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1 16:19:55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初級法律法規,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1 發生規律
草履蚧在新沂地區1年發生1代,以卵在卵囊中于樹冠下土塊和裂縫及爛草中越冬。越冬卵一般于來年2月15日前后到3月上旬孵化,孵化后的若蟲要暫時在卵囊內停留一段時間,待氣溫回升到適宜出土的范圍,若蟲開始出土沿樹干上爬,3月3日前后達盛期,3月28日基本結束。個別年份,冬季氣溫偏高時,若蟲孵化出土的時間會提前。5月2日前后,雄成蟲羽化,雌若蟲第3次脫皮成為雌成蟲。5月22日前后為交尾盛期。雌成蟲在5月26日前后下樹,鉆入樹干周圍的土縫處,分泌白色綿狀卵囊,將卵產于其中而越夏越冬。
2 防治方法
根據草履蚧的發生規律和危害特點,對草履蚧的防治應采取綜合防治措施。
2.1 應用草履蚧傘形阻殺器進行阻殺法
由于傳統的樹干扎塑料布或纏塑料膠帶阻隔若蟲上樹法中的刮樹皮、綁扎塑料布環節費工費力費時,涂抹的藥環容易被雨水沖刷掉,同時遭受陽光曝曬,藥效降低,有效期短,殺蟲效果受到影響。為了解決草履蚧防治中的難題,新沂市林業局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錢振晗發明了一種草履蚧傘形阻殺器(專利號:ZL2011 2 0016827.3)。該發明采用防水防曬的制傘布料和棉布料預先制作成一定寬度的同心雙層圓形帶,應用時根據樹干粗度隨時剪取適當的長度,將有棉布料的一面涂上農藥,然后用環剝刀在樹皮上刮刻一道凹槽,再將涂好藥的圓形帶固定在樹干上,形成傘狀,阻隔草履蚧上樹為害,并將草履蚧殺滅。涂抹在棉布料上的農藥受到上面一層制傘布料的保護,既能防陽光曝曬,又能防雨水沖刷,延長農藥有效期,提高防治效果。由于制傘布料和棉布料經久耐用,用此制作的草履蚧傘形阻殺器能多次利用。應用草履蚧傘形阻殺器防治草履蚧可以提高工效8~10倍。操作簡便快捷,省工省力省時,而且能多次利用,既能阻隔草履蚧上樹為害,又能將其殺滅,防治效果顯著,從根本上解決了草履蚧防治的難題。
2.2 誘集雌蟲產卵法
雌成蟲在5月26日前后開始下樹產卵越夏越冬,這時可以在樹干基部周圍培土15~20公分,待雌成蟲下樹后鉆入松土內,扒開后集中消滅。
2.3 化學防治
2.4 注射防治
對于樹冠高大的成年樹木,可在3月20日至5月20日進行樹干注射藥物防治,每隔9~14天防治一次。藥物選用內吸劑,在樹干基部周圍打4~6個孔,用注射器注入,每孔注入10ml原液,殺蟲防治效果可達90%。
2.5 噴藥防治
如果發現有草履蚧若蟲上樹,要及時噴藥防治,藥劑可選擇2.5%溴氰菊酯1500~2000倍液,40%氧化樂果1200倍液,蚧螨靈600~700倍液,防效均在90%以上。
參考文獻
在初中數學教學過程中,經常會遇到有關尋找問題規律和一般性特征的題型,我們可以將其統稱為找規律的數學題型。找規律類的題型在中考數學試題中屢見不鮮,已經成為備戰中考的重點和難點。因此,在日常初中數學課堂教學中,引導學生更好的掌握找規律題型的解法和思路,也是很有必要的。
一、引導學生從題目要求出發,探索題型的解決路徑
之所以認為找規律類的題型有所創新和難度,正是因為題型本身的規律十分顯著,而且可以有效的鍛煉初中生的思維能力和數學知識應用能力。這里所說的規律一般是指題目要求給出的相關線索或延續性的內容,總結起來就是一種既定的規律或習慣。對于初中數學教師來說,應該迅速的改變傳統的教學思路和方法,對講規律類總結的題型進行有機的整理,并指出最關鍵的要素,讓學生更好的理解題目的具體要求,并運用他們自己所學的數學知識和理論來解決相關問題,即準確、迅速和有效的找到題目中蘊含的規律及特征。當學生習慣類似的規律類題型的時候,他們的思維儲備和解答習慣也就自然而然的養成了,長此以往就會上升為數學解答的技巧,大大提升學生的數學思維應用能力。
所以,對于廣大初中數學教師來說,必須首先引導學生們從題目、題型的一般性規律出發,嚴格遵循題目的要求,對內涵的規律進行細致的梳理和總結,并且做到“舉一反三,活學活用”。在這樣的思維方法和技巧規律的沿襲下,不但初中數學教學能夠有巨大的突破,而且學生們的技能培養和知識積累也可以提高效率。
例1:用黑白兩種顏色的正六邊形地面磚按如下所示的規律,拼成若干個圖案:
(1)第四個圖案中有白色地磚_________塊;
(2)第n個圖案中有白色地磚__________塊。
【考點】圖形的變化規律
【分析】第一個圖形中有白磚6塊,第二個圖形中有白磚10塊,第三個圖形中有白磚14塊,后一個圖形都比前一個圖形多4塊白磚,所以第四個圖形中有白磚18塊,第n個圖形白磚就有4n+2塊。
【解答】18;4n+2
【點評】找到圖形變化規律是關鍵。
例2:研究下列算式:1=12;1+3=4=22;1+3+5=9=32;1+3+5+7=16=42;1+3+5+7+9=25=52;…用代數式表示此規律(n為正整數)1+3+5+7+……+(2n-1)=______。
【分析】n個連續奇數相加,其和是n2
【解答】n2
【點評】找到奇數的個數與結果的關系。
二、及時進行找規律題型的總結和解讀,積累解題經驗和技巧
前面已經提到,找規律類數學題型已經成為當前中考和初中數學教學的熱點,也是學生學習的難點。那么,如何突破這些疑難的限制,尋找更為快捷、方便的解題方法就成為了廣大初中師生普遍關注的問題。至少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那就是找規律的題型也需要在不斷的練習和實踐中培養感覺,才能取得技巧積累的突破。找規律類的題型之所以日漸風行,就是因為這類題型可以有效的鍛煉初中生的數學思維的敏銳度和創新能力,可以幫助學生們更好的深入到題目本身和背后,了解數學知識的發生、存在和應用的全過程。所以,找規律的過程其實就是學生獨立的調度思維能力和意識去破解數學問題的過程,這是學生的數學能力的綻放,也是思想意識的前行,是初中數學教學的本質訴求。
因此,廣大初中數學教師必須進行引導,不要將目光和注意力僅僅停留在某一道題目上,而是要放眼全局,對一類題型進行自己的總結和分析,找出其中的共性和異同點,然后逐步積累題型的解題技巧、方法和策略。經過長時間的總結、歸納和記憶,學生對找規律這類的題型必然會有一個全新的認知,他們的解題能力和水平也必然有大幅度的上漲。
例3:你能很快算出19952嗎?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考察個位上的數為5的自然數的平方。任意一個個位數為52的自然數可寫成10?n+5,即求(10?n+5)2的值(n為自然數)。你試分析n=1,n=2,n=3,…,這些簡單情況,從中探索規律,并歸納、猜想出結論(在下面空格內填上你的探索結果)。
(1)通過計算,探索規律:
152=225可寫成100×1(1+1)+25,252=625可寫成100×2(2+1)+25,352=1225可寫成100×3(3+1)+25,452=2025可寫成100×4(4+1)+25,
……
752=5625可寫成 ,852=7225可寫成 ,
……
(2)從第(1)的結果,歸納、猜想得:(10n+5)2= . .
(3)根據上面的歸納、猜想,請算出:19952= . .
【分析】在對這些式子進行規律探索的時候,要找出哪些數是不變的,哪些數是隨式子的序號變化而逐步變化的,然后就可以用n來表示這些逐步變化的數。
【解答】解:(1)100×7(7+1)+25;100×8(8+1)+25.
(2)100n2+100n+25100n(n+1)+25.
(3)100×199(199+1)+25=3980025.
【點評】本題不僅要求歸納猜想和探索規律,而且要運用歸納猜想得出的結論解決問題。
透過全文的簡要論述以及三個實際案例,我們可以看出初中數學的找規律題型有其特有的特點和脈絡,這既需要學生的實踐練習和總結,也需要教師的點撥、引導和提示。在找規律類題型日益被重視的今天,加強這方面的教學工作,提升學生的解題效率和技巧,應該成為初中數學教學的一個重要方向。
參考文獻:
[1]胡利民.淺析探索規律型試題的解法[J].中學生數理化(七年級數學)(華師大版),2007年10期
2、安全生產法簡介
《安全生產法》確立的我國安全生產基本法律制度:
企業負責——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即“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國家監察——政府依法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即安全監察、安全審查;
行業管理——由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授權的資產經營管理機構或公司,實施直管、專項監管;
社會監督——工會、群眾、媒體輿論;
中介服務——國家推行安全生產技術中介服務制度。
3、《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有關安全生產和人身安全的基本權利,可以概括為以下五項:
(一)享有工傷保險和傷亡的求償權。
(二)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
(三)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
(四)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權。
(五)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4、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資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教育、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防暑降溫等
安全基礎知識
1、安全的定義:
安:無危( 危險、危害)為安。
全:無損( 損傷、損害、損壞、損失)為全。
安全(safety),顧名思義.“無危則安,無缺則全”,即安全意味著沒有危險盡善盡美,這是與人的傳統的安全觀念相吻合的。
其一,安全是指客觀事物的危險程度能夠為人們普遍接受的狀態。
其二,安全是指沒有引起死亡、傷害、職業病或財產、設備的損壞或損失或環境危害的條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機、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導致系統損失、人員傷害、任務受影響或造成時間的損失。
2、安全生產
是指在生產過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就是說: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時也要消除損害產品、設備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險因素,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3、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4、什么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作用:
(1)明確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各有關部門和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負的責任。
(2)在各部門及員工間,建立一種分工明確、運行有效、責任落實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使安全工作層層有人負責。
6、什么是特種作業?
l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1)電氣作業(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5)登高架設作業(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7)壓力容器作業(8)制冷作業 (9)爆破作業(10)礦山通風作業(11)礦山排水作業(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 (14)采掘(剝)作業(15)礦山救護作業(16)危險物品作業(17)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7、三級安全教育
企業安全生產教育的3種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和經常性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廠職員、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和(崗位(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它是廠礦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8、哪些屬于不安全行為?
A、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未經許可開動、關停設備等。
B、造成安全裝置失效:撤除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堵塞。
C、使用不安全設備
D、手代替工具操作
E、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F、攀坐不安全位置
G、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忽視其作用:不按規定配戴護目鏡、不戴防護手套、不穿安全鞋、不戴安全帽、在受限空間不戴呼吸器等。
H、不安全裝束:操縱旋轉設備時帶手套等。
9、職工的安全職責
(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遵守有關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的規定;
(3)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4)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5)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組長或有關部門匯報;
(6)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報告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7)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8)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9)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10、員工的權利
①知情權,即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②建議權,即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③批評權、檢舉、控告權,即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④拒絕權,即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⑤緊急避險權,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⑥依法向本單位提出損害賠償要求的權利;
⑦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⑧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等。
11、安全帽的防護作用:
防止物體打擊傷害
防止高處墜落傷害頭部
防止機械性損傷
防止污染毛發傷害
12、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項:
(1)要有下額帶和后帽箍,并拴系牢固,以防帽子滑落與碰掉;
(2)熱塑性安全帽可用清水沖洗,不得用熱水浸泡,不能放在暖氣片上、火爐上烘烤,以防帽體變形;
(3)安全帽使用超過規定限值,或者受過較嚴重的沖擊后,雖然肉眼看不到裂紋,也應予以更換。一般塑料安全帽使用期限為三年;
(4)佩戴安全帽前,應檢查各配件有無損壞,裝配是否牢固,帽襯調節部分是否卡緊,繩帶是否系緊等,確信各部件完好后方可使用。
13、防護眼鏡和面罩的作用:
(1)防止異物進入眼睛
( 2)防止化學性物品的傷害
( 3)防止強光、紫外線和紅外線的傷害
(4)防止微波、激光和電離輻射的傷害
14、防護眼鏡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項:
(1)選用的護目鏡要選用經產品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產品;
(2)護目鏡的寬窄和大小要適合使用者的臉型;
(3)鏡片磨損粗糙、鏡架損壞,會影響操作人員的視力,應及時調換;
(4)護目鏡要專人使用,防止傳染眼病;
(5)焊接護目鏡的濾光片和保護片要按規定作業需要選用和更換;
(6)防止重摔重壓,防止堅硬的物體磨擦鏡片和面罩
15、防塵防毒用品的作用:
(1)防止生產性粉塵的危害。由于固體物質的粉碎、篩選等作業會產生粉塵,這些粉塵進入肺組織可引起肺組織的纖維化病變,也就是塵肺病。使用防塵防毒用品將會防止、減少塵肺病的發生。
(2)防止生產過程中有害化學物質的傷害。生產過程中的毒物如一氧化碳、苯等侵入人體會引起職業性中毒。使用防塵防毒用品將會防止、減少職業性中毒的發生。
16、防護手套的作用:
(1)防止火與高溫、低溫的傷害。
(2)防止電磁與電離輻射的傷害。
(3)防止電、化學物質的傷害。
(4)防止撞擊、切割、擦傷、微生物侵害以及感染。
17、防護手套使用注意事項 :
(1)防護手套的品種很多,根據防護功能來選用。首先應明確防護對象,然后再仔細選用。如耐酸堿手套,有耐強酸(堿)的、有耐低濃度酸(堿),而耐低濃度酸(堿)手套不能用于接觸高濃度酸(堿)。切記勿誤用,以免發生意外。
(2)防水、耐酸堿手套使用前應仔細檢查,觀察表面是否有破損,采取簡易辦法是向手套內吹口氣,用手捏緊套口,觀察是否漏氣。漏氣則不能使用。
(3)絕緣手套應定期檢驗電絕緣性能,不符合規定的不能使用。
(4)橡膠、塑料等類防護手套用后應沖洗干凈、涼干,保存時避免高溫,并在制品上撒上滑石粉以防粘連。
(5)操作旋轉機床禁止戴手套作業。
18、絕緣鞋(靴)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
(1)應根據作業場所電壓高低正確選用絕緣鞋,低壓絕緣鞋禁止在高壓電氣設備上作為安全輔助用具使用,高壓絕緣鞋(靴)可以作為高壓和低壓電氣設備上輔助安全用具使用。但不論是穿低壓或高壓絕緣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觸電氣設備。
(2)布面絕緣鞋只能在干燥環境下使用,避免布面潮濕。
(3)穿用絕緣靴時,應將褲管套入靴簡內。穿用絕緣鞋時,褲管不宜長及鞋底外沿條高度,更不能長及地面,保持布幫干燥。
(4)非耐酸堿油的橡膠底,不可與酸堿油類物物質接觸,并應防止尖銳物刺傷。低壓絕緣鞋若底花紋磨光,露出內部顏色時則不能作為絕緣鞋使用。
(5)在購買絕緣鞋(靴)時,應查驗鞋上是否有絕緣永久標記,如紅色閃電符號,鞋底有耐電壓多少伏,等表示;
鞋內有否合格證,安全鑒定證,生產許可證編號等。
19、防靜電鞋、導電鞋的使用注意事項 :
1)在使用時,不應同時穿絕緣的毛料厚襪及絕緣的鞋墊。
2)使用防靜電鞋的場所應是防靜電的地面,使用導電鞋的場所應是能導電的地面。
3)禁止防靜電鞋當絕緣鞋使用。
4)防靜電鞋應與防靜電服配套使用。
5)穿用過程中,要按規定進行電阻測試,符合規定才可使用。
20、安全帶的作用:
預防作業人員從高處墜落
21、安全帶使用注意事項 :
在永福,仍活躍在鄉間的是永福天鳳彩調團和永福境內各鄉鎮演出隊。永福天鳳彩調團由兩位退休職工黃少榮(男,1930年生)和唐寬仁(女,1930年生,永福縣中醫院退休職工)資助,自2002年成立以來,劇團每年都在虧損,兩位老人為了能看彩調,仍堅持出資維持劇團的演出。然而,這樣的支持力量畢竟是微薄的,他們還能支持多久,這還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
除了在永福縣城的一個固定場地賣門票演出外,遇有喜慶節日、婚喪嫁娶、拜祭祖先,小有名氣的永福天鳳彩調團便會被邀請到廣西各地演出。所到之地除了永福本地外,還有廣西區內的賀州、中山、八步、平樂、荔浦等。從2007年2月21、22兩日(農歷大年初四、初五)到臨桂縣沉橋村和永福縣的橋村調查演出情況所獲得的資料來看,這期間該團被許多地區的村子邀請,但他們只能有選擇地到其中一些地方演出。各地在春節期間邀請彩調團到村里演出的需求量大于演出團體的供應量。這些特定時日的演出給劇團帶來的只是暫時的贏利,從每年總的經營收入來看,還是虧損的。同時活躍在鄉間的還有各鄉鎮演出隊,這些演出隊是由政府組織的,只在節慶日演出,不以贏利為目的。
彩調在民間是有需求的,但是這些演出團體都不能維持生計,因此彩調的發展受到了限制,彩調的傳承也一直是老一輩彩調藝人擔憂的問題。
一、永福彩調資源旅游開發設想
繼2006年5月20日廣西彩調被列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以來,永福彩調也于同年被列為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永福縣政府十分重視彩調的保護和開發,采取各項措施對彩調進行扶植。同時學者也積極參與到其中來,通過實地調查研究,為開發提供合理建議,避免過度開發帶來的損害。
政府大力扶持彩調,學者提供科學合理建議,是有利條件,但只是起到一方面的作用。地方戲要擺脫生存窘況和發展困境,還要特別強化“生產自救”的意識并在生產過程中實現文化傳統的創造性轉換。筆者認為旅游開發是彩調資源“生產自救”的道路。
1 將彩調這一民俗旅游資源融入當地自然旅游資源環境中。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北部的永福,湘桂鐵路縱貫全境,交通便利。自然物質旅游資源如百壽巖“百壽圖”石刻、鳳山“福”字石刻,永寧州古城,麒麟巖,板峽湖,以及兩江小山峽和重陽木古樹等,相較于桂林其它著名的風景區來說,不算豐富,也無甚特色。但是如果將彩調表演融入其中,把民俗旅游資源結合到自然資源中去進行開發,也許能創出永福一地的文化品牌特色,從而帶動永福的旅游產業,同時為彩調的保護和開發開辟一條“生產自救”的道路來。
從另一方面來說,與永福相鄰的陽朔、桂林旅游區以世界聞名的自然風光著稱,民俗文化旅游并不明顯,根據旅游地相互作用關系理論,永福彩調旅游區的開發,正好可以與桂林陽朔旅游區形成互補,相得益彰。成功的例子如桂林兩江四湖玻璃橋上的彩調表演,成為兩江四湖中頗具地方特色的人文景觀。
設想將彩調表演安排在以明代古建筑為特色的永寧州古城中,旅游者在城中流連時,鼻中吸著鄉間的清新空氣,彩調的快樂鑼鼓聲響起在耳邊,仿佛身置另一個時代,感受一種獨特的藝術氛圍。彩調在這樣的情境下存在或者說出現,成為城中一景,再現古時繁華鬧市,將會使游客更為有效地了解本地的民間風俗,享受到身心的愉悅,為旅游產品增色。在保護與開發永福彩調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同時,也保護了永寧州古城中的古建筑這些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
2 開發“彩調村”。我們通過永福縣文體局了解到,永福縣羅錦鎮林村是廣西彩調劇的發源地之一,林村林姓家族則是永福縣最早的彩調世家。在該村,每年都有農歷十月二十一日請彩調班子到村里表演的習俗。通過對林村甲宗祠內守祠老人的采訪,對比有關的文字記載,我們發現這個習俗與村里流傳著的說法有關,即永福彩調源于明代從福建遷到林村的林家祖先舉行的祭祀李靖的儀式。不管這個說法真不真實,實際在當今林村人的生活中,每年農歷十月二十一日舉行的祭祀令公李靖的儀式中,唱彩調是必不可少的。本來林村有自己的戲班,后來隨著打工潮的到來,村里的年輕人都離開家鄉到外地打工,加上老一輩藝人的相繼離世,村里的戲班漸漸消失了,祭祖時只好請外面的戲班(比如永福天鳳彩調團)來演出。
實際上,林村到底是不是彩調發源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從這些調查資料上看,永福彩調有其深厚的鄉村文化底蘊,它的產生和發展都離不開農村這片土地,離不開農民的日常生活。要開發和保護它,就一定不能讓它脫離它特定的生存環境。
因此,在理解彩調的鄉村文化特性的基礎上,征求本村人的意見,由村里人共同作主,開發商進行市場策劃,將曾經盛行彩調的具有代表性的村子比如說林村這樣的村子開發成“彩調村”,不失為一種旅游開發的策略。村子以彩調為主要特色,有以彩調臉譜、服裝為特色的工藝品出售;設計由游客親身參與體驗彩調表演的項目,如試穿戲服、參與角色的扮演、模擬拜師學藝的過程等。這需要從老藝人那里挖掘出即將消失的唱腔、劇本及各種獨特的儀式,同時又需要改造它,使它適于旅游行為中的操作,以及游客的“參與性體驗”。通過旅游設計的需要,也可以促使彩調藝人積極地發掘和弘揚自身的文化內容,從而達到保護和開發彩調的目的。成功地開發“彩調村”,也會帶動當地的其它服務性行業如農家旅館、農家餐飲業的開發,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
當然,旅游開發離不開政府的倡導、管理和協調,旅游企業的市場開發和經營,文化主體的自主性參與,以及學者的理論指導和科學的建議,四者的互動,才能推動旅游的合理開發,達到保護和發展的目的。
二、旅游開發引發的思考
旅游開發將使彩調改變舊的形式或內容來適應商業化的需要,會不會破壞其有價值的東西而保留其無價值的東西呢?旅游開發的過程中可以把彩調文化中本已消失或正在消失的東西重新恢復,但是它肯定不能原原本本地恢復原貌,只能是以新的形態出現。有人會認為旅游開發會使其毫無意義和價值,與保護的宗旨相悖。但是筆者認為彩調之所以面臨困境,根本在
于它已不適應周圍的環境和社會的發展,如果不隨之改變和發展,勢必走向衰微。旅游的開發帶給了彩調發展變化和延續生命的空間,為它創造了適于生存的環境,它對于彩調的保護和開發是必要的和有益的。
有人認為好的演員是戲劇發展的關鍵,筆者認為這不是決定性的因素,關鍵的是文化環境是否存在,如果沒有適于彩調生存的特定環境,沒有在特定環境下被感染的觀眾,即使有再好的演員也不能讓它煥發異彩。
2、兩個數相除,被除數擴大或縮小,除數不變,商也擴大或縮小相同的倍數。
中圖分類號: TU76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何為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及其是怎樣產生的
從廣義上來說,只要是建設工程的性能上沒有達到預計要求都是質量問題。其實質是未使工程達到設計要求,沒有使其具備應當具備的性能。專業角度來說,可以理解為:某一工程竣工移交后,包括任何圖紙或規范,以及任何關于工程的質量,工藝,履行或者設計的默示條款的工程項目,任意一項或多項未能遵從合同的明示描述或要求。我們常說的質量問題通常是指工程竣工后的整體質量。然而實際上,許多質量問題是體現在質量上的施工中具體問題。并且最容易引發問題的恰恰是在施工過程中。最容易發生質量問題的幾個方面,如地基不穩,主體結構失衡,屋面的滲漏等等問題的出現都是由于施工過程中出現了質量問題。凡發生經濟損失費滿8000元的質量問題,均為質量事故。簡單地說,質量事故就是嚴重的質量問題。就其本身的特征而言,其一定義為經技術鑒定,確認其對建筑質量造成重大影響。具體體現在:影響工程主要構件強度及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歷史性的缺陷(如發生坍落、倒塌、基礎嚴重下沉、標高錯誤等現象,均為重大質量事故);影響下一道工序在一個月內不能繼續進行施工(后續影響性);施工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達不到質量標準,以至于必須進行全部或部分拆除,重做修補或加固工作。經調查研究發現,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有三個方面:
其一,在地質勘查時未能發現問題,導致是施工工程本身存在很大的地質風險。屬于先天缺陷未被發現的人工錯誤。
其二,建筑工程設計存在錯誤,設計本身就存在限制因素,直接隱藏了質量危機。
其三,施工方施工不當,由于在工程的結構質量或操作系統、管理方面存在失誤和問題,造成了竣工后的質量事故。
2 應對質量事故應采取什么處理辦法
質量事故發生后,要視其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視其嚴重情況,經過分析、論證、法定檢測單位鑒定和設計等有關單位認可進行相應的處理。主要的處理辦法有:
首先,立即組織力量進行調查。弄清事故現場狀況、造成的影響、分析其原因是只要發生質量事故就必須首先要做的。遇到重大質量事故,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應配合公司質量部認真調查妥善處理,必要需配合政府部門,做到事故處理不留隱患。為此可以定期觀測。
最重要的,積極整改修補補救。必要時,返工處理。當工程存在著嚴重質量問題,質量未達到規定的標準和要求,以至于對結構的使用和安全構成重大影響,且又無法通過修補處理的情況下,可對檢驗批、分項、分部甚至整個工程返工處理。在整改時要進行方案比較。同類型和同一性質的事故可先設計多種處理方案,然后結合當地的資源情況、施工條件等逐項給出權重,做出對比,從而選擇具有較高處理效果又便于施工的處理方案。
繼而,調查輕質量事故原因后,對于人為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問責到具體的人、組織、部門。對于造成質量事故的人,項目經理應根據責任的大小,予以行政或經濟上的處罰。
3如何規避法律風險
建筑工程風險很多,法律風險只是工程風險中的一種,對承包商而言主要表現在施工合同方面。通常是也就是由于缺少法律意識,在簽訂、履行合同時注意不夠,或者違反法律規定或受制于人,最終可能導致損失的發生。因此規避法律風險顯得十分必要。為此我們要首先搞清楚幾點:
3.1質量風險的類別,可能的原因判斷及責任承擔.基礎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等幾個方面。1,基礎工程的質量問題,它導致的危害后果主要是導致建筑物變形(傾斜,沉降),基礎裂縫,地基強度不足等,這些如果屬于意外因素由保險人承擔,如屬于設計勘察失誤由業主承擔。2,結構工程的的質量問題,包括混凝土裂縫,錯位或者變形,鋼筋工程事故,混凝土工程事故,在這些質量事故中,原因可能是由設計的原因,也有可能使原材料的原因,也可能與施工有關。責任的承擔和上面的地基工程是類似的。在實踐中我們會發現,某一質量的發生它的原因并不是一目了然的這些都給我們進行原因分析,確定民事責任的承擔帶來了麻煩,從而引起了法律上的爭議。
3.2法律爭議的解決,手段,途徑。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法律爭議主要包括幾個方面,質量問題的確認;責任承擔主體的確認;責任承擔范圍的確定。1,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確認。質量問題的確認往往是在階段性工程完工的中間驗收或者全部工程完工的竣工驗收中發現的。對工程驗收是業主的權利,但業主由于專業知識的缺乏往往是由監理工程師驗收的,當然竣工驗收現在還是由質檢站驗收。驗收時間的掌握和驗收的程序在實務上有什么重要的作用。2,責任承擔主體的確認。A,質量原因確定,一旦出現工程質量事故,施工人應當及時通知業主和保險人,根據施工資料對質量原因進行分析,在三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可以共同以確認書的形式確認質量原因;如果三方無法對質量原因達成一致意見,那么根據我們現在的通常做法還是要求有建筑質量監督站出具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原因分析報告以及事故責任裁決書。建設行政主管機關一般不參與事故的處理,但可能會根據事故的損害后果進行政處罰,這個不屬于今天的講課內容。B責任承擔主體確認。事故責任裁決只是對質量事故損害責任的劃分,也就是說可以據此確認業主和施工人的責任劃分問題,但是實際民事責任的承擔并不完全依據此。3,賠償范圍的確定。主要是指賠償民事責任范圍,個案差異很大,具體地說,保險人只賠償保險項目上的范圍,沒有列入的不予賠償,因此保險人能夠予以賠償往往不能涵蓋損失的全部。
由此可見,要想規避法律從風險,要把握住以下幾點:
(1)提高避險意識,增強防險能力。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避免造成質量缺陷、要求返修等經濟責任風險。從事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人員尤其要避免、、、貪污受賄等違法犯罪行為,避免刑事法律責任風險。 (2)依法確立合同。市場經濟為法制經濟。我國加入WTO后,法制的要求更高,企業決策者應認真學法,并在經營活動中,自覺地運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對合同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不能掉以輕心,做到款款明晰,條條踏實。
(3)動用法律武器,提高維護自身權益能力;防范并化解無效(或黑白)合同的風險;應合法分包,不轉包,保證分包合同有效,在指定分包時,總包應力爭在合同中限制自己的責任。積極進行變更、索賠甚至提起法律訴訟。合同簽的再好,在履行中都會出現當初預測之外的風險,合同雙方都希望轉移風險,對承包方來說,當初簽訂合同時,由于市場競爭激烈,討價還價能力受限,但在履行和訴訟中就不一樣,完全可以積極主動地通過變更、索賠合法合理轉移風險:
(4)做好投標(或非招標工程簽約)前對發包人資信的審查:首先應深入了解發包人主體資格、投資許可是否合法真實和支付價款能力,提防“工程騙子”;其次在有權部門了解工程立項手續、相關許可證、相鄰關系處理、開發資質、業績、社會信譽等情況,如果是受托發包,還要審查有無委托手續等以求合同本身合法有效。
五,律師的參與。律師從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及施工風險管理的目標首先是避免質量風險的產生,其次是即使產生質量風險,也能使自己處于有利的索賠位置。在建設工程的質量糾紛中,無論是在施工過程中還是在竣工后,律師的全面參與提供法律服務,以過錯責任為原則,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律師的參與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建設市場的法制化規范化,無論對業主還是施工人都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總結】:相信對安全事故的原因及處理辦法的分析會對安全事故的防范和順利解決產生正面影響,繼而順利實現建筑工程法律風險的規避。
參考文獻:
1、李亮;如何搞好土建工程質量監督工作[J];現代裝飾(理論);2011年04期
2012年,基礎教育領域綜合改革進一步深化,涉及基礎教育的七項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項目穩步推進并取得階段性成果,如特色實驗班、學校自主排課等改革試驗,在探索高中階段創新人才培養體系上邁出新步伐。各區縣積極探索,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東城區實現學區化管理全覆蓋,西城區、豐臺區、石景山區積極推動集團化辦學,昌平區發揮校際聯盟優勢促進學校共同發展,燕山地區推進“燕翔行動”,促進一校一品建設。
更為重要的是,我們的改革進入深水區,突破了三個難點:會同有關部門出臺幼兒園收費政策、制定北京市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方案、完成高考加分政策調整工作并制定《2012年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我們認真落實中央要求,經過科學論證、系統設計,保證了這些牽涉面廣、輿論關注高、社會爭議多、改革難度大的政策平穩出臺。我們的改革形成了三個亮點:在義務教育階段,以提高質量、促進公平、辦學多樣化為主題,分別組織初中和小學走進區縣和學校系列活動,開展了16個區縣上千所學校參與的大規模展示交流活動,樹立了典型,推廣了經驗,在全社會產生了廣泛影響;新建15所城鄉一體化學校,實行一個法人、一體化管理模式,成為首都基礎教育創新管理模式的新亮點;高標準建設的北京數字學校成為創新首都教育公共服務方式的新舉措,提供義務教育階段全科數字化名師授課資源,開啟了首都基礎教育云建設的新探索。
加強制度建設,推動科學決策,持續提高首都基礎教育管理水平
2012年,面對首都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均衡發展的新要求,面對財政管理和項目實施的新要求,面對中央對首都維護穩定、平安校園建設的新要求,我們加強了五個方面的制度建設和科學管理。
一是從規劃編制入手,制定了中小學建設、德育工作、融合教育、體育衛生等多個行動計劃,增強工作前瞻性,科學規劃、統籌能力得到提高。
二是從經費管理入手,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和項目審計,加強了各類工作項目和研究項目的統籌管理,重大工程都有專項管理辦法。
三是從風險防范入手,建立起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和輿情監測制度。目前,全市已經建立起學生思想道德發展狀況監測、學生減負監測、學業水平監測、教育工作滿意度監測等多項監測機制。
四是從督導檢查入手,專項督導持續跟進,重視先行先試,先后開展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特殊教育等專項督導以及教育執法檢查,開展高中教育督導調研,首次啟動校外教育專項督導,開全國之先例。
五是從黨建工作入手,重視理論學習,推進作風建設,建立基礎教育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組織全市基礎教育系統學習貫徹黨的十和市十一次黨代會精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切實改進工作作風。
注重內涵發展,提升育人質量,著力培育體現“北京精神”的首都青少年
2012年,我們更加關注學校內涵發展,拓寬學生發展平臺,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一是市、區縣積極落實育人為本的理念。我們召開了全市中小學德育工作會議,頒布了中小學德育工作行動計劃,實施工程。我們大力弘揚和培育“北京精神”,學雷鋒主題活動貫穿全年,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著力培養體現“北京精神”的首都青少年。
二是學校更加注重內涵發展與質量提升。我們成立的小學、初中、高中教育研究會積極發揮作用,推動各區縣和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全市大力推動主動減負、科學減負、創新減負和系統減負,東城、西城、海淀、大興、順義等區縣涌現出一批“輕負擔,高質量”的優秀典型。
三是學生發展平臺更加寬廣和豐富。目前,全市不僅形成了翱翔計劃、雛鷹計劃等創新人才培養平臺,還有金帆藝術團、金鵬科技團等藝術科技發展平臺,更有普惠所有學生的社會大課堂。2012年,“學生教育計劃書”的制定、資源聯盟的建設和2億元經費的投入,有力地推動了學生走進社會大課堂。體育藝術“2+1”工程大力推進,陽光體育活動深入開展。國際學生北京夏令營等數個國際交流平臺發揮了重要作用。
推動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大幅提升首都基本公共教育服務質量
2012年,我們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成東城區等首批11個區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督導評估,研究制定推進首都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的意見,在推進首都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水平上又上新臺階。
一是千方百計保障經費投入進一步向農村地區、薄弱學校和弱勢群體傾斜。2012年學前教育投入2.3億元用于農村幼兒園建設,基本解決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地區兒童入園問題,逐步構建起縣、鄉、村三級學前教育服務網絡。投入4000萬元為農村寄宿制中小學校更換生活用車130輛。義務教育階段四類寄宿學生伙食補助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240元。市級投入5.2億元保障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二是千方百計保障隨遷子女以公辦學校為主接受義務教育。2012年公辦中小學接收隨遷子女36.6萬,占比達74.7%,比上年提高3.8%。
三是千方百計保障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專門教育健康發展。加快特殊教育學校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建設,制定《中小學融合教育行動計劃》。全力做好內高班管理工作,保障5000多名少數民族學生在京的學習生活,13個接收內高班學生的區縣為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穩定做出重要貢獻。開展專門學校調研,研制專門學校語數英等八個學科教學指導意見。
增加教育投入,加快資源建設,實現首都基礎教育從“一個都不少”到“人人都學好”的教育跨越
2012年,國家和北京市加快落實教育經費4%的目標,新增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教育資金和地方教育附加兩項教育經費來源,全市生均教育經費繼續在全國領先,有效保障了基礎教育設施專項規劃、城鄉一體化學校建設等一批重大工程的順利啟動和實施,也帶來了首都基礎教育發展三個方面的積極變化。
一是基礎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大為改善,特別是城市薄弱學校、農村學校、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得到大幅改善。小學規范化建設工程全面收官,全市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在主要項目上實現全部達標。完成北京市少年宮和新盲校建設,推動7所學校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建設鄉村學校少年宮。
二是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力度持續加大。繼續實施“春風化雨”“綠色耕耘”等工程,實施北京市特崗計劃,實施“名師、名校長教育家工程”和“農村教師素質提升工程”。推動了國內訪學計劃,開展了多層面的干部教師培訓,涉及學前教育、民辦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專門教育等各級各類教育。
三是入園難、入學難得到有效緩解。2012年新增入園名額2.4萬個,全市優質幼兒園達到477所,比上年度增加53所。14萬小學新生如期順利入學。
回應百姓訴求,規范辦學行為,樹立首都基礎教育發展新形象
2012年,首都基礎教育領域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受到了社會、公眾和媒體的持續關注。我們沒有回避問題,而是積極回應,召開了中斷多年的全市中小學校長大會,拿出了切實舉措,樹立了首都基礎教育的良好形象。
一是與升學掛鉤的“奧數熱”得到有效遏制。我們加大力度治理與入學掛鉤的奧數問題,全面叫停與升學掛鉤的奧數競賽培訓,對全市所有中小學校進行全面檢查,集中查處與奧數競賽和培訓掛鉤的入學行為,對各種培訓機構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城六區的30所重點學校向社會做出莊嚴承諾。
二是圍繞擇校費等開展的教育亂收費治理力度繼續加大。我們落實教育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和《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意見。接受國家發改委等七部門對北京市教育收費情況檢查。穩步實施基礎教育入學、升學、考試、學籍管理等工作,完成《北京市中小學學生學業成績考核管理辦法》修訂工作。
2013年:尊重規律,推動首都基礎教育科學發展
突出教育主題,把握發展主線,全面推進首都基礎教育更加科學發展
2013年,首都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面臨著新的形勢和要求,各項工作任務依然非常艱巨:適齡兒童小學入學高增長的態勢將延續,需要進一步加快建設力度、增加學位供給;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方案正式開始實施,擇校問題、收費問題將繼續受到社會的高度關注;教育體制改革進入攻堅階段,五個行動計劃和多項建設工程要推進實施。這更加考驗我們的決策智慧和執行能力,需要我們付出更大的勇氣和決心,承擔更大的責任和使命,推動首都基礎教育持續向前發展。
2013年工作的總體思路概括起來就是:突出“一個主題”,把握“一條主線”,圍繞“兩個基本”,實現“兩個轉變”。
1.突出“一個主題”,即突出素質教育主題,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
2013年,將深入實施德育行動計劃八項工程,推進課程育人、文化育人、實踐育人。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每月有主題、全年成系列。繼續實施中小學生綜合素質提升工程,以博物館月、公共服務周、學生教育計劃書、資源聯盟建設等為抓手,推動社會大課堂建設和應用常態化。推進陽光體育活動,豐富學生在創新探究、藝術科技、社會實踐、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發展平臺和載體。
2.把握“一條主線”,即把握改革發展的主線,以國家級教育體制改革項目為抓手,以課程改革為核心,推進體制機制的突破
一是“讓亮點更亮”,豐富和完善北京數字學校服務種類和功能,打造首都基礎教育新品牌,在更新義務教育階段同步課程的基礎上,錄制高中階段名師課程,推進“點對點”深度融合應用。在現有基礎上,繼續支持30所一體化學校建設,深入推進“一個法人、一體化管理”改革。加大展示和宣傳,推出更多“百姓身邊的好學校”。
二是“讓難點破冰”,繼續推進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項目實驗,深化人才培養體制、學校辦學體制、人事制度改革。積極引導民辦中小學教育健康發展。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國家、地方、學校三級課程體系。探索對部門辦園、民辦園的支持保障機制,設立中小學教師正高級職務(職稱),建立市級骨干班主任制度等。
3.圍繞“兩個基本”,即圍繞把更多的辦學自還給學校、把更多的發展選擇權還給學生的“基本內涵”,圍繞以學校文化、內涵發展為主的學校“基本建設”,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努力促進教育公平
2013年,市級將更加注重給區縣和學校搭平臺、建機制、出政策、投經費,通過學前教育、德育工作、中小學建設、融合教育、體育衛生等五個行動計劃,加快基礎教育學校各項建設,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繼續落實《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提供“廣覆蓋、保基本、多形式、高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使全市幼兒園總數達到1530 所左右,公辦園占比達65% 以上,新增幼兒園學位2.4萬個,新建43個早教基地。制定義務教育公共服務標準,指導尚未通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5個區縣落實各項任務,多種方式推動優質教育輻射和共享。繼續實施學校文化建設工程,以百年學校文化傳承與創新為引領,帶動中小學文化特色建設與內涵發展。繼續支持70所高色校建設,促進高中有特色、多樣化發展。啟動民族教育學校建設工程。加快特殊教育支持中心和融合教育示范區創建,新建17個學前特教基地。
4.實現“兩個轉變”,即實現教育發展方式和育人模式兩個轉變,落實治理教育亂收費等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持續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一是教育發展方式由重投入、重建設向重管理、重提升轉變。2013年,將進一步做好課題立項、科研規劃、成果轉化、對外交流等工作。借助建設世界城市的有利契機,擴大教育交流與合作。加大督導檢查力度,保持治理教育亂收費、奧數與升學掛鉤等問題的高壓態勢,規范學校辦學行為。
二是育人模式由工作管理向提供服務轉變。依法落實教育經費4%目標,優化投入結構,提高經費使用效益,把不斷增加的教育投入更好地惠及到廣大中小學生,讓他們更直接地享受到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成果。繼續開展創新項目評選,推進創先爭優常態化。深化黨的十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實施意見,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切實改進文風、會風、作風,更多地傾聽教師、學生、學校的聲音和訴求。
尊重教育規律,規范辦學行為,構建首都基礎教育發展良好生態
當前,基礎教育領域還存在一些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不符合教育規律的辦學行為和現象,如學生課業負擔過重、擇校、搶生源等。這些現象主要根源來自于教育系統自身缺乏尊重規律、安安靜靜、踏踏實實辦教育的追求。今年,要進一步強化尊重教育規律和人的成長規律,規范辦學行為的基本要求,重點在以下三個方面有所突破。
1.以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為突破口,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
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下滑一直是困擾基礎教育發展的頑癥。我們要深刻反思,不能以延長學生學習時間、增加學生負擔、犧牲學生健康和興趣為代價來換取所謂的質量的提升。
要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確保開足開齊課程。一部分學校在課程開設方面仍然存在短期的、功利的、片面的傾向,體現在總課時超標,特別是語數外課時超標,以及體育課和體育鍛煉時間沒有得到保障。
學校必須要有底線意識,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和課程計劃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控制課程總量;優化課程結構,鼓勵開發適應學生身心發展需要的課程。嚴格執行國家體育課時規定,全面提高體育課和每天一小時體育鍛煉的實效性,力爭實現“三升一降”,即使學校體育工作水平明顯提升;學生耐力、柔韌性、力量等體能素質明顯提升;體育后備人才數量和質量明顯提升;學生肥胖、近視發生率明顯下降。
要提高課堂實效,實現增效減負。教師要提高駕馭課堂的能力,深入“三個研究”,要研究教材,吃透標準和要求,認真備好課;要研究學生,根據學生認知規律和特點因材施教;要研究教學方式,靈活運用不同方式,提高教學針對性。尊重學生的受教育權、選擇權、發展權和健康權,使學生成為教育的主人、學校的主人、課堂的主人,積極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種學習方式。
要加強作業研究,實施有效作業。從全市情況看,對作業尤其是有效作業的研究還很不夠。老師布置的家庭作業成為學生課業負擔最外顯的原因,同時,機械重復性的、懲罰性的無效作業和低效作業大量存在;教師給家長布置作業的現象也屢屢發生。
要實現減負,必須在作業環節有所突破。在量上按照規定,嚴格控制。在質上大力提倡有效作業。教師要做到備課的同時備作業,要關注個體差異,增強作業層次性、針對性;要創新形式,增加開放式、實踐類作業;要強化作業批改,力爭做到全批全改,面批面改,加強作業反饋。提倡校長、干部進課堂,聽課的同時關注作業、檢查作業。
要更新教育觀念,轉變評價方式。評價問題根本上是教育追求問題,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診斷、改進和促進發展的功能,杜絕以生源競爭為目的的簡單評價、依據單一分數對學生和教師排隊等功利作法,使教育回歸尊重生命、服務發展的本質要求。
人類的教育價值追求經過了注重知識、發展智能和尊重生命三個大的發展階段,也可以說“為生存而教”“為發展而教”和“為享受而教”。三個階段的評價標準分別為學業成績、學生身心發展的充分程度和學生的“幸福感”。我們要以“幸福感”,即生命發展和社會人文素質的提高作為評價的根本標準。
2.以健全公平規則為基本保障,優化教育發展環境
目前我們的教育發展環境并不寬松,擇校等不規范辦學行為嚴重擾亂了健康有序的入學秩序和發展環境。2012年,國家和北京市相繼出臺了關于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文件,市政府即將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改革,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水平的意見》,對規范辦學將會提出更加明確的工作要求。
要嚴禁假期大面積集體補課。假期補課,尤其是假期集體補課、上新課、趕教學進度的現象在我市屢屢發生,侵害了學生正常的休假權利。今年寒假,各區縣和學校,除個別學生補課外,禁止出現任何形式的集體補課、上新課現象;不鼓勵、不引導、不允許推薦學生到校外機構補課;嚴禁出租出借校舍供培訓機構使用;嚴禁公辦學校教師有償補課。采取多種形式,豐富學生假期生活,把愉快的假期還給學生,把生命發展的自和選擇權還給學生。
要進一步規范招生入學工作。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各區縣合理劃定公辦學校的招生范圍。禁止區縣以雙向選擇為由,助推學校擇生、學生擇校現象。在小升初推優環節,嚴格按照小學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正規程序錄取。堅決禁止學校采取或者變相采取考試、測試、面試等形式選拔學生;堅決禁止公辦學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格網上錄取,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建立控制跨片流動的審核制度。
要優化“三個環境”。首先,加強個體自律,優化人際環境。教育工作者要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營造和諧友善的師生關系、干群關系。其次,強化行業自律,優化教育內部環境。提高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力,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淡化分數競爭、生源競爭、資源競爭等不良競爭,力戒學校建設中的鋪張浪費和形象工程。加強督導和紀檢監察,營造風清氣正、和諧包容的環境。再次,堅持民主開放,優化教育外部環境。加大主動宣傳力度,加強學校和家長、社區的溝通與協作,自覺接受監督,積極聽取意見建議,爭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3.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為有力支撐,提高教育質量
“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教育質量,不會超過教師的質量”。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充滿活力的專業化教師隊伍是我們規范辦學行為,提高教育質量的有力保障。
目前,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還存在以下問題:數量上,師資缺口不斷擴大,部分區縣短缺嚴重;質量上,一些地區還存在沒有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老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現象;結構上,教非所學的現象時有出現,需要進一步優化。針對這些問題,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全面提高教師師德水平。教師是學生成長的引路人,這是需要有良心、責任心和事業心的職業。要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將師德建設作為學校工作考核和辦學質量評估的重要指標。落實國家關于嚴禁公辦在職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要求,嚴禁公辦中小學教職工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凡是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的,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評獎、晉升、職稱評選等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在年度考核中予以追究,引導和鼓勵教師專注本職工作。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資格。
二、《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不依照本法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資金;逾
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處分,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撤職處分或者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照前款規定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行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四、《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五、《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
責任:
(一)礦山建設項目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沒有安全設施設計或者安全設施設計未按照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的;
(二)礦山建設項目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未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的;
(三)礦山建設項目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安全設施未經驗收合格的;
(四)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五)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六)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七)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八)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未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九)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六、《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四條未經依法批準,擅自生產、經營、儲存危險物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者予以關閉,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
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七、《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 任: (一)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的;
(二)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三)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八、《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者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九、《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該協議無效;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礦山安全法》
十、《礦山安全法》第四十條違反本法規定,由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分配職工上崗作業的;
(二)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安全檢測儀器的;
(三)未按照規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
(四)拒絕礦山安全監督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隱瞞事故隱患、不如實反映情況的;
(五)未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礦山事故的。
十一、《礦山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并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拒不停止生產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其采礦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
十二、《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依照《礦山安全法》第四十條規定處以罰款的,分別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未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分配職工上崗作業的,處4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的,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未按照規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拒絕礦山安全監督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隱瞞事故隱患,不如實反映情況的,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未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礦山事故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三、《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依照《礦山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幅度為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十四、《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六條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和條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停止生產,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停止生產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移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依法吊銷采礦許可證。
十五、《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七條煤礦礦井通風、防火、防水、防止瓦斯、防毒、防塵等安全設施和條件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要求,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限期達到要求,逾期仍達不到要求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停產整頓;經停產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決定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并移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依法吊銷采礦許可證。
十六、《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八條煤礦作業場所未使用專用防爆電器設備、專用放炮器、人員專用升降容器或者使用明火明電照明,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停產整頓,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七、《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九條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礦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或者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儀器、儀表、防護用品,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或者
責令立即停止使用,逾期不改正或者不立即停止使用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停產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十八、《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四十一條分配職工上崗作業前未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處4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責令停產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十九、《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四十二條煤礦作業場所的瓦斯、粉塵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超過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經煤礦安全監察人員責令立即停止作業,拒不停止作業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停產整頓,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十、《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四十五條煤礦有關人員拒絕、阻礙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現場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其他安全問題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停產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二十一、《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四十六條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警告,可以并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停產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二十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檢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予以關閉或者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無害化銷毀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或者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O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工商登記注冊,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
(二)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擅自開工生產危險化學品的;
(三)未經審查批準,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擅自改建、擴建的;
(四)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或者未經工商登記注冊,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
(五)生產、經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或者用劇毒化學品生產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的。
二十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的,由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或者公安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質檢部門或者交通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末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定點,擅自生產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
(二)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及其配載的容器未按照國家關于船舶檢驗的規范進行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
(三)危險化學品包裝的材質、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不相適應的;
(四)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不進行檢查的;
(五)使用非定點企業生產的或者未經檢測、檢驗合格的包裝物、容器包裝、盛裝、運輸危險化學品的。
二十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未在危險化學品包裝內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或者未在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加貼、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的;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發現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時,不立公告并及時修訂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
(三)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銷售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的。
二十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或者公安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對其生產、儲存裝置進行定期安全評價,并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或者對安全評價中發現的存在現實危險的生產、儲存裝置不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者修復,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的;
(二)未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持正常適用狀態的;
(三)危險化學品未儲存在專用倉庫內或者未設專人管理的;
(四)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未進行核查登記或者入庫后未定期檢查的;
(五)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設置明顯標志,或者未對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定期檢的;
(六)危險化學品經銷商店存放非民用小包裝的危險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民用小包裝的存放量超過國家規定限量的;
(七)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未在專用倉庫存內單獨存放,或者未實行雙收發、雙人保管,或者未將儲存居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的情
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的;
(八)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不如實記錄劇毒化學品的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輔未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誤售、誤用,或者發生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誤售、誤用后不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的;
(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不記錄劇毒化學品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或者不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或者發現被盜、丟失、誤售不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的。
二十七、《危險化學品安全管條例》第六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在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時未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的,由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八、《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的;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銷售其產品的;
(三)居隋化學品經營企業向個人或者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的。
二十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居憤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以及其他有關證件,或者使用作廢的上述有關證件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印章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資質,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公路、水路運輸,有違法所得的,由交通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
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十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交通部門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從事危險化學品公路、水路運輸的駕駛員、船員碟企附理人員、押運人員未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
(二)利用內河以及其他封閉水域等航運渠道運輸居情化學品和國家禁止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
(三)托運人未按照規定向交通部門辦理水路運輸手續,擅自通過水路運輸劇毒化學品和國家禁止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危險化學品的;
(四)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不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交付托運時未添加的;
(五)運輸、裝卸危險化學品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并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的。
三十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托運人未向公安部門申請領取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擅自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運輸危險化學品,不配備押運人員或者脫離押運人員監管,超裝、超載,中途停車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不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的;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運輸危險化學品,未向公安部門報告,擅自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區域,或者進入禁止通行區域不遵守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的;
一、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產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本文所稱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包括違反法律的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和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兩種情形。《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給予過失性辭退的條件;第二十六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給予非過失性辭退的條件及程序;第二十七條規定了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的條件和程序;第二十九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情形。現實中,不少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定,隨意或武斷地解除勞動合同,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和保障部、國家統計局每年度《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公報》統計,全國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逐年持續攀升:1998年為9.4萬件;1999年為12萬件;2000年為13.5萬件;2001年為15.5萬;2002年為18.4萬件;2003年預計21萬件。在這些日益增多的勞動爭議案件中,因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一)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要表現
1.濫用關于試用期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約定試用期,或者試用期的約定違法,或者已過了試用期的情況下,仍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2.濫用關于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規章制度,或者規章制度違法;或者規章制度沒有公示;或者違紀行為輕微的情況下,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3.濫用經濟性裁員的單方解除權。在不符合經濟性裁員條件和程序的情況下,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濫用工資獎金分配權和勞動用工管理權。隨意對勞動者調崗、降職、減薪,如果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一兩天不上班,用人單位就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曠工為由予以辭退;或者逼迫勞動者自動離職。
5.濫用關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單方解除權。隨意調動勞動者工作崗位或提高定額標準,借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6.隨意辭退“三期”女職工和在醫療期內的勞動者。許多用人單位覺得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和處于醫療期內的勞動者對單位是一種負累,總是千方百計找借口辭退或者強行辭退。
7.辭退勞動者不出具任何書面通知或決定。當爭議發生后,這些用人單位往往不承認是單位辭退勞動者,而稱是勞動者自動離職。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表現形式還有許多,如濫用關于嚴重失職,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單方解除權;濫用關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單方解除權等等。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據老板及個別領導的好惡,或打擊報復,或因人際關系,強行辭退老板或個別領導“不順眼”的勞動者。
(二)產生上述情況的主要原因
1.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競爭日益激烈,不少企業為減少人工成本,不惜犧牲勞動者利益,違法辭退勞動者,以保護企業利益。
2.某些企業主或高層管理者,勞動法律意識和履約意識淡薄,不重視勞動法和勞動合同的遵守。
3.某些企業主或高層管理者,錯誤理解企業的工資獎金分配權和用工自主權,認為企業有權根據經營狀況和管理需要隨意裁減員工或調崗、降職、減新。
4.不少企業對企業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效力產生錯誤認識,認為勞動者必須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而不問企業規章制度合理合法與否、向勞動者公示與否,動不動就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為由辭退輕微違紀的勞動者。
5.勞動監察執法不公、不力,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睜只眼閉只眼,對勞動者的投訴愛理不理,甚至偏袒用人單位,助長了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
6.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存在缺陷、不足和沖突,一些用人單位故意鉆法律空子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或少給勞動者經濟補償或賠償,有時勞動監察部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也感到無所適從,無可奈何。
二、用人單位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責任的形式及賠償范圍
法律責任,是指由于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由于法律的規定而應承受的某種不利的法律后果。違反勞動法的責任形式有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前面已說,本文探討的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主要是指經濟責任。經濟責任,是勞動合同當事人承擔勞動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和繼續履行。
(一)違約金。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時,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金錢的責任形式。根據違約金的性質,違約金可分為賠償性違約金和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性違約金是指旨在彌補一方因另一方違約所受到的實際損失而約定的違約金;懲罰性違約金是指對違約行為進行懲罰,數額可以大于守約方實際損失的違約金。根據國家對違約金的干預程度,違約金可為分約定違約金和法定違約金兩種。凡是以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就屬于約定違約金;由法律規定的違約金,就屬于法定違約金。原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5號,以下簡稱《通知》)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這一規定確立了違約金是我國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
大豆蚜對于大豆的危害非常嚴重,大豆蚜對于嫩葉和嫩芽會趨之若鶩,成蟲后集中在豆株的葉頂部,通過吸食豆莢汁液來進行生存。豆葉被蟲害殘害后會沒有葉綠素,這樣就會在葉片上形成一點一點的黃斑,逐漸的擴大到整個葉片,影響了大豆的營養生成,造成植株葉卷縮、根系發育不良。受到此蟲害影響的大豆年產量會降低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嚴重的會超過半數。而且大豆蚜還會傳播花葉病毒病。我國的大豆種植地比較廣闊,東三省、華北、山東等地屬于大豆芽蟲害高發地帶,野生大豆、鼠李等等都是這種蟲害危害的對象。
1.形態特征
大豆蚜APhis glycines Matsumura屬同翅月,蚜科.別名叫膩蟲。成蟲為有翅胎生雌蚜,體長卵形,黃色或黃綠色。卵圓形,淡黃色至黃綠色。有翅若蚜和無翅若蚜相似。
1.1成蟲
有翅胎生雌蚜,體長卵形,黃色或黃綠色,體長1一真.5mm。體側有顯著的乳狀突起,額瘤不顯著,復眼暗紅色。觸角6節,約與體等長,灰黑色,第3節上有6-7個次生感覺孔,排成一列。腹管圓筒形,黑色,基部比端部粗兩倍,上有瓦片狀輪紋。尾片黑色,圓錐形,中部略溢,生有2-4對長毛。
1.2無翅胎生雌蚜
無翅孤雌胎生蚜,體長橢圓形,黃色或黃綠色,體長 0.95-1.29毫米。體側的乳狀突起、額瘤、復眼和喙的特征均與有翅蚜相同。觸角長度短于體長,五次生感覺孔,第五節末端及第六節基部和鞭部相接處各有1個原生感覺孔,第六節鞭狀部長度約為基部的2-3倍。腹管黑色,圓筒形,基部稍寬,具瓦片紋。尾部圓錐形,中部縊縮,有3-4對長毛。
2.發生規律和生活習性
大豆蚜蟲分有翅胎生雌蚜(體長0.9-1.6毫米)和無翅胎生雌蚜(體長1.52-1.95毫米)。有翅蚜能遷飛,使危害范圍擴大。大豆蚜蟲危害盛期在6月底。7月初。一般6月中下旬開始在大豆田出現,持續高溫,干旱少雨,容易使蚜蟲大量發生,越干旱危害越重。
大豆蚜每年都會有18年代。在我國北方地區成蟲產下卵后,卵會在枝條縫隙中進行過冬,等到來年的4月份天氣轉暖了以后就開始孵化成干母,干母孤雌胎生繁殖2代。在5月底的時候正好是大豆出苗的時候,這時有翅胎生雌蚜,飛向豆田,然后再豆田中進行繁殖大約10代。6月底到7月之間屬于大豆蚜的旺盛前期,逐漸的到7月底進入旺盛期,對大豆造成嚴重的蟲害,旺盛期過后,因為氣候以及營養等等因素,大豆蚜會開始消退,豆株上回出現淡黃色的小蚜蟲。8月底到9月初是大豆蚜的繁殖后期,母蟲會飛向寄主鼠李上進行產卵。
大豆蚜每一年都要進行四次飛遷,所以每一次飛遷都會在大豆上呈現出消長階段,第一次遷飛是在大豆剛剛出苗的時候,大豆蚜從寄主飛往豆田,這個階段的病蟲害的分布是零星點點。第二此大豆蚜的飛遷回形成蔓延狀態,蚜蟲的分布從點擴展到面,但是還不是旺盛時期,這個階段進行防治的話還不算晚。第三次飛遷是7月份的時候,這個階段大豆處于開花期,蚜蟲的危害比較嚴重,屬于旺盛期。最后一次是在9月份的時候,因為8月過后氣候和大豆營養已經不利于大豆蚜,所以蚜蟲數量會急劇的減少,最后一次飛遷回寄主就會要進行繁殖產卵,準備越冬。
以我省為例,氣候對于大豆蚜的影響主要是集中在兩個時期:4到5月份以及6到7月份,因為這第一個階段如果雨量比較大,鼠李生長很旺盛,大豆蚜的繁殖量就會增加,所以飛遷的數量很大,第二個階段是大豆蚜的旺盛期,溫度濕度等等環境因素都是利于其生長的。到了7月底后雨量增加,高溫多濕的環境不利于蚜蟲生長就會開始減少蚜蟲數量。
3.氣候條件
氣候對于大豆蚜的生長繁殖影響最為嚴重。我省得氣候利于蚜蟲繁殖的時期集中在4到5月以及6到7月,氣候溫暖,濕度保持在78%以下,因此大豆蚜比較活躍,對于大豆的蟲害比較嚴重,影響了大豆的花期遭受蟲害。
4.預測預報
4.1中、長期預測
依據鼠李上的卵、孵化程度、初次飛遷的蚜量調查來進行判斷,并且將當地的過往蚜蟲害規律進行分析研究,來對大豆蚜蟲害規模進行預測。
4.2短期預測
6月上旬至7月上旬對大豆田間的蚜蟲數量進行調查,如果6月25日左右的寄生植株超過了總量的5%,則說明蚜蟲的數量很多,要是到了6月底仍然沒有減退的趨勢,那么說明天敵較少以及氣候適宜其生長,很有可能會出現嚴重蟲害,要做緊急防治預報處理,在此階段如果超過50%的植株是蚜株,平均氣溫在22度以上,濕度低于78%,就應該要馬上進行蚜蟲防治。
5.綜合防治措施
5.1農業防治
(1)種植抗蟲害性能好的品種。大豆對于蟲害的抗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對蟲卵的回避,另一個是對入莢的害蟲造成較高的死亡率。根據當地的地域特性來選擇恰當的抗蟲害品種能夠促進增長,降低蟲害威脅。
(2)合理輪作。大豆耕作要進行輪作其他農作物,不要連茬迎茬,這樣能夠降低土壤中的蟲源,增加耕地次數,可以將土壤中的蟲蛹蟲卵進行鏟除。
(3)翻耕豆茬地。大豆收割后要及時的進行秋耕,秋耕要深,才能夠破壞準備越冬的土壤中的蟲卵,降低來年的蟲害威脅。
(4)及時耕翻豆后麥茬地。豆茬地如播種小麥,在東北地區當春小麥收割后正值幼蟲上移化蛹和羽化期,隨即翻耕麥茬,可大量消滅幼蟲和蛹,降低羽化率。
5.2藥物防治
(1)要注重苗期預防,75%的3911乳劑或40%甲基異柳磷乳劑,按種子重量的0.2%-0.3%拌種可防治苗期蚜蟲,同時兼治苗期的某些其它害蟲。此外,亦可采取種子包衣劑技術既可防蚜,又達到增產的目的。
(2)其他生育期防治。根據蟲情調查,在卷葉前施藥。20%速滅殺丁乳油2000倍液,在蚜蟲高峰前始花期均勻噴霧,噴藥量為300千克/公頃;15%唑蚜威乳油2000倍液噴霧,噴藥量150千克/公頃;15%吡蟲啉可濕性粉劑2000倍液噴霧,噴藥量300千克/公頃;1%-3%蠟蚧輪枝菌素溶液噴霧。
大豆田出現點片危害時,可用40%樂果乳油 800倍液,40%氧化樂果乳油1000倍液,或選用2.5%敵殺死乳油,5%來福靈乳油。10%溴氰菊酯乳油,每公頃 225-300毫升,對水60-750升噴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