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2 15:21:40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思考問題的思路,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基本答題思路:判斷行為性質;提出法律依據;簡要評析。“行為性質”部分即確定其行為是否合法、是何種侵權行為。“法律依據”即相關的法律規定,判斷某種行為是否合法,只能以法律規定為依據。
例某初三女生因為感情糾紛,與另一名女生發生矛盾。一天,她邀約好友教訓這名女生,進行毆打、羞辱,致使這名女生頭部受傷,精神也受到刺激。這樣的做法是否合法?為什么?
參考答案:這種做法是非法的,她侵犯了對方的生命健康權和人格尊嚴。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不容他人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同學之間發生矛盾,應該通過雙方協商或向老師、學校反映等方式解決,毆打和侮辱他人是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維權類題
跟侵權類題是姊妹題,常同時出現。權利受侵犯時,要運用法律武器維權,如何維權?基本思路:維權的方式包括訴訟和非訴訟兩類。訴訟方式即為向人民法院。非訴訟方式又包括與對方當事人協商和解、請求第三方(包括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組織和其他公民等)協調調解、仲裁等。
例爸爸對小梅說:“讀書既花時間又花錢,從明天開始你就不要上學了,到店里給我幫忙吧!”小梅不肯:“我要上學。”假如你是小梅,你打算采用什么方式維護自己的受教育權?
參考答案:自己與爸爸講道理,據理力爭,讓爸爸同意自己繼續上學;向老師或學校尋求幫助,又他們對爸爸做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門或有關組織如村(居)委會、婦聯尋求幫助;必要時,也可向人民法院,維護自己受教育的權利。
三、啟示、感受類題
即針對某個問題、某種現象談看法、啟示、感受等。這類題的回答,主要圍繞主題從“是什么”、“為什么”、“怎么做”三個方面進行。“是什么”主要談對所涉及主題的基本認知,“為什么”可以從正面談意義、從反面談危害加以論證,“怎么做”主要談對我們的行為要求。
例在上世紀80年代溫州皮鞋又叫“一日鞋”、“晨昏鞋”,假冒偽劣的品質引起消費者的公憤,以致很多商場貼出“本店無溫州鞋”的安民告示。1987年8月8日在杭州武林廣場,5000多雙溫州劣質皮鞋被扔進了熊熊大火。這把火燒醒了溫州人。15年后,溫州人用誠信重新拾起了溫州皮鞋失落的尊嚴,在“中國十大鞋王”中,溫州皮鞋獨占三席。2002年,溫州人把8月8日確定為“誠信日”。“溫州皮鞋”的起落對你有何啟示?
這段材料的主題為“誠信”,答題時就可以主要圍繞誠信從前述三方面進行,當然也可從“社會責任”、“保護消費者權益”等角度回答。
參考答案:誠信是企業的經營之道、個人的為人之本;誠信是企業樹立良好信譽、個人立足于社會的通行證;誠實守信能為企業和個人創造更多的成功機會和條件;不守誠信會產生信任危機,雖可能欺人一時,但不能欺人一世;我們應該堅守誠信,做一個誠實守信的人;等。
四、建議類題
這類題往往就某一社會問題、現象要求學生提出若干解決的建議或方法。答題時,可以從多個層面著手。既可以從國家、社會、學校、家庭、自身方面回答,也可以從經濟、科技、法律、制度等角度思考,還可以從立法、執法等方向下筆。
一.一則案例說起
2012年10月17日浙江省海鹽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受賄案件,檢察機關控告被告人(原海鹽縣人民政府秦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韓自更在任期間收受賄賂共計73000元。而在此之前(2012年10月8日)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曾向法庭提出過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系非法取得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并提交了一定的線索和材料,合議庭在初步審查以及召集控辯審三方共同回看了訊問被告人的同步錄音錄像和偵查人員出具的關于偵查過程合法性的證明后,認為對被告人韓自更的整個偵查過程沒有出現暴力、威脅等非法取證的情形,而且被告人韓自更在作有罪供述時神情比較自然,應當排除供述系非法取得的嫌疑并最終決定不再當庭啟動非法證據調查程序,經法庭審理依法判處被告人韓自更有期徒刑七年。
日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委托華東政法大學律師事務研究所邀請眾多學者就本案中存在的諸多問題進行了研討①。在會上,辯護律師曾指出:"在7月2號到5號的連續訊問期間確實錄有11張光盤,但是遺憾的是這11張光盤只有圖像沒有聲音,我們在圖像里面看到了被告人在那段時間(近60個小時),總共只睡了5個小時。當法院看到這些視頻資料后認為因為沒有暴力,所以不管有音無音都是合法的,就此否定了我們的申請,不再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②
通過辯護律師就該案中錄音錄像材料的簡單陳述可以看出,目前我國司法實踐中就錄音錄像這一制度的運作還存在著很多問題。首先,就本案來說,對于檢察院自偵的貪污受賄等案件法律已有明確規定應當錄音錄像③,而本案只是對部分訊問過程進行了錄像的做法顯然有悖于現行法律規定;其次,整個的訊問過程中只有錄像但沒有錄音,而且有的錄像畫面也極不清晰以致影響觀看,表明錄音錄像制作過程的不規范、不嚴謹;再次,該案法官對錄音錄像的審查采取的是開庭之前召集控、辯(辯護律師)雙方至法院共同觀看錄像帶的方式,而犯罪嫌疑人本人并沒有實際參與,這種審查方式是否合乎法理還有待研究;最后,法官在看完這些錄像資料之后認為整個訊問過程偵查人員并沒有實施暴力行為也不存在其他明顯不合法的行為,所以即使沒有聲音,即使不完整也可以認可它的合法性,據此駁回了辯護律師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筆者認為對于法官的這一做法也是值得商榷的。
二.新《刑事訴訟法》與《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中相關法律規定
新《刑事訴訟法》本著保障人權的理念,著眼于司法實踐,與時俱進地增加了許多體現進步意義的新規定,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像制度即是其一。第121條規定:"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錄音或者錄像應當全程進行,保持完整性。"該規定初步確立了錄音錄像制度在我國的法律地位。
為了使新《刑事訴訟法》得到更好地貫徹實施,最高人民檢察院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在清理、修改一系列不合時宜的規定基礎上完善了與新刑事訴訟法相配套的制度和機制。首先,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案件的錄音錄像而言,規定了檢察機關調取錄音錄像行使審查權的情形④以及庭審中播放錄音錄像的提請權和建議權⑤。其次,就自偵案件的錄音錄像而言,要求做到"全程、全部、全面",具體的操作程序如:每次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對訊問過程實行全程錄音、錄像;訊問由偵查人員負責,錄音、錄像由檢察技術人員負責;被告人或者辯護人對訊問活動合法性提出異議的,必要時,公訴人可以提請法庭當庭播放相關時段的訊問錄音、錄像,對有關異議或者事實進行質證⑥。
三、錄音錄像入法的必要性和學界研究概況
有人認為錄音錄像制度的規定"開啟了我國刑事取證技術現代化之門"。[1]除了極少數學者認為我國現階段還不宜實施錄音錄像制度⑦以外絕大多數學者都在如何構建這一制度使其更好地發揮作用上著以重筆,主要圍繞著訊問全程錄音錄像證據屬性之界定、適用范圍之明確、錄制過程之規范、內外監督之加強、錄制成果之保存等方面,相關具體內容不再贅述。
新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的規定也表明該制度在我國勢在必行。但是若要從開篇提到的案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以及學界對該制度存在的相關爭議來審視這些新規定,希冀從中找到問題之癥結、爭議之出路的話,筆者認為新規定中還存在一些紕漏之處。
四、幾個問題再思考
(一)對錄音錄像作為法定證據種類之質疑
在對于錄音錄像證據屬性的界定這一基礎性問題(同時筆者認為也是配套制度構建都需要解決的問題)上,理論界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一種認為只是固定證據的方式,不屬于法定證據類型[2];一種認為屬于視聽資料證據[3];第三種認為一般情況下為口供固定方式,特殊情況下轉為視聽資料[4];還有一種認為具有雙重屬性,即用來證明偵查訊問行為合法性時屬于視聽資料,在用來傳達犯罪嫌疑人供述內容時屬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甚至證人證言(同案犯的情況)[5]。以上觀點可以得出結論:絕大多數學者考量錄音錄像與傳統的筆錄相比具有無可比擬的優越性(主要體現為它的更客觀、更完整)從而認可錄音錄像作為法定證據種類,而且都是依據錄音錄像的舉示人意圖用錄音錄像說明的問題來確定具體屬何種證據類型;只有極少數持相左的觀點,認為錄音錄像與筆錄具有同質性,只是固定口供的一種更高效的方式。
筆者認為,首先不能因為錄音錄像能夠發揮比筆錄更為重要更加切實的作用就簡單將其歸為證據類型中的一種,判斷某一客體是不是證據以及是何種證據,很多時候不僅依據它的內在本質特點,還要考察它的內在特點與外在價值的統一。如果認定它為證據,那么將面臨一系列的問題:首當其沖的便是導致法律規定的自相矛盾。法律規定偵查、檢察機關對所有案件要客觀全面的收集有關的證據并接受法庭質證從而使之成為一種義務,而在新刑事訴訟法中對于訊問錄音錄像的規定卻是一般案件"可以",少數重大案件才"應當",而且訴訟規則中規定只有必要時公訴人才可以提請法庭播放錄音錄像以質證。即對一般案件來說是否收集錄音錄像證據是偵查機關的權利而不是義務,對所有案件來說是否提請法庭播放以質證認證是檢察機關的權利而不是義務。第二個問題是如果將之作為犯罪嫌疑人供述辯解會造成與筆錄的重復,既然相比之下錄音錄像的證明力更高,是否應該考慮放棄筆錄這種方式以節省訴訟資源提高訴訟效率?這對偵查、檢察人員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我國現有的司法狀況之下似乎還無法實現⑧。第三個問題是作為視聽資料的情況,按照通說的理解,刑事訴訟法中的視聽資料首先強調的是它的親臨性、現場性,即無論由誰制作,其針對的客體是固定的。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視聽資料相比其他證據而言更勝一籌的客觀性。將視聽資料入法的初衷也是考慮到它的這一特性--能夠對案件起到其他證據不具備的作用--更具有可印證性和說服力。就全程錄音錄像而言,雖然在外在形式上它符合視聽資料的規定,但就其內容而言,與傳統的視聽資料還是有所出入的,畢竟我們不能忽視被告人作為利害關系人在供述時摻雜的主觀因素。
其次也不能僅僅將錄音錄像作為固定口供的一種方式,因為從引進這一制度的初衷來看我們似乎應該對其有再高一層的價值訴求。正如有的學者所說,錄音錄像制度現在起到的最主要的作用只是監督訊問和被訊問雙方在訊問過程中行為的合法性.[6]從這一點出發,我們可以從致力于給錄音錄像以"證據"的名分這一思維禁錮中脫離出來,將錄音錄像從偵查人員的角度予以定位--即偵查人員用以證明訊問過程合法性的證明材料。一般情況下可以選擇錄或者不錄,但要保證在辯護方就訊問過程提出了異議時能夠提供足夠的證明材料證明自己行為的合法性,如果不能則只能承擔不利的后果;特殊情況下為了防止訴訟阻礙事由的出現所以基于各種價值的衡量必須錄。如此一來一方面可以保證錄音錄像免受各種證據規則的限制而削減其最根本的價值,另一方面作為一種證明材料,可以于庭外集中展示以提高效率。如果把錄音錄像作為一種證據提出,那么按照法律規定必須經過雙方在庭上的質證才能采納。而一個案件中形成的錄音錄像通常數量很多,全部放到法庭之上難免會造成訴訟的癱瘓。當然庭外展示時必須保證控辯雙方、當事人的在場,如上述案例中法官開庭之前召集控、辯雙方至法院共同觀看錄像帶的基本做法可以借鑒,但被告人沒有在場實為不妥。
(二)錄音與錄像可獨立存在亦或須合而為一
對于錄音與錄像的關系新刑訴法121條中是以"錄音、錄像"的獨立形式出現的,而在新刑事訴訟規則(試行)中則是以"錄音錄像"這一合體形式出現的,且規則中所有相關的規定都是對合體的規定。由此我們可以推測以下幾種結論:一是必須既有錄音又有錄像才是法律所規定的錄音錄像,才可被納入到訴訟程序;二是錄音、錄像和錄音錄像是三種不同的證據材料,因而都可以被采納;三是以錄音錄像為一般情況,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可以只錄音或者只錄像。
立法本意我們不得而知,但從功利主義的角度思考之再加上司法實踐中經常出現的實例(像上述受賄案例中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只有畫面沒有聲音的錄像帶是否是法律所規定的錄音錄像。除此之外,只有錄音沒有錄像的情況也屢見不鮮),筆者認為以第三種結論最為符合立法本意和司法實務。理由如下:
1.作為錄音錄像制度起源地的英國在這一問題上也是作了分別的規定。1988年《警察與刑事證據法守則E》(亦稱《會見嫌疑人錄音操作守則》)確立了訊問錄音制度并對錄音的流程作了事無巨細的規定。2002年通過《警察與刑事證據法守則F》確立了訊問錄像制度。 [7]
2.從可行性來看,錄音錄像的推行需要一定的技術和經費支撐,在我國經濟、科技發展參差不齊的情況下進行硬性規定并不現實,對于司法資源及其短缺的地方來說這樣的規定無疑是"紙上談兵"。為了避免這種尷尬,現階段應該從實際出發對錄音、錄像的適用范圍和例外情形加以規定。
3.從必要性來看,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訊問過程中能夠基本配合偵查訊問,而案件屬于較為重大依法必須錄的情形或者案件較輕但偵查人員為防止以后麻煩想把訊問過程錄下來,此時就沒有必要全部錄音錄像,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錄音或者錄像即可。
反觀韓自更受賄案中的11張只有錄像沒有錄音的錄像帶,究竟是否應該采納就要考察錄制當時的具體情況,例如設備、技術問題,錄制人員問題等等,綜合案件情況來決定其能否證明偵查人員訊問過程的合法性或者在多大程度上證明。
(三)訊問錄音錄像是被告人的權利抑或國家職權?
依照新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的相關規定,公訴人必要時可以向法庭當庭提請播放相關時段的錄音、錄像。由此可以看出,在錄音錄像問題上,從該活動的啟動、運作、形成成果一直到該成果在后面訴訟程序中的運用,辯護方始終處在被動的、被選擇的地位上。
首先,對于是否錄音錄像辯護方沒有選擇權。法律規定偵查機關對于職務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應當錄音錄像以及對于一般案件可以錄音錄像,與其說這是對偵查機關的義務性規定還不如說是對他們的權利性授予,即偵查機關享有錄音錄像的完全啟動權。這種明顯的不對等是與現代法治理念要求的控辯平等不相契合的。而在英國,《守則F》有規定"如果被訊問人抵制被帶入適宜訊問的房間或者其他能夠使會見被錄像的處所,因而使得錄像不可能時可以不對訊問進行錄像","任何情況下嫌疑人或者他們的人要求訊問被錄像時應當錄像"……這些規定說明英國賦予了辯護方是否啟動錄音錄像的選擇權。[8]同樣在其他規定了錄音錄像制度的國家也在一定程度上賦予了辯護方這樣的權利。
其次,對于法庭是否播放辯護方沒有提請建議權。依照新的法律規定只有檢察機關在認為必要時可以提請法庭播放錄音錄像,而辯護方只能就口供提出異議。雖然最終的決定權在法官手上,但從實踐來看一般情況下他會接受控方的建議,這也就意味著錄音錄像是否播放完全以控方是否提請為前提。筆者認為,如果辯護方提出異議并有一定的證據材料就可以不必通過控方審查異議的關卡而直接向法庭提請。這樣一方面增強了雙方的平等對抗性另一方面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犯罪嫌疑人對錄音錄像的消極抵抗情緒。
五、新法規下的新思路
新刑訴法與新刑訴規則(試行)已經正式實施,我們作為法律工作者要立足司法實踐,調整思路,對有關的具體措施力圖在立法原意基礎上做出有力的解釋以保證實踐中的有序運作,同時也可以保證新法"保障人權"理念的貫徹。
在錄音錄像問題上,可以說法律已經前進了一大步。但在具體細節問題上還是付之闕如。就開篇案例而言,除了上述幾個問題之外,筆者認為還有其他。例如,對錄像不清晰這一問題,大而觀之即是錄制技術問題,新法律只規定了錄制人員--偵查和檢察技術人員,而沒有錄制設備、程序等的規定,這顯然是不能解決現實問題的。再如,對錄像不完整的問題,法律只規定錄音錄像要不間斷全程進行,但沒有規定間斷錄制的后果,這種不周延的法律規定可以說在我們的法律條文中屢見不鮮。法諺有:"沒有制約的權力是可怕的。"在極力倡導法治、追求程序正義的今天,相信我們不會停止前進的腳步,堅定地追尋我們關于"法治"的那個夢想。
注釋:
①本案例相關材料皆來自于2012年11月12日華東政法大學律師事務研究所主持的《庭前會議與庭外調查法律適用》研討會。本研討會主要就韓自更受賄案中出現的一系列新問題:第一,開展庭前調查,多次詢問證人,在只有公訴人沒有辯護人到場的情況下證人改變證詞;第二,召開庭前會議,組織控辯審三方觀看錄音錄像,并作出排除有罪供述系非法取得的決定。本文擬就該合議庭對錄音錄像的處理中存在的問題予以梳理。
②本部分內容系根據韓自更的辯護律師在研討會上的發言及其之前提供的案情介紹整理而得。
③2005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的 《檢察院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的規定(試行)》。
④《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七十三條第一款:對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在審查逮捕、審查和審判階段,可以調取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的錄音、錄像,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真實性進行審查: (一)認為訊問活動可能存在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行為的; ……
⑤《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七十五條:……,必要時,公訴人可以提請法庭當庭播放相關時段的訊問錄音、錄像,對有關異議或者事實進行質證。需要播放的訊問錄音、錄像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或者含有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的,公訴人應當建議在法庭組成人員、公訴人、偵查人員、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范圍內播放。
⑥此為最高人民檢察員研究室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對規則試行中的錄音錄像制度相關規定的評價。
⑦例如柯良棟教授在《修改刑事訴訟法必須重視的問題》一文中從三個方面闡明了自己對該問題的反對主張:首先,我國與最早建立訊問同步錄音錄像制度的英國國情不同;其次,即便在英國,該制度也經過了10多年的艱苦努力才得以在英倫三島正式確立;再次,從世界范圍來看,訊問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只有英國、加拿大等少數國家實行,因而我國現在不宜確立訊問同步錄音錄像制。參見 陳永生《刑事訴訟法再修改必須突破的理論誤區_與柯良棟先生一文商榷》,載于《政法論壇》,26(4)。
⑧我國司法實踐中"重口供""重筆錄"的傳統決定了司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需要一遍遍的研讀筆錄內容,而在幾乎每一個案件中都會存在時間跨度不等的多次訊問的情況下,如果錄音錄像取代了筆錄,意味著要對這所有的訊問過程一次次地回放,不僅沒有提高反而極大地降低了訴訟效率,這顯然是不現實的。
參考文獻:
[1]轉引自任雪麗.《訊問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在我國實施的障礙》[J].山東警察學院學報,2007,(4):65-68。
[2] 陳奇敏.《訊問同步錄音錄像制度新探》[J].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學報, 2006, (6): 76- 791。
[3] 杜世相.出庭公訴研究[M].北京:中國檢察出版社,2000:126。
[4] 潘金貴、陳永佳.《訊問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的證據學分析》[J].湖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9,21(2):57-61。
[5] 潘申明、魏修臣.《偵查訊問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的證據屬性及其規范》[J].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0,(6):83-87。
[6] 潘申明、魏修臣.《從規范執法到訴訟證據-以檢察機關偵查訊問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為視角》[J].證據科學,2012,20(1):68-75。
1 公路路基設計過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路路基的設計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從實際出發,它是以整個工程的具體情況作為前提條件,每處公路施工的地形、樣貌、環境等都是不同,在進行設計時要結合實際的各種因素進行綜合性的分析,在設計時不能對周邊的環境、氣候等進行破壞,尤其是已經存在的景觀建筑,更是需要在施工時多加注意。在對公路路基進行設計時,工程周邊的環境都是其重點需要考察的地方,在不破壞原有景觀的前提下,需要進行相關的調查,路基施工中就能對其部分的寬度、高度和邊坡進行改進,使其能更滿足現場地質環境,在結構中進行優化處理,盡可能避免因不合理開發而導致的地質塌陷等意外。尤其是周邊有河流的地方,需要做好排水方面的設計,對整個路基的結構就有了更高的要求,避免因山洪而導致的建筑、路面等堵塞問題。
在現代公路路基設計中不能不考慮環境保護因素,這是時展所必須要考慮關注的問題,因此在對公路路基進行設計時就一定要考慮環境保護因素。公路建設本就是經濟發展所需,但是經濟發展不能以破壞環境為代價而進行,它應該是可持續發展的過程,所以在公路路基進行施工前期就需要對整個周邊環境進行深入的解析,尤其是有可能會發生的各種對環境不利的因素方面更是需要一個有效的評估,這樣可以有效地提高對各種資源的利用率,也減少因公路施工所造成的破壞,讓整個公路項目與周邊環境能夠協調發展。
2 公路路基設計相關問題思考分析
2.1 公路路基高度的問題
在公路路基的設計中對其高度有著很嚴格的標準,路基的高度是對整個公路質量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它關系著整個公路的使用壽命,因此在對公路路基進行設計施工時就要注重其高度要求。路基的高度是由路面建筑高度與地面開挖深度組成,它具備一定的防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但是也不能影響整個公路的正常使用,而影響公路路基高度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與其自身的因素。
(1)自身因素。公路路基高度的選擇一般都是根據它所在的地質環境決定的,在平原地區來說主要就是為了防止洪水的發生,而在山區地帶則是一些泥石流等災害,公路的高度既能有效地抵御這些災害帶來的破壞,同時也能保證其正常的使用,成為一個抵御自然災害的主體。
(2)自然因素。路基高度在自然方面主要考慮的是地質環境條件,包含土壤的結構、強度與否以及在不同的地形環境中受到外來因素的刺激,是否容易變形等。對周邊的環境要有一個綜合性的調查分析,尤其是公路沿線的地質環境,如若不能深入全面的分析就會形成一個長期性的安全隱患,時間久了就會產生路面下沉等現象。
2.2 填挖交界處的問題
公路路基在填挖交界處容易出現問題,一方面是受其填挖部位影響;另一方面是受到建筑材料的質量影響,這就是導致在公路路基填挖交界處會出現問題的主要因素。在公路填挖交界處進行路基施工時,建筑材料本身就存在著很嚴重的質量缺陷,它就會導致在整個地基的結構上產生嚴重的差異性,地基固結是公路路基交界處設計的重點,它主要針對的就是其穩定性與均勻性,一旦這個部位出現了不均勻現象,就會導致沉降現象發生,公路路基的周邊就會出現邊緣塌方,使得整個路基變成懸空狀態,直接影響到整個公路的正常使用。因此我們在對公路路基填挖交界處的縱向以及橫向設計就要格外的重視。
(1)關于路基填挖交界處的橫向設計。在公路路基的橫向交界處設計其實就是指對路床進行超挖,不過其深度一般都是控制在80厘米左右,這是從其經濟性與安全性方面進行的考慮,因此在對其進行回填時大多都是采用分層的方式,在對其回填的材料選擇時,一般都是采用碎石或者砂礫石,在機器的選擇上都是采用重型壓路機進行反復碾壓,壓實度要達到≥96%。在路床進行施工時,需要路床底部以及路床的中央進行土工格柵鋪設,并且對接縫進行錯位布置,在錯位時其距離不要
(2)關于路基填挖交界的縱向設計。公路路基除了橫向設計以外還有縱向設計,在對路基填挖交界處進行處理時,公路路床底部及中央進行土工格柵鋪設的同時,還要保留一定長度的過渡段的設置,這樣可以讓路床部分有很好的透水性,鋪設材料一般選取碎石進行填筑。土工格柵在路基的作用是很關鍵,它主要作用為:第一,通過對土工格柵的加筋處理,大大地提高回填土對整個地面的約束力以及粘結力,從而對基礎土體的水平位移進行限制;第二,土工格柵的鋪設在一定程度后就要對路堤沉降狀況進行概算,使得路基橫斷面處能夠均勻的沉降,讓縱坡的坡率變化程度降低,讓整個交界處的沉降問題得到有效的控制,從而使得整個公路的路堤穩固性增強。
2.3 路基坡的問題
在路基的設計上不能忽視邊坡的設計規劃,一般來說在路基的邊坡防護上所使用的方法有:修建防護墻、選擇合理的邊坡坡度以及用植物護坡等,這些就是邊坡防護最常用也最經濟的方法,不但可以使得整個邊坡被合理地防護起來也不影響其正常使用。在邊坡的防護施工中邊坡周圍用鋼筋與水泥修建使用牢固的網狀防護墻,有效地減少修建的成本,同時對周邊的邊坡坡度合理的防護。邊坡坡度一般都是針對路基高度比較高的,選擇就是為了防止發生一些滑坡等災害;如果坡度比較小的,要注意其路面寬度,不要過分地占用過多的土地,需要從土地資源的使用情況來進行考慮,種植植被既能保證路基邊坡周邊的水土不輕易流失,同時也能起到很好的防護作用,因此在公路路基邊坡種植一些植被也是廣泛運用。
2.4 路基排水的問題
為了使得公路路基更加牢固需要做好其排水設計,在排水設計方面主要是兩個方法,分別是填方段排水設計與挖方段排水設計。
(1)填方段排水設計。填方段排水設計它主要就是調動各方的排水溝,排水溝一般是用梯形橫斷面,它的尺寸設計根據實際的排水量來決定的。排水溝一般都是混凝土預制的蝶形排水溝,它與其他的水溝可以實現順暢連接,因此對排水溝的設置是否合理直接關系著整個排水系統能夠正常的運行。
(2)挖方段排水設計。挖方段排水設計可以分為3個方面,分別是截水溝設計、普通邊溝設計以及填方邊溝的設計,這些都是根據實際的路基旁邊的水文分布情況來進行具體的施工的,不同的地質決定著不同的排水方案,這些構成了整個公路路基的排水系統。
3 結束語
公路質量的好壞與路基施工質量的好壞是分不開的,只有堅固穩定的路基才能使得公路的實用性更強,同時也是對公路路面使用壽命的一種保證,因此,路基的設計一定要結合不同的施工現場來進行科學合理的設計。
1.增值稅及中國的增值稅“擴圍”
增值稅這個概念在學術上最早是1917年由美國的經濟學家亞當斯提出,首先于1954年在法國開征。因為其能夠有效地解決重復征稅難題,因而迅速被世界多國采用,據不完全統計現在已有近200個國家和地區開征了增值稅。我國在改革開放初期即開征增值稅,于1984年正式設立增值稅這一稅種。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稅收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對增值稅的擴圍改革時機已經成熟,所以從2012年1月1日起,由上海率先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中正式啟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工作,目前正在進行當中。隨著營業稅改增值稅工作的推進,試點范圍正逐步擴大,“十二五”期間將推廣到全國。
增值稅作為一種價外稅,是對有形和無形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征納的稅,其本質上的征收對象是商品的新增價值。當前提出的增值稅“擴圍”,是指將現行屬于營業稅征收的稅目納入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增值稅“擴圍”后,通過納入增值稅抵扣鏈條,可以有效減輕稅負,進而推動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和經濟層次調整。
2.公路建設企業改征增值稅的積極作用
公路建設企業由于長期以來都是被征收營業稅,重復征稅現象突出,稅負重,發展滯后,因而營業稅改增值稅工作將為推動公路建設企業的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
2.1修復了增值稅抵扣鏈條,有利于減輕企業稅負。增值稅是價外稅,是以新增價值或附加值為征收對象的,而營業稅是價內稅,是以總營業額為課稅依據,即不管是否盈利,只要有營業活動,就必須按照一定營業額征稅。改征增值稅后,原材料和施工設備等物品的進項稅額能夠被抵扣,從而修復了在征收營業稅的條件下被迫中斷的增值稅抵扣鏈條,公路建設企業的稅負將大為降低。
2.2可以有效解決很多納稅難題。一是可以較好地解決工程分包產生的納稅問題。在公路建設中普遍存在分包的情況,通常都是大公司集中資源投標并中標,然后將總包工程分成若干個專業性、細化的工程,再給子公司或合同方建設施工,企業很難按自己付給分包方價款后的余額來計算繳納營業稅,這往往造成大量的重復征稅。二是可以較好地解決工程施工中過量征繳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施工方往往通過增加勞務報價的方式加以規避,這無形中提高了工程總體造價,合同雙方并沒有因此受益。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情況下,公路建設企業通過進項稅額抵扣就可有效解決工程分包和業主方供材造成的重復納稅問題。
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公路建設企業面臨的問題
3.1如何確定銷項稅額的計稅依據是一個很大的疑難問題。按照通行的企業會計準則,施工企業的合同收入是按照其執行建造合同的百分比確定的,這種百分比法對施工企業的施工精度提出了很高要求,需要施工企業科學合理有效地規劃施工進度,并按時辦理工程款額的結算才能準確預計當期收入。但是對于公路建設企業來說,很多不確定因素都可以干擾這種精確計算,所以準確的收入預期基本上是不可能預估評析出來的,在這種情況下,對公路建設企業征收增值稅就存在一定的難度,往往會導致多收或者少收。
3.2如何處理好進項抵扣引發的系列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研究確定。營業稅改增值稅后,公路建設企業面臨著取得進項稅票用以抵扣銷項稅額的情況,因此做好進項稅額抵扣的準備十分必要。一是關于進項稅票的取得。進項稅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并可按照有關規定據以抵扣銷項稅額的憑證。公路建設企業為了降低施工成本,往往選擇個體戶或小規模納稅人作為合作方供應材料或機械設備租賃,這些合作方無法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不能抵扣相應的銷項稅額,重復征稅的問題就解決不了。二是對于進項稅票的認證,按照國稅函〔2009〕617號文件規定,取得 2010 年 1 月 1 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發票,應該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抵扣進項稅額。而且對于超過認證期限的進項憑證,納稅人也不能返還銷貨方作廢重開,未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該同購入的貨物價款一并計入貨物成本。公路建設企業的施工地點往往較遠,變動大,在發票的傳遞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差錯,導致進項稅票不能及時認證。
3.3如何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是當務之急。由于公路建設企業長期繳納營業稅,而增值稅與營業稅的征收方式截然不同,這就需要財務人員及時調整思路,認真學習增值稅征繳、納稅知識,及時關注增值稅政策的發展和變化。一是要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使其能夠合理地處理當期進銷項稅額,正確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另外,財務人員要統籌好時間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認證工作。二是這些財務人員要科學地進行稅收籌劃,增值稅的籌劃空間比營業稅大,做好稅收籌劃工作,使稅負水平盡可能降低,這不僅增加了財務工作人員的勞動強度,還在很大程度上對他們的精力、細心程度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小結
總之,營業稅改增值稅、增值稅擴圍改革影響深遠,作為公路建設企業來說只有積極應對這種情況,才能使得企業立于不敗之地。具體來說,一是要提高財務人員的增值稅業務知識和技能,在企業內部積極宣傳增值稅知識,尤其是對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負責材料采購的人員,要加強他們在具體事務中選擇具有增值稅納稅人資格的合作商并及時取得進項稅票的意識,以降低稅負。二是企業層面要做到科學規范運營,做好各種進項稅票的認證工作,及時處理各種認證未通過的發票,并做好票據保管工作。三是提高企業的機械化施工水平,因為勞務成本是不能抵扣的,而我國目前的公路建設工程施工中人力成本仍占較大比重,因此在征收增值稅后,人力成本高的企業必然要繳納更多的增值稅,而機械化程度高的企業則可以通過將購入機械設備的進項稅額進行認證、抵扣來合理地降低稅負,同時還可以提高施工項目質量和效率。最后是做好固定資產投資工作,一方面在條件可能的情況下控制好購置固定資產的時間,以充分地享受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進項稅抵扣政策。另一方面固定資產投資也不能盲目進行,要有計劃地做出預算,分期分批進行固定資產更新,確保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速度與企業經營目標相適應。
參考文獻:
[1]張海明.建筑企業如何應對增值稅“擴圍”改革[J].商業經濟.2012(03)
[2]陳建全.增值稅擴圍對施工企業的影響及應對[J].科技經濟市場.2011(12)
1路面平整度的概念
路面平整度是路面表面誘使行駛車輛出現振動的高程變化(其縱向起伏的波長范圍約為0.5m-50m),它可以用儀器進行量測。而乘客對振動的感受和接受能力帶有主觀性,往往采用小組評分的方法進行主觀評定。路面使用初期的平整度與施工技術水平(工藝和設備)施生質量控制、面層構造(如接縫)和材料(如集料粒徑)等因素有關。而在使用期間,隨著車輛荷載的反復作用、周圍環境周期變化的影響以及路面齡期的增加,路面的平整度會隨著各種路面病害的出現而逐漸下降。當平整度下降到一定的期限時,路面便不能滿足基本功能的要求,而需采取適當的改建措施以恢復其功能。
2 市政道路瀝青路面施工現狀及存在問題
現階段,市政道路瀝青路面基本采用水泥穩定碎石半剛性基層,從通車后觀察主要表現為:①路面裂縫多,平均7-8m就有一條橫向裂縫。還伴有較多縱向裂縫。較高速公路30―40m一條橫向裂縫,病害發生率明顯偏高;②連續降雨后,路面網裂嚴重、坑洞多;③道路交叉路口及公交汽車站臺周邊,多有面層細料脫落、車轍嚴重等病害。究其原因與施工過程存在的問題有著直接關系。
2.1 半剛性施工質量低劣
市政道路水泥穩定碎石基層普遍存在下列違反規范的行為:①集料級配嚴重失控,集料大于40mm顆粒數量占粗集料總量的3O~40%,10~40mm顆粒數量嚴重不足。混合料產生嚴重的粗細集料離析現緣;②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采用普通(強制式)攪拌機攪拌,人工攤鋪,嚴重影響了拌和料的均勻性,導致混合料離析現象產生;③為保證混合料成型,采取提高水泥用量并用細料罩面;④施工縫多但處理草率等。這些問題導致半剛性基層裂縫增加,直接影響到通車后瀝青路面反射裂縫增多。
2.2 層間連接施工質量沒有保證
市政道路路面施工與高速公路相比。其層間連接施工質量更難以保證,主要表現為:①未能封閉施工的客觀環境,更易造成連接層面問污染,導致瀝青路面結構層層問連接不嚴密;②瀝青面層間粘層油施工沒有按規范進行,現實中因急剎車導致面層整塊滑移、撕裂或脫落現象時有發生。如果層問連接不緊密,易導致地表水浸入,此時若在層間有浮塵或松散顆粒,水進入層間縫隙后。縫隙中飽和水在行車荷載作用下產生動水壓力及以后荷載重復作用,對縫隙產生沖刷,形成唧漿,使縫隙處結構層強度降低。最終形成空洞。造成路面損壞。③基層透層油噴灑往往在鋪筑瀝青層時進行、由于污染和粉塵.實際上不能達到透和聯的作用,而半剛性基層暴曬時間過長將產生干縮裂縫。
3 道路瀝青路面平整度的影響因素
3.1 路基的不均勻沉降
路基不均勻沉降是指路基表面在垂直方向產生較大的沉落。路基的沉降可以有兩種情況,一是路基本身的壓縮沉降;二是由于路基下部天然地面承載能力不足,在路基自重的作用下引起沉陷或向兩側擠出而造成的。路基的沉縮是因為路基填料選擇不當,填筑方法不合理,壓實度不足,在路基堤身內部形成過濕的夾層等因素,在荷載和水溫綜合作用下,引起路基沉縮。地基的沉陷是指原天然地面有軟土、泥沼或不密實的松土存在,承載能力極低,路基修筑前未經處理,在路基自重作用下,地基下沉或向兩側擠出,引起路基下陷。
3.2 基層的不平整
基層的平整度差對路面平整度有著重要影響。若基層不平,即使面層攤鋪平整,壓實后也會因虛鋪厚度不同,產生路面不平整。對于瀝青路面,因基層頂面的平整度允許偏差為l0mm,當用瀝青攤鋪機作業時,盡管瀝青混合料表面是攤平了,但該處因多出10mm的松厚,壓實后仍將出現低洼。基層的不平整產生的原因主要在施工環節中,基層混合料原材料的質量控制,基層混合料的拌和、攤鋪、整形、碾壓施工,基層的接縫和調頭處的處理都會影響到基層的平整度。
3.3 熱拌瀝青混合料的影響
熱拌瀝青混合料的質量,也是影響瀝青路面平整度的一個因素,而熱拌瀝青混合料的質量受以下幾個因素的影響:①熱拌瀝青混合料拌和溫度的影響。為確保攤鋪機連續、勻速、不問斷地攤鋪,每臺拌和樓的產量必須達到一定的數值,否則必須采朋多臺拌利樓聯合供料,在聯合供料過程中,每個拌和樓的拌和溫度不可能完全一致,再加上料源的小一致,使得攤鋪后的局部在碾壓過程中碾壓溫度產生變化,引起實效果的變化,影響到路面的整度。②熱拌瀝青混合料離析的影響。一般瀝青拌和樓均帶有儲料倉,混合料通過運料斗進入儲料倉再放入運輸車輛,均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半只細料離析(盡管采取車輛前后移動的措施),加上傳統習慣施工過程中每車料攤鋪結束時攤鋪機接料斗的兩翼都將翻起,使得瀝青混合料殳加離析,攤鋪后由于粗細料的相對集中,導致壓實系數不同,使得壓路機存壓實過程中有明顯的搖晃,引起壓實效果不好,影響到平整度。
3.4 瀝青混合料拌和對路面平整度的影響
為了保證攤鋪機連續、勻速、不間斷地攤鍘,每臺拌和機的產量一定要和攤鋪機相匹配,則就得采用多臺拌和機聯合供料,但在聯合供料過程中,每臺拌和機的拌和溫度不可能完全一致,再加上粒料規格的不一致,使得攤鋪后局部的溫度差異、碾壓的溫度和效果變化較大,影響到瀝青路面平整度。
4 市政道路瀝青路面平整度的施工質量控制
4.1 路基的施工控制
路堤填料一般應采用砂礫及塑性指數和含水量符合規范的土,不使用淤泥、沼澤土、凍土、有機土、含草皮土、生活垃圾及含腐殖質的土。對于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數大于26的土,一般不宜作為路基填土。
公路運輸和市政道路路基施工時,應分別嚴格按現行《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范》或《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發驗收規范》要求進行,并應通過試驗路段來確定不同機具壓實小同填料的最佳含水量、適宜的松鋪厚度和相應的碾壓遍數、最仕的機械配套和施工組織,還要有一定素質的施工隊伍來重視。
為了保持路基能經常處于干燥、堅固和穩定狀態,必將影響路基穩定的地面水予以攔截,并排除到路基范圍之外,防止漫流、聚積和下滲。同時,對于影響路基穩定的地下水,成以截斷、疏干、降低水位,并引導到路基范以外,注意防滲以及水土保持問題。
4.2 瀝青路面原材料的控制
[中圖分類號] F323.8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6)11-0001-02
老年人口作為社會存在的一項價值主體,一直扮演著權威和被尊重的社會角色。對老年人的敬仰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重要內涵。而在現代經濟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對老年人的贍養的美德正被人們目不暇接的現代觀念無情的吞噬著,老年人正成為被邊緣化的一族。人總是要老的,這是一種客觀的不可逆轉的發展。而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獲得生存條件的各項能力逐漸喪失,那么,曾經為社會做出過貢獻的老人面臨這些情況時,誰應該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為其提供物質和精神的幫助呢?這就是養老問題。
祿豐縣地處滇中腹地,由原祿豐、羅次、廣通、鹽興4縣合并而成,是久負盛名的“恐龍之鄉,化石之倉”。全縣國土面積3536平方公里,轄3鄉11鎮,8個社區居委會、157個村民委員會,2122個村民小組(不含社區居委會村民小組),居住著漢、彝、苗、回、傈僳等25個民族,2015年末總人口424558人。據統計,到2015年底我縣60歲以上人口已達到96808人,超過總人口的22.4%,其中70歲以上人口35426人,占總人口的8.2%。全縣70%以上的老齡人口分布在農村地區,農村老齡化問題突出。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傳統的土地保障功能面臨嚴峻挑戰。據調查顯示農村老人贍養問題不容樂觀。
我縣農村養老還是沿用一貫的家庭養老模式:大多數依賴自己的兒女。老人們的要求非常低,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兒女們的常回家看看就夠了,但這樣的生活都不能被滿足。調查情況看來,我縣農村一些老人生活艱難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子女間非常攀比。調查中筆者發現,在有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卸贍養老人的責任現象比較嚴重。主要表現在平均供給老人的口糧和零花費用或者是老人生病住院治療費用時互相推卸責任。認為哪個出的少或不夠為由,導致老人的口糧和零花費用及生病住院治療費無著落。村委會、鄉鎮司法所在矛盾糾紛調處事件中,子女贍養老人問題調處占了三分之一。
2、養老體制的不健全。“養兒防老”的的觀念在我縣農村中已經根深蒂固了,人們的傳統習慣是老人老了都靠子女撫養,他們年輕時為子女上學、結婚耗盡了全部積蓄,有的甚至把住房已全部讓給了子女。由于農村養老制度的不健全,老人大多沒有經濟來源,年老時在經濟上就完全受制于子女,這就使得很多子女尤其是兒媳視贍養老人為負擔,認為多數老人只會吃不會干活或干的活子女、兒媳看不上,老人在家里經常受氣。
3、少數子女道德淪喪。在農村有些子女不僅不善待老人還虐待老人,有的子女不體諒老人反而使老人飽受委屈,同時,很多老人受到了虐待也往往采取遷就忍讓的態度,這助長了不良社會風氣。
4、非法迷信步入誤區。由于受諸多方面的因素影響,有些人把養兒防老片面理解成在老人去世后有人送葬,吹吹打打風光一番,以為這就是孝順,造成薄養老人,厚葬成風。農村養老問題嚴重干擾了農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影響了社會的安寧與秩序,給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也帶來了負面影響,因此必須正視這一問題。
1 祿豐縣農村老人養老現狀
老年人是農村人口中的弱勢群體,農村老年人養老主要靠子女贍養,生活狀況好壞完全取決于子女的素質與經濟條件。五保供養的老年人供養經費,由縣財政撥款,有保證,但數額少(集中供養170元/人?月,分散為120元/人?月),達不到當地村民一般水平。依靠自己供養的,基本為70周歲以下有勞動能力的老年人,這些人目前生活能自立,但畢竟年歲已大體力較差,今后生活難以為繼。目前最難解決的是農村老年人的醫療問題,雖然有90%以上的老人參加農村合作醫保,但大部分老年人小病不敢就醫,大病沒錢住院的現象存在。當前,農村老年人最易受損害的權利是贍養權,很多老人投訴子女不盡贍養義務;其次就是財產權,還有是受宗族勢力影響,一些老年人的公共設施使用、責任田分配等基本權受到侵害。
2 養老存在的問題
2.1 經濟供養水平低
長期以來,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在我縣農村占統治地位。由于我縣農村農業產業轉型升級較慢,農業勞動生產率導致剩余產品很少。把孩子撫養長大成為勞動力而成家立業,是普通農民最大的“積累”。當他們進入老年后,自然就要從這種“積累”中提取養老支出,子女家庭供養老人也就成了天經地義的事情。調查發現,73位老人是靠家庭經濟供養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占總人數的51.4%。但是這種供養水平比較低,基本上是給點糧食和年節物資,很少給現金。相對于現階段城鎮人均每月220元左右的最低生活保障,農村老年人的經濟供養水平是較低的。
2.2 生活照料不夠
老年人的生活料理是家庭養老的重要內容。進入老年期,人的各項臟器功能開始衰退,老人們面臨各種疾病的侵襲。調查中85.2%的老年人或多或少有些病,普遍是患有風濕性關節炎、高血壓、心臟病、冠心病。農村老年人大多吃苦耐勞,日常生活一般不用子女照顧,主要是生病時希望有人照顧,可是老人們的這種最低渴求也很難得到滿足。所以很多老年人害怕生病,一旦生病希望自己能早點死去,甚至有不少自尋短見以求解脫的。
2.3 精神慰藉缺乏
健康快樂的老年生活,不僅需要物質保障,更需要精神慰藉。憲法及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而給老人更多的精神慰藉是履行這個義務的題中應有之義。但農村老年人多數缺乏精神慰藉。調查中,有25.4%的老年人心情不愉快時無人注意,無人安慰;有33.8%的老年人常遭受責罵、埋怨。同時老年人空巢家庭增多,調查中,喪偶老人達74人,獨居現象的普遍,使老年人的孤獨感增強,不同程度地加大了老年人的心理負擔,導致老年人對生活的滿意度降低。
2.4 家庭贍養矛盾重重
我縣的農村老人,大都有兩個以上子女 ,多種原因導致子女相互推諉,拒不贍養。有些子女法律意識淡薄,如出嫁的子女不贍養、父母再婚不贍養、不繼承遺產不贍養等。還有一些子女因為貧困,無能力或不愿贍養,或子女貧富不均,窮的推給富的,富裕的又要求共同贍養,否則也拒絕贍養。還有由于老人偏愛導致贍養糾紛。一是分家不公平,拒不贍養。二是不照料晚輩不贍養。三是老人幫誰料理家務、干農活,誰贍養。
2.5 農村老人生活艱辛
大部分農村老人的生活水平比平均水平還低,他們仍然過著養豬為過年,養雞下蛋稱油鹽的日子。由于青壯年大量外出務工,老人要耕種自己的、兒女的、孫子的土地,還要負擔對孫子的教育和撫養重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無可奈何。人老了,各種疾病相繼出現,農村老人收入不高,藥費又貴,雖然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但一旦生病,往往就是“土單方、引子水”或與病魔“賴”,極個別老人更是聽天由命,苦熬殘年。
3 完善我縣農村養老的建議對策
3.1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大宣傳力度
增強農村居民參保意識,針對影響農村居民參保的種種原因,在宣傳過程中要深入到家戶散發宣傳資料、廣泛宣傳推行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和好處,講解農村保險與其它商業保險的不同,幫助群眾樹立防老、養老、敬老的意識,使廣大居民從思想上達成共識,變被動為主動,把政府引導變為自覺行動。
3.2 建立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
縣人民政府應以農村初保為基礎,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保障,建立起點高、標準規范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一是重點解決好農村特困五保老人的醫療問題。對無資金來源、生活困難的五保老人應實行免費就醫,對有一定資金來源和基本生活保障的五保老人的就醫問題,按一定的比例進行補貼,費用來源由縣新農合資金承擔,該項費用由民政部門監批,專款專用。二是適當提高合作醫療的范圍和大病救助的標準,將農村困難老人常見的慢性病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就個人住院小額醫藥費免交、大額部分按制度規定執行。
3.3 加大農村老年人合法權益保護力度
大力宣傳國家有關維護老年人權益的法律法規,提高全社會的守法意識與公德意識。司法部門對農村涉老案件應優先審理、從速結案、重點執行。對虐待老年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要依法懲戒。對侵害老人人身、財產安全的,公安部門要及時介入,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體系,把老年人維權工作落到實處。要加強基層老齡工作,培育村級老年協會,使有自養能力的老人做到自我管理,對不能自理的老人和百歲老年人(可含90周歲以上)定期給予生活補貼。
3.4 為養老營造社會環境
各鄉鎮政府要經常性、規范性、有計劃地開展敬老個人、家庭評比活動,營造尊老、敬老、愛老、助老的社會環境。根據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五保供養標準。可由縣、鄉財政分攤。建立健全農村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農村老年人社會救助制度。將老齡工作納入鄉鎮目標考核范圍,加大財力投入,使老齡工作落到實處。積極開展老年人文化、娛樂活動,幫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和健康質量,使老年人身心愉快地生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度過幸福的晚年。
3.5 加強農民傳統道德與家庭美德的教育
通過加強傳統道德教育,來使農民的行為符合道德標準,通過道德調控來約束人們,并及時糾正一些違背社會傳統道德的行為。家庭美德的教育可以使家庭成員之間關系得到恰當處理,并規范他們的行為,還能夠提供分辨家庭是非的客觀標準。
3.6 要加強輿論宣傳
第一,招標階段
規避招標或指定施工隊伍;虛假招標、明招暗定;在招標文件上暗做手腳,“量身定做”,制定傾向性條款,為“意向”的投標單位開“綠燈”;將招標項目化整為零,使之達不到法定的招標工程規模標準,把應公開招標的項目改為邀請招標或直接發包;利用招標人的“特殊身份”搞行業壟斷、部門和地區封鎖;利用資格預審設置“關卡”,提高招標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以利其“意向”投標單位;業主或行政部門以集體研究決定的形式干預插手工程招標活動。
第二,評標階段。
業主授意或暗示評委為“意向”投標單位打高分,左右評標結果;通過招標機構操縱評標結果;評標專家評分不公。存在評標專家在評分過程中給予投標單位“人情分”、“同情分”等,影響了評標工作的公正性。
第三,定標階段。
業主“意向”的投標單位未中標時,在辦理中標手續及簽訂施工合同中設置障礙,排斥中標人。或擅自改變中標結果、或要求廢標;業主向中標單位提出不合理條件,如要求施工企業墊資、壓級、壓價等,強迫中標單位私下承諾,在施工合同之外簽定“陰陽合同”;指定購買不合格材料、設備、強迫中標單位將部分工程轉包給指定的施工隊伍,或將不夠資質標準的隊伍掛靠在中標施工企業,形成層層轉包、違法分包。
二、工程項目招投標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第一,工程招標投標的法制還不完善。《招標投標法》對招標投標一些環節缺乏強制性規定,尤其對資格預審和評標等關鍵環節規定過粗,標底的地位和作用沒有明確,存在一些可以人為調控的因素。
第二,業力和義務的不對等。《招標投標法》給予業主的權力過大,責任不明確,缺少責任約束和追究制度。
第三,評標辦法中存在人為因素。由于評標專家是從評標專家庫中抽取,而這些專家大多有一定的社會職務,很有可能與投標單位有千絲萬縷的關系,從而影響評標的公正性。
三、建議及對策
第一,加強招標投標監管機構建設,依法行政嚴格監督執法
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遵紀守法,加強廉政建設。對執法隊伍和執法人員要嚴格管理;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努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進一步加強對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監管。招投標監管機構認真履行職能,監察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監督作用,加強對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監督,為依法進行招投標活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進一步加強公路工程市場建設,使之成為招標投標活動的有效載體。
繼續健全和規范公路工程建設市場,包括完善場內交易活動的程序,內部規章制度,嚴格內部人員管理,做好對評標專家的管理,完善計算機管理系統等;鑒于目前有些地區或部門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力量較為薄弱,根據實際情況可將招標投標活動中程序性的監管工作委托有形的公路工程市場負責。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交通運輸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而公路工程建設其中又承擔著重要角色,這些年來一直是國家重點發展的領域。公路工程質量也就更關乎國家百年大計,因此備受重視。本文結合我國公路工程監理工作的特點,就公路工程監理過程中的一些關鍵性問題進行初步探討。
一、公路工程監理的作用
公路工程監理制度是以國際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為基礎,建立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相互制約的管理模式。這種模式適合市場經濟的需要,適應了企業為主體的市場經濟運行模式。它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參建各方的責權利更為合理、明確,有利于建設各方增強合同意識,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建設單位“自編、自導、自演”的小生產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積累經驗,促進建設項目管理向專業化、社會化方式轉變。由于工程監理制度的引入,開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種比較科學的制約機制,工程管理逐步從單純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講科學的依法管理的方向過渡。公路工程監理制度在我國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正不斷完善,水平也不斷提高,對我國的公路建設發展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公路建設質量的穩步提高正說明了這一點。
二、 加強監理工作的自身建設
1、建立監理組織,明確監理職責
首先要建立健全監理組織機構,有效地開展監理工作。這需要有監理辦公地點,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監理工作所必需的儀器設備及物資。制訂完善監理崗位制度,明確監理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做到責任到人。根據工程項目進行明確分工,尤其監理的重點工作如路基土石方、橋涵構造物、路面各結構層等更要精心準備。切實做到分工明確、各負其責,以便對每道工序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控制和管理。健全的組織與制度才能避免因出現工作混亂,職責不清而影響工作效率。
2、 提高監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和業務素質
實行監理行業準入制度以來,我國監理隊伍的相應專業知識和基本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就整體素質而言,仍然還不能適應監理市場的需要。現有的監理從業人員,大部分是從不同的專業轉換而來,多數來自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建設管理部門、大專院校或其他下崗單位的轉行或退休的監理人員,缺乏現場實踐經驗,文化水平參差不齊,社會閱歷以及知識結構不等,面對新型的監理而言,其智能結構、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等方面能完全適應監理工作的人員不多;而現代監理工作需要既有專業之長,同時又要懂法律法規、懂經濟合同、懂管理、會協調的復合型人才。
三、監理工作的“三個控制”
1、 工程質量控制是關鍵
質量控制的主要依據是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和設計圖紙。設計圖紙和技術規范規定了工程的質量標準,而合同條款則是要求施工單位按照設計圖紙和技術規范中注明的材料性能、施工工藝和允許偏差進行施工。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對原材料和施工過程控制好。因此要根據質量控制的依據和要求進行現場監督和管理。嚴格控制原材料的進場質量是工程質量控制的基礎,一旦發現不合格材料就要拒其進場或拒其使用,將影響質量的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全過程監理是工程質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全過程監理是對某項工程質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指對工程準備階段的控制,如測量成果的復核,試驗數據的審批,施工工藝的慎重推敲等;事中控制是指對工程施工過程的控制,如突發事件的處理、人為因素的監督等;事后控制是指對工程結束后質量的控制。監理工程師對工程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都要巡視、旁站、抽樣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提醒承包商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使質量誤差控制在允許范圍內,以便充分保證工程施工質量。而對于每一次巡視檢查的情況都要詳細記錄在監理日志上,以便以后查找有關工程資料,及時對整個工程的質量做出綜合評定。
2、 工程進度控制
工期安排的合理性,應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關鍵施工工序的階段性控制和材料設備的進場計劃,避免或減少天氣及其他因素的影響,并為工期留有一定的余地。工程的工期在合同中是有明確規定的,同時工程能否按期竣工涉及到業主和承包商的重大利益,因此監理工程師要根據合同嚴格控制施工工期。控制施工工期辦法是由施工單位編制可行的施工計劃來完成的,但是還會受一些外界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這樣監理在控制進度計劃時首先要考慮到影響施工單位的不利因素,把這些不利因素一一找出,并將其分析后逐步去解決,引導施工單位排除不利因素的干擾,真正有效地控制好施工工期。
3、工程費用控制
中圖分類號:U44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道路橋梁建設發展壯大與我國交通運輸業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其質量的好壞將嚴重影響著交通運輸業的發展,道路橋梁建設作為基礎產業之一,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由于我國地域遼闊,各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從而導致道路橋梁施工在某種程度上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施工人員對于施工中的質量問題也是有所不同,為了更好的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必須加強其施工中的質量控制,把好質量關,保證其施工的順利進行。
一、道路橋梁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
1、質量控制難度大路橋工程幾乎都是大項目,投資較大,少則上百萬,多則上千萬。為了便于施工控制,建設部門往往將工程進行分步、分項,因此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規模大、建設環節多,對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的要求高。這一特點,決定了質量設計的難度。首先是設計規劃人員必須具備工程項目建設必須的專業技術知識,還要充分了解各種施工工藝的特點和現場的適用性;其次,由于規模大,過程識別困難較大,如果過程劃分太簡單,不便于質量和成本控制,但劃分太細,往往增加了協調和控制難度。
2、路橋施工技術問題,路橋施工涉及到除本專業以外的多個學科,所以要做好技術儲備很難,再加上每個項目都有自己的特殊情況。只有那些具有高素質的技術人員,洞察到現場具體的施工技術,才能確保施工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容易把握,按時保質地完成每道工序。可以說,路橋施工技術問題是影響施工質量的重要因素,我們應結合路橋施工實際情況,切實制定出系統的解決方案。
3、施工過程中缺少合理的組織與管理領導是掌握整個工作的重點方向,但是一些領導沒有質量、管理意識,他們往往認為只要下層的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了工作,主要負責人保障質量,就能夠做好質量管理工作,但是這樣會導致質量管理工作的基層打不好,不利于以后的發展。工作人員的素質不高。大多數的工作人員都為了速度而忽視質量,雖然超出了日常的工作量很多,可是也正因為這樣,出現的偷工減料的現象,質量也下降了很多。還有就是施工工作人員各個種類的都有,缺乏專業知識的也在工作前線,這樣會導致質量事故的頻繁出現。
二、道路橋梁施工質量的控制與管理
1、加強材料管理任何路橋施工,都離不開材料,有其主要的特點,就是其所需的材料種類較多,且需求量很大,并且由于技術的發展和創新,經常有許多新材料、新規范應用的問題。要加強施工材料的管理就是要針對設計方確定所需用材料的型號、規格等,在拿到圖紙后組織做好工料分析,精心算所需各類材料的數及進貨時間,以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材料進場,確保現場材料供應、對于材料采購單,必須盡早進行市場調查,按工料分析提供的材料數量含實際損耗、型號、規格、產地等信息進行核查,盡早定貨,并避免材料訂購規格不符、數量不足,進而影響工程進度。
2、做好道路、橋梁工程的設計、規劃和護養道路橋梁施工之前,工程設計部門應當先對施工場地進行實地調查并充分了解施工中牽涉到的各施工環節,從而完成施工圖紙的最終設計。另外,為保證圖紙設計的質量,相關人員還要做好圖紙的審核工作,及時解決圖紙中存在的問題,盡量避免因圖紙設計缺陷而給施工帶來麻煩,從而影響到施工質量。同時,在施工過程中以及施工初步完成后,道路和橋梁的養護工作也是至關重要的,只有科學的養護才能延長道路橋梁的使用期,從而提高道路橋梁帶來的綜合效益。
3、強化施工安全監督檢查,除了靠制度來約束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外,還可以加強施工安全監督和檢查,可以說這也是預防路橋施工現場安全問題的一個重要手段。不僅要進行每周檢查、每月檢查、季度檢查和年檢,而且還應該經常進行突擊檢查和專業檢查,如定期或不定期的對火災、爆炸、電氣安全、高空作業、交通安全、機械及設備等進行檢查。
4、建立健全質量管理機構,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健全的質量管理機構是路橋施工項目質量管理工作正常實施的重要保障,通常情況下質量管理機構由三級質量管理體系構成,包括項目經理部、工程施工處、專業工程施工隊。項目經理作為第一質量責任人;工程施工處質檢責任人統籌安排質量管理工作,即組織工地試驗、質量檢驗、檔案管理等工作;專業工程施工隊負責工程施工,并設專門的質檢員進行各工段施工質量的監理及記錄。
5、建立健全施工質保體系首先應將合理的獎懲制度建立健全,將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調動起來。工程質量管控部門或質量管控負責人應將獎懲制度建立健全,將工程質量管理和監控的獎懲制度完善起來,對工程建設中出現的擅離職守、造假虛報、隱瞞質量事實及違規操作等人員進行處理,從根本上預防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而對于工程積極性較高,對提升工程質量有幫助或者是事前預防安全事故有功的班組或個人應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以此將員工的工程責任心和積極性調動起來,全面提升員工愛崗敬業的意識,從人員上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同時還應將機械維修和養護工作做好,機械維修工程應通過有關機修人員的精確檢測才可以對其進行處理和維修操作,同時機械維修和養護人員應與機械操作人員相互協作,共同監督和保護機械質量,在操作機械中應認真檢查機械各項性能指標,做到一日一檢,同時操作人員應懂得設備的基本養護方法,謹慎使用設備。
6、提升各方工作人員的素質我們知道,建筑行業的施工都是以人為本,因此,要想提高施工工程的質量,就需要提升工作人員的素質,其具體做法如下:提高工作人員的施工質量意識,使所有的工作人員都能夠重視施工的質量,并且在他們心中樹立起質量第一的心理意識;完善崗位的責任制度,提高工作條件,平等公平地激勵工作人員的勞動熱情;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對他們進行技術水平以及人員資格相關方面的認證。
7、制定機械設備的使用計劃。在路橋施工機械設備方面,一直存在投入較多的情況,為此,項目部可充分利用這一點,針對機械設備制定出一套完善的使用計劃,合理安排好內部機械,并不斷加大機械設備的利用效率。同時,還可以根據施工組織和實際情況,購置機械設備配件使用計劃,做到所有的機械設備都不浪費。可在工程前期就制定有效的設備進場計劃,以確保機械設備在進場后就可以投入使用,以避免設備的閑置,減少不必要的開銷,從而降低施工成本。
三、結束語
道路橋梁建設對于國家和人民來說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所以任何施工單位在進行道路橋梁建設時,更應該看到橋梁建設對于社會和人民的影響。所以在實際的施工中必須要做到事事謹慎,嚴格按照施工標準進行施工,促進其經濟建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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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元洪.論如何提高公路橋梁施工的技術質量[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11(11).
關鍵詞 會計信息 披露 問題 思考
一、引言
目前,會計信息質量是世界各國普遍遇到的一個嚴重社會問題,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公允性、相關性、可比性、審慎性都讓信息使用者感到難以把握,無所適從。一個嚴謹、科學的會計信息披露系統對于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公允性、相關性和可比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會計信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及受托管理責任的履行情況,是企業財務決策的語言,也是國際通用的商業語言。對于會計信息,信息使用者要求它具有可靠性、可比性、相關性、及時性等質量特征,但事實上當前披露的會計信息并不能很好地滿足這些要求。本文就會計信息披露問題談幾點思考建議。
二、會計信息披露的決定因素
1.會計信息的外部性
會計信息是一種具有外部性的商品,類似公共物品,其外部性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非對抗性,公開了的會計信息并不因為增加了一個信息使用者而影響其他人對同樣信息的使用效用;非排他性,會計信息一旦公開就很難把不付費使用的人排除在外,或者說排除的成本很高。公開披露會計信息的公共物品特性使得企業在履行受托責任向股東和債權人披露會計信息的同時,其他相關信息使用者也可以免費得到這些信息,他們可以搭便車而無需另外支付費用,從而使在競爭市場中企業沒有足夠的動力披露足夠的會計信息,造成會計信息供給不足。要解決會計信息供給不足,比較好的途徑,也是目前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就是由政府或獲廣泛認可的組織制定和建立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強令企業生產足夠的、符合一定標準的會計信息,保障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
2.會計信息的時效性
會計信息的特殊性表現在它是一種時效性極強的信息商品。會計信息首先是一種產品,它凝聚了人類無差別勞動,因此會計信息生產的成本需要得到補償;其次會計信息被使用者使用時,已經完成了產品到商品的轉變,因此會計信息可以用于交換是毫無疑問的;再次,會計信息商品是一種具有經濟后果的時效性極強的信息商品,即一旦過期再可靠也變得毫無用處。會計信息的時效性決定了會計信息商品化的個別契約成本極高,一般會計信息使用者難以承受,因此,只有加強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才能促進會計這種特殊的信息商品在市場上流動并實現其價值。
3.會計信息的自然壟斷性
由于會計信息不存在其他來源或者雖然存在但獲取成本太高,會計信息生產者―企業的經營者壟斷了會計信息的供給,而企業經營者迫于解除受托責任,很可能會從其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限制和阻礙不利于其業績評價的會計信息的對外披露,造成會計信息不足、不真和嚴重的不對稱,擾亂市場信息的交流,導致市場失靈和市場萎縮,因此通過加強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減少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保證會計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是必要的。
三、完善會計信息披露的思考建議
1.強化分部報告信息
企業經營的多元化及跨國公司的跨國界經營,使分部信息顯得十分重要。企業提供的分部信息是確認和分析企業所面臨的機會和風險的一個有力的工具,尤其是在分析贏利能力和現金流量時,分部信息比整體信息更為有效。未來的社會仍會是企業大型化、集團化和跨國兼并浪潮迭起的社會。對一個龐大的企業而言,分部信息是總括信息的量的分解和質的深化,用戶希望得到按分部提供的會計信息,缺少這些信息,財務報表的可靠性將大打折扣。從這個意義上講,分部信息具有與現行三張基本報表信息平等的地位。
2.加強自愿信息披露
新的會計準則在對會計信息的披露內容包括結構上的不足都作出很大改進的同時,會計信息披露內容中存在的一些不足還是沒有得到解決。主要是一些非財務信息應被廣泛披露而此要求未在新準則中體現。會計信息系統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尺度,因而會計信息是以財務信息為主,其他信息為輔的綜合信息。但在高度發達的經濟技術時代,每一項經濟決策的做出不僅需要財務信息,也要依據非財務信息。具體應該包括:企業經營業績信息,包括應變能力、質量、售后服務、交貨效率等;一些自愿性信息,自愿披露一些對企業有利的信息,以達到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又可宣傳公司;預測信息,預測企業未來的業績和財務狀況;企業社會責任,包括稅收、環境保護、現有職工人數、公益捐贈等信息。
3.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