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4 15:22:5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投資市場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二、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進行組合投資的稅務影響
(一)QFII的所得稅
中國證券市場正迎來外國投資的大潮,理解并解決歷史稅務問題至關重要。外國投資者對H股和B股市場的投資在早期享受了免稅待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取得股票(股權)轉讓收益和股息所得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3]45號文,以下簡稱“45號文”)①規定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2008年1月1日后被新《企業所得稅法》取代)下,外國企業取得來源于H股和B股投資取得的股息收入及處置H股和B股取得的資本利得免征企業所得稅。隨著2002年QFII項目的啟動,QFII面臨著缺少具體稅務規定指引的困境。境外投資者只能參考H股和B股相關稅務處理規定以及稅務機關的實際操作,對稅務處理方式做出大致判斷。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出臺以前,當QFII取得其A股投資股息時,地方稅務機關通常未向其或被投資方追繳股息預提稅,但有一些QFI(I以及通過其投資的公司)出于謹慎還是就取得的股息在會計上計提了未來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追溯的股息預提稅稅務準備。對于轉讓A股產生的資本利得,QFII之間似乎存在普遍共識,即在沒有明確的政策情況下,資本利得預提稅應不適用。因此,境外投資者通常不會在會計上對轉讓A股產生的資本利得計提預提稅準備金。根據2008年1月1日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國稅函[2009]47號文廢除了45號文對H股和B股股利及資本利得免征預提稅的規定,同時開始針對股息征收10%的預提稅,要求A股、H股和B股被投資方在支付投資者的股息時進行代扣代繳。但是,針對QFII處置上市公司買入賣出的流通股產生的資本利得,法規上一直沒有明確要求征收預提稅。很多投資A股的QFII堅持認為資本利得預提稅不應適用,在會計上也沒有計提稅務準備。然而,2010年中國稅務機關對雷曼兄弟在華QFII資產清盤的稅務處理引起了一次翻天覆地的變化。從歷史的角度來看,QFII一般會在A股市場循環使用人民幣配額。它們從市場取出任何轉讓A股的收入,往往是重新投資于更多A股,而不是選擇匯出境外,以避免浪費獲批的投資配額。從理論上講,資本利得預提稅產生時點發生在轉讓A股實現利得時,但實踐操作中稅務機關通常在投資者要求匯出處置所得時要求征收預提稅。由于一直未有QFII要求匯出轉讓A股的所得,相關的預提稅問題一直未引起稅務機關的注意。雷曼兄弟資產在清算其剩余QFII資產并申請清算所得匯出時,北京稅務機關針對其資本利得征收了10%的預提稅。這個案例為所有QFII投資者敲響了警鐘。2014年10月3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了79號文,規定從2014年11月17日起,對QFII、RQFII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在2014年11月17日之前QFII和RQFII取得的上述所得應依法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稅收協定豁免的復雜性
79號文明確了QFII/RQFII對于2014年11月17日之前轉讓A股產生資本利得需要繳納所得稅。有鑒于此,QFII/RQFII(及通過QFII投資A股和其他中國證券市場的投資者)需要考慮這些需要納稅的資本利得是否能適用相關的稅收協定。在QFII/RQFII的所在稅區與中國的稅收協定確實規定了資本利得來源國不征稅的情況下,QFII/RQFII申請資本利得所得稅的稅收協定待遇有三個關鍵技術問題需要確定,即該QFII/RQFII是否為:1.稅收協定定義的“人”;2.稅收協定國或稅區的稅收居民;3.處置A股的實際轉讓人。中國與不同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在股權轉讓中資本利得預提稅的待遇上有不同的規定。最近失效的中國與英國的舊稅收協定(1984年)和中國與荷蘭的舊稅收協定對轉讓股權產生的資本利得不提供協定優惠待遇,但中國與愛爾蘭的稅收協定(2000年)對來源于轉讓所有非不動產密集型的中國企業股權(其直接或間接來源于中國不動產的價值占該股份價值的比例不超過50%)取得的資本利得免征中國預提稅。目前,多數中國稅收協定規定:中國對來自協定國的非居民企業轉讓其持有非不動產密集型中國公司股權且在轉讓日前12個月期間內直接或間接持有中國公司股權比例低于25%的,免征預提所得稅。按照現行的規定,一家QFII/RQFII擁有的任一中國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過10%,因此,只要被投資的中國公司是非不動產密集型企業,很多稅收協定都有可能會豁免QFII/RQFII所面臨的資本利得所得稅。雖然QFII/RQFII認為作為法人滿足協定對于“人”的定義條件和“稅收居民”條件(即從在締約國注冊或實際管理機構位于締約國的角度,需要繳納締約國當地企業所得稅)不存在問題,但其在是否滿足“實際轉讓人”條件上仍存在不確定性。QFII/RQFII作為A股市場股票法律意義上的持有人,根據中國稅法應就來源于處置取得的資本利得繳納預提稅。然而在QFII/RQFII大量參與的“交易”里,QFII/RQFII并不符合“實際轉讓人”條件。這是因為QFII/RQFII在交易中僅僅是代表其客戶進行投資,其所代持的股份不包括在其本身的資產負債表之內,轉讓A股產生的資本利得亦不會算作QFII/RQFII本身的收入。真正的轉讓人是接受QFII/RQFII的境外投資者。中國稅法及實務沒有明確申請享受與資本利得相關的協定待遇時,在什么情況下稅務機關必須看穿一個外國交易實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認定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委托投資情況下認定受益所有人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4號)規定了在某些情況下對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申請享受協定待遇時可看穿外國實體,這一規定僅適用于對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申請協定待遇。
(三)新的稅務指引
根據2014年11月14日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境外投資者自2014年11月17日起通過滬港通投資A股取得的轉讓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這一政策自以來受到投資界一致歡迎。79號文對QFII/RQFII在2014年11月17日之后轉讓A股(和其他權益投資)產生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這一點上保持了和81號文的一致性。在79號文公布之后不久,大多數的QFII和通過他們投資的基金對外宣布,將沖銷之前在會計上針對尚未實現的資本利得而計提的中國企業所得稅稅款準備。然而,79號文也規定:QFII/RQFII在2014年11月17日之前已經實現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票轉讓所得,應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據了解,稅務機關將在未來數月內向QFII出具繳稅事項通知書。根據通知書,QFII將需對所有2014年11月17日以前權益性資產處置所得應征收的預提稅進行一次性的申報和補繳。每個QFII/RQFII將需準備一份特殊目的審計報告,并提交給其托管銀行的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該報告需逐筆披露自投資設立至2014年11月17日期間處置投資所得的總金額。截至目前,圍繞著如何確定QFII/RQFII投資所得的遺留稅負,一系列具體的實施問題尚待稅務機關進一步明確解決。主要的問題如下:1.計算A股所得計稅基礎的方法(加權平均還是先進先出)。當QFII/RQFII在不同的時間以不同的價格買進A股時,把賣掉的股票與之前買進的某一特定批次的股票一一對應起來從管理來說難度很大,因此需要更便捷的計算方式。2.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是否允許盈虧互抵。當QFII/RQFII處置一些股票時實現盈利,處置另一些股票出現損失時,計算應稅所得是否允許以盈利和損失相抵,還是忽視掉產生虧損的轉讓交易。3.征收歷史稅負的追溯期限。雖然追溯到2002年(QFII的推出時間)在技術上是可行的,但最終計算歷史稅負時間還應統籌考慮。4.滯納金的征收。雖然技術上稅務機關對于未清算的歷史稅負可以征收滯納金,但是以前針對QFII在轉讓A股是否征稅上沒有明確法規,在實務操作上地方稅務機關以前也未明確要求征稅,因此納稅人將有可能在滯納金方面向稅務機關進行申訴。行政罰款不應發生。5.稅收協定優惠。我們的理解是,稅務機關把QFII/RQFII作為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人具有可行性。鑒于所有的QFII/RQFII將會在短期收到繳稅事項通知書,我們建議納稅人應從以下方面做好準備:1.應就特殊目的審計報告的披露程度/格式及內容與主管稅務機關達成共識。2.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處置交易的細節進行摘錄并匯集整理,同時為加快與稅務機關協商的進度,應準備不同方案下的稅款的計算(例如:總額還是扣減損失后的凈額,評估的追溯補稅的年限,先進先出還是加權平均確定稅基,是否申請稅收協定待遇)。3.評估QFII/RQFII作為稅收協定待遇申請人可以享受的稅收協定待遇,確保已滿足享受具體協定待遇的資格要求,并準備所需表格及相關支持文件。4.若QFII/RQFII所在稅區與中國沒有適用的稅收協定待遇,考慮與相關政府機關進行協商,看看相關稅務機關是否愿意在“交易”的情況下,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通過“看穿”QFII/RQFII,接受其按照被的實際投資者所在國的稅收協定待遇進行申請。5.與稅務機關協商,確保不征或少征稅收滯納金。6.將最終稅負分配至QFII/RQFII所的客戶。解決上述遺留稅務風險將使QFII/RQFII清除歷史問題重新開始,并為未來的經營與擴張打下良好的基石。
(四)未來的挑戰
79號文和81號文僅規定了“暫時”的免稅,并且未明確免征期限。另外,其他稅收法律法規也并未對“暫時”免稅的期限做出明確規定。根據以前廢止“暫時”免稅規定的經驗,79號文規定“暫時免稅”一旦停止,只會影響未來的稅負,而不會追溯過往。盡管如此,為進一步整合中國與外國資本市場促進人民幣國際化,作為滬港通和QFII/RQFII項目的總體目標,我們建議國家稅務總局應在某一時點確認免稅規定的永久性。此外,資本總額已達到5.5萬億美元成為世界第三的中國債券市場,其不斷增長的收益已吸引了大量投資于中國市場的交易所買賣基金,若79號文的免稅規定可明確同樣適用于債券,將會受到投資者的普遍歡迎。目前尚無中國稅務機關就外國投資者出售債券(政府債券或公司債券)主動征收預提稅的報道,由于海外投資中國債券的稅務規定并不清楚,明確的文件出臺將會對推動外資進入債權市場起到積極作用。
眾所周知,投資的目的都是要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即使企業的價值或股東的財富最大化。投資對于市場主體來說,應當是謹慎的。
一、投資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動性
在經濟學上,投資一般應考慮三方面的因素: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動性。
(一)安全性。指投放對象內容和形式的合法性、項目的可行性、合作機構的信譽等。投資總是將資金投放到某一具體的對象上,并且是在實際生產或經營活動進行之前發生的,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所以,對象的合法與可行是決定企業取得利潤的前提條件。選擇和把握這些因素是投資的關鍵,企業應當慎重行事,使投資的客觀條件存在。
(二)效益性。主要是指經濟效益的高低,有時也包含社會效益。盡管各個具體投資在目的上不盡相同,但是,這些投資的最終和長遠目標都是為了取得投資收益,最終使投資收回,而且及時收回。
(三)流動性。包含投資的期限長短、變現能力和款項劃撥是否便捷。在投資的過程中,不僅投出資金會在空間上流動,而且投出資金轉化為的實物和證券也會在空間上流動。
投資的最高理想是實現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動性的統一。但這三者之間通常是矛盾的,尤其是安全性和效益性之間,即通常說的利潤越大,風險越高。因此,企業在投資時一定要考慮到以下因素:投資收益、投資風險、投資約束、投資彈性。
1、投資收益,包括投資利潤和資本利得。投資利潤是指投入資金經運轉后所取得的收入與所發生成本的差額;資本利得是指金融商品買與賣之間的差價。在投資中考慮投資收益,應以投資對象收益具有確定性的方案為選擇對象,并需要分析這些因素對投資方案的作用、方向、程度、尋求提高和穩定投資收益的途徑。
2、投資風險,是一種市場風險或經營風險,表現為商品或服務的價值不能充分實現或不能實現的風險。投資風險主要來自投資者對市場預期的不正確以及經營缺乏效率。所以,企業必須考慮投資風險的可能性,尋找引起投資風險的原因,并提出規避風險的辦法。
3、投資約束,與投資風險有密切關系。當投資風險較大時,投資企業就會對接受投資的企業加強約束。投資約束有以下幾種形式:控制權約束、市場約束、用途約束、數量約束、擔保約束、間接約束等。
4、投資彈性,首先是規模彈性,就是企業投資必須根據自己資金的可供能力和投資效益或者市場供求狀況,調整投資規模。其次是結構彈性,就是調整投資結構。
二、投資項目的評價指標
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是在分析項目可行性的基礎上進行的。分析是需要借助指標進行評價的,常用的指標分非貼現指標和貼現指標兩大類:
(一)非貼現指標是評價項目時,不考慮資金時間價值的各種指標,是直接用項目的實際收支計算投資報酬的方法。
1、投資回收期:是指初始投資收回所需要的時間。投資回收期法是以收回時間較短的投資方案作為被選方案的方法,一般以年為單位計算。
①每年現金凈流量相等,用以下公式:
投資回收期=原始投資額/每年現金凈流量
②每年現金凈流量不等,就要根據每年年末尚未收回的投資額確定:
投資回收期=(n-1)+第(n-1)年年末未收回的投資/第n年當年的現金凈流量
2、平均報酬率:是通過計算投資項目壽命周期內平均的年投資報酬率,用以選擇別選方案的一種方法。有三種計算方法:
①考慮年均凈利潤:
平均報酬率=年均凈利潤/初始投資額
②考慮年均凈流量:
平均報酬率=年平均現金凈利潤/初始投資額
③若為追加投資:
平均報酬率=年平均現金凈利潤/1/2(初始投資-預計設備殘值)+預計設備殘值+追加的營運資金
(二)貼現指標是評價項目實際收益時,不同時期現金流入、流出必須考慮貨幣時間價值。
1、凈現值:是指投資項目投入使用后的凈現金流量,按資金成本或企業期望達到的報酬率折算為現值,減去初始投資或各期投資的現值之差。
2、現值指數:是指未來現金流入量現值與流出量現值之間的比率。
3、內含報酬率:是指能夠使方案未來流入量現值等于現金流出量現值的貼現率,或者說是使投資方案凈現值為零的貼現率。它是方案本身的報酬率,不受預定報酬率的影響,從理論和實踐上都有說服力。
三、幾種投資方式的比較
下面我們從投資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動性三個方面來對幾種投資方式作一點粗略的分析。
1.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安全性很高,流動性也高,效益性較差。尤其是現在處于銀行利率水平最低的一個歷史階段,此方式在基金會的投資組合中所占的比例不能大。
2.信托存款:
按照規定金融信托投資機構可以吸收包括基金會的基金在內的1年期(含1年)以上的信托存款。其安全性乃基于金融機構的信譽,效益隨市場利率水平變化。過去,信托存款一般比法定銀行利率高許多。資金量大,利率可談得更高些。但是,現在中國人民銀行對高息攬存實行嚴格監管,大多數金融機構不再這樣做,同時,信托投資公司又出現信譽危機,因此,信托存款至少在目前不是一種合適的投資方式。
3、證券投資
證券投資分為債券投資和股票投資兩大類。
A、債券包括國債和企業債券,比較而言,國債發行量大,流通性好,信譽高。在所有的投資方式中,國債的安全性最高,收益比銀行存款略高。可以說,國債是很適合于基金會的一種投資方式,應在基金會的資產組合中占一定比重,資金緊張時還可變現或以其作抵押獲得貸款。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債回購業務,規定以全額的國債作抵押,實際上也是以交易所的信用作擔保。在中國人民銀行官員的眼中,它的風險與全國同業拆借和國債投資的風險沒有區別。我認為,它的安全性比國債低,比信托存款高,流動性好,短期利率高。
B、股票投資,利潤高,風險也高。基金會炒股是合法的,但目前似乎還不太合乎國情,有可能被人們看作是拿捐款去賭博。在國外不少基金會的投資結構中,股票投資占有較大比重,甚至超過50%。但是我們認為,發達國家的股票市場已是成熟穩定的市場,而我國股票市場是新興的、不完善、不穩定的市場,相對而言風險很高,目前不適合基金會過深介入。新股認購不同于在二級市場炒股,自1996年以來利潤高而風險小,是投資領域出現的一個特殊現象。為了促進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我國將擴大股份制改革,新股的發行數量將會增加。據了解,有些基金會對新股認購方式已作了嘗試,且效果不錯,值得借鑒。不過,在具體操作上有個股東帳戶的問題需斟酌。近幾年,證券投資收益已成為許多信托投資公司重要的利潤來源。
4.股權投資
按規定,基金會入股不得超過公司總股份的20%。此方式一般說來流動性很低。其安全性和效益性由公司的資產和經營狀況決定。若公司管理規范,經營良好,股東可坐享其成;若公司經營管理狀況很差,或原來很好,后來惡化,小股東則往往無奈,需慎重。
5.實業投資
若以營利為目的直接進行此類投資,與我國現行法規政策有悖。若能結合基金會的特點,選擇有前景的產業和有高無形資產附加值的項目,采取委托投資等合適的方式,可能產生較好的效益,但其流動性一般較差。
6.委托貸款
其安全性基于借款企業的信譽,風險完全由基金會自己承擔。特別應注意落實擔保。應十分謹慎。
7.信托投資
信托投資業務系指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指明的特定目的或要求,收受、經營或運用信托資金、信托財產的金融業務。人民銀行要求基金會的基金保值和增值委托金融機構進行。信托投資,或稱作投資、資金托管之類的看起來是符合此政策的,有可能成為今后基金會投資發展的一個方向。
雖然信托投資公司已存在多年,但信托投資業務在我國金融界是一個新生事物,缺少具體的法律政策規定(《信托法》已初成稿,至今未出臺)。目前有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始涉足此業務。
總的來說,只要是投資就會存在風險。謹慎考慮,使風險資本能夠通過更加寬闊暢通的渠道獲得投資利益,并且實現與資本市場、科學技術的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1>《國際金融市場與投資》左連村中山大學出版社2004-7
市場狀況:市場的壓力、電力短缺、資金短缺以及環境的變壞已為外國公司帶來極大的商機,使他們有機會在節能技術方面來分享龐大的中國市場。
最初開始于1978年的市場改革,戲劇性的削弱了國家計劃在中國經濟中的作用。國有企業所占全國工作總產值由1980年的76%下降到1994年的34%,國家分配的商品由1979年的65種縮減為1995年的14種。在重工業和通訊以及運輸領域的價格控制作用已削弱。多數商品的價格由市場決定,盡管少數幾種關鍵項目,如谷類、棉花以及石油產品的價格仍在國家的控制之下。中國正通過降低進口關稅和配額,以及向完全自由兌換貨幣轉變,來努力與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準保持一致。
作為經濟改革的一部分,中國政府已停止向煤炭工業發放每年高達2.3億美元的補貼。煤炭價格1993年在許多地區開始急劇上漲,1994年價格下調后,仍繼續上漲。據政府報道,許多煤礦在1995年已開始盈利。另一方面,石油價格的改革在前進了兩步后又退回了一步。在宣布了幾條措施后,石油市場在1992年開始開放。1994年夏季,政府改變了方針,重新由中央統一管理價格和銷售渠道。1994年春季,為了防止社會不安定,政府逐步對居民用煤和用氣售價實行控制。電價仍是大幅度調節了的,在多數地區,電價現在比燃料價格上升得快。
通過改革,中國的經濟有了明顯的增長,國內生產總值以每年平均8-9%的速度連續增長。盡管80年代能源使用的增長速度只有經濟增長速度的一半,中國的主要燃料--煤炭的價格,從1978年到1995年仍翻了一番。1995年的原煤產量達12.8億噸。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含碳礦燃料的生產者和用戶。難怪現在存在嚴重的空氣污染和酸雨問題,已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者。這些環境問題由于從生產、運輸到最終使用的整個能源系統的低效率而加劇。
此外,部分是因效率低,電力生產沒有跟上迅速發展的經濟的需要。經常性的電力短缺降低了生產率,并導致生活的不便。問題是如此普遍,以致許多地方報紙象預報天氣一樣發出計劃性的停電通知。電力部計劃從1995年至本世紀末到少增加200GW至300GW的裝機容量,即平均每年增加24GW。當然,中國無論是建造大型電站的能力還是資金,都不足以完成如此巨大的擴展。這就解釋了為什么中國政府急于想吸引國外資金用于電力領域投資。
當然,政府也很清楚節能在改善與能源相關的經濟和環境問題方面的潛力。早在1980年,國家便開始投入大量的資源來提高關鍵能耗工業的能源使用效率,以及提高所有工業用電機、風機以及泵類的能源使用效率。90年代,政府的目標已將節能投資的責任由公共領域轉向私人領域。國家計劃委員會的中國節能投資公司(CECIC)由大制造商轉化為一個出租協會。1993年,CECIC的貸款加上地方政府的資金補充,共有3億美元,每筆貸款需要企業提供投資的一部分。
政府已公布了能源標準和一系列附加的節能條例,它們已收錄在中國的《節能法》草案中。如果這一法律獲得通過,許多地方節能技術服務和監測中心將授權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向政府報告。嚴厲的立法將加強對節能的需求,這一需求由于現有的節能條例和市場以及環境的壓力而有了較強的增長。
國外的技術和投資可在滿足中國的節能需求中充當重要的角色。自從1978年中國開放以來,國內已成立了240,000家外資企業。直接的國外投資在固定資產中所占的比重已超過國家的總產的10%。外資企業現已占了超過中國總的對外貿易的三分之一。1992年,美國在中國能源和電力上的總投資達7.74億美元。
機會范圍:
由于經濟和政治力量的綜合作用,以許多方面都產生了節能的需求。由于經營困難的公司允許破產,幸存者更愿意投入先進的技術,如工業過程控制、凝汽閥以及高效電機、鍋爐和爐窯,這些將為企業提供競爭優勢。電價的上升使得使用效率和熱電聯產成為更具吸引力的選擇,盡管以低的、可控制的價格傳送暖氣在多數地方仍是一個重要障礙,市場政府面臨著通過改善區域采暖系統來減少污染和費用的壓力。外資賓館和辦公大樓開發商通過采用節能燈具、恒溫控制系統和裝置以提高能源使用。請理解隨著中國消費者可隨意支配的收入的增長(暫且不考慮電線容量的限制)也需要高質量、高效率的用電器具,因為通過減少維護和電費,比竟可以節省金錢。
改善工業設備和工藝:
中國的工業領域為國外的節能投資提供了巨大的機會。目前,中國工業消耗的能源超過能源總是的三分之二。非國有工業產量份額已顯著增長,但由于國家控制著許多重工業領域,它仍是主要的能源使用者。
對國有企業能源使用的研究表明,如果將中國現有的過時的設備和工藝立即用當今世界最先進的技術來代替,將能源效率提高到新的水平,中國具備現有的能耗總量上節省40-50%能耗的技術潛力。當然如此徹底的設備改造是不現實的,這一數字只是作為一個有用的技術參考點。
一個對中國鍋爐和爐窯的提供了大量的證據,證明通過工業設備改造而實現節能的潛力。中國的鍋爐每年消耗8.6X1015Btu(9.1X1018焦耳)的煤,約為最終使用能源的三分之一。如果鍋爐的效率由現在的平均65%提高到發達國家所達到的平均80%,每年可減少能源浪費1.6X1015Btu(1.7X1018焦耳)。
工業爐窯大約消耗中國最終使用能源的四分之一。由于中國使用的爐窯的低效率,工業加工比如鋼鐵和玻璃生產以及銅的冶煉所消耗的能源比初級加工要多25-110%。如果中國的爐窯提高到先進水平,中國將減少爐窯能耗的大約40%,或每年減少2.7X1015Btu(2.9X1018焦耳)的浪費。
根據地球環境研究所提供的案例研究,多數的工業能源使用的改善是經濟可行的,多數情況下的投資回報率都是很好的。
上面陳述的節能潛力還沒有包括鄉鎮企業,它們多數使用低效、高污染的二手設備,由小型、低效的電站供電。甚至,許多地方的鄉鎮企業投資規模還是技術的先進程度均段于國有企業,為高經濟回報的節能投資提供了一個現成的市場。
降低高效率電機的花費是國外投資的一個很有前途的區域。中國的制造商已生產也一系列稱為YX系列的高效異步電機。然而,YX系列電機由于采用了更昂貴的材料,其成本比低效的Y系列電機要高出50%。盡管用一臺YX系列電機更換一臺Y系列電機的費用可在相當短的時間內收回,然而,許多電機用戶卻不愿意支付較高的初始費用。中國的高效率電機制造商也許愿意允許國外的技術或者作為一種大膽的嘗試,以提高他們減少材料用量和降低產品價格的能力。
國外投資對促進鋼鐵工業使用廢氣也是必要的,高爐產生的含一氧化碳豐富的廢氣可用來低成本發電,且可減少工廠產生的污染。例如,一個6MW的發電廠的投資成本約在1500-2500萬元,由于使用廢氣,不需要燃料費用,每年可發電36GWH。假設電價為0.6元/KWH,生產的能源價值將高于2000萬元,可讓工廠在不到兩年時間內收回投資。中國已有8家鋼鐵廠有興趣采用這一技術。
表1中國市場節能投資的回報率
投資領域回報率%
鋼鐵
將敞式熱熔爐更換為氧氣爐16
采用連續澆鑄19
二次加熱爐改造36
高爐氣回收41
鋁
爐窯改造84
氨
中型工廠重組20
小型工廠廢熱回收71
氫氧化鈉
采用薄膜電解槽29
水泥
中型爐窯改造15
由濕法轉為干法生產19
小型爐窯改造35
造紙
采用熱電聯產25
黑液回收25
紡織
印染過程的熱電聯產38
氫氧化鈉回收58
計算機化的能源管理>100
認識到中國工業企業節能改造所存在的潛在的機會,一些美國公司已始了這一領域的業務。例如,有一家領先的美國控股公司已與一家中國的石化公司合作,采用過程控制改造其煉油廠。一家美國凝汽閥公司與一家領先的中國機械公司合作,改善許多工業應用蒸汽系統的效率。在第三個案例中,一家鋼鐵工業相關公司在財團在中國設立了一個辦事處,尋求鋼廠的節能改造機會。
熱電聯產:
1993年,聯合產熱和發電,即大家所知的熱電聯產,估計幾乎占了中國熱力發電裝機容量的12%。80年代,中央政府支持發展熱電聯產,因為這一下子解決了幾個問題:供電量增加、能源使用效率得到提高、環境得到保護。小規模熱電聯產的任務現在轉移到了省級和地方政府以及私人領域,在這方面產生了對國外投資的需求。
市場狀況:市場的壓力、電力短缺、資金短缺以及環境的變壞已為外國公司帶來極大的商機,使他們有機會在節能技術方面來分享龐大的中國市場。
最初開始于1978年的市場改革,戲劇性的削弱了國家計劃在中國經濟中的作用。國有企業所占全國工作總產值由1980年的76%下降到1994年的34%,國家分配的商品由1979年的65種縮減為1995年的14種。在重工業和通訊以及運輸領域的價格控制作用已削弱。多數商品的價格由市場決定,盡管少數幾種關鍵項目,如谷類、棉花以及石油產品的價格仍在國家的控制之下。中國正通過降低進口關稅和配額,以及向完全自由兌換貨幣轉變,來努力與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準保持一致。
作為經濟改革的一部分,中國政府已停止向煤炭工業發放每年高達2.3億美元的補貼。煤炭價格1993年在許多地區開始急劇上漲,1994年價格下調后,仍繼續上漲。據政府報道,許多煤礦在1995年已開始盈利。另一方面,石油價格的改革在前進了兩步后又退回了一步。在宣布了幾條措施后,石油市場在1992年開始開放。1994年夏季,政府改變了方針,重新由中央統一管理價格和銷售渠道。1994年春季,為了防止社會不安定,政府逐步對居民用煤和用氣售價實行控制。電價仍是大幅度調節了的,在多數地區,電價現在比燃料價格上升得快。
通過改革,中國的經濟有了明顯的增長,國內生產總值以每年平均8-9%的速度連續增長。盡管80年代能源使用的增長速度只有經濟增長速度的一半,中國的主要燃料--煤炭的價格,從1978年到1995年仍翻了一番。1995年的原煤產量達12.8億噸。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含碳礦燃料的生產者和用戶。難怪現在存在嚴重的空氣污染和酸雨問題,已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者。這些環境問題由于從生產、運輸到最終使用的整個能源系統的低效率而加劇。
此外,部分是因效率低,電力生產沒有跟上迅速發展的經濟的需要。經常性的電力短缺降低了生產率,并導致生活的不便。問題是如此普遍,以致許多地方報紙象預報天氣一樣發出計劃性的停電通知。電力部計劃從1995年至本世紀末到少增加200GW至300GW的裝機容量,即平均每年增加24GW。當然,中國無論是建造大型電站的能力還是資金,都不足以完成如此巨大的擴展。這就解釋了為什么中國政府急于想吸引國外資金用于電力領域投資。
資本市場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與貨幣市場相對應的概念,資本市場著眼于從長期限上對融資活動進行劃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融資活動組成的市場。是提供一種有效地將資金從儲蓄者(同時又是證券持有者)手中轉移到投資者(即企業或政府部門,它們同時又是證券發行者)手中的市場機制。在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資本市場的交易幾乎已經覆蓋了全部金融市場。
我們可以將資本市場進行分類。從宏觀上來分,資本市場可以分為儲蓄市場、證券市場(又可分為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長期信貸市場、保險市場、融資租賃市場、債券市場、其他金融衍生品種市場等。其中證券市場與債券市場又形成了資本市場的核心。
1.2資本市場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
資本市場作為金融市場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在現代經濟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資本市場能夠有效地行使資源配置功能
資本市場的首要功能就是資源配置。一個國家的經濟結構一般由四個部門組成,即企業、政府、家庭和國外部門。家庭部門一般來說是收支盈余部門,企業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額部門。盈余部門一般要將其剩余資金進行儲蓄,而收支差額部門要對盈余部門舉債,收支盈余部門將其剩余資金轉移到收支差額部門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現代社會中,要完成這種轉化,曾經有過兩種基本的資源配置方式:即由計劃經濟性質決定的中央計劃配置方式和由市場經濟決定的資本市場配置方式。在發達市場經濟中,資本市場是長期資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實踐證明效率是比較高的。
1.2.2資本市場還起到資本資產風險定價的功能
資本資產風險定價功能是資本市場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資本市場也正是在這一功能的基礎上來指導增量資本資源的積累與存量資本資源的調整。風險定價具體是指對風險資產的價格確定,它所反映的是資本資產所帶來的預期收益與風險之間的一種函數關系,這正是現代資本市場理論的核心問題。資本市場的風險定價功能在資本資源的積累和配置過程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1.2.3資本市場還為資本資產的流動提供服務
資本市場的另外一個功能就是提供資本資產的流動。投資者在資本市場購買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這種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稱為資本市場的流動。流動性越高的資本市場,投資者的積極性就越高。流動性的高低,往往成為檢驗資本市場效率高低的一項重要指標。
1.3資本市場的主體
資本市場的主體通常被稱為市場參與者,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中,發行和購買金融工具的市場參與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業、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資者.境外投資者一般包括國際機構(如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亞洲發展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外國公司以及境外個人投資者。
參與資本市場的服務企業分為金融中介企業和非金融企業,其中金融中介機構在資本市場的所有參與者中發揮著最重要的作用,。他們一般主要提供以下傳統金融服務:
1.金融中介功能。發行各種金融工具;
2.客戶進行金融資產的交易;
3.自身進行金融資產交易,為其客戶設計新類型的金融資產并將其銷售給其他資本參與者;
4.投資咨詢服務;
5.資產管理服務。
1.4中國的資本市場
1.4.1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
中國的資本市場形成經歷了不太長的時間,作為其標志的中國證券市場是從1981年發行國庫券開始的。后來,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建立,標志著證券交易體系開始走向規范。1992年,成立了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委員會,相繼頒布了一批證券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至此,中國資本市場才初具框架。
中國的證券市場體系經過了10年的風雨,在這10年中,中國的資本市場迅猛發展,為中國的改革和開放起到的關鍵的作用。從證券市場來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僅有上市公司14家,市價總值109.19億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資者開戶數目已經達到5800多萬戶,境內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計籌集資金將近5000億元。另外,中國證券市場股票市值已達到4.6萬億元。占GDP的比重從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國的資本市場已經成為亞洲甚至世界新興市場中最活躍的市場之一。
1.4.2中國資本市場的不足
與國際上先期工業化以及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的資本市場發展相比較,中國現行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仍然存在諸多不足之處與問題。簡而言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資本市場總量規模偏小,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規模占全社會融資總量的大約1/10,而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國家的銀行償貸間接融資與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比例大約為1:1。
另外,資本市場內在結構不盡合理。例如,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國家股、法人股而占據,國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約為50%、30%、20%。流動性作為資本市場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響了資本市場的流動和資源配置功能的發揮。
第三,中國資本市場的運行機制不夠健全,運行秩序不很規范。由于法律環境、制度、及人為因素的影響,中國的資本市場尤其證券市場發展一直處于不很規范的狀態,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導致了諸如虛假財務報表,虛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戶操縱股價等一系列違規現象出現;由于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不夠,導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籌資而淡化經營、出現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場的退出機制不完善,致使市場投機氣氛強烈,市場價格嚴重背離公司股票價值的情況比比皆是。
雖然中國資本市場存在以上缺陷,但是這些問題總的來講是和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其他國家在發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經出現過這些問題。中國的資本市場是發展中的資本市場,是新興的資本市場,其中蘊涵著巨大的潛能,充滿著活力和生機。
二投資銀行理論概述
在全球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資本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而在國際資本市場的參與者當中,投資銀行應當是最活躍、發展最迅速的。可以這樣講,沒有投資銀行的努力和創新就沒有國際資本市場今日的繁榮。
2.1投資銀行的定義
投資銀行這個名字其實名不副實,它主要從事同證券相關的業務但并不從事商業銀行業務。美國著名金融投資專家羅伯特·庫恩根據投資銀行業務的發展和趨勢曾經對投資銀行下過如下四個定義:
(1)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銀行,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這是對投資銀行的最廣義的定義,它不僅包括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甚至還包括保險公司和不動產公司。
(2)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這是對投資銀行的第二廣義的定義。因此,證券包銷、公司資本金籌措、兼并與收購,咨詢服務、基金管理、風險投資及證券私募發行等都應當屬于投資銀行業務。而不動產經紀、保險、抵押等則不屬于投資銀行業務。
(3)更狹義的投資銀行業務的定義僅包括某些資本市場業務,例如證券包銷,兼并收購等,另外的資本市場業務,例如基金管理、風險投資、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工具的創新等則應該排除在外。
(4)最狹義也是最傳統的投資銀行的定義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募集資本和在二級市場上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當作是投資銀行。這一定義排除了當前世界各國投資銀行所現實經營著的許多業務,因而顯然已經不合時宜。
國際投資銀行界普遍認為,以上第二個觀點最符合美國和現代世界投資銀行的現實狀況,目前是投資銀行的最佳定義。
2.2投資銀行業的發展簡史
在國際投資銀行發展歷史當中,英國和美國的投資銀行發展歷程是最具特點的,其他國家投資銀行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參照和模仿了它們模式,以下是歐美投資銀行業發展的簡單回顧。
2.2.1歐洲商人銀行的發展
投資銀行萌芽于歐洲,其雛形可以追溯到15世紀歐洲的商人銀行。早在商業銀行發展以前,一些歐洲商人就開始為他們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債務進行融資,這一般是通過承兌貿易商人們的匯票對貿易商進行資金融通。由于這些金融業務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這類銀行就被稱為商人銀行。
歐洲的工業革命,擴大了商人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幫助公司籌集股本金,進行資產管理,協助公司融資,以及投資顧問等。20世紀以后,商人銀行業務中的證券承銷、證券自營、債券交易等業務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銀行積極參與證券市場業務還是近幾十年的事情。在歐洲的商人銀行業務中,英國是最發達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僅次于美國,另外德國、瑞士等國的商人銀行也比較發達。
2.2.2美國投資銀行的發展
美國的投資銀行業發展的歷程并不很長,但其發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幾十年來,美國的投資銀行在全球一直處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資銀行業,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國的投資銀行,美國的投資銀行業始于19世紀,但它真正連貫的歷史應當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開始。
(1)《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以前的投資銀行。
1929年以前,美國政府規定發行新證券的公司必須有中介人,而銀行不能直接從事證券發行與承銷,這種業務只能通過銀行控股的證券業附屬機構來進行。這一時期,所有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都從事證券(主要是公司債券)業務,這一階段投資銀行的最大特點就是混業經營,投資銀行大多由商業銀行所控制。由于混業經營,商業銀行頻頻涉足于證券市場、參與證券投機,當時證券市場出現了大量違法行為例如:虛售(WashSales)、壟斷(Corners)、大進大出(Churning)、聯手操縱(Pools)等。這一切都為1929---1933的金融和經濟危機埋下了禍根。
1929年到1933年爆發了世界歷史上空前的經濟危機,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從892億美元下跌到156億美元。美國的銀行界也受到了巨大沖擊,1930-1933年美國共有7763家銀行倒閉。
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金融業分業經營模式被用法律條文加以規范,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開始分業經營。許多大銀行將兩種業務分離開來,成立了專門的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例如,摩根銀行便分裂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銀行則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經營方向。例如,花旗銀行和美洲銀行成為專門的商業銀行,而所羅門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爾·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則選擇了投資銀行業務。
(2)70年資銀行業務的拓寬。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頒布以后,美國的投資銀行業走上了平穩發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國政府取消了固定傭金制,各投資銀行為競爭需要紛紛向客戶提供傭金低廉的經紀人服務,并且創造出新的金融產品。這些金融產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貨與期權交易。這些交易工具為投資銀行抵御市場不確定性沖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資銀行掌握了回避市場風險的新工具后,將其業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如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這種業務使得抵押保證證券市場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國投資銀行發展
80年代美國為了放松對市場和機構的管制,先后頒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規,如1980年頒布的《存款機構放松管制機構法》以及1989年頒布的《金融機構重組、復興和強化法》,1983年實施了"證券交易委員會415條款"(SECRule415),這些對投資銀行業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使美國投資銀行業在80--90年代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產生了大量金融創新產品。80年代初的經濟衰退結束后,美國的利率開始從歷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發行股票與債券充斥市場,出現了不夠投資級的垃圾債券(JunkBond)。大量垃圾債券的發行給投資銀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機,并影響了美國投資銀行的歷程。
隨著世界經濟和科技的迅猛發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國際上投資銀行業發生了許多變化。主要是國際型大型投資銀行機構規模越來越大、投資銀行重組大量出現、高科技發展帶來投資銀行業務的革命、創新業務大量涌現等等。
2.3投資銀行的內部環境
2.3.1投資銀行的組織形態
從組織形態上來看,國際投資銀行一般由兩種形態:一種是合伙人制;另一種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絕大多數國際投資銀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資銀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紀歐洲的承兌貿易商號。這些家族經營的企業一代一代的繼承,慢慢的由開始的獨資性質變為數個繼承人按份共有,成為合伙企業形式。早期的投資銀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時、丹麥等國的投資銀行僅限于合伙人制,德國、荷蘭的法律雖允許股份制,但其投資銀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國的六大投資銀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現在高盛已經有將近200個合伙人。
19世紀50年代,歐美各資本主義國家公司立法開始興起,到20世紀50年代趨于完善。投資銀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組織形態過度。現代國際投資銀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過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國現在只允許投資銀行采用股份只形態,合伙制則被禁止。
2.3.2投資銀行的經營模式
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各國對兩者的處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國和日本為代表的是分業經營模式,而德國則采用混業經營模式。
1933年通過的《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在法律上確定了美國分業經營的基本模式。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實行分業管理。保證了美國金融與經濟在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持續發展。二戰后,美國將其經濟與金融體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證券交易法》規定銀行和信托機構不得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類業務應該由證券公司從事,日本的證券公司其實就是專業投資銀行。由于美國投資銀行業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許多國家在制定投資銀行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上都沿用了美國模式。
混業經營在歐洲國家是比較多的,除德國以外,瑞士、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國都采用了混業經營模式,又稱全能銀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業經營使得銀行能夠便利地進入各種金融市場,在這一點上混業有著分業無可比擬的優勢。但由于混業經營的風險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銀行體制和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資銀行業務
2.4.1投資銀行的傳統業務
傳統的投資銀行業務主要就是投資銀行協助企業、公司和個人客戶籌集資金,并且幫助客戶交易證券。
(1).證券承銷業務
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原始的業務之一,最早的投資銀行的業務收益主要就來自與證券的承銷。在承銷的過程中,投資銀行起了極為關鍵的媒介作用。投資銀行承銷的證券范圍很廣,它不僅承銷本國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門所發行的債券,各種企業所發行的債券和股票,外國政府與外國公司發行的證券,甚至還承銷國際金融機構,例如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等發行的證券。證券的承銷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投資銀行承銷證券由四種方式:(1)包銷。(2)投標方式。(3)盡力推銷。(4)贊助推銷。投資銀行的承銷收益主要來自差價或叫毛利差額(Grossspreed)和傭金(Commission)。
(2).證券交易
投資銀行參與二級市場證券交易主要有三個原因,同樣,他們在二級市場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證券承銷以后,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以保持該種證券的流動性和價格穩定。一般在證券上市以后,承銷商總是盡量使其市價穩定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這就是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上的做市商業務。
另外,投資銀行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客戶的指令,促成客戶所希望的交易,并據此收取一定的傭金,這就是投資銀行的經紀收入。
第三,投資銀行本身擁有大量的資產,并接受客戶委托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只有通過選擇、買入和管理證券組合,投資銀行才能獲得證券投資收益。這就是自營和資產管理業務。另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進行風險套利、無風險套利等業務活動。
(3).兼并收購業務
投資銀行所支持的收購兼并活動,在一個國家乃至整個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戲劇性,最引人入勝的。投資銀行在收購和兼并的過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僅為獵手公司服務,也在為獵物公司服務:
首先,投資銀行替獵手公司服務。替其物色收購對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購建議.提出令獵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東滿意的收購條款和一個令人信服的收購財務計劃,幫助獵手公司進行財務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資銀行同樣也為獵物公司服務:判斷獵手公司的收購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如果對方是敵意收購,則與獵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購的策略,如果判斷對方是非敵意收購,那么投資銀行便以獵物公司的立場向獵手公司提出收購建議,并向獵物公司提出收購建議是否公平與合理及應否接納對方建議的意見。
2.4.2投資銀行的創新業務與延伸業務
隨著投資銀行競爭的逐漸加大,僅靠傳統業務已經很難維持投資銀行迅猛發展的需要,投資銀行作為最活躍的金融部門,從70年代以來不斷開拓創新業務,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績,既活躍了資本市場,增加了投資者的投資選擇,也為自己賺了巨額收益。
(1).財務顧問
財務顧問就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提供咨詢,策劃或運作,一般可分為三類:其一是按照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產品、某種證券或某個市場進行深入的分析與研究,提出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參考資料。其二是宏觀經濟環境等因素發生突變,使某些公司、企業遇到困難時,投資銀行往往主動地或被邀請向有關公司、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重新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化解這些公司、企業在突變事件中帶來的壓力與困難。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購的過程中,投資銀行作為,幫助咨詢,策劃直到參與實際運作。從目前情況看,投資銀行在第三類業務中正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2).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以項目的財產權益作借款保證責任的一種融資方式.從理論上講,項目融資的貸款方主要看融資項目有無償債能力,評估和保證的范圍以項目為限。因此,一旦貸款發生風險,貸款方只能以項目的財產或收益作為追索的對象,不涉及其他財產和收益即要求項目公司、項目公司的股東或第三方(包括供應商、項目產品的購買者、政府機構等)做出某種保證或承諾,但這種保證和承諾僅僅停留在投資者將不會放棄投資項目,承諾某種支持或保證項目的收益的層次上。貸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機構提供的還款保證,更無須出具政府擔保。借款方將項目資產和收益均抵押給貸款方。
由于項目融資無金融機構擔保,也無政府擔保,全靠項目投資者的信用和項目本身的前景,這樣,僅從市場角度看起來不錯的項目還遠遠不夠,還必須樹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資銀行的介入將有利于增加項目的可靠性,有利于爭取到信用級別較高的投資者參加。運用項目融資的方式要訂立一套嚴謹的合同來轉移和分散風險,投資銀行有各種專業人才,通曉項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規和各種慣例,能夠盡力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順利執行。投資銀行還可以運用自己的各種渠道,為項目尋找合適的貸款人,也能為貸款方找到好項目。
(3).基金管理
投資基金是一種由眾多不確定的投資者將不同的出資份額匯集起來,交由專業投資機構進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的投資工具。投資基金實行的是一種集合投資制度,集資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資者發行股票或受益券,從而將分散的小額資金匯集為一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資運作。投資基金是一種復雜的投資制度。它強調分權,制衡。由于認購和贖回機制不同,投資基金分為封閉式與開放式兩大類。投資基金是發達國家投資者常用的投資方式,投資銀行作為發起人或基金經理人活躍在此領域。
(4).資產證券化
1970年由美國政府國民抵押協會擔保發行的第一批公開交易的住宅抵押貸款債券可視為資產證券化的先驅。進入90年代以后,資產證券化開始從美國向世界擴張,從國內資金市場向國際資金市場延伸,由在岸市場向離岸市場擴展。所謂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與企業發行股票、債券籌資步同的新型融資方式。傳統的證券融資方式是企業以自身產權為清償基礎,企業對債券本息及股票權益的償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財產為界。資產證券化雖然也采取證券的形式,但證券的發行依據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財產而是公司資產負債表中的某一部分資產,證券權益的償還不是以公司財產為基礎,而是僅以被證券化的資產為限。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得本金和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于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于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者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5).證券網上交易
隨著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時代的到來,在線經紀和網上交易給傳統的證券市場帶來了革命性的沖擊,證券業面臨著巨大的變革與挑戰.有報告預測網上證券交易商的資產從1999到2003年將增長7倍以上,從4150億美元到30000億美元。許多大型國際投資銀行紛紛進入證券網上交易領域,并且出現了專門經營網上交易的經紀商。
(6)風險投資(創業投資)
風險投資(VentureCapital),也稱創業投資,是由職業投資人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中的一種股權資本;風險投資是由專業投資機構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科學評估和嚴格篩選,向有潛在發展前景的新創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項目、產品注入資本,并運用科學管理方式增加風險資本的附加值。
風險投資公司曾為諸如微軟、英特爾、康柏、戴爾、思科、太陽系統、聯邦速遞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啟動資本,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業中成為領先者。雖然風險投資的發展歷史只有20年的時間,但國外的投資銀行已經把它培育成利潤的主要來源之一。同時,因為創業投資的大力幫助,全球的高科技產業以迅猛的速度全面發展,已經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亮點。
引言
證券投資作為風險投資,風險主要的指向就是投資者的投資與預期相分離,證券投資的收益不具備確定性。證券投資的風險類型很多,其中市場風險是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的結合體。市場風險主要是指證券市場本身因各種因素的影響引起的證券價格變動風險。證券市場的變化很快,所有的變化都會影響供求關系。在證券市場的現實發展中,證券市場的冷熱與政策和現實環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而風險也是體現證券市場價值的重要要素,沒有風險,就沒有利潤,風險和利益并存是證券市場最為基礎的特征。
一、證券投資風險的認定
風險主要是指事件發生后,其損失機會或損害的可能性、不確定性。證券投資中,風險和收益是一對矛盾結合體,有收益就有風險,二者存在內部的必然性。證券投資的風險可以運用科學的手段進行一定程度的預測分析,通過對對主客觀風險、市場及經營風險等要素進行控制。證券投資在運行過程中處于動態的、復雜的交互性的選擇過程,對市場的了解,對投資時機選擇,對投資品種的確定,都是影響風險和收益程度的要素。一個證券在一定時期內收益率、收盤價、上期收盤價、單位紅利及股息收入等指標產生的,都是需要在現實操作中進行評估和預測的,收益率的方差和標準測度是證券投資的重點。證券投資風險的分類標準是從多個方面界定的,根據風險構成可以分為系統風險,如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政治風險等,業包括相對應的非系統風險,例如企業經營風險、財務風險、操作風險等。根據操作角度一般劃分為,選擇風險和投資者風險。證券投資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就是股票、債券、衍生證券。
二、提高證券投資市場風險控制的對策
1、正確運用證券投資風險測的重點理論方法。從風險的定義來看,證券投資的風險是在證券投資過程中,投資者的收益和本金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科學的測度理論是規避風險的重要手段,只有科學的理論,才能達到其控制目的。證券投資風險的理論主要是效用函數的概念,風險金測度模型,標準風險測度模型,隨機優勢選擇模型理論,均值——方差測度理論。值理論,下偏矩測度理論,VaR測度理論,信息嫡測度理論等。在實際操作中,新的風險測度指標主要從定量、定性及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三個方面提出,在定量測度方面,主要基于損失序列、緊迫程度、分布和頻度進行風險測度;在定性測度方面,是投資者對某證券投資風險的定性判斷,在投資市場上主要是指主觀風險的評估問題;在系統測度方面,兼顧指標的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將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其平衡單方測度可能產生的矛盾。
2、強化對風險的預測與控制。證券投資風險主要分為非系統風險的控制和系統風險控制。風險預測是為了更好地控制風險,證券投資風險的預測主要是計算出各標準時段內投資風險,形成風險時間序列,然后對其進行預測。預測的準確性和可靠性,這里使用組合預測的方法,使預測模型更具有對環境變化的適應能力。非系統風險,主要控制方式是確定各類投資的權重,實現投資的多樣化,對風險本質的認識及測度指標的定義是風險預測和控制的基礎。系統風險的控制主要方法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如股票指數、期貨進行系統風險的控制研究,在確定多個證券的情況下,設定滿足預期的約束條件,進而確定各類投資的權重,通過目標收益率與期望收益率進行比較,作為風險控制的分界線。設定股票投資組合即現貨、股票指數期貨、觀測時期數,組合現貨持有量,保證在一定預期收益的前提下,投資風險最小。現貨與期貨組合后的收益率可通過目標收益率、期望收益率及調整后的現貨收益率計算得出,進而實現對風險投資的優化。
3、降低政府對證券市場的干預作用。市場存在一定的缺陷,市場的自由調控作用難以對資源進行有效的配置和優化,政府需要選擇多種方式對證券市場進行調控,對證券投資實施法制建設和監管,并且把握調控的力度。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參與下,杜絕證券市場中出現無序競爭的現象,證券市場具有復雜的經濟體系它的運行和發展需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據,實現對市場主體的調節和規范作用。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則發生變化,可能引起證券市場價格波動,使投資者存在虧損的可能,投資者將不得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機構投資者具有信息、資金上的優勢,個人投資者盲目跟從就容易導致投機風氣的盛行,對機構投資者進行有效的培養,并有效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是證券市場健全的方式。如果能深入分析有關企業或公司的經營材料,并不為表面現象所動,看出它的破綻和隱患,并作出冷靜的判斷,則可有效回避經營風險。
4、規避市場風險的存在方式。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政府會改變發展證券市場的戰略部署,出臺一些扶持或抑制市場發展的初期,在社會經濟比較繁榮時,市場風險來自各種因素,每種股票價位變動,其公司利潤有保證,歷史數據詳細的分析,是要掌握趨勢,了解收益的持續增長能力,了解其循環變動的規律。有的企業受其自身的經營限制,其股價出現不穩定狀態,就要選擇買賣時機,當股價低于標準誤差下限時,可以購進股票,當股價高于標準誤差上限時,最好把手頭的股票賣掉。注意投資期,經濟氣候好時,股市交易活躍,經濟氣候不好時,股市交易必然凋零,不要把股市淡季作為大宗股票投資期,根據歷史資料分析,正確地判定當時經濟狀況在興衰循環中所處的地位。股市得變化對經濟氣候的反映更敏感,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上市公司所處行業整體經營形勢的變化,或者經營決策重大失誤等,使投資者的交易委托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投資者將不得不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證券產生影響的風險,它通常是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與整個證券市場的價格不存在系統、全面的聯系,而只對個別或少數證券的收益產生影響。
5、綜合性風險的防范。綜合性風險主要包括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利率風險。在現實生活中,所有企業都受全局性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包括社會,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在購買股票前,要認真分析有關投資對象,與那些經營狀況不良的企業或公司保持一定的投資距離,在購買股票前,要認真分析有關投資對象,研究它現在的經營情況以及在競爭中的地位和以往的盈利情況趨勢,如果能保持收益持續增長、發展計劃切實可行的企業當作股票投資對象,較好地防范經營風險。在規劃和政策既定的前提條件下,政府應運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手電引導證券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在通貨膨脹期內,應留意市場上價格上漲幅度高的商品,從生產該類商品的企業中挑選出獲利水平和能力高的企業來。周期波動是經濟發展過程中常見的現象,我國經濟在年度間的頻繁波動是一種隨機波動,盡量了解企業營運資金中自有成份的比例,利率升高時,會給借款較多的企業或公司造成較大困難,從而殃及股票價格,而利率的升降對那些借款較少、自有資金較多的企業獲公司影響不大。由于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給投資者帶來實際收益水平下降的風險,它是與整個股票市場或者整個期貨市場或外匯市場等相關金融投機市場波動無關的風險,由特殊因素引起的,股民可通過投資的多樣化來化解風險,對證?投資中的風險需要有宏觀與微觀上的認識,防止易變的收入將導致收益和現金流量的不確定。
結語
我國證券市場經過多年的發展,無論是體制還是機制上,都逐漸接近發達國家。證券市場的成熟需要在現實操作中不斷進步,需要政府給予一定的指導,更需要遵循市場發展規律。證券投資中控制市場風險過程中,一定要從證券市場的基礎情況做起,運用專業化、科學化的方法,對市場有足夠的了解,對證券發展有足夠的認知,在投資中恰當選擇,在發展中有效控制,是證券投資能夠在有計劃、有準備、有步驟的過程中運行,促進證券投資的新發展,使證券投資,能夠更加符合操作者的意愿,創造出更加具有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的經濟運行模式。(作者單位:深圳富延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朱銘,散戶投資者長期證券投資的風險控制分析[J],市場經濟與價格,2010年09期。
[2]殷曉時,證券投資風險控制微觀分析[J],企業家天地,2012年01期。
1.1資本市場的概念與分類
資本市場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與貨幣市場相對應的概念,資本市場著眼于從長期限上對融資活動進行劃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融資活動組成的市場。是提供一種有效地將資金從儲蓄者(同時又是證券持有者)手中轉移到投資者(即企業或政府部門,它們同時又是證券發行者)手中的市場機制。在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資本市場的交易幾乎已經覆蓋了全部金融市場。
我們可以將資本市場進行分類。從宏觀上來分,資本市場可以分為儲蓄市場、證券市場(又可分為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長期信貸市場、保險市場、融資租賃市場、債券市場、其他金融衍生品種市場等。其中證券市場與債券市場又形成了資本市場的核心。
1.2資本市場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
資本市場作為金融市場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在現代經濟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資本市場能夠有效地行使資源配置功能
資本市場的首要功能就是資源配置。一個國家的經濟結構一般由四個部門組成,即企業、政府、家庭和國外部門。家庭部門一般來說是收支盈余部門,企業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額部門。盈余部門一般要將其剩余資金進行儲蓄,而收支差額部門要對盈余部門舉債,收支盈余部門將其剩余資金轉移到收支差額部門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現代社會中,要完成這種轉化,曾經有過兩種基本的資源配置方式:即由計劃經濟性質決定的中央計劃配置方式和由市場經濟決定的資本市場配置方式。在發達市場經濟中,資本市場是長期資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實踐證明效率是比較高的。
1.2.2資本市場還起到資本資產風險定價的功能
資本資產風險定價功能是資本市場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資本市場也正是在這一功能的基礎上來指導增量資本資源的積累與存量資本資源的調整。風險定價具體是指對風險資產的價格確定,它所反映的是資本資產所帶來的預期收益與風險之間的一種函數關系,這正是現代資本市場理論的核心問題。資本市場的風險定價功能在資本資源的積累和配置過程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1.2.3資本市場還為資本資產的流動提供服務
資本市場的另外一個功能就是提供資本資產的流動。投資者在資本市場購買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這種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稱為資本市場的流動。流動性越高的資本市場,投資者的積極性就越高。流動性的高低,往往成為檢驗資本市場效率高低的一項重要指標。
1.3資本市場的主體
資本市場的主體通常被稱為市場參與者,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中,發行和購買金融工具的市場參與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業、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資者.境外投資者一般包括國際機構(如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亞洲發展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外國公司以及境外個人投資者。
參與資本市場的服務企業分為金融中介企業和非金融企業,其中金融中介機構在資本市場的所有參與者中發揮著最重要的作用,。他們一般主要提供以下傳統金融服務:
1.金融中介功能。發行各種金融工具;
2.客戶進行金融資產的交易;
3.自身進行金融資產交易,為其客戶設計新類型的金融資產并將其銷售給其他資本參與者;
4.投資咨詢服務;
5.資產管理服務。
1.4中國的資本市場
1.4.1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
中國的資本市場形成經歷了不太長的時間,作為其標志的中國證券市場是從1981年發行國庫券開始的。后來,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建立,標志著證券交易體系開始走向規范。1992年,成立了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委員會,相繼頒布了一批證券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至此,中國資本市場才初具框架。
中國的證券市場體系經過了10年的風雨,在這10年中,中國的資本市場迅猛發展,為中國的改革和開放起到的關鍵的作用。從證券市場來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僅有上市公司14家,市價總值109.19億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資者開戶數目已經達到5800多萬戶,境內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計籌集資金將近5000億元。另外,中國證券市場股票市值已達到4.6萬億元。占GDP的比重從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國的資本市場已經成為亞洲甚至世界新興市場中最活躍的市場之一。
1.4.2中國資本市場的不足
與國際上先期工業化以及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的資本市場發展相比較,中國現行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仍然存在諸多不足之處與問題。簡而言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資本市場總量規模偏小,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規模占全社會融資總量的大約1/10,而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國家的銀行償貸間接融資與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比例大約為1:1。
另外,資本市場內在結構不盡合理。例如,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國家股、法人股而占據,國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約為50%、30%、20%。流動性作為資本市場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響了資本市場的流動和資源配置功能的發揮。
第三,中國資本市場的運行機制不夠健全,運行秩序不很規范。由于法律環境、制度、及人為因素的影響,中國的資本市場尤其證券市場發展一直處于不很規范的狀態,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導致了諸如虛假財務報表,虛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戶操縱股價等一系列違規現象出現;由于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不夠,導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籌資而淡化經營、出現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場的退出機制不完善,致使市場投機氣氛強烈,市場價格嚴重背離公司股票價值的情況比比皆是。
雖然中國資本市場存在以上缺陷,但是這些問題總的來講是和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其他國家在發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經出現過這些問題。中國的資本市場是發展中的資本市場,是新興的資本市場,其中蘊涵著巨大的潛能,充滿著活力和生機。
二投資銀行理論概述
在全球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資本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而在國際資本市場的參與者當中,投資銀行應當是最活躍、發展最迅速的。可以這樣講,沒有投資銀行的努力和創新就沒有國際資本市場今日的繁榮。
2.1投資銀行的定義
投資銀行這個名字其實名不副實,它主要從事同證券相關的業務但并不從事商業銀行業務。美國著名金融投資專家羅伯特·庫恩根據投資銀行業務的發展和趨勢曾經對投資銀行下過如下四個定義:
(1)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銀行,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這是對投資銀行的最廣義的定義,它不僅包括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甚至還包括保險公司和不動產公司。
(2)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這是對投資銀行的第二廣義的定義。因此,證券包銷、公司資本金籌措、兼并與收購,咨詢服務、基金管理、風險投資及證券私募發行等都應當屬于投資銀行業務。而不動產經紀、保險、抵押等則不屬于投資銀行業務。
(3)更狹義的投資銀行業務的定義僅包括某些資本市場業務,例如證券包銷,兼并收購等,另外的資本市場業務,例如基金管理、風險投資、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工具的創新等則應該排除在外。
(4)最狹義也是最傳統的投資銀行的定義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募集資本和在二級市場上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當作是投資銀行。這一定義排除了當前世界各國投資銀行所現實經營著的許多業務,因而顯然已經不合時宜。
國際投資銀行界普遍認為,以上第二個觀點最符合美國和現代世界投資銀行的現實狀況,目前是投資銀行的最佳定義。
2.2投資銀行業的發展簡史
在國際投資銀行發展歷史當中,英國和美國的投資銀行發展歷程是最具特點的,其他國家投資銀行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參照和模仿了它們模式,以下是歐美投資銀行業發展的簡單回顧。
2.2.1歐洲商人銀行的發展
投資銀行萌芽于歐洲,其雛形可以追溯到15世紀歐洲的商人銀行。早在商業銀行發展以前,一些歐洲商人就開始為他們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債務進行融資,這一般是通過承兌貿易商人們的匯票對貿易商進行資金融通。由于這些金融業務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這類銀行就被稱為商人銀行。
歐洲的工業革命,擴大了商人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幫助公司籌集股本金,進行資產管理,協助公司融資,以及投資顧問等。20世紀以后,商人銀行業務中的證券承銷、證券自營、債券交易等業務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銀行積極參與證券市場業務還是近幾十年的事情。在歐洲的商人銀行業務中,英國是最發達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僅次于美國,另外德國、瑞士等國的商人銀行也比較發達。
2.2.2美國投資銀行的發展
美國的投資銀行業發展的歷程并不很長,但其發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幾十年來,美國的投資銀行在全球一直處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資銀行業,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國的投資銀行,美國的投資銀行業始于19世紀,但它真正連貫的歷史應當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開始。
(1)《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以前的投資銀行。
1929年以前,美國政府規定發行新證券的公司必須有中介人,而銀行不能直接從事證券發行與承銷,這種業務只能通過銀行控股的證券業附屬機構來進行。這一時期,所有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都從事證券(主要是公司債券)業務,這一階段投資銀行的最大特點就是混業經營,投資銀行大多由商業銀行所控制。由于混業經營,商業銀行頻頻涉足于證券市場、參與證券投機,當時證券市場出現了大量違法行為例如:虛售(WashSales)、壟斷(Corners)、大進大出(Churning)、聯手操縱(Pools)等。這一切都為1929---1933的金融和經濟危機埋下了禍根。
1929年到1933年爆發了世界歷史上空前的經濟危機,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從892億美元下跌到156億美元。美國的銀行界也受到了巨大沖擊,1930-1933年美國共有7763家銀行倒閉。
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金融業分業經營模式被用法律條文加以規范,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開始分業經營。許多大銀行將兩種業務分離開來,成立了專門的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例如,摩根銀行便分裂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銀行則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經營方向。例如,花旗銀行和美洲銀行成為專門的商業銀行,而所羅門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爾·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則選擇了投資銀行業務。
(2)70年資銀行業務的拓寬。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頒布以后,美國的投資銀行業走上了平穩發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國政府取消了固定傭金制,各投資銀行為競爭需要紛紛向客戶提供傭金低廉的經紀人服務,并且創造出新的金融產品。這些金融產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貨與期權交易。這些交易工具為投資銀行抵御市場不確定性沖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資銀行掌握了回避市場風險的新工具后,將其業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如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這種業務使得抵押保證證券市場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國投資銀行發展
80年代美國為了放松對市場和機構的管制,先后頒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規,如1980年頒布的《存款機構放松管制機構法》以及1989年頒布的《金融機構重組、復興和強化法》,1983年實施了"證券交易委員會415條款"(SECRule415),這些對投資銀行業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使美國投資銀行業在80--90年代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產生了大量金融創新產品。80年代初的經濟衰退結束后,美國的利率開始從歷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發行股票與債券充斥市場,出現了不夠投資級的垃圾債券(JunkBond)。大量垃圾債券的發行給投資銀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機,并影響了美國投資銀行的歷程。
隨著世界經濟和科技的迅猛發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國際上投資銀行業發生了許多變化。主要是國際型大型投資銀行機構規模越來越大、投資銀行重組大量出現、高科技發展帶來投資銀行業務的革命、創新業務大量涌現等等。
2.3投資銀行的內部環境
2.3.1投資銀行的組織形態
從組織形態上來看,國際投資銀行一般由兩種形態:一種是合伙人制;另一種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絕大多數國際投資銀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資銀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紀歐洲的承兌貿易商號。這些家族經營的企業一代一代的繼承,慢慢的由開始的獨資性質變為數個繼承人按份共有,成為合伙企業形式。早期的投資銀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時、丹麥等國的投資銀行僅限于合伙人制,德國、荷蘭的法律雖允許股份制,但其投資銀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國的六大投資銀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現在高盛已經有將近200個合伙人。
19世紀50年代,歐美各資本主義國家公司立法開始興起,到20世紀50年代趨于完善。投資銀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組織形態過度。現代國際投資銀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過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國現在只允許投資銀行采用股份只形態,合伙制則被禁止。
2.3.2投資銀行的經營模式
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各國對兩者的處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國和日本為代表的是分業經營模式,而德國則采用混業經營模式。
1933年通過的《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在法律上確定了美國分業經營的基本模式。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實行分業管理。保證了美國金融與經濟在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持續發展。二戰后,美國將其經濟與金融體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證券交易法》規定銀行和信托機構不得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類業務應該由證券公司從事,日本的證券公司其實就是專業投資銀行。由于美國投資銀行業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許多國家在制定投資銀行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上都沿用了美國模式。
混業經營在歐洲國家是比較多的,除德國以外,瑞士、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國都采用了混業經營模式,又稱全能銀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業經營使得銀行能夠便利地進入各種金融市場,在這一點上混業有著分業無可比擬的優勢。但由于混業經營的風險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銀行體制和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資銀行業務
2.4.1投資銀行的傳統業務
傳統的投資銀行業務主要就是投資銀行協助企業、公司和個人客戶籌集資金,并且幫助客戶交易證券。
(1).證券承銷業務
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原始的業務之一,最早的投資銀行的業務收益主要就來自與證券的承銷。在承銷的過程中,投資銀行起了極為關鍵的媒介作用。投資銀行承銷的證券范圍很廣,它不僅承銷本國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門所發行的債券,各種企業所發行的債券和股票,外國政府與外國公司發行的證券,甚至還承銷國際金融機構,例如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等發行的證券。證券的承銷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投資銀行承銷證券由四種方式:(1)包銷。(2)投標方式。(3)盡力推銷。(4)贊助推銷。投資銀行的承銷收益主要來自差價或叫毛利差額(Grossspreed)和傭金(Commission)。
(2).證券交易
投資銀行參與二級市場證券交易主要有三個原因,同樣,他們在二級市場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證券承銷以后,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以保持該種證券的流動性和價格穩定。一般在證券上市以后,承銷商總是盡量使其市價穩定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這就是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上的做市商業務。
另外,投資銀行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客戶的指令,促成客戶所希望的交易,并據此收取一定的傭金,這就是投資銀行的經紀收入。
第三,投資銀行本身擁有大量的資產,并接受客戶委托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只有通過選擇、買入和管理證券組合,投資銀行才能獲得證券投資收益。這就是自營和資產管理業務。另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進行風險套利、無風險套利等業務活動。
(3).兼并收購業務
投資銀行所支持的收購兼并活動,在一個國家乃至整個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戲劇性,最引人入勝的。投資銀行在收購和兼并的過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僅為獵手公司服務,也在為獵物公司服務:
首先,投資銀行替獵手公司服務。替其物色收購對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購建議.提出令獵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東滿意的收購條款和一個令人信服的收購財務計劃,幫助獵手公司進行財務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資銀行同樣也為獵物公司服務:判斷獵手公司的收購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如果對方是敵意收購,則與獵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購的策略,如果判斷對方是非敵意收購,那么投資銀行便以獵物公司的立場向獵手公司提出收購建議,并向獵物公司提出收購建議是否公平與合理及應否接納對方建議的意見。
2.4.2投資銀行的創新業務與延伸業務
隨著投資銀行競爭的逐漸加大,僅靠傳統業務已經很難維持投資銀行迅猛發展的需要,投資銀行作為最活躍的金融部門,從70年代以來不斷開拓創新業務,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績,既活躍了資本市場,增加了投資者的投資選擇,也為自己賺了巨額收益。
(1).財務顧問
財務顧問就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提供咨詢,策劃或運作,一般可分為三類:其一是按照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產品、某種證券或某個市場進行深入的分析與研究,提出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參考資料。其二是宏觀經濟環境等因素發生突變,使某些公司、企業遇到困難時,投資銀行往往主動地或被邀請向有關公司、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重新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化解這些公司、企業在突變事件中帶來的壓力與困難。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購的過程中,投資銀行作為,幫助咨詢,策劃直到參與實際運作。從目前情況看,投資銀行在第三類業務中正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2).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以項目的財產權益作借款保證責任的一種融資方式.從理論上講,項目融資的貸款方主要看融資項目有無償債能力,評估和保證的范圍以項目為限。因此,一旦貸款發生風險,貸款方只能以項目的財產或收益作為追索的對象,不涉及其他財產和收益即要求項目公司、項目公司的股東或第三方(包括供應商、項目產品的購買者、政府機構等)做出某種保證或承諾,但這種保證和承諾僅僅停留在投資者將不會放棄投資項目,承諾某種支持或保證項目的收益的層次上。貸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機構提供的還款保證,更無須出具政府擔保。借款方將項目資產和收益均抵押給貸款方。
由于項目融資無金融機構擔保,也無政府擔保,全靠項目投資者的信用和項目本身的前景,這樣,僅從市場角度看起來不錯的項目還遠遠不夠,還必須樹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資銀行的介入將有利于增加項目的可靠性,有利于爭取到信用級別較高的投資者參加。運用項目融資的方式要訂立一套嚴謹的合同來轉移和分散風險,投資銀行有各種專業人才,通曉項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規和各種慣例,能夠盡力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順利執行。投資銀行還可以運用自己的各種渠道,為項目尋找合適的貸款人,也能為貸款方找到好項目。
(3).基金管理
投資基金是一種由眾多不確定的投資者將不同的出資份額匯集起來,交由專業投資機構進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的投資工具。投資基金實行的是一種集合投資制度,集資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資者發行股票或受益券,從而將分散的小額資金匯集為一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資運作。投資基金是一種復雜的投資制度。它強調分權,制衡。由于認購和贖回機制不同,投資基金分為封閉式與開放式兩大類。投資基金是發達國家投資者常用的投資方式,投資銀行作為發起人或基金經理人活躍在此領域。
(4).資產證券化
1970年由美國政府國民抵押協會擔保發行的第一批公開交易的住宅抵押貸款債券可視為資產證券化的先驅。進入90年代以后,資產證券化開始從美國向世界擴張,從國內資金市場向國際資金市場延伸,由在岸市場向離岸市場擴展。所謂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與企業發行股票、債券籌資步同的新型融資方式。傳統的證券融資方式是企業以自身產權為清償基礎,企業對債券本息及股票權益的償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財產為界。資產證券化雖然也采取證券的形式,但證券的發行依據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財產而是公司資產負債表中的某一部分資產,證券權益的償還不是以公司財產為基礎,而是僅以被證券化的資產為限。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得本金和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于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于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者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5).證券網上交易
隨著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時代的到來,在線經紀和網上交易給傳統的證券市場帶來了革命性的沖擊,證券業面臨著巨大的變革與挑戰.有報告預測網上證券交易商的資產從1999到2003年將增長7倍以上,從4150億美元到30000億美元。許多大型國際投資銀行紛紛進入證券網上交易領域,并且出現了專門經營網上交易的經紀商。
(6)風險投資(創業投資)
(二)美國監管模式分析。美國對投資基金的監管始于1929年的世界性經濟危機。在美國,投資基金的管理機關是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本世紀30年代,美國先后頒布了有關投資基金發展的各種法律法規,有《1933年聯邦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1940年投資公司法》、《1940年投資顧問法》等。以法律為準繩來監督、檢查和控制基金的行為,強調基金企業在法律約束下進行自律管理,該模式符合現代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既能為投資基金的有序發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礎,又能為廣大投資者提供完整的法律保護,使得投資基金的發展充滿了活力,但此模式弱化了政府功能,不利于投資基金的迅速起步和成長壯大,也不利于及時、有效地處理投資基金發展中出現的各種新問題。
(三)日本監管模式分析。日本的投資基金是在政府的積極倡導和支持下成長起來的,因而,日本投資基金監管模式的最大特征在于政府對基金發展的嚴格管制,通過政府職能機構制定強有力的措施來對基金發展的方向、規模及基金的運行和管理進行引導、調節。日本模式的優點在于可以充分發揮政府的功能,迅速推進投資基金的起步和發展,縮短基金發展的成熟期,同時也有利于發揮投資基金在支持國家金融發展和經濟建設方面的積極作用。但是這種模式帶有濃厚的行政和計劃色彩,容易滋生腐敗和官僚作用;且該模式下的基金行業自律性較差,市場競爭亦不充分,不利于基金業的長遠發展。
二、我國投資基金市場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構建
(一)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監管體制的理性選擇
1、選擇美國模式難以實現。目前我國處于經濟轉軌時期,市場經濟體制模式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傳統計劃經濟模式的影響仍然存在,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對時常經濟的認識和適應能力都是有限的,廣大投資者對市場風險認識不足,市場經濟發育程度較低以及相應的法制基礎弱、市場建設滯后,人們的認識及心理準備不到位等,決定了我國走美國模式很困難。
2、選擇英國模式也不現實。雖然英國能充分發揮基金行業的自律功能,自覺地踏上規范化發展軌道,但行業協會的構建與完善及行業自律功能的發揮均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對于我國這樣一個投資基金剛剛起步且發育程度還很低的國家來講,由于受整個宏觀環境的影響,我國構建行業組織,組建相關協會本身就有較大的困難,即使盡快組建,這些行業組織也需要一個發展完善過程。在這種發育程度低的狀態下,很難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自律,這對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投資基金的快速發展不僅不利,反而有可能阻礙其正常發展。
3、選擇日本模式也不適應。雖然日本模式能充分利用政府的強大功能培養和推進投資基金快速起步和成長壯大,但這也同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一方面,現在我國處于體制轉軌的關鍵時期,如果再以政府嚴格管制的方式來推動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而削弱市場功能,勢必會對我國的改革和市場經濟進程帶來不利影響。另一方面,政府嚴格管制很容易引發制度上的障礙,從而不利于市場競爭機制的發揮,最終導致投資基金市場發展因缺乏有效的制衡機制而走入誤區。
4、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基金市場監管模式。當前,我國所處的國內外環境與英、美、日等國在基金市場監管模式形式形成時期所處的條件相比,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在我國金融和經濟國際化進程加快發展,國際和國內市場競爭加劇的今天,國內外環境給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同時又提出了嚴峻的挑戰,這種形式同時也對我國的投資基金市場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達到持續、穩定、快速和有序發展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目的,必須要對當前的監管體制作以調整和創新。從我國的現實情況看,采用上述任何一種模式顯然都不完全符合我國目前處于經濟轉軌時期,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和投資基金市場發展處于起步階段的國情,因此,必須通過對國外各種基金市場監管模式的“揚棄”,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基金市場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
(二)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內涵
在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監管體制的構建中,應該綜合考慮和兼顧各種監管主體的監管功能和優勢,發揮多種監管手段的積極作用,既要從現階段的實際情況出發,滿足投資基金市場初期發展的要求,又要考慮長遠發展的戰略要求,構建一種在法律約束下的政府管制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制模式-動態化綜合監管體制模式,是較為現實、合理的理性選擇。所謂動態化綜合監管,其含義是指管理中既要注重各種監管主體的有機結合,又要根據監管對象所處的環境和條件,動態地選擇相應的管理手段和方式。這種監管機制是監管主體綜合化與監管手段動態化的有機統一。在某種意義上說,它是一種管理指導思想,其真正意義在于指導我們一切從實際出發,進行有準備地方案管理和策略管理。這種管理模式要求我們根據發展目標,既要進行戰略性管理,又要有戰術管理,既要有優化方案設計的充分準備,又要有應變的策略準備,以便保證管理目標的實現。
(三)構建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意義和作用
這種模式強調發揮不同監管主體的功能和多種監管手段的積極作用,因而既有利于通過法規規范促進投資基金市場中各類投資基金的良性競爭,又有利于充分發揮政府的特殊功能,對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實施有效的培育和引導,促進投資基金市場的迅速成長與壯大。這種模式對我國具有重要意義也正是因為它所具有的靈活監管特點比較適合我國現階段的投資基金市場發展狀況以及未來發展的需要。它能夠有效地兼顧各方面的需要在推動基金市場發展的同時,又能防范諸多弊端的出現。
這種模式有利于基金行業的投資基金市場競爭中加強合作,發揮出基金行業的整體功能效應,避免內部的惡性競爭,并盡可能地以合作同盟的形式參與國際競爭,這對起步較晚的我國投資基金早日趕上國際化發展步伐,加快投資基金市場與國際接軌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構建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要與我國大眾投資者的心理素質、認識程序相適應,能夠在發展中提高大眾對投資基金的理性認識,強化大眾的投資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從而為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打下了廣泛的社會基礎,這對推動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投資基金市場的全方位發展有十分重要意義。
三、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發展思路構建我國投資
基金市場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總體發展思路可以概括為:以法制建設為基礎和保障,建立全國統一的,權威性的投資基金市場主管機構,對基金市場的發展進程進行宏觀引導和協調管理,同時建立和完善基金行業組織及其相應約束自律機構,以此來保證投資基金市場的持續、穩定和有序發展。這一思路的指導思想就是“三位一體,協同監管”。“三位一體”指的是同時綜合考慮三種監管方式,一是通過制定法律法規來規范市場中基金企業的行為,使企業在法律約束下進行自律監管;二是行政監管,即通過建立權威性的,全國統一的投資基金市場管理機構,代表政府對基金市場發展實施監督、檢查,引導和控制;三是通過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使基金行業組織協會進行自律監管。所謂“協同監管”指的是在投資基金市場發展過程中,針對投資基金市場發展目標和具體運行狀況,恰當地處理和劃分政府管理,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我管理的范圍及重點,避免監管中的錯位或遺漏,同時做到宏觀目標與微觀目標的協調,近期目標與長遠目標的協調。在具體操作上,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監管體系應該怎么建立呢?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下手:
1、大力發揮政府的監管職能。從世界各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歷程來看,各國基金主管部門一般由中央銀行或財政部逐步移交給證券管理、監督機構。在我國目前投資基金存在多頭管理的形式下,發揮政府監管職能的首要任務就是要順應國際發展趨勢,確定我國的投資基金主管機關。即由國家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統一、集中管理。這個委員會由現有管理部門(人民銀行、證券委、證監委等)的有關專家組成,是全國投資基金市場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投資基金管理有關法律和政策;設計投資基金市場的總體發展規劃;監督基金法規的實施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對基金發行流量及存量的總額或結構進行調整,從而引導投資基金市場合理配置社會資源,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機構投資者。成立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意味著各管理部門權力的移交,這必須考慮有一個“緩沖”的過渡措施。為防止過渡期出現權力真空,導致投資基金市場秩序混亂,可以考慮實行申請發起設立基金和基金上市監督分開管理的辦法。前者由人民銀行審核批準,并按基金規模或基金性質確立總行和大區分行二級審批制度;后者由人民銀行牽頭,會同證券委、證監會,在證券管理機構下設立專門機構,即“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具體監管國內投資基金市場。其職責:一是制定基金上市標準或應具備的條件;二是安排基金交易場所,形成統一的基金交易市場;三是審批基金要求上市的申請,確保上市基金的素質;四是監管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文件規定,及時公布有關信息;五是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2、籌建投資基金行業自律組織。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要選擇那些成功的基金管理公司作為主體力量,籌建“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公會”,并借鑒香港經驗,在組織形式上實行會員制。正式會員由各地基金管理公司參加,其任務:一是制定中國投資基金執業守則;二是推廣基金業務,擴大國內基金市場;三是監督基金的日常動作,使之規范化;四是出版基金管理專業刊物;五是培訓基金從業人員;六是仲裁有關基金方面的糾紛;七是維護和樹立基金業的良好社會聲譽。
3、成立投資基金的評估機構。隨著投資基金市場規模(市場絕對規模和相對規模)的迅速發展,建立全國統一的基金評估機構也很重要。資產評估有利于明晰企業產權關系,強化投資公司管理,合理補償資產,優化公司資產結構,保護國有資產,維護投資基金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4、建立各項規章制度。我們可以通過建立信用等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經理人,托管人考評制度,從不同側面對投資基金市場進行監管。一是建立信用評級制度。根據不同投資基金的風險程度,模仿債券評級的辦法,對投資基金進行信用評級,該信用主級主要依賴基金的經營業績,投資政策與目標。管理人的業務水平及組合投資的效益和風險等幾方面。它不僅為證監會對投資基金市場監管提供客觀的依據,也為投資者的理性投資提供了可靠保證。二是建立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與股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樣,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執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內容包括各類報表、投資規模、投資方向、預期收益及重大事件披露等信息。三是建立經理人、托管人考評制度。由投資者、行業協會和證監部門組成的評審團定期考評并公布于眾,以褒揚先進,強化托管各方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5、完善投資基金市場的社會監督機制。國外經驗證明,完善的投資基金市場社會監督機制是投資基金市場健康發展的必要保證。首先,要利用投資者對基金市場進行外部監督。其次,建立完善的投資基金評價體系。包括建立全國統一的基金評估機構和創辦基金專業刊物兩個方面。再次加強具有公正性、權威性的會計、審計、法律等中介機構的建設。此外,還應建立先進完備的技術監督系統即電子監督系統,對投資基金市場的運行和投資基金的投資運作進行跟蹤和監督,使其理性化、規范化。
【參考文獻】
[1]王國良:《基金投資》[M],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1。
[2]王韜光:《共同基金理論運作設計》[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
[3]劉傳葵:《中國投資基金市場發展論》[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1。
(二)美國監管模式分析。美國對投資基金的監管始于1929年的世界性經濟危機。在美國,投資基金的管理機關是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本世紀30年代,美國先后頒布了有關投資基金發展的各種法律法規,有《1933年聯邦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1940年投資公司法》、《1940年投資顧問法》等。以法律為準繩來監督、檢查和控制基金的行為,強調基金企業在法律約束下進行自律管理,該模式符合現代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既能為投資基金的有序發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礎,又能為廣大投資者提供完整的法律保護,使得投資基金的發展充滿了活力,但此模式弱化了政府功能,不利于投資基金的迅速起步和成長壯大,也不利于及時、有效地處理投資基金發展中出現的各種新問題。
(三)日本監管模式分析。日本的投資基金是在政府的積極倡導和支持下成長起來的,因而,日本投資基金監管模式的最大特征在于政府對基金發展的嚴格管制,通過政府職能機構制定強有力的措施來對基金發展的方向、規模及基金的運行和管理進行引導、調節。日本模式的優點在于可以充分發揮政府的功能,迅速推進投資基金的起步和發展,縮短基金發展的成熟期,同時也有利于發揮投資基金在支持國家金融發展和經濟建設方面的積極作用。但是這種模式帶有濃厚的行政和計劃色彩,容易滋生腐敗和官僚作用;且該模式下的基金行業自律性較差,市場競爭亦不充分,不利于基金業的長遠發展。
二、我國投資基金市場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構建
(一)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監管體制的理性選擇
1、選擇美國模式難以實現。目前我國處于經濟轉軌時期,市場經濟體制模式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傳統計劃經濟模式的影響仍然存在,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對時常經濟的認識和適應能力都是有限的,廣大投資者對市場風險認識不足,市場經濟發育程度較低以及相應的法制基礎弱、市場建設滯后,人們的認識及心理準備不到位等,決定了我國走美國模式很困難。
2、選擇英國模式也不現實。雖然英國能充分發揮基金行業的自律功能,自覺地踏上規范化發展軌道,但行業協會的構建與完善及行業自律功能的發揮均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對于我國這樣一個投資基金剛剛起步且發育程度還很低的國家來講,由于受整個宏觀環境的影響,我國構建行業組織,組建相關協會本身就有較大的困難,即使盡快組建,這些行業組織也需要一個發展完善過程。在這種發育程度低的狀態下,很難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自律,這對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投資基金的快速發展不僅不利,反而有可能阻礙其正常發展。
3、選擇日本模式也不適應。雖然日本模式能充分利用政府的強大功能培養和推進投資基金快速起步和成長壯大,但這也同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一方面,現在我國處于體制轉軌的關鍵時期,如果再以政府嚴格管制的方式來推動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而削弱市場功能,勢必會對我國的改革和市場經濟進程帶來不利影響。另一方面,政府嚴格管制很容易引發制度上的障礙,從而不利于市場競爭機制的發揮,最終導致投資基金市場發展因缺乏有效的制衡機制而走入誤區。
4、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基金市場監管模式。當前,我國所處的國內外環境與英、美、日等國在基金市場監管模式形式形成時期所處的條件相比,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在我國金融和經濟國際化進程加快發展,國際和國內市場競爭加劇的今天,國內外環境給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同時又提出了嚴峻的挑戰,這種形式同時也對我國的投資基金市場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達到持續、穩定、快速和有序發展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目的,必須要對當前的監管體制作以調整和創新。從我國的現實情況看,采用上述任何一種模式顯然都不完全符合我國目前處于經濟轉軌時期,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和投資基金市場發展處于起步階段的國情,因此,必須通過對國外各種基金市場監管模式的“揚棄”,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基金市場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
(二)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內涵
在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監管體制的構建中,應該綜合考慮和兼顧各種監管主體的監管功能和優勢,發揮多種監管手段的積極作用,既要從現階段的實際情況出發,滿足投資基金市場初期發展的要求,又要考慮長遠發展的戰略要求,構建一種在法律約束下的政府管制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制模式-動態化綜合監管體制模式,是較為現實、合理的理性選擇。所謂動態化綜合監管,其含義是指管理中既要注重各種監管主體的有機結合,又要根據監管對象所處的環境和條件,動態地選擇相應的管理手段和方式。這種監管機制是監管主體綜合化與監管手段動態化的有機統一。在某種意義上說,它是一種管理指導思想,其真正意義在于指導我們一切從實際出發,進行有準備地方案管理和策略管理。這種管理模式要求我們根據發展目標,既要進行戰略性管理,又要有戰術管理,既要有優化方案設計的充分準備,又要有應變的策略準備,以便保證管理目標的實現。
(三)構建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意義和作用
這種模式強調發揮不同監管主體的功能和多種監管手段的積極作用,因而既有利于通過法規規范促進投資基金市場中各類投資基金的良性競爭,又有利于充分發揮政府的特殊功能,對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實施有效的培育和引導,促進投資基金市場的迅速成長與壯大。這種模式對我國具有重要意義也正是因為它所具有的靈活監管特點比較適合我國現階段的投資基金市場發展狀況以及未來發展的需要。它能夠有效地兼顧各方面的需要在推動基金市場發展的同時,又能防范諸多弊端的出現。
這種模式有利于基金行業的投資基金市場競爭中加強合作,發揮出基金行業的整體功能效應,避免內部的惡性競爭,并盡可能地以合作同盟的形式參與國際競爭,這對起步較晚的我國投資基金早日趕上國際化發展步伐,加快投資基金市場與國際接軌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構建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要與我國大眾投資者的心理素質、認識程序相適應,能夠在發展中提高大眾對投資基金的理性認識,強化大眾的投資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從而為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打下了廣泛的社會基礎,這對推動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投資基金市場的全方位發展有十分重要意義。
三、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發展思路構建我國投資
基金市場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總體發展思路可以概括為:以法制建設為基礎和保障,建立全國統一的,權威性的投資基金市場主管機構,對基金市場的發展進程進行宏觀引導和協調管理,同時建立和完善基金行業組織及其相應約束自律機構,以此來保證投資基金市場的持續、穩定和有序發展。這一思路的指導思想就是“三位一體,協同監管”。“三位一體”指的是同時綜合考慮三種監管方式,一是通過制定法律法規來規范市場中基金企業的行為,使企業在法律約束下進行自律監管;二是行政監管,即通過建立權威性的,全國統一的投資基金市場管理機構,代表政府對基金市場發展實施監督、檢查,引導和控制;三是通過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使基金行業組織協會進行自律監管。所謂“協同監管”指的是在投資基金市場發展過程中,針對投資基金市場發展目標和具體運行狀況,恰當地處理和劃分政府管理,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我管理的范圍及重點,避免監管中的錯位或遺漏,同時做到宏觀目標與微觀目標的協調,近期目標與長遠目標的協調。在具體操作上,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監管體系應該怎么建立呢?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下手:
1、大力發揮政府的監管職能。從世界各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歷程來看,各國基金主管部門一般由中央銀行或財政部逐步移交給證券管理、監督機構。在我國目前投資基金存在多頭管理的形式下,發揮政府監管職能的首要任務就是要順應國際發展趨勢,確定我國的投資基金主管機關。即由國家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統一、集中管理。這個委員會由現有管理部門(人民銀行、證券委、證監委等)的有關專家組成,是全國投資基金市場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投資基金管理有關法律和政策;設計投資基金市場的總體發展規劃;監督基金法規的實施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對基金發行流量及存量的總額或結構進行調整,從而引導投資基金市場合理配置社會資源,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機構投資者。成立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意味著各管理部門權力的移交,這必須考慮有一個“緩沖”的過渡措施。為防止過渡期出現權力真空,導致投資基金市場秩序混亂,可以考慮實行申請發起設立基金和基金上市監督分開管理的辦法。前者由人民銀行審核批準,并按基金規模或基金性質確立總行和大區分行二級審批制度;后者由人民銀行牽頭,會同證券委、證監會,在證券管理機構下設立專門機構,即“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具體監管國內投資基金市場。其職責:一是制定基金上市標準或應具備的條件;二是安排基金交易場所,形成統一的基金交易市場;三是審批基金要求上市的申請,確保上市基金的素質;四是監管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文件規定,及時公布有關信息;五是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2、籌建投資基金行業自律組織。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要選擇那些成功的基金管理公司作為主體力量,籌建“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公會”,并借鑒香港經驗,在組織形式上實行會員制。正式會員由各地基金管理公司參加,其任務:一是制定中國投資基金執業守則;二是推廣基金業務,擴大國內基金市場;三是監督基金的日常動作,使之規范化;四是出版基金管理專業刊物;五是培訓基金從業人員;六是仲裁有關基金方面的糾紛;七是維護和樹立基金業的良好社會聲譽。
3、成立投資基金的評估機構。隨著投資基金市場規模(市場絕對規模和相對規模)的迅速發展,建立全國統一的基金評估機構也很重要。資產評估有利于明晰企業產權關系,強化投資公司管理,合理補償資產,優化公司資產結構,保護國有資產,維護投資基金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4、建立各項規章制度。我們可以通過建立信用等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經理人,托管人考評制度,從不同側面對投資基金市場進行監管。一是建立信用評級制度。根據不同投資基金的風險程度,模仿債券評級的辦法,對投資基金進行信用評級,該信用主級主要依賴基金的經營業績,投資政策與目標。管理人的業務水平及組合投資的效益和風險等幾方面。它不僅為證監會對投資基金市場監管提供客觀的依據,也為投資者的理性投資提供了可靠保證。二是建立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與股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樣,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執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內容包括各類報表、投資規模、投資方向、預期收益及重大事件披露等信息。三是建立經理人、托管人考評制度。由投資者、行業協會和證監部門組成的評審團定期考評并公布于眾,以褒揚先進,強化托管各方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5、完善投資基金市場的社會監督機制。國外經驗證明,完善的投資基金市場社會監督機制是投資基金市場健康發展的必要保證。首先,要利用投資者對基金市場進行外部監督。其次,建立完善的投資基金評價體系。包括建立全國統一的基金評估機構和創辦基金專業刊物兩個方面。再次加強具有公正性、權威性的會計、審計、法律等中介機構的建設。此外,還應建立先進完備的技術監督系統即電子監督系統,對投資基金市場的運行和投資基金的投資運作進行跟蹤和監督,使其理性化、規范化。
【參考文獻】
[1]王國良:《基金投資》[M],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1。
[2]王韜光:《共同基金理論運作設計》[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
[3]劉傳葵:《中國投資基金市場發展論》[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1。
0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的發展,風險投資成為推動我國的科研成果商品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科技企業成長發展的重要因素。風險投資實質上是一種高科技與金融相結合,將資金投入風險極大的高新技術開發生產中,從而使科技成果迅速轉化為商品的新型投資機制。它也是高新技術產業化過程中的一個資金有效使用的支持系統,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風險投資。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風險投資這方面做得很不夠,我國風險投資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缺乏對高新技術產業有效的運作,使高新技術產業大規模發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許多方面還需完善。本文主要對我國目前風險投資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議。
1風險投資的涵義
風險投資(Venturecapital),又被譯為創業投資。根據美國全面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具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根據歐洲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一種由專門的投資公司向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成長型、擴張型或重組型的未上市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并輔之以管理參與的投資行為;聯合國經濟和發展組織24個工業發達國家在1983年召開的第二次投資方式研討會上認為,凡是以高科技與知識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的創新產品或服務的投資,都可視為風險投資;我國《關于盡快發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提案》中認為,風險投資是一種把資金投向蘊藏著失敗危險的高科技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領域,旨在促進高科技成果盡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投資行為。
簡單的說,風險投資是指由風險投資者提供風險資本,風險投資公司以風險企業為投資對象進行投資、管理、運作的一種融資過程與方式。風險投資是高科技產業的助推劑,它在高科技產業化的關鍵時刻切入,填補了高科技產業化過程中,研究與開發階段的政府撥款或企業(個人)自籌與工業化大生產階段的銀行貸款之間的空白,使高科技產業化的各個環節由于有了資金的承諾而成為可能,在促進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風險投資自產生開始就與高新技術企業密不可分,二者的融合是源于彼此的內在需要、符合兩者本質特性的自然結合,也正是這種互利的融合決定了兩者之間的作用關系不僅僅是單向的,而是一種雙贏的關系[1]。所以完善和發展我國風險投資非常重要。
2目前我國風險投資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風險投資業是在改革開放以后才發展起來的。1985年9月,第一家專營風險投資的全國性金融機構——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中創公司)成立;截至2007年底,全國從事風險投資的機構已超過400家。在中國的風險投資機構管理的風險資本總量超過1205.85億元,在風險投資方面,2007年風險投資總額達398.04億元以上,風險投資項目數也高達741個項目,平均每家風險投資機構管理的資本額達到8.492億元。顯然,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發展是比較快的,它在促進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創立和成長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我們也應看到,我國的風險投資業僅經歷了較短的發展歷史,至今尚處于初步發展階段,現有規模的風險資本還難以滿足市場的需要,還無法獨立支撐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風險投資在我國現階段還存在大量的問題,阻滯了其在我國更快速的發展。目前我國的風險投資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2.1風險投資資本總量不足,缺乏合格的風險投資主體
從整體上看,現有規模的風險投資資本還難以滿足市場的需要。目前,我國風險投資資本的主要來源是財政科技撥款和銀行科技開發貸款,風險投資資本的融資渠道狹窄。并且我國目前的發展模式為“政府主導型”,以財政撥款和銀行科技開發貸款為主體的風險資本規模小,同時政府為主要出資方,造成投資主體單一,影響投資效益。加之,風險投資周期長,風險高,政府的財政資金不適合風險投資市場本性[2]。從已經建立的風險投資機構的資金來源看,除外資投資基金外,絕大部分是由政府或金融機構出資的,私人、民間資本幾乎沒有,融資渠道狹窄,風險投資資本總量嚴重不足。
2.2風險資本退出缺乏有效渠道
風險投資的活力就是資金的循環流動,其核心機制就是退出機制。沒有便捷的退出渠道,風險投資就無法達到資本增值和良性循環,也無法吸引風險投資人進入風險投資領域。風險資本的“退出渠道”或退出機制尚未解決,沒有發達的風險投資制度,就不能在風險資本與高新技術企業之間搭建出通道[3]。風險投資的退出渠道一般有5種:企業上市、收購兼并、股份回購、股份轉賣、虧損清算。在我國的風險投資業中,缺乏合理的投資回收渠道,雖然我國創業板已于2009年10月30日隆重登場,但是對于規范創業板的操作尚在逐步完善中。
2.3有關風險投資的法律法規滯后不健全
近年來我國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已經出臺了不少扶持高科技企業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稅收優惠、人才優惠、信貸優惠等等,但是對于投資于高科技企業的風險投資者和風險投資管理企業的扶持政策卻很少,相關的風險投資產業法如《風險投資法》、《風險投資基金法》等一直未出臺[4]。在市場進入、稅收優惠、投融資管理等方面沒有對風險投資的扶持性政策法規。
2.險投資中介機構的發展滯后
目前在我國,風險資本市場所需的特殊中介服務機構如行業協會、標準認證機構、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等還比較缺乏,投資中介機構的人員素質和信用體系的不完善也成為中介機構發展的巨大障礙。某些中介機構缺乏職業約束機制及職業道德規范,存在為金錢驅動而提供虛假評估報告的現象,使某些中介機構的可信度、可利用度大打折扣。在這種情況下,風險資本家往往要做很多自己專業以外的事,降低了風險投資的效率。而且,中介機構發展的停滯不前,中介服務不規范等問題造成資本和項目雙方信息交流方面的不充分,這種信息不對稱形成許多錯誤的隱藏,導致風險投資企業戰略性的市場決策錯誤,嚴重地妨礙我國風險投資市場的發展。
2.5風險投資人才極度缺乏
從事風險投資事業的人才,不僅需要掌握金融領域內的相關知識、而且還應當熟悉高新技術產業的相關技術,只有這樣才能對風險投資進行正確的評估和操作,降低投資失敗的風險。目前國內風險投資多數還停留在學術論壇和理論研究層次上,在實際操作上真正懂得風險投資的人才還不多,大部分投資人才都來自于政府、民營企業、上市公司等部門,基本上都是半路出家,多數缺乏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局限性較大。
3促進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策略
針對我國在進行風險投資的過程中存在的以上問題,提出如下的發展策略:
3.1拓寬資金來源,實行風險投資主體多元化
我國應拓寬資金來源,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政府應逐漸淡出投資人的角色,鼓勵更多的民營和個人資本參與到投資中,以規范市場運作[5]。除了借鑒國外發展產業風險投資的經驗,在控制金融風險的前提下,使從事養老基金、保險基金、住房基金等民間資本的這些機構投資者以及一些具有良好市場業績的上市公司作為戰略投資者來介入風險投資領域,將為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直接融資來源與渠道,促進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把民間資本引入高新技術風險投資領域,通過資本與技術的結合,讓資本最大增值[6]。還有從國際經驗來看,外國風險資本的介入也是發展本國風險投資的重要依托。我國應減少對風險投資限制、制定健全有關風險投資政策,并提高它們的透明度,促進外國風險資本關注,吸引外國風險投資資本,使其更加支持中國高技術企業的發展,也是我國風險投資拓寬資金來源發展的重要渠道。
3.2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由于風險資本存在著周期性特征,因此能否有效地兌現資本收益,即將其所投的資金由股權形態轉化為資金形態即變現就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為了促進風險資本的順利循環以及增量風險資本的進入,就必須考慮建立起有效的風險資本退出機制。我國風險投資最現實可能的退出方式為企業購并,其他幾種較為現實可能的退出方式依次為創業板交易、風險企業回購和買殼上市[7]。我國處于創業板市場運行的初步階段,創業板的作用就是為成長性高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鏈條的中間環節,所以既要從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實際出發規范和完善創業板,也要積極發展和利用風險資本的其他退出途徑。
3.3優化風險投資的投資環境,加快制定有關風險投資的法令法規
建立規范風險投資運營機制的法律制度,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表明,立法和監督是促進風險投資健康發展的保障。風險投資是為風險企業提供創業資本,通過管理上的參與將科技成果“孵化”為現實生產力的特殊投資,它不同于任何形式的傳統投資。風險投資是一種法制化的市場行為,必須有完善的法律法規。因此,嚴格規范風險投資的運營機制,是保證我國風險投資業健康發展的必要措施。與之相適應我們需要盡快制定相應的法規和管理辦法,完善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諸如《專利法》、《技術合同法》等,給風險創業者的專利權、專有權、創新權等以特定的保護,采取稅收優惠計劃,降低風險資本的獲得成本,提高風險投資的平均收益率水平。
3.4加快風險投資中介機構及項目評估機構的發展
風險投資中介機構是運用各種金融工具為籌集者和投資者服務的專業性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顧問、資信評估機構、技術信息咨詢機構、專業市場調查機構等專業機構。建立具有高度權威性的投資項目評估專門機構,由有經驗的評估專家對風險投資項目經行評估等專業服務,以指導投資者進行有效的投資。另外,還需提高中介機構的信用和中介機構的人員素質,并努力采取措施降低風險投資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以提高整個風險投資市場體系的運作效率,為風險投資公司提供規范有效的中介服務,使風險投資公司做出正確的戰略決策,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更快的發展。
3.5培養高素質風險投資人才
在高新技術產業形成和發育過程中,人才是關鍵的因素,應加快培養高素質風險投資專業人才,加快對現有風險投資機構從業人員的培養,還可以利用國際合作和交流,吸引海外人才。我們應該努力培養一支懂技術、會管理、熟悉金融與財務的風險投資家隊伍,不僅依賴于其自身獨特的素質和專長,還要設計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防范其道德風險。推動企業家和風險投資家盡最大努力去經營企業,實現人力資本的價值[8],創造“以人為本”的文化氛圍,可采取給予風險投資人才工資、福利、獎金、股權、期權和收入提成制度等,激發風險投資人才隊伍的快速發展。超級秘書網
4結束語
總之,風險投資由于其在推動科技產業化,促進經濟增長方面作用巨大,隨著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日益緊密結合,風險投資也越來越顯著地發揮出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作用。我們應借鑒發達國家先進經驗,盡快完善法律、法規及制度建設,采取政策鼓勵,發揮政府引導作用,開拓風險投資資本來源,引進風險投資人才,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強風險投資機制建設等措施,積極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業的健康發展,使風險投資更快的推動我國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術產業化和高科技企業的成長和發展。
參考文獻:
[1]萬平,朱江.風險投資與高新技術產業的融合效應探究[J].會計之友,2009,(8):37-38.
[2]呂留偉.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現狀趨勢及發達國家經驗借鑒[J].商情,2009,(15):109.
[3]周麗聰.淺析中小高新技術企業融資與風險投資[J].中國商貿,2009,(8):102-103.
[4]郭明偉.利用民間資本發展我國風險投資的策略[J].科技進步與對策,2009,(8):16-19.
[5]韓慧.2009年第一季度中國內地風險投資行業綜述[J].中國風險投資,2009,(6):7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