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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審查和建設監管,《通知》強調,在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和審查過程中,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嚴格貫徹落實《意見》所提出的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標準,依據規劃要求,確定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和建設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
為做好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情況監督檢查,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檢查。監督檢查報告于當年11月底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據悉,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情況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新建城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情況、新建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實際配套情況、工程建設標準執行情況等。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土資源部、民政部、全國老齡辦等部門,將對各地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情況適時進行專項督查。
導讀:城市居住環境是老年人居家養老的重要空間載體。然而由于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認識和準備不足,我國城市居住環境的適老化水平普遍較低,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基礎薄弱。根據預測,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高峰將于2050年左右到來,亟待通過建立、健全科學的政策和法規體系為建設老年宜居環境做出積極的應對。
老齡化的增速之快與程度之深是21世紀初中國人口結構的重要現象。2013年底,中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突破2億,占人口總數的14.8%。預計至2050年左右,我國的老年人口將達到4億,占人口總數的1/3,全面進入深度老齡化階段(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11)。人口結構的變化不僅對我國的社會、經濟和持續發展具有重大影響,也對城市住房和人居環境的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
然而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由于以往認識和準備不足,無論是基本的法律法規,還是具體的住房政策與環境建設技術規定等條件均未發展成熟,政策法規體系建設和基礎研究均滯后于人口老齡化的發展。
一、建成環境領域相關法規體系綜述
(一)國家法律和政府行動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1996)是“為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年事業”制定,為老年公民享受所有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的基本權益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2012年,“宜居環境”建設內容首次出現在國家經修訂頒布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針對城市建設中的公共服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城市環境無障礙建設、老年宜居社區建設四個方面,明確提出了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責任主體和建設原則。這一年,中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規模已逼近2億,全國60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4.3%,比全國預期進入老齡化社會時間(1999年)遲了12年。部分較早步入老齡化的中國城市在居住環境方面出現的適老化矛盾早已凸顯,如老年人的住房困難、居住條件惡劣、出行困難、養老機構缺乏等。
2013年以來,養老問題得到了國家和地方的普遍重視。《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z2013{35號)》、《關于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建標z2014{23號)》等文件明確要求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為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13年專門將“涉老設施規劃建設標準關鍵技術和標準體系研究”列為標準研究課題,著手對我國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相關的標準進行梳理、修訂和補充,以期形成相對完整的技術標準體系,規范并指導我國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和居住環境的規劃建設。從具體行動上看,2010年以來,北京、上海、廣州、成都、杭州等地開始編制“城市養老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將民政、醫療衛生和規劃管理部門的聯動和管理加以機制上的創新,并關注社區平臺上多項養老服務的有效整合。但在具體行動中,缺乏相應技術指導和依據的問題逐漸暴露出來。
(二)相關法規與技術標準
老年人的各種機能隨著年齡的增加而退化,活動空間不斷縮小,對居住環境和社區服務的依賴性日益增強。[1]然而由于長期缺乏重視,我國城市住區在環境的彌補性建設和服務設施的支持性供給方面普遍欠賬較多,相應的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幾近空白。
從表1所列部門規章和技術標準體系中不難看出,現有國家和地方有關老年人居住環境的技術規范與建設標準主要關注養老院、敬老院和福利院等特殊老年建筑,對居家養老政策主導下大眾性養老基地建設的技術準備不足。這不僅導致存在大量適老化改造需求的既有住區更新改造工作無法得到有效指導,也難以為新建居住環境的規劃建設提供必要的引導和技術支持。
二、相關規范與技術標準分析
(一)規范類別
現行的國家技術規范中,主要有四類規范涉及到老年人居住與服務的設施和環境建設,分別是:無障礙設計老年人建筑設計、居住區規劃和老年人設施規劃(表2)。2012年,新版無障礙設計規范對城市廣場綠地、道路、居住區、居住建筑的無障礙建設提出精細化的技術規定,是迄今與城市居住環境適老舉措關系最為密切的行動。
(二)技術內容
從目前施行的技術標準看,《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5)、《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B50180-93)(2002年版)等規范內容中對老年人的需求雖有一定涉及,但無論是內容的完善程度方面還是相關規定的深度方面均明顯不足。[2]而專門為老年人的建筑設計與實施規劃因為有明確的適用對象,在規劃設計和建設標準的制定上有較為深入的考慮。[3]迄今為止,尚無相關國家技術標準對大眾性居住環境的適老性能提出明確的規范化要求。
1.場地規劃
相關技術規范關于老年人的相關規定涉及規模配置、布局選址、道路交通和場地設施四個方面,主要來自對老年人居住建筑的相關規定。
在規模配置、布局選址方面,針對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設施配套、建筑密度、規劃結構等內容進行規定,還針對基地地質的選擇、遠期發展余地、周邊環境要求做出了說明。道路交通方面,對居住建筑物、居住道路環境的無障礙設計范圍和設計標準提出要求,例如坡道、出入口、老年人停車位寬度、坡度和路面材料的細化。場地設施部分則要求居住建筑周邊為老人提供安全、舒適的活動場地、休憩設施及綠化。
2.配套設施
配套設施方面主要是對各類老年服務設施提出布局選址、層級劃分、指標配置等要求(表3),《城市公共設施規劃規范》(GB50442-2008)、《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標準》(B/T50340-2003)、《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2002年版)、《城鎮老年人設施規劃規范》(GB50437-2007)、《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建標143-2010)等都對老年配套設施有所設計,包括在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各項目的設置中對養老院和托老所進行的規定,并強調居住區內的老年人設施宜靠近其他生活服務設施,統一布局,但應保持一定的獨立性。
3.建筑設計
涉及建筑設計的標準內容可以歸納為面積配置、交通通道、房間設計和室內環境。面積配置方面,主要對老年人住宅、公寓和養老院的居室設計標準做出了規定,同時也給出了配套服務用房的配置標準。室內交通方面,對居室內部空間的設計進行了較詳細的說明,例如應建設符合老年體能心態特征的緩坡樓梯、電梯,設計尺寸必須保證輪椅和急救擔架進出方便等。老年人居住建筑對基本功能空間,包括老年人日常生活使用最頻繁的起居室、臥室、衛生間、廚房和陽臺等的尺寸和設計要求進行了規定。裝修部分在選用裝修材質的色彩、采光、通風、隔聲、隔熱保溫方面均有所考慮,強調細節設計要配合老年人日益衰退的感官知覺。
三、地方行動
近年來,經濟發達地區的一些城市在推進居住環境適老化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嘗試。以上海為例,為了響應國家發展居家養老的政策,以市民政局和市老齡辦為核心,陸續出臺一系列旨在促進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和環境建設的地方政策(表4)。其中,2013年之后出臺的尤以老年宜居環境為重點的相關政策,進一步推進居家養老工作的階段性落實和完善。
與此同時,上海地方標準《城市居住地區和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DGJ08C55C2006)對居住區內不同級別的養老服務設施提出指標要求(表5)。為推進養老服務設施的落實與土地供應,2014年上海市出臺《上海市養老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13-2020)》,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規劃原則與配建標準提出要求(表6),進一步規范引導全市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與居住環境建設。
四、我國老年宜居環境法規體系亟待完善
對老齡化程度較高的發達國家的觀察無一例外地表明,在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完善的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政策和制度體系是應對老齡化趨勢的基本舉措。這個體系由不同的部門和機構相互配合,并由前后銜接的系列政策逐步推進。
(一)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居住生活質量的法規體系
首先,通過立法、設立國家層面或地區層面的建設戰略或目標等方式,將物質空間建設納入到政府管理的范圍內,從國家和地方層面制定相應政策,鼓勵探索以居家養老為主導、社區養老為基礎、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住房機制。通過政府投入、老年住房開發的政策支持和建設指導,形成老年住房的良性供應體系。以居家養老為重點,提高住房的可支付性。[4]對中低收入的老年居民提供住房補助或動遷安置政策。向收入偏低的老年人家庭提供技術服務和社會志愿者服務,以改善環境的適老性能。[5]
其次,將養老服務與老年人居住環境在政策實踐層面進行銜接。例如,向老年人密集的社區提供日常生活輔助幫助和社區醫療費用的減免服務。通過提供針對需求的為老服務,令老年人切身感受到生活質量提高,同時給未來的老年人提供安心原居安老的社區基礎,為整體社會住房體系的穩定發揮積極作用。
(二)完善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標準規范
對老年人的居住和社區環境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考慮。首先,引導和強化住宅建設中的通用設計和適老化設計,規范房地產市場的開發,加大對新建房地產項目的監管,從源頭做好適應老齡化需求的政策與技術準備。其次,從社區居住環境的適應性、合適住宅的選擇性、服務設施的可達性、道路等的可識別性和新技術的應用等方面,以老年人生活的角度提出建設要求。[6]其三,探索在既有住宅區中為老年人創造彌補性、支援性環境的途徑,維持老年人獨立生活的能力和讓老年人參與更大范圍的社會活動。[7]其四,在通用性設計推動下,適老化從專為老年人使用或服務的設施舉措擴大到面向普通住宅和住區的廣義居住環境,為今天和未來的老年人構建適老環境的保障空間。
(三)創新老年社區研究與管理模式
適宜老年人的居住環境,不僅需要體現在硬件措施方面的相應舉措,也需要通過改善社區管理模式提高整體適老化水平。為了確保社區與各項老年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及運作順暢,需要民政、衛生及計劃生育、規劃及土地管理等多個部門相互協作。[8]同時,面對巨大的需求和資金壓力,相關責任部門應引入創新機制,逐步開放老年住房、養老社區、養老服務市場,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補助貼息等多種途徑,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
五、結語
根據預測,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高峰將于2050年左右到來,亟待通過建設、健全科學的政策和法規體系加以統籌應對。建立一個具有前瞻性的法規系統,不僅有助于擺脫當前局部、應急式的政策困境,也是養老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更承載著人們對未來的信心。
參考文獻:
[1]王江萍.老年人居住外環境規劃與設計[M].北京:中國電力出版社,2009.
[2]李小云,田銀生.國內城市規劃應對老齡化社會的相關研究綜述[J].城市規劃,2011(9).
[3]趙曉征.養老設施及老年居住建筑――國內外老年居住建筑導論[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9.
[4]周春發,付予光.居家養老:住房與社區照顧的聯結[J].城市問題,2008(1).
[5]郭競成.居家養老模式的國際比較與借鑒[J].社會保障研究,2010(1).
(二)進一步完善城鄉老年居民醫療保障機制。積極推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逐步提高城鄉老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確保城鄉老年居民享有基本醫療保障。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緩解城鄉生活困難老年人的醫療困難。提高各類醫療機構惠民醫療水平,為城鄉老年居民提供高質量的醫療服務。
(三)進一步完善企業退休老年人社會化管理制度。加強企業退休老年人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街道、社區要把企業退休老年人納入社區服務范圍,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困難,落實相關政策,改進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四)進一步完善高齡老人生活補貼和保健制度。100歲以上老年人生活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每年免費為我市90歲以上老人提供上門體檢服務一次。發放生活補貼和體檢工作由各區(市)縣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并承擔所需費用。
二、充分認識我市老齡工作面臨的形勢
*年,我市老年人口為101.1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10.8%,開始步入老年型城市。此后,我市老年人口增長速度加快,截止20*年6月底,全市老年人口達181.7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16.2%,老年人口較*年增長79.7%,人口老齡化日漸顯現。老齡工作事關社會和諧和穩定,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認清我市老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把老齡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重視老齡工作,更加有效地解決好老齡工作中的各類問題,推動我市老齡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三、進一步完善城鄉為老服務基礎設施
(一)進一步完善城鎮老年福利設施。加快對城鎮國有老年福利設施的改造,完善設施功能,滿足服務需求,提高服務水平。鼓勵社會力量興建老年福利設施,搞好建設規劃,完善優惠政策,吸引民間資金投資老年福利設施建設和改造。整合城鄉基層老年福利設施資源,充分發揮“星光老年之家”在為老服務中的作用。
(二)進一步改善農村老年人居住條件。切實抓好農村敬老院建設,加快農村“五保”老人集中供養進程,確保新建敬老院的入住率達到83%以上,有入住敬老院意愿的“五保”老人動態入院率達到100%,做到“應進全進”。抓好農村困難老年人危舊房改造工程,結合“三個集中”和災后恢復重建,優先安排落實困難老年人的住房建設。
(三)進一步完善老年活動設施。采取政府投資新建、國有資產調劑等方式,力爭在2010年底前解決好市老年活動中心室內活動場所問題,為老年人開展活動提供方便。建好區(市)縣老年活動中心,在街道(鄉鎮)社區服務中心開辟老年人活動場地,滿足老年人活動需要。把農村基層老年人活動場所建設納入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規劃,作為配套設施抓好落實。
(四)進一步完善老年服務設施。建立和完善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臺,為居家養老提供信息服務。依托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服務站,完善社區老年人日托服務設施,為老年人的日間照料提供場所。依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公立衛生院,為老年人就醫、防疫保健、康復護理等提供方便。
四、進一步完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
(一)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按照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大力推進居家養老服務。采取健全工作機構、強化服務隊伍、完善服務體系、整合服務資源、規范服務管理等措施,力爭2010年底前,全市城市社區基本建立起多形式、廣覆蓋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農村90%以上的鄉鎮建有老年服務中心,5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有為老服務站點。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考評監督機制,促進居家養老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二)擴大老年人精神文化服務。各區(市)縣政府要把老年文化體育和老年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積極推進老年文教體育事業發展。加大對老年教育的投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抓好老年大學基層分校建設,通過開辦網絡老年大學、電視老年大學等方式,方便老年人就近學習。加強基層老年文體活動陣地建設,豐富老年文學藝術作品,不斷滿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服務。深入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各項權益。充分發揮基層司法工作機構的作用,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詢、訴訟等法律援助服務。加大基層涉老糾紛調解力度,依法處理和打擊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廣泛開展“助老工程”,按規定減免涉老案件訴訟執行費用,落實各項為老服務優惠政策。
(四)大力發展老年社會服務業。積極推進老年服務社會化、產業化,落實國家對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的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產業。積極培育發展專業化為老服務組織,開發推出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服務項目和產品。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開展老年福利服務,積極推進老年“愛心護理工程”,滿足老年人的多樣化服務需求。
五、進一步完善促進老齡事業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老齡工作協調配合機制。各區(市)縣要加強對老齡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監督考評機制,解決好老齡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要發揮好議事協調作用,督促做好涉老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發揮好職能作用,做好調查研究、督促檢查、組織協調、宣傳表彰等日常工作。涉及老齡工作的有關部門要增強工作主動性,按照責任分工抓好各項老齡工作的落實。
中圖分類號:F29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十二五”時期是南寧市建設宜居城市的關鍵時期,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預計“十二五”期間,南寧市人口將呈現老齡化、高齡化、空巢化加速增長的態勢,養老事業將成為未來南寧市面臨的重要民生問題。做好養老福利設施用地布局規劃,加快養老機構建設,對于應對人口老齡化,推進養老事業發展,滿足老年人的養老需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養老福利設施定義
養老福利設施是指專為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和介護老人安度晚年的養老服務場所,包含其配套的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和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也包括在城市社區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管服務而設置的社區養老服務場所。養老福利設施分為機構養老福利設施和社區養老福利設施。
二、養老福利設施規劃現行規范和規劃原則
養老福利設施布局規劃需要遵循以下規劃原則:
1、長遠規劃與統籌規劃相結合,綜合考慮成都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未來人口規模和養老需求、社會福利事業長遠發展需要等因素,處理好養老福利設施布局規劃與城鄉建設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處理好規劃的前瞻性與可操作性、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的關系。
2、落實以人為本的關懷思想,注重城鄉一體化。養老福利設施的設置應體現老年人的特點,按照“全面照顧重點關懷”的理念,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設施。統籌城鄉發展,重點改善農村養老條件,充分考慮不同區域發展特點,合理配置養老福利設施,促進各區域養老事業的協調發展,實現城鄉養老一體化。
3、根據當地經濟情況因地制宜,采用集約式發展。需要根據當地的土地及經濟情況,在養老福利設施布局時,應節約土地使用,鼓勵利用社會其他閑置設施及存量土地,興辦較大規模、服務設施齊全、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養老福利設施。
4、盤活現有養老福利設施存量,從實際出發規劃發展增量。要對現有養老資源進行挖潛、整合,通過改擴建等方式充分發掘現有養老福利設施的潛力,提高現有養老福利設施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5、主張由政府實施主導,鼓勵全社會的力量參與,發揮規劃對基礎性養老福利設施的保障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支持慈善團體及慈善機構參與,發揮規劃對社會辦養老福利設施的引導作用,促進和帶動其他服務項目發展。
6、對養老福利設施布局規劃進行分類指導,突出建設重點,合理布置各類養老福利設施的數量和規模。要基于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的要求,對機構養老和社區養老福利設施分別提出相關建設指標,提出機構養老福利設施的布局原則,并落實到具體空間布局,實現各類養老福利設施的協調發展。
三、目前南寧市養老福利設施規劃現狀
據南寧市統計局資料顯示,2010年南寧市常住人口為707.37萬人,60歲以上老年人口有114.87萬,老年人口比例為16.23%,南寧市老年人口呈快速增長高齡化發展趨勢。
目前,南寧市內公辦養老機構只有南寧市社會福利院、江南區福利院、邕寧區福利院和華僑投資區福利院4家,其醫療設施較完備、各項管理制度健全,但床位緊張,供不應求。而民營養老院雖有30多家,但大多規模較小,一般低于100個床位,能達到500個床位的只有江南的廣西重陽老年公寓和西鄉塘區的金太陽老年公寓兩家。南寧養老服務業仍沿襲以家庭養老為主、機構養老為輔的養老模式,養老服務業仍存在資金投入不足、體系建設不完善、公辦民辦結構失衡、市場化程度不高、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專業人才匱乏、服務水平偏低、養老機構設施配套不完備等問題,還不能滿足廣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實際需要。
南寧市各類養老機構擁有床位12526張,全市各類養老機構床位與老年人口之比為10.9∶1000。而根據《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意見稿)》“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的要求和南寧老齡化現狀,南寧市需擁有養老床位34461張,缺口21935張。南寧目前僅有一家綜合性的市級福利院——南寧市社會福利院,該福利院目前已人滿為患。
為緩解養老床位嚴重短缺局面,人大代表聯合提交了《關于建設南寧市第二社會福利院的議案》,建議將南寧市社會福利院老人部和兒童部分開。原址建設南寧市兒童福利院,將老人部遷出,另選新址建設南寧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將南寧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建設成全國養老示范和培訓基地。同時建議加快南寧市養老服務業發展,把養老事業的發展列入南寧市專項發展規劃,大力推進立足家庭、依靠社區的新型居家養老模式,新建、擴建或改建一批公辦養老機構。并且加大養老機構“民辦公助”“公辦民營”的力度,運用市場機制,大力推進投資主體、投資方式的多元化,鼓勵社會資金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等方式興辦養老機構。
四、養老福利設施布局原則及規劃要點
為了解決南寧市目前養老機構面臨的困境,市政府應加大政府投入,把發展養老機構列入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確定城鄉養老福利設施布局的規劃原則和建設標準。參照重慶及成都市養老福利設施布局規劃總則,養老福利設施布局規劃應當突出以下要求:
1、養老福利設施布局規劃宜布局在居住區中心,便于利用周邊的生活、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宜臨近綠地、公園、河流等環境優美區域,同時應避開有污染的工業區。
2、中心城養老福利設施盡量設置在南寧市快速環道以外區域。
3、鎮村范圍機構養老福利設施布局應當因地制宜,較大的城鎮可多點分散布局,人口較少或位于山區的小城鎮宜與相鄰城鎮統籌考慮,便于充分利用周邊的生活、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
4、養老福利設施選址應當在交通便利及市政設施條件較好區域,避讓交通繁忙、噪聲等級較高的道路,避開商業繁華區、公共娛樂場所,與高噪聲、污染源的防護距離符合有關安全衛生規定。
5、養老福利設施用地布局應考慮全市人口流動性和人口發展的不確定性,以及未來老齡化趨勢的加快,養老福利設施宜適當超前配置。
五、養老福利設施規劃實施措施
在進行養老福利設施規劃時,為順利實現規劃主旨,應當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形成統一領導、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嚴格監管的聯動工作機制。市政府應當出臺相關的政策法規及實施措施,為機構養老的規劃建設在貸款、稅務、土地出讓、工程報批、公服設施使用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強化政府力量的管理與控制。明確設施建設機制,由規劃、發改、國土、建設及民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各類養老福利設施的建設流程和職責單位,行業主管部門應參與養老福利設施立項、規劃、建設、驗收的全過程,加強設施規劃建設的行業監管力度。規劃局必須嚴格規劃審批,保證設施空間落地,結合各類用地規劃編制確保養老福利設施空間落位,并在規劃審批條件中予以落實。
六、結束語
綜上所述,南寧市養老福利設施布局處于較落后狀態,現有的養老福利設施已經不能滿足需求,因此必須加強布局規劃研究及相關措施執行力度,才能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的最終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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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縣域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的3個重點關注
2.1關注基本公共服務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中指出,基本公共服務是建立在一定社會共識的基礎上,由政府主導提供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階段相適應,旨在保障全體公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務,一般包括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住房保障和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公共服務,廣義上還包括與人民生活環境緊密關聯的交通、通信、公用設施和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公共服務,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費安全和國防安全等領域的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應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重點關注地方需求較強、供需矛盾較突出的設施規劃與建設,如文化、教育、體育和醫療設施等;同時,從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服務的角度出發,應統籌協調各類設施建設,根據設施的特點,整合可共享的功能,強調設施共建共享,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2.2關注所有人群
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是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保障,規劃布局應以常住人口為對象,需要考慮所有人群的需求。但是,由于地域差異、職業差別和年齡差距等客觀屬性,各類人群的需求有所不同,尤其是農業轉移人口,他們之所以在城市里務工是因為能夠獲得比務農更有優勢的收入,在城市里的消費僅是為了保證基本的生活,他們的需求主要是基本的就業、基本穩定的住所和基本的公共服務保障等[3]。因此,在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中,應充分了解各類人群的現實需求,尤其需要關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后的切實需求,協調政府自上而下的供給與所有人群自下而上的需求,同時科學判斷人口結構的發展態勢,保障在一定時限內,各類設施的配置標準、空間布局等能基本滿足城鄉發展的要求。
2.3關注全域空間
“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不意味著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覆蓋全域城鄉空間,重點在于無論生活在何處,城鄉居民都能夠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務。因此,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布局要從全域統籌的角度出發,并結合城鄉人口分布,在縣域城鄉空間進行合理布局,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城鄉。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城鎮化水平、人口規模及城鎮體系結構等因素,合理確定符合當地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分類分級體系;結合城鎮總體規劃、控規等,在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中確定各層級設施配置的內容、數量、規模和空間位置等,保障設施分類分級有序建設,既滿足城鄉近期發展的要求,又保障遠期發展的需要。
3縣域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的3個關鍵環節
縣域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需要重點回答3個問題,即需要多少設施、配置在何處及如何進行建設引導。具體來說,就是從政府供給與公眾需求的角度,擬定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階段相適應的設施配置標準,尋求合理的和可落地的空間布局及可操作的控制引導方法。
3.1本地化的設施配置標準
建立一套適應行業發展要求、符合地方發展實際的設施配置標準,是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的重要環節。因此,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規劃首先應著手擬定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水平相適應的配置標準,根據城鄉常住人口規模,明確各項設施配置的數量標準和用地需求。配置標準的制定要面向縣域常住人口,充分尊重地區差異、城鄉差異和人口年齡結構差異,加強對城鄉不同使用人群的需求進行分析,尤其要關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后的新需求,采用自上而下的“給”和自下而上的“要”相結合的方法,并根據各地實施情況及時評估反饋、動態優化。
3.2可落地的空間規劃布局
在設施配建標準明確后,更重要的任務在于將按此標準配置的設施在空間上切實落地。只有這些設施實實在在地建成了,才能成為服務大眾的空間載體。具體來說,應當把握以下要點:首先,明確總體層面設施的總量缺口。原則上應根據縣域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近、遠期常住人口規模,結合設施配置標準測算各項設施的總體規模需求,比對現狀,明確規劃近、遠期的設施建設缺口,以及需要增加設施的規模。其次,構建合適的技術支撐平臺。根據人的行為特點尋求各類各級設施的合理服務區域,使得每一位居民都能享受公共服務。目前,常用的技術方法主要有基于GIS平臺的緩沖區分析、可達性分析和分區模型等。最后,合理布局增量設施的空間和優化既有設施的建設。在上述技術平臺的支持下,結合城鄉聚落體系的結構特點、城鄉人口分布情況及現狀設施布局等因素,大體明確各類各級增量設施的規劃布局,同時對既有設施提出優化建議。促進功能可以共享的設施共同建設,或者臨近布局,節約土地資源。在具置選擇與規模指標制定上要充分尊重現狀,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城鎮總體規劃及文教體衛等部門充分銜接。
3.3靈活性的控制引導方法
在“空間落地”的規劃過程中要體現剛性控制和彈性引導的思路與方法。具體來說,城市級的公共服務設施一般數量不會太多、占地規模相對較大且空間選址意向相對明確。對于此類設施,在規劃中應盡可能明確其具體的功能內容、配建標準和空間布局,結合控規明確其具體的邊界,做到定功能、定標準、定位置和定界線,并要求剛性落實。而居住社區級、基層社區級的公共服務設施,主要面向街道、居住區和基層社區等,面廣量大,面臨較多的不確定性,因此在規劃中明確建設的功能內容和配建標準即可,做到定功能、定標準。空間布局在滿足服務半徑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在一定范圍內調整,具體選址和邊界在控規階段具體落實,保持規劃的彈性。當然,各地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城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發展水平和城鄉規劃管理習慣等均有差異,剛性控制和彈性引導的具體思路及方法還應當結合各地實際靈活運用,確保規劃實施的有效性。
4常熟市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研究
常熟市作為全國百強縣市第一梯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處于全國縣級市前列,率先將文化、體育、教育、醫療衛生及社會福利五項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統籌規劃,在社會文明建設方面先行先試,具有較強的示范意義[4]。
4.1基本思路
常熟市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體系較為完備、門類齊全,在市域分布相對均衡,主要集中于市區與鎮區,市區的設施主要集中于老城區,新城區次之。各項設施平均規模基本達到相關標準規范要求,但在各鎮、各村之間差異較大。本次規劃研究結合常熟市的人口特點,按照1/1 000的抽樣比例,共發放2 100份問卷,開展入戶調查與訪談,充分了解常熟市不同年齡結構、職業、學歷和收入水平人群對于各類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需求及相關建議。在此基礎上,結合扎實的現狀調研工作梳理各類設施建設現狀,并與國家、江蘇省和蘇州市的相關標準規范進行比對,借鑒國內外與常熟市特點相似但發展水平較高的城市的經驗,找出常熟市設施建設的差距,合理擬定配建標準,完善空間布局,協調設施建設,使常熟市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資源配置從“有”到“優”(圖1)。
4.2體系構建與標準確定
4.2.1體系構建常熟市共轄九個鎮、兩個街道,《常熟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從優化空間布局、集約緊湊發展的角度,將市域城鄉空間劃分為“雙城、三片區”,即主城區、港區,以及支董片區、海虞片區和辛莊片區,通過片區整合統籌城鄉發展[5]。根據市域城鄉空間結構,按照城鄉一體的原則,常熟市域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原則上按照“市級—片區級—街道(鎮)級—居住社區級—基層社區(村)級”五級配置,文化、醫療衛生和社會福利等設施結合自身行業特點及實際需求確定具體層級,教育設施按學校類別設置。在分級體系中,市級設施主要布局于“雙城”,為全市城鄉居民提供服務;片區級設施主要布局于三個片區的中心所在城鎮,主要服務于片區的城鄉居民;對于市區內的街道和市域內除片區中心所在城鎮外的其他城鎮,配置相同等級的設施,根據街道、城鎮的人口規模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擬定具體的建設規模;居住社區級設施主要為城市、一定人口規模的鎮區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服務;對于城市、鎮區中基層社區和規劃發展的農村居民點,則配置相同等級的設施,并可結合基層社區或者農村居民點的活動中心建設,根據各基層社區、農村居民點的人口結構等具體需求靈活設置服務設施。
4.2.2標準確定以建設高水平現代化的常熟市為目標,規劃結合常熟市各類設施的特點,明確各類設施的具體層級體系、設施類別和指標類型(表1),合理利用資源,保障城鄉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各類設施的具體配置指標值參考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規范,并結合常熟市城鄉居民的實際需求設定,形成與常熟市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水平相適應的本地化設施配建標準。以體育設施配置為例,國內和江蘇省體育設施現有標準規范主要分為市級、區級和社區級三個層級,根據人口規模擬定配置要求。常熟市具有較好的場館條件和群眾體育基礎,近年來承接了多項籃球、跳水等國際和國家體育賽事。規劃考慮常熟市城鄉居民對于體育設施質量和水平的高需求,在標準確定過程中做了兩方面工作:一是補充設施層級,即在體育設施現有標準規范的基礎上,補充片區級、街道(鎮)級和基層社區(村)級體育設施配置要求(表2,表3);二是適度提高設施配置標準,主要體現在街道(鎮)級、居住區級和基層社區(村)級,通過增加設施規模、增補設施數量,為城鄉居民就近享用體育設施提供便利條件,使每個農村居民點都有一定的室內外健身場所和簡易器材。
4.3設施布局
4.3.1建立空間信息數據庫,搭建分析平臺
從供給和需求平衡的角度出發,規劃按照各類設施配建標準,根據《常熟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明確的規劃近、遠期常住人口規模,比對各類設施現狀建設情況,測算各類設施的需求缺口,明確各類設施新增規模。同時,依托GIS工作平臺,規劃整合常熟市域地形、公安戶籍數據、道路系統網絡與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矢量資料建立基礎數據庫,根據道路、陸地、水域和山體等不同地物的時空通行成本,建立成本柵格圖,將通過公眾調研取得的需求信息落實到空間,建立以人為本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空間信息數據庫,為后續分析提供平臺支撐。
4.3.2綜合城鄉居民現狀需求,初定布局方案
各層級設施均有一定的服務半徑。在均質的空間,通常將以設施為圓心、服務距離為半徑的圓形范圍作為設施的服務覆蓋范圍,但現實中城鄉空間是非均質的,受各種交通方式影響,同一項設施服務的范圍差別較大。因此,在常熟市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中,通過分析居民對交通出行方式的選擇、對出行時間的耐受程度和對現狀設施的滿意程度,改變單一服務半徑的傳統方法,建立“交通方式+時耗”的服務半徑概念,模擬居民實際出行方式與時耗,分析現狀設施在各種交通方式下的理想服務半徑。在此基礎上,綜合設施缺口數量和城市總體規劃(針對市區內的設施)、城鎮總體規劃(針對鎮區內的設施)的總體要求,并落實到城鄉空間上,同時判斷各項設施選址的合理性,根據最遠距離算法確定新增加的公共設施(圖2,圖3),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域空間,確定設施的選址方案。
4.3.3根據居民實際出行特點,優化空間布局
在形成初步布局方案后,規劃模擬居民實際出行方式和時耗耐受程度,耦合交通方式和時耗,對初步布局的增量設施及現狀設施的服務范圍進行分析,不斷調整和優化,形成優化方案,使得各項設施提供的服務覆蓋范圍達到理想狀態,保障市級大型設施在小汽車、公交車等機動交通方式下,能在30分鐘內覆蓋市域70%~80%的空間(圖4)。
4.3.4全域覆蓋基本公共服務,明確近期建設規劃依托可達性工作平臺,借鑒泰森(Thiessen)多邊形分析方法,運用分配(Allocation)模型算法,對布局方案中各類、各級設施的服務分區進行劃定,確定每個設施的服務范圍,并統計出各個設施服務區內的居住用地面積,結合人均居住面積核算服務人口,根據配建標準明確每個設施的規模等級和建設規模,綜合文化、體育、教育、醫療衛生及社會福利設施等部門建議,提出近期建設指引意見。
4.4實施保障
4.4.1設施協調
規劃根據常熟市不同設施的特點,整合可共享的功能,統籌考慮設施空間布局,以提升居民日常使用便利度、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水平。規劃鼓勵部分文化設施與體育設施一體布局,如片區級文化設施與全民健身中心合并設置于蘇州路文體中心,新建體育公園、全民健身中心盡量與鎮文化中心或文化分站合并設置,無法合并的盡可能鄰近選址,共建共享,有機組織文體活動;學校的體育活動場地能夠有效提高基層體育設施的均布度,現狀已有17所學校的體育場地實施對外開放,常熟市倡導早晨(晚上)及節假日期間全市高中、初中(包括民辦學校)和小學等采取錯時利用的方式,體育場館設施向社會開放,體育主管部門和校方共同組織人員承擔設施的維護保養,保證設施使用安全,同時豐富居民的生活;養老機構的服務對象為老年人,醫療服務需求高,因此養老設施應盡量靠近醫療設施,有條件的養老設施應配備專業的醫療服務機構,或者利用原醫療機構改造成養老設施,為老年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4.4.2規劃協調
為進一步保障各項設施的空間落實,規劃以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控規編制單元為單位,繪制反饋控規的圖則。在每張圖則中,按照“抓大放小”“以大帶小”“小小聯合”“因地制宜”的思路,落實上述五類、各級設施的控制與引導要求。以琴川社區為例,圖則首先“抓大放小”,明確了文化、醫療等大型設施和中小學的規模與用地邊界,并作為剛性內容在控制條文中予以明確。其次,對居住社區與基層社區級文化、體育、醫療及養老設施的空間位置和建設方式提出了彈性建議,在條文中將其功能配置與建設標準及選址浮動范圍作為剛性要求,一方面強調“大型設施可以帶建小型配套”,另一方面也建議“小型設施可以聯合起來合并設置社區中心或基層社區中心”。最后,根據本單元內的具體情況,“因地制宜”地分別對設施改擴建、錯時共享和交通配套優化做了針對性的規定(圖5)。通過控規圖則的編制,可以有效地反饋控規,實現規劃協調統籌和“一張圖”管理,同時也保持了規劃的彈性,為未來的發展留有足夠的余地。
4.4.3時序建議
為保障各項設施能夠落地,常熟市規劃部門還與文化、體育、教育、醫療衛生和民政部門充分協調,結合各類設施的行政主管部門的具體建設需求和要求,對現有設施提出改擴建要求,同時明確近5年新增設施的建設規模和空間位置。對于遠期的配置需求,以空間預留和控制為主。
二是加快社會領域服務業發展。《關于推動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印發實施。推動實施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重點加強健康服務體系、養老服務體系和體育健身設施3個領域15類項目建設。
三是協調重點領域改革創新。《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出臺實施,明確要求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居住證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與戶籍制度緊密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等改革工作進展順利。《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印發實施,啟動實施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明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相繼實施,將現代職業教育進一步納入國家戰略。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穩步推進,《關于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若干意見》、《關于加快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等政策陸續實施。研究提出國家公園體制基本思路和試點方案,并初步確定了試點名單。繼續完善我國節假日制度。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繼續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改革創新、完善制度的基本思路,著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培育社會產業發展,努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社會需求。
第一,著力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繼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教育、衛生、文化、民政等公共服務領域基礎設施條件,確保完成“十二五”規劃建設任務。積極研究“十三五”社會發展總體思路,扎實開展“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人口發展規劃及各領域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編制出臺農村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臺統籌發展規劃,加強設施共建共享共用,促進基層公共服務更加公平可及。繼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加強特殊人群關懷幫助,規范并引導社會組織參與。
該鄉位于縣城北郊,石吉高速貫穿其中,有著得天獨厚的地理和資源優勢。隨著鄉村經濟的迅速發展和統籌城鄉發展步伐不斷加快,村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村民對改善居住環境的要求日益迫切。為此,我鄉移民安置按照“四統一分”(即統一規劃、統一新戶型、統一基礎設施建設、統一社區功能配套、分戶建房)的要求,建設移民住宅安置示范小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總體規劃,緊緊圍繞“道路硬化、圍墻標準化、環境綠化香化、街路亮化凈化”的建設目標,堅持普遍改造與重點改造相結合、專業隊伍與社會力量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建立長效機制,加大投資,精心打造園林式新農村,全面完成16個建設點村莊整治任務。
二、扶持產業發展,建好現代規模產業基地
該鄉注重狠抓農業產業化工程,大力發展花卉苗木、油茶、水面養殖等主導產業。充分發揮該鄉土地流轉協會作用,積極推動“龍頭企業示范、鄉村干部帶頭、群眾后續跟進”的產業發展梯次模式。目前,該鄉產業發展迅速,楊村設立了一個500畝的花卉、苗木基地,田溪村開辟了一處1000畝的油茶林基地,并已全面種植到位。
三、提升綠化品位,打造鼎城公路沿線美景
該鄉緊緊結合省農工部提出的統籌城鄉發展結合“一大四小”綠化工程圍繞沿線做亮點。建設好鼎龍楊村花卉、苗木園區一楊村社區綜合大樓建設一楊村至鼎龍公路兩旁綠化一田溪村樓建設一千畝油茶林建設及美化楊村至鼎龍公路兩側的村莊,高標準規劃建設集“生態、產業、優美”為一體的精品線路;重點打造特色文化新村。狠抓生態治理工程,大力搞好造林綠化,實施“一大四小”造林綠化工程,在全鄉公路沿線投資20多萬元進行綠化、美化、亮化。
四、注重民生工程,提升居民幸福指數
該鄉在楊村設立一處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基礎上,還在敬老院旁邊投資60多萬元高標準建設了一處園林式樓,集休閑、娛樂、養老為一體。樓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設立,進一步推動了全鄉民生工程的建設。
五、狠抓圩鎮整治,實現村鎮聯動齊頭并進
關鍵詞:老齡化;居家養老;養老設施規劃;亮子村
Keywords: aging;family-community support of old age;pension facilities planning;Liangzi Village
中圖分類號:TU984.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34-0004-03
0 引言
人口老齡化是指總人口中因年輕人口數量減少、年長人口數量增加而導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應增長的動態過程。國際上通常將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7%,或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10%,作為進入老齡化社會的標準。根據國際上對老齡化社會的通行標準,中國在20世紀末已進去老齡化社會。根據聯合國的最新預測,到2050年時,中國60歲及以上老人將達36.5%,高于美國等大部分發達國家。數據顯示,我國老年人口規模呈現總量擴張、增量提速的發展態勢,人口撫養負擔正逐步加強。然而,隨著我國城鎮化的發展的深入,加劇了城鄉發展的差異,農村很多的年輕人進城打工,把孩子和老人留在農村,造成農村地區空巢老人的比例不斷升高,另一方面,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繼續推行,家庭結構小型化,導致家庭照顧功能弱化,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需求得不到滿足。至今關于養老服務和養老設施的研究成果眾多,但是研究方法較為單一,僅僅關注于政府層血的財政能力、老年人口的自身感受以及各種養老模式的分析。但是實際上,村鎮地區的養老服務設施困境除了與農村相關,也與城市制度安排、供給能力和供給模式有關,鄉村養老服務設施不僅需要自上而下的資源分配安排,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深入研究。因此,本文以曲靖市亮子村為研究案例,通過實地調研和訪談,嘗試剖析和探討鄉村地區的養老服務及設施配置問題,并對鄉村居家養老模式提出規劃配置建議及策略,完善鄉村養老服務設施配置缺陷,為鄉村老人安享晚年提供其有效的支持。
1 居家養老服務的定義及內涵
居家養老服務主要依托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老年綜合服務中心等設施,以上門服務為主要形式,面向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齡老人、獨居老人和失能老人等,分別向其提供家庭服務、精神慰藉、老年食堂、法律服務等,提供家務勞動、家庭保健、送飯上門、緊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務。有條件的地方,應定期給予居家養老的失能老人一定專項補貼,并鼓勵他們配置必要的康復器材,指導其進行必要的身體訓練,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改善生活質量。
根據老年人設施需求分析,居家養老設施是老年人需求較強、使用頻率較高的養老設施。因其一般設置在老年人生活社區附近,承擔了老人的養老需求。
2 亮子村老齡化現狀與養老服務設施現狀
2.1 亮子村老年人發展態勢 亮子村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縣光華社區北部,是珠江源頭的第一個居民點。亮子村,屬于半山區。距離村委會1.00公里,距離鎮4.70公里。亮子村現有有農戶594戶,有鄉村人口2228人,老年人335人,占15%左右且呈現上升趨勢。調研中發現,該村農村養老問題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逐漸凸顯,留守老人數量較多,外出打工子女占到30%,老人在家照顧孫子孫女或者寡居的現象較為普遍。
2.2 養老服務設施現狀
2.2.1 具有專門養老組織機構,養老服務氛圍濃厚,資源條件較好。亮子村有一處居家養老服務點,位于亮子村小組旁,該居家養老服務點有一活動室,一處食堂,一沐浴間(老人必須由子女陪同方可是使用,以防滑倒),提供老年人日常的吃飯、休閑場所,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物質保障和生活服務。
2.2.2 該村養老服務具有一套完整的運行流程,確保措施的可持續實施。①該村實施股份制,通過聯合出資,在亮子村附近新建水泥廠、釀酒廠,每年營業所得利潤用來成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②該村已將成立志愿者納入運行流程,但是由于缺乏對志愿者進行專業的有計劃的培訓,以至于未能建立起一支有素養有專業技能的志愿者隊伍,無法滿足居家養老服務對專業志愿者服務的需求。③該村建立鄉村居家養老人員檔案,對需要特殊照顧、一般照顧的老年人進行分類,滿足了其在餐飲方面的需求。④建立了基本保障制度。該村每年由興龍服務公司出資30萬元作為基本保障,黨員,村集體預留40萬畝水田,由黨員、村干部、村民代表義務勞動自供自給,為養老提供基本的物質保障。
2.3 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存在的問題 ①老年人娛樂設施較為單一。該村老年人娛樂設施僅為一處活動室,娛樂活動較為單一,老年人通常在里邊觀看電視、休息、聊天,無法滿足老年的精神需求。②設施建設不足。該村留守老人多數居住條件較差,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該村養老服務點應完善建設養老公寓,改善老年人居住環境條件,且該村醫務室離養老服務點較遠,規模較小,老人看病較為不便。③缺乏日間照料人員。該村青年人常年在外打工,留守老人缺乏一定的照料,生活較為不便。
3 亮子村養老服務設施規劃
3.1 規劃目標 ①高質量的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環境,加強綠化,完善利用現有資源。規劃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持,保護村內的生態系統,使綠化與居民活動、觀賞緊密聯系起來,創建一個環境優美的家園。②高品質的居住環境。規劃強調完善的步行空間及開敞空間,規劃既要留有充足廣場、場地,又要建設安全、寧靜、親切的步行環境。③安全可靠的基礎設施。布局安全、高效、可靠的基礎設施,建設現代化高效能的網絡、電力設施和道路交通系統,建設高效能的給水、排水等市政設施。④靚麗奪目的村莊風貌。規劃結合“美麗家園行動計劃”,打造特色民居,通過廣場、建筑空間、建筑形式的打造以突出民族文化,打造具有當地特色的文化村。
3.2 規劃布局 ①對于居住條件較差空巢老人,為其新建老年人公寓,選址緊臨養老服務中心,并完善其周圍居住景觀,為老年人打造集居住休閑為一體的高質量居住環境。②新建衛生所一處,老年人體弱多病,該衛生所于養老服務中心附近,解決老年人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如圖1)。③提升養老服務中心附近小游園景觀環境,增設健身設施,為老年提供優質的休閑活動場地。④沿南盤江沿線兩岸規劃慢性系統,改善周圍景觀并提升農田景觀區,以養老服務店前的小公園為中心,結合原有的田園風光,形成一條特色景觀軸線,打造一個宜居宜游的優質生活環境(圖2)。
4 對于亮子村居家養老建議
4.1 完善運行機制 老齡化社會的來臨使老年問題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社會問題,這個問題解決的好壞關系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因此政府在老年設施規劃建設應該發揮主導作用。在人口老齡化日益加快的形式下,政府應該明確自身的責任,編制老年設施專項規劃,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加大老年設施資金的投入。
完善運行機制,增加改造計劃、改造目標、改造質量等方面的內容,并進行詳細的說明,定期對開展工作進行回訪、評估,加強養老服務監督,對存在漏缺的方面及時補充改善,保證工作有效、規范、有序地進行。
4.2 健全服務管理體系 完善老年人保障制度,建設城鄉均等化的老年人社會保障制度。
搭建行業管理體系、構建公平競爭環境,推動養老服務向專業化、精細化和個性化方向發展。
提高志愿者服務水平。一方面引入專業社會工作者、咨詢師等人員,為老年人服務注入專業化理念,另一方面需吸納高等院校老年人護理相關專業的專門人才,提高養老服務護理水平。另外,健全養老服務培訓體系、擴大專業護理員培訓規模,獎勵專業護理員和居家養老服務員持證上崗制度,保證服務質量。提高護理人員待遇,穩定護理人員隊伍。逐步實現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化、專業化。健全志愿者服務及補償機制,壯大志愿者隊伍,是志愿者服務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增進社區居民之間的交流與互動,同時促進鄰里之間互幫互助,以鄰里互助來補充家庭自助。
4.3 建立多元化的財力支持 鄉村養老是需要長期堅持的工程,需要有穩定的資金來源,這就需要政府在財政上的支持,這是保證居家養老順利進行的前提。老年人作為社會弱勢群體,也是低收入群體的主要構成,這就需要在養老保障資金上給予穩定的支持,并將此納入養老保障體系。
4.4 加大宣傳力度,建立全民參與機制 加大宣傳力度,建立政府、社會、家庭、個人共擔的全民參與機制。政府指揮協調,引導老年設施建設方向;社會參與社區居家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家庭則繼續發揮養老的基礎性作用。促進輿論引導和政策扶持方面共同進行,并強調個人養老責任,通過各種宣傳,使得養老機制全方面快速高效地運行。
5 總結
隨著我國老齡化進程的加快,養老問題亟待解決。這就需要政府、社會、家庭的配合,在提供老年人飲食、居住的物質條件下,滿足老年人在休閑娛樂等精神生活的需求,并建立完善老年人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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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一步加強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加快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努力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要公平合理分配有限的公共養老資源,優先保障困難老年人的需求,特別是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撫養人的“三無”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等特殊群體提供無償或低價的供養、護理服務,更好地發揮政府保基本、兜底線的作用。積極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探索公建民營、公辦民營、委托管理等形式,提升服務效率和水平。
三、進一步扶持民辦養老機構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勵和支持民辦養老機構加快發展,引導市場發展個性化的養老服務機構,做大做強養老產業。要研究降低民辦養老機構設立門檻,簡化程序,縮短審批時間。要統籌考慮民辦養老機構用地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營利性純養老服務設施示范項目用地,鼓勵養老服務設施項目使用存量建設用地和存量房產,鼓勵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用于建設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要改善信貸融資環境,積極支持民辦養老服務業的信貸需求,開展營利性養老機構以招拍掛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融資抵押試點工作。要通過補助、貼息、稅費減免、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在城市建設與發展過程中,每一座城市都會遇到“城中村”改造問題。這是因為“城中村”指的是位于建成區邊緣、規劃建成區范圍之內、已被建成區包圍或半包圍的村莊。這些村莊在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區不斷向外拓展中不斷地改造成城市建成區。因此,“城中村”改造的過程就是城市建設發展的過程。這項工作是城市發展的需要,是推進城市化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環境和提高城市質量的需要,是盤活城市資產、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需要,也是控制各個“城中村”自行盲目發展、違法城市規劃布局所引發出的諸多違章建筑的需要。
以唐山市高新區為例,“城中村”改造的過程就是城市建設發展的過程。高新區規劃面積31平方公里,建成區人口由10萬增長到200余萬,高新區現轄20個村,目前中心區9個村已全部納入全市城中村改造計劃。新劃轉的11個村,按照外環線10公里之內全部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也將全部納入城市建設范圍。在未來幾年內,高新區城中村改造將全部完成,高新區村民變市民就要變為現實。
一、城中村改造將要面臨的主要問題
1.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差。
2.公用服務設施不配套。銀行儲蓄網點少、面積小、服務差、水平低;科教文體衛等設施不能滿足需要,餐飲、修理、商貿等各項配套設施嚴重不足等。
3.城中村傳統的村落文化面臨斷層。在城市文化和大量外來人口的沖擊下,城中村傳統的村落文化面臨衰落,同時,村民的角色又沒有轉變成現代城市市民,村民面臨角色轉變的陣痛。
4.城中村村民的就業率普遍較低。
二、根據上述的問題。對城中村改造提出以下的建議
1.實行分類指導與“一村一策”相結合的改造策略
城中村改造,既要根據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確定改造的目標和方向,又要根據城中村的具體特征,采取“在整體改造戰略上實行分類指導,在具體改造措施上實行“‘一村一策’相結合”的改造策略。實行“成熟一村、改造一村,加快成熟城中村的改造與防止新城中村的產生相結合”的指導方針。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在今后規劃建設中要符合規劃要求、規劃布局和規劃內容。小區建設要尊重村民意愿,體現地方特色,依據“城中村”的具體地理位置,因地制宜的規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