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30 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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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
(一)報名條件
具有本市正式戶口或長期居住在我市的外地戶口的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含借讀生)均可報名。各類中等學校在讀生、觸犯法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不得報考。
(二)報名辦法
1、具備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借讀生在畢業學校所在地的招生辦集體報名。
2、往屆初中畢業生在戶口所在地的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
3、戶口在大連市內四區但未在市內四區學校就讀的學生報考市內高中,必須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
4、采取攝像報名的辦法,由區市縣招生辦集體采集包括考生肖像信息在內的各種信息資料。
(三)報名時間:3月25日至4月10日。
三、畢業升學考試
(一)命題原則
1、以課程標準為依據,試題難易程度不超過課程標準的要求,難度適中,具有一定的區分度,兼顧不同學生的學習實際和不同學校對錄取新生的要求。試題的難易程度低、中、高三檔試題的比例為7:2:1。
2、命題要切實體現素質教育的要求,要符合學生的實際并貼近學生的生活,要盡可能地以學生學習經歷作為問題的背景,引導學生重視學習過程的積累,注重對學生運用所學的基礎知識和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學生創造性的發揮。
3、要減少機械記憶的內容。注重考查學生思維過程,減少客觀題的數量,增加主觀題目。不出偏題、怪題,不出人為編造的計算、證明過于繁瑣的題目,不出似是而非的題目。
4、原則上不單獨考查基礎知識,注重對學生基礎知識應用能力的考察。引導學校注重培養學生理解、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等最基本的學習能力。
(二)考試的科目、時間與組織
1、考試科目:初二的地理、生物學科和初三開設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學科為畢業升學考試科目。
2、考試的組織: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外語聽力考試由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實施。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學科考試開卷、限時、獨立完成。
外語聽力安排兩次考試,對第一次考試成績不滿意者,可參加第二次考試,考試成績以最好的一次為準。
地理、生物學科學業考試成績取2008年初二結業時全市統一組織考試時取得的成績。
3、考試時間:
4、成績設定:語文、數學、外語學科考試成績滿分各為150分;物理、化學學科考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體育成績滿分30分,升學總分為680分。
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學科考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外語聽力考試成績滿分為50分。以上各項考試成績轉換成A、B、C等三個等級。等級的劃分采取標準參照與常模參照相結合的辦法。體育成績按照本意見所附的《2009年大連市初中各年級學生體育考試工作方案》(見附件1)確定。
用朝鮮族語言答卷的考生,語文學科分別考漢語文、朝語文,成績各按50%計入總分。
(三)加試、面試及考查
1、市內四區報考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的學生需要加試物理、化學實驗動手操作以及信息技術應用的上機操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其他區市縣和開發區是否加試,由區市縣教育局和開發區教育衛生局決定。
加試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成績不合格的,均可參加一次補考。
2、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的加試按照本意見所附的《2009年大連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規定》(見附件3)執行。
3、音樂、美術及綜合實踐活動為畢業考查科目,5月末前由各學校根據市統一下發的考核標準在校內組織完成。
4、報考普師專科班的考生要參加面試及音美術科加試。面試及音美術科加試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不合格者不得報考普師專科志愿。報考普師專科班考生的加試、面試工作由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并處理遺留問題。
5、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3+2”下同)、中等職業學校的加試、面試工作由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
上述各招生學校加試、面試結果于6月10日前通知考生本人,同時報市招生辦。
(四)評卷
評卷工作由市招生辦統一組織實施。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實行網上閱卷。各學科評分標準由市命題組統一制定,以確保評卷公平、公正,科學、高效。
四、招生錄取
(一)填報志愿
填報志愿工作于考試前進行。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志向、愛好,依據錄取順序填報普師專科班、普通高中(包括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民辦高中、綜合高中,下同)、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志愿。
1、志愿的設置
(1)普師專科班設1個學校志愿,2個有序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2)普通高中志愿設置為:
A、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統招公費生類,設2個志愿,不設“服從”志愿;指標到校生類設1個志愿,不設“服從”志愿;擇校生類設2個志愿和無條件“服從”志愿。
B、一般高中公費生類、擇校生類各設2個志愿和無條件“服從”志愿。
C、民辦高中和綜合高中各設1個志愿,不設“服從”志愿。
D、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普蘭店市、瓦房店市、莊河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分別填報普蘭店市第二中學、瓦房店市高級中學、莊河市高級中學開設的“宏志班”志愿:
ⅰ、有社會救濟證的農村家庭的子女。
ⅱ、有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城鎮家庭的子女。
ⅲ、經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認定的其他農村貧困家庭的子女。
填報“宏志班”志愿的考生,須經申請并向所在學校遞交相關證明材料,由所在學校上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認為符合報考“宏志班”條件的考生(教育行政部門需將符合報考“宏志班”條件的考生名單轉交當地招生辦),方可在當地招生辦指定的志愿欄內填報“宏志班”志愿。
(3)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各設2個有序學校志愿,每個學校設2個有序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4)技工學校單設志愿卡。
2、填報志愿的具體規定
(1)考生可同時填報普師專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職業學校志愿,但不得兼報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志愿。
(2)市內四區考生填報普通高中志愿,不受畢業學校所在區和本人戶口所在區的限制,可以任意選報市內四區的普通高中。市內四區考生填報市內四區以外民辦高中志愿時,依據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填報。民辦高中與綜合高中志愿不得兼報。
(3)不允許借讀生填報公辦普通高中公費生類志愿和普師專科班志愿。
(4)不允許往屆初中畢業生填報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志愿和普師專科班志愿。
(5)所在地在大連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志愿與所在地不在大連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志愿不得兼報。
(6)填報外市地的師范類學校志愿,其志愿填寫在第三批錄取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志愿欄內。
(7)考生志愿必須由考生選擇,并認真填涂志愿卡。涂改的志愿無效。
(二)體檢
市招生辦不統一組織高、中等職業學校和師范學校招生的體檢工作。報考師范類、醫藥類、食品加工類、烹飪、化驗檢驗類的考生,須在填報志愿前到當地招生辦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化驗單由考生本人保管,錄取后,交給學校。報考其它學校(專業)的考生是否需要體檢,由報考學校自行決定。體檢地點:大連市內四區學校的考生到大連市體檢中心體檢;其他區市縣和開發區的考生,到考生所在地招生辦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
(三)錄取
普師專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辦統一組織進行。總的錄取原則是:在綜合考生各項加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享有加分等政策情況的基礎上,按照考生的志愿順序和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錄取工作分三個批次進行:
(1)第一批次:普師專科班(不含外市地學校)錄取。普師專科班錄取時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面試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錄取(分三段)
第一段為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錄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錄取統招公費生,再錄取指標到校生,最后錄取擇校生的順序錄取。
第二段為一般高中錄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錄取公費生,再錄取擇校生的順序錄取。
第三段為民辦高中和綜合高中錄取。實行市招生辦錄取和學校錄取相結合的錄取辦法。填報民辦高中、綜合高中志愿的考生由市招生辦統一錄取。民辦高中和綜合高中自主招生必須在市招生辦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實行預招生,經市招生辦按招生計劃審核批準后,方可正式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的有關規定:
A、普通高中招生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三限”政策。
B、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公費招生計劃數的60%,按比例依照本意見所附的《2009年大連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指標分配辦法及其工作原則》(見附件2)分配到初中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和考試成績以初中學校為單位面向學區內學生擇優錄取。同一重點高中錄取的不同初中指標到校生最低分數差控制在30分以內,對分數差大于30分的低分考生指標到校名額要一次性收回,用于補錄其他初中填報該高中指標到校志愿的高分考生。指標到校生錄取結果要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
其它區市縣和開發區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公費招生計劃中的指標到校生的分配比例不得低于70%,招生辦法由各區市縣教育局、開發區教育衛生局依照《2009年大連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指標分配辦法及其工作原則》和上述錄取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另行制定,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執行。
C、特長生錄取
具有招收體育特長生條件的普通高中按不高于招生計劃的3%招收體育特長生。對經特長測試并認定具有體育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根據志愿和招生計劃,在其所申報的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降30分按統招公費生擇優錄取;在擇校錄取分數線下最多可降100分按擇校生擇優錄取;對在大連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比賽中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資格,并經參加體育專項測試認定具有體育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在其所申報的學校擇校錄取分數線下降200分按擇校生優先錄取。
一般高中按市教育局審批的特長生招生計劃招收藝術、科技類特長生。經特長測試并認定具有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根據考生志愿和招生計劃,在其所申報學校擇校錄取分數線下最多可降50分按擇校生擇優錄取。
大連市第八中學按招生計劃總數的4%招收音樂特長生(管弦樂特長)。經特長測試并認定具有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在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最多可降10分按公費生擇優錄取;在擇校錄取分數線下最多可降10分按擇校生擇優錄取。
D、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錄取時,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考生分數在同一分數段(10分為一段)內的優先錄取填報第一志愿的考生,錄取填報第二志愿的考生時,其考試成績必須高于填報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10分,錄不滿時,再錄取“服從”志愿的考生,錄取服從志愿的考生,其考試成績也要高于填報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10分。
E、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時,考生外語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實驗操作、信息技術應用為A等或“合格”的正常錄取;其中有一科為B等或“不合格”(含未參加加試的)的,其考試總分需高于A等考生最低分數線5分參與錄取;其中有一科為C等的,其考試總分需高于A等10分參與錄取。一般高中錄取時,外語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成績達到A等或B等的正常錄取;其中有一科為C等的其考試總分需高于B等考生最低分數線5分參與錄取。如有多科不合格或達不到規定等級,按上述標準累計計算。錄取時如遇到分數完全相同無法區分情況時,按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區分(綜合素質評價按《大連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實施)。
F、普通高中錄取公費生時,學習日語和俄語的考生在所報對口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低5分錄取。如考生自愿改考英語,錄取時既不得享受此項照顧,也不得享受學區內考生待遇(屬對口升入小語種班學習的考生仍可享受學區內考生待遇)。
G、大連市第十五中學按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批次面向全市招生(不設指標生志愿),錄取時,取得美術專業加試合格證書且美術專業成績前10%的考生,可在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降10分按公費生擇優錄取;在擇校錄取分數線下降10分按擇校生擇優錄取。戶籍在市內四區以外的本市其他區市縣的考生,享受市內四區考生同等待遇。在省內外市招生的招生辦法由大連市第十五中學制定,報市教育局批準后組織實施。
H、宏志班的錄取工作,由普蘭店市、瓦房店市、莊河市招生辦根據《關于2008年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I、市內四區以外的區市縣、開發區所屬的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的錄取工作由各區市縣招生辦、開發區教育衛生局負責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具體組織實施。
(3)第三批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錄取(分三段)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錄取由市招生辦根據招生計劃,統一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組織錄取。
第一段為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錄取。
第二段為普通中專錄取。
第三段為職業中專(職業高中)錄取。
錄取時,在考試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參照考生志愿,德智體全面考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加試專業的錄取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錄取原則及辦法,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采取統一填報志愿錄取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自主招生部分,由學校直接參與生源組織工作,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擬錄名單報市招生辦,經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
(四)加分、優先及降分錄取的有關規定
1、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1)可在同一分數段內優先錄取在初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計算機競賽優勝者的應屆考生、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2)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和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的應屆考生,可在所報學校調檔線增加5分提供檔案,由招生學校審查擇優錄取。
(3)可在所報學校調檔線增加10分提供屬于烈士子女、干部(期間)子女、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港澳臺胞子女考生的檔案,由招生辦審查擇優錄取。
2、普通高中錄取
(1)應屆考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和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的,在公費生錄取時總成績增加5分。
(2)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同胞子女、烈士子女、干部(期間)子女,在公費生錄取時總成績增加10分。
(3)依據有關政策規定,經市臺灣事務辦公室認定的臺灣省籍(系指1945年8月在臺灣設有戶籍,并于1949年前來大連居住且有大連戶籍)同胞子女,根據志愿,達到一般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可按公費生錄取到重點高中就讀;達到能夠隨班就讀分數的可按公費生錄取到一般高中就讀。
(4)應屆考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市級“三好學生”,在錄取公費生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鎮江市教育局出臺《2017年鎮江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意見》。根據《意見》,2017年我市繼續實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兩考合一,考試兼具畢業認定和升學選拔功能。
《意見》明確,2017年中考文化學科考試時間為6月17日至19日。升學考試總分為680分。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和口語)三科均為120分,物理、化學均為100分,體育40分。思想品德、歷史學科卷面分均為100分,分別按考試實際得分的20%、60%折算計入升學總分。地理、生物學科卷面總分均為100分,考生考試成績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2018年,這兩門學科的考試成績將不再以等級呈現,而是以分值計入2019年中考總分,卷面分值和計分方式待確定后向社會公布。
2017年中考志愿填報時間為5月24日~26日,全市繼續實行網上統一報名。取得免費師范男生面試合格證書的考生方可填報江蘇省免費師范男生志愿。除熱點普通高中外,其他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通高中)、中職“3+4”分段培養班與五年制師范仍實行平行志愿。
《意見》還進一步明確了招生考試紀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考試、招生工作必須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相關部門要及時受理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對考試和招生中有關問題的投訴。考試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炒作中考成績。對在宣傳、考試、招生、錄取等環節中,違規組織考生報名、跨轄市(區)招生和其他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違規學校三年內不得評優評獎或申請行政確認,并撤銷已有榮譽稱號或行政確認;同時,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直至撤銷職務。
3月8日,市教育局出臺《2017年鎮江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意見》。根據《意見》,2017年我市繼續實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兩考合一,考試兼具畢業認定和升學選拔功能。
《意見》明確,2017年中考文化學科考試時間為6月17日至19日。升學考試總分為680分。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和口語)三科均為120分,物理、化學均為100分,體育40分。思想品德、歷史學科卷面分均為100分,分別按考試實際得分的20%、60%折算計入升學總分。地理、生物學科卷面總分均為100分,考生考試成績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2018年,這兩門學科的考試成績將不再以等級呈現,而是以分值計入2019年中考總分,卷面分值和計分方式待確定后向社會公布。
2017年中考志愿填報時間為5月24日~26日,全市繼續實行網上統一報名。取得免費師范男生面試合格證書的考生方可填報江蘇省免費師范男生志愿。除熱點普通高中外,其他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通高中)、中職“3+4”分段培養班與五年制師范仍實行平行志愿。
《意見》還進一步明確了招生考試紀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考試、招生工作必須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相關部門要及時受理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對考試和招生中有關問題的投訴。考試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炒作中考成績。對在宣傳、考試、招生、錄取等環節中,違規組織考生報名、跨轄市(區)招生和其他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違規學校三年內不得評優評獎或申請行政確認,并撤銷已有榮譽稱號或行政確認;同時,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直至撤銷職務。
小學劃片招生源于上個世紀,劃片標準至少是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劃分范圍。當初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工作人員了解該區域有多少居民,多少適齡兒童,然后依據學校周邊人口數量大致劃定區域。當初劃定區域時還有個原則,為保證學生上下學安全,劃分時盡量不越過城市主干線。此外,在小學布點時,教育部門盡量按照保證居民500米范圍之內有一所小學布局,這也跟劃分范圍息息相關。近年來,因為城區改造、新樓盤建設、學校建設變化等,全區都面臨在之前劃分基礎上重新調研進行微調。劃片招生、就近入學中的就近指的是相對就近,不是指絕對地理位置的遠近。為此,我區根據學校布局、辦學規模大小、片區路段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齡人口分布以及樓盤新建情況,重新確定了招生范圍,合理調整了城區學校服務路段。
(二)“小升初”就近入學,促進初中教育公平均衡發展
1.合理劃定招生范圍。區教育行政部門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統籌下,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所在學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為每一所初中合理劃定對口小學(單校劃片)。對于城市老城區暫時難以實行單校劃片的,則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數和小學畢業生基本相當的原則為多所初中劃定同一招生范圍(多校劃片)。優質初中也同樣納入多校劃片范圍,不搞特殊政策。
2.有序確定入學對象。區教育行政部門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小升初工作,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水平,為小升初學生登記、隨機派位及遏制學生無序流動等提供基礎性保障。單校劃片學校采用對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對口片區內所有小學畢業生入學。多校劃片學校,先征求入學志愿,對報名人數少于招生人數的初中,學生直接入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初中,以隨機派位的方式確定學生。隨機派位工作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未在戶籍所在片區小學就讀的學生,如申請升入戶籍所在片區初中,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受理、審核,統籌安排到規定的公辦初中學校就學,民辦學校一律不安排,確保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公平享受初中教育的“同城待遇”。
3.規范辦理入學手續。區內初中新生入學手續辦理工作在同一時段進行。學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有效證明,到擬升入的初中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入學手續。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匯總入學手續辦理信息,對實際辦理入學手續人數超出或不滿計劃數的學校,及時進行必要調整。
(三)“初升高”雙軌并舉,促進高中教育公平均衡發展
普通高中招生的“兩軌并舉”制度,是指普通高中“聯招考試”和“指標到校”兩種招生考試方式同時并行的制度。
1.“聯招考試”。普通高中“聯招考試”要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都是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據。“聯招考試”由市教委統一部署,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統一劃定最低錄取線;市級重點高中和“聯招”高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招生計劃,參照報考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照差額投檔的原則,分批錄取。在招生過程中,避免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簡單轉換為權重作為錄取依據的做法。各高中學校根據報考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定學校招生標準并進行錄取;對體藝方面的特長生,學校可組織專門委員會加試。組織加試必須經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加試內容應主要考查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以及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如參照學生初中階段的研究性學習成果,采取面試、答辯等多種形式進行。
2.“指標到校”。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應依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確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積極探索、試行優質高中部分招生名額分配、優秀初中畢業生推薦等多樣化的高中招生辦法,以促進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均衡發展。”為此,渝北區在實行“聯招考試”招生制度的同時,貫徹執行教育部和重慶市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政策,從2009年開始嘗試推行優質高中部分指標到校、優質高中自主招生的政策。優質高中指標到校、自主招生的辦法是,首先經過渝北區學業質量抽測性統一考試,選拔70%的初中畢業學生,由各優質高中按照學生志愿,以考試成績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從而較大程度地保證了本區優質高中的優質生源。
二、招生制度改革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的基本經驗
(一)做好“三個調研”,夯實基礎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的基礎
一是開展“學情”調研。根據重慶市政府、市教委相關文件精神,區教委組織開展了對本區轄區內適齡兒童、小學畢業生人數、戶籍、實際居住地等基本信息的基礎統計和專題調研,做到心中有數。二是開展“民意”調研。召開了涉及城市熱點地區龍溪、回興、兩路片區中小學招生座談會,征求了學校意見、街道意見,并從多種途徑征求了部分家長的意見,走好群眾路線。三是開展“經驗”調研。由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有重大調整,渝北區沒有貿然開展,而是采取多種方式調查了解主城其他區縣的經驗和作法,借“他山石”以“攻堅”。
(二)落實“三項責任”,強化基礎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的職責
一是履行“主體”職責,做好職能部門的工作。區教委在前期調研基礎上,認真貫切《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渝北區進城務工人員女安排辦法》等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形成《重慶市渝北區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提請各方討論。二是履行“協調”職責,爭取其他部門的支持。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主持召開渝北區中小學招生工作專題會議,召集區人大、區政協、區辦相關同志及全區各街道分管教育的領導,對今年中小學招生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通過會后的再調研、再修改,區教委細化了《重慶市渝北區2013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渝北區2013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宣傳方案》、《渝北區2013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了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則和實施辦法。三是履行“匯報”職責,爭取區委區府的領導。全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一度時間成為全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區教委主動向區級“四大班子”領導匯報,受到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有關初中招生工作意見經區政府常務會研究原則同意,其后又經區委常委會審議通過方予實施。
(三)加強“三類宣傳”,營造基礎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的環境
在全區相關小中學招生文件下發的基礎上,區教委制定了招生工作宣傳預案,切實做好各種宣傳。一是做好街道和社區宣傳。區教委積極與城區街道和社區領導、干部并通過他們與社區群眾溝通,提前作好宣傳、解釋工作。所有街道、社區甚至部分樓盤均傳達了有關“免試招生,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及入學“三對口”等招生辦法。二是做好學校宣傳。區教委制定《渝北區2013年中小學招生宣傳提綱》,分發到各學校。各學校按照要求,深入鎮街,深入社區,深入樓盤,深入學生家庭,把“陽光招生”政策及實施辦法宣傳到千家萬戶,做到家喻戶曉。三是做好咨詢宣傳。根據工作預案,落實責任,逐級開通了咨詢熱線電話,答疑解惑,及時掌握并妥善處置實施工作中出現的個別特殊問題。
(四)下足“三大功夫”,謀求基礎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的實效
一是下足小學招生工作功夫。全區小學招收新生多年來實行“三對口”操作辦法,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工作重點是嚴格按照調整后的學校服務路段劃片招生,做好個別學生家長的說服解釋工作。對進城農民工等類型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采用分級管理,區教委管理直管學校,各教管中心管理轄區內小學校,全力安排適齡兒童入學。二是下足初中招生工作功夫。已經在本區小學就讀的學生,按照“三對口”原則并結合“中小學校對口”,采用“大片區,小路段”方式,就近安排入學。原在區外小學就讀的學生,區教委竭力擴大公辦學校資源,盡力滿足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城市建設中拆遷戶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等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三是下足高中招生工作功夫。在試行指標到校、名額分配、推薦等招生辦法時,堅持嚴格程序、公開過程,取信于民,防止走后門的現象。
(五)堅持“三項制度”,落實基礎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的保障
基礎教育招生制度改革通過制度建設來體現公正、公平、公開,應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和評估監控制度等,杜絕腐敗現象。
1.公示制度。小學、初中劃片招生路段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考試費用的收支,以及多樣化的普通高中招生辦法等,應提前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大宣傳力度,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與廣泛支持。
2.教師對學生志愿填報給予指導,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但也不能大撒手,不管不指導。
3.宏志班 2017年起,宏志班的招生對象調整為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城市和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屬于上述情況之一的,可以提交相關證件進行申報,申報時間6月12日。
4.報考省里提前批次,即,宏志班、理科實驗班、國際班、校園足球實驗班,還有我市范仲淹公學的,需家長到學校親自填報并簽字確認。(因為費用不菲)
5.報考我市普通高中考生可填報四個批次志愿,每個批次限報一個志愿。提前批次范仲淹公學,第一批次一高中、二高中,第二批次花洲高中、六高中,第三批次三高中、五高中、穰東高中。(注:若報提前批次被錄取,后面N個批次均不得再錄取。)
6.報考中職中專的應、往屆畢業生,凡參加2017全省統一考試的,可選報兩個中專志愿;若不參加文化課全省統一考試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可以通過“河南省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選報學校,也可以直接與招生學校聯系報名。
7.全體學生的志愿填報
在6月16日結束,然后系統導出紙介檔案,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學校存檔備查。
二、關于政策性加分
1.見文件第18#19頁。
2.與2016年變化的是,我市丹江庫區移民,已超過5年,今年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3.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學生,6月14日完成證件提交、填表申報,6月15日各單位統一上報教體局。
4.審核工作由公安、計生、民政等相關部門把關。
三、關于分配生
1.初中三年間發生過轉學、留級、休學、復習的學生,不得占用分配生計劃。(不占用分配生計劃的學生,教體局下達有具體名單。)
四、關于美術特長生
1. 花洲實驗高中招收112人美術特長生。
2. 6月12日到花洲高長生招生辦公室報名, 報名時交2017年中招考試同底板照片三張。
3.美術特長生的報考志愿必須與報考花洲高中的志愿相一致,否則不予錄取。
4.考試內容:素描50分,色彩50分。
5.考試時間:6月17日
6.錄取:文化課分數線按正取生錄取分數線為基準降30分。
(此信息只是三個文件的摘要。詳細內容,請閱讀文件,按文件要求進行。)
附件:
1.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
2.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
3.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方案
【附件1】
河 南 省 教 育 廳
關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
為做好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計劃招生67萬人,約占年度高中階段總招生任務的55.8%。各地要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高中階段年度招生任務,制定分縣(市、區)、分學校
(含民辦學校)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一經下達,不得隨意變更。
二、考錄辦法
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仍與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合并進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考試時間,各地組織考試、閱卷和錄取。各地要在國家和省規定的政策范圍內,統一制定本轄區的招生方案。
(一)報名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中招報名工作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考生通過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zk.hagaozhong.com)進行志愿填報。
(二)命題
命題依據學科課程標準,體現課程改革的理念與要求,加強試題與社會實踐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除《思想品德》學科時事政治命題范圍調整為“考查2016年國內外重大時事,2017年1月以來的國內外重要時事,黨的十精神及黨和國家在現階段的重要方針政策”外,其他各學科考試命題仍依據《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命題要求》。
(三)考試
2017年全省中招文化課考試仍為單科考試方案,全省統一命題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英語聽力考試采用光盤播放,各考點要統一配備相關設備。各學科考試時間和分值見《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方案》(附件1)。
繼續實行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體育考試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納入中招統一管理。
由于校際之間差異的客觀存在和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實際需要,為促進公平招生、陽光招生,規范入學招生行為,今年小升初繼續實行優質初中學校劃片就近和指標到校相結合的招生辦法,通過多元化、全方位、發展性綜合評價學生,讓全市的小學生有機會享受優質教育資源,遏制“以權擇校、以錢擇校、以分擇校”行為。
二、計劃分配的原則
1.根據小學辦學水平、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合理分配指標到校計劃。
2.有住宿條件的初中學校在全市范圍統籌分配計劃;沒有住宿條件的初中學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則,指標分配到周邊小學。
3.將市直屬學校指標到校生名額分配到各學校,依據學生入學意向確定具體的接收初中學校。區屬優質初中由各區根據實際明確本區指標到校計劃,并根據就近就便原則在本轄區地域內周邊小學統籌分配。
4.本市戶籍學生較多的民辦學校,可適當安排指標到校計劃。根據民辦學校自主招生政策,計劃安排應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意見,如不同意接收,則不予安排。
三、推薦條件和程序
(一)海口市戶籍和學籍的20xx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參照《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冊》評價體系的內容,推薦的小學畢業生必須是小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各項指標優良,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的應屆優秀畢業生。
(三)各小學根據本校學生實際和指標到校計劃,嚴格按照上述第1、2項基本條件和附4(量化評分表)要求,制定本校具體實施細則,完善量化細化評價指標。各校具體實施細則應集體研究,并在班級和校內公示,接受監督。
四、推薦遴選和錄取
(一)學校初評。
1.以班主任為組長,相關任課教師為組員,組成班級審核工作小組,根據學生實際,按照學校制定的具體實施細則要求,對學生各項評價指標進行審核、統計和綜合比較,遴選出所有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名單,在班級公示后上報學校。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班級上報的推薦學生名單匯總復核后在畢業年級進行公示。
(二)學生填報入學意向。
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根據自身實際及各初中學校分組計劃情況,向所在畢業學校提出入學意向申請,并按學校推薦條件要求將學生推薦材料(一式兩份)上報班主任。學生提交入學意向申請后,不得再更改入學意向。不服從自報入學意向的,視作放棄推薦,依次遞補。
(三)學校遴選(6月10日前完成)
1.學校按學生綜合素質排名和入學意向申請,等額確定各組推薦人選名單。
2.推薦人選名單在校內張榜公示五天,接受監督。校長簽署推薦意見。
(四)報送名單。(6月10-14日)
市直屬學校直接將學生推薦表及相關材料報送接收初中學校。區屬學校將學生推薦表及相關材料報送區教育局匯總,由區教育局集中分送各接收初中學校。
(五)審核材料,錄取報到。(6月15-23日)
指標到校推薦生向推薦接收初中學校提交小學畢業證、戶口簿和《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冊》等材料,由初中學校審核,確定錄取名單,經公示后,發放錄取通知書。初中學校要明確報到時間,組織新生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六)備案錄取名單(7月1日前)
接收學校將錄取指標到校學生名單蓋章報市招生辦備案。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市區招生辦要加強對小升初指標到校生工作的指導、協調、統籌和管理工作。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指標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具體實施細則,并采取得力措施,確保指標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
(二)各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指標到校生政策的宣傳,做好學生發動工作,做到家喻戶曉。要加強對班主任、招生工作人員的培訓,吃透政策要求,認真核實、嚴格把關。遵循“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執行相關責任倒查機制
一、升學條件
凡思想品德素質、文化科學素質、身體素質等方面達到合格標準的小學六年級學生均可升入本區初中學校就讀。五、六年級市級三好學生可以保送升入本區的任何一所區級重點高級中學初中班;小學六年級期末檢測達到合格,經中學綜合認定后的學生可直接升入本區一般國辦初中校就讀;部分示范性高中和市重點高中校初中班將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額定向分配給各小學,由學校推薦、區中招辦批準進入。部分示范性高中校和市、區重點高中校初中班在區招辦和相關科室的認可下,還將對藝術、體育特長特別優秀的學生實行推薦保送進入。其他凡申請進入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區重點高中校初中班或擇校進入民辦初中學校的學生須參加南開區小學六年級第二學期期末檢測,依相關條件錄取;未被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區重點高中校初中班以及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仍可對口升入本區一般國辦初中校。
二、升學原則
根據小學與中學相對就近對口入學的原則,我區符合升學條件的小學六年級學生,一般國辦初中校將保證其入學就讀的“位子”。學生選擇升入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區重點高中校初中班或自愿擇校進入民辦初中學校,根據小學六年級第二學期期末檢測成績以及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水平評價報告書,須經區中招辦批準,升入符合錄取條件的學校。
三、招生工作階段安排
招生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期末檢測前)
1.*~*或*~*學年市級三好學生自愿報名,經區中招辦批準保送升入本區的任何一所區級重點高級中學初中班。
2.*~*或*~*學年校級以上三好學生自愿報名,經區中招辦批準可以升入本區的任何一所一般國辦初中學校。
3.一般國辦初中學校和區教育局批準的特色學校招收學校自主申請并經區中招辦批準的藝術、體育、學科、科技等類特長生。
4.因居住原因,申請來我區升學的外區學生,經區中招辦審核批準后,可直接升入其申請的一般國辦初中校。
5.部分示范性高中和市重點高中校初中班根據區中招辦的統一安排將部分招生名額定向分配給各小學,由小學推薦,區中招辦批準后升入此類學校初中班。
6.部分示范性高中和市、區重點高中校初中班在區招辦和相關科室的認可下,對藝術、體育特長特別優秀的學生實行推薦保送進入。
第二階段:(期末檢測后)
1.市、區重點高中校初中班和民辦初中校,招收學校自主申請、達到專業測試標準并經區中招辦批準的藝術、體育、科技等類特長生。
2.我區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區重點高中校的初中班按照區中招辦核準的招生計劃,依照相關的錄取條件,經區中招辦審核批準錄取學生。
3.民辦初中校,按區中招辦下達的招生計劃,依照相關的錄取條件經區中招辦審核批準錄取擇校生。
4.一般國辦初中校,經區中招辦批準,繼續招收各類學生。
第三階段:
前兩階段未錄取的學生及等待對口的學生按區中招辦劃分的學區片“校校對口”升入一般國辦初中校。
四、報名辦法
第一階段中的“市三好”保送,一般國辦初中校接收的校級以上三好學生,一般國辦校招收的各類特長生,示范性高中和市重點高中校初中班招收的推薦生和保送生等以及第二階段市、區重點高中校初中班及民辦初中校招收的各類特長生,均由學生本人按區中招辦安排的時間到學校辦理報名、面試及審核等手續。
第二階段我區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區重點高中校初中班的招生以及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學生在原小學個人報名并填寫“六升七”志愿表。志愿表中包括兩類志愿:一類是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區重點高中校初中班招生志愿;另一類是民辦初中校招生志愿。09年“六升七”志愿表中每個學生可填報三個志愿,學生可以在兩類志愿中各任選若干學校,也可以在一類中任選若干學校,志愿校先后順序由學生及家長自行確定,(學校要通知學生家長注意學校招生計劃數量和學生的成績情況,否則由于填報志愿失誤而造成的不能錄取,責任由家長自負。)志愿填報后由原小學到區中招辦集體報名,并同時按第一志愿報名校上交學生檔案和志愿表匯總的電子信息資料。區中招辦錄取工作依各校招生計劃、學生志愿填報情況和學生期末檢測成績情況以及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水平評價報告書等,分批次安排招生校來區招辦錄取。未被上述學校錄取的學生仍可升入本區一般國辦初中校。
五、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6月6日
第二階段:7月3日
第三階段:7月底
六、錄取時間及錄取結果等有關事項
第一階段:6月22日
第二階段:7月7日
第三階段:8月初
報名錄取時間根據市教委和區教育局統一安排,如有變動,以區中招辦另下發通知的時間為準。
各類招生校的錄取名單均須經區中招辦審核批準才能公布。
第一階段的“市三好”保送生,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重點高中校初中班的推薦生、保送生名單各小學必須在校內公示三天以上;第二階段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區重點高中校初中班的招生名單以及民辦初中學校的錄取名單,將由區中招辦在區教育局網站公布并由錄取校通知各小學。
第三階段國辦初中校接收對口小學學生,具體時間由區招辦另行通知。
各類學校招生除特長生進行相關項目的測試之外,均不得舉行選拔性的書面考試。
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重點高中校初中班的定向推薦生名額由區中招辦統一分配,由區教育局小教科根據各校情況協調后下達給各小學,推薦原則由小教科制定,各小學根據此原則制定實施方案。
推薦生、保送生須具備本市正式戶口或藍印戶口。外來務工子女隨父母在津入學,應提供戶籍證明、暫住證、務工證和住房證明,可由區中招辦安排到國辦初中就讀。
第二階段凡是依據學生填寫的志愿,已經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做學校的調整。
七、幾項要求
(一)學生期末檢測成績、“六年級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水平評價報告書”中各項成績及各類認定證書、獲獎證明材料是初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均不得涂改,涂改者按無效處理。發現弄虛作假,招生學校有權拒絕錄取,區教育局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進行嚴肅處理。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國家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意見》,按照“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深化職業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招生工作機制,進一步擴大職業教育辦學規模,提高職業教育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水平,增強職業教育的市場針對性、經濟貢獻率和社會吸引力。
二、招生辦法
1.招生對象
本次春季招生面向應屆初中畢業生。
2.招生計劃
2014年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實行春季集中招生和秋季招生相結合為主,長年招生為輔的辦法。2014年全市應屆初中畢業生10440人,按照高中段教育職普比例大體相當的要求,確定2014年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為4700人,其中高密中專1650人,職業中專850人,第一職業高中350人,豪邁科技職業中專380人,技工學校1350人,高密衛校120人。
3.日程安排
(1)宣傳發動(2013年12月30日—1月6日)
召開2014年春季職業學校招生會議,傳達招生工作意見。各職業學校將招生簡章報教育局職成教科審批備案后,按規定時間到初中學校集中開展招生宣傳,具體安排如下:
各初中學校要提前做好招生宣講的準備工作,加強與職業學校的溝通配合,充分引導發動,積極組織學生及家長參加招生宣講活動。
(2)組織報名(1月7—8日)
各鎮(街、區)教管辦、市直初中持《招生報名登記表》到教育局職成教科報名。各初中學校需認真如實統計報名學生本學期期中階段性檢測成績,作為招生錄取參考成績。
(3)學生錄取(2013年1月9—10日)
審核報名學生信息,根據學生報名情況,組織職業學校錄取學生,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4)學生報到(1月13—15日)
各職業學校組織新生報到,并及時將學生報到情況報送教育局職成教科。
三、招生工作要求
1.增強發展意識,加強招生工作領導
做好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既是考核我市職業教育發展水平的主要指標,也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措施。春季招生是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春季招生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做好招生工作的責任意識,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創新方法,切實抓實抓好。各教育管理辦公室、初中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完善責任機制和考核機制,確保職業學校招生政策落實到位,積極向職業學校輸送合格生源,圓滿完成招生任務。
2.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學生準確定位
各初中學校、職業學校要廣泛開展職業教育宣傳,深入細致地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初中學校要明確自身所承擔的招生責任,加強溝通與配合,利用宣傳欄、黑板報、校園廣播、主題班會、家長會等多種方式,全面宣傳職業教育的良好發展形式,介紹職業學校免學費、助學金等政策。職業學校要通過招生簡章、集中宣講等形式,展示辦學特色與優勢,增強職業教育的吸引力和影響力。積極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引導學生及家長理解職業教育的政策形勢,樹立上職業學校一樣可以成才的擇業觀,組織更多的學生選擇職業教育作為自己職業和人生規劃的新起點。
3.落實工作責任,保障招生有序進行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保障我區適齡兒童少年享受義務教育權利;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適應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積極推進我區義務教育健康、均衡發展;進一步強化政府行為,以努力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充分發揮義務教育在全面建設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作用,高質量、高水平普及九年義務教育。
二、目標任務
依法完成招生任務,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均能按時入學(經批準的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免于入學的除外);確保符合條件的在我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進一步鞏固“兩基”成果、提高“兩基”水平,深入推進我區“全國基礎教育發展特色示范區”創建工作的開展。據此,我區小學計劃招收新生55****人,初中計劃招收新生56****人。
三、招生工作
(一)幼兒園招生
我區有辦學許可證的幼兒園,招收三周歲以上(即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健康兒童入園。7月3日~4日家長持戶口薄、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和兒童計劃免疫證并攜帶幼兒到居住地附近有辦學許可證的幼兒園報名。
(二)小學招生
凡戶籍在我區、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都應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我區小學招生堅持“兩個統一”:即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相統一并單獨立戶;戶籍與實際居住地相統一,在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各小學招收戶口和居住地在學區范圍內年滿六周歲(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適齡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相關資料(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兒童出生醫學證明、計劃免疫證和經區教育局驗印的學前教育報告單等)并攜帶子女按規定時間到學區所屬小學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原鄉鎮(街道)所屬小學招生工作,由鄉鎮、街道中心學校根據《合肥市****區20****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負責組織實施。各小學招收戶口和居住地在學區范圍內的年滿六周歲(2****0年8月31日前出生)適齡兒童入學。家長憑相關資料(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兒童出生醫學證明、計劃免疫證)并攜帶子女按規定時間到學區所屬小學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于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報區招生辦公室審批,延緩期滿,應及時入學。
小學招生報名時間,全區統一為7月3日~4日兩天。各小學于6月20日以前將學區圖和招生啟示送區招辦審核備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會張榜公布,各校不得提前或推遲招生。
各小學一律不得辦學前班。
我區在太湖路小學新開設輔讀班,面對全區招收智殘兒童。各小學要確保學區內三類殘疾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積極招收學區內智殘兒童(輕度和中度)隨班就讀,引導動員學區內視殘、聽殘兒童上市特殊教育中心。
(三)初中招生
我區初中招生按照“兩個統一”的要求,繼續堅持“劃片、就近、對口、免試”的原則。
一所小學畢業生盡可能對口升入一所中學,確有困難的經批準可對口升入兩所中學;同樣,一所中學原則上也盡可能對口一所小學,確有困難的經批準可對口兩至三所小學。原鄉鎮(街道)所屬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具體對口辦法,由鄉鎮(街道)中心學校根據《合肥市****區20****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提出方案報區招辦同意后實施。
小學畢業生對口升入初中的具體方案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初中招生報名時間全區統一為6月19日~22日。凡有小學畢業生的學校,以校為單位,按規定時間到區招辦集體辦理報名手續。
戶口和實際居住地在我區,但在外區或外地借讀的小學畢業生,如回我區就讀初中,家長持戶口簿、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小學完成證書或畢業學校證明、房產證或能證明住處的相關有效證件和一張一寸半身脫帽照片,于6月17日~18日兩天,到區招辦(臨時報名地點設在四十八中學)辦理單獨報名手續。
外地(不符合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條件)、外區戶口的小學畢業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報名。
為方便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給孩子報名的家長,另安排7月10日為幼兒園、小學招生補報名時間,6月24日為初中招生補報名時間(臨時報名地點設在四十八中學)。
(四)民辦學校(初中)招生
我區今年新批準成立兩所民辦初中:合肥艾派克實驗學校和合肥崇德學校。兩校面向****區招收小學畢業生。
合肥艾派克實驗學校和合肥崇德學校實行自主招生,凡****區戶口的小學畢業生如愿意到兩校就讀,可以直接到學校報名。
民辦學校招生時間全區統一為6月12~16日。
四、關于小學、初中招生工作中的幾點說明
(一)政策性照顧
在我區居住的小學適齡兒童及小學畢業生,屬下列情形之一的,憑相關證明,可視為本行政區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1)父母中的一方戶籍不在本市,其子女戶籍隨另一方在本行政區內并實際居住;
(2)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人員,其子女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并實際居住;
(3)父母離異,兒童戶籍隨法定監護人在本行政區內并實際居住;
(4)烈士子女;
(5)符合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關于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問題的意見》(教基[2****4]111號)文件中確定的高層次人才范圍的子女。
(6)在我市投資的外來企業,達到以下投資規模的投資者子女:投資額達到1****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產業和農業項目;投資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加工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文教衛體等社會事業項目;投資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城市基礎設施等其他三產類項目。
(7)今年凡需要在我市就讀的境外人士子女,可以到我區科技大學附屬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和屯溪路小學就讀。
享受上述政策性照顧小學適齡兒童或小學畢業生名單應在錄取學校或畢業學校張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我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入學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各校要嚴格執行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在合肥市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意見(試行)的通知》(合政辦[2****5]44號)和《合肥市****區20****年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并精心組織招生工作。
謝崗小學、東流路小學、斛兵塘小學、義城鎮所轄7所小學、王大郢學校(初中部)、六十一中學(初中部)、六十四中學(初中部)和二十九中學等14所學校為我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入學定點學校,凡符合條件并提供以下證件的我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在定點學校就學并享受與當地居民子女同等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1、在我市經商或務工證明:經商辦企業人員出示工商執照,務工人員出示與用人單位簽定、由勞動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并在我市市區經商或務工1年以上(含1年);
2、暫住證: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我市市區的有效暫住證,并已暫住1年以上(含1年);
3、流出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夫妻雙方同時進城務工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進城務工、戶口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
4、適齡兒童計劃免疫證;
5、對非起始年級隨父母或監護人來我市就讀的,除須同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還應有出具原就讀學校的學籍證明及轉學證明。
凡到義城鎮所屬7所定點學校申請就讀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只要按照《安徽省小學學籍管理辦法》辦理好入學、轉學手續即可,不必提供其他證件,可享受學區內學生同等義務教育政策,并免收借讀費。
從4月1日起,每周二上午為定點學校招生時間,9月1日截止。
(三)特長班招生
四十八中學、工大附中和教院附中舉辦英語、科技創新特色班,招收在英語和科技創新方面有特長的我區小學畢業生。在學生本人自愿申請的前提下,由畢業學校推薦,區招生辦審核,分別安排到三所學校特色班就讀。
四十八中學、工大附中和教院附色班類別、招生計劃、招生條件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各校招收特長生名單及符合條件情況要在畢業學校和錄取學校張榜公布。
(四)對戶口及居住地在我區但在外區借讀和經公安部門批準集資買戶口(集資款8****0元人民幣以上)且掛戶在我區的小學畢業生,如愿意在我區就讀初中,由區招辦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安排到相對就近初中就讀。
(五)對青年婚后確因無住房一直隨父母三代同住一處,其第三代適齡兒童少年中可以有一名視為與父母一起單獨立戶。對其他各種情況形成的戶籍與居住地(憑房產證等相關證明材料)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一律在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六)外地戶口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特殊情況,要求在我區小學借讀的,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向租住地附近小學提出申請,學校在學額允許的情況下報經區招辦批準后方可接收;要求在初中借讀的,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向區招辦提出申請,由招辦根據畢業生實際情況統一安排到相關初中借讀。
(七)根據《合肥市****區鼓勵外來投資若干規定》中第二款15條規定,對引進企業業主的子女,在入托、入學等方面將按規定給予相關照顧。對戶口不在我區的企業業主的子女,需要在我區中小學借讀的,由區招辦按就近原則安排在附近學校借讀。
(八)高校附中、企事業單位辦中小學,其職工子女應進入本單位中小學就讀。高校附中、企事業辦學校在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上嚴格執行市、區兩級招生文件,招生日程安排應與區招辦招生日程安排同步,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
(九)新建開發住宅小區、舊城改造住宅小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就近在小區配套建設的學校就讀。對于沒有配套建設義務教育學校的新建住宅小區、舊城改造住宅小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問題,我區招辦仍根據2****1年7月市政府專題協調會后印發的《關于住宅小區適齡兒童入學問題的會議紀要》(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第51號)精神,由各小區開發商或物業管理部門與區招辦共同協商,妥善解決小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問題。
五、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
(一)各中小學要自覺維護招生政策及招生計劃的嚴肅性,認真落實招生計劃,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和招生范圍,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擾亂招生秩序。在招生中應服從區招辦統一安排與協調,要顧全大局、通力協作,確保完成我區今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任務。對違規招生的學校,一經查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并追究學校領導責任。
(二)我區公辦中小學校一律不得跨行政區或跨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小學畢業生。凡要求擇校的小學畢業生,可引導其就讀我區民辦初中。
(三)各校嚴格控制大班額。小學每班不得突破56人,初中每班不得突破60人。
(四)各校在招生過程中,各項收費均按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教育局核定的標準執行,不得提高收費標準,不得自立項目收費。
(五)各校招生不得進行書面考試、面試或其它形式的測試等變相考試的辦法錄取新生,也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
(六)四十八中學、工大附中和教院附中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招收特長生范圍、類別和條件,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課測試,并將錄取的特長生名單及專項獲獎情況在畢業和招生學校公示欄內張榜公示。
(七)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區招辦審批的招生計劃,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學校應在區教育局和社會公正部門的監督下,實行電腦派位等公平方式,確定錄取新生名單。經區教育局審批后,錄取到民辦學校的學生名單應在公辦學校招生前通知到學生本人和畢業學校。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仍回原小學參加對口升學。
六、強化政府行為,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實施
中小學招生工作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堅持有利于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有利于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緩解升學競爭,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有利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順利實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縣基礎教育質量的監測和評價體系,促進基礎教育的均衡、協調、優質發展;為我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學招生計劃
㈠小學一年級: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縣戶籍適齡兒童3190人,考慮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學需求,共計劃招生99個班級,4060人。
㈡初中一年級:全縣本縣戶籍的小學畢業生2846人,考慮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學需求,共計劃招生69個班,3450人。
㈢高中一年級:全縣初中畢業生3553人(其中本縣戶籍畢業生3455人),計劃招生72個班,3440人。其中:普通高中36個班,1720人;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到外地就讀中專、技校、職高的考生)36個班,1720人。使初中畢業生升學比例在96%以上,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招生比例達到1:1。
三、有關招生政策規定
㈠普通高中學校指令性計劃招生錄取的對象必須是*縣戶籍的考生。外縣(市)戶籍的本縣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原則上回原籍報考,確有特殊情況需在*借考的,必須經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到縣招辦辦理借考手續。借考考生不參加本縣普通高中學校指令性計劃的錄取。
㈡*一中錄取的考生,要求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不少于2個"A"(優良),且不得有"E"(待合格);*三中、*二中錄取的考生須1個"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學業考試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主要參照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其參照順序是:初中階段被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初中階段獲縣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稱號;綜合素質評價3A;綜合素質評價2A1P(P為合格);標志性成果的項數。
㈢省重點普通中學只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
㈣小學、初中一年級新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片)、學區學校就讀。個別確有特殊原因要求到異地就讀者,必須持戶籍所在地學校出具的同意異地就讀的證明,經教育局同意后到借讀學校報名。
㈤外來的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在基層從事工農業技術業務工作的,子女就學時與所在學區學生一視同仁。企業"綠卡"持有人,其子女入學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并可優先挑選學校。
㈥普通高長生錄取與高中招生的政策性加分。
1、普通高長生錄取(原則不超過指令性計劃的5%)條件:
(1)初中階段參加市(地)級及以上正式體育比賽獲個人前六名的考生和團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
(2)初中階段獲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項目省二等獎及以上或獲*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的考生;
(3)初中階段獲數學、科學競賽、中小學電腦制作比賽、青少年信息學(計算機)競賽,全國中小學教育創新作品邀請賽省二等獎、市一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4)初中階段參加市(地)級及以上體育比賽達到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標準的考生。
以上各類比賽獲獎必須由教育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方有效,其中(2)、(3)兩條中兩人及以上的獲獎項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各初中學校依據上述條件,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任課教師推薦、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推薦名單。高中招生學校認真審查推薦學生的材料,并通過面試、研究性學習成果答辯等形式,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綜合測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創新和實踐能力以及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的特長生,體育、藝術類要占一定的比例。高中學校確定的正式錄取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于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前報教育局批準并抄告縣招生辦公室。
2、政策性加分錄取條件
(1)符合國家可以生育兩胎政策,且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戶籍的獨生女考生,可以在學業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其中:*一中及縣外學校加2分投檔)。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加5分投檔。
①歸僑華僑子女;
②少數民族考生;
③港、澳、臺籍考生;
④駐武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學業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投檔。
①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從事艦艇或飛行等艱苦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②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公安干警)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條中多款的,不能累計加分;同時符合多條的可累計加分,但以20分為限。
(4)縣少年業余體育運動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享受優惠加分的,根據武教〔2006〕114號文件規定和金市教基〔20*〕5號文件精神(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總分從750分調整為630分)作如下調整:由教育(體育)局組織參加的市級以上體育比賽,初中三年內取二個最高分相加(年度內只取一個最高分),達8分以上者,升學時在文化課成績基礎上加100分;4~7分的,升學時在文化課成績基礎上加40分。(加分換算:市級比賽1~6名按7、5、4、3、2、1;省級比賽1~8名按9、7、6、5、4、3、2、1。市級以上田徑比賽中,達到三級運動員標準和少年級標準的,可按5分和2分換算)。
少體校學生也可參加加分考試,考試項目為田徑,成績達到國家三級運動員標準的升學時在文化課成績基礎上加40分。本縣范圍內相應學校予以錄取。
少體校畢業生加分材料由體育科負責審核,加分信息5月20
享受第(4)款的少體校考生,符合前三款條件的也不再加分。
㈦縣城初中、小學招生對象戶籍遷入時間截止至20*年12月31日。
㈧嚴禁虛假的招生信息和進行有償招生。各校所做的招生宣傳廣告,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㈨其它有關招生工作的具體事宜,在與本計劃和實施意見不相矛盾的原則下,由縣招生辦公室制定《*縣2009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并負責解釋。
四、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㈠小學招生
1、為了保障學齡兒童的身心健康,小學一年級新生的入學年齡應嚴格控制在20*年12月31日前出生。各校對本學區戶籍的生源情況要進行調查摸底,對外流生源要作詳細登記。
2、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小學要努力改善辦學條件,依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確保本學區戶籍的適齡兒童依法全部入學。個別學校由于生源嚴重不足,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取隔年招生的辦法。
3、壺山小學、實驗小學由于規模限制,只能滿足本學區戶籍適齡兒童就讀,今年仍不再接收學區外適齡兒童。
4、嚴格控制班額,全縣各小學班額均不得超過45人。
㈡初中招生
1、各初中必須保證本學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全部依法入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學區戶籍的新生,也不得以所謂的"差生"為由收取任何費用。
2、各初中學校要按劃定的學區組織招生,不得跨學區進行招生宣傳。對本學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情況要進行調查摸底,對外流生源要作詳細登記。
3、城區初中按"劃片、就近、均衡"等原則招生。三角店小學、武川小學、古竹小學學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到武陽中學就讀;明招小學、武東小學、新宅小學學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到實驗中學就讀。實驗小學、壺山小學、熟溪小學以本學區戶籍為依據,以畢業學校為單位,按性別和畢業考試成績以1:1比例就近錄取到兩所初中學校。
4、縣少體校招收新生1個班,具體招生方案由教育(體育)局另行下文。
5、嚴格控制班額,各校班額均不得超過50人。
㈢高中招生
我縣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實行指令性計劃與擇校生計劃相結合的招生錄取方式,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實行自主招生。
1、*一中招14個班,680人。指令性招518人(含5%的特長生招生計劃),擇校生招162人。指令性計劃按以下指標全部定向到初中學校:
(1)10%的計劃按各校規范辦學的考核結果(考核辦法由教育局另行制定);
(2)20%的計劃按各校當年參加學業考試的學生數;
(3)30%的計劃按各校當年學業考試成績優秀的人群(成績優秀指全縣總分從高到低前20%的人群);
(4)30%的計劃按各校當年學業考試成績良好的人群(成績良好指全縣總分從高到低前70%的人群);
(5)10%的計劃按各校當年學業考試成績的倒數10%的人群(該部分人群占本校學生數的比例越高,分解計劃時的比例就越低)。
*一中指令性計劃招生錄取設置最低控制分數線,最低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指令性指標數的1:1.8劃定。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內按分解到各初中學校的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學業考試成績相同的考生在錄取時,依照本文第三部分"有關招生政策規定"中的第二條執行。指令性計劃招生中,若某校的有效生源小于分解到的指標,則多余指標收回。
原新宅初中20*年秋學期整體并入實驗中學的三個教學班的學生在*一中指令性計劃錄取時參照定向生指標辦法方案劃線錄取。
*戶口的本縣初中學校畢業的考生,20*年6月30日前學籍已在畢業學校的參加該初中學校的一中指令性計劃錄取;其他考生不單獨計算指標,在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符合條件的基礎上,學業考試成績達到全縣各初中*一中指令計劃錄取分數線最高分的,*一中作為補缺予以錄取。
2、*二中招8個班,360人,其中擇校生招72人。
3、*三中招14個班,680人,其中擇校生招160人。為鼓勵特長教育,發揮三中現有藝術教育的資源優勢,今年招美術班70人(列入指令性計劃),實行單獨招生。專業課由學校自行組織考試,在專業成績上線的考生中以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文化成績+專業成績×6.3〉÷2)。
4、*縣職業技術學校招23個班,1100人。由*縣職業技術學校在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招生后自行組織招生。
5、*一中指令性計劃的招生錄取,考生不需填報志愿。*二中、*三中的指令性計劃招生均需填報志愿,錄取時按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和學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一次性取足。
6、普通高中學校擇校生的招生,由考生自主選擇,學校自主錄取。招生時嚴格按上級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
7、職業高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有關學校和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鼓勵更多的初中畢業生接受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確保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招生達到1:1,促進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的協調發展。
8、高中學校班額不得超過50人。招生結束后,各校必須將錄取名單報縣招生辦公室備案。
五、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萬戶,政策性強,紀律嚴明,時間緊,任務重,關系社會穩定。同時,它又是貫徹落實"科教興縣"戰略和實施《義務教育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有關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項招生工作,增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實施"陽光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招生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