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3 15:24:53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企業監管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不管是在企業單位還是事業單位之中,監管內容主要為企業內部對應的會計制度以及業務處理環節。在這之中,監管人員應該對較易制造造假操作的環節進行嚴格、全程的監控,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接入獨立公正的第三方,以此來幫助企業內部各項業務與制度實施符合規定原則。同時,監管人員還應該準確的劃定企業內各部門之間的全責界限,并且設立明確的獎懲條令,使部門工作人員了解到會計信息或者財務活動的重要性從而主動規范自己。同時,企業內部應該建立起高效低本的運行體系,通過轉變企業內部財務會計方面的管理理念,減少企業事務運行成本,排除企業中不必要的財務支出,提高會計財務部門的工作透明度。
2.著重會計關鍵環節的監管
企業運行涉及的內容極為復雜,尤其是部分大型企業,而監管人員在對企業進行會計財務監管時,往往無法面面俱到,包攬所有監管事項,因此擇其重點才是關鍵。目前國內各大企業共同重點監管的環節基本都在會計信息方面,主要是會計報表的審查監管等。在這方面,企業首先應該努力提高自身會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及個人素質,并設立嚴格的會計人員考核認證檢驗,確保從自身方面提高內部會計信息質量。另外,企業還應該對會計報表等關系到企業運營的重要信息進行重點審查,避免在運營的關鍵點中出現問題,從而給企業帶來嚴重損失。
3.會計監管標準的創新
(1)目前國內企業中會計監管標準現狀會計監管的標準是決定企業會計財務監管效果是否明顯的關鍵因素,我國針對會計監管工作制定了很多相關法律法規,通過這些法律法規,監管人員能夠在進行會計財務事務監管是做出清楚明確的處理判斷,但由于目前我國經濟體系發展不成熟,會計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依舊存在些許問題,例如某些會計監管法則雖然理論清晰明了,但缺少定量要求,在實際的運用中缺乏數據判斷,實行起來較難,又或者某些法律自身定義就較為籠統,法律涉及的細節不夠具體,這就導致在小規模會計監管工作中,此類法律無法提供準確的依據。目前政府應該盡快制定出會計方面的民事責任賠償法,并切實實施起來,從而通過非刑事手段來更好地解決企業中已經出現的會計財務糾紛。
(2)企業會計監管標準改變的著手方向目前我國在會計監管標準方面出臺的可依據法律主要為刑事、行政追究方面的,而涉及投資受害方的保護性質的法律卻非常少,這就導致了在發生會計財務糾紛時,受害方無法享有合理的法律保護,得不到后續賠償,這對投資人來說非常不利。另外,由于目前國內會計財務方面的管理主要依靠會計人員的個人素質,會計人員制造假數據較為輕松,這就導致了許多會計人員在僥幸心理的促使下觸犯法律,嘗試制造假報表數據。要想避免此類事件發生,國家應該盡快針對會計人員制定相關的管理與懲處法規,通過加大懲罰力度來抑制造假事件的發生。同時,政府還應該針對違法會計人員所在的會計機構組織制定一系列的處罰賠償法律,并允許受害投資方對該機構組織提出訴訟與賠償要求,這樣可以間接加強企業在會計管理方面的工作嚴格度,從而從根本上杜絕會計造假事件的發生。
本文作者:李凌工作單位: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
全面提高與加強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管理途徑
加強計量法律法規宣傳,營造計量監管良好環境積極向定量包裝商品生產、經銷企業宣傳計量法律法規知識,督促其履行5辦法6規定的義務,同時加強檢驗知識的學習,合理制訂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管理制度,掌握必要的檢驗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知識,健全組織機構,組織人員培訓。計量檢測部門通過培訓、合作等方式幫助他們提高計量檢測技能,同時通過計量保證能力考評營造全社會廣泛參與,廣大企業積極配合的良好局面。目前,商品的計量與其質量、性能相比較,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的重視程度還有所欠缺。需要加強包裝計量宣傳力度,大力提高全民計量法制意識,增強企業做好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管理的自覺性。同時,充分利用/世界計量日等紀念日,積極開展咨詢宣傳活動,保持和強化與廣播電視、報紙、門戶網站等新聞媒體的聯系,廣泛宣傳5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6等法律法規,普及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知識。加強計量監督管理隊伍和機制建設首先,不斷提高計量檢測機構的建設水平,不斷更新、完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檔案。目前在很多地區,由于受資金、觀念意識、體系體制等多方面影響,計量檢測機構的人員素質水平、設備先進程度與當地較大企業相比都無優勢可言,不能滿足當地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質監部門要根據當地經濟環境的實際情況,打造一支適應當地發展的高水平的計量檢測與監管隊伍。對企業實施針對性的指導工作,并采取相應監管措施。對計量基礎較薄、信譽較差的企業,要求并幫助其制訂必要的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管理制度,配備與其生產條件相適應的計量檢測設備和計量人員;對計量基礎、信譽較好的企業,在征得企業自愿的基礎上,推行定量包裝商品計量保證能力考評制度,并對合格企業授予標志;對于規模較小的個體、私營企業,定量包裝商品的監管難度較大,在加強監管的同時,要積極為其提供計量知識幫助和技術支持,通過熱情的服務和幫助來提高其產品凈含量計量合格水平,保證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管長效性。加強重點商品、重點地段、的隨機抽查強化對定量包裝商品日常計量監督檢查機制,以市場和批發地為突破口,嚴查流通領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違法行為。質監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加強定量包裝商品日常計量監督檢查,對流動性較大的個體私營企業和重點區域加強監督,增加對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檢查頻次和力度。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計量監督具體實施意見,使計量監管在定量包裝商品的生產、流通等領域全面到位不缺位。嚴查故意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計量作弊行為和定量包裝商品計量違法行為,視情節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努力營造良好的市場計量秩序,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從而強化市民對商品定量包裝的維權信心和意識。
分工明確、齊抓共管做好定量包裝商品監管工作
定量包裝商品監管、檢驗部門計量檢測、監管部門要加強地區間的工作交流,適時召開經驗推廣和交流會,相互學習借鑒檢測方法、地方企業管理措施和監管途徑,不斷探索創新,條件成熟的可以大力開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保證能力標志認證工作,根本性、規范化地保證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準確性,以加強對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監督與管理。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要嚴格規范其產品的凈含量,按照5規則6要求,通過計算平均皮重值得出每個樣品的凈含量。對于皮重相差較大的定量包裝產品,要分類去皮重,計量管理人員應做好產品抽檢復驗工作,發現凈含量不準確現象,要及時糾正。同時注意產品種類對外包裝的要求,有些定量包裝商品成分易揮發、散失,產品與外包裝在一定條件下會發生相互作用,需要科學合理分析。例如:對于糧食、食品、酒類等產品,要注意環境條件和包裝物材質與密封性,科學分析凈含量計量不足問題。定量包裝商品銷售企業而銷售企業作為鏈條的下一端,是進入流通市場的關鍵環節,把好了定量包裝商品進貨關就等于維護好了市場秩序。質監部門需要及時監督檢查結果信息,并保持與銷售企業進貨部門的聯系,對于凈含量不足的商品堅決不允許上柜出售,同時探索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便捷檢測方法便于銷售企業進行抽樣檢測。強化銷售企業對生產企業的監督,銷售企業都要配備相應量程和準確度等級的稱重計量器具,開展對以重量單位標注凈含量的商品進行抽查。應要求生產企業提供法定計量技術檢測機構出具的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檢測報告。如有可疑之處或有消費者反映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問題,應及時尋求法定計量技術檢測機構的幫助。
1.識別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資產日常管理重要事項的風險
1.1有些所辦企業在對外投資過程中,缺乏投資規劃,投資項目分析力度不夠,沒有規范的論證程序,導致投資缺乏嚴謹性,很多投資項目沒有達到預期投資效果,投資效益不高,甚至投資失敗。
2.2有些所辦企業在制定信用政策時,風險意識淡薄,片面追求銷售額的增加,忽視客戶的信用資質,只求銷售數量不求銷售質量;內部風險控制制度不健全,各部門權責不明確,業績考核指標短期化,只注重短期效益,未將應收賬款的回收情況納入考核體系,導致大量應收賬款無法收回造成壞賬損失。
2.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資產日常重要事項管理監管
2.1加強對外投資監管首先,指導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對外投資決策機制,保證投資方向要合理,要與國家政策相符合,投資規模要在企業可承受度范圍之內,并且與企業駕馭能力相符合,優化債務規模與結構,嚴控資產負債率過快增長,確保企業穩健經營。其次,建立健全投資風險檢查監督機制,完善投資業務日常監測和預警工作體系,加強投資業務監管指導,督促完善投資業務內部控制制度,規范企業投資行為和操作程序,加強審計監督,建立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
2.2加強應收賬款及壞賬監管指導所辦企業加強風險管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完善企業的信用政策,防止壞賬的形成;督促企業加強日常的應收款項管理,建立健全銷售責任制,定期做分析和調研,建立健全壞賬準備金制度;督促企業健全應收賬款的事后管理,必要時成立清收小組,催討應收賬款,積極探索應收賬款的處置方法;建立健全壞賬的核銷的管控和審批制度,加強責任追究制度。
二、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資產處置監管
1.識別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資產處置風險有些所辦企業在資產處置過程中,缺乏充分的透明和充分的競爭,很難保證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導致企業資產的流失;管理層級過多,鏈條過長,所有者虛置狀況嚴重,管理效率下降,甚至造成一些資產歸屬模糊,為企業資產流失埋下隱患;外部監督弱化,財務和審計監督不到位,侵犯企業資產的行為時有發生。
2.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資產處置監管
2.1規范產權交易行為,企業資產的轉讓應當依法評估并按規定進行評估備案。同時,應當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除按國家規定可以直接協議轉讓的以外,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平臺公開進行,應當采取拍賣、招投標方式進行,不適用或者不便于以拍賣、招投標方式進行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可采取協議轉讓或者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1.1財務監督理論研究企業的財務監督是針對企業的財務工作進行系統、連續、全面的監督檢查,包括對企業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工作的檢查,從而發現財務工作中的紕漏,對財務信息的不實情況和偏差進行糾正,對在財務工作中的造假進行查處,依法處理舞弊違法行為,從而保障財務工作的合理運行。從理論上講,財務監督主要是為了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
(1)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利益沖突;
(2)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企業的財務監督源自于監督方與被監督方的信息并不對稱,從而導致財務信息的不透明度加深和財務信息的可信度降低。財務監督主要為了解決兩方的矛盾和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1.1.1財務監督的必要性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以企業領導者的意愿為主。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者對財務信息進行加工從而獲得利益,這樣造成了財務信息的失實。建立企業的財務監督,能夠促進財務工作的合理運行,從而保證財務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實性。大部分國有企業并沒有財務管理經驗,內部也沒有保證財務信息真實性的監督機制,甚至在企業內部形成了“兩本賬本”,造成了監管工作和稅收工作的損失。這樣的情況并不是少數,因此建立外部財務監督機制,既是保證企業發展的手段,也是為了保證國家經濟秩序合理運行的方法,對國民經濟進行保護。隨著我國民營經濟的不斷發展,國有企業的主體數量和復雜性都大大增加,由于市場調節具有滯后性,所以必須采用財務監督的手段掌握到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的發展現狀,從而為國家的宏觀調控提供數據支持,保證國民經濟的發展。從我國企業發展的現實來說,財務監督不可或缺。
1.1.2財務監管的現實意義財務監督包含對財務有效的工作本身進行直接監督和利用財務信息對企業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財務監督部門通過財務人員進行監督管理,財務工作人員在監督的過程中,有向監督部門如實提供財務資料的義務。而監督部門通過對財務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對,按照規定對造成財務信息不實的工作人員進行處理。
1.2財務監管的現實基礎
(1)財務管理工作是企業現代化管理的重要內容,因此對于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對企業的合理化運行和現代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在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財務人員會因為企業或是私人的原因,進而損害企業的利益。為了對財務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管理,財務監管工作需要對國有企業以及財務工作人員進行合理的監管,防止財務管理過程發生偏差。
(2)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企業的部門、人事結構都會發生轉變。怎樣在轉變的過程中保障財務工作的正常進行,是財務監督存在的意義。通過財務監督的執行,使企業的財務工作能夠保持穩定的發展,不因企業的結構變化而發生改變。同時由于國家對企業財務監督頒發的政策法令,需要監督部門對企業財務人員的學習進行評估,從而保障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跟得上時代的發展。
2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現狀解析
隨著國有企業的發展,財務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來。財務監督可完善民營經濟的財務核算工作,進而保證國有企業現代化轉變,建立起完整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我國的財務監督現狀還遠遠不容樂觀,關于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工作是由于監督力量薄弱和監管力度不夠等原因而造成當今的監督現狀。
2.1企業內部財務監督和審計不足在國有企業發展的過程中,財務人員具有財務工作管理的義務,但是由于國有企業的領導集權嚴重,導致了財務管理缺乏規范和科學的內部管理《。財務法》規定“,財務對本單位實行監督”。國有企業內部的財務工作開展情況并不理想,關于財務的稽查制度、財務清查制度以及成本核算制度等相關制度也沒有合理地建立起來,在監督方面依然存在很大的問題。而且在國有企業的經營過程中,內部審核制度相對傳統,缺乏對財務監督再監督的審計制度的重視,受到國有企業家族式經營的影響,內部的審計制度也難以發揮真正的作用,導致企業在市場競爭處于不利地位。
2.2企業外部監管不健全我國的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制度并不完善,而監督工作的執行則顯得不夠公平。在實行的過程中,對企業資金進行審計監督的稅務、審計和財務等部門中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有待提高,執法隨意性較大。同時對于企業的監管并不到位,影響了財務監督職能,不健全的財務監督制度影響了財務監督的執行。國有企業財務政府監管的工作并不完善,根據《財務法》第七條的規定,財政部門實施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審計工作,而且稅務部門對國有企業的稅務管理等相關問題展開監督審計工作。但是實際工作中,財政部門主要負責財務人員的培訓,稅務部門主要對國有企業的稅務信息展開稽查,政府審計部門主要針對的是國有企業。這導致了雖然在每個職能部門在監督中各司其職,但是監督信息相互獨立,不能夠對國有企業財務工作形成全面的監管。
2.3監督對象缺乏針對性財務監督的對象是企業的財務行為,主要是針對企業的財務人員的監督。但是由于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與經營者密切相關,因此還需要對企業的管理層進行有效的財務監督。在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過程中,針對企業管理層的監督缺失,導致財務工作的難度增大,使監督工作處于滯后的狀態。在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中,需要將管理層的監督納入到監督體系中。
2.4財務監督制度有待完善針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行為主要是基于《財務法》的解釋與相關規定,但是現階段財務監督法律法規并不完善,針對企業的內部監管要求、監督對象的確立都缺乏明確而有效的規定。在企業法以及企業財務制度中已經就財務審計監督進行了規定,但是對于制度的有效執行卻缺乏有效的解釋。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審計行為的法規缺乏全面性與系統性,對違反監督審計行為的企業規定不足,導致財務監督工作相對滯后,造成了較為嚴重的問題。而且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的行為缺乏專職的政府機構,財務監督中的稅務、審計、監察等部門信息不能共享,缺乏對財務信息的全面監督。
3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策略
完善企業財務監督的有效執行的前提是構建以內部監督為基礎,政府監督為主體,社會審計監督為保障的財務監督體系,明確財務監督的行為以及財務監督的主體。在財務監督體系中,監督的主體是企業的產權,政府監督包括立法監督以及行政監督工作。將政府監督與社會監管相互結合對國有企業財務工作進行管理,政府監督以公共管理為主,社會監管主要針對財務工作人員,行業自律則以市場和內部的監督為主,三者在監督過程中相互協作,保障財務監督行為的正常進行。
3.1加強政府的財務監督關于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工作,依然是以政府的審計、財務、稅收等部門為主。政府監督工作主要有兩個方面需要加強:
(1)對財務師事務所的審批建設嚴格把關,通過對注冊財務師的管理,使注冊財務師了解到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注冊財務師在監督中所起的作用,對于社會監管不力的注冊財務師進行處罰;
(2)在對于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工作中,確保信息共享,從而針對財務監管進行全面性監管。針對國有企業財務監督中建立專職的監督部門,使監督人員能對企業的財務信息進行實時監督,確保財務監督的執行,對監督工作中的行為作為糾偏以及處罰。
3.2加強企業社會監督對于企業的監管工作起重要作用的是注冊財務師,因此注冊財務師通過對財務人員和企業的財務信息進行社會監管,從而對國有企業起到社會監督的目的。在財務監督的過程中,注冊財務師事務所要對國有企業的財務師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同時要做好財務師的教育培訓工作,使企業內部財務師財務專業能力提升,熟悉相關規定與標準,具備對企業進行內部監管的能力。由于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尚未建成合理的體系,內部監督力量相對較弱,因此注冊財務師事務所可以就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進行,從而對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進行內部監督和審計,保證財務工作的合理運行。內部審計監督可以就企業的相關市場信息進行分析,從而促進企業的生產行為,也可以建立企業的自我約束,加強企業的財務監督工作。
3.3對財會報表和財務科目進行調整當前的財務報告內容之間存在矛盾,為了消除矛盾,在財務報告中應當對相關的內容進行調整,從而保證報告的實用性與真實性。其中財會報表是財務信息的通用語言,為了將財務信息的基本只能發揮出來,需要不斷地完善報表體系。當前的財會報表應該與國際財務信息慣性相結合,從而保證財務信息合理有效,構建以國際通用報表為核心的報表體系,對于我國財會報表改革具有重要的意義。在報表工作中,完善“累計折舊”的定義以及應用方面,避免財務賬面虛高的現象,能夠完善對企業經濟活動的計量管理,實現對實際耗用和支出進行分攤,以及保證年度支出的均衡。
3.4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注冊財務師事務所的監督工作相對專業,而政府的財務監督工作具有更大的實權。將政府的財務監督工作與注冊財務師事務所的社會監督相互結合,從而對財務工作進行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將日常監督與執法監督結合起來進行監督管理。財務師事務所對國有企業的企業人員進行管理,做好日常檢查,使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得到持續的監管,促進企業的內部財務監督建立。而行政監督則從法律層面上保證了企業的財務工作正常運行,使財務失誤影響不至于擴大化。以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結合的財務監督,形成了尊重財務制度并且加以執行的監督氛圍。
4結語
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主要功能是對企業的財務核算和財務信息披露等工作進行有效的管理,從而促進財務管理規范化發展。我國現階段的國有企業監督工作存在著監督不力,監督體系不健全的現狀。為了加強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加強行政監督,建立規范化的財務監督程序,利用相應的法律規范進行財務監督,對財務監督中的不法行為進行及時處理;
本文作者:郭慶祺工作單位:河北唐銀鋼鐵有限公司
企業內部監管—內部控制目前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1、產權結構不合理,企業內部監管主體的社會和法制意識薄弱。比如,在國企股份制經營中,企業內部形成嚴重的“內部人”控制局面,經營管理無約束。其他企業也會因為投資人與經營者不一致而產生上述問題。2、內部會計監管獨立性差。企業內部會計監管依附于企業,服務于企業的經營目標,其利益與榮譽融為一體,缺乏獨立性和工作的主動、系統性。社會監管社會監管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監管乏力。注冊會計師是社會監管的核心力量,彌補了政府監管的缺陷。除此社會監督的渠道比較單一,目前主要依靠的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但是很多企業中整體資金薄弱,融資渠道有限。相對而言,我國企業資產總體規模偏小,經營的模式也單一,整體的資金實力較為薄弱,在集團全面發展中,可能無法全面有效地支持集團的需求和戰略目標。企業的資金募集來源還存在相對單一的情況,集團內部的資金有限,制約了資金池的集聚和高效率的配置使用。
隨著集團公司的發展進入不同的階段,并能夠更好地參與市場競爭,都需要集團公司能夠通過財務管理實現資金資源的專業化管理,能夠進一步提升競爭力。在平臺內部有效管理,不斷適應企業發展階段的資金需求,達到運營成本降低,戰略目標實現的目的,增強企業集團的整體競爭力。2、獨立性及從業人員的水平和素質較低。獨立性是社會監管客觀公正履職的保證,也是以會計師事務所為代表的社會監管客觀公正的根本。企業在發揮資金調劑作用中,主要是通過吸收有結余的成員公司,形成資金池,再通過資金投向,將資金轉移到有需求和能夠進一步創造更大價值的成員中,有利于資金資源的高效率配置,降低集團內部資金使用的成本,并有創造更大利益的能力,內部資金的優化配置,可以促使集團內部的資產結構優化,有利于集團公司內資金管理的發揮。
針對現行會計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提出應對措施時,由于體系中的三個層次監管是有機的一體,相輔相成,所以完善的措施應在綜合考慮這一因素的情況下提出。筆者認為要完善現行體系應從以下方面入手:建立國家誠信體系,為會計監管提供社會基礎建立國家誠信體系(包括職能部門、企業和從業人員),加強社會信用管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有重要意義,為會計監管奠定堅實有力的社會基礎。加強各監管主體的合作首先是政府監管中各監管主體的合作,我國現行的政府監管主體,對企業的會計監管都是“單線”的監管。
如果主體之間能夠適度的溝通,例如在某同一時間進行企業會計信息披露的檢查,這樣既可以避免企業被重復檢查的的局面,又可以避免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買通某一監管部門的風險,還可以解決各個監管主體“一線”執業人員不足的問題。其次,三個層面的監管主體之間的合作,各個監管主體對企業監管的信息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實現共享以實現各部門的合作,這將有利于發現違法線索,堵塞執法的死角,以解決社會監管乏力的問題,從而使監管更加有效并且不斷擴充社會監督的渠道。會計監督體系的完善是一個復雜而動態的問題,必須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手段并結合經濟形勢的發展狀況才能加以解決。長久來說,其完善還是應重點放在內部監督的完善上。雖然存在很多問題,但是相信我國的會計監督體系在一系列措施的完善下,必會促進經濟的更快更好發展。
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中國保險業從此打開了通往世界保險市場的大門。對中國保險業來說,加入世貿組織不僅要面對保險市場競爭所提出的挑戰,更重要的是對國際市場游戲規則的把握與認同。因此,了解國際保險監管發展趨勢,借鑒國際保險監管先進經驗,對我國保險監管體系的形成和制度建設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議,是當務之急。
1.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現狀及其不足
我國目前采用的償付能力監控指標是在借鑒歐盟償付能力額度制度和美國風險資本管理的基礎上形成的,其中包括定性和定量監管兩個方面。定性監管主要規定了保險條款、費率、準備金的提存,規定了保險公司單個風險自留額和全部風險自留額,并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了規定;定量監管主要是采用了英國的最低償付能力額度思路。但與實施這種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體系和監管指標尚有許多不合理、不完善之處。
1.1缺乏完整的保險會計準則體系。
保險公司不僅同一般企業一樣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而且還承擔著社會保障的責任,關乎廣大投保人的利益。保險公司的兩重性質決定了其會計行為規范的兩重性:一方面需符合一般財務會計原則,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證保險公司對外財務信息的披露,要求真實、公允地反映保險公司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成果和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狀況,要求保險公司的財務信息與其他行業保持可比性;另一方面要符合監管會計原則,主要服務于保險監管當局為保證保單持有人利益而監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需要。因此,保險公司在會計制度的設計上,不僅需要建立適合于保險行業的財務會計制度,還需要重視監管會計制度的建設。目前,國際上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都建立了專門的保險監管會計制度,而我國僅于2004年下發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準則公告第1號: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和計算機軟件(征求意見稿)》,保險監管會計制度建設總體尚處于初始階段。
1.2缺乏統一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標準。
目前我國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實行兩種標準,一種是適行于上市公司和股份公司《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2002年1月1日頒布),另一種是非上市和股份公司實行的《保險公司會計制度》(1999年1月1日頒布),兩種制度最大的區別是在《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中更加強調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更有利于反映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由于兩種制度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原則及方法不同,對評估保險公司的實際財務狀況及償付能力也會帶來直接影響。
1.3監管指標不全面,預警作用不明顯。
保險財務監管指標體系的建立不僅要做到滿足現狀,更要能夠對以前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并對以后的經營態勢做出合理預測。我國在借鑒美國保險監管指標體系基礎上建立的財務指標體系只是側重于公司盈利和經營性風險的分析,涉及綜合性財務狀況和準備金方面的指標較少。而美國的保險監管財務指標僅對產險公司就設立了11個指標,從綜合財務狀況、利潤經營狀況、流動性和準備金等多方面來綜合考核公司的經營狀況。我國只借鑒了美國監管指標體系的一些指標,沒有設立一套類似于美國的對歷史數據財務狀況的追蹤分析系統,在美國對歷史數據財務狀況的追蹤分析系統中3年前提出過警告的公司中,有80%的公司最終都破產了。
1.4缺乏對財務指標的動態監管。
我國評估保險公司財務指標的償付能力是以1年內公司認可資產減認可負債的差額作為標準的,只測算這一時期保險公司的靜態償付能力,沒有考慮保險公司長期持續經營的要求,不能真實反映不同保險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另一方面我國使用的一系列財務比率法是定量指標體系構成的,它們在選擇上是否恰當、合理,都會影響到預警系統的運行效率。在2003年下發的《保險公司最低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中只是從認可資產表、認可負債表、最低償付金額幾方面對保險公司的財務情況監管,并沒有聯系保險公司在一定假設條件下的現金流入、現金流出及其對財務狀況的影響做出預測。
2.加強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的建議
2.1進一步重視并加強保險償付能力的監管。
我國保險監管當局對財險公司和壽險公司分別規定了最低償付能力標準,但這些規定并沒有被很好地執行,一些中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的概念和風險選擇的意識不強,掛賠現象嚴重,整體償付能力依然薄弱。保險公司承擔著廣大被保險人可能發生保險事故而引致的賠償或給付責任,只有本身具有足夠的償付能力,才能保障被保險人的安全,增強消費者的信心。因此保險監管應進一步重視并加強對保險公司的最低償付能力的考核,結合國情,參照國際慣例,改善目前最低償付能力的計算方法,使其更加科學化、合理化,確保保險公司對所承擔的風險具有足夠的賠償或給付能力,保證公司良好的財務穩定性和較高的置信度。同時要注重建立應急機制和化解風險的渠道,一旦發現償付能力不足,應立刻采取諸如辦理再保險、轉讓業務、增加資本金、調整資產結構或是限期整頓、停止部分業務、直接接管等補救措施,重新塑造保險公司的財務信用體系,以維護社會保險園地的正常秩序,促進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
2.2建立完善的保險業法定會計準則體系。
加快保險企業會計制度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統一化建設,認真研究并借鑒國外保險會計的規范和標準保險業法定會計準則體系,結合我國保險業發展實際和監管要求,不斷建立完善體現保險行業特殊性的保險業會計準則體系。保險公司可以先按照保險行業通用會計準則(GAAP)編制通用會計報表,再按照保險法定會計準則(SAP)調整為監理會計報表從而滿足投資者和監管部門的不同需要。
2.3建立有預警性和評級等級制度的監管模式。
集中保險公司的資產獲利能力、資產質量、投資收益、準備金充足率、資本金充足率等體現償付能力安全性的各項財務指標,并分析3到5年的財務跟蹤指標和財務評價等級制度,通過多年跟蹤的財務指標來分析發現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征兆,評價公司今后的發展趨勢,并且采用財務評價等級制度的方式對公司的大小和財務狀況進行分類,提高監管的精細化程度。目前,以NAIC(全美保險監督官協會)的IRIS(保險監管信息系統)和RBC(基于風險的資本管理方法)為代表的保險機構償付能力風險預警機制已經在世界各國廣為應用,我國的保險監管應盡快改變傳統的主觀性和經驗性做法,加快監管信息化建設,提高監管效率和質量。
2.4建立由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轉變的監管模式。
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進行動態監管的主要內容包括:(1)動態評價保險產品負債與其相對應資產的實際形態是否匹配;(2)不僅是對決算期進行評估,而且通過對未來任一時點現金流量狀態進行模擬,來反映和評估保險公司的所有經營狀況;(3)借鑒美國做法進行利率假設,通過適當的概率分布來確定利率和變化,并考慮公司的各種資產和負債的配置,將公司現金流公式化,計算出各種利率假設下公司的現金流入和流出,以此來評價公司的償付能力。
2.5加強保險行業自律。
成功有序的監管離不開行業組織的自律配合,保險行業協會是保險人或保險中介機構組成的社會團體,其在規范保險市場方面發揮著政府監管當局不具備的協調作用。因為行業組織在起市場主體間聯絡、信息、技術咨詢和共享服務等作用的同時,在某種程度上還能獨立充當市場秩序的維護者和行業經營行為的仲裁者。監管當局應積極支持保險行業組織的建設,以行業的自律擔負起監管的輔助作用,通過保險行業協會加強各保險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維護保險市場正常的競爭秩序,從而避免同業過度競爭造成虧損和償付能力的不足。
2.6提高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的素質。
加入WTO,中國保險監管業面臨考驗,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加入WTO,意味著中國保險監管在物質或者有形的層面上迅速地向國際靠攏、與國際接軌,但保險監管同時也是一種文化、一種理念,文化和理念上的轉變問題是不可能通過WTO或其他什么協議可以簡單解決的。但事實證明,有形和無形兩個層面之間是緊密相連的,二者既相互促進,又相互制約。只有達到協調一致,才能稱得上是有效的、與國際接軌的保險監管。這里的關鍵問題是所有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的普遍素質。從現狀看,我國保險監管隊伍是相當不錯的,精練、充滿朝氣。但是必須看到,我們從事保險監管的歷史畢竟太短,對市場經濟和開放條件下保險監管理念、技術和手段的了解、認識和掌握有限。在不少人的觀念中還留存著計劃經濟和封閉經濟體制下政府行為模式的烙印。人的觀念不轉變、素質不提高,所謂的接軌是不會有生命力的。應當看到,在監管機構、監管形式和監管內容上,當前我國保險監管與國際潮流不一致。比如,全球兼并盛行而我國的保險監管則要求產、壽險分業經營,國際保險監管日趨放松對微觀層次的監管而注意對償付能力的審查,我國卻強化對費率、條款的監管。對此,一方面,我們應積極地予以正確評價,我國的保險監管方面基本反映了我國的保險業水平及發展要求,如產、壽險分業經營就促進了我國長期以來發展不足的壽險業務迅速增長,又如從全球購并歷史來看,合總是以分而發展為基礎的。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從國際保險監管中看到我國的發展趨勢。
參考文獻:
[1]黃亞鋒著.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的構建,《保險研究》,2001年06期.
[2]曾靜.完善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的思考,《保險職業學院學報》,2004年04期.
[3]戴娟.借鑒國際經驗加強保險監管體系的建設,《保險研究》,2004年05期.
中小型企業往往不具備先進的管理理念,往往只關心眼前的利益,對定量包裝商品計量工作認識存在誤區,認為產品質量過關即可,而計量工作沒必要太過精確,也不需要配置專門的計量部門和專職計量人員,對于計量方面的法律法規所知甚少,法律意識淡薄,因此對法律規定的計量校準、檢定等也只是應付了事,計量人員很多都是其他崗位的兼職人員,對于計量方面的專業知識所知甚少,不足以勝任當下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工作。
1.2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標注不規范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凈含量標注的字符高度,計量單位的選擇等內容有嚴格的規定。但由于實際工作中缺少有效的監管使得中小型企業對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標注認識不足,因此在商品外包裝上要么缺少標注項目,例如有的只標注數值和計量單位,缺少“凈含量”等中文字樣,要么標注內容與法律、規范的要求不符,如只標注“重量”,而不明確“凈重”,另外,標注位置和字符大小等的隨意性較大,使得定量包裝商品市場較為混亂。
1.3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不足問題較為常見
中小型生產企業生產規模較小,工藝較落后,而且對計量方面財力投入少之又少,計量器具老化、量程不準等現象非常普遍,為達到節約成本的目的,我國中小型生產企業常采用廉價的人工來替代機械設備,在定量包裝商品包裝時采用人工計量,因此常常導致商品包裝時不能準確計量。一些中小型生產企業為實現自身利潤的最大化,將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控制在允許偏差的下限,而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屬于違法牟利的行為,這在中小型生產企業中比較常見。
1.4計量管理相關制度缺失
當前我國大多數定量包裝商品的中小型生產企業都存在制度不健全的現實問題,因此計量管理工作常常是無章可循,內部控制規范和計量管理人員缺失,缺少定期和不定期的商品凈含量內部抽查,而且對計量器具設備缺少維護、校準等專業人員,因此對于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是否合格不能準確和及時地判斷出來,導致凈含量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2對中小型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監管措施
2.1加強外部監管
2.1.1宣傳和普及商品計量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中小型生產企業法律知識淡薄的現實,應當加大我國現行的《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規定》、《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及《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JJF1070-2005)等法規和有關規定向中小型企業宣傳和普及的力度,使中小型生產企業的負責人知道定量包裝商品如果凈含量不足不但不會給企業帶來利潤,而且還會影響企業的市場形象,對企業長期發展不利,一旦觸犯法律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為企業普及法律知識是監管的基礎。
2.1.2加強監督執法力度
首先,質監部門應當建立定量包裝商品定期檢查和隨機巡檢制度,對中小型生產企業形成常態化的監管機制,重點監督與人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產品;其次,加強對流通領域的檢查,這是對生產企業監管的輔措施,主要作用是防止在監督生產企業的過程中有所疏漏而設立的有一道防線;再次,建立社會監督機制,由于定量包裝商品種類繁多,生產企業遍布各地,因此僅靠政府部門的監督是不夠的,應當發動群眾的力量,建立社會監督的平臺,將違法違規的企業在平臺公示,并進行法律上的制裁。
2.1.3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指導和幫助
中小型生產企業在資金、設備、人員等諸多方面都很薄弱,單靠企業自身沒有能力精確控制定量商品的凈含量,也缺乏查找凈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以及制定相應措施的能力,因此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企業在建立計量工作制度和制定預防措施上的指導;同時要根據這些中、小型生產企業的實際需要,通過與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協調,使之與中小企業建立合作關系,簽訂委托檢驗協議,以幫助中小型企業控制好出廠產品的凈含量處于標準規定的范圍內。
2.2加強內部管理
對于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來說,要想提高定量包裝商品計量合格率,外部的監督是最為常見的措施,然而來自企業外部的監督行為對于企業來說始終是被動的,只有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加強定量包裝商品計量工作,合法經營,才能降低企業管理成本,提高企業社會形象,是符合企業長遠利益的。
2.2.1建立計量工作制度
企業應當建立定量包裝商品計量工作的制度,使其常態化,設置專門的計量部門或計量專職管理人員,對企業商品的生產進行計量管理。工作中,首先需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配置性能可靠、準確度符合規定的計量器具,也可通過與其他單位建立合作關系,將產品計量進行外包,以降低短期設備投入;另外,對于商品的包裝標注應當按照《辦法》的規定進行,統一批次產品做到整齊劃一。
2.2.2做好生產過程監督控制
在生產過程中,企業應當對重要的生產工藝流程進行抽樣檢驗,及時獲得第一手信息,掌握產品的計量狀態,通過對工序進行控制達到對整個工藝流程控制的目的,同時為確保計量的準確性,應當明確每個計量器具的校驗、維護計劃,確保設備器具符合計量工作的要求。
如何加強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
(1)加強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必須按部就班,循序漸進。現階段,我國很多企業的建設條件和技術水平還沒有達到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建立的要求,所以,必須有計劃,有階段地加強財務管理信息化,不能離開客觀條件,脫離實際進行建設。因為財務管理信息化是企業現代化管理的核心內容,要加強財務管理信息化的建設,還要對企業整個運作系統進行現代化建設,優化重組企業內部外部運作結構。因此,需要以企業基礎信息化起步,按照從簡單到復雜、從財務到生產管理步驟,合理安排進度。如果不按部就班,沒有合理規劃,就會給企業信息化管理、財務信息化管理的建設造成一定的風險,浪費時間和資源。
(2)加強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就要建立以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為核心的思想觀念我國加入WTO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趨完善,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步伐加快,國有企業長期以來是傳統的經濟體制和管理模式,運作方式有待改善。在現代化的企業中,需要建立以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為核心的思想觀念,以掌握和控制資金流動作為經營管理依據。在企業日常的生產經營工作中,有很多工作部門和細節,所以,需要做好企業內部的資金和財務管理工作,對整個企業的管理工作才能合理高效。以財務管理信息化建設為企業管理模式改革的核心內容,設立科學的財務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財務信息和資金的調控,可以減小企業在市場變化下的風險,減少企業不必要的浪費和資金流失,并可以使企業內部的信息交流更加方便透明,真實有效。
(3)加強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需要加強對體系的安全保障。企業財務管理信息系統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安全機密。因為目前現代化的企業使用的網絡體系是基于開放式協議的基礎之上,而財務管理信息系統在這種開放式協議的環境下,存在被攻擊的可能。比如身份被不法者冒充,重要信息資源被盜用,這些是技術上要防范和解決的問題。另外,企業的內部人員在使用財務信息管理系統中,還存在部分不嚴密的現象,比如控制把關不到位,權責劃分不嚴格,使得企業重要信息外泄或沒有得到較好的保護。財務管理信息化實現后,企業經營運轉的每一個環節都依靠于計算機網絡系統,如果不能夠加強企業計算機網絡系統的管理水平和維護效果,會影響到企業的整體運行。所以加強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就必須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體系,為企業的正常運作保駕護航。一方面,采用嚴密的防火墻技術,對付網絡黑客入侵僅僅檢測和攔截,設立身份認證,密碼認證等安全的網絡技術,對財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各個環節采取網絡保護措施,加強防范。另一方面,從人員管理到組織機構的架構,從計算機網絡病毒的防治到企業內部運行系統的控制,從信息資源文件的管理到軟件操作系統等一系列軟件硬件設施,都要配套建立一系列嚴格的安全保障體系,使安保制度更好地為財務管理信息化服務,同時必須加大制度的執行力。
企業年金基金,是指根據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它在保障雇員退休待遇、解決社會老齡化問題、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2004年下半年以來,隨著我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等規定的陸續出臺,企業年金投資證券市場的規模將越來越大,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度量與控制成為年金計劃發起人、年金計劃受益人、年金基金管理人、及政府監管機構等多個主體日益重視的現實問題。本文對此問題進行初步的探索。
一.企業年金的分類與年金基金的財務風險。
企業年金計劃分為兩種:受益確定型年金(definedbenefit,簡記為DB)和繳費確定型年金(definedcontribution,簡記為DC)。兩者在繳費及待遇支付等方面的管理模式不同,其形成的年金基金所面臨的投資風險也有所區別。受益確定型年金(DB)是指企業根據員工的工資水平、工作年限、為企業貢獻程度等因素來約定其員工未來退休后所獲得的養老金標準,即企業所需支付的養老金;企業據此確定所需要的各年繳費,并全部承擔年金資產管理的投資風險。繳費確定型年金(DC)是指通過建立個人賬戶的方式,由雇主和雇員定期按照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雇員的退休金水平取決于帳戶中資金積累規模及其投資收益。退休金可以由員工一次性支取,也可以分期支取,直至其個人賬戶余額為零。對于標準的繳費確定型年金,雇員自已進行投資決策,并承擔其個人賬戶資金的投資風險。但在實際運作中,往往將年金賬戶具體的資產管理交由專業機構負責,年金賬戶所有人只是擁有選擇資產管理機構或選擇具有某種風險回報特征的資產組合品種的權力。例如,美國的401(k)年金計劃是繳費確定型年金(DC)最主要的類型。401(k)計劃既可采取企業集中投資也可采取個人分散投資的方式。在前一種方式下,通常由企業指派專人或設立專門的投資委員會負責401(k)資金的投資并對這部分資金的增值保值承擔較大的責任。在采取后一種方式的情況下,企業通常經過一定的篩選程序,聘請投資咨詢公司從眾多投資銀行、商業銀行、信托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針對企業年金設計的一系列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不同風格的股票基金等產品中選出候選基金,供參與計劃的職工自行選擇,企業職工有權決定自己賬戶資金的投資方向同時也承擔投資的風險。法律規定,計劃發起人至少向職工提供三種風險——回報特征存在明顯差異的投資產品,投資目錄每三個月應更新一次等。而香港實行的養老公積金制度,即所謂的“強積金”制度,則由投資管理人設計出若干種基金投資品種,其中有保守型基金,如:保本基金、保證基金、債券基金等;有穩健型投資,如:均衡基金、平穩基金;也有勇于承擔風險型的基金,如:股票基金等;任參與年金計劃的職工自選作出投資決定。有關法規將我國的企業年金規定為繳費確定型年金,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但年金投資運作統一由企業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選擇投資管理人運營所有的資金,負責年金資產的保值增值,職工個人沒有投資決策的權利。
受益確定型年金(DB)與繳費確定型年金(DC)的主要區別是DB年金基金具有事先確定的、因承諾支付職工退休金所形成的負債支出。支出的金額與未來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退休職工的在職工作年限、退休職工領取退休金的時間(即退休后的生存時間)等因素有關。要通過對DB年金基金進行合理的資產配置及繳費,來滿足這一事先約定的支付承諾,即所謂的“以支定收”。因此,受益確定型年金(DB)基金在運作過程中,除了都要面臨傳統的風險,如政治風險、經濟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等之外,更重要的是DB年金約定的負債支出可能會超過DB年金基金的資產價值,使DB年金基金無法滿足事先承諾的退休金支出,即發生財務風險,又稱之為基金化不足風險(underfundrisk)。例如:醫療水平的提高使退休職工壽命、進而領取退休金的時間延長;經濟增長及物價水平上漲使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提高;這些因素都會造成年金基金未來的償付支出增加,如果年金基金的資產管理收益及繳費累積沒有相應的增長,則可能會沒有足夠的資產來償付負債,進而影響參與年金計劃的職工的正常生活,甚至影響到社會的安定。因此對于受益確定型年金基金的管理必須要考慮負債因素的變化。對于繳費確定型年金(DC)而言,DC年金計劃則屬于“以收定支”,沒有事先約定的償債支出,而是根據年金基金投資及繳費形成的積累額,多收多支、少收少支。盡管DC年金基金的管理人沒有類似于DB年金基金情況下存在事先確定的、剛性的負債約束,但如果DC年金帳戶通過繳費及資產投資而在退休時積累的資產總額過低,也將影響退休員工的生活水平。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繳費確定型年金基金的運作也需要考慮未來工資水平變化對基金資產管理的要求。
二.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度量指標。
受益確定型年金基金的資產管理要考慮負債變化引起的基金化不足風險。其衡量指標主要有兩種。一是用基金化比率來表示,計算方法是:
t時點的基金化比率(Fundingratio)=年金基金在t時點的資產價值(A)/年金負債現值(L)
其中,年金負債現值(L)是考慮未來經濟和工資增長情況、職工壽命、年金計劃規定的退休金給付水平等因素,在一定精算假設的基礎上,計算出年金計劃未來的償債支出流,并根據設定的貼現率水平,折算成t時的現值。
另一個指標是盈余值(Surplus),計算方法是:
年金基金在t時點的盈余值=年金基金資產價值(A)—年金負債現值(L)。
例如:美國通用汽車(GM)公司受益確定型年金計劃(DB)的運行狀況如下表:
年份年金基金資產的
市場價值(A)
(單位:10億美元)精算負債現值(L)
(單位:10億美元)基金化比率
(Fundingratio)盈余(Surplus)
(單位:10億美元)
199346.95063.0250.74-16.075
199450.40857.5740.88-7.166
199567.43667.8600.99-0.424
199671.29570.2781.011.017
199771.29572.5010.98-1.206
199872.28073.5700.98-1.290
199975.00776.9630.97-1.956
200080.46273.2691.107.193
200177.86676.1311.021.735
200267.32276.3830.88-9.061
200360.86079.6170.76-18.757
200486.16987.2850.99-1.116
來源:“ModernizingtheDefined-BenefitPensionSystem”,ByMulveyetc.JournalofPortfolioManagement,winter2005
受益確定型年金基金在運作過程中,其基金資產價值與精算負債現值都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基金化比率和盈余值這兩個指標是不斷變化的。為此,在度量受益確定型年金基金的財務風險時,往往更多地關心指標實際值偏離事先設定目標值或目標區間的幅度或概率。例如英國的《社會保障法》將目標基金化比率的波動范圍設定為90%~105%,如果實際基金化比率低于90%,即看作是償付能力不足,存在財務風險,年金計劃的管理者必須在3年內將資產價值增加到負債的90%,在未來7年內將資產價值增加到負債的100%。
對于繳費確定型年金(DC)而言,盡管不約定未來的償付金額,資產管理的風險更多地轉嫁到參與年金計劃的職工身上;但為了保證年金參與人的年金帳戶在退休時積累的資產價值在一定程度上滿足退休后的生活需要,許多發達國家將繳費確定型年金(DC)退休時的年金資產價值與當時的收入(finalsalary)之比(稱之為替代比率,replacementratio)做為衡量繳費確定型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重要指標。
三.企業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監管
企業年金計劃是退休職工老年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但由于年金基金的資產管理采取市場化的方式,一旦年金基金發生財務風險,償付能力不足,將影響到退休職工老年收入保障的穩定性,甚至是社會的穩定性。因此,必須加強對企業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監管,以保障年金計劃參與人的權益。
對于事先明確設定退休金支付水平的受益確定性年金(DB),年金基金管理人有剛性的負債約束,因而發生財務風險的可能性較大。為此,許多國家是通過建立第三方擔保的方式為年金計劃受益人設置一道安全屏障。如美國由政府設立養老金受益擔保公司(thePensionBenefitGuarantyCorporation,簡記為PBGC),通過向所有設立年金計劃的公司收取保險費并進行投資,用積累資金對發生財務危機的年金計劃提供擔保或理賠。PBGC收取的保險費有兩部分,一是固定比例的保險費,如1991年1月1日以后,每個年金計劃每年向PBGC按每個受保人19美元的比例繳納保險費;另一部分是可變比例的保險費,主要是PBGC針對基金化比率不足(即存在一定財務風險)的年金計劃,加收額外的保險費,以督促年金計劃提高償付能力,降低財務風險。至2002年4月,PBGC累計向35000個受益確定型年金計劃中的大約4400萬受益人提供了受益保護。
對于繳費確定型年金(DC),年金基金管理人對年金受益人沒有事先設定的、剛性的償付承諾,因此更需要加強對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監管,以防止年金計劃受益人的基本利益因年金基金管理人的投資不善或違法行為而遭受損失。在這方面,許多國家對繳費確定型年金(DC)建立了擔保或補償機制。其基本制度是設立擔保的最低收益率水平,如果年金基金的實際投資收益率低于擔保收益率,由年金基金管理人用自有的儲備金或自有資產彌補缺口;如果仍然無法彌補,則由政府基金給與一定補償,但年金基金管理公司將會被清算。在這一制度設計中,關鍵是擔保最低收益率水平如何確定。與我國同樣作為新興市場的智利、阿根廷、波蘭三國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智利以過去36個月的所有企業年金的平均收益率R作為基礎,其擔保的最低收益率是平均收益率R的50%和R-2%這兩個數值中的較小值。企業年金實際收益率低于這一水平,則基金管理人要有自有儲備基金彌補缺口。而如果某個企業年金的實際收益率比所有年金的平均收益率R高50%或超過平均收益率R達到2個百分點之上,則超額收益部分充實為儲備基金,不計入年金帳戶的實際收益。阿根廷設定的擔保最低收益率為平均收益率R的70%和R-2%這兩個數值中的較小值。能夠計入個人年金帳戶的最大收益率是超過平均收益率R的30%以內或超過平均收益率的2%以內,超額部分轉入儲備基金。通過這些機制,實際上是在一定程度上“熨平”了因不同年金基金管理人投資收益的差別,導致職工從年金帳戶中所獲得的退休金收入存在過度的差異。特別某些低收入職工和文化程度較低的職工在選擇年金基金管理人方面的能力較差,與其它收入及文化程度較高的職工相比,前者所獲得的收益率可能會非常低,建立擔保最低收益率機制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平衡職工之間的收益差異,更多地體現企業年金作為促進社會公平、防止貧富差距過大的社會保障機制,而不是演化為獲得最大化投資收益的手段。
我國目前在企業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監管和年金最低收益保障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我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只在第五十八條規定:“投資管理人從當期收取的管理費中,提取20%作為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專項用于彌補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虧損。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在托管銀行專戶存儲,余額達到投資管理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凈值的10%時可不再提取”。僅從管理費中計提20%作為投資風險管理準備金是否充足?是否應建立政府主導的年金收益擔保機構?考慮職工工資收入增長及通貨膨脹等因素,年金投資資收益保障是否不應只限于彌補虧損而應該保持一定的正收益率?這些問題還需要進行深入的研究。
[參考文獻]
1.ArunS.Muralidhar著,沈國華譯:《養老基金管理創新》,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年出版。
由于傳統的電網企業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屬性,沒有完全擺脫計劃經濟時期的管理模式,缺乏競爭創新意識和機制,因此,其財務與業務及整體經營環境的管理融通和銜接較弱,固定資產的管理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職責分工不明確,執行不到位。一方面,供電企業按部門管理固定資產不利于資產的到位管理,例如物資供應中心對設備未能具體到臺,只能采用批次的管理方式,從而難以形成統一高效的固定資產管理機制。另一方面,固定資產管理涉及的部門較多,而部門間溝通不暢和融合程度較小,從而加重了條塊分割的程度,更不利于建立全局統一的固定資產管理體系。
(二)固定資產的價值與實務管理相脫節,實務管理職能有待完善。供電企業由財務部門統一進行價值管理,卻由計劃建設部、各供電所、市場營銷部和辦公室等諸多部門進行實務管理,因此固定資產管理與技術設備管理的角度會因部門過多而產生偏差,從而導致各自記錄的內容與總體要求不相一致,賬本與實務難以核對,賬實不符。當前我國許多供電部門或多或少存在只關注賬面管理而忽視實務管理的問題,相關單位在實際使用固定資產時會出現分工不明、工作失效的問題。例如,一些部門針對將要閑置報廢的資產作為非固定資產報廢處理,內部各部門固定資產的轉移未辦理相關的財務調撥手續,從而造成賬實不符。
(三)固定資產賬、卡、物不相符,產權不明確。由于供電企業內部制度流程的不完善,生產、使用、財務等各個部門的資產信息不對稱,相關工作無法銜接,造成當資產實物發生變化時,賬、卡卻沒有進行相應更新;部分固定資產卡片以批量而非以單項資產進行登記,并且企業內部沒有建立嚴格的固定資產定期盤點制度,從而導致賬卡物不相符。供電企業過去的用地多數是通過財政劃撥取得,導致企業存在很多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證照不全、產權不明確的問題。為了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應為這些資產及時補辦證照。一般來講,補辦證照要交付額外的稅費,使得企業背負更多的負擔,所以一些電力企業不愿自主補辦證照,企業進行股份改制后,固定資產會因被列入無產權一欄而無法入賬,從而形成供電企業帳外帳,最終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四)企業的預算管理和信息化水平有待改善。一方面,供電企業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屬于事后管理,對資產的增減變動、資本化開支、費用化開支等都沒有進行有效地預算管理,有些企業存在忽視使用過程的管理而只關注投運和報廢管理,從而為暫估資產和預測折舊增加了難度。另一方面,當前供電企業的信息化水平不能滿足固定資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例如會計核算體系將每年用于固定資產運行維護檢修的開支列入當期費用予以列支,而未能歸集至單項資產,從而不能評價固定資產的整體使用效益。
供電企業固定資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針對供電企業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當實行固定資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通過對固定資產從購置到報廢整個生命周期的跟蹤管理和價值變化情況的記錄、對比和分析,以提高固定資產的科學管理,優化資產結構,適時調整與企業經營性質不想適應的結構比例,從而促進供電企業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和效益的最大化。
(一)樹立固定資產全員參與、全方位管理的理念。一方面,供電企業執行價值管理的財務人員應充分了解固定資產的構建、技術維修、報廢等方面的基礎知識及其特點,從而能確定適當的固定資產折舊方式、估計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殘值,以準確地進行固定資產相關成本費用的核算。另一方面,其他實物管理部門的相關人員要通過相關的培訓了解固定資產核算、經濟成本管理等方面的知識,以強化基建、使用和運行維護等各個部門的成本管理意識。同時各個部門在管理過程中應從自己的專業視角提出固定資產管理的建議,通過上下聯動、互相配合,使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能夠真正地相互滲透,最終實現固定資產的全方位綜合管理。
(二)加強固定資產生命周期中各個環節的內部控制。固定資產全生命周期管理應當以優化資產計劃、設計、購建、使用、維修、更新改造及其報廢等各個流程的管理為主線,并對各業務流程進行關鍵控制點的分析,從而強化資產業務流程的控制,將固定資產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到實處。例如,某供電企業與固定資產相關的業務流程有大修理費用支出、采購與付款、工程項目建設、固定資產增減等,相關管理人員為每個流程繪制了流程圖,并編制了對應的關鍵控制點表單,控制表中明確列出各狀態固定資產的關鍵控制點、控制要件、控制程序及措施和主要責任人等,從而明確了各部門在每個流程中的責任,確保資產在各個階段的職責分工。
(三)構建固定資產、預算與工程管理系統有效集成的全新管理平臺。固定資產成本與運營效益的管理應與預算、工程管理相結合,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成本的構成特點來設計資產采購、建造、修理、更新改造等預算表格的內容。首先,在編制預算時應對相應的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進行編號,從而便于追蹤在修理和更新改造中使用所涉及固定資產的原編號信息。其次,財務部門可通過對比業務部門填制的預算信息與成本市場信息,以初步判斷固定資產預算成本的合理性,并依據預算中固定資產購入期和建設期合理安排資金,從而對固定資產進行有效地動態追蹤。最后,在預算的執行過程中,通過對實際與預算情況的比較分析,進行有效地控制不合理的支出;同時,對固定資產的購入時間和建設期推遲情況進行調查,從而實現固定資產管理的經濟性與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