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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5日,美國總統布什迫于國內鐵鋼工業的壓力和政治需要,宣布從2006年3月20日起,美國對大部分進口鋼材征收30%附加稅,并對厚鋼板實行進口限額。此背離自由貿易原則的舉動,幾乎引起所有向美國出口鋼材國家的抗議和反對。中國、日本、韓國、歐盟、澳大利亞、新西蘭、巴西和俄羅斯都紛紛表示將做出回應。中國作為WTO的新成員,如何運用國際貿易爭端解決規則解決此爭端,成了擺在我們面前的新課題。筆者就美國大幅度提高進口鋼材附加稅案,談談解決國際貿易爭端應該考慮的原則與程序問題。
一、國際貿易爭端解決均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世界貿易組織解決貿易爭端主要遵循的有關規定有:1947年的《關貿總協定》,和1979年的《關于通知、磋商、爭端解決和監督的諒解》(簡稱《東京回合諒解協議》),20世紀90年代,烏拉圭回合又改進并完善了關貿總協定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達成了《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的諒解》(以下簡稱《諒解》),共27條。《諒解》聲明,爭端解決機制的目的在于維護世貿組織成員的權利與義務。機構的裁決不能增加或減少這一權利與義務,該機制是保障多邊貿易體系的可靠性和可預見性的核心因素。
1.多邊原則。 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方在發生貿易爭端時,各成員國不針對其認為美國違反貿易規則的事件采取單方行動,應采用多邊貿易機制解決方式,由世貿組織的貿易爭端解決機構(DSB)解決,并遵守其規則和最終裁決。
2.統一程序規則。 美國與各國的鋼鐵提稅爭端可能要經過磋商、調停、專家小組與上訴復審四個程序最終解決。
3.協商解決爭端的原則。 世貿組織成立的目的是建立一個完整的,更有活力的和持久多邊貿易體制,以促進世界貿易的發展,提高世界各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因而要為爭端尋求積極的解決辦法,應相互給予同情,并就此提供充分的磋商機會,以達成雙方滿意的結果。
4.自愿調解與仲裁原則。 無論是斡旋、調解還是調停,都必須在美國與爭端各國的同意下才能進行,可在任何時候進行,也可在任何時候終止,仲裁程序也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上,以雙方達成一致的仲裁協議為基礎,并接受仲裁裁決的約束。
5.法定時限原則。 世界貿易組織新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嚴格具體地規定了各個程序執行的時間,如果一方在時限內沒有行使權利,另一方可立即推動進入下—階段,或者程序將自動進入下一階段。專家小組和上訴機構的審案時限與當事方的訴訟時限一樣嚴格而具體。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整個程序所需時間原則上只有31個月,與原來關貿總協定爭端解決相比大大縮短所需時間,提高了效率。
6.權利與義務平衡的原則。 我國、歐盟和日本等成員匡均認為按有關協議所獲得的利益正在直接或間接地受到美國所采取的鋼鐵提稅措施的損害,世貿組織應迅速發揮作用,提出撤銷該舉措、補救措施,以及授權該協議項下的減讓或其他義務,求得成員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平衡。
7.發展中國家的優惠待遇原則。 《諒解》第12條、21條和27條等條文都規定了一些照顧發展中國家原則措施,例如專家小組報告應該明確寫明已考慮到發展中國家成員方的差別待遇和更優惠的各項規定,并給予提供其他的法律咨詢與幫助。我國則享受該原則,如果我國對美國此舉投訴,專家小組會給予我國足夠的時間來準備和提交有關的證據。
二、貿易爭端解決應遵循的程序規則
1. 磋商程序。磋商是爭端解決的第一個階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成員方為解決問題或達成諒解進行交涉的一種形式。當一方提出請求磋商時,被請求方應在10日內做出答復,并應在30天內進行磋商,以尋求雙方滿意的解決辦法。如果被請求方未在規定的期內做出答復或進行磋商,或者爭端當事方在收到磋商請求后的60天內通過磋商不能解決爭端,投訴方可請求成立專家小組。在緊急情況下,各當事方應從收到請求日起不超過10天進行磋商,如果在收到請求后的20天內未能磋商解決爭端,投訴方即可請求成立專家小組。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鼓勵貿易爭端的雙方首先通過磋商解決貿易爭端。任何磋商請求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應予保密。美國應在收到歐盟等任何一個國家請求的10天內做出答復,30天內真誠地磋商,其他國也可書面申請參與磋商,以達成各方滿意的解決方案。
運輸業屬于第三產業,是指憑借運輸工具和交通線路、港口、場站專門從事人或貨物位移的物質生產部門,是生產過程在流通過程中的繼續。
2.運輸業產業構成結構
運輸產業是國民經濟產業系統中的重要產業,運輸業的發達與否成為現代經濟系統的重要因素。按運輸方式來劃分,運輸方式有公路、水路、航空、鐵路、管道等單一運輸方式;按產業要素的來分,包括運輸基礎設施和運輸服務兩大組成部分。以公路和水路為例的劃分如圖所示。
產業構成要素(公路、水運)
運輸基礎設施運輸服務
國際航運國內航運內陸運輸網絡樞紐輔助系統
3.運輸產業供應鏈體系
(1) 運輸業供應鏈前端
運輸產業往往伴隨著經濟貿易的高速增長而發展,通常經濟的高速增長帶動相關制造業的迅猛發展,產品制造業的繁榮伴隨催生了繁榮的貿易市場,貿易量的大規模增長必然要求有高效快捷安全的運輸業與之相適應。
因此,制造業、國際貿易產業可以視為運輸產業的前向產業,從產業鏈的角度分析,前向產業和后向產業在發展過程中呈現著時間上的不平衡性,后向產業往往滯后于前向產業的發展,表現在產業周期上往往是物流周期的波動往往之后于經濟周期的波動,上海海事大學劉紅等學者在其關于“牛鞭效應”的博士論文中對這一現象進行了深刻的分析,運用了供應鏈牛鞭效應的相關理論對經濟、貿易、物流產業三者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實證分析。
(2)運輸業供應鏈后端
運輸產業和后向產業也存在密切的關系,運輸產業的后向產業主要是各類運輸服務業、集裝箱租賃業、航運金融業等以運輸產業為市場需求的相關產業,這類產業往往是伴隨著運輸業的發展而繁榮,對運輸產業的成長起到支撐性作用。
二、促進運輸產業供應鏈整合的對策
1.提升港口開放度,促進航運產業供應鏈整合
對上海而言,航運業占據運輸產業舉足輕重的地位。提升上海港對外開放度,促進航運產業供應鏈整合,是促進貿易中心建設的首要策略。港口開放度是港口城市具備國際航運中心條件的核心指標,而這一指標在國際貿易中心的形成過程中也至關重要。對上海而言,隨著目前國務院對上海兩個中心建設進程的進一步加快,提升港口開放度將勢不容緩。
目前,上海發展國際航運中心戰略中可以采用兩種具體措施提升港口開放度。1)第二船籍登記制度;2)啟運港制度。這一具體措施是提升港口開放度重要步驟。前面兩項具體對策將使上海港比大陸其他港區具有更大的政策自由度,接近香港,必將能夠促進航運產業供應鏈在上海港集聚,這種整合必將對未來上海建設國際貿易中心起到深遠影響。
2.加快產業集聚,進一步促進運輸產業供應鏈空間整合
運輸業的集聚,主要是指運輸服務業、第三方物流(如貨運公司、班輪公司等)在內的空間集聚。這種集聚需要政府在戰略上給予稅收優惠和商務成本的優惠。集聚效應能夠提升運輸業供應鏈的整合水平,給運輸業的供應鏈整合創造空間條件。
3.探索通關制度改革,提升供應鏈整合效率
從宏觀層面上看,“通關”也屬于“大物流概念”的范疇,科學高效的通關制度是供應鏈高效運轉的先決條件,因此,良好的通關制度成為了建設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貿易中心的重要保障。如果進出口貨物無法快速而安全地通關,那么海關將成為國際貿易自由和便利化中極大的阻礙,這也同樣影響著國際貿易中心的建設。
關于通關制度改革,可以進行以下兩點嘗試。1)無紙化通關改革。上海口岸目前對部分企業實施“無紙通關、企業單證暫存”便捷通關模式。率先在浦東地區開展納稅人管理制度試點。2)區域通關改革。“屬地申報,口岸驗放”模式是區域通關制度的積極探索,促進貨物在口岸之間的快速流動。
4.構建多式聯運系統,加速運輸業供應鏈整合
高效的多式聯運系統可以加速運輸業供應鏈整合。現代運輸方式中,多式聯運系統的構建成為物流發展的重要標志,多式聯運系統中門到門運輸成為現代國際航運企業延伸運輸服務的核心內容。
傳統的航運業和陸路運輸、鐵路運輸之間沒有有效的銜接,導致運輸的整體效率極為低下,造成的貨物的大批量在港滯壓,物流整體的服務效率下降。如果構建了高效的集疏運系統和多式聯運系統,可以促進不同運輸方式的之間的整合和銜接,從而極大程度提升客戶的物流滿意度。
參考文獻:
[1]蘇筱玲.物流產業集群中的政府角色研究[D].北京交通大學論文.
[2]吳猛,李南.交通運輸產業的經濟特征與政府規制[J].上海海事大學學報,2005,6.
2004年,我國進出口貿易總額首次突破萬億美元,列世界第三。如何完成從貿易大國到貿易強國的轉型,如何利用電子商務所帶來的創新優勢尋求貿易的長期可持續發展模式,成為我國這階段外貿發展的主要問題。電子商務引起的貿易創新將給我國經濟及外貿企業發展帶來以下影響:
(l)調整外貿產品結構。電子商務的發展,使得知識和技術密集型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優勢更加突顯。各類高科技產品、開發軟件、視聽產品、法律服務等產品和服務需在政府產業扶持與出口誘導下快速發展。
(2)改變貿易條件。電子商務突破服務貿易的時空限制,為改善我國貿易條件提供良機。對于我國,因為處在發展中國家階段,在中間產品和標準化制成品方面,商品缺乏相對優勢。但是在電子商務引導的創新領域,相關數字產品的商品和服務,卻具有共同的起點。
(3)深化我國對外開放。電子商務向我們開放了全球市場的每一個領域,它擴大了可貿易的范圍,深化了國際分工,更新了交易手段,改造了國際貿易的經濟主體和經營方式,分化了國際消費偏好,使得國際貿易的成本和收益結構都發生了改變,從而深化了我國的市場經濟建設。
目前,我國的出口結構基本實現了勞動密集型產品對初級產品的替代轉型。這種替代能夠發揮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優勢,有利于增加就業機會,但也蘊含著我國對外貿易的國際競爭優勢面臨矛盾:一方面根據資源享賦,我國目前具有自然資源和勞動力資源的比較優勢,但是這些比較優勢在國際競爭中不具有競爭優勢;另一方面根據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這些優勢還必須利用。比較優勢是由一國資源票賦和交易條件決定的靜態優勢,是競爭優勢的基礎;但比較優勢只有最終轉化為競爭優勢,才能形成真正的出口競爭力,競爭優勢是國際競爭中更具能動性的因素。
一、中日貿易現狀
縱觀近年來各國間國際貿易蓬勃發展,我國的進出口貿易發展可謂是如日中天,發展勢頭銳不可當!在諸多貿易伙伴國中,日本一直是我國的重點關注對象。作為我國近鄰,自1972年9月兩國經濟破冰以來,中日兩國就開始建交開展全面的經濟合作,截止到2014年日本已成為中國第四大貿易伙伴和第三大外資來源地,中國則成為日本的第一大貿易伙伴,進出口貿易額均位列第一。
(一)雙邊貿易規模擴大
從商務部2001年到2014年數據分析,中日經濟發展十分穩定,形成良好的貿易合作趨勢。總體來說,以2012年為界,2012年以前總量規模都是逐年增加,常年保持20%之上的貿易增速。在2009年,受到國際經濟危機的影響,出現偶然年度的負增長,但金融風暴過后的2010年雙邊貿易煥發強大動力,進出口分別增長35%、23%,總體來看,2001年到2012年的12年間,中日雙邊貿易總額增長到近4倍。自事件發生后,導致中日政治關系幾近斷交,這種政治冷氣候明顯蔓延到經濟領域,兩國雙邊貿易量在此之后每年縮減,中日貿易關系出現明顯下滑信號,態勢萎靡。
(二)貿易逆差加劇
2001年到2014年中日貿易數據顯示貿易逆差呈明顯擴大趨勢。雖進口增幅和出口增幅相差不大,但常年維持貿易逆差態勢。其中,2001年逆差額為21.5億美元,到2012年逆差額高為261.6億美元,相比大幅增長了12倍。雖然在2012年后兩國貿易因政治等原因一時冷卻,使得在中國進口猛降,同時出口只是受到微弱影響的共同作用下我國貿易逆差在急速縮減,但逆差態勢依舊不變。
二、影響因素分析
中日兩國緊密的經貿關系來源于中日兩方不同優勢的要素稟賦和互補性的產業結構,經貿規模則又受制于國內經濟和政治外交環境等。
(一)積極因素
1.要素稟賦差異
要素稟賦制約一國以何種角色參與國際分工,其結果是該國貿易生產方式必定傾向于生產和出口密集使用豐富要素的產品。中國掌握著絕對龐大數量的廉價勞動力,使得我國的勞動密集產品在國際市場競爭中存在極大優勢!日本自1970年開始,其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就轉向具有高附加值的資本密集型產業,其工業制成品一度稱霸全世界,截止到現在制造業一直處于產業鏈高位。兩國要素稟賦帶來的貿易分工方式決定了中日貿易有巨大的發展可能性!
2.產業結構互補
中國出口產品主要集中在低附加值的初級產品上。2014年間商務部網站顯示中國出口位列前三的是機電產品、紡織品及原料和家具玩具,占出口額三分之二,同年中國進口額有近六成左右產品集中于機電、賤金屬及制造和化工業。雖然個別行業如機械電子等行業中日貿易也存在競爭性,但日本處于產品研發和設計的上游階段,而中國則處于原材料的提供方或是產品的組裝低檔環節。
(二)消極因素
1.迥異的經濟發展形勢
入世以來中國以舉世矚目的增速趕超其他各國第二大經濟體,成為國際奇談。入世后我國在實施穩健或積極財政政策同時積極轉型產業就結構,需求動力十足。日本則是國內需求萎靡,財政赤字嚴重,繼2008年次貸危機后,日本緩慢恢復的經濟再遭2011年日本大地震影響,日本經濟一盤慘淡。綜上,生產貿易的結果必然是中國對日本的逆差不斷增加!
2.不穩定的政治關系
由近兩年的貿易額很直觀明了地看出政治影響或將成為未來中日經濟穩步發展的關鍵因素。2004年日本時任首相參拜靖國神社致使兩國政治緊張同樣波及經濟,中日雙邊貿易額雖增長,但對比2003年的高位增長率,2004年當年及之后年份的增幅卻黯然失色。事件發生后日本出口額也明顯縮減。
三、 加強中日合作的建議
中日是隔水緊鄰的貿易伙伴,未來中日經濟合作的空間和潛能仍值得發掘。
(一)轉變外貿產品模式
從貿易模式可知,中日雙邊貿易中中國角色是勞動密集產品的出口方,附加值低,浪費嚴重,生態壓力大等,中國應盡快促使產業結構,增加人力資本投入,賦予中國制造產品更多價值!
(二)建立多元化外交關系
國家對日政治態度殃及我國對日貿易,作為拉動我國經濟的三駕馬車之一的“國際貿易”,不能把重心過多過大地放在某一伙伴國身上,我國應進行多元化投資,尋求與其他各國的貿易合作,分散風險。
(三)加強經濟貿易對話
中國和日本的雙邊貿易合作關系對兩國的戰略規劃都意義深遠,但因為歷史遺留問題兩國的政治關系數次冷卻甚至斷交,雙方外交關系千瘡百孔。為避免政治因素殃及經濟,中日雙方都應主動出臺措施加強經濟合作回話機制,著力經濟外交!
參考文獻:
[1]徐長文.建立中日韓自貿區促進亞洲一體化進程[J].國際貿易,2013.
一、國內有關研究
1.財務管理的目標問題。已發表了很多論著,也提出了眾多觀點。代表性的有:(1)企業價值最大化和股東財富最大化并不相等。(李陸德,2001)分析了兩者的涵,說明在質上并不相同,在相同條件下兩者計算的結果存在差異,在數值上也不一定是相等的。
(2)相關者利潤最大化。(張國慶,2005)認為,在知識經濟時代,物質資本的地位將相對下降,知識資本的地位則相對上升,企業不再僅僅歸屬于股東,而且歸屬于相關利益主體,如債權人、經營者、員工、顧客等。
(3)經濟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最大化。經濟增加值是公司營運利潤與資本成本的差值,是衡量企業在某個特定年份中贏利抵償資本機會成本的指標(曾惠香,2004)。
2.財務管理地位問題。(林建于,2004)認為,財務管理并不是以該部門或財務人員為中心,而是在探究管理從何著手的問題;不涉及管理與生產孰輕孰重,而就各種管理工作之間的配合作討論。
3.所有者財務、經營者財務和經理人財務問題。(許美惠,2005)提出所有者財務問題,法人財產概念的提出,使原有集所有者、經營者、經理人職能于一身的財務管理機制,發展成為所有者、經營者、財務經營人員分工合作的財務管理機制,所有者財務由出資人進行,以確保資本安全和資本增值為目標。
二、國外研究文獻
筆者整理分類國外的財務管理研究,依各年代及應用方面將其分為融資財務、投資財務和資產財務3大方面為主,本文即將逐一提出比較。
1.融資財務管理時期相關研究(1900年代~1950年代)。19世紀初,西方國家股份公司開始迅速發展,企業規模不斷擴大,當時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主要是預計資金需要量和籌措公司所需資金。因此,這一時期稱為融資財務管理時期或籌資財務管理時期。
1910年美國學者米德MEADE出版了本世紀第一部專門研究公司籌資財務管理的著作《公司財務》,1938年DEWING和LYON分出版了《公司財務政策》和《公司及其財務問題》。這些著作主要研究企業如何籌集資本,形成了以研究公司融資為中心的“傳統型公司財務管理理論”學派。
2.資產財務管理時期相關研究(1950~1964)。50年代以后,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和買方市場趨勢的出現,公司部的財務決策上升為最重要的問題。最早研究投資財務理論的JOEL DEAN于1951年出版了《資本預算》,對財務管理由融資財務管理向資產財務管理的躍進產生了決定性影響。
3.投資財務管理時期相關研究(1964~1979)。二次世界大戰以后,跨國公司日益增多,隨著市場日益繁榮,投資風險顯著增加。這對當時的財務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60年代中期以后,財務管理的重點轉移到投資問題上,因此稱為投資財務管理時期。
如在1952年,H.MARKOWITZ就提出了投資組合理論的基本概念。1964年和1965年,美國著名財務管理專家WILLIAMF.SHARPE和J.LINTNER提出了“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ITAL ASSETS PRICING MODEL,簡稱CAPM)。此兩者揭示了資產的風險與其預期報酬率之間的關系,將證券定價建立在風險與報酬的相互作用基礎上,大大改變了公司的資產選擇策略和投資策略,被廣泛應用于公司的資本預算決策。
4.財務管理深化發展時期相關研究(1979~迄今)。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西方世界遭遇了通貨膨脹。于是各國開始進行在通貨膨脹條件下行使有效財務管理的研究工作。嚴酷的經濟現實迫使企業財務政策日趨保守,主要是因通貨膨脹導致。
解除完通膨危機后,隨著通訊和交通的迅速發展,世界各國經濟交往日益密切,公司開始朝著國際化和集團化的方向發展,國際貿易和跨國經營空前活躍,此時財務管理理論開始轉向國際財務管理領域。80年代后期,進出口貿易融資、外匯風險管理、國際轉移價格問題、國際投資分析、跨國公司財務業績評估等,成為財務管理研究的焦點,此時,企業財管進入深化發展的階段,并朝著國際化、精確化、網路化方向發展。
三、總結
今天,財務管理已發展成為集財務預測、財務決策、財務計劃、財務控制和財務分析于一身,以籌資管理、投資管理、營運資金管理和利潤分配管理為主要容的管理活動,并在企業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
參考文獻:
[1]Herbert Simon.(1994),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REVIEW,SPECIAL ISSUE.
一、國外資源環境代價核算理論、方法研究進展
環境代價評估的發展是以人類社會發展及對環境價值認識的深入,而不斷發展的。經濟發達國家對環境與經濟的關系以及環境影響的代價意識較中國早。
新古典經濟學派代表馬歇爾首次在其1890年發表的《經濟學原理》中提出“外部性”的具體概念,庇古在其1920年的《福利經濟學》中提出了“外部不經濟”的概念與內容,并指出市場機制自身無法消除外部性,應該實行政府干預促使外部性內部化,進一步完善了外部性問題。庇古理論的實質是通過國家的力量促使私人收益與社會收益相互持平,從而實現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改進。隨后帕累托、卡爾多、希克斯、西多夫斯基等人也相繼提出了系列性觀點,并與庇古形成了外部性理論體系,這一體系成為環境代價的評估的理論基礎。國外早在20世紀初就已開展了環境代價的定量化評估研究和實踐,以美國為例,在20世紀初美國政府委托相關的研究機構就建設項目帶來的環境經濟影響開展了定量化的評估和計量工作。并已將由馬歇爾、庇古等人形成的一系列外部性理論應用到了水、大氣污染代價定量評估中。
自產業革命開始后,由資源開發所帶來的不僅是環境污染,而且還有比之更為嚴重的生態系統損害,這逐漸成為人們的研究和關注熱點,人們開始認識到傳統經濟發展模式的局限性,在福利經濟學思想的影響下,發達國家政府提出了要求環境破壞者補償由此帶來的環境代價。在這一背景環境下,對大氣、水、土壤的污染損失的評估計量研究得到了迅速發展,與之帶來的是有關的環境質量與公共物品經濟學理論得以滋長生根。而公共物品經濟學理論的發展,又為評估環境的非使用價值或者說是不可直接計量的非使用價值(如存在、選擇價值等)提供了理論基礎,并學界逐漸完善了環境代價的評估體系。這一時期值得一提的是,學術界還開展了重要污染物劑量―反應關系的研究,形成了以市場價值法為代表的一系列環境代價評估方法。
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今,綜合環境經濟核算研究在不同層面逐漸開展,挪威、法國等發達國家率先開展將環境資源核算納入國民核算體系(SNA)的研究工作,聯合國和世界銀行組織力量進行較系統的研究工作,制定核算辦法。提出進行環境經濟核算,建立環境衛星帳戶,對國民經濟帳戶進行調整,把環境數據和經濟數據統一起來,在各種案例性研究成果基礎上逐步形成有關綜合環境經濟核算的基本框架、原則、概念、方法,并提供了包括SEEA―1993、SEEA―2000、SEEA―2003在內的三個綜合環境經濟核算手冊。而作為環境成本核算的核心―――環境代價評估在計算對象的內容上,從微觀層次上升到全球系統層次,從環境資源核算擴展環境服務核算,從經濟效益核算擴展到人類福利核算。形成了以替代市場法和假想市場法為代表的新一代環境代價評估技術。
雖然不同的環境代價評估方法的得到了應用,但它們的研究對象多是發達國家針對水資源開發、森林資源開發、大氣污染造成的環境代價進行的估算,研究方面理論方法比較成熟、案例分析較多。而將礦產資源開發造成的環境代價作為研究對象的研究成果比較少。這是因為國際上在注重環境代價核算時的這一、二十年來,世界礦產資源的開發主要集中在不發達國家。不發達國家的開發一般都沒有進行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代價核算研究及其政府管制。因此,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代價核算理論方法研究在國際上研究成果不多,研究的深度也不夠。隨著世界各國環境意識的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代價核算正在成為研究熱點。
與此同時,在發達國家,控制環境代價的制度問題一般被假設由市場機制所包容,并放在環境與資源框架內分析,缺乏對資源環境空間負外部性的各種現象進行科學研究和系統分析,明顯不適用于市場機制不完善、監測和量化資源開發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技術水平較低的發展中國家,因而也有待于進一步深化。
二、國內資源開發環境代價核算理論、方法研究進展
開發和利用非再生資源,不僅會消耗資源,而且還會帶來生態破壞,產生環境損失,國內有學者已開始對資源自身價值和生態環境損失的補償進行定量研究。雷明圍繞資源―經濟―環境一體化核算這一主題,基于邊際機會成本理論,從投入―產出核算出發,提出一套綠色投入―產出核算的方法,并且在此基礎上對相關應用問題如綠色GDP核算、綠色稅費、資源―能源―經濟―環境綜合核算進行了深入分析。王廣成對此一體化核算體系還進行了實證。這些成果總的來講仍是理論太強,可操作性太低,而且對礦產資源與環境資產價格的確定、礦產資源和環境資源價值帳戶的設置以及與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連接問題仍需進一步研究。徐篙齡認為中國環境價值損失評估中存在以下兩個問題:對環境經濟損失計量的目的和用途沒有進一步的認識;以及這種計量缺乏充分而完備的可計算性。同時,他還進一步分析了我國進行環境損失評價的原因,并提出了相應的治理措施。曹鳳中對我國這方面的研究進行了綜述,指出了研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在研究方法上,為了對污染損失的價值進行貨幣化,一般采用了基于成本的方法如恢復費用法、人力資本法、旅行成本法等評估生態破壞和環境損失的程度。他認為這樣基于成本的方法對支付意愿的估計偏低;二是計算環境污染損失必須確定環境污染程度與健康損害間的劑量―反映關系,但我國卻缺乏流行病學的調查資源,因而使環境價值的評估缺乏真實性;三是存在重復計算問題。因而他主張加強中國環境法律估算的方法學和綜合研究。
此外,張金屯、黃廣宇、青衛平、張坤民、陳妙江等則從區域或者城市的角度對其環境污染損失進行了定量分析和評估。這些研究雖然考察了資源開發利用造成的區域內生態和環境損害,但沒有考察資源開發利用中的價值折耗和補償問題,更沒有考察跨區域的環境損失以及補償問題,以致沒有形成對資源開發利用造成的環境代價的全面核算。
目前,環境經濟學家已開發出了不少對環境損害進行貨幣化評價的方法,新的文獻仍在不斷出現,并且其中的一些評估結果已被決策部門作為其制定可持續發展政策和進行綠色GDP核算的依據。雖然這些環境價值評估方法都根植于傳統經濟學,但它們又都包含了環境經濟學家的創新。在核算環境損害價值的過程中,傳統上主要有三種核算技術:即總量假設估算法、結構分析法和綜合總量分析法。這一思路雖然有用,但由于它省略了環境產品和服務的利益相關者群體的中間規模層次,無法解決物質稀缺性與經濟稀缺性不一致的矛盾,再加之,它存在不能貫徹“窮盡性原則,和“獨立性原則”等問題,因而,在深入分析的基礎上,最近有學者還提出了新的環境價值估算思路,目的是對己有研究思路進行完善。新的研究思路主要有由于江濤(1998)從宏觀層次上提出的環境價值估算的索洛方程法和趙景柱等人(2004)從利益相關者群體等中觀層次提出的環境產品和服務經濟價值的評估體系。張云(2007)對非再生資源開發中的資源價值和環境損害價值補償進行了研究。余振國、馮春濤、趙冉(2007)對煤炭開發的環境代價進行了研究。可以說,我國明確尚沒有出現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代價核算理論方法和核算制度方面的系統、全面、有重要價值的研究成果。
三、現有資源環境代價核算理論、方法研究評述與展望
從現有的研究成果分析,從國內外環境價值評估的實踐看,常用的進行環境損害評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基于市場價格來確定環境價值的生產率法、人力資本法(包括改進的人力資本法)、重置成本法、機會成本法;基于替代物的市場價格來衡量沒有市場價格的環境物品價值的旅行費用法以及基于假設的市場來衡量環境質量及其變動價值的意愿調查法(CVM)等。雖然這些基本方法對準確評估環境損害價值有重要意義,但由于這些基本方法在進行具體評估時需要大量的數據、經費及時間等,因此,在一定范圍內使用基于上述相關方法衡量的環境損害價值評估的研究成果估計類似環境影響的貨幣化價值的方法―成果參照法或稱轉移效益法((transferbenefit method)在環境價值評估中也被廣泛使用,這在貧窮落后的發展中國家和地區表現的最為明顯。
在對我國的資源環境代價進行經濟評價的過程中,國內外主要存在以下三個問題:一是計算結果均不全面。如世界銀行(1997)在研究我國環境損害經濟價值時,都是圍繞環境污染造成的環境損害進行評估,而沒有對生態退化的經濟損失進行評估;而且它計算的主要是大氣污染的經濟損失,而對其他污染基本沒有計算。美國東西方中心(1990)在計算中也一直強調由于數據和信息缺乏,其計算結果是高度保守的;二是從研究對象來看,國內外的環境代價核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污染造成損失,而對資源開發造成的環境價值損害沒有綜合的予以考慮;三是環境污染對人體健康的損害和生產力的破壞在研究中占重要地位。但從研究結果看,國內外研究的結果差距很大。這主要是因為對污染引起早死的經濟損失計量方法不同。國外主要采用WTP,而國內則主要采用人力資本法;四是對生態破壞的損失進行了初步測算并且由于統計數據的缺乏,評估的主要內容又是圍繞大氣污染和水污染造成的損害進行的,對生態服務價值或生態退化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評估的研究相對較少。如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2000―2002年會同國家測繪局、國家統計局、各省人民政府、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國環境科學院、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等開展的西部和中東部生態環境調查顯示,因生態破壞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西部和中東部分別相當于其GDP的13%、5%~
12%。因此,從己有的研究結果看,中國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的經濟損失大約相當于全部GDP的7%~20%。
近一兩年,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的學者對1949―2004年間的煤炭資源開采造成的環境代價進行了核算,形成了一些初步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代價核算的理論與方法體系。雖然我國針對資源開發的環境代價有了一些嘗試和研究基礎,但到目前為止,對于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代價核算仍處于探索階段。
(基金項目: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大調查項目(編號:12120113006800);國土資源部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項目(2 0081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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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遭遇貿易摩擦的現狀
1.1中國貿易摩擦事件數量
2008年金融危機席卷全球各個角落,自此之后全球經濟進入復蘇階段。現階段,全球經濟處于放緩的新形勢,而國際貿易是全球經濟增長的源動力,通過合理地各國、各地區的勞動力和閑置資源,推動全球經濟復蘇的進程。在全球經濟低迷的大環境下,部分國家卻沒有意識到加強國與國之間的經濟合作,推動雙邊貿易發展的重要性,甚至對我國實施貿易限制,我國的國際貿易摩擦形勢十分嚴峻。世界經濟增長速度放緩,全球經濟持續衰退,國際貿易保護主義頻發,已經成為經濟領域內不成文的定律,我國的貿易環境形勢十分嚴峻。世界經濟復蘇依然緩慢,國際貿易保護主義乘機抬頭,我國經濟發展形勢仍然嚴峻復雜和國內市場競爭加劇等因素相互疊加,中國產品遭遇國外貿易救濟調查案件的數量將會繼續保持高位,需要政府重視。
1.2貿易摩擦的發起國
自1979年以來,中國在國際間進出口貿易等方面也取得了較大的進步,與眾多國家、地區構建貿易合作。不過,伴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持續推進,中國與這些國家、地區之間不斷發生貿易摩擦。1979―1994年、1995―2001年和2002―2015為三個階段,根據中國商務部歷年的數據資料顯示,1979―1994年間,和中國發生貿易沖突或者貿易摩擦的國家、地區,美國、英國、印尼、巴西、意大利等18個國家和地區,主要為西方經濟發達國家;1995―2001年內,和中國發生貿易沖突或是貿易摩擦的國家、地區,經統計主要有德國、加拿大、印度、法國、巴西、美國、英國、印尼、意大利等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其數量高達31個,比上一階段整整多出13個;2002―2015年內,這一指標高達59個,比上一時間段整整高出28個。2014年,對中國出口產品發起貿易救濟調查的涉案國家總計22個,而在這些國家中,美國、印度、歐盟、阿根廷、土耳其5個國家,為中外貿易沖突中最主要的國家,這5個國家、地區與中國形成貿易摩擦事件幾乎占了中國全部貿易沖突事件的半壁江山。最初,主要是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對中國發起貿易摩擦事件,但是在中國國際貿易發展初期,由于起步相對較晚,因此未能夠妥善地處理這些沖突。這在無形中促使不少發展中國家為保護本國產業不受影響,而不斷地對中國貿易行業施加壓力,設置貿易壁壘,限制我國商品出口,對于兩國之間的經濟合作形成較為嚴重的負面影響。
1.3貿易摩擦涉及的商品種類
對近年來我國遭遇貿易摩擦的產業依據貿易救濟調查進行分類研究,近一半以上的反傾銷立案調查涉及化工、輕工及機械產業。為此,從中國商務部官網上收集數據,對中國近三年來遇到貿易摩擦事件涉及的主要商品種類進行總結,2013―2015年,中國貿易摩擦事件的產品分類中,以紡織產品、機械產品、化工產品、冶金產品、造紙這五類為主。2013―2015年間,紡織產品類的貿易摩擦事件發生次數依次為7起、12起、14起;機械產品類的貿易摩擦事件依次發生11起、11起、13起;化工產品類的貿易摩擦事件發生次數依次為5起、7起、10起;造紙類的貿易摩擦事件發生次數依次為3起、5起、6起;冶金產品類的貿易摩擦事件依次發生5起、7起、9起。總的來說,這五類產品年貿易摩擦事件總量呈上升趨勢,其中以紡織產品最為突出。綜上所述,我國機電、紡織、冶金、化工、輕工這幾類勞動密集型優勢產品是頻繁遭遇貿易摩擦事件的重災區。
2?我國面臨國際貿易摩擦的特點
2.1表現形式多樣化
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持續加快,我國與世界各國的貿易活動越來越多,與此同時,隨著貿易摩擦事件數量的攀升,在表現形式上也呈現出多樣化。在中國對外貿易活動的初級階段,貿易摩擦的表現形式主要是技術性的專利壁壘和反保障、反傾銷、反補貼這四大類。正是因為存在上述貿易摩擦,極大地制約我國貿易活動的發展,此外,也極大地影響了全球經濟復蘇。
2.2貿易摩擦涉及產品范圍廣
國際貿易摩擦中所涉及的產品范圍有所拓寬。根據商務部的統計結果顯示,從1979年開始到現階段,我國總計有4000多種產品被其他國家發起貿易調查,所涉及行I包括紡織、機電、輕工、醫療保健、化工等,此外,高附加值產品也被納入貿易調查案件中。盡管中國在加入WTO后,極大地加快了中國進出口貿易的發展進程,但是,大量的貿易摩擦也接踵而至,且呈現出復雜化、多樣化的典型特征。根據商務部的結果顯示,在2009年世界經濟危機的影響下,該年是我國出口產品面臨貿易壁壘最為嚴峻的一年,在2009年里總計有126起貿易經濟調查案件,涉案金額約為134億。近年來,我國遭遇貿易經濟調查的產品范圍有所拓展,即從原有的紡織品、輕工產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逐步拓展到高新技術產品。同時,我國農產品、機電產品受到其他國家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嚴重制約。現階段,中國經濟處于迅猛發展的態勢并且銳不可擋,而歐美各國也基于世界性和戰略性的高度對待中國經濟迅猛發展。我國對外貿易摩擦與矛盾將日漸突出。今后一個時期,是中國快速發展的關鍵期,也是與外部世界出現摩擦的多發期和逐步相互適應的磨合期。
【關鍵詞】承運人;無單放貨;法律責任
1承運人無單放貨的含義、存在的問題以及法律責任
無單放貨是圍繞``憑單交貨”的提單制度派生出的一種交貨方式,來源于英文 “Delivery of Cargo without Presentation of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無單放貨這一說法是在國際航運實踐以及審判實踐中逐漸形成的一種習慣說法,并不是法律所賦予的概念。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無單放貨規定》)中使用了 “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的講法,可見,“無單放貨”正是它的簡稱。
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提單具有重要的地位,被譽為“推動國際貿易從實物交易走向單證交易的天才工具”。雖然航運實踐應當嚴格遵守“憑單放貨”的基本原則,但事實上,“無單放貨”現象卻大量存在,長期以來,已經成為困擾大家的共同難題,在立法和實踐中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無單放貨法律責任體系不夠完善;第二,審判實踐中對承運人責任的認定比較混亂。
2國際公約以及我國關于承運人無單放貨法律責任歸責原則理論
《1924年關于統一提單若千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簡稱《海牙規則》,《海牙規則》采用的是不完全的過錯責任原則,即承運人對于某些過失是能夠免責的,這與當時的航運實際是相符合的,但是隨著航運技術的發展,已經需要更新及修改。目前,我國的立法以及實踐領域,對于此類問題還不是非常明確,到底應用何種歸責原則在我國實踐的基礎上,對國外的一些先進做法進行適度的借鑒,進而作出合法合理的判斷。
第一,過錯責任說。基于民法基礎理論,過錯責任作為民事責任中的通常原則,除了法律另行規定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均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第二,無過錯責任說。依照該原則,承運人在接收貨物之后,憑單放貨即為他的主要義務,承運人無單放貨行為可能有過錯,也可能無過錯,其有無過錯對承運人的責任承擔并不產生影響,承運人無單放貨行為除非存在法定免責事由,否則就應承擔責任。
第三,推定過錯責任說。我國《海商法》第71條的規定,根據無單放貨的事實推定承運人的過錯。據此,承運人實施了無單放貨行為之后,提單持有人只需證明確實存在無單放貨的實際情況,以及由此給自己造成了損失。
第四、嚴格責任說。有學者就曾提出:“船東總逃脫不了要對無單放貨負全責,沒有例外,也沒有同情,只是簡簡單單的一句話:不準無單放貨”。
目前,我國的《海商法》并沒有對承運人無單放貨的歸責原則單獨作出具體的規定,主要借鑒了《海牙規則》及《維斯比規則》的規定,將承運人的責任基礎規定為不完全過錯責任制。
3我對承運人無單放貨的應對策略的建議
無單放貨問題是伴隨著航運業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是以提單制度的存在為基礎,要在未改變提單制度的前提下從根本上解決無單放貨行為是不可能的。為了使航運業順利的發展,只能采取一定的措施和策略對其進行有效的防范。我建議有以下幾點:
第一,從立法上完善無單放貨的法律責任體系。實行無單放貨嚴格責任的歸責原則。對于承運人無單放貨的歸責原則,如果沒有法定或其他約定的免責事由情況,承運人應當承擔嚴格責任。
第二,從司法上加強相關司法解釋,規范無單放貨案件的審理。立法機關應該先對《海商法》現有的相關條文給出合理的司法解釋,對無單放貨糾紛中的原則性問題統一行徑。
第三,承運人自身加強無單放貨風險的防范。承運人無單放貨大多是根據提貨人是否出具可靠的保函或是否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對無單放貨危害性認識不足。要防范承運人的無單放貨風險,要在主觀上對無單放貨做好預防工作。
綜上所述,鑒于知識及經驗的不足,更因承運人無單放貨法律責任問題的復雜性,這一問題的論述不夠深刻、構建完整法律體系的建議部分顯得不夠完善,懇請老師給予批評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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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國網絡知識產權犯罪制裁體系檢視與未來建構
3.禁止權利濫用原則在知識產權領域中的適用
4.知識產權人停止侵害請求權的限制
5.視閾融合下的知識產權詮釋
6.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本質與知識創新目標
7.知識產權法價值的中國語境解讀
8.當前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幾個問題的探討——關于知識產權司法政策及其走向的再思考
9.知識產權的優化配置
10.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知識產權保護的構想
11.論我國知識產權的刑事法律保護
12.知識產權法官造法批判
13.知識產權的多元屬性及研究范式
14.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制度的變革與發展
15.構建集中統一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
16.我國反壟斷法適用于知識產權領域的再思考
17.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人力資本與經濟增長
18.科技型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研究——以南昌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試點為例
19.知識產權保護與“南方”國家的自主創新激勵
20.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的限制——以知識產權最新修法為背景
21.我國知識產權侵權司法判例實證研究——以維權成本和侵權代價為中心
22.更嚴厲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有利于技術創新嗎?
23.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實證研究——國際比較與適度性評判
24.知識產權的觀念:類型化及法律適用
25.信息、知識產權與中國知識產權戰略若干問題
26.轉型期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增長效應研究
27.國際知識產權協定之間的沖突與協調——以世貿組織和自由貿易區的知識產權協定/條款為視角
28.我國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發展現狀與戰略思路
29.知識產權的制度風險與法律控制
30.知識產權能力測度指標體系與方法及實證研究——以某國立科研機構為例
31.知識產權立法體例與民法典編纂
32.知識產權保護提高了出口技術復雜度嗎?——來自中國省際層面的經驗研究
33.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實證研究——以四川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為例
34.東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研究
35.我國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及其完善對策研究
36.國外主要科研機構和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37.知識產權國際強保護的最新發展——《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知識產權主要內容及幾點思考
38.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之研究
39.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影響研究述評
40.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經濟學分析
41.知識產權契約激勵與個體知識創造行為的關系研究
42.上海自貿試驗區知識產權執法:自由貿易與打擊侵權的平衡
43.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方法解析
44.對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理論思考
45.論知識產權訴訟中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
46.創新驅動發展與知識產權戰略實施
47.知識產權法基本功能之重解
48.我國知識產權制度與知識產權文化融合問題研究
49.知識產權保護與防止濫用
50.我國知識產權法院設置問題論證
51.論中國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
52.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價值評估:收益分成率研究
53.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問題成因與改進
54.知識產權人才的知識結構與培養模式研究
55.行業異質性、知識產權保護與企業研發投入
56.知識產權許可合同與防止知識產權濫用
57.美國知識產權執法戰略及中國應對
58.日本知識產權司法改革及其借鑒
59.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分散機制研究
60.知識產權“入典”與民法典“財產權總則”
61.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系統及其優化策略研究
62.當前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政策與理念
63.我國知識產權停止侵害請求權限制的法律原則
64.知識產權壟斷呼喚反壟斷法制度創新——知識經濟視角下的分析
65.投資協定視閾下知識產權與公共健康的沖突與協調——由兩起“菲利普·莫里斯案”引發的思考
66.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反壟斷法規制
67.我國知識產權刑法保護現存問題及完善建議
68.知識產權濫用及其法律規制
69.面向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知識產權管理及其促進政策
70.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執法水平的度量及分析
71.知識產權本質的多維度解讀
72.中國最優知識產權保護強度的實證研究
73.知識產權理論的體系化與中國化問題研究
74.對我國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的思考
75.知識產權客體之哲學基礎
76.知識產權保護立法的不足及TRIPs協議與國際投資法的關系
77.我國企業知識產權資本運營策略探討
78.中國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制度定位研究
79.從知識產權濫用的國際立法看我國《反壟斷法》第55條的適用
80.知識產權保護、異質性企業與創新:來自中國制造業的證據
81.論知識產權的道德基礎
82.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研究
83.美國與東盟部分國家就TPP知識產權問題談判的博弈研究——以TPP談判進程中美國的知識產權草案為視角
84.論涉外知識產權審判中的法律適用問題
85.知識產權服務業培育視角下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發展研究
86.知識產權制度的未來
87.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基本問題研究
88.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視野下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研究
89.試論知識產權的私權屬性及其公權化趨向
90.知識產權保護與中國工業創新能力——來自省級大中型工業企業面板數據的實證研究
91.對知識產權質押的澄清
92.知識產權法律碩士教育模式的完善研究
93.論我國知識產權法律碩士的培養
94.企業需求視域下工程碩士知識產權教育教學改革探析
95.工程碩士知識產權實務課的教學實踐與探討
96.對工程碩士培養階段增設知識產權課的重要性分析
97.知識產權全球化:現代轉向與法理反思
98.知識產權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實證研究——以江蘇省為例
99.知識產權許可限制反競爭審查的一般分析框架
100.中國知識產權政策十年反思
101.知識產權法體系下開發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優勢和基本原則
102.知識產權證券化風險防范的法律對策
103.借鑒歐洲經驗開展中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對策
104.知識產權風險與創新聯盟形成績效:快速信任的調節作用
105.知識產權保護、信息不對稱與高科技企業資本結構
106.論二元知識產權體系
107.論我國反壟斷法在知識產權領域的實施
108.中國轉基因作物知識產權戰略分析
109.論我國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的多元構建
110.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30年
111.論我國知識產權戰略背景下的知識產權預警機制
112.共享模式與知識產權的未來發展——兼評“知識產權替代模式說”
113.創新驅動發展與知識產權制度變革
114.《反假冒貿易協定》的知識產權執法規則研究
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省對外貿易發展迅速,在其推動下,浙江經濟也取得了快速發展。浙江對外貿易呈現出增長速度快、總量大、在全國對外貿易總量中所占比重大、私營經濟總用突出、外貿順差大、出口產品多處于產業鏈低端,產品附加值小等特點。加入世貿組織以來,在國外市場進入門檻大幅降低的刺激下,浙江對外貿易更是呈現出爆發式發展。但是,由于浙江對外貿易的的擴張多屬于依靠大量消耗資源、能源和破壞環境為代價的粗放型擴張方式,所以對內會造成資源、能源價格上漲,環境破壞嚴重,對外會引發貿易摩擦,頻繁遭遇雙反調查。做為中國的外貿大省,依靠粗放型的外貿擴張方式顯然是難以為繼的,為實現由外貿大省向外貿強省轉變,必須實現浙江對外貿易的轉型升級。
一、浙江對外貿易的現狀和問題
以來,在國家外貿促進政策的刺激下,浙江對外貿易取得了長足發展。進入新千年后,中國順利加入WTO,浙江的外貿發展更是迅速增長。綜合分析,浙江外貿發展總體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1.外貿總值迅速擴張,順差大幅增加
1978年浙江進出口總額只有0.7億美元,1986年,我國的改革開放由農村擴展到城市,從而進入全面改革局面,當年浙江進出口總額為12.9億美元,其中出口10.9億美元,進口2億美元。到2005年浙江外貿進出口總額突破1000億美元大關,達到1073億美元,隨后僅用三年時間,2008年就突破了2000億美元關口,達到2111億美元。到2008年,浙江進出口總值達到2111.3億美元,其中出口和進口值分別為1542.96億美元、568.4億美元,與1986年數據相比,分別增長了163倍、141倍和282倍。
外貿總值快速擴張的同時,浙江外貿順差也大量增加。2002年浙江以169億美元的貿易順差居全國首位,2004年浙江的外貿順差總額又在全國首次超過300億美元,與全國的貿易順差基本持平。近年來,浙江貿易順差還有不斷擴大的趨勢。巨額貿易順差的存在,一方面為我國帶來了大量的外匯儲備,從此我們再也不必擔心因外匯供應不足而影響國家關鍵技術和設備的引進進程。但是大量的外匯結余增加了人民幣的匯率壓力,導致人民幣的升值問題成為國際社會熱炒的話題,并據此頻頻向中國政府施壓。另一方面,出口的迅速擴張對國外同等產品和替代品造成了致命打擊,為了維護本國生產者和民眾的利益,國外政府往往會通過反補貼、反傾銷等方式限制中國產品的出口。
2.對外貿易主體動態演化,私營經濟作用日益突出(見表1)
表1數據顯示,2001年浙江省進出口總額中,國有企業占比為45%,排名第一,私營企業所占比重最小,占比為僅為6%。但是,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一步步深入,浙江進出口總值中國有企業所占的比重在一步步縮小,而私營企業所占比重在逐漸增加。2004,國有企業在進出口總值中所占比重首次跌破30%,為25%,2006年又得破20%,降到17%,到2007年又降到14%。反觀私營企業在進出口總值中所占比重,2002年突破10%,達到12%,隨后一路凱歌,2004年突破20%達到26%,2006年站上30%臺階,2007年達到39%。
私營企業進出口總值的占比增加和國有企業進出口總值占比減少的可能解釋為:一方面,私營企業產權明晰,機制靈活,在利益的驅使下,會不故一切的開拓國際市場。而國有企業則受體制詬病影響,尾大不掉,難以適應激烈的國際競爭。另一方面浙江省是民營經濟大省,所以在加入WTO后民營資本快速進入出口市場并迅速發展是有其客觀存在基礎的。
然而,由于私營企業受利益驅使,往往會選擇短平快的方式積累資本。這就會產生諸如假冒名牌、以次充好、競相壓價、破壞生產地自然環境等后果。其結果是國際貿易摩擦增多,外貿總額增速放緩、浙江國際形象惡化。2005年,浙江省商務廳副廳長金永輝在浙江應歸國際貿易新聞會上透露,2002-2005年期間,浙江共遭遇美國、歐盟、土耳其、印度等18個國家提起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特別保障措施、紡織品特保和337調查等貿易摩擦案件116 起,涉案直接金額28億美元,分別占到全國的1/3和1/4左右。
表1 浙江出口總值構成(2001-2007年)
項目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總值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總值中:
國有企業 45 38 31 25 21 17 14
三資企業 30 31 31 33 35 38 37
集體企業 17 17 17 15 13 10 9
私營企業 6 12 19 26 30 34 39
總值中:
工業制成品 92 93 94 94 95 96 96
初級產品 8 7 6 6 5 4 4
資料來源:浙江省統計年鑒2008年。
3.貿易結構趨于優化,但仍需改善
表2顯示,2007年浙江省對外出口產品中,機電產品出口值達到555.8億美元,居浙江省對外出口商品首位,并大大高于居于第二位的服裝及衣著附件產品出口值的185.93億美元。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值也達到了101億美元之多。機電產品附加值高,技術要素投入多,生產效率和出口效益要遠遠高于傳統的紡織服裝產業。這說明,浙江出口產品的附加值是有所提高的。另外,由表1可以看出,浙江出口產品中工業制成品所占的比重是逐步提高的,初級產品所占的比重則是逐漸減少的。我們知道,商品的加工環節越多,生產者從總獲取的利益也就越多。浙江出口產品中工業制成品的逐年增加也恰恰說明浙江生產者從出口產品中所獲得的利益時逐年增加的。
表2 2007年浙江省出口主要商品情況
單位: 萬美元
項目名稱 出口值 排名
機電產品 5557980 1
服裝及衣著附件 1859328 2
紡織紗線、織物及制品 1700570 3
高新技術產品 1017360 4
農副產品 722936 5
家具及其零件 428998 6
鞋類 383975 7
手持或車載無線電話機 318092 8
汽車零件 229679 9
塑料制品 194183 10
資料來源:浙江統計年鑒2008.
雖然表2中顯示,浙江2007年出口產品中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都有較大額度,但是,我們應當看到,在出口商品的前十名中,高新技術產品和高附加值產品僅占很小的份額,其余的產品都是資源、能源消耗較多的產品。浙江生產的手持或車載無線電話機的核心技術都被國外廠商控制,浙江企業只是生產技術含量較低的外殼、鍵盤或者電池。
從浙江出口產品的附加值來看,除了高新技術產品外,其他要么只是組裝環節(機電產品)、要么是以資源能源大量消耗為代價的生產(制鞋、塑料和汽車零件等)。對外貿易的效益并沒有與對外貿易的數量同步發展。
二、浙江對外貿易的轉型升級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1.緊迫性。長期以來,憑借浙江商人的創業精神和浙江本土的地理優勢,浙江對外貿易取得了長足發展,但是,浙江是一個資源、能源小省,工業生產的原料和能源大多依靠從外界獲取。長期以來,地方政府和企業都以賺取外貿順差和大額利潤為目標,走的是粗放型發展的道路。近年來,隨著浙江對外貿易總額的逐年增長,浙江企業對資源、能源產品的需求大幅增加,在國際能源和資源價格變動時,以數量和低價取勝的浙江企業在國際市場上就回去舉步維艱。另外,以大量消耗能源和資源為代價的生產方在面對國外各種貿易壁壘是往往顯得手足無措,于是很多廠商在國外強大的關稅和技術壁壘壓力下就不得不放棄國外市場,甚至破產倒閉。
由于浙江企業缺乏法律常識和品牌意識,出口的產品經常會仿冒國際品牌或國內品牌,還有一些企業會盜用其它受法律保護的技術。其結果是,本地生產企業的創新動力不足,長久發展乏力。
2.必要性。一是對外貿易的方式是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體現,早在200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就已經提出要實現經濟增長方式和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當前,我國經濟在以總書記的領導下,走得是科學發展的道路,經濟發展方式正在向科學、可持續的方向邁進。在此條件下,浙江的對外貿易應當更加注重從傳統的粗放型擴張向集約式發展轉變,走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可持續發展外貿發展道路。二是改革開放前,由于政治因素影響,我國經濟一直與國際經濟相分離。改革開放后,為了迅速融入國際經濟體系,我國從上到下主動嵌入到了國際經濟體系之中。到現在,中國已經是國際貿易中不可取少的一員。但是,由于經濟發展起步晚,起點低。我們融入國際經濟體系中時,浙江所從事的只是發達國家生產過程中不愿再生產的資源能源消耗大、技術含量較低、附加值較低的環節。多數情況下我們只是國際產業鏈上的加工環節,我們所處的位置也只是附加最低或者較低的價值增值環節。雖然低水平的貿易促進了中國的經濟增長、解決了大量的就業問題,但是長此以往,我國經濟永遠都會成為發達國家的附庸,永遠只是發達國家的代工廠。為了改變此現狀,浙江省必須利用已有的經濟基礎,加快技術改造和創新,積極向價值鏈的高端環節躍進,實現從中國貿易大省向貿易強省的轉變。
三、浙江對外貿易轉型升級的思路
浙江對外貿易之所以會出現量增價不增的低效益現象,究其根源,主要是因為浙江對外貿易產品的產業層次過低,生產環節附加值過小造成的。因此浙江對外貿易轉型升級的關鍵點就在于外貿企業和外貿產業的升級。
關于產業升級,上世紀80年代我國就已經有學者注意到并明確提了出來,此后,產業升級一直成為我國政府產業政策的主要內容之一。但是官方文件提的最多的還屬產業結構的優化。作者認為,升級浙江外貿應當從企業和產業兩個層面來考慮。
從企業層面考慮,升級應當代表產品的升級,具體表現為企業生產產品品質由低品質向高品質的邁進。但是,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講,升級應該包括企業由低附加值到高附加值、由落后的生產方式向先進的生產方式、勞動密集向資本和技術密集,由競爭優勢不足向富有競爭優勢轉變的一個長期過程。所以,企業層面的升級應當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對于浙江的外貿企業,應當著力提高自身的生產效率和產品品質。依靠高品質基礎上的低價來贏得國際市場的青睞。
從產業層面考慮,當前學術界討論最多的升級方式莫過于基于全球價值鏈的升級。所謂全球價值鏈(Global Value Chain),是指為實現商品或服務價值而連接生產、銷售、回收處理等過程的全球性跨企業網絡組織,涉及從原料采集和運輸、半成品和成品的生產和分銷,直至最終消費和回收處理的整個過程,它包括所有參與者和生產銷售等活動的組織及其價值、利潤分配。
學者們在研究全球價值鏈鏈理論下的產業升級時,趨向于公認兩種升級路徑。一種是以前學者們討論最多的從OEM(貼牌生產)到ODM(自主設計生產)再到 OBM(自主品牌生產)。
另一種是:工藝流程―>產品升級―>功能升級―>鏈條的升級。所謂工藝流程升級,實際上指的是應用更為先進的生產方式,提高同等產品生產的效率,追求的是在最短的時間里生產最多的產品。引進新的產品生產線或者改進原有的生產方式和技術水平,提高產品自身的品質或者生產更為新穎的產品,提高產品的競爭力,獲取更多收益。功能的升級是指根據生產者在價值鏈中所處的位置,向價值鏈的兩端升級,包括標準設計、產品設計、品牌和營銷渠道構建與控制,通過向這些高附加值環節的升級獲取更多的價值增值。由于不同的產業鏈有不同的利潤水平和價值增值水平,所以當企業有足夠的生產能力時往往會選擇從價值增值小的產業轉向價值增值高的行業,這就是鏈條升級。
綜合分析企業層面升級和產業層面升級的兩種途徑,我們可以看出,企業升級實際上包含于產業層面的升級,而產業層面升級的第一種路徑實際上與第二種方式的功能升級。從貼牌生產到自主設計生產,實際上就是功能升級的一種,從自主設計生產到自有品牌生產,是功能升級的更高級階段。
在實際操作中,應當根據各個地區所處的價值鏈的不同環節,靈活的選擇嵌入價值鏈的升級方式。但是,我們要強調的是,對處于價值鏈低端環節的企業,如果還處于原始資本的積累階段,不應當過度的求高求新,應當在戰略上看準更高附加值的增值環節,而在戰術上則要循序漸進,等待資本足夠多時,在逐步按照價值鏈的升級方式獲取更多價值。
由于浙江的對外貿易產品的生產多是加工環節,在產品設計和流通環節則少有涉足。因此,浙江對外貿易的升級方式也應當遵從由工藝流程到鏈條的升級方式,但是并不一定要循規蹈矩,只要條件允許,可以直接從生產制造環節直接過度到附加價值更多的其他鏈條。
四、政策建議
浙江對外貿易在全球價值鏈中主要處于低端的生產制造環節,應當通過政府、企業和行業三方面的共同努力,實現外貿效益的提高和可持續發展,從而加快浙江由外貿大省向外貿強省轉型的進程。
1.政府層面
一是多方支持,促進創新。實現全球價值鏈下的升級,重點是進行創新。工藝流程的升級靠的是管理方式、組織方式和生產流程的創新;產品升級依靠的是技術的革新和富有開拓性的思想;功能升級靠的是戰略的創新。因此,政府應當通過稅收、金融支持和政策支持等方式鼓勵和推動企業進行創新。必要的時候,政府應當組織生產企業對行業公共難題進行共同技術闖關,降低企業的創新投入風險和成本。
二是合理立法,公正執法。創新是實現浙江對外貿易的重要條件。而創新的思想或者產品成果是需要法律保護的。某個企業的創新產品如果不能得到保護,那么他們投入到創新中的成本就難以收回,企業的創新積極性就會受到打壓。所以從政府層面應當制定相關的法規,凈化市場競爭。對于那些冒用他創新技術和品牌的不良企業要嚴懲不貸,絕不姑息。
2.行業層面
行業協會應當積極把握國內外市場的變換趨勢,緊密跟蹤國外政策法規變動趨勢。主動承擔起輔導企業規避國外技術和政策風險的責任。定期組織相關企業間的交流,幫助企業把握行業發展趨勢。對于行業共同技術難題,應響應國家號召,組織企業共同克服。
3.企業層面
一是嚴把產品質量關。在大規模生產的同時,為了減少國外市場的抵觸情緒,企業應當嚴把產品的質量關,這就需要企業投入更多的資源到技術改進和創新環節之中。
二是樹立品牌意識,積極打造高美譽的國際品牌。由于沒有自己的品牌,很多有著過硬生產能力的浙江企業這能走貼牌生產的路子。這種方式下,企業只能在生產環節賺取少量的加工費,而流通環節的大量附加值則進入外國品牌囊中。因此,企業應當積極主動地創立自己的品牌,增加對品牌宣傳方面的經費投入。
三是從戰略層面考慮對價值鏈上最高價值的追求。外貿企業應當不安于獲取低端價值的現狀,積極籌備,瞄準價值增值高的環節。更為重要的是,企業要善于分析和發現新的機會,爭取創建全新的價值鏈條,并根據所在產業特征,掌控該價值鏈的核心環節。
參考文獻:
[1]查志強.重構浙江外貿戰略―對轉變浙江外貿增長方式的若干思考[J].浙江經濟,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