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20 10: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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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__鎮“九打九治”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
顧 問:*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劉永任辦公室主任。
在全鎮各村(居)、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工作,突出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消防、粉塵防爆等重點行業領域,集中開展“九打九治”專項行動。
1.打擊礦山企業無證開采、超深越界開采行為,整治圖紙造假等問題;
2.打擊無資質、無手續非法施工行為,整治層層轉包、違法分包、非法掛靠問題;
3.打擊客車非法運輸和貨運車輛非法運輸危險品行為,整治無證經營、掛靠經營、超載、違規裝載等問題;
4.打擊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行為,整治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闖紅燈、占用應急車道、不禮讓斑馬線和長途客車夜間違規行駛問題;
5.打擊無證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整治“三超一改”、多股東分線承包、非法下單等問題;
6.打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整治人員密集場所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安全出口不暢通、安全設施缺失損壞等問題;
7.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行為,整治無證或超許可范圍從業、違反作業規程、安全距離不足等問題;
8.打擊存在粉塵爆炸危險性企業非法違法生產行為,整治違規動火用電、通風除塵防靜電措施不落實等問題。
(一)各村(居)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全面排查摸底,依法作出打擊處理決定,并組織實施。同時必須建立詳細的關閉、取締、責令停產整頓、實施經濟處罰、追究法律責任等方面的臺帳。對于本級難以打擊到位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要及時上報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并建立“打非治違”相關詳細臺帳,確保本轄區范圍內的“打非治違”集中行動取得實效。
(二)安監站 、派出所、綜治辦、國土所、交管站、城建所、農辦、農技站、工商所、環保站、農電站、鎮域各學校等“打非治違”重點部門,要圍繞本行業“打非治違”重點內容,結合實際,負責組織本行業領域的“打非治違”集中行動。
(三)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鎮域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及職責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結合本行業領域的具體實際,確定各自工作重點,行業主管部門對于自身難以打擊到位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要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相關部門報告。
(一)建立“黑名單”制度。派出所、交通、城建、
農業、學校、工商、環保、國土、電力、安監等部門根據分行業負責的原則,將存在較大非法違法行為的單位納入“黑名單”管控,并于每月2日前向鎮安委辦抄送有關信息。(二)實行重大違法行為備案督辦。對實施關閉取締、暫扣或吊銷有關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沒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罰款以及應追究刑事責任等性質惡劣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由各有關部門要即時以一案一檔報鎮安委辦備案督辦。
(三)強化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期間,要突出集中行動,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每季度開展一次“打非治違”集中行動,四月份集中開展“春雷行動”,7月份集中開展“颶風行動”,9月份集中開展“霹靂行動”,12份集中開展“清剿行動”。各單位將每次集中行動及時報鎮安委辦,鎮安委辦根據實際需要適時啟動聯合執法行動。
(四)加強社會監督。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對實際舉報給予適當獎勵,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行為。
(五)嚴格問責追責。對“九打九治”工作不力,因非法違法造成事故的,要按照 “八條斷然措施”啟動事前問責或事故追責。
二、重點內容
(一)危險化學品領域
1.未經安全生產、經營行政許可,或已注銷安全生產、經營行政許可,或超出安全生產、經營行政許可范圍,或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過期未及時辦理換證手續,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的;
2.買賣、轉讓、出租、出借或偽造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的;
3.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經安全審查許可擅自新建、改建或擴建,重大變更未履行相關審批手續以及未經試生產備案就擅自投入試生產運行的;
4.無相應資質從事危險化學品項目設計、施工,或在危險化學品企業從事檢修、維修作業的;
5.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上崗資格,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上崗的;
6.未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備案文書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2〕44號)要求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評估、建檔、備案、核銷的;
7.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的;
8.動火、進入受限空間、吊裝、高處、盲板抽堵、動土、斷路、設備檢維修等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經審批違規作業的;
9.安全評價機構出具虛假安全評價報告的。
(二)煙花爆竹行業
1.無證、許可證過期或超量、超范圍經營,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許可證的;
2.煙花爆竹倉庫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3.轉包分包及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4.非法生產、經營禮花彈等A級產品,以及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
5.瞞報、謊報事故,以及對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以及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7.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8.零售單位非法儲存、違規超量儲存、銷售非法產品的;
三、方法措施
(一)督促并指導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并建立自查和整改檔案,對查出的共性和重大安全問題,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各縣區安全監管部門對轄區內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市安全監管局將按照50%比例進行明查暗訪,在此基礎上,確定重點企業進行專項執法重點檢查。
(三)各縣區局組織經委、公安、質監、工商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四)定期公布合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名單,建立社會監督舉報的獎勵機制,公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舉報熱線,動員全社會參與“打非治違”工作。
(五)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檢查發現的非法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在行政許可時予以限制,嚴厲處罰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并及時向社會公告、曝光,提高“打非治違”工作效果。
四、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自查自糾(6月25日前)
1.印發全市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各縣區局根據省、市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2.各縣區局迅速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3.各縣區局督促企業建立自查與整改檔案,并將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報縣區安全監管局;
第二階段:執法檢查、集中整治(6月25日至7月31日)
1.危險化學品領域
(1)縣區安全監管部門對轄區內所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和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填寫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匯總表(見表一)。在此基礎上,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過期的企業逐一檢查;對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過的企業或發生過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重點檢查;對今年3至4月份開展的涉及爆炸性危險化學品及“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企業專項安全檢查“回頭看”,檢查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2)開展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檢查,填寫危險化學品非法生產經營匯總表(見表二);
(3)組織市管危險化學品企業監督檢查;
(4)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企業執法檢查。
2.煙花爆竹行業
(1)縣區安全監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煙花爆竹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并督促整改;
(2)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采取明察暗訪的形式,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過的企業進行重點檢查;
(3)開展全市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檢查;
(4)會同公安、工商、質監、交通運輸等部門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問題嚴重的地區組織開展重點排查,并切實落實縣鄉兩級政府的“打非治違”責任;
(6)以縣、區政府,安委會或聯席會議的名義,組織公安、工商、質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第三階段:督促檢查、重點抽查(8月15日前)
1.對全市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查,重點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企業;
2.對全市開展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堵塞漏洞,推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打非治違”文件精神,在全系統范圍內繼續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依法嚴懲各種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發生,全面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促進全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全市實現跨越發展、沖刺全國百強提供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重點范圍和內容
此次專項行動以煤礦生產企業、民爆公司、市直規模企業、大型商場、超市等生產經營單位為重點,重點打擊各種具有行業特點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一)煤礦
重點打擊兼并重組、資源整合、技改、擴能礦井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停產整頓期間未經驗收組織生產的;
(2)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3)邊生產、邊建設和邊技改的;
(4)未經批準或手續不全、違反煤礦建設項目“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和生產的或被兼并煤礦未按規定變更相關證照擅自生產的;
(5)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礦井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不輪流現場跟班帶班、不與工人同下同上,技術管理負責制、安全生產責任制、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不完善、不落實的,煤礦安全管理和井下從業人員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未取得相應資格證或無證上崗的;
(6)違反國務院446號令規定,存在重大隱患未進行停產整頓仍在組織生產的;
(7)通風系統不合理、不完善、不可靠以及“一通三防”措施不落實的,瓦斯抽放系統使用不正常,壓風自救系統設施不齊全和防治水制度不落實的;
(8)未認真開展瓦斯治理工作和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達不到三級及以上標準的。
(二)民爆物品
(1)無證經營、超許可范圍經營的;
(2)非法銷售、運輸、儲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3)倉庫安全距離不夠和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三)市直規模企業、商場、超市
(1)無證、無照或證照超過有效期仍從事安全生產的;
(2)未經過消防審核、消防安全距離不達標、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占用消火栓、安全疏散通道封閉等消防設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3)隱患排查不徹底、治理措施不到位的;
(4)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5)設備設施“帶病”運行的;
(6)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不執行領導值班制度的;
(7)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不落實的;
(8)違反操作規程的;
(9)安全管理人員無安全證書、特殊從業人員無操作證書、企業員工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的;
(10)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的,或將建設項目違規發包的;
(11)其它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行為的。
三、工作步驟
根據全市統一安排,本系統專項行動從4月中旬到12月底,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中旬至5月底)。結合近年來開展的安全執法、治理活動查出的突出問題,針對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嚴重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層層動員部署,迅速啟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二)集中打擊階段(6月至11月底)。在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進行集中排查,實施專項整治。要求做到“四個一律”:一是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二是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的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三是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四是對觸犯法律的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檢查督導階段(12月)。局各聯點小組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要防止專項行動流于形式,對工作不落實、行動成效不明顯的企業要責令“補課”,并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企業要充分認識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這次專項行動作為落實貫徹執行全市安全生產緊急會議和莊書記、羅市長指示精神,落實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的有力措施,嚴格責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斷、強化推進、打擊到位,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嚴厲打擊。要深入分析非法違法經營行為產生的主要因素,抓注關鍵環節,明確打擊重點,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要重拳出擊,公開嚴懲,堅決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人的囂張氣焰,形成強大的影響力、威懾力,以強有力的措施查處各種非法違法行為。
(三)強化措施,注重實效。要把日常執法與明查暗訪結合起來,注重方法與手段,注重工作實效。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違法行為,要依法進行現場處罰和行政處罰,同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經停產整頓仍然達不到安全標準的,要依法予以關閉。要把查找深層次問題與規范完善制度結合起來,打擊一處、整治一處、鞏固一處,使“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四)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企業在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專項行動期間,要通過黑板報、標語、專欄等形式,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大宣傳力度,注重宣傳效果,動員廣大干部職工參與專項行動,及時報道專項行動中好做法、好經驗,努力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要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猖獗、后果嚴重的企業,要向社會曝光,接受社會監督。
二、檢查范圍
全市冶金機械等工貿企業,重點對涉及煤氣及其他有毒有害氣體作業場所、高溫熔融金屬作業場所、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的企業進行一次普遍檢查。
三、檢查內容
(一)共性檢查部分
1.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及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的;
4.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6.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7.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8.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9.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11.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12.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的;
13.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二)專項檢查部分
1.煤氣作業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建立煤氣防護機構。生產、供應和使用煤氣的冶金企業要建立健全并落實各項煤氣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設立煤氣防護站或煤氣防護組,配備必要的防護人員,保證每班至少配備2名作業人員。
(2)煤氣危險區域安裝固定式一氧化碳檢測報警裝置。高爐風口及以上平臺、轉爐爐口以上平臺、煤氣柜活塞上部、燒結點火器及熱風爐、加熱爐、管式爐、燃氣鍋爐等燃燒器旁等易產生煤氣泄漏的區域,以及焦爐地下室、加壓站房、風機房等封閉或半封閉空間等,要按規定安裝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3)檢維修等存在交叉作業的情況下。一是企業要切實落實現場安全管理職責,制定嚴謹的施工或檢修方案;二是要明確各相關方的安全生產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三是要對生產區域與施工區域實施有效的煤氣隔斷措施,在安全措施確認后方可實施作業。
(4)煤氣區域作業基本要求。進入煤氣區域作業時,作業人員要攜帶便攜式報警儀,使用防爆工(器)具,禁止用鐵質器具敲打管線、法蘭等。帶煤氣作業時,如抽堵盲板、開閉眼睛閥、更換探料尺、盤根、煤氣管道扳眼接管、煤氣設施內檢修、內外動火等,要辦理作業許可證,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空氣呼吸器,并在煤氣防護站人員監護下方可作業。
2.高溫熔融金屬作業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高溫熔融金屬吊運。一是采用冶金鑄造起重機吊運;二是吊運線路與建(構)筑物以及作業人員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不可與其他物體碰撞;三是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不得設置在熔融金屬的吊運(運輸)影響范圍內。
(2)防范高溫熔融金屬遇水爆炸。一是生產、處置和貯存高溫熔融金屬的設施要有防水措施,運輸線路及附近區域不得有積水,正上方不應存在滴、漏水隱患。二是要對原料、輔助材料進行嚴格檢查。確保加入爐中的原料、輔助材料干燥無水,對鑄造用原砂、舊砂的含水量進行檢測并記錄,確保符合相關標準規定要求。三是輸送、轉注熔融金屬所使用的設備設施在輸送、轉注前,須經充分干燥并保證暢通。四是爐坑(出鋼位置)和澆注用地坑等重點部位要采取防水、防潮的防護措施,并對防水性能進行檢測。
(3)高爐停爐及放殘鐵。一是在停爐作業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介紹現場工作環境和注意事項,進行安全交底。二是安排專人預先對電、煤氣、蒸汽、氧氣、氮氣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設施進行確認,并辦理相關審批、確認手續;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切割或拆除有關設備設施或裝置,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三是放殘鐵前,必須對殘鐵口內碳磚受侵蝕情況進行檢測評估,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切開殘鐵口處爐皮。
3.有限空間作業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組織制定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要嚴格執行“先通風、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未經通風和檢測,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2)要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等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并教育、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明確作業現場的負責人、監護人員,嚴禁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進行有限空間作業。
4.粉塵爆炸危險場所作業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對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場所、設備設施,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抑爆、阻爆(隔爆)、泄爆等措施,并在其附近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識,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其它行業企業根據行業標準要求進行重點整治。
四、方法步驟
本次行動從2012年6月初至9月5日,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自糾階段(6月份)。各地要督促冶金機械等工貿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問題,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屬地監管原則上報各級安全監管部門。
(二)各級檢查階段(7月份)。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檢查內容,逐一對轄區內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并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企業進行重點排查,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同時要定期上報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統計情況和工作小結。
(三)重點督查階段(8月1日-8月25日)。各地要通過采取交叉互檢、跟蹤檢查等方式,對基層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對重點企業和隱患要進行重點檢查。市局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提高階段(8月26日至9月5日)。各地要及時匯總信息,認真總結“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及時分析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成因,采取有效措施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通過檢查摸清底數、建立相關檔案,建立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目標。各地要充分認識本次“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結合本轄區冶金等工貿企業的實際,明確專項行動工作目標,認真制定行動方案,搞好督查檢查工作。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對沒有項目審批手續的非法企業堅決予以打擊,對未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或停止施工建設,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企業,堅決依法立案查處。
二、重點范圍
在全區漁業行業領域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以漁養生產單位、漁港碼頭、漁船集中停泊點和漁船等重點部位,采取更加嚴厲、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
三、主要內容
1、“三無”漁船非法生產作業的、漁船標識不規范(套牌、假牌)的、漁船異地掛靠生產作業的。
2、套牌、假牌違法從事漁業生產的。
3、漁船未按規定要求配備安全救助通信終端設備和消防、救生設備的。
4、漁船非法違規載客、載貨運輸的。
5、漁民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的。
6、利用漁船潛水采捕江珧貝、拖拉海泥作業的。
7、海上非法采砂和內河船舶利用漁港非法裝卸砂石的。
8、船員未取得有效證書證件的。
9、拒不執行漁業安全監察指令、抗拒漁業安全執法的。
10、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以及重大漁業安全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11、瞞報謊報漁業生產事故,以及不按規定調查處理事故的。
12、海上漁業項目建設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13、海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14、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四、方法步驟
堅持自查自糾與督導檢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從5月開始到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底前)。各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報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按照方案部署組織漁養生產經營單位和漁港碼頭、漁船經營人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整治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6月底和9月底,區局將組織督查組對各沿海街道辦事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2月)。各單位要在第一階段工作基礎上,組織相關人員聯合檢查,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6月份,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大力宣傳、扎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打非治違”工作期間,每月3日前,要將上月“打非治違”情況統計表報區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各單位要及時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并于12月6日前,將總結情況報區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增強工作的緊迫感和使命感。當前,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仍然是制約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的主要問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的反復性、頑固性,加強對本轄區漁業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嚴厲打擊農業機械無牌行駛、未檢驗使用、駕駛人無證駕駛等行為,有效治理違規發放牌證、瞞報謊報事故等非法違規行為,排查事故隱患,提高農機“三率”水平,促進農機化安全發展,為黨的十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內容
(一)無牌行駛。主要包括:未依法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手續,擅自將其投入使用的行為;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證書和牌照的行為;使用證書和牌照與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型號不符的行為等。
(二)無證駕駛。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應駕駛操作證件而操作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行為;操作與本人操作證件規定不符合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行為等。
(三)未檢驗使用。主要包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以及其他已實行安全檢驗的農業機械未按照規定檢驗上道路行駛和投入農業生產的行為;經檢驗不合格、安全設施不全、機件失效的農業機械,拒不排除隱患并繼續使用的行為等。
(四)違規發放牌證。主要包括: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給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農業機械發放牌證的行為;給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農業機械發放牌證的行為;跨行政區域發放牌證的行為;給非拖拉機發放拖拉機牌證的行為等。
(五)瞞報謊報事故。主要包括: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農機事故預防與統計報告工作不力,瞞報謊報農機事故的行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為等。
三、方法步驟
堅持自查自糾與督導檢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時間為5月至9月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措施階段(6月底前)。各縣、區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措施,廣泛宣傳,迅速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8月)。各縣、區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全面排查摸底,集中開展治理。一是組織農機執法人員深入田間地頭開展集中整治無牌行駛、無證駕駛、未參加年度檢驗、違法載人、疲勞及酒后駕駛(操作)等違法違規行為,力求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二是主動配合公安交通部門集中整治上道路拖拉機違法、違章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三是積極配合工商、質檢等部門集中整治各類維修網點,集中整治無證照、無資質、農機維修人員無證上崗,進一步規范農機維修市場,不斷提高農機維修服務能力;四是各級農機監理部門要認真開展規范執法自查自糾,嚴格駕駛員考試和機車檢驗,嚴禁違規辦理牌證。
(三)督查階段(9月份)。市局將成立督查組,對各縣、區“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督查和抽查,對專項行動工作不力、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專項行動工作突出、取得明顯成效的單位進行通報表彰。
(四)鞏固提高階段(9月底前)。各縣、區要對農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對存在的問題認真梳理,有針對性地認真制定整改措施,確保取得實效。對專項行動中取得的成績,要積極宣傳報道,不斷鞏固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標
對轄區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實行專項整治和日常檢查的監管模式,進一步落實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主體責任,重點抓好從業人員安全培訓、隱患排查治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等環節,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從而有效遏制煙花爆竹行業領域的各類事故發生。
二、打非治違內容
煙花爆竹“兩關閉”經營點、煙花爆竹經營零售“三嚴禁”、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煙花爆竹零售店證件到期(超期經營)、煙花爆竹運輸和燃放行為、銷售實名制登記等方面進行重點檢查整治。
三、禁燃區域劃分
繞城線以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除上述禁止燃放區域外,禁止在下列地點及其五十米距離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國家機關辦公場所;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保護范圍;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軍事設施所在地;山林等重點防火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宗教活動場所;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商品交易市場、建筑工地;住宅小區、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煙花爆竹禁燃區域以區政府發文為準。
四、職責分工與檢查機制
(一)屬地日常監管
各單位要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在元旦春節等重點時段,加大煙花爆竹專項檢查力度和頻次,在節后日常期間,各屬地對零售店每季度開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檢查。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好相關文書和照片記錄,發現隱患要督促零售店及時整改,確保隱患整改形成閉環。同時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網格化力量,對農貿市場、雜貨禮品店、超市、喪葬用品店、廢棄廠房、出租私房、公共場所等開放空間和一般場所進行巡查。
(二)部門聯合檢查
在元旦春節等重點時段,由各相關科室、中泰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執法中隊等職能部門成立聯合打非小組,對煙花爆竹市場及重點部位進行明察暗訪和聯合打非整治工作。在日常期間,根據職責劃分,對煙花爆竹零售店進行抽查和暗訪。對涉及煙花爆竹領域的犯罪行為要嚴厲打擊,及時移交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執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認真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工作,針對檢查、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按照“一必須五到位”的要求,及時落實整改措施。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意識,積極配合煙花爆竹行業檢查工作,同時做好內部的指導服務工作。
(四)跨區聯動工作機制
進一步強化區域聯防,形成合力,協調溝通周邊區域煙花爆竹聯防聯管工作,嚴防周邊區域煙花爆竹非法流入,加強與周邊地區安全監管的信息聯享機制,通過信息共享,掌握轄區煙花爆竹動態,對檢查中發現的涉及周邊地區外來非法煙花爆竹和異地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做好溝通并制定措施。
(五)事項分類分級處置
簡單事項:由網格人員、派出所等巡查人員現場處理并立即制止,如煙花爆竹零售店內使用明火、電瓶車充電、滅火器缺失等;
常規事項:屬地發現煙花爆竹零售店存在非法儲存、異地經營、設攤經營等行為,由鎮街(平臺)牽頭,組織轄區綜治、安監中隊(經發科)、派出所、城管中隊、市場監管所等基層站所和行業協會予以處置,如零售店拒不改正或者存在無法整改的重大隱患等情況,向職能部門上報處罰建議書,由上級職能部門會同屬地進行查處。
專業事項:由上級職能部門牽頭,街道配合,共同協商處置,如涉“兩關閉”、非法經營、涉恐行為等;
重大事項:上報區大聯動辦統籌協調處理,如群體性等涉及WW安全隱患事項。
五、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2017年12月)
12月開始,對各自轄區內的煙花爆竹倉庫和零售店進行政策法規宣傳和動員,在煙花爆竹行業領域營造合法合規經營的良好氛圍。
(二)第二階段:聯合打非階段(2018年1月-2018年2月)
2018年1月開始,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聯合相關執能部門開展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集中檢查,重點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違法行為。
(三)第三階段:日常監管階段(2018年3月-9月)
鞏固元旦春節期間打非成果,制定煙花爆竹日常監管工作計劃,對照計劃進行日常檢查,對轄區內的煙花爆竹非法行為和安全隱患及時查處并消除。
(四)第三階段:攻堅總結階段(2018年10月-12月)
集中開展第四季度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提升轄區煙花爆竹監管力度,提煉并總結年度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成績,為年底煙花爆竹安全收官打好攻堅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從全區醫療機構現狀出發,以實現醫療機構全行業歸口管理,加強社區衛生服務建設為目標,以打擊取締各種形式的非法行醫為重點,對現有醫療機構進行徹底清理整頓和規范,為全區人民群眾提供一個安全可靠的醫療環境,為全區經濟建設服務。
二、整頓范圍
此次整治的范圍是非法行醫和醫療機構“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等。如未取得合法《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擅自執業的;通過買賣、轉讓、租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執業活動的;使用過期、失效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執業活動的;使用偽造、涂改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執業活動的;存在“坐堂行醫”行為的;超出登記范圍開展執業活動,包括診療活動超出登記診療科目范圍的;變更執業地點、變更主要負責人、變更名稱未做變更登記的;醫療機構將本單位的科室、門診部、業務用房租借或承包給社會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活動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出租科室”、“外包科室”從事醫療活動的;外地醫務人員來本行政區域內從事醫療活動,未對其執業證書變更登記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未經批準或備案擅自開展“義診”的;未經批準擅自購置和使用B超機,以及違法利用B超進行胎兒性別鑒定和非法進行接生、流引產的。
三、方法步驟
在區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區衛生部門聯合公安、計生、工商等部門,聯合執法,集中行動。同時,區衛生部門選聘有執法資格及經驗的行政執法人員,成立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對全區醫療機構依法規范管理。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宣傳車、會議等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傳染病防治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大力宣傳實施醫療機構全行業管理的重要意義,宣傳各類無證非法行醫騙錢誤病,濫用藥、亂收費給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經濟利益造成的危害與損失。要用非法行醫致死致殘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濫用藥、不規范醫療操作行為給病人帶來的醫源性疾患來宣傳整頓醫療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為整頓醫療秩序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搞好執法培訓,明確任務目標,明確執法程序,為專項整治奠定基礎。
(二)清理整頓階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調查摸底,整合資源,推進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
以街道為單位,對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登記。在此基礎上,倡導有執業資格的鄉村醫生及各類衛生技術人員采取個人、聯辦、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區為單位舉辦社區衛生服務站,推進社區醫療預防工作的開展,提高社區對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頓
(1)對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各類醫療機構,對其執業條件、執業范圍、執業人員等依據規定標準進行審核,檢查符合條件的繼續執業,達不到標準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處。
(2)對未經批準擅自無證執業者,具備執業資格的人員可以申辦或吸收到社區衛生服務站工作,也可申請個體執業,但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不得擅自執業,否則依法取締;對不具備執業資格和條件的單位或個人舉辦的醫療機構,責令限期停業,逾期不停業者,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拒不執行行政處罰者,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執業登記
清理整頓工作結束后,對全區符合執業條件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依法進行登記注冊,建檔立卡,向社會公告。
4、規范管理
對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由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各種相關管理制度,明確職責、義務以及獎懲措施,定時評估,年度考核,建立長效機制,依法監督管理。
(三)檢查總結階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頓結束后,衛生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此次活動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內容為:1、各街道辦事處醫療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頓;2、各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是否得到規范;
3、各村居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建設情況如何,區里將根據檢查驗收情況,對工作好的街道給予通報表揚,差的給予嚴肅批評,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治理整頓醫療機構、規范執業行為是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醫療安全,促進醫療事業健康發展的需要,各級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加以實施。
(二)積極配合,相互協調。衛生部門要主動與公安、工商等部門聯系,密切配合,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制度。要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集中力量開展對個體醫療機構的清理整頓,對非法行醫機構和人員依法進行查處。
我局按照《市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具體部署,全面貫徹落實9月27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精心組織,強化措施,有效開展了打擊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現將有關工作總結如下。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和副調研員為副組長,局機關各科室、市體校、市水校、體育館負責人為成員的市體育局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從局機關各科室、市體校、市水校、體育館抽調政治責任感強、安全生產意識高的同志,負責“打非治違”期間的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行動方案。為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有序推進,我局經過深入調研剖析,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按照解決當前安全生產領域比較突出的非法違法問題,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法制意識,打造宜居宜業新的指導思想,圍繞《市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具體部署,科學制定了《市體育局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三是明確具體責任。我局專門召開了工作安排會,明確了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實施方案,體育館和市城區公共體育設施為執法重點部位,安排專人深入各商家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協助執法部門做好的執法檢查工作,對所轄區域內的非法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厲打擊。
一、總體情況
(一)對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安排部署接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后,我公司高度重視,一是將集團公司文件在全公司范圍內進行了轉發并提出了具體要求,二是編制下發了我公司《關于開展“打非治違”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和《山西華安建筑公司“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檢查表》。各項目部已于6月30日前按照公司“檢查表”開展了“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二)明確了工作重點此次檢查主要是圍繞集團公司“方案”所要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機構及人員配置、持證上崗和制度執行、安全費用提取、違法分包、應急管理等十七項重點內容,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在各施工現場開展自查自糾,以此來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不斷提高公司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二、實施情況
(一)按照文件要求,基層各單位已對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制訂了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建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責任制,對本單位安全隱患進行了排查摸底,并按照集團公司《轉發開展電力工程建設領域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華安安監[20__]44號)文件精神,組織了起重機械、模板、腳手架及汛期施工等專項安全檢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進行認真整改。
(二)各基層單位通過召開會議、下發文件及利用項目局域網等形式對此次活動進行廣泛宣傳,使廣大職工了解和掌握此次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起到了鼓舞干勁、激發熱情、提高意識的作用。
(三)各項目部按照公司下發的《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檢查表》對安全生產承諾制、新入場人員安全培訓、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腳手架搭設規程、規范執行情況以及施工用電管理等19項內容進行了自查。此階段檢查,共查出管理方面和現場方面問題和隱患50余項,已全部進行了整改。
(四)項目部按月編制《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現場帶班表》,實行領導班子成員輪流深入本單位現場對作業活動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帶班管理。按照公司“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和“一崗雙責”安全生產領導責任體系重點工作要求,在帶班期間重點檢查、糾正作業場所出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現場管理缺陷等情況,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對現場“打非治違”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填寫《安全生產領導帶班巡檢記錄》,建立起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現場帶班長效機制。
三、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環節方面:部分管理人員對“打非治違”工作認識不足,安全責任意識差,安全觀念、風險意識還較薄弱。主要表現在: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編制、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操作性不強,存在一些照搬現象,不能全方位指導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二)施工現場方面:安全設施標準化落實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人員違章現象還未完全杜絕。主要表現在:個別現場安全設施設置未全部按公司標準化要求設施,現場施工電源、腳手架、起重工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管理不到位,人員安全帶低掛高用、不系帽帶、流動吸煙等違章現象時有出現。安全巡查、旁站監督、作業前安全驗證檢查等日常工作沒有完全按照公司要求開展。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加大對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宣傳力度,組織各項目部、專業分公司認真領會此項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到思想認識上警鐘長鳴,制度保證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強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切實的把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擺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去,繼續夯實安全職責,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達到預期的效果。
(二)抓好安全基礎工作。公司安監部擬在各項目部組織召開項目領導班子專題會,交流安全管理環節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明確項目部各級領導和職能管理部門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的安全職責,進一步落實項目部、專業分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分級把關作用,確保“打非治違”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認真開展專項檢查。公司將開展工程現場的安全評價和項目間安全交叉互查活動。開展專業、專項安全檢查工作。通過檢查,落實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項要求。深入生產一線檢查督促,對在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力度達不到安全生產的相關標準和要求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停工整頓,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滿足要求的將責令其退出現場,消除作業風險和存在的問題,促使各基層單位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