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01 1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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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姓名學號
題目
選題類型理論型選題來源自選項目
一、【選題的背景和意義】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借款費用》對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及其會計實務處理都作了具體規定,
畢業論文開題報告范例
。其中,對于借款費用可予以資本化的借款的范圍及開始、暫停和停止資本化的時間,也都有嚴格的規定。同時,對允許資本化的借款費用的確認和計量及借款費用的披露也有明確的說明。但是,《國際會計準則》中關于借款費用及其資本化的相關規定,與我國會計制度中的規定有些差異,尤其是在允許資本化的借款費用的范圍上,我國比國際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要窄。在對我國相關規定的了解過程中,發現了許多不足之處。針對發現的問題,對我國現行的會計制度提出改進建議。
在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是不可避免的。借款所產生的費用包括借款的利息、溢折價的攤銷、因借款發生的手續費等輔助費用、外匯借款的匯兌差額等。借款費用的處理方法有兩種:一是于發生時直接確認為當期損益;二是予以資本化。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是指將借款費用直接計入所購建設資產的價值,在財務報表中作為購置資產的歷史成本的一部分。本文主要對我國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處理方法及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
二、【已研讀的有關文獻資料】
孟辛.借款費用的會計處理[n].中國稅務報,xx.
陳炳輝、單惟婷.企業財務管理學[m].中國金融出版社,xx.
楊鈺.借款費用新舊會計準則之比較[j].財會月刊,xx.[4]鐘國昌.關于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探討[j].理財廣場,xx-08-15.
安保榮.財務管理教程[m].立信會計出版社,xx-09-17.
左春燕.對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思考[j].林業財務與會計,xx.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xx[m].經濟出版社,xx.
三、【主要內容和預期目標】
(一)主要內容
(1)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概念、范圍及確定條件
(2)對中外借款費用資本化和新舊借款費用資本化
(二)預期目標
(1)具體分析我國借款費用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2)提出完善我國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對策
四、【擬采用的方法、步驟】本文采用文獻研究法,經過大量的信息收集對我國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情況進行分析,探討了我國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現狀,找出了其發展的意義和存在弊端,為提出解決方案積攢資料,
開題報告
《畢業論文開題報告范例》。
本文同時采用了歸納分析法,從國內外對借款費用資本化處理的對比中,分析歸納出我國借款費用資本化存在的問題和成因,對此提出合理有效的改善措施。
第一部分:緒論。說明本論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義、研究思路、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借款費用資本化基本理論綜述。闡明與借款費用資本化有關的概念、確定的條件及實施的范圍等,以此作為研究的出發點。
第三部分:通過對中外借款費用資本化和新舊借款費用資本化進行探討,其中重點針對房地產開發中借款費用的資本化進行探討,來分析我國借款費用資本化存在的問題并探討其成因。
第四部分:對解決我國借款費用資本化存在問題的對策進行深層次挖掘,進一步借鑒國外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經驗和成果,并輔之以典型案例。
第五部分:總結全文。
五、【總體安排與進度】
第一階段:2月23日前完成開題報告
第二階段:3月底完成論文大綱
第三階段:4月份進行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第四階段:5月份徹底完成初稿
第五階段:5月份底定稿
第六階段:6月份答辯
學生簽名: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類型
1.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組成要素不同。根據相關會計制度標準,財務會計包括6個要素,要素為企業資產、負債、利潤和費用等方面。而稅務會計只包括4個要素,而且根據稅務會計的定義,稅務會計包含的4個要素也主要與企業的應繳納稅款有關,如納稅所得、應納稅額。
2.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目標不同。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目標分別為提供決策參考信息和保證企業依法納稅和、低企業納稅負擔。財務會計是指為已經完成的資金運動全面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并向信息使用主體提供經濟信息,財務會計的目標是通過會計活動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實有用的信息,如提供真實的企業資產信息,企業財務經營狀況信息,為信息使用者的管理或投資提供參考。稅務會計的定義為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進行反映和監督的一種管理活動。從稅務會計的定義可以看到,稅務會計是在遵循有關稅務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企業的稅務經濟經濟指標進行核算,在確保企業依法納稅的基礎上減輕企業的負擔。
3.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核算差異。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核算差異主要表現在核算對象、核算原則以及核算依據三個方面的差異。在核算對象上,財務會計核算企業所有經濟活動及事項涉及的貨幣計量,而稅務會計只核算與企業稅務有關的經濟活動,如稅收變動核算,財務會計核算對象的范圍遠遠大于稅務會計核算對象的范圍;在核算原則上,財務會計核算更加重視核算工作的穩定性,注重與稅務會計核算的結合。而稅務會計涉及企業納稅問題,屬于法律范疇問題,因此稅務會計核算原則為遵循有關稅務法律法規、公平、便于管理等。在核算依據上,財務會計核算是對企業財務活動的記錄,它只需依據有關會計制度和準則即可,財務會計核算的靈活性更高,而且不同行業的會計核算也存在很大差異。而稅務會計的核算的原則為相關稅務法律法規,因而稅務會計核算工作的依據為我國稅法,根據稅法規定記錄企業納稅金額,并及時申報。稅務會計核算的強直性、統一性和客觀性都高于財務會計核算,而且任何行業企業稅務會計核算都具有此特點,都以稅法為核算依據。
三、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協調對策
1.完善稅務會計理論構建。稅務會計理論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還未形成完善的稅務會計理論,稅務會計理論體系缺失嚴重,稅務會計理論仍未脫離財務會計理論的指導,稅務會計理論無法指導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協調。因而,研究人員還需要完善稅務會計理論研究,形成符合我國企業發展狀況以及我國稅法的稅務會計理論體系,將稅收學的相關概念轉化為稅法學的基本原理和概念,借助會計學的理論和方法將企業應繳納的稅款通過會計系統予以體現,實現會計制度和稅收法律法規在管理層面的合作與配合,協調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關系,讓二者在協調中得到良性發展。
2.完善稅務會計核算內容。從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內容上看,兩者的核算內容有很大的差別,因而要減少兩者之間核算內容的差別。具體操作為: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在處理所得稅上,要加強統一,盡量減少核算內容上的不一致事項。在遵循所得稅稅收制度的基礎上,稅收人要盡量與會計制度保持一致,放寬應稅費用的列支標準,加大稅收扣除,涵養稅源,為企業發展提供動力。
3.統一核算基礎。我國企業稅收采用收付實現操作制度,雖然這種操作方式簡單,有利于保全稅收。但是財務會計利潤核算以及應繳納所得稅額之間容易產生差異,導致會計可比性的信息質量要求匹配收入與費用的會計原則,無法體現我國稅收公平公正的原則。因此,稅務會計也應該將權責發生制作為會計計量的基礎,從中協調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差異,體現我國稅收公平公正。最后,統一企業所得稅,平衡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所得稅,減輕內資企業負稅壓力。而且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提高,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符合我國企業所得稅未來改革發展方向。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處理的目標存在差異,其中稅務會計它主要是遵循稅法的規定來進行納稅、計稅以及退稅等工作,從而來實現稅收遵從,最大限度降低稅收成本。通過稅收會計,稅務人員能夠把握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并根據相應的稅收數據來制定稅收計劃,做出正確的稅收決策,最終達到稅收會計管理目標。除此之外,稅收會計信息處理過程中主要是為了最大程度上實現稅收收益,并向高層會計使用人員提供給相應的會計信息,保證稅收質量,為以后國家社會經濟的發展提供相應的稅收依據。財務會計主要是記錄和核算相應的經濟業務,從而能夠更好實現其經濟目標,例如制定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以及資金流量表等。通過財務管理能夠真實地反映出當前相應單位的經濟狀況,可以向財務報告使用人員提供企業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從而為企業管理人員提供管理依據,為企業以后的發展奠定財務基礎。因此說,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最終目標存在差異,管理人員需要做好兩者之間差異性分析,才能夠達到其管理目的。
1.2兩者核算對象不同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核算對象不同,管理人員在會計信息處理時需要做好相應的區分,這樣才能夠更好的保證其數據處理質量,最終達到其管理目標。在財務會計核算中,其核算對象主要是企業的經濟事項,它可以反映出企業財務運行狀況,同時也可以從中分析出企業的經營狀況,為企業管理人員以及投資人員提供科學的數據,因此在實際的核算過程中,財務會計會將如資金投入量、資金周轉、循環、退出等過程納入其中,從而保證資金鏈條的完整性。稅務會計核算范圍主要包括資金計價、成稅款緩解、稅收減免、收益分配、納稅申報以及稅收籌劃等與稅收相關的經濟活動。只有做好兩者之間核算范圍的分析,才能夠認識到財務會計與稅收會計的差異,最終為企業和國家贏得更多利益。
2.實現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協調發展方法
要想實現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協調發展,相關人員需要做好相應的研究工作,這樣才能夠達到管理目標,在增加企業經營利潤的同時也可以保障國家稅收水平。在協調財務會計與稅收會計時,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第一,讓兩者之間的差異性逐漸擴大,不斷堅持稅務會計與稅收會計相分離的原則。管理過程中可以實現兩條線,減少兩者間的交叉性,這樣才能夠達到稅務管理與財務管理目標。第二,要協調好稅收政策、財務政策以及會計政策三者之間的關系,明確各項工作人員的責任和操作流程,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業務處理。在長期的發展中,我國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關系已經基本確定,在處理時要保證兩者關系的協調性,尤其是在處理會計收益與應稅所得時,要盡量控制好時間性差異,保持兩者時間上的一致性,從而達到會計處理目標。
我國在2006年頒布《企業會計準則》中首次引入公允價值概念,其定義為:在公允價值的計量中,資產與負債依據公平交易原則,熟悉情況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進行資產或債務清償時的金額計量。而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我國財政部在2014年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中,對公允價值定義進一步完善為: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產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項資產可以收到或者轉移一項負債需要支付的價格。依據此定義,市場計量成為君頂公允價值的主要因素。
(二)稅務會計背景下的公允價值定義
我國的所得稅法中明確規定:公允價值是指依據市場價格而確定的價值。市場價格為貿易雙方在熟悉情況與資源基礎上而進行公平交易時所達成價格。市場價格特點決定了公允價值需要以期為確定標準,具有公平性與客觀性。當企業的收入為非貨幣形式時,為了區別貨幣收入固定性與確定性,其金額確定可以以公允價值為計量屬性,從而使稅法和窺覬準則相互銜接。因此,市場價格可以很好反應公允價值。
二、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之間的不同之處
(一)確定方法不同
財務會計中的公允價值計量是指資產和負債公平交易時需要遵循自愿原則,并對資產或者負債金額進行準確計量,在特殊的情況下公允價值也可以利用估值技術計量,其確定的方法主要為三種:一是市價法。以相同或者形似功能資產與負債對市場中公允價值進行準確計量的技術。二是類似市價法。如果市場中不存在相同資產或者負債,可以利用類似的市場報價,并對其進行適當調整。三是現值法。如果市場中不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資產或者負債,可以利用其它估值技術對現金的流量進行有效控制,并以適當折現率所確定的金額為公允價值計量結果。稅務會計中的公允價值確定方法只有市價法和類似市價法,在實際的運用中,其方法選擇與應用還需要滿足稅務機關要求。同時,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水區機關需要依據不同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對公允價值進行確定,如貨物出口等。如果沒有收到已經視同銷售的銷售額,或者納稅人銷售的價格較低且缺乏正當理由,稅務機關依據如下順序確定其銷售額:首先為依據納稅人當月銷售商品平均價格確定,其次為依據同時期內銷售的平均價格確定,最后為依據計稅的價格確定。
(二)表現形式不同
財務會計公允價值強調公平的交易環境,此時公允價值為交易雙方自愿達成的金額,代表價格類型為模擬市場中的價格,在交易的金額沒有算清時,可以利用公允價值的估值技術對市場中資產或者負債進行準確的估值,其表現形式可以包括其它計量屬性,如重置成本、歷史成本和可變現凈值等。稅務會計公允價值是指企業經濟生產商品的銷售價格,需要依據市場估值進行計算。按照稅法規定,同期內企業商品銷售價格偏低且無正當理由,需要依據市場價評估其銷售金額。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現值不同,稅務會計信息更真實,且沒有減值的準備。
(三)使用范圍不同
會計法規定公允價值為資產類或者負債類,且對其屬性需要適當運用。財務信息真實性是為幫助企業了解其財務狀況,并有效預測企業的未來狀況,可以影響企業管理者的決策,滿足企業發展需要。公允價值的計量方法能對企業無形資產進行估值并納入企業的財務報表,而財務報表可以反映企業財務狀況既經營的成果。使用稅務會計公允價值時,既要考慮到歷史成本優勢,又要考慮到財務會計核算職能。只有無法核算歷史成本的時候,才使用公允價值,而此時只限于資產使用而不包括企業負債,納稅人任何形式收入都需要依據公允價值進行計算。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所涉及公允價值并不相同,稅務會計公允價值為計量初級階段,對數據真實性要求非常高,而這主要體現在其對歷史成本的計量方面,沒有特殊的情況一般不會使用公允價值。
三、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公允價值的相互借鑒
(一)使用范圍方面的借鑒
財務會計的公允價值既可以應用于實體經濟,又可以應用于資本經濟,而稅務會計的公允價值只適合實體經濟,而這即為稅務會計需要借鑒之處。稅務會計公允價值應用在資本市場時,需喲啊考慮稅款繳納公平性,而公平是市場交易的前提,稅務會計在借鑒財務會計的理念時,還需要接受財務會計交易時的金融工具,如交易性的金融資產等。
(二)確定技術方面的借鑒
在公允價值的第一級次中,獲得的市場報價非常真實,因此公允價值計量也相當可靠,而在第二級次中,報價能參考市場價格,因此價格需要核實。雖然價格的調整會受到其它因素影響,但那時對計量結果影響有限。為了增加公允價值穩定性和可靠性,可以借鑒稅務會計使用方法,加強對期的控制,并依據價格波動及時將其公布。
(三)操作方面的借鑒
財務會計不但需要利用公允價值對價格進行計量,而且需要制定詳細的操作計劃,明確其使用時的思路,以便于按照要求進行有序操作。使用公允價值時,只有在上一級次沒有成功時,才能使用下一級次。財務會計可以借鑒稅務會計此種方法,以避免出現企業通過公允價值操縱企業經營利潤的現象。
(四)控制程序與信息方面的借鑒
財務會計以公允價值計量價格以后,為了避免企業選擇計量方法,還要完善企業內部控制的程序,使計量順利實施,并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稅務會計公允價值使用的時候,需要接受法律約束,這種約束主要體現在控制程序方面,這值得財務會計借鑒。財務會計的公允價值需要注重會計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實性。在企業的管理者缺乏一定理性知識的時候,公允價值的波動情況較為明顯,所以這種非市場的因素會有所體現,因此在企業的財務報告中需要注重會計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實性。
(一)稅務信息披露不夠完整第一,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項目,都是按照財務會計準則指導下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類項目缺乏明細分類項目,尤其是應交稅費項目,是以年初、年末時點的靜態指標來反映應交未交的稅額,不能反映當年企業總體的、動態的、詳細的納稅情況,而且也沒有明細地列出具體稅種的應交稅費的情況,例如消費稅、房產稅、增值稅等信息,就難從資產負債表中獲得。第二,在利潤表中,也存在著不能夠詳細反映涉稅存貨等資產和應稅勞務方面信息的問題。例如營業稅金及附加欄目,是消費稅、城建稅、營業稅及教育附加這些稅的總額,缺乏對各個稅種明細的反映。而且從所得稅計算角度看,暫時性差異與永久性差異并沒有在利潤表中反映,更沒有按照具體明細項目來反映這兩者是如何產生的。而且由于稅收優惠政策,例如加計扣除、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都無法在利潤表中體現出來。第三,在現金流量表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項目,下設的收到的稅費返還、支付的各項稅費這兩個項目,僅反映企業當期實際繳納的稅費總額,而無法按照權責發生制反映這些稅費所實際歸屬的會計期間,哪些是代收代繳所支出的稅款也無法區分出來,自然也無法反映實際稅負。投融資支出的稅費信息,在“支付的其他與投資(融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統一列示,也無法做到詳細反映具體的稅目支出,以及稅負原因、實際期限,是否企業自身負擔等詳細信息,都無法詳細反映出來。第四,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雖然稅務機關一般不對提供的會計報表附注做硬性要求,而企業會計報表附注中對納稅信息往往只是總體情況說明,并不提供明細信息,這滿足不了稅務稽查工作的需要。
(二)現金流量表無法反映實際的涉稅收支狀況現金流量表只是反映一個繳納稅款現金支出的總計,同樣存在缺乏繳納稅款具體明細項目的問題,也無法反映具體涉稅業務對現金流量的影響。例如增值稅視同銷售業務,稅法規定應計算銷項稅額并納稅,而企業并無實際現金流入,這實際上屬于現金流出。委托代銷業務中,委托方如果在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還沒有收到來自受托方的款項,也要計算并墊付增值稅款,然而當下的稅務會計報表中對此項現金流的支出并無反映。
(三)納稅申報工作難度較大由于財稅分離模式的逐步實施,在填制納稅申報表時,需要計算暫時性差異與永久性差異,調整會計收入和會計利潤,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這樣的工作無疑加大了稅務會計信息填報的難度,而且調整項目較多,計算程序較復雜,填報容易發生錯誤,也給稅務機關的稽查工作造成了一定難度。例如固定資產的折舊與減值,會計與稅法的處理方法并不一樣,需要調整的地方較多,而且隨著使用年限的增多,調整難度逐漸增加。
二、稅務會計報表體系的構建分析
分析現行稅務會計報表存在的問題后,可以看出科學規范的稅務會計報表應當更具獨立性,而不是財務會計報表的簡單更改,而且稅務會計報表應當結合稅法和涉稅事項要求,提供更明晰、按照具體稅目列示的數據。具體應當包括稅務會計上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稅收總況表。
(一)稅務會計資產負債表的編制稅務會計資產負債表雖然可以按照財務會計的資產負債表結構來編制,但是每個明細項目,應當按照稅法及稅務會計理論的要求,以稅法規定的計稅基礎進行分析填制,例如在財務會計體系中,資產負債表項目是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后的數據填制,而稅法則要求按照歷史成本和具體的計稅基礎(主要是資產是否需要納稅)進行分析后填制。總體來說,財務會計資產負債計量強調的是公允價值、實質重于形式等會計原則,而稅務會計強調的是符合稅法要求、法律規定、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約定為準等原則。稅務會計報表的具體項目計稅基礎如表1所示。
(二)稅務會計利潤表的編制稅務會計利潤表可按照兩步驟進行,首先是應納稅所得額計算表的填制,設計如上頁表2所示。但是稅務會計利潤表的重點在于各項收入和費用的計稅基礎的計算,稅法與會計準則有很多的不同部分,企業編制稅務會計利潤表時,應按照稅法要求,將收入確認和成本費用扣除按照稅法規定加以調整。
(三)稅務會計現金流量表的編制稅務會計現金流量表,應當注意結合各稅種和各經濟事項來逐項地反映涉稅現金的運動情況,而不是以稅金總額作為編制基礎。所以應當在原有的現金流量表基礎上增加明細項。例如,在“稅收活動現金流入”下的“收到稅收返還項目”下,增設“收到增值稅銷項稅額”、“代收消費稅(委托加工企業)”等具體項目;在“稅收活動現金流出”下的“應納稅款總額”項目下設“支付增值稅進項稅額”等具體項目;在“稅收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下設“企業代墊增值稅額項目”。
(四)稅務會計下稅收總況表的編制目前的納稅申報表,缺乏反映稅收總體情況方面的報表,而增設稅收總況表有利于企業對每個稅種的繳納情況、稅收優惠享受情況、納稅管理成本(包括涉稅處罰成本)進行明細的反映,有利于企業更好地進行納稅管理和稅收籌劃,也有利于稅務機關對企業繳稅情況的稽查。對稅務會計下稅收總況表的設計建議如表3所示。
(五)實現稅務會計報表的電算化的設想目前,企事業單位申報納稅,主要采取網上申報納稅的方式,所以推行稅務會計報表體系,應當先從變革官方申報納稅網站上的納稅申報表開始入手,按照前文的分析和建議,設計符合稅法和稅務會計獨立性要求的稅務會計報表體系。但是這樣做,恐怕會給報稅會計人員造成不熟悉、不方便,提高了他們的工作難度,所以建議增設方便稅務會計數據填制的“涉稅事項基礎數據表”,以為稅務會計信息項目的填列做好數據和計算的準備,相比直接填制稅務會計報表,能夠起到降低難度和提供更明晰會計信息的作用。其中“資產負債表”的“涉稅事項基礎數據表”,主要填制各項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例如固定資產的折舊項目中填制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等。各項目事先設置公式以自動算出抵扣額,如壞賬準備項目,只要填制期間應收賬款總數,就能自動算出壞賬準備的最大抵扣額等。
“利潤表”的“涉稅事項基礎數據表”,應填制計稅營業收入、其他計稅收入、計稅投資收益、計稅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計稅管理費用、計稅財務費用、計稅銷售費用、計稅資產減值損失、稅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等欄目,其中企業成本費用的各項扣除政策,也要事先設置好計算公式,以方便報稅單位會計人員正確計算成本費用扣除額度。最好能按照具體的每項經濟業務,逐項填寫,例如在表格中事先設置稅法規定的收入確認類型欄目,以方便報稅單位會計人員進行計稅收入的處理。
會計作為一項記錄,計算和考核收支的工作,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就出現了。最初的會計只是作為生產職能的附帶部分,然后經歷了古代會計、近代會計和現代會計三個發展階段。自從進入20世紀中后期以來,IT技術的飛速發展及其廣泛應用,迎接我們的是一個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和以知識驅動為基本特征的嶄新經濟時代。面對整個經濟環境的變化,為了更好地發揮會計職能的作用,無論是會計實踐還是會計理論都將進入一個新的、更快的發展階段,同時面臨著更多的挑戰。
一、經濟發展是稅務會計分支產生的根本原因
人類文明的不斷進步,社會經濟活動的不斷革新,生產力不斷提高,會計的核算內容、核算方法在不斷發生變化。經濟發展是會計分支產生的根本原因。
早在原始社會,隨著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們捕獲的獵物及生產的谷物等便有了剩余,人們就要算計著食用或進行交換,這樣就需要進行簡單的記錄和計算。隨之出現了“繪圖記事”,后來發展到“結繩記事”、“刻石記事”等方法。到了近代,15世紀末期,意大利數學家盧卡·巴其阿勒有關復式記賬論著的問世,標志著近代會計的開端。隨著經濟活動更加復雜,生產日益社會化,人們的社會關系更加廣泛的情況下,會計的地位和作用、會計的目標、會計所應用的原則、方法和技術都在不斷發展,變化并日趨完善,并逐步形成自身的理論和方法體系。與此同時,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也對會計的發展起了很大促進作用。現代數學、現代管理科學與會計的結合,特別是電子計算機在會計數據處理中的應用,使會計工作的效能發生了很大變化,它擴大了會計信息的范圍,提高了會計信息的精確性和極大變化,20世紀中葉,比較完善的現代會計逐步形成。成本會計的出現和不斷完善,以及在此基礎上管理會計的形成和與財務會計相分離而單獨成科,是現代會計的開端。
企業稅務會計逐漸從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中分立出來,成為相對獨立的會計分支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的美國開始的。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后,企業稅務會計被人們當作一門學科加以研究。我國從1994年稅制改革以后,稅務管理得到加強。增值稅憑專用發票抵扣稅額方法的實行,使應納稅額的核算逐步走向規范化。對此,各地稅務機關試行了在企業財務會計人員中培訓辦稅員,指定取得辦稅員合格證的會計人員辦理納稅事項的辦法。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財政稅收體制逐步健全、現代企業制度逐步規范,企業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工越來越明確,這對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提出了必然的要求。
二、稅務會計的核算范疇與特征
在我國,由于20世紀七、八十年代尚未形成現代稅制的框架,不具備稅務會計成長的沃土。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確立,隨著會計改革和稅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已為稅務會計獨立成科創建了客觀條件并提出了內在要求。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分離必將對我國經濟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稅務會計的核算范疇與特征,通過與財務會計的區別與聯系分析就可以非常明確。
總體而言,稅務會計賬的數據來自財務會計賬,從財務會計賬上獲取稅務會計要得到數據。稅務會計是在財務會計的形成發展過程中逐步產生和發展起來的一大會計分支,目前在西方國家許多國家,稅務會計早已從財務會計中獨立出來,形成了一套獨立的稅務會計體系,它與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一起成為現代會計的三大支柱。就具體區別總體表現為,財務會計與會計實務相關,是面對企業內部管理層的會計賬,數據真實,能反映企業真實的經營情況,為管理者做出決策;管理會計則與財務成本管理相關,著眼于利用財務會計提供的數據對企業實施內部經營管理,預測計劃與控制的學科;而稅務會計與稅法有關,其職能主要在于向對稅局部等政府部門,他所從事的會計賬主要是針對政府部門要求而建立上報,反映的會計內容應滿足政府部門的要求。
(一)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主要區別
1、核算目標不同。稅務會計的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所得稅方面的信息,便于稅務部門征稅。財務會計的目的是向管理部門、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相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變動的信息,便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決策。稅務會計目標的實現方式是納稅申報。財務會計目標的實現方式是提供報表即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
2、核算規范不同。稅務會計的依據是稅收法規,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所得稅額并向稅務部門申報;財務會計的依據是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按照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程序和方法組織會計核算和提供信息。
3、核算基礎不同。稅務會計主要以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比應收應付標準更加準確,既操作簡便,又可防止納稅人偷稅漏稅行為。財務會計以權責發生制為核算基礎,以應收、應付作為確認收入費用的標準,能使收人費用恰當的配比,便于確定各期經營成果,使會計信息更加準確、相關和有用。
4、核算對象不同。稅務會計核算的對象是狹義的稅務資金運動過程,即從納稅收入產生經營收入開始,到足額上繳稅款為止的稅務資金運動,而財務會計核算的是企業全部的資金運動。
5、核算程序不同。稅務會計按照道理也可遵循這個程序,但沒有規范化的要求,企業一般在期末借助于財務會計的數據資料,按照稅法規定進行調整據以編制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規范化的程序是“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的順序。憑證、賬簿和報表之間有密切的邏輯關系。
6、會計要素不同。稅務會計的要素有四項,即應稅收入、扣除費用、納稅所得(應稅收益)和應納稅額。這里的應稅收入、扣除費用和財務會計中的收入、費用不定相同,在確認的范圍、時間,計量標準和方法上都可能發生差異。財務會計有六大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這六大要素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財務會計反映的內容就是圍繞著這六要素進行的。
7、對會計上的穩健原則態度不同。稅務會計一般不對未來損失和費用進行預計,只有在客觀上證據表明已發生的情況下方可確認。財務會計實行穩健原則,一般充分預計可能的損失和費用,而不預計可能的收入,使財務報表所反映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被報表使用者誤解。當然,在某些方面稅務會計也具有穩健的作用,如計提壞賬準備和加速折舊等等,這具有對企業宏觀引導的功能。(二)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的聯系
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存在差異,但稅務會計的處理結果也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產生影響,因而稅務會計的種種處理結果應當與企業的財務會計相協調。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1、稅務會計的信息以財務會計的信息為基礎。從各國稅務會計的實踐看,大都先以企業的會計利潤為基礎,再按稅法的要求進行調整。
2、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協調最終將反映在企業對外編制的財務報告上。企業的任何稅務會計處理均會對財務狀況產生影響,而這種影響必然反映在財務報告中。例如,在企業所得稅會計中,為了處理時間性差異,企業要設置“遞延所得稅”科目,該科目或作為企業一項“負債”列示,或作為企業的一項“資產”列示。與此同時,遞延所得稅也對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產生影響。
三、稅務會計核算模式選擇的原因分析
由于各國法律、經濟體制、會計職業隊伍等等社會環境的不同,世界上各國的稅務會計模式是不同的。在英、美、荷等國家,稅務會計早就獨立于財務會計,而在法、德、日等國家,稅務會計則融于財務會計,實際上是財務屈從于稅法。在下面世界其他國家的稅務會計模式分析中可以看出,在眾多因素中,會計模式是與會計規范、約束法律是息息相關的,即法律環境是導致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是否分離,稅務會計模式選擇的重要原因。
(一)英美稅務會計模式
英美屬于普通法系的國家,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條文本身,成文法只是對普通法的補充,適用的法律是經過法院判例予以的解釋。作為法律之一的稅法也不例外,所以法律對經濟的約束較籠統、靈活,而沒有系統、完整地對企業的會計行為進行規范。因此英美的稅務會計模式是典型的財稅分離模式,允許與稅務會計差異的存在,財務會計有充分的獨立性,不受稅法的約束。納稅人的稅務事項由稅務會計另行處理,無須通過對財務會計的納稅調整來實現。以股東投資人為導向,稅法對納稅人的財務會計所反映的收入、成本、費用及收益的確定發生直接的影響,各個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等都遵循財務會計準則,期末將會計利潤(虧損)依照稅法的規定調整為納稅利潤(虧損)。與此類似的還有荷蘭。
(二)法德稅務會計模式
法德屬于大陸法系國家,其法律體系的特點是強調成文法的作用,在結構上強調系統化、條理化、法典化和邏輯性。實行該法系的國家政府往往通過完備的法律對經濟活動進行干預,法國的企業財務會計的規范化就受到了諸如公司法典、證券法典和稅法典的影響,所以,法德的會計與法律的關系十分密切,企業的自受到了很大限制,財務會計的處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稅法的影響。法德的稅務會計模式是典型的財稅合一模式,不允許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差異的存在,財務會計被認為是面向稅務的會計,稅務當局是法定的會計信息使用者,稅法對會計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會計準則與稅法的要求一致,企業對會計事項的處理嚴格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以稅收為導向,稅法對納稅人的財務會計所反映的收入、成本、費用和收益的確定發生直接的影響,會計準則與稅法(還有商法、公司法等)一致,對會計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嚴格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由于計算的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一致,無需稅務會計調整計算。該模式強調財務會計報告必須符合稅法的要求,稅務會計當然也就無需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
(三)日本稅務會計模式
日本的經濟立法全面,近乎大陸法系。就會計規范而言,起重大作用的法規是商法、證券交易法、稅法和會計準則。商法、證券交易法不僅僅是法律,而且是會計規范的具體條文,有關會計的核算、會計賬戶以及會計報告的編制、格式、審計要求等都有規定。會計準則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原則性的內容較多,事實上是對商法、證券交易法及稅法的補充。所以,日本的會計處理是一種法律規范,但由于稅法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日本的稅務會計不可避免地呈現出納稅調整的形式。日本的稅務會計模式既不像英美那樣財稅分離,也不像法德那樣是典型的財稅合一,有其自身的特點,具體表現為依據稅收法則對財務會計進行協調的會計,也就是說其稅務會計是一種納稅調整會計方法體系。
四、結束語
稅務會計作為一項實質性工作并不是獨立存在的,它與財務會計一樣,同屬于會計學科范疇。它是以財務會計為基礎來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是對財務會計處理中與現行稅法不符的會計事項,或出于稅收籌劃目的需要調整的事項,按稅務會計方法計算、調整,并作調整會計分錄,再融于財務會計賬簿或報告之中。該辦法完善了企業涉稅事項的會計核算,是建立我國企業稅務會計的初步探索。目前,我國財政部已將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進行分離,其目的不僅僅是對兩種會計進行劃分,更深層次的目的是使得財務會計工作執行的依據更加明確,會計處理及信息披露更具規范性,克服了以前會計處理既要符合會計制度又要滿足稅收制度這種無所適從的情況。
稅務會計的建立,會逐漸形成關于納稅活動的會計理論和會計方法,如稅務會計目標、要素、稅務會計憑證、賬薄、稅務會計核算的基礎等,對豐富會計理論、發展會計方法、完善會計學科體系有重要意義。此外,在目前積極推行稅務會計的獨立可以促進廣大會計人員轉變觀念、拓寬知識、熟知會計、通曉稅法,在更高的視野上,為企業理財更好地完成受托責任,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減少偷逃稅款的不法行為。
一、資料分析
在一次對124家地區分布涉及四川、山東、上海、陜西、山西、浙江、江蘇等省市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問卷調查時,對收回的有效問卷的統計顯示,有85家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了非審計服務,占全部樣本的68.55%。其中,微型會計師事務所27家,占微型會計師事務所有效問卷的57.45%;小型會計師事務所19家,占小型會計師事務所有效問卷的57.58%;中型會計師事務所22家,占中型會計師事務所有效問卷的84.62%;大型及特大型會計師事務所17家,占大型及特大型會計師事務所有效問卷的94.44%。具體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目前我國提供非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比重并不是很大,還有近三分之一的會計師事務所仍是以提供單純的審計服務為主,這一現象在規模較小的會計師事務所中尤為突出,而在提供非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中又有多少家從事稅務業務呢?
雖然稅務業務一直以來都是會計師事務所的傳統業務之一,但由表2可以看出,目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稅務注:微型會計師事務所:年總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下的會計師事務所;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年總業務收入200萬~500萬元的會計師事務所;中型會計師事務所:年總業務收入500萬~1000萬元的會計師事務所;大型及特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年總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服務的比重相對較小,在中型會計師事務所和大型及特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的比重則更小;相反,在小型會計師事務所的比重卻相對大一些。
二、原因分析
分析造成上述現象的原因,應該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為什么從事稅務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占總體數量的比重較小;二是為什么規模相對較小的會計師事務所從事稅務業務的比重偏大,而在規模較大甚至大型及特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其比重反而較小。
1.現行稅務業務提供的層次較低,難以滿足納稅人的需求,市場需求不足。據抽樣調查測算,2005年全國委托稅務的納稅人約占9%。在項目上,納稅申報占30%,納稅審查占25%,稅務顧問占18%,稅務登記等簡單事項占13%,其他涉稅事項占14%。由此可見,提供的稅務服務主要局限于納稅申報、納稅審查、稅務登記等傳統業務,這些業務相對簡單,技術性較低,納稅人一般自己都能完成,由此造成市場需求不足。
2.國內其他中介服務行業業務兼容的出現,使稅務市場競爭加劇。根據《稅務試行辦法》規定,稅務機構為稅務師事務所和經國家批準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和稅務咨詢機構所屬的稅務部。提供稅務服務并非會計師事務所一家獨占。特別是注冊稅務師隊伍不斷壯大與迅猛發展,到2006年我國注冊稅務師已有5.6萬人。他們在不斷發展與壯大的過程中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能提供具有較高質量的服務。這些行業的介入,必然使稅務市場這塊“大蛋糕”被瓜分。
3.一直以來稅務業務都是注冊會計師從事的傳統業務,在長期的從業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形成了良好的職業傳統,因而由注冊會計師從事稅務業務,風險自然低一些。而基于審計業務的激烈競爭及其高風險的弊端和稅務業務的優點,考慮到較小規模會計師事務所的生存與發展,作為非審計業務的稅務(尤其是較低層次、較簡易的稅務業務,如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等)無疑成為較小規模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業務的首選,這對于較小規模會計師事務所的發展及壯大是極為有利的。
4.雖然較小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擁有的人力資源相對匱乏,但稅務服務市場中稅務業務的長期開展,卻為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了相對充足且業務較嫻熟的從事稅務業務的人才儲備。基于成本的考慮,較小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理所當然地會選擇從事稅務業務。
5.規模較大的會計師事務所相對于規模較小的會計師事務所而言,在人力資源、專業技術以及資本方面具有優勢,同時考慮自身的長遠發展和壯大,在同行業中更具競爭力,這使得他們不滿足于現狀,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探求其他新型非審計業務中。相反,規模較小的會計師事務所由于自身條件所限(尤其是缺乏專業人才),對提供其他非審計服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對策分析
1.充分肯定目前的稅務發展模式。就以上分析來看,我國稅務的發展模式選擇的是以美國為典型代表的混合型發展模式,即選擇由注冊會計師和注冊稅務師共同從事稅務業務的發展道路。
一方面,我國發展稅務業務必須依靠注冊會計師的力量。稅務是與財務、會計、審計有內在聯系的一項業務,注冊會計師從事稅務業務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而我國注冊會計師出現的時間較早,現有制度以及人員數量、素質等方面都比注冊稅務師要健全和更有優勢,從而成為開展稅務業務的主要力量。
另一方面,僅依靠注冊會計師從事稅務又遠遠不能滿足該業務的發展需求,還必須依靠專業化的稅務機構,積極發展專門的稅務中介機構如稅務師事務所等也是一種現實選擇。當前,注冊會計師與注冊稅務師并存有利于相互競爭、相互促進和共同提高。從我國目前的實際來看,混合型的發展模式是適應我國現實國情的。
2.拓展稅務業務的范圍,轉變稅務業務的服務功能。要積極拓展稅務業務的服務范圍,使事務性業務向咨詢性業務(如納稅籌劃)轉變,轉變稅務業務的服務功能。這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我國加入WTO時承諾將逐步開放中介服務市場。隨著市場準入“門檻”的降低,國外稅務機構和稅務人員將進入我國市場。盡管這些機構和人員對我國的具體國情不太了解,對我國的稅制還存在一個從陌生到熟悉的認識過程,但是由于他們長期從事中介服務從而形成了良好的制度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建立了系統的理論體系和規范的運作模式,形成了國際服務的多元化和服務網絡的一體化,因此國外稅務機構和人員的涌入,勢必分割我國涉稅服務市場份額。同時,在我國加入WTO后的開放形勢下,在華外資企業數量不斷增加,規模不斷擴大。其在長時間的市場競爭和發展中逐漸形成了良好的運作模式,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有完善的財務控制制度和詳盡的財務規劃,在激烈的競爭中有強烈的稅收成本控制意識,并通過各種先進的手段來實現自己的稅務管理目標。對于日益擴張的全球化經營,為了保證企業在世界各地經營中稅收風險的規避和稅收成本的控制,聘請本地的稅務中介和專業人士則成了企業稅務決策的主要方式,而對稅務業務的要求也轉向納稅籌劃等新型業務。
面對激烈的競爭和服務市場的巨大潛力,提升注冊會計師在國內稅務市場的份額,我們應該轉變稅務服務的職能,向咨詢性業務轉變,開展納稅籌劃業務。
納稅籌劃在國外早已普遍存在,其涵蓋了對個人的納稅籌劃、區域性的納稅籌劃和跨國投資的納稅籌劃。在歐美的稅法理論中,納稅籌劃是納稅人的一項權利,是納稅人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享有的不交稅或少交稅的權利。同時,納稅籌劃具有培養企業納稅觀念,改變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為稅收杠桿發揮作用提供條件,促進國家稅收立法及政策不斷完善,促進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等作用。世界上著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都把納稅籌劃作為一項重要的業務來開展。
二、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管理的防范措施
(一)增強企業稅務風險意識
為保證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機制能有效完善,要從增強企業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開始。企業高層領導者和部門的管理人員定期開展企業稅務風險知識的宣講活動,并為企業新招收的會計人員開展風險意識培訓活動,培訓活動結束后對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成績優異的人員企業才錄用,開展稅務活動培訓和考核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工作人員對稅務制度、財務知識的了解,能對當下的市場經濟情況變化進行分析。
(二)完善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機制
機制的制定能有效指導和管理工作人員的行為,為改進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和稅務風險管理的滯后性,應該結合企業發展的實際狀況,以具備完善管理機制的企業為目標,建立健全自身的內部會計控制和稅務風險管理機制,制定出有效的操作步驟和流程。為保證機制的實行與企業的管理模式相一致,管理機制的制定應包含企業發展的目標、方向和路線等內容,會計管理方面包含企業的動產和不動產等資產內容。
(三)加強內外監督管理力度
為保證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得到有效管理,應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督,同時遵守控制企業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的控制屬于企業的外部控制監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企業的財務審計工作,實行高效的財務審計工作能及時發現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財務問題,并能及時規范企業的財務行為,進而有效躲避稅務風險,保證企業獲得更大的效益。企業財務審計工作內容包括:會計部門的財務報表、內部控制制度的實行、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和制度建立的正確性和合理性等;企業的外部控制監督內容最為有效的是社會監督,實行有效的社會監督制度,能幫助企業走向更加成熟的發展路線,完善企業管理的控制制度,開展社會監督工作的部門主要有: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立法機構和行政機構,行政機構包括稅務局,外部控制還接受各類社會媒體的監督。
(四)增加獲取稅務風險訊息的渠道
有效控制企業內部的稅務風險,企業需要增加對市場經濟中出現稅務風險訊息的了解,并與相關部門和外部企業進行有效交流。企業建立完整的內部控制制度,需要增加交流與溝通機制的建立,加深企業間稅務風險訊息的交流,包含公開透明的財務信息和保密信息的管理。企業也要注重和稅務機構之間進行聯系和交流,只有保證良好的工作關系才能促進彼此的合作關系,從而保證企業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
首先,財務管理技術的現代化是企業應用會計電算化的主要原因。會計電算化被會計界稱作是繼借貸式記賬法之后會計史上又一次重大革命。加強和改善企業財務管理是實現管理創新,推動企業管理工作上水平、上臺階的重要環節,也是落實現代企業制度管理基本規范的迫切需要,抓好這項工作,就抓住了現階段企業管理工作的牛鼻子。因此,推廣計算機財務管理軟件的應用,并積極總結經驗,加快推廣,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其次,企業具備了實施會計電算化的人文環境。一方面,作為企業的領導已經普遍認識到電腦化管理的重要性,需要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決策的正確性;另一方面,企業的職員能夠接受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有了較強的競爭意識,有繼續學習、更新知識結構的需求,并掌握了這方面知識和技能。正是在這樣的現代化人文環境里,會計電算化的應用和推廣才成為必然。
我國的會計電算化起步雖晚,但發展很快,短短十幾年,已經有上百萬家企事業單位在會計工作中使用了計算機軟件。使用計算機處理會計資料后,會計數據的采集、運算邏輯原則上沒有改變,但處理的形式有所改變。一部分的原始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進庫單、出庫單等不再填制記賬憑證,而是把有關數據直接從業務部門的電腦終端輸入會計電算化系統。會計電算化的迅猛發展和普及,減輕了財會人員的工作強度,提高了會計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促進了會計工作的規范化,為管理工作的現代化奠定了基礎。
二、對會計電算化企業進行稅務檢查時遇到的問題
(一)在會計電算化系統中,會計資料是通過將信息轉化為代碼錄入處理的,因此在會計信息體系中,往往有許多資料都以代碼顯示。這就要求稅務檢查人員必須與會計電算化的企業財務人員一樣,不僅要熟悉其漢字輸出的會計資料,更要熟悉這些代碼所表示的信息。
(二)目前,各行業的企業使用的電算化軟件不盡相同,比如各商業銀行使用的都是各自獨立開發的軟件,而不少外商投資企業的會計電算化軟件則是從國外引進的,不同企業的會計電算化資料顯示方式、格式都不一樣,所以稅務檢查人員未經過一定的專業培訓,不可能對審查對象的的電子信息資料有更深入、更透徹的認識。
(三)稅務檢查人員不能夠確定計算機對各項業務的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和稅法的有關規定,無法檢測出該系統的可靠性。
(四)在會計電算化系統中,會計資料記錄在磁盤、磁帶或光盤之中,只能根據需要通過計算機操作來顯示出來,難以直觀的看到其處理過程和更改、修改情況,以及刪去、篡改等痕跡。
三、對會計電算化企業實施檢查應采取的方法
(一)采用傳統的人工稅務檢查方法。稅務檢查人員在暫時還未掌握會計電算化知識和技術之前,面對實現會計電算化的審查對象,稅務檢查人員有必要采取繞過會計的計算機處理過程,運用傳統會計數據模式來展開稅務檢查。具體的說,就是只把計算機當作數據處理工具,按照傳統手工會計的要求和查賬的需要,打印出企業的財務報表和各種賬冊,然后按照傳統的檢查方法進行檢查。
(二)采用人工和計算機相結合的檢查方法。面對越來越多的企業實現會計電算化的情況,稅務檢查人員僅靠傳統人工檢查方法是難以圓滿完成檢查任務的,應該逐步適應以人工和計算機相結合的檢查方法,提高稅務檢查的效率和質量。從當前的實踐操作經驗來看,較有成效的方法一般包括對會計電算化資料的分析比較、對會計電算化應用系統和內部控制系統以及會計電子數據等幾方面的檢查。
1.對會計電算化資料的分析比較。
稅務系統正在進行信息化建設,稅務檢查人員作為骨干力量,應當跟上時代的發展,掌握會計電算化的有關技術,使之成為手中的得力工具,在稅務檢查工作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今后要逐步實現稅務征管電算化,建立稅務檢查資料庫,稅務檢查人員應運用計算機將企業的會計、稅務資料進行分析對比,選擇檢查對象。
2.會計電算化應用系統的檢查。
(二)貨物非正常價格被收購或沒收下的進項稅額轉出低價收購和直接沒收是相關部門處理企業違規流通貨品的主要方式。由于產品的更新換代、結構調整,以及市場變化,納稅人往往會以低價,甚至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產品,對于這種情況,國稅函〖2002〗1103號文作了明確規定,即“如果流動資產未丟失或損壞,只是由于市場發生變化,價格降低,價值量減少”,則不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所規定的“非正常損失”,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商品被沒收,并不屬于稅法所列舉的“非正常損失”范疇;同時,商品被沒收,也并不意味著其退出了正常的流轉環節,在有關部門以拍賣等形式處理后,該商品還會繼續進行正常的流轉,因此對于被沒收的貨物,企業應按銷售處理,計提銷項稅額。因此對于這兩種情況,企業不能將其產品作為非正常損失,不能進行進項稅額的轉出。實際上,按照法律規定,違規貨物不具備流通和被銷售的權利,因此應直接進行銷毀或上交,因此不能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而對于經由政府轉銷或者拍賣的企業非法存貨實際上依然具有流通功能,因此需要核定銷售額調整其銷項稅額。
二、存貨盤虧的進項稅額轉出
任何企業都要進行定期盤點工作,此時對于盤虧貨品的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具有兩種可能。其一:貨品滿足“非正常損失”范圍內的,可按照上文提到的方式進行處理;若產品屬正常使用耗損,那么該企業無需進行進項稅額轉出。很多企業存在貨品損毀原因無法查明的問題,此時損毀存貨的進項稅額處理方式較多,由于我國會計法尚未對此提出明確的規定,因此企業通常采取保證企業經濟利益的前提下的自行處理。但這種盤虧進項稅額常會出現以下問題。(1)企業對其損毀存貨直接進行掛賬處理,拒絕進項稅額的轉出問題。(2)企業核算人員混淆非正常損失與正常損失,增大了企業進項稅額轉出的壓力,增值稅額增加,且與法律相悖很難獲得相關部門的承認。(3)就是相反,將“非正常損失”作為正常的損失處理,這種情況實際上與上文我們提到的將部分貨品扣除進項稅額轉出相似,實際上是鉆了法律一個漏洞。針對此類問題,可以設立專門賬戶,并將企業盤虧存貨轉入這一賬戶。如何對其進行分類則需根據其損毀原因而定。
三、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用途改變的進項稅額轉出
目前,多數的企業存在將購進貨物挪為他用的現象。根據我國會計法規定:未附加任何勞動的貨物用途改變后,其增值稅流轉已經停止,無法進行進項稅額抵扣,必須進行進項稅額的轉出。依據我國會計法增值稅處理方案,在認定購進貨物用途已經改變的情況下,其具體的處理方案如下:若企業對其賬目進行了具體合理的劃分,區分可抵扣與抵扣的進項稅,且具有法律效應,可按該貨物購進時的進項稅額抵扣標準進行轉出,但當企業應轉出進項稅額無法確定時,進項稅額的轉出應以盤虧貨品的價值進行計算。通常情況下,上述計算方式對企業具有積極作用,降低了企業成本支出,其原始成本即其買入價。且此種方式的稅率相對較低,其在運輸環節降低了稅率。因此有利于企業經濟壓力的降低,能夠促進企業的發展。也就是說,在企業存貨改變用途或者應稅勞務用途后,企業人員應做出正確的判斷,區分可抵扣進項稅和不可抵扣進項稅,并且做好記錄,上報正確的增值稅轉出額,以免增加企業稅費繳納。四、正確區分進項稅額轉出與視同銷售銷項稅額無法正確區分進項稅額轉出與視同銷售銷項稅額也是會計實務中常見問題之一。此時,增值稅進項稅額是否轉出,取決于其是否具有銷售功能,其直接影響企業的增值稅繳納額,對企業發展具有巨大的影響。增值稅額的合理性能夠確保企業的順利發展,而其劃分原則為:(1)將企業所有自產以及委托加工的貨品無論對內對外一律視同銷售(2)將企業貨物分為內部用和外部用兩種,內部用則需進行進項稅額轉出;而外部用則無需轉出,直接視為銷售。其中根據貨物用途,其用于內部的情況多為:免稅貨品、企業個人或集體福利以及非應稅等。而用于外部的情況,如商業投資、個體單位供給、以及股東所得等。實際上,無論是用于內部還是外部,只要物品能夠起到作用,就可以視同銷售,實現增值,增值部分必須繳納增值稅,其進項稅額便可抵扣。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將外購貨物用于內部,企業自身則成為了貨物的直接和最后消費者,也就是無法實現增值,此時其進項稅額就不可以進行抵扣,而必須進行進項稅額轉出處理。相反,將外購貨物直接外用,則可視為銷售,因為其產生了附加價值,可對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其實仔細分析《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對于改變用途的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無論是用于內部還是外部,都應作視同銷售處理;而對于改變用途的外購貨物或應稅勞務,若是用于外部的,即用于投資、分配或無償贈送,應作視同銷售處理,若是用于內部的,即用于免稅項目、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則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