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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的意義與內容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是指在一個區域的自然、經濟、社會條件下,對區域各種土地的利用類型、不同的利用方式及其質量、結構與布局、土地生產力和土地利用率等方面所做的分析。
1.1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的意義
1.1.1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是土地生產潛力分析的前提。
1.1.2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基礎性工作和重要組成部分。
1.1.3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是調整結構、合理布局和土地利用戰略研究的依據。進行土地利用現狀分析,是一項比較復雜的工作,涉及較多的內容,要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現狀詳查資料,并結合歷史和統計資料進行分析。沒有完成土地資源詳查的地區,則充分利用土地概查和土壤普查資料。還必須結合外業考察以及通過詢問當地有關專家、管理人員和有經驗的農民,對當地的主要土地利用進行較為系統的考察,總結土地利用的經驗和教訓,找出土地利用變化規律及目前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
1.2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的內容
1.2.1 土地利用基本情況描述。根據土地利用現狀詳查資料及區域的自然、經濟、社會的狀況資料,簡單描述區域的基本狀況,主要包括行政轄區、人口、自然條件、經濟條件、生態條件等。即圍繞有關土地利用各個方面,對本區域作大致說明。
自然條件是指區域所處地理位置、地貌(地貌類型、地勢走向、海拔等)、水系(河流、湖泊及有關水文、水資源數據)、氣候(10℃以上積溫、無霜期、降雨量等)、土壤(土層厚度、土壤質地、障礙層深度、有機質含量等)、植被(森林、草原等天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狀況)、水文地質等。經濟條件是指當地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計劃、經濟發展水平(國民經濟歷年總產值、總產量、總收入、工農業產值等)、經營管理水平、交通運輸、城鎮分布狀況、鄉鎮企業、農村居民點分布情況等。生態條件是指森林覆蓋率、水土流失情況(水土流失面積、程度和分布)、土壤污染情況、草原退化情況、土地沙化情況、土地鹽堿化情況、土地受災情況等。
1.2.2 土地利用分析。具體進行土地利用分析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并結合相應指標進行分析:
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分析主要內容包括:①分析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等占總土地面積的比例,上述各類用地內部的現狀比例。②人均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面積,森林覆蓋率,人均城鎮用地面積,人均及戶均農村居民點用地面積。③各類用地的缺余狀況。④各類用地開發利用狀況和地域分布狀況,區位差異及產生這些差異的原因。巳各類用地發展的制約因素和存在問題。L各類未利用土地的布局。
1.2.3 土地質量和土地利用生態效益分析。耕地質量從耕地的水土流失情況、坡度大小、洪澇等災害、低產田數量和分布、耕地生產力水平和集約化程度等方面分析。
林地質量從林地結構、林種、蓄積量、生產率等方面分析。牧草地質量從植被類型、產草量、草原退化程度、草原沙化程度等方面分析。土地利用生態效益分析主要是研究土地利用是否充分利用了自然環境條件,是否改善了環境條件。從某種意義上說,土地的質量狀況也是土地利用生態情況的反映。可通過一系列指標進行分析,如:水土流失面積指數、水土沙化面積指數、土地鹽漬化面積指數、氮及有機質含量等。
1.2.4 土地利用率分析。土地利用率是指土地利用的開發程度。它反映土地利用是否充分、科學、合理。可以通過一系列指標來分析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的合理程度。這些指標包括:土地利用率、各業用地占用率、用于直接生產的農用地占全部農用地的比率、農用地利用率、非農建設用地利用率、墾殖系數、復種指數、水面利用率、漁業資源利用率、草場載畜量指數等。
1.2.5 土地產出率分析。土地產出率是指在現狀土地利用水平下,土地的生產能力。反映土地利用狀況的經濟效益。可通過下列指標進行計算分析:土地產出率、單位播種面積產量(產值)、單位耕地面積產量(產值)、單位草場面積產量(產值)、單位水面產量(產值)、單位園地面積產量(產值)、單位農業用地面積產值、單位建設用地面積產值、單位鄉鎮企業用地面積產值等。
1.2.6 土地利用的社會效益分析。土地利用的社會效益分析包括:人均土地面積,人均各業用地面積,人均綠地面積,人均水資源產量,人均農產品產量,人均總收入、純收入、產量、產值,商品總產量、產值,人均上交稅額、利潤額,社會環境狀況,如:文化教育水平、居民消費水平、城鎮化進程等。
2 加強基層土地利用的對策
2.1 轉變土地利用方式保障可持續發展
促進土地利用方式轉變,要積極推進管理理念、管理職能和管理方式的轉變。轉變發展方式是當前中央和自治區的一項重要任務。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轉變土地利用方式是重要而有效的途徑。在新形勢下,我們要全面落實中央和自治區的各項決策部署,依法管理、規范管理、積極管理。通過管理理念、管理職能和管理方式的轉變,推進土地利用方式的轉變,進而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面對跨越式發展新的機遇,我們必須樹立強烈的憂患意識和機遇意識,賦予土地管理工作更高的站位、更開闊的視野、更深刻的內涵,用新理念、新思路強化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使國土資源管理從單純的數量管理走向數量、質量、生態并重的綜合管理;從單純的資源管理走向資源、資產、資本三位一體的綜合管理;從單純滿足需求轉向供給和需求雙向調節的差別化管理,進而推動經濟發展方式從單純依賴資源消耗拉動走向依靠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拉動。我們要積極探索建立節約集約用地的責任機制、激勵機制,實現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促進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轉變,走出一條節約集約用地的新路子。
2.2 切實加強土地資源管理,正確處理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的關系
正確處理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的關系,一方面要用足用好資源,最大限度地滿足建設對用地的需求,全力保障經濟和社會發展,另一方面要形成集約用地的共識,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依法用地觀。嚴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國土資源保護和管理必須嚴而又嚴的總要求,全面落實基本國策,切實加強土地資源管理,把保障供地與集約用地、保障供地與強化政府宏觀調控有機統一起來,在內涵挖潛、集約利用上下功夫。要盡快建立由政府宏觀調控,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新機制,逐步實現從粗放利用向集約利用的根本性轉變,妥善解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圈多用少,圈而不用,盲目供地,低價供地,農民補償不到位等問題。積極探索在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進程中,以較少的土地資源配置,實現最大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新路子,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2.3 加強農田基本建設,提高耕地生產力
農田基本建設主要應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農田水利建設。要興建一批大型骨干調水灌溉工程,修復、更新和完善原有的水利設施,還要注重發展節水灌溉,緩解農田用水供需矛盾。中低產田改造。改造中低產田應以提高耕地質量等級為主要目標,基本消除制約土地生產能力的限制因素,培肥地力,改善農業基本條件。促進農田裝備的現代化。要繼續推進農業機械化進程,大力推廣適合于不同土地類型和經營方式的實用機械,加大管道系統和大棚溫室等固定設施在農田裝備中的比重。
2.4 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布局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11-0025-04
0 引言
土地整理泛指人們為了一定目的,對土地進行調整、安排和整治的生產實踐活動,是盤活存量土地、強化節約集約用地、適時補充耕地和提升土地產能的重要手段[1]。是一項涉及工程與技術、經濟與法律、行政與管理的系統工程,其實質是合理組織土地利用。土地整理是一項可以在不增加土地面積的前提下獲得巨大的土地利用效益的措施[2]。借助土地整理不僅滿足當代人對土地資源的要求,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要求構成危害;不僅保持質量狀態良好的土地數量,同時又為后代人創造良好的土地生態環境。土地整理過程中由于實行溝、渠、林、田、路、村的綜合規劃和治理,大大地改善了土地生態環境,提高了土地利用的生態效益。
1 項目區概況分析
1.1 自然概況[3]
1.1.1 氣候條件
項目區屬熱帶、亞熱帶西南季風氣候區,冬暖夏涼,氣溫年差較小,日差較大,降水豐沛。項目區全年無霜期。年平均降雨量1357mm,相對濕度78%,雨量充沛。但降雨量時空分布不均,夏秋多雨,春冬干旱少雨。全年日照時數2210.1小時,太陽輻射量128.7千卡/平方厘米,全年≥10℃積溫4703.7℃,≥18℃積溫2132.9℃,屬光能較高地區。日溫差大,年溫差小有利于作物生長。災害性氣候主要為局部性洪、旱災害,風、霜發生頻率較小。
1.1.2 地形地貌
項目區位于勐滿壩子內,項目區地形平坦開闊,集中連片,地形坡度小于6°,屬平原地貌。項目區總體地勢東高西低、南北高中部低,海拔最高為870m,位于項目區東部;海拔最低為838m,位于項目區西部邊界附近。
1.1.3 土壤
項目區范圍內土壤主要為磚紅壤和水田內土壤經澈化形成水稻土;由于氣候溫和,雨量充沛,水熱條件好,土體較為深厚,大于90cm,土壤質地好,自然肥力較高,其土地適合種植水稻、旱谷、玉米、豆類及茶、甘蔗等糧食和經濟作物。
1.1.4 水文與水文地質
項目區及其周邊地表水資源十分豐富,包括河流、水庫及箐溝,項目區的水流流向均呈東西向貫穿整個項目區。
項目區出露地層主要為花崗巖;地下水主要為巖層間孔隙水和裂隙水,分布在地表層、根系層和花崗巖層間,花崗巖中有泉水出露。
1.2 社會經濟概況
項目區位于勐海縣勐滿鎮境內,2012年,全鎮總人口5149戶20636人。少數民族主要是拉祜族、布朗族、傣族和哈尼族。漢占人口總數的11%。2012年,勐滿鎮農村經濟總收入5617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2722元[4];2012年耕地面積54567畝,其中:水田18743畝,旱地35824畝。農民人均占有耕地2.6畝。
1.3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
1.3.1 土地利用現狀數量分析
根據勐海縣勐滿鎮土地調查結果顯示,2012年勐滿鎮轄區城子村土地總面積870.80公頃,其中農用地面積850.44公頃,占全村土地面積97.6%,是全村土地構成中的最大部分;建設用地面積6.76公頃,占全村土地面積的0.77%;未利用地面積13.61公頃,占全村土地面積的1.6%。見圖1。
1.3.1.1 農用地利用現狀分析
農用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耕地均勻的分布在整個村子。農用地利用結構見表1。從表1的數據分析中可以看出,其他農用地的土地整理潛力較大,特別是田坎,這對于增加耕地面積,有效的利用土地,實現土地的可持續利用具有較好的基礎。
1.3.1.2 建設用地利用現狀分析
建設用地類型包括農村宅基地和公路用地,建設用地總面積6.76公頃。建設用地結構如表2所示。
1.3.1.3 未利用地現狀分析
未利用類型包括荒草地和河流水面,未利用地占地13.60公頃,其中荒草地0.66公頃,占未利用地的0.08%,河流水面占地12.9公頃,占未利用地的1.57%。
1.3.2 土地開發利用程度
城子村的土地利用開發程度,可以通過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墾殖率[5]兩個指標來反映,項目區土地利用率為97.63%,土地墾殖率為83.20%。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項目區土地利用率和墾殖率較高,但由于田間基礎設施不配套,土地的耕作潛力未得到充分的發揮。因此,對項目區進行土地整理還有一定的潛力。
2 土地整理前后效果對比變化分析
2.1 地類變化分析
2.1.1 項目區用地整理前后變化分析
2.1.1.1 農用地變化分析
農用地總面積850.44公頃,占項目區土地總面積的97.66%。從表3看出,耕地和其他農用地變化幅度最大。
2.1.1.2 建設用地與未利用地變化分析
項目區內建設用地主要包括農村宅基地和公路用地。由于這次土地整理的重點主要是耕地,因此在此次土地整理中,農村宅基地和公路用地在整理前后并沒有發生變化。見表4。
項目區內未利用地包括荒草地和河流水面。在土地整理前后,主要是將荒草地整理為可利用的土地,對于河流水面,主要是將其作為農田灌溉的源頭,因此,河流水面的占地面積并沒有發生變化。見表5。
2.1.2 新增耕地來源分析
項目區新增耕地潛力主要來自于對項目區內現有土地的整理,擬開發整理總面積850.14公頃。
MZ=(1-R1)×(M1-M2)+(R1-R2)×M
公式中:Mz―整理后凈增耕地面積;M―待整理區的原耕地面積(為現狀耕地面積與田坎面積之和);R1―規劃前的待整理區田埂系數;R2―規劃后的田埂系數;M1―待整理區非耕地地類的面積(主要為現狀溝渠、道路占地);M2―待整理區整理后必須保留的非耕地地類面積(根據規劃后農田水利工程、田間道路工程占地進行測算得到)。
2.2 布局變化分析
通過對項目區土地利用現狀、水資源狀況等因素進行分析后,按《土地開發整理標準》(TD/T1011-1013-2000),項目區旱地統一規劃利用為水田和水澆地[6]。同時,根據項目區的地形(平緩)以及當地耕作要求和習慣,項目區開發后平整為水田和水澆地。
綜合項目區的實際情況,項目區的灌溉排水設計成形似“豐”字形的灌排體系[8]。現狀圖和規劃圖見圖2。
2.3 耕地質量變化分析
耕地質量變化通過對耕地的自然質量等、利用等、經濟等的計算來反映耕地質量在規劃前后的變化情況[12]。根據農用地等別計算公式以及云南省勐海縣農用地分等成果,計算出項目區土地整理后耕地等別和查出項目區現狀農用地的等別范圍,見表7。
根據云南省勐海縣農用地分等成果,查出項目區現狀農用地的等別范圍,詳見表8。
2.4 效益變化分析
2.4.1 社會效益變化分析
項目實施后,在項目區內建立起健全的農田灌溉系統,完善的田間道路網絡,大幅度提高土地的產出率以及耕地復種指數,并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積。社會效益十分明顯。
2.4.2 經濟效益變化分析
①項目實施增加的產值測算。以項目區最適宜種植的3種農作物(水稻、土豆和東升瓜)為例,分析規劃區通過土地整理產生的經濟效益。詳見表9。
規劃前后進行比較,規劃后每年的總產值2403.16萬元,比規劃前增加了471.28萬元,規劃后新耕地面積為40.18公頃,成本投入按12000元/公頃(大春:6750元/公頃,小春5250元/公頃)計算,扣除所增加成本投入后增加產值382.02萬元。土地整理項目總投入資金2489.31萬元,項目實施后年總產值2403.16萬元,年凈增產值382.02萬元。
加上1年的建設期,項目的靜態投資回收期為8年。
2.4.3 生態效益變化分析
生態效益的變化通過綠色植被覆蓋率和土地墾殖率兩個指標在規劃前和規劃后的變化來分析生態效益的變化。綠色植被覆蓋率為:
上述兩個指標的增加,保證了土地的透水性,提高了土地肥力,對生態環境、耕地的保護和改善有著極大的作用,為土地資源的良性可持續利用奠定基礎。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重要資源和物質保障,是影響一國發展乃至社會文明的基本要素,它將決定著區域內的經濟、科技、城鎮化、現代化等領域的改革方向。隨著現代社會人口的不斷增長以及工業化進程的加速,人類對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強度不斷加大,對土地資源不合理的利用,最終會導致一系列的土地利用問題。因此要對土地利用現狀進行分析,進一步優化和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潛力,保持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
一、研究區概況
北京市我國的首都,其位于華北平原西北隅,東與天津市相鄰,北、西、南被河北省包圍。緯度位置為東經115.7°―117.4°,北緯39.4°―41.6°,東西寬160公里,南北最長170公里,東南距渤海約150公里。北京的山地面積約占全市土地面積的2/3,平原面積約占1/3,地勢總體呈西北高東南低。
北京市土地總面積16410.54平方公里,占全國總土地面積的0.17%。全市總計16個區縣。氣候為典型的北溫帶半濕潤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雨熱同期。截止2014年末,北京常住人口2151.6萬人,城鎮人口1859萬人,鄉村人口292.6萬人,常住人口密度為1311人/平方公里,是我國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區之一。
二、北京市土地利用現狀分析
(一)土地利用數量分析
據2014年北京市土地變更調查資料,北京市土地總面積為1641054公頃,其中耕地219948.76公頃、園地135103.71公頃、林地737542.89公頃、草地85139.49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78378.65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302939.17公頃、交通運輸用地47006.28公頃、其他土地 34557.11公頃。農用地所占面積最大,是以林地和耕地為主,其中林地占到全市土地總面積的44.96%,但是耕地面積僅占全市總面積的13.41%,可耕種的面積并不大;建設用地以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為主,占土地總面積的18.46%,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次之;其他土地面積不多,僅占2.10%,可利用的土地面積較少。
(二)土地利用變化分析
由表1可知,2009-2014年間北京市土地利用變化主要體現在2種土地類型(即城鎮村及工礦用地和交通運輸用地),用地近5年來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城鎮村及工礦用地2014年較2009年面積增加18147.38公頃,年變化率達到1.27%,說明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化的進程加快。交通運輸用地2009年末面積是44446.42公頃,至2014年末達到47006.28公頃,年變化率為1.15%,說明了北京市加大了對交通建設的力度。此外,耕地、園地、林地及水域等面積不同程度的減少了,說明在伴隨著城鎮化擴張的同時,耕地被占用以及農業結構的調整和自然災害等原因可能減少了其數量,從而導致了比重下降。
(三)土地利用空間分析
北京市土地利用的空間分布可分為4個區域,即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
1、首都功能核心區的土地面積約為9215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0.56%,是四區中占地面積最小的區域,其主要以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為主。
2、城市功能拓展區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7.76%,是北京現代經濟與國際交往功能的重要區域。用地類型以城鎮建設用地為主,城市化水平較高。
3、城市發展新區農用地占比較大,其中以耕地為主,約占全區的22.97%,是北京基本農田保護的重點地區。其他土地面積比例也較高,是四區中面積最大的區域,說明了該區存在著較大的土地潛力。
4、生態涵養發展區占全市最多的土地面積,約為66.23%。土地利用以農用地為主,是北京林地和園地面積最大的地區。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所占比例是4區中最高的,達到 49.90%。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建設用地不斷增加,耕地面積不斷減少,二者矛盾日益突出
由前文可知,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北京市建設用地持續增加,且其年變化率相對較大,新增用地一部分是由耕地轉入,建設用地的增加導致耕地面積的減少,致使造成了人地關系日益緊張。
(二)可開發利用的土地資源不足
經過多年的開墾,北京市后備土地資源的數量越來越有限,質量也越來越差,且后備土地資源大多分布在邊遠地區,開墾難度大。在考慮到生態保護的要求下,土地后備資源的開發受到了嚴格的限制,今后北京市通過后備資源開發補充耕地會十分有限。
(三)土地環境污染
隨著北京市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工業“三廢”和城市垃圾排放量大幅度增加,而污水處理等環保設施還比較滯后,土地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破壞了農業生產環境。
四、對策及建議
(一)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切實保護耕地
北京市應該嚴格保護耕地和農用地,按照不占或少占的原則,嚴格控制各類建設用地占用農用地特別是耕地的規模,深入耕地保護的經濟補償政策研究,并且加強耕地的綜合治理,積極推進耕地的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加強對建設用地的需求引導和供給控制,推進建設用地走集約化用地模式。鼓勵開發利用地下地上空間,優先開發啊廢棄、低效、閑置的土地,提高建設用地利用效率。
(二)充分利用土地的后備資源,促進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生態安全、科學規劃的原則,在保護和改善正態環境的前提下,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后備土地資源開發利用。試圖將房山、延慶和評估等區縣的未利用土地轉化為耕地,實現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三)改善土地的生態環境
進一步規范工業的發展,鼓勵企業更新、引進先進的污染處理設備與技術,最大程度地實現清潔生產。同時加強對城市環境設施的改造,提高城市綠地覆蓋,完善生活垃圾回收、處理設施,從而降低城市化帶來的不利土地生態環境結果。(作者單位:山西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 冀曉燕.太原市土地利用現狀及可持續發展對策研究[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12,22(4).
[2] 牛蘭蘭,丁國棟.北京市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研究[J].水土保持研究,2006,13(5).
[文章編號] 1673-5595(2014)05-0044-04
快速城市化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發展的顯著特征,具體表現為農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變,農村用地向城市用地轉變。其中土地的城市化進程尤為顯著,其作為城市存在和發展的載體,是城市經濟社會活動的基礎。城市化帶來的大量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導致在全國范圍內的城市土地擴張和農業用地銳減,在20世紀90年代,全國城市土地平均每年以8170km2的速度擴張,1986―2003年,全國有21%的耕地轉為建設用地。[14]在當前土地公有的背景下,政府組織在土地城市化的過程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在土地方面的公共政策制定深刻影響著土地利用水平和城市化質量。本文以煙臺市為例,通過分析其1999―2010年的城市土地利用情況及城市化進程中存在的土地利用問題,結合公共政策制定的原則,提出土地政策制定的建議,以期為政府相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意見。
一、研究區域概況
煙臺市地處山東半島東部,位于北緯36°16′~38°23′,東經119°34′~121°57′。全市土地總面積13746 km2,其中市轄區面積2272 km2。地形區內以低山丘陵為主,山丘起伏和緩,溝壑縱橫交錯,丘陵占3970%,山地占3662%,平原占2078%,洼地占290%。煙臺市擁有909km 海岸線和26萬km2的海域面積,大小基巖島嶼63個,有居民的島嶼15個。[5]煙臺市東鄰威海,西接青島、濰坊,現轄7市、1縣和6區(芝罘區、福山區、牟平區、萊山區、開發區、高新區)。2010年煙臺市年末總人口65114萬人,市區年末總人口17890萬人,市區人口密度為65724人/km2。
二、土地利用現狀與問題分析
(一)煙臺市土地利用現狀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是發現土地利用問題、合理制定土地政策的基礎。土地利用結構分析是土地利用現狀分析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王萬茂等人認為土地利用結構是國民經濟各部門占地的比重及其相互關系的綜合,是各種用地按照一定構成方式的集合。研究土地利用結構可以解決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合理分配土地資源問題和實現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6]在煙臺市城市化進程中,城市各類用地占用地總面積的比重在城市總體規模擴大的同時不斷發生改變,這種土地利用結構的演變表現為區域內各種土地利用類型在質和量上的對比關系以及它們組合而成的一定格局。
在建設用地方面,煙臺市市區的總建設用地面積在1999―2010年有大幅度的增長,居住用地、工業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占據了建設用地的主要部分(見圖1)。具體而言,2010年煙臺市市區建設用地總面積達到2627km2,占市區總面積的966%,其中居住用地7351km2,公共設施用地4248km2,工業用地6078km2,倉儲用地751km2,對外交通用地807km2,道路廣場用地3057km2,市政公用設施用地863km2,綠地283km2,特殊用地285km2。與1999年相比,市區建設用地增加15064km2,增幅達1344%,其中居住用地和工業用地面積增加顯著,分別增加4135km2和4128km2。此外,道路廣場用地、綠地、公共設施用地和對外交通用地的增幅也較為明顯,分別為2093km2、1829km2、1703km2和681km2。從空間擴張上看,1999年和2010年煙臺市的遙感影像顯示,煙臺市市區的建設用地主要沿北部海岸帶向東西部擴張,東部經開發區向八角、蓬萊地區延伸,西部經萊山區沿濱海路向牟平城區延伸,并逐步連接成片;老城區主要向南部擴張,即從芝罘區向黃務地區擴展至門樓水庫,總體擴張范圍明顯(見圖2)。總體來說,在1999―2010年,城市建設用地絕對數量增長明顯,內部結構變化顯著。
農業用地方面,1999―2010年期間,煙臺市市區內的耕地面積逐年下降,由64175km2下降到47945km2;林地在農業用地中比重最大并呈現波動上升的趨勢,由96207km2增長到125092km2;果園用地穩步增長,由15767km2增長到24272km2;水產養殖用地在2003年大幅度上升到4733km2后基本趨于穩定(見圖3)。
圖31999―2010年煙臺市市區各類農業用地變化
(二)煙臺市土地利用問題剖析
任旭順等人指出,煙臺市在土地使用過程中存在著土地市場不完善、土地征收不規范、土地利用不集約、土地用途不合理四大問題。[7]劉洋等人通過對煙臺市土地可持續利用的評價,發現社會因素和資源環境因素對煙臺市土地可持續利用的影響程度較小,土地供需矛盾仍然突出。[8]本文通過分析煙臺市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土地的量與質的關系,從土地利用結構的角度來看,認為煙臺市在土地利用上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城市建設用地過度擴張,耕地面積下降明顯。根據煙臺市2005年制定的《煙臺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煙臺市市區2010年的建設用地預計為200km2,在2020年要控制在255km2以內,但實際上2010年中心城區規模已經達到263km2。市區內的耕地面積1999―2010年平均每年以135 km2的面積減少,給全市耕地占補平衡的工作帶來巨大的壓力。
第二,第二產業比重過大,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煙臺市目前三產結構為3∶60∶37,作為旅游、生態城市,第二產業比重明顯偏高,產業結構亟須調整,亟須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形成“三二一”的產業結構。在城市建設用地中,工業用地6078km2,占據了總建設用地的231%。產業結構調整帶來的這部分土地用途的轉變,將為第三產業的發展提供充足的發展空間,并大大減輕城市建設用地的供給壓力。
第三,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城市內部挖掘不夠。煙臺市市區的人口密度僅為65724人/km2,而人均建設用地面積高達1468m2,屬于人均用地指標過高的城市。[9]很明顯,在快速城市化的作用下,城市向外蔓延的速度大大超過了土地開發建設的速度,城市土地總體開發強度不高,特別是城市沿海岸帶向東西兩側快速推進的同時,原來屬于農村的區域被迫成為城中村。另外,北部海岸帶地區的城市建設要快于南部地區,城市土地利用效率總體水平不高。因此,在城市發展的走廊地區和南部地區,城市土地的挖掘潛力巨大。
三、土地政策的制定
土地政策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土地政策具有較強的技術規劃性;另一方面,土地政策的制定也應遵循公共政策制定的核心要求,即反映社會的公共利益。因而土地政策的制定應遵循以下原則:第一,理性化原則。理性是現代公共政策的基本價值取向之一,基于數字與事實選擇最佳的決策方案在技術性較強的土地政策制定中尤為重要。第二,規范化原則。公共政策制定的復雜性和利益性決定了公共政策制定過程要具有規范性。在法治社會中,規范性原則首先要求公共政策的合法性,政策的制定過程與結果都要以不違反法律法規為前提,另外程序公正是公共政策合理性的保證。第三,民主化原則,民主化強調在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的社會公正與公民參與,公共政策作為一種公共物品是集體選擇的結果,政策的制定需要公開化。[10]
在公共政策導向和土地利用現狀分析的基礎上,煙臺市的土地政策制定要以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為出發點,積極調控城鄉發展建設用地,促進土地資源的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和優化配置。具體來說,在土地政策制定方面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制定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
在中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下,耕地保護是國家糧食安全的保障,因此耕地保護政策是最嚴格的土地政策,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耕地占補平衡政策是耕地保護中最重要的政策之一,即市區的耕地逐步退出后,要按照“占多少,補多少”的原則,通過開發整理補充耕地,使耕地總量保持不變,質量不降低。煙臺市在實施耕地占補平衡政策過程中存在著兩個主要問題:一是耕地占補的數量難以達到平衡,后備土地資源匱乏,[11]耕地占補平衡在量上難以實現。二是耕地占補的質量難以達到對等,土壤肥力是耕地質量的重要標志,后備土地的土壤肥力往往難以達到市區中被占的耕地。在量和質都難以得到滿足的現實下,“占多少,補多少”的原則應調整為“先補后占”,土地使用者應根據耕地占用的面積先進行相應的耕地的補充,政府部門對耕地的質和量審核通過后,再批準占用耕地申請。值得注意的是,實現質上的對等可以把將要占用耕地的表土層剝離用于補充的耕地當中。
(二)嚴格控制建設用地過度擴張
農業用地向建設用地的轉變具有不可逆性,因此建設用地的擴張必須謹慎。在制定建設用地方面的政策時,一方面要科學審視城市的總體規劃,保證城市建設的基本用地;另一方面利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土地用途管制等手段對建設用地的審批進行嚴格把關。在建設用地已經嚴重超支的情況下,要通過制定臨時的建設用地控制政策,收緊建設用地審批計劃,凡是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各類建設用地一律不報批,凡是沒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一律不報批,對違法違規的土地利用行為采取嚴厲的懲罰措施,以嚴格控制城市建設用地的無序擴張。[12]
(三)優化土地利用結構
在煙臺市土地政策的制定中,土地利用結構的調整應放在突出位置。根據《煙臺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年)》,煙臺市在規劃期內堅持港口帶動、集聚發展和中心強化的城市總體發展戰略,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統籌城鄉經濟和產業,提升產業結構,強化中心城市的功能。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首先要求優化城市內部的土地利用結構,因此在土地政策的制定中需合理分析與處理各類用地的規模、結構和布局,特別是針對工業用地比重過大的問題,在老城區內實行“退二進三”政策,將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提供充足的城市土地資源供第三產業發展。另外,在政策制定時要注意土地利用方式轉變期間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問題,并明確規定新建建筑物的容積率,以在土地利用結構優化的同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注重城市用地內部挖潛
節約集約用地是土地政策制定的基本原則之一。基于煙臺市土地利用現狀,堅持以內涵挖潛為主是制定土地政策時的主要思路。農業用地要提高土地質量,同時開展農村土地整理,減少農村人均建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城市建設用地一方面要注重老城區土地的盤活,充分利用閑置和低效用地,解決“城中村”過度占地的現象;另一方面對于符合“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要求的單位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按產業制定最低的土地產出標準,對低效用地的行為采取懲罰措施,促進土地的高效利用,以實現中心地區的集聚與強化。
(五)加強土地生態建設
1. 研究區概況
準格爾旗位于西南部,鄂爾多斯市東端,地處共和國蒙、晉、陜和內蒙古呼、包、鄂兩個“金山角”核心地帶,地理坐標東經110°05′~111°27′,北緯39°16′~40°20′,旗境南北長116.5公里,東西寬115.2公里,總面積7544.666平方公里。全旗共轄1個蘇木,2個鄉,6個鎮,3個嘎查,156個村,20個社區,設1個省級開發區,1個新區。總人口約37.5萬。
2. 研究區土地利用分析
2.1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
根據2013年準格爾旗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顯示,準格爾旗土地總面積為755078公頃。全旗耕地面積約為76100公頃,人均耕地0.25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10.1%;園地總面積約為303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0.04%;林的總面積約為220447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29%;草地總面積約為393679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52.1%;建設用地總面積約為18540,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2.5%;交通用地總面積約為8780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1.2%;水域總面積約為19273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2.6%;其他土地的總面積約為17954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2.4%。
2.2 土地利用變化分析
2.2.1 土地利用的數量變化
土地利用動態度可定量描述區域土地利用變化的速度,它對描述土地利用變化的區域差異和預測未來土地利用變化趨勢都具有積極的作用。單一土地利用類型動態度可反映區域一定時間范圍內某種土地利用類型的數量變化情況,公式表達為:
k=(Ub-Ua)/Ua×1/T×100%
式中:Ua、Ub分別為研究期初及研究期末某一種土地利用類型的數量;T為研究段長。K為研究時段內某一土地利用類型的年變化率。
根據上述公式計算出準格爾旗土地利用8種類型的年變化率如表2,10年間各類用地變化率分別耕地-3.2%、園地-7.5%、牧草地-0.2%、交通用地7.9%、林地5.2%、建設用地7.2%、其他土地-5.9%、水域-2.5%。土地利用類型在數量上都發生了重大變化,變化最明顯的是隨著其他土地的減少,林地地面積快速增加,耕地的面積不斷減少,而且仍有持續減少的趨勢。
2.2.2 土地利用結構變化分析
土地利用結構系指國民經濟各部門占地的比重及其相互關系的總和,是各種用地按照構成方式的集合。土地利用結構是客觀存在的,它伴隨著土地利用活動而產生,是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問題在于分析其合理性。土地利用結構的合理性集中表現為其綜合效益最大化。
準格爾旗2003~2013土地利用結構變化如表3,分析表3,10年間耕地、其他土地、園地、牧草地、水域都有減少,其中耕地減少量最大,其它土地利用類型占比均有增加,尤其是林地,共增加了10.5百分點。農業用地、建設用地和其他土地比例由2003年41.8∶1∶3.2變為2013年的38∶1.5∶1,說明隨著經濟的發展,10年間農業用地總體上有所減少,而其他土地得到了進一步的開發利用。農林牧用地比例由2003年的1∶1.2∶3.4變為2013年的1∶2.9∶5.2,在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生態重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3. 研究區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3.1 后備土地資源嚴重不足,人地矛盾十分突出
準格爾旗屬典型的丘陵山區,水土流失非常嚴重,土地利用率低,其他土地質量相對較差,開發難度大、成本高。同時,若從生態安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防洪安全的角度考慮,在開發利用條件較好的土地中也有很大一部分不適宜開發利用。因此,就耕地后備資源而言,準格爾旗沒有多少可利用的土地。
與此同時,準格爾旗人口多,人口密度大,人地矛盾歷來比較突出。城鎮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各類工業項目建設占用了部分耕地,加上生態環境的建設,特別是實施退耕還林工程,外出務工人員的不斷增多,梁峁地區的農民從事單一農業生產已遠遠不能滿生產生活的需要,所以造成一部分采礦區、山區的農民棄耕現象比較嚴重,造成全旗耕地面積的減少。
3.2 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需適度調整
近年來通過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生態建設和農業結構的調整,農林牧用地結構由2003年的1∶1.2∶3.4變為2013年的1∶2.9∶5.2,土地利用結構發生了較明顯的變化。但仍然存在耕地減少現象,森林覆蓋率低,森林覆蓋率僅為29.2%;在非農業用地中,交通用地所占比重小,僅為1.16%,不能滿足經濟日益發展的需要。
3.3 農業用地集約化水平較低,生產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準格爾旗的農業雖然從傳統的低產、低質、低效農業逐漸轉變為高產、高質、高效的“三高”農業,并逐步向規模經營、專業化發展,但由于受比較效益的影響,農民對農業的重視程度不高、投入不多、集約利用程度不高,真正實現高效開發、集約經營的還不多。對農業用地,尤其是耕地、牧草地和林地的利用主要仍是分戶零星經營,人工勞作、機械化水平不高,存在經營分散、粗放和現代化水平低等問題。土地潛力沒有被充分挖掘和發揮,土地的生產水平與發達地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農用地的生產水平與開發效益上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3.4 土地自然生產潛力下降,土地環境污染較嚴重
在農業用地的開發利用過程中,土地使用者缺乏長遠意識,重經濟效益,輕生態效益,重產出、輕投入,重利用、輕保護等現象比較突出。 同時,隨著城鎮規模的擴大,工業的發展尤其是工礦企業的興起,廢氣、廢水、廢渣直接或間接地進入土地利用環境,加上化肥和農藥的大量使用,對當地的大氣、水、土壤等土地環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另一方面,隨著人口的增加,生活垃圾的增多,也給周圍的土地環境帶來壓力。所有這些,均危及當地的資源與環境安全,對全旗的可持續發展構成一定的威脅。
4. 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對策
4.1 保障科學合理的建設用地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客觀需求,合理確定建設用地規模,并做出總體安排,進一步強化規劃的整體調控作用。建立和完善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激勵機制,加大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力度。合理調控城鎮工礦用地增長規模和時序,引導城鄉協調發展,統籌安排、科學配置各類基礎設施用地。實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政策,穩步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整治,不斷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改變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用地現狀,提高建設用地整體配置與保障能力。
4.2 統籌各業各類用地
確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積極開展基本農田整理,提高耕地質量,穩定糧食生產能力,統籌林地、園地、牧草地及其他農用地,進一步優化用地結構,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發展。合理城鄉建設用地,按照扎實穩步地推進城鎮化新農村建設,保障城鄉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優化建設布局,不斷提高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適度開發未利用地資源,拓展建設用地空(下轉148頁)(上接111頁)間,保障農業發展與生態建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4.3大力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堅持內涵挖潛為主,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引導農村居民點、產業用地相對集中布局,規范發展,促進基礎設施的優化整合與區域共享。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各類廢棄地再利用,實施“低效、高耗能”產業的優化升級與限制供地政策,完善土地利用評價體系。鼓勵農村居民點內閑置建設用地的使用權依法流轉,大力推進城區改造,盤活各類閑置土地,提高城鎮土地再利用率。規范建設用地的置換,促進建設用地內部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形成合理的用地規模、結構與布局,實現用地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根本轉變”。
4.4 保護和改善土地生態環境
遵循可持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原則,統籌土地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建設,有效控制人類活動對自然的損害,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的生態環境效益,促進生態環境良性發展。
充分發揮各類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態功能,嚴格控制生態環境敏感區域非農業建設的用地開發強度。在生態環境有重大缺失和生態敏感區域,有針對性地安排生態建設工程用地,促進退化生態系統的修復與重建。通過開展土地復墾、優先安排生態建設和移民搬遷用地,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加強礦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和治理。促進以灌草為主、灌草喬相結合的生態防護體系建設。減少形成污染源的工業活動用地,預防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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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F205 [HT5H][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8-4738(2012)05-0083-04
一、引言
我國在20世紀60年代編制了《全國土地利用現狀區劃》,這是我國第一個土地利用綜合分區[1]。《全國土地利用現狀區劃》把全國分為了4個一級區,反映了全國土地利用最主要的地域差異,12個二級區反映了農林牧等部門不同的地域組合和生產水平的差別,54個三級區和 128個四級區 , 反映了作物組合或牧畜組合、種植方式或放牧方式,以及存在的關鍵問題等方面的差異性。20世紀 80年代初 ,中國科學院綜考會在 《中國1∶100萬土地資源圖 》的編制過程中提出9大土地資源潛力區劃思想[2]; 80年代后期,中科院地理所編制了1∶400萬土地合理利用區劃圖[3];這是我們土地利用分區實施的開始,具有重要的意義。80年代以來,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綜合分區作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重要內容,隨著土地利用規劃編制也開始進行調研和編制。
二、基于茅箭區的實例研究
(一)十堰市茅箭區概況
茅箭區地處湖北省十堰市城區東部,位于武當山的西北麓,屬秦嶺、大巴山的東延余脈,處于北緯32°20′—32°40′,東經110°10′—110°30′;東與丹江口市毗鄰,西與張灣區相連,南與房縣接壤,北與鄖縣搭界;東西長31公里,南北寬30公里,是全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茅箭區建立于1984年,現轄1個鄉,1個鎮,1個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3個街道辦事處,2個經濟技術開發區,轄區國土面積536平方公里
十堰市茅箭區林業資源豐富,林地面積占87.62%。由于豐富的林地資源,十堰市在2007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綜合分區被劃分在鄂西北林業生態協調發展區[4]。筆者認為這種分區是以全省的角度宏觀分區,充考慮了十堰市獨特自然資源條件,但對于十堰市在全省的功能定位和社會經濟條件考慮較少,忽視了其工業城市的定位。
(二)土地利用綜合分區的原則 [5][6]
1.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原則
可持續利用是建立在社會、經濟、人口、資源、環境相互協調和共同發展的基礎上的一種發展,其宗旨是既能相對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能對后代人發展造成危害[7]。可持續發展戰略作為國家重要發展戰略,對土地利用也提出了可持續利用的要求,也就是土地利用綜合分區必須要以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土地的可持續利用為前提,這樣才能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相似性原則
茅箭區林地廣布,山大谷狹,高差大,坡度大,切割深。其中河谷平地和山間盆地是本市農業生產特別是糧油生產的重要區域。自然條件的區域差異制約著土地利用的分區,所以,自然條件的相似性是決定土地利用綜合分區的主導因素。
社會經濟條件在一定程度上是土地利用結果的體現,并制約著土地利用的內容、方式和程度。人口、勞動力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深刻地影響著土地利用的布局。所以社會經濟條件也是決定土地分區的主要因素。
3.土地利用結構的類似性原則
土地利用結構是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綜合影響下的產物,它既受土地屬性的制約,又受社會經濟條件的影響。從十堰市土地利用現狀可以看出,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地勢低平,人口密度較大,耕地在土地結構中的比重也大;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則恰好相反。因此,作為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集中反映的土地利用結構,也是進行土地利用分區的重要因素。同樣,任何一種土地利用結構,都有它適應自然規律的一面和不適應自然規律的一面,存在著不同的問題,就應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分區時,就應將問題類似的區域劃分到同樣的地塊,以利于針對土地利用的主要矛盾和具普遍性的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開發利用好土地。
4.土地開發利用方向的共同性原則
土地利用分區,不僅要反映土地利用現狀,還要反映土地開發利用的方向。因為土地利用現狀,是由當時的社會經濟條件、自然條件和人們認識自然、發揮生產力水平綜合作用的結果。隨著社會的進步,社會發展目標的調整,土地利用的方向也要不斷地調整,在土地利用分區時,就必須根據土地利用的程度和利用潛力、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規劃土地宏觀調控和開發利用方向,從而將土地利用方向的一致性作為分區的原則之一。
5.行政村界線的完整性原則
土地利用是一種社會經濟活動,其開發利用、經營管理,都是在一定的范圍內實施的。保持村級界線在土地利用綜合分區中的完整性,有利于政府利用分區成果合理進行村莊發展定位和統籌城鄉經濟發展。
6.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原則
定性與定量分析的方法作為土地管理學重要研究方法,從宏觀和微觀的層次為土地利用綜合分區提供重要的分析工具,定性可以判別土地的主導利用方式,定量可以對同一利用方式土地分等定級。
(三)主導土地方式布局分析
1.耕地資源布局
茅箭區耕地目前主要分布在東北部的十堰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開發區和南部的大川鎮和茅塔鄉。由于所轄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開發區地處十堰市中心城區,作為十堰市工業區,主要發展汽車及其他相關工業產業,所以這兩個開發區內的耕地逐步退出,耕地主要集中布局在大川鎮和茅塔鄉。賽武當自然保護區主要作為十堰市生態保護區,主導土地利用為生態林用地,所以可以保持少部分耕地,不作為耕地的主要布局分區。十堰市茅箭區耕地布局圖見圖1:
2.林地資源布局
十堰市茅箭區林業資源豐富,林地面積占在87.62%(布局圖見圖2),主要集中在中部和南部的
茅塔鄉、大川鎮、賽武當自然保護區。賽武當省級自然保護區是在國有賽武當林場、國有五條嶺林場的基礎上組建而成,生態林地遍布全區,是十堰市的“綠肺”。保護區地處北亞熱帶地理位置、氣候條件優越,蘊藏著豐富的動植物資源,有植物178科1316種。由于中低山生態林資源豐富,賽武當保護區主要作為為生態林保護區。茅塔鄉和大川鎮主要以低山丘陵地貌為主,山勢較緩和,海拔600米以下,加之環境質量良好,生物多樣性較豐富,是開展生態文化旅游和休閑產業開發的重要區域。
3.建設用地布局(布局圖見圖3)
茅箭區建設用地主要分布在北部的二堰街辦、五堰街辦、武當路街辦、東城開發區、十堰市經濟經濟技術開發區。地形方面,北部區域屬于低山丘陵,地勢相對比較平坦,適宜于建設。水利資源方面,百二河、馬家河、茅塔河貫穿其中,為工業發展提供了豐富的水利資源,把中心城區分為三部分。本區域處于十堰市中心城區,發展方向為茅箭區的工業區。
(四)對上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土地利用分區的評價
上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即《茅箭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7-2010年)》)在土地分區一章中把茅箭區劃分為農業用地區、園地區、林業用地區、城鎮建設用地區、村鎮建設用地區、獨立工礦區等6個分區,這種分區只是做了土地用途分區的劃分,而沒有提出具體土地利用綜合分區,這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不完備的。十堰市農業部門在80年代編制的《十堰市農業區劃》中有關于十堰市茅箭區土地利用分區的研究,但是當時由于技術力量與地理信息技術的相對落后,而且論述較為粗略,顯然不能滿足目前土地資源管理的要求。所以在本輪規劃修編中對十堰市茅箭區進行土地利用綜合分區研究可為十堰市茅箭區的土地資源利用提供重要參考,具有重要的意義。
(五)十堰市茅箭區土地利用分區方案
根據對十堰市茅箭區耕地、林地、建設用地主導土地利用方式的研究,結合十堰市茅箭區國民經濟規劃、城市發展規劃、農業區劃成果,將十堰市茅箭區分為北部建設用地區、中部低山丘陵生態農業區、南部森林生態保護區三個土地利用綜合分區(見圖4):
1.北部建設用地區
區域范圍:屬市城區,涉及武當路沿線及以北區域(百二河下游、馬家河流域,茅塔河流域下游),包括五堰街辦、二堰街辦、武當路街辦的部分地區和東城經濟開發區。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該地區是茅箭區的城區,地形相對平坦,起伏較小,交通便利,人口密集,是十堰市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中心。
主導功能與拓展方向:進一步提高城市土地集約程度,本區除武當路街辦門神溝保留工業企業外,現有工業企業逐步向東風工業園區集中。依托東風公司的國際合作和戰略重組,做大做強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產業集群,把東風工業園建成在全省乃至全國占有一定位置、具有一定影響的汽車零部件生產基地和專用車生產基地,完善火車站商貿經濟圈、城市商貿消費服務網,以北京路為軸線,加強行政集中區、高校園區和精品文化區建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區交通網,為構建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城鎮中心和生態城鎮提供良好的服務。
2.中部低山丘陵生態農業區
區域范圍:屬于低山丘陵,涉及百二河中上段、唐家河、浪溪河、黃家河流域,馬家河流域,茅塔河流域中段,包括二堰街辦的百二河村、武當路街辦的馬家河村、茅塔鄉的王家村、廖家村、康家村、臺子村、莫家溝村、大坪村以及大川鎮的大川村、浪溪村、段家村、卡子村、唐家村,共13個村。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該處屬低山丘陵,山勢較緩和,海拔600米以下。環境質量良好,生態涵養,水土流失較輕,植被為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為主,生物多樣性較豐富,是開展生態農業、生態文化旅游和休閑產業開發的重要區域。
主導功能與拓展方向:通過村莊環境整治、新農村建設等環境友好建設,加快規模養殖小區發展步伐,使畜牧業與旅游業有機結合起來,保護環境,增加農民收入;同時加強生態林、景觀林建設,合理開發并優化配置水資源,把水利資源和旅游資源有效整合,達到資源高效利用;做好各景區主干路和幾條溝的旅游路和溝域的護坡工程,保障游客和村民安全。
3.南部森林生態保護區
區域范圍:該功能區地處賽武當自然保護區范圍,是百二河流域,馬家河流域,茅塔河流域上游,以中低山為主,峰嶺海拔一般在1000米以上,最高海拔(普陀峰)1722米,該區由賽武當自然保護區的小川村、營子村、鍋廠村、黃家村、陽坡村,茅塔鄉的東溝村、坪子村、大溝村、巖屋村,共9個村組成。總面積約21203公頃,是森林生態系統類型自然保護區。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由于受特殊的地理位置(區位優勢),獨特的地質、地貌特征,過渡性氣候和有效地保護,使保護區內自然環境良好,生態涵養,水土流失較輕,植被發育良好,海拔基帶的植被保持了很明顯的地帶性特征,同時孕育了豐富的野生動植物資源。
主導功能與拓展方向:堅持保護好過渡地帶獨特的森林生態系統的完整性、物種多樣性,特別重視瀕危物種及林間保護;嚴格管理區內森林和河流,保護好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重要的庫前水源涵養地;要以保護為主,與資源持續利用相結合,維護區域生態平衡為目的,充分考慮自然保護與經濟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關系,合理利用區內的森林資源和土地資源,發展生態農業和生態文化旅游等。
三、結語
作為湖北省工業重鎮,茅箭區上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于編制倉促,未能對土地利用綜合分區進行闡述,本輪土地利用規劃中在GIS技術支持下,充分利用全國土地資源調查二調成果,以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為思想指導,綜合考慮了十堰市茅箭區工業用地時空拓展的要求,對十堰市茅箭區土地進行科學分區,目的在于為土地的集約利用與可持續利用提供區域土地功能定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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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
變化
分析
動態度
一、呼和浩特市城市土地利用基本情況
土地利用是指人類利用土地的方式和狀況,在空間變化上呈現出邊界清晰的類型變化狀態,在時間變化上依賴于土地利用方式轉變的速率。通過分析研究區不同土地利用類型的總量變化,我們可以了解呼和浩特市1996年各類土地用地情況分別為耕地607550.48hm2、園地3582.29hm2、林地242702.43hm2、牧草地728476.28hm2、居民點及工礦用地53546.02hm2、交通用地4522.92hm2、水利設施用地2319.61hm2以及未利用地39451.26hm2。到2008年各類土地用地情況分別為耕地569073.39hm2、園地4566。66hm2、林地311206.32hm2、牧草地665086.04hm2、居民點及工礦用地75027.06hm2、交通用地7526.01hm2、水利設施用地3244.84hm2以及未利用地50559.32hm2。土地利用情況總體趨勢有所增加的為園地、林地、居民點及工礦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設施用地及未利用地,只有耕地和牧草地的利用面積呈總體下降趨勢。
二、土地利用變化動態分析
本文基于研究目的及數據的可獲取性,運用土地利用動態模型對1996-2008年呼和浩特市單一土地利用動態度進行分析。計算結果見表1。
單一土地利用動態度表達的是某研究區一定時間范圍內某種土地利用類型的數量變化情況,它可以定量描述區域土地利用變化的活躍程度,其表達式為:
式中:K-研究時段內某一土地利用類型單一動態度;
Ua,Ub-研究期初及研究期末某一土地利用類型的數量;
T-研究時段長度。當T的時段長度設為年時,K的值就是該研究區某種土地利用類型年變化率。
由表1中看出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變化速度較快,主要發生變動的土地類型是居民點及工礦用地、交通用地、林地、耕地和牧草地。
1.農業用地的動態變化
園地面積變化:1996-2008年呼和浩特市園地面積總體呈上升趨勢,年增加率為2.28%。分析園地面積增加來源,主要是牧草地,少數來源于耕地。
林地面積變化:1996-2008年呼和浩特市林地面積大幅度增加,年變化率為2.35%。增加來源近48%來源于耕地。這是因為1998年以來實施的“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加速了耕地向林地的轉化。
牧草地面積變化:1996年呼和浩特市牧草地面積為728476.28hm2,到2008年面積減少到665086.04hm2,13年間年均變化率為0.725%。減少的牧草地主要轉化為耕地,另一部分轉化為建設用地。
2.建設用地的動態變化
從總體上看,在呼和浩特市城市擴展過程中,建沒用地呈現明顯且持續的增長,各土地利用類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向城市建設用地轉化的現象。
居民點及獨立工礦面積變化:1996-2008年,呼和浩特市居民點及工礦用地面積由53546.02hm增加到75027.06hm,年變化率為3.34%。1996-2002年增長趨勢較為平緩,2002-2008年面積增長較快,與城市化變化發展趨勢相吻合。
交通運輸用地面積變化:1996-2008年間,呼和浩特市交通運輸用地也呈上升勢頭。面積由1996年的4522.92hm2增加到2008年末的7526.01hm2,年變化率為5.53%。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呼和浩特市交通建設事業迅猛發展,用地規模增加。到2008年全市公路里程5304km,是1996年2829km的1.87倍。
水利設施用地面積變化:呼和浩特市水利設施用地面積由1996年的2319.61hm2增加到2008年的3244.84hm2,年變化率達到了3.32%。總量有所增加,其主要原因是重點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所致。
5.未利用地面積變化
呼和浩特市的未利用地面積由1996年的39451.26hm2增加到50559.32hm2,年變化率為2.35%,總量有所增加。分析原因發現,未利用地面積增加的區域主要分布在呼和浩特市區南部的黃土丘陵區,與和林格爾縣的交界處,這里土壤貧瘠、植被稀疏、自然條件差,農牧林結構不合理,是黃河中上游水土流失十分嚴重的地區。
三、綜合土地利用動態度
綜合土地利用動態度是指某一時段某一地區的土地利用變化速率,它的計算結果表示的是區域內土地利用變化的總體活躍程度,其表達式為:
式中:S為t時段內的綜合土地利用動態度;
t為研究時段長度;
為在研究期間土地轉移部分的面積,即土地利用類型轉化為非i類的土地利用類型面積總和;
Si為研究期初i類土地利用類型的面積;
通過計算得到:1996-2008年土地利用綜合動態度S=21.439
劉紀遠認為,按照綜合土地利用動態度的大小,可將我國的土地利用動態特征分為4種類型:動態度0-3,為土地利用極緩慢變化型;動態度4-12,為土地利用慢速變化型;動態度13-20,為土地利用快速變化性;動態度21—24,為土地利用急劇變化型。
通過計算得出1996-2008年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綜合動態度為21.439,屬于土地利用急劇變化型,這與同期城市擴展加速發展相對應。由此可見,1996-2008年城市用地擴展過程中,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程度較高,土地利用類型表現活躍,土地利用變化速度較快。呼和浩特市建設用地高速擴展,是導致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急劇變化的主要原因。
四、結論與建議
呼和浩特市當前土地利用現狀分析發現,研究區土地利用類型面積從大到小順序為牧草地、耕地、林地、居民點及工礦用地、未利用地、交通用地、園地、水利設施用地;單一土地利用動態度,研究區土地利用變化程度從大到小順序為交通用地5.533%、居民點及工礦用地3.343%、水利設施用地3.324%、林地2.352%、未利用地2.346%、園地2.289%、牧草地-0.725%、耕地-0.527%。其中除耕地和牧草地的面積是減少的以外,其它各類土地面積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研究區土地利用綜合動態度為21.439,土地利用程度處于急劇變化型,土地利用活躍程度較高。
“十一五”期間呼和浩特市城市發展已經按照中心城區、衛星城和中心鎮三級體系布局,形成以中心城區為核心,重點鎮和一般鎮合理布局、功能互補的城市網絡群,實現了人口進城、工業入園、產業集中和要素聚集的具有呼和浩特市特色的城市化發展道路。在今后的發展當中,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應當與人口城市化、經濟城市化、社會發展城市化各方面相適應,根據城市化發展的階段與特征規劃土地利用的發展方向,統籌安排各類各區的用地。主城區范圍繼續向三環高速路延伸和擴展,積極引導城市向南部、西南部新區(大、小黑河之間)發展,統籌城區的功能分工、人口分布、產業布局與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新市區與主城的一體化發展。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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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耕地驅動力對策
1、研究區耕地利用現狀分析
綏陽縣位于貴州省北部、大婁山中段、遵義市東北面,東經106°57′22″―107°31′31″,北緯27°49′22″―28°29′34″。綏陽縣耕地主要以旱地為主,且主要表現為坡耕地。2005年綏陽縣土地總面積254452公頃,其中,農用地212599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83.55%;建設用地6388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2.51%;其他土地3546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3.94%,土地利用率86.06%。2010年綏陽縣土地總面積254640公頃,與2005年相比,其中:農用地23423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91.99%;建設用地6179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2.42%;其他土地14224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5.59%。
2、耕地資源數量變化分析
2010年末綏陽縣耕地面積72893公頃,占綏陽縣土地總面積的28.62%,與2005年相比,耕地面積減少了162公頃。在2010年耕地內部結構中,灌溉水田17294.54公頃,望天田8961.32公頃,旱地46628.23公頃,菜地8.91公頃,分別占耕地的23.72%、12.29%、63.97 %、0.01%。從1996年到2010年綏陽縣耕地資源數量總體上呈明顯減少的趨勢,累年減7493.13公頃,年平均減少681.19 公頃。
3、耕地變化的驅動因素分析
3.1 驅動因子選取
通過對1996年―2010年綏陽縣耕地變化情況分析,這幾年內綏陽縣耕地面積呈逐年遞減的趨勢,隨著經濟發展不斷發展,區域內的部分耕地不可避免的要被占用,耕地保護越來越重要。考慮到資料的可得性和可靠性,本文主要提取以下兩類指標來表征綏陽縣耕地變化的驅動因素。
第一類,耕地指標:X1耕地面積、X2人均耕地、X3糧食單產、X4耕地比例和X5單位耕地產值;
第二類,其他互動指標:X6總人口、X7農業人口數、X8GDP、X9農業結構調整率、X10城鎮化率、X11糧食總產、X12人均糧食、X13農業人口比和X14人均產值。
3.2 數據的相關性分析
應用SPSS數據處理軟件對原始數據進行分析計算,當本研究所用的樣本數目的信度為90%時,標準相關系數為0.54,可見,表中多數相關系數通過了檢驗。在耕地變化指標與驅動因素的相關系數矩陣分析中,按特征值從大到小列出了所有因子特征值,方差貢獻率及累積貢獻率。第一個公共因子的特征值為7.539,方差貢獻率為83.766%,第二個公共因子的特征值為1.454,方差貢獻率16.155%,第三個公共因子的特征值為0.762,方差貢獻率為5.86%。前三個公共因子的累計貢獻率為98.78%,表明前三個公共因子的數值變化己經充分反映了綏陽縣耕地變化的綜合狀況,基本上達到了分析的要求,從公共因子碎石圖也可以得到證實,前3個公共因子的特征值變化非常明顯,到第四個公共因子后,其特征值變化趨于平緩,也就是說提取前三個公共因子可以對原變量的信息描述有顯著作用。
結果表明,反映耕地變化的有關指標與各驅動因素的單相關性具有如下特點:
(1)耕地面積的變化與城市化率和總人口的相關性最大,相關系數均在0.96以上,與糧食總產量和農業人口占的比重相關性最小;
(2)人均耕地面積與總人口、城市化率和農業結構調整的轉變相關性最大,其相關系數分別為0.984、0.974和0.948,與糧食總產量的相關性最小;
(3)糧食單產直接與人均糧食占有量相關,相關系數為0.920,相比之下與其他因素的相關性較小。
綜上可以看出,綏陽縣耕地變化的主要驅動因子是人口增長和城市化率的提高,同時由于經濟水平的發展,農業結構調整的轉變也推動了綏陽縣耕地面積的減少,原因在于綏陽縣煤電一體化基地建設以及風化工業園區的重點項目的建設需要占用大量的耕地,是綏陽縣耕地面積減少的另一個方面。
4、綏陽縣耕地可持續利用對策
4.1 控制人口增長基數
從促進耕地增加的角度來講,綏陽縣人口的增加需要更多的耕地提供食物生產的基本保證,要保證糧食生產,必須通過土地開發、整理、復墾來增加耕地數量;從導致耕地減少的角度來講,人口基數的不斷加大,需要大量的土地來建設一系列配套設施,從而使一部分耕地向建設用地轉換,使得耕地面積不斷減少[1]。因此,減輕人口對耕地的壓力是綏陽縣耕地可持續發展的必行之路,與此同時還要提高綏陽縣人民的綜合素質,樹立科學的人口觀、資源觀、環境觀,加強可持續發展意識,為可持續發展提供資源保證。
4.2加強耕地保護意識
綏陽縣山多地少,基本農田保護率較高,一般農用地比例較小,但這部分耕地大都分布在山高坡陡的區域,土層薄,石漠化、水土流失嚴重,農業生產條件惡劣。應加強土地石漠化的防止工作,遏制水土流失的加劇;對有條件的地塊實施坡改梯工程,適當降低其坡度,修建配套農田水利工程,盡可能保住這部分耕地。禁止任意占用耕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對于不符合耕地質量要求,通過工程措施也無法用于耕作的耕地,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適量轉化為農業內部的牧、林、漁地資源[2]。
4.3 合理利用土地,實現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
綏陽縣由于人口外出務工等原因,導致農村土地大量閑置,人均占用土地較大,土地利用分散、利用率低等現象,造成農村土地資源無法實現土地資源的規模、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浪費較為嚴重。應該嚴格控制農村獨立工礦用地范圍,實現土地利用的規模化。隨著綏陽縣境內新建煤電化一體化循環經濟基地和風華工業園區的建設,占地面積較大,造成大量的耕地被占用,土地利用效益偏低[3]。因此,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將這部分分散的企業進行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強農地整理,運用科學技術提高土地的產出水平;因地制宜,建立辣椒生產基地。
科學合理安排各類建設用地的位置和規模,提高綏陽縣土地的利用率和集約利用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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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土地規劃整理是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目標,對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進行配套建設,對用地結構進行優化配置和合理布局,以充分挖掘土地潛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為目的所作的安排和布置。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積,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提高土地質量,促進土地集約利用,實現耕地數量保護與質量保護統一,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的重要手段,對于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 土地規劃整理的重要意義
當前我國的基本國情是人均耕地面積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現有的耕地很多還缺乏灌溉措施與抗旱能力,農業產量不高,為了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必須對現有土地結構進行統籌規劃; 實施山、田、水、路、林綜合治理,配套、完善農業基礎設施,改善項目區農業生產條件,提高土地生產能力和土地利用效; 優化配置土地資源,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活條件; 調整土地產權關系,保護土地權屬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3 土地規劃的基本任務、規劃原則與目標
3.1 土地規劃的基本任務
土地規劃的基本任務包括: 分析土地利用基本狀況,包括土地利用現狀分析、土地適宜性分析、土地利用潛力分析、水資源平衡分析等; 制定項目區土地整理的目標、任務和方針; 確定項目區土地利用方向、各類用地的數量及布局; 確定灌排方式和主要工程的布局; 通過技術、經濟論證,確定規劃方案; 擬定規劃實施和管理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3.2 土地規劃的規劃原則
為了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結合項目區的實際情況,應該遵循如下規劃方針: 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合理布局和布置各項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條件和土地質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產出率; 實現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促進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因地制宜地確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各項工程的規模及其配置,提高規劃設計的可操作性; 政府決策與公眾參與相結合,調動廣大力量充分論證規劃方案,使規劃更加有效合理。
3.3 土地規劃的規劃目標
土地規劃的目標是通過土地開發,提高土地利用率; 通過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間道路系統,為合理布局各種農作物,調整農業生產結構提供良好的土地條件; 合理配置灌排系統,增強農田水利設施排灌功能,提高灌溉保證率,提高耕地的潛在生產能力;通過改良項目區土壤肥力,提高作物產量,增加農民收入,使農業生產持續、穩定發展;通過營造水土保持林,增強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改善農田生態環境。
4 土地規劃的關鍵技術問題分析
4.1 土地適宜性分析
對規劃區內待整理的土地,在分析評價過程中,把土地利用現狀、土壤理化性狀、氣候、植被、地貌、海拔、排灌條件、開發改造條件、位置等作為參評因子,通過綜合分析,確定其開發改造方向。評價采用實地調查法、主導因子法和相關因子參考法進行。以坡度、灌溉、土壤厚度為主導因子,坡度小于25°的、能灌溉的以開發改造為水田為主;其中一種或數種因子達不到要求,以開發改造為旱地為主。土地復墾的,以土壤類型為主導因子,灌溉條件、周圍耕地類型為相關因子進行綜合評價。
4.2 水土保持措施分析
4.2.1 水平梯田修筑
水平梯田的修筑完全改變了地表的坡度,農民在田面內部耕作時通過人工修筑土壟,改變了坡面徑流的流向。雖然在實施過程中擾動表土層可能造成一定水土流失,但建成后,不但不會引起新的水土流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保土、保水、保肥的作用,更不會出現土地沙化、鹽漬化的不良狀態。
4.2.2 種植農田防護林
對于項目區存在水土流失及風害影響的要規劃種植防護林,選用經濟樹種,一般可沿田間道兩旁種植白楊等形成基本農田防護體系,起到一定程度上防治水土流失及風害影響的作用。
5 土地規劃的總體工程布局以及其技術要求
5.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的主要內容是將現有荒草地及灘涂整理開發成耕地,對所有耕地進行局部平整,形成便于機械化作業的田塊,山區和丘陵地區則形成梯田,梯田田面走向基本沿等高線方向布局,小彎取直,大彎就勢。水平梯田局部平整根據坎高和地形坡度確定田面寬,采用挖高填低的方式,平整成層層梯地。
5.2 農田水利工程
農田水利工程必須結合規劃區作物需水量以及地勢、降雨等綜合考慮水利設施布局及分布。根據氣候、地形、地貌、土壤等特征,確定項目區整體灌排設計方案,結合梯田工程完善蓄排設施,以達到提高灌溉保證率,涵養水源,保水保土,減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5.3 道路工程
一般考慮田間道和生產路兩個級別,其中田間道主要為農產品及貨物運輸服務,路面為厚碎石,路面寬4m,對原有田間道加以修復,部分盲段新修田間道,使所有田間道相貫通。田間道多沿等高線進行布線,田間道路縱向坡度一般不大于8%。生產路主要滿足人工田間作業和管理的需要,沿原始地面設計路寬110m,碎石路面,沿著渠道鋪設,每隔200-300m布設一條。
5.4 農田防護工程
本項工程內容主要是興建防護林帶,涵養水源,減少水土流失,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包括改造現有的疏林地,營造水土保持林和護路林、田埂植草等。坡度大于25°的陡坡地
進行生態林建設,并對田間道路和溝邊進行防護林建設,在田坎基部用石砌,其上采用水泥圈護坡,以保持水土。
5.5 防護林工程
為了減少風害、改善農田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項目區沿田間路布置防護林帶,以涵養水源,保水保土。根據當地的氣候、土壤等條件,結合當地經驗,一般可選用白楊、泡桐防護林帶,間距4m。
6 規劃效益分析
6.1 社會與經濟效益
土地規劃平整有利于促進勞力、資金、技術的合理流動,可以充分吸引農村閑散勞力參與土地開發整理,帶動建筑、建材、交通運輸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道路及灌排經改造以后,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的生產和生活條件,方便居民的出行、生產和生活取水; 可以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潛力,進一步提高耕地數量和質量,滿足建設用地占補平衡的需要,實現耕地保護的數量保護與質量保護的統一; 通過土地開發整理搞好土地資源配置,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也有利于農作物布局的調整,推進農村產業化發展進程,增加農民收入,推動當地經濟的發展。
6.2 生態效益
土地規劃實施后,可以有效增加植被覆蓋面積,防止旱澇災害影響,減少水分蒸發和水土流失,保證農作物穩產高產。荒坡開發以后,耕地質量得到提高,土壤結構得到改良,可以相應減少化肥、農藥的使用量,減輕化學污染,也有利于改善土壤生化環境。配套完善的渠路防護林帶不僅可以有效固結土壤,而且長年落葉成肥,還可以相應提高耕地質量。通過實施開發整理,可以形成樹成蔭、田成梯、路通達的良好的生態區域。
二、涼城縣土地利用現狀及結構分析
1.涼城縣土地利用現狀分析。在第二次土地調查的基礎上,通過2012年土地變更調查,涼城縣土地總面積為345139.75公頃,包括8個一級地類,28個二級地類。全縣耕地總面積74738.95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21.65%;園地總面積206.44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0.06%;林地總面積87796.82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25.44%;草地總面積146093.20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42.33%;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總面積9517.74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2.76%;交通運輸用地總面積4751.51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1.38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面積16016.91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4.64%;其他土地總面積6018.18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1.74%。
2.農用地內部結構對比分析。涼城縣農用地總面積為308835.41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89.48 %。其中,草地、林地、耕地、園地分別占農用地面積的47.30%、28.43%、24.20%和0.07%。
3.建設用地內部結構對比分析。涼城縣建設用地總面積為30286.16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8.78%。其中,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城鎮村及工礦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分別占建設用地面積的52.89%、31.43%和15.69%。
4.其他土地類型內部結構對比分析。涼城縣其他類型土地總面積為6018.18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1.74%,其中,田坎、鹽堿地、設施農用地、裸地、沙地分別占其他土地面積的55.68%、29.14%、9.37%、4.17%和1.64%。
5.農用地、建設用地與其他土地面積對比分析。涼城縣土地總面積為345139.75公頃,其中,農用地面積為308835.41公頃,占全縣總土地面積的89.48 %;建設用地面積為30286.16公頃,占全縣總土地面積的8.78%;其他土地面積為6018.18公頃,占全縣總土地面積的1.74%。可見,涼城縣農用地面積最大,農用地又以草地為主,其次是耕地和林地,園地較少;建設用地面積位居第二,建設用地又以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為主,因岱海水域而使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面積大;第三為城鎮、村莊及工礦用地和交通運輸用地;其他類型土地面積最少。因此,涼城縣土地利用結構基本趨向于合理。
三、涼城縣土地利用變化分析
(一)1992年與2012年各類土地面積對比分析
通過對1992和2012年涼城縣各類土地面積對比(見表1)可以看出:從1992 到2012年的20年中,耕地面積減少幅度大,由121372.45 公頃減少到74738.95公頃,共減少了46633.50公頃;林地面積由37919.97公頃增加到87796.82公頃,共增加了49876.85公頃;交通運輸用地由2514.13公頃增加到4751.51公頃,共增加了2237.38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共減少了2636.72公頃;其余園地、草地、城鎮村及工礦用地和其他土地面積變化相對較小(見圖1)。
(二)土地利用動態變化分析
由圖1和圖2可以看出,1992、2012年涼城縣部分土地利用類型面積有明顯的變化。因此,引用土地利用變化模型對土地利用的變化速度進行分析研究,對預測未來土地利用變化趨勢有積極的作用。土地利用數量變化可以用單一土地利用動態度來表示。
其表達式為:
式中,K為研究時段內某一土地利用類型的動態度;Ua、Ub分別為研究期初及研究期末某一種土地利用類型的數量;T為研究時段長。當T的時段設定為年時,K的值就是該研究區某種土地利用類型的年變化率。
根據上述公式計算得到涼城縣不同土地利用類型的單一土地利用動態度(見表2)。
從表2可知,1992-2012年間,耕地、園地、其他土地和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平均每年以2.43%、3.68%、3.11%和0.83%的速度減少。而林地、草地、城鎮村及工礦用地和交通運輸用地則以8.26%、0.07%、1.64%和5.53%的速度增長,其中林地增加幅度最快。
四、涼城縣土地利用結構變化成因分析
涼城縣土地利用結構中,耕地、林地、園地、交通運輸用地和其他土地增幅較大,說明農業內部用地調整明顯,社會經濟發展對各類建設用地需求旺盛。其中,林地增幅最大,林地和草地面積的增加主要由于生態退耕還林、還草,表明近年生態建設成效顯著;城鎮村工礦用地及交通用地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城鎮化、工業化的發展需求和S102 、S208、S209省道和S24興巴高速公路的修建;耕地及園地面積減少的幅度較大,分別為退耕還林、還草和開發利用所致;其他土地面積減少的部分原因是由于“二調”與第一次詳查分類標準不同所致。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面積減少,主要是由于近年氣候趨于干旱,降水量減少等自然因素使水域(如岱海等)面積減少。
五、涼城縣土地利用應采取的對策
1.對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應遵循自然客觀規律,按照土地資源自身的適宜特性和承載能力,選擇科學、合理的土地開發利用方式和開發強度,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加強土地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土地生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