆除、工人的工作配置不恰當等矛盾,綜合分析這些問題發現造成這些現象的主要原因是,農村基層農工的權益得不到很好的庇護。
著名科學家科塞提出了“安全閥”理論,指出應該用農村基層社會治理來緩解社會上的多種沖突,維持社會的安穩秩序。他指出,通過農村基層社會治理能夠緩沖社會中各種大小沖突。
3 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方向探索
3.1 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具體方向
經過多次調查與考究,得出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整體方向和目的是完善我國治理系統與提高治理實力。農村基層是我國發展的根基,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系統的完善與實力的提升是我國社會發展的根基。在現階段,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的具體方向是,在國家適度調控的基礎上,靈活推行村民自治,由此實現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的創新以及推動我國社會治理的現代化發展。其實,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方向,就體現了農村基層和當今社會身為治理者的多樣化,其整治構成漸漸脫離單一的政治化監控,朝著互相調節、資源共享的方向發展。另外,該方向也彰顯出社會治理機制的理性化及治理手段的民主化等,以便更好地達到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目的。
3.2 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方向的詳細內涵
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方向,詳細來說,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社會治理主要負責人的非單一化,也就是我國農村基層自治的負責人除了政府部門以外,其余的非政府機關,像公司單位、村委會或居委會、村民或居民等都可以變成社會治理的主體而非客體。而且,這些能夠作為社會治理主體的角色在具體的范疇內都擁有一定的權力和地位,都可以根據自身的觀念促進其余各種組織間的調節。第二,社會治理的構成呈現網格化趨勢。如今的農村基層社會治理不再是以往那樣的單一化模式,而是擴展成了各個治理對象的網格式路徑,重新打造了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的手段方式,更好地促使政府機關和農村基層之間權益和權力的配合與調節,進而提高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的實力和水準。第三,社會治理的機制更加理性化。正式實施該方向舉措時,政府進一步改進和健全了多種機制與策略,以便推進自身在管制活動進展中的程式化與理性化等,從而提高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的固定性、堅守性與理性化。第四,社會治理更加民主化和法律化。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社會治理也重點要求公民要根據法律有秩序地參加民主,要將法治當成準則與根基,經過觀念、機制與科技上的創新,進一步帶動農村基層社會治理手段的法律化與民主化。第五,社會治理使用的科技更顯現代化。經濟的快速發展帶動科技的進步,現代高科技產品數量繁多,高科技技術手段也是更加先進,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也使用了基于電子網絡的當代高科技手段,將其運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提升了社會治理的效率。
4 結 語
本文通過探討在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中尚且存在的問題,認識到進行社會治理創新的必要性,最終得出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方向和目的。其實,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任何事情都在變化,同樣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也不可能一成不變,所以對其實施的創新程序也不應停止。當對于農村基層的社會治理構成進行改革時,不單單要限制在政治與社會上,還要更多的關注農村基層的發展,防止出現因策略不當而發生工作成效降低問題。同時,我國要善于綜合協調農村基層的內外部組織單位,時刻加強農村基層本身的公共服務意識和成效結果。
主要參考文獻
[1]劉凱強.轉型期基層社會治理矛盾及其創新探究[J].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學報,2015(7).
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模式分析
行政主導模式。行政主導模式強調政府在社會管理與服務方面的主導作用,從多方面利用新的管理和技術手段來實現社會管理與服務創新,這種創新主要有政府內部機制創新和管理信息技術創新兩種途徑。
第一,政府內部機制創新。內部機制創新是指改變政府內部的職能與結構,通過理順部門關系、優化組織結構、創新機制體制、強化業績導向來創新基層管理和服務模式。
推動政府內部職能的轉變。通過調整政府內部職能與結構,規范治理行為,提高管理和服務的供給效能。北京市清源街道辦事處的參與式社區治理是政府內部機制創新的典型模式,其主要特點有三:一是轉變街道辦事處職能。街道辦事處在服務項目執行過程中逐步轉變為為社區服務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和監督指導,實現了由原來的直接提供服務向為社會組織服務和提供服務資源的轉變。二是推動社區服務中心從管理轉向服務。社區服務中心從行政工作下派轉變為與社區共同協作開展社區服務項目,承擔服務項目管理的設計、咨詢、監督以及項目資金使用的審計等職責,發揮溝通街道政府與社區居委會的橋梁作用,實現從管理到服務的角色轉變。三是服務項目從政府制定到以社區需求為導向設置。服務項目根據社區特點并在需求調查基礎上設置,由社區居民、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街道部門以及社會組織共同參與評選,確定社區項目。
健全內部競爭機制和績效考核。通過給政府部門以壓力,改善其服務意識,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歐盟國家推出的適用于公共組織的通用評估框架(Common Assessment Framework,縮寫為CAF)吸納了全面質量管理、平衡計分卡和卓越績效模式等企業績效管理工具中的合理要素,并融入了公共管理的管理經驗,成為公共組織績效管理的先進工具。深圳市龍崗區2008年試點整體等效導入CAF,尤其是引入以公民為中心的導向,即以顧客群體確認的重要領域和組織能夠改進的特定服務領域為基礎,在職能轉變、運行機制、工作流程、改進管理方式和建立政府與社會平等合作關系等方面,實現事務性管理向愿景管理、從局部管理向系統管理、從人治管理向法治管理、從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轉變。
第二,管理信息技術創新。目前管理信息技術創新主要是網格化管理和數字化管理相結合。2004年北京市東城區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地理信息系統和無線通信等多種數字技術,將社區細劃為網格,形成精細化的管理單元。為每個網格整合配置網格管理員、網格助理員、網格警員、網格督導員、網格黨支部書記、網格司法工作者和網格消防員“七種力量”,并在基礎數據平臺基礎上,運用移動智能終端,結合移動互聯網技術,實現各類數據的實時采集和基礎數據的動態更新,準確掌握網格內的基礎數據、民情民意。
數字化管理實質是政務信息化系統的一部分,將電子流程管理與服務通過現代網絡技術進行集成,對政府需要及擁有的信息資源、關鍵數據進行深層次挖掘、分析、利用和管理,以提升政府行政服務能力。
協同治理模式。協同治理模式是通過更新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形成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相結合的社會管理與服務新格局,以此實現社會管理主體的多元化,促進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能力的提升。根據基層組織內部創新的不同層次,協同治理大致可以分為管理組織協同化和運行機制協同化。
第一,管理組織協同化。管理組織協同化側重于從組織架構方面創新基層管理與服務的組織結構,構建多元化的參與主體,實現組織目標的重新定位和不同組織之間資源的重新配置。浙江省慈溪市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協同治理就是管理組織協同化的典型。2006年4月,慈溪市率先在坎墩五塘新村創設了“村級和諧促進會”,以人際和諧為目的,以村(社區)為單位,由市鎮兩級黨委政府引導推動,當地群眾與外來建設者共同發起,把外來人口服務管理納入基層自治范疇,解決村(居)兩委會在外來人口管理上的缺位。隨后,這一社會組織的功能由融合為主向參與基層社會協同治理拓展,形成了以村(社區)黨支部為核心、村(居)民委員會為主體、村(社區)經濟合作社為支撐、和諧促進會為依托、社會各界群眾廣泛參與的基層管理與服務模式。
第二,運行機制協同化。運行機制協同化是為原來獨立的社會管理服務的政府組織(包括“條”上的職能部門和“塊”的綜合管理機構)和社會組織建立共同解決公共問題的網絡,形成資源共享、彼此依賴、合作互惠的組織結構和政府、市場、社會三者協作的機制。義烏市總工會社會化維權模式就是運行機制協同化的典型。義烏市總工會通過與新聞媒體、律師事務所、勞動部門、司法部門、兄弟市縣工會、高等院校等先后實現社會性聯合。一是發揮工會組織作為重要的政治資源、組織資源和制度資源的作用,建構工會工作體系。二是把政府管理的過程性與社會團體的互動性結合起來,形成“互聯、互動、互補”的社會管理運行機制。
社區治理模式。從行政權力和基層民主變化的取向來看,社區治理出現了形式各異的模式。
第一,議行分設模式。議行分設是按照“社區自治、議行分設”的原則,將居委會在計劃經濟時代所形成的行政、服務和自治職能歸位于自治組織,形成“議”與“行”的并立同行。其代表是深圳鹽田區社區管理體制改革。
社區服務站的經費來源主要是政府撥付的社會公益服務資金、購買社區服務的專項資金以及服務站開展低償社區服務項目的自收經費。社區居委會則履行社區自治功能,由居民依法民主選舉產生,其功能是充當政府組織、社會中介組織與居民之間的橋梁,將居民的權利要求轉達給政府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并代表居民對政府組織、社會中介組織的行為進行監督,其經費來源于政府撥付的辦公經費、資產的收益資金及向社區募集的資金。
第二,合作模式。合作模式是行政調控機制與社區自治機制相結合、行政功能與自治功能互補、行政資源與社會資源相整合、政府力量與社會力量互動的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模式。
寧波市海曙區構建新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是合作模式的典型代表。2004年3月,該區政府出臺政策,試行為高齡、獨居的困難老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區政府以改革職能履行方式為出發點,將擴大社會參與作為重要內容,尋求與社會組織和社區之間的合作,吸引社會資源參與養老工作。政府主要扮演服務規劃者和購買者角色,形成了“政府扶持、非營利組織運作、社會參與”的合作機制。“政府扶持”指區政府將購買服務的開支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向星光敬老協會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非營利組織運作”指星光敬老協會負責項目運作。“社會參與”指整合和利用社會資源,一方面實施“義工銀行”的激勵機制。另一方面整合社會企業資源,將居家養老和社會企業提供的信息服務平系起來。
完善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的建議
各種模式的實踐經驗表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強化社會協同治理、增強社區治理能力等是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取得良好效果的保證。為了加強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還需要在以下幾方面進一步下工夫。
推動社會管理與服務制度化發展。一方面,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的關鍵是社會政策的發展和完善。社會政策的本質是通過政府的再分配以縮小社會成員初次分配差距,提高全體成員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水平。必須在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方面進行統籌規劃,通過頂層設計勾勒出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的框架,與國家社會政策融為一體。
另一方面,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必須厘清政府、社會與市場的職能,將應當由市場、社會完成的治理功能交還給市場與社會之后,政府要加強公共服務部門建設,完善公共服務監管。其要件在于以組織方式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以制度化的途徑完善政府的服務監管、資源支持等職能。
增強社會組織管理服務能力。著力構建政府主導、資源激勵、合作互補的新型社會組織培育和發展機制,解決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居民參與不足、多樣化社會需求難以滿足的問題。一是形成制度化、有序化的公眾參與渠道。政府應釋放社會空間,要尋求“信息相關”、“業務相關”和“需要相關”等協同的粘合因素,推動政府與社會組織在公共事務管理中的合作治理。二是推進公共服務組織體系建設。三是強化社會工作體系建設,使社會工作者能融他們所具有的社會“管理職能”和作為社會工作者的“職業行為”為一體。
明確社區服務管理目標。一方面要明確社區是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的落腳點,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要圍繞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展開。另一方面要解決好基層服務管理與社區居民需求之間的矛盾,關鍵是以“服務”來強化基層的社會網絡,加強鄰里互助、增強地區歸屬感,培養互濟互助因素,培育基于互惠主義的服務機制。
1.增進村民溝通
群眾文化活動能夠有效地拉近基層群眾之間的距離,為其創新良好的溝通環境和渠道,從而促進人與人之間建立一種和諧、互信、互惠的社會關系網,進而有效地減少和化解基層社會的糾紛及沖突,增強基層群眾和社會的自治能力。近年來,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看電視、上網等私人文化生活逐漸占據主導,而傳統的公共群眾文化活動卻逐漸減少,活動的頻率、參與度低,形式和內容匱乏,導致群眾相互之間的溝通交流越來越少,傳統的鄰里關系變得疏遠和淡薄,不利于長遠的基層社會管理發展。因此,大力發展基層公共文化事業,豐富和創新基層群眾文化活動是擺在當前基層社會管理面前的必答題。
2.提高基層組織化程度
隨著城鎮化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的開展,基層社會更加多元化,傳統的集體經營方式逐漸減少,農村的組織化程度降低,從而使基層社會管理的難度加大,相應的治理成本增加。我國當前的基層社會管理主要依靠基層政府,而基層政在社會事務的處理中又很難做到面面俱到,難免會出現許多的空白領域和薄弱點。加強基層群眾文化活動建設,能夠在基層逐漸形成依托文化活動的社會組織、微觀組織,這些組織會建立各自的規范來約束成員行為,成員間通過文藝切磋、思想交流等,能夠形成互助互愛、互信互惠的社會關系,同時也有利于群眾加強自身管理、提高自治能力,進而提高基層組織化程度。此外,群眾也可以通過這些社團組織來向上表達自身的利益訴求,政府也可以通過這些組織來宣傳基層政策,提高基層社會事務的參與度。
3.促進基層文明建設
正所謂“一方水土養一方人”,鄉村群眾的為人處世、行為舉止長期以來都受到他們生活環境的文化熏陶。就基層文明建設而言,鄉村文化建設是其重要的著力點,也是當前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處在社會轉型的重要時期,外來觀念的影響、市場經濟的滲透等致使鄉村社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基層群眾的集體觀念變得淡薄、個人利益至上、價值觀念偏差,淳樸的傳統鄉風遭遇威脅,相關的利益糾紛問題層出不窮。加上鄉村群眾的文化生活貧乏,玩麻將、斗地主等娛樂消遣方式逐漸助長了賭博風氣的形成。因此,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吸取優秀中華傳統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群眾文化是改變現狀的當務之急,積極向上、內涵豐富的群眾文化活動能夠有效根治基層的歪風陋習,進而營造健康、和諧、文明的鄉村文化,使群眾在潛移默化中形成知榮辱、講正氣、守法律、擔責任、家風優良、鄉情淳樸的生活習慣,為基層社會管理打下堅實的基礎。
4.完善基層社會管理手段
文化作為一項軟實力在社會治理中發揮著重要的調控作用,在我國基層社會問題多發的當下,做好基層群眾文化建設是我國新農村改革過程中的關鍵。面對當前基層矛盾多發、繁雜,基層價值觀念、精神、心理不斷震蕩的情下,強制性的社會管理手段在部分領域的作用甚微,文化作為一項軟控制手段更能在潛移默化中發揮作用。通過基層群眾文化建設、豐富群眾的文化活動,在這一過程中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治理念、多元思潮、價值觀念等傳遞給群眾,變傳統的“送文化”為“種文化”,能不斷改善群眾的文化生活,凝聚群眾的文化力量。
二、面向基層社會管理的群眾文化創新途徑
1.加強基層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基層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是群眾文化活動發展的硬件基礎,長期以來基層在文化發展的道路上都受到了基礎設施不足的制約。近幾年我國農村文化廣場建設項目的推進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通過在每個鄉村建設公共文化廣場、文化活動中心、體育活動中心、閱覽室等,能夠讓更多的群眾參與文化活動,為基層文化發展提供生長的場所和土壤。[3]同時我們也應不斷拓展基礎設施建設的渠道,大力發展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文化硬件的內容和形式,結合新型網絡化、信息化技術打造智能化的文化服務平臺,傳播與共享優秀的基層文化,才能更好的加強基層群眾文化的社會管理。
2.充分挖掘資源優勢
在基層群眾文化活動挖掘的過程中,應明確不同地區的優勢資源并加以開發利用,從而使群眾文化活動的理念和目標更加多元和明確。地方優勢資源的挖掘有助于地方傳統文化的傳承和弘揚,有助于豐富和創新文化活動的形式、內容,有助于彰顯特色的文化理念、價值觀念,有助于文化活動的落地生根,有助于提高基層社會的管理效率。此外,在文化活開展的前期,就各個地方的優秀文化資源要做好調研,注意結合群眾的需求來明確群眾文化活動的理念、目標、形式和內容,從而使活動開展更加順利。在充分挖掘資源優勢的基礎上,就能夠更好把握基層群眾文化活動動向,從而使得基層群眾文化活動管理更具有針對性,建設出更具特色,更易為群眾接受的文化活動管理途徑。
3.強化基層群眾文化活動管理
長期以來我國基層群眾文化發展處于“散養式”的發展狀態,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以群眾自主開展居多,缺乏管理,長效性欠佳。因此,在基層群眾文化活動發展的過程中,首先要轉變基層干部的觀念,讓他們在思想上認識到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其次要將基層群眾文化建設納入到干部政績考核的指標中,督促基層干部著力抓好文化建設;同時要廣納賢才,基層文化建設單靠干部是難以開展的,應積極吸納有文化特長的年輕人、退休教師、傳統藝人等擔任文化活動開展的引導者、管理人員,全面帶動群眾的文化活動參與積極性;最后,鼓勵群眾建立自己的文化社團組織,豐富文化活動的組織形式。
4.創新基層群眾文化活動形式
文化活動的形式決定了文化活動的參與度和效果。傳統的文化活動形式較為單一,參與人群也多以老年人為主。新時期,我們應充分挖掘民間文化、地方文化,廣泛吸收新興文化和年輕文化,創新群眾文化活動的形式,以滿足多層次群眾的文化需求。應著力弘揚地方傳統、民間技藝,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項目,鼓勵民間藝人組織開展表演。同時,鼓勵有文化特長的群眾組織成為文藝團體,為群眾文化打造新的發展舞臺。此外,也可多借助自媒體、廣播、電視媒體的力量,宣傳地方群眾文化建設成果,增強群眾的文化榮譽感。
三、結語
我國基層社會管理工作仍處在不斷調整和摸索階段,暴露出諸多的問題和不足,面對基層群眾,我們需要將各個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發揮群眾文化活動的價值,挖掘群眾需求,著力促進群眾文化活動內容和形式的創新,推動基層群眾文化活動高效的開展,從而更好地建設基層群眾文化活動。
中圖分類號:C93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08-0179-3
進入21世紀以來,伴隨著電子網絡與信息技術的發展與應用,以“電子化”為特征的“電子化環境”日益凸顯。電子化既是一種技術,也是政府所面臨的一種行政環境。作為一種技術,電子化為基層政府提升管理效率提供了基礎;而作為一種行政環境,城市基層政府必須主動適應電子化的要求,創新現有的社會管理模式,以更好地服務于社區民眾。電子化環境下的社會管理的本質是要求政府順應社會對政府社會管理的要求,建立起以公眾需要為主導社會管理體制。即,一方面,城市基層政府要完善公眾參與機制以提升公共政策的質量與執行效果;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創新公眾參與的方式和方法,尤其要重視電子化環境下的公民參與渠道的建設,并拓展公眾參與社會管理的領域,使政府的決策和管理更加規范、透明,更能符合民意和反映實際。
一、城市基層社會管理的基本特征
城市是人類社會生活的載體,也是人類走向文明邁向成熟的重要表現形式。據相關資料統計,我國近70%的財富是由縣級及以上城市創造的。伴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速,城市將日益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承載基地,據城鄉建設部提供的相關數據顯示,我國的城鎮發展已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城鎮人口總量已經達到6億之多,預計在“十二五”期間,我國的城鎮化率將突破50%大關,開始真正邁入城市化社會。當然,盡管從城鎮人口規模上來看,我國已經位居世界第一,但是,從城市基層政府管理水平和能力方面來看,仍亟待提升。目前,近50%的城鎮化比率這一數字與世界發達國家近80%的城鎮化率相比還有相當的距離。這種差距的存在,意味著我國未來巨大的城市發展空間,也意味著城市基層政府正逐步面臨更多、更為復雜且責任更為重大的社會公共事務及其管理。在這種歷史背景下,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模式正發生深刻地變化,具體而言,正呈現以下兩大基本趨勢與特征。
(一)社會管理參與主體的多元化
社會管理參與主體多元化是指在社會管理決策中,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決策主體,公眾或其他社會組織也能夠對政府決策起到重要的影響。實踐證明,政府并非萬能,同時,由于市場失靈也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因而使得公民社會的興起成為可能,也構成了必要。公民社會作為現代社會的一支新崛起的力量,正影響并改變著公共治理的格局。公民社會是指處于“公”與“私”之間的但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獨立于政府與市場之外的一些社會公共領域,其所指向的是特定的社會公共利益。公民社會已構成整個社會極為重要的一極,它不僅在某些方面可以彌補政府以及市場的不足,更為重要的是,它的形成對政府將構成有力的監督、制約甚至于限制,并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并促進政府公共政策的完善。
公民社會的興起,意味著傳統的通過對權力和權威的運用來實現管理目標的“政府管制模式”必然要被以共同治理為基礎、以善治為目標的“新公共治理模式”所取代。由于傳統的政府管制模式過多地強調政府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主導作用,因而不可避免地在某種程度上忽視或損害有關民眾或群體的利益訴求。而新公共治理模式則強調政府在管理過程中要重視各“利益攸關者”(Stakeholder)之間的利益關系,主張通過相關主體之間的有效互動,來實現對社會公共事務的有效治理。即政府不再依賴自己的權威親自主導對某一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而是將自己的角色從“劃槳者”向“掌舵者”轉變,借助于新的工具、技術和管理方法,從而實現對社會公共治理過程及結果的有效引導與適當控制。
(二)強調“以公眾為中心、以公民為本位”的社會管理
城市基層社會管理的核心是以“公眾為中心,以公民為本位”,寓管理與服務之中,這是現代民主社會對政府的基本要求。政府必須積極履行其特有的社會義務和責任,包括實踐公共利益,尊重憲法與法律,追求專業的卓越,展現個人的正直、誠實和廉潔等。
要實現上述目標,政府必須創新觀念,并實現社會管理方式和方法的創新。要徹底改變以往的行政管理手段和方式,運用更為民主的管理方式和方法,通過與民眾進行平等對話與溝通,共同協商解決相關社會問題。與此同時,它要求政府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做到依法管理和服務。
事實上,城市基層政府社會管理,離不開公眾的有效參與。而政府的核心責任就是要為公眾搭建一個有效的參與社會管理決策的平臺。一方面,通過公眾參與來增強其參與意識與能力;另一方面,參與本身可以使公眾意識到參與社會管理既是公民的一種權利,也是一種基本的義務和責任。通過完善參與機制,拓展參與渠道,吸收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借此構建公正、透明、高效的政府。
二、電子化環境對城市基層社會管理創新的意義
電子化環境下的城市基層社會管理不是簡單地將信息與網絡技術應用于社會公共事務管理過程中去,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政府管理電子化,它是新的管理環境下的政府社會管理變革,這種變革的核心價值觀是最大限度地實現公眾利益。正如奧斯本(Osbrone,1992)曾指出,的民主政府是為它們的公眾服務而存在的,為公眾服務而非為官僚服務理應成為政府社會管理的基本準則。因此,在電子化環境下,政府應改變傳統的社會管理模式,取而代之以新的以善治為目標的社會管理,并借助于現代電子信息技術,來改革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溝通方式,并通過及時回應民眾需要,來提升基層政府的合法性基礎。
(一)電子化環境為城市基層社會管理多方參與提供了技術支持
城市基層社會管理必須以社區居民參與為基礎。這是因為,基層社會管理所面臨的問題極為復雜,在現實中,任何部門,不論是公共部門還是私人部門,都不具有解決各種問題所需要的信息、知識與能力。因此,社會管理過程中的公眾參與,不僅為政府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提供支持,也可增強公眾政策的執行效果。事實上,要使基層政府的社會管理和服務能夠服務于公眾,有必要讓那些凡是生活受到某些決策影響的人都參與那些決策的制定過程。
總書記曾指出,執政為民的核心是了解民情、匯聚民智。換言之,政府要實現社會管理的目標,必須改革現有的以政府為中心的行政觀念,廣開言路,聽取民意。與此同時,政府要為公眾參與提供方便,減少公眾的參與的成本。而電子化環境為基層政府改革社會管理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通過網絡信息技術,政府與公眾之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實現有效溝通
(二)電子化環境有利于提升城市基層社會管理的質量與效率
政府行政的質量與效率問題一直是行政學者們所關注的焦點。行政學創始人威爾遜指出,行政學研究的目標在于盡可能地提高行政效率。電子化環境下的政府社會管理模式與傳統社會管理模式的一個最大區別就是中間環節的縮減以及效率的極大提高。在電子化環境下,公眾可以通過上網了解相關信息內容或完成一些審批、交驗等事務,避免了傳統政府機關的暗箱操作和辦事拖沓。
Douglas Holmes(2001)曾指出,電子政務是工業化社會向信息社會轉型的一次變革。信息化發揮了巨大的技術支撐作用,介入了政府管理改革的整個過程,為政府改革和創新提供了高效率的手段和動力。政府可以通過“職能創新、結構創新和過程創新”,逐步實現政府職能轉變,對政府業務進行科學的優化重組,從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而且,政府通過應用信息技術降低了公民進政府辦事的“門檻”,使原來很多“門難進、事難辦”的現象,在網絡上可以很好地得到解決,體現了電子政務的服務便捷性。電子化環境實現了政府追求公共利益的理性選擇。
(三)電子化環境增強了城市基層社會管理的公正性與透明性
公眾監督是確保社會管理公正性和透明性的前提,公眾要實現有效監督,須以對社會管理信息的掌控為基礎。傳統的社會管理由于缺少有效的公眾參與機制,使得公眾難以獲取關于社會管理的內容、數量以及質量等信息。而且,由于文化、技術等條件的限制,諸多社會管理決策往往在“黑箱”中運行。大多數關于社會管理的政策、法律等,往往只能在小范圍內征詢意見,絕大多數公眾意見難以被吸納到政策制定過程中去,從而導致公眾成為政府政策的被動接受者。
公民民主意識的增強,客觀上需要政府在社會管理過程中做到公正透明。而且,電子化時代的到來,為公眾更加廣泛地參與社會管理過程且更為有效地監督政府各種行為奠定了技術基礎。通過電子化設備和互聯網等手段,公眾可以及時地獲取各類社會管理信息,并對政府的各種工作進行及時地監督和質詢。比如,公眾可以通過登錄政府網站了解各類法律、法規和政策,也可以通過電子郵箱、電子舉報箱、電子聽證會等,對政府社會管理表達自己的看法,尤其可以對涉及到自身利益的社會管理和服務的質量、內容等做出評價。
三、電子化環境下城市基層社會管理創新
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深化,對城市基層社會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必須改變以往的低效管理模式,建立起多方參與、公正、高效、透明的新型政府管理模式。
(一)加強信息技術培訓工作,為適應電子化環境下的政府工作轉型奠定基礎
電子化環境下的城市基層社會管理要求基層政府公務員能適應電子化環境的現實需要,不僅要推動政府社會管理體制的變革,而且要積極培育電子化公民。
1.要提升基層公務員與民意代表的電子化應用水平
城市基層政府是基層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直接聯系城市社區居民最為重要的橋梁和紐帶,也是整個行政大廈得以穩固的基礎。任何時候我們的政府都應該建立起一支訓練有素并且能夠以良好的行政理念和態度、專業的行政素養以及合法的行政行為服務于民眾的城市基層公務員隊伍,這是改善政府服務質量、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增強政府回應性的需要。但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大多數基層公務員隊伍“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服務意識與能力不強”的狀況并沒得到根本性的改觀。電子化環境對政府工作的影響是徹底和全面的,對基層公務員以及民意代表的觀念、素質與技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現實中,基層公務員與民意代表是最為直接的電子化設備的使用者,使他們融入到電子化環境中來,是基層社會管理體制創新的關鍵。
2.要培育“電子化公民”
“電子化公民”是指在電子化環境下,作為重要的參與主體之一的公民(包括個體公民和企業公民)。他們在既定的法律框架內,利用電子網絡與信息技術等手段,將其對社會公共事務的意見與建議進行充分表達,并與政府及其他組織形成互動,借此影響社會公共政策的過程與結果。良好的社會管理離不開民眾積極、有效的參與。即對于參與者而言,一方面必須要有參與到社會管理的活動中來的意愿,不論這種參與能否對公共政策的結果帶來實質性的影響;另一方面,需要參與者有能力進行參與,即能夠將其意見和建議予以清晰地表達,并與其他參與主體一道,共同形成良好的互動參與機制,借此影響公共政策的過程與結果。在電子化環境下,人們的思維觀念和行為習慣正發生急劇變化,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服務的方式方法也正進行根本性的變革。換言之,不論是政府還是公民,都必須主動適應電子化環境變遷的需要。而對于公民而言,這種適應主要體現在對電子信息與網絡技術的使用上,即能夠利用電子化手段,來了解相關的社會公共事務并實現對社會管理過程的有效參與。
(二)完善社區信息網絡,改善城市基層社會的電子化環境
社會管理網絡化是電子化環境下的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模式區別于傳統社會管理模式的最顯著的特征。傳統的社會管理效率低下的根源在于其工作平臺是一種手工式平臺,而電子化環境下的社會管理模式則是通過網絡平臺來得以實現的。目前,我國正在進行的以電子化為手段、以服務為核心的電子政務建設,正是構建電子化環境的具體體現。
社會管理信息網絡的完善包括社區信息“集成化”與“個性化”兩個方面。社區信息集成化是指政府把各部門的職能通過網絡集成在一起,使公眾能夠享受到政府的“一站式”服務。而社區信息“個性化”則是指通過電子化手段,政府得以向公眾提供個性化的“一對一”服務。比如,有面向社區居民的教育培訓與健康保健,有面向企業的稅務管理與服務等。而且,公眾不僅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時間、地點來上傳服務申請,也可以對服務內容、過程、方法等發表自己的意見,從而實現了由以往的政府到公眾的單向溝通到政府與公眾的雙向互動溝通,使得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更能體現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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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營造濃厚的法制氛圍。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實際,大力開展以維護農村社會穩定、農業生產、農村市場經濟為內容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廣大干部群眾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動員和激勵廣大干部群眾依法積極投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在五天的學習過程中,我嚴格遵守了培訓要求和紀律,細致聽講,認真學習并做好筆記,老師們精彩講述,通俗易懂,豐富的學習內容,緊湊的課程節奏,讓我的思想得到了提升。特別是經過專題講座、現場教學、交流討論,讓我從先進典型身上看到了差距,找到了不足,指明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改革開放后,伴隨社會轉型及單位制逐漸解體,城市基層社會管理工作的環境、內容、對象等要素發生變化,面臨新的挑戰,例如流動人口大增、居民權利意識增強、社會階層分化等。從廣州市調研情況來看,主要包括:
1.基層政府社會管理職責不清,政府管理責任與職權不匹配
作為政府派出機構,街道辦事處直接組織協調轄區內社會管理工作,協同有關職能部門開展工作,落實市區政府部署任務。區政府指導、監督、考核街道辦事處的工作,統籌、協調政府職能部門與街道行政管理事務。從街道辦事處實際工作內容看,其工作涉及基層社會管理、社會服務的所有方面,例如治安維穩、人口計生、流動人口管理、勞動監督、民族宗教、居民、集體經濟和社區服務等。因強調“屬地化”管理,加之各級政府間職能邊界模糊,上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將很多具體工作交由街道辦事處,造成街道承擔著過多行政管理事務,經常疲于應付。同時條塊關系錯位,街道辦無執法權,難以承擔專業性管理職責,管理力度不足,街道和職能部門就難免推諉扯皮、推過攬功、爭權推責。責任主體不明確、責權不統一的結果是基層社會管理服務職能難以落實,效果不理想,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不高。
2.基層政府社會管理事務與其擁有管理資源不適應
伴隨單位制管理的解體,單位承擔的諸多社會管理功能轉移出來,單位成為單純的社會生產單元。大量下崗、失業、離退休人員進入社會,單位不承擔在業者的社會管理,更多的人成為社會人。社會管理服務等職能開始由單位轉到基層政府及社區,造成基層社會管理對象和事務等大量增長。流動人口也使得廣州基層社會管理服務的對象、任務、內容等更加繁重。但是,基層社會管理資源并沒有相應增加,基層管理資源與其承擔任務不相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分稅制和分級管理的財政體制決定了基層政府的財政能力。間接決定了基層政府的管理能力。各級政府間缺少較為恰當的財力和責任分擔,人財事權過分向上級政府集中,事務具體辦理過分向下,基層政府普遍財力不足,很多管理事項依賴服務收費。因編制內人員難以滿足管理需求,基層管理機構只能臨時聘用人員。而聘用人員薪酬較低,素質良莠不齊,這又給基層社會管理服務帶來諸多弊端。為野蠻執法、矛盾沖突埋下禍根。
3.街居關系錯位,城市社區居民自治泛行政化
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但是。實際上居委會已成為諸多政府管理事務的具體執行者。政府及職能部門在向社區延伸時,把各種具體事務的辦理下放到社區。卻保留管理權。政府下撥給社區居委會的經費也由街道辦事處代管,只能根據街道辦事處要求使用,經費成為街道辦“挾持”居委會的有力工具之一。兩者間的指導和協助關系逐漸轉變成為領導與指導同時并存的雙重關系,屆委會淪落為街道辦事處下屬機構。這使得居民自治機構難以有效地依法履行其居民自治功能。過強的政府行政管理也使得社區的社會組織發育低下,由于成立和運作門檻設置較高,組織居民開展自我服務、互助服務、專業服務受到很大限制。
二、廣州市基層社會管理體制變革的做法
面對基層社會管理的困境與問題,為提高社會管理服務水平,2009年以來,廣州市借鑒香港、新加坡等地經驗,通過整合街道機構人員隊伍,開展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社區服務等試點工作,大力推進街道、社區基層社會管理改革創新,重構街道社區管理體制,初步構建起綜合管理和專業服務相結合的新型基層管理服務模式。
1.整合街道機構人員,重新定位管理與服務功能
針對基層社會管理的問題,廣州市整合街道機構、人員及職能,以“業務歸并、人員整合、服務前移、管理落地”為主線,按照職能交叉、工作關聯、高效便民的原則歸并職能相同相似的機構,把涉及行政管理、社會服務及綜合執法并各司其職的科室、部門等整合為擔負多種職責的綜合性機構。這包括:建立街道社區綜合管理中心,擔負計劃生育、勞動保障、社會保障、出租屋管理及流動人員管理等綜合性管理職能;建立設立街道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搭建再就業服務、婚姻家庭服務、青少年教育、殘障人士服務、群眾訴求反饋、困難群眾幫扶、社區養老、社區衛生保健等服務平臺;建立綜治維穩中心,形成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聯合調解、重點工作聯勤聯動、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基層平安聯合創建、流動人口聯合管理服務等聯合防控的局面;建立街道管理綜合執法隊,負責街道城市管理、出租屋管理、消防安全、安全生產、勞動監察的巡查、信息采集反饋、簡易執法等工作。(根據2011年2月廣州市社會建設調研訪談資料整理,也可參見率征等:《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管理服務提升社會建設管理科學化水平》,廣州日報,2011年7月14日)整合街道機構人員,優化管理服務職能配置,縮減了內部管理程序,較好地解決了多頭管理、重復管理等問題,優化了社會管理服務職能,提升了街道科學管理轄區社會事務的能力。
2.強化居委會的自治職能,理順街居之間的關系
為強化社區功能,廣州市按照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居民自治有效對接、良性互動的思路,梳理規范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的權力、職責,改革社區管理服務運行機制,形成了居委會工作新模式。根據工作性質內容,將梳理出的136項居委會工作劃分為政務協助、居民自治、可轉介服務三大類型。對大多政務協助類工作,轉交由社區工作站辦理,少數從居委會中分離出去,由街道新組建的各管理中心承擔;對可轉介服務類工作,居委會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交由專門的社會組織來承擔;居民自治類事務則須由居委會承擔。在梳理居委會工作同時,重新定位社區工作人員。部分人員歸口社區工作站,與街道中心對接,承擔政務協助的工作;部分人員充實到增設居民自治工作專職崗位上,由社區居委主任牽頭,與社區黨務專職副書記一起,強化社區居民自治工作。針對社區管理的具體事項,屆委會建立健全社區居民議事、民意溝通、矛盾化解、轉介服務、多方參與、評議監督等工作機制,推進社區居民自治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建設。這增強了居委會的自治功能,暢通了民意表達渠道,提高了公眾參與意識,促進了政府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3.引進社會組織,以專業社會工作提升管理服務效能
政府及社區承擔的特殊人群服務以及家庭服務等工作難以滿足人們個性化、人性化的服務需要,而這些服務正是社會組織的強項。由此,廣州市在基層社會管理中開始引進社會組織。以專業社會工作提升管理服務。例如,荔灣區逢源街道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進逢源人家服務中心提供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逢源人家服務中心招聘社工人才,立足居民群眾需求,引導社工從事實際社會工作,打造出“家長俱樂部”、“群眾心聲站”、“康齡社區大學”等多個服務創新品牌,為社區居民提供再就業輔導、青少年教育、養老助殘解困、群眾利益訴求和社區衛生保健等專業化社會工作服務,不斷滿足居民群眾的各種需要。其他街道也采取了類似做法,并取得了良好成效。2010年,廣州市共投A6000萬元購買了公益民間組織的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根據2011年2月廣州市社會建設調研訪談資料整理,也可參見周祚:《政府購買社會服務今年總投入超過6000萬元》,廣州日報。2010年9月4日在政府財政支持下,街道、居委會通過依托社會組織,引進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手段,克服了傳統服務手段單一、粗放、有限的缺陷,細化了政府社會服務職責,贏得了社區群眾的好評。
4.加強基層資源供給,提升軟硬件建設水平
針對基層財政、人力、物力等資源短缺問題,廣州市提出街道辦事處經費主要由區財政負責解決,加大對街道城市管理和社區建設投入。廣州市解決了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以及辦公經費,明確參照事業單位標準給予居委會專職人員工資福利待遇。2009年以來,為配合試點街道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市區兩級財政為每個試點撥款2007:5元,有的區財政及街道還增撥資金,整合服務場所,增加對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的投入。例如,海珠區下撥569萬專項經贊作為2個試點街道的建設經費、花都區及新華街道投入1000多萬元用于中心及服務站建設、越秀區北京街道調劑700多平方米場地用于服務中心等。(根據廣州市民政局在“廣州市社會管理創新”調研座談會上的發言及其提供的書面資料整理)在強化基層社會管理服務硬件建設之外,市區財政還拿出專項經費通過強化服務中心、居委會和專職人員隊伍培訓,支持街道購買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等手段,來提升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通過把人力、財力、物力等管理和服務資源更多投到基層,解決基層“無人辦事、無錢辦事、無址辦公”的突出問題,推進了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強化了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
三、廣州市基層社會管理體制變革的啟示
廣州市通過整合街道管理服務機構強化居委會職能,通過引進專業社會工作增強基層管理服務資源等途徑,創新了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了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機制,給我國整體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帶來如下啟示:
1.強化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須轉變政府職能
在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中,政府是最重要的主體。多年來,我國基層政府管理組織機構都將經濟職能放在首要位置,造成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脫節,經濟與社會之間的差距逐漸拉大。為解決此問題,廣州市明確街道不再承擔具體經濟發展職能,改革城市基層管理體制,增強街道的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能。由此可見,要強化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體系,首先需要推進政府轉型,將政府工作重心轉變到社會管理和服務上來。‘
2.強化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須厘清居委會職能
居委會是基層居民自治的主體,對居民自治范圍內的公共事務進行管理。多年來,由于多種原因,居委會在實際工作中更多承擔協辦政務的職能,較少顧及到對居民群眾的自我管理和服務。為加強基層居民自治,廣州市對居委會承擔工作進行梳理,轉移居委會的工作重心,使得居委會有更多的時間精力用到居民自治事務方面,增強了居委會的自治功能,促進了政府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的良性互動。
3.強化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須促進服務專業化
城市社區是基層社會治理的基本單位,也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單元。隨著社會轉型的深入,當前中國社會進入了利益訴求多元化、價值取向多元化的時期,各種社會矛盾凸顯,因此在城市社會治理體系中,需加強城市社區治理的基礎性作用。作為居民聚集的生活場所,社區的基本屬性決定了在社區治理中居民參與的核心作用。因此,在社會轉型期,為了維持基層社會的穩定,探討城市社區治理中的居民參與具有重要意義。
一、社區治理中居民參與的必要性
社區治理是在政府指導下,社區職能部門、社區組織、社區居民等對于社區內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進行管理的過程,以最終促進社區的和諧發展以及居民生活利益的滿足。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利益訴求多元化,社會整合方式也發生了相應的變遷,社區治理的對象從一元到多元發展,社區治理的目標也發生了變化,單一的治理主體難以滿足社區發展的需要,因此社區治理中需要居民參與。
首先,社區治理中的居民參與能夠整合不同居民利益訴求的需要。隨著住房商品化進程的推進,在城市社區,來自于不同地域、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具有不同價值訴求的居民因為商品房的購買而居住在同一小區。在社區內部的人口結構趨于復雜化、價值趨于多元化的背景下,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能夠解決治理資源不足問題,同時社區居民的充分參與也能彌補傳統治理模式、單一治理主體的不足[1]。社區發展的根本目的是滿足居民高品質生活的需要,因此社區治理必須建立在社區居民需要的基礎上,整合不同利益訴求,社區居民的參與能夠充分整合不同居民利益訴求的需要,從而促進社區的和諧穩定。
其次居民參與社區治理能滿足社區日常管理及居民自我實現的需要。社區治理的最終目的是滿足居民的利益需求,社區的服務和治理水平關系到每個居民的日常生活。對于居委會、物業公司等社區治理組織來說,社區治理很難做到事無巨細、面面俱到。面對龐雜的居民群體,居委會與物業公司做的非常有限,因此要以提高社區服務為核心,居委會、物業公司與居民共同參與,實現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作用,必須要發揮居民的主體性作用,讓居民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同時,居民通過參與社區治理,為社區發展出謀劃策、與鄰里互動,這種溝通與能力的實現也能滿足居民自我實現的需要,通過參與社區活動,建立起強烈的社區歸屬感、責任感,增強社區凝聚力,最終實現社區共同體的建設目標。
二、當前社區治理中居民參與的形式
根據居民參與內容、現實表征,當前居民參與的形式主要分為娛樂活動參與型、公共事務參與型等形式。
隨著城市社區的發展,為了滿足居民的生活需要,一些商品房社區一般配備了小區廣場、健身設施、開發了一些文體娛樂的場所。居民有在室外活動的需求,對于時間比較充裕的中老年人來說,這種需求尤為強烈。所以在城市社區,居民參與比較多的是共同的娛樂活動。一些社區還成立了進出比較自由的娛樂組織,近來年,很多居民出于鍛煉的需要,在社區廣場跳廣場舞。一些居民出于共同的興趣和愛好,早晨一起散步、打球,或一起下圍棋、象棋等。
隨著住房商品化以及物業公司進駐社區,小區居民一般對關系切身利益的物業收費、停車位、小區治安、保潔等問題比較關注。公共事務參與是指社區居民參與社區的公共設施、公共服務等問題。在目前的社區參與中,公共事務參與比較少。在調查中發現,很多居民對物業收費問題、車位問題、治安問題雖然比較關注,但是缺乏正確、合理的參與渠道。一些社區居民停留在私下議論公共事務的階段,在居民看來,作為居民個體去向物業公司、居委會提出意見,很難得到滿意的答復。從居民的參與意愿來看,很多居民有強烈的公共事務參與意愿,但是在現實的社區治理體制中,社區公共決策一般由物業公司、居委會等組織做出,很難傾聽居民意見,居民缺乏參與公共事務的暢通的、常規的渠道。
三、提高社區治理效果、推動居民參與的核心路徑
居民作為社區治理的主體之一,有著參與社區治理、參與公共事務決策的訴求。居民公共事務的參與狀況直接影響社區治理的效果。面對社區居民日益復雜化、多樣化以及其需求的多元化,必須打破傳統單一化的行政管理模式,加強自下而上的雙向交流互動,物業公司、居委會等社區組織需要依據自身的功能定位與職能設定適時地調整和改進其決策形式及與居民的聯結方式。為有效推動居民參與公共事務決策,需要構建新的參與平臺。如可以利用互聯網,建立公共事務交流平臺,物業公司、居委會等組織負責人參與其中,居民可以對社區內的公共事務發表意見、同物業公司、居委會交流互動。也可以增加居民與物業公司、居委會面對面交流的機會,設置物業公司經理、居委會主任聯合接待居民日,傾聽居民的意見。在關系居民利益的物業收費、停車位、公共設施維護等重要決策中,居委會、物業公司要傾聽居民的意見,在決策程序中要強化居民的監督作用。當前物業公司與居民矛盾突出,根本原因就在于在涉及居民利益的決策中,物業公司只考慮自身的經濟利益,不顧居民的意見,導致矛盾突出,直接影響了社區治理的效果,也正在危及社區的和諧穩定。
四、結論與思考
隨著社會轉型的推進,基層社會日益呈現出價值多元化、利益訴求多元化的趨勢,社區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傳統行政性的治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社會要求。當前物業公司與居民矛盾突出,社區公共事務決策漠視居民的參與需求,這給當前的基層社區治理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在這種背景下,必須改變傳統的社區治理模式,給予居民社區參與更多的空間,創建居民公共事務決策參與的平臺。在涉及居民利益的公共設施維護、物業收費、小區治安、停車位等問題上,考慮居民的意見,顧及居民利益,這樣才能達成社區治理的和諧目標,才能促進社區的和諧穩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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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來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取得重大突破,在此期間,我國的社會保險體制日益完善,醫療、養老等主要的社保項目日漸豐富并開始向農村地區擴展,制度覆蓋面與基金征繳額逐漸提高。但是,我國的社保經辦機構的發展卻相對緩慢,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之差尤其突出,普遍存在信息化建設不足、人員負荷過重和運行機制不暢等諸多問題。加強我國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建設是我國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內容,是維護我國社會安定團結和確保人民群眾利益的迫切要求,同時有助于提高我國整體的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意義重大不容忽視。
一、基層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社會保險事業的迅猛發展,特別是社保事業向縣級以下城鎮的發展,以及社保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使得基層社保經辦機構面臨著巨大的挑戰,經辦機構管理出現了信息化系統滯后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影響了社保工作的運行效率和服務效率。
(一)信息化系統還相對滯后。隨著社保事業的發展,社保經辦機構的工作將更多的依賴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支持。通過對信息管理的系統化,可以使經辦機構的業務得到更好的規范和監督。但是就信息系統的現狀來看,經辦機構的計算機系統建設普遍滯后,對目前日漸提高的經辦要求無法適應;各種信息系統進行分散管理互不兼容,難以達到信息共享的目的;信息系統功能不夠完善,具備多功能服務系統中的子系統還需要進一步的開發,不能提供一站式的服務。
信息化建設的集中程度不高,各信息系統互相不兼容。業務運行系統是各自進行開發建設,并且服務功能也不同,不能有效利用業務經辦之間的關系。封閉運行、分散管理構成社保機構之間的隔墻,信息資源無法共享,對綜合治理不利。各種社保信息系統時常重復建設,信息化資源浪費、分散。
(二)機構管理體制不夠完善。社保經辦機構承擔著幫助人民受理國家社會保險的義務,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因而影響著社會公眾對于政府的滿意度。而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名稱的不統一會導致標識不鮮明,公眾識別度不夠高,很難為公民提供便捷的服務。如江西省,萍鄉市的醫保經辦機構的名稱叫萍鄉市醫療保險管理處、機構規格是副處級,而鷹潭市的醫保經辦機構則為鷹潭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辦公室、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經辦機構層級和規格的不一致同樣對社保經辦業務的開展和經辦公作效率有影響。如在江西省膿包試點縣,全省共11個試點縣,其中有三個縣的新農保是由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統一經辦。而其他縣區則另外成立了農保局。農保和城保本來同樣屬于社會保障養老保險范圍,由于另外設置部門經辦管理,造成政出多門、資源浪費、工作效率低等問題。
(三)業務量劇增,負荷重。隨著基層參保人數的增加,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人均工作量日益增加,經辦機構超負荷工作的情況十分普遍。然而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在經費和編制上卻沒有相應增長,業務需求與經辦負荷程度明顯不相適應,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加之經費不足造成的軟硬件系統建設的滯后,對經辦工作的效率有直接的影響。
二、優化基層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的對策
加強能力建設是社保經辦機構建設的關鍵。針對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存在的問題,我們要根據經辦機構的性質和職能,做好工作定位,解決好相應的經辦能力缺陷問題,達到提高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的目的。
(一)信息系統建設升級。進一步加強社保信息系統建設,實行自上而下的統一管理,構建統一、集中的大系統,集信息技術的資源優勢,支撐各種業務經辦,達到信息資源共享的目的。爭取盡早實現對法人信息和個人信息的綜合及集中化管理,通過建立社保電子檔案管理方式,及時了解參保個人或者單位法人的各種綜合信息,從而使管理效率得到提高。加大對硬件配套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并確保資金足額按時撥付到位,保證對系統建設的財力支持。擴大系統的應用范圍,提高系統的應用水平,完善系統的多項服務功能。
(二)管理體系建設升級。對社保經辦機構的名稱和規格進行統一,以便于公眾識別。如在各地級市,社保經辦機構的名稱統一為xx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xx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機構的規格為副縣級或者副處級,以方便地區間社保工作的銜接和經辦工作效率的提高。通過管理模式設計,形成領導決策、專業管理、業務運行以及綜合服務式的管理體系,做到領導負責重大決策;專業管理層進行監督管理;業務運營層落實政策;綜合服務層負責對外服務。
(三)提高經辦人員素質和工作效率。社保經辦機構作為社保的窗口服務單位,責任重大。社保經辦機構要主動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對經辦機構的現場管理,強化過程監督與考核,提高經辦機構的工作效率。經辦人員的培訓應與社保經辦組織戰略的近期安排和長期規劃相適應,培訓內容應該涉及業務知識、組織機構、公共管理、操作流程等方面。在教員、教材、培訓方法上都要進行創新,做到與時俱進,培訓結果要同職業資質、考核、薪酬聯系起來,以調動員工學習的積極性。對于地區之間經辦員工人數的不平衡,上一級管理機構應該合理調配經辦機構人員人數,從而使經辦設施的資源配置達到優化,最終提高社保經辦機構的工作效率。
三、結語
社保事業關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社保經辦機構作為社保事業的基礎重點,加強和提高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建設關系到國家的長遠發展,關系到每個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長治久安,是一項政治工程,也是一項社會工程,更是民生工程。因而提高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建設是落實服務于民的重要任務之一,具有深遠而重大的意義。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要科學判斷和全面把握當前的社會治安形勢,牢牢掌握社會治安防控的主動權。××街屬典型的城鄉結合部,轄內影響穩定的因素多樣,治安環境復雜,主要表現在:一是地域形態多樣,矛盾糾紛隱患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難度突出。轄內地域形態多樣,既有××市最大的關閉國有企業—××氮肥廠,又有東圃最旺的商業地段;既有××區人口最多的城中村—××村,又有多個新型住宅小區,潛在的矛盾糾紛隱患多,主要是勞資糾紛、物業糾紛、鄰里糾紛、醫患糾紛、經濟糾紛,還存在著國企遺留問題、房屋拆遷問題等隱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隱患的存在,給轄區的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帶來很大的工作難度,要排查調處這些矛盾,既涉及到各種政策法規,又要協調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力量齊抓共管。二是流動人口多,平均素質偏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壓力突出。轄內有出租屋1.9萬套,近年來外來流動人口迅猛增加,據初步統計,××地區的外來流動人口超過8萬人,平均素質偏低,相當一部分外來人口為暫時找不到工作、打散工、從事體力工作等人員。從近年來對違法犯罪分子人員的分析來看,外來流動人口的作案比例大,每年抓獲的犯罪嫌疑人中有80%以上是外來人員,其中,近90%以上的人落網前居住在出租屋,給××地區的治安帶來了嚴重的壓力。三是案件基數大,多發性案件典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挑戰突出。近年來,雖然我街每年刑事立案逐年下降,但基數仍然較大,其中盜竊、詐騙、搶劫、搶奪約占80%左右,壓案保平安的任務十分繁重。在源頭預防上,城中村內的治安防范工作由于受環境、居民意識、硬件設施等影響面臨很大挑戰;在打擊管理上,基層民警工作量多,壓力大,如何發揮他們的主力軍作用,整合更多群防群治力量參與面臨著挑戰;在教育宣傳上,面對居民群眾法律意識普遍不高、素質偏低的現狀,如何利用有限的資源,爭取最大效果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等意識面臨著挑戰。街黨工委、辦事處以“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觀念為指引,把保穩定和促發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學地分析我街實際,從街道層面進行全局性、系統性考慮,探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立健全街道層面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實現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觀念、思路的轉變和突破。
二、深入實踐,開拓創新,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基礎和架構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要注重實踐,開拓思路,創新方法,在實踐中探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突破點,解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根本問題。街黨工委、辦事處從2006年底開始,深入社區進行調研,召集研究討論,結合街道的實際情況,著手研究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工作。2007年3月份形成了《××街關于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工作意見》,并全面開始實施。治安防控體系主要包括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安全防范、基層創安、流動人口管理、安置幫教、法律道德宣傳教育、執法聯動、隊伍培訓管理、組織保障、檢查考核為內容的“十大機制”,形成了以打擊為重點、以預防為基礎、以控制為關鍵,以建設、管理為方法,以改造、教育為手段,綜合性、立體化、系統性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根據當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特點,從轄區實際情況出發,提出了落實防控體系的三項工作原則:先易后難、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通盤考慮全街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方面面,是實現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個完美的載體,將街道轄內可利用的資源充分整合起來,形成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大綜治格局。
(一)以統一高效為方向,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運行機制。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科學合理的運行模式,是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關鍵。以統一指揮、方便管理為原則,建立了由街維穩及綜治委牽頭,以街道一級有關職能部門為主力,以社區居委會、轄內機構、單位和各類社會力量為基礎的縱向層級運行架構。在橫向聯動方面,主要分為三種模式:一是街道一級聯動,主要是職能部門之間的執法聯動和矛盾糾紛聯調聯動;二是社區一級聯動,圍繞平安和諧,以社區黨支部為龍頭,以社區民警為骨干,以社區治保會為基礎,以出租屋管理員、××公司治保隊員、社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居民群眾為主要參與力量;三是基層治安力量聯動,以××地區治安聯防大隊為載體,整合社會各類治安力量,提高治安隊伍的凝聚力、遂行力、戰斗力。以縱向層級運行架構為主體,通過橫向聯動工作模式進行協調整合,構筑一個職責分工明確、團結協作、效率快速、效益明顯的綜合運行機制。
(二)以保障有力為核心,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指揮平臺。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指揮平臺,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奠定堅實的基礎。以“綜治大格局,群眾得實惠,管理出實效,和諧又平安”為建設標準,建立街綜治工作中心,構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平臺。街綜治工作中心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組織保障功能,表現為建立完善組織機構、工作制度、硬件設施,明確職責任務和部門分工;協調指揮功能,表現為通過制訂2人值班工作制度,建立日常工作流程,完善和落實聯調、聯防、聯勤、聯治、聯創的“五聯”運作機制;管理考核功能,表現為健全學習培訓制度、加強隊伍管理,進行工作績效評估、檢查考核。通過充分發揮綜治工作中心功能作用,強化基層管理,完善基層服務,優化基層資源,夯實基層基礎。
(三)以整合統籌為準則,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精干隊伍。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整合社會力量建立社會治安工作隊伍,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資源。以公安派出所為主力軍,以治保隊員等治安力量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為補充,實行警民結合、專群結合,充分發揮隊伍最大的工作效益。以××地區治安聯防大隊為載體,將轄區保安員、治保員以及物業小區、工業區、大型企業的治安力量有效整合,完善了聯網基地指揮臺建設,實現了勤務指揮聯動。以義務平安巡邏隊伍為補充,在社區民警統一安排下協助開展社區治安巡邏工作。通過治安力量的整合,達到有效的管理,高速、可靠、準確、綜合性的合理安排,發揮最大作用。
(四)以科技創新為指引,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防范網絡。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通過市場機制運作,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注入新鮮的血液。建立健全四個層面安全防范網絡:一是建設全街視頻監控系統,現在街面主要路段設置了212個監控點,城中村內街內巷設置了107個監控點和5個監控崗亭。二是發動轄內物業小區、企事業單位自建視頻監控系統,現我街轄內主要小區、企事業單位安裝了1000多個攝像機。三是推進城中村單體出租屋視頻監控小系統建設,由屋主自籌資金安裝,主要對出租屋內部進行實時監控。四是推行家庭、商鋪內部技防建設,積極推行“手眼通”、億光安防、門禁系統等家庭、商鋪技防。通過建設四個層面安全防范網絡,動靜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形成一張覆蓋全轄區范圍、解決重點治安問題、排除大部分治安隱患的安全防范網絡。
(五)以立體滲透為手段,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宣傳教育模式。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全方位的宣傳教育模式,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意識環境。構筑××街法制宣傳教育平臺,以最大程度地方便群眾、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為目標,打造室內法制宣傳教育服務、室外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網上法制宣傳服務三大宣傳陣地,不斷創新宣傳教育方式,拓寬宣傳教育途徑,從源頭上預防違法犯罪,增強轄內居民群眾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促進社會和諧。
三、以人為本,立足長遠,進一步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
(一)從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
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基本要求,使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緊緊配合經濟社會的發展,促進平安和諧社區建設。基層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持續發展性的社會系統工程,其全面落實要始終堅持“三個結合”:一是要與上級綜治工作精神相結合,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推進要以省、市、區綜治工作精神為指導,落實上級部門的工作部署。二是要與經濟發展規律相結合,以經濟建設為基礎,從××地區的經濟發展需求和趨勢出發,繼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才能使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具有科學性、長效性、穩定性。三是要與社會矛盾發展態勢相結合,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將會不斷涌現出新的社會矛盾類型,如何排除矛盾糾紛隱患,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將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自身的不斷修正和完善。
(二)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