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8 15:38:59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年度履職報告,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任部門經理期間,“一村一”項目已得以實施,至今每天產出4-6學時的課程已毫無問題,在此期間協調農林醫學院數10位老師跟上進度。在此期間,承接了10個小課件的設計,在當時人員不足,現有人員能力不足的情況下,7個作品獲獎,共8個獎項。
任執行總監以來,單總對我的要求只有四個字:課件工廠,我已深深地記住了這四個字。我常常拿傳統的工廠跟我們的課件工廠做比較,傳統工廠的基本條件是什么?要有生產模式、有人力和設備的管理規范、有生產機制和生產流程,那么課件工廠也需要具備這些條件,并且課件工廠還有自身的特殊性。
我眼中的課件工廠,在人力分配上的方針是小設計、大制作、重檢測。對比傳統的工廠生產,設計不可能很多人,有幾個精英就夠了,但是制作一定是批量的,需要較多的人力,另外,產品在出廠之前一定要經過檢測,大概是不1:3:1的關系。
這里所說的設計,并不是指單純的課程設計,結合公司的目標,產品首先要讓客戶滿意,其次要能符合自身的需要,這就需要設計人員在具備教學法和方法等專業能力的基礎上,研究NERC網站架構、學習管理系統甚至領導的喜好等等,所以,設計人員的壓力最大。制作很簡單,即模板制作、制作方法說明、批量制作。檢測也較簡單,需要說明的是,任何一個生產模式都有自身的弱點,需要針對這些弱點、容易出錯的地方重點檢測。
在生產過程中,要注重項目文檔匯編,項目文檔的匯編應包括設計方案、模板制作方案和說明、制作注意事項、內外部人員分工、檢測要點及歷次會議紀要等。項目文檔匯編的意義不是留下痕跡,而是為了達到任何人都可以被替代的目的,包括總監在內,不受任何人請假、離職的影響。
在邁向課件工廠的過程中,要注重團隊建設,團隊人員除了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外,要求每一位員工在工作態度上積極主動,在產品品質上做到A-A+,在解決問題的能力上,要挖掘問題背后的問題,找到問題的根源。
顯然,目前的團隊離目標還有一定差距,團隊建設的方法包括:1、培訓;2、在工作中提升;3、手把手教。一段時間內仍不能適應的,建議調崗或辭退。
要達成以上目標,需要總監以身作則、高度職業化,有較全面的專業知識,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執行力,有較高的威信。有人跟我說,你下班就跑怎么能樹立威信,在此我有不同觀點,威信的樹立靠的不是比員工走的有多晚,而是跟做事方法、思考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一言一行、甚至穿著打扮有關系,天天穿著阿依蓮在公司里裝公主,就是天天加班也樹立不了威信。
全面做好財政收支管理任務過程中,認真學習貫徹執行財經法律法規,努力提高依法理財水平。一是增強學法的自覺性。我局先后組織集中學習了《會計法》、《預算法》、《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知識,增強財政干部學法的自覺性。二是加強政策法規宣傳。結合“財政宣傳月”活動,先后深入13個鄉鎮街道開展財政惠民政策宣傳,利用快板、小品等文藝節目形式,向廣大群眾宣傳家電下鄉、強農惠農、社保保障等財政補貼政策,讓廣大群眾豐富精神文化生活同時,了解、支持財政工作,受到群眾一致好評。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三是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預算法》,按照年初制定的財政預算,財政局不簽批一筆追加預算,遇有特殊事項確需追加指標的,用款單位書面報區領導研究確定,區政府定期報區人大常委會審批。從源頭上杜絕了撥人情款的現象,維護了預算的嚴肅性。按照《政府采購法》要求,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規范采購項目運作。認真執行《會計法》,推進會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加強會計誠信建設。
二、緊密圍繞中心,充分發揮財政職能,全面提升服務發展能力
(一)財政收入實現較快增長。今年以來,受國內外經濟形勢影響,我區減收因素增多,全區財政收入形勢嚴峻、收入缺口較大,面對困難,全體財政干部沒有消極對待,始終堅定信心,積極主動作為,勇挑重擔,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年度收入目標任務,細化分解目標任務,量化到部門、各鄉鎮街道,落實到每一個項目、每一戶企業,每一個征收人員,形成“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收入進度監控體系。加強與國地稅協調,扎實開展財稅目標“百日沖刺”活動,建立局機關中層以上干部與鄉鎮街道財政所掛鉤聯系制度,進一步幫助鄉鎮街道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加強對重點稅源排查,全面掌握全區現有稅源,挖掘潛在稅源,確保了財政收入超序時進度完成任務。1-11月份全區實現財政總收入29.8億元,增長38.3%;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6.21億元,增長39.9%,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增幅在全市位列第一。公共預算收入中稅收占比83.7%,在三縣兩區位列第二。
(二)招商引資工作取得新突破。始終高度重視招商引資工作,積極組織招商小組成員赴上海、福建、河南等地開展招商引資活動,采取外出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種招商形式、多渠道招引大項目。同時精心幫辦服務已落戶項目,加快項目推進速度。全年完成億元以上開工項目2個,分別是大德新能源和財茂科工貿城項目;億元竣工項目2個,分別是青啤和瑞斯特傳動機械項目。招商引資實際到位引資額達3億元,超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三)財政支出結構不斷優化。始終把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支持和諧建設的著力點,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促發展”目標要求,千方百計調度財政資金,科學合理安排財政支出,確保民生投入持續增長。1-11月份全區實現財政支出26.7億元,增長30.9%,其中公共財政支出18.9億元,增長21%。“三農”、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重點實事工程等民生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比重達68%。讓公共財政的陽光照耀千家萬戶,使全區廣大群眾共享經濟改革與發展成果。
(四)財源培植成效明顯。一是全力支持開發區發展。1-11月份區財政籌集安排資金4.2億元,支持經濟開發區重點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增強園區承接大項目、大產業的功能。二是加大重點企業扶持力度。區財政安排區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1033萬元,資金總額創歷年新高;為企業向上爭取爭取企業科研、商務發展、農村金融等18個項目,爭取資金達6287萬元,為企業增強發展后勁提供有力支持。設立金融發展扶持資金200萬元,支持金融機構加快發展,完善金融體系,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環境。三是全力支持新區和老城區建設。1-11月份區財政籌集資金7.4億元,支持新區和老城區基礎設施、市區兩級重點工程建設需要,進一步完善了中心城市功能,提升中心城市形象。四是加大策應扶持爭取力度。深入研究上級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大與省市財政協調匯報力度,爭取更多資金項目及政策向區傾斜,為我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增添動力。截止11月份共爭取上級資金達9200萬元。
(五)財政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一是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嚴格控制預算支出,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在財政資金分配、使用、管理上更加科學化。二是進一步深化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完善和規范非稅收入收繳各項管理制度。三是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進一步擴大專項資金的財政直接收付范圍,形成統一、集中、高效的財政資金支付體系。四是加強財政監督管理,堅持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并重,重點加強對擴大內需、農業、教育、社會保障、基礎設施建設等事關民生的重點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作風效能建設進一步加強。圍繞“加大財政公開透明度、打造陽光財政”為目標,從機關管理、干部培養、思想作風等方面不斷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提高財政執行力。一是激發工作熱情。在全系統倡導“激情工作、陽光生活”快樂工作法,組織開展演講比賽、學習沈浩先進事跡等一系列活動,進一步激發財政干部工作熱情,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二是強化廉潔意識。嚴格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強化廉政學習教育。組織財政干部到市看守所、廉政教育基地和觀看廉政反面典型專題片形式開展廉政教育專題活動,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自覺性和廉潔從政意識。三是實行重大決策議事制。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運作,都由局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按程序辦理,不搞獨斷專行。近年來,財政局連續獲得省市級文明單位和全區經濟管理部門行風評議先進單位等榮譽,沒發生一例違法違紀受到查處的案件。
三、執行人大決議,聽取代表建議,認真及時辦結代表議案
我局嚴格執行年初人大審議通過的財政預算,及時向人大提供真實準確的財政決算,供人大審議。認真落實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決定、決議及審議意見。認真地辦理人大代表的建議,對來自人大代表的每一份建議意見,都有領導班子研究辦理和督辦,明確分工和辦理要求,努力提高辦結率和滿意率。對因財力所限,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我們制定了推進計劃,盡量爭取代表理解、滿意。局里的重大事項能夠及時通過政府向人大報告。虛心接受人大及其代表的監督,聘請了包括人大代表在內的多名行風監督員。及時足額地撥付人大經費,為人大充分行使權利提供保障。
盡管我區財政收入一直保持持續快速增長的良好勢頭,但支柱骨干型稅源較少,財源結構單一,財源穩定性弱;隨著對三農、教育、社會保障等民生社會事業剛性投入不斷增加、重點項目建設的快速推進,財政支出壓力將進一步加劇,可用財力的增加與社會各方面日益增長的支出需求相比,財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財政管理的方式還需要不斷創新和完善,部分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這些問題必須引起我們足夠重視,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進。
四、緊盯目標不放松,突出重點抓落實,全力開創財政工作新局面
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們將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區經濟發展戰略,在區人大和全區人民的監督下,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加快蘇北發展戰略部署,按照“一個總量持續擴張、五個收入大幅提高”目標要求,強化財源建設,優化支出結構,深化財政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區如期實現全面小康作出積極貢獻。
(一)狠抓收入征管,進一步增強財政綜合實力。加強對經濟和財政運行中新情況、新問題的分析研究,加強對國家稅制改革政策的分析研究。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加強收入征管力度,對重點稅源、主要稅種、重點企業深入排查,挖掘收入潛力,加大堵塞跑冒滴漏,做到應收盡收,確保財政收入持續快速增長。在保持財政收入較快增長的情況下更加注重收入質量,不斷提高稅收收入占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的比重。
(二)突出壯大培植財源,提升財政服務發展能力。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著力構建財源穩定增長機制。充分運用財政政策,加大我區紡織服裝、食品釀造、機械制造等主導產業重點企業扶持,拓展工業主體財源;支持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自主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優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設立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引進金融機構和培育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拓寬企業融資渠道,解決企業資金瓶頸。全力支持開發區、新區和老城區重大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和引導各類資金投向園區,優化園區經濟發展環境。鼓勵發展商貿、物流、房地產和旅游等第三產業發展,培育新的消費熱點,帶動餐飲、運輸、商貿等相關產業加快發展,擴大財源總量。
(三)優先保障民計民生,增強財政公共服務能力。始終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財政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優先發展教育,嚴格落實教育投入增長法定要求,支持教育現代化建設;加大“三農”投入力度,認真落實各項惠農補貼政策,加大對涉農補貼、農村基礎設施、高效農業等新農村建設投入,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致富;推進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全面協調發展。
一、繼續完善相應規章制度,加強工作的計劃性和規范
化,落實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根據我們規劃的規范體系,本年度,我們通過深圳律師網上廣泛征詢了全市律師的意見和建議,先后制定并實施了《深圳市律師事務所教育培訓實施辦法》(試行)、《深圳市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工作細則》、《深圳市律師協會業務培訓費用使用標準》,對律師事務所內部培訓、專業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經費使用進行了具體規定,繼續建立和完善業務培訓各項規章制度。同時,發展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計劃,并能很好的實施,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取得了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師協會業務培訓計分辦法》實施的第一個年度,我們對平時的考核登錄都作了具體要求,在今年年檢注冊前,我們對全年的情況進行了統計,統計顯示大部分律師都能積極參與、認真完成《計分辦法》的各項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律師未能完成繼續教育的積分要求,甚至有個別律師全年沒有參加過一次培訓。為此,我們緊急召開了發展委員會主任會議進行協商,把律協全年組織的培訓情況向全市律師進行通報,并組織律師進行補課,在規范考核工作的情況下,保證了年檢注冊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加強實習律師崗前培訓和執業律師繼續教育,積極探索全面加強律師業務培訓的途徑和方式,構建多層次培訓體系
(一)××年月,我們舉辦了為期五天的“××年度實習律師崗前教育培訓”,我們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對新執業的律師進行了系統化專項培訓,這次崗前培訓包括名香港律師在內共有名實習律師參加并全部通過了結業考試。我們還就培訓課程設置、任課教師授課效果等進行了問卷調查,收集意見和建議,為進一步改進工作提供依據。
本年度共舉辦由專家學者針對新法頒布、理論前沿、律師實務熱點等重大課題所作的大型講座場,各專業委員會研討會場。公司、知識產權、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業務委員會這方面的工作比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業務委員會積極參與進行刑事律師的執業環境的改善工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金融法律業務委員會對零售商與銀聯的糾紛把握時機及時召開研討會討論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師事務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訓計劃,業務部也參加了一些律師事務所的內部培訓,基本上已經通過《深圳市律師事務所教育培訓實施辦法》(試行)把律師事務所內部培訓納入到律協業務培訓體系
已經初步形成了以實習律師崗前培訓、大型講座、專業委員會研討會、律師事務所內部業務培訓為主線,并且通過《業務培訓學分計分辦法》鼓勵律師參加全國性、地區性業務培訓、研討的多層次、多方位培訓體系。
(二)本年度,我們加強了涉外法律業務的培訓交流和研討,先后邀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聯系英國格拉斯哥大學法學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國洛杉機縣高等法院法官分別進行了國際仲裁、英美證據法、公司法及美國律師制度的主題講座,與美國律師協會等機構聯合舉辦了房地產交易研討會等。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些講座大多數主講人都不要報酬,作為相互交流進行的。另外,我們還開展了關于深圳律師留學人員情況問卷調查,希望在律師隊伍中發現、培養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語的師資人才。
(三)為更好的服務會員,我們聯系中法圖深圳分公司在舉辦大型講座時進行主講人專著及與專題講座相關的著作展銷。中法圖還現場向律師免費贈送會員卡,對購書的律師進行折優惠,并向律協資料室贈送了一批價值近元的法律圖書,為律師購買專業圖書、到會所查閱資料提供了便利條件,受到律師們的歡迎。
×年月,我們面向全市律師進行了××年度大型講座綜和評價問卷調查和業務培訓征詢意見問卷調查,共收回問卷余份,律師對一年來律協組織的業務培訓認為滿意的為%,對律協的培訓工作不滿意的為%。業務部及時對相關數據進行了統計,我們對數據進行了分析,為下一步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依據。
三、加強對律師的業務指導,積極開拓律師業務新領域
我們不斷加強專業委員會對律師的業務指導,組織專業委員會對一些疑難案件進行研討,提供咨詢意見。同時,推動制定律師業務操作規范和律師收費指引。我們還確立了以律師在國企改制,農村城市化建設中發揮作用,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為切入點逐步確定重點課題深入研究、不斷拓展深圳律師業務新領域。我們向市政府、國資委提交了《關于申請律師參與國有企業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務的請示報告》、律師在國企改革中的具體業務規范、《關于充分發揮律師在國有企業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進國企改革的報告》。目前,國資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聘用管理暫行規定》,我們也組織專業委員會對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見。我們計劃聯絡深圳國資委聯合舉辦一次關于深圳律師參與國企改革方面的研討會,加強雙方的溝通積極推進深圳律師參與國企改革。我們通過組織律師為行業協會和市民講課,專業委員會聯系各行業協會舉辦研討會、律師所參加香港“中小企國際市場推廣日”博覽會等方式,擴大交流,為開拓律師業務創造條件。我們推薦律師參加深圳市政府采購專家團,擴大深圳律師影響面,積極開拓律師業務新領域。
四、積極參與國家和地方性立法及政策制定活動。
我們組織專業委員會先后協助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的修改意見;接受廣東省律師協會委托起草《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組織專業委員會召開主題研討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送審稿)》、《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學者擬制稿)》、《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國務院《專利條例修改草案(送審稿)》、中國證監會《律師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深圳房地產條例(代擬稿)》出具修改意見,為法治建設添磚加瓦,受到社會好評。;
五、組織“律師事務所的發展與管理:經驗與問題”第二屆深圳律師論壇,積極推動深圳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化和規范化建設
去年,深圳律師事務所出現了重組整合的趨勢,不少律師事務所在專業化、規范化、規模化、國際化方面進行了的嘗試。為了積極引導,加強相互間的溝通與交流,××年月,我們組織召開了“律師事務所的發展與管理:經驗與問題”第二屆深圳律師論壇,此次論壇共有深港兩地十三名律師進行了發言,就各律師事務所發展中的經驗與問題進行廣泛交流和深入研討。此后,在徐建會長的倡導和直接領導下,律協先后組織多場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專業化發展的交流會,前不久還召開了晟典律師事務所內部分配模式經驗交流與研討會,積極推動深圳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化和規范化建設。
六、編撰、籌備出版深圳律師論文集、案例集
為加強深圳律師對理論及實務方面的研究,我們決定編撰出版深圳律師論文集,在去年月份和月份就發出通知,面向全市律師公開征集論文和案例,還對各專業委員會做了具體要求。此次共征集到到論文篇,案例篇,由發展委員會和各專業委員會進行審稿,并將刊登的文章進評定為優、良、一般三等,論文集最后選稿共篇,保證了深圳律師論文集的質量。期間,業務部聯系了中政、海天、民主法制、法律等四家出版社,會長辦公會從整體費用、影響力等各方面考慮,決定將文集交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現文稿已送至法律出版社,不久就可以與大家見面。
七、成立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業務委員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全面推動律師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的精神,為了大力推動深圳律師參與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工作,同時積極樹立深圳律師正面形象,我們于××年月日成立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業務委員會。其主要的工作在于推動和指導全市律師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組織律師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與犯罪預防進行專門的研究與實踐,組織深圳律師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立法、宣傳和咨詢活動,研究和推動深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和發展未成年人保護深圳律師志愿者網絡,關注公益事業,積極樹立深圳律師正面形象。
八、建立深圳市世貿組織事務工作站
×年月份,深圳律協成為深圳市世貿組織事務中心在全市相關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首批掛牌成立的家深圳市世貿組織事務工作站之一,深圳律協事務工作站的工作重點包括:一是業務培訓,包括舉辦大型講座、專業研討會,加強與其他行業協會的聯系,組織有執業經驗的律師對相關行業協會、企業的培訓;二是反傾銷與產業損害預警信息傳遞;三是相關情報收集,由律師收集客戶即相關行業、企業的在貿易過程中的不公正待遇等信息,由律協傳遞到深圳市世貿組織事務中心,為政府部門制定政策、采取應對措施、收集相關數據提供依據。我們積極依托事務工作站,加強與政府部門與相關行業協會的交流與溝通,擴大深圳律師的影響,以更好的為政府、行業協會及企業提供服務。版權所有
九、加強交流與合作,積極學習港臺地區的先進經驗
我們積極落實深港兩地律師協會合作協議,與香港律師
會聯系將港方律師所專業特長進行收集整理,為深圳律師辦理相關案件提供可選擇的合作對象。經協調溝通,我們將選派名律師赴香港實習;組織深圳律師赴臺灣考察,加強交流與溝通,積極學習港臺同行的先進經驗,以促進深圳律師的發展
回顧過去一年所作的工作,我要感謝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特別要感謝發展委員會郭星亞、張改梅兩位主任、各專業委員會的主任們和秘書處的同志,是他們做了大量的具體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勞動,我們的工作才取得了較大的成效。同時,還要看到我們的工作還有一些不足,主要包括:
一、業務培訓工作方面有:其一:業務培訓專業化、系統性不夠,非法律專業知識的講座也鮮有涉及;其二,對律師事務所內部培訓的監督不夠,有些律師事務所的內部培訓流于形式;其三,建立由深圳律師組成的自己的業務培訓師資隊伍的工作進展比較緩慢。
二、業務研究、制定業務規范及業務拓展工作還比較薄弱,需要大力加強。
三、由于業務部人員緊張,業務培訓、業務拓展的調研工作只能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不夠深入。另外,工作人員也缺乏接受培訓、學習的機會,制約了有關工作的開展。
以上不足也是我們××年度改進工作的重點,下一年度,我們將繼續加強工作的規范化,加大監督考核力度,完善教育培訓體系。組織有較強針對性的工作調研,積極探索切合深圳律師實際的業務培訓方式和途徑,開拓律師業務新領域。抓住今年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建設年的有利條件,繼續推進律師事務所專業化建設、規范化管理的進程,探索適合深圳律師事務所發展的管理模式。
近年來,監管機構先后頒布了一系列關于董事履職盡職要求的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選任與行為指引》對董事的選任與考評作出了明確規定;銀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對提高銀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提出了明確要求;尤其是2010年底,銀監會了《商業銀行董事履職評價辦法》,對規范董事履職評價工作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提出“商業銀行董事履職評價應當充分發揮監事的作用,監事會對董事履職評價工作負最終責任”。
銀監會董事履職評價辦法頒布后,民生銀行根據董事會和監事會的不同職責,對董事履職監督評價工作進行了職責分工和界定,由監事會負責對董事履職評價的最終結果。為此,監事會把對董事履職監督評價作為重點工作之一,首先著手進行建立完善相關制度的準備,組織監事對銀監會辦法進行深入研究分析,同時廣泛走訪同業銀行監事會,交流探討履職監督工作方法;在此基礎上,結合監事會自身近年來開展的對董事履職監督工作的實踐,重新修訂完善了監事會對董事履職監督評價辦法及實施細則。新辦法主要從監督評價程序、評價方法、評價結果及運用等方面進行規范和細化,為監事會開展董事履職監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規范指導。
“量身定制”董事履職檔案
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處于核心層面。民生銀行董事會機構強大,高效運行,在銀行的戰略管理、風險管控、績效管理等方面發揮核心作用。由于董事人數較多,董事履職活動相對頻繁復雜,要做好對董事履職情況的監督,必須做好基礎性工作。
根據履職監督工作需要,監事會不斷探索并逐步建立完善了董事履職檔案。一是根據銀監會辦法要求,在監事會對董事履職監督實施細則中以表格形式明確了董事履職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董事參加董事會會議、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會議和股東大會的出席情況、發表意見和表決情況,以及董事參與課題研究及調研情況等內容。二是根據董事會成員結構,即股東董事、獨立董事、執行董事的重點職責,并按照每位董事擔任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情況,區分并細化對各位董事的履職要求,為每位董事“量身定制”不同的履職檔案,如對獨立董事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召集人增加“到本行工作情況”等內容。三是及時整理并定期核對檔案資料。搜集整理董事履職資料的日常工作由監事會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由相關工作人員每季度調閱各位董事履職活動記錄,包括董事參加各類會議的會議記錄、紀要,董事參加培訓情況以及獨立董事到民生銀行工作記錄等資料,整理編制董事履職檔案,并通過半年度統計、年末匯總,與董事會辦事機構和董事本人核對有關信息等環節,初步建立了較為完整的董事年度履職檔案。作為董事履職活動的真實反映,履職檔案為監事會對董事履職情況做出客觀、公正、獨立的評價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主客觀結合、量化評價
為綜合評價董事年度履職情況,民生銀行監事會主要采取主、客觀評價相結合,并量化評價標準的方式,對董事年度履職情況做出綜合評價。其中,客觀評價占70%,主觀評價占30%。客觀評價主要以監事會日常監督建立的董事履職檔案為基礎,年末匯總形成董事年度履職情況表,主要包括每位董事年度參加各類會議的出席率、會議發言和提出建議情況,參加考察調研和提出專業報告情況以及獨立董事坐班情況等項目,并按照不同權重設置各項指標的分值,匯總計算出客觀評價得分。主觀評價為每年度末監事會組織董事對本人年度履職情況實行自我評價和對其他董事履職情況進行互評的方式,綜合了解董事的評價意見。監事會向每位董事發放年度履職情況測評表,要求其對本人和其他董事就董事履行忠實義務、勤勉義務的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2010年,對董事履職情況進行量化評價的做法開始試行。經不斷改進完善,目前該套評價指標內容相對全面,評價標準比較清晰,實施效果較好,使以往局限于宏觀抽象的董事履職評價工作有了量化的評價依據和標準,監督評價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推動評價結果落到實處
民生銀行監事會通過對董事履職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年中評價和年末匯總,形成不同階段的評價結果。具體為:根據日常持續監督情況,如發現個別董事履職不夠勤勉或存在其他問題,及時向董事會和董事發出監督提示函,督促相關董事及時改進;每年上半年工作結束后,對董事半年度履職情況作出階段性評價,并向董事會和董事發出半年度董事履職情況通報,對個別履職不夠到位的董事,如存在親自出席會議較少等情況進行書面提示,督促董事予以改進,認真履行職責;年度末,監事會根據對董事年度履職的主觀和客觀評價得分,計算得出每位董事年度履職綜合得分,并根據相關標準,對董事年度履職評價結果分為“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三個級別。如果個別董事行為有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及年度履職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情況,監事會將會同董事會對該董事進行誡勉談話,并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或罷免建議。就監督工作實際情況來看,目前尚未出現“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評價結果。
現階段,外部董事來源渠道較少。2004年,國務院國資委印發《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企業外部董事管理辦法(試行)》,擔任外部董事的基本條件是具有10年以上企業管理、市場營銷、資本運營、科研開發或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的工作經驗,或具有與履行外部董事職責要求相關的法律、經濟、金融等某一方面的專長。從全國董事會試點實際來看,外部董事來源主要有:央企和地方國企剛退休下來的領導和在職領導;黨政機關經濟管理部門剛退休下來的領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機構的知名專家學者等。部分省市國資監管部門積極拓寬外部董事選聘范圍,從機關選派業務骨干到企業任外部董事。
國企剛退休下來的領導大企業經營管理經驗豐富,素質高,責任心強,對國企運作比較了解;黨政機關剛退休下來的領導對國家經濟政策比較熟悉,但有的缺乏企業管理經驗;專家學者比較敬業,能較好地發揮專長,但履職時間難以保證,獲取企業信息渠道不暢,對企業了解不深,不熟悉國企運作,在董事會上難以發表有操作性的意見和建議;機關干部擔任的外部董事對企業情況比較熟悉,業務能力較強,能較好代表出資人意見,但因為不取酬,責權利嚴重不統一,責任追究難以落實,完全憑黨性自覺履職,且機關日常事務性工作較多,履職時間難以保證。
對此,可以拓寬外部董事來源渠道,建立人才庫共享機制。現階段,由于外部董事來源少,遴選到企業需求的外部董事有一定難度,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的進程。因此,首先要將選聘外部董事作為一項常態性工作,面向全球、全國公開招聘,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庫。二是探討建立外部董事資源共享機制。加強各級國資監管機構間的聯系,積極探討外部董事資源共享、信息互通、人才互換的有效途徑。三是建立外部董事資格認證制度,規范選聘程序,嚴把外部董事入口關。
日常管理、培訓薄弱
日常管理是目前外部董事制度的薄弱環節。大部分省市重視對外部董事的選聘,但外部董事上任后,除了要求定期上交年度履職報告、每年組織一次座談會等外,缺乏對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培訓及考核。
目前,大部分國資監管部門沒有專門的機構為外部董事提供諸如信息報送等溝通服務,一般是任職公司負責與外部董事進行溝通聯系,遞送公司相關運行情況。據了解,僅有上海市成立專門部門(市管國有企業專職董事監事管理中心)為外部董事提供及時、全面、準確的國資監管和企業運行的相關信息。
建議加強對外部董事的培訓力度,健全培訓機制。外部董事雖是某一領域專家,但由于經歷和知識等背景不同,對外部董事的權利、責任和義務認識不清。因此,要加強對外部董事的培訓,健全多層次培訓體系。一是構建多層次培訓體系,加強與培訓機構、中介機構、高等院校等的合作,有條件地建立專門培訓基地,對外部董事進行定期培訓。二是健全外部董事培訓機制,注重任職前培訓,加強日常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三是制定科學的課程設計,任前培訓注重提高外部董事對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加深對董事會職責定位、運作方式及外部董事責權利的理解,日常培訓注重提高外部董事對國資工作情況的了解,熟悉國資發展情況及經濟發展形勢,提高專業業務能力及科學決策水平。
還應加強對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健全支撐機制。外部董事大部分是兼職,不在企業坐班,一般規定外部董事一年內在任職公司履職時間不得少于30個工作日。為保證外部董事及時掌握公司運行情況,需建立外部董事資料閱讀制度,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或委托相關部門定期向外部董事報企業的月報,及時報國資系統重大事項等,解決外部董事對企業情況不熟悉甚至對行業情況不熟悉的問題,提高其履職能力。
另外,國資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外部董事履職的管理,外部董事除了如期報告個人履職情況外,重大事項也要報告,尤其是在多元股權結構的國有控股公司任職的國資委外派董事,重大事項在董事會召開前要報國資監管部門,并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發表意見。
評價落后激勵不暢
現行外部董事的薪酬主要以年度固定報酬為主,由年度基本報酬、董事會會議津貼、專門委員會會議津貼組成。各國資監管部門根據所監管企業的實際情況,規定了不同的薪酬標準。如國務院國資委在確定央企外部董事薪酬時,考慮了外部董事在董事會的任職(是否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專門委員會主任)、履職時間、所在企業規模(即承擔的責任)、與企業負責人薪酬的比例等4個主要因素。僅擔任外部董事職務的,按照企業規模分為三檔,年度基本報酬分別為8萬、6萬、4萬,董事會會議津貼是3000元/次,專門委員會會議津貼是2000元/次。各省市國資監管部門規定的外部董事年度基本報酬未與企業規模掛鉤,且低于央企外部董事的薪酬。如湖北省國資委規定外部董事年度基本報酬不超過4萬,由國資委根據外部董事的考核評價結果確定,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會議津貼分別為1000元/次、600元/次;山東省外部董事每在一戶企業任職的年度基本報酬是5萬,兼任董事長的增加3萬,兼任副董事長的增加1.5萬,兼任專門委員會主任的增加1萬,董事會會議津貼是3000元/次,專門委員會會議津貼是2000元/次,每年會議津貼不超過3萬。
當前代表工作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重視。基于法律賦予人大代表的神圣職責,黨委和政府重視代表意見建議、通過發揮代表作用來推動區域發展,形勢發展對創新代表工作提出新要求等諸多因素,代表工作出現“頂被感”和“倒逼現象”。普陀區人大常委會重視代表工作、關心民生大計,專門制定了《關于加強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工作、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的若干規定》,將“倒逼機制”轉化為推動代表工作的“正能量”。此次依據代表法探索性開展區人大代表向選民報告履職活動,是進一步加強人大代表與選民之間的溝通聯系、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增強代表履職意識,推動代表工作的一項積極舉措。通過活動,代表進一步認識到向選民報告履職情況、自覺接受選民監督,是增強代表履職意識、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國家監督體制的不斷完善,有利于發現履職實效與群眾意愿之間的差距,為有效履職起到助推作用。代表與選民零距離交流,拉近了代表與人民群眾之間的距離,選民加深了對人大代表和人大制度的了解。
二、精心組織準備,發揮示范帶動效應
一、董監事履職的意義
董監事作為母公司委派或推薦的股東方權益代表,應按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公司有關制度規定,貫徹母公司戰略部署安排,行使法律賦予董監事的參會權、表決權、簽字權、決策或監督權等權利,勤勉盡職的履行工作職責。董監事的勤勉履職有助于構建子公司內部權力制衡的約束機制,維護母公司合法權益,促進子公司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二、董監事的工作職責
母公司外派的董監事,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具備所任職崗位業務素質,具備把握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前瞻、預測能力和決策、判斷水平,同時還應當具備比較全面的財務、經營、法律、管理、所從事行業等專業知識。
董監事應履行以下工作職責。按章程在所任職公司參加重大事項決策,關心所任職公司的經營和發展,了解掌握重大經營決策及經營管理中或可能出現的重大情況,并以適當方式提出合理解決方案的意見或建議。維護股東方權益,檢查督促相關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即三會決議的執行,及時掌握子公司的安全生產、經營管理、資產、財務、計劃、投資等方面的重要情況。在遇重大緊急事項的情況下,應按照相關法律和章程提請公司召開董事會,同時或事后立即向母公司報告。在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相關工作中積極與其他股東方代表、董監事進行溝通。在提交議案、進行表決以及實施其他履職工作行為時,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集團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
三、如何加強董監事履職行為的管理
(一)加強培訓,提升董監事的履職意識和履職能力
董事會是子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董事承擔著大量的經營管理工作;監事負有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職的監督職責。一些董監事缺乏相應崗位要求的專業背景,在公司治理、決策、監督等方面的工作經驗不足,履職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母公司應加強子公司董監事培訓,包括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的教育,組織對擔任股東代表、董監事的人員進行相關專業知識的業務培訓和學習交流,培訓內容涵蓋財務、經濟、金融、法律、管理等專業知識,不斷提升董監事的履職意識和履職能力。
董監事應于就職開始時制定本人履職工作計劃,合理確定履職工作任務與時間,參加必要的學習、調研或其他相關工作時間。董事長應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定期或臨時組織(或按公司章程規定委托他人組織召開)股東會、董事會,實施公司的部署和要求,與各股|方及董事溝通協調,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二)明確程序,規范董監事履職的流程
母公司組織相關業務部門、董監事對相關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議案進行審議,形成公司對相關議案的表決意見,組織股東代表、董監事按照公司意見出席會議,發表意見、進行表決或簽署相關文件。
(1)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擬召開股東會、董監事會時應提前將議案上報母公司,同時發送公司董監事,董監事收到議案后應針對有關具體情況提出本人意見。
(2)收到會議議案和董監事意見后,母公司審批并研究確定母公司意見,并將最終意反饋至各董監事。董監事需根據母公司意見出席會議,審議、表決或簽署相關議案。董監事出席會議時出現臨時情況,致使未按母公司進行表決,相關董監事應及時向母公司報告,必要時提交書面報告進行說明。
(3)董監事應按時出席所任職公司的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時,應按規定向所任職公司辦理請假、委托他人出席等手續,受托人出席會議時應出具授權委托書,所出具的授權委托書中載明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項、是否委托表決及表決意見,以及公司要求說明的其他事項等。
(4)母公司派到所出資公司的股東代表出席股東會需要持有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股東代表應依據相關授權書所列示內容審議并表決或簽署相關文件。股東會現場臨時增加或減少股東會議案時,股東代表未經授權不得予以表決,因特殊原因對未經授權的議案進行表決,應及時向母公司報告有關情況。出席參股公司股東會的股東代表應妥善保存會議資料,并在會議結束后及時將當次會議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報送母公司。
(5)董監事應對會議通過決議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在檢查中發現有違反決議事項,應及時對公司提出質詢,予以制止或要求糾正,必要時報告母公司。
(三)完善機制,加強對董監事的考核激勵
母公司需要不斷完善機制,加強對外派董監事的考核與激勵。將薪酬與所派駐子公司利益增減情況相掛鉤,同派駐公司的經營風險相掛鉤,充分調動外派董監事履職的積極性。
2.專題性述職述廉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對某一方面的工作的專題反映。
3.單項工作述職述廉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對某項具體工作的匯報。這往往臨時性的工作,又是專項性的工作。
從時間上劃分
1.任期述職述廉報告:這是指從任現職以來的總體工作進行報告。一般來說,時間較長,涉及面較廣,要寫出一屆任期的情況。
2.年度述職述廉報告:這是一年一度的述職述廉報告,寫本年度的履職情況。
3.臨時性述職述廉報告:是指擔任某一項臨時性的職務,寫出其任職情況。比如,負責了一期的招生工作,或主持一項科學實驗,或組織了一項體育競賽,寫出其履職情況。
從表達形式上劃分
1.口頭述職述廉報告:這是指需要向選區選民述職,或向本單位職工群眾述職的,用口語化的語言寫成的述職述廉報告。
2.專題性述職述廉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對某一方面的工作的專題反映。
3.單項工作述職述廉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對某項具體工作的匯報。這往往臨時性的工作,又是專項性的工作。
從時間上劃分
1.任期述職述廉報告:這是指從任現職以來的總體工作進行報告。一般來說,時間較長,涉及面較廣,要寫出一屆任期的情況。
2.年度述職述廉報告:這是一年一度的述職述廉報告,寫本年度的履職情況。
3.臨時性述職述廉報告:是指擔任某一項臨時性的職務,寫出其任職情況。比如,負責了一期的招生工作,或主持一項科學實驗,或組織了一項體育競賽,寫出其履職情況。
從表達形式上劃分
“安排式”代表活動,履職效果大打折扣
參加閉會期間代表活動,是各級人大代表的重要履職形式。然而,人大常委會在組織閉會期間代表活動時,往往很難針對每個代表的專業、特點安排活動,結果往往造成一些代表因為沒有得到“對口安排”而無話可說,甚至借故缺席活動,而那些真正對此有話想說的代表,又因為沒有得到安排,只好繼續沉默。
2009年,據寧波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記錄顯示,能全程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代表活動的代表僅80%左右。而在審議發言時,能提出一些實質性建議的不到10%。
對此,寧波市人大代表、寧波市第六醫院副院長袁建樹就深有體會。他說,常委會曾安排他參加檢查《寧波市河道管理條例》執行情況,當時他就只能了解一些面上的情況,所提的常識性意見也都以詢問為主,相關部門只要用一些專業知識來解釋一下就了結了,你也不知道對不對。他認為,對他來說,如果是參加一些醫療衛生方面的執法檢查,那可能就會更專業、更到位一些。
2010年初,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在調研2010年工作思路時,吳以剛等8位代表提出,希望常委會能細化當年度的常委會、各專委會工作,并讓代表們事先早知道,然后再根據自身情況重點關注幾個問題,以便參加代表活動時能更有針對性地提出一些問題和建議。此后,在征求市人大常委會2010年度工作要點意見座談會上,時任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鄭杰民也提出,應把常委會、專委會的年度重大活動先行告知代表,并有針對性地安排代表參加一些活動,這樣既能充分發揮代表的專業特長,又能激發代表參與常委會、專委會活動的熱情。
此次調研后,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見,引起了寧波市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重視。在2010年初的寧波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前夕,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邀請代表參與常委會、專委會活動實施意見》,并在人代會期間以表格形式,向每位代表征求參加本年度常委會、專委會活動的意向。
代表自主“點菜”,活動更顯成效
在寧波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上,492名市人大代表都拿到了一份列有市人大常委會本年度立法項目、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視察活動和常委會會議主要議題等內容的表格,每位代表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關注事項等因素,自主選擇參與常委會、專委會活動或者列席有關會議的意向。
據2010年《代表意向表》顯示:114名代表有意向參與聽取審議專項報告,76名代表有意向參與立法調研,38名代表有意向參加執法檢查,43名代表有意向參加專委會視察……
隨后,常委會再根據代表意向,組織他們有序參與活動或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