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25 16:30:50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減少環境污染的建議,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在當今世界飛速發展之際,環境污染以成為了全世界以及全深圳市共同面臨的重點問題。深圳作為一座國際花園城市,卻出現了另一番不協調的景象:深圳河水變得混濁、發臭;汽車尾氣彌漫著整個城市的上空,變的灰蒙蒙的;公園里隨處可見果皮垃圾;到處都有牛皮癬小廣告……。善待城市環境,對于每一個家庭都非常重要,我們不能為了一時的痛快給自己帶來災難。為了讓天更藍,讓水更清,讓我們的深圳更加清潔美麗,所以,我建議大家:一、愛護環境,保護水資源,節約的用水,不要讓眼淚成為最后一滴水。
二、垃圾分類,廢物利用,保護再生資源,要有限的資源,無限的循環。
三、少用一次性物品與筷子,多多種樹,讓樹更好的美化深圳。
四、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降低噪音,減少汽車尾氣污染。
我們只有一條深圳河,她如果被污染了就不再清澈;我們只有一個深圳,她如果被破壞了就不再美麗……。保護環境取決于我們每個人的行動,取決于你、我、他。為了綠色,為了這美麗的深圳,讓我們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近年來,寧德市經濟迅速發展。大唐火電、寧德核電先后落戶寧德;按照《環三都澳區域發展規劃》,寧德市加快引進和布點建設鋼鐵、石化、煤化、能源、船舶等大型臨海工業項目;鋰電池、多晶硅項目已經展開選址工作;高速公路橫穿寧德城區;溫福鐵路建成通車等等。
隨著經濟發展,生活節奏的加快和生產活動的日益頻繁,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時有發生。但是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面前,要回答“事故產生什么環境影響?影響范圍有多大?對周圍居民應采取什么保護措施?搶險救災隊伍應如何行動及如何科學地進行救災”等問題,只有依靠快速準確的環境應急監測[1]。只有這樣才能盡量減少污染事故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同時將民眾的生命財產損失最小化。
1 寧德市應急監測中存在的問題
1.1 固定污染源
隨著寧德經濟的發展,特別是近年來重化工業重大項目的引進,危險物質種類在不斷增加,危險因素不斷升級。寧德市的產業種類多,存在的污染隱患也多,主要有大型石化企業、冶金、酸、堿、強氧化物質(化工廠、農藥廠)、油品(船舶修造業)、有機物質(合成革、電機)等。企業在生產和運行期間管理不規范,可能會出現各類緊急情況,也可能發生突發性污染事故,甚至遭到人為破壞、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等,從而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泄漏,形成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然而,目前寧德地區大部分企業對防范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不夠重視,普遍存在環境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現象;缺乏對化學品物理、化學性質的了解,在儲存和使用方式上缺乏安全防護知識;同時,大部分企業也不具備應急監測能力。
1.2 流動污染源
隨著寧德市高速公路的通車、鐵路的建成通車以及極端惡劣天氣的出現頻率遞增的全球大背景下,特別是臺風、強臺風甚至是超強臺風在寧德登陸頻次的增加,寧德市流動污染源的應急監測顯得更為迫切。
1.3 應急監測設備缺乏
在上級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寧德市環境監測站先后購置了一些應急監測所需的基礎儀器設備,但是離國家規定的應急監測標準化能力建設還有相當大的距離,如個人基本防護套裝數量嚴重不足且只具備一定的基本防護作用,并不適合作長時間的危險應急監測;尤其是缺少輻射應急監測設備和應急監測車。就目前配置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尚無法滿足寧德地區存在的環境污染隱患的應急監測工作。
1.4 物資儲備不足
目前,寧德市對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未能引起足夠重視,應急物資儲備不足,儲備方式單一,儲備物資品種、數量偏少,調整、更新、輪換政策不健全;沒有建立必要的應急物資聯動機制,互相彌補、互相調劑的局面難以形成。以福鼎“9?16”苯酚泄漏事故為例,應急處理的重要物資活性炭于16日從浙江調入,直到21日才設置了一道活性炭壩以凈化水質。
1.5 人員、技術能力的不完備
首先,由于經費投入少,應急監測隊伍缺乏有效的訓練和培訓。相關人員對化學危險品理化性質知識準備不足;應急預案少,應急演練少。企業安全環保人員缺乏切實有效的應急處置培訓。其次,技術支持系統不完備。寧德市現在還未能配備現場視頻無線傳輸系統和通訊系統,如果能通過電子視頻、電話會商等,將能實現更為高效的指導與救援,同時將有效改善環境監測的投入產出比。
2 寧德市應急監測發展的一些建議
2.1 加大對應急監測基礎儀器設備的投入
由于突發性污染事故的污染程度和范圍有很強的時空性,為適應應急監測工作的需要,保證監測人員的安全,做到快速反應,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要求(環發[2007]56號文)配備相應的應急監測車、發光毒性儀、重金屬速測儀、傅立葉紅外等監測設備以及對講機、防化服、呼吸器等必需的通訊、防護設備[2~4]。
2.2 監測人員的培訓
提高應急監測能力,人才是關鍵。監測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應急反應能力,高度的責任心以及較強的業務技術能力。要建立這樣的一支隊伍,必須加強監測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和思想政治教育,不斷學習研究當地區域特點,組織實戰演習[5],提高監測人員的快速反應能力。此外,應當加強對企業安全環保人員的培訓。
2.3 建立污染源企業檔案
對本轄區內的工礦企業進行全面調查、分析可能發生較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行業和單位,對其生產或使用危險品的量、正常存放量、存放地點等進行詳細登記,建立污染源應急監測系統數據庫[6,7]。數據庫應包括各單位污染物理化性質、毒性、處理和處置方式、應急預案、相關地理信息和水文狀況。通過對污染源建檔,有利于在應急情況下和事故的處理和處置中有的放矢。
2.4 收集技術資料
國家在環境應急監測方面還沒有統一的監測規范[8]。因此,在平時的工作中應該注意收集有關環境污染事故的監測方法、監測標準及事故的處置技術,并進行分類備案,尤其應加強快速監測污染和技術的貯備[9];收集各種化學危險品的理化性質及其對動植物所產生的毒害癥狀,以便在發生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時進行查閱和借鑒,確保應急環境監測工作的科學性和可靠性。
2.5 建立健全應急監測網絡
對本轄區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頻率進行風險評估,結合本地區污染源特點,如流動污染源事故(道路運輸)和行業污染源種類(合成革、船舶業等海域工程污染),以寧德市環境監測站應急能力建設為主要內容,配齊必要的水、氣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設備(包括應急車、污染源數據庫、專家庫、應急監測指揮平臺等),建成應急監測中心。同時,福安、福鼎、霞浦等監測站根據本地污染源特點,建設有特色的應急監測裝備,力爭做到事故發生時,當地監測部門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監測,市監測站能提供科學準確的技術保障。
3 結語
寧德市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工作的完善加強已迫在眉睫,然而由于其不可預見性,其監測、處理和處置比一般環境污染事故更為復雜、處理難度更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的工作任重而道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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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石家莊市科技局計劃項目:“石家莊市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關系的實證研究”(項目編號:145790375);河北省教育廳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項目:“河北省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關系研究”(項目編號:SQ151117)
中圖分類號:F29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4月22日
近年來,石家莊經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經濟發展的進程中,以資源的高投入、環境的破壞為代價的經濟增長方式,導致經濟與環境的關系日益緊張。因此,對石家莊市經濟發展與環境質量的關系進行實證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價值與現實意義。本文通過對1998~2012年石家莊市環境經濟數據的經濟計量模型研究,得出了石家莊市工業“三廢”排放的EKC,并根據該曲線特點,提出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關建議。
一、石家莊經濟與環境現狀
石家莊市是河北省省會,石家莊市地處華北平原腹地,與北京、天津、濟南三大都市幾乎是等距相望,地理位置十分優越。現轄8個區、11個縣、3個縣級市和1個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總面積1.58萬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38.6萬人(2012年底人口)1998~2012年17年間,石家莊市的地區生產總值從656.4億元上升到4,863.6億元,實現了經濟總量的高速增長,但產業結構變化不明顯,第一產業比重不斷下降,第二產業基本保持不變,而第三產業比重提高不明顯,一直保持“二三一”產業格局。(圖1)
環境污染主要來源于工業“三廢”的排放量,第一產業對環境影響較小,第三產業對環境影響最小。近年來,石家莊市環境污染日趨嚴重,水資源日益短缺,地下水嚴重超采,地表河流沿途受工業污染源污染;大氣污染更為嚴重,京津冀的霧霾天氣已經引起了普遍關注,環境問題日益嚴峻。
二、石家莊市經濟增長與環境質量計量模型分析
(一)指標量化及計算結果。選取人均生產總值(GDP)、廢水排放總量、廢氣排放總量以及固體廢棄物產生總量作為分析石家莊市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水平關系的指標,搜集石家莊市1998-2012年的經濟與環境數據,其中GDP采用1998年不變價計算。采用無量綱化方法分別對以上指標進行標準化處理:
Mi*=(Mi-Mmin)/(Mmax-Mmin),(i=1,2,…,15) (1)
其中,i表示年序(1998年記為1,以此類推),Mi*為標準化后的數值,Mi為指標初始值,Mmax為指標最大值,Mmin為指標的最小值。
定義人均GDP標準化后的數值為Xi,即第i年經濟發展水平指標。環境指標標準化后的數值為Yij,即單指標污染水平。
由廢水排放總量、廢氣排放總量以及固體廢棄產生總量建立綜合指標――環境污染水平。用來表征環境污染綜合水平:
Yi=■Yij/3,(i=1,2,…,15;j=1,2,3)
式中,Yi為第i年的綜合環境污染水平,j為污染物狀態類型,Yij為第i年第j種污染物排放量的標準化值。以1998~2012年統計數據為依據,進行計算,結果列入表1。(表1)
(二)石家莊市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分析。根據表1中的計算結果,繪制石家莊市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圖2、圖3)研究時段內石家莊市環境污染狀況隨經濟增長呈現波動變化,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大體呈現 “倒U形+U形+倒U形”的變化特征,及M形,與傳統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倒U形”不同。其中“倒U形”環境庫茲涅茲曲線的峰值出現在2006~2007年間,人均GDP21,500~24,000元,這個時期的環境污染程度較高;而“U 形”的環境庫茲涅茲曲線的低谷出現在2008~2009年間,此時人均GDP為21,800~30,000元之間。這個時期的環境污染程度較低,與2008年北京舉辦奧運會有密切關系。第二個“倒U形”的峰值出現在2011~2012年間,隨后開始出現下降趨勢,2012年京津冀地區嚴重的霧霾天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市委、市政府也加大環保工作力度,因此出現了環境污染水平有所緩和,但是整體水平依然較高。
工業廢水排放量、工業廢氣排放量、固體廢棄物產生量單項指標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分別呈現“W形曲線的上升階段”、“倒U形+U形”即N形、和“倒U形下降階段”特征,即M 形,從圖2和圖3可以看出,綜合環境的污染與廢氣排放量的形狀基本一致,說明大氣污染是石家莊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三、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通過實證研究可以看出: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只是一個客觀現象,而不是一個必然的規律,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EKC具有不同的表現形式;研究結果只反映的是石家莊市這一階段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局部變化,而不是整體的變化趨勢;根據石家莊實際情況,近年來廢水、廢氣排放量有上升的趨勢,今后應加強對廢水、廢氣防治和治理工作。同時,逐步降低第二產業以及第二產業中重工業的比例,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得環境污染水平逐漸下降。
(二)建議
1、加快產業結構轉型。環境污染主要來自工業污染物的排放,轉變經濟增長的方式,加快轉變經濟的增長方式才能從根源上改變工業污染的排放源,從而控制工業污染的總量。
2、優化工業行業結構調整,加快技術進步。工業內部的行業結構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工業污染排放量,調整產業結構以及工業內部行業結構,對減少工業污染至關重要。因此,在工業化進程中,必須促進工業增長方式的轉變,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加快舊設備的更新換代的能力和速度,推行工業低排放的清潔生產,走新型工業化道路。
3、加大環保投入。在保證經濟發展的前提下,增加環保投資力度,提高污染治理投資在GDP中所占的份額,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的能力,同時發展環境科技,創新環保產業,使環境質量得到進一步改善。
4、加強環境保護意識。提高全民的環保意識,加大環保教育的財政投入,向社會公眾普及環保的科技知識,開展環境保護教育工作。推進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化,建立嚴厲的獎懲制度。擴展公眾參與渠道和制度,全民監督污染排放,全民參與環保。
一、引言
黨的十提出:“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建設好生態文明是更好地發展其他建設的保證和推動力。公民對環境訴求不斷提高,而環境事件多呈突發性特點,環境問題已成為威脅人體健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保護環境需要以不斷完善和發展的政策法規以及保險制度來支持。正因為如此,許多學者致力于研究適合中國國情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黨和國家不斷出臺政策來支持發展環境責任保險制度。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損害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保險,被稱為綠色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根本目的仍然是保護環境,造福大眾。世界范圍內的環境責任保險起源于20世紀60年代,到了70年代,環保浪潮席卷西方發達國家。各國不僅紛紛出臺一系列環境保護法案,還對環境污染行為給予嚴厲處罰,高昂的罰金使得非故意造成污染的企業面臨破產倒閉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產生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能使企業將這些不確定的風險轉移出去,也能及時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此外,保險公司會對參保企業進行監督也有利于企業防治污染。
二、江蘇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狀況
江蘇省作為2007年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全國試點省市之一,一直積極推進試點工作,走在全國前列。近年來,江蘇保險業分別以推進內河船舶污染責任保險和高環境風險企業責任保險兩條線,推進環責險的試點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環責險江蘇模式。
三、鎮江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
下面就建立鎮江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保險模式、保險險種、承保機構、保險責任范圍、索賠時效、責任限額等方面做出更為細致的可行性建議。
(一)保險模式
根據實施保險制度的主要目的、可實施性、社會條件等因素,可以將保險分為強制保險和自愿保險。建立鎮江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保險模式必須在充分把握我國國情的基礎上,考慮鎮江當地的現實情況。建議采取以強制保險為主,以自愿保險為輔,強制保險與自愿保險二者并存的制度模式。同時,對不同的行業和企業規模可以實行“區別對待”,實行“雙軌制”。根據“環境污染危險系數”,劃定何種企業必須參加強制保險。一方面對高危行業(如化工、造紙、有毒危險廢棄物的處理等)采取強制環境責任保險; 另一方面,對其它污染程度較輕的行業(如城建、公用事業、商業等)或已采取清潔生產等有效環保措施的單位則由政府利用自身的威信積極加以引導,使得企業自愿購買環境責任保險。
(二)保險險種
目前,我國的環境損害責任保險一般只限于海洋油污污染和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方面,承保的范圍比較窄。借鑒西方國家的經驗,在建立鎮江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上,保險公司在環境責任保險具體險種的設計上應予以完善。可以針對鎮江市不同行業的實際情況進行一攬子險種設計。如應設計和完善水污染責任險、聲震污染險和大氣污染責任險等。
(三)承保機構
目前,從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在發達國家的實際運行來看,環境責任保險承擔的賠付金額過大 ,承保的范圍又過窄,并且發展歷史比較短、經營管理方式還不成熟,經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風險大大高于其他商業保險,所以,如果現在在我國將此類保險完全交由商業保險公司經營,不能很好地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發展。為了使環境責任保險穩步發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需要得到政府及其環保部門的有力支持。鎮江市政府可以牽頭在鎮江的國有控股的保險公司的分公司,由現有的保險公司組成聯保集團。政府作為社會管理者,有義務維護社會穩定。因此,可以由政府參與監督管理。這樣的聯保集團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能更好地應對市場的變化和處理新的保險逐步進入市場。
(四)保險責任范圍
鎮江市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除承保突發性污染事故外,還應該承保持續性事故,對漸進性損失予以賠付。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對環境污染損害的救濟方式,如果能夠將所有環境污染損害都納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當然是最理想的。但是我國保險業特別是責任保險還很不發達,相關法律規范并不完善,鎮江市還沒有完善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實踐經驗。就承保持續性環境污染事故來說,也需要一段時間去完善相關的工作。因此,在保險責任范圍上,建議鎮江市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采取兩步走的策略。先承保突發性的環境污染行為,等到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鎮江市發展成熟,再承保持續性的環境污染行為,并且在承保累積性污染事故時,附加嚴格的限制條件。
(五)索賠時效
要解決環境損害賠償的長期潛伏性對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影響,可以調整保險責任期間制度。在各國的實踐中,保險責任期間制度通常有三種:(侵害)行為發生制度、損失產生制度和提出索賠制度。“行為發生制度”流行于20世紀50~60年代。在這種制度下,保險人只需要對發生在保險合同期間內侵害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保險責任。這種保險責任期間制度為被保險人提供了較有利的保障,但是也會加重保險人的負擔。“日落條款”正是這一保險責任期間制度的表現。所謂“日落條款”,就是指保險合同雙方約定,自保險單失效之日起最長30年的時間為被保險人向保險人通知索賠的最長期限的條款。“損失產生制度”則要求保險人對出現在保險合同期間內的損害承擔保險責任。“提出索賠制度”是指保險人僅為在保險合同期間內向被保險人或保險人提出索賠要求的損害承擔保險責任。
以上可以看出“損失產生制度”和“提出索賠制度”對保險人和受害者存在明顯的不公平,這兩種制度不能促進企業投保。而“日落條款”又會損害保險人的利益,可能因過高的賠付費用而減弱保險人開展保險工作的積極性。因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具有分散風險的社會作用,同時環境損害具有特殊性,可以認為,只要是能證明是在保單的有效期限內發生了對被保險人的環境責任索賠事件,保險人都應該承擔保險責任。但如果對所有類型的損害都采取統一的長期甚至終身負責的制度又會使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推廣中造成混亂,顯然這種做法不可取。因此,建議鎮江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采取對不同的損害采用不同的責任期間制度,使得保險制度更為精細可行。
(六)責任限額
我們也應該認識到,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將環境污染風險完全地轉移給保險公司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實行責任限額制。責任保險的最高限額,即保險人對受害人的給付金額,僅以保險單約定的保險金額為限,受害人超過保險金額的損失,應由被保險人即產生污染的企業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在環境侵權中實行責任限額制,讓被保險人自擔部分風險,也會使得被保險人出于減少自己損失的考慮,在保險期間內注意采取積極的防范措施,避免環境侵權的發生及其損害結果的擴大,減少環境侵權的危害。賠償限額制的實行也有利于維持保險機構的賠付能力,使得商業性的保險機構能夠按照市場法則經營。對于政策性的保險而言,更是有利于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
“環保”不是一個人的事,也不是一個企業的事,它是全人類的共同事業。總的來說,在鎮江全面實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依賴于環境制度的健全。建立鎮江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需要政府及相關部門積極支持,以政策法規進行引導。也需要公眾參與,離不開新聞媒體的宣傳及學者對這一制度的深入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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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X5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陜西霧霾天氣預測――基于三次指數平滑模型
收錄日期:2016年3月16日
2015年2月28日,人民網了《柴靜調查:穹頂之下》的專題,由此引爆了大家對該紀錄片的關注和對霧霾的討論。陜西是霧霾的多發區,為有效地控制霧霾的形成,有必要對該地區霧霾進行分析。根據陜西2014環境報告,陜西省按照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監測、評價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平均為68.8%,超標天數比例為31.2%,其中,輕度污染為21.1%,中度污染為4.9%,重度及以上污染為5.2%。2014年西安市的優良天數為25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19天。由此可見,陜西省治污減霾、保衛藍天依然任重道遠。
一、指數平滑模型
霧霾主要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顆粒物組成,前兩者為氣態污染物,最后一項顆粒物才是加重霧霾天氣污染的罪魁禍首。顆粒物的英文縮寫為PM,我們通常所說的PM,就是指大氣中直徑≤2.5um的顆粒物。因此,本文選取氣象部門用以監測空氣質量的兩項主要指標:陜西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和煙塵的排放量,以及2002~2012年陜西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3項指標來共同預測陜西省未來霧霾天氣的狀況。
(一)模型選定。利用Matlab,畫出散點圖。(圖1、圖2)三組時間序列數據均呈非線性趨勢。因此,建立三次指數平滑模型進行分析和預測。
(二)初始值的選擇。當時間序列數據項數較多時(N≥15項)可以選用第一期的觀察值作為初始值。如果原數列的項數較少時(N≤15項),可以選取最初幾期(一般為前三期)的平均數作為初始值。
二、模型預測
三、結論
通過模型預測可以看出,陜西省在治理環境污染投資的數額在不斷增長,而且增長速度非常快,預測2016年治理環境污染的投資額達到305.35億元,然而S02的排放量并沒有減少,在2016年反而達到91.802萬噸,煙塵排放量在2016年減少到33.5452萬噸,但減少量并不多。
四、建議
(一)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首先,大力發展、扶持高新技術產業,對技術進行改造升級,科學地減少污染排放,對經濟發展必須存在的高污染項目,可以由市區遷移到郊區的下風處;其次,提高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使用比例,特別是大力推進機動車輛“油改氣”,減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和煙塵的排放量。
(二)優化社會公共資源。陜西省政府可以繼續優化公共交通線路;適當放大車站與車站之間的距離;鼓勵低碳綠色出行;盡可能減少公交在主干道開火車的行為,節約大家出行的時間。同時,擴大實施公共自行車服務建設,加大服務網點的覆蓋范圍,方便更多人的出行。
(三)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我們參與環境保護的行為不再僅僅是向環保管理部門舉報企業污染,以及“從我做起”等等,我們開始監督政府在環保上的作為、不作為甚至亂作為,懂得利用輿論的力量,而微博平臺成為我們獲取環境信息以及信息的渠道。我們可以借助微博平臺,與媒體交流溝通,使政府環境決策更加民主化和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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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單位能耗和排放而言,航運業是最節能環保的運輸方式。然而航運業運輸總量龐大,船舶排放出大量的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碳(CO2)和顆粒物(PM)等污染物。從2007年至2012年,航運年均氮氧化物排放量占人類活動總量的15%,硫氧化物排放占比為13%,二氧化碳排放占比為3%。
由于航運業本身的特點,政策的有效性依賴于全球范圍的實施。但包括2015年12月達成的《巴黎協定》在內的全球氣候變化協定,并未將航運業和航空業包含在內。船舶能效是國際海事組織目前的工作重點。2013年開始強制實施的船舶能效設計指數和船舶能效管理計劃,旨在減少航運溫室氣體排放,對輪機設備、船舶保養機制和航次規劃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但并未設定絕對減排目標。遺憾的是,即使這些減排措施全部實施,隨著全球貿易量的上升和船舶數量的增加,到2050年,航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仍會達到1990年排放量的4倍。
拆船行業的污染同樣非常嚴重。石棉、重金屬、油污和有毒煙霧都會對拆船工人的健康造成損害。歐盟規定注冊在歐洲的船舶只能在符合其要求且持有執照的船廠拆解,但更改船舶的注冊地并尋找環保政策相對寬松的拆船廠,并非難事。
港口的交通擁堵亦會加劇環境污染。在一些繁忙的港口,大量貨物聚集在港區、周邊道路和水路,進一步增加了港口污染物的排放。由于港口接納能力有限或者現有水深條件不足,為了滿足更多的大型船舶的掛靠需求,人們通過圍海造田或建造人工島嶼,大量地擴建或新建港口。這也給生態環境造成了災難性的影響。
由于航運業支撐著全球貿易的穩定發展,加之船舶排放主要在遠離人類視線的海洋上進行,因此航運業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并未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國際運輸船舶使用壽命周期長,通常20年或者更久,僅僅依靠新船能效設計指數和船用發動機技術革新難以最大程度地減少船舶造成的環境污染,有必要從多方面著手促進航運業發展更加節能、環保和高效。
如何實現航運業綠色發展
或許下述建議或將有助于航運業實現綠色發展:
一是嚴控拆船污染。2009年,國際海事組織通過了《香港國際安全與環境無害化拆船公約》,但截至2016年2月,只有挪威、剛果和法國同意加入。國際海事組織的首要任務應該是確保印度、孟加拉國和巴基斯坦等拆船大國嚴格遵守此公約規定。建議國際海事組織在這些拆船國家設立辦公室以獨立搜集和分析原始數據,然后向當地政府提議監管策略。在世界銀行或亞洲發展銀行提供的相關國際貸款或援助項目中,建議把清潔拆船作為強制要求,以鼓勵綠色理念的實踐。同時,建議針對執行力度不足的國家制定一份監管名單,防止船舶拆解被轉移到其他區域以規避監管,直到上述拆船公約正式生效。
二是嚴控船舶大氣排放。國際海事組織應該制定更加嚴格的排放控制規定,包括制定全球范圍內適用的含硫量更低的船用燃油標準。近期處于低位的國際油價為油品轉換提供了良好機會。
船舶燃油目前僅占整體燃料市場份額的2%至4%。如果提高用油標準,將促進高品質燃油的需求。但是發展中國家高品質燃油的產能較小,建議采取稅收返還或生產補助等措施,鼓勵發展中國家擴大產能。
如今,環境污染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環境污染問題已經嚴重制約了農業的健康發展。”省政協委員、省農科院院長張新友表示,農業與環境的關系非常密切,實事求是地講,農業既是環境污染的受害者,同時也是重要的污染源。很多面源污染問題就是農業造成的,如水污染問題、土壤污染問題,同時,這些問題又反過來使農業受害,因為水的污染、土壤的污染,我們生產不出合格的產品、綠色無公害的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受到環境制約。因此,對于環境問題我們要給予充分關注,加大治理環境污染力度,還農業健康發展。
近年來,人們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度越來越高,而土壤環境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源頭。關于土壤污染治理問題成為此次委員們討論的熱點。
“現在農田重污染非常嚴重,國土資源部數據顯示,全國耕地污染比例接近1/5,這是相當驚人的。而且土壤污染治理成本極高,濟源一片50畝的嚴重污染土地治理成本就高達800余萬元,確實應該下大力氣從源頭上加強治理。”省政協委員、鄭州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副主任牛河鈞表示。
“我們現在的土地治理其實只是解決了平整土地的問題以及打井的問題、修路的問題。但是土壤里面,比如化肥、農藥、除草劑以及灌溉水的污染等都非常嚴重,土壤一旦污染,需要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才能修復治理。對于土地治理只進行平整是不行的,我們需要做的根本問題是解決土壤問題。有好的土壤才能生產出好的糧食。因此,土壤污染治理應該提到議程上。”省政協委員、省國土資源廳老干部處處長彭顯文的發言引起全場委員共鳴。
(一)編制目的
(二)編制依據
(三)指導思想
(四)適用范圍
(五)審批及修訂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其職責
(二)應急現場指揮組
(三)應急信息保障組
(四)應急技術組
三、事件分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四、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預防為主
(二)堅持以人為本
(三)堅持統一領導
(四)堅持平戰結合
五、應急響應
(一)先期處置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三)協調和指揮
(四)污染處置
(五)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
(六)污染跟蹤
(七)調查取證
(八)結案歸檔
六、附圖
(一)環境污染事故報告程序圖
(二)環境污染事故處置流程圖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規范和強化全縣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突發公共事件(以下簡稱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強突發環境污染事故處理的綜合應對能力建設,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縣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環境污染事故,將突發危機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浙江省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本預案。
(三)指導思想
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規范和強化本縣環境保護機構應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以環境污染事故偵檢、善后工作為重點,形成本縣環境保護機構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四)適用范圍
凡屬xx縣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處置行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具體包括:
1.危險化學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
2.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3.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他嚴重污染事故;
4.因自然災害影響而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
5.其他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
(五)審批與修訂
本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批準實施。根據實施具體情況需修訂的應報縣政府批準,本預案由xx縣環保局負責解釋。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其職責
1.成員
組 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組長: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環保局長、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縣安監局局長
成員:縣環保局、縣經貿委、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 國土資源局、縣電信局、縣供電局、縣機關事務局、縣氣象局、縣旅游局、縣供銷社等部門分管領導及有關鄉鎮主要領導。
2.職責
提供和解決處置應急事故所需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統一協調,做好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和技術準備;建立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技術組,提供科學決策意見;減少污染對周圍環境的危害,保護飲用水源安全和生態安全;建立健全我縣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技術檔案,組織監察和監測人員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負責與上下級的報告、指示和協調工作,統一對外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環境污染的信息。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縣應急現場指揮組、應急信息保障組、應急技術組。
3.成員單位職責
(1)縣環保局:履行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協調;負責組織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種安全事件的應急救援;負責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的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置,防止污染擴大。
(2)縣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物資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供應工作,具體參照《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實施。
(3)縣安監局: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貯運中發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按照危化品應急救援預案的程序負責組織本縣的危化品專業技術人員或邀請省級安全生產專家到場,對本預案提出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救救援實施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派員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置。
(4)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協調劇毒危化品生產、經營和貯運中發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負責事故現場警戒、治安維護和交通管制以及警戒區內群眾疏散等工作,保障現場治安秩序穩定,協調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應急處置和搶救救援。
(5)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6)縣財政局:為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提供經費保障。
(7)縣建設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市供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燃氣等領域造成環境污染,致使生態遭受嚴重破壞的重大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8)縣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通航河道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相關工作;負責協調組織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
(9)縣水利局: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水源供給保障和協調工作,幫助、指導事發地保障水利設施安全,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0)縣農業局:負責組織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造成的農業損失提出處置意見,并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1)縣林業局:負責組織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造成的林業損失處理提出建議,并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2)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可能造成的地質災害提出處置意見。
(13)縣旅游局:在旅游景區景點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負責采取措施,疏散和撤出旅游團體和個人,禁止旅游團體和個人進入。
(14)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氣象條件的實時監測,并提供氣象要素變化預測意見。
(15)縣電信局:負責保障應急處置的通訊暢通。
(16)縣機關事務局:負責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
(17)縣供電局:負責保障應急處置過程中電力安全和電力供應。
(18)縣供銷社:負責組織協調化肥、農藥品運輸、經營、儲存中發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并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二)應急現場指揮組
1.人員組成
現場指揮: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
副指揮:縣環保局分管副局長、縣安監局分管副局長
成 員:縣經貿委、縣衛生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供銷社、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旅游局分管領導以及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縣消防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2.職責
調度人員、設備、物資等,組織應急小組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小組展開行動;通知監測站按照“應急監測預案”進行監測分析,確定污染程度;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并參考技術組意見,確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指揮各小組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指揮污染區域的警戒工作,指揮污染物的處置工作;負責現場調查、事故處置、調查取證、形成報告;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信息上報等工作。
(三)應急信息保障組
1.成員
組長: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
成員:縣環保局、縣機關事務局、縣交通局、縣電信局、縣供電局、縣氣象局分管領導
2.職責
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布置,負責提供和解決處置應急事故所需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以及確保應急處置現場供電、通訊暢通,提供 處置事故需要的氣象數據資料;負責與上下級和其他相關部門的報告、指示和協調工作,統一對外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環境污染的信息。
(四)應急技術組
1.成員
組 長:縣環境保護局總工程師
副組長:縣衛生局副局長
成 員:縣環境監測站站長、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及安監局、農、林、水利等有關部門專家、危化品處理專家及技術人員。
2.職責:制定現場監測方案,及時提供污染監測數據,負責確定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術方案,為應急處置提供科學決策意見。
三、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環境污染事故;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受到嚴重影響,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環境污染事故;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破壞。
2.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3.因危險化學品(含劇)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4.高致病病毒、細菌等微生物在實驗室研究過程中造成的特大泄露污染事故。
5.轉基因生物對人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系統構成嚴重威脅,或造成高度侵襲性、傳染性、轉移性、致病性和破壞性的災害。
6.盜伐、濫伐、聚眾哄搶森林、林木數量達5000立方米(幼樹25萬株)以上的事件,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1500畝以上,屬其他林地3000畝以上的事件。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環境污染事故;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破壞;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環境污染事故。
2.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因環境污染造成3000畝以上農田污染、農業生產直接損失在500萬元以上,或對種養業造成嚴重危害、社會影響嚴重的環境污染事件。
3.盜伐、濫伐、聚眾哄搶森林、林木數量達1000-5000立方米(幼樹5萬-25萬株)的事件,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500-1500畝,屬其他林地1000-3000畝的事件。
4.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造成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環境污染事故;因資源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可能導致主要保護對象或其棲息地遭受毀滅性破壞,或直接威脅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為因素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種滅絕事件。
6.進口再生原料嚴重環保超標或進口貨物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7.非法傾倒、埋藏劇毒危險廢物事件。
(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的環境污染事故。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市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的環境污染事故。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的群體性影響。
四、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預防為主。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中長期影響。
(二)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首要任務。凡是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前,要及時采取人員避險措施;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首先開展疏散、救援工作和控制事件擴大的應急行動;加強搶險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堅持統一領導。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行業、部門的專業優勢,使采取的措施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充分發揮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職能部門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
(四)堅持平戰結合。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專業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發揮各類專家作用。引導、鼓勵實現一專多能,發揮經過專門培訓的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有序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五、應急響應
(一)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時,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和事發單位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并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迅速、準確上報縣應急領導小組,并提供給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縣領導小組接到信息后,應做好啟動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單位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行政主管部門發現突發環境事件后,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和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初報從發現事件起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置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及時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初報可采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的事件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捕殺或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傳真),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傳真),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主要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污染的范圍和程度、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三)協調和指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情況,通知各應急小組,各應急小組接到指令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指揮組統一指揮下,按照預案和處置規程,迅速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態,各應急小組必須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處置行動。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應急狀態時,應急技術組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指揮部領導決策。需要取得上一級業務技術支援的,應及時向省、市環保技術部門匯報,取得技術支持,包括人員、裝備、技術等。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為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應急處置行動;指導對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價。
(四)污染處置
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并參考技術組意見,向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責令、監督、指導有關責任單位、人員或專業處置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環境污染。涉及大氣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或查取事故發生地有關空氣動力學數據(氣溫、氣壓、風向、風力等);涉及水污染事故的,現場監察人員要測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轉移、擴散速率。對事故發生地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調查。
(五)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
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應急現場指揮組向應急領導小組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應急現場指揮組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后可受縣政府委托警報決定。
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各應急小組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由應急信息保障組負責對新聞媒體污染事故信息。
(六)污染跟蹤
應急現場指揮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調整對策。每24小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一次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續報),直至事故污染清除、警報解除。
(七)調查取證
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收集相關證據,確定事故責任人,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八)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并存檔。
附件1:
xx縣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突發公共事件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
注:領導小組成員變動須報組長審批。
附件2:
xx縣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預案
為加強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的管理,及時掌握污染事故情況,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造成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的有關條款,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縣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除核污染事故、電磁輻射污染事故外)的應急監測管理,具體可分如下5類:
(一)危險化學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大面積泄漏等事故;
(二)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發性污染事故;
(三)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他嚴重污染事故;
(四)因自然災害影響而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
(五)其他突發性的污染事故。
二、應急監測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通過媒體宣傳和環境管理途徑,強化預防措施,積極防止污染事故的發生;對已發生的污染事故,力爭減輕或消除其危害,做到事前預防,事后監測并作出安全評價。
(二)就近應急,建立網絡。
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來勢猛的特點,按照就近應急的原則,建立縱向和橫向的應急監測網絡。
(三)有備無患,反應迅速。
成立機構、落實人員、配置裝備、儲備技術、明確程序。一旦發生污染事故,能迅速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監測處置系統,快速判斷污染物種類、濃度、污染范圍及可能造成危害,妥善處理污染事故。
(四)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根據xx縣產業結構、污染事故的類型,突出重點,有區別、有針對性地配置相應的儀器設備,逐步形成完整的應急監測系統。
(五)技術支撐,信息聯網。
建立和完善xx縣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品檔案庫。危險品檔案庫包括其理化特性、監測方法,相應的標準和技術規范,相關法律法規、處理處置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制定各種不同類型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預案。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
應急監測小組設組長1名,由縣環境監測站站長擔任,副組長2名,由副站長和副總工擔任,小組成員由科室主要業務骨干組成(見附表),應急監測小組主要承擔:
1.負責組織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應急小組接到監測指令后,啟動應急監測程序,快速組織各工作小組成員或應急監測網絡成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監測。
2.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污染事故的信息和應急監測狀況,評估污染事故的污染程度,提出污染事故處置建議。
3.負責應急監測人員專業技能、防護措施的培訓、快速測報方法的研究及相應的軟件、硬件設施(應急監測儀器、通訊、防護設備和工具等)的建設。
(二)工作小組
應急監測小組下設現場監測組、分析測定組。
現場監測組:主要承擔環境污染事故現場的采樣監測任務。具體人員如下:
楊飛、陳亮
分析測定組:主要負責實驗室內的分析測定。具體人員:
王水琴、林淑君
(三)應急監測網絡
縱向監測網絡: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湖州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
橫向監測網絡:聯合本縣專業測試機構,組織橫向應急監測網絡。
在本站遇到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或暫時沒有能力進行分析測定的項目時,可向技術網絡成員尋求相應的技術支持和援助。應急監測網絡的構架如下圖所示。
(二)應急監測速度及注意事項
應急監測小組接到監測指令后,應在最短時間內成立以應急小組成員為主的現場監測組和分析測定組。現場監測組應盡快趕赴現場采樣監測,分析測定組在30分鐘內趕到實驗室,進行分析準備工作,并在樣品送達實驗室后,立即進行分析。現場監測組和分析測定組成員在布點采樣和分析測試時,應遵守有關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相關文件規定,以確保監測結果的準確性、精確性和可靠性。結果按數據審核規定進行審核后,根據監測項目的不同,本著盡快報出的原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現場監測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采樣。
附表:
xx縣環境保護監測站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小組成員名單
……
附件3:
常見環境污染事故一般處置方法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由于其發生的突然性、形式的多樣性決定了應急處理處置的艱難與復雜,通過了解 一些常見危險化學品的基本性質、掌握一些基本的應急處置技術,對我們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有一定的借鑒作用。當涉及到某一特定的危險化學品時,應根據當時當地的具體情況,參照相關處置技術進行處置。以下一些步驟或原則可供參照。
一、確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性質和危害情況
當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應盡快確定引發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或種類)、數量、形式等基本情況,為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提供第一手資料,這對減少和降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至關重要。
(一)對固定源(如生產、使用、貯存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通過對生產、使用、貯存危險化學品單位有關人員(如管理、技術人員和使用人員)的調查詢問,以及對引發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位置、所用設備、原輔材料、生產的產品等的判斷,一般可較快地確定引發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種類、數量等信息;也可通過污染事故現場的一些特征,如氣味、揮發性、遇水的反應特性等,有時也可作出初步判斷;通過采樣分析,確定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污染范圍等。
(二)對運輸危險化學品所引發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可通過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詢問以及危險化學品的外包裝、準運證、上崗證、駕駛證、車號等信息,確定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數量、來源、生產或使用單位;也可通過污染事故現場的一些特征,如氣味、揮發性、遇水的反應特性等,有時也可作出初步判斷;通過采樣分析,確定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污染范圍等。
二、常見幾種(類)危險化學品的一般處置方法
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一條基本原則就是將劇毒、有毒、有害的危險化學品盡可能處理成無毒、無害或毒性較低、危害較小的物質,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盡可能減少和降低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可通過物理的(如回收、收集、吸附)、化學的(如中和反應、氧化還原反應、沉淀)等多種方法,進行處置。在可能的情況下,用于處置的物質應易得、價廉、低毒、不造成二次污染,或易于消除。同時,應確保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按規定佩戴必需的防護設備(如防護服、防毒呼吸器等),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一)溶于水的劇毒物氰化鈉、氰化鉀的泄漏處置
若固體物質泄入路面,可用鏟子小心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盡可能地全收集;再在泄入路面噴灑過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鈉溶液,清除殘留的泄漏物。
若氰化物溶液泄入路面,可在泄入路面噴灑過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鈉溶液,消除泄漏物。注意對周圍地表水及地下水的監控。
若泄入水體、對少量泄漏,可在泄入水體中噴灑過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鈉溶液,清除泄漏物;對大量泄漏,必要時,應在江河下游一定距離構筑堤壩,控制污染范圍擴大,同時在泄入水體中噴灑過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鈉,清除泄漏物,直至監測達標。
(二)微溶于水的劇毒物三氧化二砷(砒霜)的泄漏處置
若泄入路面,可用鏟子小心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盡可能地全收集;
若泄入水體,可對水體進行噴灑硫化鈉溶液,使溶于水中的三氧化二砷與硫化鈉反應生成不溶于水的硫化砷沉淀,經監測水體達標后,還應對沉積于河床的三氧化二砷和硫化砷沉淀進行徹底清除,以消除隱患。過后,在水體后噴灑漂白粉或次氯酸鈉溶液,以消除噴灑硫化鈉溶液時過量的硫化物對水體的影響,并測定水體中的硫化物至達標。
(三)無機酸(如鹽酸、硫酸、硝酸、磷酸、氫氟酸、氯磺酸、高氯酸)的泄漏處置
若泄入路面,對少量泄漏,用干燥沙、土等惰性材料灑入泄入路面,吸附泄漏物,收集吸附泄漏物的沙、土;再用干燥石灰或蘇打灰灑入泄入路面,中和可能殘留的酸。對大量泄漏,一開始應避免用水直接沖洗,可在泄入路面周圍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耐酸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中,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再用干燥石灰或蘇打灰灑入泄入路面,中和可能殘留的酸。
若泄入水體中,在泄入水體中灑入大量石灰(對江、河應逆流噴灑),進行中和,至水體監測達標。同時應注意對氟離子的監測。
(四)堿(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的泄漏處置
若固體泄入路面,可用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盡可能地全部收集。若液堿泄入路面,對少量泄漏,先用干燥沙、土等惰性材料灑入泄入路面,吸附泄漏物,收集吸附泄漏物的沙、土;再用稀醋酸溶液噴灑路面,中和殘留的堿液;對大量泄漏,可在泄入路面周圍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中,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再用稀醋酸溶液噴灑路面,中和殘留的堿液。
若泄入水體,可在泄入水體中噴灑稀酸(如鹽酸),中和堿液,至水體監測達標。
(五)相對密度(水=1)小于1、不溶于水的有機物(液體)(如苯、甲苯等)的泄漏處置。
若泄入路面,對少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或就地取材用如木屑、干燥稻草等吸附;對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中,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理。
若進入水體中,應立即用隔柵將其限制在一定范圍,小心收集浮于水面上的泄漏物,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理。
(六)相對密度(水=1)大于1、不溶于水的有機物(液體)(如氯仿等)的泄漏處置
若泄入路面,對少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或就地取材用如木屑、干燥稻草等吸附;對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中,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理。注意因向下滲透而造成對地下水的污染。
若進入水體中,由于比水重,沉入水底,盡可能用防爆泵將水下的泄漏物進行收集,消除污染及安全隱患。
(七)有毒、有害氣體及易揮發性有毒、有害液體(如液氯、液溴)的泄漏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的風向,迅速劃定安全區域范圍,轉移下風向人員至安全處。
如對液氯的泄漏,由于泄漏后即成氣態,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同時,向泄漏源及上空噴含2%~3%硫代硫酸鈉(大蘇打)的霧狀水進行稀釋、反應。
對液溴的泄漏,若泄入路面,少量泄漏,向泄入路面及上空噴含2%~3%硫代硫酸鈉(大蘇打)的霧狀水進行稀釋、反應;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耐腐蝕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中,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爾后對泄入路面噴含2%~3%硫代硫酸鈉(大蘇打)的霧狀水進行稀釋、反應,清除殘留泄漏物。
甲醛泄漏應急處理: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廠商特別推薦的化學防護服(完全隔離)。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會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他不燃性吸附劑混合吸收,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防護措施: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蒸氣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建議佩帶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相應的工作服。
手防護: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他: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淋浴更衣。
急救措施: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立即用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
本文通過對于遴選的自1952年至2010年的國內近700件環境污染的事件進行分析,研究環境污染事件發生表現出來的規律。
統計指標:事件發生的日期、事件發生地區、事件的類型、事件涉及的污染物狀態、事件涉及的行業等幾個方面。
2 環境污染事件的統計與分析
2.1 環境污染事件的時間分析
本次統計的污染事件發生日期自1952年起至2010年,在此時間段中統計到的事件年度分布如圖1所示。
從圖1中可以看出,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總趨勢為波動上升。在80年代左右污染事件的發生次數出現了明顯的上升趨勢,這與我國改革開放后經濟發展速度迅速增加,工業多樣化的發展趨勢是相一致的。在80年代左右,我國的經濟開始全面復蘇,人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但在企業發展的同時,環境保護問題卻被忽視,排放單位向環境中排放大量的廢水、廢氣、廢渣,導致環境污染事件迅速增加。2005年左右,環境污染事件到了高發期,污染事件的影響范圍也最深遠。2005年11月13日發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因其特殊性、問題的嚴重性、產生的巨大影響以及由此引發的一系列重大變化而載入中國和世界環境保護史冊。雖然近年來了我國環境保護工作得到了空前的加強,但由于我國特殊的經濟發展模式埋下了大量的環境安全隱患,使得環境污染事件居高不下,2008年污染事件高發再次出現。
圖1 自1952年至2010年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次數統計
2.2 環境污染事件的原因分析
本文將污染事件的起因分為:泄漏、爆炸、直接排放或傾倒等10類(參見圖2),在近700件環境污染事件案例中,主要的事件原因有泄漏、爆炸以及直接排放或傾倒,3者共占到了所有事件原因的91.7%,其中因泄漏而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占到了全部事件案例的49%。本文中泄漏主要包括生產過程中引起的泄漏和車輛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泄漏,生產過程中導致的泄漏大都是由于設備陳舊引起的,如2006年1月10日早晨,東陽市陳敏化工有限公司氯磺酸儲槽(約貯存有4噸氯磺酸)因槽口部位腐蝕發生泄漏,導致周邊工廠及附近村莊受到污染;2004年4月16日,位于重慶市江北區腹心地帶的天原化工總廠由于氯氣罐及相關設備陳舊和工人違規操作相繼引發氯氣泄漏和爆炸事件,導致9人失蹤死亡,3人受傷,15萬人進行轉移,造成了嚴重影響。車輛運輸過程中的泄漏主要是由于車輛側翻造成的,如2006年4月4日10時40分,一輛運載硝基苯化學危險品的槽罐車途徑徐州市三環西路廢黃河橋附近時,因避讓前方汽車發生側翻,所運硝基苯泄漏,并揮發到空氣中造成嚴重污染。
A:泄漏;B:爆炸;C:直接排放或傾倒;D:燃燒;E:其他;F:未知;G:無明確表現形式;H:火災;I:輻射作用;J:自然原因。
圖2 環境污染事件的起因分析
從圖2還可看出,由于爆炸而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也較多,在159起因爆炸而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中,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因爆炸燃燒而形成的具有污染性的廢氣,因此在對企業的爆炸事故進行處理時,應注意盡可能減少會產生污染物質的可燃物的燃燒,防止因爆炸而產生污染事件。另外爆炸也可間接造成重大污染事件,如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崗位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雖然爆炸沒有直接造成特別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然而爆炸事故造成大量硝基苯流入松花江水體,卻引發了一次巨大的跨流域、跨國界的水污染事件,沿江群眾的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威脅,導致爆炸直接引起的安全事故演變成為了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2.3 環境污染事件的地區分析
從圖3中可以看出,在所有的環境污染事件案例中,排在前五位的省份分別為江蘇、山東、廣東、湖南和遼寧,而江蘇、山東、廣東以及遼寧等國內生產總值(GDP)排名均在前十名之內,表現出了污染事件的多發省份主要分布在經濟相對較為發達的地區。而對于寧夏、新疆以及內蒙古等省份由于工業在經濟總體中所占比重相對于東部地區為少,因此環境污染事件相對較少,
圖3 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地區分析
2.4 環境污染事件涉及的污染物狀態統計分析
從圖4中可以看出,統計范圍環境污染事件涉及的污染物的狀態以液態居多,液態污染物造成的污染事件占62%,氣態與固廢污染物的比例分別為29%和6%,這與液態污染物相對于氣態以及固態污染物而言更容易集中,更容易對環境和人體造成危害的特性有關。因此在日常的環保工作中應對于液態的污染物加強管理,以防造成重大的環境污染事件。
圖4 環境污染事件中污染物狀態分析
2.5 行業的統計分析
從對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的主要行業的統計分析中可以看出,化工及其相關行業發生環境污染事件的比例較大,同時運輸業緊隨其后。我國當前化工行業生產規模大,生產工藝復雜,生產中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很多,存在較多的環境風險源;一部分化工企業中相應的環境安全意識較差,沒有足夠的應對環境事件的技術和人員;另外化工企業布局不合理,諸多因素造成了化工行業成為了環境污染事件多發的行業。隨著經濟的發展,物流需求的增加,運載化學品的車船數量隨之發展迅速。事故數量增加的原因是我國部分道路情況不佳,各種貨運車船超載情況嚴重,同時我國當前貨運行業從業人員素質不高、裝卸人員責任心不強以及押車人員失職等,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就會對環境產生影響進而造成環境污染。
A:化學原料及化學制作品制造業;B:道路運輸業;C:水上運輸業;D:冶煉業;E:采礦業;F: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圖5 環境污染事件所涉及的行業分析
2.6 環境污染事件各指標綜合分析
圖6中列出了主要涉及的行業和污染物狀態以及事件類型。從圖6中可以看出在所統計的案例中,化工相關行業的環境污染事件中以液態污染物污染為主,在事件類型上則表現出了泄漏、爆炸和直接排放或傾倒,這也從一方面體現了化工行業污染物和污染事件類型的多樣化。而對于道路運輸業而言,其主要污染物的形態也是以液態為主,但事故類型則泄漏所占比例較大,爆炸以及排放所占比例相對較小,這也說明了目前我國道路運輸行業中涉及液體運輸的各種罐車出現事故,導致環境污染的現象還是較常見的。
圖6 環境污染事件所涉及的行業、事件類型以及污染物狀態之間的統計分析
3 結論及建議
通過對近700件環境污染事件進行統計分析,結論及建議如下:
突發性環境事件由于其不可預見性,發生的形式多樣、危害性嚴重,處置處理的難度比一般性環境污染大,嚴重影響了人民生活、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對當地生態環境、人類健康都造成了一定影響和危害。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是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是政府的基本職責。據統計,全國每年發生的環境事故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呈逐年上升趨勢,大多數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來自于突發性環境事件。發達國家非常重視突發性環境監測,并建立良好的應急監測機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也有很多學者開展了相應的研究。本文闡述了長沙市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原則、事故分級、組織機構職責,對應急監測的啟動、準備、現場監測、分析、報告制訂等內容進行了初步探討,提出了強化環境應急監測的建議,為長沙市建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體系提出了技術框架,具有一定現實意義和針對性。
1應急監測原則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應當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統一指揮、責任明確、響應迅速、配合協調、數據準確、報告及時、常備不懈[1]。
2事故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應急監測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Ⅰ級)、重大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Ⅱ級)、較大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Ⅳ級)四級。
3機構與職責
市環保局局長任指揮組長,監測站成立應急監測大隊,下設現場監測組、實驗室分析組、技術報告組(突發事故報告組、枯水期水質報告組)、后勤保障組、質量保證組。應急監測大隊在市環保局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應急監測工作[2]。縣(市)級環境監測站成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組。在統一指揮下,參加本轄區范圍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
4應急監測
4.1應急監測啟動
(1)應急監測技術指揮組接到應急監測指令或事故報告時,應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盡可能了解事故的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污染范圍、影響程度以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以便初步判斷事故級別。應急監測大隊隊長立即按本預案啟動應急監測工作程序。
(2)指揮組對相關資料信息進行分析,如果能獨立監測,則立即通知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若事故發生在長、望、瀏、寧各縣(市)轄地,須同時通知事故發生地的縣(市)級應急監測組協助做好應急監測工作;如果不能獨立完成,則向上級匯報或請求其他部門協助。
(3)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本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做好應急監測準備。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縣(市)級應急監測組同時啟動應急監測預案。
4.2應急監測準備
(1)后勤保障組組長接到指令后,20分鐘內將應急監測車輛等交通工具準備就緒,以保證監測人員及采樣設備迅速送達事故現場。
(2)現場監測組成員半小時內到站并完成現場采樣儀器設備、個人防護、通訊照明、照相攝像器材等的準備工作,確保市區一小時內、縣(市)境三小時內到達現場。對現場進行初步勘查,記錄現場情況,詳細了解污染事故的有關情況,包括事發地點、事發原因、事故危害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及初步的污染狀況等,結合事故發生地的氣象和地形特點判斷污染物的擴散范圍、擴散速度,及時向技術指揮組反饋信息。
(3)實驗室分析組成員一小時內到站,做好應急監測實驗室分析準備工作,隨時對現場采集的樣品進行分析。
(4)突發事故報告組成員一小時內到站,盡快了解污染事故有關資料和信息,為報告編制做好前期準備。
4.3應急監測方案
指揮組根據環境污染事故的污染物類型,確定所采用的應急監測方案。監測方案的主要內容為:①確定監測項目;②選定監測分析方法;③確定相應的監測儀器和采樣設備;④根據污染情況確定監測點位的布設(具體的點位可以根據現場情況作適當的調整)、采樣方式和頻次;⑤根據事故情況確定監測人員的防護裝備。
4.4現場監測與采樣
(1)現場監測人員進入污染事故現場時,應根據現場情況佩戴防毒面具、穿著防護服,做好自身防護。
(2)現場監測人員進入污染事故現場后,立即進行現場勘查,了解事故事由和污染態勢,按應急監測方案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可能被污染的空氣、水體、土壤等實施應急監測采樣和全過程動態監控,隨時掌握污染事故的變化情況。詳細填寫《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現場情況記錄表》。現場勘查主要內容為:①污染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原因;②污染事故發生源基本情況;③污染程度、影響范圍初步判斷;④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周邊區域居民點(區)、自然村、學校、機關等環境敏感區域的名稱,與污染發生源的距離和方位圖,常住人數,周邊企業的基本情況;⑤污水排放去向,下游水體供水設施服務區及人口、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等;⑥氣象參數;⑦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距離,交通干線流量等;⑧其他周邊環境敏感區情況及位置說明。
(3)當發現預定的應急監測方案與現場實際情況有較大出入或污染態勢與預期發生較大變化時,及時向指揮組報告,提出應急監測方案建議。
(4)可現場快速監測的項目(含定性和半定量)必需即測即報,對需連續跟蹤監測的結果需連續報告。在現場監測時要做好現場監測記錄,連同現場監測結果及時提交技術報告組。
(5)無法進行現場監測的污染物,應將現場采集的樣品連同采樣原始記錄表快速送回實驗室進行樣品交接。現場采集的樣品,要有唯一性標識。
(6)所有的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均應在對污染源進行監測的同時對周邊可能受影響的環境敏感點(敏感區域、流域)進行監測。
4.5實驗室分析
(1)樣品管理員認真核對樣品和采樣原始記錄,確認無誤后,送交實驗室分析。
(2)實驗室分析人員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樣品分析,分析結果出來后即交質量保證組進行質控審核。分析過程應嚴格按應急監測質控要求,確保分析結果準確、可靠。
(3)樣品分析結束后,剩余樣品應按監測質量保證要求妥善保存,直至污染事故妥善處理后,方可進行報廢處理。
(4)事故發生地為縣(市)轄區時,按照就近、快速的原則,對縣(市)監測站具備監測能力的項目,由縣(市)站承擔分析任務、市站負責質量監控,分析結果即出即報突發事故報告組。
4.6報告編制
(1)突發事故報告組需在接到監測結果后兩小時內向指揮組上報應急監測報告。報告要對應急監測結果、污染事故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污染范圍、污染程度作出必要的分析評價和說明,并提出消除或減輕污染物危害的建議,可采取圖、表、文字等表征手段,必要時以口頭、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報告,然后補報書面報告。
(2)突發事故報告組根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編寫監測快報。
(3)污染跟蹤監測則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以及指揮部的意見定時編制報告。
(4)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完畢后,突發事故報告組應將相關技術材料和檔案進行歸類、整理,按要求存檔備案。
4.7結果報送及信息
應急監測報告經指揮組審核后,由突發事故報告組歸口上報上級各相關部門,強調“環境污染事故信息由政府的相關部門負責對外統一”的原則。
4.8應急監測終止
(1)應急監測終止程序:一般性污染事故由指揮組決定并宣布應急監測終止時間。較大、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在接到上級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應急監測終止的指令后,由應急監測大隊長宣布應急監測終止,并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安排正常的環境監測或跟蹤監測。
(2)現場應急監測終止后,由指揮組組織相關人員總結應急監測的經驗教訓,評價應急監測期間的監測行為,提出完善現有應急監測預案的建議[4]。技術報告組編制應急監測總結報告。
4.9跟蹤監測
對區域、流域性污染的重大污染事故,及事故發生后滯留在水體、土壤等環境中短期內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要進行跟蹤監測,直到污染物消解擴散、基本恢復到環境原狀和相關部門認可的安全水平為止。具體頻次視情況確定。
5應急監測能力建設
5.1人員培訓
總工根據本應急監測預案、上級部門年度培訓計劃及實際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全市環境監測系統應急監測人員進行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培訓,每年至少1次,培訓內容包括應急監測程序、應急監測技術和方法、應急監測儀器與防護設備的使用與維護、自身安全防護等,培訓應“以老帶新”與自學相結合[5],努力造就一支的應急監測隊伍。
5.2演習
為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鍛煉監測人員的快速反應能力,加強各個環節之間的配合,及時解決演習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提高實戰水平,全市環境監測系統應急監測人員除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應急演習外[6],還需結合區域污染源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站(含網絡站)的應急演習,具體演習方案由總工負責制定。
5.3儀器設備
根據長沙產業結構和污染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突出重點和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完善應急監測設備的配置。
5.4溝通與協作
建立與國家、省、其他市環境應急監測機構以及市其他應急機構的聯系,參與本市應急活動,開展交流與合作。
5.5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中,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對防止或挽救突發環境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和其他特殊貢獻的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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