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09 21:33:48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職稱評審公示報告,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1、堅持做好年度評審工作安排會和年度評審工作總結會。在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會上,明確當年評審政策,提出評審工作要求,以統一思想;在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總結會上,系統總結本年度職稱評審工作,交流工作經驗,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進的辦法。
2、評審政策規定公開、透明。對職稱評審文件,突出要點,條塊分明,一目了然,以利于評委和工作人員掌握、理解,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失誤。在接收申報材料時,將有關要求與規定隨時以文件形式公布于辦公現場和相關網站,增強政策的透明度。每年評審工作進行到接收材料基本完時,也就是開始評審之前,把前期工作基本情況、遇到的問題及初步處理意見,及時向教育廳職改領導小組會議匯報,由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
3、建立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按照職稱申報、評審的工作步驟和流程,建立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各單位軟盤報送資料的同時,要求紙質報表加蓋公章,核對無誤輸入計算機,實行計算機統一管理,簡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接收職稱申報材料和評審過程中提取信息的錯誤。
4、建立評委回避制度。對發現托人情、跑關系、投票表上全同意等一些問題時,可以針對個別評委申請回避,同時實行隨機從評委庫里抽取評委等原則,增強了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5、評審環節注意政策的把握。每個組安排聯絡員,聯絡員的任務是給評委提供工作服務,及時反饋組內評審動態,掌握評委的工作態度等,這樣可以及時了解掌握情況,進行工作指導,盡量做到各組之間政策把握適當。
四、我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1、論資排輩之風盛行,只要年限到頭,資料齊全,一般就能上去,既評不出水平,又阻礙優秀人才脫穎而出,評職稱變成了一種形式主義;
3、職稱與工資福利掛鉤,于是出現拉關系和暗箱操作現象,直接滋長腐敗和不正之風;每年都要評職稱,直接造成職稱貶值,
4、評審過程中看不到被評者的工作態度和實際工作能力,導致評審不公平;
5、脫離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實際。職稱評審不是根據學校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的需要,在科學設置崗位的前提下進行評審,而是按照上級下達的計劃及職稱評審條件硬件,有多少評多少。
6、教師隊伍缺乏生機。不少教師把職稱作為終身的奮斗目標和一切工作的出發點與落腳點,一旦職稱到手,就安于現狀、不思進取,形成“一勞永逸”、“職稱到手、事業到頭”的消極思想,造成教師隊伍缺乏生機和活力。
7、在評審標準上尚缺乏科學、系統的評價體系,片面強調了資歷、學歷、外語、論文等因素,而忽視了教學、科研的綜合評價。在職稱評審過程中,片面強調了量化的硬件,致使不少申報者為職稱評審湊論文,只追求短期效應,缺乏長遠目標,對大課題攻關和取得標志性成果意識不強。
8、國家規定的“雙職稱”制度根本難以實施。職稱評審機制死板,引導不夠。
五、對我校教師職稱評審條件、程序、方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1、進一步嚴肅職稱工作紀律,保證公開、公平、公正。
(1)、認真落實上級部門關于嚴肅職稱申報工作紀律的意見和政策,嚴禁弄虛作假。如出現申報材料造假、異校申報、異崗申報、“插隊”申報以及其它弄虛作假情況,將收回申報職數,并視情況作出通報批評、核減下年度申報職數、個人三年內不得申報評審相應職稱等處理。
(2)、財務人員、后勤服務人員以及其他非教學和教育管理、研究崗位人員,不得申報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未兼任教學任務的教育管理、研究崗位人員不能按教學人員申報。
(3)、要進一步完善職稱評聘量化評分細則,并要保證評分細則相對穩定,不能一年一改,更不能因人設定評分條件。
2、業務負責人應加強學習,保證申報材料質量。職稱工作業務負責人應切實加強政策和業務學習,對申報材料在初審時認真把關,保證申報材料的準確齊全,不得因不熟悉政策或自身業務素質不高給申報人員帶來不良后果。
從20**年度起,我省轄區內(**市除外)從事會計或會計相關專業人員按本程序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師材料。
一、申報程序
1、擬申報人應自行對照《**省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以下簡稱《條件》),基本符合規定要求的,可以向本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各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接到申請后,應對照《條件》對申報者的基本情況進行初步審核,并按本單位申報職稱評定的工作程序決定是否同意推薦;
3、將同意推薦的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工齡、取得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的時間、取得中級職稱以來主要業績及撰寫的專業文章、論文、職稱計算機考核有效證明情況等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4、公示無疑義的申報人員按照要求提供下列申報材料:
(1)《**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
(2)《**省申報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20份;
(3)《申報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初審登記表》1份;
(4)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張;
以上材料不需要裝訂。對于上述(1)至(3)項表格請認真如實填寫,并按照表上要求簽字和加蓋相應部門公章,未簽字或蓋章的無效。
(5)會計從業資格、學歷、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證書、年度考核、繼續教育、職稱計算機考核等有效證明材料;
(6)取得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以來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總結報告(本人簽名,單位人事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并蓋章);
(7)取得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以來的獲獎情況、證明專業工作能力和業績成果的有關材料、財會管理或應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廣情況;
(8)取得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以來撰寫的具有代表性的本專業論文、論著或譯著;
(5)至(8)項除論文、論著等需要提供原件外,其余可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由本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核實蓋章并由核實人簽字;各市申報的材料,其中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證書、高級會計師考試證書、繼續教育證明復印件還應有財政部門核實人簽字;
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寫《送評材料目錄》編上頁碼,并將(1)至(4)項材料一并裝入檔案盒(檔案盒封面格式見附件5)。
省級主管部門或市人事局職稱辦(無主管部門的省級單位由本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或人事機構)在對本部門或本地區申報高級會計師材料審核其手續齊備后開具委托評審函,連同申報人員公示情況說明,在規定的申報時間內一并送我廳會計處;
對外省或部屬等非本省轄區內單位會計人員需要我省會計專業高評委代評高級會計師職稱的,應向省人事廳職稱辦辦妥有關委托手續后,我廳才能受理。
我廳對收到的申報材料進行整理并報省職稱辦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的單位和姓名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二、評審程序
公示結束,對無疑義的申報材料轉入評審階段。
1、向省職稱辦報送《評審委員會活動申報表》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審批表》
2、根據申報數量和評審對象情況,在省職稱辦的監督下,按規定從高級會計師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適量的專家組成專業評議小組和執行評審委員會。
評議小組對申報對象的業績、成果及其他材料進行評議,形成初評意見,提交評審委員會會議審定。
評審委員會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職稱政策,對照《條件》對評審材料和評議小組意見進行審議。對于申報者有成果共用發生爭議或申報材料與實際工作有出入、論文雷同等評委會會議認為需要進一步核實的,申報者應積極配合評審組織部門作出的安排,接受答辯、電話答辯或提供單位證明等。在此基礎上,評審委員會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贊成票超過出席會議的執行委員三分之二(不包括三分之二)的為通過。
3、評審會議結束后,將評審情況、通過評審人員花名冊及電子材料報送省職稱辦,同時將通過評審人員的單位和姓名在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三、評審結果公布及材料退回程序
1、根據省職稱辦公布的評審結果(以省人事廳發文為準),及時辦妥各項后續工作(包括申報表蓋章、辦理資格證書等);
2011年度小學高級、中學一級、中學高級教師職務評審工作從6月開始,10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6月到7月上旬):各縣區開展崗位核定,組織實施擬晉升人員上示范課,填報評審表及相關材料,研究審定推薦上報晉升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
第二階段(8月上旬):各縣區報送材料,市上對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初審。
第三階段(8月至10月初):分別召開中學高級、中學一級和小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會,評委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評議,量化打分,投票表決。
第四階段(10月底前):向省、市職改部門報送通過評委會表決的材料。
各縣區及局屬單位的小學高級、中學一級、中學高級教師職務評審相關材料,均須在8月10日前一次性報送市教育局人秘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上報材料
(一)個人申報材料的種類。
每一位申報小學高級、中學一級和中學高級教師職務的人員,都應報送下列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每人填寫一式三份。填寫中應注意將任現職以來的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包括個人專著、教研教改成果、主要教學內容及成績等)逐年逐項載明。
2、《專業技術人員晉升綜合考核登記表》(一式二份)。縣區職改部門須在“任現職以來考核情況”和“綜合考核結論鑒定”欄簽注考核結論和審查意見并加蓋公章。
3、《教學人員任課情況登記表》一份。本表由學校統一填寫,教導主任、校長簽字(如申報晉升職務者系校長的,還須教育主管部門領導簽字蓋章),學校蓋章后方可視為完整、有效。
4、示范課(公開課、觀摩課)教學情況記錄表。
5、推薦晉升人員校內公示證明(一人一份,注明公示時間、范圍、反映,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6、申報人如系初中、完小正副校長,須同時附送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合格證》。
7、申報人已發表或交流的最高層次論文1—4篇(必須是原件,復印件不予認可。具體篇數和論文教研要求按省上有關文件規定,教研單位人員至少報送4篇)。可增加報送能代表個人教育教學與研究成果,包括個人主持、獨立或參與完成的課改、教育教學研究、多媒體課件等。
8、教育教學綜合業績考核表一份(附表樣)。重點記錄教師、家長和校委會評議的結果,學校對其任現職以來的思想政治表現和工作業績進行認真、全面考核,對師德師風、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學效果作出鑒定。
9、個人工作業績報告或思想工作總結一份。
10、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包括:
(1)教師資格證;
(2)學歷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學歷證書);
(3)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
(4)現任職務聘任書;
(5)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如本人已接受繼續教育且成績合格,但尚未領取證書的,由市、縣區職改部門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6)獎勵(榮譽)證書;
(7)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證;
(8)計算機考試合格證(免考人員必須附身份證復印件)等。
各縣(區)教育局、局屬各單位要對原始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并確定專人對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在合格復印件上簽名、簽注意見和審核日期、加蓋公章,方視為合格、有效。無審核人簽名和縣區教育部門蓋章的一律不予認可。
上述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有涂改、偽造、變造及弄虛作假者,視為無效材料,一經發現,取消其參評資格,情節嚴重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有關教師職務申報的證書原件,市教育局接收材料時與復印件核對無誤后,退回各縣區教育局統一保存至此次評審工作結束(其中,考核登記證、繼續教育證、計算機合格證原件、論文原文隨材料上報,其它材料報送復印件)。省、市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管理部門和評審會議,將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閱。
(二)縣區統一報送的材料。
各縣區在報送教師個人申報材料的同時,須報送以下材料:
1、分別報送中學高級、中學一級、小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樣表統一在漢中教育網下載,不得修改表式及各欄大小。下載地址:)。同時用U盤報送該表電子文檔或發送電子郵件。郵件地址:
2、報送本縣區教師職稱評審材料分專業統計表一份。
3、報送對所有推薦人員的農村任教、支教情況認定的專文一份。須載明姓名、現在學校、在農村任教或支教學校及時段。必須是教育局領導簽發(局屬學校由校長簽發)的正式上報文件。
4、本縣區推薦申報人員公示結果說明一份。寫明公示時間、范圍、結論,縣區教育部門蓋章。
(三)材料送交程序。
各縣區報送材料之前,應與市教育局人秘科電話聯系確定時間,以便安排初審;個人申報材料和縣區統一報送材料,必須齊全,否則,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收。
三、有關事項
1、關于考核結論問題。按照市職改辦《關于貫徹執行省人社廳<關于加強當前職稱改革工作的十條意見的通知>相關問題的通知》(漢職辦法[]44號)要求,申報中級職稱,仍繼續執行綜合考核結論必須為優秀的規定,其前提是任現職以來近兩個聘期(一個聘期按3年計算)內必須有兩個年度考核為優秀,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如近兩個聘期內年度只有一個優秀,其他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獲得縣、區級政府和市級部門以上獎勵(綜合獎、單項技術成果獎),在申報中級職稱時可以按年度考核優秀對待。一年中多次獲獎者,只按當年考核優秀對待。
2、關于示范課問題。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按照《漢中市晉升中學一級和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人員觀摩課(公開課、示范課)的實施意見》(漢教發[號),制定實施方案,統一安排、組織本轄區或本單位所有申報小學高級、中學一級和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人員上好示范課,并組織專家進行認真評議,評議結果作為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市教育局、職改辦將對上示范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關于教育教學評價。對申報晉升小學高級、中學一級和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人員的教學效果評價,按照《漢中市晉升中級以上教師職務人員教學評價的實施意見》(漢教發54號)進行。尤其要對是否擔任班主任、是否開展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及效果做出認定和評價。
4.關于工作量問題。申報人員工作量指學年實際完成工作任務量,統一折算為年度總課時量填報。教研人員須按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要求,將下基層指導工作、上示范課及教研教改工作開展、完成情況在評審表中逐年詳細填寫。
5、關于小學高級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問題。必須嚴格按申報條件、崗位設置要求推薦小學高級教師參評中學高級教師人員,漢臺、南鄭、城固、洋縣、西鄉、勉縣每縣區可申報2名,其他縣可申報1名。
6、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問題:根據《陜西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原漢中市人事局《關于開展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要求,從2011年起,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完成繼續教育情況將作為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稱的必備條件之一。凡未完成規定學時學分者,不得晉升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7、關于破格晉升問題。中小學優秀中、青年教師晉升中、高級教師職務,執行陜西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和省、市人事部門有關文件,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并上報專門的推薦報告。對超過破格晉升年齡或符合正常晉升條件的人員,不得按破格報送。
8、關于公示的問題。職稱評審工作是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中的熱點敏感問題,增強職稱評審工作的透明度是搞好這項工作的重要環節,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在評審工作開始之前,要組織廣大教師認真學習職稱評審工作有關政策規定,公開本次評審工作的崗位職數,在學校評委會召開之前公示(一周)每位申報人所提供的評審材料,接受群眾監督。評審工作結束后將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再向群眾公示。對于在評審工作中群眾反映意見比較大的人和事,學校應該認真研究,對反映的問題要認真查處,對其中確有弄虛作假的,按職評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9、關于計算機合格證問題。未取得計算機合格證的人員一律不得推薦上報。符合免試條件的依據身份證載明出生年月計算是否符合免試條件(報送身份證復印件)。
10、從事學校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的教師,可按照相應層次任職資格評審條件申報教師職稱。
四、工作要求
一、總體要求
(一)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主動圍繞“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業做好人才評價。聚焦重點領域,發揮人才評價的先導作用,對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引進人才、扶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一線專業技術人才、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疫情防控一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實施傾斜措施。
(二)繼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自治區正在組織新一輪職稱評審條件修訂工作,對于已完成評審條件修訂工作并正式下發的職稱系列(專業),可按新修訂的評審條件執行。
(三)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各旗縣區、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對現行的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政策措施進行全面系統梳理評估,查找出不利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妨礙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積極穩慎地進行調整,鞏固發展民族團結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評價。堅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放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的首位,用人單位可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綜合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思想政治、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五)拓寬各類人才職業發展空間。在更多領域貫通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有效銜接職稱和職業資格,促進人才融合發展,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二、申報評審范圍
(一)我市所屬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各地頒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三、申報評審時間
(一)材料截止時間。職稱申報評審的學歷、資歷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論文、獎項和榮譽等各項業績成果、繼續教育審驗卡截止到申報時間。申報工作結束后,不再補報相關材料(申報材料目錄見附件)。
(二)進度安排。市直部門和單位(含自主評審單位)要及時做好組織申報工作,按規定的時間進行報送(見附件時間安排表)。各旗縣區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級職稱組織申報工作,自評地區和單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評審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準備案工作,原則上不得跨年度評審。
四、申報評審渠道
(一)為規范職稱申報評審及推進電子證書工作,所有申報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首先在內蒙古人才信息庫(nmgrck.cn)中注冊,下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和《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并完成線下填寫申報工作。申報材料按照隸屬關系及相關要求申報。
(二)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將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
(三)中央和其他省區駐包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參加評審的,須經本單位同意并由中央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或其他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委托函,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進行申報評審。
(五)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屬地原則,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把關后,可通過以下任一單位(部門)推薦報送。
1.存放檔案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2.工作單位所在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3.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組織。
4.有條件的旗縣區可以在非公有制專業技術人才密集的創業孵化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園區等地設立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
5.包頭市考務中心社會化服務科
五、政策規定
(一)完善評價標準
1.各單位在開展職稱評審時,要體現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等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注重考察各類人才的專業性、創新性和實際貢獻。
2.繼續設置論文條件的系列(專業),推行代表作制度,重點考察研究成果、業績貢獻及作品創作質量,淡化論文數量要求。其人員范圍是:盟市及以上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在評定自治區高校、黨校、社科、衛生、農牧林業科研、會計、經濟、統計、審計、新聞、出版、檔案、圖書、文博系列副高級以上職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不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的系列(專業),側重考察實際工作業績,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等成果替代論文要求。其人員范圍是:上述人員范圍以外的系列高級及以上職稱;各系列中級及以下職稱;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3.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確需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自主確定。
4. 繼續教育有關要求按照《關于開展2021年包頭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學習的通知》(包人社辦字〔2020〕227號)執行。
(二)創新評價方式
1.實行考評結合。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等系列高級職稱,實行考評結合的評價方式。其他系列待條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實行以考代評。計算機、外語翻譯職稱,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級職稱,按國家統一安排實行以考代評,不再進行相應的評審或認定。
3.實行面試答辯、量化評審。中小學教師職稱采取講課說課、面試答辯、量化評審、專家評議、民主測評等多種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業績、能力進行有效評價。自主評審地區、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推行面試答辯、量化評審的評價方式,提高評價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4.推行網上申報評審。自治區經濟系列正高級經濟師、統計系列高級統計師等部分系列職稱評審,實行網上申報、網上評審。
(三)繼續下放評審權限
1.下放高職院校、包頭廣播電視大學高校教師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2.下放中專(技校)、市委黨校教師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3.下放農牧業科學研究院農牧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4.向旗縣區下放中、初級職稱評審權及考核認定。
自治區將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職院校高校教師正高級職稱自主評審權下放到學校,由學校自主開展評審。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副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組建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
(四)破格申報條件
1.破格申報正高級職稱。獲得下列獎項和榮譽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單位推薦,可直接破格申報正高級職稱。考評結合系列,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可不參加考試,直接參加評審:
(1)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2)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3)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突出貢獻專家、國家其他人才計劃入選者;
(4)自治區杰出人才獎獲得者;
(5)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含原“自治區深入工農牧業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
(6)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引進人選;
(7)自治區321人才工程一層次人選;
(8)科技成果國家級獎額定獲獎人員,或科技成果自治區(省部)級一等獎額定獲獎人員。
2.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獲得下列獎項和榮譽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單位推薦,可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其中考評結合系列,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1)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地區工作,獲自治區科技成果二、三等獎的額定獲獎人員,或者自治區行業一等獎(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獎)兩項以上的額定獲獎人員;
(2)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獲得者;
(3)自治區321人才工程二層次人選;
(4)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計劃一層次人選。
3.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自治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可放寬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采取網上申報、網上評審、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各申報單位要對申報人員條件及申報材料進行嚴格把關。
4.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軍隊轉業干部調入(調整、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工作后,5年內初次申報職稱,可不受職稱任職資格限制,比照同等條件人員參評相應職稱。其中考評結合系列,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5.上述通過破格申報條件取得職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有效銜接事業單位職稱評聘
1.對于不實行崗位管理的單位,以及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檔案、圖書、翻譯、計算機等通用性強、廣泛分布在各社會組織的職稱系列和新興職業,可實行評聘分開。
2.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聘。
(1)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嚴格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開展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工作。
(2)其他事業單位申報職稱評審,原則上按照單位正高級、高級、中級崗位空崗數推薦申報。確需超崗位職數評審的,申報總數應控制在已設正高級、高級、中級崗位數的5%以內(正高級、高級、中級分別計算)。申報比例以各級主管部門為單位統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報條件”的人員不受崗位數額(比例)限制參加評審。
(4)為有效銜接事業單位評聘管理,對參評人員受聘時間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業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5)“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基層衛生高級申報和衛生系列社會化評審申報要一并計算申報名額。
(六)實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一線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1.對在旗縣區及以下基層農牧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不作論文、科研成果要求。對蘇木鄉鎮專業技術人才不要求繼續教育學時。
2.打破學歷專業限制。在旗縣區從事專業工作滿30年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和在蘇木鄉鎮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的專業技術人才,不受學歷、專業的限制,在業績成果等其他條件符合的情況下,破格參加高一級職稱評聘。
3.在蘇木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2年的本科畢業生和滿4年的大專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直接參加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全日制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在規定的考核認定年限基礎上提前1年認定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4.經組織選派到蘇木鄉鎮開展技術咨詢、培訓教育等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提供技術服務的專業技術人才,重點評價其實際工作業績。
5.城市中小學教師、醫生在晉升高級職稱時,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的農村牧區基層工作服務經歷,鼓勵引導更多專業技術人才到基層服務。
(七)實施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可不受職稱逐級申報要求的限制,直接申報相應專業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大學專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關中級職稱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2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關副高級職稱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考評結合專業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2.對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的論文和繼續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經批準離崗創業或到非公有制領域兼職的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在批準的年限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正常申報職稱,其創業或兼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可作為職稱評審依據。
(八)繼續實施疫情防控一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職稱申報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傾斜。將抗疫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線的工作實績。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或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援鄂醫療衛生人員和收治確診病患定點醫院直接參與醫療救治的一線醫務人員,在高級職稱評審中,可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免除自治區專業實踐技能考試,提前一年參加職稱評審。其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且滿足職稱評審業績成果條件的,可不受現有職稱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具體人員范圍由衛生行業主管部門確定。
(九)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審
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將貫通領域擴大為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職稱系列。具體評審辦法另行印發。
(十)促進職稱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
按照《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內人社發〔2019〕20號)以及《2020年關于更新公布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表的說明》,有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聘任,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十一)轉系列評審
專業技術人才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參加轉系列(專業)評審時,按照“先轉后評”原則,在新工作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轉評新系列(專業)同等級的職稱;轉系列滿1年后,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申報新系列(專業)高一級職稱評審。轉系列人員參加晉升的,過去的資歷連續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予以認可。
(十二)考核認定
1.在站博士后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或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出站后繼續留在企業的可直接認定副高級職稱(國家規定需考試的專業,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合格標準,再進行認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以考代評專業除外),經考核合格,可按照職稱管理權限,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職稱,不需要進行評審。其中,大學專科畢業、工作滿3年的可認定助理級;大學本科畢業、工作滿1年的可認定助理級;碩士研究生畢業、工作滿2年的可認定中級;博士研究生畢業,可直接認定中級。
(十三)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另行安排。
六、資格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將所有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上報材料包括公示情況。
(二)主管部門復核。各級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真實,符合申報條件予以報送;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三)由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時限統一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各旗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直主管部門在上報材料前,要將本地區、本部門各系列申報人員花名冊在相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上報材料包括公示情況。
(三)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評審結束后,通過各自門戶網站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評審組織要求
(一)評委會核準備案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對全區組建的高評委會和自治區直屬單位組建的中級評委會實行核準備案。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本地區組建的中初級評委會實行核準備案。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組建的評委會不得開展職稱評審,所發職稱信息和頒發證書一律無效。
(二)完善專家評委庫
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要充實完善中初級級職稱評委庫,并及時報送包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積極吸納學術造詣深、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能認真履行職責的專家,增加經驗豐富的基層一線專家以及非公有制組織專家的比例,對專家評委實行跟蹤考核、動態管理、隨機抽選。
(三)報送評審實施方案
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要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和申報材料的審核、整理、匯總工作,制定詳盡的評審實施方案(內容須包括申報情況、評審時間、地點、評委會組建情況、評審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況;另附申報人員花名冊、送審表、評委推薦名單等)。在開評一周前向包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同意后方可開展評審工作。
(四)評審工作要求
1.堅持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高標準、嚴要求,嚴格按照評審條件進行評審。控制評審質量,做到好中選優,確保評審的社會公信力,切實發揮職稱評審的指揮棒作用。
2.嚴格按照評審權限開展工作,不得超范圍、跨專業受理或評審職稱,不得違反規定降低評審標準和申報條件,不得違反評審程序。
3.遵守評審工作進度要求,確有困難不能按期評審的,要提前提交書面延期申請,同時抓緊做好評審各項準備工作。
4.明確評委會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責任,不得干涉專家評審,強化評審考核,建立倒查追責機制。
5.加強封閉式入圍評審管理,保證評審工作不受外界干擾;實行評委輪換制度,保證三分之一以上的評委實行輪換,已經連續三年擔任職稱評審工作的評委,原則上不再擔任本年度的評委;自主評審須保證一定數量的非本單位同行專家評委參加;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職稱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確保評審的公平公正。
6.對在旗縣、蘇木鄉鎮中小學、衛生、農牧業、林業、水利、烏蘭牧騎等基層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在評委會評審時,可單獨設組、單獨評審、單獨確定通過率。
(五)職稱評審結果核準備案和發證
1.各旗縣區、自評單位在評審(工作)工作結束10日內,將《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通過人員花名冊》、公示期間舉報事項處理情況及正式核準備案報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同時,將評審數據上傳職稱管理系統(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通過后,制發職稱電子證書。評審通過人員登錄內蒙古人才信息庫查詢打印個人職稱電子證書。
3.從中央單位、外省市和軍隊通過組織調動、轉業安置或個人自主來我市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其在區外(軍隊)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評委會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要換證的,按照職稱管理權限,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并統一換發職稱電子證書。
八、其他事項
(一)加強監督管理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職稱評審綜合管理、協調落實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單位,采取隨機抽查、巡查、復查等方式,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地區、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限期予以糾正,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不能按期糾正的,責令停止評審工作,直至取消評審資格,追究相應責任。
(二)嚴肅評審紀律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對把關不嚴、違反規定程序的,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對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評審結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一律不予核準備案。
3.對公示期間舉報反映的問題,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組織核實,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對未按計劃進度完成年度評審任務的,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
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申報評審職稱須簽署《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評審工作結束后,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并歸檔備案。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學術不端、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予以撤銷,并將人員信息記入失信黑名單,從次年起,三年內不允許職稱申報評審。
(四)優化服務水平
1.實行“一次告知、一次申報受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和用人單位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職稱政策相關文件和咨詢電話,在辦公場地醒目位置張貼紙質的職稱申報相關工作要求,制印《職稱申報評審一次性告知書》,認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報受理義務。經辦人員要熟練掌握職稱工作相關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認真審核及時接收申報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2.健全職稱信息化服務體系。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做好歷年職稱評審信息數據采集整理,抓緊時間整理上報。依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加快推進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在實現職稱評審信息區內互聯互通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跨省區互聯互通,不斷提升職稱評審信息化管理服務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
(五)嚴格評審收費管理
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廳對自治區人事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與證書工本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1〕1202號)和《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與證書收費及支出的通知》(內人發〔2001〕124號)規定收取評審費用,不得另行加收費用。
(六)嚴格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2021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嚴格落實監管責任,保障考試安全,做好考試服務,及時公布考試成績和發放合格證書。嚴肅考試工作紀律,加大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力度,維護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
職稱制度改革事關全局,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準確領會文件精神,嚴格職稱評審紀律,精心組織,抓好落實。要切實增強職稱評審工作透明度,主動接受組織和社會監督,努力營造職稱制度改革的良好社會氛圍。
此前的有關文件(含各職稱系列評審條件)規定,凡與本安排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
附件1:職稱評審材料目錄單.docx
附件2:2021年申報人員數目統計表(事業在編).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報人員數目統計表(事業非在編).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審核時間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學教師系列和非中小學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審核時間安排表.xls
附件6:包頭市2021年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花名冊.xls
一、申報對象和范圍
企事業單位從事社會科學研究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市、縣(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獨立設置的研究機構(需提供編制部門文件)中專職從事政策、黨史等研究工作的在職人員(簡稱研究人員,下同),上述單位中的非研究人員和其它黨政群機關以及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內設的政策研究室的人員不在申報范圍內。
任職資格的資歷一律計算到2013年12月底,在此期限內到達退休年齡的,不列入申報范圍。
二、申報條件
1、正常申報條件,按《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執行。破格申報高級的,按浙職改辦〔1986〕73號執行;破格申報中級的,按浙宣干〔1996〕20號文件執行。
2、職稱外語要求。職稱外語要求按甬人專〔2007〕36號文件執行。
3、計算機要求。凡年齡在45周歲以下,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獲得3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獲得4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免試條件按浙人專〔2006〕351號文件規定執行。
4、年度考核按照甬人職〔1996〕14號文件規定執行。
5、公示要求。所有申報高、中級資格人員均要求公示,具體要求按甬人專〔2004〕32號文件執行。
三、報送的材料要求
1、材料清單一份;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參評高級一式四份,中級、初級一式三份;
3、任期或近3年《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一式一份;
4、《推薦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一式二十五份(要求用A3紙打印);
5、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工作成果清單一式25份(注明成果名稱、發表時間及刊物名稱,字數、獲獎情況;若合作成果寫明個人獨立承擔的字數。要求用A4紙打印);
6、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主要論著及必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各一份;
7、申報副研究員職務的,應提交經兩位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評審的兩篇代表作的評審意見;申報研究員職務的,應提交經三位具有高級(正職)職稱的專家評審的三篇代表作的評審意見。專家評審意見各一式四份;
8、破格晉升人員需填寫《破格推薦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一式兩份,并附有關證明材料(破格晉升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職務條件,分別按浙職改辦[1992]23號、浙宣干干[1996]20號文件執行);
9、外語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書原件一份。如屬免試人員,需附《外語免試審核表》一式兩份;
10、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書或符合免試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11、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專業技術職務聘書、年度考核、繼續教育、榮譽稱號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各一份;
1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一份;
13、《寧波市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公示確認表》一份;
14、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還需根據浙人專〔2007〕57號文件逐欄認真填報《浙江省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信息表》(含照片)。
四、其他
1、在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獨立設置的研究機構中從事社會科學研究的人員,其主持或參加省、市、縣(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獨立設置的研究機構確定的課題,及撰寫的內部決策參考、決策建議、調研報告等相關研究成果,可以作為其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價的重要業績(成果),但不能直接等同于主持或參加省級課題或全國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
2、申報對象要對本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浙人社發〔2009〕22號文件第四條規定處理。
3、送審材料如是復印件的,均需所在單位經辦人簽名并單位加蓋公章。
4、上述評審材料所需的表格,請到寧波市人事局網站下載中心-職稱評審。
第二條客觀公正原則。評審工作以各系列(專業)評審條件和申報人的參評材料為依據,通過評議、量化打分等形式,對申報人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第三條民主評議原則。堅持民主程序,走群眾路線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評審期間,評委會委員一律平等,評委不得以在原單位的行政職務影響評審工作。
第四條責權統一原則。評審工作由主任委員主持,按照程序和要求開展工作。實行評審工作責任制,評委會組成人員分別對其評審結果負責。
第五條堅持標準原則。嚴把標準條件關和評審質量關,堅持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確保評審結果準確、公正、客觀。
第二章評審組織
第六條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設置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推評會)和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初評會)。
第七條推評會和初評會按以下原則組建:
統一管理的原則;
各司其職的原則;
因事組建、調整、撤消的原則。
第八條推評會和初評會在縣職改辦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各執行評委由縣職改辦從各專業評委信息庫中隨機抽取。
第九條建立評委信息庫。
(一)評委信息庫建立的原則:
中、高級推評會由本專業高級以上職稱人員組成;初評會由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組成。
(二)評委信息庫人員條件:
政治素質好,職業道德高尚;
業務水平高,工作能力強,是本系統、本單位、本行業的技術骨干;
堅持原則,辦事公正,群眾基礎好。
(三)評委信息庫必須及時更新。
入庫評委中如有工作調動、離退休、亡故或受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等情況,其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應立即向縣職改辦報告,并重新推薦入庫人選,以便及時調整、補充。
第十條推評會和初評會一般由7——11人組成(不等于2的倍數),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部分專業根據評審工作的需要,可設立專業評議組。專業評議組隸屬于推評會和初評會,組長由推評會和初評會委員擔任,人員由5——7人組成(不等于2的倍數)。
第十一條推評會和初評會當年組建,當年有效,下個年度重新組建。其組成人員連續參加推評會或初評會原則不超過兩次。
第十二條推評會和初評會的工作職責:
1、推評會的工作職責是依據國家、省、市關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評議評價,確定是否推薦;
2、初評會的工作職責是依據國家、省、市關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申報材料按照評審條件進行審查并評審,確定是否通過。
第十三條召開推評會和初評會議時,縣職改辦將采用一定的聯系方式,分別通知參會評委的會議時間和會議地點。
第十四條推評會和初評會在主任委員主持下開展工作,主任委員因故缺席時,由主任委員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員主持。評委無特殊原因必須出席會議,不允許委托他人、也不允許補投票。
第十五條職稱評審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執行評委及工作人員在涉及評審其直系親屬時,應主動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十六條參與評審的執行評委和工作人員,不得泄露評委會組成人員名單、會議時間、地點和各評委的評審意見。
第十七條對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泄露內部討論情況、干擾評審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取消其評委資格外,并要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評審工作結束后,本次執行評委的職責即行終止。
第三章崗位審核
第十九條事業單位評審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必須有空缺專業技術崗位職數(評聘分開事業單位不受此條款限制)。
第二十條縣職改辦依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及《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狀況表》進行崗位審核。有空缺專業技術崗位職數的,方可同意開展職稱評審工作。未進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單位,不予開展職稱評審工作。
第四章職稱申報
第二十一條縣職改辦根據市職改辦職稱評審文件,安排當年度職稱評審工作。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公示本年度單位應評專業技術崗位職數和評審條件。
第二十三條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依據崗位職數和評審條件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書。
第二十四條申報單位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向本單位全體人員進行公示,征求群眾意見,公示期為7天。
第二十五條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的評審材料,由主管部門以正式文件報送縣職改辦進行初審,對材料不完整、填寫不清楚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完善。
第二十六條對初審合格人員的評審材料,主管部門按照評委會的上會要求進行歸類整理,同時填寫《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參評人員名冊》。條件成熟后提交推評會或初評會。
第二十七條對不符合職稱申報規定程序、群眾意見較大及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不得推薦上報參加評審。
第五章評審程序
第二十八條推評會或初評會召開會議時,由評委會或縣職改辦通知相關人員及會議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九條召開評委會時,評委會委員出席人數不得少于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條推評會或初評會按以下工作程序開展工作:
1、宣讀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2、職改辦領導對評委會評審工作提出要求;
3、評委會主任主持評審工作,在列席人員中提名并表決產生監票、唱票、計票人員;
4、組織學習職稱評審辦法、評審條件和評審紀律;
5、按照定性、定量或量化打分的辦法,對評審人員的評審條件、評審材料進行逐一審查,采取表決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評審。評審人員同意票數超過到會評委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即為通過;
6、評審表決后,評委會主任當會公布評審結果,到會評委在評審結果和會議記錄上分別簽名。評委會應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中寫明評審結論,由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簽字,并加蓋評委會印章;
7、會議結束后,評委會要以正式文件,將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應到評委人數、實到評委人數、評審結果等情況報送縣職改辦,并附《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結果花名冊》;
8、為提高評審質量,推評會或初評會當年未通過者,不再進行復議,下年度重新申報;
9、縣職改辦領導及有關同志全程列席評審會議,但不參與表決投票,不做導向性發言或表態。只負責對評審政策的解釋、對評審程序的指導和對評審紀律的監督;
10、推評會和初評會建立會議記錄制度。記錄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應到評委人數、實到評委人數、評委姓名、會議議程、評審對象評議情況、評委發言摘要、投票結果等。會議記錄應做好歸檔保密工作。
第六章評審材料
第三十一條符合職稱評審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時需準備評審材料。評審材料必須真實、規范、完備。
第三十二條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
(二)《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一式2份;
(三)證書:
1、第一學歷和第二學歷畢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任現職以來的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在有效期內的外語合格證書或外語免試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或免試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按以下內容撰寫:
1、工作簡歷。簡要說明參加工作以來的經歷;
2、學歷情況。包括參加培訓和進修情況;
3、工作實績。任現職前簡要寫,任現職后重點寫,要求條理清楚,重點突出;
4、任現職以來專業論文、專業論著的發表情況及參加專業學術交流會議情況等;
5、申報理由。
(五)任現職以來在國家、省、市正式刊物或規定刊號上發表的專業論文、論著。期刊必須具有ISSN(國際統一刊號)或CN(國內統一刊號)刊號。論著必須具有ISBN書號,合著的需提供本人著作部分
的公證證明。對非本專業論文或在境外、港澳出版的中文刊物以及繁體字印刷刊物和在增刊中發表的文章,不能作為參評論文。刊稿單位出具的刊稿證明不予采用(初級職稱評審人員不受此條件限制)。
(六)評審中、高級職稱所需論文的篇數、字數,合著論文所需的排名,根據省、市職改辦的文件規定辦理。
(七)推薦報告及公示材料。
(八)報送材料目錄
第三十三條評審材料及證書復印件必須統一用標準A4紙張形成。
第三十四條論文、論著的復印件必須包括刊物封面、目錄及論文、論著所在頁面。
第三十五條評審政策涉及工齡條件的,必須以個人原始檔案的記錄予以佐證。
第三十六條無學歷證書的,以個人學籍檔案進行佐證,院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函件一般不予采用。
第三十七條評審材料的內容及所有證件的復印件,都必須經過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簽字、蓋章,以確定其真實性。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評審材料不予接收;對于偽造學歷、資歷及相關證書,剽竊他人技術成果,抄襲他人論文論著及其他違紀違規的參評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評資格。已經評審通過的,取消評審結果并收回證書,其本人三個年度內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第七章資格審批
第三十八條各系列各級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取得必須經縣級推評會或初評會進行推薦或評審。
第三十九條初級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由縣職改辦審批;
第四十條中級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由市職改辦審批;
第四十一條高級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由省職改辦審批。
第八章破格評審
第四十二條不具備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學歷、任職年限條件,但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具有真才實學并符合其它評審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評審專業技術職務。
第四十三條破格評審職稱人員,占用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
第四十四條中、高級職稱破格評審條件。
中級職稱破格評審條件。
取得計算機合格證書(或免試證)及外語免試證,且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評審中級職稱。
1、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含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并持有證書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含企業技術創新獎、教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二名、三等獎第一名并持有證書者;
2、獲國家級農業技術推廣獎、科技成果獎并持有證書者;省部級農業技術推廣獎、科技成果獎一等獎前二名、二等獎第一名并持有證書者;
3、獲地市或省廳局級科技進步一等獎前二名、二等獎第一名并持有證書者;獲農業技術推廣獎、科技成果獎一等獎第一名并持有證書者;
4、在教學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獲市級以上先進(優秀)教育工作者、勞模、優秀班主任,或獲得一次省級教學能手,兩次市級教學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學專著3萬字以上;
5、在危難險重各類突發事件中做出重大技術貢獻的人員;
6、在高新技術成果引進轉化推廣工作中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或在企業管理中求實創新、銳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高級經營管理者。
高級職稱破格評審條件。
取得計算機合格證(或免試證)及外語免試證且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評審高級職稱。
1、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含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兩名、三等獎第一名,省部級科技進步獎(含企業技術創新獎、教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第一名;
2、在危難險重各類突發事件中做出重大技術貢獻的人員;
3、在高新技術成果引進轉化推廣工作中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或在企業管理中求實創新、銳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高級經營管理者;
4、引進的急需特殊人才;
5、在教學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優秀)教育工作者、勞模、優秀班主任,或獲得兩次以上省級教學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學專著5萬字以上。
第四十五條申請破格評審職稱人員,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一式2份,《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花名冊》1份,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職稱、學歷、獲獎證書、業績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須經單位、主管部門蓋章)。
第九章資格考試
第四十六條全國性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及計算機考試工作,由縣職改辦統一組織實施。
第四十七條考試報名工作在縣職改辦統一指導下由下列具體部門組織實施:
1、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財政局具體組織實施;
2、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職改辦具體組織實施;
3、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審計局具體組織實施;
4、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統計局具體組織實施;
5、衛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衛生局具體組織實施;
6、計劃生育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計生局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十八條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授予人事部統一印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職稱計算機、職稱外語免試證由縣職改辦負責辦理。
第四十九條應試人員不能替考、代考,不能借用他人相片隱形報名。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或應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
第五十條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須經縣職改辦進行審查。未經縣職改辦審查的,考后有關業務縣職改辦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條在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免試外語(需辦外語免試證)。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計算機: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初次認定專業技術資格者;
(二)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國家統招全日制院校畢業證書者;
(三)取得國家計算機與軟件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在單位受聘職稱時免考;
(四)山區縣及鄉鎮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者;
(五)年滿45周歲者。
第五十三條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填寫《省職稱外語考試免試申請表》或《市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審批表》各一式三份,一寸彩照各一張,附本人相關免試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
件須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經縣職改辦審核蓋章后,上報市職改辦履行審批手批。
第五十四條高級證書辦理需填寫《省專業技術人員領取任職資格證書登記表》。
第十章職稱轉換(評)
第五十五條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變動從事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職務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職稱轉換(評)。
第五十六條初級職稱的轉換,由縣職改辦審批;中級職稱的轉換,報市職改辦審批;高級職稱的轉換(評),報省職改辦審批。
第五十七條職稱轉換按照“同檔次、同系列或相近系列”的原則進行。高級職稱及“同檔次、不同系列”的職稱轉換需進行評審,按職稱評審申報程序上報評審材料。
第五十八條工作崗位變動后從事不同專業的人員,需在新的崗位連續工作滿一年(衛生系列滿2年)以上,經單位綜合考核優秀方可參加職稱轉換(評)或考試。職稱轉換時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單位所屬人事(職改)部門審批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和復印件;
(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轉換審批表》一式三份;
(五)所轉換系列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規定的學歷證書、外語、計算機合格證(免試證)及其它硬件證明材料。
第十一章調入確認
第五十九條由外縣調入我縣的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和外省、市調入我縣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全國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除外),其職稱必須重新進行審核確認,并換發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六十條初級職稱確認由縣職改辦審批,中級職稱確認由市職改辦審批,高級職稱確認由省職改辦審批。
第六十一條審核調入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單位所屬人事(職改)部門審批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和復印件;
(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調入和軍隊轉業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核登記表》一式三份。
第六十二條單位對調入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及時報送審核。在職稱評審工作過程中報送審核的,縣職改辦不予辦理。
第六十三條調入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未經審核確認的,單位不能聘任其專業技術職務、不能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十二章職務聘任
第六十四條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必須在單位核定崗位職數限額內進行。
第六十五條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按下列程序進行:
1、單位公示崗位名稱、崗位任職條件、崗位工作職責、崗位工作標準;
2、應聘人員根據崗位名稱、崗位任職條件、崗位工作職責、崗位工作標準向單位提交應聘申請書;
3、單位成立聘任委員會,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和應聘條件進行審查,按照“應聘崗位名稱與應聘資格名稱相一致”的原則實行競爭上崗,逐級聘任;
4、受聘人員與單位簽訂專業技術職務《聘約書》,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5、聘任結果單位要以文件形式報送縣職改辦備案。受聘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聘任證書》須經縣職改辦加蓋公章后,方可與有關待遇掛鉤。聘期內,對不能履行崗位職責,達不到崗位工作標準者,可轉聘相當職務,或低聘、解聘。轉聘、低聘、解聘人員享受新的崗位工資待遇。
第六十六條聘任期限為三年,三年后重新續聘。
第六十七條實行了以考代評或評聘分開的單位,聘任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時,須向縣職改辦報審《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狀況表》,經縣職改辦審核確有空缺崗位職數時,方可批準按照聘任程序進行聘任。聘期執行時間從單位聘任委員會研究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八條凡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通過參加全國不分助理級和員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人員,按下列條件進行聘任:
①大專畢業擔任員級職務2年以上;中專畢業擔任員級職務4年以上;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員級職務5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合格,可聘任為助理級職務;
②其他人員可聘任為員級職務。
第十三章監督
第六十九條縣職改辦對授權組建評委會的各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受理舉報、申訴,接受業務上級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七十條對不執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違反申報、評審程序和規定,以及組織不嚴、評審質量無法保證、或因評委及工作人員工作失誤導致評審結果錯誤的評委會或專業組,停止其評審工作,評審結果無效。
第七十一條對,打擊壓制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委和工作人員,撤銷其評委或工作人員資格。對在職稱評審工作中違犯規定和程序、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一)有關學歷要求。嚴格按原省人事廳《關于專業技術職務經常性評聘有關問題的說明》(云人職發[1993]第460號)和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農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21號)及原省人事廳、省農牧漁業廳《云南省農業技術職務經常性評聘工作實施意見(試行)》([92]云農(人)聯字第18號)等文件執行。
(二)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要求。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我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大人專〔2011〕110號)的規定執行,屬于免試或參評對象的,縣市的由縣市人事(職改)部門出具證明,州級的由主管部門出具證明。
(三)破格晉升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要求。按照《云南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關于當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云職改辦〔2008〕1號)的規定執行。
(四)履職考核檔次要求。按原州人事局《關于我州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年度考核和任期屆滿考核條件要求的通知》(大人專字[1999]09號)的規定執行。
二、報送材料
(一)有關申報材料的要求
1、申報副高級職稱者按照《云南省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袋》(附件1)、申報中初級職稱者按照《云南省大理州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袋》(附件2)上的要求準備材料,并按序號順序裝訂,單位名稱要填全稱或規范化的簡稱,要填明州、縣(市)、鄉(鎮)。
2、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不再提交年度履職(屆滿)考核表,只須按要求在《推薦評審表》表九上注明近5年的年度考核結果,并由主管部門復核用印。非國有單位仍需提供履職(屆滿)考核表。
3、按照“誰審查原件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對個人所申報的材料認真審核,申報者所提交的復印件材料須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方能生效。
4、正常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需在所申報級別的下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上履職,否則不能推薦上報。
5、各單位必須按規定程序組織對破格申報人選的推薦,要切實做好行政領導、專家組和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民主征詢工作。同意推薦票達到3個2/3以上,方可推薦上報。
6、對上一年度進入評委會評審未通過人員,若取得了新的成績,可繼續申報,但需由所在單位組織2/3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民主投票表決推薦,同意票達到或超過出席人數的2/3,單位方可上報,同意上報的需附單位民主投票結果。
7、高、中、初級人員的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和履職年限一律計算到相應高、中、初級評委會活動的當月(均足年足月計算)。履職年限要扣除低聘下一級職務的時間,即按同一級職務實際的聘用時間前后累計計算。
8、各單位必須認真對被推薦人的工作業績和專業技術水平進行評估,并實事求是地出具推薦意見。鄉鎮改革后,鄉鎮所屬站所參評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表》表13頁“基層單位意見”欄加蓋基層單位(站所)印章;表18頁“單位審查意見”欄加蓋鄉鎮政府印章,“單位主管部門或系列主管審核意見”欄加蓋系列主管部門印章。對單位推薦意見簡單,沒有工作業績和專業技術水平評估意見,以及內容不真實的,不予審核推薦評審。
9、各單位必須將《2012年度資格審議、評審名冊》和所有申報材料在本單位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并提交公示情況的報告。
10、申報副高職者必須報送打印的《申報高級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材料提要》(附件3)(A4雙面印)一式三十五份,申報中職者不報送該評審材料提要。
11、各縣(市)畜牧獸醫局、州局屬各單位必須報送《2012年度資格審議、評審名冊》(附件4)打印件及用Excel制成的電子表格。
各單位要認真、嚴格審核上報材料,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和規范的,將不予受理。
(二)報送材料的時間要求
申報材料一律在2011年7月9-14日期間報送到州畜牧獸醫局人事教育法規科。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未按要求報送材料,導致不受理而造成的后果由經辦人員和相關責任人負責。
三、收費標準:評審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執行。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材料請自行留底,評審后,只退評審通過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表》(16K中縫裝訂),其余材料一律不退。同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表》一律采用本文件所附版本,對其它版本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表》不再給予受理。
一、申報、呈報的程序
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繼續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推薦、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的辦法,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
(一)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公布申報評議方案。
(二)單位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組成的專家委員會,對申報人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等進行評價,提出推薦名單。
(三)單位根據專家委員會提出的推薦名單,綜合考慮申報人的品德、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等情況,確定推薦人選。
(四)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核實,重點審查其申報材料、證書和證明等是否真實、齊全,內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五)公示申報人的申報材料及有關情況。將填好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職稱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進行公示。經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并由申報人、審核人、單位負責人分別簽字后推薦上報。
(六)單位組織填寫《“六公開”監督卡》。
(七)報經主管部門審查,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印鑒后,及時送呈報部門。
二、應呈報的有關材料和要求
(一)申報人須提供的評審材料類別、數量
1.《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1份(A4紙型,原件)。
2.《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一式3份(A4紙型,原件)。
3.《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職稱情況一覽表》一式20份(A3紙型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為復印件)。
4.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業務工作總結1份;代表性著作、論文、作品,成果及獎勵證書等(原件)。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職稱情況一覽表》中“任現職以來取得的成果及受獎情況”(以下簡稱“成果及受獎”)欄填報數量不超過3件;“任現職以來發表、出版的論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簡稱“論文、著作、作品”)欄填報數量不超過3件。
5.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如學歷證書丟失,須提交畢業生登記表原件,或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
6.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單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書(原件)。
7.符合免于職稱外語考試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供《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
8.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原件),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模塊)的人員,須上報免考部分科目(模塊)審核表。
9.符合山東省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須上報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審核表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10.《“六公開”監督卡》1份。
11.繼續教育證書。
12.改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指同級別的),須呈報《改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表》一式4份,原《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或《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原件,或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的復印件)1份,并報送反映其工作變動后業務水平、業績情況等證明材料。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應履行的手續及要求
1.所在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申報推薦材料的審核把關。重點審核申報人員的工作業績、從事專業工作的年限、學歷、科研成果、論文、著作、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證書等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對審核情況填寫明確意見,并按要求簽名、蓋章。其中,所在單位須在《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及《評審簡表》的單位意見欄填寫:“本單位已對提供的申報材料逐一審核,真實準確,同意推薦。”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
2.符合《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須由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破格推薦報告1份,并由呈報部門核準簽署意見,加蓋印鑒。
3.需委托評審的,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相應的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委托函。
4.申報材料須按要求裝入統一印制的材料袋內,實際材料件數與材料目錄必須相符并整理規范。
5.呈報的申報材料必須手續完備,內容齊全,一般應打印,字跡清晰,不得涂改、漏頁、缺頁。
三、填表說明
(一)申報表格中的項目不能漏填,無需填寫或沒有的填“無”,不能置空。
(二)申報材料中的“單位”、“呈報單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稱。“所從事專業”須按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中規定的專業名稱填寫,如沒有明確規定的,據實填寫規范名稱。
(三)“學歷”應填報國家承認的學歷。應填報與申報專業相關或相近的學歷(后學歷須滿三年),其他學歷僅作參考。獲得國民教育學歷的,分別填寫為“研究生、大學、大專、中專、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以前入學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學歷填寫“大學普通班”;黨校學歷填寫“中央(省、市委)黨校研究生、大學、大專”;1993—1997年入學并取得“山東省干部教育驗印專用章”驗印的學業證書,填寫“省業余大學、大專”。
(四)“畢業時間”、“畢業院校及專業”填寫:×年×月,×校×專業。
(五)“聘任時間及年限”中“聘任時間”填寫第一次受聘現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年限”則填寫聘任累計年限,年限計算到申報當年的年底。采取時間/年限的填法,
例:1998年10月連續聘任至今,累計聘任5年,填1998.10/5,中間有間斷,累計聘任3年,填1998.10/3。
(六)“任現職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欄應按實際考核確定的等次填寫。
(七)“成果及受獎”欄的填寫:
1.要填寫受聘現職以來的成果和獎項;
2.同一成果的不同獎項只填寫最高獎項;
3.“時間”填寫證書落款時間,×年×月;
4.“位次”填寫:成果、受獎等系個人獨立完成的填寫“獨立”;與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報人位次/合作人數的填法,如:申報人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寫:1/3,依此類推,為第2位的,填:2/3(申報表格中的“位次”欄均依此法填寫)。
(八)“論文、著作、作品”欄的填寫:
1.要填寫受聘現職以來的論文、著作、作品;
2.要填寫發表在省級以上具有全國統一刊號(CN、ISSN)的報刊上的論文、作品,公開出版的具有統一書號(ISBN)的著作;
3.“時間”填寫報刊或著作的出版時間:×年×月;
4.“題目”的填寫,先注明“論文”、“著作”,然后寫作品名稱;
5.“報刊或出版社”填寫報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稱。
(九)“成果及受獎”和“論文、著作、作品”欄,要有選擇性地提供任現職以來最能反映其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遞減的順序填寫,并在報刊封面上依此順序編號排列。一項內容不得在以上兩欄中重復填寫。上述材料的截止時間為呈報的截止時間,超期的不予認可,不予受理。
(十)在《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中“任現職后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登記(或個人總結)”欄的最后填寫如下承諾語:“本人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關于對評審人員進行專業知識測試問題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要求,為進一步完善評審制度,提高評審質量,由評委會的辦事機構組織對所有申報參加評審的人員根據所申報的專業語種進行集中閉卷考試。專業測試的目的是為全面了解申報人員專業基礎和知識水平。測試成績提交評委會,作為評審依據之一。測試的具體要求和時間另行通知。
[中圖分類號]G64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1)09-0207-02
高校職稱評審制度是高校人事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涉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和長遠發展,是教師關注的焦點。本文通過比較武漢大學與英國著名高校約克大學職稱評審中不同的做法,找出武漢大學職稱評審制度的不足之處,并提出改進辦法。
一、英國約克大學職稱評審制度概況
(一)簡介
根據從事工作的不同,約克大學的教學科研人員可分為三類:教學科研并重型(academic staff),科研型(research staff)和教學型(teaching staff)。教學科研并重型人員的晉升道路分為講師、高級講師、副教授和講座教授四個檔次,科研為主型人員分為六級、七級、八級和高級科研人員四個檔次,教學為主型人員包括六級、七級、八級和高級教學人員。擔任所有職務的基本條件是教職人員必須擁有博士學位,且大多經歷了博士后深造,有獨立工作的能力。
約克大學職稱聘任工作每年秋季學期開學時開始,第二年夏季學期結束時公布結果,過程持續將近一年。學校對名額不做任何限制,教師達到標準,即可通過職稱評審。對沒有通過評審的教師,一般要求其不能連續申請,目的是使教師有時間改善教學科研工作。
(二)職稱評審評價標準
針對教學科研并重型、科研型和教學型三類人員的工作特征,約克大學制訂了不同的職稱評審標準。本文主要研究教學科研并重型教師的評價標準。對教學科研并重型教師,學校主要從四個方面評審:科研、教學、構建研究環境上的貢獻,以及公共服務。
科研標準:1.在本專業頂尖雜志公開發表經同行專家認可的高質量論文,發表高水平成果,或創作出高水平藝術作品;2.指導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的數量;3.主持重要的研究項目;4.在知識轉化或創新方面成就;5.獲獎及在其他學術機構任職;6.在國際國內會議上做重要發言;7.在推進學科知識以外取得影響更廣泛的研究貢獻。
教學標準:1.本科生和研究生管理方面發揮的作用;2.課程編寫、創新方面作出貢獻;3.學生及同行的良好反饋;4.受邀擔任其他教學機構的檢查人;5.在發展跨學科課程方面作出貢獻;6.在維持教學質量方面作出的貢獻。
構建研究環境上所作貢獻標準:1.領導研究團隊的能力;2.持續獲得外部科研基金的能力;3.拓展新研究團隊和研究項目的能力;4.在探索新的研究領域和研究機會上作出貢獻;5.在擴大科學研究影響力方面作出貢獻;6.受邀擔任國內或國際咨詢人。
公共服務標準:1.在院系或校外研究機構中擔任重要的管理職務或承擔相關工作;2.在學校委員會、工作小組或其他跨專業活動中作出貢獻;3.對經費、設備及教學、科研輔助人員成功管理的能力;4.領導教職員工和博士生的能力。
(三)參與職稱評審的責任主體及其職責
參與約克大學職稱評審的七個責任主體包括:申請人、院系負責人(Head of Department)、專家顧問組(Advisory Panel)、學術晉升委員會(Academic Promotion Committee)、同行專家(Referees)、學術委員會(Senate),以及理事會(Council)。它們的職責分別是:
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向院系負責人提交職稱申請所需的各項材料,并保證所有材料的真實性。
院系負責人:核實申請人材料,就申請中出現的問題咨詢相關專家和同事。在此基礎上,完成針對申請人的保密報告,并將報告提交到相關專家顧問組和學術晉升委員會。報告中需分析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能否證明其滿足申請崗位的要求,同時明確申請人是否存在任何不足。如有其他需說明的問題,也需一并在報告中列出。
專家顧問組:按學科分為藝術與人文科學類專家顧問組(Arts and Humanities Advisory Panel),自然科學類專家顧問組(Sciences Advisory Panel)和社會科學類專家顧問組(Social Sciences Advisory Panel)。根據申請人所在學科,由相對應的專家顧問組從專業角度對申請人材料和院系負責人的報告進行評價,并將評價意見反饋學術晉升委員會。
學術晉升委員會: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院系負責人的報告以及專家顧問組意見,學術晉升委員會綜合評價申請人是否完全符合晉升條件。將那些從表面看來完全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prima facie case)送給同行專家評議。結合同行專家意見,委員會得出最終推薦名單,提交到學術委員會。
同行專家:在深入了解申請人工作的基礎上,同行專家對申請人的學術貢獻、學術研究地位作出評價,就其是否滿足申請崗位要求給出意見,反饋給學術晉升委員會。
學術委員會和理事會:審閱學術晉升委員會提交的推薦名單,確定最終名單,并向全校公布晉升結果。
二、武漢大學職稱評審制度簡介
根據申報教師工作內容的不同,武漢大學將其分為基礎教學型教師,教學科研并重型教師和科研為主型教師。本文主要研究教學科研并重型教師。
教學科研型并重教師的主要評價標準包括:1.基本條件:學歷(一般要求博士)、外語和任職年限要求;2.教學條件:主講過至少1門本科生課程,申報教授要求主講過研究生課程,并完成每學年教學工作量任務;3.科研條件:在本專業核心以上期刊發表過一定數量的論文、出版學術專著、主持或參與科研項目、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勵、申請發明專利獲授權、取得有國內先進水平的研究成果等。
武漢大學職稱評審的具體做法是:個人申報,院系對材料進行審核,召開院系教授委員會會議進行第一輪評審。通過評審的材料送給同行專家評議,匯總同行專家意見后,召開學院職稱聘任分委員會會議進行第二輪評審,通過第二輪評審的材料上報到學校。學校職能部門在對材料復核后,按照學科分類,召開各學部學術委員會會議,進行第三輪投票。通過評議者,進入最后一輪校職稱聘任委員會評審,通過者對外公示。
三、從約克大學職稱評審制度看武漢大學的不足
由以上分析看出,武漢大學有比較完整的評審制度,但其暴露出的一些問題不容忽視,特別是評審標準的制定需要引起高度重視。歸納起來,問題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一)重科研輕教學
武漢大學的職稱評審,評價被評審人的主要標準是科研成果和教學質量,實際上主要依據科研,即有沒有和專著、有沒有主持或參與科研項目,有沒有取得獎項、專利和成果,而且對科研成果的級別和指標做了詳細規定。對教學工作,只有簡單工作量的要求,上幾門課、完成多少學時數即可,沒有體現對教學效果、教學態度、師生評教、教學研究的要求,教師教學水平的好壞、教學能力的高低基本不影響職稱評審結果。
這是一種很明顯的重科研輕教學的職稱評審制度,其帶來的危害不容小視。在這種制度導向下,教師把大部分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研究如何發表文章、拿項目、滿足職稱條件上。主觀條件和客觀現實影響下,教師在完成基本教學任務后,不再愿意多參加教學工作,教學熱情下降,教學質量降低。長此以往,必將影響高校人才培養工作。
(二)論文重數量輕質量
武漢大學科研評價標準的一個重要依據是論文的數量,要求申報人至少公開發表一定數量的文章才能參加評審。這導致部分教師撰寫論文不是為了解決科學問題,只是用來滿足文件要求。實際工作中發現,在職稱評審的前一年,一些教師突擊發表文章,特別是會議文章,文章數量驟增,質量則得不到保證,學術泡沫由此產生。
為把緊論文質量關,學校也規定的期刊必須是核心及以上,且至少1-2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對期刊和論文收錄的要求,在某種程度上幫助控制了論文質量。但是,這種要求一是沒有考慮到不同學科之間的刊物數量和質量的差異,二是把三大檢索、SSCI、核心期刊目錄等圖書索引工具用來衡量期刊學術水平,明顯是不合適的。
(三)重硬指標輕軟指標
武漢大學職稱評審中對學歷、資歷、外語、學時數、論文數量、項目數量、經費、獲獎等易衡量的硬指標均做了詳細的規定,而對教學能力、學術影響力等比較抽象、難以量化的軟指標未做具體要求。教師的工作水平、成就高低反映在教學、科研、學術地位等各個方面,缺一不可。在評審時,不應厚“硬”薄“軟”,應該軟硬兼顧。
(四)未最大限度發揮同行專家的評審作用
在約克大學,申報高級講師需要經過三位同行專家評審,兩位校外,一位校內。申報副教授和講座教授需要經過五位同行專家評審,其中一位由副校長直接指定,并任命為專家組組長,其他四位由組長指定,五位專家全部來自校外,且至少有一位來自國外大學。同行專家意見是校學術晉升委員會確定最終推薦名單的重要依據。武漢大學對同行專家評議的規定是,申報教授需要經過五位同行專家評審,其中至少三位來自校外,申報副教授不做強行規定,可以送審也可以不送。同行專家意見是學院職稱聘任分委員會的參考意見,最終學院推薦名單由分委員會成員投票決定。
武漢大學對副教授聘任不是必需同行專家評審的規定,增大了評審中人為因素的影響,有失公平。評審教授申報人材料的同行專家如果有校內專家,校內專家的評審通常會受到工作關系、人情來往等條件制約,評審工作的公平性將受到不良影響。
四、約克大學職稱評審對武漢大學的啟示
(一)加強教學業績評審
在制定職稱評審標準時,綜合考慮教學成果和科研成果比重,加強對教學成果考核,引導教師重視教學工作,加大在教學方面投入。評價標準可借鑒約克大學,如通過教案、教義、作業布置與批改等情況來考察教學態度,通過學生及同行的教學評價等來反映教學效果,通過教學、教材編寫、課程創新方面作出的貢獻等來衡量教學研究能力,通過在權威教學機構任職等來表現教學影響力。
(二)用科學的方法考核論文質量
考慮到不同學科間刊物質量和數量的差異,學校不再對論文數量,發表刊物和檢索情況做統一標準,而改由各院系參照學科特點,根據申報人的論文數量和質量,對論文整體情況做鑒定。院系可根據本學科期刊和會議排名,規定申報副高、正高的教師分別應在哪種層次的期刊或會議上發表多少篇文章。在頂級期刊、會議上發表文章的作者,不論其文章總數多少,都應重點考慮。
(三)處理好軟、硬指標的關系
對教師成果中易量化的硬指標做定量評審,不易量化的軟指標做定性評審。如教學工作可通過對教學工作量的定量考核和教學態度、課堂教學效果的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式來綜合評價。
(四)更大限度發揮同行專家的作用
在現有基礎上,更多發揮同行專家評審作用,可以有效減少人為因素干擾,增強評審的公平性。建議在副教授評審中增加同行專家評審環節,在教授評審中加大校外專家比例,有條件的學科鼓勵邀請國外專家評審。
綜上分析,約克大學職稱評審有很多值得武漢大學學習的地方。通過不斷向制度先進、管理科學的海外大學取經,武漢大學職稱評審制度會日趨成熟和完善。良好的職稱評審制度能引導教師教學、科研工作向正確的方向前進,促進教師成長,從而提高學校整體師資隊伍的水平,帶動學校健康、高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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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縣政府質量獎是縣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勵,主要授予縣轄區和開發區內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依據本辦法通過評審的企業或組織。
第三條縣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堅持企業自愿申請,遵循科學、公開、公平、公正,好中擇優原則。
第四條縣政府質量獎每年評審一次,每次獲獎的企業或組織不超過2家。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成立縣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具體名單附后),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評審辦)。
評委會主任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主任由縣府辦分管副主任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擔任,成員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評審辦設在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評審辦主任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兼任。
第六條評委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導和監督縣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的開展,研究決定評審過程中的有關事項;
(二)審定縣政府質量獎評審實施細則等重要工作規范;
(三)審查、公示評審結果,提請縣政府批準縣政府質量獎擬獎企業或組織名單。
第七條評審辦負責縣政府質量獎的日常監督與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修)訂評審實施細則、評審員資質標準和管理制度,建立評審員庫。根據評審需要,按行業組建若干評審組;
(二)制定縣政府質量獎年度工作計劃,組織開展縣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受理縣政府質量獎申請;
(三)對申報企業或組織的資料進行審查,確定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四)組織評審組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組織進行評審,考核、監督評審員履行職責情況;
(五)向評委會報告縣政府質量獎評審結果,提請審議擬獎企業或組織候選名單;
(六)負責社會各界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工作;
(七)宣傳、推廣獲獎企業或組織的質量管理先進經驗和方法;
(八)監督獲獎企業或組織持續實施卓越績效管理,規范使用獲獎榮譽。
第八條評審組由3名以上(含3名)外聘專家評審員(包括行業專家和質量管理專家)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其主要職責是:
(一)對企業或組織的申報資料進行評審,提出現場評審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二)制訂現場評審實施計劃,對企業或組織實施現場評審;
(三)提出擬獎勵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第九條評審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熟悉國家經濟和質量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二)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五年以上從事質量管理或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有較高的質量管理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熟悉企業質量工作要求;
(三)掌握質量管理體系審核的辦法,熟悉《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國家標準,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
(四)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評審紀律。
第三章申報條件
第十條在縣行政區域和開發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農業、工業和服務業企業或組織,均可申報縣政府質量獎。
第十一條申報企業或組織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主體在我縣區域和開發區注冊登記并正常經營三年以上;
(二)產品或服務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流通消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要求;
(三)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并取得卓越經營績效,售后服務體系健全,消費者滿意度高;
(四)具有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主要經濟指標和社會貢獻程度居縣內同行業前茅,主導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五)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依法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社會聲譽。
第十二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縣政府質量獎:
(一)近三年內,縣級(含)以上質量抽查不合格或發生質量、安全、環保事故的;
(二)近三年內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受到有關職能部門處罰的;
(三)近三年內人民銀行征信體系中有不良記錄的;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第四章評審標準
第十三條縣政府質量獎評審標準采用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和GB/Z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評審內容包括領導,戰略,顧客與市場,資源,過程管理,測量、分析與改進,經營結果等七個部分,總分為1000分。
第十四條獲得縣政府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總評分不得低于600分。
第五章評審程序
第十五條申報推薦。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組織,在自愿申報基礎上,農業、工業企業由當地鄉鎮或主管部門推薦,服務業企業或組織由縣級行業主管部門推薦。
第十六條審查
(一)資格審查。評審辦依據申報條件和要求,對申報企業或組織進行資格評審,確定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二)材料評審。評審辦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企業或組織的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并形成評審報告,并遵循好中擇優的原則確定現場評審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三)現場審查。評審辦組織評審組按照評審標準和評審實施細則,組織評審組對資料評審后確定的現場評審企業或組織進行現場評審,并形成現場審查報告。
第十七條評定
(一)綜合評價。評審辦對書面資料評審報告、現場審查報告進行分析匯總后,形成綜合評價報告,提出縣政府質量獎審議候選名單報評委會。
(二)審議公示。評委會根據評審辦的綜合評價報告,表決確定擬獲獎企業或組織名單,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十五天。
(三)批準公布。公示期滿后,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
第六章表彰獎勵
第十八條獲得縣政府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由縣政府予以表彰和獎勵,并頒發政府質量獎獎牌、證書和獎金。
第十九條對獲得縣政府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給予一次性獎勵人民幣15萬元,獎勵資金納入當年縣財政預算。
第七章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條監察部門參與縣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的監督,促進評審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二十一條縣政府質量獎實行年度獎勵制度,但獲獎企業或組織三年內不重復評獎。獲得縣政府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可在企業形象宣傳中使用該稱號,并注明獲獎年份,但不得用于產品宣傳。違反上述規定的,由評審辦責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二條冒用縣政府質量獎稱號或字樣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二十三條獲得縣政府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有義務宣傳、交流其質量管理先進經驗。評審辦對獲獎企業或組織進行跟蹤檢查,促進獲獎企業或組織持續改進,不斷追求卓越。
第二十四條參與縣政府質量獎評審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公正廉潔,嚴禁,嚴格保守申報企業的商業和技術秘密,保護知識產權。對違反評審紀律的,予以批評、警告或取消評審工作資格,情節嚴重的,給予黨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