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3 16:09:50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網絡與因特網的區別,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關于域名(DomainName)的概念,立法上并未有統一的規定,學理界對此也有不同的理解,諸如,“域名是指與因特網上數碼地址相應的字母數字混合語符列”;“域名,又稱網址,是一個通過計算機登上因特網的人在因特網上的地址”;“域名是聯接到國際互聯網上的計算機的地址,它們是為了便于人們發電子郵件或訪問某個網站而設計的”;“域名,其實是因特網協議(IP)地址的一種容易記憶的字符串,它對應的是純數字的地址”;“域名就是指Internet用戶用以確定其在網上的位置,并與其IP地址相對應的名稱”等。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解釋,“從技術上講,域名只是因特網中用于解決地址對應問題的一種方法。可以說只是一個技術名詞……,從商界看,域名已被譽為企業的網上商標”。
網絡媒體成為報紙、雜志、廣播、影視之后的第五大媒體。網絡傳播突破時間、空間的藩籬,其信息傳播過程中不僅信息科技不斷地創新,傳播方式亦隨工具的變化而逐步改變。國際電信聯盟(ITU)的調查報告指出,在人類媒體產業發展的歷史中,其產業使用人口超過5000萬。從發展所需時間來看,電話是74年、收音機是38年、PC是16年、電視是13年,而因特網只用了4年,是人類媒體產業史上發展速度最為驚人的。從這快速增加的人口數與時間信息中,可以看出因特網對人類傳播方式已造成極大影響。目前,對傳播科技所引起變化的研究,大都以社會學為研究對象,如傳播科技與(后)現代性、傳播科技與社會(信息社會)、傳播科技與政治參與、傳播科技政策與社會、傳播科技與市場、傳播科技與文化、傳播科技與自我、傳播科技與性別等。有的學者從哲學角度探討因特網與傳播理論,還有的學者綜合傳播方面的討論,將網絡傳播研究策略以分析層次、信息產制和消費而列為研究分類的重要指標。而從信息科技發展角度來探討傳播相關議題,目前研究文獻較少,因此,本文探討網絡傳播下新傳播方式對傳統傳播的影響。
1典范的概念及其變遷
典范,可以分為廣義和狹義兩層面,廣義指科學社群(ScienceCommunity)里的成員共同享有的信念、價值、世界觀、宇宙觀等全貌;狹義則是指科學工作者從事研究時,所采信的主要范例,如公式、公理公設等,都可以作為解謎的工具。在科學典范的革命過程,庫恩提出所謂常態科學(NormalScience)和非常態科學(ExtraordinaryScience)概念,來闡釋科學典范的轉變過程。其認為任何一個科學社群在典范的導引之下,能建構出一個常態科學。而任何一個常態科學也無法解答每一個科學社群所關心的問題或謎題,此時就面臨異常現象,當常態科學所無法解謎的異常現象愈多,意味著出現典范混沌的現象,即庫恩所說非常態科學出現的時機。假如典范無法解的謎愈來愈多,則混沌現象將會惡化甚至產生危機,終至發生典范革命,這時新的典范將取代舊有的典范,否則此科學社群無法繼續進步。根據庫恩的說法,必須徹底拋棄舊有典范,否則無法解釋舊典范所無法解答的謎。科學典范是如何轉折或演變的呢?庫恩提出科學的革命觀,認為科學的進步并非如過去一般人所想象的漸進或累積,相反的,他認為科學革命才是科學發展不斷向前推進的動力,而革命的歷程,就是一個典范全然、取代舊典范的過程。瑞哲(Ritzer,1975)具體指出典范在科學研究中的指導作用,認為一個典范就是某一個科學領域對它所要研究的主題的核心所在,用來界定這個學科該研究什么?該問什么問題?該怎么問?該如何解釋找到的答案?所以說典范是各學界中最具根本的、廣泛的共識,它界定了各學界的理論、方法、研究工具和范例,甚至學術結構和學術信仰。
2大眾傳播理論與信息科技典范移轉
認知的興趣是決定典范誰屬的重要基準。Burrel&Morgan(1979)則逐一整理諸多社會學理論和各個不同派別,提出社會本質和社會科學本質的架構,結構社會學派的四個類型是激進的人文主義、激進的結構主義(RadicalStructuralism)、解釋性研究及功能主義等四個理論典范。Rosengren(1983)認為有關傳播學界典范的爭議問題,可從知識性的爭議、政治上的爭議、國際性的爭議等三方面區分。而有關傳播典范的爭議,1985年全球傳播年會(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Association)即以終結爭論,以典范的對話為主題,邀知名傳播學者從不同角度提出評論。大眾傳播理論典范的發展,邇來即有不同分類方法,有按各種理論出現早晚區分;有依拉斯威爾(Lasswell)所創見的傳播模式中單元區分;有依美國學派或歐陸學派區分,但不論何種區分均無法掌握大眾傳播理論發展的軌跡;其建議以掌握主導傳播研究的理論起源、傳承、發展、及轉折的整個脈絡。故以典范作為思考架構,參酌大眾傳播理論的源起及重要轉折,作為主要分界。Severin&Tankard則以主流的傳播效果研究作為大眾傳播理論發展的分水嶺,將傳播效果分為媒介效果萬能論、媒介效果有限論、中度效果模式、大效果模式。而對于大眾傳播理論典范移轉和新科技發展間的關系,McLuhan曾提出四階段論,將人類傳播歷史分為口頭傳播、手寫傳播、印刷傳播與電子傳播。McLaughin&Antonoff(1986)則將信息傳播事業按照服務性和產品內容探討傳播科技的轉變對整個傳播生態的影響。述學者論點,傳播理論的典范移轉與信息科技典范發展息息相關,而新的信息科技正改變著傳統傳播方式。
3網絡傳播的產生及影響
3.1網絡傳播中新傳播方式的產生
傳播科技的快速發展,驅使研究者建構一個超越特定媒體或科技的傳播理論。社會學家曾針對為何新媒介較歷史上任何早期社會的傳播過程都有效的問題進行探討,并整理出新傳播方式的四個因素:一是表達性;二是記錄永久性;三是迅速性;四是分布性。新的大眾媒介由于其在社會中廣泛被接受與使用,使得這些媒介不僅影響社會互動也影響個人心理觀念的形成。傳播科技發展的結果之一是,人們不再認為電視是一個統一或磐石般的體系,傳送著同質的訊息給受眾。這種科技發展的結果對以往假定媒體具有單一效果或統一信息的傳播理論有所沖擊。McQuail(2000)認為信息與傳播技術最根本的發展方向可能是數字化;透過數字化的過程,所有的文本能夠縮減成二進制編碼,并且可以采用同樣生產、分配與儲存的過程。這對媒介機構所造成的潛在影響最廣泛,并為人們所注意的就是所有既存媒介在組織、分配、接收與管理形式上的整合。網路傳播所探討的主體,既著重非多媒體、非超鏈接的網絡傳播形式,如電子郵件、電子布告欄、新聞組、泥巴(Multi-UserDungeon,MUD)、電子會議、ICQ等,亦含多媒體傳播與純人機的傳播,如搜尋數據、電子報、(非)同步遠距教學、游戲等。若以Lasswell模式來比較傳統傳播理論與網絡傳播內涵的差異,可知網絡社會中的網絡傳播,是以網絡為中介和橋梁,網絡成為未來傳播的重心,而且不再有傳統所謂傳播者和接受者(或傳播者與閱聽人)的區別,所有溝通者都是網絡用戶。
3.2網絡傳播的特色與沖擊
因特網提供的即時反應的雙向功能,是網絡媒體相對于傳統媒體的優勢之一。電子化媒介的功能在于,一是儲存信息,二是加快信息傳遞速度。其對社會與人類的塑造為視、聽系統的整合,全球村的形成,空間取向和時間取向的整合,重新部落化與個體創造性問題。
4網絡傳播對傳媒媒介的沖擊
因特網的特色在于無線傳播信道、小區營造、電子商務,以及模糊信息提供者與消費者的高度互動特質。Poster(1998)則指出因特網與廣播、電影、電視及印刷媒體的差異,其認為網際網絡結合了廣播、電影和電視,并且透過推播的技術來傳達,使多對多的交談成為可能,使文化事項同步接受、交流與再分配成為可能,使傳播行為脫離國家的疆界,脫離現代性的領域化間關系,提供實時性的全球接觸,將現代/晚現代的主體置入網絡性的器械中。Postmes等(1998)將計算機描述成一種特別的非專一性(UniquelyUndedicated)的傳播技術。Livingstone等(2011)亦提出:因特網所帶來的新氣象,可能結合了互動性以及那些對大眾媒介來說屬于創新性的特征:無限范圍的內容、接觸的閱聽人幅度及全球性的傳播本質。網絡媒體具有不同于傳統大眾媒體的七大特性:互動性、個人性、立即性、全球性、多媒體、超鏈接與數據搜尋。謝清佳等(2000)從科技方面看,網絡媒體的發展帶來了兩項前所未有的特性:可連接性、可達性。可連接性代著表它能夠連接到任何想使用網絡資源的人,在網絡上分享信息或從事活動。可達性代表著它不受任何地域上的限制,可深入到世界各個角落,而不需花費昂貴的代價。從社會角度來看,因特網改變了人類傳統的社會形態,其中以日常生活模式與商業行為模式最為顯著。蘇席儀(2000)從網絡上商品信息中歸納了其科技特性:信息量、時間性、空間性、多媒體、互動性、個人化與隱私性。許嘉惠(2001)指出網絡包含了4種重要特性:開放性的全球聯機、高速通訊能力、多媒體的傳輸能力及豐富的網絡資源。
5結語
Bell(1973)比較工業后社會(Post-industrialsocity)和工業前社會(Pre-industrialSocity)和工業社會的特質,就指出后工業社會的重心不再是原料或能量,而是信息;更重要的是,后工業社會的競爭不再是原料或能源,而是知識與創新。因此把因特網可能構建的虛擬現象抽離出來,對傳播研究及傳播理論的發展具有時代意義。新媒體正促進人類進入智能型社會。從本文分析可知,網絡傳播與傳統傳播的最大差異在于虛擬、互動、創意、快速的產生。隨著科技進步,無線為未來的發展趨勢,屆時立即性的訊息獲得、反應,個人化的服務將應運而生。人們無法預測網絡傳播是否完全取代傳統傳播方式,但可預測其必對傳統傳播產生重大影響。雖然網絡傳播類型眾多,但因科技發展限制,利用因特網作為傳播工具,在現階段亦隱含傳播瓶頸,其可利用網絡特性而發揮到極至,亦會沖擊傳統傳播產業。因特網特性使網絡傳播有別于傳統傳播,網絡傳播可發揮網絡特性,對傳統傳播方式產生影響,導致其發生結構性改變。一是社會結構層面,從文獻得知,人們因網絡傳播興起而排擠其他傳播工具的使用時間。隨著應用程度的普及,原有實體的建構逐漸消失,人際溝通方式改變,新的族群形成,法律修訂永遠跟不上科技的改變,新的社會問題衍生。二是內容結構層面,網絡內容多元化、回復快速容易,具高度實時性,提供個性化服務。從消費、商務、工作到學習,無時無刻的信息獲得,衍生不同于實體的商品。而消費通路的變化,導致不同經營模式的產生。三是傳播經營層面,因特網突破時空限制,具有連鎖性放大作用,新業者不再受頻道限制。四是技術層面,具多媒體、失真與干擾小、超鏈結、數據搜尋、處理能量大等優勢。五是閱聽人層面,閱聽人不必于固定時間守著媒介,反而因數據庫的設計,可享受非定時、可重復的信息接收。六是現有科技環境下利用因特網傳播隱含傳播瓶頸:首先,網絡技術成熟問題:在固網、帶寬問題解決之前,需要考慮到網絡寬帶及傳輸的順暢問題,在制作網絡廣播節目時,將聲音加以壓縮,會造成音質失真,形成經營瓶頸。其次,傳輸中斷問題:網絡廣播的有線或無線接收,均依附于因特網,受到頻寬的限制,網絡上人數增加,網絡擁堵問題立即出現。第三,收聽習慣問題:一般的上網族已經習慣上網進行純圖文的閱讀,網友是否能改變上網習慣,接受網絡廣播,還需時間上的等待。第四,網絡盈利問題:網站何其多,雖然進入門坎低,然在眾多網站中,如何讓網友認知網絡世界中所存在的網站,進而由人潮引進錢潮,是任一網站要努力之處。第五,知識產權問題:網絡上立法尚未完備,對于音樂、圖文、影片等在網絡上進行廣播,將出現知識產權問題。
一、信息經濟的內涵
“信息經濟”的概念可以追溯到20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經濟學家馬克盧普和波拉特對于知識生產的有關研究。馬克盧普1962年在《美國知識的生產和分配》中建立了一套關于信息產業的核算體系,奠定了研究“信息經濟”概念的基礎。1977年,波拉特在其博士論文中提出按照農業、工業、服務業、信息業分類的四次產業劃分方法,獲得廣泛認可。20世紀8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保爾?霍肯在《未來的經濟》中明確提出信息經濟概念,并描述信息經濟是一種以新技術、新知識和新技能貫穿于整個社會活動的新型經濟形式,其根本特征是經濟運行過程中信息成分大于物質成分占主導地位,以及信息要素對經濟的貢獻。
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全球范圍內拉開了討論“信息經濟”概念及理論體系的序幕。目前,比較成熟的研究觀點認為信息經濟可以從微觀和宏觀角度理解。從宏觀經濟角度看,主要研究信息作為生產要素在經濟系統中的運作規律。這種觀點同知識經濟相通,屬于同一個范疇;而從微觀經濟角度看,信息經濟所涉及到的重點研究內容是分析信息產業和信息產品的特征、以及信息產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力度。這種觀點強調信息經濟是信息產業部門經濟。由于信息技術對經濟社會的微觀領域產生重要影響,因而相當多的專家學者更傾向認為信息經濟一定程度上主要是指信息產業經濟。
二、網絡經濟的內涵
“網絡經濟”概念的提出同上個世紀90年代全球范圍內因特網的興起有著密切的聯系。因此,網絡經濟又被稱為因特網經濟,是指基于因特網進行資源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為主的新形式的經濟活動。在網絡經濟的形成與發展過程中,互聯網的廣泛應用及電子商務的蓬勃興起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一方面,伴隨國際互聯網的發展,大量新興行業不斷涌現,資源配置得以進一步優化,構成網絡經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電子商務帶來虛擬網絡交易模式,傳統交易活動演變成通過國際互聯網進行的網絡交易活動,構成網絡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與知識經濟、信息經濟和數字經濟相比,網絡經濟這一術語的區別在于它突出了因特網,并將基于國際互聯網進行的電子商務看視作網絡經濟的核心內容。
三、知識經濟的內涵
二次世界大戰后,由于科技進步,全球知識生產、流通速度不斷提高,分配范圍不斷擴大,社會經濟面貌煥然一新。在此背景之下,相當多的學者也開始關注知識與經濟社會之間的聯系,知識經濟的概念逐漸形成。例如,美國丹尼爾?貝爾和日本屋太一等學者分別從“后工業社會”、“知識價值社會”的角度論述了知識在社會經濟中的作用。這些論述雖然還沒有提出知識經濟的基本概念,但卻已經涉及到了知識經濟的基本內容。
1996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年度報告《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中認為,知識經濟是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直接依賴于知識和信息的生產、傳播和應用。從生產要素的角度看,知識要素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高于土地、勞動力、資本等,因而“知識經濟”是一種知識為基礎要素和增長驅動器的經濟模式。特別是隨著現代信息和通信技術的發展,知識和信息的傳播和應用達到了空前的規模,知識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更加明顯,已成為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實現經濟增長的引擎。正如美國學者美唐?泰普斯科特(Don Tapscott)所言:信息科技強化了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換言之,知識經濟最重要的特征是知識的創造以及其對經濟發展的貢獻比重大幅度地增加了。
四、比較及總結
通過上述各概念分析,知識經濟、信息經濟、網絡經濟和數字經濟之間的確存在差異。知識經濟強調知識作為要素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信息經濟強調信息技術相關產業對經濟增長的影響;網絡經濟強調因特網進行資源分配、生產、交換和消費為主的經濟活動;數字經濟則突出表現在整個經濟領域的數字化。但正是存在差異,才產生必然聯系性。雖然知識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早已提出,但是“知識經濟”概念的提出并受到重視卻是最近幾十年的事情。知識經濟的產生是人類發展過程中知識積累到一定程度的結果,并最終孕育了信息技術和因特網的誕生。同時,信息技術和因特網的廣泛應用更加促進人類知識的積累,并加速人類向數字時代的過渡。知識經濟、信息(產業)經濟、網絡(因特網)經濟這些概念在同一個時代提出并不是相互矛盾或重復,而是從不同方面描述當前正處于變化中的世界。“知識經濟――信息(產業)經濟、網絡(因特網)經濟――數字經濟”之間的關系是“基礎內容――催化中介――結果形式”。知識的不斷積累是當今世界變化的基礎;信息產業、網絡經濟的蓬勃發展是當代社會發生根本變化的催化劑;數字經濟是發展的必然結果和表現形式。因而這幾個概念相輔相成,一脈相傳。
圖1 數字經濟等相關概念的區別與聯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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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網絡營銷 傳統營銷 因特網 信息化 電子化
網絡營銷是為適應網絡技術發展與信息網絡時代社會變革的需要?利用網絡和先進的數字化傳媒技術所進行的各項商業貿易活動。網絡營銷的產生是對傳統營銷的挑戰?是在流通領域內掀起的一場革命。隨著企業網絡化的不斷發展和金融業實現全面、高速的數字化、網絡化和電子化?網絡營銷這一新生事物必將逐步取代傳統營銷方式?成為世紀的主要商業模式。
一、網絡營銷的概念
網絡營銷就是借助因特網、計算機技術通信和數字交互式媒體的功能來實現營銷目標的一種促銷方式。它具有?利用因特網、計算機通信等技術手段?跨越時空的局限?使企業直接面對全球性、無間歇的市場和減少中間環節及交互式、個性化促銷的特點。網絡營銷與傳統營銷方式在營銷理念、個性化產品提供、營銷渠道、消費者需求、傳播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均有區別。
二、網絡營銷挑戰傳統營銷
網絡營銷的產生和發展?使營銷本身及其環境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隨著因特網的發展?網絡營銷以其強大的競爭優勢挑戰著傳統營銷?前景十分廣闊。網絡營銷的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十個方面?
1.由于因特網打破了時空的樊籬?在網絡上的“商店”不僅可以實現全天候“營業”?而且“商店”不必局限在一隅?而是可以提供低成本的全球性的服務。這使得全球擴張不再是跨國公司和一些大公司的專利?一些小公司也有機會進入全球市場。大量的中小企業在無需眾多的行銷人員的條件下?就可以接觸世界范圍內的廣大客戶?為企業打開了一個極為廣闊的營銷空間。
2.網絡營銷在減少營銷成本上很具有優勢。它是通過剔除原有的連接生產商與消費者的中間商這一環節而取得的。傳統營銷模式中?中間商一直起著連接生產與消費間橋梁的作用。在有些營銷渠道中?甚至存在著多層中間商?從而導致產品價格遠遠高于生產商預期的零售價?并因此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由此而有損于產品的競爭力。而在因特網上?客戶用本地區域通話的費用即可享受全球通訊的服務?通訊成本非常低?這就是網絡營銷的一大優勢。與傳統市場交易相比?在網上交易中的產品是明碼標價的?而且產品可供選擇范圍廣?交易也基本上是透明的。網上營銷實現了“無店面化”銷售?這在降低營銷成本中起到很大的作用。
3.微庫存生產
由于網絡營銷使生產商和顧客可以直接在網上交易?這就使得生產商不僅是根據過去的經驗和數據以及目前的消費動向等預測來決定生產量?而且是根據實際的需求量進行生產。通過減少庫存?企業可以實現在材料處理、庫房和一般性管理費用方面實質性的節省?這對企業減少經營風險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
4.個性化服務
在傳統營銷方式下?若想獲得那些分散的、陌生的廣大消費者的信息是非常困難的?因特網在處理這一問題時可謂信手拈來。網絡運營商只是需要在自己的網站上提供“電子信箱”“、自由論壇區”等服務項目?上網者在申請信箱或參加討論時根據要求輸入個人信息?這些信息將會被網絡公司存入數據庫?有的還要進一步處理。網絡營銷商可以充分利用這些注意力資源?用以滿足不同顧客的特殊需要。網絡營銷策略正是根據這些信息擬定的?充分考慮每個潛在消費者的個性?給予其足夠的重視和尊重?使每一個消費者都得到充分的滿意。
5.服務的延伸
在實體產品外?再提供更多的服務與利益便組成延伸產品?它強調整體商品帶給顧客的感受。在價格彈性空間逐漸縮小的形勢下?價格戰將越來越失去效力。企業開始把競爭的重點轉向提供延伸產品的服務上?盡可能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的要求。與傳統營銷方式相比?網絡營銷由于因特網具有通信成本低、全天候服務等特點?再加上關聯性數據庫的支持?在提供延伸產品的服務上具有很強的優勢。
6.從到的飛躍
在傳統營銷策略中?以產品??、價格??、地點??和宣傳??為內容的“組合是營銷的基本策略。這種理論的出發點是企業的利潤?而沒有將顧客的需求放到與企業利潤同等重要的地位上來。而網絡營銷是以消費者對產品的滿意程度來調整其營銷策略的?這就是以消費者??、滿足消費者需求的成本??、方便消費者購買??、便于與消費者溝通??為核心內容的“”的營銷策略。從產品策略到滿足需求策略?從按成本定價到滿足需求定價?從被動接受服務到實時溝通?最終實現的是消費者消費需求的滿足和企業利潤的最大化?這都體現了以顧客價值為核心的原則。
7.交互性溝通
因特網集傳統媒體優勢于一身?還可實現雙向交流?并能將信息封裝保存?進行再處理?這些無可比擬的優勢在網絡營銷上的應用就是交互營銷?從而實現消費者由被動接受營銷轉為積極主動地參與其中。消費者可以把自己對商品的看法?以及使用的感受通過發電子郵件的方式傳遞給生產商?也可以在電子論壇上發表自己的評論。生產商可以充分利用這些信息來改進產品與服務?讓消費者更滿意。網絡交互式營銷讓顧客變被動為主動?能夠隨時隨地的對產品、服務提出自己獨特的品位要求?使企業從大規模無差異營銷轉向個性化營銷。
8.海量信息服務
沒有海量信息的支持?網絡營銷將失去方向?信息優勢是企業在未來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立足之本。在傳統的市場交易中?信息之所以價值較高?是因為信息本身具有稀少性?信息的獲得成本很高。而網絡營銷中獲得信息的成本就非常低?這主要是因為因特網本身就是一個信息傳輸通道并具有無數的數據庫?信息的生成和復制都非常容易?傳遞成本也低。網絡營銷就是從海量的信息中找出所需的部分為己所用。
9.促銷手段豐富
在進行網絡營銷時?促銷手段的豐富是基于網絡自身的諸多優勢。這些優勢使得網上促銷既經濟而又形式多樣。如?具有成本低、全球性和全天候特點的網絡廣告?網上抽獎?通過宣傳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以增強消費者信心?利用網上聊天室或開辦話題論壇等方式召開情感交流會的網絡公關活動?網上虛擬社區等等。
10.廣告影響廣泛
網上廣告的優越性體現在持續時間長、全球傳播和形式多樣等方面。它不僅可以通過惟妙惟肖的動畫制作?圖文并茂地反映企業整體形象?而且甚至可以根據消費者個人的喜好、品位、購買習慣等變量來選擇適當的“一對一”的廣告方式。
三、網絡營銷挑戰傳統營銷的前提
人類正在從工業社會進入信息社會,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趨于成熟,電子商務的發展使網上營銷的新概念進入到市場營銷學領域。與許多新興學科一樣,“網上營銷”同樣也沒有一個公認的、完善的定義。廣義地說,凡是以因特網為主要手段進行的、為達到一定營銷目標的營銷活動,都可稱之為網上營銷,也就是說,網上營銷貫穿于業開展網上經營的整個過程,包括信息、信息收集,到開展網上交易為主的電子商務階段,網上營銷一直都是一項重要內容。因特網浪潮席卷全球,各種媒體的瘋狂炒作使得電子商務的概念達到婦孺皆知的程度,相形之下,聽說過網上營銷的人數可能要少得多,即使IT行業內的許多人士對這兩個概念也有不同的理解和認識。其實,網上營銷只是一種營銷手段,無論傳統企業還是IT企業都需要網上營銷,但網上營銷本身并不是一個完整的商業交易過程。為加強對比,下面從電子商務的定義來做進一步的比較。實際上,電子商務本身也沒有一個標準的定義,從不同的角度考慮,電子商務的內容和定義也有所區別。
1.電子商務的定義
國際商會對電子商務的定義強調的是交易的形式,而IBM強調的則是交易的基礎,包括網絡系統本身以及與交易有關的各個方面。無論各種定義的側重點如何,最基礎的一點就是交易方式的電子化,這同時意味著有交易活動的發生,所以,也有人簡單地理解為電子商務就是電子交易。可見,網上營銷與電子商務的主要分界線就在于是否有交易行為的發生,為最終產生網上交易所進行的推廣活動屬于網上營銷的范疇。因此,當一個企業的網上營銷活動發展到可以實現電子化交易的程度,就認為是進入了電子商務階段。
據統計,1.8億聯網的美國人1998年網上消費總額已經達到了70億美元,而在2002年將增加到410億美元,更有人估計2002年全球網上交易總額將達到數千億美元。今后成千上萬的公司會把他們的業務搬到網上去經營,這種現象會成為一種世界潮流是毫無疑問的。
網上營銷是借助于因特網完成一系列營銷環節,達到營銷目標的過程。我們知道,網絡具有快速、高效、低成本的特點,在因特網上信息資源共享,進入障礙為零。作為一種新的媒體,網絡具有一對一的互動特性,這是對傳統媒體面對大量“受眾”特征的突破。從營銷的角度講,網絡上生產者和消費者一對一的互動溝通,了解顧客的要求、愿望及改進意見,將工業時代大規模生產大規模營銷改進為小群體甚至個體營銷,為消費者提供了極大的滿足,迎合了現代營銷觀念的宗旨。
2.網上營銷與電子商務的特點
(1)網上營銷的特點
一些學者或網上營銷從業人員對網上營銷的研究和理解往往側重某些不同的方面:有些偏重網絡本身的技術實現手段;有些注重網站的推廣技巧;也有些人將網上營銷等同于網上直銷;還有一些把新興的電子商務企業的網上銷售模式也歸入網上營銷的范疇。為了理解網上營銷的全貌,有必要為網上營銷下一個比較合理的定義。我們從“營銷”的角度出發,將網上營銷定義為:網上營銷是企業整體營銷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建立在因特網基礎之上、借助于因特網特性來實現一定營銷目標的一種營銷手段。據此定義,可以得出下列認識:
第一,網上營銷不是網上銷售。網上銷售是網上營銷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生的結果,網上營銷是為實現網上銷售目的而進行的一項基本活動,但網上營銷本身并不等于網上銷售。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明:①因為網上營銷的效果可能表現在多個方面,例如企業品牌價值的提升、加強與客戶之間的溝通、作為一種對外信息的工具、網上營銷活動并不一定能實現網上直接銷售的目的,但是,很可能有利于增加總的銷售;②網上銷售的推廣手段也不僅僅靠網上營銷,往往還要采取許多傳統的方式,如傳統媒體廣告、新聞、印發宣傳冊等。
第二,網上營銷不僅限于網上。這樣說也許有些費解,這是因為因特網本身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在我國,上網人數占總人口的比例還很小,即使對于已經上網的人來說,由于種種因素的限制,有意尋找相關信息,在因特網上通過一些常規的檢索辦法,不一定能順利找到所需信息,何況,對于許多初級用戶來說,可能根本不知道如何去查詢信息,因此,一個完整的網上營銷方案,除了在網上做推廣之外,還很有必要利用傳統營銷方法進行網下推廣。這可以理解為關于網上營銷本身的營銷,正如關于廣告的廣告。
第三,網上營銷建立在傳統營銷理論基礎之上。因為網上營銷是企業整體營銷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網上營銷活動不可能脫離一般營銷環境而獨立存在,網上營銷理論是傳統營銷理論在因特網環境中的應用和發展。
[中圖分類號]H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3)02-0057-02
眾所周知,21世紀是一個信息時代。隨著計算機技術和網絡的飛速發展,計算機作為通信媒體吸引了世界各地的用戶,它不僅使整個世界變成了一個地球村,而且給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帶來了巨大的影響,與此同時,也帶來了語言上的革命。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因特網“創造”了一種新的語言形式——網絡語言(Netspeak),通過這種語言,聊天者可以在一個虛擬的房間——聊天室里互相溝通和交流。正如英國著名的語言學家David Crystal在其著作《語言與因特網》(Language and the Internet)中所說的“網絡語言的現象將從根本上改變我們對語言的思維方式,因為它是一種語言的變體——一個真正的新媒體”(Crystal,2001)。
一、網絡語言及網絡語言產生和發展的原因
(一)網絡語言
網絡語言由原來的只由電腦程序員或精于電腦操控的所謂“黑客”所使用的技術詞匯,已經蔓延到所有用戶的計算機網絡中,它是在因特網上使用的語言,是伴隨因特網這個新生事物而出現的。網絡語言有廣義的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講,網絡語言是指任何因特網通信應用的語言,包括自然語言和技術語言。在狹義上說,網絡語言是指由人類在因特網上收集和交換信息時所使用的自然語言。
(二)網絡語言產生和發展的原因
1.文化背景。“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語言是某種特定文化的一個基本和重要的組成部分,而文化對某種特定語言的影響是內在的和不可或缺的。”(胡壯麟,2001)因此,語言和文化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當人們表達事實、事件、思想、信念和態度時,他們的話語的含義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它們出現的特定的語境,或者更確切地說,生活中真實的語言狀況。反之,語言本身對文化也有著很大的影響。在不到50年的時間里,因特網已經將人類社會帶入一個全新的時代——信息時代和世界全球化的時代。人們不僅僅局限于傳統的溝通方式,而是越來越多地依賴因特網。他們通過網絡聊天室或電子郵件來表達自己的看法和情感。因此,他們要“創造”一種能在這種全新的文化背景下使用的語言變體,網絡語言應運而生。
2.社會背景。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一種新的文化現象——網絡文化在當前社會中出現,這是當今世界的信息革命,它標志著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設與發展,整個世界已經成為一個地球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變得越來越小。與此同時,世界各國都努力加強彼此之間的合作聯系,并積極參與全球事務。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比以前更加渴望了解外面的世界,接受新觀念、體驗新事物,這樣的社會氛圍使網絡語言的存在成為必然。
3.技術基礎。計算機是網絡語言發展的第一前提。沒有它,就沒有因特網和網絡語言。計算機現在已經進入到社會的每一個領域,它們能夠準確地處理教育、生產、交通和娛樂等幾乎所有的工作事務。計算機的真正價值在于它們有能力極其迅速和精準地執行一些基本任務。近年來,全世界連接到因特網上的計算機、網站和用戶的數量一直在上升,而且可以肯定的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訪問因特網的成本的減少,這些數量會一直上升。因特網為人們提供各種服務,使相隔很遠的人們能夠通過聊天室、電子郵件、BBS等互相溝通。計算機的存在為網絡語言的發展奠定了技術基礎。
4.心理因素。網絡語言的發展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即網民的心理。據統計,網民中青少年的數量占68%以上,他們精力充沛、思維活躍,努力探求我們所說的真理,因特網為他們提供了一個展示自己特色的虛擬世界。在這個世界里,他們可以自由說話、玩樂、放松,沒有年齡、性別、地位和職業的限制。他們用自己獨特的方式去表達,不必關心拼寫和語法規則,不必害怕被他們的父母、老師或整個社會指責。他們富有創意,覺得單純由字符組成的句子太單調,不能達到面對面交流的效果,所以當他們與別人通過網絡交流的時候,他們會“創造”很多新單詞、短語、表情和表情符號以顯示自己的特別之處來吸引別人的注意。
二、會話分析的內涵
會話分析(Conversation Analysis)是一種研究人類言語交際的有效方法,它最早是由Harvey Sacks及其同事提出來的,是一種精致、經驗性、形式化描述社會行為細節的、自然的觀察性學科。會話者運用自己的語言知識以及非語言的社會文化背景知識來表達自己、理解對方。會話不僅顯示出會話者的交際能力,而且還反映出社會交往的一般原則,雙方由此而協調各自的目的、形象和人際關系。會話作為一種社會交往,是由發話者和受話者積極參與并相互協作而產生的。會話分析的基本目標是要弄明白發話者想要表達什么,而受話者又是怎么樣理解它的意思并做出反映的。
Hutchby和 Wooffitt(1998)把會話分析定義為:“對錄制下來的自然發生的交談的研究”。可見,會話分析把平常、瑣碎的會話提升為科學研究的正當對象,并對談話的規律進行系統、深入的研究。根據Sacks等人(1990)的研究結論,會話分析的研究過程一般可分為四個階段:(1)獲得或者錄制自然交談的錄音/錄像;(2)轉寫錄音/錄像;(3)分析所選擇的片選;(4)報告研究結果。會話分析的基本方法就是所謂的下一個話輪證明程序(next-turn proof procedure),利用交談者的下一個話輪來找出他對前一個話輪的理解。會話分析學者認為這種分析方法可以保證他們研究的客觀性,因為這種分析程序是會話本身固有的,而不是出于分析者的虛構。整個會話分析主要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話輪轉換、毗鄰語對和選擇等級。
三、網絡語言的會話分析
(一)網絡語言的話論轉換
“話輪”(turn)表示兩個方面的意義:一是指在會話過程中的某一時刻稱為說話者的機會;二是指一個人作為講話者時所說的話。后續的研究者提出了兩個衡量話輪的標準:一是,說話者是否連續,即在一個語法語義完成序列的末尾有無沉默。如有沉默,那么說話者的話就不止一個話輪。二是,是否發生了說話者和聽話者的角色互換。如果發生,就標志著一個話輪的結束和下一個話輪的開始。
使用簡單的話論轉換規則,人們能夠在維持口語對話的同時談論各種主題,并且保證一次只有一方說話。雖然在對話的過程中會出現話語的中斷和重疊,但都是短暫的,因為長時間的話語中斷或重疊會令參與對話的成員感到尷尬。反之,如果參與對話的一方正在說話時,其他人打斷其談話也會被認為是粗魯無禮的。
然而,在聊天室里,聊天者的話語先是發送到計算機的服務器上,然后再通過電腦屏幕反饋給參與聊天的其他成員,這就削弱了整段對話的連貫性。此外,在每個聊天室里,許多人在同一時間談論不同的話題,如果聊天者不“打斷”別人的談話的話,他/她就會被忽略,無法參與到對話中來。由此可見,聊天室中的話論轉換要比日常對話中的話論轉換復雜得多。此外,在面對面的交流過程中,我們可以通過肢體語言、面部表情和其他各種各樣的副語言符號來保持或者轉換一個話輪;而在聊天室里,上述所有的方法都無法應用到對話當中,因此,當不同的人同時交談時,就會造成話輪的混亂,使得對話無法繼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聊天者經常會使用“稱呼詞”(addresstivity),即在對話中提及某人的昵稱以選擇或指派下一位發言者。
(二)網絡語言的毗鄰語對
“毗鄰語對”(adjacency pair)是指那些一起出現的有針對關系的話輪集合。即會話者一方完成一個話輪之后,另一方或者其他幾方會有相應的回應,從而形成一個對話的回合。這些相鄰的語對具有以下特征:(1)必須是有兩個語言行為組成的序列;(2)這兩個行為由不同的發話人發出;(3)這兩個行為通常緊密挨在一起;(4)他們的排列順序是有規律的;(5)兩部分之間有固定的聯系,第一部分的出現預示著第二部分的出現。
然而,聊天室里的談話經常被打斷,話輪的排列是無序的,往往在兩個語對中間會插入許多和本次話輪不相關的信息,從而使得第二部分的語對和第一部分的語對之間的聯系十分松散。此外,在聊天室里,一個話輪不只包含一對毗鄰語對,也就是說,由第一個語對可以衍生出多個語對,反之,第二個語對也可以用來回應數個第一個語對。由于聊天室中所有的對話信息都是線性排列的,因此有時要弄懂第二語對的含義就需要找到與之相對應的第一語對,這樣不僅耗費時間和精力,還會使人困惑或引起誤會。
(三)網絡語言的選擇等級
“選擇等級”(preference organization)是會話中具有普遍性的一種結構規律,涉及會話結構的多個方面。因為在毗鄰語對中,可以與第一部分配對的幾個第二部分并不具有同等的地位,而是存在著選擇等級,即有的是合意的(preferred),有的是不合意的(dispreferred)。因此,“選擇等級”的意義就在于區分毗鄰語對中的合意項與不合意項之間的順序。例如,對于邀請可以接受或拒絕;對于評價可以同意或不同意。需要指出的是,作為第二語對的合意項與不合意項之間的區別是主觀的或心理的,而不是邏輯的或理性的。例如,
(1)A: May I use your car? B: Of course, here you are.
(2)A: May I use your car? B: I’m sorry. I’ve just lent it to Mike.
在這里,“Of course, here you are”就是毗鄰語對中的合意項,而“I’m sorry, I’ve just lent it to Mike”就是毗鄰語對中的不合意項。正確理解和使用合意項與不合意項,能避免對話過程中出現誤解與分歧。
然而,在因特網聊天室里,幾乎所有的聊天者在相互溝通的時候都是匿名的,他們可以自由說話、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放松自己。他們不關心是否會傷害別人的“面子”。在這種情況下,在聊天者之間就會經常發生激烈的爭論,甚至有時會出現粗言穢語。
網絡語言是一種新的語言變體,它是因特網的產物,沒有網絡語言,因特網將會失去其生動性和真實性。網絡語言富有想象力和創造力,它給我們的傳統語言帶來了新鮮的元素。因此,我們不應該對其負面影響大做文章,而要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通過一些方法和手段來規范網絡語言,利用它為在線學習服務,并發掘其在多媒體輔助語言教學方面的潛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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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acks,H.Notes on methodology[M].Atkinson,Heritage(eds.),
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迅速發展正在給整個人類的社會生活帶來革命性的、前所未有的變化。近年來,隨著因特網在中國的迅速延伸,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開始從因特網上獲取各種信息(參見圖1),因特網滲透到生活的各個方面。以因特網為依托,遠程教學、網絡教學、多媒體教學等正在中國迅速興起,據調查統計:在中國未來最有希望的十項網上事業中,網上學校(13%的可能性)僅次于網上購物(15%的可能性)和網絡通訊(15%的可能性),名列第三(參見圖2)。由此可見,教育的數字化和網絡化具有十分廣闊的發展前景。
隨著因特網的迅速發展,一場從教學手段、教學方法、教學過程到教學內容,乃至教育觀念和教育目的的全方位的深刻變革正在靜悄悄地發生,并已成為21世紀教育發展的大趨勢之一。如何正確地認識這場新的教育變革,客觀地分析因特網對當前教育的各種影響,積極地推進教育改革,是當前頗值得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因特網提供了全新的教育模式,但可能會動搖教育的目的
1.從學校教育到網絡教育——社會需求的滿足
因特網為教育提供了全新的模式——網絡教育。網絡教育是近十年才興起的、將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為核心的現代教育技術應用在教學中的一種新型教育模式。與傳統的學校教育方式相比,網絡教育的最大優點在于突破了時空的限制,教師不必到教室去授課,學生也不必按部就班地學習,教師和學生能夠通過通信網絡在一種虛擬的環境中進行交流,教學方式由傳統的教師控制教學進度改為由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學習內容和安排學習進度,從而滿足了社會普通性和個體獨立性學習的需要,并為進一步實現繼續教育和終身教育提供了條件。
目前,網絡教育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發展。根據網絡校園(TeleCampus)網站的數據顯示,在北美和歐洲,提供本科網絡教育的就有164所大學,提供研究生網絡教育的有313所大學。加州虛擬大學(CaliforniaVirtualUniversity,以下簡稱CVU)便是一個成功的嘗試。CVU成立于1997年10月,由加州政府資助,合作的注冊學院和大學從成立時候的65間,至1998年8月增加到95間。在過去6個月,網上課程成倍增長,目前共有1600門網上課程。
有人甚至預言:隨著“無紙社會”的到來,將來的所有學校都會變成“虛擬學校”,沒有校園,沒有課室,沒有教師,沒有同學,學生只需要有一臺連通因特網的電腦,便可通過利用電子教室、電子黑板、電子圖書館,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能接受高等教育,學到大學生在校學習的所有課程,修滿學分,獲得學位。念大學不再是大學生的“專利”。當然,人們網上學習的主要目的不是獲得文憑,而是訓練與時展相適應的基本技能,提高了解新知識和繼續學習的能力。網絡教育倡導自主學習,使學制變得更加靈活。學生通過網絡自主選修自己需要的課程,自主決定聽課的時段,自主查閱電子圖書資料,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完成學業所需的時間和進度。學制因人而異,有的人可能兩年或三年完成學業,有的人可能在五年或更長時間內完成。網絡教育更加接近社會需要。網上學習不限于專業課程,還要接觸大量的新知識新信息。學生在獲得就業機會的同時,還可以實行半工半讀。學生了解社會越真實廣泛,學習的側重點和努力方向就越明確,走出“校門”后的適應能力也就越強。
2.從情感交流到網絡交流——教育目的的動搖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教書育人。傳統的教育要求教師與學生之間面對面地交流、討論與溝通。學生們必須知道他們應該學習什么,以及為什么要學習這些東西。學生們需要去發現求知的內在涵義,以獲得學習的動力,并將之應用到他們的個人生活中去。教師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即是要向學生解釋這一切,并隨時給予指導。但是電腦和因特網將會改變這種交流方式。教師與學生之間無需直接面對面,彼此只是通過通信網絡在一種虛擬的環境中進行交流,不再有面對面的情感交流,不再有心靈火花的撞擊,不再有由于相處而產生的師生情誼。這種長期的冷面無情的交流將會導致學生逐漸失去接受道德與理想教育的興趣,對前途產生迷惘的情緒,失去行為規范,學校也就將會失去存在的意義。
雖然因特網將會逐漸取代教師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它卻無法代替教師教給學生所有重要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觀念,如理想、紀律、責任以及協作精神等。因此,因特網可能會削弱教師在德育方面的作用,從而動搖教育的根本目的。
二、因特網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但可能會改變學習的內容
1.從填鴨式教學到交互式教學——學生學習興趣的激發
因特網的發展為交互式教學的實現提供了可能的工具和環境。首先,可以預見,越來越多的學校將會免費,或者廉價連通因特網,創建網站,開辟一塊“網上園地”來開展討論學習,通過這種虛擬討論交流,學生能夠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把學習情況反饋給教師,教師據此能夠隨時調整教學難度,變更學習內容,或者改善教學方法等;其次,在教學過程中,教師能夠突破時空的界限,利用因特網和虛擬現實技術,讓學生直接參與到教學的整個過程中來,從而激發學生的求知欲望,改善教學效果;再次,利用因特網進行交互式教學,教師在課堂上只需講授一些基本原理和方法,由學生們自己在因特網上查找有關主題的相關信息,對主題進行深入分析研究,然后開展討論、交流,使學生更好地把握和理解這個主題,從而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和分析判斷能力。可以肯定,這種利用因特網實行的交互式教育無疑能夠極大地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令他們從枯燥無味的傳統的填鴨式教學中解放出來,學習不再是苦事、難事,而是一件令他們樂而忘返的趣事AndyCarvin.TheInternetWillImproveEducation.TheFutureoftheInternet.San
Diego,California:GreenhavenPress,Inc.,1998,Chapter3:22~25.)。學生們因此得到充分自由發揮、施展個人才華的機會和環境,可以就所有的主題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見解。不但如此,學生們還會因為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思想和分享別人的想法,從而能夠更好地把握某一個主題的涵義,更透切地理解這個主題。
2.從獲得知識到獲取信息——學習內容的改變
對于教育而言,因特網帶來了新的技術。在這個新的技術環境中,教育工作者不再提出學習的原因。他們的責任僅是提供一些新的學習方法——尋找一些采用新的應用技術的學習方法。在這種意義上而言,學習本身的含義將會改變:學習不再意味著理解與知識,只是給予信息,信息則會被誤作為知識。由于因特網的影響,學習不再是理解與知識的結合,而變為僅僅是獲得信息。如果將來果真如此,那將是現有教育的徹底改變或終結。
事實上,信息根本無法替代知識。知識是一個很廣泛的概念,它是人類社會實踐活動的記錄與經驗的總結,是人的主觀世界對客觀事物的反映和概括。而信息是客觀事物存在的方式或運動狀態,以及關于客觀事物存在方式或運動狀態的描述。信息是原料,人類在接受了來自人類社會及自然界的大量信息,通過實踐活動和大腦的思維活動,將這些信息結合實踐活動進行分析和綜合,形成新的認識,這種經過加工、孕育后的信息就成為知識。或者說,知識是同類信息的深化、積累,是優化了的信息的總匯和結晶。由此可見,信息不等于知識,信息更無法取代知識。而學習的根本目的在于通過尋求知識和理解知識、培養獨立思考、分析和判斷的能力。
然而,在因特網上,信息已經代替了判斷力。學生們學習檢索和照本宣科網上信息,不再學習如何培養獨立思考與分析的能力。久而久之,學生們雖然擁有大量的信息,但卻知識貧乏,分析能力低下,這跟檢索機器有何區別?
三、因特網拓寬了學生的視野,但可能會影響學生的價值取向
1.從口傳耳聽到虛擬現實——學生知識視野的拓展
隨著信息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因特網的不斷延伸,地球變得越來越小,時間與空間的差異與距離不再是無法逾越的障礙。學生們除了學習學校為他們開設的固定課程之外,還可以在另外一個包羅萬象的“虛擬學校”——因特網上任意翱翔,獲得感興趣學科領域的信息,經過分析理解之后,掌握這些知識。因特網和虛擬實現技術的迅速發展將會改變傳統的(教師)口傳(學生)耳聽式教學方式,學生能夠“去”非洲“實地考察”感興趣的植物的生長環境,了解其生長情況;也可以“潛”到大西洋的海底,“現場觀察”喜歡的海洋動物的飲食起居;還可以“攀”上珠穆朗瑪峰,“體驗”一下天下第一峰飄飄欲仙的美妙感覺。學生不再受到時空的限制,也不需要擔心學習成績的好壞,自學能力得到了充分的發揮,求知的欲望得到了充分的滿足,因此學生能夠無拘無束、自由自在地了解世界、認識世界;而那種依靠陳舊的文獻、滯后的講授、過時的道聽途說擴大知識面的時代將會成為歷史。
2.從教師主導到網絡主導——學生價值取向的轉變
在傳統的教育中,教師一直起著主導作用。但是,在網絡環境下,因特網將會把教師推到一邊,自己取而代之,成為教育的主角。因特網取代教師的主導作用將會是一個不可彌補的重大損失。因為,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教師除了教給學生知識之外,更重要的是,還必須教給學生正確的社會行為規范和價值觀念等等,而電腦是不可能教給學生這些的,學生需要自己去經歷、去體驗。在集體生活中學生們需要紀律與自我約束。在某種意義上講,學校是一處把個人集中起來,培養學生的凝聚力和責任感的場所。所有這些,因特網都是無能為力的。試想一下,因特網能夠幫助未成年的小孩面對父母親的離異嗎?因特網能夠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障礙嗎?也許在不久的將來,因特網上會有一些顧問,專門負責解答學生們的各種疑難問題。然而,這些顧問是否真的能夠解答學生們提出的所有問題還是一個未知數。
事實上,在網絡教育環境下,由于因特網替代了教師的主導地位,學生的價值觀念與價值取向會因為缺乏必要的引導而變得更加“現實”與功利。學生會誤認為學習的目的只是為了得到一份好的工作,而金錢的多少則會成為學生評價事業成功與否的標準。
綜上所述,因特網對教育的影響,就好比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因特網為教育開辟了令人向往的廣闊前景,極大地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提供了全新的網絡教育模式,空前地拓寬了學生的知識視野;另一方面,因特網將會動搖教育的目的,影響學生的價值取向,改變學習內容等。事實上,世間萬事萬物皆具有兩面性,有利必有弊。高新技術不能例外,因特網更是如此。關鍵在于如何利用的問題。不管因特網如何功能強大、如何神通廣大,歸根結底它都只是人類制造出來的一種工具而已。既然是工具,如何利用就完全取決于利用者。探求如何善用因特網這個工具為教育服務,將是擺在我們教育工作者面前充滿挑戰性的新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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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兆路由器是不支持200兆寬帶的,因為200M光纖是屬于千兆網絡,如果讓百兆路由器運用千兆網絡,網絡速度會下降,所以最好是用千兆路由器。
路由器(Router,又稱路徑器)是一種計算機網絡設備,它能將數據通過打包一個個網絡傳送至目的地(選擇數據的傳輸路徑),這個過程稱為路由。路由器就是連接兩個以上各別網絡的設備,路由工作在OSI模型的第三層,即網絡層。
路由器(Router),是連接因特網中各局域網、廣域網的設備,它會根據信道的情況自動選擇和設定路由,以最佳路徑,按前后順序發送信號。路由器是互聯網絡的樞紐,交通警察。目前路由器已經廣泛應用于各行各業,各種不同檔次的產品已成為實現各種骨干網內部連接、骨干網間互聯和骨干網與互聯網互聯互通業務的主力軍。路由和交換機之間的主要區別就是交換機發生在OSI參考模型第二層(數據鏈路層),而路由發生在第三層,即網絡層。這一區別決定了路由和交換機在移動信息的過程中需使用不同的控制信息,所以兩者實現各自功能的方式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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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在2001年修改《商標法》時新增加的第13條、第14條規定了對馳名商標給予特殊的保護,目的是為了滿足入世的需要,使我國馳名商標保護制度與世貿規則和《巴黎公約》的保護形式和原則相一致[1]。雖然我國法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但《商標法》并沒有對馳名商標在因特網上的保護作出明確的規制,可以說我國現行立法對馳名商標在因特網上的法律規制還是一個法律上的空白;而我國學術界對馳名商標在因特網上特殊法律保護的理論研究也沒有明顯的突破,而且現有的研究成果之間還存在著許多觀念上的沖突,不盡人意之處還很多。一方面是法律的相對滯后和不完善,另一方面網絡現今確已成為影響人類社會最快、最大的新興技術。而任何技術都是一把雙刃劍,在各種網站的大量涌現、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網絡人口的迅猛擴張的同時,網絡技術亦給相對穩定的傳統法律制度提出了極大的挑戰[2]。本文筆者就自己長期從事的知識產權法教學以及司法實踐,針對因特網的迅猛發展,從馳名商標的基本涵義入手,闡述了馳名商標在因特網上的法律地位,并從我國馳名商標在因特網上與網絡域名發生沖突時馳名商標勝訴一案分析了我國的狀況,展望了國際趨勢,對因特網上馳名商標特殊保護的問題進行了研究,希望與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的同仁們一起商榷,以期對我國的知識產權工作有所裨益。
一、馳名商標,不應遺忘的認定和保護
1925年,《巴黎公約》第6條后增補專門保護“well-knownmark”的第6條之2,這是世界上首次規定保護“well-knownmark”[3]。在第二次修正我國《商標法》之前,我國法律是沒有關于馳名商標的明確規定的,修改《商標法》時新增加了對馳名商標給予特殊的保護的規定。為了切實保護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2003年4月1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了《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本規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此規定是繼《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修改完善之后,對馳名商標加強保護的又一舉措。
1989年我國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展開馳名商標的認定和管理工作,這一年商標局首次認定“同仁堂”為馳名商標。1990年,由新聞媒介評選出的“中國十大馳名的商標”得到商標局的認可,同年,美國蘭德公司在世界范圍內進行抽樣調查,首次排出了當今世界最有影響的三十大馳名商標,它的根據是產品的銷售量和跨國規模等指標,其中包括美國的可口可樂、萬寶路、通用汽車、日本的松下、索尼等,中國商標榜上無名[4]。為了商標成為“馳名”的,商標所有人付出艱苦的努力和巨大的經濟代價,努力使其商品或服務成為公眾喜歡的品牌,經過多年的探討摸索,至今為止,我國已有諸多的馳名商標,諸如北京“同仁堂”藥品,貴州“茅臺”酒、四川“五糧液”白酒、上海“中華”卷煙、上海“永久”自行車、“長虹”“康佳”tv、“森達”皮鞋、“雅戈爾”服裝、“紅塔山”卷煙等等。2009年年底,中國馳名商標的數量已經超過1500件。
對馳名商標的含義,《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2條明確規定,“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相關公眾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享有較高聲譽”主要是指該商品具有良好的品質,并具有穩定性,該商品銷售量和覆蓋面大,在較大的地域范圍內有影響,達到知名的程度。馳名商標一旦形成,即轉化為巨大價值的資產,不僅給商標所有人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而且會給國家和地區帶來源源不斷的財富,正是由于馳名商標具有普通商標所不可比擬的信譽、經濟價值,許多國家對此都加以特別保護[4]。
我國現實生活中有大量的馳名商標存在,第二次修改的《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雖然對馳名商標在法律上作出了明確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也了《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這些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加強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等方面的確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但就其與我國加入wto的實際來講,有關我國馳名商標保護的法律制度還不是特別完善,特別是因特網上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幾乎還是空白,這需要在今后的立法和司法中進一步加強。在國際上,《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最先提出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如一項商標被締約國中的某一商標注冊國或使用國的主管機關確認為馳名商標而受到保護,則其他締約國均應予以保護,這意味著對馳名商標應當予以較普通商標特殊的保護,即《公約》提供自動的、普遍的和強制的保護。以巴黎公約為基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trips)協議第16條第2款進一步規定,在認定某一商標是否馳名時,應該考慮有公眾對其知曉程度,包括在該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域內宣傳該商標而使公眾知曉的程度。我國于1985年加入巴黎公約后,實際早在《商標法》第二次修改之前,已經在實踐中開始保護馳名商標,如我國政府早在80年代末對“萬寶路”、“同仁堂”等公眾熟知的商標給予的有效保護就是有力的證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保護萬寶路馳名商標問題的批復》。)。
二、馳名商標在因特網上的地位:商標的生命力在于創新
在網絡時代,對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能否當然地延伸到因特網上呢?筆者認為,商標的生命力在于創新,商標會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而不斷地有新的創新,對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雖然不能當然地延伸到網絡中,但馳名商標不同于普通商標,對其保護從創新的角度講應該延伸到網絡空間,因為網絡已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因特網上給予馳名商標擴大的特殊保護亦是世界性的潮流。事實上,隨著因特網的日益普及,盜用知名品牌或公司名稱注冊域名的現象也越來越普遍,注冊者的目的大多是利用這些知名品牌的影響力獲得非法贏利。由于馳名商標所具有的公眾形象和其知名度以及卓越的商業經濟價值,使域名搶注者為了達到對自己產品進行網絡宣傳,讓消費者誤認為其所宣傳的產品與馳名商標所有者有某種關聯,從而獲得巨大的經濟利潤,不惜“惡意”注冊馳名商標為自己的域名。針對此,亦有學者認為“對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不能僅限于這兩個方面,即(1)禁止他人搶注巴黎公約其他成員國的商品或服務的馳名商標; (2)防止馳名商標的淡化,禁止在不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注冊或使用他人(不論是否注冊)的馳名商標[5]。對馳名商標的保護還應當包括在因特網上的保護,禁止使用他人馳名商標作為自己的域名在因特網上注冊和使用”。
在因特網上保護馳名商標應以防止馳名商標的淡化為出發點,擴大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縱觀《巴黎公約》與trips協議英文本中的“馳名商標”英語均為“well-knownmarks”,但是美國的《商標淡化法》卻使用了“famousmarks”即“著名商標”。在我國法律用語中,“著名商標”低于“馳名商標”,盡管英文“well-known”與“famous”是同義詞,但馳名商標無可非議的“famous”,而著名商標卻不一定“well-known”。可以理解,在非常挑剔法律用詞的美國,《商標淡化法》擇用“famous”,不無擴大保護范圍的立法意圖,該法不僅是美國實施trips協議的具體步聚,而且很快被美國法院適用于與域名有關的防止著名商標被淡化的案件[6]。因特網上注冊的域名是否與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相沖突,可以從以下兩個條件上加以判斷:第一,因特網上的域名使用了馳名商標作為其顯著的識別部分;第二,域名中包含有馳名商標而有被淡化的危險,或者足以導致消費者誤認,或使公眾認為域名的使用與馳名商標的商標權人之間存在有某種特殊關系的。具備上述條件的,不管域名持有人是否“申請注冊在先”亦或向公眾提供商品或服務等,均應當按照保護馳名商標的精神原則處理域名與商標權之間的沖突,馳名商標的商標權人有權請求域名持有者停止使用其注冊域名,并賠償有關的經濟損失。但當同一商標為兩個以上的不同民事主體擁有, (商標法允許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標)且商標均為馳名商標時,筆者認為,此時應保護域名注冊使用在先的商標權人。
三、國際趨勢:將《巴黎公約》與trips協議建立起來的馳名商標保護體系延伸到網絡空間
對馳名商標進行特殊保護,以防止他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搭便車”,維護馳名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是當前的國際潮流[7]。《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6條第2款規定,在成員國被商標主管機關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可以禁止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使用與之相同的商標。trips協議則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擴大到“不相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標識。1999年4月30日wi-po通過的報告中又推出“域名排他程序”。該程序是一套存在于網絡空間的跨越國界和具體商品和服務界限的馳名商標保護體系,它通過wipo指定的專家組確定是否賦予馳名商標所有人頂級域名下的排他權,而排他權的效力則是禁止商標所有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將該商標注冊為域名。“域名排他程序”實際上將《巴黎公約》與trips協議建立起來的馳名商標保護體系延伸到網絡空間[8]。
域名排他程序被系統規定于wipo報告的附件6《關于域名排他的政策》和附件7《關于域名排他專家組程序的規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兩類申請程序即排他權申請和撤銷申請; 2.由wipo直接指定組成專家組,專家組由wipo直接進行集中控制,且十分強調整套程序的透明和公開; 3.確立排他權的標準,在考察是否應當給予某一商標以排他權時應依據在確定某一商標是否為馳名商標的過程中,專家組應考慮一切可以推斷該商標為著名商標的情況以及應考慮向其提交的有關商標著名或不著名的所有材料,諸如在相關領域中對該商標的認知及識別程度,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范圍及地域覆蓋面、商標的注冊特別是被某些法庭或其他有權機構確認為馳名商標的記錄等等,以便從中得出該商標馳名與否的結論;4.執行與公開,專家組應在90日內作出是否應當給予排他權,或者全部或部分取消既存排他權的決定,此決定的法律性質是,相關決定只是滿足域名系統的管理需要,這些決定對于任何國家或地區內的工業產權部門或法庭并不具備約束效力; 5.舉證責任的轉移,wipo報告賦予排他權利人在舉證責任承擔上的優勢[8]。這樣規定,既使馳名商標所有人獲得了域名排他權,但專家組的決定只是滿足域名的管理需要,對工業產權部門或法庭不具約束力,因此當域名與馳名商標權發生沖突時,商標權人仍不排除進行司法救濟或其他途徑的解決。不管怎樣。“域名排他程序”使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延伸至internet中,無疑是對傳統知識產權的一大發展。
四、我國現有的立法局限及立法建議
(一)我國現有的立法局限:“缺陷——空白——抵觸”
馳名商標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國對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盡管第二次修改的《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均在法律上作出了明確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也了《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并且這些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實對我國馳名商標的保護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毋庸諱言我國有關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的法律、法規規定還不是很完善,存在著許多缺陷,網絡上的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更是無從談起,且現行的一些制度又與《巴黎公約》存在著一些抵觸;另外,我國已是wto的成員國(就必須履行trips協議),如果由于這種抵觸引起了我國與其他巴黎公約成員國之間的爭端,wto成員若指控我國,就得用該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來處理,那將對我國非常不利。
(二)因特網上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的立法建議
筆者認為,我們必須盡快建立和完善我國馳名商標特別保護制度,這才有利于更好地解決因特網中域名與商標權的沖突,特別是與馳名商標的沖突。知識經濟的飛速發展,使商標法的第三次修改勢在必行。為此,筆者對因特網上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提出以下立法建議:
1.增加“國家對馳名商標實施特別保護”。在第三次修訂商標法時,應在“總則”中增加“國家對馳名商標實施特別保護”的具體規定(應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這樣,既保持現行法律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制度,又符合巴黎公約關于在商標范疇內對馳名商標予以特別保護的規定;同時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應當然延伸至網絡空間。
2.頒布《馳名商標保護條例》。國務院應根據新修訂的商標法頒布《馳名商標保護條例》,改變有關行政規章效力較低的不利狀況;以條例作為具體對馳名商標實施特別保護的又一準則。對馳名商標在因特網上的特殊保護作出明確規定。
3.明確賦予人民法院認定馳名商標的職權。對馳名商標的認定機構,除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認定與管理外,還應當賦予人民法院認定馳名商標這一職權。這樣不僅有利于法院受理涉及馳名商標的案件時(包括域名糾紛),可根據某商標在爭議發生時的實際狀況以及市場變化,個案認定馳名與否,以便有效、及時地處理民商事糾紛,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而且,在我國成為wto成員之后,這也是我們應盡的trips協議規定的司法審查義務之一。
4.明確規定司法權高于行政權。對行政認定與今后司法認定之間的關系,應當明確規定司法權高于行政權。我國在處理因特網上域名與馳名商標的商標權發生沖突這一問題時,不論是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亦或受理此類糾紛案件的人民法院,均應按一定程序先認定是否是馳名商標,如果系馳名商標,域名爭議解決機構就應裁定撤銷該域名或將該域名轉移給馳名商標的商標權人,人民法院在裁判撤銷與馳名商標相沖突的注冊域名時還可在必要時追究域名注冊和使用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五、因特網上馳名商標勝訴案給我們的啟示:我國馳名商標保護的立法完善
原告:寶潔公司
被告:北京市天地電子集團
寶潔公司始建于1905年,是“tide”注冊商標的所有人。1976年“tide”文字商標在我國注冊,1992年8月寶潔公司受讓獲得該商標,1995年7月30日寶潔公司在國際互聯網上注冊了tide. com域名,1997年寶潔公司又注冊了“tide和汰漬”文字和圖形的組合商標,原告對此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1998年4月9日,被告天地集團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注冊了tide. com. cn域名。在互聯網上,通過網址http: ///english/">英文名并廣泛使用。此外,“天地”產品已有很高的市場占有率,沒必要搶注原告的商標為域名,注冊域名與寶潔公司的商標相同純系巧合,且系因互聯網域名只能用英文注冊造成的結果,故原告訴被告侵犯商標權,屬不正當競爭的起訴不能成立。法院審理后認為,寶潔公司為宣傳tide/汰漬商標及使用該商標生產的洗衣粉產品,自1994年至2000年投入了巨額廣告費用。1998年的認知度已達到97%,同時,寶潔公司將“tide”商標在160余個國家和地區進行了注冊。通過寶潔公司及其子公司多年以來對該商標的廣告宣傳,以及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良好的質量,使得“tide”商標在被告將其注冊為域名之前就已經在我國得到了較高的認知度,占有了較大的市場份額。鑒于tide/汰漬商標已為我國相關公眾所熟知的事實,法院認定“tide”為馳名商標。未經商標專用權人許可,將他人的馳名商標注冊為域名并使用該域名的行為,即構成對馳名商標專用權的侵犯,此外,被告的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其行為亦構成了不正當競爭。因此,法院判決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tide.com. cn”域名,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撤銷該域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999)一中知初字第48號民事判決書。)。
此案是繼“ikea”(宜家)、“whisper”(護舒寶)、“safeguard”(舒膚佳)、“dupont”(杜幫)等馳名商標與域名使用發生糾紛案之后的又一實際判例。此案給了我們許多啟示,對我國馳名商標保護的立法完善也有很大的裨益。
(一)關于適用國際條約的問題
該案不僅適用了國內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同時也適用國際條約即《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此案例將國內法與國際條約有機地結合起來,而不是局限于國內法;因此,當我們遇到國內法沒有具體明確規定的時候要學會運用國際條約或者國際公約的規定,維護自己的權益。
(二)關于人民法院認定馳名商標的問題
本案是一起由人民法院在具體案件審判中作出馳名商標認定,并依法對馳名商標權人的權益給予保護的案件。此案認定商標權屬于民事財產權的范疇,馳名商標的認定及保護屬于該范疇的一部分,而對于因民事財產權產生的爭議,人民法院均有司法管轄權。從理論上講,司法權高于行政權,只要法律沒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人民法院就有權作出馳名商標的認定,這在一定意義上,是對我國商標法的一個補充和完善。所以,法院通過司法審判來認定馳名商標是2001年12月1日以后的事情。2002年10月1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人民法院認定馳名商標的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9]。
(三)關于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或擴大保護問題
在因特網上用馳名商標作為域名,可以利用馳名商標的知名度和信譽進行商業宣傳,以吸引客戶,獲得較高的訪問率,具有很高的商業價值。本案例對此作了較為詳細的描述,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或擴大保護應理解為“可以將保護的客體擴大到與馳名商標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不相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999)一中知初字第48號民事判決書。),這樣就將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擴大到與馳名商標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不相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在互聯網上給予馳名商標特殊保護,使馳名商標及其商譽價值不受損害已是國際社會通行的作法。這樣,未經商標專用權人的許可,將他人的馳名商標注冊為域名并使用該域名的行為,就構成商標侵權。
(四)域名功能性質問題
域名具有識別性,有顯著的區別功能,網絡中的訪問者可以憑借域名的識別性來區分信息服務的提供者,且日益成為企業在internet上的重要標志這一功能特征,認定“域名的這一特性使其在商業領域具有重要的知識產權意義”。目前在世界各國的知識產權及相關立法中,包括美國的《反域名搶注消費者保護法》都還沒有創設“域名權”或“商業域名權”[10]。此案認定域名在商業領域具有重要的知識產權意義,這一認定有其超過自身價值的深遠意義。
(五)關于商標淡化原則
對于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還適用“反淡化原則”,我國未有“反淡化”的相應規定,但此案根據《巴黎公約》的有關精神和域名所具有的識別功能,認為被告將“tide”作為域名使用的行為,使“tide”的顯著性降低,必然導致該商標的淡化,且妨礙了原告在中國互聯網上使用自己的商標進行“商業活動”,本案明確提出了該域名使用構成對馳名商標的淡化。“反淡化”這一原則認定無疑使我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又上了一個新臺階。
注釋:
[1]鄧宏光.商標法的理論基礎[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8. 289.
[2]鄭成思.知識產權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 176.
[3]安青虎.馳名商標和中國的馳名商標保護制度[m].北京:商務印書館, 2008. 485.
[4]屠天峰,等.知識產權實例說[m].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1999. 127, 128.
[5]常敏,鄒海林.關于域名和商標沖突的若干問題[a].陶鑫良,等.域名與知識產權保護[c].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1. 251.
[6]張乃根.論與電子商務中域名有關的知識產權[a].陶鑫良,等.域名與知識產權保護[c].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1. 101.
[7]李瑞.“ikea”域名搶注案的法律思考[a].陶鑫良,等.域名與知識產權保護[c].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1.309-310.
作為一種創新教學的嘗試,我們在高二、高三部分班級進行了網絡教學實踐。
一、信息技術教學與常規的教學模式的區別
(1)教學環境的改變
運用信息技術進行教學一般是在電腦教室進行的,整個教室基本做到了每位學生一臺電腦。因此,學生的學習工具除了普通的課本、筆、紙外,還有與因特網相聯的計算機,整個教學過程看起來是在教室進行,但教學環境卻是真正的因特網環境。學生真實的接觸到了遠程教育體系、終身學習和社會化學習這種看起遙遠的事情。
(2)師生角色的轉變
作為一種創新教學的嘗試,教學中我們沒有采用傳統的以教師為中心的“講授式”教學方法,而是采用教師指導下的,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教師在整個教學過程中起組織者、指導者、幫助者和促進者的作用,利用情境、協作、討論等學習環境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最大限度的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
(3)教學過程的轉變
上課時教師首先通過電腦把本節課的教學目的、內容及學習提綱展示給學生,然后學生利用教師提供的網址進入相關的網站進行自主學習。對于不懂的問題學生可以相互討論。最后利用交互式的教學軟件進行檢測學生的掌握情況,教師再有針對性的進行指導教材中的難點和重點。
(4)教學方法的轉變
信息社會的特點是個性化、多樣化,關心人、尊重人、一切為了人成為信息社會的主旋律。網絡教學充分考慮學生的個性特點,在教學目標規定的最基本的方面都能達到合格標準的同時,最大限度的發揮每個人的潛能與價值。在教學中努力滲透“科學、技術、社會”教育思想。盡可能在教學中讓學生討論一些現實問題。如:在學習“遺傳的物質基礎”時,結合信息技術可設計以下一些問題:1、基因工程是怎么回事?它在生產中有哪些實際應用?2、人類基因組計劃有哪些國家參與?它研究的是什么問題?對人類有哪些好處?人們要警惕基因組計劃的哪些應用?等。讓學生運用各種知識,從社會利益、風險、科學技術的發展與安全等方面綜合考慮問題,以培養學生的科學評價、科學決策能力。
二、結論與思考
(1)提高了學生的學習興趣
信息技術運用集文字、圖像、聲音于一體的多媒體教材替代抽象、枯燥的生物課本,虛擬技術使看不見、摸不著的微觀世界和復雜的生理過程生動直觀地顯現在學生的眼前。加上與現實生活相聯系的一些問題討論,使學生感到生物知識趣味無窮,大大激發了學生的求知欲望,增強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提高了學生合作學習的能力
信息技術中的網絡教學通過因特網的查詢,為學習者的雙向交流提供了廣闊空間,達到了“人―機―人”相互學習,即學習者通過網絡與教師和其他學習者進行相互交流,協作學習。
(3)學會信息資源的利用
運用信息技術進行教學,使學生初步形成了信息社會所必須的信息獲取、信息分析和信息加工能力。
(4)增強了對現代教育的認識
信息社會使知識的創造、存儲、學習和利用方式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音像技術、計算機技術、現代通信技術和人工智能技術在教育領域廣泛應用;網絡教學完全改變了“以課堂為中心、以書本為中心、以教師為中心”的傳統教育教學模式。
三、信息技術教學與常規的教學模式的區別
(1)教學環境的改變
運用信息技術進行教學一般是在電腦教室進行的,整個教室基本做到了每位學生一臺電腦。因此,學生的學習工具除了普通的課本、筆、紙外,還有與因特網相聯的計算機,整個教學過程看起來是在教室進行,但教學環境卻是真正的因特網環境。學生真實的接觸到了遠程教育體系、終身學習和社會化學習這種看起遙遠的事情。
(2)師生角色的轉變
作為一種創新教學的嘗試,教學中我們沒有采用傳統的以教師為中心的“講授式”教學方法,而是采用教師指導下的,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教師在整個教學過程中起組織者、指導者、幫助者和促進者的作用,利用情境、協作、討論等學習環境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最大限度的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
(3)教學過程的轉變
上課時教師首先通過電腦把本節課的教學目的、內容及學習提綱展示給學生,然后學生利用教師提供的網址進入相關的網站進行自主學習。對于不懂的問題學生可以相互討論。最后利用交互式的教學軟件進行檢測學生的掌握情況,教師再有針對性的進行指導教材中的難點和重點。
(4)教學方法的轉變
信息社會的特點是個性化、多樣化,關心人、尊重人、一切為了人成為信息社會的主旋律。網絡教學充分考慮學生的個性特點,在教學目標規定的最基本的方面都能達到合格標準的同時,最大限度的發揮每個人的潛能與價值。在教學中努力滲透“科學、技術、社會”教育思想。盡可能在教學中讓學生討論一些現實問題。
四、結論與思考
(1)提高了學生的學習興趣
信息技術運用集文字、圖像、聲音于一體的多媒體教材替代抽象、枯燥的生物課本,虛擬技術使看不見、摸不著的微觀世界和復雜的生理過程生動直觀地顯現在學生的眼前。加上與現實生活相聯系的一些問題討論,使學生感到生物知識趣味無窮,大大激發了學生的求知欲望,增強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提高了學生合作學習的能力
信息技術中的網絡教學通過因特網的查詢,為學習者的雙向交流提供了廣闊空間,達到了“人―機―人”相互學習,即學習者通過網絡與教師和其他學習者進行相互交流,協作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