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6 04:01:20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履職考核報告,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面對領導和同事對我的關愛,我也不斷鞭策自己盡快轉變角色,努力適應新環境,勤奮工作,報答領導和同事的關注。下面我對自己這半年來在德、能、勤、績、廉五方面的情況一一作下匯報。
一、德:忠誠可靠,實事求是
我認為,公務員的德可體現為“忠實”二字,即忠誠可靠、實事求是。一個合格的公務員應該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自己的事業;在日常工作中,更要做到實事求是,謹慎踏實。
在半年的工作中,我一直牢記我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在自己職責內的“一畝三分地”中,深入學習實踐“以人為本”為核心的科學發展觀,從我分局轄區內的廣大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消費者的根本利益出發,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利群眾之所利,履行好一個基層工商干部的職責。在工作中踏實做事,謙遜待人。努力完成職責內的工作和領導布置的任務,團結同事,尊重領導,支持、配合他人的工作,關心、幫助他人的生活學習。
二、能:內外兼修,新舊融會
我認為公務員的“能”可分為“內功”和“外功”,內練素質功底,外練業務技術。練好“內功”可為業務技能打好基礎,勤練“外功”反過來可以強源固本,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在進入工商系統工作的半年來,面對完全陌生的業務知識和工作環境,我為自己訂立了具體的學習目標和計劃,鞭策自己勤學苦練新業務,掌握新知識。在注冊登記和執法辦案方面,不斷摸索如何使用業務電子平臺,向老同志請教各種業務問題;在片區巡查方面,跟著老同志熟悉片區內的個體戶和企業,協助完成巡查工作;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摸索學習快速檢測技術;為了適應工商電子化辦公特點,我也有計劃學習了一些計算機技能。同時我也有計劃地開始學習工商的法律法規,鍛煉公文寫作能力,學習協調人際關系,在內功方面使自己更上一個臺階。
三、勤:勤于工作,勉于學習
“勤奮”是任何一個追求上進的公務員必須具備的品質,一個“勤”字貫穿了德、能、績、廉的全部。作為一個初出茅廬的年輕公務員,我也一直把“勤奮”當做自己的座右銘。半年的工作中,我一直兢兢業業,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內工作的同時也幫助同事做好工作,嚴守分局各項工作制度與紀律;在學習上,從不懈怠,扎實練習新業務,勤懇自學新知識。通過不斷的工作實踐和自主學習,我已經較好得掌握了分局各項業務技能,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規范也有了進一步認識,并在縣局組織的法律業務考試中取得較好成績。
四、績:工作業績
在工作業績方面,半年來我嚴格按照縣局下發的文件指示精神,完成分局布置的各項任務,扎實推進自己職責內的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在片區監管方面,認真落實食品經營戶日常巡查、索證索票、農資經營戶監管等制度,努力清理無照經營戶,規范食品經營戶經營秩序;在執法辦案方面,認真管理行政處罰案卷檔案,完善網上案件系統,受理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做好查處假冒偽劣、過期變質食品工作,利用快速檢測設備完成檢測任務三次;在內勤工作方面,管理好分局文件和會議記錄,積極完成宣傳報道稿件任務,認真做好分局布置的公文寫作工作。五、廉:廉潔奉公,清正自律
參加工作的半年來,我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以國家工商總局的“六項禁令”嚴格要求自己,自覺履行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規范。對前來的辦事的群眾禮貌相待,絕不以職權“吃拿卡要”;外出執行公務,不拿群眾一根煙,不要群眾一分錢,不吃群眾一頓飯。以清廉的工作態度得到了當地群眾較好的評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為本單位財務部主管,經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的工作職責、工作考核、薪資等方面達成共識,條款如下:
一、工作職責
1、認真管理所屬部門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規章,貫徹落實公司決議。
2、組織財務人員學習財會法規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制度和行業會計準則。
3、依據行業會計準則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建立公司的財務核算體系。
4、建立有效的公司費用核報制度和倉庫物資管理辦法做到合理庫存。
5、參與制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嚴格控制部門費用,并對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合理使用費用開支。
6、加強公司現金管理,往來帳管理,協調督促部門對應收賬款的追交,減少呆死壞帳。
7、大宗開支用款計劃的編制、庫房材料、設備、工具及辦公用品的清查盤點及建帳。
8、財務成本執行情況的分析,財務狀況及經營狀況的分析。
9、總帳、明細帳的設立,財務報表的編制及各類帳表的審核。
10、經濟合同文本、票據、印章的保管和運用管理。
11、編制相關統計日(月)報表,審核有關工資分配的原始資料。審核原始憑證并裝訂和存檔。
二、工作考核
1、不能有效管理所屬部門執行公司既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章的,按公司制度和規章負相應責任。
2、違反財經制度和金融票據及現金使用管理辦法,違規一次扣工資50元,情節嚴重的自動離職并追究責任。
3、未能嚴格執行財務費用各類票據核報制度又未能糾正的,造成損失賠償部分50%。
4、未能對各部門費用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又未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過失一次罰款50元。
5、未能做到本職責中第7、8、9、11條,過失一次處罰30元。
6、未能妥善管理經濟合同文本、票據、印章、造成經濟損失,賠償損失部分20-50%,并自動離職直至追究責任。
三、工資、獎金及相關事宜
1、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和考評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確定薪資。
月基本工資元/月,職務工資元/月,考核工資元/月。
2、若連續二個月或一年中累計有三個月考評不達標,給予轉崗,若不服從安排給予辭退。
3、崗位調動,工資另定。
4、財務主管實行年薪制,完成公司各類管理工作及生產目標,在全年不少于300工作日,年薪為元。
四、其它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給予乙方處罰并隨時解除雙方勞動關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無效的;
2、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利益損失的;
3、消極怠工,時常不能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4、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人員接其崗位。
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實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
目標責任書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目標責任制管理制度,保證每一位教師努力干好自己工作,特與財務管理員簽訂目標責任書:
一、出納員崗位職責
1、出納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所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同其他單位之間的經濟來往應當盡量采取轉賬方式進行結算。
2、單位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信用社。
3、單位大額支出以支票形式支付。
4、從信用社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由校長簽字蓋章,經信用社審核后,予以支付。
5、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6、經費支出需主管領導批準簽字及有關人員驗收簽字后,方可報銷。
二、會計崗位職責
1、遵守財經法令法規,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堅持原則,當好校長管理財經工作的參謀。
2、按財經規定,做好預算、決算,杜絕不合理開支,合使用資金。
3、按會計的工作標準,憑證填寫準確,數字清楚無誤,手續完備齊全,月報表及時。
4、每月向校長匯報財經支出情況,每學期向教職工公布本學期收支情況,做到賬目公開。
5、保管好賬目、資料、檔案等。
三、責任目標
1、樹立安全防范意識,確保資金安全及正常用轉。
2、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財務制度,做好賬務,做到日清月結。
3、注意防火防鼠安全,確保財務資料完整無損。
4、積極做好學校債務的管理上報工作,做到信息與債務一致。
6、做好教師工資檔案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和醫療保險等工作。
7、做好學校及總務處交辦的其它工作。
康縣云臺中學(法人代表):目標責任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目標責任書范文
為了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廣利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的監督,維華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責任期限
本責任書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責任內容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
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事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
三、履職考核
l、必須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自覺履行本職崗位職責及要求,
遵守公司有關規定和制度,嚴格執行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經常注意各項單據憑證的使用結存情況,并及時辦好添印手續。認真保管好各項單據憑證,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
2、根據財務制度的規定,經常檢查各項暫付款和應收未付款,
及時催收入庫。保管好現金和支票,保險柜內不能存放規定之外超量的現金。
3、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差錯,如有差錯
應及時查明原因,向領導匯報并改進工作。當發生不安全隱患或發生事故,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及時處理,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
4、考核按公司正常考核的方式進行。
四、考核時間
考核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五、獎懲
因粗心大意,造成在工作中出錯,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根據情節嚴重性,公司可保留追究其各項責任,或扣除其工資;對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在工作中無任何差錯,公司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六、附則
l、若簽訂責任書的責任人發生變動,則責任由續任者重新簽訂本責任書;
2、本責任書一試兩份,簽約雙方各持一份。
二、以通用審計程序為重點,加強內部審計程序控制體系建設
1.以審計資源為控制中心,針對審計計劃、資源整合、現場調控、后續跟蹤等審計全過程的審計人員行為,設計內部審計管理程序,合理配置有限的審計資源,提高使用效率,既要避免低風險領域審計過量和控制過量,又要防止高風險領域的審計不足和控制不足。2.以風險識別和分析判斷為中心,針對審前調查、綜合判斷、分析取證、形成報告等審計全過程的技術與方法,設計內部審計業務程序,準確把握被審計單位或事項的內在發展規律,識別存在重大風險的領域,確定重點精確延伸。
三、加強內部審計責任控制體系建設,確保審計控制標準和審計程序得以貫徹和執行
1.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質量責任制,明確審計各個階段、所有參與人員各自應承擔責任的條件和責任,增強審計人員質量意識和責任感。2.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報告質量檢查制度,規范檢查程序和檢查方法,通過對內部審計報告質量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考核與獎勵優秀審計報告,督促不合格審計報告的及時修改,增加審計人員的自我約束與審計風險意識。3.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對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由于個人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不作為或過度作為導致被審計單位或本單位乃至國家利益遭受損失,嚴重影響審計形象的審計質量問題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和黨紀政紀處分。
四、加強內部審計項目關鍵環節質量控制
1.加強對審計實施方案的審核,提高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審前調查到位、審計目標清晰、重要性水平分配科學合理、審計重點明確,審計技術方法選用適當。2.切實執行審計復核制度,由審計組組長、業務骨干、審計部門負責人對內部審計報告并同審計工作底稿、取證資料及原始材料進行逐級復核,重點復核報告內容是否真實完整、審計證據是否充分適當、審計判斷和有關依據是否充分、審計結論是否恰如其分、措辭表達是否恰當、審計建議是否實用和可操作。要特別重視現場復核和業務督導,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糾正。3.形成審計業務會常態機制,在審計實施方案的確定、審計過程中重大發現、疑難問題討論、審計意見出現分歧、審計報告定稿等關鍵環節,應經審計組業務會或審計機構業務會集體討論確定。4.重視并主動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審計過程中,經常性地就管理狀況、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和特殊事項與被審計單位充分溝通;審計報告編制初期,應與被審單位就報告編制與披露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見進行必要溝通;審計報告初稿形成時,書面征求被審計單位(對象)的意見,對被審計單位(對象)提出的不同意見,要將審計采納情況,特別是不予采納的理由及時反饋給被審計單位(對象),以使審計報告更符合客觀實際,能被其接受。同時,應就審計意見或建議整改落實的必要性,與其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尤其是領導加強溝通,促使其積極主動整改。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部門職能分工,由組織部門會同人事編制和審計等部門,同步聯動實施黨政領導干部選人用人責任審查、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此項工作在明年3月份開始進行,利用一年的時間,完成進點會議、檢查審計、匯總通報等工作步驟,圓滿完成全面工作。
二、檢查對象和內容
檢查對象為我市各縣市區和機關部門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因任期屆滿或者在任期內提拔、交流、免職、辭職、降職等離任的或在同一職位任職滿3年以上的,市級機關部門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以上的。“三責聯審”的主要內容包括選人用人責任審查、機構編制責任審核、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具體如下:
(一)選人用人責任審查
1、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等情況;
2、執行市、縣機關中層干部任用管理有關文件規定情況;
3、遵守干部選拔任用“十不準”紀律情況;
4、干部選拔任用問題調查處理情況;
5、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評價情況;
6、其他需要審查的事項。
(二)機構編制責任審核
1、貫徹落實上級機構編制政策、法規情況;
2、市級機關部門執行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三定”規定情況,機關及事業單位中層干部職數使用情況;
3、縣市區和機關履行職能、執行編制規定情況;
4、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情況;
5、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情況;
6、執行機構編制紀律情況;
7、機構編制問題調查處理情況;
8、其他需要審核的事項。
(三)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1、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況;
2、貫徹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財經法規的情況;
3、國有(集體)資產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況;
4、重大經濟決策的程序和成效情況;
5、任期內的主要經濟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6、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7、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潔從政情況;
8、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三、檢查工作落實步驟
檢查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分別為自檢自查階段、進點會議階段、檢查審計階段、匯總通報階段、落實整改階段。
(一)自檢自查階段
這一階段市委、市政府向被檢查機關或對象下發通知,由市委、市政府組織成立的分別由組織部門、人事部門、審計部門牽頭,各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參加的三個聯審工作組,各工作組由市委聯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工作,召集小組人員做好準備工作。進行審前公示,公布“三責聯審”對象、內容、時間、工作組成員、聯系方式及工作紀律等。各單位部門、各主要負責人接到通知后認真對本單位上述檢查內容進行自檢自查,并進行層級落實,形成自查報告于三月末之前報到市委聯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進點會議階段
這一階段由三個聯審工作組對分擔責任區內各單位、各部門進行工作聯系,并進駐各列檢單位召開進點會議,部署被檢單位配備檢查專職配合人員和相關工作,聽取被檢對象關于被檢內容的詳細工作匯報。這一階段聯審工作組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以采取分別召開進點會議分別聽取列檢單位匯報的措施,也可以將縣區與機關劃分開來,分別組織召開一次進點會議,只要將工作落實好可根據實際情況由聯審工作組酌定。主要完成進行動員部署,通報實施方案,發放調查問卷,開展民主測評等項工作。
(三)檢查審計階段
這一階段由聯審工作組相關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對分擔責任區內各單位、各部門被檢內容的臺賬、內業、資料進行詳細檢查,通過聽取匯報、座談訪談、查閱資料、現場察看、專項調查等方式,認真聽取干部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深入了解和掌握相關情況,分別形成審查、審核、審計報告的初稿。
(四)匯總通報階段
這一階段由聯審工作小組召開由“三責聯審”對象本人、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財務、組織、人事、辦公室等有關科室負責人參加的“三責聯審”情況通報會,就“三責聯審”報告征求意見。根據所征求的意見及核查情況,形成審查、審核、審計報告,經報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審計局等部門同意后,向黨政正職及其所在單位分別出具選人用人責任審查報告、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報告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五)落實整改階段
火箭升空時散發出的巨大光芒迅速向周圍擴散,照亮了地處內蒙古荒蕪戈壁灘上的酒泉衛星發射中心,也照亮了包鋼科研人員的臉龐——由包鋼稀土研究院研制的釤鈷永磁輻射環精確地為二號F火箭提供定位、導航服務,助力飛船成功飛天。
作為內蒙古國資委監管企業包鋼集團的重要業務板塊,包鋼稀土永磁材料廣泛用于“”系列運載火箭、“神舟”系列飛船及“嫦娥”探月等國家重點工程。稀土為包鋼集團帶來了快速發展的資源基礎,一如內蒙古國資委為監管企業所提供的基礎服務及發展保障。
“輕騎揚塵馳馬快,揮鞭策馬騁蹄輕。”在國資委的監管引領下,自治區國企如同一匹匹駿馬,奔馳在遼闊的草原上。2011年,內蒙古全區地方規模以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累計實現利潤269. 6億元,同比增長92.1%。這一指標遠遠高于中央企業的11.5%,也高于全國地方國企平均水平的15.6%。
這還只是小的突破,令業界吃驚的速度還在后頭。包鋼集團、內蒙古電力集團等10戶內蒙古國資委監管的國有獨資、控股企業(下稱委屬國企)去年共實現利潤140.7億元,同比增長197%。2003年,委屬國企利潤總和僅為7億元。如同神九飛天,9年間,委屬國企利潤增加了19倍。業績大增的背后,則是企業數量的進一步減少,不再是2003年的13戶,而是更少的10戶。
驚艷的利潤增速背后到底有著哪些故事?一增一減間又有著哪些玄機?內蒙古委屬國企如何實現跨越發展?帶著這些疑問,本刊記者日前走進內蒙古國資委和委屬國企,探究其中的奧秘。
上篇 委以重任
“國家發展謀良策、資產增值創新招”(橫批“委以重任”)這是掛在內蒙古國資委辦公區進門位置(電梯旁)的一副對聯。國資委辦公室人員介紹說,對聯既點明了國資委的重任,又給國資委所有工作人員以警示和督促,可謂意義重大。
“優異成績的取得,說明內蒙古國資委這幾年不負使命,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要求,確實干了一些實實在在的工作。”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蘇和表示,內蒙古國資委的工作,先后得到國務院國資委李榮融和王勇兩任主任的肯定評價是實至名歸。
如果把內蒙古國企尤其是委屬國企的表現放大到整個自治區范圍來看,業績九連增有力支撐了內蒙古完成生產總值增速連續8年保持全國第一的“壯舉”,并成為推動GDP進入萬億元俱樂部的重要力量。
根據黨的十六大和國務院機構改革的部署及要求,2003年4月6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掛牌。之后,積極推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同年11月國資委成立。橫向比較,這在全國省級國資委層面屬于起步較早、動作較快的先行者。
在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實行管人管事與管資產相結合的原則指導下,內蒙古國資委的工作目標明確、方向清晰——抓好國有企業、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手段得力、針對性強——一對一的專業診斷與特色指導,有力推動了內蒙古國資監管體系的完善和國有企業的健康科學發展,優異成績的取得只是水到渠成。
進退之間
一系列的結構調整,使國有經濟展現了較好的活力,但也隨之帶來了一些質疑。
2005年12月28日,雪后的呼倫貝爾草原晴空萬里,分外清新美麗,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揭牌儀式隆重舉行。
在揭牌儀式前,還有一個重要的簽字儀式不得不提。當日上午,神華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韓建國、呼倫貝爾市經濟委員會主任白杰、產權交易中心總裁馬志春分別代表受讓方、轉讓方和簽證方在國有產權交易合同文本上簽字。為加快呼倫貝爾地區的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的轉化,把寶煤公司建設成為千萬噸級大型能源企業,呼倫貝爾市經濟委員會通過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把其持有的50.92%的國有股權轉讓給了神華集團。
神華集團總經理張喜武在致辭中表示,重組寶日希勒煤業公司,并在呼倫貝爾建設煤、電、化、油一體化綜合發展的大型能源企業,符合自治區的長遠發展要求,符合呼倫貝爾人民加快發展的愿望和心聲,也符合神華集團做大做強、打造輝煌的戰略愿景。寶日希勒煤業公司由此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神華與呼倫貝爾市戰略合作的序幕真正拉開。
與央企合作,引進中央企業對地區國有企業進行戰略性重組,是在國有企業結構性調整中打出的第一張牌。
2004年以后,內蒙古先后引進神華集團、五大發電集團等中央和外省國有企業,通過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等方式對內蒙古能源、化工、有色、冶金等行業的11戶骨干企業進行了重組。目前,內蒙古已成為中央企業特別是中央能源、資源企業的一個深耕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曾表示:“內蒙古的經濟特點決定經濟的主體要靠大企業集團來支撐,自治區近年來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與中央企業的支持是分不開的。”
據介紹,2004年以后,內蒙古開始以結構調整為主線推進國企改革,并為此打出了三張牌。
第二張是瘦身牌。據統計,從“十五”后期到2007年,內蒙古有400多戶在競爭中處于劣勢的國有企業退出市場,國有經濟布局結構得到了有效調整和優化,退出企業重新煥發了生機、職工收入顯著改善。
對此,原副主席(現中儲糧總公司總經理)趙雙連曾表示:“經過多年不懈努力,自治區國企改革不斷深化,較好實現了國有企業從一般競爭性企業退出的目標,涌現出了鄂爾多斯羊絨集團、伊泰集團、東寶生物等一批成功轉制后迅速崛起的股份制企業,有力促進了自治區工業化發展,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巨大的活力。”
“國資委的一系列動作使我們的包袱甩掉了、負擔減輕了,國企真正實現了輕裝上陣,主業競爭力和盈利能力大為增強。”蒙電集團董事托克的體會道出了委屬國企的心聲。
為培育并發展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內蒙古國資委打出了關鍵的企業升級牌。
包鋼42所中小學、5600多名職工,森工教育、衛生、廣電等系統140個機構、1.32萬人,蒙電中小學、醫院、電力學院等順利完成向地方的移交。企業辦社會的職能基本得到剝離。接下來最重要的一步便是主輔分離。截至目前,包鋼所屬19家輔業單位整體剝離改制,組建了西北創業公司,走向了市場化經營;森工所屬140戶輔業實施分離改制……
一系列的結構調整,使國有經濟展現了較好的活力,但也隨之帶來了一些質疑。
2003年國資委成立之初,內蒙古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共有1755戶,然而到2011年末,僅余750戶。八年時間,國有企業銳減1005戶,所剩企業還不到2003年的一半,力度不可謂不大。
國有企業的大量退出,引發了自治區內外包括盟市國資辦一些人的“國企唱衰說”。蘇和告訴記者,我們絕不是“唱衰國企”,而是對國有經濟唱興旺之歌。不過,要對國有企業在國有經濟中的位置與作用有清醒的認識。
一些國企的退出絕對不是一賣了之,國企數量的減少帶來了一箭三雕的效果。一、可以輕裝上陣、集中精力辦大事,增強國有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二、一些國企的退出為民營經濟留足了發展空間,社會輿論不再糾纏于國進民退、與民爭利,為國企發展創造了好的發展環境,三、一些退出企業改制后取得較快發展,其中的國有股份隨著企業的做大做強,資產總額在快速增加。
因此,國有企業不是越多越好,也不一定要每個領域都有。關鍵要根據地區經濟特點,讓國有企業成為事關全局發展的基礎性骨干企業,在地區經濟發展中發揮支撐、帶動和引領作用。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的共同發展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
建章立制
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為內蒙古國資委贏得了榮譽。這也有了后來不少省國資委前來考察取經或索要報告學習情形的出現。
“制度建設應該突出延續性、穩定性,內蒙古國資委也是這么做的。”從內蒙古國資委成立伊始就是主要領導,到2005年1月全面掌舵,九年來,蘇和全面見證、推動了內蒙古國有經濟的改革發展。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主要領導的頻繁更換帶來的監管思路較大改變、行為短期化等弊病,客觀上為內蒙古國資監管體系的持續性、穩定性、系統性建設提供了有利條件。
面對新成立的國資委,如何履行出資人職責,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說白了如何監管好國有企業,成為擺在內蒙古國資委面前的一道課題。
在摸著石頭過河的背景下,根據區域特點和企業特色,內蒙古國資委闖出了一條適合監管企業發展的國資監管之路體系。九年來,已經出臺了近百個規范性文件。
內蒙古國資委政策法規處處長賈全根坦言,由于國資委是個新鮮事物,成立初期必然要面對從零起家的現實:對于國資監管體系,由于沒有現成的制度借鑒,更沒有健全的制度作支撐,只能一邊工作,一邊建章立制。對于工作中急需解決的問題,國資委必須及時出臺有關辦法加以規范解決。辦法雖然可能比較粗線條,但有總勝于無,工作中及時修正逐步完善。
就在邊干邊學中,為國資委贏得保障和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管理實效的內蒙古國資委監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及備案制度(以下簡稱“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出臺了。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作為內蒙古國資委分量較重的國資監管規范性文件,出臺于2004年7月,在全國國資系統中是比較早的。
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注重企業的財務風險、經營風險以及決策風險防范,規定了對于企業的重大事項國資委分別享有知情權、備案權、核定權。“這也使得企業重大事項,由于有了國資委的參與,避免了過去企業內部人控制、國資委作為出資人不知情局面的出現,更避免了企業出現風險之后,由于國資委介入晚,問題難處理、損失由小變大等情形的惡化。”賈全根表示。
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之外,在成立的前兩年時間里,內蒙古國資委集中出臺了若干指導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發展的規范性文件,涉及規范股份制審批、國有資產產權、工資總額管理、財務決算審計、法律意見書、公司章程審批等領域。截止到目前,內蒙古國資委已出臺近百部規范性文件。
“對企業影響最大的制度,除了重大事項報告之外,還不得不說是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與企業領導履職情況考核。二合一的考核,同樣具有鮮明的內蒙古特色。每年考核結束后,國資委領導都會就過去一年出資企業經營業績和企業領導履職情況對企業領導班子進行面對面反饋,既肯定成績,又實事求是功過分明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這樣一來,企業就會感覺改進努力的方向明確。”
內蒙古國資委業績考核與綜合處處長張世宏告訴記者,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結果考核與過程評價相統一、業績考核與薪酬獎懲緊密掛鉤的考核體系,改變了企業長期以來“有任命沒有任期、有職務沒有考核、薪酬同業績不掛鉤”和企業自定薪酬的混亂局面。國資委通過對企業領導在不在工作狀態進行考核,并且規定領導薪酬與業績掛鉤,業績升,薪酬升,業績降,薪酬降。這就給企業領導以壓力,督促他們盡心盡力搞好國有企業。
當然,在建章立制的過程中,內蒙古國資委最初的監管之路并非一馬平川,而是充滿了質疑與不理解。
“企業自己管好自己就成了”、“國資委管那么多,手伸那么長,有什么用”、“會不會干擾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等問題或撲面而來,或被私下議論。種種委屈與苦衷,只有國資委內部人員才能切實體會。
蘇和坦言,抱怨沒有用,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引導。國資委的工作在于履行出資人職責,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必須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干涉企業具體經營活動。當然,我們必須看到企業的這些觀念根深蒂固非一日之功,新觀念入腦需要大量的說服工作,最好讓事實教育大家。9年來,國資委監管企業資產總額,從2003年國資委成立之初的849億元增長為2011年末的1984億元,增長了133.7%就是一個例子。年平均增長11.2%的速度遠超中國經濟發展速度。
通過建章立制并很好地執行,企業有效規避了風險,國資委為國企改革發展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事實上,只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有企業才可持續進步,否則怎么說國企健康發展?
精細服務
“內蒙古國資委出資監管控股、參股企業雖然只有10戶,然而分屬于鋼鐵、稀土、電力、民航、地方鐵路、信托、證券、森工、糧食等10個不同行業,企業個性化特征突出,對監管的要求較高。”
作為全國煤炭第一大省,內蒙古委屬國企并沒有煤,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尷尬。“在國資委的大力幫助下,自治區為包鋼在鄂爾多斯和錫盟配置了兩個10億噸煤田,極大地增強了企業發展的資源基礎。”包鋼集團宣傳部部長彭德亮告訴記者。
簡單的話語背后,則是內蒙古國資委的不懈努力。據悉,去年5月11日和6月19日,內蒙古國資委兩度出馬,分赴錫盟和鄂爾多斯市,協調兩地落實為包鋼集團配置煤炭資源的問題。
2011年1月29日,內蒙古國資委提出的“關于加強內蒙古電網外送通道建設的建議”提案被確定為自治區人大代表團向全國人代會提交議案的首選內容。 4月21日,內蒙古國資委組團赴長沙,與湖南省國資委、華菱集團就自治區受讓華菱集團所持內蒙古華宸信托公司股權事宜進行進一步洽談和溝通,如今內蒙古國資委已是華宸信托第一大股東。
以上只是內蒙古國資委服務出資監管企業的幾個例子。在內蒙古國資委主要領導看來,國資委的工作不僅要監管、引導、規范,還要服務、指導、幫助。只有出資監管企業健康持續發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才是有源之水。因此,在國資委層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指導至關重要。國資委要履行出資人職責,幫助企業防范經營風險也是份內之事。對于企業經營中出現的閃失,國資委會果斷地亮黃牌警告,要求改正、中止、撤回、不再合作,避免出現重大損失。對于重大決策,國資委要求企業要組織專家評估風險和市場前景,沒把握的事情不干,沒良好市場前景的業務不做。
內蒙古國資委之所以能做到有針對性的幫助指導,來源于對企業經營情況的全面、細致掌握。
“森工集團林業職工工資較低、生活困難;與河北新奧集團合作生產核磁共振設備,稀土交易中心擬放在包鋼;打造電價洼地引領和帶動新興產業和新工業項目的落地,內蒙電力為內蒙古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強大能源支撐……”大到企業發展戰略,中到企業存在問題,小到企業優勢產品,蘇和幾乎脫口而出。事實上,正是這種對企業經營情況的如數家珍,讓內蒙古國資委有條件和能力實施針對性強的精細化服務,并受到多方一致好評。
對于上一年度經營業績和領導班子履職情況考核,區別于通常慣用的企業報材料與打分的模式,內蒙古國資委的特色在于會同黨委組織部成立幾個考核組,由委領導和組織部同志分別帶隊深入企業進行考核,國資委黨委認真聽取和研究考核情況,綜合多方面因素形成每一戶企業的年度經營業績和領導班子履職考核報告。這在全國國資系統也是較早探索和實踐的省區之一。
“在業績考核上,內蒙古國資委實現考核與整改相結合,不單純為了考核而考核”張世宏表示,自治區國資委深入每一戶企業現場考核,對影響經營業績的主客觀因素進行全面分析,對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建議。
“由于改進建議針對性強、對企業有重大指導幫助,以至于不少企業負責人表示相當期待國資委的考核,希望通過考核找到自身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方向,提升經營業績和管理水平。對于考核中存在的問題,國資委督促企業整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促進企業良性發展。”張世宏坦言。
為了突出考核的科學性、公平性和導向性、更好地引導、服務監管企業,內蒙古國資委做了一些嘗試和探索。對于監管企業考核中利潤所占比重,因企業承擔公益任務多少、政策環境等不同,國資委及時調整權重,實現了公平考核。在考核中,內蒙古國資委還將體現科學發展要求的技術創新、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等考核內容率先納入企業業績考核目標范疇,較好地發揮了引導監管企業科學發展的導向和促進作用。這些創造性的超前做法得到了國務院國資委的充分肯定。
除了直接的幫助指導之外,內蒙古國資委還通過“企業管理年”活動,推進企業現代管理水平的提升。從2007年開始,內蒙古國資委在出資監管企業連續三年組織開展了以“加強管理、控制風險、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為主題的“企業管理年”活動。三年后,監管企業總資產增長了18.25%,主營業務收入增長了17%。此外,內蒙古國資委還積極組織出資監管企業實施“草原英才”計劃,開展企業經營管理者素質提升工程,實施優秀經營管理者百人計劃,加強隊伍建設。
與央企合作,借助央企積極發展同樣是內蒙古國資委積極推動的服務舉措。《國務院關于促進內蒙古又好又快意見》出臺后,內蒙古國資委與國務院國資委及一些中央企業充分溝通,達成合作備忘錄或合作意向,借助央企的資金、人才、技術優勢推動內蒙古國有企業的快速發展。
所謂有失必有得,出資監管控股、參股企業數量貌似不多,但企業發展壯大、發展質量在這里變成了優勢。內蒙古國資委從主任到處長再到普通工作人員對所監管企業非常熟悉,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對出資監管企業進行一對一的指導與幫助,并突出效果和針對性。記者在企業走訪中了解到,事實上也正是這種針對性的指導,幫助內蒙古委屬國企迅速做大做強。
曲線破局
“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具有控制力、引領力、帶動力。建立國資全覆蓋的格局,或者推行大國資模式,對于發揮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頂梁柱作用至關重要。”
“兩年前,內蒙古國資委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共同召開了‘加強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務虛研討會,研究探討了進一步加強自治區本級國資監管工作,實現自治區本級國資監管范圍全面覆蓋,穩步實施‘大國資’監管模式的新思路。”內蒙古國資委規劃發展處處長丁禮冰告訴記者。之所以是“務虛”,是充分考慮了內蒙古的實際。
面對其他省份陸續推行的大國資監管,在監管方面尋求新突破,無疑是內蒙古國資委應努力推進的工作任務之一。
接下來,內蒙古國資委將重點推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出臺,為深化國資監管體制改革、依法推進國資監管體系建設提供保障。
內蒙古國資委披露的最新數據顯示,截止到2011年末,內蒙古全區地方規模以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獨立核算,包括自治區本級和盟市旗縣所屬國有企業)總資產達到4828億元。其中,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資產總額1984億元,占41.1%;自治區本級非國資委監管企業資產總額650億元,占13.5%;盟市、旗縣級企業資產總額2194億元,占45.4%。自治區其他國有資產納入國資委監管系統迫在眉睫。
客觀來說,國資委設立9年來,無論在中央還是地方,國有資產的集中統一監管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將更多的國有資產納入到國資監管體系、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適應國資監管工作更加科學規范的要求無疑是當務之急,但又不能操之過急。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11條規定,國有資產監管權限來自于同級政府的授權,國資委并非唯一國資監管機構。這就給地方國資委推動大國資監管工作帶來了困惑和負面作用。雖然國資委更專業、更關心國資安全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然而一下子將所有國企納入國資委旗下監管并不現實。
“加大國資監管覆蓋范圍,絕非爭權奪利而為之。個中委屈,只有自己真切感受得到。國資委承受了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開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這項工作富有探索性和挑戰性。”賈全根告訴記者。為此,內蒙古國資委用立法推動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
內蒙古國資委認為,有總比無好,監管范圍大比監管范圍小好。一個監管部門統籌考慮,為黨委和政府謀劃好國有經濟發展的全局,做好參謀助手,有利于國有經濟布局、資源優化配置及監管效率提高。國資監管全覆蓋或者大國資模式,已成為加強國資監管的必然要求,也必定任重道遠。為尋求國資監管局面的新突破,內蒙古國資委加強了向國務院國資委的學習以及與其他省市國資委的交流。
推動自治區本級國資監管全覆蓋任務之外,推動盟市建立健全國資監管機構同樣意義重大。丁禮冰告訴記者,盡管盟市規模以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總額超過自治區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盟市國資監管體系建設仍很欠缺。12個盟市中只有包頭、鄂爾多斯設置了獨立建制的國資委,其他10個盟市國有資產監管權仍歸于當地財政局或經信委。當然這種局面的形成有其歷史原因。隨著“九五”、“十五”時期國有企業抓大放小改革力度加大,很多盟市的國企數量大幅下降,有些盟市基本沒有國有企業了,并形成“沒有國有企業了,管國企的部門應該弱化”的認識誤區。
一、引言
2008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建立了國內首個獨立董事信息庫。此信息庫包括擬任獨立董事公示、在任獨立董事信息和獨立董事人才庫三個子欄目。擬任獨立董事公示目的在于讓投資者了解上市公司擬聘任的獨立董事的情況,若投資者對其聘用有異議可以在深交網上提交意見;在任獨立董事信息庫保存了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所有上市公司在任的2361名獨立董事的基本信息;獨立董事人才庫則記錄了2192名參加過深交所獨立董事培訓班并考試合格的人員名單。深交所的這一舉措不僅使獨立董事更“懂事”,而且通過社會的監督機制增強了獨立董事的“獨立”性。獨立董事制度作為現代公司治理框架中的重要環節,無疑其治理效果不僅關系到公司的發展,而且涉及到投資者保護問題。因此,加強獨立董事的制度建設,甚為重要。獨立董事制度在我國設立近8年,但依然難逃冠以“花瓶”、“簽字工具”的厄運。本文旨在探討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和激勵問題,并提出我們關于獨立董事制度設計的設想。
二、我國獨立董事制度發展歷程及現狀
(一)發展歷程獨立董事是指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中內部任職,并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并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我國第一次引入獨立董事的是1993年青島啤酒,當時青島啤酒按照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的規定引入了兩名獨立董事,從此上市公司在董事會逐步建立獨立董事機制。獨立董事制度在我國的發展歷程可以通過(表1)來反映。
聯系以上文件的相關規定以及我國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制度的實際狀況,我們將我國獨立董事制度的發展歷程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起步階段(1993年至2000年),這個階段我國獨立董事制度的相關規定甚少,對境內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比例沒有嚴格要求。只對境外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的比例做了規定,此時上市公司只是出于需要而聘請獨立董事,因此聘請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較少。第二階段是發展階段(2000年至2005年),這個階段我國獨立董事制度的相關規定趨于詳細。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條件、提名和選舉、職權范圍、必要條件、薪酬等問題做了相應要求。此階段相關文件對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董事做了強制要求。第三階段是完善階段(2005年一至今),以《公司法》對上市公司設獨立董事作要求為標志,我國的獨立董事制度正式納入正規的法律體系當中。
(二)獨立董事現狀雖然獨立董事制度經過多年的發展,在制度安排層面上做了許多工作,但實施效果不盡如人意。我國學者通過實證研究發現獨立董事不能提高公司業績或作用有限。胡勤勤、沈藝峰(2002)研究表明,獨立董事比例與公司業績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于東智和王化成(2003)的研究發現,獨立董事制度與公司業績存在非常弱的相關關系或不存在相關關系甚至起相反的作用。相關的調查也說明我國的獨立董事制度出現了很多問題。2008年6月《21世紀經濟報道》指出深交所的調研說明花瓶獨董正淪為簽字工具,該調研顯示獨立董事意見類型為“反對”的僅占表決議案總數的0.36%,意見類型為“棄權”的僅占表決議案總數0.36%,意見類型為“問題”的僅占表決議案總數的1.11%。說明獨立董事未盡職。筆者認為,我國獨立董事未發揮理想作用關鍵在于未解決好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和激勵問題。
三、獨立董事制度思考
(一)獨立董事的獨立性獨立性是獨立董事制度起作用的前提。只有獨立董事真正獨立,才能客觀公正地參與公司治理的過程,作為獨立的第三人企業各方權利進行制衡,解決由于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導致的內部人控制和道德風險問題,同時代表中小股東對大股東操縱董事會,利用其控制地位掠奪中小股東的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我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形式上獨立,但實質上并不獨立。《關于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列出了以下類型人員不能擔任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3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這從形式上保證了獨立董事的獨立性。但我國上市公司缺乏實質上的獨立性,這是問題的關鍵。導致我國獨立董事缺乏實質上獨立性的因素主要是獨立董事的選聘機制和職業背景。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大多數由大股東或董事會推薦,并以簡單多數的選舉方式由股東大會產生。實際上導致獨立董事與大股東或董事會存在密切的關系,因此獨立董事的意見只會維護大股東的利益,成為“人情董事”,或者獨立董事根本不過問,只是“簽字工具”。影響獨立董事的獨立性還有就是獨立董事從上市公司取得薪酬,獨立董事的薪酬受到董事會甚至大股東的制約,顯然其出的意見要為董事會和大股東服務,獨立性大打折扣。此外,獨立董事的職業背景和“兼職”的特性也是影響獨立董事獨立性的因素。我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大多來自社會名流,可分為三種類型:高校或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專業人才,如會計師、工程師等;離退休的權威人士。這些社會名流擔任獨立董事基本上是兼職。一方面上市公司需要的獨立董事應該能夠了解公司內部狀況和具備一定的上市公司實踐經驗。而高校的專家學者雖然有扎實的理論知識和突出的科研能力,但實踐經驗難以得到保證。另外兩類人才也或多或少地欠缺上市公司的管理經驗。另一方面由于獨立董事“兼職”的特性,獨立董事參與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和經營決策的時間得不到保證。因此就會出現獨立董事和公司內部管理人員的信息不對稱,大股東、內部董事以及公司管理人員出于自利的動機,不會向獨立董事提供上市公司的完整信息,只提供對自己有利的信息,獨立董事依據他們提供的信息做出決策,結果不知不覺就為大股東、內部董事和公司內部管理者服務,獨立性難以實現。
(二)獨立董事的激勵 激勵是獨立董事發揮作用的重要保障。對獨立董事的激勵程度關系到獨立董事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另一角度看,獨立董事作為企業人力資本的投入者,人力資本具有與所有者不可分離的特點,通過激勵可使獨立董事貢獻更多的人力資本,從而提高其參與公司治理的效率和效果。我國目前對獨立董事的激勵主要是薪酬激勵。但我國的獨立董事的薪
酬普遍較低,,而我國上市公司聘任的獨立董事都是社會名流,其擔任獨立董事的薪酬遠遠低于其從事主職的收入,低的薪酬難于構成對獨立董事的激勵,因此獨立董事就不會全身心地投人公司的治理過程。要使獨立董事真正地履行職責,必須加大對獨立董事的激勵力度。筆者認為獨立董事的激勵包括薪酬激勵和聲譽激勵兩部分。國外的薪酬激勵主要有兩種,一是向獨立董事支付固定的津貼和會議費,以英國為代表;二是除固定津貼和會議費外,還給與一定的股票期權,以美國為代表。兩種方式都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還存在缺陷。第一種單純以參加會議的次數來考量獨立董事的勤勉程度,欠失妥當,獨立董事參加會議多并不代表其會認真地審視企業的日常經營并提出客觀公允的意見;第二種方式給以一定的股票期權雖然能使獨立董事也成為中小股東并能使其多站在中小股東的立場考慮問題,但給予獨立董事多少股票期權依然會受到上市公司董事會甚至大股東的影響,難以形成真正的激勵。如何使薪酬既能與獨立董事的努力程度掛鉤又能保持其獨立性是薪酬激勵設計的關鍵,筆者將在下文討論。聲譽激勵機制對于作為社會名流的獨立董事來說甚為重要。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他們不在僅滿足于低層次的需求,而是追求自我實現,關注自己的價值和聲譽。因此建立聲譽激勵機制也是可選擇的重要激勵方式。
四、獨立董事制度探討
(一)獨立董事的選聘機制獨立董事缺乏獨立性的關鍵在于獨立董事的選聘程序出現問題。我國目前的獨立董事的任免由股東大會決定。相對于歐美發達國家,我國的股權結構比較集中,一股獨大的現象較為普遍。由誰來擔任獨立董事不可避免地受到公司大股東的影響。受惠于大股東,獨立董事的決策自然就會為大股東服務。基于此,我們認為獨立董事的選聘應該獨立于上市公司。這樣才能根本上解決公司股東和獨立董事的裙帶關系,使獨立董事的決策真正做到客觀公允。我國目前各省、市、自治區也不同程度地設立了上市公司協會,上市公司協會下設立了獨立董事委員會。只是其職能可以在還未完善。我們認為可以按照上圖來完善我國的獨立董事制度。獨立董事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負責獨立董事的培訓、業績考核和薪酬支付,并建立獨立董事的聲譽檔案。獨立董事能否為公司做出質量高的決策和提出確實有效、富有創意的建議,取決于獨立董事是否了解上市公司和是否具有上市公司的實踐經驗。因此,必須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予以審核。這個資格審核可以包括硬性條件和軟性條件,硬性條件學歷、職稱和工作經驗等,軟性條件包括個人素質,個人素質可以從道德素養、分析能力、判斷能力、決策能力等方面考查。能否成為獨立董事首先必須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深市和滬市證券交易所負責獨立董事的培訓,為了使獨立董事“懂事”,兩市證券交易所可以按照行業或者專業對獨立董事進行訓練,使獨立董事具有行業或專業特長。培訓后是否合格需要經過獨立董事協會統一命題進行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這樣獨立董事才能有針對性地參與公司治理過程,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同時上市公司也可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獨立董事,提高獨立董事的效率。深市和滬市交易所根據獨立董事委員會培訓的取得獨立董事資格的人員的信息建立獨立董事信息庫。到目前為止,深圳證券交易所建立了國內首個獨立董事信息庫。建立公開的獨立董事信息庫可以方便投資者對獨立董事進行監督。上市公司根據自己需要通過獨立董事信息庫選擇獨立董事,然后初選的獨立董事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進行投票選舉,得到大多數股東支持的擬選獨立董事方可成為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在每年的年末股東大會上各位股東需要根據獨立董事一年的表現進行定性定量的評價,最后形成獨立董事考核報告,并交給獨立董事委員會,便于其對獨立董事支付薪酬和聲譽評價。對于獨立董事嚴重不履行職責或聲譽欠佳,獨立董事協會有權利對獨立董事進行懲罰,甚至吊銷其資格證書。
(二)獨立董事的薪酬支付目前的獨立董事的薪酬支付存在兩個缺陷:一是獨立董事的薪酬支付主體是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能否取得體面的待遇甚至以后是否繼續擔任該公司的獨立董事完全由上市公司決定,這影響獨立董事的獨立性;二是獨立董事的薪酬與其參與公司治理的勤勉程度關系不大,支付的薪酬難于激勵獨立董事。我們認為需要從支付薪酬的主體和支付薪酬的方式兩個方面解決此問題。獨立董事委員會應該成為獨立董事薪酬的支付主體,而其資金來源是上市公司每年繳納的獨立董事基金。獨立董事基金的多少根據上市公司的行業、規模、業績和風險程度而定,由獨立董事協會根據判斷要求上市公司強行繳納。獨立董事委員會向獨立董事支付薪酬的標準來自于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提交的獨立董事的考核報告和已建立的獨立董事聲譽檔案。上文已探討了國外的兩種薪酬支付方式的缺點,為此,我們認為根據我國國情研究出一套切合實際又能恰到好處地對獨立董事進行激勵的方案是獨立董事薪酬支付體系設計的關鍵。可以將獨立董事的薪酬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固定津貼,二是獎金。支付給獨立董事的薪酬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獨立董事薪酬(Income):固定津貼(Fi)+獎金(Reward)(與獨立董事的職責履行情況相關)。當然為了將獨立董事的薪酬與獨立董事長期建立起的形象掛鉤,每個獨立董事的固定津貼應該不同,固定津貼需要根據獨立董事的資歷和長期建立的聲譽來制定,可以將獨立董事劃分為四個等級,分別是A、B、C和D等,每個等級對應的固定津貼分別為F1、F2、F3和F4。獎金需要根據獨立董事的考核報告來確定,其標準是股東大會的全體股東對獨立董事的定性評價打分和定量記錄。定性評價的最后得分是各+St東打分的算術平均數,公式為分數(score)=∑Score(i)/n,n代表參與股東大會的股東人數,這里不用加權平均數的原因在于防止大股東的操縱行為。而定量評價主要是獨立董事的工作日數(Day)和公司的業績增長率。而業績增長可以用凈利潤增長率(Rate)衡量。最后獨立董事的薪酬可以表達為:Income=Fi+a(∑Score(i)/n)+b(Day)+c(Rate),其中a、b、c的值由獨立董事委員會制定。
(三)獨立董事的聲譽評價 獨立董事大多是社會名流,單純的薪酬激勵不足以激勵獨立董事,需要結合聲譽機制來激勵獨立董事。從某種程度來說,獨立董事更關心其聲譽和地位,他們追求的是自我價值的實現。提高聲譽和地位是其考慮的重中之重。因此建立一套獨立董事的聲譽評價機制不僅能約束獨立董事,而且可以起到激勵的效果。基于此,我們認為獨立董事委員會通過上市公司每年提供的獨立董事考核報告和投資者在兩市交易所的網站上的信息反饋建立獨立董事的聲譽檔案。這個聲譽檔案內容可包括獨立董事的個人信用、服務期的履責情況、投資者的定性打分等。最后獨立董事委員會根據這些資料每年對獨立董事進行評級,分為四個等級,分別是“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聲譽檔案和獨立董事的個人信息一起儲入兩市交易所建立的獨立董事信息庫。當獨立董事的聲譽等級下降到“不及格”時,獨立董事委員會給其一定的處罰。我國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對獨立董事的處罰機制,我們認為對聲譽差的獨立董事給以一定處罰會起到更好的效果。根據獨立董事的行為造成對上市公司的損害程度,處罰措施可分為警告、處分和吊銷獨立董事資格,還可輔之一定的經濟處罰。聲譽評級較低的獨立董事,其在上市公司中就缺乏市場,隨時面臨被淘汰的危險。聲譽機制不僅是評價體系,還是獨立董事的退出機制的一部分。因此,通過獨立董事的聲譽評價,不但能夠提高獨立董事制度的效率,還可提升我國獨立董事的整體競爭力。
五、總結
獨立董事制度在我國設立多年,但實施效果不顯著,引起了學術界和實務界的廣泛關注。其效果甚微的原因在于缺乏獨立性和激勵程度不足。要解決這兩個問題,關鍵在于改變獨立董事的選聘機制和重新設計獨立董事的激勵方式。根除目前獨立董事與公司大股東的裙帶關系,加大對獨立董事的激勵程度。尤其是建立獨立董事的聲譽評價機制甚為重要。我們提出了一套與傳統獨立董事模式完全不一樣的獨立董事制度設計模式,希望對我國的獨立董事制度的完善有所幫助。
參考文獻:
【關鍵詞】綠色信貸 綠色金融 金融支持 綠色信貸政策 發展策略 政策建議
一、綠色信貸的內涵及意義
綠色信貸是一項新型的經濟政策,它使得信貸與環保相聯系,在促進信貸發展的同時又注重環境保護,是“赤道原則”的具體體現,也符合當前我國的基本國情。綠色信貸本質是實現資金的“G色配置”,處理金融業和可持續發展的關系;推行綠色信貸是是當前調整產業結構、撬動經濟增長的新支點,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以及實現新常態下發展綠色經濟和供給側改革的必然要求。
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一是順應國家產業結構調整需要、滿足監管要求;二是主動調整信貸結構、打造長期可持續穩定發展基礎的重要手段;三是商業銀行有效履行社會責任的具體體現。
二、昌吉州綠色信貸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十二五”期間,昌吉州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實現高速發展和綠色發展,堅決走綠色可持續發展道路。特別是自2014年以來,昌吉州全面實施“藍天行動”計劃,將其作為深入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加快建設“五個昌吉”的重大舉措。兩年來,昌吉州已累計完成各類治理項目439個,完成投資140億元。其中淘汰落后產能項目61個,包括淘汰蘭炭焦化項目、小火電機組、小鑄造項目、活性炭、碳素項目、磚瓦項目、水泥、石灰、小造紙等項目,累計減少二氧化硫排放11848噸、氮氧化物31256噸。下一階段,隨著“花兒昌吉”的全面啟動,昌吉州還將對“藍天行動”計劃全面升級,努力開展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工業企業提標淘汰、煙粉塵污染綜合整治等污染整治行動,全力改善昌吉州生態環境質量,把昌吉州建成花兒一樣令人羨慕的地方。
截止2015年末,工行昌吉州分行投向生態保護、清潔能源、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等綠色經濟領域的貸款余額達18.6億元。2012年以來,建行昌吉州分行按照建總行下發的《關于落實銀監會綠色信貸指引的通知》,將“綠色信貸理念”納入本行核心信貸理念,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該行已經建立了一套覆蓋全部業務流程的綠色信貸政策,包括風險偏好、客戶準入標準、項目評估標準、信貸審批標準、貸后管理和信貸退出等。截止2015年末,建行昌吉州分行共向風力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節能環保、污染防治等領域發放綠色信貸6.5億元。另外,昌吉交通銀行及其它中小銀行也及時跟蹤國家產業政策變化,普遍在項目授信審批中推行了“綠色信貸”標識、名單式管理和環保一票否決制,并制訂了行業信貸客戶分類標準,將行業項目細分為重點支持、適度支持、限制支持和市場退出等不同類別,對客戶授信實行了差異化管理,大力推行“綠色信貸”的快速發展。據統計,截至2015年末,昌吉州地區各家金融機構“綠色信貸”余額達35億元。
幾年來,通過發展綠色信貸,昌吉州生態環境建設取得一定成效,但生態環境脆弱且趨向惡化的趨勢依然沒有得到根本上的控制,局部地區尤其是瑪納斯、阜康、準東三個重點區域的環境有待進行綜合整治,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治理的壓力仍然繁重,主要表現在:
1.高耗能產業比重偏高,節能減排的壓力巨大
近年來,昌吉州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不足,傳統高耗能產業比重偏高,產業低端化特征明顯,經濟增長主要依靠能源、資源消耗支撐。特別是隨著準東煤電煤化工大型能源開發項目的陸續投產,對能源的剛性需求增大,在州域內排放的污染物總量將進一步加大。因昌吉州污染物的“總量基數小,增幅大”,致使節能減排工作的難度不斷增加,結構性污染短期內根治較為困難,影響綠色信貸政策的執行。
2.缺乏推進綠色信貸的有效激勵機制
當前地方政府雖然對綠色發展非常重視,積極推行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問責制等,但現階段金融監管部門的綠色金融政策目標主要停留在限制對“兩高一剩”企業的信貸投放和促進節能減排短期目標的實現上,對綠色金融的戰略安排和政策配套,遠遠不及“三農”、“房地產”等行業。由于地方政府對金融支持節能減排缺乏相應的財政貼息等補償政策,難以充分調動商業銀行加大對環保節能項目信貸投入的積極性,形成在節能減排支持上的商業信貸缺位。加之轄內一些縣、市以往對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綠色發展不夠重視,“環境紅利”逐漸被透支,多年積攢的環境欠賬在當前集中顯現。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日益緊迫。
3.金融機構與行政部門協作機制不健全。目前,我國的綠色金融領域協作意識較差,中國人民銀行、地方政府、金融機構以及企業各自為政,尚未建立統一的監管規則和行業標準。早在2008年3月,國家環保總局與銀監會就簽訂了“信息交流與共享協議”,但該協議的實施效果并不理想。目前全州環保政策和信息的統一管理與機制尚不完善,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企業基本信用報告》所能提供的“環保信息”涉及的企業范圍還很窄,金融機構對大多數不屬于國家監控范圍的企業、項目的環保違規情況,只能通過實地調查或媒體報道獲得,有的甚至難以獲得,信息極不對稱。商業銀行難以及時全面掌握其真實情況,制約了綠色信貸的發展。綠色信貸的深入推進,尚需環保部門、金融機構以及政府機構間更為有效的聯動配合。
4.綠色信貸規模偏小。長期以來,受傳統產業結構制約,商業銀行形成了以制造業客戶為主體的“高碳型”貸款客戶結構。這一點在大型商業銀行表現得尤為明顯。商業銀行短期內如大幅度減少這類客戶貸款,勢必影響營業收入,因而這種客戶結構占主導地位的現狀恐怕還要維持一段時間,這在客觀上影響了綠色信貸規模的擴張。節能環保企業和項目大多科技含量較高,投資周期較長,預期效益不太理想,加之金融機構對于因環境因素而帶來的金融風險認識尚處于起步階段,對綠色金融風險識別能力差,也影響了商業銀行貸款積極性。特別是中小企業,沒有抵押品,也找不到擔保,貸款可得性更低。盡管近兩年綠色信貸方面貸款增加較多,但和經濟轉型的要求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2015年末,全州綠色信貸余額占比僅為4.29%,新增綠色信貸數量在年度貸款增量中所占比重仍然較低。
5.綠色信貸品種較少,產品創新力度不足。商業銀行現有綠色信貸產品線涵蓋的產品品種少,且存在較強同質化傾向,無法滿足市場和企業多樣化的產品與服務需求。由于時下綠色信貸對銀行業績的貢獻尚小,大多銀行在綠色信貸產品研發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不足,綠色信貸產品創新進展遲緩,綠色信貸領域蘊含的巨大的產品發展創新機會,沒有得到充分發掘。有的金融機構在綠色信貸管理上,簡單復制傳統信貸那一套做法,沒有體現出節能環保企業或項目的特點及差異性,一套完善的包括產品特征、業務流程、內控管理、考核體系在內的綠色信貸管理機制尚未形成。
三、推進綠色信貸發展的對策及建議
本文從政府層面及金融機構兩個層面分別提出以下對策及建議:
1.政府層面
(1)推進綠色金融標準化建設。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集合綠色金融領域的各方力量,制定統一的行業標準。為了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地方政府、人民銀行、金融機構以及企業應通力協作,互相配合,制定可量化的環境風險評級標準,統一綠色金融統計口徑,建立具有可行性的環境監管指標。
(2)制定出臺綠色信貸優惠政策。一是綜合運用財政貼息、費用補貼、稅收優惠等多種政策方式,提升商業銀行促進綠色發展的資金保障能力,引導和撬動大量社會資金進入綠色投資與綠色產業領域。二是建立綠色信貸擔保機制,通過財政資金擔保杠桿,放大商業銀行環保信貸的投入規模。三是對一些推廣有困難的無污染、低耗能、利國利民的項目或產業實行低稅或免稅政策,以充分調動企業生產“綠色GDP”的積極性。四是對模范遵守環保法律法規、積極開展污染治理的企業,在新建項目準入、污染減排資金安排上給予優先支持,對違法排污的企業,否決其上市融資環保核查、環保專項資金補助、評先評優等資格。
(3)建立健全綠色信貸監管考核機制。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人民銀行應加強與當地環保部門的相互協作,及時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記錄、環保先進獎勵等信息納入企業征信系統,及時更新企業日常環保執法信息和年度環保審核報告等,并按照環保風險輕重程度對客戶分類分級管理,便于商業銀行貸前審查和客戶選擇。二是建立金融機構綠色信用評級制度。將金融機構在綠色環保方面的表現納入金融機構綠色信用評級的考核因素之中,對于表現良好的金融機構給予較高的綠色信用評級,并在新設機構、產品創新、兼并重組等方面,予以必要的政策支持,從社會責任形象、區別監管政策等方面調動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積極性。三是制定環境違法放貸責任追究制度。把信貸支持綠色信貸情況納入監管評級和監管考核,將評價結果與銀行業機構準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相掛鉤。通過嚴格的考核和問責,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環境違法企業的資金支持,保證綠色信貸政策在既定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有效運行。
2.金融機構層面
一是樹立綠色信貸理念。當前,綠色發展已成為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因素,是商業銀行順應產業結構調整、落實戰略轉型發展規劃的現實選擇,也是商業銀行主動進行信貸結構調整、防范化解風險的重要途徑。因此,商業銀行要牢固樹立綠色信貸經營理念,將綠色信貸提升至全行發展戰略層面,嚴格貫徹執行綠色信貸政策要求,加快推進全行綠色信貸業務發展。
二是強化綠色信貸準入。商業銀行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制訂科學的綠色信貸發展戰略,并細化金融支持節能環保行業發展的具體要求,將清潔能源、清潔交通、節能減排、節能環保服務、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生態保護、污染防治、節能低碳園區等領域列為信貸重點支持對象,將高能耗、高污染企業列入信貸“黑名單”,堅決予以限制或清退。
三是實行綠色信貸審批。即在審批過程中,嚴格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制”,堅守風險底線。要大力支持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對環保產品生產企業、節能減排服務公司可以給予優惠貸款;對于納入環保不達標、環境違法違規、高污染、高環境和社會風險、落后產能及工藝等嚴控范圍的客戶和項目應堅決退出,不得給予新增授信支持。
四是嚴格綠色信貸管理。對未達到國家環保總局整改要求的掛牌督辦企業實施信貸退出,對“雙高、產能過剩、產能潛在過剩”行業,從嚴控制貸款投放。同時,按照有保有壓的原則,加大行業客戶結構調整和限額內資源優化配置力度,對于鋼鐵、有色、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I確定行業貸款限額,對于新增貸款接近風險限額的行業,其新增貸款要予以嚴格審核和管理。
五是加強綠色信貸考核。商業銀行應加大對綠色信貸的考核力度,從優化、完善綠色信貸相關內部政策制度、業務流程、監督考核等方面著手,采取納入綜合考評、給予優先信貸計劃安排、資源分配適度傾斜、評選綠色信貸示范行等細化支持措施,建立支持綠色信貸發展的長效機制,引導分行加大信貸投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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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環境分析
改革開放20多年來,省市銀行業發展實現了質的飛躍,初步建成了機構種類齊全、服務功能比較完善、對外開放程度較高、金融監管比較規范、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現代銀行業體系,形成了自身獨特的優勢。
機構、業務蓬勃發展。截至年末,省市市共有銀行業金融機構66家,銀行類服務網點1131個,并且種類齊全。各項存、貸款余額分別達到8115億元和6548億元,位居全國大中城市第四位。共有營業性外資銀行機構31家,數量列全國第二,其資銀行19家,成為港資銀行在內地設立機構和開展業務最集中的城市。
銀行業經營管理進一步改善。年末,省市市銀行業機構本外幣不良貸款余額為552億元,不良貸款率為8.73%,進入了全國銀行業資產質量先進地區的行列。內控機制逐步完善,經營效益不斷提高。與全國其他地區相比,省市銀行業總體形勢較好,金融風險相對較小。
改革創新繼續向前推進。省市作為全國金融改革的“排頭兵”和“試驗田”,積極借鑒國外和香港的成功經驗,在金融機構、業務品種、內部管理和金融監管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創新,較好地發揮了改革開放的示范作用。
銀行業監管水平不斷提高。省市銀監局成立以來,按照銀監會提出的“管風險、管法人、管內控、提高透明度”新監管理念,結合省市實際,構建了監管規程、監管白皮書、風險評級辦法、可持續發展指導意見以及包括本規劃在內的五大工程的監管框架,堅持科學發展觀,突出依法、規范、審慎、持續、有效監管,切實加大了監管力度,取得明顯成效。
當前,銀行業已成為省市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和第三產業龍頭,有力地促進了省市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這些來之不易的成就,為省市銀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但是,省市銀行業在發展與監管工作中尚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亟待解決的問題,突出表現為:
法人治理結構存在缺陷,內部制衡機制不健全,內控薄弱,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缺乏科學的發展觀,片面追求規模增長,資產規模與效益的增長不匹配,非理性、低水平競爭問題突出;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仍然偏高,而且暴露不充分,少數銀行的經營包袱沉重,核銷力度不足,缺少發展后勁;部分法人機構資本充足率嚴重不足,并且計算不實,潛伏較大的風險;信用制度建設相對滯后,有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企業逃廢銀行債權的現象時有發生,銀行的合法權益亟待保護;銀行業監管的理念和機制轉變還沒有完全到位,監管的技術手段還不完善,監管的專業化水平還不能適應監管職能轉化的要求。這些問題不解決,將影響省市銀行業未來的穩健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展望未來五年,省市銀行業面臨新的機遇與挑戰:
金融全球化趨勢日益明顯。金融全球化為金融機構在全球范圍內拓展業務和展開競爭提供了機遇,也加快了資本的流動,加劇了經濟金融的波動,金融機構面臨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進一步擴大。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由于管理體制的不完善,比發達國家將承受更大的競爭壓力,省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可避免將受到更大的沖擊。
在經濟金融全球化發展的同時,銀行業監管呈現趨同化和國際化的趨勢。《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明確了有效銀行監管體系應達到的各項基本要求,成為指導各國銀行監管的國際標準,各國的銀行業監管框架逐步趨向一致。同時,各國銀行監管內容、監管標準、銀行業風險管理方法趨同,資本充足性、資產質量、損失準備金、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等審慎監管要求已成為各國銀行業監管的重點和普遍要求。中國銀監會也制定了提高監管有效性的行動計劃。省市作為全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國際化程度相對較高,應在監管的現代化和國際化方面進行有益嘗試。
在國內,經濟發展進入平穩期。年以來,中國宏觀調控取得明顯成效,為銀行業發展提供了相對穩定的宏觀環境。未來五年,中國經濟預計將步入相對平穩的發展期,年均GDP增長將保持在7%以上,經濟結構性調整加快。在穩定的宏觀環境下,各銀行業機構可抓住產業結構調整的契機,優化客戶結構,取得業務發展的突破。
對外資銀行的全面開放,將加劇我國銀行業競爭。年末,已有19個國家和地區的62家國際性銀行在我國內地22個城市設立了204家營業性機構。到2006年末后,我國銀行業也將根據WTO承諾,完全對外資銀行開放。這就要求我國銀行業必須按照國際慣例辦事,國內銀行業只有增強自身實力,才能適應對外開放與競爭。
利率、匯率改革進度加快。近年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加快,人民幣貸款利率和外幣存貸款利率逐步放開。匯率制度的改革已提上議事日程,預計人民幣匯率的浮動范圍也將擴大。在利率、匯率隨供求變化上下波動的情況下,市場風險將不斷顯現和增長,銀行業競爭也將加劇,各銀行業機構需要適應自身成本管理和風險控制的要求,建立合理的定價管理模式,采取有效的避險手段,防范利率、匯率風險。
金融創新不斷發展,綜合化經營趨勢日益明顯。目前,我國仍采取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政策。但是隨著外資銀行的全面進入和國內銀行業兼并重組的推進,金融機構的合作和創新將不斷深入,銀行、證券、保險業的資金往來日益密切,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聯動性不斷增強,綜合化經營成為發展趨勢。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及有關具體措施的推出,將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的發展,企業直接融資將會增強,證券業的發展將會加快居民儲蓄存款的分流,銀行業面臨資金“脫媒”的挑戰。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業產品與服務的創新步伐將不斷加快,中間業務也將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并得到較快發展,銀行業監管創新以及各監管機構之間的溝通協調需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信息技術的發展使銀行業電子化水平上新臺階。信息技術的發展日益成為銀行業變革的推動力量,并滲透到經營管理的各個層面,成為銀行業核心競爭力的要素。在拓寬金融服務領域、提高金融服務質量、降低金融服務成本方面,信息技術都將給銀行業帶來革命性變化,并對實現“扁平化”管理架構、控制各類風險等改革措施起到巨大的支持和推動作用。
金融體制的改革進程加快。國有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全面展開,為國有銀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實現商業化經營鋪平了道路,同時也增強了國有銀行的整體實力,減輕了歷史包袱。為謀求自身的生存與發展,股份制商業銀行、農聯社、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改革將通過改制、兼并重組、引入戰略投資者等方式進行。省市銀行業也要在認真總結經驗、鞏固改革成果的基礎上,抓住時機,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上加快改革發展的步伐。
省市經濟仍將持續快速增長。近兩年,省市經濟保持了較快發展勢頭,年GDP增長19.2%,年又增長17.3%。未來五年,省市經濟增長預計有所放緩,但仍可保持在13%-16%左右。經濟穩定增長有助于省市銀行業的健康發展。
CEPA協議的簽署及實施為省市帶來新的發展機遇。CEPA將加速省市及珠三角地區的產業結構調整,為深港經濟注入新的活力,在帶動珠三角地區經濟發展的同時,將加快深港經濟的同城化和促進“大珠三角”經濟圈的形成。CEPA對于解決深港金融業發展瓶頸,實現更高層次的合作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有利于提升省市城市綜合競爭力,從而帶動省市銀行業發展。
政府對金融業的扶持,有利于銀行業的持續發展。省市圍繞建設國際化城市的定位,提出了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城市的目標,并把金融作為三大支柱產業之一,出臺了扶持金融業發展的有關優惠政策。這種產業政策為銀行業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總之,未來五年是銀行業發展改革至關重要的時期,同時也是銀行業監管實現重要轉折的時期。面對國際、國內形勢的深刻變化,以及由此產生的機遇與挑戰,省市銀行業要樹立科學的發展觀,省市銀行業監管要上一個新臺階,只有未雨綢繆,加強規劃,才能科學地引導銀行業的發展,確保轄區銀行業的健康、平穩運行。
第二部分指導思想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未來五年省市銀行業發展與監管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風險為本的監管理念,不斷推進銀行業完善內控機制、提高資產質量、加大金融創新,深化金融改革、提升競爭力,實現效益、質量、規模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二)總體目標
省市銀行業發展與監管的總體目標是:
促使轄區銀行業建立安全、高效、穩健的運行機制,成為資本充足、治理結構合理、內控嚴密、經營穩健、資產優良、服務和效益俱佳、在國內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金融機構。
嚴格審慎監管,提高有效監管能力,實現監管的規范化、專業化,為轄區銀行業創造一個公開、公平、有序和誠信的競爭發展環境。
(三)具體目標
本規劃的總體目標分解為以下五個具體目標:
1、機構發展目標
招商銀行、省市發展銀行要成為資本充足、管理規范、創新能力強、經濟效益好的具有知名品牌的現代化銀行;市商業銀行應發展成為立足省市,走向珠三角,面向全國的一流城市商業銀行;市農聯社應改制為規范運作的一流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國有和股份制非法人銀行機構要成為在全國各自系統內管理水平、資產質量、競爭能力、經營效益居前的分支機構。政策性銀行機構(含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匯局)創新應走在全國前列,辦出省市特色。外資銀行創新能力和經營業績繼續全國領先,多數港資銀行成為主報告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管理水平、創新能力和經營業績應做到全國領先。
2、經營發展目標
規劃期內各銀行業機構應有切合自身實際的經營理念以及明確的發展戰略,提高核心競爭力,依法、高效、可持續發展;公司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應健全、合理、有效;應有高素質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合格的金融從業員工;不斷擴大在金融市場上的份額、地位和影響力,具有較強競爭能力;建立有特色的組織架構、管理體制、產品體系等,在各自同業系統和全國保持金融創新領先地位。
規劃期末,銀行業機構資本充足率應在任何時點上保持8%以上,核心資本充足率保持4%以上;不良貸款率保持4%以下,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達到100%;總資產凈回報率應達到國際良好水準,爭取達到1.2%;股本凈回報率達到15%;成本收入比率控制在35-45%之內;單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存款和貸款年增長率不應高于全市同行業平均增長水平之上的50%;中間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應逐年有所提高,到年力爭達到18%。
3、監管發展目標
要堅持依法監管、規范監管、審慎監管、持續監管,推進有效銀行監管能力明顯提高。監管方式要向以風險監管為主兼顧合規監管轉變,向注重對轄區法人機構總體風險的把握、防范和化解轉變,向注重公司治理和風險內控的監管轉變,向定性監管和定量監管相結合、加強風險評價和預警轉變。要建立完善、健全的監管信息系統等技術平臺。要有嚴格的崗位職責和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打造一支學習型、專家型、務實型、開拓型的監管隊伍。
4、環境發展目標
在轄區努力實現銀行業無惡性競爭,金融秩序良好;推動社會誠信建設明顯改善;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披露并處置風險;增強轄區公眾對金融的風險意識,保持對銀行業充足的信心。
5、年度發展目標
資本充足率。轄區法人銀行業機構從年起應嚴格按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資本管理,并逐步形成完善的資本補充、約束機制,到2007年末,全部法人銀行機構資本充足率應在任何時點上保持8%以上,核心資本充足率保持4%以上。
公司治理與內控機制。年各法人銀行業機構應進一步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的組織架構,2006年要達到規范化、制度化。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完善內控機制和風險管理能力。到年要真正建立和培育起組織健全、運行穩定、制度完善、管理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
總資產凈回報率。年度要達到0.6%,以后逐年有所提高,到2007年應達到國際良好水準。
不良貸款。規劃期內轄區銀行業機構要嚴格控制產生新的不良貸款,確保新發生不良貸款率控制在0.1%以內。不良貸款余額整體上保持持續下降,到年將不良貸款比率持續控制在4%以下。
撥備。年末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應達到60%,以后各年應繼續有所增長,到年末應達到100%。年開始,各銀行業機構應按照五級分類的要求,對表外資產和非信貸資產進行分類并計提風險準備。
風險評級。根據《省市市國內商業銀行風險評級辦法》,在對年末各國內商業銀行風險情況進行評級的基礎上,以后每年被評為3級以下的銀行應力爭提高一個檔次,到年力爭消除4+級及以下等級銀行。
第三部分整體規劃
(一)銀行業監管規劃
1、資本監管規劃
資本監管是風險監管的核心內容。規劃期內,省市銀監局將加大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實施力度,督促法人銀行業機構在準確評估風險的基礎上,提高五級分類的真實性,按照審慎會計原則提足貸款損失準備,做實資本基礎,逐步達到資本充足率監管目標。
督促法人銀行業機構建立多渠道資本補充機制。鼓勵各法人銀行業機構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本金,通過股東注資、發行股票、引進戰略投資者和發行可轉債等方式改善資本結構,增強資本實力。督促法人銀行業機構增強盈利能力,從當期利潤中進行資本積累,從內部補充資本,對資本不足機構的利潤分配進行限制。為法人銀行機構發行長期次級債券補充附屬資本創造條件。鼓勵商業銀行發展中間業務,適當控制高風險傳統業務,以減輕資本壓力。支持商業銀行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轉讓資產、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降低加權風險資產,提高資本充足率。
督促各銀行業機構建立資本約束機制。促進商業銀行通過壓縮風險資產減緩資產擴張對資本的要求,增強風險緩釋,提高貸款質量,縮小準備金缺口,降低總體風險權重。引導法人銀行業機構對信貸資源和財務資源進行有效配置,建立資本約束資產、防止盲目擴張的機制。鼓勵銀行業機構引入經濟資本和風險調整的收益率等新的管理理念,加強風險管理,將資本監管的要求與自身風險管理有機結合,為資本充足率的長期持續穩定奠定基礎。促進商業銀行建立以經濟資本分配為基礎、以風險調整的收益率指標為紐帶,集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為一體的風險管理體系。
建立資本不足糾正機制。省市銀監局通過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及時了解法人銀行業機構的風險狀況,評估其資本充足狀況,實施分類監管措施。對風險較大的機構,及時給予風險提示,并跟蹤風險發展態勢,督促采取措施改善風險狀況或減少風險資產。對資本未達標的機構,實行限制性監管措施,要求調整資產結構、壓縮資產規模、出售風險資產等,限制其業務發展,并在機構設置、業務準入方面予以限制。
逐步推進資本監管方式創新。根據銀行業機構的實際情況,按照新資本協議要求,對法人銀行機構按照標準法或內部評級法進行監管。
2、資產質量監管規劃
省市銀監局要強化資產質量監管,督促各銀行業機構切實提高資產質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深化和健全資產風險分類管理制度。從年開始,包括市農聯社、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內的所有銀行業機構要按照五級分類標準對各項資產進行風險分類,全面、準確地反映資產的風險狀況,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機構逐漸增加分類檔次。
對各類機構資產風險分類情況實施專項現場檢查。配合五級分類的實施,年和2006年,分別安排對各類機構五級分類情況的現場檢查,全面深入了解省市銀行業資產質量現狀,跟蹤監測貸款分類準確性的偏離度和貸款分類形態的動態變化,充分揭示各銀行業機構的資產風險,并著重解決五級分類不準確、分類操作流程與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提高五級分類的真實性和規范化。
加強對銀行業資產質量的監測分析,提高資產監測分析質量。對集團公司貸款、關聯客戶貸款、大額貸款進行重點監測。對存量不良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對大額不良貸款逐筆、實時監控。鼓勵和督促銀行業機構創新手段,大力處置不良資產,加強對已核銷貸款的追收力度。嚴格控制新增不良資產,建立對新增不良資產的責任追究制度。
促進銀行業機構建立信貸風險管理的長效機制。督促銀行業機構進一步完善風險管理體制和組織體系,建立以資產安全和利潤最大化為核心的業績考評體系。各機構要明晰各級部門的風險管理職能,逐步建立風險評估、新產品風險控制、風險管理技術的應用體系,增強風險控制和風險管理的能力。督促各機構建立健全對關系人貸款、關聯企業貸款方面的信貸管理及風險防范制度。督促各機構改進集團客戶信貸管理,制定對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的具體辦法。督促銀行業機構建立對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授信評級和信貸準入制度,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信貸服務。促進各機構建立集數據匯集、統計分析與風險監控為一體的資產質量監控系統,實現信貸業務相關數據的歷史存儲與集中管理。加強對集團客戶、關聯企業以及行業動態等信息的收集與,為銀行業機構信貸業務部門提供有效的風險指引和信息平臺。
嚴厲打擊企業逃廢債行為,建立逃廢債企業黑名單制度,引導行業自律組織、借助媒體、協同有關部門對長期拖欠銀行貸款和逃避懸空債務的企業進行公開曝光,維護金融債權。
3、內部控制監管規劃
內部控制是銀行業經營管理的核心。省市銀監局將把內部控制監管作為現場檢查的基礎和重要內容,并促進各機構建立適應現代經營環境的內控體系。在2007年前對轄區主要銀行業機構內部控制進行一次專項現場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并對整改意見落實情況持續跟蹤。
促進銀行業法人機構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規范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機制,建立對高級管理層授權經營的目標問責制度,明確劃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各自的權力、責任和義務,形成相互制衡關系。
促進銀行業機構加強內部控制的組織建設,按照內部控制政策決策、制度建設、組織實施、監督評價四個環節,建立分工合理、職責明確、報告關系清晰、信息渠道通暢的內部控制管理組織體系。
督促銀行業機構建立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稽核體系,加強稽核獨立性,提高稽核質量。把對各銀行業機構內部稽核的評價,作為內部控制監管的重要內容,并借助內部稽核提升銀行監管效率。
加強和改進對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工作的指導。促進商業銀行制定全面的風險識別、計量、報告程序,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并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蓋所有業務風險的監控、評價和預警系統,并進行持續的監控和定期評估,建立健全商業銀行風險識別和評估體系。
加強對銀行業機構內部控制的評價。要嚴格按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對銀行業機構內部控制的充分性、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促使銀行業機構切實加強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增強業務、財務和管理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促進各級管理者和員工強化內部控制意識,嚴格貫徹落實各項內部控制措施,確保內部控制體系有效運行。
4、市場準入監管規劃
規劃期內,省市銀監局將逐步完善銀行業新機構、新業務、新品種的市場準入評價,統一標準,規范程序,促進銀行業機構的各項市場準入與自身經營管理水平相匹配,與轄區的經濟發展相適應。
加大引進新機構的力度,進一步完善省市銀行業金融體系。年應完成市農聯社改制成市農村商業銀行。推進市郵政儲匯局實行分賬核算,為改制為郵政儲蓄銀行做好準備。積極引進各類外資銀行機構,鼓勵外資銀行設立支行、自助銀行、自動柜員機。鼓勵業績優良、管理規范的集團公司設立財務公司。鼓勵設立貨幣經紀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公司。鼓勵國內銀行調整分支機構布局,并根據實際需要適度增加營業網點,并完善網點的服務功能。
加強機構準入前的審慎性評估,促進金融機構合理競爭。完善引進機構前的綜合評估工作,對所在機構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信息管理系統的健全性、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性和業務經營發展的穩健性進行綜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引進該機構,保證引進機構的質量。加強對機構遷址管理,對擬遷址的機構要加強當地的經濟總量狀況、金融機構容量及各類銀行機構的經營狀況的考察,指導商業銀行進行有效的機構布局。
積極支持銀行業機構在業務、產品、服務方面大膽創新,鼓勵大力發展低風險的產品,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嘗試開展高風險、高收益的業務品種。加強對新業務和新產品開發的指導,引導銀行業機構在發展中間業務時,科學量化風險溢價,合理平衡收益。加強對各項業務和服務收費的引導、協調和監督,為銀行業機構大力開展金融創新提供寬松的政策環境和有序的競爭環境。
完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工作。加強對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監督,完善對高級管理人員經營理念、管理能力、職業操守的動態考核,并綜合日常監管情況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年度履職評價,對不具備相應管理能力的高級管理人員及時取消任職資格。
市場準入管理與日常監管、現場檢查結果相結合。把對銀行業機構的日常監管情況和現場檢查結果,作為審查審批機構準入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內控薄弱、違規問題較多、出現重大案件、嚴重違規、重要監管指標惡化等情況的銀行業機構,在市場準入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繼續推進市場化的風險處置工作,積極探索建立對高風險金融機構市場化的退出機制。
5、現場檢查規劃
規劃期內,省市銀監局將定期修改和完善《監管工作規程》,確保現場檢查各項工作的制度和實際情況相適應,制定和完善現場檢查的制度與規則,完善檢查程序。
加大現場檢查力度,增強現場檢查工作的針對性和計劃性。按照風險評級和非現場監管的結果,妥善安排對各類銀行業機構的檢查頻率、檢查范圍、檢查內容和檢查方式。現場檢查要抓住被檢查機構的突出問題、關鍵風險點和薄弱環節,變被動為主動,提高現場檢查效率。
逐步改進現場檢查手段。加快現場檢查電子化、網絡化、信息化的建設。2006年,初步建立現場檢查輔助系統,積極推行計算機輔助監管。大力推廣和完善檢查抽樣、內控測評、風險評估等監管檢查方法。
加強落實現場檢查整改意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現場檢查意見,要及時反饋給銀行業機構的總行或董事會,并加強跟蹤檢查,督促整改意見落實。
6、非現場監管規劃
非現場監管是持續監管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規劃期內,省市銀監局要進一步加強非現場監管,切實發揮非現場監管的風險預警作用。
完善非現場監管指標體系和技術手段,提高監管信息處理的自動化程度。將表外業務風險、非信貸資產風險等納入非現場監管指標體系。利用計算機網絡實現非現場監管信息采集網絡化,對銀行業的經營管理、資產質量、盈利增長等情況進行歷史趨勢分析、同行業比較分析、結構分析,實現數據核對、匯總、對比分析、查詢、報表管理、上報和風險預警自動化。
年要進一步完善外資銀行非現場監測系統,要在總結現有非現場監管經驗的基礎上,設計制定國內其他銀行業機構的非現場監管系統,并進行試點。2006年,初步建成國內銀行非現場監管數據庫和監管信息系統。2007年對非現場監管系統進一步規范。2008年要全面實現非現場監管工作的信息化、網絡化。
進一步完善《省市市國內商業銀行風險評級辦法》,按照不同的評級體系對國內法人、非法人銀行業機構進行評級。風險評級要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高度重視定性的科學性和客觀性。至2007年,每年評級一次。2007年后,要根據情況變化,動態調整評級結果。從年開始,要利用包括外資法人機構風險評級體系(CAMELS)、對外國銀行分行并表監測體系/母行支持度評價體系(SOSA)以及單家風險評級體系(ROCA)在內的外資銀行風險監管框架對外資銀行進行評級。
建立非現場監管信息共享制度。非現場監管信息實施統一采集、集中處理,統一規定信息采集的內容、形式和要求,將機構、業務經營、高級管理人員、市場退出、監管報表等資料錄入非現場監管信息平臺,實現非現場監管信息的集中管理和資源共享。
加強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的分工與協作,合理安排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人員,使之更加專業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人員應適當交叉,有效協調合作。非現場監管要為現場檢查提供信息支持,現場檢查要進一步深化、驗證和落實非現場監管意見和結論。
建立非現場監管考核激勵制度,促進非現場人員全身心投入非現場監管工作,并將非現場監管工作與考核掛鉤,提高非現場監管工作的質量。
7、透明度建設規劃
省市銀監局要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實現辦事程序公開,加強透明度建設。
完善行政許可事項的透明度。向被監管機構公開辦事制度、監管程序,促進監管業務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公開銀行業機構辦理各項業務的報送資料、工作流程,明確審批業務的工作時限。
增強監管結果的透明度。推行監管結果公告制度,定期公布監管工作信息。對有關的現場檢查結果,將根據情況通報其上級行或董事會。每年編制監管報告“白皮書”,在銀行業內部公布。
依法定期公布監管統計信息。定期公布銀行業資產負債、不良貸款、中間業務收入、盈利狀況等重要經營指標,實行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查處情況公開披露,保障包括存款人在內的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增強對銀行業機構經營的外部約束。
完善監管審慎會談制度,建立監管機構與銀行業機構互通信息的渠道。由監管機構與被監管對象或社會中介等舉行監管雙邊會談,相互通報情況,交流信息。
要進一步加強銀行業機構透明度建設,完善信息披露的程序和方法,明確重大事項披露的基本要求,促進轄區各銀行業機構,特別是法人機構按照信息披露規定,逐步對公司治理、風險管理、財務狀況和年度重大事項等內容進行公開披露。
8、監管隊伍建設規劃
省市銀監局的監管干部隊伍建設要為提高監管工作的水平服務,為員工個人發展服務,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良好氛圍和條件。
建立職位分類制度,加大培訓力度。對監管人員、綜合人員和輔助人員,按照不同職位的職責任務、工作內容,制定出不同的培訓計劃和培養發展方向。加大人才培訓力度,每年要集中一段時間學習,采用培訓考察、講座授課、掛職鍛煉、輪崗交流、受訓人員對內部相關人員再培訓等方式,培養“學習型、專家型、務實型、開拓型”的監管人才隊伍。
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激勵機制。年完善《省市銀監局年度績效考核暫行辦法》,逐步形成以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為導向,以能力和業績為重點的考核評價機制,建立人員職務職級正常的晉升途徑,促進監管隊伍的職業化。
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約法三章”,堅持述職、述廉、述學相結合,防范監管人員的職業道德風險。
(二)銀行業發展規劃
1、公司治理規劃
各法人銀行業機構應努力創造條件,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并積極引入境內外合格戰略投資者,進一步完善股權結構。
應充分發揮股東大會作為最高權力機構的作用,要探索提高股東大會議事質量的途徑和方法。應提高董事會的決策水平、決策效率和決策權威,確保董事會決策程序的合法性和規范化,要設立對董事會直接負責的風險管理、審計、薪酬和提名等專門委員會。董事會應樹立科學的發展觀,處理好資本、質量、效益、管理和規模之間的平衡關系,制定銀行業機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應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維護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權益的作用。應提高監事會的監督權威,監事會應確保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要求,督促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誠信、勤勉的義務。
應提高公司經營層的管理水平,統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權,加強總部的管理能力和控制效率,加強公司整體經營活動的統籌規劃和分類指導。應對各級機構和經營者建立公正、公開、公平的績效評價標準和程序,有條件的機構應建立與風險調整收益率掛鉤的薪酬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各級經營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年市農聯社應按要求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并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規劃期內,省市發展銀行、市商業銀行、市農聯社、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外資法人銀行機構應進一步完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各司其職、相互制衡、協調有序的組織架構,逐步健全自我管理機制和內部制衡機制。力爭到2006年,所有的法人銀行業機構必須建立起規范和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
2、資本運作規劃
各法人銀行業機構應通過積極的資本運作,實現資產運作和資本運作的協調發展,不斷壯大自身實力。
規劃期內,市農聯社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改善股權結構,深化股份制改革。市商業銀行和市農聯社還應創造條件,力爭上市。招商銀行和省市發展銀行應建立長期籌資的策略,通過配股、增發、發行債券等方式進行再融資,形成良好的資本補充渠道,確保資本充足率水平與業務發展規模相適應,并按照發展的要求,爭取在適當時機發行外資股份,實現境外上市。各法人銀行業機構應有選擇地引進戰略投資者,進一步壯大資本實力。
各法人銀行業機構應根據自身的資本狀況和發展規劃,有步驟地統籌同業購并。招商銀行和省市發展銀行應采取多種形式、多元渠道同業購并。市商業銀行和市農聯社應推進珠江三角洲特別是省市周邊地區中小城市同業購并。非銀行金融機構應在政策范圍內創造條件積極進行并購和設立分支機構。年省市建設集團財務公司和省市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應引進新投資者,完善股權結構。
招商銀行和省市發展銀行應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考慮采取適當方式為客戶提供證券、保險等綜合服務。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應在其業務范圍內積極向證券、保險等行業滲透。規劃期末,有條件的法人銀行業機構可考慮選擇合適的金融控股模式,建立金融控股集團,實現綜合化經營。
各銀行業機構應通過戰略聯盟的方式,與其他金融機構和社會組織建立廣泛、穩固的業務合作關系,并通過內外資源的有效整合,彌補銀行業機構在服務范圍、機構網絡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培育和強化競爭能力,提高市場占有率。
3、管理體制規劃
各銀行業機構應改善和強化法人管理,加強總部對分支機構的管理、服務、協調和監督的職能,強化業務處理的集中管理,逐步建立垂直化和扁平化的組織結構。
規劃期內,各法人銀行機構應按照橫向協調、功能集約的要求,調整和重組總行職能部門。應在精簡高效的基礎上,平衡管理幅度與管理層次,形成扁平式的高效運行架構。應逐步形成總行對分支行主要業務線的垂直集中管理,總行建立統一的業務處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貸款審批等中心,這些中心對分支機構實施垂直集中管理。應設立垂直管理的風險控制和內部審計稽核部門,直接對董事會的專門委員會負責。
各商業銀行分行應適應省市本地市場發展的趨勢,在規劃期內盡可能進行業務整合,逐步集中支行的批發性業務、零售客戶的后臺業務和部分服務職能,在分行建立統一的貸款審批、部分功能的業務處理、財務核算、區域營銷、技術服務和安全保衛等中心,逐步將支行轉變為零售業務的操作前臺和營銷前臺。
各法人銀行機構在理順總分支機構關系的基礎上,明確各級經營者的職權和經營目標,并實行嚴格的問責制。應實現各類管理信息的集成化,理順上下級的信息交流與反饋關系,形成暢通的報告渠道。
4、內部控制規劃
各銀行業機構應建立健全與其經營規模、業務范圍和風險特點相適應的內部控制體系,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確保經營管理目標的實施和實現。
各法人銀行業機構的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應充分認識到自身對內部控制所承擔的責任。
各銀行業機構的內部控制應滲透到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和崗位,并由全體員工參與,任何決策或操作均應當有據可查。內部控制應當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銀行業機構的經營管理,尤其是設立新的機構或開辦新的業務,均應當體現“內控優先”的要求。內部控制應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任何人不得擁有不受內部控制約束的權力。內部控制的監督、評價部門應相對獨立,并有直接向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報告的渠道。
應對各項業務制定全面、系統、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在機構內部保持統一的業務標準和操作要求,避免因管理層的變更而影響其連續性和穩定性。
應明確劃分相關部門之間、崗位之間、上下級機構之間的職責,建立職責分離、橫向與縱向相互監督制約的機制。涉及資產、負債、財務和人事等重要事項變動均不得由一個人獨自決定。
應根據不同的工作崗位及其性質,賦予其相應的職責和權限,各個崗位應當有正式的崗位職責說明和清晰的報告關系。應建立健全關鍵崗位的人員輪換和強制休假制度。
應充分利用計算機程序監控等現代化手段,鎖定分支機構的業務權限,對分支機構實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應有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對法律法規、外部監管的要求等進行跟蹤分析,將其結果作為制訂控制目標和控制方案的重要依據。應及時更新法律法規、外部監管要求等信息,并將這些信息傳達給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應建立并保持應急預案和程序,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件和各類緊急情況,及時做出應急響應,以預防或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確保業務持續開展。應當定期檢查、維護應急的設施、設備和系統,確保其處于適用狀態,并應定期測試其應急預案。
應保證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能夠及時了解經營管理信息以及其他重要風險信息。保證各級管理層及時獲得國內外經濟、金融動態信息和轄內經營管理信息。保證所有員工充分了解既定經營目標的相關信息,以及涉及其責任和義務的政策、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應設立垂直管理、具有充分獨立性的內部審計稽核部門,配備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稽核人員,并應保證稽核人員有權獲得所有經營管理信息。內部審計稽核部門應當合理確定審計頻率和審計覆蓋率,要及時向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提交稽核報告。
應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的反饋和糾正機制。應采取通過各職能部門的專項檢查和內部審計稽核部門的經常性評價等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內部控制狀況進行監督,并根據內部監督結果、外部監管評價和其他組織的建議,提出內部控制的整改意見和糾正措施,并督促有關的職能部門和轄屬機構落實。
5、風險管理規劃
規劃期內,各銀行業機構應按照審慎、效率和有效監督的原則,逐步理順風險控制的組織架構和管理流程,提升風險管理的技術水平,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應建立健全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對信用風險進行有效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要建立反應靈敏、過程連續的風險監控和預警系統,使事后發現轉變成事前監測,事后糾正轉變成事前預警。要進一步完善授權授信管理體制,加大力度推進垂直管理的風險控制體系的建設。要按照行業、地區和客戶等層次建立動態信息庫,定期給予目標市場指引,增強事前風險防范能力。要優化審貸運行模式,完善集體審貸制度,逐步推進專家審貸制度,提高審批效率和質量。要建立健全信用評級體系,提升風險管理技術水平。要提高對信貸資料真實性審查的水平,重視現金流的測算,審慎確定客戶授信金額、期限和方式。要進一步加大貸后檢查的力度,對貸后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審計稽核。要建立健全審慎的風險準備金的計提制度,動態掌握各類資產的風險狀況和真實價值。
招商銀行應在年對客戶信用評級模型進行試運行,并不斷進行完善和擴展,力爭在年按新資本協議中內部評級法的要求量化信用風險。省市發展銀行、市商業銀行、市農聯社應力爭在規劃期末建立客戶信用評級體系,構筑適用的數據庫并引入計量模型,科學測算違約概率,做好量化信用風險的前期工作。
應按照《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場風險管理體系。要靈活運用敏感度、風險值、情景模擬、壓力測試等風險管理技術和手段,對市場風險進行科學的度量。在此基礎上,逐步由通過各項比例指標管控市場風險過渡到以風險敞口限額為主要控制指標的管理模式,并相應完善市場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和業務流程。要在政策允許和市場趨于成熟的前提下,全方位參與金融市場運作,熟練掌握和運用各種表外金融工具和金融產品,使市場風險管理手段覆蓋本外幣、表內外、簡單的產品和復雜的衍生產品、交易賬戶和銀行賬戶。要以資產負債管理系統建設為基礎,以內部資金定價轉移和經濟資本分配為手段,全面提升市場風險管理水平。招商銀行和省市發展銀行應于2006年底前,市商業銀行和市農聯社應于2007年底前分別達到《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的要求。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相應完善市場風險控制體系。
應建立健全操作風險管理體系。要提升審計稽核理念,通過非現場稽核、內部控制評價、運用現代化工具審計,加大對操作風險的審計稽核力度。要通過建立健全質量認證體系、優化法律事務的工作體制、建立健全監察保衛體系等措施,進一步提高操作風險管理能力。在業務運營過程中,要注意和防止出現政策風險。
應建立健全程序嚴密、制度完備的資產保全體系。應創新不良資產的處置手段,有條件的機構要探索資產管理公司運作模式。應建立健全呆帳認定和核銷的機制,加大對不良資產的核銷力度。應建立健全界限明確、認定科學的責任追究制度,對不良資產的責任人要按照制度進行嚴肅處理。
6、市場營銷規劃
規劃期內,各銀行業機構應積極倡導以客戶為中心的營銷理念,加強關系營銷和品牌營銷,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
各商業銀行應對客戶、業務、區域和行業等進行市場細分和市場定位。應進一步確立零售銀行業務、公司銀行業務、同業銀行業務和投資銀行等業務發展重點。應塑造多層次的品牌體系,為客戶提供分層服務,為形成核心競爭力奠定基礎。
各銀行業機構應大力發展中間業務,完善產品創新機制,將創新建議及時轉化為金融產品與服務,逐步改善收入結構。應建立產品和服務體系的量本利核算系統,針對每一項新產品和服務,深入研究其合法合規性、風險可控性、技術可行性、成本效益和投放市場的發展前景等,擬定完整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制定各項產品和服務的推廣、維護和淘汰策略。
應建立資源共享機制,實行多級營銷和梯度分工,形成總行與分行、分行與分行、分行與支行的有機聯動,避免出現內耗,形成整體營銷優勢。
各銀行業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與其他金融機構相互配合,共同開發、分享客戶資源,共同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各銀行業機構應理性對待市場,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費政策,積極培育有償服務的金融消費環境,不得出現任意確定收費標準、少收費、無償服務、墊付資金等不正常現象。
應充分發揮省市毗鄰港澳的優勢,利用CEPA協議的機遇和開辦離岸金融業務的有利條件,積極向港澳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推進,提高銀行業的國際化水平。
應有選擇地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借鑒和移植國際戰略伙伴的先進技術和名牌產品,迅速提升市場競爭能力。
7、財務管理規劃
各銀行業機構應建立與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的財務管理規劃,按照公司發展戰略的階段性要求確定財務管理目標,優化資源配置和流程管理。
規劃期內,有條件的法人銀行業機構應建立健全財務總監制度。各商業銀行還應改進財務管理體制,強化財務集中管理,逐步推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對委派人員實行競聘制、任期制和交流制。
各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加強資產負債管理,提高計劃管理和財務預測水平,對總部和各分支機構經營狀況進行動態監控和評估,實現資產負債管理信息化。
各銀行業機構應圍繞價值管理,進一步提高理財水平。要做好營運資本管理,強化各類投資管理,進一步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性。要加強資金頭寸的調度,進一步提高資金運作效益。要選擇合適的股利分配政策,平衡公司發展和股東回報的關系。
應強化成本管理,推行全面預算,建立責任會計制度。要建立健全內部轉讓定價模式,提高成本分配管理水平,提升成本控制能力。要建立健全相應的責任中心,推行全面預算和財務控制。要逐步實行全體員工參與成本管理。
應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考核和激勵制度。要建立完善的以預算管理為基礎的制度和管理平臺,逐步推行現代化的績效評估和薪酬分配制度。
應加強財務報告管理,維護和提高財務管理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應制定合理的稅務安排策略,提升稅務安排能力,以適應發展和管理要求。
8、信息系統規劃
各銀行業機構應成立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對全公司業務發展和信息處理進行統籌規劃與管理。
各銀行業機構應把握國際先進的金融業務和技術發展方向,運用信息技術的創新來改造金融業務運作模式和流程,應逐步建成全方位、全天候支持客戶服務、業務處理和管理決策有機結合的現代銀行業信息系統。
構建新信息系統應采納主流和標準化技術,遵循業界標準,保持系統架構的開放性和通用性。要保證系統適用性的同時,盡可能提高系統的使用效率,降低運行成本。
應加強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信息系統的安全工作機制,實現工作方式由被動型的事后處理向主動型的事前預防和事中監控轉變,有效控制信息系統的技術風險,實現信息系統長期穩定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應在對業務系統進行整合的基礎上,努力建成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的金融電子門戶。要進一步整合金融服務渠道,提升金融個性化服務水平,并使信息系統可以適應綜合化經營的需要。
應改革信息技術工作體制,使信息技術部門與業務部門之間形成協作關系,加強技術人員與業務人員的緊密聯系,促使業務管理與信息技術交融發展、良性互動。應在統一規劃和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探索信息系統的外包模式。
應加大信息化建設的資源投入,進一步向信息系統建設方面傾斜,從人力、物力和財力等方面為信息系統的建設提供足夠的資源支持。應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互通,全面提升信息系統的效率。
9、機構布局規劃
各商業銀行應積極探索機構的設置和管理模式,建立資本約束機制,促進分支機構實現效益、質量和規模的協調發展。
規劃期內,招商銀行和省市發展銀行應逐步按經濟區域和管理幅度設置機構,力爭在全國經濟總量大的主要城市完成機構布局;應不失時機地抓住中西部開發的機遇,有選擇地設置機構;應利用CEPA協議的機遇,積極進入香港金融市場;應進一步加大力度在國外開設分支機構。市商業銀行、市農聯社應在政策允許范圍內跨區域設置分支機構。
各商業銀行應堅持經濟效益、資源互補的原則,優化同城營業網點的布局。要對每個網點功能的定位進行分析,實行差異化服務。要提高網點的輻射力和影響力,適度控制單點營業辦公面積,完善服務功能,增強市場競爭力。對質量不高、長期虧損的網點,堅決進行撤并、遷移,要逐步加大對寶安、龍崗兩區及部分社區內網點的設置力度,確保營業網點布局保持最優組合。
應根據客戶的具體要求,大力引進現代電子信息技術,推出具有個性、特色的金融服務產品,發展家庭銀行、自助銀行、網絡銀行、流動銀行等新興現代化金融業務,打破營業網點的時空約束。
為保證分支機構合規經營,各商業銀行上級行要按制度輔導下屬機構的經營管理,在新設分支機構的籌建和開業初期應組織輔導小組實施輔導工作。
10、人力資源規劃
各銀行業機構的人力資源管理應立足于為銀行業機構的整體發展服務、為員工個人發展服務。
應建立和完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包括引進吸納機制、流動配置機制、考核激勵機制、監督約束機制和開發培訓機制。要加強人力資源的市場化管理,建立人才招聘、選拔、使用、淘汰的市場化機制。
應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場化要求的分配激勵機制,實行現金分配與股權等非現金分配、短期分配與長期分配的有機結合,應積極探索經營者與職工的持股制度。各級管理者要敢于和善于應用激勵機制,加強與員工的溝通,關心員工,培養員工成長,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
應提高人才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加強崗位交流,實行崗位任期制,激活人力資源存量,實現人盡其才。在管理者“能下”上加大力度,在一般人員“能出”上取得突破,促使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達不到要求、業績較差的員工及時退出,實現人才流動的良性循環。
應建立科學的培訓體系,分層次、分類別、多形式、有針對性地加強執業培訓,保證培訓時間,保證培訓經費的有效投入和穩定增長,加強培訓質量評估,注重培訓的實際效果。
11、企業文化規劃
規劃期內,銀行業機構應各自統一價值觀念,在內部營造一種文化氛圍和行為秩序,通過構造各具特色的企業文化體系,打造和提升自身核心競爭力,推動可持續發展。
銀行業機構應建設以優質的服務和產品為載體的物質文化,以客戶為中心,不斷提供滿足客戶需求的服務和產品,通過營銷使優質的服務和產品的品牌深入人心。
應建設以開拓創新為重點的精神文化,大力提倡奮發學習、開拓進取、爭先創新的精神。
應建設以科學發展觀為宗旨的風險文化,堅持質量是發展的第一主題,堅持資本、質量、效益、內部管理和規模協調發展。
應建設以誠信為重點的行為文化,引導員工恪守職責、承擔責任、履行義務、遵守承諾,將誠信的服務理念貫徹到工作中去。
應建設以統一通暢為重點的制度文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按章辦事、違章辦不成事。
應建設以員工人生價值最大化為重點的人本文化,把企業的發展與員工的職業生涯發展融為一體,為員工的發展提供機會,提高員工隊伍的忠誠度和凝聚力。
(三)銀行業發展與監管環境規劃
1、加強與市政府等部門的溝通
積極配合市政府落實鼓勵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大力促進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加強與市政府的溝通,做好市屬銀行業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核準。配合市政府完成地方中小法人銀行業機構的增資擴股工作。加強與國土、工商、海關、稅務、金融辦等部門的溝通,共同推進銀行業機構經營環境的有效改善。加強與法院等司法部門的協調,提高不良資產處置效率,減輕處理不良資產的負擔,為銀行業機構清收不良資產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2、加強與相關金融部門的協調
根據銀監會確立的有關制度框架,與人民銀行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制度安排和協調機制。
加強同證券、保險等監管部門的協調,建立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和經常聯系機制。定期就重大監管事項、跨行業監管等問題進行磋商,交流監管信息,加強政策溝通和協調,解決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支持銀行、證券、保險業依法拓展業務,加快金融創新,控制金融風險。
3、加強與境外銀行業的交流與合作
積極推進與境外銀行業在人員、信息、技術、服務和金融創新等方面的聯系合作。應推動深港兩地銀行業機構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要選派人員到香港培訓,學習香港先進經驗,加強信息交流。要穩步推進轄區銀行業機構跨境發展。
4、建立與銀行業機構的聯系
與監管對象定期舉行會談,互通信息。參加銀行業機構的有關會議。及時將監管意見和風險情況通報被監管銀行業機構的總行或董事會。
5、強化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
加強對銀行業同業公會的指導和監督,促進協會規范健康發展,充分發揮銀行同業公會在行業自律、規范金融市場秩序方面的積極作用。
同業公會應秉承“自律、維權、協調、服務”的宗旨,抓好自律公約、執業標準和誠信體系、信用制度建設,健全行業規范,強化行業協調和行為管理作用,增強行業自律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通過行業自律維護銀行業的利益,反映行業呼聲,規范市場行為和市場秩序。
6、積極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
與各媒體建立良好互動關系,通過媒體建立監管部門與社會公眾之間相互溝通的渠道,發揮各媒體輿論監督的作用。
7、培育理性的金融消費者群體
通過宣傳教育工作和相關信息披露,加強對社會公眾的現代金融知識、金融服務、風險意識的宣傳與教育,增進社會公眾對風險的識別和了解,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第四部分組織與實施
實現本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需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當局和同業公會的積極配合和共同努力,建立行之有效的實施保障機制。
(一)宣傳推動
省市銀監局負責本規劃的宣傳、推動、組織和協調。各監管處應按照監管范圍對銀行業機構實施本規劃進行指導。要對本規劃的要點和內容進行解釋說明,對銀行業機構和相關人員進行輔導,使本規劃能夠得到廣泛的傳播和充分的理解,并轉化為省市銀行業經營者及監管者行動的指南。
(二)貫徹落實
各監管處、同業公會要根據自身職責,積極推動各銀行業機構加強本規劃的實施工作。各銀行業機構應將自身發展計劃同本規劃結合起來,制定有針對性的具體實施方案。要講求實效,貫徹落實好本規劃的內容和精神,創新實施機制,提高本規劃的實施水平,保證整體實施效果。
(三)跟蹤分析
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跟蹤分析,建立銀行業機構負責人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本規劃實施的進度、工作重點及突出的問題,交流工作經驗,并對各銀行業機構提出工作新要求。要進行專題研討和調查研究,針對執行中出現的偏差,采取提示和糾正措施。
(四)調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