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0 15: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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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加強社會治理、深化平安中國建設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服務科學發展的總體要求,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以群眾密切關注、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和重大疑難問題為重點,全面深入開展交通運輸矛盾糾紛、安全隱患排查調處,努力化解、消除不穩定因素,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建設平安交通、和諧交通創造良好的社會政治環境。
二、集中排查調處活動的任務目標
這次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安全隱患排查調處活動,要以化解不穩不安定因素為目標,以最終解決問題為目的,尤其是把妥善解決因交通建設工程征地拆遷、道路運輸“打非治違”等問題可能引發的集體上訪、、非正常上訪等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突出問題,作為排查化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做到“四個底數清楚”:一是影響全縣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底數清楚;二是矛盾糾紛隱患底數清楚;三是群眾性事件苗頭底數清楚;四是重大苗頭底數清楚。實現“三個確保”:一是確保不發生群眾進京集體上訪;二是確保不發生惡性非正常進京上訪;三是確保不發生上訪群眾進京滋事問題。
三、開展集中排查調處活動的幾點要求
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解決不穩定不安全隱患活動,是省、市、縣委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各單位、各股室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從現在起,要堅持矛盾糾紛排查,不放過一起上訪苗頭和不穩定不安全隱患,切實將這項活動抓緊抓好,達到預期的目標要求。
1.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單位、各股室要充分認識排查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單位、各股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親自抓,認真謀劃,精心組織,迅速行動,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項工作落實,推動排查調處工作廣泛深入開展。
2.突出重點,深入排查。各單位、各股室要迅速組織人員,深入工程施工現場、運輸企業和龍湖碼頭等交通運輸行業生產一線,對群眾普遍關心和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重點目標、重點人員進行深入細致排查,要將可能引發越級、惡性事件的突出問題,可能進京滋事的上訪老戶、有非正常進京上訪傾向的人作為排點,摸清底數,建立臺帳,不留死角漏洞,不放過可疑之點,切實掌握底數和原因。
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切實維護社會的安定穩定,以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作用為核心,以調處社會熱點難點糾紛和群體糾紛為重點,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措施為主線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為構建“平安道、“和諧道”作出積極的貢獻。
二、工作措施
二、排查調處重點
深入排查各類企業、新經濟組織和農村生活經營環節中各類矛盾糾紛,重點排查調處沖突性較強,容易引發“民轉型”案件的經營性矛盾糾紛和可能產生“個人極端行為”,具有現實危害性的經營矛盾糾紛當事人。
三、工作步驟
(一)6月1日至6月30日為深入排查階段,委屬各單位、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排查調處工作方案,進行動員,積極參與經營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全面、深入、細致地開展調查、摸底、切實把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清楚,把引發矛盾糾紛的原因查出來。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逐一登記造冊。
(二)7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化解階段。對排查掌握的經營性矛盾糾紛,要根據產生的原因、特征,逐件制定化解方案,逐件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工作措施就地及時化解。對于重大經營性矛盾糾紛,要由領導包案,限期化解,堅決防止矛盾激化。對于可能鋌而走險、危害社會的經營性矛盾糾紛當事人,要及時納入管控視線,重點包保、落實穩控措施。
(三)9月1日至9月15日,為總結上報階段。排查化解工作結束后,委屬各單位要對排查化解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并形成書面報告報農委綜治維穩辦。
四、工作要求
二、基本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各單位、各村社要按照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成立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對開展重大社會矛盾和積案化解攻堅行動做出具體安排。
第二階段。全面排查:各單位、各村社在全面排查當前矛盾糾紛及隱患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截止20年底尚未徹底解決,已發生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上訪的重大社會矛盾。涉及到單位和村社,要主動配合,加強協調,開展聯合排查。各單位、各村社要對排查出的所有重大社會矛盾和積案全部登記造冊,并按照一案一檔的要求,逐一建立工作臺賬,逐一說明問題的基本情況,歷年來的化解情況和目前情況。由單位領導或包片領導擔任包案領導、單位具體負責人或包村干部擔任包案負責人,明確化解目標和實現要求。
第三階段。集中化解:各單位、各村社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和“案結事了息訴罷訪”要求,對排查出的重大社會矛盾和積案逐案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化解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全力化解,攻堅克難。確保6月底前重大矛盾和積案化解率達到50%以上,9月底前化解率達到90%以上。各單位、各村社每月要向鎮維穩辦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鎮上將實行月通報制度,定期反映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提出工作要求,推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第四階段。總結驗收:月5日前,各單位、各村社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并寫出專題報告報鎮維穩辦。月中旬,鎮上對各單位、各村社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每個階段結束時,各單位、各村社要向鎮維穩辦報送該階段工作小結。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鎮上成立重大社會矛盾和積案化解攻堅行動工作協調小組。政府鎮長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鎮司法所,由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單位、各村社也要成立重大社會矛盾和積案化解攻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由黨支部書記任組長,各單位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并成立專門辦公室,負責化解攻堅日常工作。各單位、各村社將工作方案、領導小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務于20日前報鎮維穩辦。
成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站、所負責人為成員,全面加強矛盾糾紛調解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全面負責矛盾糾紛大調解的日常工作。各股、室、站、所負責人承擔各監管環節矛盾糾紛調處的工作責任,落實一崗多責。
二、源頭預防,預警排查
建立健全重大決策、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在作決策、上項目時要進行經濟效益與社會穩定風險的綜合評估,誰制造矛盾糾紛,誰負全部責任。注重源頭治理,充分聽取群眾意見,防止和減少因決策失誤引發矛盾糾紛,推動科學民主依法政策,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一是要落實排查制度。各站要實行每周一排查,局屬各單位各要每半月一排查,重大矛盾糾紛即查即報。排查的重點是矛盾糾紛多發的領域、行業和群體,對特定地點或特定領域傾向性的矛盾糾紛及時開展專項排查。在臨近重大活動、重要節慶日、社會敏感期,集中力量組織開展重點排查。依靠群防群治力量,發揮各方積極性,建立信息員隊伍,使排查工作制度化、長效化。通過工作例會、干部下訪、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群眾評議會、公布聯系電話、發放宣傳冊、設立矛盾糾紛排查提示欄等方式,暢通社情民意渠道,全面掌握本單位、本站及所屬轄區內養殖企業、養殖場戶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涉及民生類、經濟社會發展類、歷史遺留類的矛盾糾紛,以及容易引發重大或集體上訪的矛盾糾紛。
二是要進一步完善臺帳管理和報告制度。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逐級認真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確定專人負責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信息報送工作。各站要把排查出來的所有矛盾糾紛按時報送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實行“零報告”制度,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把需要局黨組協調解決或上級協調解決的矛盾糾紛報告局黨組和上級大調解部門,對重大矛盾糾紛的信息要及時報告。
三是要進一步完善受理分流、首問責任、掛牌督辦、領導干部包案制度。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級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和各站上報需要協調化解的矛盾糾紛,要及時進行匯總、梳理。區分矛盾糾紛的類別和性質,明確辦理責任主體,提出調處建議,做好受理反饋,通過發出《調處矛盾糾紛交辦通知書》等形式,將調處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當事人首次找到調解工作窗口或矛盾糾紛調解一旦落實到某一責任主體,責任人或單位不得推諉敷衍、拒絕受理,要登記在案,及時了解情況,制訂工作方案,明確答復口徑,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解決問題,并跟蹤到底。對重大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的重大問題實行掛牌督辦,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調處單位、調處方案和調處時限,依法調處,防止反復,一包到底。
四是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制度。各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信息溝通和綜合研判,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可采取召開工作例會,情況通報會等方式,及時通報、交流受理的矛盾糾紛及調處工作情況,特別是檢查了解矛盾糾紛調處的跟蹤反饋情況,準確把握本地矛盾糾紛態勢,防止化解的矛盾糾紛出現反復,及時總結工作規律性,找出薄弱環節,研究提出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防止新的矛盾糾紛產生的意見建議,提出不同階段的工作重點和對策意見,供局黨組研究決策。
三、完善機制,建強隊伍
一是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由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協調進行調解工作。通過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上下貫通,形成條塊結合的調處聯動工作格局。對矛盾糾紛做到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落實登記、交辦、承辦、銷案各個銜接環節,進行檢查督辦和提出責任追究建議。
二是要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調聯動的銜接機制。按照調解優先的原則,通過教育疏導,使群眾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矛盾糾紛。對屬于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人民調解組織要發揮工作優勢,及時參與疏導化解,各相關股、室、站、所積極主動介入調解工作,充分履行行政職能,做到優勢互補,形成合力。用人民調解方式未能解決的矛盾糾紛,引導通過行政復議、仲裁或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專業調解活動進行調解;對隨時有可能激化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矛盾糾紛,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并及時向局黨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主要任務和目標
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準確排查出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矛盾糾紛,重點排查可能進京赴省上訪的重點人員、重點群體;可能引發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可能發生涉臺、涉外事件和可能被敵對勢力插手利用的敏感性事件等。切實解決一批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真正從水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防止矛盾積累,防止矛盾激化,杜絕和群眾集體越級上訪,杜絕進京非正常上訪人員。
三、方法步驟
這次集中活動的時間安排為100天,具體分為四個階段。
1、動員部署階段(7月)。各級紅十字組織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認識,盡快做出安排部署。要抓緊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領會關于開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百日活動的有關精神。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和責任人。切實把這次活動動員好、部署好、組織好、落實好,確保取得實效。
2、全面排查和集中化解階段(7月中旬至9月中旬)。各級紅十字組織要結合行業實際,全面細致、反復排查存在的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堅持做到對矛盾糾紛摸清底數,摸清成因,摸清問題,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掌控在握。在此基礎上,要按照誘因、時間、地點、單位、涉及人數、事態發展預測等要素,認真梳理,登記建檔,列出調處日程,因案施策,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化解,做到問題不查不清不罷休,矛盾不化解不罷休,確保各種矛盾發現得早,控制得了,處置好。
3、邊排查、邊化解、邊研判分析階段(9月下旬)。各級紅十字組織要在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實行矛盾糾紛研判分析制度,認真分析矛盾糾紛發展、變化、強弱的趨勢動態,研究調處矛盾糾紛的對策、辦法,協調解決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形成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發展規律及化解的分析報告,報區紅十字會。
4、總結完善階段(10月上旬)。各級紅十字組織要對前段開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百日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一次“回頭看”,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優化有效工作模式,健全完善相應的排查化解工作機制、預警機制等有關工作制度。要切實形成及時、就地解決矛盾糾紛的長效工作機制,要形成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調、疏導等辦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要努力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向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方向發展。
四、工作措施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紅十字組織主要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這次活動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承擔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第一責任,真正把此項活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以推動該項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規范司法行為,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促進司法行政機關公正履行職能,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秉公執法的司法行政隊伍。
二、活動主題
按照“司法公正行”縣組委會要求,2013年“司法公正行”活動的主題是:加大業務培訓、指導,提升調解工作水平。我鎮以加大人民調解隊伍的培訓力度,加大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力度,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扎實開展“鎮司法公正行”活動。
三、組織領導
為把活動擺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議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全力推進。鎮成立由黨委副書記宇任組長,司法所、綜治辦、派出所為成員單位的領導小組,負責對此次活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司法公正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司法所,歐陽錦春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各相關單位要確定聯絡員,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謀劃和推進“司法公正行”活動,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四、活動內容
(一)緊扣黨的十報告精神和法治縣建設這個大局,組織全鎮司法助理員和人民調解員,開展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專項活動;認真做好社會熱點、難點矛盾糾紛、“三跨”矛盾糾紛、涉及民生問題矛盾糾紛的調處;主動預防和妥善調處由社會矛盾糾紛引發的和民轉刑案件,成功解決一批“社會關注、群眾關心、歷史欠賬”社會矛盾積案,充分彰顯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和獨特魅力。
(二)不斷創新人民調解工作體制機制。認真貫徹“調解優先”的原則,以人民調解工作為平臺,全力創新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充分發揮“分流指派、協調調度、檢查督辦、責任追究”等綜合職能,不斷完善聯動調處工作長效機制,探索逐步建立重點工程、重大事項矛盾糾紛評估制度,著力提高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效力;各村(社區)、派出所、法律服務所要充分發揮調解組織職能,排查轄區內的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對轄區矛盾糾紛進行“地毯式”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按照“三到位”(即領導到位、措施到位、調處到位)、“五包”(即包調查、包處理、包疏導教育、包結案、包息訴罷訪)的工作措施。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前、在早、在小。特別是抓好目前仍未解決的矛盾糾紛的穩控工作。共排查各類糾紛和不穩定因素12宗,成功調解12宗,涉及人員255人、資金231萬元;通過有效排查調處措施比去年同期下降25%,沒有出現突發。
一是針對轄區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特殊行業多的特點,制定各類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的排查調處工作方案,堅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專項排查、特別防護期排查和“零報告”制度,健全完善維穩工作前置處置機制,“抓早、抓小、抓苗頭”。做到“守土有責”,發現問題想方設法調處化解,將各類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五個不發生”,維護了轄區的社會穩定。
二是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以社區為單位,實行掛點領導負責制,相關掛點科室、社區工作站、社區警務室民警配合勞動保障所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和調處工作。掛點領導、掛點科室將所掛點社區的社會穩定、矛盾糾紛排查、矛盾調處工作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完成,指導、協助社區工作站開展轄區的維穩工作。掛點領導、掛點科室及社區工作站認真落實“屬地負責、分級管理”、“誰掛點、誰負責”的原則,層層抓落實,確保排查工作領導到位;對掛點社區內發生的矛盾糾紛,掛點領導及掛點科室負責人及時到達事發現場進行調處,使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三是重點個案實行特殊穩控措施,維護轄區社會穩定。防止轄區重點穩控對象赴省進京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處置轄區重點穩控對象非正常赴省進京上訪工作小組。積極做好重點人員情況的收集了解工作,準確掌握上訪人的基本情況及上訪訴求,認真做好相關材料的收集工作,做到底子清、情況明,特別在“兩會”、奧運會圣火在深傳遞期間,對轄區老上訪戶曾憲開、鄒秀峰,張國裕,趙國莉以及體育局職工宿舍問題,辦事處采取一系列穩控措施,“兩會”期間趙國莉到某上訪,由于我們信息準確,措施得力,通過公密結合手段,在進京途中的火車上及時將上訪人穩控住,同時為了保證將上訪人安全勸返,經請示市、區、街道有關領導同意,包車從某長途跋涉40多小時將趙國莉帶回深圳,同時協助區有關部門做好她在深“兩會”期間穩控工作。對曾憲開、鄒秀峰的穩控,專門請了8個人對他們進行穩控,張國裕、田碧清問題,辦事處派人上門做好思想,特別是敏感時期,每個個案都有一套方案,一個組織機構進行穩控工作。確保在此期間實現**轄區的零上訪目標。
通過街道各部門的相互配合,上下聯動,共同努力抓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對重點個案采取一切可行辦法穩控對象,全國兩會召開、奧運圣火深圳傳遞期間沒有發生一起越級上訪、上街游行等現象。
二、扎實推進三項整治行動,社會面進一步凈化
扎實推進三項整治行動,綜合整治重點區域和治安突出問題,組織召開各職能部門專項會議認真研究和制定方案,協調轄區各職能單位按照職責任務,統一部署,全面開展對治安復雜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轄區社會秩序整治行動效果明顯。
二是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以社區為單位,實行掛點領導負責制,相關掛點科室、社區工作站、社區警務室民警配合勞動保障所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和調處工作。掛點領導、掛點科室將所掛點社區的社會穩定、矛盾糾紛排查、矛盾調處工作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完成,指導、協助社區工作站開展轄區的維穩工作。掛點領導、掛點科室及社區工作站認真落實“屬地負責、分級管理”、“誰掛點、誰負責”的原則,層層抓落實,確保排查工作領導到位;對掛點社區內發生的矛盾糾紛,掛點領導及掛點科室負責人及時到達事發現場進行調處,使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三是重點個案實行特殊穩控措施,維護轄區社會穩定。防止轄區重點穩控對象赴省進京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處置轄區重點穩控對象非正常赴省進京上訪工作小組。積極做好重點人員情況的收集了解工作,準確掌握上訪人的基本情況及上訪訴求,認真做好相關材料的收集工作,做到底子清、情況明,特別在“兩會”、奧運會圣火在深傳遞期間,對轄區老上訪戶曾憲開、鄒秀峰,張國裕,趙國莉以及體育局職工宿舍問題,辦事處采取一系列穩控措施,“兩會”期間趙國莉到某上訪,由于我們信息準確,措施得力,通過公密結合手段,在進京途中的火車上及時將上訪人穩控住,同時為了保證將上訪人安全勸返,經請示市、區、街道有關領導同意,包車從某長途跋涉40多小時將趙國莉帶回深圳,同時協助區有關部門做好她在深“兩會”期間穩控工作。對曾憲開、鄒秀峰的穩控,專門請了8個人對他們進行穩控,張國裕、田碧清問題,辦事處派人上門做好思想,特別是敏感時期,每個個案都有一套方案,一個組織機構進行穩控工作。確保在此期間實現**轄區的零上訪目標。
通過街道各部門的相互配合,上下聯動,共同努力抓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對重點個案采取一切可行辦法穩控對象,全國兩會召開、奧運圣火深圳傳遞期間沒有發生一起越級上訪、上街游行等現象。
二、扎實推進三項整治行動,社會面進一步凈化
扎實推進三項整治行動,綜合整治重點區域和治安突出問題,組織召開各職能部門專項會議認真研究和制定方案,協調轄區各職能單位按照職責任務,統一部署,全面開展對治安復雜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轄區社會秩序整治行動效果明顯。
一是綜治辦先后組織開展了六次大規模的路面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查繳了各類非法營運車輛531輛。組織協調公安、城管等部門堅持專項清理和日常清理相結合,成立執法聯合專業隊,并非法營運違法違規人員依法留置,有針對性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對非法營運違法違規人員信息,建立資料檔案,對多次非法營運擾亂社會秩序人員給予了轄區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是開展城中村綜合整治效果明顯。先后對向西村和羅湖二個城中村安全和消防進行綜合整治,組織公安、工商、安監等部門重點對城中村內娛樂場所、各類生產儲存場所、“六小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屋等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治,整治工作成效明顯,整治后治安、刑事案件有所下降。通過綜合整治城中村的治安秩序、村容村貌和環境衛生得到了改觀,老百姓對人民政府為人民的滿意率、認知感不斷提升。
三是凈化校園周邊環境,較好維護了校園周邊的治安秩序。組織公安、文化、工商、城管等職能部門與轄區內學校,進一步深化警校共建加強校園周邊的巡控,整治校園周邊飲食攤點、加強學校周邊書報攤點、娛樂場所、網吧的監管等,及時查封“黑網吧”、游戲廳。保障了師生的安全。發放《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畫到學校張貼在各班教室內,讓數萬學生零距離學習“兩法”。
四是加大了對特行場所及其它涉毒涉賭場所的整治力度。組織派出所安排警力在重點時間段對歌舞娛樂場所進行檢查,嚴厲控制在**轄區泛濫。實行信息通報制度,由
社區巡警收集轄區“黃賭毒”信息,及時通報給案件偵查隊組織力量進行打擊。抽調專門警力組成了3個打擊組,專門對“黃賭毒”進行打擊。通過一系列整治場所,今年以來,沒有在我轄區形成大的、有影響的“黃賭毒”案件。
四、進一步提升了社會治安防控能力。
加強治安基層基礎建設,尤其是全力推進電子眼防控工程建設,全面打造現代治安防控系,進一步提升治安防范工作能力。
一是全面推動電子防控工程建設。辦事處高度重視,專人負責,充分發動和依靠轄區單位自籌資金進行新建和升級改造,力爭全面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二是全面推行實施居住證制度。按照區推居辦統一部署,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居住證辦理工作,提高“城中村”出租屋和外來人口的綜合管理和服務水平,完善出租屋暫住人口信息化管理。
五、請求區解決的問題
從近幾年街道維穩工作來看,群眾、上訪的案例增多,我街道僅08年全國“兩會”期間對轄區重點人員的穩控和勸返工作所花經費20多萬元,極大地增加了街道的困難,建議區政府根據情況從維穩專項經費中給予支持。
2008年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加大對各類矛盾糾紛排查力度,進一步健全維穩綜治調處機制,進一步落實維穩責任包干制度,繼續按照羅南辦[2008]2號文,推進**轄區維穩工作的發展,加強對重點人物的穩控工作,確保不出現進京上省的上訪事件,同時加強與司法所、勞動所以及各業務部門的溝通合作,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介入、早調處、早化解;
二、繼續排查本轄區矛盾糾紛隱患,對各類矛盾糾紛存在問題,進行梳理歸類,提供黨委決策;繼續
開展重大矛盾糾紛領導掛點包案;
三、繼續開展重點地段、重點區域的綜合整治;加大力度,路面秩序整治打擊非法營運,凈化轄區交通環境;
四、完成新創建2個安全文明小區,鞏固1個小區,提高升級小區1個,并做好檢查驗收工作;
五、積極做好610工作的防范防控工作,開展回訪幫教工作,實現“三個零”指標;
六、繼續開展《禁毒法》頒布的宣傳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關于深化平安建設的要求,以制度作保障,以管理為抓手,著力提升單位和行業平安建設水平,達到組織領導有力,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及時,治安防控體系完善,社會管理制度創新,綜治宣傳深入,依法治理水平提高,平安創建成效明顯,以單位小平安促進全區大平安建設。
二、工作目標
通過平安單位創建活動,達到單位內部和干部職工家庭,無刑事、治安事件、無違法犯罪行為,無越級上訪或重大,無火災、安全責任事故,無重大矛盾糾紛、無參與或迷信案件的發生,實現“四零”:即零發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平安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成員由組成的平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定期召開會議,研究社情、局情,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同時,對掛點幫扶鎮村平安村的創建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工作落實。
(二)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體系。加強節假日防護值班,堅持和落實局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重大節假和重大活動期間的安全穩定;加強水、電、煤氣的管理,定期檢修,防止事故的發生;加強辦公物品、電腦的管理,防止泄密及丟失;加強院內“天網”工程電子眼監控,定期檢修,保證完好率100%;加強建筑工地流動人口的管理,強化以局綜治辦牽頭,局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一、二站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做好登記和服務工作,特別是對少數民族地區如新疆、地區的用工人員,一定要底子清、心里明,防止出現問題;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防患措施,防止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發生;積極參與區綜治委組織的黨員干部義務巡防,落實人員,到點到位巡防,群防群聯,共同維護社會穩定。
(三)加強法制教育提高防范意識。按照年度普法宣傳教育計劃,扎實開展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報刊、網絡、手機短信、宣傳欄、宣傳單等開展宣傳,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即法律進機關、進單位、進家庭、進工地、進社區、進鄉村,增強干部職工家屬的法律意識,知法守法用法,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事靠法。發動干部、職工、家屬共同參與社會治安防范工作,人人參與、人人有責。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物。發現可疑人和事及時向單位領導、向所在轄區派出所報告,堵塞各種治安漏洞和隱患。
(四)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局綜治辦,要按照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制度,堅持定期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結合,加強行業矛盾糾紛的查處調解力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要針對項目建設中,容易誘發的矛盾糾紛如征地拆遷、失地賠償、農民工工資拖欠、傷害理賠等問題,積極預防,及時溝通,依法處理,主動化解,防止激化。對和轉辦案件,要積極主動對接,及時有效辦理,減少和防止。加強對家庭矛盾、鄰里糾紛等方面的民間調解,做到單位、家庭矛盾化解在基層,不激化、不上交、不積壓,化解有力,及時有效,堅決杜絕重大案件、刑事案件的發生。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