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15 03: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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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提升稅源風險管理效能的需要。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體系中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對稅收風險分布實時進行監督和評價,并結合社會環境、經濟發展程度、經營者素質、企業效益等因素綜合評價確定稅源風險點,發現區域、行業、稅種等方面稅收風險嚴重程度和分布情況,明確管理方向,有針對性地制定差別措施,合理配置資源,實行重點管理,從而提升稅收風險管理效能。
3、是防范稅收執法風險的需要。稅收風險績效評價貫穿于稅收風險管理全過程,實際上對相關工作人員工作的合法性、規范性進行全方位督查、管理,在使相關工作人員保持高度責任感的同時,也能及時發現稅收管理工作中的違規問題,使各層面稅務人員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制度,堅持依法辦事、廉潔從稅。
4、是提升稅收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需要。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的結果能夠全面反映各級稅務機關的稅收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及時發現和指出在稅收風險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把握下一步工作改進和努力的方向,從而能促進更緊密地結合工作實際,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升稅收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
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體系基本架構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建設。
組建專門的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機構作為評價主體,承擔績效評價行為的發動,在全系統建立省、市、縣稅務機關三級“績效評價機構”,專司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工作,該專門機構直接向本級稅收風險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機構人員組成可以打破現行架構,以現行征管部門或法規部門為基礎,集中具有對各稅種和分稅源管理經驗、稅收分析與規劃能力、信息化處理和管理技能的專業人員。
(二)評價制度建設。
制度建設是有效開展評價、保證其結果公平公正公開的重要條件。評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明確評價目標。評價目標是績效評價體系運行的理由,是整個評價體系運行的指南,績效評價實質上是稅收風險管理的一部分,績效評價目標應當和稅務機關稅收風險管理目標相協調,引導全體稅務人員自覺為實現稅收風險管理戰略目標而努力。
2、明確評價對象。評價對象是績效評價行為的受體,具體指對稅收風險管理過程的監督控制和對單位部門稅收風險管理綜合水平的評價。風險管理過程指稅收風險管理各環節事項的辦理過程。評價對象不能僅限于單位部門和過程事項,還應包括處理過程事項的人。
3、明確評價內容。評價內容即考核內容,應包括兩個方面內容:一是稅收風險管理從計劃管理到監控評價全過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的考核;二是對全流程各事項的單項成效考核和稅務機關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考核。
4、明確評價方式。評價工作主要通過考核的方式實現,對評價對象具體的評價內容,考核方式也有所差別,必須有針對性加以明確,一般在評價方式上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能定量考核的盡可能創建考核指標和算法,實現信息化自動考核。
5、明確評價標準。評價標準即考核標準,是評價工作的基本準繩,也是客觀評判評價對象優劣的具體參照物和對比尺度,是實施績效評價體系的前提。評價標準分為定量標準和定性標準,可采取百分制等形式體現,一經明確必須相對穩定。
6、明確評價報告。評價報告是評價工作完成后,向領導小組提交的文本文件。內容要反映評價工作目的、評價程序、評價標準、依據和評價結果分析、運用等。
(三)評價方式實現
評價方式實現采用稅收風險管理單項事項評價方式和稅收風險管理水平評價方式。
稅收風險管理單項事項評價是根據制定的考核標準對稅收風險管理各環節相關事項的辦理過程中,對制度、規范遵守情況進行監管和督察,以跟蹤管理方式及時發現稅收風險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促進稅收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嚴格執行各項制度規范,提高稅收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
稅收風險管理水平評價包括對單位稅收風險管理能力指數、稅收風險指標,稅收風險狀況評價分析。能力指數是單項事項評價指標的集合,風險指標是以地域進行稅收風險存在程度和分布分析,反映一個地區、一級稅務機關的稅收風險總體狀況,稅收風險狀況評價分析是對一個地區、一級稅務機關的稅收風險管理狀況進行評價,便于各級稅務機關查找原因,明確一段時期內稅收風險管理重點,實現整體稅收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評價結果運用。
稅收風險績效評價結果直接反映了稅務機關稅收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結果運用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發現制度規范、操作流程存在的不足。通過運用評價結果查找制度規范、操作流程本身存在的缺失和不足,及時予以完善和修改,不斷完善從計劃管理到監控評價合理規范的良性互動的閉環運行系統,逐步形成健全的稅收風險管理運行體系。
2、發現稅務執法人員存在的執法風險。通過運用評價結果發現問題責任人并按照責任追究制度進行嚴格責任追究,以提高稅收風險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同時消除執法風險,提高工作質效。
3、發現稅收管理的薄弱環節。通過運用評價結果發現稅收風險存在較高的地區、稅種、行業,發現稅收風險管理的薄弱環節,以突出稅收風險管理的重點,指導風險較大地區有效開展稅收風險管理工作,實現各級稅務機關稅收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共同提高。
我局秉承“先試先行”的理念,依據績效評價體系理論,對實現風險管理的無障礙運轉與全過程評價進行了有效的摸索和嘗試。
(一)明確風險管理績效評價組織職能。一是風險管理領導小組對稅政征管等業務部門和風險監控部門的績效評價。二是稅政征管等業務部門和風險監控部門負責對高中低風險應對單位(稽
查局、管理分局、納服局)的績效評價。三是風險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績效評價的結果進行統計匯總。(二)逐步完善風險管理績效評價制度。制定了《宜春市地方稅務局建立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體系創新項目實施方案》、《宜春市地稅系統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辦法》等一系列的制度規范,明確了評價目標、評價內容、評價方式和評價標準,逐步形成了相對完善的風險管理績效評價制度體系。
(三)牢牢抓住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核心。一是抓住稅源管理風險點。二是抓住稅收執法風險點。嚴格控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過程:一是完善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方法,形成縱橫交錯、相互制約的績效評價體系;二是評價到崗到人,以個人的風險管理績效推進單位的風險管理績效;三是嚴格獎懲,風險管理績效評價結果要與榮譽相掛鉤,成為促進稅收工作的有力抓手。
(四)廣泛營造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氛圍。一是在評價指標建立過程中,充分聽取廣大干部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全體干部的共同奮斗目標。二是不斷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科學設立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指標。三是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是對納稅人的宣傳,幫助他們知曉稅源專業化改革的意義和風險管理中的做法,營造更為融洽的征納關系。
(五)初步建立風險管理評價指標體系。在評價指標建立過程中,召開專題會議,廣泛征求廣大干部的意見和建議,使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指標更加科學、有效,完善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措施,促進風險管理績效評價發揮更大作用。
在稅收風險管理能力全流程關鍵績效指標體系中,共設立二類評價指標18個,一類指標5個,均按標準分100分計算,指標最低得分為0分。一類指標根據其對應的二類指標得分加權計算確定。一類指標得分=∑二類評價指標得分×指標權重。
稅收風險管理能力是對某地區稅收風險管理水平的整體評價,
根據一類指標得分與一類指標權重加權計算確定。某地區稅收風險管理能力 = ∑一類指標計算得分×一類指標權重。
我局針對計劃管理、數據整備、風險分析、等級排序、風險應對和監控評價環節以及參與風險管理流程的實施主體,設計評價標準,著力構建風險管理能力評價模型,分別設置評價考核指標,科學配置權重,通過人機結合的分析方式進行公開評價,形成稅收風險管理能力綜合指數,從而實現對各級稅務機關風險管理總體情況和各部門圍繞風險管理開展的具體工作實時進行同步評價,取得了初步成效。1至6月全市共推送風險任務1907戶,己采取應對措施1881戶,風險應對率為98.63%,其中存在問題共1682戶,入庫稅款6149.51萬,風險分析識別率91.4%。逐步形成了較為規范的運行流程和操作標準,有效提升了風險管理運行效能。
今年是全省地稅系統全面規范有序、穩步推進稅收風險管理的第一年。我們在探索和實踐工作中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經驗,同時也面臨一些疑難和困惑。
(一)體系架構建設缺乏理論支撐。在我國,第一個稅務風險管理指導性文件是2009年5月5日總局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至2014年9月12日,總局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稅收風險管理工作下發了《加強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意見》,可見風險管理存在理念起步晚、理論尚不完善的現狀,對于構建稅源專業化模式下的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體系,更是缺乏科學統一的評判標準和強有力的理論基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價結果的規范評判。
(二)指標設計尚未做到科學規范
1、需要對相應的稅收籌劃人員結構進行優化
對于稅收籌劃來說,它是一項具有高層次的理財活動以及系統化的工程。它會涉及到很多方面和領域的知識,比如,金融、財務、稅收、投資。它所具有的特點就決定需要專業的人員來進行。比如,聘請專業的稅收籌劃專家、注冊稅務師。這樣不僅可以使納稅人相應的違法風險得以降低,還能使相應的稅收籌劃更加完善。同時,需要對相關人員進行在崗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技能和業務素質。相應地,在稅收籌劃人員中,需要配備一些熟悉企業生產流程和銷售情況的人員,這樣更利于內部稅收籌劃人員結構的優化。
2、加強風險意識的建設,建立相應的風險控制機制
對于稅收籌劃人員來說,不僅要正視相應的風險,還要對風險的客觀存在進行正確的認識。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行之有效的稅收籌劃風險預警機制和控制機制,來使相應的風險最小化。因此,需要以先進的網絡技術作為依托,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預警機制。通過它來對稅收籌劃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相應的預測和監控。換句話說,當相應風險產生的時候,能夠及時向相應的籌劃者或管理者發出警告。為了符合當下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趨勢,相應稅收籌劃風險預警系統需要具備相關的功能。首先,它要具有危機預知的功能,能夠對相應信息進行整理和分析,對那些可能引起風險產生的因素進行識別,預先發出相應的警告。其次,它要具有相應的風險控制功能。即企業發生稅收籌劃潛在風險的時候,相應的系統能夠及時找到潛在風險的根源,并做出相應的警示。最后,它需要具有信息收集的功能。能夠對相應的稅收政策和相關動態變化情況信息進行相應的收集,并對這些相關信息進行相應的分析,判斷它們是否存在風險。
3、需要營造適應稅收籌劃發展的社會環境
納稅主體及時學習稅收政策。雖然稅收籌劃風險具有其客觀存在性,但依然可以采取相應的措施對它進行完善,使相應的風險得到控制以及規避。因此,對于社會環境方面,首先,需要加強對稅收籌劃的宣傳,進而營造一個有利的社會氛圍。讓稅收籌劃風險走進每個人的內心世界,加深他們對稅收籌劃風險的認識和關注。其次,除了需要提高相應稅收征管人員的業務水平以外,還需要提高他們的職業道德水平。以此,使他們在相應的工作中,能夠做到依法治稅。最后,還需要加強對稅收籌劃理論的分析,進而建立相應的籌劃體系,并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相應地,納稅主體需要以積極的態度對相應的稅收政策及時進行學習,對相關稅收政策的內涵進行準確的把握。這樣才能跟上稅收籌劃不斷前行的腳步,實現合理合法的降低稅負。
一、稅收執法風險的概念
所謂執法風險,就是具執法資格的國家公務人員在執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權力或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存在有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要求的行為執法或履行職責,侵犯、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給國家或人民群眾造成一定的物質或精神上的損失以及應履行而未履行職責,所應承擔的責任。稅收執法作為國家行政執法的一部分,承擔著為國聚財,堵漏增收的重任。正是由于稅務機關是國家財政收支的關鍵部門,已越來越成為國家紀檢監察部門關注的對象。隨著國家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也在不斷增強,如果我們的稅收執法人員不及時調整工作思路,轉變執法觀念,克服隨意執法的老毛病,就隨時存在著執法風險,小到經濟損失,大到觸犯刑律。
二、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的意義
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的意義就在于保障稅收執法部門有一個安全的稅收執法環境,起到穩定隊伍,增強凝聚力,提高戰斗力的目的,從而促進稅收工作效率,更好地維護稅法的尊嚴。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保障稅收執法安全的意義主要應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維護稅收執法人員的切身利益。如果稅收執法人員的執法安全得不到應有的保障,今天這個受到紀律處分,明天那個受到法律制裁,將嚴重影響稅收執法隊伍的穩定,不利于各項稅收工作的開展。因此,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保障稅收執法安全是保護同志、穩定隊伍的基礎,是內樹正氣、外樹形象的關鍵。
二是樹立稅收執法機關的良好形象。如果我們的稅收執法人員能夠時刻保持執法風險意識,做到正確執法,文明執法,同時做好稅收服務,努力化解征納矛盾,不僅能夠降低執法風險,而且能夠很好地樹立自身以及整個稅收執法隊伍的形象。反之,如果執法方式簡單,執法手段粗暴,就會造成征納關系緊張,降低自身執法安全系數,增大執法風險,損害執法隊伍的形象,使稅收執法工作處于被動。因此,化解稅收執法風險,保障稅收執法安全也是樹立稅收執法機關良好形象的根本。
三是確保稅收征管質量和稅收收入。如果稅收執法人員能夠始終保持執法風險意識,就能確保政令暢通,使各項稅收方針政策及規章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實,提高執法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克服麻痹心理,確保盡職盡責,應收盡收。
三、稅收執法風險的表現形式
一是執法不嚴被追究責任的風險。主要表現為不能嚴格依法治稅,執法隨意性大,疏于管理、、推諉扯皮、處罰不當、違法不究等行政不作為問題。如某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稅收管理中未深入實地進行稅源巡查,工作蜻蜓點水、敷衍了事,從而造成多起納稅人采取假停業、假轉非手段偷稅的事件,被群眾舉報后受到行政處分。
二是執法水平低引發執法風險。主要表現為:一方面是部分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執法程序不清,使用稅務文書及引用法律條文錯誤,職責履行不到位;另一方面是粗心麻痹,工作不細致。如納稅人的稅款已繳納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卻未及時解除而造成執法過錯。又如某稅務所在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時,一名稅務人員一時沖動拉下了動力電閘,使企業正常生產突然中斷而造成經濟損失,經行政訴訟敗訴而被判行政賠償。
三是執法腐敗,被處罰。主要表現為一些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淡薄,不嚴于律己,執法不公等問題。如某稅收管理員亂拿商戶的商品被舉報受到行政處分;又如某稅收管理員超標準收取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而被查處。
四是執法不文明引發執法風險。表現為執法方式簡單、執法手段粗暴,誘使征納雙方矛盾激化,惡化執法環境等問題。如原項城市公安局駐國稅局公安特派室干警李某在協助某稅務所工作時,因酒后出警被檢察機關查處。
四、稅收執法風險的類型
就稅收執法風險的類型而言,筆者認為,分為刑事責任風險和行政責任風險兩個方面。
(1)刑事責任風險
所謂刑事責任風險,就是指執法人員的執法過錯較為嚴重,應承擔刑事責任的風險。對稅收執法人員而言,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的執法行為主要有以下7個方面:
1、。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法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損失的行為。過去有“小小專管員,權力大無邊”的說法,就是納稅人對部分稅務干部越權執法行為的不滿意看法。這種行為目前在極個別同志身上仍然存在。
2、。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職責或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稅務人員一般是指不征少征應征稅款,不檢查納稅的情況,遇有征稅阻力不采取措施、不向上級報告等。這部分人往往因為缺乏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不求上進,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馬虎行事。一時失足將造成千古恨。
3、索賄受賄。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益的行為。受賄有大有小、有輕有重,利用職務之便,隨意索取納稅人錢物,有的甚至要人一條香煙、一雙皮鞋、一件飲料等,其結果就容易釀成大禍。這在一線執法人員中不敢說沒有。
4、不移交刑事案件。是指行政執法人員徇私情、私利,偽造材料,隱瞞情況,弄虛作假,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不移交。應移交而未移交的涉稅案件除了得到納稅人的好處不移交外,往往是因為納稅人認錯態度較好,并且愿意接受處罰或說情求饒等因素,使部分法律意識淡薄稅務人員認為,只要補稅、罰款能順利入庫便萬事大吉,容易放棄對這些犯罪行為予以嚴厲的法律制裁,以儆效尤。
5、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司法、公安、安全、海關、稅務等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大量的涉稅案件證實,如果沒有稅務人員的參與或出謀劃策、,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農副產品收購發票、廢舊物資發票等行為又怎能輕易屢屢成功呢?其事實令人震驚,其教訓無比慘痛。
6、、不征少征稅款。是指稅務人員為徇私情、私利,對納稅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不征少征。
7、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是指稅務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
以上這些錯誤的執法行為如果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或情節嚴重的,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承擔刑事責任風險。
(2)行政責任風險
所謂行政責任風險,就是指執法人員的執法過錯較輕,尚未觸及刑罰,但應受到系統內部黨、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的風險。因此,行政責任風險主要包括黨、政紀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類型。
1、黨、政紀處分。黨紀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5種形式。政紀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6種形式。
黨、政紀處分雖然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風險,但卻足于影響個人的政治前途及人生命運。如有一位稅務干部,工作積極認真、工作業績也很突出,就在上級考慮擬對他進行提拔重用的時候,該同志卻不慎遺失了一份空白完稅證而受到警告處分,同時上級也取消了擬對他認命的決定。
2、經濟處罰
經濟處罰很簡單,就是讓出現執法過錯的人員遭受一定的經濟損失作為懲罰來刺激人員的工作責任心。近年來,國稅部門通過大量的工作實踐并依靠計算機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管人”措施。《全員崗位責任目標考核》和《稅收執法責任制》就是這套機制的核心內容。它通過對每一位人員及每一個崗位的合理劃分,明確了詳細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對照每一項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對工作任務的影響程度,設定相應的分值及款項。對應盡而未盡到的職責和未完成工作目標的人員給予相應的扣分扣款。
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責任風險主要為政治風險和經濟風險。
五、執法風險產生的根源
一是政策因素引起的執法風險。政策性風險主要表現在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上。各級單位為了更好地落實好上級文件精神,往往都會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更加詳細、更加具體的操作辦法和規定。這些辦法和規定雖然對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稅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卻忽視了對本系統人員的法律保護,一旦出了問題,也為司法機關追究稅務人員的責任提供了依據。如目前大力推行的納稅評估方式,既沒有明確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規范的操作規程,就是國家稅務總局臨時制定的《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其操作性也不是很強。各基層單位在實際操作中方式各不相同,管理不像管理,稽查不像稽查,隱患較大。像納稅評估稅款的定性及入庫問題,在當前使用的“綜合征管軟件V2.0”中就沒有這一模塊,如果按“查補稅款”入庫,就變成了稽查模式;如果按一般申報入庫,又變成了征管模式。有些稅務機關為了取得納稅人的配合,向納稅人宣傳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開展的一項優化服務措施,在納稅評估中發現的偷稅行為也不轉交稽查處理。又如稅務機關為了方便管理制定了各種納稅管理辦法,像《停歇業管理辦法》、《轉非、注銷管理辦法》等,這些在法律上應視同稅務機關向納稅人發出的約束雙方的要約式行為,在實際執行中,稅務機關往往根據自身需要而隨意朝令夕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毀約。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的解決,一旦被司法機關抓住把柄,就會帶來嚴重的執法風險。
二是內部因素引起的執法風險。一是稅收執法人員業務不熟,違反執法程序引起的執法風險。部分稅務執法人員不思進取,得到且過,不深入學習和鉆研稅收業務,不懂裝懂,憑感覺、憑經驗、憑關系執法而造成執法錯誤。二是稅收執法人員對稅法及相關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執法質量不高。如制作稅務執法文書不嚴謹、不規范,使用文書或引用法律條文錯誤,執法中不注意收集證據或收集的證據證明力不強等,給行政相對人或司法機關追究留以口實。三是執法人員隨意執法留下風險隱患。如在進行納稅檢查或送達稅務文書時,因熟人熟臉而不出示稅務檢查證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因惰性引起的不作為而產生的風險。如漏征漏管戶的管理跟不上。五是稅務人員、、帶來的風險。如不征或少征稅款,徇私出售發票,虛假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得了好處不移送達到刑事標準的稽查案件等。
三是外部環境導致的執法風險。這方面主要是來自地方政府對稅收工作的干涉。在當前各地都在努力發展經濟的大環境下,部分基層地方政府把依法治稅同發展地方經濟對立起來。為了招商引資,搞活地方經濟,私自出臺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干預稅收執法,然而出現問題以后還要稅務機關承擔責任。另外,稅收立法與我國法律體系之間仍存在不協調,使稅法與其他法律法規的銜接不通暢,造成相關部門協稅護稅意識不強,影響了稅法的實施效力,容易形成執法風險。還有,隨著法律的逐步普及,公民、法人依法維權和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增強,使稅收執法風險的變數更大。因此,國稅部門在征管理念、執法體制、征管方式等方面的標準和要求仍需不斷改進和完善。
六、稅收執法風險的防范與化解
研究執法風險的目的就是為了防范與化解執法風險,從而有效保護執法人員的執法安全,全面提高執法效率。要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就必須圍繞著建立平安國稅、和諧國稅、陽光國稅、效能國稅而展開,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提高防范意識
各級稅務機關都要把防范執法風險、構建平安國稅切實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努力為基層執法人員創造一個良好的執法環境,確保國稅人員的執法安全性。
(二)要摒棄“權治”思想,克服“人治”意識,強化“法治”觀念
稅務機關要強化對稅務人員的“法治”教育和“執法風險”的警示教育,不斷強化稅收執法人員的“法治”觀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識,自覺地學法、遵法、守法,讓“法”深入人心,克服執法上的僥幸和麻痹心理。
(三)要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質量
一是要求稅務機關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針對本系統的每一個崗位制定出相應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及追究實施辦法,做到有章可循,理順執法規程。二是要求稅務人員在行政執法的過程中自覺依法行事,努力克服執法隨意性,盡力避免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從而提高執法質量,規避執法風險。
(四)要完善風險控制機制,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一是稅務機關在制定規范性文件的時候要注意文件的合法性,避免與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而引起的風險。二是稅務機關在制定內部規章制度的時候,不能拍腦瓜、想當然,而要經過認真的研究、充分的論證,切實注意對稅務干部的法律保護。三是稅務人員要盡力做好本職工作,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誤而引起的風險。四是稅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避免因違法行政而引起的風險。
(五)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要化解稅收執法風險,稅收執法人員就必須具備一定的,能夠正確開展稅收執法活動的綜合素質。這些素質包括正確的思想觀念,端正的工作態度,必要的法律知識,熟練的業務技能和計算機操作技術以及協調能力等。因此,稅務機關應統籌兼顧,有的放矢,有針對性的加強稅務人員的政治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盡可能地提高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六)要強化稅法宣傳,做好行政協調,力求社會廣泛支持,努力構筑稅務部門與社會各界及廣大納稅人的和諧關系
在稅收執法活動中,如果能做到讓納稅人或相關人員理解、支持、配合稅收工作,那么就會減少或降低執法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稅收任務。要做到以上工作,稅法宣傳是必不可少的。多年來,稅務部門在進行稅法宣傳時比較注重縱向宣傳,即對納稅人的宣傳,忽視了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橫向宣傳。在實際執法過程中,有些工作如果得不到相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得不到有關人員的理解,就很容易使工作陷入被動或僵局,這不僅不利于稅收執法工作的開展,而且會提高執法風險系數。因此,在強練內功的同時,做好稅法宣傳,協調各方面的關系,爭取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構建平安國稅,創建和諧國稅,才能有效保障稅收執法和稅務干部的安全。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
是煤炭企業是涉及稅種金額最龐大、范圍面最寬廣的一種。煤炭企業會在每一年年終清算的時候,對企業的所得稅進行嚴格且認真的清繳。
2、增值稅。
主要就是以自產貨物的實現以及煤泥充當燃料生產的電力兩者所形成的增值稅,主要是實行即征即退百分之五十的政策。
3、房產稅。
主要就是指:煤炭企業專門為老人提供的休閑、聊天及進行娛樂活動的場地,這些是免征房產稅的。還有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煤炭企業按照政府的規定,對職工出租的公有住房、廉價住房及提供的自有住房,如:煤炭企業面向職工所建公寓收取的租金,這些都是暫免房產稅的。
4、城鎮土地使用稅。
在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方面,煤炭企業自行建設的醫院、幼兒園等,這些用地可以與煤炭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并且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或者在針對煤炭企業的塌方地、荒山,再繼續使用之前,可以暫緩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稅收籌劃風險產生的原因
1、缺乏稅收籌劃的專業人才。
煤炭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納稅人的主觀判斷在決定企業到底應該選擇什么樣的方案開始稅收籌劃,以及應該如何執行等舉措實施上占了很大的比重。在我國,許多的煤炭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時,大多都是交給一般會計人員來進行的。而一般會計人員因為專業知識的認識程度不充分,專業素養不夠高,導致了稅收籌劃工作不能夠很好的進行,達不到理想效果。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因為專業人才的確實,對稅收籌劃的把握力度不夠,導致煤炭企業稅收籌劃風險加大,以至于達不到目標任務。
2、稅收政策多變增加稅收籌劃的風險。
市場經濟發展飛快,也導致其制度方面的不穩定。對煤炭企業來說,國家的稅收法規時效性某種程度上相當不穩定。每一次國家進行產業政策及經濟結構調整時,都會導致稅收政策出現變化。因此稅收籌劃的風險也受稅收政策的不穩定影響。
3、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導致的風險。
稅收籌劃的前提就是要在法律允許的條件下進行,與偷稅漏稅有著很大的區別。煤炭企業在開展稅務籌劃時需要得到相關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認可。但是,在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確認的過程中,會因其執法不規范導致風險的存在。因為國家制定的稅務法并沒有明文規定具體的做法,所以整個執法的過程有著一定的彈性。稅務行政執法機關在確認稅收籌劃合理與否時,一般都是經過自身的判斷,來斷定稅收籌劃的合理性。在稅收行政執法時稅收籌劃可能產生風險的原因有:主審稅務官員在收到企業的合法稅務籌劃案例時,評估和稽查的第一反應就是企業可能有偷稅避稅的嫌疑。
三、針對稅收籌劃風險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1、樹立稅收籌劃的風險意識。
嚴格防范稅收風險的基礎就是要樹立稅收籌劃的風險意識。因為導致稅收風險產生的原因多種多樣,而稅收風險的產生和存在有著不定性,這就導致風險防范的時候困難重重。僅僅是樹立稅收籌劃的風險意識還不足以做到杜絕風險的發生。煤炭企業必須與時俱進,充分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快速將稅收籌劃預警系統建立起來。
風險投資是指在高風險的情況下,向處于起步階段或發展初期、具有市場前景和風險的高科技項目進行的投資,是一種高風險和高收益的長期投資,它不需要任何資本抵押和擔保,一般通過企業上市或收購、兼并獲得回報。從世界各國的實踐經驗可以看出風險投資在拓展融資渠道、克服高新技術產業化資金障礙、加快高技術成果轉化、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是知識經濟的重要支持體系。隨著經濟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為了提高我國在世界市場上的競爭力,培育和發展風險投資體系在我國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本文擬從稅收政策的角度探討如何對我國風險投資進行扶持。
一、風險投資在我國的發展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是在改革開放以后才發展起來的。1985年,中央在關于科技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明確指出:“對于變化迅速、風險較大的高科技工業可以設立創業投資給予支持”。同年初,選擇以深圳為代表的華南地域四個經濟特區作為第一批研究風險投資可行性的調研地。9月,第一家專營風險投資的全國性金融機構一一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中創公司)成立,1987年全國第一家風險投資基金在深圳成立。
90年代后期,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進入一個新的階段,一批超大規模的風險投資基金開始形成。例如,經過近一年的調查與研究,中國國家科技部、深圳市科技局、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深圳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以及國情證券有限公司聯合發起,于1997年12月決定成立“深圳科技風險投資基金”,該基金的規模為10億元。再如1998年10月28曰由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創立的“北京科技風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冊資金為5億元人民幣。至1999年底,全國規模超過1億元的風險投資基金已經超過30個。
國外的風險投資資金也開始進入我國,例如,中外合資的“北京太平洋優聯風險技術創業有限公司(BPTV)”,它是美國國際數據集團所屬的美國太平洋技術風險基金會與北京市優聯科技發展公司共同創辦的。該公司擁有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投資總額達3000萬美元。與此同時,我國一些企業也開始積極地引進外資,例如四通利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最初是在吸引500萬港幣種子貸金的基礎上創立的,它經過長期準備與精心挑選,終于得到美洲銀行羅世公司、華登國際投資集團、艾芬豪國際集團等三家高科技風險投資公司的650萬美元新投資。
顯然,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發展是比較快的,它在促進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創立和成長方面起到積極作用。但是,我們也看到,我國的風險投資業只經歷了較短的發展歷史,至今尚處于初始階段,還無法獨立支撐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風險投資在發展中還存在大量的問題,其發展的主要障礙主要表現在:
1、風險投資資金來源不足。據統計,1990年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需要的資金總額為1257.3億元,而實際僅投入資金188.49億元,存在1068.8億元的缺口。
2、風險投資主體單一。目前,我國許多風險投資總會看到政府的身影,主角大多是政府,或者是帶有很明顯的行政色彩。
3、風險投資人才極度缺乏。搞風險投資既要有經驗豐富的風險資本家,又要有具備創新能力和創業管理能力的風險企業家或創業家。而我國這方面的人才還是比較匱泛的。
我國現行稅收制度不利于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
風險投資的最明顯特征,即這種投資行為具有較高的失敗率。從一些發達國家的有關數據可以看出,它的失敗率平均在50%以上。例如日本,1983年所進行的26項重要投資中,有10項最后成功了,另外16項卻失敗了。另外根據美國權威雜志《風險投資期刊》刊登的研究報告中對1969年至1985年接受了風險投資的393家風險企業進行統計表明,有6.9%的風險企業當初的投資在回收時翻了10倍,而投資收不回來的企業占60%。
正是由于風險投資具有高風險性,收益很不穩定,與傳統投資相比處于不利的地位。而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卻不利于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從企業所得稅來看,主要存在兩個問題。首先,風險企業的無形資產(技術投入)投入比重大,資產更新換代的時間短,而當前折舊速度不夠快,往往是資產的自然壽命尚未到達就因為技術進步而不得不被淘汰。其次,當前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措施重產品和企業,輕研究開發過程,但風險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往往占企業支出的相當大部分。
2、從增值稅來看,生產型的增值稅不利于鼓勵投資。接受風險投資的企業通常是高科技企業,一般都是知識密集型企業,尤其是軟件開發行業的風險企業,其產品附加值高,銷售收入也較高,但由于它消耗的原料較少,而且由于技術轉讓費不能抵扣,所以風險企業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就低,因而事實上承受了比一股企業更高的增值稅負擔。
3、從個人所得稅來看,沒有年度抵扣制度,不利于發揮風險資金提供者的積極性。對于投資者來說,他們進行投資必然希望獲得一個較高的收益,而風險投資者的收益具有很高的不確定性,有的年度可能會獲得很高的收益,而有的年度則一無所獲,甚至要承受較大的虧損。而個人所得稅是累進的,并且沒有虧損前轉或后轉的條款,顯然這非常不利于風險投資者的經營,在他們獲得較高收益時,他們要承受較高的個人所得稅邊際稅率,在虧損時則只能完全自己消化,而虧損的情形對于風險投資者來說又是經常發生的。而且,國家對高科技企業有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高科技企業的投資者卻沒有所得稅方面的優惠。
二、我國應該制定促進風險投資事業的稅收政策
從理論上講,稅收政策的制定者在設計稅收制度時,必須考慮稅收的兩個基本原則,即公平原則與效率原則。筆者認為,從稅收原則的角度出發,我國應該制定促進風險投資的稅收政策,它既有必要性又有現實可能性。
前面已經討論,風險投資由于它獨有的特征,使得它在稅收負擔方面與傳統投資相比處于不利的地位,即處于劣勢地位。而通過對它實行稅收上的優惠政策,讓政府也分擔部分投資風險,這顯然可以降低風險投貿的風險程度,從而使風險投資的競爭條件有所改善,使之與其他類型的投資處于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下。從這個意義上說,對風險投資實施稅收激勵措施具有必要性,它有利于維護稅收的公平原則。
稅收效率原則要求稅收制度的設計應該有利于提高資源在全社會配置的效率,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率,即通過稅收的征收,引導或促使資源從低效率部門流向高效率部門,并促進人們更有效地利用現有資源,積極探索開發新資源,以此提高全社會的勞動生產率,促進社會的進步。對風險投資實施優惠的稅收政策,可以促進風險資金的形成,推動對高科技企業的投入,加快高技術成果的轉化,從而可以把資金引導到效率更高的部門,提高整個社會的效益和效率,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所以,從稅收效率的原則來看,對風險投資實施稅收激勵措施是可行的。
三、我國促進風險投資的稅收政策措施選擇
既然對風險投資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既有必要性,又是切實可行的,那么,我們究竟應該采取什么樣的稅收激勵措施呢?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首先,企業所得稅應當給予風險投資適當的優惠。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它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種稅,它直接關系到企業凈收益的多少,影響著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終結果。風險投資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其收益也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在對風險投資適當給予企業所得稅上的優惠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允許接受風險投資資金的企業在計提折舊時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高新技術生產部門是風險投資的主要對象之一,它們所采用的生產設備及技術更新速度大大高于傳統生產部門,經常在它們的自然壽命結束之前就不得不被淘汰,因而,對于這類資產應當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計提折舊,以支持其技術發展。2、允許把風險投資的損失直接用于抵減其他投資的資本利得。風險投資發生虧損的情況是很常見的,這項措施可以直接降低風險投資的風險,有利于增強風險投資者進行投資的愿望和信心。3、對風險投資者實行再投貿減免。也即如果風險投資者把從其風險投資中取得的收益再用于風險投資,則這部分收益應當免征所得稅。從理論上說,這項措施可以促進新風險投資行為的發生,加速風險投資資金積累。4、適當降低風險投資企業的所得稅邊際稅率,或者實行所得稅的適當減免。這是最直接的措施,也是最有效的措施,許多國家已經實際采取了該項措施,例加瑞典的稅收改革之一就是實行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其減免總額達到股東所獲股利的70%,減免額最高達到70萬克郎。這樣做可以鼓勵小企業支付股利,從而促進小企業的股票交易,增加小企業吸引權益資本的可能性。
其次,結合風險投資企業及被投資企業的特征,應當改革當前增值稅的征稅方法,即由生產型增值稅改革為消費型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把購入固定資產所含增值稅額作為進項稅額去抵扣當期的銷項稅額;收入型增值稅則允許隨著固定資產的使用而分次把其所含增值稅額納入進項稅額進行抵扣;而消費型增值稅則允許把購入固定資產所含增值稅額一次性地用于抵減當期銷項稅額。顯然,消費型增值稅對于新企業和生產設備更新速度快的企業來說是一個有利條件。這也有利于扶持風險投資的發展,因為風險投資企業大多投資于那些高技術產業,相對而言,它們所投資的企業一般都是比較年輕的企業。由此可見,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可以促進接受風險投資的企業加速生產設備更新,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從而鼓勵風險投資行為的發生。
再次,促進風險投資行為還要注意發揮風險投資資金提供者和管理者的積極性,這主要從個人所得稅上入手。為了確保風險投資者不至于在稅收上處于劣勢,可以采取一種求平均的方式,即對于投資于風險行業所取得的收益,在每年年末按其實際收益適用稅率預交個人所得稅,然后按照一定的期限(例如5年)確定該期限內每年的平均收益,并根據這個平均收益選擇適用的邊際稅率.按照該稅率計算出風險投資者在此期限內(投資期限內)應該繳納的稅款。假設該稅為B、而投資者實際已繳納的稅款為A,比較B與A,以此來決定是否應當對投資者退稅或補征稅款,若B大于A,則應當對其退稅,反之則應當補稅。而對于投資管理者,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其實也在進行投資,只不過他們所提供的不是貨幣資金,而是人力資本,他們代表了一種先進的管理理念,體現了管理技能與資金的結合,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是對其進行扶持的,因此,對他們的個人所得也應該適當照顧,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以促進他們更好地進行風險運營,具體采取的措施可以是提高他們的免征額,或者專門為他們制定一個減稅條款,降低其所得適用的邊際稅率。
四、對促進風險投資稅收政策措施的效應分析
那么,對風險投資實施稅收優惠,將會產生什么樣的結果呢?我們不妨以個人所得稅為例來分析一下實施這些稅收優惠措施的效應。
我們現在假設有一個風險投資者,其擁有的資金總額為Q,市場利率為r,稅率為t,他們可以投資于三個方案,其投資項目稅前收益的概率分布情況如表1:
────┬──┬──┬──┬──┬──┬──┬──
收益率│-2r│-r│0│r│2r│5r│6r
投資│││││││
────┼──┼──┼──┼──┼──┼──┼──
A│0│0│0│100%│0│0│0
────┼──┼──┼──┼──┼──┼──┼──
B│0│15%│20%│25%│40%│0│0
────┼──┼──┼──┼──┼──┼──┼──
C│20%│40%│0│0│5%│15%│15%
────┴──┴──┴──┴──┴──┴──┴──
A方案相當于進行儲蓄,B方案是一般性的投資方案,而c具有風險投資的特性。該投資者投資于A,B,c方案,稅前收益的期望值都為r,(A方案顯然是r,而對于B方案,為:
-r×15%+O×20%+r×35%+2r×40%=r,對于C方案,為:一2r×20%十(-r)×40%十O×O十r×5%十2r×5%十5r×15%十6×15%=r)
可以看出,這三種投資方案的稅前預期收益率相等,但我們接著再考慮稅后的情況,則會發現c方案將處于很不利的地位。由于現行個人所得稅一般沒有虧損后延的做法,所以這三種方案的納稅情況加下表2:
從表2可以看出,投資于方案A,該投資者預期繳納的稅收頗為Qrt,投資于方案B,該投資者預期繳納的稅額為Q(O.35rt+O.8rt),而投資于C方案,預期繳納的稅額為Q(O.O5+O.1+O.75+O.9)rt=1.8Qrt。顯然,C方案明顯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而且,如果我們注意到絕大多數國家奉行的都是累進的個人所得稅制。則這種稅收上的不利地位將會更加突出。如果不給予其一定的稅收方面的優惠。顯然,任何理性的投資者都會把資金從這種方案撤出,造成大量類似c方案的投資項目不能獲得足夠的資金,不利于新興企業的成長與發展。
從認識上進行統一,站在思想上的高度來重視每一項工作是做好各項工作的重要前提。大量的事實充分證明,一些腐敗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其主要的關鍵就在于監督內控上的不力。必須要讓全體稅務干部夠能夠認識到加強稅收執法內控機制建設是基于在現實中對干部實施保護的需要,是加強監督的需要,通過對稅收執法失誤、行政管理腐敗行為進行有效的防止、糾正或回避,更好的起到保護、愛護干部的作用,改變少數國稅干部,把接受執法監督當成一種負擔,把監督看作是對自己的不信任,自覺不自覺產生的抵觸情緒轉化為積極的、歡迎姿態。[2]其次是必須要能夠充分認識到稅收執法內控機制是保障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能夠正確貫徹執行的重要途徑。然后,必須要能夠充分的認識到建立稅收執法內控機制,是保證稅務部門健康有序的發展和自我完善的重要方法。任何事物都有一個產生和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并完善的過程,稅務工作也是如此,只有建立起有效的稅收執法內控機制,及時的糾正工作中出現的偏差,認真分析研究并找出行政執法行為中的普遍存在的問題,及時建立起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才能保證稅務部門健康有序的發展和自我完善。
二、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稅收執法風險控制防范體系
稅收執法風險指的是稅務機關在實施稅收管理、稅款征收、行政處罰等各種稅收執法過程中,因其執法行為被認定是違法或犯罪而遭到追究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如今,隨著納稅人法律意識的不斷提高和外部監督力度的不斷增強,稅收執法風險也是日益凸顯,這就使得防范稅收執法風險成為了必要。要想防范稅收執法風險,不僅僅要建立起一套科學合理的、完善的稅收執法工作機制,對稅收執法的外部環境進行不斷地改進,不斷地增強稅收執法人員自身的風險防范意識,還必須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稅收執法監督制約機制。要建立起一個多部門參與,各部門協同一致的監督制約體制。要樹立起“事前防范為主、以事中化解和事后補救為輔”的觀念[2],并積極的對各種稅收法律風險進行評估、控制、監控與處理。要加強對稅收執法過程中的稅收執法風險的高發環節實施監控,對那些可能會發生的稅收執法違法行為和執法過錯進行提前預警,并以此來增強對稅收執法風險控制。同時還應該要以稅收執法崗責體系為基礎,并根據各種職能需求進行能分離和制約,明確稅收執法每個環節中執法人員所具有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他們行使執法權的具體方法、步驟、時限等,并且還必須要進一步明確稅收執法權的行使界限,要盡可能的減少自由裁量權行使空間,以此來防止各種越權執法或濫用執法權的行為,并要及時的發現并修補稅收執法中可能出現的漏洞。
三、建設高素質執法監督隊伍,充分發揮各級監督部門糾錯防偏、防微杜漸的職能
一、稅收風險管理在稅收征管中的重要地位
稅收風險管理,是指納稅遵從風險管理,也就是稅務機關以納稅遵從最大化為目標,利用征管資源,以有效方式進行風險目標規劃、識別排序、應對處理和績效評價,根據風險等級高低合理配置征管資源,以不斷降低納稅遵從風險、減少稅收流失的過程。其中:風險目標規劃是管理層對一定時期稅收風險管理的工作目標、階段重點、主要措施等做出的決策安排;風險分析識別是借助風險特征指標、數據模型等工具,尋找發現存在的稅法遵從風險;風險估算排序是對存在稅法遵從風險的納稅人進行歸類分析,對其風險度高低做出判斷形成風險等級;風險應對實施是根據風險等級,合理配置征管資源,采取納稅輔導、跟蹤監控、納稅評估、反避稅、稅務稽查等不同的服務管理措施;風險管理績效評價主要從稅法遵從度和征管成本效益兩方面對稅收風險管理質量和效率做出評判,促進風險管理持續改進。
二、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在稅收風險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從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概念來看,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要尋找稅收風險存在的領域,即發現并確定風險發生的主要范圍,歸納并能準確描述稅收風險的共性特征;二是要分析識別稅收風險發生的具體目標,即利用歸納的風險特征進行全面掃描,鎖定符合風險特征的風險納稅人。從稅收風險管理的各環節來看,是一個有機的不可分離的整體,哪個環節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針對層出不窮的偷騙稅手法來講,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將是最重要的一環!在稅收風險管理中,既使依照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征管體制機制,同時無論風險應對人員業務怎樣嫻熟精通,但是如果稅收風險分析識別不到位,所有一切只能成為泡影,不僅僅通過風險管理實現稅收遵從最大化的目標難以實現,也會造成基層稅務人員極大的不滿和對整個風險管理的不信任,讓整個風險管理的體制形同虛設。所以,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風險管理中最能體現“信息管稅”應用和防范風險的環節,其在整個風險管理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三、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重要作用
一是具體實現稅收風險目標規劃相關內容的主要途徑。每階段風險管理的目標規劃都會基于當前或今后一段時間的內外部環境的判斷,明確一定時期內稅收風險管理的工作目標、階段重點等內容。其中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從宏觀上分析相關的稅收風險的動向,提出防范的要求和目標。而風險分析識別就是這些風險管理目標和重點落實的具體體現,是聯系目標規劃和其他環節的紐帶,分析識別的準確與否關系到目標和重點是否能夠實現。
二是風險排序評定、風險應對等環節實施的基礎。如果我們考慮稅收風險管理與信息系統的結合,那在系統中的第一個環節就是風險分析識別。這是后續各環節的基礎,風險分析識別為排序提供了具體的風險信息,為風險應對提供的按戶歸集的豐富全面信息,不僅為風險應對全面客觀的分析風險度的大小和指向性提供了充分的依據,也從分析識別的方法上為風險應對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是風險管理技術含量和不斷提升發展趨勢的最主要的體現。風險分析識別的工作過程,實際上就是稅收業務水平和現代科學技術融合并產生效益的過程,它必須對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程序的各個方面有充分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才尋找出稅收風險所在的環節和領域。當然這些風險存在于哪些納稅人,必須借助于現代信息技術的支撐才能實現。因此在風險分析識別這個環節一定是風險管理中最能體現技術含量的部分。同時,借助于信息技術,我們才可能對風險應對過程中,各個風險特征的有效性和指向性進行統計分析,并不斷地改善和調整在風險分析識別方面的思路,使之更趨向于合理、準確,邁入循環提升的良性步調。
四是最能讓基層稅務人員接受和認可風險管理理念并激發他們參與風險管理熱情的環節。在我們看來,通過分析風險管理的各環節的實施,充分發揮風險管理的理念,會給現代稅收體制機制帶來深刻且富有積極意義的變化。要貫徹落實好稅收風險管理,除了我們在完善相關制度建設和大力宣傳風險管理理念的同時,基層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接受與否是其成敗的關鍵。而讓基層感受是否有效、能否接受,最主要的就是要讓其能夠在工作中感受到風險管理對稅收征管的巨大的推動作用,相比以前無論工作的方式、壓力、成效都有積極的變化,從而才能認可,使風險管理真正落實到位。同時,基層人員的對風險分析識別的方面的認可度,通過風險應對積累的經驗,也會激發其在風險分析識別方面新的思路和理念,促進整個風險管理的向前邁進。
四、加強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建設的可行性方法
一是要以現有信息數據為基礎開展風險分析識別。要做好風險分析識別,首先要有信息,沒有基礎信息,風險分析識別就無從談起。只有積極努力拓寬數據源,特別是內部及第三方信息的取得將會給我們風險分析識別帶來更大空間。同時,信息數據的范圍、要求是永無止境的,風險分析識別要立足以現有的信息數據為基礎來開展。
二是要以與納稅遵從有關的風險作為主要分析識別對象。在風險分析識別方面,首先要進行定位,風險分析識別應該識別什么。在稅收風險管理中,有把征管基礎類指標、發票監控類指標、稅務機關工作差錯類指標、質量考核類指標統統列入了風險分析識別范圍內,這是不可取的。這些指標也是有風險指向的,但并不是符合納稅遵從風險。所以風險識別的目標一定要與納稅遵從有關的,其他類別的指標也可以作為補充,組合運用的效果更佳。
三是要通過科學的方法來進行風險分析識別。要開展并實施好風險分析識別工作,就必須掌握科學的方法。要善于從紛亂復雜的稅收經濟業務中發現風險;要善于要實踐中做到宏觀與微觀相結合;要善于從眾多繁瑣的指標中選擇最能衡量和甄別風險的指標;要善于把復雜的風險模型以簡單的方式進行展示和描述。
四是要建立機制,從實踐出發不斷完善和優化風險分析識別。風險分析識別是稅收風險管理成敗的關鍵,尤其表現在風險分析識別能不能適應整個經濟稅收的發展。這就需要建立機制,來保證風險分析識別的有效性,且能根據應對結果不斷地調整完善和優化整合。這應該是一種保證持續研究分析、尋找識別稅收管理中的風險的協調機制。
五、依托稅收風險管理平臺加強稅收風險識別建設
1.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的理念,加強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建設
“信息管稅”已經成為稅務部門一個時期稅收征管和科技工作的指導思想,落實信息管稅就必須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做好稅收風險的分析識別工作也已經成為貫徹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和落實信息管稅的關鍵環節。因此,只有始終堅持風險分析識別是稅收風險管理的重要環節的認識,在風險分析識別中抓住主要矛盾,從風險管理的整體運行考慮;明確風險分析識別的職能分工,配備高素質專業人員,建立風險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稅收風險管理特別是風險分析識別方面的培訓,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方面的交流和探討,建立面、線、點有機聯系的風險分析識別的立體框架。
論文結合筆者自身近些年來在公司海外石油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積累的經驗教訓,闡述了海外工程項目管理的關鍵環節,分析了其所面臨的重大風險,最后提出了相應的防范措施。
一、財務管理重點環節
(一)以資金管理為中心
在海外石油工程項目中,對于財務管理一定要對資金管理高度重視,并以資金管理為核心。當前在海外項目中,通常會出現流動資金非常緊張、資金較為分散以及管理人員缺乏對資金成本的意識。要想做好資金管理工作,必須同時做好資金管理集中化和資金使用高效化兩個方面。
(二)加強項目成本費用控制
通過加大項目成本的控制力度,可以大大降低運營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關于項目成本的控制,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設備、材料采購成本控制;油、材料消耗成本控制;人工成本控制以及其他成本控制。
(三)加強外賬和稅收管理
1、做好外賬管理工作
一般情況下,為較好應對所在國不定期的財稅檢查,企業會選擇招聘一些具有較強業務能力和專業知識,同時有良好的英文水平當地會計師專門處理外帳。同時還要與當地的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必要的服務協議,在保證做好外帳審計和納稅申報工作的基礎上,絕對不能因為財務人員自身的低級工作失誤而給企業帶來高額的罰款。另外,中方的財務人員首先要對當地的會計和稅收政策有較深的認識和理解,同時具備良好的外文溝通表達能力,做到與外方財務人員及時有效溝通,實現外帳工作高效可控管理。
2、充分研究稅收政策
海外公司應該嚴格遵守所在國家制定的相關稅收規定,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同時為了能夠及時準確的熟悉該國的稅種、稅率大小、征稅的方式以及稅收的相關優惠政策,選擇各種合法避稅和抵免稅收的途徑和措施,正確解讀合同中的納稅條款,可以聘請當地具有雄厚實力的稅務咨詢機構。以筆者所在公司的某一海外項目為例,當地稅法規定,從國外永久性進口生產性的固定資產,進口增值稅能夠直接抵減企業應繳所得稅額;當地直接購買的生產性固定資產原值的40%,可以抵減當年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此政策為本海外項目帶來了近1000萬美元的稅收優惠。
二、財務風險及防范措施
在海外石油工程項目中,由于其客觀經營環境的不確定性,以及其他不可控制因素,企業的財務風險也是始終存在并處于連續變化狀態中。
根據在海外項目多年的工作經歷,現將財務風險及其防范措施總結列示如下:
(一)資金風險及防范
1、資金回收風險
大部分的海外石油工程項目,通常會出現資金結算延遲的現象,造成了一定的資金回收風險。一些業主由于資信不佳導致應收賬款無法收回成為壞賬,雖然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仍可能會陷入“贏了官司卻要不回錢”的尷尬境地。
因此,公司在招投標環節應加強對業主的信譽、能力、資本等條件評估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壞賬損失發生的風險。
2、資金安全風險
海外石油工程項目所在國大多是不發達的第三世界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環境、外匯政策等不穩定性增加了項目資金的安全風險。
因此,在海外施工過程中,在保證項目向前推進的原則下,盡可能的降低庫存資金,選擇將大部分的資金儲存到信譽度高的外資銀行中。通過安全的渠道,將多余的資金及時匯回國內,盡力保證資金的安全。
(二)匯率風險及防范
在國際石油工程項目結算時,通常以美元或者所在國家幣種進行資金結算,所帶來的匯率風險也增加了財務風險。
因此,企業應根據對美元和當地貨幣匯率走勢的預測,適當調整美元在整個結算價款中所占的比例,在合同中適當加列保值條款,能更好地補償匯率風險帶來的損失。
(三)成本管理風險及防范
因為海外石油工程項目周期較長,其外部成本也會受所在國社會環境、材料價格、物流運輸以及匯率等許多客觀因素的影響,極易造成項目管理偏差,直接對項目的成本控制有效性產生不利影響。
因此,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可以采取先收取分包商一定的履約保證金、根據項目執行情況要求分包商預先墊付一定比例資金等措施,降低成本管理風險。
(四)稅收管理風險及防范
海外石油工程項目執行時,國際化經營管理經驗的欠缺、缺少系統稅收風險管理辦法、對項目所在國家的稅收制度不夠熟悉等,都會大大增加稅收管理帶來的風險。從項目最初招投標,到中期項目談判,再到談判成功后的啟動運營,都始終伴隨著稅收管理的風險。
因此,海外項目人員應積極地分析項目各階段所涉及的稅種、稅率,對各種可能的融資模式的稅務成本和稅務風險進行綜合評估和合理籌劃,實現企業稅負的最優化,同時應設置稅務風險管理部門或崗位,有效地進行稅務管理和風險控制。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海外石油項目的開展對企業來說機遇與風險并存,對企業的財務管理者的能力和智慧有著更高的要求。我們也相信,只要理解并運用好國際通用的基本模式,加上豐富的財務管理手段,最大程度發揮企業的優勢,必定會創造更多的財富,走出一條快速發展之路。
稅收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即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或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因此稅收籌劃應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首先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合理預測籌劃成本和籌劃收益。所謂籌劃收益指的是納稅人因稅收籌劃而取得的稅收利益,通常是由于采取稅收籌劃方案而減少的稅收,而籌劃成本指的是因選擇籌劃方案而付出的額外費用或放棄其他方案的機會成本。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及特征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企業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從多種納稅方案中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前選擇和規劃,利用稅法給予的對自己有利的可能選擇與優惠政策,選出合適的稅收方法,從而使本身稅負得以延緩或減輕的一種行為,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一種行為過程。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特征
1、政策導向性。稅收是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國家的產業政策、生產規劃布局均體現在稅法的具體條款上。屬國家鼓勵的產業往往少征稅款;屬國家需要限制的產業,則大多加重征稅。而企業稅收籌劃,則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的,以稅法為依據,并在深刻理解稅法精神和有多種應稅方案可供選擇的情況下,做出繳納稅負最低的抉擇。
2、選擇最優性。因為企業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是多方面的,為此某項經濟行為,當稅法有兩種以上的規定可選擇時,或完成某項經濟活動有兩種以上方案供選用時,就存在稅收籌劃的可能。也就是說,企業稅收籌劃就是在若干方案中選擇稅負最輕或整體效益最大的方案。
3、事前籌劃性。稅負對于企業來說是可以控制的,也就是說,在應稅義務發生之前,企業就可以進行事先的籌劃安排。如可利用稅收優惠規定,適當調整收入和支出,對應納稅額進行控制等。這從稅收法律的角度來講,稅收要素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從理論上講,應納稅額也應由法律明確規定,但目前法律所規定的卻僅僅是稅收要素,如納稅主體、征稅對象、稅基、稅率、稅收減免等,而無規定納稅人稅基的具體數額,這就給納稅人通過經營活動來減少稅基提供了可能。
4、成功性不確定。企業稅收籌劃是一種事先安排,涉及較多的不確定性因素,其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時,企業稅收籌劃的經濟效益也是一個預估的范圍,不是絕對數字。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盡量選擇成功概率較大的方案。
二、企業稅收籌劃風險
(一)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定義。風險是預期結果的不確定性,風險不僅包括負面效應的不確定性,還包括正面效應的不確定性。稅收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決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結果同樣具有不確定性。稅收籌劃風險是籌劃結果的不確定性。風險管理中人們更關注的是風險的負面效應,即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因此,對稅收籌劃風險我們還可以這樣理解:稅收籌劃風險是納稅人的財務活動和經營活動針對納稅而采取各種應對行為時,所可能出現的籌劃方案失敗、籌劃目標落空、偷逃稅罪的認定及其由此而發生的各種損失和成本的現金流出。
(二)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產生的原因。對稅收籌劃風險成因及其防范進行研究,從而達到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減小風險損失,提高經濟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稅收籌劃風險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政策風險。政策風險是指稅務籌劃者利用國家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活動以達到減輕稅負目的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總體上看,政策風險可分為政策選擇風險和政策變化風險。第一,政策選擇風險。政策選擇風險,即錯誤選擇政策的風險。企業自認為所作出的籌劃決策符合一個地方或一個國家的政策或法規,但實際上可能會由于政策的差異或認識的偏差受到相關的限制或打擊。由于稅務籌劃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顯的時空特點,因此稅務籌劃人員首先必須了解和把握好尺度。第二,政策變化風險。國家政策不僅具有時空性,且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其時效性也日益顯現出來。
2、不依法納稅的風險。選擇納稅核算方法是進行稅務籌劃的重要手段,有時納稅核算方法從表面或局部的角度看是按規定去操作了,但是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造成事實上的偷稅、漏稅、避稅,從而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如某服裝廠接受個體經營者代購的紐扣,由于未按要求完成代購手續,被稅務機關確認為接受第三方發票而受到查處就是一例。
3、信息風險。對于那些綜合性的、與企業全局關系較大的稅務籌劃業務,納稅人通常聘請稅務籌劃專業人士,如注冊稅務師來進行。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對稱,往往會使稅務籌劃處于盲目狀態。如果稅務籌劃專業人士對納稅人了解不夠或者納稅人故意隱瞞有關信息,就會導致籌劃人員提出不當的方案,從而發生信息風險。
4、籌劃方案不被稅務機關認同的風險。進行稅務籌劃,由于許多活動是在法律的邊界運作,稅務籌劃人員很難準確把握其確切的界限,有些問題在概念的界定上本來就很模糊,比如稅務籌劃與避稅的區別等,況且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收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可能導致納稅人實施的稅務籌劃方案不被稅務機關認同的風險。
5、投資扭曲風險。建立現代稅制的一項主要原則應是稅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則,納稅人不應因國家征稅而改變其既定的投資方向。但事實上卻并非如此,納稅人往往因稅收因素放棄最優的方案而改為次優的其他方案。這種因課稅而使納稅人被迫改變投資行為給企業帶來機會損失的可能性,即為投資扭曲風險。這種風險源于稅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說,稅收非中立性越強,投資扭曲風險越大,相應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三、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
針對上文提到的稅收籌劃風險,提出了以下防范措施:
(一)提高稅務籌劃的風險意識。確立法制觀念,認真選擇,避免籌劃手段選擇上的風險。稅務籌劃的規則決定了依法籌劃是稅務籌劃工作的基礎,嚴格遵守相關稅收法規是進行籌劃工作的前提,一項違法的稅務籌劃,無論其成果如何顯著,注定是要失敗的。這就要求企業自身應做到依法誠信納稅,辦理稅務登記,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核算系統,完整、真實和及時地對經濟活動進行反映,準確計算稅金、按時申報、足額繳納稅款,樹立風險意識。
(二)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政策變化趨勢。由于企業經營環境的復雜性,稅收籌劃的風險無時不在。因此,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時,應當充分考慮到籌劃方案的風險,然后再作出決策。即稅法常常隨經濟情況變化或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斷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數較其他法律規范更頻繁。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收集和整理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及其變動情況,及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涉稅事件的影響,準確把握立法宗旨,適時調整稅收籌劃方案,確保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在稅收法律的范圍內實施。
(三)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素質。稅收政策是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變化的,因此進行稅務籌劃就是要不斷研究經濟發展的特點,及時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這也要求不斷增強籌劃人員素質,使他們對稅收政策有很好的了解,同時也可避免籌劃具體執行上的風險,這就要求籌劃的決策者和執行者必須夠“專心”,一方面要提高籌劃工作的專業化水平,根據企業的經營規模和具體需求,專心培養使用或聘用專業化的籌劃團隊,優化籌劃隊伍的素質結構,使其能力得以充分發揮;另一方面要給予籌劃隊伍足夠的信任,盡量減少對籌劃具體操作的人為干擾,使籌劃人員能專心開展工作,從而將籌劃執行過程中的風險降至最低。
參考文獻:
[1]蘇強.企業稅務籌劃誤區及風險防范,蘭州商學院學報,2006.1.
一、稅務風險對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的影響
(一)稅務風險影響內控制度的建設。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指單位內部為了有效地進行經營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總稱。企業為了明確提出內控制度,在風險控制方面,在每個風險控制點上都務必要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控制系統。但是因為企業中每個業務流程以及稅務風險產生原因多種多樣,所以企業在實施內部會計控制策略時,務必要時刻注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于不同的企業風險,提出相應的內控策略。企業只有完善其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管理和控制稅務風險,進而避免因為稅務風險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稅務風險影響內控目標的實現。在實現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目標的過程中稅務風險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企業內控目標的實現緊密聯系于稅務風險的控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第一,企業必須依照會計信息數據來繳納所應的稅額,如果會計信息存在錯誤,將直接影響稅額的準確度,這樣企業就可能會被追究一定法律責任或者承擔被罰款的結果。所以,企業要完善內部會計控制目標,完全杜絕因為會計環節而造成的稅務風險。第二,造成企業稅務風險的主要原因是企業未能嚴格遵循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辦事,而企業內控目標能夠提醒企業嚴格遵循其法律規范、會計控制制度進行辦事,能夠最大化地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
二、影響企業內部稅務風險的因素分析
(一)影響企業內部稅收風險的主觀因素。一方面原因是:企業會計部門的工作人員自身素質不高,對經濟活動的認知不準確。因為許多企業招收會計以及出納員的門檻較低,所以一些企業的會計人員不知道如何下手,如何做,不能清楚徹底地了解稅收知識,有的工作人員甚至對其了解出現錯誤,不能及時準確地規劃稅務,直接導致所在企業承擔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原因是:企業內部的會計管理制度不全面,一些預警機制嚴重缺乏,反饋機制也不夠完善,管理極其混亂。企業如果沒有一整套全面有效的管理制度進行規范,就可能出現漏洞百出的現象,最后的還要承受巨大的經濟代價。
(二)影響企業稅收風險的外部因素。近幾年來,雖然我國的法律取得了一定程度的進展,比如在會計領域內的相關法規、規章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企業在稅法中對會計的約束力還是相當削弱的,是遠遠不夠的。這些法律法規對具體事項的規定都比較概括,不夠清晰,只是起到了一定的參考作用。企業的發展不僅需要主觀原因,即企業自身的自律,也需要客觀原因,即良好的外部環境。主客觀原因應共同作用,相得益彰,才能真正促進企業的發展。
三、企業如何加強、規范會計的內部控制
(一)企業要樹立一定的風險防范意識。心理學理論認為,一定的動機才能引起人的行為的發生。沒有動機就沒有人們行為的結果。目前學者所關注的話題是:如何糾正危險的思想意識或者將其扼殺在萌芽狀態。企業領導者(或相關的管理人員)應當給予企業內部會計工作人員培訓或者對其進行宣傳教育,待企業內部的工作人員在經過嚴格的培訓并各方面合格后再進行考核,只有工作人員達到企業所需的要求,才能富于專業性與職業性的進行工作。以上方法的目的是為了加深工作人員對稅務信息、財務知識以及社會經濟狀況的分析以及把握,從而進一步規范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促進企業經濟的積極健康發展。
(二)企業要健全內部的會計控制體系。人們行為的依據依賴于企業規矩的制定,這些企業規矩也能有效的控制活動過程,以防其偏離企業既定的軌道。如何健全企業內部的會計控制體系,有以下幾種方法。首先,要加快企業建立會計控制制度體系的步伐,這些體系的建立均可以根據所選中行業的優秀企業作為目標,根據自身企業的經營狀況,分別給予相應的操作規程、操作方法。這些內容應當包含企業的每個方面及企業的每一分子,比如有形資產以及無形資產;企業高層管理者以及底層管理者,反饋企業各方面的信息,健全企業的會計控制制度體系。
(三)企業要加強內外監督力度。企業對內部會計活動控制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如內部的制度約束、輿論壓力、內部的法律等。有效的內部審計對企業監督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不僅能及時而準確地發現會計部門存在的錯誤,還能有效規范企業的行為,以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所得利潤。內部審計“審”的內容包括這幾個方面:內部審計質量、內部控制監督程序、會計賬目、以及制度設計的有效性以及合理性。外部監督主要是指社會監督。社會監督如果能發揮其最大效應,其不但促進企業管理的不斷成熟與完善,還有利于整個市場經濟秩序的規范。當然,社會監督的力量不只是有機關的審計部門的力量,還有行政機關(如稅務局、工商局)、立法機關、社會媒體、甚至成千上萬網友的力量。
(四)企業要增強稅務風險信息的溝通。企業內部不但要進行思想交流,同時也要聯合與外部企業。 在上述企業內部制度的內容要包括內部信息與溝通制度、公開信息與保密信息的相關法律規范等方面。緊密聯系稅務機關,只有保證合作關系的融洽,合作才能愉快。因此,稅法的執行要緊密遵循稅務機關的要求,才能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使企業獲得應有的效益。
四、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