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1 16: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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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工貿集團公司管轄內容
__農工貿集團公司:管理和經營__社區、土橋村和曹家溝村的農田和土地,統籌協調管轄下的自然資源保護和農業生產,管理的企業有__村煤礦、華硯賓館。
東溝農工貿集團公司:管理和經營東溝社區、麻池社區和韓河村的農田和土地,統籌協調管轄下的自然資源保護和農業生產,管理的企業有華硯供熱公司、東溝村煤礦。
(二)公司內部功能劃分
這兩個公司在承擔著經濟功能的同時,還要承擔相當部分的社會功能和社區職能,故在內部組織結構設計上,設置一定的執行社會管理職責和社區管理功能:
在公司領導層(總經理負責制)下,設立綜合辦公室、財務部、工業發展部、農業產業開發部、第三產業發展部,社會事業管理部共六個主要職能部門。
(三)職責劃分
在管理體制上,農工貿集團接受鄉政府的直接領導和宏觀指導,尤其是在社會功能的發揮上,要按照上級政府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執行、嚴格落實;在企業的經營運作上,公司應按照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操作,在鄉經濟發展辦的宏觀指導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董事會的產生
(一)農工貿集團公司董事會的產生
在公司成立的同時,設立農工貿集團公司的董事會,董事長由鄉政府提名任命,董事會的董事由鄉政府和各相關利益團體推薦產生。
__農工貿集團公司董事會由鄉政府、__社區、土橋村、曹家溝村、__村煤礦推薦產生。
東溝農工貿集團公司董事由鄉政府、東溝社區、麻池社區、韓河村、東溝村煤礦、華硯供熱公司推薦產生。
1.2本標準作為**省電力公司班組建設規范化管理系列標準的組成部分,該部分內容考核總分為200分.評選安全先進班組的必備條件不少于180分.
1.3本規定適應于**省電力公司系統生產營銷班組,基建、多經班組可以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2,編制依據
2.1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家電網總號)
2.3**省電力公司《安全性評價實施管理辦法》(**省電力公司安號)安全管理(200分)序號考核項目具體內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備注安全目標與責任制(20分)1,安全目標與控制措施:
(1)結合實際制定班組安全目標,(2)結合實際制定控制異常和未遂,不發生障礙和輕傷及以上事故的具體措施.
5分(1)班組無安全生產目標扣5分;
(2)無控制異常、障礙、人身輕傷事故具體措施扣5分;
2.責任制:
(1)建立和健全適合本班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執行;
(2)班組成員都明白自己應負的安全責任;
(3)班組安全員(安全性評價專責)應做到人員落實,履行職責.7分(1)未結合班組工種和崗位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全扣,缺一個崗位扣2分;
(2)個人與班組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每發現1人扣1分;
(4)班組無安全員,安全性評價專責扣4分,安全管理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酌情扣分;
(4)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職責不熟知,每人每次扣1分.
3,安全先進班組必備條件;
(1)不發生輕傷和責任的一類障礙及以上的事故;(2)不發生嚴重違章違紀行為;
(3)不發生嚴重影響的事件;
(4)班組安全管理合格.8分(1)發生無人員責任的障礙一次扣4分,事故扣8分.
(2)任一項必備條件不滿足扣30分.例行工作和日常管理(80分)安規培訓.
(1)每年由上級組織進行一次安規考試,參考率,合格率均達100.保管好試卷.考分記錄在安全合格證內.
(2)培訓計劃含安全內容8分(1)安規考試每缺考1人扣1分,合格率每下降1扣1分;
(2)無安全合格證、每缺1人扣1分;
(3)培訓計劃沒有安全內容扣4分,未按計劃組織培訓每次扣2分;
(4)對本崗位安規有關條文,不熟悉每人每次扣1分.
2.安全活動:每月進行四次安全活動,做到人數,時間,內容、發言記錄四落實.安全小結可以結合當月最后一次安全活動進行.
安全日活動內容:
(1)聯系實際學習安全方面文件,規程制度,三措和相關的安全通報快報;
(2)班組全員參加的事故預想活動和反事故演習活動;
(3)班組全員參加的安全培訓活動;
(4)未遂,異常及以上事件的專題分析;
(5)作業前、班組70及以上人員參加的危險點分析和討論.16分(1)班組長對安全學習不召集,主持(出差除外)每次扣1分;
(2)每月4次安全活動,每缺1次扣1分;
(3)安全活動內容不具體,記錄不詳實,一言談,走過場、每次扣0.5分;
(4)安全活動弄虛作假每發現1次全扣;
(5)月末無安全小結和分析,每缺1次扣1分;
(6)對本專業發生的事故通報未進行學習并制訂相應的防范措施扣2分次.
1,學習安全方面文件以本單位的安全文件為主,其他方面為輔.
2,相關的安全通報快報:指上級要求發到班組必須學習的安全通報,快報和本專業的安全通報,快報.
3,安全性評價:一年開展一次,安全性評價應有匯報(不評分).整改項目應有據可查.10分(1)每年1次有記錄,有匯報.無記錄全扣;
(2)發
現問題未按批準的計劃整改扣2分項.
4,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1)班組應有日常工作中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的范本;
(2)作業前必須結合實際進行危險點分析和討論、并按要求填寫卡片;(3)運行班組應根據設備,人員素質和天氣變化情況,結合實際定期進行事故預想,調度班組應有事故應急預案.
16分(1)班組沒有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的范本扣10分;
(2)班組沒有建立危險點分析與預控的制度扣10分;
(3),運行班組未按要求進行事故預想,每缺1次,扣4分,事故預想不聯系工作實際、每次扣2分.調度班組沒有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扣5分;
(4)作業前未進行危險點分析和討論、一次扣30分(在現場作業部分扣).
(5)危險點分析與預控內容不具體,與作業現場實際不相符,每次扣4分.
5,安全大檢查:
(1)按上級要求進行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要歸類整理,上報,并采取具體的預防措施.
(2)安全大檢查整改項目完成率應為100.10分(1)班組安全大檢查無計劃,安排扣2分次;
(2)未按要求進行安全大檢查,每缺1次扣4分;
(3)對檢查出的設備缺陷,事故隱患未及時上報和采取防范措施,每項扣1分.
(4)整改項目按計劃時間一項未完成扣2分.
6,堅持四不放過原則(1)對本班異常、未遂及以上不安全事件認真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做到事件分析要認真,原因要清楚,責任要明確,防范措施要具體,上報要及時.
10分(1)本班發生不安全事件未進行分析,每次扣4分;
(2)不安全事件原因不清、責任不明,未落實到人、每次扣2分;
(3)發生不安全事件,未作詳細記錄,或不實事求是扣4分;
(4)未按規定及時上報扣2分次.
7,兩票管理:兩票合格率達100,并保管好工作票,操作票和危險點分析卡(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10分(1)兩票合格率每下降1扣1分;
(2)兩票未按規定要求保管每缺1份扣1分.兩票保管期為一年現場安全管理(65分)1,完成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20分(1)無票作業扣30分;
(2)大型工作必須有三措.無三措,每發現1次扣30分;
(3)開工前無危險點分析和預控措施,每次扣30分;現場作業人員對危險點與控制措施不熟悉、每人次扣2分.
(4)無人監護扣30分;
(5)安全措施,危險點分析內容不具體,可操作性不強、每次扣4分.
(6)工作結束記錄不清楚,結論不明確,未滿足安規要求,每次扣1分.未簽名每次扣0.5分.
大型工作:一般指輸,變電設備技術改造項目,變電站全站停電預試工作,主設備的大修等、2,完成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15分(1)檢修現場發現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不符合要求,每次扣30分(2)設置的安全措施不符合現場要求,每發現1處扣2分;
3,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工具10(1)未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未使用雙保險帶每人次扣30分;
(2)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次扣2分;
(3)未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每人次扣1分
⑷大型電動工具,現場無使用管理規定每件扣2分.
(5)要求接地的電動工具與試驗設備未接地,發現一處扣1分.
4,生產場所安全標志10(1)開關,刀閘未按規定雙重編號,發現一處扣1分.
(2)生產場所未按規定設置安全標志,發現一處扣0.5分.
5,電纜防火和現場其他安全管理10(1)電纜防火未按規定,發現一處扣1分.
(2)沒有錄音一次,扣4分.沒有按要求下達和接受調度命令扣2分.
(3)臨時工未經安全培訓和考試合格,未持證或佩帶標志上崗,每人次扣2分.
4工,器具管理(25分)1.按規定配齊安全工,器具,做到保管完好,定期檢查測試有記錄,安全工,器具,按三十二字原則管理.10分(1)沒有安全用具管理制度扣5分;
(2)安全工,器具未按規定配齊,每缺1項扣1分,扣完為止;
(3)工,器具未按期測試或無記錄可查,每件扣1分;
(4)不合格工,器具未封存,好壞混放,每發現1件扣1分;
(5)起重工具沒有噸位標示扣0.5分.
(6)未按規定接地的電動工具和試驗設備,每發現一處扣一分.2.班員熟悉各種安全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5分(1)不熟悉安全工,器具性能和使用方法,每發現1人扣1分.3.工作現場的消防器材應落實到班組,保管完好,齊全.并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5分(1)消防器材未保管好,未定期檢查試驗和更換,每發現1處扣2分;
(2)不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每發現1人扣1分.4.接地線和移動電源開關板管理5分(1)接地線無編號,擺放不整齊,有破損,未按規定管理,每件扣1分.
(2)移動電源開關板不合格,未裝漏電保護器,每件扣1分.1.5基礎資料和其他.
寧夏是個以工業產業為主導領域的省份,截止2016年,寧夏總計有24家工業園區。經過多年的努力,寧夏境內工業園區在資源能源高效利用、節能減排,以及發展園區公共事業等方面,已取得豐碩的成果。但如果繼續沿用以往的思路和技術已很難取得明顯效果,遇到了“瓶頸” 期,因此要想取得突破,提高企業競爭力、園區投資吸引力,必須轉變思路、創新方法和技術。
隨著“電改9號文”、 “寧夏電改方案”等文件的逐步出臺及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在逐步深入,在給用電企業帶來了實惠與機遇的同時,也給用電企業提出了諸如購電策略、購電管理成本、價格談判能力、科學用電等一系列新的問題和挑戰。
2 寧夏工業園區售電公司組建及開展能源綜合管理服務的方案
目前寧夏工業園區整體用電的管理方法、技術手段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間。如果組建售電公司可以采用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手段,建設園區電力需求側管理綜合能效平臺,為企業提供優化用電策略、用電診斷、電能治理及能效管理、優化需求響應、節能節電服務等,實現科學用電,提高用電效能。
由寧夏區內各工業園區管委會牽頭,引入社會資本、先進技術和專業管理團隊共同投資組建園區售電公司。園區售電公司將在園區管委會的領導下開展工
作,實施企業化運作,市場化運營。
3 寧夏工業園區售電公司組建及開展能源綜合管理服務的主要工作目標
組建后的園區售電公司將在售電、配電、管電、綜合節能及專業化服務等方面為園區企業提供服務。
(1)售電主要工作目標
根據“寧夏電改方案”的實施步驟,購售電市場化改革將出現以下三個階段:
1)園區型售電主體直接交易階段;
2)直接交易過渡到市場化購電和售電階段
3)市場化購售電階段。
結合上述三個階段的特點,園區售電公開展以下工作。
第一階段:園區型售電主體電力直接交易階段
在園區型售電主體電力直接交易階段,直接交易的電力總量由自治區主管部門控制,電量分配基本由發電企業均攤,用電企業能獲得多少直接交易電量主要由發電企業掌握,直接交易電價由政府主導形成。針對這種情況,園區售電公司采用平等自愿的原則,將園區企業組合在一起形成大客戶、開展“團購”。同時利用園區售電公司與發電企業的良好合作關系,在政府的支持下,為園區企業降低電力采購價格、增加直接交易電量。
第二階段:直接交易向市場化購售電過渡階段
隨著電改的推進,發用電計劃將逐步放開。此時,電力市場化定價機制初步建立,準入用戶全電量參與電力直接交易,逐步建成以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市場體系。在第一階段的基礎上,園區售電公司逐步吸納用電大戶,并在政府的支持下,成為自治區全電量直接交易的試點工作單位。以此為基礎,與發電企業開展長期購售電合作。
第三階段:市場化購售電階段
此時,除優先發、用電計劃外的發電量和電價將全部放開,價格由市場形成。同時,將逐步形成完善的輔助服務市場、容量市場,開展電力期貨和衍生品等交易種類;形成發電側、售電側主體多元、充分競爭的市場格局。園區售電公司將為園區企業提供更為全面的市場化購售電服務及輔助服務(調峰、調頻、調壓和用戶可中斷負荷等),使園區企業的用電成本處于全區內較低的價格水平。
(2)配電主要工作目標
根據“寧夏電改方案”的實施步驟,以及《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結合園區的具體情況,園區售電公司采用由易到難、由點及面的方式,逐步建成園區智能化微電網,提高園區輸配電設施的投資效益,降低企業的用電成本,促進園區的可持續發展。該項工作分兩個階段考慮執行。
第一階段:開展升壓改造及增量配電投資建設工作
園區售電公司把園區招商引資、規劃發展及園區企業的需求緊密結合,對低電壓等級的配電設施進行升壓改造,同時根據規劃,開展增量配電設施的投資、
建設及運營管理工作,提高園區配電設施的利用效率。
第二階段:開展園區智能微電網建設運營管理工作
在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寧夏電改方案”的“開展微電網建?O試點工作”的指示精神,建設園區智能微電網,打造源、網、荷、儲協調的供用電系統。智能微電網將由物理網、信息網和管理網構成。園區售電公司通過投資建設運營智能微電網能為園區企業降低用電成本,實現更加高效的用電。
(3)管電主要工作
根據寧夏電改方案的改革實施步驟結合園區的具體情況,園區售電公司引進先進的技術,采用由易到難、由點及面的方式,逐步建成建設園區電力需求側綜合能效管理平臺,給園區用電企業裝上“專家級大腦”。提高園區用電能效,降低企業的用電成本。此項工作分兩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深入節電、節能工作
目前園區部分企業已經安裝了電力需求側管理系統,但只實現了有關電力使用數據的采集和監測,在如何利用這些數據進行分析、診斷和優化運行方面所做的工作還很少,電力需求側管理系統的作用還遠未發揮,有很大潛力可挖。園區售電公司在園區選擇典型企業,為其安裝電力需求側管理監測終端,通過自主研發的專家診斷模型對終端采集的數據進行分析、診斷,為園區企業提供節電、降費的技術解決方案方案并組織實施。在政府的支持下,幫助企業申請成為電力需求側管理深入節電、節能示范項目并獲得相關資金支持。
第二階段:建設園區電力需求側綜合能效管理平臺全面開展節電、節能工作
在第一階段的基礎上,園區售電公司采用先進的云計算平臺的高并發處理機制,大數據分析應用引擎,智能專家診斷引擎、分層架構體系、采用阿里云的安全防護體系等開發需求側管理平臺及專家診斷系統,建設園區電力需求側綜合能效管理平臺,給園區所有用電戶裝上“專家級大腦”。綜合節能主要工作園區售電公司采用橫向融合發展、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的方式 ,結合園區的產業結構特點,應用EPC或EMC等多種模式,引入先進的能源、資源高效利用技術,進一步提高園區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降低企業生產成本。主要包括:
A.協助政府開展節能審計及對標管理。
B.為企業提供主工藝節能、工業余能利用、“三廢”治理、管理節能等服務。
公民之間為公房租賃戶名的變更、分列租賃戶名及公房使用部位等發生糾紛,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于理解不一,現在的做法比較混亂。有的法院直接予以受理,有的法院則認為應由出租人作出書面處理意見后,法院才能受理。現行的《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租賃條例》)規定,“……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者有多人的,應當協商確定承租人。協商一致的,出租人應當變更承租人;協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者中確定承租人。租賃關系變更后,原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權。”筆者認為,《租賃條例》明確由出租人確定承租人,對于可以繼續履行的租賃合同而言,指定變更承租人既是出租人的權利,也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應當履行該項職責,承租人取得承租權應當得到出租人的認可或指定。出租人逾期不答復或同住人對出租人的指定不服,同住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出租人如果不盡指定之責,則該類糾紛大量涌入法院,無疑會增大法院化解社會矛盾的司法成本。在我國目前公房使用權仍含有延續下來的福利性質狀態下,在法規亦有明文規定的基礎上,出租人進行指定應當是該類訴訟的前置程序,同時筆者認為,即使個別情況下出租人指定有困難,其也應當出具書面證明文件,澄明系爭房屋相關租賃情況,以及不能指定的理由。當事人經過此前置程序,方能向法院提起訴訟。另外,筆者建議應明確規定出租人指定承租人的期限,因為該期限直接影響當事人的起訴條件,不明確規定會造成不同法院對何為“逾期”理解不一致的情況,可以考慮以一個月為宜。
二、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目前由于規定不明確,有的法院將出租人列為被告,另一方同住人列為第三人,有的法院則將出租人列為第三人,而以同住人為被告。筆者認為,對出租人不指定的或對出租人指定不服的,應區別情況予以處理。
1、出租人怠于指定乃至不愿出具書面意見的。現實中,同住人對承租權的變更沒有爭議,但出租人基于某種原因不同意變更;或者同住人對租賃戶名的變更協商不成,出租人亦不愿意進行指定,且不出具書面意見。出租人出具書面意見的(可對書面意見提出具體細化的要求),可視為出租人履行了管理的權利義務。只有在出租人未完成其指定之義務時,才應列出租人為被告,同住人列為第三人。此時的訴訟請求只能是要求出租人履行義務。有人就此提出不同意見認為,一旦法院作出判決,判令出租人應當在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作出指定,而出租人仍不指定怎么辦?筆者認為,此時解決的方法也是多樣的,既可以向出租人的上級部門提出司法建議,責成下級部門履行法院確定的義務而作為,也可以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對待,予以罰款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2、出租人進行了指定,同住人對出租人的指定不服。這時同住人是直接權利義務人,筆者認為,可以借鑒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方式,將直接權利義務人作為訴訟的原、被告,出租人列為第三人。當前我國的公房租賃使用權仍具有社會福利性質,出租人對承租人的指定實質上帶有行政色彩,與勞動仲裁兩者有相類似之處。公房租賃是計劃經濟的產物,公房的物權性質有被虛化的一面,此類爭議實質上是同住人之間對承租權的爭議,故同住人應列為原、被告。而對于出租人而言,其并不與同住人發生直接的民事權利義務爭議,其對雙方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可能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故其在訴訟終結后有義務根據法院的裁判結果與一方同住人建立房屋租賃關系,因此應當列出租人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三、出租人如何界定
由于法規對“出租人”這一概念,并未明確其內涵,加之我國公房制度改革的特殊性,各法院對“出租人”應如何界定存有較大分歧。有的法院認為物業管理公司直接行使房屋管理之職能,應列物業公司為出租人,由其指定承租人,并在相關案件中作為當事人。有的法院則認為公房具有福利性質,而房地局是國家公有房屋的行政主管部門,故應列房地局為出租人,由其行使出租人的權利,履行出租人的義務。
現行《租賃條例》第五條規定,“上海市房地產管理部門是本市房屋租賃的行政主管部門。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是本轄區內房屋租賃的行政管理部門,業務上受市房地產管理部門領導。”第六條規定,“房屋出租人應當是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但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可以是房屋出租人。”《關于貫徹實施〈租賃條例〉的意見(一)》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出租人應當是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關于貫徹實施〈租賃條例〉的意見(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各區縣房地集團公司依法受托管理的代管、經租等房屋的租賃參照公有房屋租賃執行。”
目前管理公房租賃事項的部門主要是區縣房地局、房地集團公司及房產物業管理部門。筆者認為根據《租賃條例》及其貫徹意見的相關規定來看,出租人的主體應該是區縣房地集團公司。物業公司不是出租人,其主要的職責是對所屬房產進行修繕、管理、改善環境,進行物業等方面的服務,而對出租房屋沒有所有權或受托管理權,且沒有具體的法律條文賦予其對公房予以出租、管理的職權。區縣房地局主要負責本區域內公有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是行政管理機關,亦非受托管理公房的部門。而房地集團公司進行房屋租賃活動由各區縣房地局的授權及明確的法規、規章規定,故應當確定房地集團公司為出租人。同住人對變更承租戶名意見不一時,由其指定承租人,并由其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當然其可以委托物業公司中的具體經辦人員作為委托人參加訴訟。
四、審判中是否可引入貨幣化補償方法
在審判實踐中,時常會遇到發生爭議的同住人為同一順序承租人、且其他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法院無論最終確定哪一方為承租人,都會引起另一方的不滿,甚至會使矛盾激化、升級,所以如何順應社會經濟的發展,適時引入一些更為合理的解決方法便成為當務之急。
筆者認為,公房的租賃、使用權隨著“公轉私”政策的實施已日益呈現物權化的趨勢,當事人之間爭奪“承租權”,無非是認為“有利可圖”。隨著貨幣化動遷方案的實施,以及我國對于公房制度的改革,貨幣化補償不失為一種妥善解決該類糾紛的有效途徑。即條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住人之間對系爭房屋“出價”,競價高者得承租權,另一方得到貨幣補償。在雙方不愿競價的情況下,法官也可以參照系爭房屋的市場定價,確定一個金額合理的補償辦法加以解決糾紛。
五、未成年人能否成為公房的承租人
在該問題上,各個法院在個案中處理不一,有的法院認為未成年人無完全行為能力,不能作為承租人。
《租賃條例》第七條規定,“房屋承租人可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關于貫徹實施〈租賃條例〉的意見(二)》第十二條規定,“……‘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變更租賃關系時,在該承租房屋處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而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結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關于貫徹實施〈租賃條例〉的意見(一)》第六條第二項規定了承租人應提交的材料中包括了“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
對于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同住人,由于其不具備申領身份證的資格,故如按照上述規定,似乎不能成為承租人。筆者認為,相關規定并沒有排斥未成年人作為承租人。未成年人雖然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但其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對于“承租權”的獲得應不受約束,如果該未成年人為唯一同住人,那是否意味著在不能繼續承租的情況下,該未成年人就“無房可住”呢?故未成年同住人只要具備承租人的條件就可成為租賃人,鑒于其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為限制行為能力,故可在其成年之前暫由其監護人代為行使這一權利。
六、關于承租人是否可以為多人的問題
一、原則同意你省的證券經營機構重組方案。
二、你省的證券經營機構重組方案中涉及安徽省國際信托公司和安徽省信托投資公司。鑒于信托投資公司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管,你省的信托投資公司整頓方案及信托與證券分業問題,需征求中國人民銀行的意見。
三、請你省督促有關證券經營機構向我會報送組建新證券公司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應包括:
(一)有關證券經營機構共同簽署的申請報告;
(二)組建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名單;
(三)組建方案:各出資方(含新增股東)的出資額、出資方式、背景情況,新組建公司的股權結構、組織結構、機構設置、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等內容;
(四)組建工作時間表;
?2010年5月28日
中國汽車報社完成轉企改制,正式取得企業法人工商注冊登記。
?2010年11月3日
人民日報社屬報刊工作會議上,中國汽車報社社長、中國能源報總編輯李慶文在題為《關于創建專業傳媒公司的設想》的發言中,提出了實現兩報融合、創建專業傳媒公司的構想,從戰略選擇、戰略目標、戰略定位、戰略規劃、戰略資源、戰略措施六個方面進行了匯報。
?2011年1月20日
人民日報社編委會召開2011年第一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人民日報編委會2011年重點推進的30項工作》,其中第十四項“推動有關單位轉企改制工作”中要求,“加快完成中國能源報轉企改制任務,促進中國汽車報、中國能源報資源整合融合,打造專業傳媒集團”。
?2011年3月17日
人民日報社辦公廳下發《關于印發的通知》,對兩報融合、打造專業傳媒集團提出了具體要求:“中國汽車報、中國能源報專業傳媒集團于6月底前完成組建方案”。
?2011年5月17日
中國能源報、中國汽車報兩報領導班子召開聯席會議,聽取了《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組建方案》的匯報,并一致同意該方案。建立了兩報整合工作小組,負責集團組建的具體工作,制定了組建集團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以及相應的責任分工和目標任務。
?2011年6月12日
中國能源報、中國汽車報聯合召開“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組建方案論證會”,、新聞出版總署、人民日報社、清華大學等單位的有關領導和專家出席,組建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符合中央精神和改革方向,有利于做大做強做優,有利于加強在能源和汽車產業的輿論影響力。
?2011年7月26日
人民日報社編委會召開第14次會議,會議研究并原則同意《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組建方案》。方案確定集團戰略目標是“中國第一,世界著名”,戰略定位是“打造世界著名的、中國最權威的產業經濟類專業傳播集團”,努力為人民日報社事業發展探尋新道路、新模式,構建現代傳媒體系,建立輿論引導新格局,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一步增強人民日報社在能源汽車領域的影響力。
?2011年9月6日
人民日報社辦公廳以《關于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有限公司注冊名稱的請示》(人社字[2011]102號)文件的形式上報。
?2011年9月7日
中國能源報順利拿到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成為人民日報社響應中央文化體制改革,繼中國汽車報之后成功轉企的第二家非時政類報刊轉制單位,為加速實現兩報融合,組建集團奠定了基礎。
?2011年10月12日
批復同意組建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有限公司(中宣辦發函[2011]537號)。
?2011年11月3日
人民日報社致函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辦理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有限公司工商登記的函》,人社函字〔2011〕65號),商請在申請辦理登記等相關手續方面請予支持。
?2011年11月21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出“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有限公司”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011年11月25日
人民日報社編委會聽取了李慶文同志關于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籌建進展情況的匯報,并對下一階段集團組建工作進行了全面的部署。會議認為,組建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是推動社屬報刊做大做強的重大舉措,是報社建設一流媒體的重要內容,對推動報社乃至全國范圍內非時政類報刊轉企改制有著重要的示范意義,提供了可資借鑒的樣本。會議高度評價集團籌建工作,認為籌建工作積極主動、扎實細致,籌建方案顧全大局,有政治高度,發展規劃順應市場、富有前瞻性。
?2011年11月25日
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有限公司股東會確定了集團章程和人事安排。
?2011年12月3日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致函人民日報社,明確了中國能源汽車傳播集團入區的相關政策支持,包括產業用地、辦公用房、人才待遇、優惠住房等。
?2011年12月8日
雙向進入的非對稱性
在最受關注的電信與廣電業務雙向進入方面,三網融合試點方案體現出了明顯的非對稱性:電信在業務進入范圍上沒有大的突破,能進入的領域基本沒有超出目前上海等地的試驗范圍,并不能改變目前依靠廣電、并與廣電合作開展視頻業務的格局;而廣電想要進入的業務領域基本都被允許,盡管國際互聯網出口廣電未能得到,但這與廣電系統自己的全國性運營主體尚未成立有關系。
雙向進入業務的這種非對稱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意味著廣電運營商可以成為電信運營商,而電信運營商卻無法成為電視運營商。
其次,試點方案對集成播控平臺的建設管理和分業監管等進行了突出和強調,規定每個試點地區只允許一家電信企業開展IPTV傳輸,對試點地域范圍也進行了限制,這將更有利于廣電實施非對稱監管。
另外,試點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的組建事宜,要求由廣電總局牽頭,會同中央宣傳部、發改委、財政部等抓緊制定組建方案。同時,首次將未來的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定性為大型國有文化企業,要求注重社會效益,確保網絡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要實現全程全網、可管可控,增強服務能力,努力提供安全優質的廣播電視節目和信息服務。在政策扶持和組建方式上,將采取包括國家投入資本金在內的多種扶持政策,同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具體采用由國家投入資本金,并吸收中央、地方廣電機構出資,采取資產重組、股份制改造、增資擴股等方式整合省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共同組建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
應該說,試點方案在雙向進入業務方面體現出的非對稱性是廣電和電信雙方相互妥協,以及廣電總局利用了多方資源并相對強勢的結果。
試點形勢預期
試點方案的出臺意味著三網融合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關于試點的未來進展形勢,可以預期的是:試點將以城市為主并將分批進行;試點方案及其進展受限于部門間協商程度;基于行業利益最大化的部門間博弈將在試點期間一直存在;不同試點地區的試點形式和運行方式可能不盡相同;試點結果受利益格局制約;相關政策將根據試點情況調整。此外,還要分析一下分業監管與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的組建問題。
試點方案突出強調了分業監管問題,可見現行管理體制在試點期內基本不會改變。試點方案同時也突出強調了集成播控平臺的建設管理問題,相當于再次強調了廣電總局的行政管理權,也就是說在部門間的博弈中,廣電搶到了一些先機。此外,對電信運營商來說,誰獲得IPTV經營權,誰才可以被認為具有真正的全業務,但這次試點方案要求每個試點地區只能由一家電信企業經營IPTV,這一排他性要求,實際上是人為地從政策上造成了三大電信運營商之間的競爭,有利于廣電總局的行政和管控。總之,可以預計,在三網融合試點期間,考慮到有線網絡和電信運營商經營規模上客觀的不對稱性,廣電總局不但對IPTV業務,而且對其他開放的廣電業務,可能都將采取比較強硬的管控措施,這對于保障和維護廣電企業的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關于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的組建,試點方案中的最大變化是將其定性為大型國有文化企業,同時明確由廣電總局牽頭制定組建方案,將由國家投入資本金,并吸收中央、地方廣電機構出資,采取資產重組、股份制改造、增資擴股等方式整合省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共同組建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由此可見,這一主體將作為文化企業得到國家的多種政策扶持,并成為能較全面開展三網融合業務的第四大運營商。同時,目前看來,以中國有線為基礎組建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的可能性已經越來越小,最有可能的將是由國家注資重新成立一個新的主體,再通過重組、擴股等方式來整合全國各省級網絡公司,各省網公司將成為其下屬子公司。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的組建是試點階段的重要工作,預計各地開始試點后即可提上日程,而最終可能要到2012年才能完成組建。但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要實現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營、統一管理,這將需要更長的時間。
傾斜的名單
三網融合試點方案要求試點地市應具備的條件是:具有較好的網絡基礎和技術基礎、較好的市場基礎、較強的組織能力、完善的安全保障能力,符合這些條件的地市應該都有入選的可能。據悉,有超過25個自認為符合條件的地市提交了試點申請,但最終首批入選的地市只有12個。首批試點地市名單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 入選地市位于沿海及經濟發達地區的有8個,中西部地區也得到了適當兼顧,但數量較少,西南僅有綿陽、西北則沒有;
2. 入選地市的數字電視整體轉換情況較好、網絡基礎較好,絕大部分地市的有線網絡雙向改造程度較高,市場化程度也相對較高,當地有線運營商實力較強;
3. 入選城市基本都是廣電NGB試點名單里的城市,未列入NGB試點的城市僅哈爾濱和綿陽;
4. 名單注重入選地市相關產業的發展情況,意外入選的幾個地市的三網融合相關產業都較發達,如青島有海信和海爾、綿陽有長虹和九洲;
5. 多數入選地市已有IPTV試點業務和經驗,完全沒有IPTV業務的只有北京和青島,少數地市的IPTV業務已形成一定規模,如上海。
總的來看,第一批試點地市名單更傾向于從廣電角度進行遴選。這一推斷的理由,首先是入選地市的廣電都具備較好的基礎和條件,有線運營商實力較強的地市基本都被選中;其次是除上海等少數地市外,從全國范圍來看,大部分入選地市并不是IPTV很強或準備很充分的那類地區。由此說明,廣電在這次名單確定過程中相對比較強勢,當然,地方政府也在其中起了不小作用。
對照此前多數專家的預測,首批三網融合試點地市大多數在意料之中,而北京、綿陽、湖南長株潭的出現則在意料之外。其中的緣由,大概是由于三網融合試點的博弈已不僅限于行業主管部門之間,一些地方政府和經濟實體也參與到了其中,情況愈加復雜。下面簡要分析一下幾個意外入選地市的情況:
(1)四川省綿陽市
綿陽市是西部地區惟一入選的城市。此前普遍預計的是重慶和成都市,綿陽的入選實出大家的意料之外。綿陽是四川省第二大城市、國家級科技城,有長虹、九洲等大型電子信息企業。綿陽的入選,除有線網絡本身的基礎不錯外,應該說還與當地的三網融合相關產業發展程度和當地政府的支持有密切關系,試點有利于推動當地整個產業群的發展。
(2)湖南省長株潭
湖南長株潭地區的市場化程度相比于北京等地市是比較弱的,但在聯合申報情況下仍取得了入圍,推測其原因:其一可能是地方政府的支持;其二可能是電廣傳媒數字化改造進展比較快;其三是電信IPTV已開始起步,并有加快發展之勢;其四可能與工信部支持將長株潭地區打造成全國兩型社會發展典型示范區有關。
同時,廣電總局已發文至各省市級廣電局,明確中國廣電的正式名稱為“中國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公司主業為負責全國范圍內有線電視網絡有關業務,并開展三網融合業務。
目前,中國廣電掛牌前需要解決的一個關鍵問題是,領導班子的級別與名單的最后敲定,“現在中國廣電是比照副部級還是司局級管理,各方意見還不統一。”12月2日,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
業界的一個普遍看法是,如無意外,中國廣電會趕在國務院方案的最后時限之前掛牌。但掛牌成立只是它未來漫漫長途的起點。
直到現在,全國省級廣電網絡的整合進度依然復雜而緩慢,這意味著,中國廣電夢想中的“第四運營商”之路,依然任重道遠。
廣電寄望“第四運營商”
中國廣電自籌建至今已歷時3年,其間幾度周折,始終無法成功落地。
中國通信網、廣電網與互聯網走向三網融合,是廣電總局綢繆成立中國廣電的關鍵動因。事實上,早在10多年前,廣電系統與電信系統就已開始圍繞網絡媒體業務的控制權展開爭奪,隨著近年來國家對三網融合的推動加速,雙方的矛盾進一步加劇。
與三大運營商有一個全國統一垂直管理集團公司不同,多年來,各地廣電的資產與實際控制權一直都在地方,無法形成統一的戰斗力。所以,廣電總局只能寄望于整合一個國家級的有線公司,籍此拉起廣電系大旗,爭奪新網絡經濟話語權。
2010年1月,國務院下發《推進三網融合總體方案》,(以下簡稱5號文),首次明確提出了組建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的目標。按照5號文時間表,中國廣電將在2012年底之前即三網融合的試點階段完成組建工作,以“初步形成適度競爭的產業格局”。
在廣電系力量看來,一旦中國廣電完成廣電網絡資源整合,成為統一的市場主體后,再獲取到寬帶網絡運營等電信業務資質,就將成為繼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以及中國聯通之后,具有重大影響力的“第四運營商”。
同年8月,在國務院公布首批三網融合試點城市之后,廣電總局正式成立了以時任廣電總局副局長張海濤為首的國家級廣電網絡公司籌備組,中國廣電的組建整合工作正式提上議程。
艱難落地之途
記者獲悉,在最初的方案中,籌備組曾提出由國家財政出資近1000億元作為中國廣電的啟動和整合資金,但隨后該方案被國務院三網融合領導小組否決,原因是“國家一次性出資過高,與其他三家運營商組建時的費用相差過大”。
“三大電信運營商成立之初,國家給的啟動資金也不過十幾億。”一位廣電系統專家告訴記者,廣電總局提出的千億資金方案被否決在情理之中。
首套方案未獲批,中國廣電原定于2010年12月成立的時間安排自然也推遲。2011年3月,在中國國際廣播電視信息網絡展覽會上,廣電總局副局長田進向外界披露,修改后的方案已初步確定,“目前正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爭取盡快上報審批”。
這一次,修改后的方案大大降低了財政支持的規模,只要求國家財政投入約200億元,其余的資金則由廣電直屬單位和地方廣電網絡產權所有人投入一部分廣電資產,以及其他廣電機構和國有資本注資解決。
除了財政資金的調整,方案還提出了三步走的廣電資產整合路線圖:第一步,由財政部、中央干線網和一些省級網絡公司以貨幣出資形式,共同發起設立經營主體;第二步,所有網絡資產經評估后,將被分批注入中國廣電,同時吸納其他廣電機構、國有大型企業和機構投入資金,并適時由國家補充投入資金;第三步則是中國廣電在適當時機發行上市,并完成對已上市有線電視網絡公司的資產整合。
不過這套提出的200億元資金需求的方案仍難被接受。為了更統一地管控和整合省網資源,中國廣電希望被定位為副部級事業單位,屬國務院國資委管理。有人提出,5號文“轉企”。在上報后未獲批。
廣電總局籌備小組于2012年初再次提出了新的方案:中國廣電仍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定位為國有大型文化企業,啟動資金大幅下調至45億元。
就在該方案遞交審批之際,市場傳出消息,稱中國移動正在與廣電總局談合作,合作的內容即包括中國移動參股中廣傳播,也包括中國移動與中國廣電的業務和股權合作。
這一消息立即戳中了業界的興奮點。中國移動的入股意味著中國廣電將具有廣電系和電信系雙重背景,而三網融合中的最大障礙——廣電系和電信系的利益糾葛也很可能因此掃清。
不過,在11月最終獲批的方案中卻并沒有出現中國移動的身影。上述知情人士也向記者確認,中國廣電的組建和整合完全由廣電系統來操作。
知情人士分析認為,中國移動退出有人事方面的原因。當時推動中國移動與廣電方面合作的是時任中國移動董事長的王建宙與時任廣電總局副局長的張海濤。但在不久后王建宙退休。今年10月底,負責該談判的廣電總局副局長張海濤也正式退休。自此,廣電系統獨立推動中國廣電漸成定局。
整合三道坎
業界看來,中國廣電掛牌只是時間問題,未來最大的關鍵,在于中國廣電如何完成全國范圍的網絡整合——這也是一直橫亙在中國廣電面前的最大門檻。
按照最終版本的組建整合方案,45億元啟動資金中,財政部出資40億元,廣電系出資5億元,資金主要用于總公司平臺的先期搭建,其中包括總公司基本框架的組建費用和播控平臺、網間結算等業務總平臺的搭建費用,待掛牌后再逐步進行地方廣電資產的整合。
如此,能否順利走好整合路線就顯得特別關鍵。
三網融合研究專家、融合網總編輯吳純勇與記者粗略計算,全國廣電網絡的總體資產評估價值約為1500億元,凈資產700多億元,中國廣電用45億元的啟動資金去完成對各地廣電網絡的市場化整合,難度不言而喻。
而且單就后期的寬帶網絡雙向改造這一項工作,以現有超過2.5億有線電視用戶數為基準,按照每用戶1000元的理想改造成本計算,所需資金也高達2500億元。無論以何種方式四兩撥千斤,中國廣電45億元的啟動資金都是極大的挑戰。
挑戰不僅僅來自于資金。
由于歷史原因,中國各省廣電系統主體眾多,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以前全國地市級以上的廣電運營商超過250家,如果算上地市級以下的鄉鎮級廣電運營商,最高峰時總數曾達到3000家。諸多主體之間的利益博弈紛繁復雜,物理網標準不一、資費各異等情況也成為繞不開的現實。
2010年初,廣電總局就提出在年底前基本實現“一省一網”的目標。而根據相關資料,經過兩年時間,盡管目標時限一拖再拖,全國30多家省級廣電運營商中,仍有多家省網公司未能完成掛牌,已經完成掛牌成立的省網公司,基本實現整合的大致為15家左右,其余省級運營商仍在整合進程之中。
據南京郵電大學教授范鵬飛介紹,大部分省網的整合過程是先注冊成立一個省網公司,然后用行政手段將縣市級有線資產按股份并入省網,這種方式的優點是簡單直接,弱點則是一些縣市級廣電運營商意見較大,影響整合進程。此外,對一個重要的主體——多元的農村有線電視網投資主體的實際需求估計不夠足。
據熟悉農村廣電網絡情況的人士介紹,有不少農村地區的廣電網絡運營商雖然也有整合到省網的意愿,但目前多數省網公司的掛牌整合并沒有充分考慮到這部分主體的實際需求。
除了資金和省網整合,中國廣電面臨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全國廣電網絡中還有一些已經上市的有線電視網絡公司。
據記者大致統計,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主營業務為廣電網絡運營或者與廣電行業相關的至少7家,包括歌華有線、廣電網絡、電廣傳媒、天威視訊、吉視傳媒、中信國安等。此外另有一批企業正在積極籌備上市。這些上市公司市值達到數百億元,在整合路徑上難以套用整合省網公司時的行政手段。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中信國安。根據公開資料,中信國安在河南、湖北、江蘇、湖南等多地的地方廣電網絡公司都持有20%-49%不等的股份,在某些地市級廣電網絡公司中甚至擁有絕對控股權,如果要整合,能否“上收”其上市資產,如何分割各地的股份實現各省的省網整合等都是相當復雜的問題。
在吳純勇看來,中國廣電對全國省網的整合是一個龐大、復雜、現實的課題,不會是一兩年之內能解決的。比較理想的解決方案,需要行政與市場化手段共用,在業務、資本、技術等多個層面多條腿走路。
“比如行政手段可以先用于整合資金實力相對缺乏的中西部廣電網絡,市場化手段可以通過資本市場的力量,鼓勵眾多上市公司與省網公司進行網絡層面的整合,進而形成幾大巨頭,為未來中國廣電的整合上市做準備。”
針對于此,國家層面有關運營管理的設計研究開始于2004年。包括國務院南水北調辦政研中心,以及山東及江蘇等地,從此開始了不同層級的制度設計。
但因牽涉中央及地方眾多實體部門利益,各式各樣的方案雖被逐一提交各個相關部門,但最終方案,至今尚未拍板。
《財經》記者多方采訪獲悉,之所以出現這種局面,以管理體系建設較為復雜的中線工程為例,是因為至少仍有三個方面的難題待解:一、工程具體層面的運營由誰承擔,與主管單位如何銜接;二、原有建設體系如何平穩過渡;三、工程運營主體如何處理與其他相關利益方的關系。
而這種格局的麻煩之處在于,工程兩頭(水源區與受水區)都屬于行政性水資源管理,水源區屬于中央政府管理,受水區屬于地方政府管理,而中間的調水工程運行管理應當屬于獨立的企業或者事業單位。兩頭都不能管理中間,中間更難涉足兩頭。
在這種情況之下,資源管理、工程運行管理、資產管理在何種運營管理體制下能夠做到協調統一,并不容易找到答案。
“因為水是公共物品,管理水平和效率都比較低,各方都相信管理體制總有一天會出來。而相關部門每次開會也都說管理體制很重要,但每次都是原則性的,具體方案一直沒有。”一位參與管理體制研究的學者稱。 管理主體
因涉及解決資金籌措、土地征用、移民安置、工程建設、水資源配置與調度、資金還貸等跨部門、跨地區的行政事務等一系列問題,在整體規劃階段,對南水北調運營管理體制的考慮是:
一、國務院成立南水北調工程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協調和決策工程建設與管理的重大問題;審查批準工程的建設計劃和調度運行規則,特殊干旱情況下的水量調度方案;制定水的“準市場”管理規則并監督實施;
二、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組建各個干線有限責任公司,由出資人代表組成董事會,作為項目法人,負責主體工程的建設、運行管理、還貸、資產保值增值,并依法自主經營;
三、沿線各省級行政區組建地方性供水(股份)公司,負責其境內與南水北調主體工程相關的配套工程建設、運營與管理,以及境內南水北調工程的供水與當地水資源的合理調配;
四、干線有限責任公司和沿線各省級行政區供水(股份)公司之間為水的買賣關系,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供水合同,實行年度契約制。
這一設想實際涵蓋了南水北調工程從建到管、從上到下的全部管理體制。但在落實到具體細節時,打了不少折扣:
首先,出于部門協調及地方利益相異等原因,統一的東線和中線干線有限責任公司并沒有成立,地方的供水有限責任公司也至今尚未落實。
如此一來,南水北調供水契約的甲乙方都存在問題,原來規劃的管理體制基礎并沒有建立起來,這也是南水北調工程目前在地方層面缺乏管理運營抓手的主要原因。
其次,2003年建設伊始,原先建管合一的南水北調工程領導小組的職能,也被國務院明確拆分為兩部分:
其中的工程建設職能,由新設立的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下稱“南水北調辦”)負責,它為正部級單位。
而根據同年8月國務院批復的南水北調辦“三定”方案,“南水北調工程的前期工作和工程建成后運行的行政管理職能,則由水利部承擔”([2003]71號);2008年7月,國務院在批復水利部新的“三定”方案中再次明確指出,南水北調工程……建成后運行的管理職責由水利部承擔([2008]75號)。水利部作為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南水北調工程水量調度方案的制定、監督和管理等。
而在2014年2月公布的《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管理條例》(下稱《條例》)第四條中,對此的表述為:“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南水北調工程的水量調度、運行管理工作。” 塵埃未定
《條例》第六條也同時指出:“國務院確定的南水北調工程管理單位具體負責南水北調工程的運行和保護工作。”并未最終確定具體負責工程運行的管理單位。
所以,《條例》公布后,對南水北調工程未來的運營管理,水利部和南水北調辦意見仍不一致,并延續至今。
前者認為,南水北調工程的運行管理由該部負責,后者只負責建設,不應參與運營管理。
“它(南水北調辦)現在的主要工作是抓緊規劃和推進東線二期工程的上馬,以及準備西線工程的建設。”一位相關知情人士告訴《財經》記者,但“它也在謀求未來把運行也管起來,變成長期機構”。
2013年時,針對是否準備參與后期管理這一問題,南水北調辦主任鄂竟平曾公開透露,眼前南水北調工程建設還沒有走到這一步,甚至還沒有研討。“目前南水北調工程建設方面的事情太多了,任務繁重,我們這幾年都全神貫注搞建設,不能分散精力。”
與此同時,南水北調辦也在進行包括舉辦座談會在內的一系列相關準備。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建設進入倒計時階段,加快運行管理機構組建既是貫徹六次建委會精神的具體要求,也是工程運行管理的實際需要。”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副主任張野表示。
“以東線工程為例,我們已按照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分工要求制定了東線運行管理機構組建方案,并且抽調了40人左右的專業隊伍進行試運行管理,待國務院批準后就正式組建管理機構。”鄂竟平表示。
據其透露,東線運行管理機構組建方案,跟三峽總公司類似。而如果模式近期能夠運轉順利的話,下一步中線西線工程也不會采用其他管理模式。
有相關人士認為,因為國務院三峽辦的前身和南水北調辦如出一轍,有可能出現的一種情況是:在南水北調工程全部完工后,走三峽辦的路子,也就是重新組建南水北調辦,負責南水北調后續工作規劃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監督管理。 運營基礎
按照《南水北調總體規劃》中指出的“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原則,不管具體的行政主管單位是誰,都將面對作為企業的項目運營主體。
按照這一規劃的最初設想,在中線建設及運營階段,本應皆由中線干線有限公司一家出面負責。
但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這一模式卻變成主體及水源工程由兩家公司負責,配套工程由其所在地方根據需要設置管理機構自行管理。
按照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南水北調工程項目法人組建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中線建設和運營被拆分為中線干線和水源工程,并將組建兩個項目法人,具體履行南水北調中線主體工程建設期間的項目法人職責。
負責干線的名為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建設管理局(下稱“中線建管局”),于2004年7月13日正式成立。它在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的領導和監管下,進行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和各項經營活動。
在工程進入運行管理階段后,中線建管局的主要職責則變成負責中線干線工程的運營、還貸、資產保值增值等。
同年8月,負責水源工程建設的項目法人,南水北調中線水源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水源公司”)也宣告成立。它以漢江水利水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漢江集團”)為基礎組建,由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直接管理,下設綜合、計劃、財務、工程、環境與移民五個部門及陶岔分公司,主要負責丹江口大壩的加高和水庫移民等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該公司成立時的董事長徐尚閣表示,水源公司目前主要履行水源工程建設期間的項目法人職責,將來要與漢江集團按照主輔分離、資產重組、供水與發電結合的原則進行重組,實現建設與運行管理相結合,落實項目法人籌資、建設、運行、還貸、資產保值增值等責任。
這也意味著,兩家公司都將在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完工之后,開始負責具體的項目運行管理。
針對這種“分而治之”的建設管理模式,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水資源所在一項研究中指出,“在工程建設期間問題不大,實際運行調度過程中會有很多矛盾需要協調。”
事實上,在《通知》中,也曾提出過“先組建南水北調中線水源有限責任公司和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建設管理局。在工程進入運營階段,可組建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有限公司”的政策要求。
而在上述研究中,則具體規劃了要這種打破中線局和水源公司分管、統一體制的模式。
其中的關鍵性問題在于:在已經分為兩家的情況下,且尚無有關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管理體制的相關法律規定。在進入管理階段后,這兩個機構該怎么協調?
目前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相關研究人員曾提出一份方案,具體可分為兩部分:
其中之一被命名為“整體方案”,其具體做法為:從實現跨流域調水資源優化配置、統一調度和統一管理的角度出發,以中線建管局、漢江集團和中線水源公司為基礎,主輔分離,資產重組,設立南水北調中線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線公司”)。
分設方案的格局與目前的現狀類似,其主要目的是進行資產重組,共分為兩部分:首先,以漢江集團和中線水源公司為基礎,主輔分離,資產重組,新建南水北調中線水源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水源公司”)。
其次,以中線建管局為基礎,中央與各地方出資人代表一起,組建南水北調中線干線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干線公司”)。 再爭陶岔
不管選擇哪個方案,為了讓中線得到有序管理及運營,都將面臨一個核心問題:陶岔渠首的管理權。這個問題,至今懸而未決。
陶岔原本是“引丹江口水庫”的農業灌溉水利設施,管理權在地方,管理機構是河南省鄧州市政府的職能部門南陽引丹灌區管理局(鄧州市為縣級市,由南陽市代管)。
如今的陶岔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渠首工程,也是丹江口水庫的副壩工程。合理的陶岔渠首管理體制,則將有利于丹江口水利樞紐和南水北調工程的良性運行。而 “管不住陶岔,就管不住丹江口水庫的水”。
具體到南水北調工程來說,其重要性在于,誰負責陶岔工程的建設和管理,誰就控制了南水北調中線的最大賣水權。
在陶岔變身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渠首之時,已經出現過一次有關其管理權的爭奪戰:按照原計劃,負責其建設的,應該是中線水源公司。
但后來具體負責建設的單位,卻是和中線水源沒有任何關系的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
這是包括地方政府、漢江集團、中線水源公司、中線建管局多方博弈爭奪渠首管理權的結果。
業內人士之所以能夠接受這一結果,是因為:指定淮河水利委員會來建設,工程建成驗收完后,淮河水利委員會與渠首管理沒有任何瓜葛。
而假如讓中線水源公司建設,則建成后,它自然會成為管理者,這是其他爭奪者不愿接受的事實。
目前陶岔渠首仍由淮河水利委員會負責建設管理,還沒有明確其歸屬。而“誰來管理”,已再次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作為競爭者之一的漢江集團曾多次公開表示,應對丹江口水庫和渠首進行統籌統一管理。這樣國家的調度令才能被嚴格執行,否則地方政府為了各自的利益,關鍵時候根本不理會。
據知悉情況的權威人士告訴《財經》記者,目前中線建管局也已經加入了爭奪。
2多措并舉,強化電力企業班組建設
為了切實改善班組建設中出現的問題,供電公司擬從三個方面采取措施加以整治。①不斷健全和完善班組建設組織體系。過去班組建設工作由發展建設部牽頭,現在轉由工會歸口管理。公司適時對班組建設的組織體系進行了調整。供電公司建立了由經理、書記任組長,工會主席任副組長,職能部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對班組建設工作進行部署和考核;工會牽頭組織相關部室對各班組進行督導、檢查和考評;班組長把班組建設工作分解、落實到班組的每個成員身上,實行責任考核制,從而使班組建設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有效地調動職工參與的積極性,提高了班組建設的整體水平。②加強督導檢查,是強化班組建設的有利措施。國網曲陽縣供電公司共有12個鄉鎮供電所,占班組數的四分之三。抓好供電所班組建設對電力企業整體班組建設工作具有重要意義。供電所是電力企業主要業務支撐和實施單位,生產經營工作十分繁雜。有不少的同志認為班組建設是“虛”的,業務工作才是供電所的本職工作。因而抓班組建設工作的積極性不高。為了解決部分同志的誤解,電力企業協調各部室,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報領導同意制定印發了《2014年供電所專業督導實施方案》。該方案融匯了上級和本企業對供電所的任務安排和要求,其中包括班組建設問題。各部室突出工作重點,根據分管工作,安排專人每周對供電所進行督導、檢查,每周去3個供電所,每月為一個周期,由工會和鄉鎮供電所管理部匯總各專業督導、檢查結果,并每周印發《供電所專業督導簡報》,每月進行一次排名。使班組建設工作融入各項業務工作之中,不再“虛”和“空”,班組建設工作落到了實處。③抓好班組成員素質建設。搞好班組建設,最根本的是發揮每一個班組成員的潛力,提升每個人的素質。只有把班組工作抓好,才能強化勞動紀律,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提升安全生產、優質服務水平,才能推進技術和管理現代化,才能使企業穩步發展。近幾年來,企業在班組建設中,除深入宣貫《班組建設標準》和開展“爭當工人先鋒號”活動外,還建章立制,規范行為,同時進行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教育,不斷提高班組人員的素質,使班組人員工作面貌煥然一新。調控班堅持定期開展安全日活動、學習安全規程、事故報告及反事故措施,進行事故預想、反事故演習和運行方式安排,圓滿完成了“春節及兩會”、“中考”、“高考”、“國慶節”等重要保電任務。客服中心營業班是一個女性團隊,擔負著電力企業的業擴報裝、業務咨詢等重要工作。在工作中,她們根據《業擴報裝管理標準》和《業擴報裝實施細則》,多次修訂了業擴報裝流程圖、明確業務受理標準,提前介入業擴報裝業務前期服務,實現服務關口前移,更好地與項目前期規劃銜接;另外還規范了現場勘查、供電方案的制定、圖紙的審核、中間檢查、竣工驗收、合同起草及簽訂等環節。營銷SG186系統上線以來,客服中心營業班對客戶申請的業擴工程及時錄入SG186系統,不存在流程倒置或游離系統之外流轉的問題,業擴流程各個環節的時限也符合規定要求,受到企業領導和客戶的廣泛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