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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資料,1970-1985年美國企業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分別占企業融資總額的67%和33%,其中股權融資占外源融資的2.1%。從1984年起,美國大部分公司基本停止股票融資,并發行債券回購股份。2000年1-11月,美國上市公司共有1592家發行債券,融資9350億美元,同期僅199家上市公司發行股票,融資1460億美元,債權融資為股票融資的6.4倍。
(二)中國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選擇現狀
根據1999年上市公司增加的長期資金來源比重看,上市公司內部資金(留存收益)為177.6億元,占長期資金增加額的41.2%;長期負債為26.7億元,占長期資金增加額6.2%,其中主要是長期借款和各種應付賬款,而且沒有一家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股權融資為227.2億元,占長期資金增加額的52.6%。可見,我國上市公司的融資渠道主要依靠股權融資,其融資順序為股權融資-留存收益-負債融資。
二、中美上市公司融資方式選擇的比較分析
(一)美國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選擇完全符合西方的“融資順序理論”(即啄食理論)
“啄食理論”認為:第一,內源融資不需要對外支付利息,也不發生融資費用,使得內源融資的成本遠低于外源融資,而且可以避免普通股融資帶來的所有權稀釋問題。因此它是西方企業首選的融資方式。第二,股權融資會帶來所有權稀釋。當企業資金出現“瓶頸”,需要從外部融資時,若采用股權融資方式,由于普通股數量的增加會造成每股收益下降及每股市價下跌。同時,新股東提供的新權益會降低老股東在企業資產中所占的份額,從而可能導致現有股東的控制權旁落。西方國家企業大股東的股權很少超過25%,如通用公司控股股東的股權不到10%,迪尼斯僅為5%左右。第三,股權融資成本高。第四,信號傳遞及不對稱信息。公司進行外源融資時,傳遞著公司未來現金流量變化的信號。由于股東和公司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如果公司及控股股東知道目前公司價值被高估,則希望有人分擔將來股價下跌的損失;反之,則不希望有人分享股價上升的好處。股權融資傳遞了公司價值被高估的信息,往往引起股價下跌。所以,股權融資是后續融資最差的選擇,西方國家的公司一般將其排在可選融資金方式次序的最后。
(二)我國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與“啄食理論”相悖
我國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以股權融資為主,其融資順序為股權融資——留存收益——負債融資。這不僅與前文所提到的“啄食理論”相悖,而且與美國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的選擇即股權籌資的衰落和債權籌資的興起也不相順應。
(三)中國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選擇分析
1.資本市場的非均衡發展,與股票市場相比,債券市場比較弱
近幾年,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呈萎縮的態勢,2001年企業債券僅發行了147億元,大體相當于股票發行的1/8,僅占當年全社會企業新增融資的1%。統計顯示,作為我國資本市場最活躍、最重要的參與者的上市公司,對企業債券市場的參與程度很低:1997年以前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債券的極少,在1998年發行的147.9億元企業債券中,也只有不到2%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從二級市場看,債市與股市的差距更加明顯。同國際上成熟的資本市場相比,債券融資的規模顯然偏小。股權融資規模和比重的快速增長,客觀上是大力發展股票市場,上市公司大量增加的結果。
2.市場的投機性過強,導致公司管理層不會受到股東的硬約束,經常面臨分紅派息的壓力
我國股票市場目前仍存在嚴重的關聯交易,大機構操縱市場、惡性炒作等現象,致使市場波動性過大,投機性過強。無論是個人散戶還是機構大戶,往往報著“賭一把”的心理進行短線投機活動。1993-1998年的6年間,我國股票市場的平均換手率達437%,而同期紐約、東京、倫敦、韓國、香港股市在這一期間的平均換手率分別為59%、29%、152%、56%。在這種充滿濃厚投機氣氛的市場中,上市公司的價格與價值發生背離,相當多的股票價格不再以公司的經營業績為基準。而且以股價和股票現價總值為標準評估企業經營狀況的國際通行做法完全不通,甚至出現劣質企業股價高于績優股,ST股票受到追捧的異常現象。這就更加劇了我國上市公司重股權融資,輕債券融資。
3.上市公司的經理們不愿承擔債務違約和企業破產的風險
西方資本結構理論認為,經理的個人效用價值依賴于他的經理職位,從而依賴于企業的生存。理由是,企業一旦破產,經理就會喪失可享有的經理任職的好處。由于公司破產風險與舉債的關系是呈正相關的,而經理的報酬包括貨幣性收入和非貨幣性收入(控制權收益),如果采用舉債融資,將導致破產概率增加,則經理的非貨幣性收入就會減少;另一方面,債務融資需要還本付息,它可能使“自由現金”枯竭。目前控制權收益(非貨幣性收入)占我國上市公司經理收益的主要部分,因此經理較偏好于采用股票融資。可見在上市公司中,經理越不想承擔投資風險,就會越偏好于股權式融資。
三、針對我國上市公司籌資方式的選擇,筆者的幾點建議
(一)加快培育和發展資本市場
在完善及發展股票市場的同時,我們也要加快債券市場的培育發展步伐,促進上市公司積極參與債務融資。企業債券滿足廣大公司合理融資需求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而作為中國優秀企業代表的上市公司,積極涉足企業債券市場,推進企業債券監管體制的改革,必將對充分發揮中國企業債券的功能產生全面、積極、深遠的影響。因此,通過加強企業債券市場的建設,有利于促進上市公司參與債券融資,改變目前過分依賴股權融資的現象。
(二)企業應改變對股權融資的錯誤認識,提高自身的財務管理水平
企業應認識到,僅僅或過多地依靠股權融資是無法滿足企業對資金的大量需求的,對于正處于成長期和高新技術產業的企業來說更是如此,負債經營可以說是現代企業的一個重要的和明顯的特征。而且隨著投資者投資行為的逐步理智化,過分依靠股權融資也將是不可能的,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方式并將其恰當組合以形成最優的或優化的資金結構。確定最佳資金結構的實質就是利用負債資金的兩大作用,合理確定負債在企業全部資金中的比例。
(三)應建立和完善經營者激勵機制,建立利潤分享計劃,促使經營者敢于有意識地負債籌資
針對多數上市公司薪酬結構單一,“高薪低績”的現象,制定有效的激勵機制,發展持股或股票期權為形式的激勵方式以對經理人產生激勵或約束功能,避免經理人員的短期行為,使其個人利益導向與公司的長遠發展目標取得一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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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范圍內最早的一例知識產權證券化實踐是音樂版權證券化在PullmanGroup的策劃下,英國著名的搖滾歌星DavidBowie將其在1990年以前錄制的25張唱片的預期版權(包括300首歌曲的錄制權和版權)許可使用費證券化,于1997年發行了BowieBonds,為其籌集到5500萬美元BowieBonds的成功發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極大地拓寬了資產證券化的操作視野從國外的實踐來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已經非常廣泛,從最初的音樂版權證券化開始,現已拓展到電子游戲電影休閑娛樂演藝主題公園等與文化產業關聯的知識產權,以及時裝的品牌醫藥產品的專利半導體芯片,甚至專利訴訟的勝訴金盡管從目前來看,知識產權證券化在整個資產證券化市場中所占的份額還很小,但是它已經顯示出巨大的發展潛力和態勢1997年當年的知識產權證券化交易總額為3.8億美元,2000年已達到11.37億美元的好成績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無形資產在企業資產價值中的比重在近20年中大約從20%上升到70%左右,知識資產逐漸取代傳統的實物資產而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所在這就要求企業應該將融資的重點從實物資產轉向知識資產知識產權證券化正是順應了這種歷史潮流,為知識產權的所有者提供了以知識產權為依托的全新的融資途徑,將知識資產與金融資本有效融合在一起,從而實現在自主創新過程中資金需求與供給的良性循環根據PullmanGroup的估計,全球知識產權價值高達1萬億美元隨著知識產權相關產業在世界各國的經濟中所占比重越來越大,以及知識產權商業化運作的加強,全球知識產權的價值還將保持持續增長的勢頭這就為知識產權證券化提供了豐富的基礎資產可以預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前景是非常廣闊的,在未來肯定會成為資產證券化領域的主力軍
二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本交易流程
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本交易流程與傳統的資產證券化基本上是類似的,可用圖1表示:
圖1:知識產權證券化的交易結構圖根據圖1,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本交易流程主要是:1知識產權的所有者(原始權益人,發起人)將知識產權未來一定期限的許可使用收費權轉讓給以資產證券化為唯一目的的特設機構(SPV);2SPV聘請信用評級機構進行ABS發行之前的內部信用評級;3SPV根據內部信用評級的結果和知識產權的所有者的融資要求,采用相應的信用增級技術,提高ABS的信用級別;4SPV再次聘請信用評級機構進行發行信用評級;5SPV向投資者發行ABS,以發行收入向知識產權的所有者支付知識產權未來許可使用收費權的購買價款;6知識產權的所有者或其委托的服務人向知識產權的被許可方收取許可使用費,并將款項存入SPV指定的收款賬戶,由托管人負責管理;7托管人按期對投資者還本付息,并對聘用的信用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付費
三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功效
(一)促進高新技術轉化,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在傳統融資方式下,資金供給者在決定是否投資或提供貸款時,依據的是資金需求者的整體資信能力,信用基礎是資金需求者的全部資產,較少關注它是否擁有某些特質資產只有當資金需求者全部資產的總體質量達到一定的標準,才能獲得貸款發行債券或股票,否則,則不能使用這些融資方式我國很多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就是自身擁有大量的專利等知識產權,但由于其自身風險性高,整體資信能力較低且缺少實物資產,所以難以通過傳統融資方式籌集到發展所需的資金,嚴重制約了其將高新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能力目前,國內高新技術知識產權轉化率不到10%傳統融資方式的局限性是導致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知識產權證券化是一種資產收入導向型的融資方式,其信用基礎是知識產權而非企業的全部資產資金供給者在考慮是否購買ABS時,主要依據的是知識產權的預期現金流入的可靠性和穩定性,以及交易結構的嚴謹性和有效性,資金需求者自身整體資信能力和全部資產的總體質量則被放在了相對次要的地位知識產權證券化突破了傳統融資方式的限制,破解了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將高新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手段,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成功率,有助于加快我國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進程,進而提高企業現有知識產權的收益有了資金的支持和豐厚收益的激勵,企業就有動力在原有知識產權的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和開發,繼續新的發明創造,使技術創造活動走向一種良性循環,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科技進步另外,與轉讓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來獲得資金相比,知識產權證券化只是使企業放棄未來一段時間內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收費權,并不會導致其喪失所有權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杠桿融資作用
同樣是基于知識產權融資,但與傳統的知識產權擔保貸款相比,知識產權證券化能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杠桿融資作用一方面,知識產權證券化的融資額高于知識產權擔保貸款額從國際銀行業的實踐看,在傳統的知識產權擔保貸款中,知識產權的貸款與價值比一般低于65%,而知識產權證券化的融資額能達到其價值的75%另一方面,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所發行的ABS的票面利率通常能比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支付的知識產權擔保貸款利率低22%-30%,大大降低了融資成本,提高了實際可用資金的數額所以,知識產權證券化能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杠桿融資作用,最大限度地挖掘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使知識產權所有者獲得更多的資金
(三)降低綜合融資成本
知識產權證券化為科技型中小企業開辟了一條廉價的直接融資途徑第一,知識產權證券化完善的交易結構信用增級技術和以知識產權這種優質資產作為ABS本息的償還基礎,使ABS能獲得高于發起人的信用等級,達到較高的信用等級,投資風險相應降低SPV就不必采用折價銷售或提高利率等方式招徠投資者一般情況下,ABS的利率比發起人發行類似證券的利率低得多第二,發行ABS雖然需要支付多項費用,但當基礎資產達到一定規模時,各項費用占交易總額的比例很低國外資料表明,資產證券化交易的中介體系收取的總費用率比其他融資方式的費用率至少低0.5個百分點,提高了實際可用資金的數額最后,發起人還可以利用該資金償還原有的債務,降低資產負債率,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級,為今后的低成本負債融資奠定良好的資信基礎
(四)分散知識產權所有者的風險
在知識經濟時代,一項知識產權在未來給所有者創造的收益可能是巨大的,但同時這種收益所隱藏的風險也是巨大的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知識產權消費者消費偏好的改變,以及侵權行為等外部因素,都可能使現在預期經濟效益很好的某項知識產權的價值在一夜之間暴跌,甚至變得一文不值知識產權的所有者面臨著喪失未來許可使用費收入的風險知識產權證券化則能將這種由知識產權的所有者獨自承受的風險分散給眾多購買ABS的投資者,并且使知識產權未來許可使用費提前變現,讓知識產權的所有者迅速地獲得一筆固定的收益,獲得資金時間價值,而不用長時間地等待許可使用費慢慢地實現
另外,知識產權證券化作為一種債權融資方式,在為企業籌集到資金的同時,企業的所有者仍然可以保持對企業的控制權,從而保護企業創辦人的利益
四我國實施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可行性
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具備了實施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可行性,除了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資本市場資金供應充足外,還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適宜證券化的知識產權已初具規模
從國外的實踐來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主要是專利商標權和版權近幾年,國內這幾種知識產權發展迅速,數量已有相當積累,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趨勢目前我國專利申請總量已經突破200萬件,2001年以來三種專利受理量的年平均增長率超過20%,發明專利受理量年均增長率超過25%截至2005年上半年,我國累計商標注冊申請已近387萬件我國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商標的年申請量已居世界第一,其中90%以上為國內申請一批頗具價值的馳名商標品牌正逐漸形成,如紅塔山(價值46.866億元)五糧液(價值44.337億元)聯想(價值43.531億元)海爾(價值39.523億元)我國還擁有許多優秀的電影音樂圖書作品,如張藝謀的電影版權谷建芬的音樂版權等,市場認知度較高,適宜進行證券化的操作而且隨著我國政府對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強,保護范圍的加大,保護技術的成熟,知識產權交易日益活躍,越來越多的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得以形成和體現,我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礎資產能得到持續的充足的供給
(二)我國已有的資產證券化實踐為實施知識產權證券化創造了有利條件
經過多年的討論和呼吁,我國的資產證券化終于從理論探索走向了實踐操作從2005年開始,我國已有多只資產證券化產品成功上市,如“中國聯通CDMA網絡租賃費收益計劃”“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建元”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和“莞深高速公路收費收益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中國網通應收款資產支持受益憑證”“遠東租賃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等這些已有的資產證券化實踐既有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又有非金融類企業的資產證券化它們為我國將來大規模有序地開展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寶貴的經驗,還能推動與資產證券化有關的稅制監管和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和完善,培育市場和投資者,提高參與者投資者和監管者對資產證券化的認識和理解這就為在我國實施知識產權證券化掃除了一定的障礙,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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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由于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的問題,因此在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諸多借助非正規金融途徑緩解融資困境的現象。非正規金融一方面能夠有效地為中小企業提供發展所需資金,同時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負面效應。
一、非正規金融的界定
非正規金融(又稱為民間金融)指的是在國家的金融法律法規規范和保護之外且不受政府金融監管當局直接控制和監管的金融活動,屬于體制外金融。非正規金融包括那些分散、無組織地發生在各種非金融企業之間、企業或民間組織與居民之間以及居民相互之間的各種資金借貸活動,如民間借貸、商業信用、天使投資等。非正規金融交易區域狹小,信息搜尋、甄別以及監督貸款投向的成本較小,違約率比正規金融部門低,其游離于金融監管部門的視線之外,也游離于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調控以外,不受法定體系的約束。非正規金融與正規金融最大的區別在于交易是否處于政府的監管之下。
二、非正規金融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優勢分析
在許多國家,非正規金融被視為中小企業獲取生存和發展所需外部金融資源的重要途徑。在我國非正規金融也已存在很長時間,并對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因為非正規金融具有如下優勢:
(1)交易成本低、獲得迅速快
融資交易成本可以從資金的財務成本和資金的可獲得性兩個方面來考察。對于中小企業融資而言,非正規金融經營成本低、交易手續簡便、交易過程快捷、融資效率高、能盡快達成交易。因此中小企業融資常常選擇民間借貸。
(2)社會風險低
不同于國有銀行或者信用社會產生連鎖反應,民間借貸產權主體明確,產權明晰,即使發生風波,承擔的基本都是個人,不會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民間信貸即使有違約風險,都是個人來化解風險,風險也是可以控制的。
(3)信息的對稱性
無組織的民間借貸往往是發生在親戚、熟人之間,發生借貸前,資金提供者就對借款人的情況非常熟悉,發生借貸后,資金提供者也可以通過非常親密的渠道,及時了解借款人的真實信息,這種信息的對稱性是正規金融(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不可能擁有的。雖然民間金融機構也和商業銀行一樣,與融資對象很少存在私人關系,但是與之相比更有動力和能力獲得信息,所以,非正規金融可以比較好地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4)利率在合理范圍內波動
央行要求,民間資金利率可在官方利率4倍以內波動,這使非正規金融可以完全自由地根據風險收益相對應原則來定價,這種資金價格是民營中小企業可以接受的。在無組織的民間借貸中,由于存在著私人關系,它們的資金價格相對要高一些,但是利率也不會過高,因為非正規金融同樣存在著多方面的競爭:①非正規金融和正規金融不是完全割裂的兩個市場,而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過高的利率會導致資金需求者退出民間金融市場,轉向正規金融市場。②非正規金融機構之間存在著競爭。這些機構資金實力有限,不能壟斷民間金融市場,所以不能提出過高利率。
(5)對資金需求者的預算硬約束性
在無組織的民間借貸中,雖然一般是信用貸款,但是由于存在私人關系,借款者如果選擇欺詐或者沒有能力償還貸款,將損害私人關系和招致輿論的譴責,為了防止出現這種情況,借款者的家庭,甚至父母、子女都存在潛在的還貸義務,即存在一種隱性擔保,這促使資金需求者更加謹慎地運用資金。相對于商業銀行,這些資金供應方會更加積極地追討負債,甚至出現違法討債行為,從而導致資金需求者受到非法律形式的有力約束。另外,民間金融組織具有強烈的地域性特征,與同樣具有地域性的民營中小企業更容易建立長期關系,促使它們提高資金的運用效益和積極還貸,從而達到共贏的效果。
(6)抵押擔保方面的優勢
中小企業在申請貸款時無力提供必要的抵押品是其獲得融資的最大障礙。許多在正規金融市場上不能作為擔保的東西在非正規金融市場上可以作為擔保,如土地使用權抵押、勞動抵押、農戶房屋抵押、田間未收割的青苗抵押、未采摘的林果抵押、活畜抵押等;其次,由于關聯契約的存在,使得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除了在信貸市場上存在借貸關系外,還在其他市場上(如在商品市場上)存在交易關系,因此雙方在簽訂信貸契約時還把其他市場的交易情況附加到里面。這不僅為貸款人提供了關于借款人資信、還款能力的信息,同時也增加了借款人違約的成本,使得貸款人能夠對借款人保持一定的控制力,加強了借款人正確使用貸款以及履行還款義務的激勵。可見,民間金融在本質上能夠滿足中小企業信息隱蔽性、融資要求的特質性需求以及中小企業家族經營、抵押品缺乏的現狀,其能夠更加靈活、有效地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7)具有示范效應
非正規金融活動的特性使得所有存在不償還貸款傾向的借款人望而卻步,也限制了根本不具備還款能力的人進入信貸市場。由于借款者和貸款者之間因長期和多次交易而建立起的相互信任和合作關系,不僅能夠抑制雙方的道德風險,而且還會使違規者因受到社區排斥和輿論譴責而付出高昂代價。社區約束力越強,成員之間合約的履行率越高,從而借款者就更重視償還非正規金融貸款,以便于其保持長期穩定的借貸關系。
由此可見,民間金融在本質上能夠滿足中小企業信息隱蔽性、融資要求的特質性需求以及中小企業家族經營、抵押品缺乏的現狀。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其相對于高度組織化的正規金融具有上述優勢,這些獨特優勢是民間金融這一古老的融資渠道生存和發展的根本所在,是其能夠和正規金融的重要原因,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有天然的契合性,因而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來源。
三、非正規金融的局限性和負面效應
在肯定非正規金融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應該看到它的局限性和負面影響。
(1)非正規金融的局限性
首先,社會資本的關系型和地域性特征決定了非正規金融的交易通常只能局限在一個小圈子里進行;其次,非正規金融部門的資金來源有限且不穩定,抗衡外部沖擊的能力脆弱;再次,從總體上看,非正規金融的定價機制大體上反映了社會的平均利潤率和市場競爭的均衡利率,但并不能排除高利貸產生的可能;最后,非正規金融由于缺乏法律的規范和保護,容易產生敲詐、違約行為。
(2)非正規金融的負面效應
非正規金融的松散性、盲目性和不規范性,會對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及其調控造成沖擊,包括造成大量資金體外循環,不利于經濟結構調整,影響國家利率政策實施,截流信貸資金來源等。還可能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釀成相當大的金融風險,包括襲擾正規信貸市場,妨礙中央銀行現金管理,造成系統金融風險防范與監管的盲區,導致一部分國家稅款流失;容易引發經濟糾紛,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等。因此,應該對非正規金融加強規范和引導,發揮其正面作用。
四、加強對非正規金融的規范和引導,發揮其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積極作用
非正規金融是一種重要的金融資源,是制定和實施金融政策的重要依據,特別是其所獨具的與中小企業天然的親和力,決定了其在中小企業發展中的地位。因此,對于非正規融不應持完全否定和排斥的態度,而應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使其在法律的監督和規范下,更好地為中小企業服務,為整個國家經濟服務。
(1)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非正規金融行為
非正規金融交易通常運作很不規范,一般沒有合法的法律手續、可靠的信用擔保和資產抵押,缺乏必要的監管機制,處于比較混亂的自發狀態;而且所融通資金的投向具有較大的盲目性,風險較大。如果對那些負債率高、資信狀況差的企業進行融資后一旦發生經營風險,必將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甚至會形成相當規模的金融風險。因此,應當盡快出臺相關的政策法規,建立相關的制度措施。
(2)建立健全民間金融機構發展的監控體系。
世界上的大多數銀行都是民營銀行,他們之所以能夠健康地發展壯大,原因之一就是它們被納入政府監管的體系之中。民間金融機構一定要在國家必要的監控下才能健康發展。政府有責任在對民營金融機構進行合法、正當保護的同時,對其違法、不正當的行為給予堅決打擊和懲罰,用法律手段來治理和規范民間金融,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好的融資環境。
(3)引導成熟民間金融組織向中小商業銀行轉化。
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相當程度上是由于銀行業壟斷程度過高,真正能夠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商業銀行數量太少。因此,應引導民間金融組織逐步演化為規范化運作的、定位于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民營金融機構,使得民間金融能更好的服務于中小企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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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物流融資障礙對策
一、我國物流企業融資障礙分析
1.就物流企業而言:經濟效益低下,資產信用不足
在計劃經濟時期,物流行業執行國家指令、實行政策性經營,充當政府調劑物資的運輸工具,在其運行過程中,形成大量政策性負債,經濟體制轉變后,國家財政對物流企業政策性負債沒有進行適當的補貼。再者,在經濟轉軌過程中,部分物流企業沒有適時轉換經營角色,缺乏競爭意識,自身發展意識淡薄,在市場競爭中形成經營性虧損。由于國家政策和企業自身造成物流行業經濟效益普遍低下,而物流企業經濟效益低下導致資產負債比例較高,資產信用度不高。物流企業在利用資產進行抵押融資時,由于資產信用度不高,金融機構對其評估價格自然偏低。同時,從金融機構角度來看,物流企業資產技術水平偏低,發展潛力不足,銀行不愿對其貸款,物流企業通過金融機構融資額度有限。
2.就金融部門而言:信貸機制制約,社會信用不足
金融部門在貸款過程中首先考慮的是資金的安全性,并建立了一套嚴格的審批程序,同時實行嚴格的財產抵押擔保制度。而物流企業由于自身發展的限制,經濟效益普遍低下,依靠自身的實力不足以提供擔保,而且擔保連帶責任重大,很少有單位或個人愿為物流企業提供擔保。其次,金融部門注重盈利性,而物流企業屬于國民經濟基礎行業,投資回收期較長,金融部門不愿對其貸款。而且目前我國經濟普遍不景氣,企業又信用意識淡薄,甚至惡意逃避銀行債務,導致金融部門的不良貸款比例升高,產生“惜貸”心理。金融機構為了防范金融風險被迫采取的嚴格的審查程序、貸款條件和擔保措施,將有強烈融資需求的物流企業拒之門外。同時,企業間資金相互拖欠問題也比較嚴重,制約著物流企業與其他企業之間的融資。
3.就市場而言:資本市場發育不完善
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實行公司制的企業可以直接向社會籌集資金。目前,我國企業尚不能完全享有自由發行債券和股票的權力。如果企業要發行債券和股票必須經營業績良好,達到一定的標準,然后經過有關部門嚴格審批,通過后才能向社會籌集資金,而且所發行的債券和股票主要在公開市場交易。由于資本市場的嚴格限制,物流企業很難從資本市場籌集資金。到目前為止,我國共有63家上市物流企業,可見我國物流企業在A股市場所占的比例比較小,發育不完善的資本市場不能成為物流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
二、完善我國物流企業融資體制的建議
1.建立財政扶持體系,提高物流企業融資能力
部分物流企業背負沉重的債務包袱,難以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鑒于物流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政府必須加大力度解決物流企業的債務問題。對長期虧損、資不抵債的物流企業堅決實行破產;對物流企業以前所借的財政貸款,根據當前企業的實際運營能力,由國家財政以債轉股的形式參股;對原計劃經濟時期由于政策性經營等因素而造成的負債,在嚴格審批的基礎上,由國家財政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同時,在稅收政策方面對物流企業進行適當的扶持,將融資費用全部列入財務費用,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高企業融資積極性;允許物流企業稅前還貸,提高其融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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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資本市場,擴大物流企業融資比例
國家證監委應對物流企業在股票上市、債券發行的審批上適當放寬限制條件,允許有發展潛力的物流企業發行不同期限的長期債券和進行股票發行試點。有關職能部門可以考慮在每個區域性物流中心建立“二板市場”,為該區域物流企業提供籌資場所。資本市場的完善需要政府職能部門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一方面,物流企業要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建立符合市場經濟運行機制的融資體系,另一方面,政府職能部門應盡快建立正常的債券或股票的柜臺交易市場體系,給物流企業創造良好的融資環境。
3.完善金融體制,調整信貸結構
在現行金融體制中,金融機構偏愛實力雄厚的大型企業或者投資于利潤率高的成長型企業。因此今后我國金融機構,特別是政策性銀行,應以國家產業發展目標作為信貸標準,積極調整信貸結構,促進產業間的協調發展。同時,金融機構在執行信貸過程中,要增加透明度,切實減少貸款環節,縮短貸款時間,降低融資費用。隨著我國金融機構專業化程度不斷加深,服務于某一產業或者行業的專業性金融機構必將應運而生。因此,我國政府應積極支持建立物流行業金融機構,專門從事對物流企業的融資活動,提高物流企業的融資能力,促進金融業和物流業的共同發展。同時,同一區域的物流企業也可建立互金融組織,以加強共同發展和風險共擔能力。
4.建立財政融資體系,籌集民間閑散資金
目前,我國居民儲蓄充足,而企業積累不足,大量的閑散資金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我們應適時建立財政融資體系,以國家信用作擔保,設立專門的金融機構,籌集民間閑散資金。該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根據國家的產業發展目標,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中長期低息貸款。這種融資體系的顯著特征是不增加財政負擔而實現資本的積累,將為我國物流企業的發展提供充足的資金來源和良好的融資機會。
5.建立物流企業信貸支持體系
借鑒國外發展物流的經驗,我國物流企業信貸支持體系可以從三個層次來構建:①直接貸款。主要由財政部門對物流企業提供貸款,所涉及的范圍僅限于區域性物流中心。②協調貸款。由政府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進行協調,對物流企業進行貸款。③擔保貸款。由財政部門設立擔保機構,以財政預算、稅收補貼等多種形式注入擔保資金。由擔保機構充當物流企業的貸款擔保人。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實行擔保貸款是物流企業信貸支持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當然,該體系并不是為所有的物流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其所涉及的范圍限于有發展潛力、布局合理的物流企業或物流中心。
中小企業面廣量大是浙江省的一大特色和優勢,對浙江省的經濟增長、社會就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國家稅收等方面都做出了巨大貢獻。據浙江省工商局統計,截至2005年上半年,我省中小企業已達100多萬家,占全省工業企業的99%以上。浙江省工業增加值的80%以上是中小企業創造的,全省財政收入的50%以上來自中小企業。中小企業為浙江省的經濟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我省的中小企業同樣面臨著融資困難,技術創新投入不足的難題,據統計在我省100多萬家中小企業中約有70%以上的企業存在著融資難,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一、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
中小企業為了適應變幻莫測的市場經濟,必須保持經營靈活、變化快捷的特點,因而在時間和數量上對資金的需求具有不確定性,一次性融資的量較小但發生的頻率較高,不僅融資的復雜性加大,而且融資的成本代價較高。中小企業在創立之初,由于市場需求不旺,生產規模有限,難以承擔高額負債成本,因此十分重視自有資本的積累,避免過度負債經營,企業主要依靠自身積累資金來追加投資、擴大生產規模。但一般來說,當企業的規模達到一定程度以后,單靠企業內部積累是難以滿足全部資金需求的,還需通過企業外部融資。由于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狹窄,銀行貸款是中小企業外源融資的重要渠道,但企業的資產規模是企業能否獲得銀行貸款的決定性因素。據浙江銀監局調查,有56.1%的中小企業貸款申請因無法落實抵押擔保而被否決。另外親友借貸、民間借貸、職工內部集資等非正規金融在中小企業融資中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普遍缺乏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導致企業規模受到限制,技術創新投入不足。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可以從企業外部環境和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兩個方面進行剖析:
1、中小企業融資的外部環境
1)缺乏完整的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近幾年來,針對中小企業貸款難、擔保難的問題,國家雖然出臺了一些相關的政策,但還未形成完整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體系,導致大多數社會資源和銀行貸款都流向大企業。
2)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是我國現行金融體系的主體,雖然有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商業銀行,但資金實力根本不能與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相匹配,缺少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以致弱化了金融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3)缺乏有效的信用擔保體系由于政府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運營直接干預過多、監管缺位,加上信用體系的補償機制仍然是按照計劃經濟的方法進行一次性補償,沒有根據不同信用擔保機構的運作效率、業績進行連續激勵性補償,造成目前政府擔保機構數量雖然多,但運營的績效差。
4)直接融資渠道狹窄眾所周知,我國的證券市場是以國有企業改革為宗旨,重點扶持了一大批國有企業上市融資,加上在證券市場上融資的時間長、門檻高等原因,造成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目前尚不能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
2、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
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經營規模小、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規范的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落后、產品技術含量低、創新能力差、抗風險能力弱、擔保抵押物不足、信息不透明、信用等級偏低等等。
三、改善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措施和途徑
1、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進一步具體落實中央的各項決策和法規
為了營造有利于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環境,促進我國中小企業健康快速成長,中央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如2003年實施的《中國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最近修訂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等,對中小企業在創業扶持、技術創新、融資、稅收、出口、市場支持等方面都做出了規定。但有了相應的政策,還需得到具體的落實和實施。中小企業是浙江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推動力量,浙江省委省政府對中小企業的發展也非常重視,于2005年7月出臺了《浙江省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試行辦法》,在中國率先推出的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模式試驗。風險補償,其實就是將小企業風險補償貸款1%的不良率由各級財政消化掉,降低銀行的風險。2005年度省級財政在預算安排的中小企業專項扶持資金中,計劃安排2000萬元用于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各地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的試點市、縣(市)財政將按1∶1比例配套,兩者合計,2005年度全省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規模計劃為4000萬元,并率先在工行、農行的浙江省分支機構試點,2005年由于此項政策將新增小企業貸款40億元。
2、改進與創新貸款服務方式,增強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的支持
今年7月,中國銀監會出臺了《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以來,國家開發行以及工農中建四大行的浙江省分行、民生銀行杭州分行、招商銀行杭州分行等7家銀行都展開了小企業貸款試點工作,紛紛設立中小企業信貸業務部門,制訂適合小企業的專業性制度,簡化信貸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因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發放速度明顯加快,截至6月末,工行、農行浙江省分行小企業貸款戶數分別達1.52萬戶、1.15萬戶,分別占其法人客戶的93%、85%,貸款余額分別占兩家銀行法人貸款余額的33%、35%。
同時,浙江省政府也完善了對銀行業年度業績的評價制度,評價將不僅看銀行貸款規模總量和增量,也要看貸款增量的月度均衡性以及小企業貸款增量、欠發達地區貸款增量在貸款總增量中的比重。希望通過中小企業風險補償貸款等措施的推出,能激勵國有商業銀行加大對小企業信貸的支持力度。
3、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破解中小企業貸款難題
中小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最關心的是利率、審批速度和審批手續這三個問題,所以破解小企業貸款難題,要從信貸機構設置、信用評級、流程再造、激勵機制等進行全方位的改造,找到簡化流程和控制風險的結合點,成立中小金融機構,讓這些機構與中小企業很好的互動,就是一個比較好的措施。中小商業銀行一般是地方性的,從而易于了解地方上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這就降低了信息不對稱的程度。同時,貸款給中小企業之后也能夠相對容易地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的風險就大大減少。浙江已經有一些地方銀行,在解決中小企業貸款問題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比如臺州市商業銀行是注冊資金只有區區3億元人民幣的“草根銀行”,80%的貸款都貸給了小企業。該行的營業機構遍布臺州椒江、天臺等縣市,擁有數百名客戶經理,他們不僅生活在這些縣城里,甚至還和企業老板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能夠低成本地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平時臺州市商業銀行一個信貸經理手中要同時管100多個戶頭,其信貸員的工資只有幾百元,但獎金卻有可能超過1萬元,這家不良資產率只有千分之一的銀行,對信貸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甚至比世界銀行的做法還完善。
4、建立與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方式,為中小企業融資保駕護航
由于中小企業中可供向銀行抵押的資產很少,在融資過程中最大的困難是抵押擔保難。浙江省在建立與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方式上作了積極的償試。如蕭山某擔保公司成立四年來,注冊資本金由88萬元變為1088萬元,累計為32家企業提供了總額2億多元的貸款擔保,而且未發生一筆壞賬。該擔保公司實行“會員制”,企業要想獲得擔保公司的擔保,首先要“入會”成為擔保公司會員,每家企業加入擔保公司的同時,要出資5萬到20萬元不等,成為公司的股東。根據出資額不同,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擔保公司將提供最高5倍于出資額的擔保,擔保公司在為企業擔保時只象征性地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當然,并不是任何企業都可以入股擔保公司的,除了5萬元的最低出資額外,還需經過股東大會和銀行的層層審核,大到企業經營情況、資產狀況、是否具有發展后勁,小到企業主家庭是否和睦,生活作風是否正派都是考察內容。除此之外,該擔保公司還采用反擔保手段來進一步控制貸款風險,與每家企業都簽訂了反擔保協議,不僅要求企業主在貸款時要以土地或房屋來抵押,并且會員之間互相擔保,一家企業貸款出問題,其余企業共同承擔風險。在蕭山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蕭山區已先后建立了19家以鎮為單位的信用擔保公司,累計為企業提供8億元左右的貸款。
5、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鼓勵企業采用多元化的方式融資
浙江是一個民間資金雄厚、民營經濟發達的省份,現有3000億左右資金沉淀在銀行里,近年溫州的“購房團”現象其實是民間資金主動尋求投資渠道的一種“另類表現”。浙江省初定于明年3月1日起實施《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不僅為民間私募資金進入風險創業投資行業掃除了法律障礙,而且大大降低了風險創業投資企業的進入門檻,使更多的民間資金進入該行業,從而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
對于中小企業來說,融資租賃、股權融資、項目融資、典當融資等也是一些比較有效的融資手段,目前在一些國家,融資租賃業已經相當發達,美國企業設備投資的三分之一是通過融資租賃進行的。
6、企業要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建立良好的信用環境。
融資難是中小企業發展遇到的首要問題,但它卻不是孤立存在的,而與企業自身其它條件密切關聯的,所以企業必須要加強自身的建設,通過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公司組織、建立適應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內部控制制度、規范財務管理、加大技術投入等方面來樹立自身良好的形象,以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
參考資料
劉百寧、王海旗、王兆琪.中小企業融資實務與技巧.第1版.中國經濟出版社.2004年9月
邱華炳.中小企業融資通.第1版.中國經濟出版社.2001年8月
企業集團作為一種廣泛存在的經濟組織形式,不僅對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其在印度、智利等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地位也日趨上升(KhannaandPalepu,2000a)。資本市場的不完善性是促成企業實施集團化經營戰略的重要原因(KhannaandPalepu,2000a)。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期,資本市場發展不均衡,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善,信息不對稱問題較為突出,導致企業融資渠道不夠暢通、融資工具較為單一,普遍存在融資約束問題。在此制度背景下,通過組建企業集團不僅能夠降低企業與外部資本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程度,給集團成員企業帶來外部股權及負債融資優勢,而且還能夠通過利潤平滑、交叉補貼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集團內部的資本配置效率。
一、企業集團的治理效率
當前學術界對企業集團治理效率的研究視角主要從公司治理結構與公司價值或績效之間的對應關系著手,相關結論回答了“不同的公司治理結構將實現怎樣的公司績效”的問題。
企業集團的典型治理結構主要表現為金字塔式的持股結構,位居股權金字塔頂層的終極控制人通過層層持股以較小比例的股權投資實現對底層成員公司的有效控制。Claessens,FanandLang通過研究發現,企業集團化的控股結構是東亞地區上市公司的普遍特征,由集團控制的成員企業一般具有如下治理特點:第一,由終極控制人通過金字塔式股權結構進行層層控制;第二,與集團內部其他至少一家成員企業具有共同的終極控制人;第三,控制了集團內部至少一家其他成員企業;第四,直接控股股東一般是投資分散的金融機構。因而,集團成員企業不僅與頂層控制人之間具有金字塔狀持股結構,成員企業之間往往也具有復雜的交叉持股關系。
在企業集團實現各種多元化或非多元化效應的同時,復雜的金字塔持股結構也為控股股東與分散股東之間的委托沖突埋下了伏筆。La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andVishny最早提出,企業集團中的問題主要是金字塔持股關系下,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的第二類問題。Wolfenzon通過進一步分析發現,在投資者法律保護程度較低的國家,企業集團所形成的復雜金字塔股權結構為控股股東侵害中小股東提供了天然的屏障,使得控股股東能夠利用相互持股,以及人事關系構成的企業關系網,方便而隱蔽地利用關聯交易、相互擔保、內部轉移價格等方式實施對底層成員企業的利益侵占。Claessens,FanandLang、KangandKim等基于東亞、韓國等國家的上市公司得出了企業集團成員企業經營業績較差的經驗證據,對終極控制人對底層企業的利益侵占效應提供了支持。
二、企業集團的融資環境
20世紀50年代以來,資本市場與金融工具的迅速發展提升了現代融資結構理論在現代公司財務理論中的重要地位。隨著市場不完善因素在學術界地位的提升,以及公司治理理論的發展,現有融資理論體系深刻體現了市場失靈的影響,并逐漸向公司治理層面滲透。
雖然學術界關于集團內部資本配置的有效性尚未形成統一結論,但是以GhemawatandKhanna等為代表的研究一致認為,在處于經濟轉型期的新興市場國家,企業集團能夠有效改善成員企業的融資狀況。GhemawatandKhanna通過對印度20世紀90年代市場競爭化沖擊中Ballarpur產業集團與R.P.Geonka集團的結構重組進行剖析,驗證了企業集團在資本市場信息不對稱環境中所起的積極作用。
此外,在非新興市場國家,Hoshi,KashyapandScharfstein關于日本企業集團keiretsus的實證分析也表明,實施主銀行制度的企業集團由于能夠改善成員企業內外部信息不對稱問題、提升外部投資激勵,從而能夠顯著降低成員企業對內部資金的依賴性,因而相對于獨立企業而言集團成員企業具有明顯的融資優勢。HubbardandPalia對美國第三次并購浪潮的深入分析也發現,多數企業通過購并形成企業集團的目的在于構建內部資本市場,緩解由于資本市場發展不充分和信息不對稱多導致的融資約束問題。可見,當外部市場存在信息不對稱時,企業集團的確對成員企業的融資環境具有積極的改善作用。
三、企業集團的融資價值
企業融資結構與其價值關系的研究,始于20世紀50年代美國學者Modigliani和Miller提出的“MM無關定理”。該理論認為,在沒有所得稅、破產風險和交易成本,以及成本等一系列嚴格的假設條件下,完全市場中的企業價值與其融資結構無關,不存在最優融資結構,因而企業融資決策選擇不會影響企業價值。在隨后的研究中,MM則將負債融資的抵稅因素加了進來,認為企業價值將會隨其負債融資比例的上升而增加。所以,企業會不斷加大負債來提高企業價值。
1977年,Miller對“MM無關定理”進行了擴展,提出了稅盾和破產成本的權衡理論。該理論認為,負債具有增加企業價值的稅盾作用和減少企業價值的破產成本。當負債的邊際稅盾收益大于其邊際破產成本時,應選擇負債融資以增加企業價值;反之,應放棄負債融資以避免企業價值降低。1980年,DeAngelo和Masulis等對Miller的結論進一步研究發現,在有稅條件下,每個企業都有一個最優負債水平。在這一臨界水平下,新增負債的邊際稅收減免收益大于其邊際破產成本,負債融資選擇能夠增加企業價值;相反,超過這一臨界水平,公司的稅收減免利益不足于抵消所面臨的破產風險,降低負債水平是有利的。
總之,融資結構與企業價值關系的研究,是從稅收、破產成本、信息不對稱等角度研究企業融資結構的選擇是否影響企業價值,試圖在企業融資結構與其價值之間建立起一種直接的聯系,卻沒有關注企業融資選擇的內部授權狀況和決策過程,也沒有揭示影響企業融資選擇與價值形成的治理機制這一內在因素。直到20世紀80年代,成本理論、契約理論、公司治理理論等逐漸形成與發展,關注企業價值最大化形成和決策過程的企業融資選擇與治理機制理論才得以產生并逐漸完善。
四、企業集團的融資選擇
1.基于成本的企業融資選擇
1976年,Jenson和Meckling發表了著名論文《企業理論——管理行為、成本和所有權結構》,首次將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所產生的問題納入到MM最優融資結構模型的理論分析框架中,建立了企業治理結構與融資成本關系的基本理論。該理論的核心是:當企業不負債、全部資金來自于外部股權融資時,股東為約束經理人行為所需的激勵監督成本,以及剩余損失等成本最大,此時股權成本最大,不存在負債成本;反之,當企業全部資金來自于負債、外部股權融資為零時,企業的債務監督,以及破產和重組成本等成本最大,不存在股權成本。因此,企業最優融資結構就是使得負債成本和股權成本兩者的邊際成本相等時的融資選擇,此時企業價值最大。
在Jenson和Meckling的上述理論框架下,更多的學者對此展開了研究。Grossman和Hart分析了破產風險對于緩和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關系所起的重要作用,認為經營者可以用負債融資向股東保證資金不會被濫用,這種保證能夠促使經營者的行為符合股東利益;Fama通過實證分析認為,負債融資提供了由人監控違約風險的一種手段,能夠降低債權與股權契約結構中的成本;Harris和Raviv在分析負債融資如何緩和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關系基礎上,認為支付具有激勵性的固定投資報酬的融資選擇是最優的;Stultz則證明了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成本的存在形式,以及負債融資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如果企業是有效率的,并且希望股價最大化,那么自由現金流應完全交付股東,這樣可以降低管理者的權力,進而降低成本。
比利時某基金管理公司最近正在辦理1元1股增持中國某基金管理公司49%股權的手續。這家比利時公司已擁有該公司33%的股權。外方預計,他們投資4900萬元人民幣,5年之后可以從這家合資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股權投資收益每年6億元人民幣以上。
德邦證券有限公司總裁、經濟學博士余云輝認為,如果中國設立20家類似的基金管理公司(自從2004年底外資在基金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被放寬至49%后,我國目前合資基金公司已達18家),未來每年境外投資者從中國攫取的財富將達到120億元人民幣。這還僅僅是基金業的狀況,銀行業、保險業的狀況可能更甚于此。
中資銀行的股權價格“太便宜了”?
近來,外資爭奪中國金融企業股權的消息不絕于耳。
美洲銀行出資25億美元入股中國建設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等和淡馬錫分別出資31億美元各購得中國銀行10%的股份;高盛集團和安聯保險等出資30億美元購得中國工商銀行10%的股份;德意志銀行出資1.1億美元入股華夏銀行;美國凱雷投資集團等出資4億美元收購太平人壽25%的股權并有權增持到49%;施羅德投資管理公司與交通銀行合資成立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公司。
據不完全統計,從2001年開始到2005年8月,境外投資者至少已參股中國6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和5家城市商業銀行,幾乎在每家銀行都占有接近20%的股權。
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外資以40億美元左右的資金得到建設銀行約15%的股權,以30億美元左右的資金得到中國銀行10%的股權。
上海某銀行會計學博士駱德明認為,從目前看來,贏得了大量國家注資之后的國有商業銀行盈利已經開始大幅改善。匯豐銀行2001年以每股2.49元人民幣的價格入股上海某家銀行,獲得每年每股0.5元左右的回報,5年就能收回初始投資,并擁有了這家銀行8%的股份。
外資入股參股的中國金融企業也確實是一只下金蛋的母雞。交通銀行自匯豐入股以及在港上市不到半年,一下子從虧損19億元多的丑小鴨變成了盈利46億元的金鳳凰。按此估計,投資者不到5年就可收回在交行的全部投資,以后將是純粹獲利,并獲得了對中國第五大銀行的股權。
據分析,這并非匯豐入股及境外上市發揮了“特異功能”。因為交通銀行在匯豐入股之前,已將不良資產剝離出去并進行了財務重組(剝離的不良資產由國民財力來消化),使上市后有個好的財務表現。
駱德明分析,交通銀行自今年6月底在港上市后,股價屢創新高,兩個月內已上漲了近30%。這說明發行當初定價過低,按市凈率定價時沒有考慮交通銀行覆蓋全國中心城市與國外主要金融中心的合理布局以及品牌、客戶等無形資產,導致本該由國內投資者享有的無形財富白白地被外資瓜分了。
投資中國回流本土獲取爆炸式增長機會
德邦證券有限公司總裁、經濟學博士余云輝說,從國家的角度分析,外國投資者實際是以虛擬的貨幣符號換取中國金融企業現實的股權甚至控制權,并分走巨額財富。
其中的真實游戲過程是:外資投入國內商業銀行美元等外幣換得股權,而我國拿這些美元主要用于購買美國國債,美元又回到美國,只能獲得較低的利息回報。
以高盛當年購買平安保險為例,中國以高收益的保險股權為代價換來的美元,又重新投入到美國國債市場,“支援”美國的經濟建設,美國僅僅支付了很低的國債利息。而在美元完成一次中國之旅之后回到美國時,帶走了中國金融業的股權和高利潤。摩根斯坦利和高盛分別以3500萬美元投資平安保險11年,共獲得9.7億美元的回報,但我們取得的3500萬美元資本金如買成美國國債,11年只能取得大約2000萬美元的收益。
安邦集團研究總部首席分析師陳功指出,從被入股的銀行在中國經濟生活中的實際控制力和市場影響力來看,幾十億美元的價格太便宜了。以工商銀行為例,在國內擁有2.2萬個網點,控制著中國銀行業近20%的資產。境外投資者入股工行,將贏得分享中國金融業潛在的爆炸式增長的機會。
耶魯大學教授陳志武指出,銀行的價值主要在于網絡、品牌和信用度,客戶是銀行最有價值的無形資產。在中國,由于監管當局對銀行業的準入進行管制,銀行特許權本身也有很大的價值。而對于中國的國有商業銀行來講,其巨大的網絡、品牌和信用度的價值,都遠未體現在股權溢價上。
外資入股中國金融業“路線圖”
匯豐銀行一位高管仰望浦東的交銀大廈說道:“交銀大廈不久將要更名為匯豐銀行大廈。”悄悄地控股平安保險,平穩地笑納交行的控股權,再擇機控股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最后完成在中國設立金融控股集團的布局。這就是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戰略。
上海某銀行會計學博士駱德明認為,境外資本入股中國金融企業,除了追逐利潤這一資本的本質特性外,其更長遠的目標是要控制中國的金融企業和金融產業,最終達到控制中國經濟的目的,從而的經濟資源及其所創造的財富。有關專家指出,根據外資金融機構常用的策略,可以粗略模擬出他們在中國本土攻城略地的“路線圖”。
第一步,小比例參股,進入董事會,了解被投資企業情況,同時了解和掌握所在行業趨勢和市場狀況。
第二步,通過增資或收購等途徑把持股比例提高到離控股國內金融企業僅有一步之遙的某個臨界點(或直接控股)。
第三步,通過外資所在國的政府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借助中國經濟的上升周期,迫使人民幣進一步升值,使外資機構所持有的人民幣資產(中國金融企業股權)升值。
第四步,人民幣持續升值導致出口逐步下降,而國內需求因財富外流卻難以提高,最后導致宏觀經濟環境逐步惡化。
第五步,在中國宏觀經濟環境逐步走向惡化的過程中,人民幣匯率已經處于高位。此時,外資機構通過政府組織和其他手段要求中國開放資本賬戶,實現人民幣自由兌換。
第六步,在人民幣可自由兌換的情況下,伴隨中國經濟增長周期一路持有的股權不僅分紅豐厚、而且得到股份增值和人民幣升值帶來的雙重收益,他們通過金融企業上市減持股份,并把投資和利潤兌換成為外匯撤離中國。
第七步,當這種撤離行動變成一種一致行動時,人民幣不得不大幅度貶值,國內金融危機爆發。
第八步,利用金融危機和人民幣貶值之際,境外機構把外匯回流回來再兌換成人民幣,并進一步增持或收購中國金融機構股份,達到控股目的,完成對中國金融業的進一步控制。經過一系列的有序進攻,大部分中資金融企業將變成外資金融機構在華的分支機構。
如果外資金融機構像血管一樣深入到中國各個產業的肌體之中,它們可利用金融資本控治國內產業資本,并參與社會財富的分配和轉移;中國大型金融機構的董事會里都有境外的金融機構的代表或董事,國內企業的任何國際并購活動都可能通過銀行的渠道透露到國際市場或競爭對手一方,中國企業的一舉一動都處在競爭對手的監控之下;外資機構還可將其全球金融市場上的金融風險通過關聯交易和衍生工具轉移到其控股的中國金融企業之中。從而,達到國際金融資本在中國開疆拓土的最終目的:轉移風險,收獲利潤,掌控經濟命脈。
境外戰略投資者的“無間道”
安邦集團研究總部首席分析師陳功指出,“中國的國有銀行渴望在海外上市前,從外資競爭對手那里吸引資金和專業技術,為此,境外各投資銀行改變它們與中國打交道的手法,以俯就的態度抬高要價。”
引外資入股能否提升銀行水平?駱德明博士介紹,“從國內一些銀行引入外資后的公司治理運行結果看,隨著外資的引入,也設立董事會、監事會,但實際運行還是按照原來的模式運行。再從經營管理來看,匯豐銀行入股某銀行后,簽訂了一系列的技術援助協議。但是,所謂的技術援助,只是搞些有關銀行業務的入門培訓和掃盲教育而已,從未傳授核心管理技術即使像成本分攤方法這些并非核心的技術,外方也不肯透露。”
2007年以后,中國銀行業將對外資全面開放,屆時進入中國的銀行將更多地以獨資銀行的形式存在,必然包括當前的這些境外戰略投資者自己所設立的各個嫡系分支銀行,這些戰略投資者銀行的嫡系分支將和它們在中國參股銀行的旁系分支發生面對面的爭奪,包括市場和高端客戶群。境外戰略投資者將自然會通過各種渠道把參股銀行的優質客戶群提供給其嫡系分支機構,
(一)美國的融資融券制度
在美國現行體制中,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活動進行管理的部門是聯邦儲備委員會。美聯儲的管理是建立在《1933年證券法案》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基礎之上的,此外美聯儲還先后頒布了4個有關信用交易的規定。除美聯儲外,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協會等自律機構也從自身的角度制訂了一系列的規則和條例來約束市場參與者的行為,作為對聯儲的法規和行政監管的重要補充。如紐約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有關信用交易賬戶操作的細則,以保證聯邦有關法規的實施。證券公司在融資交易方面的自律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對客戶進行融資時,嚴格遵守聯儲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要求自己客戶信用賬戶中的保證金比率一般都高于聯儲所規定的比例,常規保證金維持率也高于交易所的規定。二是證券公司在向銀行申請轉融通時,必須嚴格按照聯儲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挪用凍結的證券。另外,為了加強整個證券公司的規范水平、防范各種法律合同風險,證券公司協會還制訂了標準化的信用交易賬戶開戶合同和借券合同,對賬戶的操作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活動通過法律的條款加以界定。
美國的市場化信用交易模式,是建立在發達的金融市場,以及包括證券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比較完整的自主性基礎之上的。在美國信用交易體系下,基本上呈現出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1、美國融資融券交易的最大特征就是高度的市場化在美國的信用交易模式中,監管當局從活躍市場同時又要有效地防范風險的目標出發,制訂了一套較為完整的規則。在制度所限定的范圍內,融資融券交易完全由市場的參與者自發完成。在融資融券的資格上,幾乎沒有特別的限定,只要是資金的富裕者,就可以參與融資,只要是證券的擁有者,就可以參與融券。而證券公司之間,同樣可以相互融資融券;證券公司與交易客戶之間,只要建立在“合意”的基礎上,實際上也可以進行融資融券的活動,比如出借證券、使用客戶保證金等等;銀行的參與方式則以資金轉融通為主,同時也向證券公司提供借券,而其他金融機構(養老金、保險公司等)則積極參與借券的轉融通。這種信用交易主體的廣泛性,源于美國金融市場的發達。
2、信用交易體系與貨幣市場回購市場緊密聯系
在美國的信用交易中,不僅融資融券主體之間有著直接的聯系,同時信用交易體系與貨幣市場、回購市場緊密結合。美國的貨幣市場基本上是對機構開放的,各個機構都能夠在貨幣市場上進行交易,獲得開展信用交易所需的資金或者證券。而在貨幣市場中,使用最為廣泛的工具就是債券回購。回購工具的廣泛使用,源于美國透明的貨幣市場以及完善的信用基礎。另外對于證券公司的短期資金需求而言,抵押貸款和融券也是廣為采用的方法。
(二)日本的融資融券制度
日本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證券抵押和融券的轉融通完全由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完成。在這種專業化證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證券公司與銀行在證券抵押融資上被分隔開,由證券金融公司充當中介,證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壟斷地位,嚴格控制著資金和證券通過信用交易的倍增效應。
為什么日本選擇了由證券金融公司主導的專業化模式呢?應該說,金融體系和信用環境的完善程度,往往與信用交易模式的專業化(或者市場化)程度密切相關,大凡金融市場越不發達、信用環境越薄弱,對專業化機構監控的依賴性就越大,這就是日本在戰后發展中選擇專業化模式的內在原因。
日本的專業化融資融券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1.證券金融公司的壟斷專營地位
從負債結構來看,日本的證券金融公司主要是通過向資金和證券的擁有者融借證券和資金,來維持自己的轉融通業務。同時日本證券金融公司的自有資本的比例很小,為2.5%。如此小的自有資本規模,只有在政府支持和壟斷專營的基礎上,才能夠維持業務的正常運行。實際上,由于證券公司不能夠直接向銀行、保險基金等機構融取證券,其它金融機構如果需要借出證券,一般是要將其轉借給證券金融公司,再由證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后將證券融借給證券公司。而在融資方面,由于證券公司可以部分參與貨幣市場以及從銀行獲得抵押貸款,證券金融公司對融資方面的壟斷性要小一些,是一種“準壟斷”的狀態。
2.信用交易操作層級分明
在日本的專業化信用交易模式中,客戶不允許直接從證券金融公司融取資金或者證券,而必須通過證券公司來統一進行。證券公司除了部分資金以外,也不能夠直接從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那里,獲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證券或資金。這樣,證券金融公司便成為整個信用交易體系中證券和資金的中轉樞紐。大藏省只要通過控制證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調控進出證券市場的資金和證券流量,控制信用交易的放大倍數。
3.日本證券金融公司在證券公司資券轉融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
導致證券金融公司轉融資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銀行與貨幣市場的資金使轉融通需求發生分流,證券公司越來越多地通過短期借款、回購等方式從其他渠道獲取所需資金。但與轉融資的情況相反,證券金融公司為證券公司提供的借券額占證券公司總借券交易額的比重卻越來越高,導致這種結果的原因在于證券金融公司在轉融券業務中的壟斷地位。
像日本這種職能分工明確的結構形式,確實便于監管,也與金融市場的欠發達相適應。但其在一定程度上損失了資源快速配置的效率。
(三)臺灣的融資融券制度
臺灣的融資融券制度雖然是與日本相似的專業化證券金融公司模式,但是有一個重要的差異,就是實行了對證券公司和一般投資者同時融資融券的“雙軌制”。
在臺灣所有的證券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經批準可以辦理融資融券業務的機構,其余的證券公司則沒有營業許可。獲得融資融券許可的證券公司可以給客戶提供融資融券的服務,然后再從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而沒有許可證的證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戶的委托,代客戶向證券金融公司申請融資融券。這樣證券金融公司實際上一面為一部分證券公司辦理資券轉融通,同時又直接為一般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服務。
在“雙軌制”的結構中,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既可以通過證券抵押的方式從證券金融公司獲得資金,也可以將不動產作抵押向銀行和其他非銀行機構融資,因此,證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資本市場和貨幣資金市場之間的唯一資金通道,而是專門以證券質押的方式獲取資金的特殊通道。
從臺灣信用交易制度的歷史進程和現實狀況來看,基本上體現了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1.證券金融公司處于既壟斷又競爭的地位
在臺灣的信用交易模式中,一方面根據臺灣金融市場的欠發達現狀,采取了專業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又力圖在各個方面充分體現出市場競爭的特點。臺灣有四個證券金融公司,但并不象日本那樣,一家幾乎完全壟斷市場,而是在信用交易提供轉融資上展開市場競爭。另外,從資本規模上也比較接近。這種四家競爭的形式促進了證券金融公司的效率。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場競爭,證券金融公司比較注重市場運作與風險的控制。
2.客戶信用交易并非必然集中于證券公司,證券金融公司的職能逐步從轉融資過渡到直接融資
臺灣的證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資格,可以為客戶直接提供融資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證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戶的委托,轉而向證券金融公司辦理轉融通。而客戶也可以選擇,是從證券公司直接獲得融資和融券,還是直接向證券金融公司申請融資和融券。所以,證券金融公司在資券轉融通業務日漸萎縮的情況下,更多地轉向直接為個人投資者提供資券融通,成了一個市場化的融資公司。
3.證券金融公司的資券轉融通業務日漸萎縮
臺灣的證券公司,尤其是有信用交易資格的證券公司,在信用交易中越來越多地利用貨幣市場的融資工具,而逐漸減少對證券金融公司的依賴,這導致了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業務的萎縮。
二、我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現狀分析
(一)我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的現狀
證券公司可支配資產的多少是決定其市場競爭力的重要參數之一。因此,國內外券商都非常重視融資融券業務。由于我國股票市場還沒有做空機制,因此目前國內券商尚無法進行融券交易。
證券市場發達國家的券商融資渠道比較通暢,券商的資產負債率相當高。如美林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95%,所有者權益僅為5%,這意味著95%的資金來自于別的融資渠道。一般說來,公開上市是國外許多知名證券公司融資的重要渠道。美國的十大券商都是在紐約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股份公司,其中不少還在多個交易所同時上市。此外,國外券商的融資渠道還有發行金融債券、進行特種信用貸款、同業拆借、票據融資、國債回購和抵押債券等方式。
相比之下,國內券商的融資渠道就顯得乏善可陳。除自有資金外,我國券商融資的主要方式有:
一是同業拆借。1999年8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證券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為證券公司同業拆借業務提供了一條合法通道。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成員總數已經由1998年的171家、1999年的319家增加到2000年的464家,目前已經達到495家。2000年,信用拆借全年成交6728.07億元,較上年增長104%。
二是國債回購。目前,我國國債市場由銀行間市場與交易所市場兩個相互分割的市場組成,大部分證券公司只能在交易所市場交易,而國債的最大買家——商業銀行只能在銀行間市場交易。從1997年起,我國國債市場就一直以銀行間市場為中心。交易所市場雖然交易活躍,但由于發行量小,債券供不應求,導致回購利率高企,特別是在新股發行時尤為明顯,券商融資成本較高。2000年,我國國債回購全年成交15781.74億元、較上年增長299%,現券買賣全年成交682.68億元、較上年增長782%。
三是股票質押貸款。2000年2月13日,央行和證監會聯合《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券作抵押向商業銀行借款,從而為證券公司自營業務提供了新的融資來源。股票質押貸款具有的乘數效應使券商能以低成本擴張并獲取高收益,但券商提高了收益的同時負債也相對上升,風險也自然增加。因此管理層對該項業務作了較嚴格的資格認定,目前我國只有部分券商獲準進行股票質押貸款業務。
總體而言,我國券商的融資業務存在渠道窄、數量少、比例小的特點。融券業務至今還沒有開展,債務融資也只處于起步階段。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嚴格限制。1999年的《證券法》第35、36、141條明確規定:證券交易以現貨進行交易,證券公司不得從事向客戶融資或者融券的證券交易活動;證券公司接受委托賣出證券必須是客戶證券帳戶上實有的證券,不得為客戶融券交易;證券公司接受委托買入證券必須以客戶資金帳戶上實有的資金支付,不得為客戶融資交易。《證券法》第133條規定: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也就是說,在我國當前的法律框架下,強調現貨交易,既限制券商通過融資融券進行自營業務,也限制其向客戶提供融資融券服務。
(二)拓展融資融券渠道的必要性分析
在證券市場的起步階段,券商自身的風險內控機制尚未健全,各種配套的監管措施尚未完善,因此從微觀層次上看,嚴格的分業經營勢所難免,但從宏觀層次上看,銀行與證券、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必須在最高層次上融合,這也是當今國際金融業的整體趨勢。隨著市場的進一步發育,以及應對加入WTO后國外券商的激烈競爭,拓展券商的融資融券渠道已是擺在管理層及券商面前的當務之急。
1、券商擴大可支配資源、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需要
證券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產業,資產規模直接決定了券商的競爭力。我國券商與國外同行相比,其一大劣勢是自有資本金不足,總資產規模小。如2000年我國101家券商的資產總額為5753億元(含客戶保證金),凈資產總額為236.4億元,平均每家券商的總資產、凈資產分別僅為57億元和2.34億元。從1999年起我國券商掀起了一波大規模的增資擴股運動,但截止2001年底,券商總資本金才剛剛突破800億元,平均每家不到7億元。相比之下,美國1998年底券商總資本金達1045億美元,總資產達19739億美元(不含客戶保證金)。2000年我國券商業務價值量排名第一的海通證券的營業收入為28.94億元人民幣,而同期美國最大的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營業收入為454.13億美元,前者僅為后者的0.77%。現在我國已經加入WTO,國內券商很快就要和國外的投資銀行“巨無霸”在同一平臺上展開公平競爭,這樣小的資產規模,如果沒有一條通暢的融資融券渠道的話,如何能與國際大投行競爭。
2、現有融資渠道的有效程度不足
從美國、臺灣的融資融券制度看,券商的債務融資主要來自銀行、證券金融公司和貨幣市場。其中,回購協議正在成為券商融資的一個越來越重要的渠道,逐步代替傳統的證券抵押融資方式。而我國目前階段由于貨幣市場的發展相對落后,交易工具的種類少,交易規模小,參與機構也少,而且證券公司自營帳戶中以股票持倉為主,可以用來作回購交易的債券數量有限,因此,回購市場尚不能很好地滿足我國券商的融資需求。拆借市場上融資不用證券作抵押,融資風險比較高,銀行出于自身安全性考慮對融資額度有較嚴格的限制,因此同業拆借所能獲取的資金是有限的。另外,同業拆借和國債回購都不能滿足券商對中長期資金的需求。證券質押融資具有一定的風險,尤其是銀行很難對券商或投資者融資取得的資金投向進行有效的監控,加之我國股票市場實際運行過程的不規范性,因此監管部門對證券質押融資作了嚴格的資格認定和比例限制,使其至今仍處在起步階段,市場規模很小。因此,我國現有的幾種券商融資渠道,都由于其本身的缺陷性或政府管制行為,而不能很好地滿足券商對資金的需求。因此,我們有必要尋找一種新的券商融資方式,或者改進現有的融資手段,使其能更好地為券商融資服務。
3、有利于活躍交易市場
與證券交易相關的融資融券屬于信用交易,而信用交易可利用保證金比率這一杠桿,有效地放大參與市場交易的資金量,從而活躍交易市場。總體上說,我國股票市場的交投一直比較活躍。以1998年為例,紐約和東京交易所的換手率分別為69.9%和34.1%,臺灣證券交易所的換手率為314%,而我國1998年為515%(上海A股,下同),1999年為428%,2000年為498%,遠遠高于美國和日本,也高于臺灣。我國股票市場能維持活躍的交易,主要得益于三個方面:一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和政府對股市的大力支持;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封閉性使投資者缺乏其他高效的投資渠道;三是我國股市正處于起步階段,市場運行尚不規范,散戶比例大,做莊盛行,投機性強。隨著我國加入WTO后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以上三個有利于股市活躍的因素將逐漸淡化,同時一些新的市場變數已開始顯現:一是市場監管力度加強,大量違規資金將撤離股市;二是市場擴容速度加快,對資金的需求增加;三是我國即將推行國有股流通方案,雖然方案還沒有最終確定,但大量國有股的流通,無疑需要巨額承接資金。因此,未來我國股市的資金面并不寬裕,市場交投將逐漸趨于平和。而證券市場要實現其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維持一定的交易活躍程度是前提。從這個意義上說,拓展券商的融資融券渠道,進而活躍股市交易,是應時之需。
4、建立完善的融資融券制度,能起到價格穩定器的作用
我國股票市場屬于典型的單邊市,只能做多,不能做空。也就是說,投資者要想博取價差收益,只有先買進股票然后再高價賣出,由此導致市場一味地追高,市盈率高企,股價遠遠脫離基本面。一旦市場出現危機時,往往又出現連續的“跳水”,股價下跌失去控制。據統計,從1996年到2001年,我國股票市場的年平均波動幅度達40%(按上海綜合指數計算)。而在完善的融資融券制度下,市場本身具備了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其原理是:當市場過度投機導致某一股票價格暴漲時,投資者可通過融券,沽出這一股票,從而引致股價回落;相反,當某一股票被市場過度低估時,投資者可通過融資買進該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上漲。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完善的融資融券制度下,價格穩定器才能發揮作用。在沒有融券交易的配合下,融資交易不僅不會起到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反而會制造市場虛假信息,破壞市場供需平衡。因此,我國在建立融資融券制度時,應注意兩者的協調發展。
5、從長期來看,通過融資融券溝通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有利于釋放金融市場風險。
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是兩個既相對獨立又緊密相關的金融子系統,供需的變化和市場的割裂將不可避免地在這兩個系統中產生風險積累,如果風險長期得不到分散和消弭,將使整個金融市場的風險過度膨脹而危及國民經濟的發展。當前,我國的金融風險已經不可忽視。一方面,銀行存款大量增加,目前已超過7萬億元,且每年的增量在8000億元以上,存款的迅速增加與銀行“惜貸”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導致銀行單位資產贏利下降和總體資產質量惡化。另一方面,證券市場因其快速發展和高額回報所引致的對資金的大量需求得不到很好地解決,于是違規事件時有發生且屢禁不止,如銀行資金違規入市、券商挪用客戶保證金及向客戶融資融券進行非法交易等。這些狀況說明我國的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都已具有相互滲透的需要和沖動,人為的割裂非但不能解決這種矛盾,反而會引發更大的風險和危機。因此,當前應逐步放開對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管制,使銀行資金能合法、受控制地進入證券市場,從而緩解和釋放整個金融系統的風險。
三、建立“有中國特色”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
(一)主導思想:建立過渡性專業化證券金融公司
從美國、日本和臺灣的制度比較中可以看出,一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的選擇從根本上說是由該國的證券市場發展水平和經濟制度的結構特征決定的。美國的制度是在市場的歷史進程中自發地形成和發展,并由法規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日本和臺灣的制度都是戰后在證券市場欠發達、交易機制不完善、整個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因而其制度從一開始就有別于美國,具備中央控制的性質。
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市場運行機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市場參與者的自律意識和自律能力也相對較低,因此難以直接采用市場化的融資融券模式,而應吸取日本和臺灣的經驗和教訓,建立過渡性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時機成熟后再轉為市場化模式。同時,應注意到我國屬于“轉軌經濟國家”這一現實,證券市場中仍有許多地方有別于他國,如國有股問題,A、B股問題,銀行、券商、上市公司以國有控股為主等等,因此在建立自己的模式時,應充分考慮到我國的特殊國情,制定有中國特色的證券金融公司制度。
建立我國的證券金融公司應充分注意到其過渡性。從日本和臺灣的經驗來看,證券金融公司曾在活躍市場、融通資金和控制風險等方面發揮過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證券市場的逐步成熟,這種專營性的證券金融公司已越來越難以適應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要。一方面它在融資融券市場中的份額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越來越難以勝任日漸增多的市場職能,在運行中出現了業務大、責任重、風險集中的狀況。因此,我國在建立融資融券制度時,從一開始就應明確市場化的融資融券制度才是最終的選擇,建立證券金融公司只是一個過渡的橋梁。在制度設計中,應使其盡量精干并易于調整和過渡。在數量上,宜控制在3家左右;在功能上,應盡可能采取市場化的運行方式,減少政府過度干涉,防止權力和責任過于集中。
(二)建立證券金融公司的意義
1、有利于監管部門對融資融券活動進行監督控制
我國證券市場是建立在公有經濟基礎之上的,國家對包括證券市場在內的所有市場都進行調控,這與美國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的自有市場經濟有著本質的不同。在美國模式中,風險的控制由市場參與者以自律為原則自發地實現。證券公司和銀行直接發生個別融資融券交易,中央監管部門對市場整體的融資融券活動難以有及時而全面的了解,也難以對交易活動實行有效的監督;證券交易所作為第三者可以對融資融券活動的結果進行監督,但很難對交易過程實行監控,也難以防止交易雙方發生不規范的內部交易。而專業性的證券金融公司,作為融資融券市場的唯一窗口,可以隨時掌握整個市場的融資融券情況,并在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完成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服務。公司的性質、地位及其與監管部門的關系決定了它在提供服務時將履行嚴格的自律準則,降低風險和防范不規范行為的發生。
2、有利于融資融券活動的順利進行
在證券金融公司模式下,各個銀行將資金或證券貸給證券金融公司,再由后者轉融給各個證券公司,這使融資融券活動的傳遞鏈單一化,在機制上比較容易理順。相反,如果各個銀行將資金或證券直接貸給證券公司,由于參與主體繁多,可能導致融資融券市場的無序化,不利于市場監管,尤其是對銀行現有的管理水平及其人員的技能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此外,銀行與證券的存管、清算、登記等業務機構分屬不同的管理系統,在協調上存在一定的難度和障礙,這也限制了銀行和券商之間進行直接的融資融券活動。
3、有利于降低融資融券的系統性風險
融資融券不可避免地含帶著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在我國目前融資融券制度和有關法律制度欠完備的情況下,銀行出于對貸款安全性的考慮,對券商的融資融券需求可能顯得不夠熱心。通過建立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憑籍其高于券商的信用水平以保證貸款和利息收入的安全性,可大大消除銀行的顧慮,增強銀行乃至整個社會對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安全性的信心,從而有力地擴大券商的融資融券通道。
(三)證券金融公司的制度框架和運作機制探討
1、自有資本的籌集
從股東結構上看,日本和臺灣的證券金融公司的最大股東都是各類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和交易所,這使證券金融公司具備了較高的信用水平和中立性,值得我國借鑒。未來我國的證券金融公司,可由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實力的投資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共同投資建立。
證券金融公司資本充足率的設定,直接影響到其資產規模、信用水平和運行質量。臺灣要求證券金融公司的負債總額不能超過其資本凈值的11.5倍,相當于最低資本金充足率8%;相比之下,日本證券金融公司的同一比率僅為2.5%,其資本金比率很低,且債務中幾乎全部為短期債務,要求高效率的流動資金管理技能。考慮到金融機構的性質及本著穩健的原則,我國證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資本金充足率設定在8%比較適宜。
2、明確不同部門的職能權限
融資融券的交易過程比較復雜,牽涉面也較廣,因此美國、日本、臺灣都對此作了非常細致和具體的規定。我國證券市場發育程度尚低,市場參與者自律性較差,因此更應事先制定較完備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明確各方的權限和職責。我國法規的結構設計可以從兩方面著手: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商業銀行的主管機構,制定有關銀行向證券金融公司提供資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作為中央證券監管機構,制定證券金融公司向證券公司或投資者提供資券轉融通的管理辦法,并由證券交易所對有關交易、存管、結算等方面制定出細則作為補充。證券金融公司成立后,再根據以上兩個方面的總體法規制定出具體的操作規程,這樣就形成了一個較為完整的制度氛圍。
3、業務職能的設定
證券金融公司是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之間的資金通道之一。日本的證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證券公司進行融資融券,而與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必須通過證券公司轉融通;臺灣實行對證券公司和一般投資者同時融資融券的“雙軌制”,并對證券公司進行分類,只有約三分之一的證券公司有辦理融資融券業務的許可,其它的證券公司只能為客戶辦理資券轉融通。我國在設定證券金融公司的職能時,可同時借鑒日本、臺灣的經驗,并根據我國實際情況,考慮制定以下分階段的實施步驟:
(1)對券商的融資融券資格設限,只有那些具備一定規模、資產質量良好、守法經營的券商才有資格申請融資融券業務。券商規模控制在近期無重大違規行為的綜合類券商。
(2)在證券金融公司建立之初,規定其只能向證券公司進行融資,而不得向后者進行融券,也不得直接向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證券公司可以向投資者融資,但不得融券。
(3)在運行一段時間后(如1年后),放開證券金融公司直接向投資者進行融資,但仍不得向券商或投資者從事融券業務。
(4)在我國的做空機制建立起來后,放開證券金融公司向券商和投資者從事融券業務,同時券商也可以向投資者融券。
當融資融券制度最終建立起來后,其運作機制如下圖所示:
4、建立信用管理機制
融資融券交易有較強的倍乘效應,能在短時內大規模增加交易額度,從而增加市場風險。因此,為防止交易信用的過度膨脹,應設立一套有效的機制對其進行管制。考慮到我國的證券公司尚無辦理證券抵押融資業務的經驗而且自律程度低,與早期的臺灣證券市場相仿,因此在設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時,可較多地參照臺灣的管理辦法,注重對各個級別的信用額度的控制,強調以保證金比率為基礎控制因市價變動形成的市場風險,以及以資本金比率為基礎控制證券公司的債務風險。同時,對美國、日本的成功之處,也要有選擇地學習參照。具體措施包括:
(1)可用作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的資格認定
不同證券的質量和價格波動性差異很大,將直接影響到信用交易的風險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證券都適合作融資融券交易,而應對其進行資格認定。資格認定權可歸屬證券交易所。現階段,可考慮規定流通股本在3000萬股以上,股東人數在2000人以上,具有一定交易規模的公司股票才可以用來作融資交易或抵押。融券用的證券資格應比融資的證券更高,可規定流通股本在4000萬股以上,股東人數在3000人以上。當然,在運行過程中,交易所應根據股票的市場表現和公司的情況隨時修訂具有融資融券資格的股票名單。
(2)對市場整體信用額度的管理
包括對融資保證金比率和融券保證金比率的動態管理。融資保證金比率包括最低初始保證金比率和常規維持率,借鑒臺灣的經驗,現階段我國這兩個比率可考慮設定在60%和30%。也就是說,券商在融入資金購買證券時,必須交納60%的保證金,并把購得證券交給證券金融公司作抵押。當證券價格下跌導致保證金比率低于60%時,證券金融公司將停止向該券商繼續融資,當保證金比率低于30%時,證券金融公司將通知券商補交保證金,否則將強行賣出抵押證券。券商的保證金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符合條件的證券。當用證券作保證金時,還應設定另外兩個指標:一是現金比率,即券商的保證金不能全部是證券,而必須包含一定比例以上的現金。現金比率可設定為20%;二是擔保證券的折扣率,即用作保證金的證券不能按其市值來計算,而應扣除一定的折扣率,以降低證券價格過度波動帶來的信用風險。擔保證券的折扣率與證券的類型有關,政府債券可按10%計,上市股票可按30%計。
融券保證金比率也包括最低初始保證金比率和常規維持率,可分別定在70%和30%。其含義和融資保證金的最低初始比率和常規比率一致。
(3)對證券機構信用額度的管理
包括對證券金融公司的管理和對證券公司的管理。借鑒臺灣的經驗,對證券金融公司的信用額度管理可通過資本凈值的比例管理來實現:一是規定證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資本充足率為8%;二是規定證券金融公司從銀行的融資不得超過其資本凈值的6倍;三是證券金融公司對任何一家證券公司的融資額度不能超過其凈值的15%。
對證券公司的管理同樣可通過資本凈值的比例管理實施:一是規定證券公司對投資者融資融券的總額與其資本凈值的最高倍率,臺灣規定為250%,考慮到我國證券公司的資本金比率遠不及臺灣,因此可考慮將這一倍率定200%;二是每家證券公司在單個證券上的融資和融券額分別不得超過其資本凈值的10%和5%。
(4)對個別股票的信用額度管理
對個股的信用額度管理是為了防止股票過度融資融券導致風險增加。可規定:當一只股票的融資融券額達到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25%時,交易所將停止融資買進或融券賣出,當比率下降到18%以下時再恢復交易;當融券額已超過融資額時,也應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復平衡后再重新開始交易。
5、建立嚴格的抵押證券存管制度
一、海外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研究由于經濟發展的階段和水平的不同,以及社會經濟制度和歷史過程的差異,各國(地區)形成了適合自己市場實際情況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這些制度可以概括地歸結為兩大類,市場化融資融券模式和專業化融資公司模式。在市場化融資模式中,證券公司主要通過貨幣市場向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通過信貸、回購和票據融資,融資融券交易均表現為典型的市場行為,歐美的主要工業化國家實行的就是這種市場化的融資融券制度。在專業化融資公司的模式中,證券公司必須向經過特批的證券融資公司籌借資金,亞洲的一些國家和地區,如日本、臺灣等實行的是這種專營的融資公司模式。(一)美國的融資融券制度在美國現行體制中,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活動進行管理的部門是聯邦儲備委員會。美聯儲的管理是建立在《1933年證券法案》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基礎之上的,此外美聯儲還先后頒布了4個有關信用交易的規定。除美聯儲外,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協會等自律機構也從自身的角度制訂了一系列的規則和條例來約束市場參與者的行為,作為對聯儲的法規和行政監管的重要補充。如紐約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有關信用交易賬戶操作的細則,以保證聯邦有關法規的實施。證券公司在融資交易方面的自律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對客戶進行融資時,嚴格遵守聯儲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要求自己客戶信用賬戶中的保證金比率一般都高于聯儲所規定的比例,常規保證金維持率也高于交易所的規定。二是證券公司在向銀行申請轉融通時,必須嚴格按照聯儲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挪用凍結的證券。另外,為了加強整個證券公司的規范水平、防范各種法律合同風險,證券公司協會還制訂了標準化的信用交易賬戶開戶合同和借券合同,對賬戶的操作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活動通過法律的條款加以界定。美國的市場化信用交易模式,是建立在發達的金融市場,以及包括證券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比較完整的自主性基礎之上的。在美國信用交易體系下,基本上呈現出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1、美國融資融券交易的最大特征就是高度的市場化在美國的信用交易模式中,監管當局從活躍市場同時又要有效地防范風險的目標出發,制訂了一套較為完整的規則。在制度所限定的范圍內,融資融券交易完全由市場的參與者自發完成。在融資融券的資格上,幾乎沒有特別的限定,只要是資金的富裕者,就可以參與融資,只要是證券的擁有者,就可以參與融券。而證券公司之間,同樣可以相互融資融券;證券公司與交易客戶之間,只要建立在“合意”的基礎上,實際上也可以進行融資融券的活動,比如出借證券、使用客戶保證金等等;銀行的參與方式則以資金轉融通為主,同時也向證券公司提供借券,而其他金融機構(養老金、保險公司等)則積極參與借券的轉融通。這種信用交易主體的廣泛性,源于美國金融市場的發達。2、信用交易體系與貨幣市場回購市場緊密聯系在美國的信用交易中,不僅融資融券主體之間有著直接的聯系,同時信用交易體系與貨幣市場、回購市場緊密結合。美國的貨幣市場基本上是對機構開放的,各個機構都能夠在貨幣市場上進行交易,獲得開展信用交易所需的資金或者證券。而在貨幣市場中,使用最為廣泛的工具就是債券回購。回購工具的廣泛使用,源于美國透明的貨幣市場以及完善的信用基礎。另外對于證券公司的短期資金需求而言,抵押貸款和融券也是廣為采用的方法。(二)日本的融資融券制度日本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證券抵押和融券的轉融通完全由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完成。在這種專業化證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證券公司與銀行在證券抵押融資上被分隔開,由證券金融公司充當中介,證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壟斷地位,嚴格控制著資金和證券通過信用交易的倍增效應。為什么日本選擇了由證券金融公司主導的專業化模式呢?應該說,金融體系和信用環境的完善程度,往往與信用交易模式的專業化(或者市場化)程度密切相關,大凡金融市場越不發達、信用環境越薄弱,對專業化機構監控的依賴性就越大,這就是日本在戰后發展中選擇專業化模式的內在原因。日本的專業化融資融券模式具有以下特征:1.證券金融公司的壟斷專營地位從負債結構來看,日本的證券金融公司主要是通過向資金和證券的擁有者融借證券和資金,來維持自己的轉融通業務。同時日本證券金融公司的自有資本的比例很小,為2.5%。如此小的自有資本規模,只有在政府支持和壟斷專營的基礎上,才能夠維持業務的正常運行。實際上,由于證券公司不能夠直接向銀行、保險基金等機構融取證券,其它金融機構如果需要借出證券,一般是要將其轉借給證券金融公司,再由證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后將證券融借給證券公司。而在融資方面,由于證券公司可以部分參與貨幣市場以及從銀行獲得抵押貸款,證券金融公司對融資方面的壟斷性要小一些,是一種“準壟斷”的狀態。2.信用交易操作層級分明在日本的專業化信用交易模式中,客戶不允許直接從證券金融公司融取資金或者證券,而必須通過證券公司來統一進行。證券公司除了部分資金以外,也不能夠直接從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那里,獲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證券或資金。這樣,證券金融公司便成為整個信用交易體系中證券和資金的中轉樞紐。大藏省只要通過控制證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調控進出證券市場的資金和證券流量,控制信用交易的放大倍數。3.日本證券金融公司在證券公司資券轉融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導致證券金融公司轉融資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銀行與貨幣市場的資金使轉融通需求發生分流,證券公司越來越多地通過短期借款、回購等方式從其他渠道獲取所需資金。但與轉融資的情況相反,證券金融公司為證券公司提供的借券額占證券公司總借券交易額的比重卻越來越高,導致這種結果的原因在于證券金融公司在轉融券業務中的壟斷地位。像日本這種職能分工明確的結構形式,確實便于監管,也與金融市場的欠發達相適應。但其在一定程度上損失了資源快速配置的效率。(三)臺灣的融資融券制度臺灣的融資融券制度雖然是與日本相似的專業化證券金融公司模式,但是有一個重要的差異,就是實行了對證券公司和一般投資者同時融資融券的“雙軌
制”。在臺灣所有的證券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經批準可以辦理融資融券業務的機構,其余的證券公司則沒有營業許可。獲得融資融券許可的證券公司可以給客戶提供融資融券的服務,然后再從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而沒有許可證的證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戶的委托,代客戶向證券金融公司申請融資融券。這樣證券金融公司實際上一面為一部分證券公司辦理資券轉融通,同時又直接為一般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服務。在“雙軌制”的結構中,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既可以通過證券抵押的方式從證券金融公司獲得資金,也可以將不動產作抵押向銀行和其他非銀行機構融資,因此,證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資本市場和貨幣資金市場之間的唯一資金通道,而是專門以證券質押的方式獲取資金的特殊通道。從臺灣信用交易制度的歷史進程和現實狀況來看,基本上體現了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1.證券金融公司處于既壟斷又競爭的地位在臺灣的信用交易模式中,一方面根據臺灣金融市場的欠發達現狀,采取了專業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又力圖在各個方面充分體現出市場競爭的特點。臺灣有四個證券金融公司,但并不象日本那樣,一家幾乎完全壟斷市場,而是在信用交易提供轉融資上展開市場競爭。另外,從資本規模上也比較接近。這種四家競爭的形式促進了證券金融公司的效率。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場競爭,證券金融公司比較注重市場運作與風險的控制。2.客戶信用交易并非必然集中于證券公司,證券金融公司的職能逐步從轉融資過渡到直接融資臺灣的證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資格,可以為客戶直接提供融資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證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戶的委托,轉而向證券金融公司辦理轉融通。而客戶也可以選擇,是從證券公司直接獲得融資和融券,還是直接向證券金融公司申請融資和融券。所以,證券金融公司在資券轉融通業務日漸萎縮的情況下,更多地轉向直接為個人投資者提供資券融通,成了一個市場化的融資公司。3.證券金融公司的資券轉融通業務日漸萎縮臺灣的證券公司,尤其是有信用交易資格的證券公司,在信用交易中越來越多地利用貨幣市場的融資工具,而逐漸減少對證券金融公司的依賴,這導致了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業務的萎縮。二、我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現狀分析(一)我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的現狀證券公司可支配資產的多少是決定其市場競爭力的重要參數之一。因此,國內外券商都非常重視融資融券業務。由于我國股票市場還沒有做空機制,因此目前國內券商尚無法進行融券交易。證券市場發達國家的券商融資渠道比較通暢,券商的資產負債率相當高。如美林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95%,所有者權益僅為5%,這意味著95%的資金來自于別的融資渠道。一般說來,公開上市是國外許多知名證券公司融資的重要渠道。美國的十大券商都是在紐約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股份公司,其中不少還在多個交易所同時上市。此外,國外券商的融資渠道還有發行金融債券、進行特種信用貸款、同業拆借、票據融資、國債回購和抵押債券等方式。相比之下,國內券商的融資渠道就顯得乏善可陳。除自有資金外,我國券商融資的主要方式有:一是同業拆借。1999年8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證券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為證券公司同業拆借業務提供了一條合法通道。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成員總數已經由1998年的171家、1999年的319家增加到2000年的464家,目前已經達到495家。2000年,信用拆借全年成交6728.07億元,較上年增長104%。二是國債回購。目前,我國國債市場由銀行間市場與交易所市場兩個相互分割的市場組成,大部分證券公司只能在交易所市場交易,而國債的最大買家——商業銀行只能在銀行間市場交易。從1997年起,我國國債市場就一直以銀行間市場為中心。交易所市場雖然交易活躍,但由于發行量小,債券供不應求,導致回購利率高企,特別是在新股發行時尤為明顯,券商融資成本較高。2000年,我國國債回購全年成交15781.74億元、較上年增長299%,現券買賣全年成交682.68億元、較上年增長782%。三是股票質押貸款。2000年2月13日,央行和證監會聯合《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券作抵押向商業銀行借款,從而為證券公司自營業務提供了新的融資來源。股票質押貸款具有的乘數效應使券商能以低成本擴張并獲取高收益,但券商提高了收益的同時負債也相對上升,風險也自然增加。因此管理層對該項業務作了較嚴格的資格認定,目前我國只有部分券商獲準進行股票質押貸款業務。總體而言,我國券商的融資業務存在渠道窄、數量少、比例小的特點。融券業務至今還沒有開展,債務融資也只處于起步階段。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嚴格限制。1999年的《證券法》第35、36、141條明確規定:證券交易以現貨進行交易,證券公司不得從事向客戶融資或者融券的證券交易活動;證券公司接受委托賣出證券必須是客戶證券帳戶上實有的證券,不得為客戶融券交易;證券公司接受委托買入證券必須以客戶資金帳戶上實有的資金支付,不得為客戶融資交易。《證券法》第133條規定: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也就是說,在我國當前的法律框架下,強調現貨交易,既限制券商通過融資融券進行自營業務,也限制其向客戶提供融資融券服務。(二)拓展融資融券渠道的必要性分析在證券市場的起步階段,券商自身的風險內控機制尚未健全,各種配套的監管措施尚未完善,因此從微觀層次上看,嚴格的分業經營勢所難免,但從宏觀層次上看,銀行與證券、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必須在最高層次上融合,這也是當今國際金融業的整體趨勢。隨著市場的進一步發育,以及應對加入WTO后國外券商的激烈競爭,拓展券商的融資融券渠道已是擺在管理層及券商面前的當務之急。1、券商擴大可支配資源、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需要證券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產業,資產規模直接決定了券商的競爭力。我國券商與國外同行相比,其一大劣勢是自有資本金不足,總資產規模小。如2000年我國101家券商的資產總額為5753億元(含客戶保證金),凈資產總額為236.4億
元,平均每家券商的總資產、凈資產分別僅為57億元和2.34億元。從1999年起我國券商掀起了一波大規模的增資擴股運動,但截止2001年底,券商總資本金才剛剛突破800億元,平均每家不到7億元。相比之下,美國1998年底券商總資本金達1045億美元,總資產達19739億美元(不含客戶保證金)。2000年我國券商業務價值量排名第一的海通證券的營業收入為28.94億元人民幣,而同期美國最大的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營業收入為454.13億美元,前者僅為后者的0.77%。現在我國已經加入WTO,國內券商很快就要和國外的投資銀行“巨無霸”在同一平臺上展開公平競爭,這樣小的資產規模,如果沒有一條通暢的融資融券渠道的話,如何能與國際大投行競爭。2、現有融資渠道的有效程度不足從美國、臺灣的融資融券制度看,券商的債務融資主要來自銀行、證券金融公司和貨幣市場。其中,回購協議正在成為券商融資的一個越來越重要的渠道,逐步代替傳統的證券抵押融資方式。而我國目前階段由于貨幣市場的發展相對落后,交易工具的種類少,交易規模小,參與機構也少,而且證券公司自營帳戶中以股票持倉為主,可以用來作回購交易的債券數量有限,因此,回購市場尚不能很好地滿足我國券商的融資需求。拆借市場上融資不用證券作抵押,融資風險比較高,銀行出于自身安全性考慮對融資額度有較嚴格的限制,因此同業拆借所能獲取的資金是有限的。另外,同業拆借和國債回購都不能滿足券商對中長期資金的需求。證券質押融資具有一定的風險,尤其是銀行很難對券商或投資者融資取得的資金投向進行有效的監控,加之我國股票市場實際運行過程的不規范性,因此監管部門對證券質押融資作了嚴格的資格認定和比例限制,使其至今仍處在起步階段,市場規模很小。因此,我國現有的幾種券商融資渠道,都由于其本身的缺陷性或政府管制行為,而不能很好地滿足券商對資金的需求。因此,我們有必要尋找一種新的券商融資方式,或者改進現有的融資手段,使其能更好地為券商融資服務。3、有利于活躍交易市場與證券交易相關的融資融券屬于信用交易,而信用交易可利用保證金比率這一杠桿,有效地放大參與市場交易的資金量,從而活躍交易市場。總體上說,我國股票市場的交投一直比較活躍。以1998年為例,紐約和東京交易所的換手率分別為69.9%和34.1%,臺灣證券交易所的換手率為314%,而我國1998年為515%(上海A股,下同),1999年為428%,2000年為498%,遠遠高于美國和日本,也高于臺灣。我國股票市場能維持活躍的交易,主要得益于三個方面:一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和政府對股市的大力支持;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封閉性使投資者缺乏其他高效的投資渠道;三是我國股市正處于起步階段,市場運行尚不規范,散戶比例大,做莊盛行,投機性強。隨著我國加入WTO后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以上三個有利于股市活躍的因素將逐漸淡化,同時一些新的市場變數已開始顯現:一是市場監管力度加強,大量違規資金將撤離股市;二是市場擴容速度加快,對資金的需求增加;三是我國即將推行國有股流通方案,雖然方案還沒有最終確定,但大量國有股的流通,無疑需要巨額承接資金。因此,未來我國股市的資金面并不寬裕,市場交投將逐漸趨于平和。而證券市場要實現其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維持一定的交易活躍程度是前提。從這個意義上說,拓展券商的融資融券渠道,進而活躍股市交易,是應時之需。4、建立完善的融資融券制度,能起到價格穩定器的作用我國股票市場屬于典型的單邊市,只能做多,不能做空。也就是說,投資者要想博取價差收益,只有先買進股票然后再高價賣出,由此導致市場一味地追高,市盈率高企,股價遠遠脫離基本面。一旦市場出現危機時,往往又出現連續的“跳水”,股價下跌失去控制。據統計,從1996年到2001年,我國股票市場的年平均波動幅度達40%(按上海綜合指數計算)。而在完善的融資融券制度下,市場本身具備了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其原理是:當市場過度投機導致某一股票價格暴漲時,投資者可通過融券,沽出這一股票,從而引致股價回落;相反,當某一股票被市場過度低估時,投資者可通過融資買進該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上漲。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完善的融資融券制度下,價格穩定器才能發揮作用。在沒有融券交易的配合下,融資交易不僅不會起到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反而會制造市場虛假信息,破壞市場供需平衡。因此,我國在建立融資融券制度時,應注意兩者的協調發展。5、從長期來看,通過融資融券溝通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有利于釋放金融市場風險。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是兩個既相對獨立又緊密相關的金融子系統,供需的變化和市場的割裂將不可避免地在這兩個系統中產生風險積累,如果風險長期得不到分散和消弭,將使整個金融市場的風險過度膨脹而危及國民經濟的發展。當前,我國的金融風險已經不可忽視。一方面,銀行存款大量增加,目前已超過7萬億元,且每年的增量在8000億元以上,存款的迅速增加與銀行“惜貸”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導致銀行單位資產贏利下降和總體資產質量惡化。另一方面,證券市場因其快速發展和高額回報所引致的對資金的大量需求得不到很好地解決,于是違規事件時有發生且屢禁不止,如銀行資金違規入市、券商挪用客戶保證金及向客戶融資融券進行非法交易等。這些狀況說明我國的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都已具有相互滲透的需要和沖動,人為的割裂非但不能解決這種矛盾,反而會引發更大的風險和危機。因此,當前應逐步放開對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管制,使銀行資金能合法、受控制地進入證券市場,從而緩解和釋放整個金融系統的風險。三、建立“有中國特色”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一)主導思想:建立過渡性專業化證券金融公司從美國、日本和臺灣的制度比較中可以看出,一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的選擇從根本上說是由該國的證券市場發展水平和經濟制度的結構特征決定的。美國的制度是在市場的歷史進程中自發地形成和發展,并由法規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日本和臺灣的制度都是戰后在證券市場欠發達、交易機制不完善、整個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因而其制度從一開始就有別于美國,具備中央控制的性質。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市場運行機制尚不健全,法律法
規體系尚不完善,市場參與者的自律意識和自律能力也相對較低,因此難以直接采用市場化的融資融券模式,而應吸取日本和臺灣的經驗和教訓,建立過渡性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時機成熟后再轉為市場化模式。同時,應注意到我國屬于“轉軌經濟國家”這一現實,證券市場中仍有許多地方有別于他國,如國有股問題,A、B股問題,銀行、券商、上市公司以國有控股為主等等,因此在建立自己的模式時,應充分考慮到我國的特殊國情,制定有中國特色的證券金融公司制度。建立我國的證券金融公司應充分注意到其過渡性。從日本和臺灣的經驗來看,證券金融公司曾在活躍市場、融通資金和控制風險等方面發揮過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證券市場的逐步成熟,這種專營性的證券金融公司已越來越難以適應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要。一方面它在融資融券市場中的份額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越來越難以勝任日漸增多的市場職能,在運行中出現了業務大、責任重、風險集中的狀況。因此,我國在建立融資融券制度時,從一開始就應明確市場化的融資融券制度才是最終的選擇,建立證券金融公司只是一個過渡的橋梁。在制度設計中,應使其盡量精干并易于調整和過渡。在數量上,宜控制在3家左右;在功能上,應盡可能采取市場化的運行方式,減少政府過度干涉,防止權力和責任過于集中。(二)建立證券金融公司的意義1、有利于監管部門對融資融券活動進行監督控制我國證券市場是建立在公有經濟基礎之上的,國家對包括證券市場在內的所有市場都進行調控,這與美國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的自有市場經濟有著本質的不同。在美國模式中,風險的控制由市場參與者以自律為原則自發地實現。證券公司和銀行直接發生個別融資融券交易,中央監管部門對市場整體的融資融券活動難以有及時而全面的了解,也難以對交易活動實行有效的監督;證券交易所作為第三者可以對融資融券活動的結果進行監督,但很難對交易過程實行監控,也難以防止交易雙方發生不規范的內部交易。而專業性的證券金融公司,作為融資融券市場的唯一窗口,可以隨時掌握整個市場的融資融券情況,并在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完成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服務。公司的性質、地位及其與監管部門的關系決定了它在提供服務時將履行嚴格的自律準則,降低風險和防范不規范行為的發生。2、有利于融資融券活動的順利進行在證券金融公司模式下,各個銀行將資金或證券貸給證券金融公司,再由后者轉融給各個證券公司,這使融資融券活動的傳遞鏈單一化,在機制上比較容易理順。相反,如果各個銀行將資金或證券直接貸給證券公司,由于參與主體繁多,可能導致融資融券市場的無序化,不利于市場監管,尤其是對銀行現有的管理水平及其人員的技能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此外,銀行與證券的存管、清算、登記等業務機構分屬不同的管理系統,在協調上存在一定的難度和障礙,這也限制了銀行和券商之間進行直接的融資融券活動。3、有利于降低融資融券的系統性風險融資融券不可避免地含帶著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在我國目前融資融券制度和有關法律制度欠完備的情況下,銀行出于對貸款安全性的考慮,對券商的融資融券需求可能顯得不夠熱心。通過建立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憑籍其高于券商的信用水平以保證貸款和利息收入的安全性,可大大消除銀行的顧慮,增強銀行乃至整個社會對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安全性的信心,從而有力地擴大券商的融資融券通道。(三)證券金融公司的制度框架和運作機制探討1、自有資本的籌集從股東結構上看,日本和臺灣的證券金融公司的最大股東都是各類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和交易所,這使證券金融公司具備了較高的信用水平和中立性,值得我國借鑒。未來我國的證券金融公司,可由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實力的投資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共同投資建立。證券金融公司資本充足率的設定,直接影響到其資產規模、信用水平和運行質量。臺灣要求證券金融公司的負債總額不能超過其資本凈值的11.5倍,相當于最低資本金充足率8%;相比之下,日本證券金融公司的同一比率僅為2.5%,其資本金比率很低,且債務中幾乎全部為短期債務,要求高效率的流動資金管理技能。考慮到金融機構的性質及本著穩健的原則,我國證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資本金充足率設定在8%比較適宜。2、明確不同部門的職能權限融資融券的交易過程比較復雜,牽涉面也較廣,因此美國、日本、臺灣都對此作了非常細致和具體的規定。我國證券市場發育程度尚低,市場參與者自律性較差,因此更應事先制定較完備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明確各方的權限和職責。我國法規的結構設計可以從兩方面著手: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商業銀行的主管機構,制定有關銀行向證券金融公司提供資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作為中央證券監管機構,制定證券金融公司向證券公司或投資者提供資券轉融通的管理辦法,并由證券交易所對有關交易、存管、結算等方面制定出細則作為補充。證券金融公司成立后,再根據以上兩個方面的總體法規制定出具體的操作規程,這樣就形成了一個較為完整的制度氛圍。3、業務職能的設定證券金融公司是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之間的資金通道之一。日本的證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證券公司進行融資融券,而與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必須通過證券公司轉融通;臺灣實行對證券公司和一般投資者同時融資融券的“雙軌制”,并對證券公司進行分類,只有約三分之一的證券公司有辦理融資融券業務的許可,其它的證券公司只能為客戶辦理資券轉融通。我國在設定證券金融公司的職能時,可同時借鑒日本、臺灣的經驗,并根據我國實際情況,考慮制定以下分階段的實施步驟:(1)對券商的融資融券資格設限,只有那些具備一定規模、資產質量良好、守法經營的券商才有資格申請融資融券業務。券商規模控制在近期無重大違規行為的綜合類券商。(2)在證券金融公司建立之初,規定其只能向證券公司進行融資,而不得向后者進行融券,也不得直接向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證券公司可以向投資者融資,但不得融券。(3)在運行一段時間后(如1年后),放開證券金融公司直接向投資者進行融資,但仍不得向券商或投資者從事融券業務。(4)在我國的做空機制建立起來后,放開證券金融公
司向券商和投資者從事融券業務,同時券商也可以向投資者融券。當融資融券制度最終建立起來后,其運作機制如下圖所示:4、建立信用管理機制融資融券交易有較強的倍乘效應,能在短時內大規模增加交易額度,從而增加市場風險。因此,為防止交易信用的過度膨脹,應設立一套有效的機制對其進行管制。考慮到我國的證券公司尚無辦理證券抵押融資業務的經驗而且自律程度低,與早期的臺灣證券市場相仿,因此在設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時,可較多地參照臺灣的管理辦法,注重對各個級別的信用額度的控制,強調以保證金比率為基礎控制因市價變動形成的市場風險,以及以資本金比率為基礎控制證券公司的債務風險。同時,對美國、日本的成功之處,也要有選擇地學習參照。具體措施包括:(1)可用作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的資格認定不同證券的質量和價格波動性差異很大,將直接影響到信用交易的風險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證券都適合作融資融券交易,而應對其進行資格認定。資格認定權可歸屬證券交易所。現階段,可考慮規定流通股本在3000萬股以上,股東人數在2000人以上,具有一定交易規模的公司股票才可以用來作融資交易或抵押。融券用的證券資格應比融資的證券更高,可規定流通股本在4000萬股以上,股東人數在3000人以上。當然,在運行過程中,交易所應根據股票的市場表現和公司的情況隨時修訂具有融資融券資格的股票名單。(2)對市場整體信用額度的管理包括對融資保證金比率和融券保證金比率的動態管理。融資保證金比率包括最低初始保證金比率和常規維持率,借鑒臺灣的經驗,現階段我國這兩個比率可考慮設定在60%和30%。也就是說,券商在融入資金購買證券時,必須交納60%的保證金,并把購得證券交給證券金融公司作抵押。當證券價格下跌導致保證金比率低于60%時,證券金融公司將停止向該券商繼續融資,當保證金比率低于30%時,證券金融公司將通知券商補交保證金,否則將強行賣出抵押證券。券商的保證金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符合條件的證券。當用證券作保證金時,還應設定另外兩個指標:一是現金比率,即券商的保證金不能全部是證券,而必須包含一定比例以上的現金。現金比率可設定為20%;二是擔保證券的折扣率,即用作保證金的證券不能按其市值來計算,而應扣除一定的折扣率,以降低證券價格過度波動帶來的信用風險。擔保證券的折扣率與證券的類型有關,政府債券可按10%計,上市股票可按30%計。融券保證金比率也包括最低初始保證金比率和常規維持率,可分別定在70%和30%。其含義和融資保證金的最低初始比率和常規比率一致。(3)對證券機構信用額度的管理包括對證券金融公司的管理和對證券公司的管理。借鑒臺灣的經驗,對證券金融公司的信用額度管理可通過資本凈值的比例管理來實現:一是規定證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資本充足率為8%;二是規定證券金融公司從銀行的融資不得超過其資本凈值的6倍;三是證券金融公司對任何一家證券公司的融資額度不能超過其凈值的15%。對證券公司的管理同樣可通過資本凈值的比例管理實施:一是規定證券公司對投資者融資融券的總額與其資本凈值的最高倍率,臺灣規定為250%,考慮到我國證券公司的資本金比率遠不及臺灣,因此可考慮將這一倍率定200%;二是每家證券公司在單個證券上的融資和融券額分別不得超過其資本凈值的10%和5%。(4)對個別股票的信用額度管理對個股的信用額度管理是為了防止股票過度融資融券導致風險增加。可規定:當一只股票的融資融券額達到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25%時,交易所將停止融資買進或融券賣出,當比率下降到18%以下時再恢復交易;當融券額已超過融資額時,也應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復平衡后再重新開始交易。5、建立嚴格的抵押證券存管制度證券存管是融資融券的一個關鍵環節,直接關系到資券借出方的資產安全。在美國、日本和臺灣的制度中,美國的存管制度是最完善的,相反,臺灣的制度過于僵死。因此,在設計我國的融資融券制度中有關抵押品存管的機制時應更多地參鑒美國的運作機制。其關鍵步驟包括:一是將用于融資融券抵押的證券與自營帳戶中的其他證券分開管理。為此證券公司應另外建立融資交易帳戶,將所有抵押證券置于該帳戶中,并規定證券公司在償還債務之前不得挪用。二是建立規范的融資融券合同。使合同雙方在簽署融資融券合約時,就能確認證券的所有權和抵押品的管理權,然后由證券公司和交易所根據合同執行凍結、解凍和變現清償的職能。防止出現目前市場中證券公司違規向客戶融資所帶來的法律糾紛。
1.資產的原始權益人對自身資產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將流動性較差但能帶來穩定現金流量的存量資產如應收帳款、住房抵押貸款等或未來能帶來穩定現金流量的合同或項目進行剝離,出售給SPV。
2.SPV將從不同發起人處購買的資產“開包”,組合成資產地。這些資產地內的資產采用真實銷售的方式從原始權益人處購入,與原始權益人進行了破產隔離,即它不屬于原始權益人破產清償財產的范圍。
3.SPV將資產地內的資產進行結構性重組,設計成各種期限不等、利率高低不一的證券。
4.進行證券信用增級。信用增級有多種方式:(l)破產隔離。由于實行破產隔離,使證券化的資產與原始權益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分開,投資者不受原始權益人信用風險的影響。(2)賣方信用增級。一是直接追索權,即SPV對資產遭到拒付時有權向原始權益人追索;二是資產儲備,即原始權益人持有證券化資產之外的足以償付SPV購買金額的資產儲備;三是購買或保留從屬權利,即由原始權益人向SPV提供一筆保證金。(3)第三方信用增級。即由信用較高的金融擔保公司提供擔保。
5.進行發行評級。SPV聘請信用評級機構對ABS進行發行評級,并對外。投資者據此對投資風險進行判斷。在信用增級之前,SPV已聘請信用評級機構進行過初步評級。
6.進行證券銷售。SPV發行的證券可采用包銷或委托銷售的方式由證券承銷商負責銷售。由于ABS進行了信用增級,已具備較高的信用等級,因此能以較好的條件售出。
7.SPV獲取證券發行收入,向原始權益人支付購買價格,向聘用機構付費。
8.實施資產管理,建立投資者應收積累金。原始權益人或其他受委托的公司作為服務人對證券化的資產進行管理,負責收取、記錄由該資產產生的現金收入,全部存入設在受托管理機構的SPV收款專戶,建立投資者應收積累金。SPV向服務人支付服務費用。
9.還本付息。到了規定期限,由托管機構將積累金撥入付款帳戶,對投資者還本付息。由證券化的資產產生的收入扣除本息、支付各項費用之后,若有剩余,按協議在原始權益人和SPV之間進行分配。
二、適合證券化的資產種類
從理論上講,大多數流動性較差但能夠在未來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量的資產經過特別組合后都能證券化。從美、日等國家資產證券化的實踐看,適合證券化的資產主要有:
1.住房抵押貸款。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貸給購房者的以所購住房作抵押的應收款項,期限較長,流動性很差,但能產生穩定的現金流。美國、日本資產證券化的實踐都是從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開始的。
2.應收帳款。應收帳款一般沒有利息收入,期限很短,是否能產生現金流量取決于債務人的信用和支付能力。所以對單個應收帳款而言,其現金流量是不確定的;但對一組應收帳款而言,由于大數定律的作用,整個組合的現金流卻呈現出一定的規律。因此應收帳款可以證券化,并成為信用中下的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
3.汽車抵押貸款和其他消費貸款。
4.高速公路收費、版權專利費等項目。這些項目能夠在未來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量,以此為償債擔保發行的債券,也是ABS的一種形式。這種方式在美國已有了廣泛實踐。在我國,1995年鐵道部門利用年收入超過300億元現金流量的“鐵路建設基金”作為償債擔保發行的鐵路建設債券就類似于這種類型。
三、資產證券化融資方式的特點
l.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表外融資方式。因為原始權益人對被證券化的資產采取真實銷售的方式出讓給SPV,因此,根據美國財務會計準則第125號的規定,只確認現金的增加、被證券化資產的減少和相關損益,而不確認負債。這種融資方式有利于保持原有負債比率,有利于維持原有的財務杠桿比,為企業再融資提供了便利。
2.資產證券化是一種結構融資方式。資產證券化的核心是設計出一種嚴謹有效的交易結構,如多種資產支撐一種證券或一種資產支撐多種證券或多種資產支撐多種證券,有多個當事人參與。這樣有利于提高ABS的安全性,以吸引投資者,提高ABS發行的成功率。
3.資產證券化是一種低成本的融資方式。由于信用增級技術的應用,使ABS具有較高的信用等級,因此,票面利率一般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