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7 11: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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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總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于今年7月12日宣布提名朱民出任該組織副總裁。這一提名隨后得到IMF執行董事會批準,14日,朱民當選為IMF副總裁,并確認于26日上任。
拉加德在12日的聲明中說:“朱民擁有政府、國際政策制定和金融市場的豐富經驗,高超的管理和溝通技能,對基金組織的機構制度有著深度的見解,我期待著他的支持。”她認為,作為副總裁,朱民將在與基金組織管理層的其他人士共同應對全球成員未來面臨的挑戰、加強該組織對亞洲和新興市場更廣泛的了解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我期待著與朱民、戴維和管理層其他同事密切合作。”
朱民1952年出生,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2003年至2009年,先后任中國銀行行長助理,副行長,負責財務和司庫、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法律和合規,以及戰略和研究等工作;2009年10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0年2月24日, 時任IMF總裁卡恩任命朱民擔任其特別顧問。主要從事國際金融、銀行業務和宏觀經濟方面的研究。朱民還在世界銀行工作過六年,在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和復旦大學講授經濟學。
朱民此次出任IMF副總裁被認為是新興經濟體在國際經濟治理中影響力提高的體現,也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近年來加強自身治理改革的成果之一。
嚴控融資平臺和房地產貸款風險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深入推進平臺貸款風險防控不動搖。用科學機制讓風險早暴露、早發現、可度量和早干預,嚴格依據有關要求,控制新增貸款風險。
審慎開展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戰略合作,加強土地抵押貸款管理,切實根據現金流覆蓋情況分類計提風險資本。
香港應成內地首要海外投資中心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香港資本市場面臨著第二次結構轉型的歷史機遇,即在內地資本項下提速開放的大環境與大潮流下,內地逐步從資本輸入向資本輸出轉變。香港應抓住機遇成為內地資本的“首要海外投資中心”。互聯互通是建設內地資本“首要海外投資中心”的關鍵,其目標是使兩地市場做到硬件對口、軟件兼容、系統互通、管控互動。
壽險車險業務增長面臨壓力
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上半年保險行業呈現相對理性和穩定的發展趨勢,但行業內長期積累的一些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一是業務增長面臨壓力。二是資產負債匹配難度加大。三是業務模式轉型壓力加大。四是風險因素增加。
上半年資本市場低迷和加息導致公司所有者權益價值縮水,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受到較大影響。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征求意見稿公布
7月25日,銀監會公布了《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征求意見稿)》(下稱《指引》)。
《指引》包括加強董事會運作及董事履職的內容、強化監事會職責要求、加強對主要股東行為的約束等九項創新內容。
上半年中小企業貸款
新增1.58萬億元
人是最大的資源,也是最大的風險當前,切實加強和改進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的監管.對于防范操作風險和案件發生,提高國內銀行業的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提高銀行業監管有效性的現實要求。
一、抓住關鍵,正視銀行機構高管人員對銀行業發展的作用
以人為本,多管人少管事,鼓勵金融創新,確保各種行為的誠實守信是當前國際金融監管總的趨勢一作為銀行機構的經營管理者和決策者,其高管人員的道德、素質和能力的優劣,直接影響著銀行機構風險防范和經營發展的效果,關系到銀行機構的生存
(一)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貫徹現代銀行監管理念的要求。
銀行監管當局對每一家銀行機構的監管,無論是合規性監管,還是風險性監管,實際上是對人的監管。對人的監管分為兩種途徑,一是對全部人員的監管,即對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及執行狀況的監管,一種是直接對高管人員監管,并通過高素質的高管人員對其內部人員實現管理,以達到規避風險、獲得良好效益之目的。顯然,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監管當局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能的合理選擇。銀監會成立以后,確立了“管法人、管風險、管內控、提高透明度”的監管新理念,把管法人作為銀行監管的重要內容,其目的就是在健全科學的法人治理構架后,通過一級法人加強對下屬機構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通過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和任職行為的管理,防范人為風險,以管好法人來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現代法人治理規則的要求。
公司治理結構風險是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制度性風險所在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在總行層面上建立起了公司治理框架,但這種框架更多的是形式上的架構,在內容上和實質精神上還沒有達到要求,而且現代公司治理的理念和精神在其經營性分支機構仍未得到有效滲透與貫徹,影響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按照現代公司治理規則,股份公司的董事長應當是產權方的代表,是最大股東派出的董事,銀行行長應當是由董事會選舉、決定或聘任的。在現行銀行體制下,總行級高管人員的產生,是由組織部門考查任免的,分支行級高管人員是由其上級考核任免、地方組織部門備案的,均有行政級別。行政任免高管人員往往又要受到各種關系的制約和左右,用人往往成為平衡關系、鞏固權力的杠桿和琺碼。這種高管人員的產生環境和方法與現代化股份制公司的治理規則及國際慣例有著一定的差距。需要進一步引起關注的是城鄉信用社高管人員的監管問題,由于城鄉信用社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系獨立法人,在經營與管理上較國有銀行或股份制銀行有著更大的自主性,因而高級管理人員對機構經營所起的作用和產生的影響更是遠遠大于銀行分支機構。城鄉信用社雖說都建立了“三會一層”,但其職責劃分并不完全清晰,而且高管人員也是組織考核與任免。這種體制上的缺陷使得公司治理結構很不健全,也為銀行業高管人員出現道德風險埋下了伏筆。在這種情況下,加強高管人員的市場準人和日常行為監管,使之能夠正確履行職責顯得尤為迫切。
(三)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彌補當前銀行管理體制缺陷的要求。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設置方式使得分支行的行長享有在轄區支配人、財、物等資源的權力。雖然總行一級有公司治理結構,管理上不斷加強集中控制,但是國有商業銀行機構設置戰線長、機構多、隊伍龐大、各地情況不一,在分支行行長的權力控制過于集中和缺乏有效治理的現實情況下,一些分支行在執行上級規定、按章辦事等方面,仍有空子可鉆,內部控制在執行時就容易變成內部人控制,影響了總行風險控制的效力。這種缺乏有效約束的權力為其違規操作、滋生案件留下了可怕的漏洞。如中行哈爾濱市河松街支行案,就是與分支機構權力過大有關。與此同時,如果主要負責人帶頭違反法律制度,基層員工就會上行下效,從而導致內控機制全線崩潰,“破窗效應”無限放大。特別是目前銀行機構內部人員監督與舉報機制不暢等問題的存在,使得有些高管人員的問題長期得不到暴露和解決。因此必須加強對高管人員經營決策等履職行為的監管,從關鍵環節上堵塞制度性缺陷帶來的管理漏洞。
(四)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防范操作風險和案件專項治理的要求。
近些年,國內外由于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因素而引發的金融風險屢見不鮮。2004年銀監會系統共依法取消244名各類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并建議各類銀行機構處分違規人員4294人。而2005年以來,又接連暴露出“中行河松街支行案”、“北京‘森豪公寓’按揭涉嫌騙貸案”等一系列銀行大案。分析案件頻發的原因,一個重要因素就是高管人員不能依法按章履職、內部控制不力而導致內部人作案。因為在市場經濟中,無論什么樣的業務,什么樣的經營策略和規章制度,最終是靠人來做的,受到考驗的首先是人。具體到每一個銀行員工,都是社會中的一員,他所處的社會環境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他的思想變化。一旦銀行從業人員甚至高管人員的人生觀、價值觀被金錢所控制,個人利益的驅動就會使他們敢于違規操作、火中取栗,最終把手伸向國家的口袋。因此,從內部管理層面上講,銀行業務的穩健操作需要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只有經營管理水平高、執行政策能力強的高管人員才能不斷嚴密內控制度,把制度落實到位,并以制度規范全員行為,這也是防范風險的關鍵。由于政策法規素質、經營管理理念、管理能力和管理方法的差異,不同的高管人員在同一個機構的經營管理成效也會不同。一個沒有管理能力和管理合力的高管人員群體,必然導致有制度難落實、內控不力等問題,為內部違規操作、內部人作案提供風險隱患。因此,加強對高管人員品德素質的考核和履職能力的監管是防范操作風險、減少案件發生的重要途徑。
(五)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提高監管權威和監管有效性的需要。
當前,國有銀行和城鄉信用社雖然進行了多年的改革,但中國幾千年的官本位體制造成的官本位思想,仍然在銀行機構傳習,高管人員往往只對任免他的組織部門或上級機構負責,以行政級別博弈監管部門,以在地方政府的影響博弈監管權威。一個典型的現象則是,基層行社高管人員被取消一定期限的任職資格后,其上級單位將其調人不受資格管理限制的部門任負責人,行政級別不變,待遇不變,變的只是任職的位置,這樣做的結果就可能把風險帶到一個新的部門。又如在包頭億元騙貸案中,農行包頭分行的高管人員不是將精力放在整改上,而是去監管部門“斡旋”,要求挽回“形象”。其行為從表面上看,是相關領導責任意識不強,其實質是同銀監部門博弈,向監管權威挑戰,是官本位意識在作怪。監管部門作為行政事業單位,手段不多,監管措施能不能落到實處、收到實效,能不能形成威懾力,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抓住對高管人員監管這支利劍。
二、把握現狀,重視銀行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銀行監管部門加強了對銀行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和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監管的權威和效率。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對高管人員實施監管的有關政策法規沒有隨改革進展及時跟進。
銀監部門分設后,出臺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改了《商業銀行法》部分條款,但在高管人員監管上還沒有一個系統的管理辦法。目前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監管的法律法規,主要還是沿用《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以及《金融違法處罰辦法》等相關法規,銀監會僅以文件形式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部分內容作出適用性修改,但由于執法主體與文件規定不一致,權威性上受到質疑。特別是在涉及行政處罰方面,沿用人民銀行原來頒布的文件規定,不能“名正言順”,具體操作中仍有難度。
(二)現行法規體系對高管人員任職期間行為監管的規定不夠完善。
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的監管應該是一個連續的、完整的動態過程,包括其對市場準人、任職行為以及市場退出等的監管。目前的法規體系主要體現了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審核、取消等方面的監管,而對高管人員日常經營行為的監管規定少,且彈性大,難操作,形成了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審查的多,對任職期間經營行為監管的少;對銀行機構經營行為監管的多,對高管人員監管的少;對銀行機構違規行為處罰機構的多,處理高管人員的少。同時,由于目前監管者與被監管高管人員的日常交流不多,缺乏日常動態的行為監管,難以控制高管人員道德風險和經營風險,導致部分高管人員為了追求業績在任期內存在短期行為,或不盡職、疏于管理而導致金融風險不斷積聚等。監管部門一般在發現違規問題時,才約見其高管人員進行談話,后續監管缺少連續性。一旦發生道德風險,監管部門只能“救火”,損失也難以挽回。由于直接觸及高管人員任職行為的監管力度不大,對履職情況沒能進行有效的跟蹤監控,使得銀行監管有效陛大打折扣。
(三)現行法規對高管人員道德風險防范的可操作性差:
有效預防高管人員職務犯罪、道德風險也是當前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查,監管部門往往依據銀行機構的組織考察材料進行判定,即使進行現場考察,也難以在短期內作出全面準確地評價,其結果難以保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高管人員在品行、能力等素質上的合格。同時,對銀行機構提供的組織材料的真實性,目前缺乏有效的問責,也為高管人員市場準人的審核留下了缺口。
(四)檔案管理的落后使得資源共享困難。
高管人員的檔案是一種相當重要的資源,它載明了高管人員的所有信息,尤其是監管部門關注的不良行為記錄。在當前高管人員變動頻繁、異地交流力度不斷加大的情況下,由于檔案不隨人走,也未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因此難以全面連續地記錄高管人員的各項信息,這不僅加大了高管人員異地任職的監管成本,而且也使監管的有效性、連續性受到影響。
三、以人為本,構建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監管的長效機制
加強對高管人員的資格管理和日常監督,是規避決策風險和道德風險的有效途徑,是防范操作風險、案件發生的關鍵所在,必須構建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監管的長效機制,才能確保對高管人員監管的常抓不懈。
(一)完善法規體系,實現人本監管。
依照現代銀行監管理念要求,大力實施人本監管策略,把對高管人員的監管納人法制化和科學化的軌道,有效地約束法人的行為。針對目前管理現狀,建議盡快出臺有關銀行機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和任職期間行為監管管理辦法,從法律上加大對高管違法案件的懲處力度,對出現風險和案件的銀行機構,既要有人及時問責,又要深人追查事件責任人,迫使高管人員不僅僅是對任命他的組織負責,而且要對其任職的單位負責,對社會公眾負責。
(二)抓住關鍵環節,加強行為監管
為加強對高管人員連續、系統、規范、完整的全方位動態監管,建議試行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制度,在監管環節上抓住市場準人關,在其履職時“查好崗”,對其行為“問好責”一是實行市場準人資格證書制度。要求出具擬任人申報材料的銀行機構,準確評價擬任人的品德、學識、能力以及任職硬條件,對材料失真的申報機構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實施任職資格審查的監管機構,要在嚴格審查任職申報材料的基礎上,實行任職資格現場考試制度、實地考核制度和準人前公示制度,將品德差、能力弱的擬任人拒之門外,對符合資格的高管人員頒發《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從源頭上選準“當家人”。二是實行對履職行為的四項監管制度。
(1)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從建立科學的經營指標考核體系人手,對高管人員的經營行為進行系統的量化,通過實施現場檢查并結合非現場監管情況,考核其實際工作能力,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高管人員給予一定程度的處罰,克服治標不治本的短期經營行為。
(2)定期或不定期約見談話制度,就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高管人員咨詢、誡勉、警告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等,掌握高管人員的經營管理思路和思想動態,把金融風險消除在萌芽環節。
(3)建立群眾舉報制度,把高管人員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密切關注高管人員是否存在違規操作、經商辦企業、從事第二職業、賭博、不正常交友等問題和現象,促進其自我約束,力求消除各種案發隱患。
(4)離任審查監管制度,在高管人員離任前,對其上級部門出具的離任審計報告進行審查,對問題仍未查清的機構,向其上級部門提出原高管人員不允許離任的監管意見,并督促進一步查糾落實。對發現高管人員履職或個人行為有嚴重問題的,按照規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這樣,通過多環節的日常監督,把高管人員履職行為序時記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和任職資格管理檔案,約束和激勵其自覺主動地守法合規經營,規避風險,以促進銀行機構穩健運行。三是嚴格問責制度,增強監管效果。對銀行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對機構進行處理的同時,要加大對責任人特別是高管人員問責力度,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監管原則,切實防范道德風險。對不能有效履行職責、對銀行業發展造成破壞的高管人員要堅決取消任職資格,并收回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書,逐步實現對高管人員行為監管的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強化機制約束。
人是最大的資源,也是最大的風險當前,切實加強和改進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的監管.對于防范操作風險和案件發生,提高國內銀行業的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提高銀行業監管有效性的現實要求。
一、抓住關鍵,正視銀行機構高管人員對銀行業發展的作用
以人為本,多管人少管事,鼓勵金融創新,確保各種行為的誠實守信是當前國際金融監管總的趨勢一作為銀行機構的經營管理者和決策者,其高管人員的道德、素質和能力的優劣,直接影響著銀行機構風險防范和經營發展的效果,關系到銀行機構的生存
(一)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貫徹現代銀行監管理念的要求。
銀行監管當局對每一家銀行機構的監管,無論是合規性監管,還是風險性監管,實際上是對人的監管。對人的監管分為兩種途徑,一是對全部人員的監管,即對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及執行狀況的監管,一種是直接對高管人員監管,并通過高素質的高管人員對其內部人員實現管理,以達到規避風險、獲得良好效益之目的。顯然,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監管當局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能的合理選擇。銀監會成立以后,確立了“管法人、管風險、管內控、提高透明度”的監管新理念,把管法人作為銀行監管的重要內容,其目的就是在健全科學的法人治理構架后,通過一級法人加強對下屬機構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通過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和任職行為的管理,防范人為風險,以管好法人來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現代法人治理規則的要求。
公司治理結構風險是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制度性風險所在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在總行層面上建立起了公司治理框架,但這種框架更多的是形式上的架構,在內容上和實質精神上還沒有達到要求,而且現代公司治理的理念和精神在其經營性分支機構仍未得到有效滲透與貫徹,影響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按照現代公司治理規則,股份公司的董事長應當是產權方的代表,是最大股東派出的董事,銀行行長應當是由董事會選舉、決定或聘任的。在現行銀行體制下,總行級高管人員的產生,是由組織部門考查任免的,分支行級高管人員是由其上級考核任免、地方組織部門備案的,均有行政級別。行政任免高管人員往往又要受到各種關系的制約和左右,用人往往成為平衡關系、鞏固權力的杠桿和琺碼。這種高管人員的產生環境和方法與現代化股份制公司的治理規則及國際慣例有著一定的差距。需要進一步引起關注的是城鄉信用社高管人員的監管問題,由于城鄉信用社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系獨立法人,在經營與管理上較國有銀行或股份制銀行有著更大的自主性,因而高級管理人員對機構經營所起的作用和產生的影響更是遠遠大于銀行分支機構。城鄉信用社雖說都建立了“三會一層”,但其職責劃分并不完全清晰,而且高管人員也是組織考核與任免。這種體制上的缺陷使得公司治理結構很不健全,也為銀行業高管人員出現道德風險埋下了伏筆。在這種情況下,加強高管人員的市場準人和日常行為監管,使之能夠正確履行職責顯得尤為迫切。
(三)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彌補當前銀行管理體制缺陷的要求。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設置方式使得分支行的行長享有在轄區支配人、財、物等資源的權力。雖然總行一級有公司治理結構,管理上不斷加強集中控制,但是國有商業銀行機構設置戰線長、機構多、隊伍龐大、各地情況不一,在分支行行長的權力控制過于集中和缺乏有效治理的現實情況下,一些分支行在執行上級規定、按章辦事等方面,仍有空子可鉆,內部控制在執行時就容易變成內部人控制,影響了總行風險控制的效力。這種缺乏有效約束的權力為其違規操作、滋生案件留下了可怕的漏洞。如中行哈爾濱市河松街支行案,就是與分支機構權力過大有關。與此同時,如果主要負責人帶頭違反法律制度,基層員工就會上行下效,從而導致內控機制全線崩潰,“破窗效應”無限放大。特別是目前銀行機構內部人員監督與舉報機制不暢等問題的存在,使得有些高管人員的問題長期得不到暴露和解決。因此必須加強對高管人員經營決策等履職行為的監管,從關鍵環節上堵塞制度性缺陷帶來的管理漏洞。
(四)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防范操作風險和案件專項治理的要求。
近些年,國內外由于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因素而引發的金融風險屢見不鮮。2004年銀監會系統共依法取消244名各類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并建議各類銀行機構處分違規人員4294人。而2005年以來,又接連暴露出“中行河松街支行案”、“北京‘森豪公寓’按揭涉嫌騙貸案”等一系列銀行大案。分析案件頻發的原因,一個重要因素就是高管人員不能依法按章履職、內部控制不力而導致內部人作案。因為在市場經濟中,無論什么樣的業務,什么樣的經營策略和規章制度,最終是靠人來做的,受到考驗的首先是人。具體到每一個銀行員工,都是社會中的一員,他所處的社會環境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他的思想變化。一旦銀行從業人員甚至高管人員的人生觀、價值觀被金錢所控制,個人利益的驅動就會使他們敢于違規操作、火中取栗,最終把手伸向國家的口袋。因此,從內部管理層面上講,銀行業務的穩健操作需要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只有經營管理水平高、執行政策能力強的高管人員才能不斷嚴密內控制度,把制度落實到位,并以制度規范全員行為,這也是防范風險的關鍵。由于政策法規素質、經營管理理念、管理能力和管理方法的差異,不同的高管人員在同一個機構的經營管理成效也會不同。一個沒有管理能力和管理合力的高管人員群體,必然導致有制度難落實、內控不力等問題,為內部違規操作、內部人作案提供風險隱患。因此,加強對高管人員品德素質的考核和履職能力的監管是防范操作風險、減少案件發生的重要途徑。
(五)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提高監管權威和監管有效性的需要。
當前,國有銀行和城鄉信用社雖然進行了多年的改革,但
二、把握現狀,重視銀行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銀行監管部門加強了對銀行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和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監管的權威和效率。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對高管人員實施監管的有關政策法規沒有隨改革進展及時跟進。
銀監部門分設后,出臺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改了《商業銀行法》部分條款,但在高管人員監管上還沒有一個系統的管理辦法。目前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監管的法律法規,主要還是沿用《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以及《金融違法處罰辦法》等相關法規,銀監會僅以文件形式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部分內容作出適用性修改,但由于執法主體與文件規定不一致,權威性上受到質疑。特別是在涉及行政處罰方面,沿用人民銀行原來頒布的文件規定,不能“名正言順”,具體操作中仍有難度。
(二)現行法規體系對高管人員任職期間行為監管的規定不夠完善。
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的監管應該是一個連續的、完整的動態過程,包括其對市場準人、任職行為以及市場退出等的監管。目前的法規體系主要體現了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審核、取消等方面的監管,而對高管人員日常經營行為的監管規定少,且彈性大,難操作,形成了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審查的多,對任職期間經營行為監管的少;對銀行機構經營行為監管的多,對高管人員監管的少;對銀行機構違規行為處罰機構的多,處理高管人員的少。同時,由于目前監管者與被監管高管人員的日常交流不多,缺乏日常動態的行為監管,難以控制高管人員道德風險和經營風險,導致部分高管人員為了追求業績在任期內存在短期行為,或不盡職、疏于管理而導致金融風險不斷積聚等。監管部門一般在發現違規問題時,才約見其高管人員進行談話,后續監管缺少連續性。一旦發生道德風險,監管部門只能“救火”,損失也難以挽回。由于直接觸及高管人員任職行為的監管力度不大,對履職情況沒能進行有效的跟蹤監控,使得銀行監管有效陛大打折扣。
(三)現行法規對高管人員道德風險防范的可操作性差:
有效預防高管人員職務犯罪、道德風險也是當前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查,監管部門往往依據銀行機構的組織考察材料進行判定,即使進行現場考察,也難以在短期內作出全面準確地評價,其結果難以保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高管人員在品行、能力等素質上的合格。同時,對銀行機構提供的組織材料的真實性,目前缺乏有效的問責,也為高管人員市場準人的審核留下了缺口。
(四)檔案管理的落后使得資源共享困難。
高管人員的檔案是一種相當重要的資源,它載明了高管人員的所有信息,尤其是監管部門關注的不良行為記錄。在當前高管人員變動頻繁、異地交流力度不斷加大的情況下,由于檔案不隨人走,也未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因此難以全面連續地記錄高管人員的各項信息,這不僅加大了高管人員異地任職的監管成本,而且也使監管的有效性、連續性受到影響。
三、以人為本,構建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監管的長效機制
加強對高管人員的資格管理和日常監督,是規避決策風險和道德風險的有效途徑,是防范操作風險、案件發生的關鍵所在,必須構建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監管的長效機制,才能確保對高管人員監管的常抓不懈。
(一)完善法規體系,實現人本監管。
依照現代銀行監管理念要求,大力實施人本監管策略,把對高管人員的監管納人法制化和科學化的軌道,有效地約束法人的行為。針對目前管理現狀,建議盡快出臺有關銀行機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和任職期間行為監管管理辦法,從法律上加大對高管違法案件的懲處力度,對出現風險和案件的銀行機構,既要有人及時問責,又要深人追查事件責任人,迫使高管人員不僅僅是對任命他的組織負責,而且要對其任職的單位負責,對社會公眾負責。
(二)抓住關鍵環節,加強行為監管
為加強對高管人員連續、系統、規范、完整的全方位動態監管,建議試行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制度,在監管環節上抓住市場準人關,在其履職時“查好崗”,對其行為“問好責”一是實行市場準人資格證書制度。要求出具擬任人申報材料的銀行機構,準確評價擬任人的品德、學識、能力以及任職硬條件,對材料失真的申報機構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實施任職資格審查的監管機構,要在嚴格審查任職申報材料的基礎上,實行任職資格現場考試制度、實地考核制度和準人前公示制度,將品德差、能力弱的擬任人拒之門外,對符合資格的高管人員頒發《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從源頭上選準“當家人”。二是實行對履職行為的四項監管制度。
(1)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從建立科學的經營指標考核體系人手,對高管人員的經營行為進行系統的量化,通過實施現場檢查并結合非現場監管情況,考核其實際工作能力,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高管人員給予一定程度的處罰,克服治標不治本的短期經營行為。
(2)定期或不定期約見談話制度,就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高管人員咨詢、誡勉、警告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等,掌握高管人員的經營管理思路和思想動態,把金融風險消除在萌芽環節。
(3)建立群眾舉報制度,把高管人員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密切關注高管人員是否存在違規操作、經商辦企業、從事第二職業、賭博、不正常交友等問題和現象,促進其自我約束,力求消除各種案發隱患。
(4)離任審查監管制度,在高管人員離任前,對其上級部門出具的離任審計報告進行審查,對問題仍未查清的機構,向其上級部門提出原高管人員不允許離任的監管意見,并督促進一步查糾落實。對發現高管人員履職或個人行為有嚴重問題的,按照規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這樣,通過多環節的日常監督,把高管人員履職行為序時記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和任職資格管理檔案,約束和激勵其自覺主動地守法合規經營,規避風險,以促進銀行機構穩健運行。三是嚴格問責制度,增強監管效果。對銀行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對機構進行處理的同時,要加大對責任人特別是高管人員問責力度,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監管原則,切實防范道德風險。對不能有效履行職責、對銀行業發展造成破壞的高管人員要堅決取消任職資格,并收回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書,逐步實現對高管人員行為監管的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強化機制約束。
銀行業高管變動頻繁 金飯碗魅力不在
向來有“金飯碗”之稱的銀行業也開始漸漸褪色。在行業整體利潤增長乏力、薪酬改革不斷推進的大背景下,銀行高管離職屢見不鮮。
66位高管“流失”
2016年6月16日,百度披露,光大銀行原資產管理部總經理張旭陽正式加盟百度,出任分管百度金融理財和資產管理業務的副總裁。這并非孤例。年初,中國建設銀行原網絡金融部總經理黃浩也出任了螞蟻金服集團總裁助理。在今年3月,又有兩位上市銀行行長、副行長宣布請辭:興業銀行時任董事、行長李仁杰因為任職年齡原因,提請辭去董事、行長職務;農業銀行高管李振江因工作調整,辭去副行長職務。其中,李仁杰更是自2002年受聘為興業銀行董事、行長,任職14年間,興業銀行資產總額與年實現凈利潤持續穩健增長,凈資產收益率、資產質量等主要財務指標多年保持業內領先。
對于16家上市銀行來說,類似的離任公告已經一而再、甚至再而數十次的出現。根據上市銀行的公告進行統計,在2015年年初至今年3月底的15個月時間內,已經有66位上市銀行的“董監高”辭職,其中逾半數是上市銀行高管,涉及崗位從行長、副行長到風險總監不等,可以說都是絕對資深的銀行家。值得一提的是,16家上市銀行中,有14家出現了行長、副行長離任,僅招商銀行和南京銀行沒有出現行長或副行長變動。對于任何一家上市銀行來說,行長在具體業務層面的統籌能力都是毋庸置疑的,行長以及副行長的更迭甚至可能對銀行的業務和戰略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如此高頻、甚至是高比例的“董監高”變動,顯然并不是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就能解釋的。從公告中披露出來的離任原因來看,工作調動、身體原因、年齡原因、任期屆滿、個人原因是銀行家們辭職的主要理由。此外,對于上市銀行來說,“董監高”的離任只是人才流失的冰山一角,在信息披露不能覆蓋的“冰面”以下,中層員工和一線員工的離職規模更加龐大。
國外銀行裁員勢頭有增無減
國內銀行的日子不好過,高管變動頻繁,放眼國際,多家全球大銀行也在 “水深火熱 ”之中。2015年以來,有多家國際大銀行相繼裁員。3月,富國銀行宣布將裁員1000人;5月,摩根大通宣布明年裁員5000人,將更多依賴新技術的運用;6月,匯豐銀行宣布全球重整計劃,裁員五萬;7月,美國銀行宣布二季度裁員近3000人,巴克萊宣布將裁員3萬人降成本。過去5年間,華爾街六大銀行裁員已達8萬人。
但是,裁員還遠未結束。花旗銀行從 2016年1月開始裁員至少2000人。據統計,今年伊始至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全球銀行業總計劃裁員數將超過15萬人。此外,美國銀行、巴克萊銀行、德意志銀行、法國興業銀行等10家世界知名銀行也宣布了裁員計劃。
據路透社近日報道,英國渣打銀行將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計劃裁撤全球 17% 的雇員約15000人,通過出售新的股份來籌集約51億美元資金。渣打銀行預計,到2018 年裁員15000人將節省29億美元的成本支出;出售和重組超過三分之一的貸款,約合1000億美元。渣打銀行被迫進行如此大規模的改革,主要原因是收入和利潤的連續下滑。
除此,德意志銀行也宣布全球裁員,德意志銀行聲稱將削減9000個全職崗位,取消在10個國家的業務。此外,大約6000個外包職位也將被撤銷。這意味著該公司將在全球范圍內裁員 1.5 萬人。
棄“金飯碗”: 銀行高管辭職去哪兒?
與此前換屆期間銀行高管變動相比,銀行高管離職打破了銀行“圈內”循環的慣例,越來越多的人跳往“圈外”。進入2016年以來,越來越多的銀行高管選擇走到體制之外,開始了新的職業生涯。在銀行業轉型、新金融崛起的背后,更大的時代背景在于中國經濟的轉型。
螞蟻金服首席戰略官陳龍在最近的一次演講中提到,這個時代的中國經濟是一個消費驅動和技術驅動的新經濟,新經濟需要新金融,就是以新技術來做的大眾金融、普惠金融和消費者金融。
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央行研究局出版的《新金融時代》一書的序言中也提到了同樣的趨勢預判。他認為,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的興起,最初的動力主要來自互聯網公司開展金融業務,產生了所謂的鯰魚效應。經過這幾年的發展,互聯網公司和金融機構對互聯網金融的理解逐步深入,傳統業務和新興業務的融合明顯加快。
一位轉型互聯網金融的銀行大佬表示,重新選擇新的職業軌道,主要還是希望可以打出一片新天地,做一些更創新、更有意義的事。
銀行業離職潮頻起的多種內因
席卷銀行的辭職潮,2015年時還只是基層員工和中層人士,如支行行長、分行行長。到了2016年,卻已經向核心高管團隊滲透。
業內人士分析,以前銀行高層通常都是在大行、股份制、城商行流動,實現升職加薪;也有房地產和其他金融機構來挖,但是大部分都在銀行體制內流動,很少流動到銀行業體制之外。
但如今,體制內的誘惑也留不住人了,某上市銀行的高管一語點破玄機,“銀行的業績壓力越來越大,導致員工壓力倍增,收入卻在減少。”
員工薪資普遍下降
近期有媒體報道,某商業銀行已調整全行的晉升規則和考核分配機制,員工普遍績效降幅在30%~50%之間。底下的分行受影響更加明顯,該行的福建分行因為貸款不良率過高,員工績效獎金幾乎拿不到,只拿3000元至4000元的基本工資,扣完“五險一金”后,薪水大顯單薄。這家銀行信用卡中心的部門經理原本年薪是30萬到50萬元,跳去一家互聯網金融公司后年薪漲至200萬元左右。
另據透露,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的支行行長原本年薪就很高,比如一個股份制銀行支行的行長一般年薪都在100萬至130萬之間,但他們跳到互聯網金融公司后,薪酬一般還能翻個幾番,最高的居然能拿到千萬年薪。
當然,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收入之所以誘人,除了基礎高薪外,還會給出股權激勵,一般企業的高管都能拿到比例不低的公司股權、期權,而這部分的價值顯然極具想象和誘惑力。
體制改革動力不足
國有銀行改革目前進展緩慢,由于近幾年銀行利潤增速雖然下滑,但是總利潤還在增長,尚未進入負增長,大量不良貸款被隱蔽,因此,國有銀行經營表面上看來還是欣欣向榮,因此改革的動力就難以產生。
實際上,在經濟下行的壓力下,國有銀行的經營已經舉步維艱:
不良貸款率不斷攀升
傳統銀行業由于政策管制、體制慣性、歷史包袱等原因,與時代的發展有些脫節了。
一方面銀行捧著牌照吃利差的日子不復存在,經營壓力比較大;另一方面整個宏觀經濟下滑,信用環境惡化,造成銀行壞賬較多,不良貸款率不斷攀升。部分公布的數據顯示,平安銀行不良貸款率1.32%,較年初增長0.3個百分點;南京銀行、華夏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分別為0.95%和1.35%,較年初各增長0.01個百分點和0.26個百分點。
據了解,銀行壞賬正在轉為員工的業績考核,如果碰上一筆大壞賬,責任人的績效工資甚至可能會被扣成負數。
業務量減少銷售任務增大
根據報道,由于今年央行多次執行降息降準政策,使得銀行貸款、理財產品等商品的出售面臨較大壓力,而且銀行方面的銷售任務也逐漸增大。一位銀行工作人員表示,部分支行第三季度的貸款指標排行墊底,而且一筆400萬元的貸款發生逾期不還的情況,這下子將近6000元的季度獎直接扣發。如果平攤到每個人,就等于月薪直降2000元。
“這筆貸款逾期之后,對此負責的業務經理也主動辭職了。聽說他為了提升貸款業務量,做了違規擔保。”該銀行一位工作近10年的員工表示。據她分析,從2015年開始,總體經濟形勢下行、互聯網金融沖擊、市場資金成本升高這些因素都削弱了銀行業的盈利能力。而今年不良貸款增加得又厲害,銀行的凈利潤就跟著往下走了。
蛋糕有多大競爭就有多激烈
當今,消費金融領域已經變成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小額信貸公司、電商、P2P等機構搶食的萬億市場。此前多家銀行已經在消費金融領域開疆拓土。2015年11月20日,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下簡稱“郵儲銀行”)與星展銀行等創立的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郵消費金融”)正式成立,成為又一家銀行系消費金融公司。然而,在目前經濟下行的大環境下,信貸資產質量壓力依然很大,中郵消費金融相關負責人認為,就消費金融而言,在風險防控方面,目前較為迫切的就是建設好社會信用。
其實,就銀行拓寬消費金融領域而言,郵儲銀行和星展銀行早已不是先例。在北銀消費、中銀消費、四川錦城消費和捷信消費金融公司4家最早成立的消費金融公司中,就已經有3家銀行參與其中。近一年來,銀行系消費金融公司的隊伍不斷壯大。
據不完全統計,除了北京銀行、中國銀行、成都銀行、郵儲銀行和星展銀行以外,興業銀行、招商銀行旗下永隆銀行、湖北銀行、徽商銀行、南京銀行、重慶銀行、杭州銀行等多家銀行亦在消費金融領域布局。
消費金融市場之所以成為眾多機構搶食的肥肉,與其隱藏的市場潛力密切相關。2014年中國消費信貸規模達到了15萬億元,同比增長24.7%,其中互聯網消費金融的交易規模約60億元,P2P約100億元。相關人士認為,目前消費金融市場發展迅猛,未來10年應該是中國消費金融發展的黃金發展期,消費信貸市場蘊藏著巨大的商機,市場的進入者會越來越多,但競爭也會越來越激烈,在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下,必將會有更多的人逐步離開。
外因:新興金融業態猛烈沖擊
中國銀行業協會日前的《中國銀行業發展報告(2016)》認為,受中國經濟增速放緩和結構調整等因素影響,銀行業風險壓力持續增大,但整體風險可控。2016年行業風險壓力依然不小,多措并舉管理不良資產將成為主要任務。
報告稱,2016年中國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經濟結構調整及產能過剩治理仍將持續推進,銀行業資產質量將持續承壓。債券市場違約事件增多導致銀行業投資風險上升,利率匯率市場化深入推進將使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管理難度加大,行業外部風險加大將導致輸入性風險加大。
嚴格控制資產質量風險,遏制不良貸款上升成為銀行業風險化解的首要任務。2016年銀行業要在傳統方式之外尋求多種渠道處置不良資產,靈活運用不良資產批量化處置、信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提高不良資產回收效率和回收價值。
近年來,中國銀行業告別過去的高速增長,業績增速呈現放緩態勢。報告認為,中國銀行業盈利增速或將進一步放緩。
報告指出,2016年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有望繼續保持快速增長,零售業務和金融市場類業務快速發展有助于支撐盈利增長。但銀行業資產質量仍將面臨較大壓力,資產質量仍將持續侵蝕銀行業利潤。綜合來看,2016年銀行業盈利增速將呈微幅正增長。
從外部原因來看,之所以會出現高管“離職潮”,一方面是受宏觀經濟下行和互聯網金融沖擊,傳統銀行經營壓力加大;另一方面,銀行業2015年年報顯示,受國企領導限薪令的影響,四大國有銀行董事長、行長級別的高管薪酬由2014年100多萬元“腰斬”至2015年50萬元左右。以工商銀行為例,2015年,時任董事長姜建清和行長易會滿的稅前合計總薪酬都是54.68萬元,其中已支付的稅前薪酬為44.8萬元,與2014年的113.9萬元和108.9萬元相比,縮水一半。
相比之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薪酬呈現大幅上漲趨勢。《2016年中國互聯網金融人才白皮書》顯示,互聯網金融行業新員工的起薪水平通常在10萬年薪左右,具有2-3年工作經驗的熟手通常能夠實現收入上漲50%,骨干員工的收入水平在25萬-35萬之間,主管收入水平約為45萬元。隨著一級級上升,一級部門負責人通常能拿到250萬元的年薪水平。
除了薪酬,銀行高管加入互聯網金融往往還會獲得價值不菲的期權,如果企業發展得好將有不錯的升值空間。一方面是傳統銀行業的待遇呈下滑趨勢,另一方面是互聯網金融公司在待遇方面毫不吝嗇,銀行高管轉戰互聯網金融也就不難理解了。
與銀行理財改革的緩慢腳步呈現出明顯對比的,是互聯網金融的快速崛起。
如今,以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等為代表的新一輪信息技術創新浪潮正推動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崛起,以用戶為王、產品優先、簡約極致的互聯網思維也不斷撞擊著傳統金融領域的大門。其中,以2013年余額寶在短時間的迅速擴張為代表,先后出現了一大批互聯網金融產品,如支付寶、余額寶、京東白條以及眾多P2P公司等,其業務涉及領域從第三方支付結算,到對銀行存款的資金分流;從個人消費信貸,到小微金融業務,不斷地向銀行的零售客戶滲透并蠶食銀行的固有市場。
業內人士認為,這些大型互聯網公司及擁有眾多客戶資源的非金融企業之所以能夠切入到金融領域,關鍵在于其每天有大量的、持續的新信息產生。在當今的大數據背景之下,這些大型集團公司特別是互聯網企業擁有眾多的用戶資源,通過對用戶使用習慣的追蹤,將產生出大量多維度的信息數據,這就意味著互聯網公司擁有了銀行生產信息的功能,這在根本上具備了提供金融服務的必要條件。
“如果說這些互聯網企業僅僅只是具備了和銀行一樣的生產信息的功能,并止于此,那么互聯網金融也不會如此普遍。互聯網金融之所以能夠深入人心并且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在于其以用戶為王的互聯網思維。互聯網企業將用戶產生的信息數據進行深度挖據和分析,刻畫出用戶可能的金融服務需求,通過極佳的用戶體驗將相應的產品推介給用戶,從而替代了銀行的部分功能。”有專家指出。
對此,業內專家認為,習慣于突破傳統的互聯網金融,正釋放著強大的生命力,對于想在金融領域大展拳腳的資深人士來說,這的確是一個極具吸引力的選擇。
高管離職潮倒逼銀行業變革
對于金融行業而言,人才是最核心的競爭力。人才流失對商業銀行穩健經營能力產生沖擊,不利于商業銀行持續提升經營能力,影響企業整體工作氛圍,同時也為商業銀行造成人才重置成本等損失。因此,如何吸引并留住人才,成為當下商業銀行的一大重要命題。
普益標準研究員匡宸郗也表示,在未來,互聯網金融與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只會愈演愈烈,如今銀行業資深人士的離職潮,雖然在當下對銀行業而言是一個非常不利的現象,但是從長遠來看,或許能起到倒逼銀行業轉型的作用。
薪酬激勵機制改革
股份制商業銀行因為股權結構不同,運作管理更趨市場化,經營理念更加開放,經營策略更加靈活,是我國銀行業探索先進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先鋒,應當通過建立并完善科學的管理機制和市場化的管理模式,構建現代化企業的人才管理體系,通過有效的薪酬激勵機制和科學的考核體系,吸收并積累優質的人力資本。科學合理的薪酬激勵機制不僅能夠激勵員工努力工作,提高商業銀行經營效益與效率,而且還能有效降低銀行的監督成本,實現商業銀行價值最大化。
目前我國股份制商業銀行薪酬結構包括了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和福利等。在這樣的薪酬結構中,固定薪酬通常占比較高,這與員工對企業所做的貢獻聯系有限;浮動薪酬的比例又較小,而它與員工的績效表現更加直接。如果保持現有的薪酬結構不變,將可能挫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影響其價值的發揮。
由于近年來傳統的薪酬結構已經不能適應股份制銀行乃至銀行業的發展,導致人才不斷流失。積極地改善員工的薪酬激勵機制,已經迫在眉睫。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之前表示,一些發達國家從19世紀晚期就開始試用職業經理人制度。相比之下,中國起步比較晚,目前最缺成熟的職業經理人市場。而眾所周知,市場化的薪酬激勵手段是建立職業經理人的關鍵。
當今在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下,對股份制商業員工進行市場化的薪酬激勵有利于銀行更好的生存和發展。員工是股份制商業銀行最重要的資源,對他們的激勵影響著銀行未來的發展,也間接影響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薪酬激勵不僅是一種物質激勵,它更考慮到了員工成就感和自我價值的實現,巧妙地運用薪酬激勵,不僅可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而且可以吸引外來人才。
我國股份制商業銀行對薪酬激勵的理念往往認識不夠,部分銀行目前的激勵多集中于一線銷售人員,而銀行員工并不僅僅包括銷售人員,還包括管理者和專業技術人員等。這些人員的績效應當如何考核,如何體現其價值,如何體現公平性原則,卻往往被考慮得很少。
改善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員工薪酬激勵現狀,首先要樹立正確的薪酬價值觀,建立一種以績效為導向的文化氛圍,使員工樹立一種與企業的發展目標一致的薪酬價值觀,只有這樣薪酬的激勵作用才會發揮效力。其次,要采用浮動的薪酬結構,使員工的報酬與其貢獻率成正比,削減固定收入部分的比重,加大浮動比例的報酬。當然,這種體系是建立在完善的績效考核體系之上的,合理有效的績效可以為薪酬激勵提供有力的依據。此外,員工持股與股票期權計劃作為長期激勵手段,由于可以將員工與銀行的利益緊密結合為一體,開始愈加受到西方先進銀行管理層的重視,也成為我國股份制商業銀行探索科學激勵機制的一大方向。
具體來說,股份制商業銀行應完善薪酬福利體系,從薪酬結構、薪酬核定、薪酬支付等方面進行統一和規范,明確薪酬分為基本薪酬、績效薪酬和福利三部分,且根據公認的市場化薪酬原則,員工薪酬應為密薪制。基本薪酬是為保障員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勞動報酬,主要依據崗位的相對價值、服務年限和個人能力素質等因素進行分配;績效薪酬與考核掛鉤,根據員工的履職情況、工作業績和價值貢獻等確定,體現“按績付薪”,發揮薪酬的激勵和約束功能;福利分為法定福利和企業福利兩大類。應以市場為導向,建立與本行發展相匹配的薪酬增長機制,以業績論英雄,憑數字說話,多勞多得,增強薪酬水平的市場競爭力。推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市場化激勵模式,以市場化的薪酬吸引人才。針對核心人才、價值人才、高端緊缺人才,進一步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加大優秀人才引進力度。
強組織創新和機制創新
有業內專家分析稱,對于銀行圈中的高管層來說,物質事實上只是其是否跳槽的原因之一,有時候他們更加追求的是自我價值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