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6 16: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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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外一致重視,形成執行工作一盤棋
這次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的成功開展,主要得益于得到了內外的一致重視。一是努力爭取外界支持。及時向縣委、政法委作了專題匯報,得到了縣委的高度重視。縣委專門成立了以縣委副書記為組長,政法委書記、主管縣長和法院院長為副組長,公、檢、法、司及監察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寧陜縣解決執行難協調領導小組。同時,縣上還將解決法院執行難工作納入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一票否決制內容,納入到對各鄉鎮、各部門年終目標責任制考評之中。原創:由于縣委高度重視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在這次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中,沒有受到地方保護和部門保護的干擾。二是認真統一內部思想。院黨組對該項活動非常重視,成立了由院長任組長,副院長為副組長,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庭長、法警隊長為成員的集中清理執行積案領導小組。召開專題黨組會,傳達全市執行工作會議精神,討論安排部署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院內也多次召開專門會議,組織干警認真學習中央政法委《關于落實人民法院執行難問題的通知》和省政法委《實施意見》,傳達中院召開的三次執行工作會議精神,制定下發了《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實施方案》,使全院每個執行干警明確了這次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重要意義,統一了全院干警思想,增強了干警對這次活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夯實各自職責,打好執行工作攻堅戰
為確保積案得到徹底清理,今年2月,專門抽出三名執行員用7天時間對本院近年來的中止案件進行了全面摸排。經過疏理,自2002年至2005年12月,我院有中止執行案件**件、暫緩執行案件1件。按照市中院的要示,我們對清理出的這些案件,分別填報“三冊一表”上報了中院執行局。同時,將清理出來的執行積案列成清冊,將執行人員劃分成兩個執行小組,實行院領導包掛,局、庭負責人包案,責任到人,限期執結。實行一案一議,一案一策,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執行方案和應急措施。執行局每月召開一次執行工作會議,根據工作進度和每個案件的不同情況,討論研究執行案件。為了使清理執行積案工作的進度加快,院長經常深入執行局(庭)查看案卷,檢查清理執行積案工作的進展情況,研究解決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中出現的具體問題。主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多次親自帶隊到執行一線現場指揮執行案件。由于院黨組的高度重視和院領導的親自參加,執行干警深受鼓舞,大家發揚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風,長期外出辦案,為清理執行積案付出艱辛的努力。經過近4個月的艱苦奮戰,清理出的**件積案已全部執結。其中,執行過程中采取強制措施結案的**件,擔保結案**件,和解結案**件,終結執行**件,執結標的總金額共**萬元。
三、窮盡執行手段,破解執行堅冰
在這次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過程中,我們對所有案件都做到窮盡一切法律手段,在做好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的同時,拓寬執行思路,探索采取靈活多樣的執行方式,增強法律的威懾力,加快清理執行積案的進度。一是采用開庭執行方式,增加執行透明度。開庭執行的**申請**賠禮道歉一案,由于執行程序到位、工作細致,**在法庭道歉態度誠懇,得到了申請人**的諒解,使拖了幾年的案件得到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對法院采取的執行方式倍加稱贊,對執行結果心服口服。二是尋求執行擔保,促使案件執結。**申請執行**返還技術合同服務費一案中,由于被執行人長年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家屬認為自己不是當事人,拒絕代為履行,通過我們多次耐心細致地做工作,促使其兒子和妻子擔保,使結案無望的案件在很短的時間得到了結。三是加強與協助執行單位的聯系和協作,多方爭取配合和支持。如通過金融機構協助扣劃支付被執行人的工資、通過工程項目部協助扣劃被執行人的工程款、通過鄉鎮和村組協助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等等。四是采用以租賃權抵債方式,使長期無法執結的案件得以執結。在執行一件標的為6萬余元的案件時,由于被執行人的房屋價值20余萬元,既不能超標的整體查封,又無法分開查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被執行人的門面房租賃權裁定給申請人,由申請人出租獲益,從而使拖了多年的積案得到了解決。
四、建立長效機制,促進執行工作良性循環
多年來,對于法院“執行濫”和“執行難”問題,社會反映強烈,群眾很不滿意,這成為困擾法院工作的重大難題之一。為此,我院確立以制度促規范、以制度促執行的工作思路,以本次活動為契機,通過建立制度,促進執行工作良性循環。針對“執行濫”問題,建立了《規范執行工作實施辦法》、《公開開庭執行若干問題規定》等制度,從執行立案、實施、結案等流程,明確各環節的工作職責和完成時限,將各環節工作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形成責任清晰,環節緊扣的辦案流程,從程序上明確各環節操作規程,統一執行工作執行尺度,加大對執行權的制約力度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針對“執行難”問題,制定了《對拒不履行或妨礙執行生效法律文書行為的舉報獎勵辦法》、《執行過程中對相關責任人公開曝光的實施細則》、《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實施辦法》等對被執行人的威懾制度,加強對被執行人的威懾力度,減少被執行人對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主觀對抗和規避。
五、審執有機結合,奠定執行工作良好基礎
審判與執行是訴訟過程中既相互分立,又緊密聯系的兩個階段。我院在堅持審執分立的前提下,十分注重二者的承上啟下。為了降低執行階段的工作壓力,從立案開始,就考慮到案件的執行情況。無論是立案還是審判,都將案件是否能夠徹底兌現作為案件處理的首選因素考慮,即使無法在案件執行階段之前將案件妥善處理,也要為案件的順利執行做好鋪墊。近年來,通過加強財產保全,有效防止判決、裁定生效后敗訴方隱藏、轉移、變賣財產,為執行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尤其是針對**高速公路建設中較多的逃債現象,果斷對債務人的工程設備、建材等財產進行查封、扣押,有力地打擊了施工中債務人轉移財產,躲逃債務的惡劣行為,不僅對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維護審判的嚴肅性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而且較好地維護了公民、法人的利益。
正是因為將審判與執行工作有機結合,為執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使我院的執行工作逐步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為最大限度減少執行積案提供了保證。尤其是本次活動中,在突出抓好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同時,毫不放松新受理案件的執行,案件自始至終都考慮到執行問題。在受理的原告**訴被告**償還借款一案中,由于**承包**高速公路建設,但其本人是四川人,原創:有出逃跡象。根據原告申請,及時采取訴前保全措施,依法將被告的發電機、攪拌機、模板等設備予以查封。在查封過程中,被告違法拆封使用被查封設備,我院又依法對施工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厲處罰,從而既確保了案件在判決后得以順利執結,又很好地維護了法律權威。今年以來,全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58件,其中采取訴前保全措施41件;受理執行案件71件,目前已執結53件,另有18件正在正常執行之中,較為有效地防止了新的積案產生。鑒于我院執行工作已初步向著良性循環方向發展,經研究制定了爭創執行工作良性循環法院實施方案,并正式向上級法院提出申報。
根據“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的內在要求,通過治安防范和治安保險的有機結合,將治安防范推向社會,實行市場比運作,在群眾自愿的基礎上,把家庭財產、房屋及有關飼養牲畜等,加入保險,依靠保險公司的賠付和招聘保安隊員的防范,實現“以保險求信賴,以信賴助參與,以參與保經費,以經費保平安”的良性循環,建立起群眾享受保安日常治安服務和發生盜搶案件保險公司理賠服務的長效機制。
二、主要措施:
(一)防范形式
村(居)民自愿參加保險公司保險,由保險公司出資,依托派出所招聘保安人員,對參保村(居)實行晝夜巡邏,防范各類可防案件的發生,及時處理應急事件,一旦發生盜搶或自然災害,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
(二)保險形式
每戶村(居)民每年交納36元治安保費(一份保險的保險費用),享受家庭財險的治安保險服務,一旦發生盜搶或自然災害,可享受保額為2800元的盜搶險、5500元的自然災害險、5500元的火災爆炸險和5500元的外來物體撞擊險,一戶可同時購買多份。
(三)巡邏防控
為整合治安防范力量,提高巡邏防控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以就近的3—5個村(居)(800—1000戶)為一個巡邏區域,建立一個警務區,按照農戶與保安400:2的比例確定保安隊員,防止因巡邏區域過大導致可防案件發生或因村居較小無力籌措防范經費的出現,保險公司為每名保安隊員購買保額為1500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派出所對警務區實行民警派駐制度,進行業務指導,案件預警通報,保安隊員的管理等。
(四)職責分工
鎮綜治辦對治安雙保工作進行全面的組織協調指導,各黨總支、村(居)要認真開展好“治安雙保”的深入廣泛宣傳發動,對保戶參保財產和物品進行摸底統計,建立臺賬,協助保險公司辦理參保手續。
派出所組建保安隊伍,搞好保安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規劃巡邏路線;合理配置力量,根據投保村(居)規模和參保數量,確定安置保安隊員數量及其工資標準,與保安隊員簽訂責任書,明確職責任務,制定獎懲規定,不定期對保安隊員的上崗執勤、處理突發事件等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與工資掛鉤,一旦發生盜搶案件,及時立案并作出有關鑒定。
第三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實行單位負責、政府監管的機制。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將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考核,將重點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納入單位領導任期責任制考核,并及時協調解決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公安機關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負責指導、檢查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第六條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由單位依法組織開展,并納入管理目標,與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等任務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
第七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治安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建立健全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
(三)組織制定治安保衛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四)依照《條例》規定組建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衛人員;
(五)保障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所需的經費和裝備;
(六)處理其他涉及治安保衛工作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設置與治安保衛任務相適應的治安保衛機構。非重點單位應當根據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需要設置治安保衛機構,或配備專職、兼職治安保衛人員。
單位應當將治安保衛機構的設置、保衛機構負責人和保衛人員的配備情況報公安機關備案。
單位可以聘用保安人員和符合條件的其他人員從事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第九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機構、治安保衛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單位內部治安防范措施;
(二)組織開展單位內部的法制和治安防范宣傳教育;
(三)負責單位內部重要部位、公共場所、消防、交通、計算機信息網絡、貴重物品、危險物品的安全保衛和依法配備的槍支彈藥的安全管理;
(四)負責門衛、守護、押運工作;
(五)在單位范圍內進行治安防范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治安隱患整改記錄;
(六)負責組織物防、技防設施建設及其維護工作;
(七)協助單位有關部門對重要部位工作人員進行審查;
(八)調解單位內部治安糾紛;
(九)向公安機關報告本單位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并積極采取化解措施;
(十)維護單位內部治安秩序,制止發生在本單位的違法行為,對難以制止的違法行為以及發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應當立即報警,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處置工作;
(十一)執行其他治安保衛工作任務。
第十條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檢查制度,定期開展治安保衛工作檢查,及時消除治安隱患。
第十一條單位發生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或存在重大不安定因素、治安隱患,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機構或治安保衛人員應當在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的同時,依法采取相應的救援、控制和處置措施。
第十二條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單位是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由市、縣公安機關按照《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范圍提出,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制定應對單位內部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第十三條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范圍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要部位,并將重要部位的有關情況報公安機關備案:
(一)生產、使用和保管危險物品的部位;
(二)發電、供電、供水、供氣、供熱單位的關鍵部位;
(三)保管、使用稀有、貴重金屬、貴重器材、貴重設備的部位;
(四)存放大宗現金、重要憑據的部位;
(五)存放重要物資的部位;
(六)存放槍支、彈藥的部位;
(七)存放和展示珍貴文物、珠寶、貴重飾品的部位;
(八)存放重要檔案、資料和信息的部位;
(九)其他應當列為治安保衛重要部位的。
非重點單位參照前款規定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要部位。
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對治安保衛重要部位設置必要的技術防范設施,并實施重點保護。
第十四條單位不得任用下列人員在治安保衛重要部位工作:
(一)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以及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的罪犯;
(二)正在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或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
(三)精神病患者;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不適宜在重要部位工作的其他人員。
第十五條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治安保衛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監督單位制定、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制度,落實治安防范措施;
(二)指導、監督單位的治安保衛機構建設和治安保衛隊伍建設;
(三)指導、監督單位的安全技術防范工作;
(四)開展治安保衛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單位妥善化解重大不安定因素,及時消除治安隱患;
(五)對單位發生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出動警力,及時開展偵查、調查和處置工作;
(六)整治單位周邊治安秩序,創造良好治安環境。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對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檢查制度。實施檢查時,檢查人員應當即時準確記錄檢查情況,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檢查中發現單位有違反《條例》的行為或存在治安隱患,應當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對單位內部存在的治安隱患,應當向單位發出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期限,并督促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后15日內,應當對治安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第十八條對認真落實單位治安防范措施,嚴格執行治安保衛工作制度,在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有關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九條單位應當依法為治安保衛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治安保衛人員因履行治安保衛職責受到傷害的,單位應當承擔其醫療等費用;致殘或死亡的,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傷殘評定、革命烈士褒揚的規定,給予相應的待遇。
第二十條單位違反《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產生治安隱患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并處警告;單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或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公共安全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建議有關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本辦法設置治安保衛機構或配備治安保衛人員的;
(二)未制定或未落實內部治安保衛制度的;
(三)未按照國家標準對重要部位設置必要的技術防范設施的;
(四)任用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從事重要部位工作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單位治安保衛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單位和侵權人應當按照《條例》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致使公民人身受到傷害、公私財產遭受損失,或有其他、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關部門在指導、檢查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過程中有、行為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罰。
一、提高認識,切實搞好《條例》的宣傳貫徹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是整個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全面系統地規范單位內部保衛工作制度的行政法規。貫徹實施好《條例》對于推動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建設,維護單位內部治安秩序,促進社會穩定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各相關部門和單位,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條例》頒布的重大意義,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工作。一是要切實加強對學習宣傳貫徹《條例》工作的領導,制訂學習宣傳貫徹方案;二是采取有力的措施,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增強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貫徹《條例》的主動性、自覺性,保證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與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同步進行;三是落實責任,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條例》的貫徹實施。
二、明確職責,構建多方位監管體系
按照《條例》的規定,我縣將建立以“單位負責,政府監管”為核心內容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新機制。
(一)單位負責
單位法定代表人是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沒有法定代表人的單位,其主要負責人是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單位要依法組織開展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并將其納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和科研等任務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抓好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組織建設和人員隊伍建設。根據本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實際需要,設置治安保衛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治安保衛人員;如果是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必須設置與治安保衛任務相適應的保衛機構,配備專職的治安保衛人員,并注重抓好治安保衛人員的業務培訓,做到機構健全,人員落實,工作到位。
2、抓好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制度建設,落實并檢查好各種安全防范措施。
3、抓好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日常管理工作,突出重點,落實任務,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
(二)政府監管
1、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領導
一是確定單位內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檢查、考核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好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二是把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的檢查考核范圍。
2、公安機關依法指導、監督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公安機關要建立完善“條塊結合,分級負責”的指導、監督工作體制,按照“職能管轄”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切實抓好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一是指導單位制定、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范措施,指導治安保衛隊伍建設和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治安保衛機構建設,指導重點單位制定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和定期演練;二是檢查、指導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發現單位有違反《條例》行為或者治安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的,依照《條例》進行處罰;三是接到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警后,立即出警,依法處置,堅決查處非法干涉、暴力抗拒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機構和治安保衛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犯罪行為;四是指導單位開展基礎社會治安防控工作,督促單位及時分析掌握可能影響穩定的各類信息;五是指導單位保衛組織加強區域協作和維護周邊治安秩序。
3、相關部門要加強指導、檢查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從管理的職能出發,指定相應的機構或人員,實行條塊結合的方式,在職責范圍內指導、檢查本行業、本系統單位內部的治安保衛工作。
三、突出重點,確定治安重點保護單位
縣公安局、縣安監局要按照《條例》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我縣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標準,并制作統一格式的《報批表》。縣公安局要根據《條例》規定的范圍,于9月1日前提出縣級重點單位名單,填寫《報批表》,報縣政府確定。在摸排重點單位時,公安機關要加強與相關部門及單位的溝通,避免遺漏和重復,并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變化情況,及時提請調整確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要確定本單位治安保衛重要部位,并對重點部位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設置必要的技術防范設施,實施重點保護。治安保衛重點單位要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并定期演練。
四、培訓考核,加強治安保衛人員隊伍建設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隊伍的素質必須與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性質、任務和要求相適應,必須與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衛工作面臨的復雜社會治安形勢要求相適應。
對治安保衛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由公安機關組織實施。培訓的內容主要有:法律知識,治安保衛業務、技能及有關專業知識,要對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機構負責人和業務骨干輪訓一遍,對培訓合格的發給《培訓合格證》。
治安保衛人員考核工作由單位組織實施。考核的重點是:政治是否合格,業務是否過硬,是否品學兼優。考核的主要方法:一是在選用人員時通過面試和調查進行考核;二是通過公安機關對其培訓情況進行考核;三是在實際工作中從政治、業務、技能、成績、處理問題的實際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通過考核,對不適合從事治安保衛工作的人員不能錄用,對不勝任治安保衛工作的人員要及時調離崗位,以確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隊伍的素質。
單位治安保衛人員因履行職責傷殘或者死亡的,依照國家工傷保險、傷殘評定、批準烈士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待遇。
五、落實責任,嚴格依法行政
縣公安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違反《條例》規定,存在治安隱患的單位,能立即整改的,公安機關要責令單位立即整改,并將情況記錄在案;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發出《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單位限期整改,并處警告;單位逾期不改,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的,或者沒有造成損失但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要按照《條例》規定嚴格進行處罰,并建議有關組織對單位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條例》規定,需要對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的,由有指導監督職責的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實施;涉及聽證程序的,嚴格按照《**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舉行聽證。
被處罰人對處罰不服申請復議的,依據行政復議法有關規定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或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
國有企業治安保衛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組成部分,是一件事關國計民生的大事。隨著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企業保衛工作也發生巨大變化,面臨著許多挑戰和機遇,圍繞企業中心工作,如何做好企業保衛工作已經成為一個課題擺在從事企業治安保衛工作者面前的一個課題。
1. 保衛工作存在的問題
企業外部和內部治安環境嚴峻。部分大型國有企業,生產的產品和所用的設備越來越成為違法犯罪分子襲擊的主要目標。少數社會閑雜人員及部分單位針對這些企業,大肆盜竊和破壞企業的生產物資和設備器材,給企業正常生產帶來嚴重影響,嚴重侵犯了國家的利益。企業內部治安問題增多,隨著市場經濟轉型期,各種利益關系沒有理順,各種保障措施跟不上形勢的需要。企業需要減員增效,需要改革創新,都會直接或間接地觸及部分職工的切身利益,造成干群關系緊張,隨時可能釀成事端等。這些矛盾、問題的存在,給當地社會治安造成很大影響,同時也給企業本身造成很大損失。
1.1組織薄弱,作用發揮不好,表現為保衛人員配備不合理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由于保衛工作不能產生直接經濟效益,所以有的單位認為保衛機構可有可無,保衛人員可去可留。在當前企業減員增效的形勢下,人減工作不減的情況下,相配套的培訓和學習亦沒有跟上,導致工作效率上不去,業務水平下滑,致使內部治安安全缺乏可靠保障,企業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得不到落實,治安問題比較突出。
1.2保衛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待遇低、隊伍缺乏穩定性企業實行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后,分配向一線工人傾斜,低廉的待遇與繁重的工作以及承擔的風險形成的明顯反差很難使一些素質較高的職工繼續在保衛部門留任。這種狀況影響了保衛部門職能作用的發揮和保衛隊伍的穩定。
1.3 教育滯后,法制意識不強。有的領導存在單純生產任務觀點,片面認為只要完成任務,不出事故就行了,自覺不自覺地忽視了思想政治工作,忽視了法制教育,造成兩者在整個教育活動中的份量越來越小。忽視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導致掌握職工班前班后實際表現失控,部分職工思想陣地被一些腐朽落后思想占領。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薄弱是導致職工遵紀守法意識淡薄的重要原因。
1.4傳統的工作方式已明顯不適應時勢的發展。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有的企業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企業分化、改組和聯合日益加劇,不同性質的企業同時并存。盡管企業保衛工作方式進行了一些改革嘗試,但從總體上講仍然沿襲計劃經濟時期的做法,通過高筑墻、嚴把門、實行“鐵桶政策”,把企業封閉起來。這是有悖于改革開放精神的,也不利于企業發展的需要。
2. 企業治安保衛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2.1強化內部治安保衛管理意識,責任落實到人。企業黨政領導要充分認識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高度重視保衛工作的組織建設。領導層尤其要強化職責意識,把本單位內部的治安保衛工作置于企業管理的大局中通盤考慮,企業管理搞到哪里,治安保衛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首先, 要加大考核力度,突出一個“嚴”字,要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到保衛部門,根據保衛工作危險性大、保衛人員待遇低的實際情況,解決好保衛人員的地位、職稱、待遇、人身保險等問題。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突出一個“細”字,加強保衛人員的業務
2.2企業保衛工作轉變職能和工作方式,實行逐級聘用、競爭上崗制。根據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從精干高效的原則出發,引入競爭機制,實行逐級聘用,實現一崗多人向一人多崗的綜合化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是現代企業工作的中心,企業所有活動都要緊緊圍繞這一中心,保衛工作要以開展主動服務、參與生產為一線生產經營服務,調整工作重心,提高對環境的適應性,保衛干部主動深入各部門開展服務,為部門領導和職工群眾排憂解難。
2.3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治安保衛人員培訓考核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治安保衛人員培訓長遠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使培訓具有可操作性,為做好企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編寫新穎實用的培訓教材和建立穩定的專兼職師資隊伍。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要及時研究和解決治安保衛人員在工作、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思想上重視、政治上培養、工作上支持和嚴格要求、生活上關心,切實增強他們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責任感、成就感、認同感和歸屬感,積極創造一種尊重、理解、關心治安保衛人員的栓心留人的良好氛圍。
一是明確了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基本方針。確立了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針,要求企事業單位要牢固樹立防患于未然的理念,確保責任到位、重點突出、措施嚴密、安全有序,實現發案少、秩序好、內部穩定、群眾滿意的目標。
二是明確了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單位負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必須嚴格的按照《條例》規定組織開展,公安機關不再領導單位內部的治安保衛組織和日常工作,使企事業單位和公安機關在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方面能夠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三是明確了對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政府監管制原則。《內保條例》明確各級公安機負責指導、檢查、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業、本系統內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形成了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行業、系統和地方條塊交錯,公安機關和主管部門雙管齊下”的政府監管新格局。
四是明確了對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分類規范的原則。《內保條例》對一般性的企業事業單位,規定了開展治安保衛工作應當普遍遵守的規范,著重引導單位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積極主動地做好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對關系國家安全、國計民生、重大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點單位,則從嚴規范其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必須達到的基本要求,確保重點要害單位的絕對安全。
五是明確了在現有法律框架下企事業單位內部保衛機構的職責權限。一方面堅持與刑事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相一致,不賦予單位的保衛機構行使刑事偵查和治安管理處罰的權限;另一方面,又積極為單位的保衛機構和保衛人員設定了在現有法律框架內可以行使的權限,為其順利履行內部治安防范的職責和任務提供了法律保障。
六是明確了單位及相關人員、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違反條例規定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為保障《內保條例》規定的相關法律義務得到切實履行,《內保條例》對內部單位及其相關人員、公安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法定義務時,應當承擔的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因此,《內保條例》是我們開展創建“平安單位”活動的一部重要法律武器,宣傳、貫徹、落實好《內保條例》與開展創建“平安單位”活動在目標上是一致的。我們必須學習好、掌握好、運用好這部法規,按照《內保條例》的規定,切實加強企事業單位內部的治安保衛工作,迅速在全鎮掀起創建“平安單位”活動的。
二、要突出工作重點,明確任務要求,落實創建“平安單位”活動的各項具體措施。
創建“平安單位”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目的是通過平安創建,加強企事業單位內部的治安綜合治理,為企事業單位的平安經營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因此,必須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貫徹落實《內保條例》為抓手,各部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各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共同努力,力爭年內90%以上的重點企事業單位、60%以上的一般企事業達到“平安單位”的創建標準。為此,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切實加強領導,深入宣傳發動,努力營造創建平安的良好氛圍。從現在起到6月底,是創建“平安單位”的宣傳發動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
一是建立組織機構,切實加強對創建“平安單位”的領導。鎮黨委、政府已經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領導任副組長,綜治辦、派出所、招商辦、生經站等部門領導為成員的創建“平安單位”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調全鎮創安工作。切實加強對創建“平安單位”活動的領導,對創建工作統籌安排,抓好落實。
二是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發動,營造創建氛圍,使群眾對創建“平安單位”活動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把宣傳創建“平安單位”與宣傳貫徹《內保條例》有機結合起來,組織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治安保衛干部認真學習《內保條例》,熟練掌握、準確理解《內保條例》的具體內容和精神實質,形成人人自覺遵守《內保條例》的濃厚創建氛圍。
三是明確企事業單位創建平安的標準,在工作中做到有效的放矢。重點企事業單位的創建標準是:
1、內部安全保衛制度健全,并公示于眾。
2、配備專職保衛干部和專職保安人員。
3、財務室、倉庫等重點部位技防設施安裝到位。
4、不發生在全國、全省有影響的重大和進京進省越級上訪事件;不發生“八類”刑事案件和重大盜竊案件,不性致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5、每季度對職工進行一次性法制教育培訓,對內部保衛人員進行一次業務技能培訓。
6、單位內部的境外人員按規定及時申報;外來人口的登記率達到100%,集宿率達70%以上。
7、單位內部建筑物通過消防部門審核驗收,消防設施器材完整好用,無重大火災事故發生。
8、創安臺帳資料齊全,格式統一規范。
一般企事業單位的創建標準是:
1、內部安全保衛制度健全。
2、有專職或兼職保衛機構、保安人員。
3、財務室、倉庫等重點部門門、窗、保險箱采取加固措施,并積極安裝使用技防設施。
4、發生在單位內部的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不發生致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5、定期對內部職工和保安人員進行法律和業務培訓。
6、對單位內部的境外人員按規定及時申報;外來人口登記率達到100%,積極推廣外來人口集宿管理。
7、按照國家標準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8、創安臺帳資料齊全,格式統一規范。
(二)突出工作重點,明確任務要求,迅速掀起創建“平安單位”的。月底是創建“平安單位”的主體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
第一,認真調查摸底,確定企事業重點單位及責任人。這項工作在7月份完成,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首先,企事業單位內部開展調查研究,摸清每個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現實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創建方案,落實創建措施。根據《內保條例》的規定,結合我鎮企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企事業重點單位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轄區內銀行儲蓄所、電力變電所、郵政電信營業廳、煤氣供應站;職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或年產值在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轄區內的重要物資倉庫。
其次,要明確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創建平安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地說,這一責任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必須建立與本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任務相適應的保衛機構,配備專職的治安保衛人員;二是要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各種安全防范措施;三是要根據本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具體實際,抓好經常性的治安管理,確保本單位內部安全。
第二,著重抓好三項工作:
一要按照鎮黨委、政府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具體實際,制訂創建“平安單位”的工作計劃。由于平安單位的創建工作是我鎮開展創建“平安”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把創建“平安單位”與創建平安鎮、平安村等系列創平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使之相互促進、共同開展,把創建“平安”這個大目標不斷地推向深入。
二要加強協調配合。創建“平安單位”活動從其性質來說,是一項社會性工作,涉及到各個方面,需要黨委、政府加強協調,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共同努力,形成創建合力。因此,各企事業單位對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遇到的困難應及時上報和克服,化解不利因素,推動創安活動的順利開展。
三要落實創建責任。每個企事業單位要與派出所簽訂創建平安責任狀,把創建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責任人,確保創建任務的順利完成。
第三,各企事業單位要主動參與,積極投入到創建“平安單位”的活動中去,開展創建平安單位活動是黨和政府為推進企事業快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的一項實事工程,各企事業單位對此一定要充分理解,高度重視,積極主動地投入到創建工作中去。要在工作中做到五個到位:
一是內部治安保衛各項制度要到位。具體地說,應該建立健全和完善門衛、值班、巡查制度;工作、生產、經營、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單位內部的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部發生案件報告制度;治安保衛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外來人員管理及境外人員登記等制度。
二是內部保衛力量要到位。凡被列為重點單位的企事業,必須建立專職保衛機構,配備專職保安人員。其中,職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或年產值在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必須配備專職保衛干部和6名以上的專職保衛人員。
三是技防設施要到位。要借創建“平安單位”的東風,把本單位的技防建設搞上去,重點企事業單位的財務室、倉庫等要害部位,以及原材料、產品屬于貴重金屬或劇毒、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生產車間,必須安裝CK報警等技防設施,確保安全。一般單位的財務室、倉庫等要害部位,也要大力推廣安裝技防設施。
四是整改隱患要到位。要抓住創建平安的機遇,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進行認真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可能對企事業單位造成的損失,確保萬無一失。
五是創建平安單位的基礎臺帳要到位。對創建平安的臺帳實行統一標準、統一格式、統一裝訂成冊,便于各級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檢查指導。
第四,各派出所要充分發揮創建主力軍作用,切實加強對創建“平安單位”活動的指導。重點做好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要積極為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助手。各派出所要針對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具體情況,為黨委、政府做好創建平安工作出主意想辦法,提出建設性意見。要通過與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逐一簽訂“單位治安責任人確認狀“的形式,落實創安責任,明確任務要求,幫助企事業單位有針對性地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二是加強對創建平安單位工作的指導。各派出所要明確1名所領導具體負責轄區內的平安創建工作。要經常性地指導企事業按照“平安單位”的創建標準,逐條對照檢查,已經達標的,要進行鞏固提高;尚未達標的,要加大創建力度,確保年內實現重點單位90%以上達到平安標準、一般單位60%以上達到平安標準的目標。
三要幫助企事業單位加強內部安全保衛制度建設,建立統一規范的創安工作臺帳。要根據企事業單位的不同性質和規模,幫助企事業單位制訂適合本單位的具體實際、切實可行的內部安全保衛制度,堅決避免規章制度假、大、空,不切合實際、流于形式。
四要幫助企事業單位大力加強技防建設。要從每個企事業單位內部安全保衛的實際出發,按照經濟實用的原則,向企事業單位推介技防產品,幫助企事業單位提高內部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
五要對企事業單位內部保安力量加強培訓,不斷提高企事業單位安全保衛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做好保單位內部一方平安的能力。
六要對企事業單位內部發生的各類刑事、治安案件及時偵破查處,從嚴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挽回對企業造成的不良影響。
一、狠抓隊伍建設,民警素質有較大提高
一是組織干警認真學習《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人民警察行為規范》等規定,完善服務承諾,加大民警的養成教育,樹立了警察的良好形象。
二是全面開展“作風建設”教育整頓和“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以每周五例會學習為總抓手,強化民對民警的學習教育,提高隊伍整體素質,確保干警全年無重大違法違紀。
三是認真落實千分制量化考核。將市局下達的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兌現獎懲,調動全所民警的積極性。
二、咬定嚴打不放松,嚴打工作成績斐然
今年來,先后開展以打擊“盜搶”犯罪為重點的嚴打整治和追逃活動。通過采取強化巡防抓現行、嚴守陣地重管控、多方施策追逃犯等方式,在轄區實施"打、查、巡、守、堵"工作方式,收到良好的效果。今年來,共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
名,其中批捕人,勞教人,行政拘留人,轉外地處理名,其它處理人,解救婦女、兒童人。有效的維護了轄區社會治安穩定。
三、擦亮窗口,強化三基,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夯實
1、強化服務,推動窗口規范化建設。工作中,增強窗口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完善窗口服務承諾。今年來,在接處警工作中,嚴格按照“接警規范化,管理制度化”和《市局110接處警細則》的規定,做到警容整齊、出警及時、處置妥當、交接清楚。年內共接處警6720起,調處各類糾紛2100余起,有力維護了轄區的治安穩定。
認真貫徹落實省廳、市局人口信息管理會議精神,全力以赴狠抓戶口信息清理及信息采集錄入工作。在戶籍大廳實施暖心工程,全年共辦理四項變動人員人,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人,超額完成任務數個。年內沒有發生因服務不到位而被群眾投訴現象。
2、基層基礎工作強力推進。重新對警務室建設進行了選址、籌建,劃分5個警務室,按照社區警務建設要求,以“民警沉得下、留得住、防得嚴、效果好”和“流動人口管得住、出租房屋摸得清、九小場所控得住”為目標,全面開展社區警務工作。并加強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和行業管控,對轄區治安問題及時整治。7月27日,會同治安、巡防大隊集中對等場所列入重點整治范圍,加大警力投入,先后組織開展了6次集中行動,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清查,最大限度地擠壓犯罪分子生存空間,成效顯著。期間,取締美發廳21家,小旅社20家,行政拘留22人,治安處罰17人。對在通衢街旅行社中容留介紹的3名違法人員勞動教養。10月26日、27日,在東寺院和橡膠廠宿舍通過清查出租房,連續打掉3個傳銷團伙,譴返1000余人,刑事拘留18名骨干人員,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3、以奧運安保為主線,全力做好各項安保工作。奧運期間,全體干警加班加點,以“思想認識到位、重點措施到位、組織領導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為目標,確保奧運期間轄區的治安穩定。7月下旬,先后召開轄區內部安保會議和公共場所安全管理會議,安排部署管理防控工作。奧運期間,上報的6條預警信息被上級采用,為領導決策提供了依據。我們把工作作為當前重中之重,通過責任到人和從源頭上解決,確保了從""向"息訪"的轉變,連續成功查處兩起案件。7月27日晚,民警在火車站設卡期間,及時將進京上訪人員劉某(男,北辛街道西七里溝村人)成功控制,避免了一起上訪事件的發生,得到了市委和市局領導的好評。
4、做好各類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特別加強了對群體上訪、聚眾鬧事事件的信息上報及控制工作。按照市局大信息格局部署,完善情報信息室,健全收集上報預警、研判、反饋制度,在各居委、廠企內部,重點要害部位新物建情報信息員36名。今年以來,共收集上報各類信息830條,上報市局560條,被市局采用72條。沒有一起因上報不及時引起群體上訪案件的發生。
5、全面開展治安保險工作。積極爭取街道黨委、辦事處的支持,全面完成了8965戶的治安保險參保戶的投保任務,并配合保險公司妥善理賠10家發生被盜戶,理賠金達10000余元。
6、堅持不懈地推行彈性工作機制和夜間工作機制,加強轄區夜間巡邏防范。充分發揮民警帶隊巡邏、專職巡防隊巡邏在治安防范網絡中的突出作用,采用靈活機動的車巡、步行等多種形式的巡邏,加大夜間巡邏密度。一年來,巡邏隊共抓獲現行違法嫌疑人42人。
7、落實消防管理措施,加強九小場所管理。不定期在轄區各消防單位進行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宣傳教育,先后張貼標語6000余份,出動宣傳車28輛次,懸掛宣傳橫幅30幅。由于工作到位,轄區內沒有發生一起消防安全事故。
8、積極配合街道黨委、辦事處的中心工作。年內,圍繞魯南裝飾大世界的改造、工業機械園區的招商引資及老市政府的改建等中心工作,發揮職能優勢,全力配合黨委工作。并參與完成了紅荷節和××市科學發展觀流動現場會、104國道城區段改造暨北立交橋奠基儀式等大型活動的保衛任務12次,確保了這些活動的順利開展,受到了上級領導和各界人士的好評。
四、從優待警,后勤建設有了長足的進步
今年來,街道黨委、辦事處領導非常重視公安工作,在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關心干警生活,為公安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物質保障。9月份,一次撥付120萬元購置了8部警車、2臺攝像機、單警裝備等警用設備,改善了干警工作條件和為人民服務的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把后勤保障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為干警創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
同時,派出所加大規范化建設力度,加強五小工程建設,對院落進行了綠化;改建高標準電視監控系統,并通過監控抓獲各類違法嫌疑人8人,成效明顯;為每名干警配備單警作戰裝備,提高了快速反應能力;六個警務區全部配齊了統一規格的辦公桌椅,增添了微機,對暫住人口、重點人口、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實行了微機化管理.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特殊的區域地理環境,干警總覺工作壓力大,始終有如履薄冰的危機感,從所長到每名民警都感覺工作危急感。主要表現在:
1、隊伍難帶,由于個別民警思想松懈,偶有違紀行為發生。雖規章制度建立了不少,但真正落到實處的不多。
2、治安防控有待加強。由于轄區面積大,環境復雜,“兩搶一盜”等可防性案件的防控措施有待加強。侵財案件多發還沒有得到有效控制。
3、基層基礎工作薄弱。治保會等群防群治組織防范措施不到位,廣大人民群眾和干部職工的防范意識淡化。同時,治安管理基礎工作相對薄弱。雖然我所規范了各種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出租房和暫住人口等的管理,但由于基礎工作日常管理跟不上,為偵查破案發揮作用不大。
4、由于警力少,警務室的工作仍然比較薄弱。在接處警較多的情況下,要確保轄區警務工作,略顯警力不足。
2010年,我們將按照市局黨委部署,以學習貫徹“十七大三中全會”精神為主線,立足某某實際,把2010年目標定位在:“五個狠抓,五個確保,創建一級派出所”上。
“五個狠抓”即:
一、狠抓隊伍管理,提高隊伍的免疫力。
1、加強班子建設,進一步增強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
2、加強民警政治、業務學習,提高民警政治、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3、嚴格執行“五條禁令”,確保全年不發生影響公安隊伍形象和民警違法違紀案事件。
4、認真總結07年千分制考核工作經驗和不足,將08年目標任務合理細化。2009年力爭在千分制考核基礎上再上新臺階。
二、狠抓嚴打整治,提高打擊犯罪態勢。深化嚴打整治斗爭,適時開展有聲勢、有力度、有效果的專項斗爭。嚴厲打擊控制侵財性犯罪,積極查破轄區內發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使查破案件數、逮逋人數、行政拘留人數、勞教人數和追逃人數5項指標均高于07年,并加大執罰力度。
三、狠抓窗口服務,提高工作效率。以提高效率為中心,著力于辦公效率的轉變,力爭實現一流的服務。采取措施解決治安案件和群眾辦理戶籍、身份證的辦理效率。強化接處警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處,對110指揮中心指令的接處警,及時反饋率達100%,堅決不發生電話出警、不及時出警或因未及時接處警而貽誤戰機,確保不發生被市局通報批評的情況。
四、狠抓執法質量,提高民警的執法水平。加強執法工作,嚴格執行執法責任制,提高民警的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力爭把我所的個案辦成精品案,在年終執法質量考評中要進入派出所優秀行列。在全力做好維護政治穩定工作的同時,及時妥善處置,深化信息上報和接訪工作,集中時間和警力解決群眾反映的涉法上訪問題,對上級機關轉辦的案件,按期查結率達100%,年內力爭確保不發生進京赴省集體訪、串聯訪、重復訪等事件。
五、狠抓三基建設,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加強對轄區黃賭毒的管控,確保不發生被新聞媒體暴光和被投訴事件。加強網上操作應用,實行民警“網上辦案”和網上操作技能培訓,力爭達到“人人會辦案”的目標。暫住人口、重點人口實行微機管理,錄入率達100%,派出所綜合信息錄入率達100%。發揮派出所網站功能,及時運轉交流治安動態、警務信息平臺;強化九小場所的管控,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完善建立消防檔案和管理檔案,對重點單位、企業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確保轄區不發生影響大、危害大的火災事故,為維護轄區的治安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更大更好的成績。
“五個確保”即:
1、確保隊伍、干警不發生違反“五條禁令”和違法違紀行為;
2、確保轄區不發生重大惡性治安事件和案件;
1.醫院治安保衛工作的現狀
1.1部分醫院對治安保衛工作重視不夠
醫院保衛部門由于不像醫療護理工作一樣能為醫院創造直接的經濟效益,其重要性不能在工作中及時顯現出來,部分醫院對保衛工作重視不夠。
1.2沒有建立適合醫院特點的管理體系
部分醫院還沒有把保衛管理提升到科學管理的高度,多是在遵循固有的模式應付日常工作,沒有把保衛工作提升到職業責任的境界進行管理,甚至于“不告不管”,缺乏適合醫院特點的治安保衛工作管理體系。
1.3保衛部門內部工作的主動性尚欠缺
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需要保衛部門內部群策群力,多想辦法,找到存在問題的切入點,從服務醫院出發,做好醫院內部的治安保衛工作。任何一項工作、一個崗位的設置都有它的必要性,但必須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用與時俱進的工作態度創造性地開展業務工作,工作效果是最客觀的標準,群眾的認可是最大的滿意。
2.做好治安保衛工作的設想
2.1醫院的治安保衛工作是醫院行政管理的組成部分
醫院作為對外服務的窗口,往來人員復雜,涉及面廣泛,治安形勢非常嚴峻,保衛部門的存在有效扼制了治安狀況的進一步惡化,對提高醫院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2.2逐步提高保衛干部的綜合能力和素質
筆者認為保衛部門首先應該變被動工作為主動工作。根據醫院保衛工作的特點,醫院應把對保衛的培訓列入治安保衛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培訓和考核,達到以下目標。
2.2.1熱愛本職工作
熱愛本職工作是做好各項工作的前提,醫院保衛工作也是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安全的重要內容。只有熱愛醫院保衛工作,懷著對醫院保衛工作的飽滿熱情,在工作中才能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從而出色地完成醫院保衛工作任務。
2.2.2熟悉并掌握醫院的醫療活動和醫院的保衛關系
熟悉并掌握本單位的醫療、業務活動流程,是做好醫院保衛工作的前提條件。醫院保衛干部應摸清本單位醫療、業務活動的規律和特點,并掌握發展變化情況,才能有針對性地采取安全保衛措施,使醫院保衛真正滲透到醫療、衛生服務活動之中。為醫療服務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
2.2.3建立學習型組織,依法處理問題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政策,學習、掌握、運用法律知識。在保衛部門建立學習型組織,為實現“事實為根據,法律為準繩”;“秉公執法,剛正不阿”的醫院法治文化,是每一位治安保衛干部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隨著法律的不斷健全和完善,醫院保衛干部應加強學習國家的各種法律知識,醫院定期組織法律知識考試,并針對不同基礎的干部制定不同的繼續教育要求。同時,醫院的人員來自四面八方,醫院保衛工作涉及面廣,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政策,正確處理好“人”的問題,避免造成不良影響,引起嚴重后果。
2.2.4保衛干部的工作
保衛干部應遵紀守法,講究工作方法,注意文明禮貌。保衛干部要樹立堅強的組織觀念,自覺遵紀守法,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不參加非法組織活動。工作中堅持實事求是,注重調查研究,發揚民主。虛心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處理問題時,認真區分兩種不同性質的矛盾,分清是非,區別對待。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講究工作方法,以理服人,注重工作效果。絕不可簡單粗暴,感情用事。保衛干部還要注意在群眾中的形象,要講文明、有禮貌、平等待人;工作中文明辦案、文明管理、文明執勤、文明接待。
3.緊緊圍繞“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工作
《內保條例》正式實施后,醫院治安保衛將根據《條例》中規定的16字方針:“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來開展工作,醫院治安保衛工作的重心將放在事前預防。如何緊緊圍繞“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工作是醫院保衛工作者應該思考和對待的問題。
3.1建立健全各種安全保衛方面的規章制度,并落實之
醫院的保衛部門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安全規章制度,以保障醫院內部安全。為保障安全規章制度的權威性,醫院可以通過醫院發文、醫院統一印制下發、組織宣傳培訓、制定考核標準定期考核等多種形式,增強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安全規章制度建立后,要經常性檢查貫徹執行情況。發現執行中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隨時對已有的規章制度進行研究、修改和補充,使之臻于完善,或根據需要建立新的制度。
3.2保衛部門應和各科室簽訂治安保衛責任書,做到群防群治
醫院是具有公益性的單位,其最大的特點就是開放性。治安狀況日益復雜、多樣化。解決治安狀況的最好辦法就是發動群防群治,醫院可以通過醫院法人代表與科室主任、職能部門責任人簽訂責任目標書的方式,把責任和任務分解,將安全保衛的責任落實到工作的細節。責任書簽訂后,由保衛部門負責對照責任進行檢查監督,并責令有安全隱患或出現問題的科室和部門限期整改,并建立相應的配套獎懲機制保障責任目標書落到實處,以提高單位的自治、自防、自衛能力。
3.3保衛部門必須把安全檢查作為日常工作
安全檢查就是發現隱患、漏洞和不安全的因素并及時采取措施,加強預防工作。通過檢查發現漏洞,認真研究,及時妥善解決。對重大隱患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上報醫院領導。安全檢查完畢后,應及時總結、交流,以提高安全保衛工作的水平。安全檢查的內容可以從以下幾方面:(1)查思想:即檢查領導對預防工作的重視程度,職工群眾有無麻痹思想。(2)查制度:檢查各種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責任是否明確,執行是否認真。(3)查隱患:檢查有無漏洞、空隙和不安全因素。(4)查措施:檢查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嚴密周到程度,是否落實到人。在時間上,逢節假日必檢查,再按季節檢查和以周、月為單位定期檢查。
3.4加強三防(人防、物防、技防)的工作
在治安預防中,人防是保障,物防是基礎,技防是補充。醫院是開放性場所,治安狀況相當復雜。在人防方面建立群防群治組織和加強保安隊伍是必要的,其次要加強守護工作,重點部位控制進出人員,車輛依照規定檢查、登記。再次就是加強巡邏檢查。在物防方面修建、加高圍墻,圍墻不應少于2米,安裝照明設備;重要部位加固門窗出入口,設置三鐵(鐵門、鐵窗、鐵護欄);對存放重要、危險、易燃、易爆的物品或藥品的地方必須備有保險柜,集中保管或專人看護;對已經老化的治安設備進行更新;在技防方面重要部位安裝報警設備、電子門鎖,人流量大和重要地方安裝監控裝置等。
總之,作為醫院保衛工作,應該如何適應社會發展變化的需要,適時地調整改進工作方式,充分考慮到醫院治安保衛工作的特點,最大限度地滿足醫院治安保衛工作的需要,是醫療行業所不容忽視的一個大問題。
【參考文獻】
二、運用商業保險完善社會保障
以醫療、養老、失業等保障為核心的民生建設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內容。長期以來,我國采取的是政府統攬包辦的方式。實踐證明,這是不可持續的,也受到社會廣泛詬病。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論,對這些公共產品,應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按照市場化的方式交由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機構或企業來承擔。商業保險公司具有精算技術、機構網絡、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優勢,完全可以承接下來。一方面,要支持保險業參與基本社會保障管理,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專業化的風險控制和資金管理優勢,支持保險機構在開展基本醫療、養老保險經辦服務的同時參與基金管理,形成“征、管、監”分離,相互監督制約的運作機制,在維護基金安全的同時提升基金運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將補充醫療、補充養老保險以及企業年金業務交由商業保險機構經辦,滿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情況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需求。
三、運用商業保險加強城市管理
隨著新型城鎮化的推進,大型城市規模將越來越大,中小城市將越來越多,城市管理也將越來越復雜。這是政府公共管理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保險企業參與城市管理可以解決城市管理中的許多問題。比如,在社會治安管理方面,社區可組織居民簽訂協議,以戶為單位參加治安保險。治安保險涵蓋意外傷害、財產失竊等賠償責任,可以進一步完善社區群防群治責任機制。又如,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交通管理部門可與保險企業合作,開展交通事故快撤理賠服務,緩解城市道路交通擁堵壓力,預防二次事故,為群眾提供便利。再如,在公共場所管理方面,可以發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完善消防安全監管管理體系,提高火災風險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和上級關于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不斷強化單位內部治安防控建設,進一步整合社會治安防控資源和力量,建立健全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扎實推進綜治與平安建設各項措施的有效落實,預防、減少和杜絕各類違法犯罪事故發生,確保衛計系統平安穩定,為我縣建設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高度重視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實行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認真貫徹實施新修訂的《省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實行單位主要領導責任制,明確一名領導具體分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布控預警防控體系,開展值班和巡防制度,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加強對各類重點人員的排查管控,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管控措施到位,防止發生、進京非訪、越級上訪和重大治安事件。
(二)完善單位內部治安防控機制。大力加強機關和各衛計單位的安保措施建設,通過配備專職保安,設置門禁,規范保安值班制度等措施加大人防力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加強技防建設,通過技防入戶工程為抓手,設置監控室,對重點區域、重點道口、重點部門實現視頻監控系統一體化,達到監控交叉無死角,實現監控報警全覆蓋;通過大力加強技防、人防、物防、消防和設施防等“五防”建設,提升衛計系統治安防控科技化水平,提高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管控能力。
(三)扎實做好醫療安全工作。各醫療單位切實做好特種設備、特殊藥品、麻醉精神類藥品、醫用放射源及實驗室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管理各項措施,藥房、財務室等其他重要部門的保險柜堅持雙人雙鎖制度,定期檢查防盜門窗、監控等實施,確保設備完好使用。進一步規范診療程序,提高醫療質量,妥善處理醫療事故,建立健全醫患糾紛預防和情況研判機制,完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方案與對策。
(四)開展專項整治維護治安安全秩序。加強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和易感染艾滋病人群管理,建立健全對具有肇事肇禍傾向精神病人的監測、預警、救治、救助、服務、管理機制,做好精神病人檔案管理,完善社區和醫院之間的雙向轉診制度和精神病人隨訪制度,配合公安機關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對心態失衡、行為反常的特殊人群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和動態管控機制,嚴防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個人極端事件。
(五)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衛計單位要進一步加大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堅持零容忍。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深入推進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強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力度,著力提高醫院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全系統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以及自救互救能力,確保全年不發生消防安全事故。
三、實施步驟
(一)部署動員階段(2016年2月-3月)。召開工作會議,簽訂社會綜合治理與平安建設工作責任書,對本單位治安防控建設、安全維穩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各衛計單位要按照衛計委的總體部署,制定治安防控建設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好本單位安全維穩工作的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形成共識,明確目標任務和方法步驟,落實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