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5 16:03:02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自查自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為了加強項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各旗縣區對所有建設項目要進行一次嚴格認真的自查自糾。現將自查自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糾重點內容
(一)生態移民與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
(二)義教工程和中小學危房改造項目。
(三)退耕還林(草)項目。
(四)人畜飲水項目。
(五)禁牧舍飼項目。
(六)沙源治理項目。
(七)其它涉農項目。
二、自查自糾有關要求
(一)主要從是否嚴格履行了項目的基本建設審批手續、投資計劃和資金撥付情況、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招投標、工程進度、成活率,工程是否按要求及時竣工并通過驗收;是否存在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和建設內容、是否存在擅自擴大和縮小建設規模,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有關標準,工程是否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原始會計憑證是否齊全,財務帳目是否清楚、項目管理費是否按規定提留及使用情況等方面進行認真自查自糾。
通過對不正當交易行為集中開展自查自糾,達到“五個目標”,即:使全系統從業人員普遍受到教育,經營者的錯誤觀念和不正當交易行為得到糾正,行政管理部門的權力得到規范;使行業管理者找準監管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發現商業賄賂案件線索,推動查辦案件工作深入開展;針對體制機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推進改革創新,完善建設系統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為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奠定基礎;推進建設系統反腐倡廉工作,確保建設事業健康發展、建設隊伍健康成長。
二、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重點部位、環節和范圍
(一)重點部位和環節:中治賄發[]3號文件和《建設部治理建設系統商業賄賂實施方案》中均已明確,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主要是在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單位產權交易等重點部位,規劃審批和資質資格審定、工程招標投標、項目分包、材料設備采購、項目預決算、資產評估、特許經營權取得等環節。
(二)范圍:一是企事業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即勘察設計、建筑施工、房地產開發、市政公用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招標、質量檢測、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以及與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有關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二是具體經辦或從事與規劃審批、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和其他一些項目審批有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屬單位、行業協(學)會及其工作人員;不具體經辦或從事與上述項目審批有關的建設部門其他內設機構、直屬單位、行業協(學)會及其工作人員,也要結合自身實際,針對是否存在違規參與或干預等問題,開展自查自糾。三是建設單位及其管理人員或工程項目的監管者。
三、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時間安排、方法步驟和重點工作
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的總體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仍按《建設部治理建設系統商業賄賂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各地、各單位要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動員部署階段的重點工作:
(一)開展調查摸底,全面掌握情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掌握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點,以及所涉及的單位、崗位、環節、人員、資金等基本情況。
(二)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營造輿論氛圍。尚未制定自查自糾工作方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要按照中央精神,抓緊制定體現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內容具體、重點突出、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已經制定自查自糾工作方案的部門和單位,要按照中央精神,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繼續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深化對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意義的認識,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對照檢查階段的重點工作:
(一)查找突出問題,明確整改思路。要通過審查項目獲得方式、經營費用、合同,查看會議紀要、會議記錄、規章制度等方式,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
1、各企業事業單位及重點人員的自查自糾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對治理商業賄賂的重要性、緊迫性是否認識到位;二查行為,在各類經營活動中是否有給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勞務費、信息費、服務費、贊助費、外出考察等各種名義,違反職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三查制度,重點查找在經營決策、資產處置、資金調度、物資采購、市場營銷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本單位有沒有賬外賬、賬外物等。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屬單位、行業協(學)會及工作人員,要認真查找下列重點問題:一是利用職權參與或干預企業事業單位經營活動,從中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二是在行政審批、監督執法中的索賄受賄行為;三是違反規定擅自設置市場準入門檻,排斥公平競爭的行為;四是失職瀆職及其他不履行市場監管職責,放任、縱容甚至包庇搞不正當交易的行為;五是監管不力的原因,監管制度、手段等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
各地、各單位可結合實際,在認真查找上述重點問題的同時,選擇確定本地、本單位自查自糾的其他重點問題。
(二)針對不同情況,分類作出處理。對查找出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各地、各單位要按照工作和業務范圍、干部管理權限和《建設部治理建設系統商業賄賂實施方案》確定的原則,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地作出處理。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對情節嚴重,但在自查自糾期間能主動說清問題并認識和糾正錯誤的,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拒不自查自糾、弄虛作假或掩蓋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對行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結合糾風工作進行治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移送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處理。
整改落實階段的重點工作:
制定整改措施,扎實進行整改。要針對自查中發現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重點,落實整改責任,切實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其重新進行整改。各企業事業單位要總結經驗教訓,端正經營思想,規范經營行為,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做到嚴格自律。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和部位,強化對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同時,針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鞏固成果階段的重點工作:
組織評估驗收,抓好建章立制。各企業事業單位自查自糾工作完成后,要向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本系統及自身的自查自糾情況報告本級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省(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系統自查自糾工作質量進行評估驗收,做好統計匯總分析,對自查自糾不認真、不得力、效果不明顯的,要責令“補課”。
各省(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部機關各司局、各直屬單位、各協(學)會要在月底前將自查情況、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書面報告建設部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建設部在對各地、各單位自查自糾工作質量進行評估驗收的基礎上,形成報告報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之后,各地、各單位還要繼續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斷鞏固整改成果。
四、加強對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組織領導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自查自糾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1、總體目標:在20xx年普遍開展對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重點針對近兩年來有關單位和個人新發生的不正當交易行為繼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工作,使經營者普遍受到教育,錯誤觀念和不正當交易行為得到糾正,依法經營和誠信經營意識不斷增強;使國家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主動查找和認識存在的問題,改正錯誤,強化廉潔自律意識;使監管部門和單位找準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建立健全并落實規章制度,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同時,通過繼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商業賄賂案件線索,促進查辦案件工作;針對體制機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創新的意見,建立健全防止商業賄賂長效機制。
2、基本原則:堅持以教育疏導為主;堅持依法依紀和依據政策辦事;堅持實事求是、分類處理;堅持自查自糾與集中整改相結合、檢查監督和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
二、自查自糾的對象、范圍和重點領域
1、主要對象:一是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二是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和有業務處置權的人員等;三是有關國家機關干部和公務員。
2、范圍:由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組織本行業企業事業等單位對20xx年以來單位和個人發生的不正當交易行為開展自查自糾。
3、重點領域:重點抓好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的自查自糾。同時,抓好銀行信貸、商業保險、出版發行、體育、電信、電力、質檢、環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糾。其他部門和行業也要結合自身實際,針對存在的問題,根據本方案,開展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改。
三、重點查找和糾正的突出問題
(一)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重點查找和糾正的突出問題
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結合各自特點,通過對本行業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表現形式、發生規律、特點等進行分析,認真查找和糾正下列重點問題:
1、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參與或干預企業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2、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中索賄受賄的行為以及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行為;
3、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場監管職責,放任、縱容甚至包庇搞不正當交易的行為;
4、監管手段、方法和有關規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違反統一市場原則或國家統一規定,擅自設置準入門檻或搞地方保護。
(二)企業事業等單位重點查找和糾正的突出問題
企業事業等單位要圍繞經營決策、資產處置、資金調度、物資采購、市場營銷等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查找和糾正下列突出問題:
1、在商品購銷(服務)中給予或收受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2、為獲取行政審批或行政許可,向有關部門或工作人員行賄的行為;
3、在各類招投標活動中,特別是在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中的違規違法行為;
4、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改制和產權轉讓中違反規定,暗箱操作,侵吞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等問題;
5、經營決策機制和內部規章制度可能產生或縱容商業賄賂的問題。
各單位可以結合實際,在認真查找和糾正上述重點問題的同時,選擇確定本行業本單位自查自糾的其他重點問題。
四、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
我市對不正當交易行為繼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20xx年4月至8月,大體分三個階段六個環節進行。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單位要結合各自的實際,制定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體辦法,對本行業本單位自查自糾工作的時間進度、工作步驟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體安排。
(一)第一階段(4月—5月上旬)
1、宣傳動員。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召開自查自糾專題動員會,對本行業本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確要求。要在前一階段動員部署的基礎上,采取多種形式,集中一段時間組織深入學習中央《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和中央、省、市關于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和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條規,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增強自查自糾的自覺性。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為自查自糾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調查摸底。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深入開展摸底調查,掌握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點,所涉及的單位、崗位、環節、人員、資金等基本情況,以及監管工作和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二)第二階段(5月上旬—7月底)
3、查找突出問題。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采取召開本部門、本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會議、個別談話、組織檢查以及運用審查營銷費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補充協議及備忘錄、查看董事會和部門工作會議記錄、清理部門和單位規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對查找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填寫《個人自查自糾呈報表》(附件1)、《單位自查自糾呈報表》(附件2)并報有關單位備案。個人的自查自糾報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檔案,是普通干部、職員的由本級治賄辦保存,科級干部的由所在縣市區和局級治賄辦保存,處級以上干部的統一報送市治賄辦保存,作為案件查處牽涉時的依據。《單位自查自糾呈報表》報送上一級治賄辦保存備案。
4、分類作出處理。對查找出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各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按照工作和業務范圍、干部管理權限和中央《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確定的原則及中央關于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地作出處理。堅持被查從嚴、自查從寬的處理原則,要根據事實、情節、后果,以及認錯態度等,予以區別對待。
(1)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
(2)對情節嚴重,但在自查自糾期間能主動說清問題并認識和糾正錯誤的,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
(3)對拒不自查自糾、弄虛作假或掩蓋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4)對行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結合糾風工作予以治理;
(5)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處理。
5、認真搞好整改。針對自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級部門或主管(監管)部門要督促其重新進行整改。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范經營行為。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針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有關部門要開展對企業營銷費用的審計、檢查,切斷不正當交易的資金渠道。
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針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清理、修訂相關文件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鞏固自查自糾的成果。
(三)第三階段(8月)
6、組織檢查總結。企業事業等單位自查自糾工作完成后,要認真總結并向本級主管(監管)部門書面報告自查自糾和問題整改工作情況,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將其自身及本行業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市治賄辦要對各縣市區和市直重點領域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局)自查自糾工作和集中整改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對自查自糾和問題整改不認真、不得力、效果不明顯的,要責令其“補課”,通報批評,并追究責任。各縣市區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在20xx年8月15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書面報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8月30日前市治賄辦將全市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和檢查情況書面報省治賄辦。
五、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深入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級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組織指導下實施,要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市直有關單位責任分工的意見》(衡辦發[20xx]14號),堅持“誰主管(監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職能分工和管理層級,認真組織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的自查自糾。重點對20xx年以來的每一宗土地出讓和采礦權、探礦權出讓過程進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權批地、違法供地等行為;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是否通過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方式出讓;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等行政劃撥用地,是否被更改為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用地;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是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在礦山資源開發和經銷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規避招標和拍賣的行為;在采礦權、探礦權出讓和資源經銷上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的問題。
2、市建設局、建工局負責對工程建設活動的自查自糾,同時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以及市政公用事業產權交易中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的自查自糾進行主抓。重點清查20xx年以來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建設工程項目中存在的商業賄賂問題。包括上述項目是否公開招標發包;有關部門是否依法審批招標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況;是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招標投標;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其他方面的問題。
3、市衛生局負責對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活動的自查自糾。重點治理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存在的商業賄賂問題。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制度,對藥品和醫療耗材價格的監管是否到位,流通環節是否減少,有無中間盤剝現象;重點對20xx年以來下屬各醫院、所、中心的大宗藥品和醫療器械采購進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開招標、合同是否完善,并和當時市場價格進行比對,是什么部門、什么人經辦,中標供應商的情況、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其它方面的問題。同時,清查各醫療單位有無亂檢查、亂開藥、亂收費、變相漲價和層層加價情況;是否存在藥品回扣和開單提成等商業賄賂方面的問題。
4、交通局負責組織工程建設領域從事本行業工程項目建設的項目業主、設計、施工、監理及有關中介機構等企業事業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
5、市國資委負責對產權交易活動的自查自糾。重點治理國有企業改組改制和產業結構調整中存在的商業賄賂問題。包括是否設立產權交易管理及監督機構,產權交易機構是否具備規定條件;產權交易的政策、規章是否完善;國有資產產權轉讓,含有償兼并、破產企業資產變現,企業改組改制和產業結構調整中涉及產權交易行為,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增資擴股和轉讓,車輛及大型機器設備、生產線、車間等有形、無形資產的整體、部分產權轉讓,以及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經營權的轉讓,是否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其它方面的問題。并對20xx年以來國有企業轉讓、出售情況進行梳理,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其它方面的問題。
6、市財政局負責組織政府采購業務活動的自查自糾工作。內容為:是否建立政府采購組織與管理體制,實行管理機構與執行機構分設;是否嚴格執行采購制度,并依法組織、監督采購活動;是否實行政府采購預算制度和專戶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審批招標方案。逐項對20xx年以來的每項政府采購活動進行梳理和比對,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開招標、合同是否完善、中標供應商的情況、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其它方面的問題。
7、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組織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自查自糾工作。
8、銀監局負責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自查自糾工作。
9、新聞出版、教育等部門分別按照職能分工負責組織出版發行、印刷復制領域企業事業等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稅務、質檢、環保等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積極配合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抓好企業事業等單位的自查自糾,并抓好本部門及其所屬機構的自查自糾工作。
其他相關成員單位,也要按照職責組織本系統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強化工作責任制。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自查自糾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安排專門力量具體抓,形成一級抓一級的工作機制。對組織自查自糾敷衍了事、消極被動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企業事業單位要按照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的統一要求,采取措施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2、加強督促檢查。各縣區、市直各單位、各主管(監管)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督促檢查,全面了解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各級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重點行業和單位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將于8月份組織力量,對各部門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情況集中進行一次檢查,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引,貫徹科學發展觀,按照省教育廳“規范管理年”和我巿“創業富民,創新發展”服務年活動的要求,以建設服務型教育行政機關和人民滿意學校為工作目標,堅持糾建并舉、重在建設、分類指導、統籌推進的原則。通過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找準本單位在政風和行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加以整改,力爭在建立健全規范管理和政風行風建設長效機制上取得新突破,為南昌教育在在新的起點上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二、時間和范圍
2008年6月28日至2008年7月31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公辦中小學校。
三、自查自糾內容
各被評單位按照省市規定評議內容,從管理方法、工作作風、辦事效率、服務水平、責任意識、教育收費、招生辦學、師德師風、民生工程、長效機制等十個方面進行自查,認真查找工作差距,重點是抓好2007年全市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調查中收集的意見、建議整改落實情況是否有反彈;跟蹤檢查2008年“文明行風熱線”收集意見、建議整改工作是否按時完成;2008年群眾反映教育收費、師德師風等問題的是否整改落實。
對以上查擺出來的問題,本著實事求是,務求實效的原則,認真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建立責任制,對能立即解決的要立即解決,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要到出時間表,對要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的要著手與之溝通,爭取及時解決,對一時無法解決的要向群眾作出合情合理的解釋,爭取諒解與配合,并將自查情況于8月1日前上報市教育局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局雙評辦,下同,具體交市教育局監察室)。
四、自查自糾方式
按照“分級負責、下管一級”的原則,對照自查自糾內容,主動走出去上門求真言,敞開大門請進來尋良藥,以誠懇的態度接受群眾的意見建議,以發展的眼光看待群眾的意見建議,虛心聽取民聲,敢于正視自身存在問題,勇于接受批評,以博大的胸懷接納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在自我檢查,自我糾正的基礎上,同時采用以下方式和渠道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1、發放征求意見信函;2、開展大討論、個別訪談(談心活動);
3、召開座談會、現場征詢;
4、按照市里安排接聽“文明風熱線”、“政風行風熱線”;
5、走訪、公布監督電話、開辟網上專欄、設置意見箱等。
局雙評辦征求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市直機關各部門及社會團體對教育局在政風行風方面的意見建議,并通過各縣區教體局(辦)和各級各類公辦中小學校征求各縣區基層學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生、學生家長及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局雙評辦收集整理后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公辦中小學校反饋。
根據征求和反饋的意見,梳理存在的問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公辦中小學校,根據不同職責,分別召開會議,進行對照檢查,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于9月20日前交市教育局監察室。
五、有關要求
1、自查自糾工作要與省教育廳“規范管理年”、巿委市政府深化機關效能“雙月整治”活動和我局布置的“學習十七大報告、揚南昌城市精神、辦人民滿意教育”及“踐行***總書記‘四點希望’,做人民滿意教師”主題教育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賦予自查自糾工作新的內涵,達到改進作風,提高創新能力、辦學能力、治校能力、管理能力和師德師風水平的目的。
一、精心組織學習
公司黨委將《通知》及關于安全生產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通報內容列入2021年中心組學習之中,組織全體領導干部、黨支部書記進行了學習。同時,安全環保部組織部門全體人員進行了兩次專題學習,使廣大黨員干部認清了安全生產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各種表現和危害,深化認識,為問題查擺打牢思想基礎。
二、自查自糾情況
1.發現問題。本次開展安全生產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自查自糾工作主要結合“百日安全無事故”、專項行動檢查、及公司“四不兩直”等檢查中的問題整改情況是否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在公司“四不兩直”中發現,標識不清;庫標線模糊不清等問題。公司領導多次強調要規范采購、存放、使用、處置全流程,各個環節均要做好臺賬管理, 但仍然還在“四不兩直”中發現該問題,這說明現存在部分管理人員全安工作流于形式,工作不嚴不細不實,應付了事走過場。主原因是責任心不強,工作自我要求低,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其次部分管理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制度執行力差,有規不遵,有章不循。其原因是規矩意識差,僥幸心理作祟。
2.整改措施
公司組織相關業務部門立即整改,一是對產成品庫標線年久失修問題,馬上安排作業人員及時標線,合規合理使用庫房位置。二是制作標識牌,擺放至貨物前方,做到標識規范。同時由公司紀委牽頭,由相關部門組成的專項檢查小組對“百日安全無事故”、專項行動、“四不兩直”等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抽查,檢查是否整改措施都落實到位,是否有問題反復,未整改到位的問題要明確整改時間點,紀委隨時抽查。“回頭看”結束紀委對問題部門的基層領導干部進行提醒談話強化執紀問責。
㈠自查自糾主要目標:通過治理商業賄賂自查自糾工作,提高全系統對商業賄賂危害性和嚴重性的認識,糾正錯誤觀念,增強抵制商業賄賂的自覺性;通過集中查找,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使不正當交易行為切實得到糾正;通過發現和查處商業賄賂案件,使一些重點領域的違法違紀問題得到明顯遏制和好轉;針對日常工作和體制機制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㈡工作原則:
1、堅持自查與糾正相結合。相關的企事業單位既要抓好本單位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自查工作,又要做好對查出問題的整改糾正工作,同時也要認真查找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完善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做到邊自查邊糾正。要嚴格把握政策,既要區分正常的商業交往與不正當交易行為的政策界限,又要區分違紀違規行為與違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業賄賂,又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促進交通事業的發展。
2、堅持自查自糾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既要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又要采取多種形式對所轄范圍的自查自糾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自查自糾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加強教育引導。對拒不自查自糾、并掩蓋問題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理,確保自查自糾工作取得實效。
3、堅持行業分級指導監督與搞好本單位自查自糾工作相結合起來。依照“誰主管(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區公管、航管等部門在做好自己本單位自查自糾工作的同時,要按照職能分工向所監管的企業延伸,督促相關企業做好自查自糾工作。
4、堅持自查自糾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既要扎實開展自查自糾,又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還要與構建具有我區交通工作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結合起來。結合我區交通系統反腐保廉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注重從源頭上防治商業賄賂。
二、自查自糾的重點和時間要求
㈠自查自糾重點:交通系統治理商業賄賂重點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圍繞工程招投標、工程分包轉包、工程設計變更、設備材料采購、工程監理、質量監督等主要環節,組織參與交通建設(當前在建項目)的施工企業、咨詢、設計、監理、以及有關中介組織等企事業單位進行自查自糾工作。各企事業單位根據工作職能和工作實際確定自查自糾的重點,主要是對2001年以來發生的不正當交易行為以及監管中存在的問題組織開展全面的自查自糾。
㈡自查自糾時間要求:自查自糾工作從6月上旬開始,至12月底結束,不走過場,確保實效。
三、具體工作步驟
㈠宣傳發動階段(6月上旬至6月下旬)
1、各單位召開班子會議,傳達貫徹區治理商業賄賂自查自糾工作會議精神,學習局《自查自糾工作實施方案》,部署本單位治理商業賄賂自查自糾工作。要根據各單位的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自查自糾工作計劃,對本單位自查自糾工作的時間進度、工作步驟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體安排,并做好本單位治理商業賄賂自查自糾工作。
2、通過各種會議、座談、專題教育等形式,結合當前“八榮八恥”教育和“七一”建黨紀念日,進一步強化治理商業賄賂教育活動。要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治理商業賄賂的有關文件,宣傳中央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重大意義,增強干部職工的政治責任感,提高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自覺性,自覺糾正錯誤觀念,積極營造反對商業賄賂的環境和氛圍。通過宣傳教育,動員干部職工簽訂《反商業賄賂承諾書》,局機關、公管所、航管所分別向交通工程建設相關企業、車輛維修企業、水路運輸企業等發出反商業賄賂倡議書。
3、認真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各單位要根據工作實際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工作,分析掌握可能發生不正當交易行為的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重點問題等,以便有針對性地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局機關與工程處配合,在6月下旬召開一次工程建設領域治理不正當交易行為專題座談會。
㈡集中檢查階段(7月上旬至12月上旬)
按照先易后難、先面上后深入的原則,合理安排時間,處理好正常工作與自查自糾工作的關系,把握好自查自糾工作進度,自查自糾既要查行為,又要查制度,查思想。
1、面上查。各單位可以以表格的形式,人手一份,調查了解干部職工對商業賄賂的思想認識,單位和個人是否有不正當交易行為,單位管理方面和制度方面存在哪些問題等等,同時設立舉報信箱,公布投訴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區紀委治理商業賄賂舉報電話:96178、86882788,局舉報電話:86782752、86782755。
2、重點查。各單位針對排查出來的可能發生不正當交易行為的重點環節、重點問題,進行重點查。區公管所、區航管所對2001年以來特別是兩區合并以來的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規費減免等事項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有沒有違反規定,不該批的批了,該罰的不罰(或少罰),不該減免的減免,是否存在著不正當交易行為;區公路段路政管理中是否存在著該罰的不罰、不該批的批了等不按規定操作的現象,是否存在著不正當交易行為,養護工程和小工程建設是否按區里規定規范操作,存在哪些問題,是否存在不正當交易行為;區汽運公司在2001年以來車輛購置、車輛保險、油料供應、車輛維修、車身廣告等環節中是否有不正當交易行為;工程處在2001年以來工程建設現場管理中是否有收受施工企業好處費的現象,對施工企業或監理企業的違規行為放任不管。局里對工程建設領域中的招投標、工程分包轉包、工程設計變更、設備材料采購、計量支付、質量監督等重點環節進行重點查,查找企業之間、企業與國家工作人員之間相互串通、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重點查找借用資質、掛靠、串標圍標、私自違規分包轉包、虛報工作款、利用工程設計變更套取政府資金、設計單位虛報工程造價、監理公司對施工企業缺乏監管等問題。
3、個人查。個人查,以自覺查為主,不搞人人過關,不搞群眾運動。領導干部要帶頭查,黨員同志要自覺查,重點崗位、重點人員要主動查。有問題的,要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把握改正錯誤的良好契機。
4、組織督查。督查內容:①各單位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要求每月10日前將本單位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情況上報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②各單位重點環節,重點問題檢查落實情況,制度建設情況;③重點案件的督辦。各單位要及時將本單位、本單位個人存在的問題向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各單位活動動態、信息也要及時上報。個人退繳的禮金、禮品,各單位要妥善登記,統一上繳到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
在做好自查自糾工作的同時,要做好處理、整改工作。
1、分類作出處理。對查找出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各單位要按照業務范圍、干部管理權限和中央《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確定的原則,從本單位本行業實際出發,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地作出處理。根據事實、情節、后果,以及認識態度等,予以區別對待。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對情節嚴重,但在自查自糾期間能主動說清并認識和糾正錯誤的,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拒不自查自糾、掩蓋問題、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理;對在行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結合糾風工作進行治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2、認真抓好整改,建立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長效機制。針對自查中發現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各單位要明確整改重點,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切實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進行整改。各企事業單位要總結經驗教訓,端正經營思想,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范經營行為,做到嚴格自律。有關部門要開展對企業營銷費用的審計、檢查,切斷不正當交易的資金渠道。各單位要從完善制度入手,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和部位,強化對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
㈢總結驗收階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一)組織學習文件。根據縣委組織部的要求,公司黨委中心組(擴大會議)學習了縣委組織部《關于開展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編制管理條例》、《四項干部監督制度》、《縣直單位、鎮場區黨組(黨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與會人員要認真領會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開展自查自糾。
(二)及時部署工作。公司黨委高度重視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時間對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作出相關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認識,增強開展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清理工作,全面深入開展自查,從嚴從實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糾工作專班,負責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認真做好自查自糾階段工作,嚴格對照選人用人負面清單,對公司2018年以來選人用人情況開展自查。四是根據自查結果,明確整改措施、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認真落實,整改到位。
(三)開展自查自糾。公司工作專班對歷年干部的任職情況進行全面梳理,重點對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職情況開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來任職干部的任職文件和相關會議紀要或其它任職材料。二是重點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職干部的“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任職資格材料。三是嚴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職干部的選任程序是否規范等問題。四是將所有干部任職資料進行治理歸檔。
二、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按照省委和晉城市委的統一安排,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已基本結束,現已轉入常規檢查、深化整改和鞏固成果階段。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抓部署。11月5日,省委召開全省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動員電視電話會后,市委高度重視,當天就召開全市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安排動員會議,及時成立了市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同步印發了《關于開展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緊急抽調成立了4個市級督導抽查組、16個推磨交叉檢查組和16個自查自糾檢查組,推開了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二)三個階段抓監督。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了自查自糾、交叉檢查、督導抽查三個階段開展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自查自糾階段,全市16個鄉鎮(街道)的自查自糾檢查組走訪本鄉鎮(街道)所有的貧困村、貧困戶,查看2016年以來的所有扶貧資金、扶貧項目,做到了四個全覆蓋。交叉檢查階段,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在16個鄉鎮(街道)開展推磨式交叉檢查,必須走訪所有的貧困村,必須走訪20戶以上“插花式”貧困戶的村,必須走訪不低于10%的貧困戶,必須查看扶貧項目和抽查扶貧資金,做到了四個必須。督查抽查階段,4個督導抽查組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不預設路線、不固定模式的“六不”方式,對全市16個鄉鎮(街道)和21個職能部門開展暗訪督導。
(三)創新方法抓整改。對各檢查組報告的問題,領導組辦公室創新工作方法,采取“一書兩單三報告四回查”的方式,推動扶貧領域問題整改工作。一是一份通知強責任。將在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相關問題,以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向包聯鄉鎮(單位)的市級領導下發督促整改通知書,強化處級領導的包聯責任。二是兩個清單交任務。市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給各鄉鎮(街道)和扶貧職能單位下發主體責任問題清單和監督責任問題清單,明確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的整改任務。三是三處報告嚴要求。各責任單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同時報告包聯鄉鎮(街道)市級領導和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高標準、嚴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四是四組回查促落實。全市4個督導抽查組對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查,督促各鄉鎮(街道)和扶貧職能單位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問題線索核查到位,確保扶貧工作落地見效。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自查自糾及鄉鎮推磨式交叉檢查情況
專項治理期間,我市各自查自糾檢查組和鄉鎮推磨式交叉檢查組走遍了全市12個建檔立卡貧困村、3451戶貧困戶,查看了15個產業扶貧項目,檢查了近1.9億扶貧資金,共發現問題28個,其中資金項目方面14個、政策落實方面7個、領導責任方面2個、干部作風方面5個,現均按照要求逐一整改。
(二)市級督導抽查情況
根據市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市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交叉檢查組于2017年11月8日至12月4日對我市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了督導,并反饋了督導建議,指出了我市9個鄉鎮和2個市直單位,在政策落實、資金項目、領導責任、干部作風4個方面存在44個問題。截止目前,我市共以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向包聯鄉鎮(街道)市級領導下發督促整改通知書41份;以市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向各鄉鎮(街道)和扶貧職能單位下發主體責任問題清單15份,下發監督責任問題清單5份。對于反饋的4個方面44個問題,已整改問題37個,轉高平紀委執紀監督室核查問題7個(查否1個,查結待處3個,正在初核3個)。
堅持把學習貫穿始終,注重學習領會中央、省、市關于民主評議、作風整頓專項活動的最新思想,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鎮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通過各種渠道,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組織召開審計所全體工作人員評議會,深刻查擺思想認識、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通過開展自查自糾,發現突出問題一個:工作力度不大,服務意識有待加強。
二、整改方案
堅持對查找出來的問題,特別是對基層反映強烈、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認真分析,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對策。為確保整改取得成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章立制,完善機制。針對審計所工作性質、行業特點,制定完善規范管理、文明服務等相關制度,用制度來規范行為,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發揮制度在政風行風建設中的保障作用,努力實現高效廉潔從政,秉公無私執法,耐心細致辦事,熱情文明服務,真正達到以評促糾,以評促建,以評促創的目的,進一步推進政風行風建設。
(二)突出重點,抓好整改。堅持在取得實效上下功夫,要以群眾關心的熱點、社會關注的焦點、工作中的難點作為整改的重點,對能及時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問題,要制定整改計劃,逐步整改,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努力創造條件,加以解決,要以“社會群眾滿意”為標準,認真抓好整改落實,按照“問題不解決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通過”的要求,努力做到“四個不放過”,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查清楚不放過;對查出的問題不認真整改不放過;對違法違紀人員不作處理不放過;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力求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使人民群眾感受到民主評議帶來的實際效果。
這次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是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大精神過程中,根據政府采購改革發展形勢作出的重要決策,這既是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的客觀需要,又是從源頭上防止腐敗、建立長效機制的有力措施。
政府采購法實施五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采購規模和范圍不斷擴大,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不斷完善,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由初創階段進入全面發展階段,在防止腐敗方面發揮了基礎性的、有效的和明顯的作用。但是,我們仍需清醒地看到,政府采購制度的建立和實踐時間還不長,我們的工作與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制度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仍然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開始顯現。因此,我們要充分認識到開展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真開展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檢查,切實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的各項規定。
二、專項檢查的任務和目的
此次專項檢查的任務和目的是:在廣泛開展對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采購機構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檢查的基礎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購領域中存在的問題,重點查找法律制度、管理體制、監督機制、操作執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環節;通過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使采購人和采購機構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覺增強依法行政、依法采購意識;針對自查和重點檢查工作中暴露出的問題,嚴肅查處不規范行為,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建立健全科學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奠定基礎。
通過檢查,促進采購人、采購機構進一步掌握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提高依法采購的意識和能力,糾正錯誤觀念和不正當交易行為,堵塞管理與操作執行的漏洞,促進廉政建設,確保各項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得以正確地貫徹執行。
三、專項檢查的范圍
這次專項檢查的范圍是,各級采購人、采購機構*年和*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其中,采購機構包括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和社會機構(指獲得省級財政部門認定乙級政府采購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
四、專項檢查的組織領導
為確保這次專項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由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共同成立*市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負責市級專項檢查組織工作和各區縣專項檢查的指導和督導。*市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組長:市財政局局長肖西平,副組長:市紀委常委賈友民、市審計局總審計師賀成志、市財政局副局長師勝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師勝友(兼),副主任: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處長董林科、市監察局綜合室副主任衛志強、市審計局財政金融處處長張林軍。工作人員: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全體干部和市監察局、市審計局有關干部。各區縣也要結合各自實際,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本級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并將成立情況及時上報。
五、專項檢查工作的方法步驟
專項檢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從5月開始,到9月結束,具體分為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整改提高和驗收總結四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糾。從文件下發之日起至6月10日為自查自糾階段。采購人、采購機構要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政府采購法和有關制度規定,增強開展自查自糾的針對性和主動性,在此基礎上,對本單位*年和*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開展自查自糾。主要內容包括:
1、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依法實施采購的情況,是否存在規避政府采購的行為;
2、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編制和執行情況,是否存在不編漏編現象;
3、采購方式選擇和執行情況,有無違規行為;
4、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的執行情況,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是否都執行了集中采購;
5、采購組織程序、信息、專家抽取等環節執行情況,是否執行了制度規定,有無違規行為;
6、工程實施政府采購情況,有無規避招標等違規行為;
7、上級專項資金實施政府采購情況,是否都執行了制度規定;
8、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落實情況,是否嚴格執行了制度規定;
9、受理質疑案件的答復處理情況;
10、采購機構財務開支情況,是否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現象;
11、貫徹落實市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轉發省上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市財發〔*〕194號)精神情況;
12、其他有關情況。
采購人、采購機構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應當對自查自糾情況歸納整理,查找問題根源,寫出自查自糾報告,并填寫自查自糾有關表格(電子版),報市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采購人應當填寫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采購集中采購機構應當填寫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會機構應當填寫表格5、表格6和表格7。
市財政局負責將自查自糾表格光盤(母盤)發放給市級各部門和各區縣。未取得自查自糾表格光盤的單位,《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網》將提供電子版光盤以供下載。
(二)重點檢查。6月11日—7月31日為重點檢查階段。為了保證專項檢查工作質量,要對未執行政府采購制度及采購規模大、采購項目多和工程類采購項目的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和部分社會機構執行情況開展重點檢查。其中,重點檢查覆蓋面要達到全市所有采購人的20%、以及本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和部分社會機構。市級和各區縣將從本級財政局、監察局、審計局等部門以及中介機構中抽調人員組成若干個檢查組對本級重點檢查單位和采購機構進行檢查;列入今年審計范圍的部門,由審計部門結合正常審計進行檢查。在重點檢查開始前,各級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檢查人員開展政府采購法規制度及有關檢查業務的培訓。重點檢查工作結束后,各檢查組要根據重點檢查情況寫出檢查意見和處理建議上報本級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改提高。8月1日—31日為整改提高階段。采購人、采購機構要結合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階段中暴露的問題及重點檢查意見,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況要以書面形式提交本級專項檢查領導小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本級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將督促其重新進行整改。
(四)驗收總結。9月1日---30日為驗收總結階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級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要組織好本地區的驗收總結工作,總結分析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原因,形式分析報告并上報上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確保專項檢查工作不走過場,將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全市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在檢查期間將組織督導組到各區縣進行指導和督導。
六、專項檢查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視,加強領導。各級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要加強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對檢查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
(二)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通力合作,從經費和工作人員上給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組織和安排各個階段的工作,做到人員落實、經費落實、任務落實、責任落實。確保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