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3 11:26:5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青少年犯罪調查報告,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從近年來__區公、檢、法部門受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情況看(對“青少年”的年齡界定,存在許多不同的觀點,這里我們將“青少年”的年齡界定為14周歲至25周歲),當前青少年犯罪呈現出以下幾個主要特點:
1、從犯罪數量看:青少年犯罪數量居高不下,并呈上升趨勢。據統計,__區檢察院公訴部門20__年共受理青少年犯罪案件103件194人,青少年案犯人數占受案總人數的33%,20__年和20__年青少年案犯的人數則分別上升到280人和356人,占受案總人數的比例分別上升到38%和40%。
2、從犯罪主體看:一是犯罪主體低齡化趨勢明顯。其中18歲以下犯罪的273人,占全部青少年人犯數量的33%。二是青少年犯罪者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大部分為中低文化程度。20__年以來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小學文化的70人,初中文化的560人,初中(含初中中專)以下文盲、半文盲比例占70%以上。青少年人犯中,農民占61%、無業人員占30.8%。
3、從犯罪動機和目的看,具有較強的單一性。多數青少年犯罪的動機是出于獵奇好勝,簡單模仿;其目的往往是貪圖一時享樂或好玩。他們有的是簡單模仿電影電視中的某個鏡頭或情節,有的是模仿小說或社會上發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倆,有的是同學或朋友間為顯示自我而爭強好勝犯罪。
4、從犯罪手段看,日趨成人化、智能化,有預謀的共同犯罪增多。在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預謀的共同犯罪占到了85%以上。從結伙類型來看,社會青年易與有前科的人結伙,在校生易與輟學生結伙,如21歲的社會青年杜某某和18歲的常某某糾集同伙十余人,多次攔路搶劫過往大貨車,并控制__地區豬皮等銷售市場,進行強迫交易,在一次搶劫中將貨主劉某某當場捅死,其同伙中有三名就是在校學生。
5、從犯罪類型看,盜竊、搶劫、搶奪、敲詐勒索等侵財型犯罪占比重較大,并向多樣化方向發展。從調查情況看,20__年以來__區檢察院受理的青少年犯罪中,盜竊、搶劫、搶奪、敲詐勒索等侵財型犯罪249件524人,分別占受案總數的20%和21.6%。同時,綁架、投毒、妨害公務、非法拘禁、破壞生產經營等犯罪,特別是與網絡有關的犯罪如利用網絡進行、詐騙等也時有發生。
6、從犯罪性質看,嚴重刑事犯罪所占比重呈上升趨勢。近年來青少年犯罪中,搶劫、搶奪、、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增多,侵財型犯罪的數額也呈上升趨勢。從法院判決情況看,判處實刑的青少年犯罪案件近年來有較大幅度增長,20__年以來判處實刑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案件總數的13.3%,并呈現一定上升趨勢。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根據調查情況,分析認為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原因,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主觀方面的原因。
1、心理發育不成熟、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多數青少年由于年齡、心理發育等方面的原因,普遍具有好奇、利己、攀比、逆反、模仿和喜歡尋求刺激等心理傾向,如果得不到正確引導或受到外界不良影響,極易成為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心理動因。許多青少年認識問題的能力和辨別是非的能力差,看問題簡單、片面,待人處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經過深思熟慮,而其生理發育日趨成熟,往往精力旺盛,血氣方剛,常常不計后果。
2、法律觀念淡薄,法律知識匱乏。許多青少年由于知識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法律知識相當匱乏,他們往往受一些影視作品、電腦游戲、書刊雜志等不健康內容的影響,對行為后果不加考慮或缺乏正確認識。
3、缺乏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根據調查,50以上的犯罪青少年存在“以自我為中心”的價值觀念,好逸惡勞,貪圖安逸享受,在生活上講究享受,追求高消費,講排場,擺闊氣,個人利益高于一切,私欲極度膨脹,爭強好勝,固執偏激,一旦自己的欲望得不到滿足或受到外界因素刺激,常常鋌而走險。
4、心理不健康。有些青少年性格內向、孤僻,加上來自學校、家長、社會等方面的壓力大,心理長期受壓抑,缺乏傾訴對象,平時又得不到正確的引導,從而成為違法犯罪的心理動因。
(二)客觀方面的原因。
1、家庭教育缺失,監護不力。有的父母在外打工或因工作忙,無暇顧及孩子,孩子幾天不回家,也不過問;有的家庭教育環境惡劣,如單親家庭、不和睦家庭,致使孩子心理受嚴重傷害;有的家長有不良嗜好對孩子的成長產生不利影響;有的家長平時只過問孩子的學習成績,不注[:請記住我站域名/]重對孩子進行品行教育,很少主動與學校、班主任聯系,了解其子女在校表現,一旦孩子出事,就把發生問題的責任都推給學校。據調查,在__區檢察院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因父母離異、去世等家庭因素走上犯罪道路的占總數的17.2%左右;輟學在家或外出打工脫離學校監管的占到了總數的57.8%;常年游蕩于網吧、歌舞廳等場所結交人員復雜的占總數的79.7%。
2、學校教育發生偏差。通過調查發現,目前在學校教育中存在以下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因素,有些最終成為導
致某些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外在原因:一是重視智育教育、忽視品行教育的現象較為突出。多數學校為了應付考試,壓縮、擠占其它非考試科目課的現象較為突出,學生課業負擔重,許多同學的個性長期受到壓抑,導致心理上的扭曲;二是學校對學生的監管不力。許多老師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不夠,與治安等有關部門溝通少,其結果是家庭、學校、社會三方面的教育管理脫節,對學生的不良行為不能及時的幫教處理,導致問題沉積,起不到防微杜漸作用;三是學校法制教育不夠。據了解,目前多數學校沒有安排法制教育課,或者安排課時少,且形式呆板、效果差。四是部分教師職業道德修養較差,教育方式、方法不當。少數教師對違紀學生缺乏耐心的說服教育,有體罰和變相體罰現象,輕則諷刺挖苦、狀告家長,重則打罵、趕出教室,致使少數學生厭學、逃學,流入社會參加不健康的活動。
3、社會不良因素的侵蝕。一是社會不良文化的影響。社會不良文化是現代校園暴力的重要影響因素,這些不良文化來自電影、電視、書刊、網絡等,其宣揚的有血性、講義氣,疾惡如仇,生活灑脫、率性,團結友愛等人物形象很受青少年的青睞,如果缺乏引導,容易使青少年對其中的部分不良因素片面模仿。近年來,社會上一些不良風氣對青少年也產生較大腐蝕作用。二是市場經濟負面效應的影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全面發展,促進了社會的全面進步,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拜金主義、享樂主義、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傾向,見利忘義、唯利是圖、坑蒙拐騙、、權錢交易、貪污受賄等社會不良現象時有發生,對社會風氣造成較大的影響。未成年人正處于人生觀、世界觀的形成階段,缺乏社會經驗和明辨是非的能力,缺乏對社會不良風氣的抵抗力,很容易受到腐蝕和侵害。三、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幾點建議:
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只有學校、社會、家庭三方協調配合,齊抓共管,才能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
1、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第一、學校要適當增加法制、思想道德教育課時,采取多種形式,通過舉辦專題法制講座,參觀法制圖片展覽,旁聽法庭審判,邀請表現好的犯人現身說教,以及聘請司法部門優秀干警擔任校外法制輔導員等多種形式,大力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和思想道德品質,從根本上消除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內在動因。
2、大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素養和教書育人的水平。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要堅持正面引導為主,給予學生特別是后進生足夠的關心和愛護,注意學生的心理活動,改進教育方法,防止歧視有問題的學生,積極引導他們克服缺點,改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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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5)09-136-01
農村留守青少年,是我國近年來隨著大批農民進城務工而衍生出來的一個新問題。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以及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情況加劇等因素,留守青少年數量還在持續增加。《中國兒童福利政策報告2011》披露,目前我國18歲以下人口數量為2.78億,其中全國農村留守青少年就有5800萬,占全國的20%。以山東省為例,山東農村留守青少年超過60萬人,魯西南、魯北地區農村以及勞務輸出較多的菏澤、臨沂、濰坊等市,留守青少年比例較大。留守青少年在特殊的家庭和社會環境中,很容易出現人格和價值觀上的偏差,又因為缺乏來自家庭和學校對不良行為的有效干預和及時引導,很容易引發犯罪行為。形成有效的預防和解決留守青少年犯罪問題的長效機制,不僅關系到新一代的健康成長,也關系到國家的穩定發展。
一、農村留守青少年現狀及犯罪特點
(一)農村留守青少年普遍存在心理問題,受教育水平低
根據山東大學的調查顯示,留守青少年因為缺乏來自父母的關愛和身體親密,更容易出現焦慮、缺乏自信、抑郁傾向較強、冷漠等心理問題。留守青少年不僅心理健康狀況較差,其行為問題同樣不容樂觀。在隔代監護人的狹隘管教之下,他們往往缺乏辨別是非和分析判斷能力,很容易沾染到不良的社會風氣。另外,農村留守青少年的輟學問題使得其受教育水平低,知識結構片段化。因為法律意識非常薄弱,他們對自己的行為性質也辨識不清,犯罪時“不知道是違法犯罪,也不知道會受到懲罰”的青少年占統計的52%。
(二)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特點
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在整體上呈現出“三多兩低一團伙”的特點,即財產型犯罪居多、男性暴力犯罪居多、偶然犯罪居多,犯罪者受教育層次低、犯罪年齡低以及以團伙犯罪為主要犯罪形式。
盜竊和搶劫是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類型中比較突出的兩個,《2010年我國未成年犯抽樣調查報告》中指出,搶劫、盜竊等侵占財產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總數80%以上。其中作案動機和目的多為臨時起意,帶有一定的盲目性和突發性。此外,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還表現出智能化、隱蔽化、流竄性等特點。作案工具現代化、網絡化,模仿特征明顯,手段花樣不斷翻新,增加了破案的難度。
二、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一)農村社會文化堪憂
農村地區文體設施缺乏,文化資源不足,單一的文化媒介不能滿足留守青少年的強烈探求心理,加之鄉鎮、村莊的網吧疏于管理,留守青少年很容易沉迷其中,受到不良信息的影響。
(二)教育缺位與不足
無論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對于留守青少年的道德教育都往往不夠重視。家庭教育方面,在外務工父母對子女的關愛僅停留在膚淺的給足零花錢、苛求分數高等膚淺的層面。而學校教育也因追求升學率而忽視了對留守青少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正確引導。此外,《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對如何更好地保障農民工子女的權利方面還存在空白。
(三)留守青少年自身原因
留守青少年正處于身心迅速發展的時期,他們的獨立意識正處于多塑性階段。因為自身生理、心理的發育不成熟,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尚未定型,法律意識淡薄,留守青少年很容易在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下走向犯罪的道路。
三、預防和解決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問題的具體措施
(一)統籌城鄉發展,改革當前戶籍制度
解決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問題,根本上是要加快農村經濟建設,發展縣域經濟和當地特色產業,鼓勵農民就地就近轉移和回鄉創業,讓留守青少年不再“留守”。還應當盡快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的落戶及其子女的就讀問題,制定合理的學籍管理制度和城市落戶政策,使農民工子女能夠沒有后顧之憂的隨著父母就讀和生活。
(二)引導家長加強對留守青少年的情感教育
在外務工的父母平時可以用電話、書信等方式與孩子溝通交流,也可以利用節假日將孩子接到打工地進行面對面的溝通。父母不僅應當關心孩子的衣食問題,更要傾注對其身心健康方面的教育,注重情感方面的交流,了解青少年的學習、生活和成長狀況,及時進行疏通教育。
(三)加強農村學校在預防留守青少年犯罪工作中的作用
首先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學校除了知識的傳授和學業的管理外,應更多地了解學生的生活和心理狀況,尤其是對于農村留守青少年這一特殊群體,更要關注他們的成長變化。其次要承擔起托管任務,實施關愛留守青少年幫扶制度,另外還要堅持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行為規范教育相結合,彌補家庭道德、法制教育的缺失,幫助留守少年提升法律素養,自覺抵御社會不良因素的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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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義
1.研究背景。目前,青少年高的犯罪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社會的穩定和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盡管,法學和犯罪學等學術專家對青少年犯罪有過比較深入的研究,但是,對其理論的研究與實踐的結合還存在較多的問題,不能有效地預防和矯正青少年犯罪。本文針對此研究背景下的問題,通過理論和實踐相互結合的方式,以社區層面為研究切入點,探討社區矯正在矯正青年少犯罪的理論和實踐。
2.研究意義。通過對社區矯正在矯正青少年犯罪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具有重要的研究意義,主要體驗在填補流動青少年社區矯正研究空白城市青少年發展和社會協調發展的現實需要以及從理念到實際的改革矯正體系,推進社會政策的理論意義社會系統的良性運轉等方面,理論和實踐化結合研究對開展社區矯正矯正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的先是幫助作用。
二、社區矯正概述
社區矯正對矯正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本文從社區矯正概念、內容以及特點等方面對其作論述。
1.社區轎正的概念。社區矯正,通常也稱為社區處遇或者社會內處遇,是的一種新興的犯罪處遇方式。由于我國對社區矯正的相關概念沒有明確化,使得人們對其比較陌生,自從我過將這一概念引進后,在2003年兩會上證實確認社區矯正的地位。社區矯正的內容主要包括管制、緩行、假釋等刑罰內容。
2.社區矯正的特點。社區矯正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種特點:
(1)社區矯正是刑罰執行活動。社區矯正時刑罰執行活動主要由執行主體的特定、執行依據的法定以及執行方式的強制性等因素決定,使得社區矯正稱為一種特定的刑罰執行活動。
(2)社區矯正是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社區矯正是一種新興的犯罪處罰活動,通過社區參與的形式,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所以說這是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三、社區矯正在矯正青少年犯罪存在的問題
我過社區矯正引入時間較短,發展也較緩慢,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許多的問題,本文詳述社區矯正在矯正青少年犯罪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而為完善社區矯正對矯正青少年犯罪理論研究提供理論。
1.相關法律不完善
盡管我過已經明確社區矯正的法律地位,但是相關的法律對齊規范卻不是很完善,尤其對社區矯正執行過程相關的法律還需要亟待完善和規范,使得社區矯正法律規范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區矯正規范化執行和推進。
2.社區矯正方式較單一
盡管我國已逐步實行社區矯正制度,并在許多地方逐漸開始實行社區矯正的項目,但是,由于缺乏相應系統和科學的評價制度,使得社區矯正在實行的過程中規范性不夠。許多社區在實行社區矯正的時候,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并且社區矯正的方式較為單一,不能根據不同的情況,制定不同的社區矯正方式,使得社區矯正在矯正的過程中,讓一些不成熟的青少年重新走向社會,可能繼續走向犯罪的道路。
3.對社區矯正重視度不夠
盡管,我國法律已規范社區矯正法律地位,并且在全國各個地方已經實踐化推廣,然而,基于我國當前社區矯正發展環境以及國情的原因,許多偏遠地區對其還停留在理論階段,實踐化程度普遍較低,許多地方社區矯正管理人員對其重視程度不夠,導致社區矯正這一程度施行程度較大,很多地方只是講社區矯正做擺設,施行力度較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區矯正的發展和執行,使得我國社區矯正發展緩慢。
四、完善青少年社區矯正制度有效的措施
通過上文對社區矯正對青少年犯罪矯正方面存在的問題,本文對目前問題作了一定的分析,結合當前社交矯正的環境,本文提出了一系列解決目前社區矯正問題的措施,進而完善我國青少年社區矯正制度。
1.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促進社區矯正發展
我國社區矯正相關法律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我國社區矯正制度的發展,基于此,本文提出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促進社區矯正發展措施,通過對社區矯正制度理論研究和實踐分析,總結社區矯正相關法律在理論研究和實踐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去除抑制社區矯正制度發展的一些不良因素,通過中央性質的文件,明確社區矯正制度,對社區矯正制度進一步以法律的較多明確化,規范化,通過多重方面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進而促進社區矯正制度的發展和進步,促進我國社區矯正制度的發展。
2.增加社區矯正方式,豐富矯正制度
目前,我國社區矯正制度矯正方式較為單一,鑒于此問題存在,本文提出了增加社區矯正方式,豐富矯正制度的措施,主要從社區矯正組織形式、社區刑罰種類增加以及完善社區矯正對刑罰人員幫助等各個方面進一步增加社區矯正的方式,豐富和完善社區矯正制度。
3.加強社區矯正重視程度,加大社區矯正執行力度
西方國家在社區矯正制度方面已渠道明顯的研究成果,我國在社區矯正方面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存在許多的不足,社區矯正制度對國人來說還是一個較為陌生的概念,因而,首先我國要致力于社區矯正法律制度方面的研究,加大對各大高校社區矯正法律研究者的支持,形成較為系統的社區矯正制度研究團隊,來推動我國社區矯正工作的發展;再就是借鑒西方先進的社區矯正制度的研究,結合我國的法律體系形成自己的理論基礎,從而建立我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社區矯正法律制度。除此之外,加強社區矯正重視程度,還應該從社會方面以及媒體宣傳方面開展,鼓勵社會人士參與社區矯正制度上來,讓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提倡,進而讓社區矯正制度得到全社會人民對重視和參與,讓其成為全社會公民共同重視的制度,讓全社會共同發揮其應用的力量,進而擴大其影響力。媒體的宣傳對加強社區矯正重視也是相當重要的,通過官方媒體的不斷宣傳,讓全社會意識到矯正制度的重要性,進而逐漸在人們心中樹立矯正制度的重要性,豐富矯正制度的理論內涵,促進社區矯正制度的不斷發展和進步,進而促進我國社區矯正制度的不斷推廣和進步。(作者單位:華僑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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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78文獻標識碼:A
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國家的一切有效運行人才必須在年輕一輩中選出,青少年擔負著傳承優良傳統、把我們國家發揚光大的重大任務。可以說沒有青少年就等于國家沒有未來。而青少年時期又是青少年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養成良好行為習慣的關鍵時期。但是現今我們青少年的犯罪率之高也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2009年年底至2010年上半年,中央綜治委辦公室、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等部門開展“重點青少年群體摸底排查專項行動”。這次的摸底排查結果顯示,全國約有2820萬名達到法定入學年齡但又不在學、無職業的閑散青少年,其中“有不良或嚴重不良行為”的青少年115萬人。“有嚴重不良行為”的青少年達25萬人,其中有16萬人在18歲至25歲之間。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的《2010年我國未成年犯抽樣調查報告》,調查報告顯示,閑散青少年、留守青少年等人群,總體上犯罪率和權益受侵害率比較高,特別是在上海、廣東等發達地區,外來流動青少年犯罪占80%左右。
青少年犯罪率如此之高,除了有學校、社會的原因,最重要的是家庭道德教育的缺失導致的。報告也顯示閑散青少年、留守青少年等人群,總體上犯罪率和權益受侵害率比較高。如何加強和改進家庭道德教育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
1 父母應首先應在思想上真正重視德育
我國歷來注重人才的道德品質。在今天競爭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用人單位不僅注重人才的專業素質,同時也意識到人才品德的重要性。他們的用人原則是:寧愿用一個品德好、對企業忠誠、有職業道德而能力略低的人才,而不愿冒風險用一個專業才能很高但品德有問題的人。
最近,總書記在全國人才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把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融入人才工作全過程。”他還指出:“教育和引導各類人才學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總書記這里提出的“融入”、“踐行”兩個新詞,進一步強調了品德這一精神人力資本的極端重要性,也充分體現了中央關于用人標準的新思維。一個人的能力固然重要,但良好的道德更是不可缺少的。
中國家庭教育學會常務理事王寶祥曾做過全國調查,有85%的家長認為在家庭教育中進行道德教育對孩子最重要,但在一系列選擇性題目中,家長們的回答顯示,排在前三位的都沒有德育。家長們最關心和實際認為最重要的,還是孩子的學習、分數等智育問題。家長普遍認為道德不用教等孩子長大了自然就會懂,而智育是關鍵。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有正確的思想才有正確的行動,有積極的思想才有積極的行動。關于思想和行動的關系,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就做過形象而又深刻的闡述:“蜜蜂建造蜂房的本領使人間的許多建筑師感到慚愧。但最蹩腳的建筑師從一開始就比最靈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蠟建筑蜂房以前,已經在自己的頭腦中把它建成了。勞動過程結束時得到的結果,在這個過程開始時就已經在勞動者的表象中存在著,即已經觀念地存在著。”①
所以要重視家庭德育首先家長應在思想上認同并重視德育在青少年教育中的重要性。只有真正思想上重視道德教育,才會在行動上表現出來。
2 給孩子創設一個和諧的家庭環境
所謂和諧家庭,就是以家庭成員的全面發展為基礎,家庭成員之間、家庭與社會之間、家庭與自然之間相互和諧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是民主平等、學習求知、創業致富、道德高尚、環保節約的理想追求。②
和諧家庭和一個家庭的經濟情況沒有必要的聯系,和諧家庭應該是有一種健康的、積極的共同價值(下轉第186頁)(上接第151頁)觀,一個進取、互信、互愛、團結、和睦的家庭會保持有親切、友愛、信任、民主、歡樂的家庭氛圍。而這些都會潛移默化的影響到孩子,孩子在這樣一個輕松、溫暖的環境中受到教育和影響,就會得以健康成長。而從小在暴力環境中長大的孩子,也將更習慣于以爭吵或者暴力來解決他們所面對的難題。
對監獄中的囚犯做的調查表明,大多數暴力犯罪者都是在具有暴力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的。一對美國夫婦曾將500名犯罪青少年與500名非犯罪青少年進行比較,發現犯罪青少年大多來自不和睦家庭,而這些非犯罪青少年大多來自和睦家庭。作為父母,應努力給孩子創設一個健康、穩定、和諧的家庭環境,讓孩子健康成長。
3 父母應注重身教
父母是孩子的啟蒙老師,特別是在孩子早期,孩子和父母在一起的時間最長、最早。最開始,孩子是以父母的言行作為自己為人處世的榜樣。所以,作為父母,應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為孩子做好的榜樣。但是,做孩子的榜樣并不是說父母一定要是個完美無缺的人,這世界上沒有誰是完美的,“將成為孩子本性的一部分的,是你的整體行為模式,而不是偶爾的失誤。”③
一位博學的主教說:“我們帶有人類的弱點但仍能夠使我們孩子們的好榜樣。他們需要看到的不是某個完美無瑕的人,而是不斷努力奮進的人。”所以,作為父母我們不必把自己塑造成神,家長是人,是人都會犯錯,但犯錯了要勇于承認自己的錯誤,勇于承擔犯錯的后果。
4 鼓勵孩子進行道德思考
教育孩子進行道德思考,首先應把孩子看作一個獨立的個體,鼓勵孩子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可以就一些時事政治、道德兩難問題進行家庭辯論,即使有時候孩子的意見并不合理或者家長不贊同,但是家長應該尊重孩子們的觀點,保持孩子獨立思考的積極性。
和孩子進行家庭辯論時,還可以有意識的讓孩子“提前做決定”,可以幫助孩子想象未來可能碰到的一些充滿誘惑的很難做決定的狀況。由于孩子提前做了決定,當他處于棘手的處境時,能夠更輕松自如地正當處理碰到的這些問題。
加利福利亞州對一千名大專院校學生做了一項研究,調查了他們的道德推理能力和早年受到的家庭教育之間的關系。研究發現,那些在道德推理方面得分較高的學生都來自鼓勵對有爭議的話題進行開放式討論的家庭。所以,多和孩子進行家庭辯論,培養孩子多從別人角度思考問題的習慣,培養孩子進行道德思考的能力。
總之,家長應重視對孩子道德教育的培養,如果良好的道德品質已經成為孩子本性的一部分,那么在面對其他價值觀時他會覺得不可思議,當面對一些棘手選擇或者外界不好的誘惑時,他能堅持自己的價值觀并能夠做出正確的選擇。
注釋
當前我國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經成為社會現象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全國各地區和有關人士的重視。我國歷來十分關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雖然對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懲罰和處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規。但是,我國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趨勢,形勢還很嚴峻。就我國目前的實施現狀而言,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無論在立法還是司法都存在很多問題,與國外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本文通過對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一般理論的闡述結合作者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實踐,提出完善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建議。
一、我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之立法現狀及不足
《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2006年)第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應當考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點,根據其平時表現、家庭情況、犯罪原因、悔罪態度等,實施針對性教育。”第十六條規定:“審查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根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實、主觀惡性、有無監護與社會幫教條件等,綜合衡量其社會危險性,確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第十六條規定:“審查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聽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人、辯護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意見。可以結合社會調查,通過學校、社區、家庭等有關組織和人員,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長經歷、家庭環境、個性特點、社會活動等情況,為辦案提供參考。”這些規定體現了社會調查制度在檢察機關審查批捕和審查起訴中的運用要求。但是,同樣也反映出我國現行社會調查制度主要只是涉及了調查主體、調查范圍以及應當形成調查報告等三個方面的內容。關于調查方式、手段、措施;調查啟動的時間;調查人參與訴訟的方式、時間、訴訟地位、權利、義務;調查報告的內容、屬性、法律效力、使用、保管等諸多重要問題,在制度上均無明確具體的規定。
司法實踐中適用社會調查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第一,法律依據問題。對于社會危害性較小或者有可能適用緩刑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實行判前社會調查,這僅是司法部門的一種實踐探索,現行刑事訴訟法尚未對此作出規定。司法解釋的少許規定也較原則,并沒有具體的規定社會調查實施的程序以及對社會調查報告的運用程序,實際操作上隨意性較大,不夠統一。第二,社會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問題。制作社會調查報告的出發點是保證量刑的公正性,但是,量刑的公正要以社會調查報告的準確性為前提。如果這種社會調查報告為部分人利用,內容不真實,必將會影響量刑的公正性。
二、檢察機關參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機制中存在的問題
(一)調查報告的效力未受法官重視
社會調查報告提出的量刑建議往往比較原則,主要是對法律的強調,表明關愛未成年被告人的立場和態度,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創造良好的前提條件。但是,同時也帶來了法理上的困境。關于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是必須制作,還是可有可無,應當進一步明確。筆者認為,從體現量刑規范化工作的精神實質出發,為確保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量刑的準確和公正,全國要求應該統一和明確,即規定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必須具備,而不能可有可無。
(二)適用范圍有限,不能貫穿少年司法整個過程
由于相關法律規定的缺失,導致了社會調查報告的實踐中的混亂。首先在適用對象上有局限,從各地的做法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未成年犯罪案件都會適用社會調查,有的只是局限在犯罪事實較輕具備管制或緩刑條件。其次適用的階段,從目前各地的規定來看,調查報告只對未成年罪犯的量刑具有一定作用。另外未成年犯罪的特殊性,就要求社會調查報告在處理未成年案件時,要影響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定罪、量刑、減刑或者假釋以及幫教全過程。只有這樣,才能全面實現未成年人司法保護。
(三)檢察機關參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的構建思考
1.明確調查報告的性質。社會調查報告為刑事審判中的道德調查, 是量刑的參考因素, 不影響定罪。故檢察機關參與制作社會調查報告,只能作為量刑證據不可作為定罪證據使用。
2.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員制度,在具體實踐中,社會調查的工作重點確定為“三段式”服務,即庭前調查、參與訴訟、跟蹤幫教三個過程,基本作法包括五個方面:(1)調查員的選任。在筆者所在院青年檢察官聯合會中選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員工作,選任條件為具備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作風嚴謹、認真,具有一定法律專業基礎知識,熟悉未成年人特點,熱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從事青少年教育工作或在共青團組織中負責青少年維權工作的人士。(2)調查方式。社會調查員深入到未成年被告人或未成年罪犯的學校、家庭、社區、村委會、工作單位等地,走訪家長、教師、親友、鄰居、同事。經與公安機關的協調,社會調查員可以持證到羈押場所會見未成年被告人。(3)調查內容。社會調查員調查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實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現等非涉案情況,
多方面、深層次地反映和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心理演變過程。對調查的內容均形成了調查筆錄,在此基礎上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被調查人的性格、成長經歷、成長環境等,對其犯罪原因進行分析,對落實監管和矯治措施提出建議。調查一般在十日內完成并形成社會調查報告。
3.明確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的具體適用
全國率先推出前科消滅制度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當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問題仍比較嚴重,并日益成為突出的社會問題。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項利國利民、功在千秋的偉業。
200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明確提出,人民法院要配合有關部門有條件地建立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消滅制度。2010年1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要求有條件的德州、青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地區推廣這一制度,為在全省統一推行奠定基礎。
改革創新是德州中院發展跨越的助力器。在司法改革方面,先后推出過在全國有著較大影響的判前評斷、便民訴訟網絡、訴調對接和行政案件圓桌審理模式等經驗做法,并由于創新意識強、工作亮點多被確定為全國九個司法改革試點中院之一。幾年來,德州中院精心培育、全力探索少年審判工作新機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獨立建制的少年綜合審判庭,指導轄區內的樂陵法院首家在全國推出前科消滅制度,為這一制度的全面推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010年4月1日,在德州中院的推動下,德州市綜治委、法院、公安局、檢察院、教育局等十個單位聯合下發了《德州市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消滅實施細則(試行)》,對輕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犯罪記錄消滅”,至此,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消滅制度在德州市全面啟動。德州也因此成為全國率先在全市推行該制度的地級市。
據了解,前科消滅制度其簡要含義是:適合前科消滅的犯罪人,其犯罪記錄一經消滅,其犯罪信息不記入戶籍檔案、學生檔案、人事檔案。已經記入的由相關成員單位給予撤銷。成員單位在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時,不記錄其輕罪犯罪情況;在升學、從事法律沒有限定的職業時,免除其前科報告義務;學校、用人單位不得以當事人有犯罪記錄為由,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予以歧視對待;當事人在升學、就業等方面遭受歧視性待遇時,享有向相關單位申訴的權利,有關單位應依法處理。
“如果因為初犯、偶犯,而給這些少年們終生貼上罪犯的標簽,既是對他們的不公正,又會使犯罪人長期被排斥于社會正常生活之外,這就極有可能成為社會秩序的對抗者,甚至導致再次犯罪。”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尚洪立介紹,推行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消滅制度,目的就是用教育感化犯罪,通過學校、家庭和相關單位部門的合作,為失足未成年人創造寬松的學習、就業環境,使他們回歸社會無障礙。
制度的運行情況驗證了尚院長的觀點,該制度運行一年多來,產生了積極地效果。截至目前為止,德州法院已為管轄區28名失足少年摘掉了犯罪標簽,這些“無痕”少年回歸社會后均步入正常生活軌道,再沒有發生一起犯罪。
全國首創專職社會調查員制度
在發達國家少年司法制度構建過程中,社會工作專業的介入深入且全面,而在我國,社會工作進入少年司法領域的起步較晚,到現在為止,也僅限于幾個發達城市的嘗試與探索。
市中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建華介紹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司法部分強調,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作為社會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社會調查員制度是我國法院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過程中的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對于保護未成年人法律權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但由于從社會各界聘請的社會調查員,往往本職工作繁重,對這一專業性較強的社會工作很難承擔起來,其所出具的社會調查報告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在此情況下,德州中院根據專家的建議,于2010年3月,成立了社會調查員辦公室,從本系統內選聘了10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和一定從業經驗的人員為專職社會調查員,負責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況、性格特點、成長經歷、在校表現、就業情況、社會交往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及時出具調查報告、出庭宣讀供法院量刑時參考,并開展庭后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等延伸性工作。
社會調查員由調查員辦公室統一管理。專職社會調查員不僅負責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社會調查工作,還接受法院輕罪犯罪前科消滅評審小組的委托,對符合輕罪前科消滅條件的申請人的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調查,并形成書面報告。該調查結果將成為法院是否予以消滅犯罪記錄的重要依據。
中圖分類號:C913.5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07(2014)05-0084-07
中國社會轉型期農村留守青少年違法犯罪現象高發。而由全國“農村留守青少年權益保護與犯罪預防研究”課題組對8省市農村留守青少年違法犯罪狀況進行調查后報告指出,在各種犯罪動機中,由于學業受挫、家庭沖突和經濟受挫而犯罪的比例高達45%[1]。因此,幫助面對挫折或逆境的農村留守青少年,提高其抗挫折能力或抗逆力,是預防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措施,也是創新農村社會管理的微觀路徑。本文基于對傳統抗逆力干預思路過于個體化與心理化的反思,通過實施以農村留守青少年抗逆力提升為介入焦點的社會工作服務實踐,分析其實施過程與實施效果,以對預防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風險提供循證研究,并進而觀察中國農村青少年社會工作的模式、資源與發展方向。
一、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與抗逆力:文獻回顧與服務設計
所謂抗逆力(resilience)是指這樣一種能力,即一個人遭受挫折或面對逆境時,能夠理性地做出正向選擇及應對,在逆境中保持健康、正常的心理和行為能力[2]。隨著社會的變遷及風險社會的來臨,個體所遇到的危機事件與不確定性越來越多,需要增加社會公眾對于風險與挫折的應對能力,阻止危機的進一步擴大及行為的發生。從20世紀70年代國外開始探討到近年被國內學者引入國內實踐,抗逆力理論已經成為了針對特殊對象與弱勢群體進行實踐干預的重要理論范式。
抗逆力理論受到青少年犯罪研究專家關注的重要原因是,可以用抗逆力理論來解釋傳統挫折侵犯范式的理論不足,即為什么有些人受挫后出現攻擊行為而有些人則并沒有出現?如1985年美國心理學家加梅齊(Garmezy)對倫敦6個貧民區域的數個家庭進行了跟蹤性研究,發現雖然這些家庭的生活環境充滿了諸如、犯罪、精神病親屬、家庭暴力、惡劣的生活空間等不利因素,然而父母對孩子表現出了彈性的管教與反應態度,比如關注子女在校學習成績、注重維持良好的家庭氣氛、給孩子灌輸對生活與人生的積極價值觀等,使得這些子女并沒有表現出任何攻擊或犯罪行為[3]。林光緹(R.Linquanti)也指出,如果具備抗逆力,即使身陷明顯的壓力和困境中也不會發生諸如物質濫用、精神不健康、犯罪等問題[4]。其他的研究也證實,青少年個體抗逆力的強弱與青少年是否犯罪密切相關[5]。
基于抗逆力理論提供的新視角,不斷有學者將抗逆力概念引入到青少年犯罪實踐工作中,試圖通過提升抗逆力來預防青少年犯罪風險。如加拿大學者邁克?安戈爾(Michael Ungar) 運用后現代心理治療中的敘事療法及建構主義視角,來幫助高危青少年挖掘和喚醒自身潛在的抗逆力,以預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心理失調的發生,并取得了較理想的效果[6]。布洛克(Block)也通過青少年朋輩、家庭及社會支持網絡的建構,對其行為進行干預,明顯地減少了問題青少年的偏差行為[7]。我國內地學者田國秀、范燕寧等也做了一些嘗試,從提升或恢復抗逆力的多個視角,對問題青少年、未成年勞教人員、社區矯正對象等特殊青年群體進行了實務干預工作,使這些青年的社會責任感、挫折堅忍力、社交能力、解決問題能力、不良情緒和負向感受的調節能力等方面得到較大的改變[8,9]。由于這些抗逆力研究的不斷深化及其影響力的逐漸擴展,青少年犯罪預防方面的理論研究重心也在發生調整,從過去強調控制、懲罰為主的模式轉變為強化抗逆力的模式,轉變為關注高危青少年的個人優勢與未來發展的模式。
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提升青少年抗逆力的實踐努力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特別是心理學的色彩還非常明顯。從目前所采用的大多數干預方法來看,著重對青少年人格與認知的重塑,重“輔導與治療”而輕“服務與支持”,主要用心理治療的方式,缺乏社會工作專業手法的系統介入,容易陷入“方法為本”或“問題為本”的狹隘視角[10]。其次,干預設計微觀化而脫離地方宏觀社區實踐,偏離社會工作原初的專業使命[11]而導致所謂的外在社區環境支持流于形式。而對抗逆力的提升除了要從心理學上進行認知人格干預外,還更加需要關注農村留守青少年的家庭與社會支持系統。最后,對青少年抗逆力的服務模式仍然是一種單一的服務方式而缺乏整合性的服務方案,仍然過于關注個體而缺乏個體與系統的持續互動。
基于以上思考,本文試圖以抗逆力理論為視角,將既有的抗逆力模型加以本土化,并以一個農村社區為本的(rural community oriented)、整合性的服務框架來對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風險加以干預,使之更加具有操作性及可復制可推廣性,其框架與模型見圖1。
圖1整合性、農村社區為本的抗逆力提升模型
根據抗逆力理論,當個體在面臨外界的風險和壓力事件時,抗逆力會與外界危險因素相互對抗,當抗逆力能夠抵御外界風險因素時個體就能維持原有的系統平衡,恢復正常的生活狀態。而當抗逆力不足以抗衡外界風險因素時就會出現個體生活紊亂的狀態,甚至有可能走向越軌與犯罪行為。因而要預防青少年犯罪風險,就有必要提高青少年的抗逆力。從上述服務框架設計來看,抗逆力主要從內部保護因子與外在保護因子兩個層面得以體現。內部保護因子包括個體的自我效能感、同理心、責任感、挫折耐受力、社交能力、沖動控制力等特質。外部保護因子分為三個層面,即家庭、學校與農村社區。家庭在抗逆力中的影響包括家庭背景、家庭氣氛、親子關系、溝通方式等;學校在抗逆力中的影響包括學校文化、師生關系、學習壓力、管教方式等;社區在抗逆力中的影響包括農村社區環境、農村社會風氣與民俗、農村社區支持、朋輩群體等因素。
二、抗逆力視角下的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干預項目過程分析
(一)服務項目的背景
出于服務基層農村社會及拓展實習空間的目的,筆者利用高校資源與FJ省XM市A鎮農村社區合作開展農村社區建設與營造活動。A鎮屬于一個典型的大型農村留守社區,大部分勞動力進城務工,留下了眾多仍然在家接受教育、或輟學在家又未到工作年齡、或各種原因無法隨遷入城的留守青少年。該鎮戶籍人口中14~25周歲的青少年有337人,而所謂的單親、輟學、隔代生活、歸正、閑散等“問題青少年”卻有近90名,特別是該村近年已連續發生了幾起牽涉到留守青少年的案件,因此留守青少年問題成為A鎮特別重視的議題。鎮政府干部及眾多村民對此都有較為強烈的擔憂,認為雖然現在很多村民進城務工賺錢,在經濟收入上的確有了提高,但在家庭照顧與子女教育上卻力不從心,賺的錢是建立在失去上一代與下一代的基礎之上。特別是留守青少年的教育上,由于父母不在身邊祖輩根本無法管教,在這樣的一個條件下很容易收到不良影響,變成問題青少年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對于高校合作試圖改善村莊目前面臨的留守青少年狀況有極大的熱情。在與A鎮的接觸、調查與評估后,筆者與指導的學生及農村社區工作者以上述抗逆力模型為框架,設計了一系列的農村社區工作服務項目,以減少A鎮農村留守青少年的犯罪風險。
(二)項目服務總體過程
因此,這個農村留守青少年抗逆力提升項目屬于A鎮新農村建設活動中的一項青少年社會服務子項目。項目名稱為“逆風飛揚”。項目首先根據相關研究并結合上述模型制訂了農村留守青少年抗逆力量表,對該鎮家庭環境比較復雜、失學失管、有過偏差行為的留守青少年對象共50多名進行了測試,篩選出抗逆力比較弱的14名留守青少年,再根據自愿加入的原則,最終選擇出8名留守青少年參加這個提升項目,他們的基本情況見表1。
1.基于內在保護因子的個案工作介入。在留守青少年個體層面主要采用了個案管理、成長困擾輔導、抗壓小組等方法,以提升其自我效能感、同理心、責任感、挫折耐受力、社交能力、沖動控制力等特質。項目社工首先運用個案管理模式,通過探訪、談心、幫助做農活、輔導作業、上網培訓等分別與這些留守青少年建立了良好的專業關系,讓留守青少年及其家庭對社工產生信任感并表示愿意配合項目的要求。在對項目留守青少年的個人與環境資料進行搜集、分析后加以評估,為這些留守青少年制訂個性化的服務方案。在這一過程中,社工針對留守青少年的資源與生態系統進行了走訪與了解,為整合這些資源與系統做好準備工作。針對這些留守青少年個體普遍存在的與父母關系淡漠、祖輩缺乏權威、受挫感強、易沖動、不愿與人交住等狀態,社工通過“心聲話你知”、“我的優點你來說”等小組活動等方式為他們開展了成長困擾輔導。社工還特別組織他們進行抗壓小組的活動訓練,以增加他們的抗壓能力。在抗壓小組活動中,社工努力通過為留守青少年組員營造一個真誠、有尊嚴和溫情的小組氣氛,積極引導他們歸納自己的優勢,思考自己的價值觀、優缺點、個性、人際溝通和生活目標等內容;通過與其他小組成員的溝通、探討,使留守青少年認識自我了解自我,實現自我接納、增強自我尊重與自信,學會勇敢面對自己的短處同時欣賞自己的長處。同時,還希望這幾位留守青少年在這樣一個互助團體中培養歸屬感和接納感,在體驗與他人親密交流、彼此信任的同時,學會傾聽、體察和關心他人,提高人際交往能力。
2.基于家庭支持系統的修復與再造。留守青少年家庭層面是項目的工作重點,社工通過開展家庭治療對家庭結構進行調整,對家庭成員之間的不良關系加以調整,加強留守青少年與在外父母之間的聯系。對于大多數留守青少年來說,家庭主要的問題是父母關系松懈、缺乏溝通、隔代教育方式不當、祖輩權威缺失等。針對這些問題社工一方面通過留守青少年開展“寫給遠方父母的一封信”、“每周免費電話日”、“給爸媽留視頻”等活動,要求留守青少年主動與城市父母聯系,將心理想法傳達給父母;另一方面社工通過電話與留守青少年的父母取得聯系,將告知他們的狀況并要求其父母增加聯系的時間,盡量多找機會回家看看。通過這些形式社工幫助外出務工父母與留守青少年之間重新建立起新的溝通形式,形成良好的親子互動關系與家庭環境,以提升家庭保護因子。對于有殘缺、變故或較大經濟壓力的留守家庭,留守青少年由于缺乏家庭支持關愛易導致感情冷漠、孤僻、攻擊性強的性格,因而社工主要通過村莊資源鏈接、福利支持及危機干預等方法幫助青少年減輕壓力感與挫折感,提升保護因子,如為符合條件的留守家庭申請低保、村干部定時探訪、農忙季節農活支持等。針對祖輩權威缺失管教無力的問題,社工組織留守青少年進行角色扮演,要求留守青少年從爺爺奶奶的角度思考問題,理解爺爺奶奶的不容易。此外,要給留守青少年的祖輩進行教育技巧講座,傳授隔代教育的經驗與方法。
3.基于“生―師”支持關系的學校社工干預。針對6位仍然處在義務教育階段但輟學的留守青少年,學校層面的主要社工方法是教師工作坊、建立留守檔案、學業輔導等多種形式。失學導致失管,對農村留守青少年來說,學校對其行為習慣養成有重要影響。但由于現在“讀書無用論”傾向的抬頭、學業成績不佳、缺乏家庭約束、農村學校管理松散等原因,許多留守青少年不愿讀書而輟學在家,這是留守青少年走向違法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項目社工認為讓輟學留守青少年“重返校園”是提高其抗逆力的關鍵。而農村學校干預首先要調整學校教師對留守青少年的關注度,把以往由“師”為中心的工作關系改變為以“生-師”為導向的支持關系。因此采取了A鎮初中教師工作坊的干預方法,其主要目標是通過調整教師的認知來建立教師與留守青少年的良好互動關系。由于現在的學校教育普遍存在功利性與應試性的理念,由于留守青少年的學習成績普遍不太理想且比較難管理,因此有些老師對這些所謂的“問題學生”有意識地忽視甚至排斥。因而社工在A村教師工作坊中通過案例介紹、故事分享、角色扮演的形式讓老師對原來的一些做法加以反思。教師們參加完教師工作坊后普遍認識到自己原來在學生的成長中除了學習以外能夠起到如此大的影響,認為不僅應該關心留守青少年的學習成績,更應該關心他們的全面成長。在此之后A鎮初中教師為這些留守青少年建立了日常表現檔案,從情緒、身體狀況、生活、學習情況等多角度進行觀察,既能夠及時發現留守青少年出現的風險,也方便外出務工父母細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孩子。老師還在組建各種興趣小組、學習小組、技能小組過程中,要求留守青少年積極參加,并要求成績好的同學與他們結成一幫一的支持關系,強化他們的學習生活,增加他們對學校生活的興趣。
4.基于農村社區為本的社會保護雙向服務。A鎮社區層面的保護是項目的核心內容,項目試圖將農村留守青少年服務與農村社區建設兩個層面有機結合起來,一方面通過各種社區服務活動來加強農村留守青少年抗逆力保護因子,另一方面通過調動村莊資源參與留守青少年保護事務反過來促進村莊社區環境的改變、農村共同體意識的形成,特別是農村社區自身能力的提升。后一層面看起來與農村留守青少年抗逆力提升并無直接關聯,但卻是通過“農村包圍城市”的方式作用于農村留守青少年。因此,實際上包括兩部分工作內容,一是A鎮服務于留守青少年,二是留守青少年反向服務于A鎮,這種思路充分體現了一種社工整合的目標及以“社區為本”的原則。(1)是A鎮正向幫助留守青少年抗逆力提升,如A鎮法制宣傳、A鎮福利計劃、社區支持等工作,主要通過這些方式來搭建提升留守青少年抗逆力的社區互動、互助支援平臺。首先A鎮政府根據這些留守青少年家庭的具體情況進行了針對性的福利支持,如辦理低保、農忙支持、費用減免等。其次社工在A鎮政府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走訪了A鎮內的相關組織和機構,讓他們了解了留守青少年幫扶的意義及現狀,并希望他們參與到幫扶的整個過程中。在這個基礎上組織成立了由A鎮熱心人士、教師、大學生村官等組成的“知青幫”社區組織,開展“手拉手、心連心”活動,與這8位留守青少年結成對子進行一幫一的支援活動。社工在這個過程別注意培養村民的公共事務意識與參與意識,提高A村凝聚力。之后又在A鎮的一位大學生村官提供的一個辦公室內成立了留守青少年文化活動中心,開展一些有益于留守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科普、文娛活動,將留守青少年從不良娛樂文化、過度網絡生活中擺脫出來。(2)A鎮留守青少年反向服務于A鎮,通過這種方式讓A鎮村民更加關注他們,同時也讓村民看到他們、他們的家庭以及A鎮自身的變化。項目舉辦了“雨后彩虹”留守青少年才藝晚會,向A鎮村民宣傳及展示留守青少年的積極面貌,讓更多的A鎮村民關心留守青少年事務。社工與大學生村官制訂了留守青少年村莊服務計劃,組織各種公益活動讓這些留守青少年充分參與。如針對A鎮環境美化的活動“清潔村莊你我他”,受到村民的高度評價。
(三)多維層面的項目效果評估與反思
1.留守青少年個體層面抗逆力的評估。在項目后期,我們用同樣的量表對這8名留守青少年進行了抗逆力的后測。結果發現,這些留守青少年的抗逆力得到了明顯的提升,自我效能感、責任感、自控能力、對未來的信心等都有了較大的提高。其中的幾名輟學留守青少年全部回到了校園,學業成績也有了較明顯的進步,還有的順利考上了縣城高中。同時這些留守青少年與外出務工父母的關系有了很大的提高,祖輩對其教育狀況也有較大的改善。
2.A鎮社區層面等外在抗逆力的評估。
在對家庭、學校及A鎮村民的走訪后,也發現他們對這些留守青少年的看法有了積極的轉變,也愿意繼續關注并幫助這些留守青少年,讓他們更好地融入社會。A鎮的自然環境有了很大的改觀,A鎮志愿者組織由原來的虛設變得更加具有活力。A鎮鄰里沖突現象少了,文化活動多了;網吧青少年少了,治安狀況好了。A鎮社區凝聚力提升了,對村委會的評價也高了,幾個村委會還因此得到了許多榮譽與獎勵。
3.項目整體評估與反思。通過這個農村留守青少年抗逆力的社會服務項目,我們認為農村留守青少年在面對危機時的抗逆力是越軌犯罪行為的安全網與防火墻,設好這張網與這道墻,能更好地預防農村留守青少年的犯罪風險及社會再適應問題。特別是在當前風險社會及轉型社會的環境下,只有讓農村留守青少年提升面對風險時的抗挫折能力,只有從家庭、學校及農村社區層面加強留守青少年外在保護因子,才能真正預防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風險問題。這個項目的特點體現在,它不同于傳統的農村社會工作單一的實務模式,實現了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及社區工作有機地整合,避免了目標單一、方法單一、成效不好的問題,充分地利用了社區的各種資源幫助農村留守青少年,對預防A鎮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起了比較明顯的作用。
當然我們也同時認識到,提升農村留守青年抗逆力是一個系統化的過程,也面臨著每個農村留守青少年各不相同的具體問題,然而相關理論并不完善,實踐也不充分。雖然在項目組中8名留守青少年的抗逆力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是項目干預對象的范圍較小,只是局限在一個社區中,同時服務對象的數目也過少,在其代表性上與效度上還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日后進行相應實踐方法的系統總結與服務對象的持續跟蹤。
三、中國農村留守青少年社會工作模式的思考與拓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城市化工業化的進程中,農村“空心化”的進程還將繼續,留守青少年的問題依然長期存在,而在缺乏農村社會公共服務的現狀下,農村留守青少年違法犯罪勢頭居高不下的現象可能還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此文以一個農村社區的留守青少年為干預對象,以社會工作抗逆力理論設計服務方案,并進行過程分析與效用評估,為社會工作干預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提供了循證范例。從這個項目范例可以得出,社會工作通過功能重建、心理干預、網絡建設、資源整合等專業方法進行農村留守青少年干預具有實際價值。據此,為了減少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現象,可以進行政策創新,利用當前正著力推動的社工人才建設活動,并結合暨有農村組織網絡,積極發展社區為本、專業化、本地化的農村社工干預模式。
在農村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設計中應注意以“農村社區為本”。即無論是從中國農村社會工作發展的現狀還是從生態環境系統的理論觀點出發,在我國農村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設計中,應以農村社區而非以案主個體或其家庭為核心,因為社區在其中起著環境、整合、鏈接及反饋的作用。因此,要提升農村留守青少年抗逆力從而預防犯罪風險,就必須結合農村社區建設,通過融入農村社區、營造農村社區、改變農村社區進而改變留守青少年。一方面,只有把農村社區建設好了,所謂的整合社區力量、挖掘社區資源、推動社區參與等農村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方法才有可能。另一方面,農村留守青少年狀況改善了反過來也會促進農村社區風貌的改變,實現農村社區提升的目標,這種思路在現實中也比較能得到所在社區的配合與支持,不會出現“剃頭挑子一頭熱”,導致很多農村社工項目無法順利落實的情況,而這一現象在現在的農村社會工作實踐中非常常見。因此,農村社區為本的留守青少年工作方法反對傳統的“方法為本”或“問題為本”的社會工作實務[12],認為抗逆力建設過程是一個強調多向互動的過程,致力于系統化的多向循環改變,一方面通過外在保護因子的提升激活留守青少年個體的主觀能動性,促進內在保護因子的形成;另一方面通過改變對農村留守青少年的認知,促進外在環境對留守青少年的支持與保護;此外,通過農村留守青少年的變化來改變外在環境,提升與實現農村社區發展。
農村青少年社會工作實務方面需要倡導整合性的服務模式。在農村社會工作實際服務過程中,必須結合當地農村社區的實況,將農村留守青少年的教育、生活與情感狀況視作一整體性、有機性的生態系統,超越傳統整體與個體、宏觀或微觀、激變或保守的二元社會工作范式,從社區、人與互動的整體觀去設計農村留守青少年服務與支持的策略。如抗逆力中的整合模式反對簡單的分割內在保護與外在保護因子的作用,將農村留守青少年的問題歸結為心理或家庭等單方面的問題,主張內在保護因子與外在保護因子存在互相影響的緊密聯系,共同決定著農村留守青少年抗逆力的強弱。并立足整個農村社區的大環境,將抗逆力的提升視為一個有機的生態整體系統[13],從“人”、“環境”與“互動”的三角關系去設計農村留守青少年預防、治療、服務及支持的策略。同時根據農村留守青少年不同的需求,整合多元化的資源及多層次的介入策略,通過不同的服務焦點及模式,以跨系統的合作方式去協助農村留守青少年提升抗逆力。
農村青少年社會工作需避免“問題化”的傾向。問題化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把農村留守青少年問題化。在一些傳統服務話語中,“留守青少年”已經被貼上了“問題青少年”的標簽,被刻板化、問題化了。只要提起留守青少年,就想起了他們“悲慘”的生活境遇、“不幸”的現實處境和“難堪”的成長記錄;只要留守青少年稍微有一些個性、沖動與叛逆行為,就容易把他們看作是問題青少年。因此農村社會工作者應注意避免這種價值判斷,把握農村青少年的成長特點與社會狀態,對他們的行為進行綜合評判。二是把社會工作服務內容問題化。比如人們往往容易認為抗逆力干預就是解決農村留守青少年的具體困難問題,但社會工作視野下的抗逆力干預更加強調優勢視角,認為壓力與風險事件在帶來問題的同時也伴隨著改變的機遇,伴隨著激發生命的潛能[14]。農村留守青少年具有自身獨特的優勢,社會工作對于抗逆力的提升就是要挖掘這種優勢,幫助農村留守青少年在一個立體、動態及建構的環境中開發潛能,彈性應對,發展自我。
基于中國農村實際狀況,發展“本地化”的農村留守青少年社工干預模式。這種“本地化”的模式并不是重新組建新的組織與成員,因為既不現實也不符合中國農村的發展現狀。而是整合既有的村委會、村民小組、群團組織、學校甚至宗族等正式與非正式組織,從理論、方法、組織、服務上進行干預。利用當前國家大力推動農村社會工作的機遇,發展農村青少年社會工作、培養專業農村社工、構建農村志愿者隊伍,形成農村留守青少年犯罪干預網絡。如理論上研究符合農村青少年特點的社工干預理論;方法上利用傳統農村群眾工作的優勢,形成獨特的留守青少年干預個案小組及社區工作方法;服務上提供更加鄉土性、個性化的心理介入與福利支持。此外,農村留守青少年干預中,“本地化”的社會工作模式還應特別注重當地農村的組織架構、經濟條件、人際關系、地理狀況、社會民俗及至社區文化等“地方性知識”,把握農村留守青少年獨特的身心狀況、成長生態環境等,形成有地方特點與實際的農村社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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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調研基本情況。
1、走訪三類對象。這一次下基層調研,我們走訪慰問了三類對象,一是種養殖大戶;二是慰問特困戶;三是慰問村干部家屬。
目前,世界各國都普遍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因為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直接影響到國家的發展,也會影響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未成年社會調查制度對于保護未成年人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不但決定未成年違法行為進入刑事司法體系的評判標準之一,而且在進入刑事程序以后,與基本的犯罪行為事實共同決定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和行刑。但是,就我國目前的實施現狀而言,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無論在立法還是司法都存在很多問題,與國外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本文通過對未成年人制度原則性的指導,構建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提出完善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建議,希望對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的進一步發展有所助益。制度的建立離不開原則的指導,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進行規范,就要確立一定的適用原則。
一、雙向保護原則
雙向保護原則是少年司法的基本原則也是社會調查報告制度正確適用的一個重要的基本的原則。雙向保護原則是指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既保護少年的利益,體現出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同時還承擔恢復社會秩序,有效的懲治犯罪的職責。《北京規則》第5條對雙向保護原則有如下規定:“不僅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而且還應當根據本人的情況來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出反應。還應當確保對罪犯的情況和違法行為、包括受害人的情況所做出的反應也要相稱。”因此未成年社會調查報告也必須注意對未成年和社會的保護的有效結合。一方面,調查必須實現對未成年的實體保護,要求調查主體合法、
調查形式合法、調查采取的具體方式合法。不能用不正當或者非法的方式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資料,兩一方面,調查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調查人員在進行調查時應避免先入為主的思想,必須堅持客觀公正,不能帶有偏見性調查,保證調查的結果客觀公正。調查人員在進行社會調查時,對于無法查清的且不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被告人的事實,不應當寫入調查報告。
二、客觀、中立原則
客觀、中立是司法人員的基本原則,也是審判公正的基本保證。客觀、中立原則,指調查員應當事實求是,客觀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和犯罪背景材料,不能受其他因素的影響。調查員在進行調查時,如果受未成年人親屬的影響,抱著同情或者痛恨的態度進行調查,這必然影響調查結果的客觀和真實性;如果受媒體對案件態度的影響,也會影響調查結果的客觀性。因此,在未成年人社會調查中,為確保調查結論的客觀公正,社會調查員應當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要堅持客觀公正的態度,避免受到其他人的影響帶有偏見性調查,理性判斷分析受調查者所陳述內容的真實性,調查報告才能客觀真實反映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況。
三、全面調查原則
全面調查原則是指司法人員在處理未成年人案件過程中,除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外,還要基于教育挽救的目的,對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及其生活環境進行全面的調查。全面調查原則在我國《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規定》、《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中均有所體現。少年時期是人容易發生變化的時期,身體各部都在迅速生長,情緒和個性特征也在發生劇烈、明顯的變化,導致生理、心理與社會年齡,依附性與獨立性,活動能量與自制力,需要與可能,現實與理想等一系列突出和尖銳的矛盾。這些矛盾和變化與未成年人的犯罪有著直接的聯系。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必須考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查清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觀原因,導致其實施犯罪行為的直接誘因,以及影響其選擇行為方條件因素對預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凈化社會環境,找準感化點,有的放矢地改造、管教未成年犯罪人,具有重要的意義。所以說對未成年人進行全面調查,是教育、感化、挽救方針的重要體現,反映了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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