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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可持續發展 傳統 評價指標體系 發展模式
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作為一個明確的概念,是1980年由國際自然資源保護聯合會,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世界自然基金會共同出版的文件《世界自然保護策略:為了可持續發展的生存資源保護》中第一次出現的。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明確指出,環境問題只有在經濟和社會持續發展之中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決。該報告首次給出了可持續發展的定義: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可持續發展理論在20世紀80年代,由西方學者首先提出的,到90年代初成為全球范圍的共識,中國學者也在這一時期引進和接受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和理論從西方國家傳入中國,中國學者對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和理論的認識是一個不斷地引進吸收、創新與本土化、再引進吸收、再創新與本土化的過程。
中國傳統可持續發展理論
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在中國自古有之。志文、史文山(2002)提出始于春秋戰國時期的“天人之辯”就是一場關于如何認識人與自然的關系之爭。孫文學(2001)提出先哲老子主張順應、尊重自然規律,與大自然和諧共處的“道法自然”思想,對當代可持續發展思想來說,包含著深刻和豐富的營養。高中華、李穎(2003)提出中和思想,作為中國古人調節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他人及自身內部各種矛盾關系的高級哲理,與可持續發展有共同的哲學根據,與可持續發展所揭示的動態平衡與協調發展不謀而合。王圣云、張瑞芳(2005)分析了《周易》中蘊含著樸素的可持續發展思想,包括《周易》的環境觀、以“生生不息變易觀”為基礎的可持續發展思想內核、可持續發展模式等思想精華。馮華(2002)論述了中國古代社會從采集和狩獵的生產方式向農耕和畜牧轉化的先秦時期,人類第一次遇到了人口、資源和生產、消費的矛盾沖突,因此,產生了保護生物資源以便持續利用的思想,人口與土地等資源相協調、與生產相適應的思想,以及生財和節用并重的生產和消費思想,雖然還不是可持續發展的系統理論,但它可以說是較系統的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思想。王芳(2006)在深刻理解科學發展觀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和要求的基礎上,通過對傳統文化中有關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重要思想的闡釋分析,挖掘出中華傳統文化與可持續發展具有繼承性的相關內容,從而在傳統文化的角度為科學發展觀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可貴的原則和精神。占毅(2004)認為我國古代先哲們提出的樸素系統思想,與現代系統論有許多相似之處。可持續發展觀是基于現代系統論解決環境問題而提出來的,二者的契合點就是系統的整體觀、協同觀。陳秋南等(2003)認為“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和核心所在,是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理論基礎之一。人類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處理好人類與自然環境的關系,合理開發資源,掌握適度發展的原則,使得人類與整個自然和諧相處,相互依存。彭飛(2001)從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動力、方式、調控四個方面,分析“天人合一”觀巨大的道德指導價值,并從儒家的“天人合一”觀出發,對可持續發展的四個方面進行新的思考和定位。馬志生(2000)分析和批判繼承中國古代天人價值觀,對于推動我國社會全面進步,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葉文虎等(1999)認為中國古代的天人關系論能夠為可持續發展提供一種必要的倫理學基礎,并在中國傳統哲學“天人合一”觀念的基礎上提出了自然的價值、人在世界中的地位、人對自然的權利和義務的理論觀點,這對可持續發展的倫理建設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中國學者對可持續發展概念的研究
劉培哲(1994)定義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是能動地調控“自然―經濟―社會”復合系統,使人類在不超越資源與環境承載能力的條件下,促進經濟發展、保持資源永續和提高生活質量。國家計委、國家科委1994年關于進一步實施《中國21世紀議程》的意見中將可持續發展定義為:可持續發展是指既要考慮當前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未來發展的需要,不以犧牲后代人的利益為代價來滿足當代人利益的發展,可持續發展就是人口、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既要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又要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后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路子愚(1995)提出的可持續發展的含義是指“伴隨著人類需求的增加,人類資源利用持續圈要不斷擴大,在這個發展過程中,人類持續圈總能維持在比資源利用持續圈小的程度。同時,在當今需求圈增長的過程中,要為未來的持續圈的增長留出余地。比如保護生物物種,以便使未來持續圈能夠擴大。”葉文虎和欒勝基(1996)將可持續發展定義為:不斷提高人群生活質量和環境承載能力的,滿足當代人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后代滿足其需求能力的,滿足一個地區或一個國家人群需求又不損害別的地區或國家的人群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賈華強(1996)提出的可持續發展定義為:“在人類社會的運行中,無論現今還是未來,都能夠保持社會進步、體制優化、人與自然相互交融的這種經濟、社會發展道路”。王軍(1997)在博士論文中明確指出:“可持續發展包括生態持續、經濟持續和社會持續,它們之間互相關聯而不可分割。……生態持續是基礎,經濟持續是手段,社會持續是目的。人類共同追求的應該是“自然――經濟――社會”復合系統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劉思華(1997)從經濟學角度作了分析,指出可持續發展經濟必須以生態可持續發展為基礎,以社會可持續發展為根本目的,實現三者的有機統一。鄭易生和錢薏紅(1998)提出:可持續發展是從環境和自然資源角度提出的關于人類長期發展的戰略和模式,它關注長期承載力。尹繼佐(1998)指出,可持續發展起源于環境保護問題,但作為指導人類走向21世紀的發展理論,它已超越了單純的環境保護,將環境問題與發展問題有機結合起來。可持續發展涉及可持續經濟、可持續生態和可持續社會三方面的協調統一,要求人類在發展中講求經濟效率、關注生態和諧和追求社會公平,最終達到人的全面發展。黃順基、呂永龍(1999)認為,可持續發展包括兩個方面:系統內部的持續能力和環境的持續能力。系統內部的持續能力,是指建構一個既有利于經濟有效增長,又有利于整個社會公平的分享經濟增長好處的體制;環境的持續發展,是指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的能力,要求在開發利用環境資源時,不僅要從當代人和未來人的需要出發,更要從環境資源的供給能力出發,在環境資源承載能力容許的范圍內合理利用。滕藤(2001)定義總結如下:“可持續發展是為使全人類能夠在地球上永久生存和發展下去,而自覺形成的以人為主體,以生態、環境、資源為基礎,以經濟發展為核心,以全體參與和科技進步為保證,以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為目標,實現代際之間和同代人之間相公平、人與自然相協調的一種發展道路”。馮華(2004)給出的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是:“可持續發展是為使全人類能夠在地球上永久生存和發展下去,而自覺形成的以人為主體,以人口、資源、生態、環境為基礎,以經濟發展為核心,以制度創新和科技進步為保證,以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為目標,實現代際之間和同代人之間相公平、人與自然相協調的人類發展道路和模式。”
中國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
建立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評價依據和測度的標準。葉文虎、唐劍武(1995)認為,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由兩大部分組成:描述性指標與評估性指標。描述性指標是分別 表示資源、經濟、社會與環境四大系統的發展狀況的指標;評估性指標是評估資源、經濟、社會與環境四大系統相互聯系與協調度的指標。“中國可持續發展研究課題組”(1997)建立的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分為兩部分:第一描述性菜單式指標體系,以基礎性指標為主,按照一定的體系匯集了以往各項統計指標中能為之所用的各項指標。第二評價性指標,以相對指標為主,主要是對可持續發展狀況進行評價。姜曉秋、馬廷玉(1997)采用3個層次、6個系統、70個左右指標構成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陳迎(1997)建立的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分為經濟、社會、資源三大子系統。目前在國內影響最大的是中國科學院的指標體系。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2003)按照可持續發展的系統學方向,在世界上獨立地設計了一套“五級疊加,逐層收斂,規范權重,統一排序”的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依照人口、資源、環境、經濟、技術、管理相協調的基本原理,對有關要素進行了外部關聯及內部自治的邏輯分析,并針對中國的發展特點和評判需要,把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分為總體層、系統層、狀態層、變量層和要素層五個等級。
中國特色可持續發展模式研究
可持續發展的具體實現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圍繞發展模式。梁言順(1999)提出了低代價的經濟增長模式。他具體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兩循環標準和三增長模式,可持續發展的兩循環標準:一是實現自然資源的循環使用和循環替代,二是實現生態環境的循環凈化。可持續發展的三增長模式即經濟低代價增長;人口適度零增長;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擴大增長。張孝德、錢書法等(2001)主張建立成本內化的中國可持續發展模式。在中國建立“成本內化”的可持續發展模式就是將資源、環境要素納入整個經濟系統要素前提下,按照可持續發展的本質要求,在人與自然制衡統一生態觀的指導之下,以技術和知識創新為動力,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產業結構、居住方式、生活方式、經濟形態等為內容,將原工業經濟系統運行中形成的外部成本予以“內化”,使生產力在一個更加經濟的模式中持續發展。楮大建(2000)、王金南(2002)、解振華(2003)等人主張循環經濟模式。循環經濟是對物質閉路流動型經濟的簡稱,是以物質、能量梯次和閉路循環使用為特征的可持續發展模式,在環境方面表現為污染低排放,甚至零污染零排放。循環經濟把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生態設計和可持續消費融為一體,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復旦大學焦必方(2001)主張環保型經濟增長模式。在中國可持續發展實施中要選擇環保型經濟增長模式,實現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的結合。
參考文獻:
1.志文,史文山.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系―一個思想形成的漫長歷程[J].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2(6)
2.孫文學.論《道德經》中“道法自然”思想對當代可持續發展的啟示[J].山西大學師范學院學報,2001(1)
3.高中華,李穎.中和思想與可持續發展的普遍和諧觀[J].倫理學研究,2003(4)
4.王圣云,張瑞芳.《周易》中的可持續發展思想引論[J].太原師范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1)
5.馮華.可持續發展理論在中國的思想淵源考察[J].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4)
6.王芳.試論科學發展觀中的可持續發展對中華傳統文化的繼承[J]. 北華航天工業學院學報, 2006 (5)
7.占毅.從我國古代系統思想看現代可持續發展觀[J].系統辯證學學報,2004 (4)
8.陳秋南,何躍,張永興,任泊幟.淺談“天人合一”的可持續發展資源環境觀[J].高等建筑教育,2003 (1)
9.彭飛.儒家“天人合一”觀:構建可持續發展理論的源泉[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1 (3)
10.馬志生.中國古代人與自然關系理論與可續發展[J].黑龍江教育學院學報,2000(1)
11.葉文虎,陳劍瀾,鄧文碧.中國傳統的天人關系理論與可持續發展的倫理學基礎[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1999(3)
12.鄧楠.可持續發展:人類關懷未來[M].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98
13.賈華強.可持續發展經濟學導論[M].知識出版社,1996
14.王軍.可持續發展[M].中國發展出版社,1997
15. 鄭易生、錢薏紅.深度憂患[M].今日中國出版社,1998
Abstract:The city as the social human main settlement, it is social economic and cultural main carrier. The city landscape is the city social and cultural system of the basic components.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urban society, economy, history, culture, and closely related to the factors. Now, global environmental is degradation, and energy is shortage. People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This article expounds the city landscap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definition, essence, principle and design. Look forward to in the city construction in the application.
key word:the city;sustainable development; Landscape design
中圖分類號: K928.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城市作為當今社會人類主要的聚居地,是社會經濟和文化的主要載體,同時也是人與生態環境之間矛盾的突出所在,因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研究的重點。城市景觀作為城市外部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進行室外活動的主要場所,其發展與城市的社會、經濟、歷史、文化等因素密切相關。目前我國城市建設正在快速發展,城市環境承載著巨大負荷,顯然,城市系統在自然演變與城市發展間的相互關系中是脆弱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實現城市景觀的可持續發展是實現城市社會文化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一環,并且能夠進而為城市在社會、環境、經濟各個領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城市景觀可持續發展的定義與實質
當今社會,“可持續”已成為事物發展理想狀態的代名詞,并深入到人類社會的各個方面。不同領域,有不同的解釋。就景觀設計學科而言,“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包含了兩層意思:一是“可持續”,即保持自然界、人類社會持續發展的客觀規律與可能性,避免人為使其間斷,出現不可逆轉的后果。保護現有的物質文化資源。使當代與子孫后代享有同等的使用權。二是“發展”,即在保證“可持續”的基礎上尋求合適的發展道路,使人類社會朝著更文明、更進步的方向持續發展。因而“城市景觀的可持續發展”可以具體理解為:保護有價值的傳統城市景觀,使其在當代與未來之間延續與發展;同時努力創造優良的城市景觀環境,促進城市景觀的有序健康發展,滿足城市居民對城市景觀的生理、心理需求,并體現時代的特征,簡單說就是“保護與發展”。這兩點看似矛盾實際是統一的、互相促進的。保護是為了城市景觀更好的發展,而發展是保護的目的,是傳統景觀的有力支持。可以說,“城市景觀可持續發展”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如何將城市“連接歷史,通向未來”。這種觀念體現了現代人對待城市景觀的歷史、發展態度,也體現了城市發展的未來取向、整體性原則和公平原則。
如果對城市景觀發展的歷史進行研究,我們發現大多數傳統城市的景觀發展是持續的,這正是城市魅力與生命力的體現。究其原因,主要與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延續性相關。人類社會自蠻荒時展至今,雖歷經戰爭、災害、政權制度的更迭,但其發展的軌跡始終是在波折中連續向前,一個時代的發展進步總是建立在上一個時代的物質、精神成果之上的。
二、城市景觀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可持續性發展原則,是從景觀生態學的觀點,對城市系統進行分析研究,以最小最少的資源消費最大限度滿足人類的要求,同時保持人與自然環境的和諧共處,保證城市自然演變過程中開放空間系統和城市發展系統之間的平衡。聯合國在《人與生物圈計劃》第57集報告中指出“生態城市規劃即要從自然生態和社會心理兩方面去創造一種能充分融合技術和自然的人類活動的最優環境,誘發人的創造性和生產力,提供高水平的物質和生活方式”。城市系統的景觀規劃與設計同樣是以生態城市的目標作指導,從“自然的”和“生態的”著手,用環境保護的最新成果指導城市景觀規劃設計,達到可持續性發展的要求。
目前關于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理論,主要是從從資源、環境、經濟和社會的角度,運用系統的方法進行分析研究。概括來說,城市景觀可持續發展原則包括以下幾方面:土地使用的高效性原則;能源的高效性原則;植物配植的生態性原則;對自然群落的保護及利用原則;水資源的有效利用和保護原則。
三、城市景觀的可持續設計
城市景觀的可持續設計是建立在可持續發展理論基礎上的設計理念。目前,許多學者對可持續景觀理論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貢獻,但一套成功的可持續設計模式還需我們在實踐中不斷摸索和總結。
1、生態環境的和諧發展
城市景觀可持續發展首先要維護并促進城市生態環境的和諧發展。在進行城市建設時,一方面要對自然環境采取尊重的態度,合理利用現狀地形、水文、植被、動物等條件,以不破壞生態和諧為設計的附加條件,進行必要的最小限度的改造,從而維持原有的、健康有序的自然發展規律。另一方面,在保護的前提下,城市建設要求為城市創造和諧、健康的生態環境。追求綠地的合理布局,選用鄉土植物并模擬自然群落結構進行栽植,為動物創造多樣的生息環境,有效控制人為干擾,從而多角度、多方面促進城市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2、景觀資源的合理利用
托馬斯?柏勵認為,在每一歷史階段,人類都有一個偉大的工作要做:舊石器時代早期走出非洲,狩獵采集部落在舊石器時代后期創立語言、禮儀和社會結構,新石器時代農業共同體的建立,偉大的古典文明的發展,現時代在技術、城市文明、管理理念和人權觀念以及全球經濟等方面的進步都是我們偉大的工作。他強調,我們的偉大工作不是我們選擇的結果,而是我們生而面對的東西。我們和我們的后代生而面對的"偉大工作"是由人的行為而導致的地球的毀滅。這種毀滅的規模和嚴重程度,在地球史上,只有6700萬年前的中生代結束和我們現在的新生代開始時恐龍和其他一切五種滅絕的這樣的大事件才可與之相比。我們的偉大工作就是超越現代的工業技術文明以及它所產生的毀滅性沖擊。現代經濟所取得的所有輝煌的物質文明成果都是以犧牲自然環境的利益為代價的。針對這一毋需論證的事實,可持續發展理論應運而生。可持續發展理論是人類在20世紀80年代提出的一種新的發展觀,是人類在生態自然觀影響下尋求自身發展道路的最重選擇。目前,這一理論已成為各國家政府和地方政府公共管理中的一個重要指導思想。
美國海洋生物學家蕾切爾?卡遜于1962年發表的環境保護科普著作《寂靜的春天》,對傳統發展道路和模式作出了早期反思、檢討和總結。研究報告《增長的極限》、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及其《人類環境宣言》、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研究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等綠色經典著作,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理論源泉。 作為當代哲學發展的新生長點的過程哲學尋求的是一種后現代的生態學世界觀,即承認人類與自然之復雜的相互關系因而承認事物之間相互依賴,是一種系統的、整體的世界觀,在充分有效利用自然資源的同時,又善待自然,反對那種大規模地破壞其享受以及未來人類的享受的"進步"形式。其主旨與可持續發展戰略不謀而合。也可以說,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有著深刻的過程哲學內涵的。
一、機體哲學與可持續發展
懷特海把自己的哲學稱作機體哲學。機體哲學為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提供了形而上學的闡明,具有深遠的生態學意義。他認為,物質不僅是分立的,而且是連續的;事物間不僅有線性因果聯系,而且有多層次的聯系和相互作用。所以,科學要求從整體上把握事物,從各學科之間的相互滲透、相互聯系上認識自然界。懷特海說,"機械論的世界觀作為一種思想體系運用到自然科學中已經顯得不夠完備了,應該引入一種新的機體論來代替唯物論。"宇宙也正是以這種有生命的、富于創造性的整體活動過程和有機體的方式存在著的。有學者這樣評價道:"整個宇宙時由各種事件、各種實際存在物相互連接、相互包涵而形成的有機系統。自然、社會和思維乃至整個宇宙都是活生生的、有生命的機體,處于永恒的創造和進化過程之中。構成宇宙的基本單位不是所謂原初的物質或物質實體,而是由性質和關系所構成的'有機體'有機體的根本特征是活動,活動表現為過程,過程則是構成有機體的各元素之間具有內在聯系的、持續的創造過程,它表明一個機體可以轉化為另一個機體,因而整個宇宙表現為一個生生不息的活動過程。"
1987年《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明確指出:"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這其中包含的三層含義,即生態持續性、經濟持續性和社會持續性,都是從整體上把握事物的方向,人類在宇宙中生存,并不是孤立的和唯我的,當代人與后代人,人與生態、經濟、社會都是一個互相聯系的有機整體,彼此因為相互之間的聯系而存在。孤立的個體存在不能稱之為存在,人類正是因為正視到自己與周圍事物之間的有機聯系,才意識到自身發展與外界是不能分割的,才意識到人類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宇宙生生不息正是因為構成有機體的各元素之間具有聯系,持續創造,所有的現實存在都是一種創造性的過程。
二、建設性后現代主義與可持續發展
建設性后現代主義是指建立在過程哲學基礎之上的有別于解構性后現代主義的后現代主義。建設性后現代主義對建立科學生態宇宙觀做出了較大的貢獻。它對現代主義的批判是深刻的,它讓人們看到了現代主義在哲學認識論上的局限,提出人與自然是平等的、人與自然是一個有機整體等有意義的理論。西方的現代主義在當代科學、經濟、知識等的發展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然而相應的,它又對生態、傳統、價值等方面產生了極大地負面作用。現代主義否認了自然界的內在價值,認為自然界不過是"為我所用"的試驗場和工作地,使生態環境遭到了極大地破壞,即使在破壞生態環境后的采取彌補措施時都顯得居高臨下神情倨傲。哺育了人類及萬物的自然界已經喪失了生機。盡管人類的彌補措施施行的手忙腳亂,自然界仍然不可避免地緩慢退化,很多物種在不斷的消失,人類成了地球上孤獨的生物,事實以不可遏止的趨勢發展下去的話,人類最終將守著自己創造的宏大的物質財富可悲地消失。吉登斯說,富裕起來的問題不能用更加富裕來解決。過程哲學的追隨者們不僅要摧毀現代世界的各種不合理的自取滅亡的觀念,而且要用更為適當的觀念來代替他們,這些觀念對回應當今的各種問題提出了積極的建議,也可以說,過程哲學正是建設性后現代主義運動的組成部分。
可持續發展戰略意味著維護、合理使用并且提高自然資源基礎,因為正是這種基礎支撐著生態抗壓力及經濟的增長。可持續的發展還意味著在發展計劃和政策中納入對環境的關注與考慮,而不代表在援助或發展資助方面的一種新形式的附加條件。這種關注與考慮不再是被動的和驕傲的,而是充滿著對自然界的愛護和關切。現代主義的發展模式是單一的、霸道的、短視的,而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的發展是多樣的、溫和的、長遠的。它呼吁科學的返魅,返回到科學的信仰和價值,把科學與價值結合起來。
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蘊含的深刻的過程哲學內涵,從側面肯定了過程哲學在當代社會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馬克思說過:"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過程哲學作為人類思想的優秀成果,還有很多優秀的構想值得我們挖掘和實踐,而過程哲學也需要在實踐中得到深化和發展。
參考文獻:
[1]何強,李建偉.試析當前全球氣候變化新特點及其對國際社會的影響[J].東南亞縱橫,2009,(4).
[2]高云球.過程哲學--作為建設性的后現代主義[J].求是學刊,2006,(2).
[3]謝中起,呂明豐.生態責任:責任政府的生態之維[J].科技管理研究,2009,(7).
[4]金福子,崔松虎.和諧社會對城市競爭力影響的實證檢驗[J].生產力研究,2009,(21).
可持續發展戰略影響了社會形態的方方面面。經濟法的理論創新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本文首先講述了可持續發展的定義,然后詳細介紹了可持續發展對經濟法的理論創新影響,最后講述了新的經濟法的法律關系重塑。
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自20世紀80年代被提出后迅速風靡全球。到底什么是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又給社會和經濟法帶來了怎樣的改變?我們將在下面的篇幅中做出詳述。
1.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在20世紀80年代被提出。在1987年聯合國的報告中將可持續發展定義為“即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影響后代人對滿足他們自身需求的能力構成威脅的發展”從這個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出:
(1)可持續發展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模式不再簡單地以經濟發展或者經濟總量的提升為根本目的,而是考慮到整個人類的長遠發展。可持續發展以人為根本出發點考慮問題,這也是可持續發展對經濟法影響的最根本條件。
(2)跨時展。可持續發展要求人們不僅僅要照顧當代人的利益,更應將眼光放在未來,放在后代對資源的需求利用上。這是一種典型的跨時展思維。它強調當代與后代的相互銜接,而不是彼此割裂。
(3)整體發展與綜合發展。從地域上來講,可持續發展較之以往更加強調全球化的整體發展戰略,講究合理利用全球資源。綜合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又一個重要特點,即生態、經濟、社會三個方面的協調發展。這又是可持續發展對經濟法影響的佐證。
(4)協調發展。協調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宗旨。協調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只要各種發展形勢相互協調,既相互促進又有一定的制約,不會因為某一方面的突出發展而過度影響其余方面的發展,這樣才是真正的可持續發展。
(5)反周期發展。可持續發展會盡量避免短時間內的大幅震蕩。可持續發展應當盡量延長發展周期,保持周期發展過程中的增長和下跌穩定。穩步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體現。
2.可持續發展影響經濟法理論創新
可持續發展與經濟法的固有理論存在著一定的沖突。經濟法的固有概念強調對當代的經濟發展進行協調和正當利益保護。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經濟法也強調公平正義,但這種公平正義是一國一地的公平正義,是短期內的公平正義,這與可持續發展的理論相違背。具體而言,可持續發展對經濟法的理論創新有以下三個方面:
(1)從注重結果公平到注重生態公平。經濟法以法律的手段強制的完成對市場的干預,實現一定范圍內的市場公平。經濟法更多注重的是實質公平,是機會的公平,分配的公平,外在形式的公平。而可持續發展為這種公平增加了一個時空的概念。經濟法的公平應當建立全球公平和對后代公平的理念。
(2)從注重社會效益到考慮生態效益。傳統的經濟法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完成市場運作,保證經濟發展。這種傳統的經濟考量多以社會效益為根本標尺,對于生態效益的考量并不重視。可持續發展的提出對要求經濟法在衡量效益和利益的過程中,更多地考慮到生態效益和長效發展機制。
(3)從注重經濟秩序到考慮生態秩序。經濟秩序是傳統經濟法建立的根本目的。維護良好的經濟秩序對保障國家經濟平穩快速發展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然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生態秩序對經濟發展的影響越來越大,人們不得不重新定義經濟法的約束范圍。經濟法也應重新定義生態秩序對經濟秩序的影響。
3.經濟法的法律關系重塑
可持續發展對經濟法的理論創新有了重大的影響。在這種影響已經成為歷史潮流不可阻擋的時候,經濟法中的法律關系也必將被重塑。本節中,我們將詳細闡述在可持續發展影響下,經濟法主體的變遷,主體的權利與義務以及新的經濟法責任。
(1)主體的變遷。傳統的經濟法主體廣義上講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宏觀調控;一是市場規制主體。這是一種基于特定地域的、當代的、受經濟法約束的主體。
而可持續發展影響下的經濟法的主體最重要的是加入了后代人的理念。后代人概念的提出是區別于當代人。這從根本上體現了可持續發展對于經濟法的時間廣度上的影響。經濟法約束的不再只是當代人的行為,更要保障后代人的利益。
(2)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當代人享有利用現有資源的權利,但同樣要保證現有資源能夠被后世利用的義務。隨著生態環境的不斷消耗,陽光、空氣、水等自然資源都不再是“公共產品”,而變成了稀缺資源。
當代人特別要理清這種對公共資源對后世的共有權。當代人對公共資源過分消耗或破壞的行為或許不會危害當世,但必將受到懲罰,因為會危害到后代人的權利。
(3)新的經濟法責任。可持續發展影響下的經濟法責任必須要在原有經濟法責任的基礎上進行修正。對于經濟法責任可以劃分為以下三類:
一是經濟上的賠償,對產生的損失進行補償;
二是經濟上的懲罰,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
三是行為或者資格的限制,對嚴重危害可持續發展的經濟行為進行取消資格的嚴厲懲罰。經濟法應當立足于以上三點實施新的責任和懲罰制度。
總結
可持續發展是一種新的經濟法發展模式,主要作用于當前的經濟環境中,隸屬于經濟發展的范疇。因此,可持續發展必將在方方面面對經濟發展產生要求。
可持續發展是一種原本從環境和自然資源角度提出的關于人類長期發展的目標和模式,有其特定的涵義和具體所指,而把其引入到體育的發展中來,是一次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舉措,體育,伴隨著人類的發展,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其價值和意義也有了不同。作為一項具有體育運動一般特征的運動項目,排球運動從屬于社會文化活動,是一種帶有一定產業性質的社會公益事業,因此它既不同于純粹的經濟活動,又不同于普通的社會活動,更不同于生態和環境保護活動,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排球運動的可持續發展理論研究將很難從具有各自特定的研究內容和著力點、且學科限制明顯的可持續發展理論傳統三大方向的研究中獲得直接的借鑒和啟迪。
一、我國排球運動可持續發展的概念
1987年,由原挪威首相G?H?布倫特蘭夫人領導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向42界聯大“環境與發展會議”提交了一份名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研究報告,報告中首次明確地對“可持續發展”的概念進行了定義。該定義認為:“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能力夠成危害的發展。”將其理念與體育結合后,形成了擁有體育特點的發展理念,北京體育大學的潘迎旭在2006年發表的博士論文中認為排球運動的可持續發展是指:為使排球運動能夠長期持續,健康和穩定的發展而從數量、質量和時間三個維度上對其系統結構和要素進行綜合調控的目標及其過程。
二、我國排球運動可持續發展特點
第一、與經濟等社會活動相比,排球運動的可持續發展不直接與自然資源、環境和生態保護發生聯系,它的環境是一定時期的政治、經濟、文化和教育等發展水平和狀況。中國的排球運動要持續發展,就不能超越現實階段中國政治、經濟、文化和教育等發展水平及其承載能力的限制。
第二、與同為“三大球”運動的足球和籃球相比,排球運動蘊涵著包容、協作和團隊精神等文化、教育價值,并且在競技場上有過攀登世界頂峰的輝煌經歷,而其普及程度和市場規模卻不如這兩個項目,因此我國排球運動可持續發展的現實條件、發展前景和發展道路將有別與足球和籃球運動的可持續發展。
三、我國排球運動可持續發展的現狀
(一)管理體制的現狀
改革開放之前,中國排球運動實行的是計劃管理體制,這種管理體制有助于政府集中有限的人、財、物力發展競技排球運動,但卻限制了社會和個人力量對整個排球運動發展過程的參與,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原來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起來的排球運動管理體制越來越不適應時代的發展和要求,按照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對排球運動的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已勢在必行。1997年11月24日,“中國排球運動管理中心”的正式掛牌成立,標志著中國排球運動項目的管理體制改革又向前邁出了關鍵的一步。其成立后,對符合現代體育運動規律、有自我發展活動、以“依靠國家辦與社會辦相結合”為特征的排球運動管理體制進行了積極的探索。
(二)職業化發展現狀
1,培養了一大批優秀排球人才
十幾年來,張越紅、陳靜、王麗娜、馮坤、楊昊、劉亞男、周蘇紅、張娜、趙蕊蕊、張萍、李珊、宋妮娜等一批優秀排球運動員脫穎而出,迎來了中國女排重奪世界杯和奧運會冠軍的輝煌局面,楚金玲、王一梅、馬蘊雯、薛明、徐云麗等新人已成為現階段中國女排的主力軍;中國男排歷史上獲得的4次亞洲冠軍有三次是在實行職業聯賽以后獲得的,周建安、盧衛中、安家杰、王賀兵、張利明等新一代年輕教練相繼走上了國家隊及各俱樂部的主教練位置。
2,聯賽的管理趨于規范化
中國排球協會在十幾年的辦賽過程中,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相繼出臺了聯賽《技術手冊》等規章制度和文件,并逐步完善,是、使參賽隊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中國聯賽的管理趨于規范化并與國際排聯賽事接軌。
3,排球市場逐步擴大,聯賽形成穩定的規模
排球聯賽在創辦初期,由于錯過了占領市場的最佳時機,曾處于沒有杯名等非常困難的境地,貼上了排球運動管理中心積蓄的800萬元才得以順利進行,在度過了創辦初期資金匱乏的艱難后,排球聯賽的身價從第三屆起每年都有增長,目前已經超過了2000萬元。目前,中國的聯賽擁有男、女俱樂部共32支,規模位居世界第二,僅次于招納世界各地運動員參加的意大利國際性職業聯賽。
四、我國排球運動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影響因素
根據中國排球運動的發展實際和對有關專家的調查訪談意見,影響我國排球運動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因素包括職業化程度、市場化運作、后備人才的培養、管理體制及其改革、競賽規則的修改、科研的介入情況等六項。
五、結論與建議
根據對我國排球運動可持續發展的分析和探討,得出以下三點結論與建議:
第一、在排球管理體制方面,我國通過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是管理部門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了對一些具體活動的操辦上,不能充分發揮其對全國排球運動開展的監督、指導等管理工作。所以我國應該進一步深化排球運動管理體制的改革,應加強對基層排球運動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工作,做到全國的排球協會統一組織,發揮其指導全國排球運動發展的職能,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我國排球運動的職業化發展有待進一步改革,俱樂部的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對此,我國應該大力促進專業運動隊的改制,走職業化改革之路,同時大力發展俱樂部,加,強俱樂部的制度建設,完善轉會制度,促進球員的自由轉會和流動
第三、由于我國排球賽事的發展還不夠成熟,所以在不同賽事的關系和排球競賽制度等方面還要進一步完善,在這方面首先要鞏固全運會排球賽的最高地位,理順全運會與聯賽的成績目標,其次,通過完善聯賽賽制吸引國際選手加盟,促進中國選手在與不同風格的交融中成長。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城市,是由人、自然環境以及社會經濟因素組成的,它是具有一定的結構和功能的的有機整體,亦可被稱為城市系統;可續發展是指在不危害子孫后代的情況下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可持續發展理論在城市規劃中的應用的目的就是通過規劃等手段引導城市向和諧,可持續發展的方向發展。為了適應新時代城市規劃發展的要求,我們需要綜合考慮城市的社會和自然環境,深入研究,將可持續發展理論應用于城市規劃之中,提出一些有助于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城市規劃方面的思路和措施。
1.我國城市規劃的現狀和分析
近年來,我國正在不斷加快城市化的腳步,這就對相應的城市規劃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是現在我國的城市規劃在許多方面還有不足,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1.1城市規劃模式不完善
我國目前的城市規劃模式較為單一,一般都是按照固定的步驟進行的。首先是收集和分析該城市社會經濟方面等資料,然后確定該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并以此確定城市的規劃目標,并將目標細化;然后參考前面的工作提出和分析不同的規劃方案,確定總體規劃方案并細化;最后制定近期規劃方案并進行相關管理。一般情況下,這種模式的城市規劃的重點關注是否有利于城市的社會經濟發展,而對經濟、人和資源的和諧發展,城市規劃的可持續性上關注較。下圖是西方某著名城市與國內某城市的城市規劃效率的對比圖,其中灰色部分代表城市規劃模式完善的西方城市,白色代表城市規劃模式凌亂的國內城市,1為城市規劃用地的總體效率,2為城市自然資源的最大利用效率,3為環境污染的有效面積,4則為城市規劃的總體效率,從圖可知采取完整的城市規劃發案勢必成功。 圖一
1.2生態環境遭到破壞
城市的生態環境可以體現出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的,更是一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一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規劃的好壞與否,不僅取決于城市的布局如何,規模大小怎樣,更取決于一個城市的生態環境好壞,是否適宜人類居住。然而,現代社會對城市的規劃雖然給城市帶來了飛速發展的經濟和現代化的風貌,但是這樣的規劃很多時候是以破壞城市的生態壞境作為代價的。具體可以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為了擴大城市的范圍和面積,很多城市大量地開墾城市周圍的山林,小河等,以破壞城市周圍的生態壞境為代價擴大城市的面積;第二,由于我國很大城市人口密度大,人均土地面積較少,所有很多城市的居住小區不斷減少綠化用地,將其用于停放汽車等;第三,雖然國家法律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護生態環境,并要求對大型建設項目及時進行相關大的環境影響評估,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時候相關部門對其重視不夠,實行不到位,沒有使法律法規得到落實。
1.3城市規劃缺乏連貫性
城市規劃需要規劃的包括城市廣場,城市綠地,社區街道等,其在整個城市建設中占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現在很多省事的城市規劃沒有連貫性,經常出現城市規劃隨意改變的現象,例如去年做好的城市規劃方案,可能今年就會,然后實行新的城市規劃方案。這樣不僅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對整個城市的生態環境等也造成了嚴重的影響,不利于整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1.4文化遺產缺乏保護
任何一個國家或者城市從形成、發展直至滅亡,在這樣一個長久的歷史過程中必然產生大量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等歷史文化遺產。這些寶貴文化遺產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然后我國現在的城市規劃中,比如一些城市的舊城區改造,對于這些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十分淡薄,導致大量寶貴的文化遭到破壞,對城市文化遺產的可持續性造成了不利的影響。如圖所示為某城市的近十年前后的文物保護情況,它很好地說明了文化遺產極度欠缺保護的現狀。
圖二
文物保護情況
文物出土時間分期 城市出土文物保護率 農村出土文物保護率
10年前文物 30% 40%
近10年文物 20% 30%
2.基于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城市規劃的思路和措施
要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不僅要做好常規的城市規劃,還要綜合考慮城市的發展與生態環境、資源之間的關系,即城市發展水平和起生態環境之間的平衡。另外,在實際的城市規劃工作中,我們還要考慮城市承載力和城市資源供給力。城市承載能力是指城市生態環境對環境污染的恢復能力;城市資源供給力是指城市的資源能夠給城市發展的供給能力。為了保持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從分考慮到這兩者的的能力限度,切不可過度使用。城市規劃是一個不斷平衡的過程,規劃過程就是一個不斷平衡城市發展水平、城市承載力和城市資源供給力的過程。
2.1基于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城市規劃的特點
第一,城市規劃的出發點不在是單一的以社會經濟的發展為目的,以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土地資源關的系為重點,而是開始強調整個城市的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性,以及城市發展水平和城市環境承載力、城市資源供給力之間的平衡。
第二,城市規劃的內容和范圍顯著增加,不在僅限于城市社會的發展,還要考慮城市中居住的人、資源和環境等,平衡協調社會經濟發展和它們之間的關系,探求最佳的城市發展模式。城市規劃的方案從制定到實行,整個過程都會進行相關的環境影響分析,并綜合考慮城市資源城市承載力和城市資源供給力。
第三,城市資源城市承載力和城市資源供給力作為兩項指標引入城市規劃之中。一個城市的發展不能超過城市環境和資源的承載能力,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城市環境和資源的承載能力會相應增加,但是其始終具有一個界限。毫無疑問,引入這樣的指標,更加有利于合理的城市規劃,也是可持續發展理論在城市規劃應用中的具體體現。
2.2基于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城市規劃的思路的具體措施
第一,經濟方面可持續發展的城市規劃措施。
城市規劃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有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因此,為了營造良好的社會經濟發展環境、優化社會經濟發展結構,城市規劃必須要明確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策略。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強調三大產業協調發展,利用本地資源和環境優勢,調整產業結構,形成支柱產業。同時,還要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注意環境和資源的能力界限,不以破壞環境資源為代價發展經濟。
第二,生態環境方面可持續發展的城市規劃措施。
城市是由人、自然環境以及社會經濟因素組成的,三者互相制約,互相作用。城市的發展受制于城市環境和資源的承載能力,因此,城市生態環境的好壞在一定程度上將決定該城市現在活著未來的發展水平。合理規劃利用城市的環境和資源,可以促進城市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的良性發展,不斷提高成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實現人類社會經濟與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具體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的措施考慮:一是提倡低碳生活,不斷宣傳低碳生活理念,從根本上強化居民低碳生活意識,比如提倡城市居民搭乘公交車或者地鐵,減少私家車出行,節能減排;二是加強對城市居民居住環境質量的重視,增加公園綠化帶等的建設;三是加強監督和管理。面對一些企業、單位或者個人破壞或者污染環境和資源的情況,相關部門應該予以嚴厲的處罰,堅決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城市資源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第三,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城市規劃措施。
社會的可持續性發展是發展城市所追求的重要目標,其包括人口、教育、文化、健康、價值觀和社會等方面的可持續發展。針對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方面出現的問題,可以提出如下措施:一是加強城市規劃的連貫性,應用先進的技術進行城市規劃,注意城市規劃的連貫性,避免出現城市規劃無意義地頻繁變動;二是加強城市規劃的嚴肅性,面對破壞城市文化遺產的行為要進行處罰。在這里筆者以城市用地面積為例來說明該如何達到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合理使用土地便是嚴格地使控制用地面積與預留用地面積間達到一種平衡。
圖三
結語
當今社會可持續發展是人類發展的主題。因此,城市規劃有必要引入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綜合考慮城市生態環境,協調城市發展和城市環境資源的關系,使城市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2.實現資金失控預警,調整管理模式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各國經濟的開放程度不斷提高。經濟開放雖然帶來了更多的發展機遇,但是也使得經濟危機肆意擴張。在這樣的經濟條件下,各國的企業更加容易進行投機,市場監管的漏洞也更加容易暴露出來,投資者會更加狂熱的追求自身利益。市場的擴張使得金融行業面臨著更多的不穩定因素,金融業更容易受到經濟的沖擊。因此,金融管理的重要性也就更加突出。近年來,各國的金融機構都在采取多種監管措施,以實現對金融行業的控制,提升金融管理的水平。不同的國家和機構采用了不同的措施,美國推出了金融監管方案,歐盟則制定了銀行業的風險管理措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也強調要加強金融監管的合作。在當前的經濟發展環境下,很多國家的金融管理并不能很好的緩解經濟危機帶來的沖擊。各國的金融管理也急需要進行改革和控制,傳統的金融管理模式顯現出了諸多漏洞,管理理念的落后和金融管理人才的缺乏使得金融管理很難應對和預防金融危機的沖擊。為了更好的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需求,我們需要從金融管理角度對金融業進行調整,以更加合理的方式進行發展,推動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金融管理可持續發展的策略研究
1.調整金融結構,優化管理系統金融管理的改革和發展需要金融環境的改變。要實現金融管理的可持續發展就需要在在金融結構上做出調整,以創造金融發展環境。首先,要為金融管理提供法制化環境。我國的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要合理的制定金融管理規范,使金融管理能夠按照制度化的管理流程進行操作。其次,要為金融管理提供更加穩定的金融市場。要提高金融的開放性,要使金融行業的各種許可性規范更加靈活,為使資金流入金融市場提供更多的機會。最后要建立金融管理體系,要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心,確定以各商業銀行為中心,其他金融機構相互補充的體系,完善管理規章和制度建設,為金融管理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環境,促進金融溝通的便捷性。
2.適用公司法人制度,促使金融機構政策有效性在對金融機構的改革中,要適用先進的公司法人制度,要利用法人治理機構的有效性和制衡性對金融機構進行現代化的管理。法人治理機構能夠使企業發揮更強的凝聚力和更大的影響力,能夠實現管理的協調。金融機構建立法人治理機構,就能推動金融管理的該笑醒,能夠確保金融機構利潤目標的實現。我國的金融機構要建立法人治理機構,實行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制度,推動企業內部的協調運轉,實現企業內部的有效決策,為企業各項政策的落實提供可靠的制度和機構保障,提高企業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促進金融管理的可持續發展。
1.2氧化溝法氧化溝實則是活性污泥法的一種變型,主要是在水力流態上不同于傳統活性污泥法,通過首尾相接的循環流,采用延時曝氣的方法,在污水凈化的同時使污泥得到穩定,是我國目前采用較多的一種城市污水處理技術。氧化溝法具有脫氮性能、負荷能力強、操作簡單、出水水質穩定、運行費用較低的特點,雖然一次性投資成本較高,但綜合成本偏低,在中小型城市污水處理廠中應用比較廣泛。氧化溝法在工藝上有奧貝爾氧化溝、DE型氧化溝和三溝式氧化溝、卡羅塞爾氧化溝工藝等類。
1.3SBR工藝SBR工藝具有多種類型,對于有機污染物去除效果較好,其基本特征是在一個反應池中完成污水的生化反應、沉淀、排水和排泥,具有一定的均化功能及穩定性,控制適當的工藝條件可實現脫氮除磷的功能。SBR工藝大體上可分為傳統SBR法、間歇循環延時曝氣法、循環活性污泥法、連續進水/間歇出水式活性污泥曝氣池法、Unitank工藝。
1.4其他工藝除上述工藝外,我國一些地區也采用A/B法,A/B法污水處理工孟慶影吉林省雙遼市藍天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吉林雙遼136400藝由于其具有較強的抗沖擊負荷能力、對pH值變化和有毒物質具有明顯緩沖作用,因此在污水濃度高、水質水量變化較大的環境下應用效果較好。傳統的城市污水處理工藝雖然具有較好的處理效果,但大部分能耗及費用較高,隨著污水處理技術的不斷發展與進步,一些新興的處理技術不斷涌現,如膜-生物反應器技術和土地處理法、氧化塘法以及人工濕地處理技術等。這些新興的處理技術大多具有與生態處理相結合的特點,能夠實現深度處理的功能,因此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在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如美國、加拿大等地應用逐漸增多,近年來在我國部分鄉鎮地區也有應用。
2、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現狀分析
我國污水處理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發展至今,近半個世紀的發展取得了較好的成果,從目前我國已建成運營的城市污水處理廠來看,近80%的城市污水處理廠還是采用活性污泥法。近年來,隨著我國在污水處理、再生利用以及污泥處理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的不斷進步與發展,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工藝逐步從過去單純的去除有機物發展為具有脫氮除磷等功能的復合工藝,正在逐步適應我國對于水環境治理以及水資源可持續發展及利用的要求。但就現狀而言,若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的形勢仍是不容樂觀的。雖然近年來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規模不斷增加,但大部分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狀況不盡如人意,很多污水處理廠的年污水處理能力低于設計能力的20%以上,有些地方的污水處理廠甚至是處于半開半停的狀態。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不能滿負荷運營的這種現狀,導致的后果是十分嚴重的,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造成一部分污水未經過處理而直接排放,對地區環境治理造成較大影響;另一方面是對污水處理廠的工藝設施的運行造成較大影響。長期低負荷運行,污水處理廠污染物去除率勢必受到較大影響。我國大多數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在管理上存在著諸多問題,自動化程度不高,管理方式落后是主要問題,由管理水平導致的污水處理廠運營狀況不佳,處理能力低下已成為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發展不容忽視的一大問題。
3、可持續發展的城市污水處理技術選擇
我國當前的城市污水處理在處理工藝設計和選擇過程當中,往往只是片面的追求出水水質,而忽略了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不符合當前環境下對于城市污水處理的要求。因此,在城市污水處理工藝選擇過程中,應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選擇污水處理的工藝和技術,綜合考量各種污水處理工藝的優劣,從中篩選出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技術組合和工藝流程。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的可持續發展,首先要從概念層面上、意識上充分理解和重視起來,不能僅僅停留在口號上、理論上,要根據我國城市化建設與發展、生態環境的變化以及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采取科學合理的分析方法與手段,制訂具有遠景規劃的城市污水處理可持續發展標準,要不斷開發高效率、低能耗、低成本的先進工藝技術,要對現有的工藝技術以及新興的工藝技術,在工藝特性、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分析和研究,采用科學的手段進行工藝篩選及組合方式,使其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從而為城市污水處理工藝的選擇、設計和運行提供科學依據。
關鍵詞:生態;可持續發展;資源
一、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必然性
(一)可持續發展的美好愿望。
可持續發展的愿景的是生態倫理型社會。在回顧人類近現代工業發展的過程中,既給人們既帶來了福音,同時也帶來了苦難。環境的污染和破壞給人類的生活帶了大量的負面作用。因此,在對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人們對可持續發展的訴求與愿景越來越強烈,需努力探索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可持續發展是建設美好家園,過上美好生活的必然選擇。
(二)“亂砍亂伐之痛”。
在過去二十多年里,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創造了令世界矚目的奇跡,但也付出了高昂的代價。據中科院測算2003年中國消耗了全球31%、30%、27%和40%的原煤、鐵礦石、鋼材、水泥,創造出的GDP卻不足全球的4%。這種浪費型發展模式使煤、電、油、運“荒”聲一片。2004年,國家進一步加強宏觀調控,但資源瓶頸問題依然突出。“宏觀調控的基礎還不鞏固,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極有可能反彈,煤、電、油、運依然緊張。1、2月份,電力增長12%,但是卻有25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發生拉閘限電現象。“瓶頸”待破,直面資源供給現狀,中國需要徹底轉變發展模式,把節約放在首位,大力推行循環經濟,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否則可持續發展將成空談。1中國正以歷史上最脆弱的生態環境承載著歷史上最多的人口,承載著歷史上最空前的資源消耗和經濟活動,面臨著歷史上最為突出的生態環境惡化挑戰。不可持續的發展讓整個人類面臨了生存和生活的困境,在過去不可持續發展之痛的經驗教訓,促使我們在建設美好家園和過上美好生活需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可持續發展必須從環境的方面進行研究和實施,提倡自然、人類,社會的和諧發展。可持續發展在呼吁人們提高生產力的同時,應該注重生態環境的的改善和保護。在可持續發展中,提出要變革長期落后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以及改變人們的生活理念,在可持續發展提出的同時伴隨著眾多的的異議,就單可持續發展提出得意義來說,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含:第一,是對長期傳統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的否定和追問。第二,是對未來發展可持續發展模式的科學建議。第三,在面臨傳統產業和新興產業的矛盾時,可持續發展能否起到調解矛盾的作用。因此可持續發展是指引人類走向美好未來的燈塔。
二、欠發達地區環境倫理探索
(一)人與自然的矛盾。
在后發地區由于人們對環境保護的認識還不夠到位,在后發地區為了生存難免會破壞環境,但是破壞以后又沒有有效合理的治理措施或者說在潛意識里面就沒有保護環境的意識,同時后發地區謀求生活的富裕和經濟的發展,采用了比較粗放的勞作方式,和開發手段,導致了先開發后治理的理論的誕生,同時給環境造成了破壞,那么在環保的過程中,生存、發展與環境保護產生了必不可少的矛盾,那么如何讓解決在生存,發展與環保的矛盾是后發地區可持續發展面臨的環保難題。
生存、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種種矛盾在不可調和的狀態下,走可持續發展的的道路已是歷史的必然。為了生存破壞環境,污染環境,使自己的家園千瘡百孔,很難再修復。能源產業的發展帶來的一系列的工業廢水,廢物的污染物使得飲用水不在干凈,莊稼不再綠色。環境保護在實施的同時必然會限制很多污染源企業的發展,同時對其的經濟效益受到損失。但是,為了共同美好的家園。犧牲極個別的一些工業產業的發展來建設美好家園,過上美好生活,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二)轉變發展方式的窘境。
在面臨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機,我國面臨著眾多的的難題與困惑主要是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產業的優化設計難題;轉變發展方式的制度;技術進步勞動者素質,和理念創新三者直接的協調;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投資、消費、出口的不一致。
雖然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相關政策,就個別的區域得到了遏制和保護,但是大部分是還是沒有從本質上防止環境的破壞,歷史告訴我們,生態系統的破壞和退化是經濟發展阻力軍,也是人民“健設美好家園,過上美好生活”的最大障礙。傳統的“三高一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經濟增長方式必須推出歷史的舞臺,加快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速度,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否則資源匱乏之際,環境污染,新興產業發展就受到限制。
三、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理性思考
(一)憶往事,成追憶,另辟新徑。
在回顧工業化歷程時“先污染后治理”給社會和公眾造成了的損害是慘痛的,所付出的代價是比污染防治投資高很多的,在中國若選擇“先污染后治理”付出的可能不僅僅是經濟上的超額支付,由于國情時代的差異,以及我們所以懶的生態環境相當脆弱,很可能在理論上推算的污染排放峰值到來之前“生態泡沫就已經破裂了”。所以我們吸取先發展后治理的沉痛教訓,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能源的相關政策與意見:在對資源和能源的利用和使用的同時,要有步驟,有計劃,合理的開發,不能濫用資源,控制資源的使用,使得資源利用率最大化。要統籌兼顧,多渠道,多理念的整合發展。統籌合理的開發利用是每個國家和地區必須考慮的問題,禁止小集體的為了小團體利益,破壞整體利益,禁止個人的私自開發,污染和浪費資源。大部分的開發和利用都得有整體的統一宏觀決策和規劃。
(二)結合地方環境,加強特色經濟建設。
在發展的過程中不能運用單一的發展模式,應該在整個大框架的前提下,再來細化。要有一整套的精細化的管理模式,由于不同水平的地區很難實行統一的政策,統一的方針政策僅僅可以在如何發展的方向上指明道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會不會早彎路,就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不同區域的發展水平制定相關的制度和實習方案,創造中國特色主義的發展模式,要靈活使用本地資源,發展特色經濟,創造各具特色的美好生活。
四、結論
生態倫理型社會建設必要堅持可持續發展,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錯誤思路,在建設“家園”時難免會遇到困局,應當統籌兼顧,協同發展,根據自有資源和優勢,建設各具特色的美好生在后發地區由于不斷地開發利用的一些企業導致了整個地區的GDP,影響整個地區的經濟發展,落后的技術和產業是必要轉移,來協調整個區域的發展生態活。在日新月異的當今世界,實現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已成為人類的共同使命,綠色技術、綠色產業、綠色消費已經是人類迫不及待的訴求,全球正在掀起綠色的浪潮。在未來的生存和生活環境將會是綠色世界環繞于我們,需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方能建設生態倫理型社會。
參考文獻:
[1]黃泰巖.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內涵與實現機制[J].求是,2007.18。
[2]筒新華,曾憲明.論科學發展觀的形成、貢獻和落實[J].經濟學動態,2005。
[3]Y-續琨,陳悅.技術學的興起及其與技術哲學、技術史的關系[J].自然辯證法研究。
[4]熊哲宏.“計算機科學哲學”研究綱領[J].襄樊學院學報,2004。
[5]魯道夫?卡爾納普等.科學哲學和科學方法論[M].華夏出版社.1990。
注釋:
可持續發展問題的提出,起源于人們對人類社會經濟活動中資源是否可以永續性取得,財富是否可無限地增長等問題的討論以及人們對日益嚴重的環境破壞問題的憂慮。其在20世紀50至70年代得到重大關注。
1962年,美國女生物學家萊切爾·卡遜(rachel carson)發表了一部引起世界轟動的環境科普著作《寂靜的春天》,作者描繪了一幅由于農藥污染所導致的可怕景象,驚呼人們將會失去"春光明媚的春天",從而在世界范圍內引發了人類對發展觀念的爭論。10年后,兩位著名學者者巴巴拉·沃德(barbara ward)和雷內·杜博斯(rene dubos)的《只有一個地球》問世,把人類生存與環境的認識推向一個新的境界,即可持續發展的境地。同年,一個非正式國際著名學術團體--羅馬俱樂部發表了有名的研究報告《增長的極限》,明確提出"持續增長"和"合理的持久的均衡發展"概念。1987年,以前挪威首相布倫特蘭為主席的聯合國世界與環境發展委員會發表了《我們共同的未來》,正式提出可持續發展概念,并以此為主題對人類共同關心的環境與發展問題進行了全面論述,受到世界各國政府組織和輿論的極大重視,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可持續發展概念得到與會者的共識與承認。
1987年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在她任主席的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把可持續發展定義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并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取得共識。我國有的學者對這一定義作了如下補充:可持續發展是"不斷提高人群生活質量和環境承載能力的、滿足當代人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后代滿足其需求能力的、滿足一個地區或一個國家的人群需求又不損害別的地區或國家人群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
(二)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和特點
1、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國際社會將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內涵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人類有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權利,可持續發展要求滿足全體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給全體人民以機會去追求較好生活;第二,當代人在創造與追求自己的發展時,應承認并努力做到使自己機會和后代人的機會平等;第三,為了今世和后代的利益,環境必須成為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可持續的發展不應危害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統,環境與發展同樣重要。
我國國務院也在1994年3月25日通過的《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中,確立了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并將其核心內容概括如下:一是以經濟發展為核心,通過完善市場機制,發展科學技術,加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建設,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二是通過控制人口數量和提高人口質量,發展教育,改善衛生和健康狀況,改善社會福利制度,消除貧困等,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三是通過對自然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和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實現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從以上的相關理論中,我們可以看出可持續發展具有以下幾種內涵:
(1)公平性
"人類需求和欲望的滿足是發展的主要目標",但在現實中,人類需求方面還存在許多不公平因素,這種公平廣義上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一是當代人的公平,可持續發展要求滿足全體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給全體人民以機會去追求較好生活,要給世界以公平的分配和公平的發展權,首先要把消除貧困作為可持續發展進程重要的問題來考慮。二是代際間的公平。當代人在創造與追求自己的發展時,應承認并努力做到使自己機會和后代人的機會平等,在滿足自身需要時,不應該損害下代人的利益。
(2)持續性
這里所謂的持續性因素是指在發展時不應該損害支持全球生命的自然系統:大氣、水、土能超越自然與環境的承載能力。
(3)共同性
可持續發展作為全球世界發展的總目標,所體現的公平性原則、持續性原則都是共同的,同時,要想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采取全球共同的聯合行動。
(4)系統性
從我國對可持續發展的理解中,強調經濟與社會﹑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另一方面要求維護代際公平,實現永續發展。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一種發展戰略,其必然要具備系統性的要求,從而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
2、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1)可持續發展鼓勵經濟增長,只有經濟增長才能體現出國家實力和社會財富。可持續發展強調從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其不但重視增長數量,還要求提高質量、提高效益、節約能源、減少廢物、改變傳統的生產和消費模式實施清潔生產和文明消費。
(2)可持續發展要以保護自然為基礎,使發展與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相協調。從而,發展時必須要保護環境,主要有以下幾種: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保護生命支持系統、保護生物多樣性、保持地球生態的完整性、保證以持續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資源,使人類的發展保持在地球承載能力之內。
(3)可持續發展要以改善和提高生活質量為目的,與社會進步相適應。正如可持續發展內涵所揭示的,其要包括改善人類生活質量、提高人類生活水平、并創造出一個保障人們享有平等、自由、教育、人權和免受暴力的社會環境。
3、可持續發展的特征
簡言之,可持續具備以下3個特征:生態持續、經濟持續和社會持續,三者之間不可分離。孤立追求經濟持續必然導致經濟崩潰;孤立追求生態持續達不到實現全球環境的美化。生態持續是持續、經濟持續是條件、社會持續是目的,人類共同追求的是自然系統和社會符合系統的持續、穩定以及健康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的模式與傳統的發展模式的根本區別在于:可持續發展的模式不是簡單的開發自然資源以滿足當代人類發展的需要,而是在開發資源的同時保持自然資源的潛在能力,以滿足未來人類發展的需要;可持續發展的模式不是只顧發展不顧環境,而是盡力使發展與環境協調,防止、減少并治理人類活動對環境的破壞,使維持生命所必需的自然生態系統處于良好的狀態。因此,可持續發展是可以持續不斷的,不是會在有朝一日被限制或中斷的發展,它既能滿足當今的需要,又不致危及人類未來的發展。
二、經濟法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
經濟法與可持續發展之間具有內在的、天然的聯系。經濟法是調整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法律保障,可持續發展對經濟法的價值也具有指導作用。此外,經濟法產生的目的也決定了它與可持續發展的天然密切聯系。可持續發展作為國家的戰略,是國家總體戰略的調整,它是以國家為主導推行的,經濟法是國家管理和協調國民經濟活動的基本法制形式,國家發展戰略及其發展模式的調整必然必須借助經濟法功能和調整機制。從而,二者結合是發展的必然。
(一)產生背景和目的的相同性②
經濟法是20世紀出現的一個新興法律部門,是20世紀中外法制史上最突出的成就之一。當日趨激烈的競爭導致自由競爭的秩序被扭曲,需要對競爭秩序進行規制;生產社會化程度越來越高,需要高度的社會協調;市場自發調節的缺陷逐漸暴露,需要國家對經濟生活進行干預時,國家因素介入經濟活動,經濟法即應運而生。它是基于社會公共利益介入經濟活動的產物,經濟法是現代法,它和現代社會發展的各種危機聯系在一起,體現了危機應對法。現代社會的各種危機,如當前的金融危機、人口危機、就業危機、貧困危機、環境危機等,有共同的社會、政治、經濟根源,正是這些根源造成發展的障礙和不可持續,在面對此種危機時,人們就需要選擇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可持續發展是對傳統模式反思后的產物,是對傳統模式的變革。
關于經濟法的概念和定性雖然一直存在爭論,但就其使命而言,中外早已形成共識,即國家(政府)依法管理和協調國民經濟運行,彌補市場機制的不足,消除由市場經濟自發性所帶來的負效應,引導整體經濟持續、穩定和健康運行。③這和可持續發展的使命是一致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目標是公平地滿足今世后代在發展與環境方面的需要和權利,從而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兼顧和包容了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和穩定發展的幾種不同目標取向。經濟法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產生的時代背景和歷史使命的一致性,使它們可以天然地融合在一起。
(二)價值理念和價值取相向的相融性
經濟法的價值理念與可持續發展理念存在共通性。經濟法以社會為本位,追求社會公平與正義,維護社會整體的利益和效益。可持續發展也要求維護和實現全人類的社會整體利益的協調發展,雖然具有更高的層次,但在理念本質和價值取向上仍與經濟法具有相融性。經濟法中體現了公平的價值理念,利用市場規制法排除市場中的壟斷﹑限制競爭或不正當競爭現象,在壟斷者與弱小企業間實現了機會公平,同時憑借社會保障法﹑利用稅收杠桿,通過國家的干預,實現結果的公平。可持續發展同樣追求公平的理念,所不同的是更強調代際公平,要求當代人在進行滿足自己需求的消費和活動時,也對后代人的需求承擔起歷史的和道義上的責任,維護代際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實現經濟﹑社會和資源的永續發展。經濟法與可持續發展的融合也是歷史的必然。④
(三)范圍內容的一致性
可持續發展涉及社會生產、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發展等社會生活領域的許多方面。經濟法的內容范圍,如宏觀調控法的制定與實施、市場秩序及規則、資源開發利用的合理配置等都與社會經濟整體發展密切相關,既有宏觀的社會整體要求,又注重保護微觀個體利益,并求得整體均衡與和諧發展,從而為可持續發展構建相對穩定的秩序環境。⑤
三、經濟法學界對可持續發展問題的研究
可持續發展戰略確定之后,法學界就預測到其對法學研究和建設將帶來重大的影響和沖擊,從立法到司法,從理論到實踐等都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其研究成果大多見于環境資源法、法理學等領域,經濟法學界對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區域:⑥
1、關于可持續發展與經濟法價值的探究
顧功耘主編的《經濟法教程》(2002年)認為,效益是一切經濟生產活動的最高價值目標,所以,經濟法基于其固有的目的與使命,把效益作為自己最高的價值目標也就變得合乎邏輯了。但是僅以效益定義經濟法的價值顯然過于籠統,無法與其他法律部門所追求的效益區分開來。經濟法關注的效益是更高層次的宏觀上的效益,即"社會整體效益"。但是這還不夠,我們可需要發展,從而將其表述為 "社會整體效益最大化",其更體現出現代經濟法的動態化效應,也更能體現和適應現代經濟發展。因為它不僅追求效益的簡單循環實現,而且追求效益的不斷復合增生。"社會整體效益最大化"提法的引入的主要意義在于順理成章地導出"可持續發展",其內涵實際上涵蓋了"發展"與"效益"的提法。可持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兼顧和平衡了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幾種不同目標取向,因此,經濟法的價值可以最終表述為"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整體效益",這一提法至少包含以下三層含義:體現了市場個體之間的協調;體現了人與環境資源之間的協調;體現部門、地區經濟結構與資源宏觀配置的合理化。
2、關于可持續發展與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探究
楊紫煊在《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法律體系與《經濟法綱要》的制定》一文提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有遵循客觀規律協調本國經濟運行的原則;堅持經濟效率優先、兼公平的原則;堅持國家整體經濟利益、兼顧各方經濟利益的原則;堅持經濟可持續發展、兼顧當前發展的原則。提出了將堅持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確立在經濟法之中的觀點。
陳乃新在《經濟法可持續發展原則芻議》一文中也主張這一觀點,并認為是指人們在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和動態平衡的基礎上追求經濟、社會、人口、環境、科技相互協調永續發展,追求當展公平與代際發展公平相統一時所應遵循的基本準則。
3、關于可持續發展與經濟法的體系的探究
李昌麒和魯籬的《中國經濟法現代化的若干思考》一文提出,中國現代化的經濟法體系主要應當由以下幾部分構建:市場主體規制法;市場秩序規制法;宏觀經濟調控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保障法律制度;社會分配法律制度。之所以將宏觀調控法與可持續發展法合并構成二級法,理由有二:一是基于生態失衡已成為社會的一個嚴重問題,聯合國已將之納入《21世紀議程》的重要事項,因而國家必須對此予以關注和干預;二是考慮到文明不斷進步與生態惡化構成了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矛盾,必須依賴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及其法律措施才能予以解決,因此,將宏觀經濟調控與可持續發展合并構成二級經濟法,其主旨在于樹立宏觀經濟調控與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聯系機制。
應該來說,經濟法學界對可持續發展問題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是極其有限的,還需對其進一步完善,是經濟法能與可持續發展戰略進行融合,從而促進我國發展。
注釋:
①齊建輝:《可持續發展理論與經濟法的基本理念考辨析》,載《西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6期,第87-88頁。
②李摯萍:《論經濟法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融合》,載《華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1期,第101-102頁。
③程信和、李摯萍:《可持續發展--經濟法的理念和制度創新》,載《學術研究》2001年第2期,第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