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03 1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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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票據是指企業持有的還沒有到期、尚未兌現的票據。應收票據是企業未來收取貨款的權利,這種權利和將來應收取的貨款金額以書面文件形式約定下來,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護,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應收票據的舞弊表現
1.1使用時違法違規
主要表現為:(1)在非商品交易中使用商業匯票。(2)商品交易在沒有合法的商品購銷合同情況下故意使用商業匯票。(3)保管票據的人員可能將本企業所擁有的應收票據私自用于其本人、親屬或其他企業的非法抵押,給本企業帶來潛在經濟風險。
1.2設置賬戶時渾水摸魚
主要表現為:(1)不設置“應收票據登記簿”,故意使應收票據的種類、簽收日期、票面金額、承兌人、利率含糊不清。(2)不設置“應收票據”賬戶,使得“應收票據”核算缺乏詳細性,達到渾水摸魚的目的。
1.3會計核算時混淆黑白
主要表現為:(1)將不屬于應收票據的經濟業務列作應收票據處理。如將銀行匯票、銀行本票與銀行承兌匯票混淆核算。如將應收賬款業務列作應收票據;(2)虛構應收票據業務,虛增收入,虛增利潤,粉飾經營業績;(3)發生了應收票據業務,卻不進行核算,虛減收入,虛減利潤,達到偷、漏稅金的目的;(4)銷售商品已取得貨款,卻列作應收票據,將貨款予以貪污或挪用。
1.4到期收回時消極對待
按現行制度規定,商業票據的承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如果匯票到期,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承兌人必須無條件支付票款。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單位的經辦人為了謀取私利,不積極組織催收,收取了對方好處費后故意到期不回收,長期掛賬;有的單位故意將已收回的“應收票據”不按規定及時結轉,長期掛賬,達到挪用收回款項的目的。
1.5計提壞賬準備時無中生有
按照現行制度,企業持有的應收票據不得計提壞賬準備,但有的單位為了虛增管理費用,將應收票據的余額也作為計提壞賬準備的基數,從而達到虛減利潤,偷漏稅金的目的。
2應收票據的具體審計案例
2008年12月20日,某企業將一張票面金額200萬元、利率2.16%的帶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該票據出票日期為2008年10月21日,規定期限為90天,開戶銀行按2.475%貼現率貼現。企業賬戶顯示實得貼現款1995852.72元。經審計在記賬憑證附件中,無銀行出具的有關原始憑證。
企業2008年12月20日所作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1995852.72財務費用4147.28
貸:應收票據2000000
通過對應收票據測試,審計組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作了這樣的記錄:經查,某企業2008年l2月份持有帶息應收票據一張,系銀行承兌匯票。該票據出票日為2008年10月21日,票據期限90天。經計算,票據到期日應為2009年1月19日,企業于2008年l2月20日持票到銀行貼現。截至貼現日,企業已經持有票據60天,貼現天數為30天。轉貼于中國中國-
審計對票據貼現的計算為:(1)到期值=2000000+2000000×2.16%×90/360=2010800(元);(2)貼現息=2010800×2.475%×30/360≈4147.28(元);(3)實得貼現款=2010800-4147.28=2006652.72(元)。
這個計算結果與企業賬面記錄有很大的差異。由于企業在核算中,對于帶息應收票據期末未提取利息,因此,審計認為,上年度正確會計分錄應為:
貸:應收票據2000000財務費用6652.72
企業計提該項利息:
2008年10月31日的分錄應為:
借:應收票據1200(2000000×2.16%×10/360)
貸:財務費用1200
2008年11月30日的分錄應為:
借:應收票據3600(2000000×2.16%×30/360)
貸:財務費用3600
在2008年12月20日貼現時,應作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2006652.72
貸:應收票據2004800財務費用1852.72
該筆業務使企業上年度本應沖減財務費用6652.72元,而企業誤記為借方4147.28元,多記了10800元(6652.72+4147.28),此數正好是該筆業務從出票日2008年10月21日起至到期日2009年1月19日的全部利息數額(2000000×2.16%×90/360),應予調整。
在此項業務中,記賬憑證下面未附票據貼現憑證,屬于不正常現象。負責票據貼現業務的會計人員稱,票據貼現憑證另行存放,但始終未能找到該原始憑證。況且,審計小組的“審計工作底稿”中所計算的數額與該公司賬面數額之差正好是該票據從出票日至到期日的利息數額,不可能是由于計算方面出現的差錯。審計組經過初步分析判定,負責票據貼現業務的會計人員有貪污利息之嫌。
審計組與開戶銀行核對賬項,開戶銀行提供的賬單中顯示,2008年12月20日,企業收入有一筆2006652.72元,未發現收入方1995852.72元的記錄。開戶銀行提供的票據貼現憑證顯示,企業貼現款為2006652.72元。相反,企業負責票據貼現業務的會計人員不能夠提供該企業2008年12月憑證中貼現款為1995852.72元的記賬依據。通過進一步收集證據證明企業負責票據貼現業務的會計人員利用做賬不附原始憑證和更改、調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手段,貪污了票據貼現利息。據此,審計建議企業調整有關會計賬項,并進一步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因財務費用已經作為期間費用在上年度的利潤總額中扣除,所以,本年度不能再調整“財務費用”科目,只能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調整。
2009年的調整分錄應為:
借:其他應收款——會計××108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0800
待收到會計××歸還款項時: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10800轉貼于中國中國-
貸:其他應收款---會計××10800
同時,應補交因增加利潤所繳納的所得稅(企業所執行的所得稅稅率33%)3564元(10800×33%),分錄為: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564中國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3564
根據企業利潤分配程序,須按凈利潤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按凈利潤的5%提取公益金。應補提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為723.6元[(10800-3564)×10%],應補提的公益金為361.8元[(10800-3564)×5%]。調整分錄為: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085.40
貸:盈余公積——盈余公積金723.60——公益金361.80
最后,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結轉至2009年度“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6150.6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6150.60
3案例評價
審計組在對某單位審計時發現,該單位在1998——2000年度利用職權自行設立多種項目進行收費,截止審計日,共取得違規收入30余萬元。
手段之二:瞞天過海一一利用銀行委托收款,將預算外資金轉至賬外
審計組在對某行政執法監督部門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時,發現有一種收費在總賬、明細賬上均無記載,于是對該項收費進行了深入細致的審查,終于在另一單位發現了這項收費的原始票據。此項收費是以銀行委托收款的方式收取的,且沒有給繳費單位開具行政事業收費單據。并將收取的此項費用在銀行開設“其他活期存款”戶。
手段之三:暗渡陳倉一一將預算外資金暗藏在往來款項中收支
具體手段有:一是將已實際形成的收入和支出不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列入相關的收支科目,納入單位的預算管理,而是將收入列入“暫存款”,將支出列入“暫付款”或沖減“暫存款”等,隱瞞真實的收支情況。二是將應列入單位收支的內容故意混在往來款項的賬戶中收支,從而達到截留收入,掩蓋支出的目的。
手段之四:偷梁換柱一一使用不合規單據收費,將預算外收入賬外收支
審計組在對某公路系統審計時發現,該單位2000年度收取的路賠費較之以往年度有較大幅度的減少,經過突擊檢查收費單位,發現該單位除用行政事業性收費單據外,還使用了部分不合規收據收費,從而將部分預算外收入轉到賬外,將應上繳的預算外收入用于了職工福利、請客送禮等。
手段之五:混水摸魚一一私設賬戶,截留預算外收入
審計組在對某單位審計時發現,該單位擅自設立檢疫事業發展基金和社會保障基金,截留收取系統內各單位應納入預算外管理的資金190多萬元。此外,該單位還要求機關各處、室搞創收,致使各處、室和直屬單位紛紛以各種名目向系統內收費。所收取的基金以及創收的收入存入3個銀行賬戶和5個活期存折內,形成“小金庫”。
手段之六:金蟬脫殼一一公房出租未納入預算外收入管理,漏繳稅金
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出租獲得的收入應納入預算收入管理,并繳納稅金。由于過去辦公用房一直沿用計劃經濟體制下分散管理的模式,辦公房隨意出租、轉讓,獲得的收入搞賬外賬,且漏繳稅金的現象較為嚴重。
手段之七:順手牽羊一一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支挪用預算外收入
審計發現,部分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違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規定。主要手段:一是“收支兩條線”規定落實不到位,征收的費款不及時足額上繳,坐收坐支。二是“收支兩條線”管理沒有落實,自收自支。如某鄉2000年共征收社會撫養費和其它費用4.97萬元沒有上繳,全部用于本鄉開支。
手段之八:趁火打劫——利用被繳費人迫于既得利益不敢申訴的心理,隨意收費不開收據
審計中發現,有些執法部門收費的彈性較大,特別是利用被繳費人迫于既得利益不敢申訴的心理,隨意收費不開票。如有的鄉鎮制定“土政策”,有些收費不開票不上繳,直接進入賬外賬。二、預算外資金審計的重點對預算外資金的審計應突出以下五個重點:
一是審查資金來源。重點檢查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范圍和標準,收取和提取預算外資金,有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隨意調整征收范圍和標準的問題;有無將應上繳的預算收入擅自轉作預算外資金的問題;有無采取侵蝕稅基的方式,設立預算外資金或基金,挖擠上級財政收入的問題。
二是審查資金使用。重點檢查是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安排和使用預算外資金,部門和單位用預算外資金發放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用于福利等方面的支出,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項目、標準和范圍;部門和單位用預算外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是否經財政部門審查,并報計劃部門,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鄉(鎮)自籌和統籌資金在使用時,是否按規定專款專用,并報經鄉(鎮)政府審批。
三是審查資金管理。首先要審查各級財政和其他征收機關預算收入繳庫方式、程序是否合規,收入是否按規定管理。有無擅自動用預算外專項資金平衡預算或搞有償使用的問題,有無違規進入過渡戶,截留、挪用收入等違規違紀情況。其次要監督預算外資金支出的真實性、合法性。有無不按程序支付;或本單位隨意支出、營私舞弊等問題。
四是審查預算外收支計劃編制。重點檢查財政部門是否建立健全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管理制度;部門和單位是否按規定編制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在編制支出計劃時是否以收入為基礎,有無收支脫節、少收多支或套取資金的問題。
五是審查預算外資金決算編制。重點檢查部門和單位是否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編制會計決算;會計決算是否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內容是否完整,數字是否準確,報送是否及時;是否存在少報或代編等問題。
三、預算外資金審計的方法審計機關應按職能分工,在具體操作中采取“五查五看”的方法進行審計。
一是審查收費文件及收費許可證。查看預算外資金收費項目、標準、范圍是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審查有無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甚至自立收費項目的亂收費行為。
二是審查收費票據。查看是否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已使用過的票據是否完整無缺,有無將收入不記賬或收多記少,以及私分、借支公款等問題。
一、計算機舞弊分析
(一)篡改輸入
這是計算機舞弊中最簡單最常用的手法。數據在輸入前或輸入后被篡改了。它通常表現為:虛構業務數據,如將假存款單輸入銀行的系統中,增加作案者的存款數;修改業務數據;刪除業務數據,如從存貨系統中刪除某個存貨數據,消除購貨業務憑證。通過對數據作非法改動,導致會計數據的不真實、不可靠、不準確或以此達到某種非法目的,如,轉移單位資金到指定的個人賬戶等。
可能的舞弊者包括:參與業務處理的人員、數據準備人員、源數據提供人員、能夠接觸計算機但不參與業務處理的人員。
可能的證據包括:源文件、業務文件、計算機可讀文件、磁盤、磁帶、異常報告、錯誤的運行結果等。
(二)竊取或篡改商業秘密、非法轉移電子資金和數據泄密等
竊取或篡改商業秘密是系統非法用戶利用不正常手段獲取企業重要機密的行為。借助高技術設備和系統的通訊設施非法轉移資金對會計數據的安全保護構成很大威脅。
1、數據在傳輸過程中,由于使用的是開放式的TCP/IP協議,信息的傳輸路線是隨機的。因而可能出現物理竊聽、感應竊聽、口令字試探、信息竊取、身份假冒。
2、數據在輸出過程中,舞弊者能夠把敏感數據隱藏在本來沒有問題的輸出報告中,采取的方法是增加數據塊;控制并觀察設備部件運轉,如磁帶的讀和寫,打印機打印和跳躍行次的結構所發出的響音,錄在磁帶上,可以得到二進制信息。
3、采取設備上的特殊配置,可以在CPU芯片中置入無線發射接受功能,在操作系統、數據庫管理系統或應用程序中預先安置用于情報收集、受控激發破壞的程序。
可能的舞弊人員除了篡改輸出報告為內部用戶外,其他多為外來者,更多的是間諜人員。
(三)篡改程序
篡改程序是指對程序做非法改動,以便達到某種舞弊的目的。常見的手法有“陷門”和“特洛伊木馬”。
1、陷門
從CPU、操作系統到應用程序,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被開發者留下“后門”,即“陷門”。陷門是一個模塊的秘密入口,這個秘密入口并沒有記入文檔,因此,用戶并不知道陷門的存在。在程序開發期間陷門是為了測試這個模塊或是為了更改和增強模塊的功能而設定的。在軟件交付使用時,有的程序員沒有去掉它,這樣居心不良的人就可以隱蔽地訪問它了。
2、在系統中秘密編入指令,使之能夠執行未經授權的功能,這種行為叫特洛伊木馬。典型的特洛伊木馬是竊取別人在網絡上的賬號和口令,它有時在合法用戶登陸前偽造登陸現場,提示用戶輸入賬號和口令,然后將賬號和口令保存到一個文件中,顯示登陸錯誤,退出特洛伊木馬程序。用戶以為自己輸錯了,再試一次時,已經是正常的登陸了,用戶也就不會懷疑。而特洛伊木馬已經獲得了有價值的信息躲到一邊去了。
可能的舞弊者絕大部分是計算機高手,包括系統管理員、網絡管理員、系統操作員、網絡黑客等。
可能的證據包括:源文件、數據庫文件。
二、計算機舞弊的審查
對計算機舞弊的審查除了借鑒傳統審計方法,如:分析性復核,審閱與核對法,盤點實物,查詢及函證外,最有效的是根據網絡會計系統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進行審查。
分析性測試,是審計人員取得審計證據的一種審計手段,是幫助審計人員全面把握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科學評估審計重點的技術方法,也是總體評價審計發現、檢查審計成果合理性的有效手段。分析性程序一般作為審計取證的一種輔助手段使用。本文將對分析性程序在審計實務中的運用展開探討。
一、分析性審計程序的特點
分析性審計程序既可以降低審計成本,又可以提高審計效率,分析性審計程序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分析性審計程序是獲得審計證據更為客觀的方法
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運用是基礎會計信息以及非會計信息之間的內在關系,其內在關系是客觀存在的,在一般情況下,這種關系也是穩定的,只要注冊會計師分析得當,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力,從分析性程序中發揮其自身的創造力,運用自身的職業判斷,分析性審計程序就可以提供更為客觀的審計證據,也能夠對審計對象業務中的關鍵因素和主要關系做更好的理解,通過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報表數據的潛在關系,為以后的審計工作提供指導。
(二)分析性審計程序可以節省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
分析性程序可以耗費更少的審計資源提供相同的或者相對更好的審計證據,分析性程序有時會被描述成發現和形成證據的技術,同傳統的會計報表細節抽樣審計方法是不同的。分析性審計程序是利用信息間的內在關系來判斷數據的合理性,并不局限于審計對象的財務報表,而細節抽樣方法主要是通過對存在的證據進行收集以及檢查來證實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兩者相比,成本是不同的。分析性審計程序通過模型的構建以及會計師的經驗以及知識就可以判斷,可以大大的節省審計資源,而且在電算化的時代,通過利用電腦,分析性審計程序的優勢能夠發揮出來,在節省審計資源的基礎上也可以大大提高審計效率。
二、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關鍵
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關鍵在于分析以及比較,要分析所收集數據之間可能存在的關系,即相關性,而且要保證搜集數據的可靠性,并且剔除其中的不合理因素。然后利用審計人員積累的經驗以及收集的合理標準,對照分析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以及信息,從中發現異常的變動、不合常理的趨勢或者比率。
(一)應考慮數據之間的關系以及比較基準
運用分析性審計程序的一個基本前提就是數據之間存在著某種關系,因此,在進行分析性程序時,首先要分析所收集數據之間存在的關系,即財務信息各構成要素之間的關系,以及財務信息與相關非財務信息之間的關系。財務信息各要素之間存在相關性以及內部勾稽關系,例如應付賬款與存貨之間通常有穩定的關系;當然某些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之間也存在內在聯系,例如存貨與生產能力之間的關系,以此來判斷存貨總額的合理性。其次,應該考慮數據信息之間的比較基準。在運行分析性審計程序時,注冊會計師要注意將被審計單位本期的實際數據與上期或者以前期間的可比數據進行比較來判斷是否存在異常,在運用以前期間的可比會計信息時,注冊會計師要注意被審計單位內部以及外部的相關變化。也可以將自己的預期數據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上反映的金額或者比率進行比較,可以發現異常情況,這都是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關鍵點。
(二)要合理確定分析性審計程序的應用方式
分析性審計程序在所有的會計報表審計的計劃階段和報告階段都必須使用,在審計測試階段可以選擇使用,但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過程中要合理確定分析性審計程序的應用方式。應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首先,可以采用比較分析法,可以用于實際與預算計劃進行比較,發現實際與預算的差異,分析原因;將本期同上期比較,判斷本期指標的是否存在異常;同業比較,判斷被審計單位數據指標的正常性。其次,可以采用趨勢分析法,可以用于財務審計中的問題揭示以及管理審計中的前景預測。第三,可以采用科目分析法,通過選擇借方或貸方科目編制對照表來登記對應科目,查明對應關系是否正確并且分析造成錯誤的原因,主要應用于容易發生錯誤以及弊端的會計科目。第四,可以采用回歸分析法。通過回歸分析方法,可以計量預測的風險和準確性水平,量化注冊會計師的預期值。
三、分析性審計程序在審計實務中的具體運用
(一)分析性審計程序在風險評估階段的具體運用
在風險評估階段,利用分析性審計程序的目的是幫助注冊會計師發現財務報表中的異常變化,或者與其發生而未發生的變化,識別潛在的重大錯報風險領域,通過對被審計單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幫助注冊會計師設計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以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首先,要選擇適當的數據關系,在風險評估階段,分析程序就要識別那些可能表明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異常變化,因此所使用的數據匯總性比較強,在此階段,分析性審計程序的主要對象通常包括對賬戶余額變化的分析,使用分析性審計程序的精確程度以及比較的指標范圍,要根據被審計單位的情況以及注冊會計師自身的素質而定。其次,要對搜集的數據進行分析,通過對預期關系的數據進行分析,能夠讓注冊會計師進一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有助于注冊會計師了解重大事項或者決策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第三,根據分析性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應該識別是否有異常的數據關系或者意外的波動,因為這都可能是重大審計風險的預警信號。如果出現異常的數據關系或者波動,要作為重點審查項目進行調查,在詢問被審計單位管理人員的基礎上,考慮運用檢查、觀察等其他審計程序,獲取充分的審計證據。
(二)分析性審計程序在實質性程序中的具體運用
實質性分析程序與細節性測試都可以用于收集審計證據,以此來識別財務報表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實質性分析程序不僅僅是細節性測試的一種補充,在某些審計領域,如果重大錯報風險較低而且數據之間具有穩定的預期關系,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使用實質性分析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首先,注冊會計師在確定實質性分析程序對特定認定的適用性時,要考慮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越高,注冊會計師應當越謹慎使用實質性分析性程序。另外在對同一認定實施細節測試的同時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可能是適當的。其次,要保證數據的可靠性。注冊會計師在運用實質性分析程序對已經記錄的金額或者比率做出預期時,需要采用內部或者外部的數據,這樣數據的可靠性直接影響根據數據形成的預期值,注冊會計師計劃獲取的保證水平越高,對數據可靠性的要求也就越高,這樣分析程序就越有效。第三,要做出預期的準確程度,準確程度是對預期值與真實值之間接近程度的度量,分析程序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注冊會計師形成的預期值的準確性,因此,在執行分析性審計程序時,要做出預期的準確程度,保證精確度。
(三)分析性審計程序在總體復核階段的具體運用
在審計完成階段,注冊會計師需要通過執行分析程序對財務報表進行整體符合,以此來判斷審計結論是否恰當以及財務報表的整體是否公允:首先,是對財務報表重要比率的分析,在前期審計階段,注冊會計師獲得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各項財務數據以及非財務數據,在總體復核階段,注冊會計師可以利用這些數據進行全面分析,總體把握財務報表的合理性。其次,可以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報表審定數同行業平均數據或者以前年度的數據進行比較,來判斷財務報表上的數據是否合理。第三,要確定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是否對會計報表上的數據產生影響,進而確定報表數據是進行調整,還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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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電算化環境下舞弊的方式
(一)電腦硬件方面
會計電算化環境下對電腦硬件的要求比較高,硬件是保證會計電算化正常進行的基礎。有些系統操作人員為了謀取個人利益,不按規定使用硬件設備,比如,非法插入硬件裝置,截取會計數據和商業機密,有的出于非法意圖,通過網絡遠程連接,實時監控電算化系統,獲取會計數據,還有的通過破壞傳輸系統,使系統癱瘓,毀滅舞弊證據等等。
(二)電腦軟件方面
會計電算化環境下,有些財務人員對業務流程熟悉后,就會在計算機程序中做手腳。比如,篡改非法指令,將未經授權的內容變為授權內容,或者篡改授權的額度,這些非法程序具有很大的隱蔽性。還有些加入非法程序,截取會計數據,或者獲取合法用戶的口令等驗證信息,然后以合法的身份登錄系統進違法活動。
(三)會計數據方面
首先,篡改數據,這是較為簡單和常見的舞弊方式,即在進行賬務處理時,輸入虛假的會計數據,虛構經濟業務,改動經濟業務發生的金額等。其次,修改會計數據,有時候為了粉飾某些指標或者利潤等項目,對原有的會計數據進行適當的修改。或者在數據輸出時對報表數據進行隨意的修改。再次,偷竊和泄露數據。在會計電算化環境下,信息多數存儲在于硬盤、光盤等磁質介質上,有些不法分子會采用私自拷貝等方式,竊取會計數據。
二、會計電算化環境下舞弊的成因
(一)電腦硬件和軟件本身的缺陷
硬件方面,會計電算化環境下硬件主要由儲存器、輸入輸出設備等組成,這些硬件設備需要日常的更新、維護,很多企業在實施會計電算化后,對硬件的后續投入不足,部分設備老化,有些不能支持軟件的更新,導致安全性不強,運行效率較低等問題。
軟件方面,目前,我國的會計核算軟件以商品化軟件為主,由軟件公司研制并銷售。隨著會計電算化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財務軟件的水平參差不齊,有些財務軟件在安全性等方面存在問題,不符合《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的規范》要求,軟件設計上的漏洞也給不法分子提供了舞弊的機會。
(二)會計電算化法規制度構建不完善
近幾年來,我國的會計電算化事業發展很快,但相關的法律制度建設比較滯后。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會計電算化的專門法律,多數是用管理辦法和基本規范來約束會計電算化工作。由于缺少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致使人們對會計電算化環境下的舞弊行為認識不足,缺乏相應的懲罰措施,不法分子違法違規成本較低,導致舞弊現象屢禁不止。
(三)企業內部控制不夠
1、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會計電算化環境下需要相配套的內部控制制度來支持。不少企業雖然實行了會計電算化,但是缺少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或者內部控制體系得不到良好的執行,導致會計電算化無法正常的發揮作用。內部控制的缺陷往往會導致不法分子超越管理權限進行軟件或者硬件的舞弊。有些崗位分工不夠明確,授權制度不夠合理,操作人員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竊取、篡改會計數據等等。
2、內部審計和監督不力
企業的內部審計和監督是杜絕舞弊行為的最后一道屏障。目前,很多企業會計電算化條件下對會計數據、會計流程的審計力度不夠,會計實現了電算化而審計工作還停留在手工階段,造成審計工作的滯后性,審計發現舞弊時已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損失。另外,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會計電算化下的內部審計需要審計人員掌握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但內部審計人員對于這些技術的不熟悉,在審計時不能發現舞弊的跡象,無法解決存在的潛在問題。
(四)財務人員素質不高
會計電算化集信息技術和財務核算、管理等知識于一體,對財務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需要會計人員掌握會計核算流程,還要具備計算機方面的知識。有些財務人員知識陳舊,不能適應會計電算化條件下的核算流程的要求,對會計軟件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能及時解決,對于舞弊行為也不能及時發現,致使企業發生巨大損失。還有些財務人員道德素質低,利用手中掌握的技術,謀取私利,或利用會計軟件的漏洞和其他方式,篡改、竊取、損毀會計資料。
三、會計電算化環境下舞弊的防范措施
(一)加強對硬件軟件的管理
首先,從電腦硬件入手,硬件是會計電算化系統運行的基礎,企業要不斷優化硬件配置,要根據企業組織的特點和業務的需要,嚴格硬件設備的管理,非操作人員不得越權接觸硬件設備。企業要加大對硬件設施的投入,對硬盤上的數據定期備份, 選擇性能較好的磁質介質,系統發生問題時能將損失降至最低。其次,在軟件方面,要以會計核算軟件的基本要求為依據,會計核算軟件要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增強會計人員崗位及權限設置功能,防止舞弊,減少風險。同時,還要具有較強的數據安全性,最大限度防止操作漏洞,另外,還要配備和升級殺毒軟件,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系統的漏洞對系統和數據進行攻擊和破壞。
(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
盡快實現會計電算化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完善針對會計電算化的法律,并增強可操作性,特別要對舞弊行為的懲罰做出明確的規定,加大不法分子的違法成本。企業也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盡快完善本企業的電算化管理制度。在實施會計電算化的過程中,企業嚴格按照國家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杜絕各種形式的舞弊行為。
(三)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加大內部審計力度
1、建立建全內控制度
良好的內部控制體系是推動會計電算化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關于會計電算化的內控制度建設,在管理方面主要有:
(1)人員管理制度。主要是單位認真選聘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職員.對其任職資格進行考核;選好后根據各自的情況安排崗位,進行職責劃分。
(2)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操作規程、操作權限、操作記錄、管理制度及內控制度。比如,對操作權限,單位可以讓職員指紋簽到和簽退。這樣可以避免一個職員身兼數職,避免其他人員進入操作等。
(3)數據管理制度。主要是數據輸出的管理、備份數據的管理、存檔數據的管理和保密制度。比如,應將備份的文檔存放在不同的地方等。
在內控方面主要有:
(1)不兼容權限、職務必須分離。這個是內部控制的關鍵點。如,系統開發職務與系統操作的職務必須分離;數據錄入和審核的職務必須分離;系統操作的職務和系統檔案管理的職務必須分離等。
(2)會計電算化人員相互制約、監督。計算機會計和手工會計一樣,對每一項可能引起舞弊或欺詐的經濟業務,不能由一人全部經手,必須有幾人承擔等,相互監督制約。
(3)文檔安全、保密。如在電算化系統內的財務信息不能被人隨意刪除,防止備份資料丟失等。
2、加大內部審計力度,強化監督機制。
加強審計監督是防范會計電算化環境下舞弊行為的重要保障。企業要對會計電算化環境下的每個環節不定期的進行核查監督,推行審計的信息化,努力實現審計軟件與會計軟件的接軌,對會計數據和信息實現實時跟蹤監督,還要對會計電算化環境下的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弱點,將可能出現的舞弊行為消滅在萌芽之中。此外,要加大審計人員素質的培養,對審計人員進行計算機技術和會計業務的培訓,增強其對會計電算化環境下舞弊手段的鑒別能力,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四)培養復合型的財務人員
會計電算化的發展對會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要提高會計電算化環境下的的工作效率,就需造就一大批既精通計算機信息技術,又擅于財務管理,能夠熟練地進行財務信息加工和分析的人才,滿足各方對財務信息的需求。同時還要提高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使其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敬業愛崗,實現自我約束。努力提高財務人員的道德水平,從根本上防止會計舞弊行為的發生。
四、結束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會計電算化的普及率不斷提高,對會計電算化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會計電算化呈現出向“核算、管理和決策一體化”的方向發展。在會計電算化發展的進程中,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加大企業內部審計力度,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避免會計電算化環境下發生舞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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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會計信息失真是指會計信息未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會計經濟主體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會計信息是經濟決策的重要依據,會計信息可靠與否,是會計信息使用人能否作出正確決策的關鍵。經濟活動越復雜,會計信息在經濟決策中的作用越大。然而,由于受復雜的社會環境與會計信息生成系統自身因素的影響,已使會計信息失真成為一種社會痼疾與國際性現象。
一、會計信息失真成因分析 (一) 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驅使 現階段,多種經濟成分、多種經營方式和分配方式并存,經濟利益多元化。企業領導從個人或企業的利益出發,為了獲取貸款,減少納稅,吸收投資等,指使會計人員弄虛作假,甚至一個單位設立幾套賬。如給合作伙伴的是“如意表”;給貸款銀行的是“放心表”;給稅務部門的是“叫苦表”;給企業主管的是“業績表”,這使財務報表成為無所不能的“萬能表”。從另一個方面考慮,目前對企業領導的考核往往以實現的利潤等指標為主要依據,某些領導為了撈取政治資本、騙取經濟指標等,置會計準則和會計法規于不顧,指使會計人員采用非法手段對會計信息進行“技術加工”,這是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二)會計準則、制度和會計政策有可選擇性 由于各企業具體情況不一,準則只能對企業的工作提出基本原則和規范工商管理畢業論文,不可能盡善盡美,這樣對同一會計事項的處理就會有多種備選的會計處理方法。如企業對存貨采用不同計價方法,對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會有不同的影響,究竟何種方法才算“如實反映”?此外,會計準則的制訂頒布常落后于會計時間的發展和經濟行為的創新。當新情況、新領域、新行業出現時,很難找到長期有效的會計準則作為會計操作的依據,使會計處理“無法可依”。
(三)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 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事業單位為維護資產的完整性,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性以及對經濟活動進行綜合計劃、考核和評價而制訂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的總稱。然而一些單位沒有完善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致使會計資料在傳遞過程中,因相互脫節而發生錯誤或因兩個不相容職務缺乏相互制約而發生舞弊;還有一些單位,雖然內控制度一應俱全,但在實際工作中,得不到有效執行,形同虛設,流于形式;不少企事業單位以及管理人員對這方面認識不足,致使內部控制制度的制訂過于馬虎、簡單,各種錯賬不能即使被察覺和抑制,其反映的會計信息自然不可能真實可靠。
(四)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 會計人員是會計活動的主體,對要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核算和監督。但目前有些會計人員素質較低,有些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平時又不加強學習,在處理會計業務過程中由于對會計核算規范掌握不透,對新的理論和剛出臺的經濟法規研究應用較少,跟不上時代的步伐,從而日常核算工作不符合規范,對一些不確定的因素判斷不準確,直接影響會計核算的水平;有些會計人員缺乏職業道德,為了個人的私利,知法犯法。會計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
二、會計信息失真的對策探討 要治理會計信息失真,也要采取綜合治理對策。除了完善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外,對于會計工作失誤的主要對策是建立和健全內部的控制,加強內部檢查;對會計舞弊的主要對策是強化外部檢查和監督及其處罰力度。此外,完善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制度,加強會計人員的后續教育,提高會計人員素質也是防止會計信息失真的關鍵因素。
(一)建立和健全完善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能夠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會計信息的合法與公正、經濟業務合規合法,并提高經濟效率。健全內部控制,通過適當授權和職責劃分,確保經濟業務合規合法;通過會計工作的內部分工及原始憑證的審核、記賬憑證的編制與審核、記賬與對賬、資產清查、會計報表編制及審核等相互交叉稽核和內部審計的獨立稽核,預防、發現并糾正會計工作中存在的失誤工商管理畢業論文,以此來減少會計信息失真。這也是新《會計法》中增加了要求各單位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理論依據,實際上也是反映了國家希望通過相關法律促進各單位內部建立內部控制來減少會計信息失真的愿望。健全的內部控制能為提供真實的會計信息奠定良好的基礎,各單位應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稽核制度等,以便會計人員遵照執行,減少漏洞。規范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離不開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
(二)健全以審計監督為主,財政、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監督檢查及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綜合外部監督體系。審計組織是進行經濟監督的專職部門,它們在提高會計信息的可信性方面具有其他經濟監督管理部門不可替代的優勢。國家審計機關重點作好財政、稅收、國有金融機構、重點基本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主要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及審計,其他單位交由民間審計組織進行審計;發展和完善注冊會計制度,注冊會計師作為市場經濟的“經濟警察”,應充分體現其職能和作用;提高審計覆蓋率,逐漸做到有關單位的年度會計報表均經過審計。同時,也充分利用和發揮財政、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和社會力量對會計信息進行監督,相互配合,相互協作,做到齊抓共管,形成綜合的會計信息監督體系。
(三)依法處置會計舞弊者。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有《會計法》、《證券法》、《公司法》、《刑法》等規定了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處理處罰規定。只要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會計舞弊行為就會越來越少,會計信息質量將會越來越高。
參考文獻:
一、會計舞弊的主要表現
根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會計信息的特征主要有客觀性、相關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時性、明晰性。最為關鍵的莫過于客觀性,就是要求會計信息真實、可靠、確鑿可以驗證。但是,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卻嚴重背離了客觀性特征,主要表現在:
1、虛構業務。例如,有的企業為套取現金而虛構出差業務,以差旅費的名義從銀行多提現金;出納人員為侵吞現金而虛構支出等。
2、隱匿或篡改原始憑證。例如,有的企業會計人員為了多報出差費用,篡改住宿費等原始單據,或者在其他有關系的旅店開住宿發票,多報費用侵吞公款;有的企業為隱瞞收入而隱匿銷貨發票或開具“大頭小尾”的發票等。
3、與他人串通進行舞弊。例如,材料采購人員與材料核算人員、倉庫保管人員串通,在材料的采購、定價、核算方面做文章,利用出入庫方便,侵吞單位材料。
4、真賬假算。就是會計核算反映的內容是真實的經濟業務事項,但不按有關會計法規、制度、準則正確核算,這是會計造假的常見和多發現象。它主要是以調節企業盈虧為目的,人為增減當期不應增減的成本費用,如把庫存商品、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和其他應付款等作為調節盈虧的蓄水池。
5、設內外兩套賬。就是指針對不同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不同的財務信息。主要指一些企業設內外兩套賬,一套是內部用的財務賬冊;一套是供外部用的賬冊。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為達到不同的目的,又有區別。報稅務部門的是微利或虧損,以少交稅收;報銀行部門則虛增資產和利潤,打腫臉充胖子,為貸款創造方便。
二、會計舞弊產生的原因
1、會計政策滯后于會計實踐的發展。任何一套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都不可能盡善盡美,涵蓋會計實踐中的一切業務,它們只能對會計工作提出基本的規范和原則,而且大多數只是對以往會計實踐的總結,每當許多新情況、新領域、新行業出現的時候,總是很難找到一個恰當的會計準則或制度作為會計操作的依據。也就是說,一方面法定會計政策往往滯后于會計實踐的發展,這就使得公司在處理新業務時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標為標準隨意地進行會計處理,為滋生會計舞弊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另一方面由于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一般都是原則性的規定,在指導實際工作時,需要會計人員的專業理解和職業判斷。當會計人員存在舞弊沖動時,就會利用對會計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確實則錯誤的會計處理,這樣的會計舞弊行為往往具有極大的欺騙性。
2、法律監督機制不健全,執法不嚴。隨著我國《企業法》等有關法規的頒布實施,國家將許多權力下放給企業,經營者的經營自主權得到落實,如何有效而合理地監督制約經營者的權力和行為,卻一直沒有很好地得到解決,常常出現有法不依或執法不嚴的現象。這一現象需要健全《會計法》等相關法規,使財務會計法規盡可能全面、配套、及時,并具有可操作性,以堵住會計舞弊的法律漏洞。
3、利益驅動也是舞弊產生的一種原因。有的企業為了通過公司上市、向銀行借貸等手段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就有可能粉飾財務經營業績來達到相關的規定;還有的企業利用虛假的財務信息來抬高股價,通過股票交易使公司的相關利益群體獲利;也有的上市公司由于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惡化,利潤連年下滑,為了避免公司股票暫停交易或停牌的處罰,不得不提供虛假財務報表。中國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往往帶有一些政治色彩,它們的管理者為了追求榮譽與晉升往往迎合政府偏好來編制財務報表。這也是舞弊產生的一種原因。
三、會計舞弊的防范
1、嚴格執法,加大處罰力度。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我國立法機關及有關管理部門先后制定并了數十項相關的法規和制度,如《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披露細則》等,盡管這些法規和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認真執行,基本能夠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更不會出現蓄意造假的現象。目前,問題的關鍵是貫徹執行法規和制度的情況很差,很多單位知法犯法,陽奉陰違。因此,加大相關法規和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力度是我們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
2、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隨著企業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在企業管理中顯得尤為重要。嚴格執行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對于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具有積極作用。反之,企業內控不嚴會造成會計信息失真,財務收支管理混亂,使國家和單位的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會計行業迫切要求各單位必須強化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良好、健全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順暢運行的基礎,是企業預防舞弊的主要手段。只要制度嚴密、健全,權力受到了必要的制約、監督,員工的行為得到了規范,企業的舞弊就會大大減少。
3、提高會計人員素質。會計人員是會計舞弊的直接制造者,雖然他們也要服從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但對于會計舞弊的產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國家和會計工作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財會人員職業道德的教育,不斷更新財會人員的知識,使其能自覺抵制會計舞弊行為的發生,以不斷提高我國會計信息的可信程度。此外,加強對會計工作的管理也有助于減少或防止會計舞弊行為的發生,如會計管理部門可督促企業按會計法及國務院有關規定,依法建賬和做好會計基礎工作。
4、加強監督,使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配合一致。強化會計監督,有效地發揮會計監督的職能,是對當前經濟領域中出現的造假現象的有力挑戰,也是預防會計造假產生的有力措施。在會計監督中單純強調內部監督是不夠的,必須強化對會計工作的外部監督,即社會審計監督和政府監督。社會審計監督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以獨立的第三者身份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對依法公開披露的單位會計報告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政府監督主要是指國家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督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會計監督檢查,進行宏觀調控。這樣,在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礎上,將專業監督和群眾監督結合起來,使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配合一致,為會計人員創造良好的會計工作環境,確保會計監督的有效性。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商品經濟得到了迅猛發展,特別是加入WTO之后,即將面臨國門的全面敞開,為與國際慣例接軌,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迎來了方興未艾的發展,注冊會計師審計備受重視并被廣泛應用。隨著注冊會計師社會地位的日漸提高,其所負擔的法律責任也在不斷增長,這在世界各國已成為一種趨勢。
一、在認識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之前,應先清
楚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的區別《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中規定:(1)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會計責任是建立和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安全和完整;保證提交審計的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和完整。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應寫入審計業務約定書中以示負責。(2)審計責任是注冊會計師對委托人應盡的義務,是審計職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中清楚地表達對會計報表整體的意見,并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注冊會計師審計責任也要寫入審計業務約定書中予以明確。
這使我們認識到:注冊會計師審計(又稱獨立審計)是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及其相關資料進行獨立審查并發表審計意見,即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作出正確的判斷并出具恰當的審計報告,以增強會計報表的可信性。也就是說,審計報告只是注冊會計師表述審計結論的手段,它本身不能替代會計報表。由于審計報告與會計報表是屬于性質不同的兩種報告文件,那么,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就應只限于檢查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只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而會計報表編制是否正確、是否完整,最終責任應由管理當局而非注冊會計師承擔。由此可見,審計責任是有別于會計責任的,不能將兩者簡單地混淆在一起。正確區分兩者,是注冊會計師規避法律責任的前提。
二、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成因及判斷標準
隨著注冊會計師審計不斷的應用,注冊會計師被控告起訴的事件也呈遞增趨勢。究其原因,最主要的不外乎這兩種:被審計單位方面的責任和注冊會計師方面的責任。
兩種責任的類型及成因如下表所示:
從表中可看出:注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時,只要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保持職業上應有的認真和謹慎態度,充分考慮審計風險,通過實施必要和適當的審計程序,就會將會計報表中的重大錯誤與舞弊揭示出來,這是注冊會計師應盡的責任。但由于審計測試和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注冊會計師即便完全根據獨立審計準則進行審計,也不可能將所有錯誤與舞弊揭示出來,只能合理確信會計報表不存在重大錯誤與舞弊。至于重大錯誤與舞弊未能查出的原因,關鍵要看是否源自注冊會計師本身的過錯。如果注冊會計師有過錯,那么他就要承擔表2中所述的責任;即使注冊會計師沒有過錯,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通常也會將錯報、漏報及舞弊未被查出的風險轉嫁到注冊會計師身上,特別是當公司發生經營失敗時,管理當局往往會指責審計失敗,而起訴注冊會計師,主要原因是他們不了解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和管理當局的會計責任;其次是將經營失敗與審計失敗混淆了。所以,正確區分審計責任和會計責任對注冊會計師非常重要,否則注冊會計師有可能要無辜地替管理當局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責任是指注冊會計師未盡職業責任可能導致的直接后果,主要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注冊會計師被起訴后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的判斷標準為:檢查注冊會計師是否嚴格地遵循了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執行審計業務并出具恰當的審計報告。如果注冊會計師不按照獨立準則的要求執行審計業務,那么,他就必須承擔法律責
三、注冊會計幣如何規避法律訴訟
注冊會計師職業本身就決定了它是一個容易遭受法律訴訟的行業,如何規避就顯得尤為重要。
從注冊會計師來說,在執業過程中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首先,要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因為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靈魂,保持獨立性、客觀性、公正性是杜絕產生過失行為和欺詐行為的根源所在。
其次,應具備較高的專業能力,不但要熟練掌握審計業務的知識要領,更要熟悉會計、法律、稅務、企業管理等方面的標準與實務。因為審計是對會計認定的再認定,如果注冊會計師本身不是會計高手的話,就很難查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的錯報、漏報事項,那么他面對的審計風險就太大了,隨時都有被起訴和受到法律制裁的可能性。
再次,注重提高職業判斷能力。專業判斷來源于平時知識的全面和經驗的積累。只有具備了高水平的判斷能力,才能出具合理的、恰當的審計報告。最后,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注冊會計師應嚴格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執行審計業務,在審計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或舞弊的可能性時,應對其重要性進行評估和判斷,并確定是否修改或追加審計程序;如證實錯誤或舞弊確實存在,應提請被審計單位適當處理,并考慮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必要時,應征求律師的意見或解除業務約定。注冊會計師采取的這些措施,均可避免審計過失的發生。
從會計師事務所來說,在開展日常業務時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嚴格遵循職業道德和專業標準的要求。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時,必須嚴格遵循《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嚴格按照《職業道德準則》的要求,不斷地提升自己的職業素質和專業能力。
2.建立、健全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質量控制是保證獨立審計準則得到遵守和落實的重要手段。質量控制是整個注冊會計師職業贏得社會信賴的重要措施。
3.與委托人簽訂業務約定書。在業務約定書中,應明確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一旦發生法律訴訟時,它可將糾紛降到最低限度。
4.審慎選擇被審計單位。會計師事務所可以拒絕不正直的,特別是已陷入財務和法律困境的被審計單位的委托。這樣可以降低審計風險,避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5.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業務。熟悉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業務和生產經營實務,可幫助注冊會計師發現某些錯誤,以提高審計質量,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