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2 16: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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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受委托后的初步工作
通過查閱資料、踏看現場,調查了解建設項目的相關情況,形成調查記錄,評估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執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條件,以及存在重大??題的可能性。
(二)取得決算資料并審查其完整性
包括立項文件、可研報告、初設報告、概算及概算調整批復、造價審核報告、審價定案表、招投標文件、施工圖竣工圖、設計變更、工程量變更、各年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等會計資料、各種合同協議、財產移交清單等。
(三)對項目建設程序的審計
一是項目的建設程序是否規范,審批手續是否齊全。
二是應該進行招投標的事項是否進行了招投標。
三是工程變更是否具備合理的依據、程序是否規范。
(四)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情況的審計
一是建設單位或項目核算單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
二是對基本建設項目是否嚴格實行單獨核算,且將核算情況納入建設單位的會計賬簿體系和財務報表,是否存在賬外賬、多套賬等違反會計法的情況。
三是建設項目的預算管理情況,項目資金預算的編制項目是否合規,核算管理及進度管理是否按照批準的項目概(預)算執行。
四是財產物資的管理是否嚴格,如建立物資檔案、定期清查、對盤盈盤虧情況及時申報處理等。
五是工程價款結算的辦理是否及時,是否在規定期限內編報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資產交付使用的手續是否辦理。
(五)對會計資料的審計
1.檢查會計科目設置情況。如,項目的建設成本是否分別按照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其他投資支出進行核算;
2.審查建設成本的合法性、真實性,檢查各種支付憑證能否作為入賬依據。抽查建筑安裝工程的結算,抽查比例不低15%,重點關注超概算金額較大的單位工程;審查設備、材料運雜費和采保費的核算情況;審查待攤投資支出的列支內容和分攤情況;審查其它投資支出的列支情況。
3.審查各項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合法性,是否存在長期掛賬、清理不及時的情況,有無變相挪用、擠占建設資金的情況。
4.檢查是否存在基建收入、索賠、違約金等收入,其賬務處理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財務會計規范。
5.審查工程款的結算情況。工程款的支付是否嚴格執行合同約定和工程款結算流程,工程質量保證金是否按照約定預留,且不超過結算總額的5%。
6.審查建設資金來源情況。如:資金是否到位;是否依法籌集資金,使用貸款融資的,貸款利息的計算和支付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是否專款專用,是否存在擠占、挪用等情況,是否存在明顯的不合理支出。審計人員應考慮執行分析性程序。
7.審查尾工工程。依據概算和工程形象進度,核實尚未完工工程量是否符合概算、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支出是否合理。
8.審查資產交付情況。
(1)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是否及時移交資產、辦理交付使用手續,是否按照批復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對賬務進行調整。
(2)對非經營性項目形成的資產,是否按照規定分為待核銷基建支出、交付使用資產價值、轉出投資進行賬務處理。
(3)資產的移交是否真實、合法,是否賬實相符,根據所交付資產的不同類型采用不同的審核方式: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裝的設備,逐項核實;需要安裝的設備,抽查比例不低于50%;工器具、備品件、辦公及生活家具,關注其移交手續是否合規,對移交手續不合規的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抽查,查明有無虛交或賬外資產等問題。
9.審查結余資金。對于非經營性項目,是否按照規定在歸還貸款后,及時上繳財政,可執行以下審計程序:盤點核實各項貨幣資金,查明是否存在小金庫;審核庫存材料盤虧情況,查明是否存在隱瞞、轉移、挪用;核實債權債務的真實性,是否通過往來掛賬轉移結余資金。
二、重點關注對新法規的變化內容的審計
2016年,財政部頒布了《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6]503號)、以及《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財建[2016]504號),自2016年9月1日起開始正式施行。已實施十余年的《基本建設財務規定》(財建[2002]394號)同時廢止。
本次財政部頒布的新法規對基建財務核算和管理的規定有較大的變化,審計人員應了解新舊規定的適用和銜接,重點關注建設單位是否正確執行了新法規定,包括:
(一)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程序和編制依據是否合規
審計內容包括:編制時間是否是在項目完工或試運行合格后3個月內編制完成;決算未經審計前,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是否仍然在崗;決算編制前,是否已進行了財產物資清查盤點,各項賬務處理已全部完成;決算的編制依據是否完整,包括可研報告、初設和概預算文件、相關合同協議、財務會計資料等;決算內容是否完整,包含了決算報表、財務決算說明書、財務決(結)算審核情況及相關資料。
(二)建設成本中是否包含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支出
《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明確規定了不得列入建設成本的七項支出,包括:超過批準建設內容的支出;非法攤派與收費;無合同協議依據支持的支出;沒有取得合規發票、沒有責任人和審批簽字的支出;由于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供貨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報廢損失,及未經批準的損失;項目達到驗收條件之日起3個月后的支出;不應當由項目負擔的支出。
審計人員應當關注建設成本的入賬依據必須具備合規發票這一新的規定。在以往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中,常常存在工程款、設計費等支出由于各種原因未及時支付和結算,建設單位在未取得對方單位開具的發票的情況下,依據工程結算書、合同等文件確認建設成本和應付款的現象。按照這一新的規定,在對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時,審計人員對此類沒有開具發票的支出,不能確認為項目建設成本。
審計人員還應重點審核是否存在項目達到驗收條件之日起3個月后發生的開支。《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規定,項目竣工價款結算一般最遲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完成。嚴格對支出時間的審計,有利于預防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價款拖欠等現象,維護社會經濟的有序和平穩運行。
(三)業務招待費的開支比例
財建[2016]504號文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項目業務招待費,列支金額不能超過項目建設管理費的5%,而已廢止的財建[2002]394號文規定的比例是10%。顯然,國家進一步深化改革、防止腐敗的舉措更加細致和嚴密,審計人員應掌握相關國家法規與政策,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規定,采用檢查支付依據和審批手續、重新計算等審計程序,核實業務招待費支出。
審計人員還應關注財建[2016]504號文對建設管理費(原“建設單位管理費”)的限制性規定,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為標準審核建設管理費開支的合理合法性。應注意的是,財建[2016]504號文修改了建設管理費的總額控制數費率,從原來的七級費率改為六級,并提高了各級費率,如工程總概算1000萬元以下級的建管費費率,從原來的1.5%提高到2%。
(四)代建管理費的列支
財建[2016]504號文規定了代建管理費和建設管理費原則上不能同時列支,如果確實需要列支的,則兩項之和不能高于按照總額控制數費率計算的建設管理費總額。
會計師事務所常常會接受政府委托,審計政府招標的代建制項目,審計人員應關注基建項目成本核算的新規定,審核代建制項目是否同時列支了代建管理費和建設管理費,是否超過了允許列支的控制限額。
(五)尾工工程和結余資金
《基本建設財務規則》對尾工工程作出了規定,并修改了非經營性項目結余資金的使用規定。對尾工工程,審計人員應關注尾工工程預留的必要性,以及預留投資比例是否在批準的項目概(預)算總投資的5%以內;對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結余資金,是否在歸還貸款后的規定期限內(竣工驗收合格后3個月內)繳回財政,是否擅自截留結余資金。
三、提高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效率的措施
一個基本建設項目的完成,往往長達數年,相應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涉及的?Y料和程序繁雜,審計周期也比較長,為提高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審計人員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做好業務承接時的風險評估
在承接審計項目時,審計人員應從自身和客戶兩個方面評估承接項目的可行性。一方面,應了解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審計條件,另一方面應評估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勝任能力。如,委派的審計人員是否熟悉基本建設程序,是否具備相應的工程知識等。
(二)做好審計工作計劃
(1)缺乏煤礦基本建設創新理念
作為傳統開采行業的煤礦企業,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基本建設管理人員的創新理念比較落后,加之大部分煤礦都建在經濟相對封閉、水平落后的地區,計劃經濟帶給煤礦企業的影響很深。導致了大部分煤礦基本建設理念都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把煤礦建設施工過程和煤礦基本建設混為一談,對于觀念的認識上還以為只要建設了礦井就可以成為一個煤礦的階段,所以,大部分煤礦企業基本建設管理人員還只是關注理想,而輕視了建設。
(2)需要進一步完善煤礦基本建設管理制度
煤礦基本建設不同于其他行業,它技術難度大、為期時間長、施工規模大。同時,礦建項目管理人員沒有許多礦建管理方面的經驗,所以,在基本建設的工程監管、合同制定以及招標等制度完善上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出現諸多漏洞。如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大部分管理者還認為礦建監理只是對建設施工階段的管理,忽視了對整個基本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監察和管理,從而對項目的順利、高效進行非常不利。從合同管理角度來看,目前的合同分級管理、合同的授權管理機制以及歸口管理制度都不完善,不清楚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沒有履行必要的手續,沒有執行相應的制度等等,同時,評估步驟和審查過程有時也被忽略,對合同管理沒有執行有效的控制和監督。
(3)煤礦企業基本建設管理模式需要完善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煤礦建設管理模式從傳統的項目指揮部發展為項目籌備模式,這是一大進步。但是,項目籌備模式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如龐大的項目需要做很多協調方面的工作,也就需要大量的人力資源,同時帶來巨大的管理成本及人員安置問題。
2市場經濟環境下的礦井基建管理模式
2.1礦井基本項目建設要把創新當理念
在煤礦企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中,要把先進的建設理念貫徹到這個過程中。做到“五更一創”,即“更安全、更可靠、更先進、更規范、更環保”和創建一流煤礦。這個標準在煤礦基本建設初期就應該高標準、嚴要求的貫徹落實,為今后煤礦企業的生產、安全以及良好的運行打下堅實的基礎。
2.2將法人治理結構引入到管理中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我國煤礦企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模式日益完善,在國內各大行業也相繼引進了國外先進的項目管理模式。如中石化、中石油、大型冶金企業、能源開發企業以及化工企業等等,都借鑒了國外先進的管理模式,如MC模式、EPC模式等等。從傳統的建設和管理體制轉換為現在的建設和管理分開進行。但是,煤礦企業基本建設具有其獨特的性質,和其他項目管理不同,煤礦企業具有很多的安全施工經驗,這是任何一個建管分析模式和第三方所不具備的,所以建設和管理分離模式或者第三方委托監理模式是不適合煤礦企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市場規律是煤礦企業基本建設在市場經濟下所要遵循的規則,建立法人實體治理過程要符合市場經濟的規范,要遵照項目基本建設的流程。所以,項目責任制的制定勢在必行。在基本建設的法人設定中,要嚴格按照我國《公司法》的基本原則,可以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依法享有獨立的財產所有權,對煤礦建設項目策劃、資金籌措與使用、規劃實施、生產經營、債務償還、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
2.3構建完善的管理制度體系
從項目招標角度來看,對招標工作的周密性以及流程的規范要加強。煤礦基建招標流程包括:投標資格預審、專家評估、評標標準以及評標辦法等等,這幾個方面的制度都需要完善。努力建立一個投標方能夠公平競爭的平臺,做到優勝劣汰。從而,為投資方能夠更圖1煤礦企業基本建設管理流程合理的投資進行服務。最終達到用最短的工期和最好的工程質量完成煤礦企業基本建設的目的。從合同管理來看,完善基本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制度是根本。作為煤礦企業,在基本建設初期就要對合同把關,對合同歸口以及合同管理機構要具有足夠的重視度。將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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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緩解水害水災的發生,我國加強了水利基礎建設項目的強化。通過水利工程的建設有效的疏導水流,實現減少自然災害、提高水資源利用的目的。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投資建設中,竣工決算是反應水利工程實際造價與投資結果、分析投資控制成效、積累技術與經濟資料的重要工作。針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重要性,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對其進行規范與約束。筆者從自身的實際工作經驗出發,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工作中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分析與論述。
1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基本要求分析
現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要求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編制規程》編制兩套報表。一套報表以財政部要求為基準進行編制、另一套按照水利部要求進行編制。這樣的工作方式使得建設單位編制工作量增加、兩套報表易發生誤差等。另外,建設單位編制水平、編制管理工作的開展等也對竣工決算報表質量有著重要的影響。為了有效避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工作質量,現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單位應從常見問題的了解分析入手,以管理工作的完善實現竣工決算工作的最終目的。
2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常見問題及對策分析
2.1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常見問題及解決對策
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工作中,非工程類項目費用處理、項目核算、概算執行以及資產交付等工作是較易出現問題的部分。其中,非工程項目費用處理作為工程基礎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建設單位的管理工作有著較高的要求。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征地移民為例,其征地移民費用在總投資中占有重要比例,是工程中金額較大的非工程項目費用之一。如何進行這一內容的編制一直以來都是困擾建設單位的重要問題。按項羅列內容將造成決算文件內容過于繁雜、不易審核的問題。而不按項羅列進行的編制,在報送時審核單位需要相關資料不全也易發生問題。針對這樣的情況,這項工作的開展以及竣工決算編制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項目內容的確定。以受托方要求報送資料為準,包含征地數量、移民情況等內容,以此為基礎補充支付合同內容以及相關竣工決算金額。
另外,項目核算內容與會計核算科目存在的差異也會影響竣工決算編制質量。這一問題主要是由于概算項目內容與會計核算科目設置造成。而這一問題也會導致竣工決算編制中缺乏統一內容與統一的審核項目條款、進而影響竣工決算財務報表的匯總與編制。為了保障竣工決算編制的質量,目前建設單位需要會計人員根據核算需求編制兩套賬目,以此滿足財務決算以及概算核算的要求。
上述兩種情況造成了建設單位工作量的增加,而且兩套賬目編制過程中也易出現誤差而影響企業核算等工作。而且,企業竣工決算編制過程中管理工作的開展、人員素質等因素等也將影響竣工決算工作質量。因此,現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從自身管理工作出發,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相應的工作調整。以此實現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工作質量的提高,促進企業綜合管理水平的提高。
2.2 針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問題,強化企業相關管理
為了提高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竣工決算工作質量,建設單位應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相應的對策解決。同時以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保障竣工決算工作質量,實現竣工決算工作的最終目的。
首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企業應提高對竣工決算的認識,以完善的竣工決算管理體系、工程造價控制體系作為基礎開展竣工決算工作。
針對影響水利基本項目竣工決算工作質量的管理因素,現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從自身管理工作出發。通過管理水平的提高實現對竣工決算的有效管理,實現工作質量的提高。
首先,水利基本項目建設單位應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體系。以財務管理為基礎開展相關材料的收集與整理。在此基礎上實現竣工決算基礎材料的收集。另外,企業還應針對構建完善的管理體系。通過記錄管理、技術文件管理以及相關管理工作的完善為竣工決算提供完善的基礎信息。
在進行各項管理體系構建與完善時,建設單位應從自身管理架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特點等入手,使各項管理體系符合企業的實際工作流程以及管理工作內容。同時,建設單位還要對相關工作崗位的崗位職責進行補充。將竣工決算相關工作內容與崗位職責相聯系,使單位各個崗位的員工能夠以竣工決算內容為中心開展工作,促進竣工決算工作的有效執行。
3 以竣工決算為中心的重點工作內容分析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涉及到征地與遷移等問題。征地拆遷過程中情況復雜使得費用成本相應增加。因此,建設單位需要以具體內容的列出為基礎保障決算編制的科學性。這就需要建設單位加強相關工作內容的管理以及記錄等信息的控制。通過基礎信息保障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編制基礎信息的完整、準確,實現可學的竣工決算編制工作。
作為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基礎,工程基礎信息依據的收集與整理對竣工決算有著重要的影響。上文中已經提出建設單位需要通過財務管理以及技術文件管理加強依據的收集與整理。因此,基礎依據收集與整理過程的管理將顯得尤為重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以竣工決算依據收集與整理為重點強化相關管理工作,以此避免資料不全、后補等情況的發生,確保竣工決算編制的科學性與準確性。在企業財務基礎信息以及技術文件收集整理過程中,建設單位即應著手原始資料的收集與分類整理。同時以檔案管理方式、方法注重原始資料的保存管理。通過一系列管理工作的開展為竣工決算提供完善的基礎信息依據。
另外,針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財務報表對竣工決算編制的影響,施工企業還應注重財務信息報表的審核與管理。以資金流向為中心進行財務信息的整理。通過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為竣工決算奠定基礎。
結語
綜上所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作為現代社會水患治理與水資源利用的重要基礎,對我國替代能源應用、水環境保護等工作都有著重要的意義。現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從自身竣工決算認識入手,以強化認識促進竣工決算工作的開展。在此基礎上對企業自身的管理體系、相關制度等進行完善。以水基本建設項目的管理流程、施工流程等特點為基礎實現管理體系的適用性。同時,以財務管理工作及技術文件管理為中心,開展竣工決算信息、原始資料的收集與整理。以原始資料的完善為竣工決算編制提供原始依據,促進竣工決算工作的開展。通過現代審計、核算理念與竣工決算管理工作的有機結合,實現規范化、制度化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促進我國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曹輝.水利工程竣工決算注意事項與問題探討[J].水利水電,2010(09).
近年來隨著我國基本建設投資的加大,基建領域暴露出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如何提高建設項目的管理水平,確保基建資金的安全、高效、規范運行和有效監督,加強財務管理工作尤為重要。
一、加強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一)國家財政部門進行財政管理的必然要求
根據我國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明確了財政部門在基本建設管理中的主要職責,一是貫徹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定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辦法;二是編審下達財政性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編報建設單位年度基本建設財務決算;三是組織調度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根據基本建設程序、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年度投資計劃及工程進度核撥資金;四是參與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概、預算及標底審查,負責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結算進行審查;五監督檢查基本建設資金的使用與管理,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六是辦理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的大宗材料及設備政府采購;七是審批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參加項目竣工驗收等。因此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既是加強內部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接受財政部門監管的必然要求。
(二)節約建設資金,提高項目投資效益的重要保證
加強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做好基建工程資金的預算控制和監督考核工作。一是加強基建項目的概(預)算管理,嚴格控制投資規模和隨意變更工程設計行為;二是加強建設期間的資金管理,防止擠占、挪用建設資金,確保建設資金的“專款專用”,三是做好完工項目的投資評價考核管理,有利于控制投資成本,節約建設資金,提高投資效益。
(三)發揮財務管理監督職能的需要
反映與監督是財務管理的兩大基本職能,加強財務管理工作,不僅要求對基建項目進行連續、系統的核算,而且要對基建項目和資金進行監督把關,管好、用好建設資金。從基建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開始直至項目竣工結(決)算、效益評價進行全過程的管理和監督,做到前期工作階段有分析、項目建設階段有控制、項目完成階段有評價,充分發揮財務管理的監督職能,確保發揮基建項目最大的投資效益。
二、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管理監督職能弱化,對基建項目不能實施有效監管
目前基本建設項目一般可分為三個階段:前期工作階段、項目建設階段、項目竣工結(決)算階段。縱觀我國現行基建項目管理實際情況,大部分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管理中將財務管理職能范圍定義僅僅局限于會計核算方面,其他監督、審核職能不能充分發揮,比如:在建設項目執行過程中,財務管理的監督職能往往是在會計核算功能的基礎上,衍生的對合同合法、合規性的審查,資料完備性的審核,資金撥付手續的審核等基礎性方面,至于建設項目的施工進度、進展情況、計量審核、竣工驗收等環節,財務人員不能有效參與。財務管理監督職能在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中不能充分發揮。
(二)建設項目管理工作不規范超標準、超投資、超概算現象普遍
目前我國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不規范,項目超標準、超投資、超概算現象普遍。主要表現在:一、概預算執行隨意性大,建設單位單方面追求高標準,隨意突破設計規模,突破預算標準,擴大投資,投資效益低下;二、監督管理工作滯后,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約束機,工作中有章不循,盲目決策,導致項目投資效益低下。三、項目完成后竣工決算手續滯后,固定資產轉移手續不能及時辦理,使政府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擱置,資產管理、維護也跟不上,直接造成國有資產損失。
(三)建設項目管理薄弱,資金監管不嚴格,違規違紀現象較多
近年來審計發現,部分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管理中,內部控制管理比較薄弱,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形同虛設,資金監管不到位,常常出現建設單位不按基建建設程序、施工進度和資金計劃撥付工程款項;超付工程款;脫離職能部門監管擅自支付工程款;擠占、挪用建設資金;擅自改變資金用途;隨意變更工程設計,擴大投資規模等違規、違紀現象。
(四)建設項目投資效益評價體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評價標準
根據我國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雖然要求各建設單位設置相應的評價指標體系,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國內大多數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投資效益評估工作重視不夠,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建立起建設項目投資效益評價體系和項目完工后評估制度,相關評價標準不規范、不統一;二是評價工作未與人事任免、薪酬體系、業績考核、責任追究掛鉤,形同虛設;三是不注重建設期間的評價工作,項目實施下來計劃和實際存在較大偏差。
(五)財務運行不規范,會計基礎工作不扎實
目前有些建設單位,未嚴格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會計基礎工作,財務工作嚴肅性不夠,隨意性大,運行不規范,嚴重影響了會計信息列報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原始憑證取得不規范,內容不完整、附件不齊全;二是會計核算不規范,會計科目應用混亂;三是預算執行不嚴格,隨意列支預算外、計劃外費用,甚至虛列費用支出,私設“小金庫”套取建設資金。
三、加強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內部控制制度是合理保證單位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的一系列方法、措施和程序的總稱。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內部控制管理規范》的要求,根據建設單位和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崗位分工與授權審批制度、項目決策控制制度、概預算控制制度、價款支付控制制度、竣工決算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貨幣資金支付管理制度、財產物資保管與清查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招投標管理制度、工程成本核算、工程經濟分析等制度,嚴格按規定的管理流程和內控規范開展業務。確保從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環節、施工建設環節到竣工驗收、效益評估等過程中有法可依,降低和防范項目風險,遏制腐敗,節約建設資金,提高項目的投資效益。
(二)加強基建項目財務管理的全過程控制,切實發揮監管職能
加強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監管水平,應當做好基建項目財務管理的全過程控制。做好制度建設工作明確從工程立項、工程招標、工程造價、工程建設、工程驗收等環節的財務控制流程及要求,建立相應的制度和管理辦法,配備專職財務人員,明確職責,如實記載工程項目各環節業務的開展情況,確保工程項目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做好資金監管,確保建設資金安全和效益
加強建設資金監督管理是財務管理的核心環節,也是建設項目順利進行的基本保障。加強資金監管,就是要建立和完善資金的全過程控制體系和完善嚴格的審批程序,通過實行監理工程師簽證制度,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嚴格執行招投標管理辦法,強化合同管理,嚴格按照基建程序付款,杜絕出現計劃外、超計劃付款、無進度付款和挪用建設資金的現象。有利于促進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管理素質,維護建筑市場正常秩序。
(四)遵守法律、法規,規范會計基礎工作
建設單位應當以《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完善會計核算體系。一是做好基建財務人員人才建設工作,配備經過專業培訓的合格的財務人員從事基建財務工作;二是確保基建財務人員掌握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知識,嚴格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三是做好預算監督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列支建設成本,嚴格杜絕概算外,計劃外的一切支出,嚴格控制建設成本,有效的實施財務管理;四是正確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和竣工財務決算,真實、及時、準確地反映建設成本,為投資者提供真實準確的會計信息。
(五)做好建設項目投資效益評估工作
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完工項目后評估制度,重點評價工程項目預期目標的實現情況和項目投資效益等,并以此作為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的依據。應當從技術、財務和經濟三方面,對項目建成后達到的各項指標進行分析總結,并與可行性研究方案,計劃任務書、設計、計劃、概預算等資料進行對比,以檢查預計與設計的完成程度,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的原因,借以總結經驗和教訓,為今后投資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綜上所述,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要從制度建設和人才建設兩方面來完善,始終圍繞基本建設全過程控制來展開。我們必須從工作實際出發,針對基建項目財務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降低投資成本,提高投資效益,確保項目建設依法、規范、有序進行。
在具體的審計工作中,經常會發生基本建設項目審計與工程項目審計工作的混淆與錯誤理解。基本建設審計是財務會計專業。因此理清市政交通基本建設項目審計的主要內容不僅可以有效地區分兩者之間的關系,而且可以為發現工程財務審計工作中的問題、優化審計工作提供精細化的方向。
1、項目開工前期的主要審計內容
開工前期的審計主要是對市政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審計任務書以及初步設計等方面的內容進行審計,并且出具相關審計證明。對于該階段的審計工作,審計人員需要重點關注的是該項目是否列入地方政府或者部門的市政交通建設計劃、相關一系列審批手續以及各項開支的合法性以及合規性(如項目資金是否按照規定存入專業銀行等)、設計概算的編制是否合規(如有無少算、重算、漏算項目費用,材料、設備購置費是否真實、合理,計劃列項的預留費用是否科學、合理等)。
2、項目施工階段的主要審計內容
施工階段審計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著整個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以及項目資金使用的廉潔性程度。近幾年頻發的公路塌陷、大橋倒塌、市政交通建設資金使用明細不清等問題,都與施工階段的項目審計質量有關。在項目施工階段,審計人員的審計任務是復雜繁重的,主要目標就是要控制好內部機制,保證施工階段管理的合理化、制度規范化,確保施工質量,把工程建設成本盡量降低,減少施工過程中的損失浪費。
審計內容主要包括對相關建設項目合同履行、控制情況的審查,檢查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每月進度款的支付財務審計人員,應審查是否有項目相關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造價咨詢單位審核簽字,是否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清單確定的單價相符,防止提前支付,給項目業主帶來資金壓力和多發生利息支出,通過審查資金的支付是為更好地有計劃安排資金。財務人員必須參與概預算和合同管理,若發生超出審批概算范圍(除特殊項目外)或合同價款內容調整情況的,特別是要使用預備費用項目的,要進行合理性審查,是否超合同范圍,保障資金支出要有完備的支撐資料及分部分項審批的控制流程的完整,財務審計人員也需要到現場實際調查審核是否存在虛列“影子”項目;根據施工進度,嚴格審查資金的使用權限和責任是否認真執行到位;對項目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等各參建單位的履職情況以及延伸到相關單位的審計與監督;檢查基本建設程序執行情況。對整個工程內部控制情況的審計與評價,對財務費用報銷制度的執行情況,特別要重視審查費用是否正確歸集;列入費用收支的延期竣工賠償和提前竣工的獎勵等的真實性審查;重視審計會計報表等工作,檢查財務收支賬目及工程造價經濟資料審核后歸檔情況,以便將來出現問題后有備查資料可查而分清各自責任。
3、項目竣工后的主要審計內容
項目竣工后的審計工作屬于市政交通基本建設工程的事后審計,涉及到合規、合法問題進行的事后審計,以及對項目的經濟效益做出具體審查評價,工作內容多、任務量大。主要包括對竣工決算的審計、對概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對建設項目資金資產使用與結余情況的審計、對待攤投資的審計以及對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的審計等工作。這些內容只是從大的框架上予以闡述的,實際上所包含的細節性工作還有很多,以資金管理審計為例。
一是審計項目建設資金來源、到位、使用及結余情況,是否存在超概算情況;二是審計工程進度撥款情況,要注意與對應的施工單位承包合同條款中的相關付款條款相對比,是否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項從而造成增加投資成本的現象;三是審計建設單位管理費用列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審計時要特別關注是否存在不屬于建設單位管理費用范圍開支的部分也歸納入建設單位管理費,是否存在擠占挪用現象;四是審計建設期貸款及利息費用計取和分攤情況,大部分建設單位不是一筆貸款對應一個項目,而是存在項目間相互拆借,對多個項目共同使用同一筆貸款的情況,分攤的原則和計算是一個審計重點;五是審計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使用情況。征地拆遷應先完整收集有關征地方面的會議紀要記錄、合同及協議、審批手續等資料,完整收集確定評估價和補償價的評估報告、評估計算書、補償協議等相關資料,進行必要的市場調查,并且從資金流向、被補償人情況、評估單位、拆遷單位等進行全面深入查證,根據資金流的走向來進行審計。六是勘察設計、監理、跟蹤審核費用的相關單位的費用計取和支付情況,主要審計各類費用的計取依據是否合法、合規;支付是否按簽訂的合同付款條款進行支付。在審計過程中,做到宏觀分析、微觀查證。七是要做到文明審計,多與被審計單位溝通交流情況,掌握第一手真實情況,確保審計工作的質量。
二、市政交通基本建設項目審計中的共性問題
1、重事后審計,輕事中審計
近幾年,交通部結合國家審計署的交通基本建設項目審計情況,就中標單位違規獲利資金、套取挪用建設資金等情況進行了嚴格的處分,并強調要將這些問題遏制在萌芽階段。這就內在的反映了項目審計事前與事中審計的重要性。實際上,我國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有著明顯的事后審計特征,忽視項目的事中審計,導致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建設合規情況等可能出現的問題無法及時發現,給工程質量和工程資金使用均帶來較大的安全隱患。需要注意的是,就事前審計而言,從其工作內容可以看出,主要包括各項審批程序的合規性以及概算的科學性上。由于處于項目初始階段,其審計工作內容較后期審計簡單,因此忽視項目事前審計工作的現象較為普遍。
2、審計操作不規范
從上述三階段的內容描述可以看出,整個工程項目的審計內容較多,且相當繁瑣。由于市政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審計持續時間長、投入資金多、審批手續復雜,所以對項目審計工作的規范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旦忽視了某個細小環節的規范性審計,將會給工程項目帶來巨大損失。實務中,諸如審計樣本選擇不規范導致無法確定工程量清單是否準確,合同和補充協議審查的不規范導致與工程概算、招投標文件不一致,施工現場原材料、工程設備出廠證明、質檢報告以及材料抽查結果審計的不規范導致工程項目質量無法保證,對各項審批材料以及資質的不規范審計導致項目資金流失等現象屢見不鮮。這些不規范的審計操作給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完成情況、預期帶來的社會利益與經濟效益等都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3、沒有充分發揮好審計力量
對于市政交通基本建設項目來說,審計在服務黨委、政府宏觀決策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都有著建設性的作用。審計內容涵蓋了基本建設程序、工程建設管理、財務管理、征地拆遷、資金管理、工程招標等各項工作,單靠內部審計或者國家審計的力量會削弱審計工作的建設性作用。在實際審計工作中,沒有充分發揮好內部審計、國家審計以及社會審計的作用,而是多依靠內部審計以及國家審計的作用。即使社會審計機構參與到項目的審計過程中,由于受到各方面權限的限制,不能“大顯身手”,只是就一些重點、難點審計環節提供輔的工作。在這種情況下,審計效率和效果都受到了較大的影響。
三、加強市政交通基本建設項目審計質量
1、審計全過程精細化管理
要想使得跟蹤審計真正發揮作用,必須實現項目審計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精細化管理與規范化管理是相輔相成的,兩者在加強市政交通基本建設項目審計質量中是交叉性的發揮作用的,相關審計部門要就整個審計流程形成一個整體的規范性框架。比如,統一明確項目的審計目標、審計范圍與內容、審計關鍵環節、時間安排;統一審計通知書、工作底稿、審計通報、階段性審計報告等文書的格式與使用條件;統一審計質量符合程序等。在此基礎上,將每一環節所涉及的工作予以細分,對細分的項目在進行規范化地管理。當然,不同的交通建設項目都有自身的特點,因此,規范化的要求是可以根據項目予以靈活調整,但不管哪種模式下的跟蹤審計都需要有精細化的管理思想。
2、促進被審計單位嚴格內部控制,規范完善財務管理
通過相關工作我們發現,除了極個別單位、事項屬于蓄意或人為造假、舞弊外,大多數審計出的不規范事項還是屬于被審計單位、項目財務基礎工作不完善、內部控制不嚴格所導致,如報銷流程不清晰、合同審簽、支付流程不完善等所導致。因此,在市政交通基本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要立足于自身審計工作的獨立性角度,充分認識、研究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設計是否合理、財務會計核算是否規范、財務工作是否完善等,通過與被審單位的工作溝通、交流,出具管理建議書,或者與被審計單位管理層、財務部門進行座談,提供改進財務管理工作的建議,并就發現的典型事項,在當時可以交流的前提下進行溝通,以提升被審計單位財務管理水平,這樣才能找準根源,對癥下藥,從根本上解決被審計單位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3、加強項目審計過程中的各方溝通
市政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覆蓋面廣、耗時長,加之跟蹤審計需要及時、全面的信息予以支撐。因此,要加強項目審計過程中各方面的溝通。一方面,溝通主體要全面,不僅僅是內部審計、國家審計以及社會審計各個審計部門內部的溝通,還要注意三者之間的信息溝通,同時要注意三方審計部門與承包方、施工方之間的信息溝通。另一方面,溝通方式上的便捷性以及及時性,比如,審計機構可以通過電話會議、視頻會議等方式就簡單問題進行及時溝通,通過聊天軟件和通訊軟件進行實時互動等。
4、整合內外審計資源,創新審計模式與審計組織
市政交通基本建設項目審計內容多且復雜,要想實現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就需要發動一切可利用的內外部審計資源,將審計監督的關口前移,嚴格執行各個階段的審計工作。建議充分利用內部審計、國家審計以及社會審計的力量,就市政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制度,建立創新性的審計模式以及審計組織。以項目審計資金為主線、基準點,為內部審計、國家審計以及社會審計提供項目開展全過程審計的平臺,形成“分工合作、層層審計”的模式,對項目各個階段的施工狀況以及政府的投資狀況,進行及時有效地跟蹤監督。在審計組織上,一方面以市政交通建設主管部門內部審計機構作為實施審計的主體,結合社會審計力量對其所管轄的普通路網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另一方面由國家審計機關結合內部審計與社會審計力量對政府投資的市政交通工程等政府投資的重大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
5、充分利用互聯網,提高項目審計的經濟、社會效益
一、問題的提出
風險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始終存在的客觀現象。從不同的研究角度出發,對風險定義的描述是不盡相同的,但目前較為通用的有兩種觀點:第一,風險是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即風險由不確定性和損失兩個要素構成。第二,風險是在一定條件下一定時期內,某一事件的預期結果與實際結果間的變動程度。變動程度越大,風險越大;反之,則越小。無論第一種觀點還是第二種觀點,都闡明了風險是造成損失的可能性。
基本建設項目風險管理是指通過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去認識基本建設項目的風險,并以此為基礎合理地通過各種風險應對措施、多種管理方法、技術和手段對項目涉及的風險實行有效的控制,采取主動行動,創造條件,盡量擴大風險形成的有利結果,妥善地處理風險造成的不利后果,以最少的成本保證順利地實現基本建設項目的總目標。
目前我國關于基本建設項目風險管理問題,還處在不完善階段,基本建設項目施工前全面的項目風險預測、評價和分析,以及建立全面的風險評價體系等這些方面的研究還不夠充分,因此不能有效的進行風險防范,導致項目損失和浪費仍然很大,項目延時完工情況非常普遍,事故時有發生。
本文針對當前我國基本建設項目風險管理的現狀,結合當代先進的項目風險管理知識,站在新的角度重新審視這一問題,設立科學的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為進一步對各類風險進行程度大小的評價奠定基礎,為基本建設項目管理部門對不同類別的風險采取不同的重視程度提供參考。總之,本文的研究旨在促進基本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的科學化、合理化,最大程度降低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
二、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1.識別并確定基本建設項目潛在的各種風險
識別并確定基本建設項目潛在的各種風險是建立評價指標體系的首要目標。因為只有首先確定基本建設項目實施過程可能會遇到哪些風險,才能夠進一步分析這些風險的性質和后果,為進一步建立充分的評價指標體系打好基礎。所以在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識別工作中首先要全面分析項目發展與變化中的各種可能性和風險,從而識別出基本建設項目潛在的各種風險。
本文結合基本建設項目的特點,從風險產生的原因角度將基本建設項目風險分為以下幾方面:
首先,經濟方面的風險
(1)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是招標的主要依據,特別是投標者須知、設計圖紙、工程質量要求、合同條款以及工程量清單等都存在著潛在的經濟風險,必須仔細分析研究。
(2)要素市場價格。要素市場包括勞動力市場、材料市場、設備市場等,這些市場價格的變化,特別是價格的上漲,直接影響著項目建設的價格。
(3)金融市場因素。金融市場因素包括存貸款利率變動、貨幣貶值等,也影響著項目的經濟效益。
(4)國家政策調整。國家對工資、稅種和稅率等進行宏觀調控,都會給建設項目帶來一定的風險。
其次,技術方面的風險
(1)設計變更或圖紙供應不及時。設計變更會影響施工安排,從而帶來一系列問題;設計圖紙供應不及時,會導致施工進度延誤,造成工期推延和經濟損失。
(2)技術規范。尤其是技術規范以外的特殊工藝,由于沒有明確采用的標準、規范,在工序過程中又沒有較好地進行協調和統一,會影響以后工程的驗收和結算。
(3)施工技術協調。包括工程施工過程出現與自身技術專業能力不相適應的工程技術問題,各專業間存在不能及時協調的困難等。
再次,安全方面的風險
(1)行為風險。由于個人或組織的過失、疏忽、僥幸、惡意等不當行為造成財產損壞、人員傷亡的風險。
(2)現場安全管理風險。內部的風險管理流程是否完善、有針對性,風險教育、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外部施工隊是否進行風險教育,是否嚴格按照計劃執行等。
最后,管理及外部環境方面的風險
(1)關鍵人物的責任心。項目管理人員由于對合同、技術、經濟、安全等方面的關鍵點未能及時做出反應,或由于個人為謀私利而做出的有損項目建設的行為。
(2)各種文件的備案是否完備。各種技術文件、設計變更、會議記要、工作聯系單、風險管理的備案等,這些文件是項目建設結算的依據。
(3)水文氣象條件。主要表現在異常天氣的出現,如暴風雨、雪、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現象和其它影響施工的自然條件,都會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財產的損失。
(4)施工準備。由于施工現場存在周邊環境等方面自然與人為的障礙或“三通―一平”準備工作不足,導致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準備工作,給工程施工正常運行帶來困難。
2.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的原則
為了客觀地反映基本建設項目風險情況,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應當滿足內容全面、科學實用、客觀公正、可操作性強及適應性強等基本原則。
(1)科學性原則
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應準確地反映實際情況,評價內容與評價方法相適應,從而能夠獲得客觀、真實的評價結果。
(2)重點性原則
衡量基本建設項目風險時應突出重點,對影響基本建設項目順利進行的關鍵風險指標進行重點分析。
(2)通用性原則。
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建設項目,其風險評價指標應該不盡相同,但有些指標對絕大多數建設項目來說是通用的,這些指標應該重點考慮。
3.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
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的選擇和確定是進行評價研究的基礎和關鍵,直接影響到評價的精度和結果。根據《建筑施工風險檢查標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風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在對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識別的基礎上,考慮指標體系建立的原則,建立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如下:
三、結論
基本建設項目的風險來源、風險的形成過程、風險潛在的破壞機制、風險的影響范圍以及風險的破壞力錯綜復雜,單一的管理技術或者單一的工程、技術、財務、組織、教育和程序措施都有局限性,都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同時,由于基本建設項目具有科技含量高、系統復雜、投資額大、建設周期長、協調單位多等特點,其內外部制約因素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必須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和措施,進行全面的風險識別、正確的風險評價、有效的風險防范,才能系統、動態、深刻地認識和控制各種隱患,降低風險,以最少的成本將各種不利后果減少到最低程度,從而保障基本建設項目目標的實現。
本文對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是站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基礎上展開的,較之已有的對基本建設項目風險的研究更具有系統性、理論性、科學性。對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在本研究領域比較科學、合理。這樣對基本建設項目風險管理的研究站在較高的起點上,為進一步進行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以及建設項目風險防范措施的提出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比單純進行定性分析或定量評價更加客觀、科學、合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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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G4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962(2012)05(b)-0147-01
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國家對教育的投入也逐年增多,學校步入了快速發展的階段。近幾年來,政府對學校危房改造力度的加大,學校撤并和新建帶來的固定資產大規模投入,學校基本建設步入了增長快速期。但目前,由于學校普遍存在著重教育而輕后勤,在財政資金投入和非營利性教育模式的趨使下,學校財務管理意識淡薄,存在預算管理不科學、資產管理不規范、重投入而輕管理現象等諸多問題。
1 學校進行基本建設審計的必要性
由于學校長期屬于公益性質且校長基本都是教師出身,學者型法人重教育輕后勤,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比較突出。部分學校領導認為,學校發展主要靠投入,而投入主要靠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撥款,進而導致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普遍薄弱、水平偏低,無法與當前的教育發展趨勢相適應。其次,學校在資產管理中,重買輕管的現象比較普遍,對基本建設重投入而輕規劃,在基本建設預算中往往擴大預算數據或超標準、超規模建設,進而導致預算資金不足,有時不得不占用學校的正常教育經費,使得日常教育開展受制于經費“瓶徑”而效率不足,亦損害了教師和學生權益。
2 如何做好學校基本建設審計工作
2.1 事前預審
事前預審是指學校內部審計部門或委托的中介審計機構對學校基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及招投標過程的審查。主要研究學校的新建、改建或擴建某個建設項目在技術上是否先進、適用、安全,在經濟上是否合理。
2.1.1 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審查
因為工程項目的基本原則是否正確,技術經濟方案是否最佳,是決定建設工期長短,投產后能否取得更大的使用效率的關鍵階段,因此,對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具有重要意義。
2.1.2 對工程項目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方式審查
學校基本建設項目的總投資是建設項目的重要內容,不同的投資方案會直接影響到教育規劃,工程進展和學校學生的容量,也影響到學校的教育工作開展的效能。
2.1.3 對工程招投標的審查
為了使工程設計、施工管理更好地采用先進的技術,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工期,提高學校基本建設效果,保證學校校舍的安全,對學校基本建設項目原則上都應該采用工程招標。審計部門應結合國家《招標法》的相關要求,制定出適合學校實際情況的監督制約機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以杜絕某些不法行為的發生。
2.2 事中監督
2.2.1 對建筑材料、設備選購與管理的審查
在當前建筑市場產品良莠不齊,低劣的建筑材料充斥市場的情況下,把好建筑材料關、設備購買關十分必要。在具體審計中應注意做到:審查學校基本建設采購是否編制預算和計劃采購;審查材料采購是否按供應單位開具的發票如實入賬,其價格與合同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標準和擴大規模的現象;學校基本建設采購是否堅持了“貨比三家、擇優選購”的原則,是否由建設單位驗證同意;審查建筑材料和設備是否有《合格證》、《檢驗報告》和本地區的《建材準用證》;審查材料采購入庫是否有嚴格的驗收制度,是否有材料領用手續等。
2.2.2 對建筑工程合同條款審查
學校基本建設工程合同條款審計,包括合法性、嚴密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審查,這是防止合同糾紛、提高合同履約率的重要措施。審計主要內容包括:審查學校基本建設合同標的物是否明確,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審查學校基本建設合同中凡涉及到數量、價款、期限等條款時必須做到內容明確具體,且雙方在意思表達上準確無誤,不能存在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措辭。
2.2.3 對施工管理審查
施工管理審計包括建設項目責任人負責制,加強施工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等。審查時應重點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審查學校基本建設超過一定規模是否實行了監理制度,選擇監理單位是否采取了招標的辦法;審查監督在學校基本建設各項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監督情況,是否制止了施工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現場施工人員是否及時掌握施工進度和質量,是否按圖紙、規范施工,檢查施工單位使用材料、構件、設備的規格和質量是否符合規定等。
2.3 事后審價
事后審價是學校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后審計部門對建設項目的審價,應重點審查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2.3.1 對工程竣工決算編制依據的審查
學校基本建設竣工決算編制的依據的審查包括:審查學校基本建設決算依據是否符合國家規定,資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學校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的執行情況。審查項目建設是否按初步設計進行,學校基本建設有無預算外項目和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有無重大質量事故和經濟損失;依據結算的相關規定,審查各項取費是否正確,與修正后的預算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合同的有關條款等。
2.3.2 對工程竣工決算變更簽證及工程量的審查
審查學校基本建設設計變更簽證是否按規定流程辦理,并依據竣工圖紙審核工程量計算是否真實、正確;審查所列各分項工程名稱及計算單位、工程數量、套用的預算定額單價、合價是否相符,有無錯套定額、高估冒算現象;審查各項取費是否正確,與修正后的預算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合同的有關條款。
總之,加強學校基本建設審計,不僅可以有效節約教育資金,并且可以有效地杜絕豆腐渣工程,預防腐敗,為“安全校園”建設提供保障。當然,隨著審計力量和條件的逐步具備,學校基本建設審計將一定會更加全面,審計質量一定會越來越高,進而為學校財務管理和日常運行提供堅實保障。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34.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5)08-124-02
一、財務管理
(一)財務管理基本原則
1.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依法合理籌集、使用建設資金。
3.做好建設項目概(預)算編制、執行、控制、監督等工作。
4.嚴格控制建設成本,減少資金損失和浪費,提高資金效益。
在具體的財務管理工作中,有幾點需要注意:一是加強資金管理,尤其配套資金的到位,按法定程序去籌集資金;二是資金的使用把好概算關,將工程任務與概(預)算結合起來;三是改變觀念,并非錢多就好,錢多錢少都不好;四是工程項目人員應該懂些財務知識,相應的,財務人員應該懂些工程項目建設知識。
(二)財務管理基本內容
1.懂工程項目建設知識的專人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2.做好賬務設置和賬務管理。
3.項目初步概算不能擅自變更,確需調整的必須上報主管部門調整。改進項目管理思路,嚴格執行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和概(預)算。
4.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本單位工程項目內容,制定適合本單位特點和管理要求的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確保工程項目全過程做到有效控制。
5.做好建筑工程和設備采購合同記錄,按合同要求支付,對每筆記錄做到心中有數,做好采購――驗收――付款每一階段和管理。合同管理要做輔助賬,越細越好,將編號、代碼、憑證號、名稱、數量、金額、經辦人、資產分類、合同編號等統統列進來,這樣有助于財務竣工決算工作,也能及時發現一些問題以便糾正。
6.及時掌握工程進度。財務人員要主動了解工程進度,及時為項目申請用款額度,做好項目資金執行情況月報。利用資金支付情況報表分析工程進度,執行率上不去,找找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議,相互溝通,促進建設項目工作。
二、會計核算
會計核算方法和核算流程的完善與否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基本建設項目的會計核算要求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基本建設項目的會計核算在符合國家會計制度的前提下,要滿足會計信息的查詢和統計分析的需要,滿足財務管理的需要。
基本建設項目要按單位工程核算,會計科目設置的層次和深度影響到會計核算的詳細和準確程度,基本建設項目的會計核算不僅要進行常規會計核算,還要做好輔助核算。輔助核算中要做好項目檔案的建立,首先要確定不同的管理對象,對管理對象進行分類;其次選擇核算科目;第三確定項目結構;第四項目分類定義;第五錄入項目目錄。
基本建設項目共有15個資金占用會計科目,7個資金來源會計科目。資金占用會計科目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它投資、交付使用資產、器材采購、銀行存款、財政應返還額度、現金、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預付設備款、應收有償調出器材及工程款、應收票據、其它應收款。資金來源會計科目包括:基本建設撥款、應付器材款、應付工程款、應付有償調入器材及工程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及福利費、其它應付款。
(一)建筑安裝工程投資
簡單地講,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就是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需要強調的是,必須嚴格執行工程價款結算制度,簽訂的施工合同中要明確工程價款結算方式,有5種結算方式,一是按月結算;二是分段結算;三是竣工后一次結算;四是分次結算;五是進度結算。
最后,必須預留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驗收一年后再清算。
(二)設備投資
設備投資就是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3個下級明細會計科目,包括:需要安裝的設備投資、不需要安裝的設備投資、工具器具。
設備投資的會計核算要與設備采購合同相互對應,做好設備投資的輔助核算,將單位工程、設備名稱、合同號、制造商(供應商)、規格型號、設備編號、單位、數量、單價、設備費用、設備安裝費逐項記錄。
設備投資賬務處理應注意的問題。(1)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工具等,可直接計入設備投資支出。(2)需要安裝設備購入后,需具備一定條件才能計入設備投資支出。(3)安裝設備發生的建筑安裝費用不能作為設備投資支出。
(三)待攤投資
除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外發生的實際成本。待攤投資下設17個二級會計明細,在這不一一列舉,著重講一下建設單位管理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實行總額控制,分年度據實列支,總額控制是以項目總投資為基數,按不同規模分檔計算,建設單位管理費中業務招待費支出不得超出建設單位管理費總額的10%。
待攤投資賬務處理應注意的問題。(1)建設單位管理費的開支范圍、開支標準。(2)非法收費、攤派不得計入待攤投資支出。
三、基本建設財務工作守則
1.是否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使用會計科目、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會計資料的保管是否完整;是否建立和執行內部管理控制制度。
2.各項建設資金來源是否及時、足額入賬,資金管理是否嚴格有效,有無“小金庫”現象。
3.建設資金的使用是否真實、合規、合法,有無擠占、挪用、虛列建設資金等行為。
4.支付工程進度款、辦理工程結算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辦理,工程結算資料是否完備,審批手續是否合規、齊全,有無超進度多付款現象。
5.工程物資的供應是否符合規定,管理是否規范,有無物資流失和損失浪費情況。
四、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的幾點體會
1.經常、主動與工程項目負責人進行溝通與反饋是做好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的前提。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由于工程項目人員組成是臨時的、分散在不同部門(處室),大家工作都很忙,不可能經常聚在一起,作為財務管理部門要主動與工程項目人員溝通,告之哪些支出不合適了,執行進度有點慢等等。通過溝通,促進財務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程項目各項任務的完成。
2.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身要加大會計業務知識的學習,同時要多學習工程項目方面的知識,如工程造價、建設項目管理等,提高自身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能力。
3.基礎工作要夯實,基本建設會計核算要做好輔助核算,對每一筆合同,每一筆支出都要細、全,不要怕麻煩。
五、結束語
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工作,是一項復雜細致的工作,因此,財務工作人員要不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能,要理論聯系實際,才能為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把好關,防止財務違規現象的發生。
參考文獻:
[1]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庫[2002]394號
(一)水利工程財務管理。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費用適用于水利工程開始籌建直至工程竣工為止這一期間內的一切管理費用。包括了:工作人員的工資、醫療保險、事業保險、交通費用、勞動保護費以及工具使用非、印花稅、購買圖書或查詢費用、業務招待費和項目完結竣工驗收費等。
所謂的水利工程財務管理,則是指在工程建設前期和建設施工過程中,對工程建設過程中所需的以上所有花費進行科學、合理的預算編制管理和日常的費用支出管理等。主要包含了: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其它投資支出。
(二)優化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重要性。1、優化水利工程財務管理可進一步促進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規范性發展。2、優化水利工程財務管理可進一步保證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安全性和經濟效益。3、優化水利工程財務管理有利于水利工程建設基本建設項目必要資金的籌集。
二、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中的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完善的審批制度。在進行水利工程的建設前,建筑單位要根據相關規定、簽署建設合同要求以及招投標文件的決定條款來事先對工程的價款進行合理、有效地結算,然后再進行后期的階段工作。
就目前而言,我國大多數的水利建設單位在進行水利工程的建設過程中,并未按照相關規定來對工程價款進行有效地結算。并且對于簽署建設合同以外的價款部分,建設單位也并未按照臨時變更通知書的要求來對其進行核算,工程的結算審批流程不規范,缺乏科學、合理的管理手段。
(二)缺乏科學性的財務管理體系。1、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薄弱,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由于長時間受傳統體制的影響,我國的水利工程基礎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將減少、管理和投資等混為一談,缺乏完善的基礎財務監督、管理機制,項目目標成本責任制和預算管理體制不健全,缺乏科學性與合理性,進而嚴重影響了水利建設資金的使用安全性和工程的質量安全。2、財政管理理念薄弱。由于受傳統管理理念的影響,水利工程建設事業的管理者缺乏現代化的科學管理理念,出借資金不規范或是相關的債權和債務等未能及時清理,進而導致水利建設單位的財務管理中的應收款項回收困難,出現大量的呆賬和壞賬等,進而難以有效地規避財務管理中的各類風險。3、工程項目概算調整審查不規范。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忽視了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在變更工程設計后未經過審查就私自對工程預算進行相應的調賬,進而導致在工程成立后出現工程的預算和決算等都超出了事先的工程概算,嚴重影響了水利工程項目管理部門對建設資金的投資決策與資金的合理安排。
(三)工程成本核算不規范。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具有加強的復雜性和專屬性,因此需要建立專門的財務管理系統,并制定專門的會計核算制度來對工程進行合理的收支分管,以此來確保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成本的核算的科學、合理性。然而,在實際管理過程中,部分建設單位的會計科目設置不合理,且使用不規范,未能按照工程的概算與預算的標準建設內容來安排工程的建設資金。
(四)管理人員素質水平有待提高。財務管理人員作為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直接實施者,由于其綜合素質不高,缺乏相應的財務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對財務管理業務不熟悉,進而導致其在工作過程中極易出現錯誤,進一步增加了財務管理者的工作量,同時也影響了水利工程財務信息的質量,不利于財務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也進一步影響了水利工程建設決策的制定。
三、優化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途徑
(一)強化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基于水利工程財務管理工作的復雜性與專屬性,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極高。因此,水利工程建設單位,要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實時關注國家政策和法律方面的最新動態,強化財務管理人員對水利基礎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的學習,進一步強化財務管理人員對水利基礎建設的政策理解,提升其執行能力;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會計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培訓,提升財務管理人員對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的概預算和合同業務知識等的有效掌握,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人員的操作標準,全面提升綜合素質。
(二)健全、完善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為了進一步推動水利工程基礎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就需要不斷的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建設項目的效益考核,健全預算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各個崗位和員工的具體職責。同時,單位的財務部門要對工程的財務數據和財務報表等進行定期的分析,并將分析結果反映給管理者,使得單位管理者能及時掌握建設項目資金的運行狀況,及時發展管理中的問題,進而來促進水利工程建設單位的健康發展。
(三)強化工程管理。1、事前控制。水利單位在進行水利工程建設前,要嚴格按照基礎建設資金使用標準來靈活運用資金的撥付程序。對于不符合撥款條件的項目堅決不撥款,而對于一些已經下達年度投資計劃,但資金尚未到位急需建設資金的項目,在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可提前撥付項目款項來確保工程的安全、順利進行。2、事中控制。水利工程的基本建設項目資金使用要符合國家法律、制度和建設單位的規定,并且要根據簽署建設合同要求來安排建設資金的撥付。在支付建設工程的預付款項時,建設單位要按照合同要求和實際工程進度,并在質監、監理和技術人員確定后,再辦理付款手續,并安排專門的資金管理人員來對資金的使用進度進行跟蹤,以此來確保資金的使用效率。在進行項目幾款的結算時,財務部門要嚴格審查資金支付憑證,確定其具備合法性、合規性以及手續的完備和數量、單價、金額等的真實性,并根據國家相關要求極其合同簽訂條款來支付,進一步加強對水利建設工程資金的核算、監督力度。3、事后控制。水利單位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管理規定》和弦音的建設管理制度來合理的編制水利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嚴格按照基礎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查制度,以此來確保水利工程竣工驗收決算的科學性。
煤炭企業基本建設具有項目工程量大,投資量大、建設期長、涉及建設項目多等特點,基建財務管理工作在項目建設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部分企業在煤礦建設項目中重視工程管理,輕視財務管理;重視成本管理,輕視資金控制;重視當期收益,輕視風險控制;重視事后分析,輕視事前預防等,造成了在基本建設過程中財務管理工作的無章無序混亂不堪,大大影響了最佳投資效益。
一、煤炭基建項目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就當前情況來看,煤炭企業基建財務管理普遍存在以下幾點問題:
(一)煤炭企業基建項目不合法、不合規
隨著煤炭市場行情的不斷好轉,煤炭基本建設如雨后春筍遍地開花,一些煤炭企業為了強占煤炭資源,在基建前期準備不足,甚至可行性研究報告尚未編制,勘探工作正在進行,建設用地以租代征,地方政府關系尚未理順,建設資金尚未落實等情況下就急于開工建設。一邊緊鑼密鼓的立項報批,一邊轟轟烈烈的開工建設,兩者間強烈的矛盾,嚴重影響項目建設進度和投資效益。
(二)煤炭基建企業管理層對財務管理不夠重視
在煤礦項目建設中部分企業管理層一直從事煤礦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對煤礦基本建設了解相對較少,特別是對煤礦基建財務管理工作認識不到位,不能充分認識到加強財務管理對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性,“重視工程管理、忽視財務管理”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工程管理和財務管理相互脫節。
(三)煤炭基建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相對滯后
目前,相當部分基建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規范,有的源整合礦井甚至沒有任何財務管理制度;有的企業雖然制定了財務制度,但是只是作為擺設,致使財務管理常常面臨無章可循的尷尬局面。
(四)煤炭基建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對項目建設了解匱乏
財務管理人員沒有得到有效的業務培訓,也沒有配備專職、熟悉業務的財務管理人員來加強基建財務的管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對工程施工工藝流程和施工現場管理了解不夠;有的財務管理對復雜而專業的工程及設備名稱混淆不清,也沒有及時同工程管理人員溝通,容易造成財務賬目的混亂;還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在支付資金后,沒有對資金流程進行跟蹤、調查,使資金存在失控的危險,影響了基建資金的使用效益,給企業造成了的不可挽回的損失。
(五)煤炭基建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度比較乏力
部分企業內部機構設置和內控制度不夠合理,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監督約束機制,部門之間不能相互牽制相互制約,只是將過多的精力投之于項目的建設上,而忽略了對工程項目的有效監管,使約束機制失控,沒有強制執行的硬性約束,缺乏必要的反饋機制,導致部分企業滋生了腐敗現象。
(六)煤炭基建企業的工程結算管理比較薄弱
有些單位一味追求工程進度,工程結算相對滯后,對工程結算把關不嚴,不能按照工程節點支付工程進度款,造成工程進度款超付、重付、質保金提前支付,預付工程款長期掛賬等現象。
二、改善煤炭基建項目財務管理問題的對策
(一)強化煤炭基建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
基本建設項目前期是基本建設程序中的重要階段,是項目成敗的基礎。1、要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加強對國家及地方出臺的煤炭產業政策的調查研究,確保基本建設項目決策的前瞻性和可行性,方便管理層的決策,并且提供足夠的理論依據;要認真審核投資方案,從源頭來防止項目的虧損,確保企業的良好發展。2、要精心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環境影響報告、水土保持方案等項目立項報批的相關要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核準,取得辦礦資格,使整個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取得法律地位,受到法律保護,然后再進入初步設計和項目施工建設階段。3、確保建設項目概算合理,確保項目資金的落實,基本項目的建設資金主要來源于項目資本金和借入資金。要審核自有資本金的到位情況;審核政府撥款或者補助是否落實,審核銀行是否出具貸款意向書;審核招商引資的資金是否到位,是否符合工程建設計劃;還要審核是否和年度預算、投資計劃相符合。
(二)樹立企業管理要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的新觀念
要使上至企業管理層,下至普通職工,都懂得財務管理的重要性。企業管理層必須有明確的中心意識,只有管理層在決策時和在企業管理中真正把財務管理放到中心地位,讓財務人員參與對基建項目進行全過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與控制,把財務監督貫穿于基本建設投資活動的始終,從而達到基本建設的最佳投資效益。
(三)建立健全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是規范企業經濟管理活動有效實施的根本保障,建設單位要根據財務管理需要,按照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等規范的要求,建立適合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用制度來規范建設項目和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四)對財務管理人員加強專業培訓
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培訓,提高整體業務素質和責任心。財務人員不僅要熟悉財務管理辦法和以及國家會計制度、會計核算的有關知識外,還要努力掌握相應的工程施工工藝流程,認真學習合同法等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工程預算管理、合同管理、基建過程管理等都要有所了解,為做好基建財務管理工作打下基礎,進而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五)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項目建設過程的監督管理
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建設項目財務管理與監督的工作質量,保證建設項目資金監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水平。1、通過內控制度明確內部機構的設置和領導分工,實現各職能部門及各個環節之間相互牽制互相制約。2、加強項目招標投標過程中的財務管理工作,認真審核競標企業的財務狀況,如競標企業的現金流狀況,企業的信貸情況,資金實力,償債能力,社會信譽等,全面掌握競標企業的實力,確保其有足夠的履約能力,保證項目能夠按照約定工期完成。3、不間斷的對項目資金情況、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檢查,發揮財務管理和監督的作用,降低工程建設成本,加強對施工環節的掌握,通過實地調查,掌握工程建設的進度以及資金的利用效率,確保內部控制度能夠得到有力的執行。
(六)加強對工程結算和工程款支付管理
工程完工后,要盡快組織工程驗收,督促施工單位辦理工程結算,并嚴格按照工程節點支付工程進度款。1、工程結算時,要認真審核工程進度報表、施工合同、預算書、工程發票、收款收據、單項工程開竣工報告、隱避工程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要經工程監理部門簽字蓋章,工程管理部門要出具審核意見。2、支付款項時,財務部門要特別審核發票是否加蓋合同簽訂方的有效印章,異地施工單位在施工所在地稅務部門開具的發票也應加蓋施工單位的有效印章,要驗明收款單位所開的收據是否是合同簽約單位的財務會計部門出具的,要嚴格執行賬務制度,杜絕重復付款和提前支付質量保證金,要有審批完整的資金支付申請,3、工程決算時,除上述手續外,還要審核工程決算書,查清已掛賬金額,并按合同規定留質保金,工程項目按5%留質保金,購銷合同按10%留質保金。4、項目竣工驗收后,要及時清理債權債務,辦理規范的交接手續,要加強竣工驗收和調試投產過程中的財務管理工作,使基建項目能夠完好移交。
三、結束語
鑒于煤炭基建項目建設投資大、周期長、回報期長等特點,煤炭基建企業要充分做好項目的前期調研準備工作,要加強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成本控制和風險控制,要進行分段合理的投入資金,確保建設資金有效利用。而全面加強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建設本質安全、綠色環保、高產高效的現代化礦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吳碧忠.基本建設財務管理途徑探討[J].財經界(學術版),2010
[2]賈麗君.淺談基建項目財務管理[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