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2 10: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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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和省、市推進凈土行動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為目標,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負責、部門有責”,堅決完成國家、省及市關于打贏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各項工作任務,扎實有效推進凈土保衛戰。
二、主要目標
按照省和市統一安排部署,完成全縣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建立全縣污染地塊清單和優先管控名錄以及耕地質量分類清單;強化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管控,全縣受污染耕地、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全部實現安全利用;嚴格落實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級下達我縣減少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任務。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土壤環境調查監測
1.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的布點采樣、分析測試、數據上報、成果集成等工作,全面掌握重點行業在產企業和關閉搬遷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及分布,建立污染地塊清單和優先管控名錄。(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各鄉(鎮)政府、平安街道辦、經濟開發區負責落實,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優化土壤生態環境質量監測體系。完善全縣土壤環境監測體系,配合國家和省、市開展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省控點位例行監測。按照年度監測計劃,組織對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工業園區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周邊土壤開展監督性監測,2020年10月底前,監測結果上報省生態環境廳,納入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統一管理使用。對監測發現的土壤超標情況,進一步開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時阻斷污染源。(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3.加強重點區域耕地土壤環境監測。對農產品污染物含量超標、污水灌溉等區域農用地地塊進行重點監測,及時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范圍、風險水平等。對產出農產品污染物含量超標的耕地,發現污染物含量超過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的,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論實施分類管理。加強農田灌溉水水質監測和監督檢查,防止未經處理或達不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廢(污)水進入農田灌溉系統。(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4.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應用。根據省、市統一安排部署,集成分析、綜合運用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開展高風險區域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深度調查和周邊污染源溯源排查。開展污染成因分析,對污染源進行溯源排查,6月30日前,建立重點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單,納入限期治理計劃,嚴厲打擊非法排污,有效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傳輸途徑,切實防止邊治理邊污染。根據全縣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采樣分析結果,按程序及時通報有關鄉(鎮),為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提供基礎信息。(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二)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
5.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加快推進全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全部完成劃定工作,建立全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檔案和分類清單。劃分結果,報請縣政府審核后提交市農業農村局。未利用地、復墾土地等擬開墾為耕地的,應當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依法進行分類管理。(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6.加強優先保護類耕地建設管理。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或納入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在優先保護類耕地分區域、按年度、按計劃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2020年6月底前關閉拆除。統籌礦產資源開發與永久基本農田調整劃定的關系,確需對重金屬等污染威脅的永久基本農田進行調整的,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補劃。依法加強對未污染土壤的保護,對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壞。(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行政審批局等)
7.嚴格落實耕地風險防范措施。2020年5月20日前,各鄉鎮組織完成轄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工作方案制定、報備。對安全利用類耕地,應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采取農藝調控、低積累品種替代、輪作間作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對嚴格管控類耕地,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鼓勵采取調整種植結構、退耕還林還草、退耕還濕、輪作休耕等風險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全縣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實現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責任部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三)嚴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
8.組織開展建設用地風險調查排查。對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土地使用權人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0年6月底前,組織對未經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已開發利用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進行摸底調查,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人居環境安全。(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9.強化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聯動監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塊名單、污染地塊名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強化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的污染地塊信息共享和聯動監管機制。強化關閉搬遷企業騰退土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以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為重點,嚴格企業拆除活動的環境監管。對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對相關企業、土地使用權人或土壤污染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科技和工業化信息局等)
10.科學合理規劃土地用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要充分考慮土壤污染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必須符合規劃用途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在居民區和學校、醫院、療養院等單位周邊,不得規劃布局有色金屬冶煉、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2020年底前,推進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空間信息與國土空間規劃的“一張圖”匯總;已上傳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系統的疑似污染地塊及污染地塊實現“一張圖”管理。(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11.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不得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事項。涉及成片污染地塊分期分批開發或周邊土地開發的,要科學設定開發時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續風險管控和修復措施對周邊人群產生影響。對開發建設過程中剝離的表土,要單獨收集和存放,符合條件的優先用于土地復墾、土壤改良、造地和綠化等。(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行政審批局等)
12.加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及修復。對暫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要采取風險管控措施,開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狀況監測。需要治理與修復的污染地塊,土地使用權人要編制修復方案。加強治理與修復施工的環境監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將達到治理與修復目標要求,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塊移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四)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整治
13.減量使用化肥農藥。加強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推進農業投入品包裝廢棄物回收及無害化處理。2020年,主要農作物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31%以上,主要農作物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農藥利用率達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14.加強廢棄農膜回收利用。指導農業生產者合理使用農膜,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農膜的行為。積極推進廢棄農膜回收,開展廢舊農膜回收利用試點示范,完善廢舊農膜回收網絡,開展農膜使用及殘留監測評價。2020年,全縣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農田殘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15.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資源化利用。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縣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五)強化重點領域污染防控
16.強化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嚴格落實總量控制制度,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實施等量或減量替換。加大減排項目督導力度,確保項目按期實施。繼續推進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單的企業,年底前完成綜合整治任務。(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行政審批局)
17.加強重點企業土壤環境監管。加強對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業企業土壤環境監管,制定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將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責任和義務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要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落實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自行監測制度。2020年10月底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統一部署,開展土壤環境自行監測,編制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報告。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等)
(六)加強固體廢物污染管控
18.強化礦產資源開發污染監管。加大礦山地質環境和生態修復力度,新建和生產礦山嚴格按照審批通過的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加快推進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綜合治理。加強尾礦庫安全監管,運營、管理單位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建立環境風險管理檔案,防止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19.規范固體廢物利用處置。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推動工業固廢綜合利用,促進工業固廢減量化、資源化。推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處置等環節的環境監管,依法查處違法排污等行為。(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等)
20.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嚴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批,加強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規范化管理核查。統籌區域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加快補齊利用處置設施短板。積極推進重點監管源智能監控體系建設,加大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運、利用、處置全流程監管力度。規范和完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體系,2020年底前,全縣醫療廢物集中收集和集中處置率達到100%。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和處理處置等違法犯罪行為。(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等)
21.健全垃圾處理處置體系。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現有無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加快國家確定的我市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工作。2020年,建設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縣城達到98%以上。(責任部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等)
(七)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22.抓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加快推進莊上——連泉一帶農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評估驗收工作,總結試點成效、經驗,為全縣農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提供經濟適用、可參考、可復制的實用技術模式,持續鞏固莊上-連泉一帶土壤污染修復項目治理成果。(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農業農村局等)
23.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評估。在市統一安排部署下,自行對我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進行綜合評估,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完成、政策體系制度創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體系與能力建設等情況。(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土壤環境質量改善負總責,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工作推進落實的組織調度和監督落實,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制定責任清單,層層壓實責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標任務。
(一)土壤環境安全保障總體情況
2019年,縣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強化土壤污染源源頭管控,積極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保障土壤環境安全。本年度未發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導致農產品質量超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事件,未發生因疑似污染地塊或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不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事件。
(二)基礎工作開展情況
1.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情況。根據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縣制定印發了《縣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并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項決策部署,指導和協調推進全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項。各鄉鎮、各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簽訂情況。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縣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確保完成2019年度全縣土壤污染防治目標任務,根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行業及篩選要求,我縣市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3家,縣政府與3家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單位簽訂了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縣政府對各項任務進行層層分解,嚴格按照市級監督考核要求推進落實。
(三)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滿分15分,自查得15分)
根據《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要求,確定重點行業企業3家,布設點位11個。積極配合相關單位完成全縣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重點行業企業土壤污染調查清單篩選上報工作,組織相關部門技術業務人員參加了全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技術培訓,參訓人員對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有了清晰地認識,學習了相關技術規定、工作規范,掌握了點位核實的工作要點,有針對性地為全縣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四)源頭預防(滿分24分,自查得分24分)
1.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情況(自查得分9分)。我縣每年開展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未發現我縣轄區內有涉重行業企業。
2.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自查得分5分)。我縣轄區內一般固體廢物企業有五家,均屬于季節性生產企業,2018年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爐渣10327.7噸、薯渣5916.88噸和污泥137.28噸,爐渣大部分銷往外單位修路、建筑等綜合利用,少部分本單位綜合利用和貯存,無外傾外倒、隨意堆放現象;薯渣全部銷售給養殖戶,用于畜禽養殖飼料;污泥全部運往垃圾填埋場填埋;我縣轄區內涉及的危險廢物主要為醫療廢物,縣潔衛醫療廢物處置中心2018年處置感染性醫療廢物121.729噸,處置損傷性醫療廢物31.03噸,共計處置醫療廢物152.759噸,消毒處置后的廢渣全部運往垃圾填埋場填埋。2019年的正在統計當中。
3.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自查得分2分)。我縣在近3年耕地質量提升和化肥減量增效實施成效,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化肥零增長行動工作基礎上,根據測土配方施肥工作現狀,進一步推進取土化驗、田間試驗、配方制定和指導服務等工作,統籌開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2019年,推廣配方施肥技術240萬畝,使配方肥使用面積達到86萬畝,全縣完成取土化驗392個,田間試驗5個,耕地質量等級持平或提升,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85%以上,全縣肥料利用率達39%以上,農用化肥使用量增幅低于0.6%。
4.廢棄農膜回收利用情況(自查得分3分)。一是繼續建設回收網點。縣廢舊農膜回收由廢舊農膜回收加工企業牽頭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已在全縣設立19個收購網點,網點設在全縣28個鄉鎮,并結合縣農膜使用量不均勻的實際,在適宜設流動收購點的地方設置了流動站點。二是建設加工企業。縣已建成并享受省級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專項補助資金的廢舊農膜回收加工企業6家,其中較大型加工企業2家,職業收購販子30多人,季節性臨時販子40多人,2019年年回收量達5000多噸,回收利用率達80%以上,現已形成了田間回收有網絡,生產加工有設備,產業發展有龍頭,市場營銷有平臺的產業模式。
5.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情況(自查得分5分)。2018年,省上下發我縣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47處,經排查柴家門鎮10處為生活垃圾已全部清運;甘溝驛鎮15處為移動式垃圾箱不屬非正規垃圾點已進行日產日清;郭城驛鎮1處位于郭城文化廣場區域,沒有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河畔鎮2處經排查分別是垃圾收購點和固定垃圾收集點,已組織人員全部清運,垃圾收購點已勸導收購點工作人員對收購的垃圾進行分類整理;侯家川鎮3處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已全部清運;會師鎮2處,其中東河村1處為鋼材加工廠,不屬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南咀村一處為會師大道征遷建筑拆除垃圾,已清理完畢;漢家岔鎮4處為開放式垃圾箱,已進行日產日清;頭寨子鎮3處為開放式垃圾箱,已進行日產日清;新添堡鄉5處,其中4處為開放式垃圾箱,已進行日產日清,1處為建筑垃圾已全部清運;翟家所鎮2處,其中1處為開放式垃圾箱,已日產日清;1處為建筑垃圾已全部清運,累計清理垃圾85.45噸。
(五)農用地分類管理情況(滿分27分,自查得26分)
1.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自查得分4分)。為積極響應國家級各部門的政策、方針,切實保護土壤環境,防治和減少土壤污染,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2013〕7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環發〔2013〕46號)和《市環保局關于編制〈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函》(市環函發〔2015〕2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縣實際,在我縣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詳查工作,制定印發了《縣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與修復(自查得分11分)。
加強土壤肥料技術推廣隊伍建設,完善耕地質量監測網絡,提升檢測化驗能力。縣農技中心成立耕地質量提升和化肥減量增效工作專家指導組,提出具體技術方案,開展指導服務,把各項關鍵技術落實到位。各地分區域、分土壤類型提出耕地質量建設和污染耕地治理的技術方案,開展指導服務,落實關鍵措施,提升耕地質量,確保技術人員能夠準確掌握、熟練應用新技術,為項目區實驗示范技術不走樣,顯著增產、增效奠定基礎。
3.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自查得分11分)。按照“以水帶肥、以肥促水、水肥耦合、高效利用”的技術路徑,根據不同地區氣候特點、農業種植方式及水肥耦合技術要求,重點在鎮、鎮、鎮、鎮、新塬鎮、劉家寨子鎮、草灘鎮、四房吳鎮、新莊鎮、漢家岔鎮、柴家門鎮、甘溝驛鎮、河畔鎮、白草塬鎮、郭城驛鎮、土高山鄉等16個鄉鎮選擇荷蘭豆、甘蘭、辣椒、西藍花等大棚設施蔬菜生產,水肥一體化技術覆蓋塑料大棚3萬座。鑒于文丘里施肥器損壓嚴重、注肥時間長,壓差式施肥罐供肥不均勻等諸多施肥問題,首部樞紐選擇配置“加壓式注肥泵+施肥桶”組裝配套的簡易可移動式輕簡化施肥裝置,能夠快速均勻注入水溶肥,解決了傳統施肥肥料浪費利用率不高、費工費時。每戶示范戶共4個棚,配置一套首部樞紐(加壓式注肥泵+施肥桶),覆蓋種植農戶7500戶。
(六)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滿分20分,自查得19分)
1.疑似污染地塊名單建立情況(自查得分10分)。根據省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工作的通知》(甘環發〔2017〕159號)要求,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開通了管理賬號,實現了多部門聯動監管及信息共享。我縣以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農藥、電鍍、制革等行業為重點,對照重點行業企業篩選原則,由生態環境局會同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全面排查確定疑似污染地塊,我縣轄區內無疑似污染地塊。
2.土地征收、收回、收購等環節監管情況(自查得分5分)。
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年度計劃,落實用地項目預審制,限制其它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報批,積極將集體建設用地指標用于保障鄉鎮村公共設施、扶貧產業及農民宅基地建設。認真執行“兩規定、兩規范”,嚴格出讓程序,對工業、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一律以“招拍掛”方式出讓。
3.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管控情況(自查得分4分)。
嚴格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對需要新建的土壤污染防治設施,嚴格落實“三同時”管理制度。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中重點說明土壤環境質量調查現狀和風險評價結論,并有針對性提出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要求。
(七)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滿分7分,自查得7分)
經排查,縣沒有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情況。
(八)落實各方責任及公眾參與(滿分7分,自查得6分)
1.部門協調配合(自查得分2分)。充分利用縣現有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相關組織領導機構,成立了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多部門參加的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縣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情況。有關部門按照其在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共享數據信息,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督促和指導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2.環境信息公開(自查得分2分)。在政務網站上提供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以及公布聯系方式,及時妥善地處理公眾直接向市生態環境局分局提出和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轉辦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事項,2019年度縣環境保護局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數量是0件。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引起的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數量是0件。
3.宣傳教育(自查得分2分)。規范土壤環境信息,建立土壤環境監測信息報送和統一制度。建立縣土壤環境信息管理平臺,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平臺,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土壤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知識,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把土壤環境保護教育融入學校、工廠、農村、社區等環境宣傳和干部培訓工作,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和支持土壤環境保護。通過熱線電話、公眾信箱、社會調查等方式及時了解公眾意見和建議。
(九)地方特色、經驗和成效
大力開展大棚蔬菜水肥一體化技術節水效應研究、加強示范推廣化肥減量增效技術,在鎮,鎮,鎮、鎮選擇荷蘭豆、甘蘭等大棚蔬菜,開展水肥一體化技術、高效施肥技術、水溶肥科學利用技術示范應用工作,帶動化肥減量增效新技術新產品大面積推廣應用。
二、存在的問題、困難及有關建議
(十)存在的問題、困難
一是基層土壤環境監管能力薄弱,相關部門沒有土壤污染防治與保護的專業人才、儀器設備。二是全社會對土壤環境保護意識不夠,法律意識不強。好生態應該“水氣土”共治,“霧霾天”能看得見,“水污染”也能看得見,唯獨土壤污染看不見。因此,土壤污染容易被忽視,而土壤影響過程漫長,危害性極大,不但影響農產品安全,還會影響到生物多樣性,最后影響到整個生態產業鏈。三是土壤污染底數不清,相關法規依據不健全,基層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培訓跟不上需要,土壤污染防治缺乏專項資金。四是因縣級財政困難,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投資較大,全縣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仍未配套建成。五是農藥使用過程中,存在農藥過量施用情況,農藥包裝物收集管理不規范,對土壤環境造成了一定污染。
(十一)有關建議
一是加強相關部門每年定期培訓與土壤污染防治與保護相關的專業性人才。二是加大科技支撐,及時跟蹤國家的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技術名錄。三是規范土壤環境信息,建立土壤環境監測信息報送和統一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將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做好土壤污染詳查、狀況評估和土壤修復治理工作。
一、以市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增強班子隊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對市環保局開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在市環保局召開了巡察情況反饋會議,反饋了存在的問題。我局高度重視,迅速制定下發了《市委第一巡察組巡察市環境保護局情況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將巡察組反饋的四大類問題細化為29項具體問題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局黨組先后召開專題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學習貫徹黨的報告精神,再次深入學習強調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山水田林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等重要要求和論斷,進一步健全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財經管理、人事管理、黨內政治生活等一攬子制度機制20余項,開展交心談心30余人次,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把全局各項工作凝聚到局黨組這個領導核心上來,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設綠色經濟強市的決定上來,在環境保護政策上決不搞變通、決不打折扣的落實環保責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持續改善環境質量
一是大氣污染防治得到深化鞏固。大力構建大氣污染防治聯動體系,實行環保牽頭,氣象、農業、城管執法、住建等部門多方聯動,共同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機動車環保檢測、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治理、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餐飲油煙治理、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等工作。中、省、市環保督察期間,全市共處理大氣環境問題82個。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鍋爐74臺共176.29蒸噸,分別占全年目標任務的72.5%、68.7%;已完成“散亂污”企業整治94戶,完成率44.7%,其余企業將于11月底前全部停產整治;全市120個加油站已完成油氣回收治理104個,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黃標車(含老舊車)1800余輛,定期開展機動車環保檢驗51601輛,檢測合格率99.04%;強化禁燒督查與考核,全年扣減有關轄區合計目標分值9.5分,工作經費16.5萬元;完成100余家餐飲企業油煙治理工程;投入4110萬元,加快實施志超科技、盛馬化工、中騰能源等10余家企業涉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工程。通過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細顆粒物)平均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優良天數為率為81.3%,同比增加0.4個百分點。據省“三大戰役”辦1-9月通報,我市已獲省財政激勵資金694.86萬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爭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資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勵約束資金共計3046萬元。強力推進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問題整改,與取水設施無關的項目(設施)93個,整改環保部和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65個。全市設立河長2875名,啟動了“一河一策”方案編制。開展畜禽養殖污染、飲用水源、城鎮污水、工業企業污水、塘庫堰肥水養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專項整治行動。已建污水處理廠60座,31座正常運轉,日處理能力27.68萬噸,在建18座,日處理能力7.78萬噸。截止10月25日,禁養區內已關閉或搬遷724家,完成94.2%,適養區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會同船山區、經開區、河東新區啟動了明月河、聯盟河、米家河、開善河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抓緊抓實攻堅水生態環境改善。
三是扎實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核實全市詳查點位376個,工業企業43家,農用地土壤采樣工作正在進行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已呈雛形。摸排工業企業遺留場地88處,完成8個國控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土壤采樣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個土壤污染風險源,確定了土壤環境監管重點名單。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點污染源遙感數據核實工作。編制并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計劃》,進一步明確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部門和具體舉措。向上爭取土壤污染治理專項資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區建設資金共計4200萬元。主動對接環保廳調劑全市重金屬總量指標,為微(光)電子產業、PCB電路板制造業發展爭取發展空間。
三、以中省市環保督察及問題整改構建環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責任落實機制。為全力補齊生態發展在經濟建設中的短板,結合實際,編制并出臺《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方案》《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市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市環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等9個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改革方案和一攬子推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和環保督察問題整改的實施方案,搭建了與發改、經信、公安、國土、住建、規劃、農業、水務、城管、氣象等部門在規劃編制、項目審批、污染防治、聯合執法、綠色信貸、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協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環保督察取得階段性成果。為迎接中省環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級環保督察全覆蓋,共查找398個,目前已完成整改248個。積極推進省級環保督察發現并移交的315個問題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個。截至10月19日,全市經受了中央環保督察的檢閱,辦結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我市環保舉報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處罰涉及環境污染問題32件,累計罰款53.0萬元,依紀依規嚴肅問責黨員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職機制。會同市級有關部門,編制并出臺《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市縣(區)、市直園區目標績效管理考核辦法》和《環境保護考核辦法》,環保指標考核權重按10%折算計入各縣(區)、市直園區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總分,將環境質量、總量減排、重點任務、常態化管理等指標全部分解下達,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創新建立縣(區)和市直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述職制度。
四、以執法和監測為抓手保障環保工作有力有據
一是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在全市形成高壓勢態。2017年,全市通過“雙隨機”執法系統派發任務584起,年底前將全部執行到位,執行及行政處罰情況均在市環境保護局網站上公開。全市妥善處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投訴問題678件,辦結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開展“利劍斬污”、執法大練兵等活動,堅持鐵腕執法,嚴厲打擊一切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截止10月27日,妥善處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投訴問題678件,全市共實施行政處罰163起,共計罰款684.544萬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產、停產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機關2件。其中,處罰金額超過2013年至2016年全市處罰金總額。蓬溪縣環境監察執法大隊辦理了我市第一起環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鉛案,該案一審判決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罰款5萬元,沒收46噸鉛錠。形成了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高壓勢態,進一步減少環境污染事故風險,為改善區域環境質量作貢獻。
二是發揮環境監測“前哨”作用助力科學決策。2017年,環境監測以環境管理需求為導向,嚴格按照《2017年市環境監測工作計劃》的要求,嚴格執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組織開展了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服務性監測和各項專項監測工作,為水、大氣、土壤污染綜合整治和環境監管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截至10月,共環境質量月報10期,環境質量季報3期,環境空氣質量日報304期,空氣質量預報信息304期。按時完成全市省控空氣監測系統比對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調查等專項任務。對市轄區24家國、省控重點企業的排污情況開展監督性監測和比對監測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點污染源監測性監測數據庫和完善的數據報表;完成了輻射環境質量監測,在涪江支流增設15個市級監測斷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斷面水質為Ⅲ類的原因;對4個縣級飲用水源和43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進行了監測,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質異常應急監測等重要任務。同時,在省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類核心期刊上發表了《流域水質現狀及成因分析》《環境監測部門化學試劑庫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術性論文8篇。
五、環保服務發展保障有力
一是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依法依規落實對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切實做到“七不批、五不準”。穩步推進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和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級通過環評審批的建設項目100個,受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79家;整頓完成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2144個,其中:完善備案1215個、整頓規范847個、淘汰關閉82個,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對大氣、水等各類污染物進行統一規范和約束,實施“一證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證”,促使企事業單位持證按證排污,減少重復申報,減輕企事業單位負擔。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紙企業、1家自備電廠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完成39家老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52家排污許可證年審工作。目前正在積極推進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鋼鐵5個行業8家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辦理工作。
三是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嚴格輻射環境與防護措施,強化安全責任體系,實行逐級落實輻射安全責任體制,積極回復并消除群眾對電磁輻射的疑慮。截至10月底,核發輻射安全許可證11個,延續審批1個,重新申領審批7個,變更審批8個,吊銷2個,完成了安居烏木110千伏變電站至安居110千伏變電站輸變電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變電站工程等2個電磁輻射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
四是嚴格監管和處置危險廢物。2017年審批、備案全市300余家企業1200余批次危險廢物轉移處置計劃,累計轉移處置各類危險廢物超過1萬噸。核發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2起。積極加強與衛計、交運等部門聯動,開展年度危廢申報登記、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報、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決了危險廢物臺賬不清、去向不明等監管難題,強化了危險廢物監管能力。
五是扎實開展環境應急管理與演練。組織開展“環境安全月”、安全生產大排查、大督辦等專項行動,在大英開展綜合風險應急演練。制定下發了《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環境安全風險源名冊64家,完成了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動環保宣教多樣化。以“六•五”環境日、國際生物性多樣日等重要紀念日為契機,做好陣地宣傳。我局堅持開展“環保開放日”活動,讓公眾走進環保、了解環保,營造宣傳環保的熱潮。印發了《市環境保護局政務公開辦法》《環境保護信息公開職責分工方案(試行)》,利用“兩微一網”積極宣傳和報道黨和國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論、環保動態等訊息,截至目前,通過官方微博信息475條,公眾號信息52條,門戶網站信息1180條。
六、打好脫貧攻堅戰
一是按計劃推進脫貧攻堅工作。將枯井村脫貧攻堅各項目標任務推動和落實列入黨組會、局務會重點研究內容,制定年度幫扶方案,幫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脫貧計劃,將結對幫扶、產業幫扶等列入年度重點幫扶內容。落實幫扶項目和專項經費,保障各項經費落實。局主要領導親自組織研究脫貧攻堅各項幫扶任務進展,每半月聽取“第一書記”專題匯報脫貧攻堅工作,班子成員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調研、督導脫貧攻堅進展情況,確保年度脫貧攻堅任務有序推進。
二是精準支持脫貧項目。派1名同志駐枯井村專門協助開展產業脫貧攻堅工作,幫助村上制定了村集體產業發展規劃。支持專項資金25萬元用于村集體養牛基地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完善了養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統及管網、干糞堆棚、沼液儲存池、提升泵及管網建設。支持5萬元幫助村上發展雷竹種植和跑山雞養殖產業。支持1萬元作為枯井村老年協會活動經費,開展九九重陽團拜會等活動。發動全局干部職工購買枯井村集體養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體經濟增收。
三是強化對枯井村指導、督查。開展了“收集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大走訪工作。加強入戶感恩教育和宣傳,營造良好的脫貧攻堅氛圍。開展了2次脫貧攻堅全覆蓋督查。重點聽取了村三委和“5+2”幫扶力量工作匯報,對全村130戶貧困戶實行全覆蓋督查,并隨機走訪了非貧困戶。同時,按照全市幫扶干部工作會要求,開展幫扶干部培訓,督促幫扶干部按要求到村開展入戶走訪工作,為迎接省、市驗收做準備。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續加力抓好環保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嚴格按照中央環保督察原有的標準、要求和程序,制定長效機制固化現有經驗。在中、省督察反饋的問題、突出問題的整治、環境反映的問題中再梳理、再分析,將整改“回頭看”常態化,強化查處問責。堅持屬地原則,堅持問題清單、責任清單的工作方法不變。堅持問題導向,新舊問題都要建立整改清單,按照“一個問題、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負責”的要求和“五個不放過”的原則,逐個辦結銷號。
(二)保持力度不變做好巡察發現問題整改。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巡視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項目,緊盯不放,做到邊整邊改、立行立改。著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預防,注重制度建設,加快完善我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等一系列制度體系,并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加強督促檢查,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環境。
(三)大氣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緊緊圍繞《藍天保衛行動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達標”的目標,加快編制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研究出臺我市藍天保衛行動方案及2018年度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為我市空氣質量再提升再添舉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點領域。強化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加大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進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飲用水環境問題整改,按照統一打包建設運營三年計劃有序推進各縣(區)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及其配套設施建設。
深入貫徹生態文明思想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市有關工作部署,推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風險管控、系統治理,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負責、部門有責”,全面加強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農村污染治理工作,持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切實補齊農村生活污水無害化處理這一突出短板;深入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保護優先,源頭治理。加強空間布局管控,嚴格環境準入管理,切斷污染物進入土壤、地下水環境的途徑。強化農村環境整治與鄉村生態文明建設有機融合,推進農業生產清潔化、產業模式生態化。
2.堅持預防為主,分類管控。強化源頭防控,防止新增土壤污染。鞏固提升耕地分類管理成效,嚴格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以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為原則,堅持分類施策,加強農村生活污水無害化處理同農村廁所改造的銜接,大力提升農村生活污水無害化處理能力,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進縣城污水處理廠、慈峪鎮污水處理廠鄰近村莊生活污水網管鋪設工作,大力提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能力。
3.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施策。圍繞重點問題、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污染物,聚焦突出環境問題,因地制宜制定差異化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分類施策、分階段整治。加大執法監管和督導檢查力度,防止新增污染。
4.堅持屬地治理,協同防控。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負責、部門有責”,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驅動、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的污染防治體系。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農村,協同水、氣、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系統實施生態修復與環境治理。
三、主要目標
2021年,落實保護優先措施,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嚴格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管控,鞏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成果,全縣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持續實現安全利用,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堅決杜絕違規再開發利用。建立健全危險廢物智能監控體系。完成5個村莊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突出具備條件鄉鎮實行管網歸集和終端無害化處理,注重中水再利用,提升農村生活污水無害化處理能力,完成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工作,實現動態清零。
四、重點任務
(一)加強土壤環境調查監測
1.配合省市開展非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省市工作安排,配合調查單位做好我縣相關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進一步摸清相關非重點行業企業土壤污染狀況及分布,為非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風險管控提供依據。(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改局配合)
2.強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配合開展國控、省控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和省控耕地土壤監測。按照年度生態環境監測方案和有關文件要求,組織對全縣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工業園區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周邊土壤開展監督性監測,并按時上報監測結果。對監測發現的土壤超標情況,組織開展溯源排查,查明原因并及時阻斷污染源。(縣生態環境分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重點區域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建立并完善省市縣三級耕地土壤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制度,及時掌握受污染耕地農作物種植和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動態變化情況,根據縣區內受污染耕地面積、污染類型和程度,設立監測點位,為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效果評價提供依據。加強超標農產品收購、收回等環節監管,禁止超標農產品進入市場。繼續開展農田灌溉水質監測,加強監督檢查,防止未經處理或達不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廢(污)水進入農田灌溉系統。(縣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配合)
(二)嚴防新增土壤污染
4.加強耕地污染源頭防控。深化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繼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制定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方案,全縣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全縣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90%以上,按照上級要求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持續開展耕地周邊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污染源排查整治,強化耕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縣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強化重點監管單位監管。監督全縣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嚴格按照《土壤法》落實相關責任義務,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對企業自行監測、隱患排查以及執法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問題,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和臺賬,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隱患。加強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現場檢查,督促企業落實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措施。(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發改局、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統籌推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推動工業固廢綜合利用,促進工業固廢減量化、資源化。加強塑料污染防控,開展專項治理,強化對生產、使用、銷售塑料制品單位的監督檢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活、銷售、使用,穩中有序治理塑料污染。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提高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補齊危險廢物處理短板。(縣發改局、生態環境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強化危險廢物監管。積極推進危險廢物環境監管智能監控體系建設,提升危險廢物智能化監管水平,督導企業主動在河北省固體廢物動態信息管理平臺申報危險廢物相關信息,確保全縣涉危險廢物工業企業應納盡納,實現有效監管。組織開展危險廢物環境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單位生產經營重點環節、重點場所環境風險隱患。強化“一長三員”網格管理機制,統籌區域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排放、傾倒和處理處置等違法犯罪行為。(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衛健委、公安局、交通局等配合)
(三)鞏固提升耕地分類管理
8.加強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清單管理。加強部門信息共享,根據土地用途變更、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深度調查、加密調查等成果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效果,結合實際,進一步精準識別受污染耕地面積、分布等。不鼓勵曾用于生產、使用、貯存、回收、處置有毒有害物質的工礦用地復墾為耕地;確需復墾為耕地的,應確保農用地管控標準之外的特征污染物不超過所在地土壤環境背景值,并依法進行分類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持續強化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結合當地主要農產品品種和種植習慣,在安全利用類耕地采取農藝調控、低積累品種替代、輪作間作等措施,保證每季作物都得到管控。鞏固嚴格管控類耕地治理成果,落實種植結構調整、休耕、退耕還林等措施。加強特定農產品嚴格管控區管理,嚴禁種植特定食用農產品和飼草。建立完善特定農產品嚴格管控區動態管理制度,為動態更新提供依據。(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生態環境分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
(四)嚴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
10.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排查。組織開展關閉、搬遷、騰退工業企業用地全面梳理排查,依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要求,動態更新疑似污染地塊名單、污染地塊名錄。對列入疑似污染地塊名單的地塊,督促土地使用權人6個月內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確定的污染地塊,督促指導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及時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縣生態環境分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改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組織開展建設用地風險調查評估。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監測、現場檢查等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督促土地使用權人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中,查明的高風險地塊開展調查和風險評估。嚴格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風險評估、治理修復的監督管理。(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發改局、審批局等配合)
12.嚴格污染地塊準入管理。加快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優化主體功能布局,明確用途分區,合理安排城市產業用地。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不得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事項。依法應當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或風險評估而未開展或尚未完成調查評估的土壤污染風險不明地塊,不得進入用地程序。(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生態環境分局、行政審批局等配合)
13.抓好建設用地風險管控。認真落實產業政策,嚴把項目準入關,嚴格控制涉重金屬企業新、改、擴建。在涉疑似污染地塊或污染地塊的土地征收、收回、收購環節,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及時查詢相關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涉及疑似污染地塊或污染地塊的,要記錄查詢日期和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結果,并征求生態環境部門意見,取得生態環境部門書面回復。對涉及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以及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在土地規劃、土地收回收購、供地、改變用途、開工建設等環節,實行嚴格的準入管理,防止未按要求進行調查評估、風險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復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污染地塊被開發利用,切實保障人居環境安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分局、發改局、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監管和保障能力建設
14.提升土壤執法監管能力。提升土壤環境管理人員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進一步強化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各個環節的監管,實現實時監管、動態監管、智慧化監管,全面提升土壤環境執法能力。(縣生態環境分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入實施農村生活污水無害化處理工程及農村黑臭水體整治
15.加強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對鄉鎮所在地、中心村等規模較大、人口集中、具備完整上下水管道的村莊,實施污水收集管網和集中處理設施統籌建設,實現廁所糞污與生活灰水一體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鄰近村莊可采用聯合共建方式建設污水處理站,實現生活污水相對集中無害化處理。鼓勵污水處理達標后用于綠化、街道沖洗、農田灌溉和景觀用水。相關部門和鄉鎮加強對已建成的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確保正常運行,達標排放。(縣生態環境分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統籌廁所糞污無害化集中處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對規模較小、實行單坑或其他形式衛生廁所改造的村莊,或不具備管網收集條件的村莊,統一實施廁所糞污無害化集中處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根據人口規模和實際產生糞污量、處理覆蓋范圍等情況,統籌建立區域性廁所糞污無害化集中處理站,或利用已有沼氣工程進行集中處理,集中糞污無害化處理設施出水達到農田灌溉標準后可直接用于農田灌溉。制定農村生活灰水收集回用等有效管控措施,通過沖廁、庭院綠化等原位消納方式,或聯戶建立集中生態化處理設施處理后中水回用,實現生活污水源頭減量、無害化處理。(縣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推進山區村莊生活污水分散治理。對居住分散、糞污不易集中處理的山區邊遠村,可采取戶用化糞池、沼氣池等進行分散治理,建設污水儲存罐用于冬季儲存,結合農業化肥減量增效、水肥一體化等,引導林果種植、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將治理后的污水作為有機肥水使用,實現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縣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及管控。組織對行政村內村民主要聚集區向外延伸1000米范圍內、鄉級以上公路兩側200米范圍內的河、塘、溝渠(不含城鄉結合部或縣城建成區),其他行政村區域范圍內的河、坑、塘、溝渠等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劃分排查責任區,建立排查責任清單,逐條納入黑臭水體清單臺帳。對排查發現的農村黑臭水體要查明污染來源,通過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體凈化等綜合措施逐條明確治理方法和途徑,完成治理。(縣生態環境分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各鄉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穩步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
19.配合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按照工作安排配合省市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工作,提出分區防治建議,確保分區劃分工作圓滿完成。(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屬地治理。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市、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切實擔負起保護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按照職責嚴格落實主體管理責任,確保完成各項任務目標。
一、總體要求
我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但局部存在污染,中部黑土區土壤功能下降,西部生態脆弱區土壤 “三化 ”嚴重。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以保障農產品質量、人居環境安全和人體健康為出發點,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土壤安全利用和土壤風險管控為主線,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和綜合保護,提升中部黑土地核心區土壤功能、改善西部土壤生態環境,優化東部土壤環境系統,促進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基本原則:按照 “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分類管理、綜合治土、污染擔責 ”的原則,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資源保護與污染防治相結合的綜合治土體系。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局部區域穩中有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生態系統功能有效改善和提升。
主要指標: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中部黑土地核心區綜合保護
中部黑土地核心區是國家重要的商品糧生產基地,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包括長春市、吉林市、遼源市,四平市、松原市、通化市的部分縣(市、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
中部黑土地核心區保護的主要任務是:保障黑土區土壤資源安全和生態安全,為農業可持續發展提供土壤資源和生態環境保障。制定并實施2016年至2020年度《全省黑土地保護治理工程試點工作方案》,開展土壤環境保護、土壤培肥、耕地養護等工作。在農安縣、榆樹市、公主嶺市、松原市寧江區等縣(市、區)開展黑土地保護利用試點工程。2017年,頒布實施《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實施辦法》,加強對耕作層土壤剝離保護工作。到2020年,逐步恢復土壤肥力,土壤有機質含量提高到2%以上,耕層平均厚度達到20厘米以上,黑土區耕地質量顯著提升。(省農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環保廳參與)
(二)開展西部地區土壤生態修復
西部地區土地鹽堿化等問題較為嚴重,土壤生態系統較為脆弱,是我省增產百億斤糧主要地區。包括白城市及四平市、松原市部分縣(市、區)。
西部地區土壤保護主要任務是:改良和修復脆弱土壤系統,鹽堿地土壤修復試點和石油開采污泥治理取得成效。實施生態治理鹽堿區試點工程,在西部地區開展鹽堿地修復試點,到2020年力爭完成100萬畝集中連片鹽堿地治理修復;實施石油開采行業泥漿和管線漏失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松原市、白城市、長春市完成土地復墾治理1萬畝以上。2020年基本解決落地油土、廢棄泥漿等土壤污染問題。(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委參與)
(三)推動東部地區土壤生態功能提升
東部長白山地區是我國東北地區重要的生態屏障,土壤生態系統良好。包括白山市、延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以及通化市部分縣(市、區)。
東部地區土壤保護主要任務是:提升森林、草地、未利用地等土地資源功能,恢復礦山開采區土壤生態環境。落實完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土地復墾制度,按照 “誰破壞、誰治理”原則,開展礦山土壤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對有重要價值的礦山遺跡開展礦山公園建設,促進資源枯竭型礦山經濟轉型。加大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到2020年年底前,建設和恢復琿春市城西煤礦采礦塌陷區等88個重點治理區礦山土壤生態環境。(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
(四)強化重點區域、行業監管和土壤治理修復
1.加強重點區域管控。縣級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城鎮建成區、工業園區為重點管控區域,產糧油大縣、蔬菜大縣為重點監控區域。鼓勵工業企業集聚發展,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加強企業搬遷原址土地功能變化后的環境監管和風險評估工作。2017年制定《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高風險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方案》,推動污染企業退城入園;產糧油大縣、蔬菜大縣要制定土壤污染監控方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省農委負責)
2.加大涉重金屬等重點行業污染防控力度。確定重點監管污染物為鎘、汞、砷、鉛、鉻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重點監管行業為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各地政府要根據實際確定本區域重點污染物、重點監管行業和企業名單。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2017年向社會公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省環保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參與)
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是全區環保系統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首要任務,我們將更加堅定自覺地用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精神統一思想、凝聚力量,進一步樹牢綠色發展理念,強化生態底線思維,堅持不懈、持之以恒,加快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內蒙古。
一、以中央h保督察為契機,堅決整治突出環境問題。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明確要求,堅決貫徹執行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抓好環境問題整改。自治區成立了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與各盟市和有關委辦廳局簽訂了責任書,明確整改責任,逐一細化整改措施。通過落實臺賬管理、督查督辦、考核問責、信息公開等制度,確保組織領導到位、資金保障到位、輿論引導到位、責任追究到位,認真、堅決、徹底地抓好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同時,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以尾礦庫、化工園區、飲用水水源地、核設施和放射性廢物、垃圾焚燒項目等為重點,切實強化環境隱患和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力度,堅決打擊偷排偷放、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集中查辦和公開曝光一批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抓出一批群眾關心、直接受益的執法成果,有效減少環境問題存量,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
二、以強化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為抓手,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全區環保系統將以全面貫徹實施國家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為抓手,持續改善全區生態環境質量,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大氣污染防治方面,通過實施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落實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健全聯防聯控長效機制,推動全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要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完成1000萬千瓦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和22臺小火電機組煙氣治理,基本淘汰黃標車,突出抓好烏海及周邊地區等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全力做好迎接黨的和慶祝自治區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工作。水污染防治方面,通過強化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不達標水體治理力度、推進重點湖泊環境綜合整治、強化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不斷改善水環境質量。要協同有關部門實施好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等重點湖泊環境綜合治理和修復工程,力爭盡快實現湖區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通過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編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機制,確保土壤污染防治重點任務有效落實。要啟動編制自治區及3個重點防控區“十三五”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篩選確定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
三、以綠色化為引領,協調推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明確提出,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堅定不移地走綠色富區、綠色惠民道路,促進綠色化與新型工業化、城鎮化、農牧業現代化融合互動。全區環保系統將以綠色發展理念為指導,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優化作用,推動自治區實現美麗與發展雙贏。一是加快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統保護的要求,結合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進一步調整完善自治區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加快制定配套管控措施和評價考核辦法,切實強化生態環境硬約束。二是編制完成自治區“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戰略環評。通過強化戰略環評的源頭引導,將空間管制、總量管控和環境準入等要求轉化為區域開發和保護的剛性約束。三是完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制度。建立項目管理審批與規劃環評、區域環境質量聯動機制,以環境容量、環境質量和水資源承載能力定布局、定產業、定規模,從源頭上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四是統籌協調總量指標。深入推進總量減排,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在控制新增量、擴大削減量、盤活富余量上做足文章,為全區重大項目建設騰出環境容量,全力支持自治區經濟轉型升級。
四、以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為統領,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考察內蒙古時要求我區大膽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建立可持續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全區環保系統將按照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的部署,進一步健全完善法規規章、管理制度、標準體系和經濟政策,構建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推動保護建設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制度化軌道。一是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探索。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努力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成果。二是不斷完善環保責任落實體系。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嚴格落實《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盡快出臺配套考核辦法,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建立健全職責清晰、分工合理的環境保護責任體系。三是全力推進環保垂管制度改革。按照中央《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積極做好調查摸底、政策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組織制定自治區改革實施方案,努力構建起權責一致、分工合理、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環境監測監察執法體系。四是加快構建環保社會化服務體系。圍繞推進環保領域市場化改革,以內蒙古環司為龍頭,加快推進環保基金、技術服務、排污交易、環保產業四個平臺建設,采取“資本+技術+市場”的運營模式,彌補我區環保資金、技術等方面短板,推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服務,促進環保產業發展。五是切實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和文化培育。持續加大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力度,加快普及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政策和知識,積極營造綠色健康的生態文化。圍繞慶祝自治區成立70周年和“六?五”世界環境日主題,廣泛宣傳全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取得的新成就,積極構建全民參與的社會行動體系,在全社會形成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
中圖分類號:X8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7)10007602
1 引言
土壤是地球陸地的表面由礦物質、有機質、水、空氣和生物組成的具有肥力并能生長植物的疏松表層,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土壤環境質量關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糧食安全、食品安全與農用地質量息息相關,進而影響到人體健康。近年來出現的湖南瀏陽鎘污染事件、廣西思的村“鎘米”等食品安全事件,都與土壤存在污染有關。同時,不論是商業、學校、醫院,以及企業用地都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安全息息相關,2015年的常州外國語學校污染事件就是由于和學校臨近的化工廠在進行土壤修復時造成的污染導致493名學生先后被查出皮炎、血液指標異常等情況,個別同學查出患有淋巴癌。這些事件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1]。
2 土壤質量監測的特點
土壤污染和大氣污染以及水污染具有以下3個方面的不同點。第一,土壤污染的隱蔽性,大氣污染中參與空氣質量評價的六項指標(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可以通過肉眼和嗅覺等很明顯的被人所察覺,水污染也可以通過分辨顏色和氣味兒被發現,但是土壤中重金屬、有機類污染物很少能夠通過直接的方法察覺;第二,土壤污染的流動性和均勻性差[2]。相比于大氣和水,土壤污染不具有流動性,因此污染的在進行土壤環境監測時需要布設的點位和需要采集的樣品量也多;第三,土壤污染的富集性。大氣和水中的污染物都有可能富集于土壤中,但是土壤中的污染物卻很難自行消除。
3 土壤質量監測的必要性
長久以來,我國粗放式的經濟發展加劇了我國土壤環境質量的惡化,2006年組織開展的大規模土壤環境質量綜合調查結果表明工礦業、農業等人為活動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1,2]。土壤環境保護工作刻不容緩。正是由于土壤污染與大氣污染、水污染相比所具有的不同的特點,土壤環境管理工作也呈現出更大的艱巨性。整體來說,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礎薄弱。相比對于大氣和水的污染狀況,土壤污染狀況存在底數不清,資料不系統的特點。傳統的土壤污染調查主要有國土部門的多目標區域地球化學調查、農業部門的農產品中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調查,但是現有調查數據主要集中在對土壤樣品重金屬的測試,缺乏對土壤樣品理化性質、有機物等項目的監測。而土壤中VOCs、OCPs、PAEs、硝基苯類、苯胺類、多氯聯苯、酚類和石油烴類等有機物會對人體健康產生比較大的影響,所以今后對土壤污染狀況的調查應增加對土壤理化性質和有機物的監測。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國家在2016年5月制定并公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其中將深入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作為一項重點任務,要求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與此同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加強污染源監管、開展污染治理與修復,而開展土壤污染詳查是所有工作的基礎。另外,《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基本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到2020年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的全覆蓋。
4 我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的特點
綜上所述,針對土壤的環境質量監測是非常必要的。我國的土壤環境監測現狀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3S應用技術在環境監測領域的應用。3S技術指的是將遙感技術(RS)、地理信息技術(GIS)和全球定位系統(GPS)與其他高新技術有機的構成一個整體而形成的一項新的綜合技術[3]。構成一個強大的技術體系,可實現對各種空間信息和環境信息的快速、機動、準確,及可靠的收集、處理與更新。將3s技術應用在土壤環境監測領域有助于快速、高效地從整體上了解我國廣大的地區,尤其是對于我國中西部擁有幅員遼闊的土地的地區具有更加實用意義。
第二,分析化學、物理化學在土壤環境監測領域的應用。傳統的分析化學測試方法已經普遍應用于土壤環境監測中,隨著各種儀器的發展和儀器技術的進步,原子吸收光譜法(AAS)、原子熒光光譜法(AFS)、電感耦合等離子體原子發射光譜法(ICP-AES)、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ICP-MS)、頂空、吹掃、氣相色譜、液相色譜、氣相色譜-質譜聯用(GC-MS)等技術已經用于土壤環境監測的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等方面的檢測。
第三,生物技術在土壤環境監測中的應用。隨著生物技術的發展,PCR技術、生物芯片技術、變性梯度凝膠電泳技術(DGGE)也已經用于土壤污染的生物修復、土壤侵蝕、土壤微生物多樣性監測等方面[4,5]。
第四,水平定向鉆進技術在土壤環境檢測領域的應用。水平定向鉆機是在不開挖地表面的條件下,鋪設多種地下公用設施(管道、電纜等)的一種施工機械,應用在土壤環境監測領域具有成本低、利于監測等特點。
5 我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的發展趨勢
隨著技術的發展和社會對土壤環境的重視,我國土壤環境監測有以下幾個發展趨勢。
第一,監測項目以重金屬為主向多目標污染物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現了很多小型化工廠,但是隨著城鎮化的加快,很多土地被開發利用,對土壤環境的監測應該不僅局限于重金屬的監測,而是應擴大到以多環芳烴、硝基苯等為代表的有機物監測,同時應該根據不同地塊的不同污染情況做出適時調整,增加或刪減檢測項目。
第二,加強現場應急監測力量。相比于采樣、制樣、實驗室分析等傳統的分析方法,很多污染事故現場需要現場進行快速監測,及時掌握污染現狀,因此現場快速分析有利于及時有效地根據污染狀況做出判斷,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第三,完善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現階段,我國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還停留在跟著國家任務走,并沒有像大氣和水監測一樣形成成熟的國控、省控等多級監測點位,監測項目也是不盡相同。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成熟有效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具有必要性。
第四,加強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人員建設。由于土壤環境污染的隱蔽性,廣大人民并沒有像關心大氣污染和水污染一樣關注土壤污染,也造成了全國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對土壤環境監測的不夠重視。整體來說,各級監測部門的土壤環境監測人員配備少,人員力量薄弱,技術水平相對較低,和廣大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工作量形成比較大的對比。另外,土壤環境監測方面設施配備和資金相對缺乏也是造成現狀的重要原因。今后,隨著國家和人民的重視,土壤環境監測會得到支持和提高。
6 結語
隨著國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各省市相關工作方案的出臺的落實,土壤環境監測工作面臨著很大的挑戰。當然,挑戰也是機遇,做好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工作是環境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是保證人民安居樂業的基礎,更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參考文獻:
[1]
陸泗進,何立環. 淺談我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 [J]. 環境監測管理與技術,2013,25(3):5~8,12.
[2]段成瑜. P于中國土壤質量的環境監測初探 [J].資源節約與環保,2016(8):175.
1長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現狀
土壤污染不同于大氣、水和固體廢棄物等污染,能夠被人直接看到或聞到,它往往要通過對土壤樣品進行分析化驗和農作物的殘留檢測,甚至通過研究對人畜健康狀況的影響才能確定,即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土壤污染從產生污染到出現問題,通常會滯后較長的時間,土壤從受到污染到產生后果是一個不易被發現的相當長的累積過程,土壤污染的潛伏期長[2]。目前長春市城郊土壤面積40367hm2,土壤污染總面積達8522hm2,土壤污染面積占總面積的21.1%。不同類型的污染及所占百分比見表1。在快速城市化的進程中,人們忽視了環境保護。據調查,2009年長春市檢查了城郊155家工廠排污情況,其中有56家被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行政處罰達12萬元。2010年,在“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中,排查各類企業13640家,排查違法企業221家,其中169家是城郊企業。大部分城郊居民對土壤污染認識不夠,對其危害性和嚴重性也不了解,更不注意保護土壤環境,加劇了城郊土壤污染。長春市城郊居民環保意識差,增加了城郊土壤污染的控制難度。目前,長春市經濟快速發展,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不協調的問題日漸突顯,部分地區以犧牲環境尤其是郊區環境為代價來發展工農業生產,并把市內生活垃圾污染轉移到城郊。盡管近年來長春市政府逐漸重視環境保護,但主要側重于城市環境保護。93%的環境保護機構都設置在城市內部,87%的環境質量監測點也布置在城區內部,城郊成為環境保護的盲區。
2土壤污染成因分析
近些年來,由于工農業的迅猛發展,過量施用化肥農藥,無所顧忌地排放工業污染物,并肆意地傾倒生活垃圾,無節制地使用現代交通工具,導致長春市城郊土壤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工業、農業生產和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各種垃圾是導致長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產生的主要來源。
2.1工業生產導致的土壤污染
隨著長春市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中的企業相繼退出城市,搬遷到城郊。工業活動產生的大量污染物被就近排放或堆積在城郊地區,引起了長春市城郊嚴重的土壤污染。工業生產中的廢氣、廢水和固體廢棄物是引起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2.1.1工業廢氣產生的降塵引起的土壤污染
大量未經處理的工業生產燃燒排放的各種煙塵在重力和降水作用下進入城郊土壤,引起城郊土壤的酸化和化學性質改變,造成長春市城郊地區土壤污染。據統計,2007年長春市工業排放的廢氣為1.50×1010m3,占全市廢氣排放總量的87.21%。
2.1.2工業廢水引起的土壤污染
長春市的機械制造、食品加工、飲料生產等行業排放的工業廢水對地表水環境形成污染。長春市城郊遍布著吉林省通用機械有限公司、長春市永超電鍍廠、長春幸福電鍍有限公司等400多家企業,大大小小排污口710多個,日工業污水排放量達15.04萬噸[3]。近幾年,污水處理廠日漸增多并完善,現有長春市北郊污水處理廠、西郊污水處理廠等4個一級污水處理廠和一汽污水處理廠、溪園污水處理廠2個二級污水處理廠。這些污水處理廠日污水處理總量42.25萬噸,污水處理率為95.04%。盡管北郊39萬噸污水處理廠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依然不足,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也僅達到93.51%。表2為長春市主要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概況。2007-2009年長春市污水總排放量增加,污水處理達標量也在增加,長春市工業污水處理水平逐漸提高。未經處理或未達到排放標準的工業污水直接被用于灌溉郊區農田,污染物進入城郊地區土壤,造成大面積土壤污染,并通過食物鏈影響人類身體健康[5]。污水灌溉造成的土壤污染面積占郊區土壤總面積的10%以上,導致城郊蔬菜質量整體下降,合格率僅達94%,給城郊農業發展帶來很大威脅。污染的地表水造成地下水或糧食蔬菜生產的污染,并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對人體健康造成威脅。污染物通過灌溉進入土壤,不斷累積,導致土壤肥力下降,加劇城郊土壤化肥使用量,造成土壤的二次污染。
2.1.3工業固體廢棄物引起的土壤污染
工業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爐渣、冶煉廢渣、煤矸石和粉煤灰等。電廠和采礦企業是長春市產生工業固體廢棄物最多的單位。長春市工業固體廢棄物主要來自熱電一廠、熱電二廠和熱電三廠3家熱電廠,以及雙陽區長嶺13家煤礦和長春恒利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金礦煤礦等。近3年長春市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及利用情況如表3。2009年,長春市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406.19萬噸,比2008年增長了19.70%。長春市2010年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474.15萬噸,比2009年增長了16.73%。由于經濟實力和生產技術的限制,長春市對工業固體廢物大多不加任何技術處理,采取郊區簡單掩埋的處理方式,造成城郊土壤污染。這些未經處理的工業固體廢棄物直接向城郊地區傾倒,經過風化、侵蝕作用,使有害物質滲透入土壤,形成重金屬污染,并在自然條件下形成二次擴散性土壤污染,使土壤生產能力受到破壞,有害物質積聚在動植物體內,通過食物鏈危害人類健康。重金屬污染又是一個不可逆轉的過程,有機物降解也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可能需要100~200年時間才能夠恢復,甚至對土壤功能永遠產生不良影響。
2.2農業生產導致的土壤污染
農業引起的土壤污染主要指過度施用化肥、農藥,大量畜禽類糞便和生物殘體處理不當等對土壤造成的污染[6]。
2.2.1過量使用化肥和農藥引起的土壤污染
長春市城郊地形平坦,地域開闊,海拔250~350m,年均日照時數為2525.8~2664.8h,光照充足,年平均氣溫4.6℃,有伊通河等河流流經。城郊居民利用自然優勢,大力發展糧食生產、蔬菜種植和溫室反季節蔬菜種植。近年來,隨著長春市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對農產品質量要求的不斷提升,長春市城郊現有高標準、永久性菜田9000hm2,主要分布在城區的西北部、南部和東南部。西北部包括綠園、寬城2個區所屬3個鄉鎮的15個村,總面積5400hm2;南部包括朝陽區2個鄉鎮的7個村,總面積800hm2;東南部包括凈月、二道、雙陽3個區6個鄉鎮、2個街道辦事處的20個村,總面積2800hm2[7]。為了獲得農產品的高產,城郊居民不斷加大化肥和農藥的使用力度,2011年化肥和農藥使用量是2000年的2倍多。雖然一定程度地遏制了病蟲害,使糧食、蔬菜產量提高,質量看起來更好,獲得更高的經濟價值,但殘余的農藥或分解之后的農藥仍然殘留在土壤中,造成嚴重的土壤污染,使城郊土壤污染逐年增加,由過去的13.2%增加到現在的27.8%,同時使蔬菜質量不斷下降,2008年糧食、蔬菜平均合格率為94%,僅高于全國合格率92%的平均水平2個百分點。
2.2.2畜禽排泄物和生物殘體處理不當引起的土壤污染
長春市城郊地區有德大肉雞和皓月、佳龍等肉食品加工企業。德大集團擁有1.3萬hm2的農場和3萬多家定點合同養殖農戶,年加工肉雞7500多萬只,雞肉產量高達16萬噸,雞毛、雞內臟等廢棄物排放達1萬噸。皓月集團坐落在長春市西部,占地面積7.5km2,在吉林省40多個縣(市)區建立了養殖基地,年屠宰肉牛100多萬頭,肉羊200萬只,熟食制品30萬噸,生物廢棄物排放達30多萬噸。據統計,由于城郊人們環保意識低,68%的飼養場中廄肥和屠宰場的廢物及病死生物殘體等不加處理,直接拋棄在地表或直接利用作為肥料,其中的寄生蟲、病菌和病毒等引起土壤和水域污染,并通過水和農作物及農產品危害人們身體健康。
2.3生活垃圾和交通運輸引起的城郊土壤污染
目前,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大,降解速度慢,降解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物質使城郊地區堆積場所的土壤直接受到污染并對大氣和地下水造成間接污染[8]。2006年長春市生活垃圾產生量為112萬噸,無害化處理量為95.32萬噸,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85.11%。2010年長春市生活垃圾的產生量為108.8萬噸,處理量為103.56萬噸,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92.46%。近幾年,垃圾生產量變化不大,但隨著技術水平的進步,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逐年提高,但老的垃圾填埋廠垃圾的容納能力有限,使用壽命短,部分垃圾填埋廠垃圾處理水平低,很多垃圾堆放于城郊,造成環境污染。據統計,長春市現有公路總里程20600km,公路網密度為91.2km•km-2,截止到2009年底,長春地區的汽車保有量為96萬輛。近幾年隨著經濟發展,機動車數量將持續高速增長,機動車的尾氣污染越來越嚴重。在整個大氣污染中,汽車尾氣造成的污染高達50%~60%,機動車尾氣排放已成為長春市城郊土壤重金屬污染的一個主要來源。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是長春市重要的交通中轉站,環城高速公路、琿烏高速公路、長吉南線等都由此經過或穿過,交通流量大,排出大量汽車尾氣。尾氣、揚塵中含有大量的鉛、銅和汞等重金屬元素,汽車輪胎中含有添加劑鋅,摩擦產生的含鋅的粉塵,給土壤帶來嚴重的重金屬污染,且由于郊區建筑面積小,綠化水平低,所以城郊地區是重金屬污染最為嚴重的土壤污染區。道路網沿線的城郊土壤是接納汽車尾氣和揚塵沉降形成污染廊道,99%以上累積量分布在50m的范圍內,形成基質污染類型[9]。
3長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的治理措施
根據長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的危害和特點,利用生物技術、環境工程、立法和宣傳等手段進行綜合治理。采取預防與治理相結合,有針對性、有效的治理措施,改善長春城郊土壤環境,提高農產品生產質量,保障人們身體健康,提高長春市民生活質量。
3.1加強城郊土壤污染的監測,有針對性地對污染土壤進行修復
文/井柳 新劉偉 江王 東張濤
地下水是我國重要的城鄉供水水源;全國30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835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半以上為地下水型水源地。目前,我國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不容樂觀,局部地區出現重金屬和有機物超標現象,嚴重威脅人民群眾飲水安全和身體健康。黨的十報告明確提出要“以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強化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面對我國嚴峻的地下水環境形勢,構建最嚴格的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勢在必行。
我國地下水環境形勢嚴峻地下水環境狀況不容樂觀
《2013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全國地下水環境質量的監測點總數為4778個,其中國家級監測點800個。水質優良的監測點比例為10.4%,良好和較好的監測點比例分別為26.9%和3.1%,較差和極差的監測點比例分別為43.9%和15.7%。主要超標指標為總硬度、鐵、錳、溶解性總固體、“三氮”(亞硝酸鹽、硝酸鹽和氨氮)、硫酸鹽、氟化物、氯化物等。與2012年相比,有連續監測數據的地下水水質監測點總數為4196個,分布在185個城市,水質綜合變化以穩定為主,其中變差的監測點比例為18.0%。《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披露,華北平原局部地區存在地下水重金屬、有機物超標現象,主要污染指標是汞、鉻、鎘、鉛、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
經濟發展給地下水環境保護帶來壓力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速,城鎮人口不斷增加,城鎮化率大大提升,地下水環境保護壓力不斷升級。1978-2011年,城鎮人口由1.72億增加到6.9億;城鎮化率由18%增加到51%。城鎮化建設改變了地下水天然人滲補給條件,減少了地下水補給量,同時地下水開采量不斷提升,一些地區出現地下水超采現象,導致地下水位驟降,出現漏斗區域,并造成地面塌陷、海水入侵、土地鹽漬化等災害。另外,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不斷增加,地下水污染事件時有發生。根據環境保護部2013年2月下旬至3月開展的華北平原排污企業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結果,涉水的25875家排污企業中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558件,對其中88家企業處以罰款,總額達613萬余元。
我國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不完善現有地下水環境保護相關制度
地下水資源保護相關制度。一是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2012年國務院了《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要求確立“三條紅線”,即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及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二是水權交易制度。獲得取水權的單位或個人通過各種合理措施節約出的水資源,可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水的使用權有償轉換。
地下水污染防治相關制度。一是污染源普查及數據更新制度。2010年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啟動,對我國排放污染物的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開展調查,隨后又開展了污染源普查數據動態更新調查工作。二是環境影響評價制度。2011年環保部了《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規范了我國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填補了我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標準體系的空白。三是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國家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廢氣、廢水、產生環境噪聲污染和固體廢物的行為實行許可證管理。對地下水來講,排污許可證制度屬于源頭預防范疇。四是地下水環境質量報告制度。國土和環保部門每年公布我國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中國國土資源公報》和《中國環境狀況公報》。
我國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體系,但從體系的完備程度和與時俱進角度看仍存在著很多問題。
地下水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健全,環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順。目前我國頒布實施的有關法律法規中,涉及地下水環境保護的條款較少。《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僅涉及39項指標,遠不能滿足現階段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我國地下水環境管理體制不順,各部門職能劃分不清,存在交叉,沒有形成地下水環境保護的合力。
對地下水污染防治關注度低,缺少針對地下水污染源的管控制度。污染源普查范圍大、數量多,沒有針對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處置場、工工業園區、、石油化工企業、加油站和油庫、高爾夫球場、再生水灌溉區和礦產開采及加工區等地下水特征污染源開展深入調查。未建立地下水污染源長期監管機制,導致我國目前地下水環境底數不清,地下水污染防治手段和措施落后。《中國國土資源公報》和《中國環境狀況公報》每年的地下水環境質量信息,僅能反應出區域地下水環境狀況,不能對地下水源地和地下水特征污染源及其周邊的水質狀況進行分析和評價,無法指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國際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借鑒美國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框架
美國在地下水環境保護領域主要建立了以下六項制度。
統一管理與多部門合作制度。美國地下水環境保護工作由環保局、農業部、內政部和能源部共同管理,各有分工。
污染預防和長效監測制度。美國重視地下水污染源頭預防工作,對埋地油罐、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儲存池等均設置了防滲措施。目前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地下水監測系統,地下水監測點位共計約42000個。
調查評價與風險評估制度。1991年,美國啟動了國家水質評價計劃(NAwoA),大約每10年對水質趨勢進行一次評價。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ASTM)將健康風險分析評價與地下水污染治理相結合發展出RBCA(Risk-based Corrective Action)模式。
污染場地分級管理與整治制度。《綜合環境反應、賠償與責任法》(CERCLA,即超級基金法案)要求,對發現的污染場地進行相關認定,以可能給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重大損害的程度來劃分,并收錄到“國家優先名錄”上。
污染整治基金籌措制度。超級基金主要來源于對生產石油和某些無機化學制品行業征收的專門稅、聯邦財政撥款、年收入在200萬美元以上企業的附加稅、聯邦普通稅、基金利息和向違法者征收的罰款等。
信息共享與公眾參與制度。美國環保局網站上,公眾可以免費獲取一些地下水環境信息;超級基金項目報告也在該網站上公開。
歐盟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框架
歐盟在地下水環境保護領域主要建立了以下三項制度。
統一管理與多部門合作制度。“歐盟環境委員會”統一制定水環境相關的法律、標準,以水質監測為主,大部分成員國由環保部門負責,地礦、衛生、公共事務等部門參與。
長效監測與信息共享制度。歐盟多數成員國每年開展2~4次水質監測,并上報數據庫,多數數據可免費共享。
專家討論制度。基于水框架指令成立地下水工作組,80多位專家一年2次會議討論指令實施情況。
日本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框架
日本在地下水環境保護領域主要建立了以下三項制度。
統一管理制度。日本地下水環境管理的政府專職機構為其環境省下屬水、大氣環境局內設置的土壤環境科地下水室。
調查評價制度。2002年《土壤污染對策法》出臺,要求對土地環境狀況開展調查評價,當土地被判定特定有害物質超過標準時被指定為污染地域。日本開展地下水污染調查已有20多年,劃分出了不同污染程度區域,平均每年投資3000萬日元。
污染整治及基金籌措制度。《土壤污染對策法》要求污染行為人和土地所有者必須對污染地域采取對策,開展污染整治。當找不到污染行為人時,整治費用由土地所有人負擔,“土壤污染對策基金”可提供部分補助。“土壤污染對策基金”主要經費來源于土壤管理、委托工程、委托調查費用部分捐贈和民間自發捐款等。
我國最嚴格的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框架構建
我國地下水環境形勢不容樂觀,地下水污染正由點狀、條帶狀向面上擴散,由淺層向深層滲透,由城市向周邊蔓延。根據黨的十報告要求,我國亟需構建最嚴格的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最嚴格的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框架應當包括最嚴格的地下水相關環境法律法規、環境質量目標、污染預警機制、調查評價及污染治理體系、環境經濟政策等方面內容。
建立最嚴格的地下水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進一步完善我國地下水法律、法規、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相關技術指南。盡快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增加并明確對地下水環境監管相關要求;建議編制地下水污染防治條例,增強地下水環境保護法律責任;《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和《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出臺,標志著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正式納入了國家層面的決策,應積極落實《規劃》和《方案》要求,保障各項任務如期完成;盡快啟動我國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監測標準、修復際準等制定工作;修訂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編制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污染修復防控等技術指南。
建立統一管理與多部門合作制度
應厘清各部門在地下水工作領域的任務分工,充分發揮各自優勢,設立專門的地下水環境保護管理辦公室,聯合環保、國土、住建、水利、衛生、工信、農業等部門和單位,對全國地下水環境實施統一監管。環保部門主要負責對地下水污染源及水源地的環境監管,國土部門重點關注區域地下水環境狀況,水利部門重點關注地下水資源量變化情況,住建和衛生部重點關注水廠及飲用水水質狀況,工信部重點關注產業布局對地下水環境產生的影響,農業部重點關注農業面源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
根據我國地下水環境現狀、地下水功能區劃和污染源分布情況開展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區劃,劃分為“一般保護區”、“防控區”和“治理區”,從宏觀上掌控和指導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污染預防和長效監測制度
應加強對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處置場、工業園區、石油化工企業、加油站和油庫、高爾夫球場、再生水灌溉區和礦產開采及加工區等地下水特征污染源的控制與管理,根據不同污染源特征,分別提出污染源頭控制要求,如加油站埋地油罐應設置雙層管或防滲池;面對我國城鎮化迅猛發展態勢,應加強對城鎮生活污水及固體廢物的管控,做好廢水、廢物收集處理及防滲措施,降低其對地下水環境的污染風險;建立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和信息數據庫,形成監測井長期維護和數據定期上報機制。
建立地下水環境調查評價制度
我國雖然在重點區域、城市地下水動態監測和資源量評估方面獲得了大量數據,但這些難以完整描述地下水環境質量及污染情況,我國地下水污染底數仍然不清,應通過開展全國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的調查評估工作,以地下水源和特征污染源為重點調查對象,循序漸進,摸清家底,并建立地下水環境調查評價長效機制。
建立污染場地分級管理與整治制度
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按照污染場地及其周邊地下水功能和健康風險評估結果建立優先整治清單,實施污染場地分級列管。對人體健康風險值超標或準備再度開發利用的場地,根據已確定的修復目標,開展相應修復工作。
建立污染整治基金籌措制度
厘清污染治理責任,實行“誰污染、誰負責、誰治理”;對于無主污染源由國家或地方政府負責整治。研究建立“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向污染地下水環境的工業企業征收整治基金。通過制定綠色信貸、保險、優惠稅率及污染場地再開發等輔助政策,鼓勵開發商及民間資金的流入。
建立信息共享與公眾參與制度
通過網絡平臺及咨詢熱線,向社會公開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價、污染場地整治等信息,接受公眾與媒體監督。
主要
參考文獻:
[1]陳鴻漢,劉明柱,永葆地下清流——《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建議[J].環境保護,2012(4):23-26.
一、要有高質量的發展規劃
“抓項目、轉作風、促發展”,工業的發展必須依靠企業項目做支撐,做好發展規劃尤為重要。實體經濟才能創造價值,促進就業。
高質量,低投入、高產出;低污染,高產出,綠色可持續。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現在水體、土壤、空氣已經相當嚴重,對比發達國家,我們要及早著手治理,減少對賴以生存環境的損害。池塘、溝渠的水體污染要系統治理,土壤污染要防治。
持之以恒抓項目,工業入園,圍繞鎮區、徐豐徐沛公路沿線,好長遠發展規劃,做好與銅山區重點發展項目(電子信息、高端裝備制造、汽車及核心零部件、安全科技產業等)的對接,力爭引進配套的無污染的上下游企業。
繼續培育做強我鎮特色產業。桑拿設備制造、醫用機箱、電子器件制造行業,經過整治治理,污染已經降到最小,有一定的發展空間,需要企業穩中做強,盡最大努力扶持好,由小到大,集聚優勢,占領市場。
二、做好招商、引商、選商工作,不斷加強鎮區工業發展
好的項目不會自己來,需要走出去、選擇好、引進來,要穩定一支招商隊伍,開拓思維,做好類比對比,結合我鎮實際,選擇真正無污染、促就業、前景好、有稅收的企業入駐。
有計劃,雄安新區項目對接,可能性、可行性有多大?需要走出去、了解深。
走出去,還要有與高校、科研單位的對接,做好項目轉化。運城蔬菜種植。土壤改善、菜葉處理設施。工業上也是有的,醫用機箱的改進、桑拿設備的設計、其他項目的轉化。
三、提升營商環境,加強服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