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26 01: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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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外匯市場外匯交易主體過于集中
報告交易商即外匯市場上比較活躍的大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以及證券公司,在國際外匯市場各交易主體中占據著主導地位,這些交易商一般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同時從事自營業務和業務。自1995年以來,隨著其他小型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以及各種基金、中央銀行等非報告交易商的迅速發展,報告交易商所占的市場份額有所下降,但一直保持在一半以上。由此看來,我國的外匯市場交易主體過于集中于報告交易商,市場主體比較單一。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中小型金融機構尤其是遠期結售匯市場準入的門檻較高,進入市場的難度大,要求嚴格。從交易額來看,中國外匯交易市場的買賣方高度之中在中國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兩大銀行,這導致交易價格被嚴格的控制,不利于市場經濟的建設。
1.2外匯市場與其他金融市場缺乏聯系
一個國家要想有活躍的外匯交易市場和穩定的匯率就要有完善的短期貨幣市場做保證。兩貨幣發行國的利率對遠期匯率的升、貶值意義重大。利率和匯率之間存在緊密的聯系,以其為經濟杠桿的貨幣、資本市場也存在著緊密聯系。我國外匯市場和短期貨幣市場、資本市場長期處于隔離狀態是因為我國外匯制度對資本項目的管制較為嚴格,且利率也不依據市場而變化,缺乏市場性的原因。另外,我國外匯市場與其他金融市場隔離較嚴重還體現在人民幣匯率、人民幣利率以及美元利率三者之間相關度極低。
1.3銀行結售匯管理僵化
目前,我國對銀行結售匯業務實行綜合頭寸管理,開辦遠期結售匯業務的分行必須當天將本行發生的遠期結售匯交易與總行平盤,不得持有任何遠期結售匯敞口頭寸。總行在此期間完全承擔匯率風險。在國際貿易順差的環境下,外匯供大于求,這導致銀行總行大量超買,最終造成中央銀行買入外匯,增加通貨膨化的壓力。
1.4外匯管理缺乏創造性
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即期交易的重要性有所下降,衍生交易穩步發展,其占據的市場份額越來越大,并長期高于即期交易,成為占主導地位的交易工具。目前,我國金融衍生交易工具還比較少,所占市場份額也較低,外匯市場還是以即期交易為主導。我國目前已經存在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有一下幾種:遠期結售匯交易、掉期交易、外匯衍生品交易以及離岸人民幣五本金交割遠期匯率交易,種類較少,交易方式單調,且使用規模較小。與金融衍生工具相比,目前大多數企業比較傾向于用貿易融資來規避匯率風險。另外,金融衍生工具本應是商業銀行自行創造的,而我國現階段的外匯衍生產品大多是政府設計、推動的,銀行對于外匯衍生產品的積極性不高,只是被動接受,這導致金融衍生產品嚴重缺乏市場性。
1.5外匯管理法規有待完善
我國外匯管理體制建立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時期,受到經濟體制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滯后性,缺乏系統性、前瞻性,與國際社會差距較大。許多外匯管理法規缺乏前瞻性,其本身并不是依據市場發展趨勢而制定的,而是問題出現之后為解決問題才出臺的。不能充分反映市場發展趨勢的法規必定會嚴重制約到外匯管理工作的進行。當前,我國外匯管理方面的最高法律、法規是《外匯管理條例》,還沒有真正法律層面上的外匯基本法。并且其他相關外匯法規在制定時并沒有完全遵守《外匯管理條例》,整體看來,我國外匯法律法規比較雜亂,缺乏系統性。
1.6外匯市場供求失衡
由于我國開放的外商投資政策,巨大的市場潛力以及低廉的勞動力市場使得我國越來越成為國際跨國公司、外資企業投資的熱點區域。很多外資企業將生產基地轉移到我國,形成較大的資本凈流入。在外匯短缺時期推行出口導向型經濟發展戰略來鼓勵資本流入、限制資本流出是有利于我國經濟發展的。但是,在經常項目順差形勢下,繼續推行出口導向型經濟發展戰略必然會導致國際收支的自我調節作用的缺失,使人民幣面臨升值的壓力。
2.完善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措施
2.1放松管制,均衡管理
在國際經濟發展的新形勢下,加強對資金流進流出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現階段,雖然說我國不應該再以出口為導向的外匯經濟政策為主導,但這并不意味著要對外匯流入施加與外匯流出同樣嚴格的管理。現階段,我國應運用價格手段和行政手段,分階段、分步驟地放寬對于資金流入的控制與管理。對外匯流出限制的寬松要在一定范圍內,把握適當的度,保留適當的限制,避免出現資金大規模外流的情況。在外匯流入方面,要加強對于資本項目的審核和監測,逐步放松對于其的管制力度。通過價格手段調節資金流入的規模,外匯局在存款兌換業務上要嚴格區分開居民與非居民,限制個人結匯、控制預收貨款和短期外債。
2.2 有選擇性地開放資本賬戶
逐步開放資本賬戶是我國經濟轉型的重要途徑。資本賬戶的開放,是國家經濟融入國際社會并與國際接軌的重要體現。然而,國家在資本賬戶完全開放之后就無法退回到資本賬戶未開放之前的狀態。因此,國家在進行資本賬戶開放的政策時,一定要慎重的決策。在我國現階段的外匯管理工作改革中,逐步地推進資本項目的開放,尤其是人民幣資本項目的開放,應該成為外匯管理工作改革的重點。我國在今后的外匯管理改革中要持謹慎、務實的態度,有順序、有步驟地推進外匯管理改革,并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的改革經驗,制定與我國經濟發展狀況相適應的資本賬戶開放政策,使其更好地為我國的金融體制和經濟發展服務。
2.3 改革人民幣匯率機制
2.3.1提高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
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是國家持有外匯為主的銀行結匯機制,這種結匯機制對于進一步放寬外匯環境的趨勢是不適宜的。在現階段我國外匯管理改革中要逐步放寬對于外匯持有和使用的政策限制,鼓勵民間企業、機構和個人持有外匯,并使其更多地融入市場,由強行結匯制逐步轉變為意愿結匯制,利用多種外匯交易手段來擴大資金流動效率。
2.3.2通過“中間價”的逐步市場化,引導理性的匯率預期
匯率機制的市場化建設可著力于價格形成,強調市場力量的穩步培育與均衡發展,逐步抑制或減少非市場因素對匯率形成的影響。建議中間價的定價機制更多與前一交易日收盤價掛鉤,將有利于理順價格預期形成機制;在即期和遠期外匯市場,給予市場力量在人民幣匯率價格形成中更大的權重,適度拉長中間價的公布期間,以鼓勵市場化價格發現體系的形成與完善;可適度調整做市商的準入門檻或引入新類型的做市商,從而形成做市商的更加多元化的格局;加強市場參與者的橫向溝通并增強信息透明度,積極培育基于宏觀基本面理性形成的匯率預期。
2.3.3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保持人民幣匯率趨于均衡水平
繼續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革逐步推出,大力加強異常外匯資金跨境交易的預警與監測,加大對跨境資金交易中的違規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繼續深入開展人民幣跨境貿易的政策配套體系,推廣人民幣在跨境投資領域的運用,如直接投資、跨國企業資金運營、資本市場、境外人民幣債券市場(點心債)等方面。堅決打擊那些利用境內外人民幣、本外幣價差、利差,通過跨境人民幣貿易渠道進行的“貨幣搬家”行為。
2.3.4培育與豐富外匯市場主體
近年來,隨著我國外向型經濟的發展及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入。2009年,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要實現外匯管理從重審批到重監測、從重事先監管到重事后管理、從重行為監管到重主體管理、從有罪假設到無罪假設,以及從正面清單到負面清單的轉變。上海作為我國改革開放前沿,涉外經濟發展過程中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亟需在上海兩個國際中心建設中進行探索改革,推進外匯管理的五個轉變,率先實現外匯管理的便利化、簡約化、市場化和規范化。由此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主要有:如何尋求推進外匯管理簡約化市場化改革的總體思路,近期的主要措施有哪些。未來改革的重點在哪里等。
一、推進當前外匯管理體制簡約化市場化改革的總體思路
(一)基本取向
當前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可以概括為:找準外匯管理職能定位。全面掌握跨境資金流動情況;強化監測分析,逐步淡化行政審批管理痕跡;提升監管效率,更好地履行外匯管理維護經濟金融穩定和服務經濟發展的職責。從而加快推進外匯管理向“便利化、簡約化、市場化和規范化”方向發展。一是便利化。從銀行、企業的實際需求出發,進一步簡化外匯業務手續。減少繁瑣的環節和一些不必要的審核材料。做到流程最短、程序最簡、效率最高。二是簡約化。解決好“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等問題,針對不同業務進行適當的繁簡度設計,并將部分業務交由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使外匯局將有限的監管資源集中到對重點企業和關鍵業務的監管上去。三是市場化。盡可能減少直接強制性行政手段的運用,發揮市場在外匯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通過對利率、匯率等價格柙桿進行調節,引導外匯資金合理流動。四是規范化。通過形成一套公開透明、上下認同、內容完整、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規體系來實現管理目標。
(二)主要原則
1、總體規劃與局部突破相結合。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一方面,要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從著眼于解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中的一些全局性、方向性、普遍性的問題出發,制定外匯管理模式改革的總體性規劃。另一方面,要正視全國各地區經濟發展差距較大、改革的需求和基礎性條件區別較大、“一刀切”式的改革難度較大等現狀,采取“以點帶面、分步推進”的方法,在條件成熟的區域先行試點,待試點成熟后向全國推廣。
2、有效監管與便利服務相結合。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既涉及微觀層面的收支管理。更是開放經濟下宏觀金融管理的主要內容,也是關系大量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此,在改革外匯管理體制時,既要確保實現預定的管理目標,提升監管手段,改善監管效能,注重國際經濟風險的防范;又要最大限度地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滿足經濟主體真實合理的用匯需求,避免因過度管理而帶來社會成本的增加,不斷增強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3、分類監管與動態監管相結合。隨著涉外經濟活動主體數量的成倍增長和結構多元化,以及國際資本流動規模的擴大、速度的增加和流向的不確定變化,改變目前全面鋪開、平均用力的做法,有重點、有差別地對涉外經濟主體實行動態分類監管。動態篩選出重點監管對象,同時通過密切監控違規經營主體,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有限的監管資源發揮最大的監管效用。同時,完善外匯收支信息收集,實現主體信息的動態記錄、信用等級的動態調整、檢查內容的動態更新、警示信息的動態提示,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4、適應性與原則性相結合。外匯管理的對象是各類涉匯主體的外匯收支或者經營活動,具有明顯的動態性特征。因此,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要在維護現行管理架構的穩定性和局部的突破超前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即管理體制的改革和調整應當具有一定的彈性,能夠通過調整和更新積極應對各種不同環境和各種變化,但無論怎樣調整,其指導思想、根本原則、基本政策應保持一定的原則性,確保政策環境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給予市場主體穩定的預期,便利市場主體了解和執行,保證其正常的生產和經營節奏。
(三)重點環節
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環節可以概括為“主體監管、綜合賬戶、一站服務、間接管理”。通過建立健全主體監管和綜合賬戶的外匯管理模式,逐步減少行政手段的使用,推動外匯監管服務方式向一站服務和間接監管轉變,從而實現外匯管理體制的簡約化和市場化。
1、主體監管。與現行的行為監管模式相比,主體監管模式更適應外匯管理市場化改革的需求。外匯局內部要根據特定監管對象(如中資企業、外資企業、金融機構、個人等)設置相應的監管部門,每個部門專門對某一類主體實施監管,并按照涉匯主體業務規模種類、影響外匯收支程度、信用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篩選重點監管對象。完善對外匯指定銀行的監管和服務,充分發揮其外匯資金流動樞紐和外匯政策傳導機制的核心作用;加強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和服務,防范跨境資金“大進大出”帶來的風險;加強對跨國公司的監管和服務,適應新型貿易、資金運作方式和管理模式。同時,建立統一的涉匯主體外匯信用數據庫,將轄內地區、行業和市場主體分成不同風險類別和信譽級別,對監管對象實施分類監管。
2、綜合賬戶。要充分發揮主體監管的優勢,外匯賬戶管理改革勢在必行。目前,一家企業根據資金性質不同開立多個外匯賬戶,分散在多家銀行,外匯管理部門內部也由不同的部門對其分別實施監管。這種做法既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也不利于外匯管理部門全面監測一家企業的資金運動情況。因此,今后要努力實現通過外匯賬戶信息管理系統對一家企業的全部外匯賬戶實施統一監管,以便全面了解和掌握其外匯資金的分布與變動情況,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在各方面條件成熟時,可以試行外匯賬戶主賬戶制度,企業不再區分資金性質開立多個外匯賬戶,而是選擇一家外匯指定銀行作為主賬戶開戶行,基本的外匯資金收付都通過這一綜合賬戶集中辦理,由開戶行承擔主要的監督責任。
3、一站服務。一站服務是實現外匯管理便利化的重要手段。現行外匯管理模式偏重于按照國際收支活動的統計口徑實行分類監管,不同性質的業務由不同的部門受理,不僅增加了企業的辦事成本。還造成一些處在交叉領域和模糊地帶的問題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給企業帶來一定的不便。采取主體監管模式后,外匯管理部門按監管對象設置機構,涉匯主體
只要找到對應的監管處室就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務,這將給企業和個人辦理外匯業務帶來很大便利。
4、間接管理。推進外匯管理簡約化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就是逐步減少行政審批,實現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的轉變。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外匯管理部門要將一些法規明確、操作簡單、風險較小的業務授權外匯指定銀行辦理。賦予由外匯指定銀行進行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查的責任和義務,實現以“外匯局外匯指定銀行一般工商企業和個人”為主,以“外匯局一般工商企業和個人”為輔的管理模式。外匯管理部門要定期對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從而達到間接監管企業和個人的目的。這種管理模式有助于外匯管理部門早日從一一對應、逐筆審批(核)中解脫出來,把更多的注意力轉向非現場監管和監測分析。
二、近期外匯管理體制簡約化市場化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以信息系統建設為抓手,加快外匯管理模式轉變
作為一項長期的基礎性工作,系統建設與整合要采取循序漸進的實現方式,由易到難、由重點到一般逐步展開。
1、進一步完善現有系統功能,提高系統的覆蓋麗。增強直接投資外匯業務信息系統和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的統計分析功能,擴大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采集范圍,加快全口徑對外或有負債統計監測體系建設,完善對外債權的統計監測,將現有的外債統計監測系統升級為完整的對外債權債務統計監測系統,加強對證券資金跨境流動的統計監測等。
2、調整系統設計思路,改變以業務為中心的開發模式。在系統開發和升級時,把業務操作和統計監測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提供強大的統計分析和報表功能,充分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打破“各自為政”的開發思路。盡量采用與已有系統統一的數據結構、信息代碼和指標口徑,從技術上為系統整合創造條件。現階段。可利用數據抓取軟件作為過渡,建立國際收支申報系統、結售匯統計系統與企業、個人等主體管理信息系統直接的連接,實現系統數據的交互使用。
3、加快實現各業務系統的整合。通過進一步改進外匯賬戶管理模式,完善外匯賬戶系統功能,建立集統計、分析、監測、預警功能于一體的全口徑、全主體的外匯管理信息體系。首先,實現全面、規范、準確、及時采集外匯收支數據,搭建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外匯收支數據的全口徑采集平臺,建立按交易主體歸類的外匯資金流動的全口徑數據庫。其次,逐步實現各管理系統與外匯賬戶系統的對接,按照主體監管的思路,本著“成熟一個,嫁接一個”的原則,將包括進出口核銷系統、服務貿易監測系統、直接投資信息系統、外債統計監測系統、貿易信貸登記系統等整合為統一的管理實施平臺――“外匯管理信息系統”。再次,在上述工作基礎上整合監管資源,根據外匯資金流出入均衡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監測預警功能。
(二)以加強法規建設為依托,實現外匯管理規范化
外匯管理政策法規體系是外匯管理體制的重要基礎和制度保障,建議按照“外匯管理條例――主體管理辦法――具體實施細則”的結構。對現行的法規進行清理,構建層次合理的法規體系。現階段。主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加快實現進出口收付匯核銷管理的簡約化。隨著當前貿易便利化要求的不斷提高,建議加快推進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制度改革。通過制定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相關的內部操作指引。以及出口收匯存放境外管理辦法。對現有涉及有關進出口收付匯核銷管理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整合。
2、加快出臺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新辦法。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和服務業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我國服務貿易外匯收支迅猛增長,支持服務業又好又快發展從而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和對外開放日益迫切。建議改變過去主要偏重于服務貿易項下外匯資金流出環節的管理,加快出臺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新辦法和實施細則。
3、加快修訂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現行的對外擔保管理政策法規主要有:國家外匯管理局1996年和1997年制定的《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2005年施行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調整境內銀行為境外投資企業提供融資性對外擔保管理方式的通知》,以及分散在多個外債管理規定中的對外擔保管理條款。近年來,國際經濟金融形勢已發生深刻變化,建議從滿足企業和銀行的實際需要出發,加快修訂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簡化審批環節。
4、加快《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條例》立法進程。隨著國際收支交易類型的多樣化及國際收支交易規模的迅速擴大,為完善國際收支統計的法律框架,科學有效地開展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工作,從根本上加快外匯管理“從事先管理到事后管理,從直接管理到間接管理”的轉變,建議加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條例》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臺,以更有效地規范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行為,確保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在此基礎上,有效簡化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有關規定。
5、加快提高外匯管理法律文件的執行力。建議進一步充實完善操作規程,統一執法標準,縮小執法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加強法律文件對外宣傳培訓力度,提高透明度,讓行政管理人員更全面準確地了解外匯管理政策法規。
(三)逐步減少行政審批,促進外匯管理簡約化
建議在全面梳理現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開展對具體項目實施情況的有效性評估,評估結果分為三種類型,區分情況適用不同的處理原則。
1、應該管且管得住的,仍由外匯管理部門負責審批,但可以適當簡化審批流程。例如,目前QDII業務需逐級上報進行審批,申請、審批的時間較長。國際資本市場波動較大,投資機會稍縱即逝,這種管理方式顯然不能滿足市場主體對效率的要求。建議改為總局一分局兩級管理體制,由總局負責總量控制,而由分局承擔日常監管。
2、有必要管但管理難度較大、效果不是很理想的。可以對管理政策進行調整和改進。例如,目前我國不允許境內個人對外直接投資,但個人境外購房、投資移民的事例并不少見。由于沒有法規依據,這些資金都是以經常項目的名義或通過地下渠道流出的,既擾亂了正常的外匯管理秩序。也增加了投資者的風險。這些情況充分說明。境內個人對外直接投資的需求確實存在且有一定的合理性,單純采取“堵”的辦法,不僅難以達到預期的管理目標,還造成市場主體行為扭曲、統計數據嚴重失真等問題。從現實需要出發,比較理想的做法是變“堵”為“疏”,出臺專門法規,允許有條件地開展境內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把“地下”資本外流引導到“地上”來。
3、管制的必要性不大,且事后監管完全可以達到管理目的的,可以將事前審批制改為事后備案制。或授權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例如,2008年5月,直接投資外匯業務信息系統上線運行后,外匯管理部門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實現數據的實時傳輸,可以對銀行辦理的每一筆業務進行監控,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在技術手段已能滿足陳管要求的情況下,
建議進一步改革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方式,將部分業務授權給符合條件的外匯指定銀行“接辦理,一方面為企業帶來更多便利,另一方面也將外匯管理部門職工從繁瑣的審批工作中解脫出來,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開展統計監測和調查研究。
(四)適應經濟主體需求,推動外匯管理便利化
積極適應經濟主體的需求,在日常管理中圍繞便利化要求。開展對具體項目實施情況的評估,盡量簡化手續,縮短流程。方便經濟主體操作
1、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以電子數據取代紙質材料。企業到外匯局辦理業務,通常要提供大量書體面材料,其中很多都是上游部門批文的復印什。外匯局實現與商務、工商、海關等上游部門的數據聯網后,完個可以直接從系統中提取相關信息,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紙質的批準證書、營業執照等材料,從而降低企業的辦事成本。
2、在滿足真實性的前提下以概括式規定取代列舉式規定。目前,操作規程大多采取列舉式規定,詳細列明每一項業務需提供的審核材料。這樣做的好處是便于“對號入座”,操作比較簡便,但規定過細容易造成管理比較僵化,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例如,企業辦理外債還本付息業務必須提供現匯賬戶5個工作日對賬單,這一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實時了解賬戶變動情況,但證明材料僅限于對賬單,不能用其他材料如賬戶余額證明來替代。外匯管理的核心內容是真實性審核,只要交易的真實性和合規性能夠得到保證,可以簡化相關審核流程和報送材料要求,盡量避免一一列舉的方式。
3、對相似或相關業務以合并管理取代分立符刪。通過對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似、相關業務的合并管理,提高監管效率,減少企業的成本。例如,出口核銷和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這兩項業務在管理目標、管理對象等方面重合度較高,前者采取南貨物流逐筆匹配資金流的方式,核實企業貿易出口的真實性,而后者通過采取由資金流總量匹配貨物流的方式,核實企業貿易收匯的真實性。從便利企業、銀行操作的角度,建議將出口核銷和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合二為一,現行出口核銷制度退出,借助中國電子口岸業務平臺,南銀行對企業出口貿易收匯真實性進行核查。
(五)發揮外匯指定銀行作用,助推外匯管理簡約化市場化改革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提高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加快,外匯指定銀行在外匯管理政策傳導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建議要充分考慮加強銀行經營便利化與合規化的協調,有效發揮外匯指定銀行的作用。
1、梳理外匯管理事項,給予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更大的權限。對于銀行經常項下自身結售匯,如服務貿易、利潤等項目外匯收支和結售匯,可按照經常項目可兌換原則,允許銀行參照其他境內機構的管理規定,自行進行操作。允許銀行在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上實行正負區間管理,增強銀行匯率風險管理能力,進一步活躍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
2、以強化銀行內控為重點,提高銀行執行外匯管理政策的自覺性。一方面要強調銀行內郎控制制度能夠覆蓋所有機構網點和所有外匯業務,并應隨外匯管理政策變化及時調整。另一方面,外匯局對銀行采取“上糾一級”制度,要求銀行高度重視外匯業務內控制度的制訂、執行和完善工作,上級行必須切實承擔起對下級行外匯業務合規監管的職責,把對銀行內控制度的監督和現場檢查結合起來,作為衡量銀行執行外匯管理政策情況的重要標準。
(一)落實一攬子促平衡的外匯管理措施。2007年,經國務院批準,外匯局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和改進外匯管理的12項政策。已經出臺或落實的政策共有6項,包括:取消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允許境內機構根據經營需要自行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整合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匯管理政策,消除在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開立、購匯與結匯等方面與區外政策的差距;放寬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主體、投資品種、投資市場及購匯限制,允許符合條件的信托公司開展受托境外理財業務;建立異常外匯資金流動監管協調機制,制定協調機制非現場監測指標,組織有關部門協查和依法處理境外資金非法流入案件;健全國際收支申報數據核查制度,積極進行外匯基礎數據整合等。此外,繼續研究落實外資企業外匯登記和資本金結匯管理、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改進銀行掛牌匯價管理、放寬境內個人對外投資的匯兌限制、加強外債管理、放寬境外機構在境內籌資限制等6項政策。
(二)進一步便利境內機構和個人外匯收支。從2007年2月1日起,實施《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將個人年度購匯總額提高至5萬美元。整合47項個人外匯管理法規,廢止了16項,進一步規范和便利了銀行及個人的外匯業務操作。全年個人購匯425億美元,比上年增長近3倍,其中購匯用于投資的比重,從上年的2%大幅上升到37%。批準符合條件的企業財務公司內部結售匯業務試點。基本完成進出口核銷制度改革配套法規的制定,擬定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方案。在渤海銀行試點結售匯雙向頭寸管理。取消通過境外機構進行債務項下保值業務審批。
(三)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拓寬資本流出渠道。一是全面下放境外直接投資審批權限,大力支持企業“走出去”。全年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共匯出外匯108.2億美元,增長32%。二是推進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金融投資,到年末共有50家商業銀行、基金公司和保險公司獲得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累計批準投資額度645億美元,實際匯出353億美元。三是繼續完善境外放款管理,在個別地區試行民營企業境外放款,批準6家民營企業境外放款額度共計1646萬美元,實際匯出1010萬美元,得到試點地區政府及民營企業的高度評價。目前,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劃分的7大類43項資本項目交易中,實現可兌換或較少限制的共24項,嚴格管制的主要是針對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工具、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衍生工具、居民對外借款和放貸等6項。
(四)嚴格外匯資金流入和結匯管理。一是加強對“關注企業”的動態監管,監控多收匯企業的貨物貿易外匯收支行為。二是分階段調減金融機構短期外債指標,抑制短期外債過快增長。三是加強對房地產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和登記管理,限制返程投資設立或并購房地產企業,嚴格限制外資房地產企業借用外債。四是先后開展10省市和21省市外匯資金流入與結匯檢查、銀行自身收結匯專項檢查、銀行短期外債專項檢查等7項檢查和調查。五是加大對地下錢莊和非法買賣外匯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成功破獲深圳“杜氏”等52個地下錢莊和非法買賣外匯案件,共搗毀地下錢莊及外匯非法交易窩點30多個,抓獲外匯非法交易分子180多名,總涉案金額100多億元人民幣。
(五)繼續加強外匯市場建設。一是擴大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進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新引進1家做市商、包括兩家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內的15家即期會員和10家遠期會員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二是豐富交易品種和業務范圍,推出銀行間市場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業務,修訂人民幣外匯衍生產品主協議。運行新一代外匯交易系統,正式上線交易人民幣外匯即期、遠期和掉期。三是改進即期結售匯業務市場準入管理,制定銀行黃金交易敞口的管理方式。四是允許外幣代兌機構為境外個人辦理限額內的人民幣現鈔兌回業務,并自行制定掛牌價格。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外匯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市場相結合,競價和詢價交易方式相補充,覆蓋即期、遠期和掉期等類型外匯交易工具的市場體系。
(六)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2007年,我國外匯儲備繼續較快增長,在美國爆發次級按揭貸款危機、引發國際金融市場震蕩的環境下,我們切實加強儲備經營管理。一是積極優化貨幣結構和資產結構。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投資品種,較好地實現了儲備資產的長期多元化投資管理。二是大力加強風險管理。運用國際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通過多元化投資分散國家、市場和資產風險,提高交易對手信用評級限制,有效控制市場波動對儲備投資的負面影響。儲備經營未因次貸危機發生信用違約損失。三是支持和配合國家外匯資金的運用。協助組建成立中國投資公司,大力支持匯金公司和中司的資金管理和劃撥,積極配合貨幣政策的實施等。
三、2008外匯管理改革動態
2008年,外匯管理工作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貫徹“推改革、促流出、重監管、抓手段”的工作思路,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要求及人民銀行工作會議的具體安排,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更好滿足境內機構和個人合法持有與使用外匯的需要,嚴格跨境資金流動監督與管理,加強外匯儲備經營,努力改善國際收支平衡狀況。
(一)創新貿易外匯管理方式。
(二)繼續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
(三)嚴格外匯資金收結匯管理。
(四)加強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監管。
一、跨國公司幾個財務管理問題及對策
(一)進出口價格問題及對策
由于我國較為嚴格的外匯管理體制,使跨國公司在國內、國外市場的資金運作存在著政策障礙,由此導致了一些迂回規避對策,如通過內部轉移定價實現利潤轉移和避稅。價格轉移的表現形式為“高進低出”,即從母公司或關聯企業進口材料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出口產品價格低于國際市場價格,通過這種方式將國內企業的利潤向境外轉移。如果進口設備價款遠高于國際市場價格,不但使企業固定資產價值虛增,折舊增加,利潤減少,導致稅收減少,而且母公司以較少的投資取得較多的股息和紅利,變相將企業利潤向母公司轉移。
對跨國公司的價格轉移問題是我國外匯管理的薄弱點。對于貨物貿易等經常項目交易一般是事后審核價格,如有發現不符合核定價格的情況,再進行處罰。從根本上說,價格轉移是一個稅收問題。西方發達國家的稅務部門有專門搜集國際市場價格資料的信息網絡,在判斷價格轉移方面有獨特的優勢;而我國目前尚沒有這樣的網絡。因此,外匯管理部門應加強與稅務、海關部門的合作,建立價格預警機制。對于報關價格與海關的價格系統存在較大偏差、累計數目較大的產品應及時通報外匯管理和稅務部門。在海關提供資料的基礎上,結合銀行提供的企業購付匯材料,通過審計師對有疑點的跨國公司賬目進行審核,發現問題。
(二)資金管理問題及對策
全球資金集中管理是近年來跨國公司普遍采用的一種財務管理模式。但受我國現行外匯管理體制的種種限制,國內子公司很難參與集中管理,從而整體的資金利用效率降低。如外匯賬戶最高限額的規定,企業實資收本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結算賬戶最高限額為750萬美元。這對于投資額3000萬甚至過億美元的跨國公司來說,此賬戶限額遠遠不夠。收匯后高于限額部分只能強制結匯,而付匯時卻由于自有外匯不足只能購匯,增加了企業匯兌損失風險。
跨國公司為有效發揮資金集中管理職能,可采取分散報關、地區總部集中對外收付匯的運作模式。即跨國公司進出口時,由地區總部統一向外匯管理部門申請,申請中列明辦理進出口報關的子公司名單,及相應的內部管理規定。進口時,由外匯管理部門將審核后的公司名單發給銀行,銀行根據上述名單為地區總部辦理進口付匯手續,最后由地區總部統一辦理核銷手續。出口時,則按外匯管理部門審核通過的子公司名單,由地區總部集中收匯,子公司持經外匯管理部門確認的地區總部“收匯通知”或結匯水單,辦理核銷手續。此外,外匯管理部門應逐步放松對外匯賬戶最高限額的要求,實現強制結匯向意愿結匯過渡。
二、跨國公司匯率風險及對策
隨著歐債危機、美債危機、人民幣升值等復雜的國際、國內形勢,匯率變動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增大,對匯率走勢的預測難度加大。企業必然面臨匯率風險問題。
企業如何防范外匯風險呢?
首先,把握匯率變動方向。經常關注人民幣兌美元、歐元、日元等主要幣種的匯價變動情況,定期分析匯率變動趨勢,把握匯率變動方向,以及匯率升降對進出口的影響程度,增強匯率預測能力。
其次,向客戶轉嫁成本或壓低制造成本。面對匯率風險,除了完善內部管理、提高效率之外,企業需要采取多種策略以轉嫁匯率風險。
1.簽約時把浮動匯率可能帶來的價格變動寫在合同條款之內。
2.簽約時采用多種計價貨幣。如以賒銷方式賣產品到國外,或以賒購方式向國外買產品,靈活選用采用美元、歐元、日元等。
3.協商固定匯率把成本鎖定。如在合同中的價格條款上規定使用固定匯率,只有未來匯率發生超過一定范圍的波動,價格條款才可按波動的匯率進行調節。
4.靈活運用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常見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有預付貨款、跟單信用證、跟單托收和賒銷等,每種方式在規避匯率風險方面作用不同,需要靈活掌握。
5.提前收付或延期收付。企業以外幣計價的應付賬款或借款,若該貨幣是強勢貨幣。則企業可采取提前付款策略減少或避免外匯損失;若該外幣是弱勢貨幣,情況則反之。
6.申請辦理貿易融資或其他授信業務。
7.申請辦理保函業務。
一、外匯及外匯管理。
所謂外匯, 就是指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根據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我國的外匯包括外國貨幣、外匯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以及其它外幣資產。
外匯管理是指一個國家為了保持本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對外匯的買賣、借貸、轉讓、收支、國際清償、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實行一定限制措施的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持本國的國際收支平衡,促進本國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我國外匯儲備的現狀
自1994年起,我國的國際收支就持續逆差。截止到2012年6月,我國外匯儲備達32,400.05 億美元,居世界第一位。但我國外匯儲備結構單一,過于集中于美元資產。外匯儲備的不斷積累,使人民幣處于不斷增大的升值壓力下。必須承認,經常項目與資本和金融項目“雙順差”的存在是人民幣升值壓力形成的關鍵和根源所在。人民幣的升值勢必給中國的出口帶來不利影響,從而對促進就業和保持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三、我國現有的外匯管理體制的缺陷。
1994年1月1日匯率并軌后,中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在對資本與金融項目實行嚴格管制的同時,對經常項目實施強制的結售匯制度。除了允許部分外商投資企業開設外匯現匯賬戶外,對中資企業實行強制結匯,經常項目下的外匯收入除少數非貿易非經營性收入外,都必須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外匯市場最大的買入者。近年來,我國連續貿易順差,中國人民銀行只能購買超額的外匯,這就造成了基礎貨幣投放量的增大,加上貨幣乘數的作用,形成過分寬裕的貨幣供給,加劇了通貨膨脹壓力,不利于國內的宏觀調控。
從國際金融體系角度觀察,我國外匯儲備快速上升,但結構仍以美元為主。這使得我國經濟增長已有成果和未來命運承受著巨大的匯率風險,特別是美元匯率風險。同時我國外匯儲備的管理缺乏有效的風險評級及預警機制。我國對外匯儲備的管理和對外投資一直沒有建立專門的風險管理和預警機制,對外投資時的決策基本依靠國外的信用評級機構,不利于外匯儲備的管理及良好的投資決策。受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外匯購買的當時信用評級很好的機構債券卻給我國帶來不小的損失。
四、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的改革趨勢。
1、外匯儲備多渠道的應用。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全面爆發以來,中國外匯儲備管理堅持多元化投資原則,一定限度減少了國際金融市場波動對中國造成的負面影響。外匯儲備多渠道應用已成為大勢所趨。首先,國家在本著安全性原則的前提下會向盈利性傾斜。其次,市場呼聲最高的就是實現“藏匯于民”,幫助社會公眾及中小民營企業獲得外匯融資支持。相信隨著匯改的深化,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民從外匯中獲得更多的福利。另外,外匯作為國家的一項巨額資產,應注資國有企業,鼓勵和支持有實力有優勢的企業“走出去”對外投資和跨國經營。這樣不僅會拓寬我國外匯儲備的投資途徑,還會增強我國企業在外國的競爭力,增強我國的國際影響力和經濟實力。同時,要加大重要戰略性資源的投資力度,建立全球配置資源的戰略。從長遠來看,國家會站在戰略的角度將一部分外匯儲備轉化成戰略性資源儲備,如石油、礦產、稀有金屬等,加快建立并不斷完善重要資源的戰略儲備體系。還有,外匯將會作為一種政策工具,財政性地用于海外購買或擴大內需,運用外匯儲備支持地方政府發債購匯用于擴大內需,而且還可以用于財政發債間接注資社保基金。
2、外匯持有人的多元化。
雖然目前我國居民用于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等經常項目用途的購付匯需求已得到充分滿足,資本項目下除對一些風險較大的國際收支交易存在部分管制外,企業對外直接投資,企業和個人通過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海外資本市場等渠道均無政策障礙。但是,今后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改革,將會就持有主體多元化而言,將原先集中由人民銀行持有并形成官方外匯儲備的格局,轉變為由貨幣當局、其他政府機構和企業與居民共同持有的格局。
3、強制結售匯將向意愿結售匯過渡
目前的外匯結售匯制度和外匯占款制度已使得我國國內的人民幣流動性過剩,導致資產泡沫。同時由于外匯主要掌握在央行手里,民匯太少,它使得至今中國還是一個海外投資小國,難以充分利用全球適價的資源發展中國經濟。伴隨著經濟發展,強制性結售匯制度已不斷受到來自國內外的市場沖擊和挑戰。從2011年1月1日起,企業經常項目外匯收入不再實行強制結匯的要求。中國將由強制結售匯制度向意愿結售匯制度過渡,有序推進外匯管理制度改革。
4、建立有效的風險評級及預警機制。
在金融危機中,我國利用所購買的美國房利美、房地美的債券給我國造成了不少的損失。未來中國將逐步建立起有效的風險評級及預警機制,不再只是依賴于國外的信用評級機構,而是獨立自主地判斷,降低外匯投資的風險,提高收益率。
五、商業銀行的應對策略。
1、做好準備,擴展外匯中間業務。
隨著我國外匯體制的改革,需要商業銀行做好準備,積極拓展外匯中間業務,為售匯、票據承兌和貼現、外匯擔保、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外幣兌換等業務提供更加專業、高效的服務,更加有力地支持我國的匯改制度。
2、加強金融創新。
隨著外匯儲備“走出去“的戰略以及意愿結售匯制度的實施,需要商業銀行積極開發金融產品,增加金融創新,為投資者“走出去”提供更多的選擇,提高人民幣在國際貨幣及資本市場的地位。應根據不同的金融工具,設立不同風險程度的金融產品,以滿足不同人們與企業、機構的需求,實現風險性與收益性并存。
3、調整投資比重,適度增加外資貸款,評估風險收益。
商業銀行應不斷適應國家的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積極響應外匯管理當局的號召,適度增加外資貸款,調整投資比重,在不同國家,不同行業,應用不同的外匯幣種進行投資,增加外資貸款的多樣性,以減少風險并增加我國商業銀行的對外影響力。
4、為出口企業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務。
繼續深化的外匯體制改革一定會促進更多的出口企業增加自己的對外業務,也會促進一些原先不做出口貿易的企業轉而從事對外出口。因此,商業銀行應該為出口企業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務,傾向性地為出口企業提供更多的貸款,做出口企業堅強的后盾。
參考文獻:
[1]董睿琳.對我國巨額外匯儲備管理的探究分析[J].商場現代化.2008(2):34-36.
中圖分類號: F8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003-7217(2011)06-0008-06
一、中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的人民幣遠期定價權新機制與新問題
定價權是指一個開放型經濟體是否擁有主導和掌控某種資產或商品價格,并且不受外部操控影響的能力。在中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人民幣遠期定價權則涉及人民幣匯率控制能力的實際歸屬問題,其直接關系著中國的金融改革、金融安全與金融發展。從理論和現實來看,人民幣遠期匯率的變化主要受兩方面因素影響(見圖1)。一是利率平價機制。這一機制源于利率平價理論。該理論是成熟金融市場中遠期匯率的形成基礎,其核心觀點是遠期匯率的決定取決于兩種貨幣的利率差異變化。二是人民幣無本金交割遠期(nondeliverable forward,以下簡稱NDF)市場。該市場屬于離岸外匯市場(offshore market),其主要通過跨市套利機制和信息傳遞機制等途徑對在岸外匯市場(onshore market)施加影響或壓力。應當說,人民幣定價權的問題產生和演化與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有著內在的聯系,正是日益需要推進的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不斷深入展開的金融全球化逐漸使人民幣定價權問題浮出水面。而最關鍵的改革時間段體現在2005~2006年,當時中國對外匯管理體制和匯率形成機制進行了一次更為全面,也更具集中性的改革。這次改革打通了人民幣即期外匯市場和遠期市場的聯系渠道,使利率平價機制對在岸遠期匯率的決定具有了市場基礎和體制保障。然而,境外金融市場也在發生變化,隨著人民幣升值壓力的不斷加大,境外人民幣NDF市場在經歷了發展低谷后,再次出現迅猛發展勢頭。離岸人民幣NDF報價不僅已經成為國際市場觀察人民幣匯率走勢的重要參考,也在某種程度上成為境外金融機構掌控人民幣遠期匯率和對人民幣進行投機的新手段。例如,中國商業銀行在進行人民幣遠期匯率報價時往往要參考人民幣NDF匯率。根本的原因在于,如果中國國內遠期匯率報價與NDF匯率報價出現較大差異,不僅將使國內遠期產品缺乏吸引力,而且也使具有跨境業務能力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突破管制,在離岸市場和在岸市場間展開套利活動,導致中國國內遠期匯率與人民幣NDF市場匯率趨同壓力倍增。在這種嚴峻形勢下,人們就必須思考,中國金融市場究竟有沒有對人民幣遠期匯率的掌控能力,利率平價機制和人民幣NDF市場哪一項因素對在岸遠期匯率的決定發揮著核心性的引導作用;究竟如何解決這一迫在眉睫的難題。這個問題至關重要,已經成為中國實現內外經濟均衡、有效化解外部風險和確保金融安全的長期性重大問題,因此,需要尋找科學合理的研究視野,予以持續深入地研究。
二、基于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視野的人民幣遠期定價權研究綜述
鑒于改革的漸進特征,我們需要從歷史視野真正審視人民幣遠期定價權的研究重點和探索解決問題之策。應當說,關于人民幣遠期匯率決定機制的問題很早就有國內學者進行研究。早期的權威成果由易綱、范敏于1997年研究作出,其結論是利率平價在人民幣遠期匯率決定上解釋力不強[1]。其后,多位學者繼續致力于此方向研究。例如,薛宏立在2002年也得出了類似結論,認為利率平價的預測匯率與實際情況并不相符[2]。現在看來,早期的研究結果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在當時條件下,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和匯率體制改革尚為滯后,資本項目被嚴格管制,利率平價機制也就很難發揮作用。在此背景下,當時的遠期匯率只能由市場對匯率未來走勢的預期來決定。另外,由于當時人民幣無本金交割市場處于起步階段和初期階段,加之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未實現自由兌換,因而境外NDF市場的參與者還難以在兩個市場進行有效套利[3],所以,國內的研究并沒有對人民幣遠期匯率的安全性或者說定價權問題進行更多的關注。
在2005~2006年間,中國的外匯管理制度改革使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發生很大轉變,境外的人民幣NDF市場對在岸市場的影響力也在增加,于是關于人民幣遠期定價權的研究和討論進入一個新的階段。2006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率先給出了官方看法:“中國人民幣遠期市場定價機制實現了從基于預期的定價機制向利率平價的轉變,從而擺脫了境外NDF市場的影響并開始影響NDF市場價格走勢,目前境外NDF合約貼水點數基本穩定于以利率平價計算的貼水幅度附近,中國銀行間人民幣遠期市場已掌握了人民幣遠期定價的主導權”[4]。 此后,Wensheng Peng, Chang Shu, Raymond Yip(2007)通過實證分析得出了與央行近似的觀點,他們認為利率平價機制開始對在岸遠期匯率以及人民幣NDF市場發揮影響,中國已經具有人民幣遠期定價的掌控能力[5]。但是其他學者提出了不同的觀點,例如彭紅楓和胡利琴(2007)通過靜態和動態回歸模型對人民幣遠期定價權問題進行研究后認為,在2005年10月21日~2006年9月1日的整個區間內,利率平價機制對人民幣遠期匯率決定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NDF市場仍是影響人民幣遠期定價的主要因素,該影響在較長的時間內將持續存在,但力度會越來越小[6]。我們認為,之所以出現以上截然相反的結論,可能的原因是,匯改時間不長使得有效數據量過少,遠期結售匯數據不易取得等因素限制了實證研究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最近幾年,人民幣NDF市場由于人民幣的升值預期日益強烈而出現更為迅速的發展,并對在岸匯率的形成機制產生重大影響。其主要的途徑有兩個方面:(1)跨國公司、金融機構和從事國際貿易的企業開始通過公司跨境業務的財務一體化運作展開套利活動,從而將離岸和在岸市場緊密地聯系起來了。(2)人民幣離岸市場通過信息溢出機制對國內商業銀行的遠期匯率報價產生影響。這兩個方面的新情況已經突破國內對金融機構從事離岸市場報價和交易的政策限制。在這種背景下,人們的研究重點逐漸發生轉變,開始更多地關注人民幣NDF市場對國內遠期匯率甚至對金融安全的影響。例如潘慧峰、鄭建明、范言慧(2009)采用ECM和BEKK模型分析得出人民幣NDF市場在總體上享有定價權的結論[7];嚴敏、巴曙松(2010)運用Granger因果檢驗方法和DCC-MGARCH模型,對境內遠期匯率和境外NDF匯率的關聯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認為在2006年10月中國開始禁止境內機構從事NDF交易后,并沒有改變離岸的人民幣NDF市場價格信息發現的中心地位,人民幣NDF市場掌握了人民幣匯率的定價權[8]。
可以看出,研究者的視野和思路已經由早期的遠期匯率決定機制研究向離岸市場對人民幣定價權的影響進行轉變。但是這些研究都是出于特定歷史節點作出的,沒有全面考慮兩個緊密相關的問題,即沒有考慮到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的步伐和進程、中國內外金融聯系日益緊密、金融資本流動渠道更加豐富、人民幣遠期定價權能力究竟如何以及人民幣遠期定價權研究與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如何更好地結合起來。因此,十分有必要在新的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形勢下,將利率平價機制和人民幣NDF聯系起來,綜合研究人民幣遠期匯率的定價權歸屬問題,確立中國金融發展和金融安全的改革發展思路。
三、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新形勢下的人民幣遠期定價權研究(一)回歸模型與基本統計特征描述
為了考察利率平價、人民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匯率對國內銀行間市場人民幣遠期匯率的影響,可考慮構建如下模型:
DFt=α+β1NDFt+β2CIPt+ut(1)
其中,DFt為境內銀行間市場人民幣遠期匯率,NDFt為境外人民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匯率,二者均為可觀察數據。CIPt則依據抵補利率平價理論的最基本模型Ft+T-StSt=rt-r*t=f得出。其中,f為遠期升貼水率,St為即期匯率,Ft+T為期限為T的遠期匯率,rt和r*t分別為本國利率和外國利率。
其境內人民幣遠期匯率、境外人民幣無本金交割的遠期匯率數據來源于路透終端,即期匯率數據來自于中國貨幣網,美國的利率數據是美元Treasury Constant Maturities的1月期利率,來自于美聯儲網站。中國的利率則是1個月期的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HIBOR),來自于中國貨幣網。鑒于國內學者已對前期問題做了初步研究,同時也為了更好地揭示外匯市場在匯改后的有效運行情況,本文不再選取2005~2006年匯改初期的不穩定數據,而將數據的區間定為2007年1月4日~2010年6月28日。按境內外的交易時間進行配對后共得780組數據。以此為基礎,計算出DFt,NDFt和CIPt的基本統計特征(見表1)。從表1可以看出,DFt,NDFt和CIPt的基本統計量均較接近,但DFt和NDFt之間差距更小;CIPt的各統計量更穩定,波動性要小于DFt和NDFt統計量;DFt、NDFt和CIPt均呈現尖峰厚尾型,不滿足正態性假設;Q統計量顯示各序列存在自相關性,即各序列后期值的大小受到前期值的影響。為了反映各統計量隨時間的變化規律,圖2繪出了三者的時序變化。可以看出,NDFt和DFt的吻合程度很大,CIPt與之有一定程度的偏離。為了進一步揭示三者的關系,可以測算相關系數。結果是,DFt與NDFt,CIPt之間的相關系數均很大,大于0.9,而DFt與NDFt之間的相關性為0.998387,大于DFt與CIPt之間的相關性0.958589(見表2),這與表1中反映的信息具有一致性。
(二)人民幣NDF遠期匯率、利率平價與在岸遠期匯率的實證關系
1.單位根檢驗。在協整檢驗之前,首先需要通過單位根檢驗來判斷數據的平穩性(這里采用ADF檢驗)。表3列出了各變量的檢驗結果。在水平檢驗時,各變量均有較大的P值,在5%的置信水平下不能拒絕時間序列變量存在單位根的假設,也就是變量不是平穩時間序列。而一階差分后,各個變量的P值均接近于0,在1%的置信水平下可以拒絕原假設,即各變量一階差分序列平穩,為一階單整時間序列,因此,可以進一步分析三者之間的協整關系。
2.協整檢驗。
為揭示變量之間是否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這里選用JohansenJuselius多元協整分析技術來進行研究。根據AIC和SC準則來選取階數,結果表明:當p=8時,DFt,NDFt和CIPt之間的滯后階數是最優的,因此DFt,NDFt和CIPt之間的協整滯后階數選取7。殘差項通過ARCH檢驗不存在異方差,利用LM檢驗殘差序列不存在自相關,利用JB檢驗正態性。可以利用最大特征值和跡統計量進行協整檢驗,結果分別見表4和表5。可以發現,DFt,NDFt和CIPt在5%的置信水平上跡統計量和最大特征值統計量均拒絕了R=0的假設,不能拒絕R≤1的假設,因此,三個變量之間只存在著一個協整關系。經過標準化后的協整關系式為:
DFt=1.240420NDFt-0.275587CIPt+EC
(0.06755) (0.08702)(2)
式(2)中下面括號中的數字表示各個協整系數估計值的t-統計量。NDF前面的系數為正,說明境內遠期匯率隨著境外遠期匯率的上升而上升,兩者變動方向一致。同時,NDF回歸系數遠大于CIP回歸系數,說明NDF對DF的影響程度要遠遠大于CIP對DF的影響程度。
3.誤差修正模型。
在DFt,NDFt和CIPt之間存在協整關系的基礎上,可以根據Engle和Granger提出的兩步法來建立誤差修正方程:
對式(3)的估計見表6。
可以發現,模型中各變量的變動對人民幣遠期匯率DFt變動的影響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都是顯著的,但平價匯率CIPt的變動對人民幣遠期匯率DFt的變動影響非常小,系數僅為0.042923。可見,盡管利率平價對人民幣遠期匯率的決定開始發揮影響,但影響十分微弱。這再次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早期提出的“中國銀行間人民幣遠期市場已掌握了人民幣遠期定價的主導權”的觀點。
另外,本研究與彭紅楓和胡利琴(2007)的結論存在不同之處。這里發現平價匯率CIPt對人民幣遠期價格DFt變動的影響已由不顯著轉變為明顯。主要原因是近些年中國利率市場化和匯率體制改革不斷推進,使得利率平價機制的外部實施環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也應該看到,中國的利率平價機制效果依然很弱。
4.Granger因果檢驗。
在ECM 模型框架下,可以通過Granger因果檢驗分析市場間的信息流向,進一步分析人民幣遠期匯率方面的定價權歸屬問題。表7給出了一階差分VAR的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結果。可以發現,人民幣NDF市場為境內遠期市場的Granger原因,信息從NDF市場單向流向境內遠期市場;CIP也為境內遠期市場的Granger原因,信息由CIP單向流向境內遠期市場。這進一步驗證了ECM模型的結果。由此可以得出更為確切的結論:境外人民幣NDF市場十分活躍,已經在人民幣遠期匯率的形成中具有主導作用,而平價匯率對遠期匯率的引導功能較弱,尚無法確保中國牢固獲得的人民幣遠期定價權。
5.脈沖響應分析。
脈沖響應函數描述的是在隨機誤差項上施加一個標準差大小的新息(innovation)沖擊后對內生變量的當期值和未來值所帶來的影響。采用一般脈沖響應方法進行分析后的結果如圖3所示。圖中橫軸表示沖擊作用的滯后期間數(單位:天),縱軸表示銀行間人民幣遠期匯率變化,實線表示脈沖響應函數曲線,代表境內人民幣遠期市場受境外市場和利率平價機制沖擊后的反應。
脈沖響應函數曲線表明,境外人民幣遠期市場受外部條件的某一沖擊后,使NDF價格發生變化,通過境內外跨國機構套利活動和市場參與者預期的改變,給境內人民幣遠期匯率帶來同向的沖擊,而且對境內人民幣遠期匯率的沖擊具有顯著的推動作用和較長的持續效應,這與前面得出的結論完全吻合。CIP受到沖擊后,對DF的影響非常不穩定。這種影響在短期內表現為正,但非常微弱(在第3期達到最高點時也還不到1個單位),在一定時期過后(第5期)很快轉變為負,且負向影響逐漸變大。這說明如果貨幣當局試圖依據利率平價理論,通過改變影響人民幣遠期匯率的各項因素來控制人民幣遠期價格,往往難以取得良好效果。
四、中國有效掌控人民幣遠期定價權與深化匯率制度改革的主要思路
通過以上研究可以發現,2005年8月以來在中國外匯市場領域推出的各項改革措施已經對人民幣遠期匯率的決定產生具有積極意義的影響,利率平價機制開始在人民幣遠期匯率的形成決定中逐漸發揮作用。但這種作用還非常微弱,人民幣遠期匯率的定價機制并沒有實現從基于單一預期的定價機制向利率平價的有效轉變。與此同時,鑒于改革的漸進性,離岸人民幣NDF市場已經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國內的政策約束,開始成為影響人民幣遠期匯率走勢的重要外部因素,反過來對匯率制度改革形成了強大的壓力,使匯改面臨更加不穩定和不可控的外部影響。可以認為,在未來一段時間里,以掌握和鞏固人民幣定價自為重要目標的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改革將是中國金融改革必須要邁過的一道難關,也是建立發達金融體系,確保國家長期金融安全的一項核心內容。
基于這種情況,中國現在需要嚴密注意兩方面問題。首先,應全面認識和處理金融市場與金融體制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我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尚處于中途,金融市場運行與貨幣政策所依據的基準利率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國際資本自由流動受到嚴格的管制,這些問題最終使得利率平價的前提條件和制度要求無法得到有效滿足。但是,爭取人民幣遠期定價權的形勢已經十分嚴峻。僅依靠行政命令禁止境內機構參與境外人民幣NDF市場,并不能有效提升境內遠期外匯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也并不能促進境內即期和遠期外匯市場的發展和完善。因此,我國急需在確保匯率政策獨立自主的前提下,加快金融市場的環境建設,深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防止人民幣遠期定價能力的弱化及至喪失。其次,應追根溯源,逐步解決人民幣遠期定價機制缺失背后的社會經濟問題。從歷史角度看,人民幣升值的巨大壓力主要來自于我國長期實行的出口導向型政策和積極吸引外資戰略。盡管國家已經開始不斷調整貿易政策和外商直接投資政策,但是國際收支不平衡問題依然不斷加劇。主要的原因是:中央和地方財力不均衡以及地方政府追求“GDP政績”,致使地方政府總是想方設法擴大出口和吸引外資。最終的結果是造成了在固定匯率制度下的外匯儲備急劇增加,物價上漲壓力不斷加大,央行被動提高利率,人民幣升值壓力上升等一系列嚴峻問題。這些問題不僅使國內利率平價機制不能有效發揮作用,而且也逐漸成為金融不穩定因素。考慮到這兩方面的問題,中國今后要實現人民幣的遠期定價安全,就必須在金融體制和經濟體制兩方面下功夫。
1.推動金融體制的綜合改革和金融市場的全面深化。為此,應加快確立利率市場化改革為基礎、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為核心,金融體系創新為依托的三位一體金融發展策略。(1)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加強對利率進行間接調控的市場建設、能力建設和制度建設,減少央行對利率的直接干預。具體而言,應加快建立成熟、統一的債券市場,探索構筑良好的債券收益率曲線,并將SHIBOR打造成為真正意義上的金融市場和貨幣政策利率。(2)在堅持主動性、漸進性和可控性的原則基礎上,深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減少對外匯市場的過多管制,有步驟地完善中國國內銀行間市場的即期和遠期匯率形成機制,擴充國內外匯市場的交易主體,有效增強境內外匯遠期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特別是以中央銀行主導的結售匯制度,已經到了一個必須要改革的關口。建議盡快放松境內人民幣遠期結售匯市場的“實需原則”政策限制,拓寬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改變單邊市場格局,增加人民幣匯率彈性,防止境內匯率被動地受到境外人民幣NDF市場的牽制。就短期而言,“放寬銀行即期外匯留存頭寸的限額,放寬銀行間市場人民幣外匯日波動空間限制”[9]應成為決策部門考慮的重要匯改內容。(3)加快探索創新能有效鞏固境內即期和遠期人民幣匯率定價權的各種有效方式。在逐漸開展銀行間外匯期權交易的基礎上,嘗試開展在岸的人民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市場業務,加快研究外匯期貨以及其他人民幣衍生產品的市場創新。力爭通過發展多層次的人民幣衍生品市場,減少風險規避者對離岸NDF的過多依賴,提高國內遠期匯率的國際影響力。為此,建議結合匯改進程和期貨市場的實踐,盡快推出美元、歐元、英鎊和日元等主要的外匯期貨品種,使其成為確保人民幣遠期定價權的基礎性工具。
2.繼續全面深化社會經濟體制改革。這也是中國經濟轉型和長期發展的根本要求。簡言之,中央和地方需要理順財權,共同加快社會保障體制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通過提高居民收入和增強居民消費能力,減少經濟發展對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資的過度依賴,以此降低外匯儲備增加過快對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宏觀經濟運行造成的巨大壓力,也為提高我國人民幣遠期定價權能力和實現金融安全創造必要的社會經濟環境。
參考文獻:
[1]易綱,范敏.人民幣匯率的決定因素及其走勢[J].經濟研究,1997,(10):26-35.
[2]薛宏利.淺析利率平價模型在中國的應用[J].財經研究,2002,(2):14-19.
[3]郭茹.境內市場已握人民幣遠期定價權[N].第一財經日報,2006-08-11.
[4]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2006[OL]. pbc.省略 .2006-08-09.
[5]Wensheng Peng, Chang Shu, Raymond Yi. Renminbi derivatives:recent development and issues[J]. China & World Economy, Vol. 15, 2007.
[6]彭紅楓,胡利琴.關于人民幣遠期定價權問題的研究[J].經濟管理,2007,(20):28-32.
[7]潘慧峰,鄭建明,范言慧. 境內外人民幣遠期市場定價權歸屬問題研究[J].中國軟科學,2009,(9):156-164.
[8]嚴敏,巴曙松. 人民幣即期匯率與境內外遠期匯率動態關聯[J].財經研究,2010,(2):16-26.
[9]王大賢.為了切實掌握匯率定價權建議開辦人民幣在岸NDF業務[N].上海證券報,2011-01-25.(責任編輯:寧曉青)
On RMB Forward Pricing during the Chine's Foreign Exchange System Reform
AN Yi, CHANG Qing, ZHAO Siqi
(Center for Futures & Financial Derivatives,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China)
Abstract: After analyzing the relationship among RMB nondeliverable forward exchange rate,interest rate parity and onshore forward exchange rate,it is found that the existence of offshore RMB nondeliverable forward(NDF) market weaken the pricing power of RMB forward rate,although interest rate parity system has some effects on the forward rate. To strengthen internal RMB pricing power, China should not only reform the interest rate and foreign exchange system but also encourage the finance innovation.
Key words:
Forward exchange rate of RMB; Pricing power;RMB NDF;Interest rate parity; Exchange system reform
一、問題的提出
我國央行和IMF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國外匯儲備余額為19460.30億美元,居世界第一位,約占全球外匯儲備的25%。巨額外匯儲備提高了我國對外支付能力,增加了海外投資者信心,并為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撐。但是,儲備量的增加直接影響了央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同時,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令我國巨額外匯儲備面臨縮水風險,給我國外匯管理當局提出了巨大挑戰。因此,完善現行外匯儲備管理體制,加強對存量和增量外匯儲備的管理是當前我國亟待解決的問題。
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重要原因是我國對外匯投資的限制及采取的缺乏彈性的匯率制度。我國連續多年的“雙順差”是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來源,但卻不是使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根本原因。從國際收支平衡表上看,經常項目順差主要是我國外貿企業出售產品和服務所獲取的外匯資產,資本項目順差主要是外商直接投資。如果逐步取消強制結匯制度,實行充分彈性的匯率制度且對外匯投資沒有嚴格限制,這些外匯資產自然會在經濟主體之間進行交易和對外投資,最終形成市場均衡和國際收支平衡。除非央行對外匯資產有特殊需求,否則央行無須購買外匯資產,外匯儲備就不會增加。因此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逐漸取消強制結匯制度,盡快實現匯率決定真正市場化,放寬對外投資限制,才是緩解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根本途徑。目前,由于我國難以承受本幣迅速升值可能產生的巨大成本,匯率市場化采取了漸進的方式。在這一過程中,外匯儲備繼續快速增長是難以避免的,單靠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改革并不能解決這一問題,但是通過改革可以降低因保持匯率穩定使外匯儲備增加而產生的成本,同時提高外匯儲備的使用效率。
關于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的改革,李揚(2007)等學者提出,在現行體制下,絕大部分外匯資產集中于央行并形成官方外匯儲備是有問題的。應當改革外匯資產持有者結構,一方面,按照“藏匯于民”的思路,鼓勵企業和居民購買、持有外匯,形成非官方外匯資產;另一方面,實現官方外匯資產持有者的多元化,成立各種類型外匯投資公司購買、持有外匯,從而減少央行購買、持有的外匯儲備規模,從源頭上緩解流動性過剩。
關于第一點建議,在人民幣升值預期下,實現外匯資產持有者的分散化、藏匯于民只是一廂情愿,如果這種轉化可以實現,央行從一開始就不會積累如此多的外匯儲備,外匯儲備劇增的問題從一開始就不存在。因為經濟主體不愿持有外匯資產,為了保持匯率穩定,央行才不得不購買并持有外匯儲備,除非本來就沒有升值壓力。關于第二點建議,筆者認為,這一思路是正確的,但對官方外匯資產的性質缺乏清晰的劃分,因而也就不能從根本上區分不同外匯資產的管理模式,可操作性不強。本文試圖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厘清官方外匯資產和外匯儲備的概念,指出我國目前外匯儲備管理體制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礎上,構建出官方其他外匯資產和外匯儲備的管理模式,為管理當局提供一些可供選擇的改革思路。
二、我國目前外匯儲備管理體制存在的缺陷
目前的研究為完善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但筆者認為還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未充分厘清外匯儲備資產與官方其它外匯資產的區別。IMF在其外匯儲備管理的指導性文件――《外匯儲備管理指導方針》中,對外匯儲備的定義是:外匯儲備是由貨幣當局能夠控制的、可及時獲取的一國的公共部門擁有的外國資產。識別外匯儲備資產的標準,一是有效控制,二是隨時可用。“為了掌握儲備資產或是達到其他的目的,貨幣當局自然持有國外資產或對國外資產進行控制。各種目的之間并不相互矛盾。比如,近期派不上用場的儲備資產可用來投資世界銀行的債券,增加開發資金的規模。出于上述原因持有的資產一般都視為儲備資產。相比之下,用于開發和其它目的直接長期貸款資產則不作為儲備資產。”由此可見,外匯儲備資產有其明確的目標和嚴格的條件,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外匯資產(即使是官方外匯資產),都不計人外匯儲備統計中。按照IMF第五版《國際收支手冊》關于國際收支平衡表中的項目統計,我們可以推知,一國官方外匯資產包括:貨幣當局持有的外匯資產;各級政府持有的外匯資產;貨幣當局持有的外匯儲備資產。即使不考慮貨幣當局單獨持有外匯資產,官方外匯資產至少包括兩部分:各級政府持有的外匯資產和貨幣當局持有的外匯儲備資產。一國的外匯資產包括官方的外匯資產和非官方外匯資產。為清楚起見,我們把除外匯儲備之外的官方外匯資產稱作官方其它外匯資產。
我國經歷了外匯儲備從嚴重短缺到高度充足狀態,擁有龐大的官方外匯資產,不同的外匯資產理應發揮不同功能,采取不同的經營利用方式。但我國的官方外匯資產一直等同于外匯儲備資產,由中國人民銀行持有并管理。因此。應根據外匯資產的功能明確區分官方外匯資產,一部分作為外匯儲備資產由貨幣當局持有,行使外匯儲備的職能,我國學者用不同方式計算的我國適度外匯儲備規模最多不過8000億美元;另一部分作為貨幣當局和各級政府持有的其它外匯資產,用于投資和重要戰略性資源的購買。
第二,缺乏清晰的分層次管理系統,儲備授權體系不明確。一國外匯儲備授權體系可以分為三個主要層次:第一層次是儲備的持有層次上的授權,這一層次上的被授權對象是國家貨幣當局。第二層次是儲備經營運作和經營管理上的授權,這一層次的被授權對象是有關政府部門或投資公司。第三層次是儲備交易操作上的授權。第三層次在各國之間沒有太大差別。在我國,第一層次授權,應是國務院代表國家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統一持有、經營和管理外匯儲備,這一模式為央行主導模式。第二層次授權,應是央行授權國家外匯管理局操作與管理外匯儲備,如要進行分檔管理,央行還應授權專業外匯投資公司經營,外管局負責流動性管理,外匯投資公司負責投資性管理。授權方與被授權方為委托關系,雙方以合同形式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現在已成立的國家外匯投資公司是由國務院直接設立,其職能是實現外匯資產的保值增值,這種外匯資產的性質取決于購買外匯儲備的資金來源。如由國務院授權財政部發債,則財政部與公司為委托關系,外匯資產的性質屬官方其它外匯資產;這種形式的授權,央行只是把非官方的外匯資產轉換成官方其它外匯資產,起了一個中介作用。如國務院授權央行直接把外匯儲備劃撥給新成立的公司,則央行與新
公司為委托關系,外匯資產屬外匯儲備。目前我國采取的是第一種形式。從央行公布的外匯儲備總額看,中司2000億美元的資產并未從外匯儲備中移出。由此可見,目前并沒有真正區分清楚外匯儲備管理體制和官方其它外匯資產管理體制。
第三,外匯儲備的形成機制沒有改變,難以從制度上切斷外匯儲備與貨幣發行的直接聯系,外匯占款成為央行發行基礎貨幣的主渠道,使得央行資產負債結構極不合理。目前討論的思路是為多余的外匯儲備尋找出路,并沒有改變外匯儲備的形成機制。成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只是通過發行債券的形式把央行持有的多余外匯儲備轉化為官方其它外匯資產。其作用僅僅是在官方其它外匯資產的管理方面,沒有改變外匯儲備的形成機制。只要中國的匯率決定缺乏彈性,在存在本幣升值預期的前提下,為維持匯率穩定,央行就仍然要通過投放基礎貨幣購買外匯儲備,外匯儲備與貨幣發行的直接聯系難以從根本上切斷。
與外匯儲備居第二的日本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相比,可以看到,我國央行在資產持有方面與之有明顯差別。下面是2001年到2008年8月中日央行國外資產、政府債券在總資產中的比重比較。
在我國央行的總資產中,占主要部分的資產是國外資產。從2001年到2008年8月間,外匯資產占比逐年上升,從31.4%上升到77.5%,政府債券占比在2.2%至9.6%之間。而日本央行政府債券占總資產的比重大致在55%―70%之間,外匯占比在3.7%―6.9%之間。和日本央行相比,我國央行所持有的政府債券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明顯過少。這種資產的缺陷是對資產的買賣決定權上存在著非對稱性。即在資產的買進和賣出過程中,資產的買賣決定權不完全掌握在央行的手中,因而資產交易的實際結果與央行想要得到的結果并不一致。我國央行的國外資產主要是外匯儲備,其買賣的決策權掌握在我國外貿部門和國外部門的手中,結果常常與央行所希望出現的結果相背。例如在通貨膨脹時期,央行本應緊縮貨幣,但如果此時凈出口出現順差或者外商直接投資迅速增加,為保持人民幣匯率穩定,央行就需要用人民幣全額兌換外匯。其結果是央行所持有的資產非情愿地增加,等額本幣進人流通領域,造成物價更快地上漲。在經濟蕭條時期,央行應該放松貨幣,但此時如果出現國際收支逆差,央行就必須承擔起彌補國際收支逆差的責任,其結果將使央行的資產總額下降,基礎貨幣供給量的進一步收縮,對經濟造成了更為嚴重的傷害并加劇通貨緊縮。
三、對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改革的一些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我國的官方外匯資產將分為兩部分:一是央行持有的官方外匯儲備,二是官方其他外匯資產,兩者應分屬于不同的主體獨立運作。沿著這種思路向前推進的關鍵是建立兩類基金:以國家能源基金為基礎的財富基金和外匯平準基金。
(一)建立以國家能源基金為代表的財富基全
由于官方外匯資產對應的是央行的本幣負債,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要把一部分外匯儲備轉化為官方其它外匯資產,需財政發行國債籌集本幣資金或直接向央行出售國債購買。國家通過發行特種國債從央行購買的外匯就轉化成了官方其它外匯資產。我國目前財富基金性質的中司就是財政發行1.55萬億的特別國債從央行置換2000億美元外匯儲備建立的。筆者認為中司的以被動投資、財務投資為主的投資模式并不是我們現在可選的最佳模式。國內許多學者提出了用外匯儲備購買資源類產品的構想,但能否用外匯儲備購買、如何購買缺乏系統、科學的論證。
首先,關于能否用外匯儲備購買的問題,本文上面關于官方其它外匯資產的論證給予的回答是肯定的。這些資產的性質是由經濟主體資產轉化來的國家資產,經濟主體和國家對這些資源配置的目標完全不同。經濟主體擁有外匯資源無非有三大用途:一是用于進口所需商品和服務;二是用于對外投資;三是賣給其它經濟主體或貨幣當局。獲得外匯的其它經濟主體無非還是重復上述操作。經濟主體的目標是效用或利潤最大化,而國家的目標是服務于一國經濟長期發展需要。因此,對于這些資產的經營運用,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用于購買外國國債或其它金融證券獲取微不足道的利息或收益不是中國目前的首選,而用于購買國家戰略儲備物資和高新技術等才最符合中國長遠發展戰略要求。目前中國在很多戰略性領域都還遠遠落后于許多發達國家,隨著經濟快速增長,中國對能源的需求已逐漸超過國內自然資源的儲存及開發能力,以石油為例,我國的戰略石油儲備遠遠落后于美、日、法、德、韓等國家。從戰略上講,用這些外匯資產購買石油帶來的收益遠遠大于購買任何金融資產的收益。從經濟意義上講,因為用于儲備像石油這樣可耗竭資源的資本,有望從逐漸升高的價格中獲得收益,盡管建立儲備耗費的資本損失了利息,但這可以在跨時期的實際價格的增長中得到補償。按照傳統的經濟學理論,當市場是完全競爭以及零開采成本時,均衡的石油價格剛好是利率增長,此時,投資于戰略性石油儲備的資本沒有機會成本,它只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儲蓄而已。很多人低估了戰略性石油儲備的收益,因為他們只計算了儲備投資的利息成本,但卻沒有考慮其本身的預期收益。
其次,關于如何購買的問題,建立國家能源基金是一種可行方式。目前世界上的財富基金的規模,按財富基金研究所2008年12月的統計是3.94萬億美元,其中與石油、天然氣相關的基金約2.5萬億美元,占全部基金的64%。但這些產油國的石油穩定基金的運作并不能給我們提供現成的經驗。作為消費大國,國家能源基金的作用恰好與產油國的穩定基金相反:他們是把賺來的石油、天然氣收入作為對未來的一種投資,而我們實際上是用其他收入來為未來的能源安全投資,從而實現保障民生和經濟安全的目的。盡管中國現在已經有了中司,但建立國家能源基金還是很有必要的。在石油價格低位時期,政府可以依照中司的成立模式,一次性置換20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約占現有外匯儲備總量的10%),作為官方其他外匯資產建立國家能源基金,由指定機構專門進行石油和稀缺資源的購買。基金用途單一,易于管理,便于有關部門根據市場狀況對石油等資源與外匯的配置比例做出靈活調整。
(二)建立外匯平準基金
關于外匯儲備管理體制的模式,筆者認為,建立外匯平準基金是核心。設立外匯平準基金作為調節外匯市場和穩定匯率的專用基金。當外匯市場供求發生較大變化、匯率出現動蕩時,央行運用外匯平準基金在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來調節供求,使匯率在目標范圍內波動。目前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等國都是通過財政部持有的外匯平準基金來穩定匯率的。與財政部持有不同的是,我國的基金可以在現有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儲備司的基礎上組建,國家授權央行管理,由外匯管理局具體操作經營。這樣做的好處是,按照路
徑依賴,順應中國外匯儲備管理的發展路徑,制度變遷的成本小。
基金由外幣基金和本幣基金構成,外幣基金由現有的外匯儲備的一部分形成,央行與外匯平準基金為委托關系。本幣基金的來源可參照國際上成功的作法,通過在市場上發行債券籌集。與央行通過發行基礎貨幣購買外匯儲備不同,外匯平準基金是通過發行債券籌集本幣在外匯市場上購買外匯儲備的,從表面看,過去是央行發行基礎貨幣購買外匯儲備,再通過發行央行票據回籠貨幣;現在是外匯平準基金發行債券籌集本幣,再用本幣購買外匯儲備,兩者只是順序上發生了變化。實質上,這一變化是從制度上切斷了外匯儲備變動與國內貨幣發行之間的直接聯系,把央行從這一聯系中解脫出來。
在存在人民幣升值預期的前提下,基金發揮的作用是用本幣負債置換外匯資產,從理論上對市場流動性沒有任何影響。新增外匯儲備不進入央行的資產負債表,央行可以根據市場上貨幣供求狀況,自主地調整貨幣供應量,從而可以提高國內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穩定性。這樣就形成了央行負責貨幣政策的實施,外匯平準基金負責匯率的穩定的分工。由于平準基金是在央行的管理下運作的,利率和匯率的協調也就容易做到。至于發行債券造成的利息成本與央行發行央行票據的利息成本是一樣的,是政府為穩定匯率必須承擔的代價。
在匯率真正市場化之前的這段過渡時期內,我國的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應采取央行主導模式。現有存量外匯儲備的大部分繼續由央行持有管理,新增外匯儲備由外匯平準基金持有。央行對外匯儲備實行分檔管理。央行撥付一部分外匯儲備給平準基金,授權外匯平準基金負責流動性管理,在執行外匯儲備的基本功能同時,按照安全性、流動性的原則經營外匯儲備,以安全性和流動性為主。央行再授權有條件的商業銀行或專業外匯投資公司負責投資性管理,完全按照市場化運作。在外匯平準基金、商業銀行和專業投資公司內部,建立完善的內部治理結構,制定業績考核標準和投資風險基準并進行有效審計。
四、結論及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
上述分析的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新模式,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優勢:
第一,區分了外匯儲備資產和官方其他外匯資產,理順了外匯儲備管理體制的授權體系,使分層次管理系統更加清晰,有利于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高效運行。外匯儲備資產和官方其他外匯資產的性質不同,因而投資目的和投資方向截然不同,應由不同的管理部門分別管理。外匯儲備管理體制集中管理外匯儲備資產,按照外匯儲備的不同職能,可分為流動性資產和投資性資產管理,由央行授權不同機構進行管理。這樣的授權體系清晰、明確,可以大大提高我國外匯儲備管理的效率。
第二,從制度上切斷了外匯儲備與基礎貨幣發行之間的直接聯系,解決了因外匯儲備增加而產生的流動性過剩,提高了國內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穩定性。外匯平準基金的建立,改變了外匯儲備的形成機制。外匯儲備不再通過央行發行基礎貨幣取得,而是通過外匯平準基金發行債券籌集人民幣的方式取得,阻斷了外匯儲備增加與基礎貨幣發行之間的直接聯系。發行的債券可以在債券市場上流通,增加了我國債券市場的債券品種,擴大了債券市場的規模,有助于推動我國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央行票據會逐漸退出債券市場,央行不再是債券市場上的最大做市商,有利于央行保持中立,獨立執行貨幣政策的職能。
第三,優化了央行的資產結構,使央行更好地執行貨幣政策。有效地增加央行持有的國債總額,可以使央行更好地執行貨幣政策。由于國債資產買賣的控制權可以更多地掌握在央行手中,因而增減國債資產以替換基礎貨幣的交易一般可以由央行來決定在繁榮時期,央行可以通過市場賣出公債券,收回基礎貨幣,以達到讓經濟降溫的目的。在蕭條時期,央行則可以通過市場買進公債券,放出基礎貨幣,以便使更多的基礎貨幣投入流通,達到使總需求增加的目的。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6-016-03
截至2010年年底,我國外匯儲備規模約為28473億美元,約為世界第二大外匯儲備國日本外匯儲備量的1.8倍。近年來,經常項目與資本金融項目的“雙順差”是我國外匯儲備高企的源頭。后金融危機時代,我國強勁的經濟增長勢頭與高漲的人民幣升值預期使我國成為了國際游資與“熱錢”的新興避風港,進一步加快外匯儲備增加的步伐。
我國外匯儲備高企一方面直接使央行貨幣政策獨立性趨于失效,另一方面致使匯率政策與貨幣政策之間的沖突難以避免,間接加劇了內部失衡問題。而目前我國采取的是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缺乏彈性,這強化了外匯儲備高企對貨幣政策的不利影響機制,使我國承擔著較高的機會成本,加大了宏觀調控的難度。
一、外匯儲備高企對我國貨幣政策影響機制的理論研究
1.外匯儲備高企的直接影響機制分析。我國央行通過三條渠道發行貨幣:財政渠道,銀行信貸渠道和外匯占款。現行的結售匯制度下,我國外匯儲備高企對內表現為外匯占款的,直接制約我國貨幣政策獨立性。
(1)貨幣供給內生性增強,貨幣政策時滯縮短。一國貨幣供給應當內生性與外生性相互平衡。隨著對外開放程度不斷加深,外匯占款的激增導致貨幣供給要被動地受制于經濟環境的變化,尤其是進出口與資本流動等對外經濟形勢的變化,央行無法獨立地決定貨幣供應量的大小,只能被動地適應外匯占款的波動。對外經濟占國民經濟的比重越大,貨幣供應的內生性越強,央行貨幣政策在控制貨幣供給方面的有效性也就越低。
再者,中央銀行基礎貨幣從發行庫流出到經過信用擴張流入社會經濟運行體系之中,需經過從中央銀行到商業銀行的一系列信貸活動, 從整個銀行體系到企業體系的存貸款轉化過程具有較長的時滯。而我國外匯儲備高企所帶來的外匯占款通過銀行結售匯體系將基礎貨幣迅速轉化為企業存款,縮短了貨幣供應時滯期限,削弱了貨幣供給速度的可控性。
(2)貨幣供給結構非預期失衡,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受阻。外匯占款的劇增不僅放大基礎貨幣供給總量,而且造成貨幣分配結構的非預期性失衡。我國目前正加大經濟發展方式改革的力度,在新興戰略性產業等領域出現了較大的資金缺口,而新興產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通資金只能依賴傳統的商業銀行信貸。而為了維持社會貨幣總供給相對穩定,央行不得不加大對沖外匯占款引起的貨幣供應增加的力度,同時通過提高商業銀行法定存款準備金等措施緊縮商業銀行信貸規模,結果是外匯占款擠占國內信貸,產業融資缺口難以填補。
當國內資金供需關系緊張時,外向型企業可通過結匯取得大量盈余資金,而內向型企業卻難以尋覓到資金來源或者資金使用成本上揚。資金分配的不均將使產業結構失衡,不利于宏觀經濟的健康發展。我國出口貿易額大、招商引資較多的沿海地區行業所掌握的資金相對充裕,而外匯收入稀少的中西部地區行業資金相對難以滿足經濟產業升級的需求。這種結構性矛盾的存在會加劇中國經濟的區域發展不平衡,減弱貨幣政策實施對宏觀經濟發展的促進效應。
2.外匯儲備高企的間接影響機制分析。我國外匯儲備的高企在外匯市場上表現為外匯供給的不斷增加,加大人民幣升值壓力。從外匯市場供給需求模型角度分析(如圖1):假定一國初始外匯供給線為S0,外匯需求曲線為D0,外匯市場均衡點為A,均衡匯率為E1。若此時外匯供給增加,供給曲線右移至S1,與D0相交于新的均衡點B,均衡匯率為E2。若此時匯率固定在點E1位置或者僅發生微小波動,則此時外匯超額供給為Q1Q3,貨幣升值壓力為E1E2。同時外匯儲備高企所導致的本國貨幣升值預期將降低國內用匯企業對外匯的需求,其將會把持有的外匯賣給外匯銀行獲得本幣,規避匯兌損失風險。外匯需求的減少,使需求曲線左移至D1,與S1相交與F點,均衡匯率為E3位置。此時若仍維持匯率保持在E1點固定或微調,則超額外匯供給擴大為Q5Q3,人民幣升值壓力增加為E1E3。在這種傳導機制下將產生渦輪效應,促使升值預期不斷增加,外匯需求的不斷遞減,加大一國匯率壓力性失控風險。
我國目前采取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保有一定的彈性,但是為了防止匯率波動對我國外向型經濟的沖擊,央行仍然積極主動進入市場熨平升值預期引致的市場型匯率波動。面對干預外匯市場可能引發本幣的流動性過剩問題,央行不得不對采取沖銷干預政策調控本幣供給量,對沖措施又會弱化外匯市場匯率干預措施的效果,從而致使央行貨幣政策陷入循環的兩難局面。
同時,我國債券市場機制尚不完善,可供央行操作的債券品種有限,因此央行必須自行創造負債發行央行票據,吸收本幣過剩的流動性。作為有價證券,央行必須為央票持有人支付利息。而美國基準利率的不斷下調,我國外匯儲備進行保值增值的主要品種――美國國債收益率不足以抵補央行票據的利息支出,中央銀行面臨虧損局面。自2010年6月以來,在市場歐洲債務危機蔓延,美國不斷加大“量化寬松”政策力度以及外匯儲備增幅不減等一系列負面因素下,央票二級市場收益率不斷上行,一、二級市場利率持續出現倒掛。高企的發行價格和低位的收益率回報,使得機構在一級市場認購央票的熱情持續下降,各種期限央票的發行量不斷下滑,公開市場操作已幾近于喪失流動性管理能力,央行的貨幣政策操作工具趨于失效。
二、外匯儲備高企對我國貨幣政策影響機制的實證研究
本文將采用時間序列分析方法,運用格蘭杰因果檢驗,通過Eviews5軟件進行數據運算,對我國外匯占款與貨幣供應量、外匯儲備與人民幣匯率之間的關系進行實證研究,分析理清外匯儲備高企對貨幣政策的影響機制。
1.數據選擇與處理。我國外匯儲備(WHCB)數據來自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外匯占款(WHZK)和準貨幣M2(ZHB)數據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NEER)數據來自國際清算銀行網站。通過計量檢驗研究我國外匯儲備與人民幣匯率以及外匯占款與準貨幣之間的關系。由于我國2005年7月我國開始實行匯率改革,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為了剔除初始不規律浮動,所以本文使用自2005年10月至2010年10月的月度數據進行實證分析。為了消除數據的趨勢線性化,異方差現象,對數據進行自然對數變換為:lWHCB、lWHZK、lZHB和lNEER。ADF檢驗中最優滯后階數通過SIC準則和Mankinnon(1991)臨界值確定,格蘭杰檢驗滯后階數根據赤池(AIC)原則確定。
2.實證結果分析。
(1)單位根檢驗。對于時間序列而言,為了保證模型檢驗的有效性,首先采用Dicker-Fuller標準的單位根檢驗(ADF)對相關時間序列數據的穩定性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見表1。
從檢驗結果看,lWHZK,lZHB,lNEER和lwhcb的水平序列均非平穩,而它們的一階差分都是平穩的,即都是一階單整I(1)序列,滿足進行協整檢驗的條件。
(2)協整檢驗。采用Engle和Granger(1987)提出二步檢驗方法,分別建立lZHB與lWHZK、lNEER與lWHCB兩組變量之間的協整方程,通過OLS方法得出回歸方程:
lZHB=0.7401421927*lWHZK+4.260022397(1)
(28.30484) (13.79073)
R2=0.930246 F=801.1641(2)
lNEER=0.1210975748*lWHCB+3.51908465
(9.643167) (28.98480)
R2=0.605239 F=92.99068
兩個方程的可決系數比較高,T檢驗量和F檢驗量都顯著,模型擬合效果較理想。對回歸方程(1)、(2)分別提取殘差μ1、μ2水平值,并進行ADF單位根檢驗來看其是否存在協整關系。檢驗結果見表2。
從檢驗結果看,μ1、μ2分別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拒絕原假設,序列表現出平穩性,即兩組變量相互之間存在長期均衡關系。根據Hendry等人提出的ECM誤差修正模型,采用模型等價形式,分別構建lZHBL和lWHZK、lNEER和lWHCB之間的等價誤差修正模型,其分別為:
lZHB=0.1445235566*lWHZK+0.9860997636*lZHB
(-1)-0.1291222592*lWHZK(-1)+0.01084280793
(1.229784) (54.2325) (-1.10258) (0.114247)
R2=0.998655 F=14598.08
lNEER=-0.568736478*lWHCB+0.8881309151*lNEER
(-1)+0.576795574*lWHCB(-1)+0.4599451819
(-5.49194) (22.55373) (5.582447) (3.182196)
R2=0.965471 F=550.9048
(3)格蘭杰因果檢驗。上述結果證明兩組數據變量之間存在長期協整關系,我們可以對自2005年10月至2010年10月的lWHZK與lZHB、lNEER與lWHCB之間的關系進行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檢驗結果見表3。
從結果可得,在1%顯著性水平下,外匯占款是是準貨幣(M2)的Granger原因,存在單向因果關系。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下,外匯儲備對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存在單項因果關系,并不存在互為Granger因果的反饋性聯系,證明外匯儲備高企將會對我國貨幣政策獨立性產生負面影響。
三、外匯儲備高企問題的解決途徑――構建外匯平準基金
在我國施行有管理的匯率制度不變,匯率尚未真正得以市場化,對外投資受限,外匯儲備增長源頭機制難以根斷的前提下,我國外匯儲備高企問題的解決途徑應該著力于通過改革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來降低因保持匯率穩定使外匯儲備增加所付出的成本,隔斷外匯儲備高企對國內央行貨幣政策的聯系影響機制,維護貨幣政策獨立性。
1.“藏匯于民”和購買大宗商品措施效果的期望與實際背道而馳。有人提議將央行賬面資產過多的外匯儲備部分分攤給居民,一來可以減少儲備高企規模,二來能有效地促進居民消費,改善民生。但是在我國外匯管理制度不變情況下,居民手中增加的外匯在國內沒有合理的使用渠道,只能再次出售給外匯銀行換得本幣,這種行為無異于基礎貨幣的二次投放,更加大了國內貨幣流動性過剩。而且在人民幣尚未國際化之前,居民在國外用外匯進行采買,拉動的是他國的需求與經濟,對本國經濟影響收效甚微。
另外,有人提議購買大宗商品例如國際原油、黃金等,彌補我國經濟告訴發展帶來的資源需求缺口,改善外匯儲備結構。但是近年來石油出產國政局不穩,國際油價波動頻繁,而且大范圍地購買石油等戰略性物資,一來易引起他國的猜疑,二來通過需求拉動模式,引發國內輸入型通貨膨脹,貨幣政策調控壓力驟增。而黃金價格波動較大,現貨交易量少,多流行期貨交易,加大了買賣風險與保值獲利難度。作為貴金屬,黃金本身存量較小,提升儲備規模可操作性受限,改善優化作用有限。
2.構建外匯平準基金的優勢分析和現實作用。各國用來干預外匯市場的儲備基金,稱為外匯平準基金,它是由黃金、外匯和本國貨幣構成。其按照貨幣當局設定的理性匯率水平,對匯率超調以及波幅較大情形進行干預,實現匯率政策目標。
現今世界外匯儲備管理體制中,以美國、英國、日本三國外匯平準基金制度與運用效果較為突出。通過比較分析可知,其在進行外匯儲備管理時實行中央銀行與財政部二元管理體制,匯率政策和外匯市場操作交由財政部平準基金負責,央行僅處于貨幣政策的導向目的進行輔干預。財政部通過發行融資債券,從央行或者市場上籌集資金組織平準基金來源,外匯儲備的歸屬得以分化。儲備管理相關目標定義與解釋進行定期的信息披露,有助于防止社會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因信息不對稱而造成的行為偏差。
開放經濟條件下,構建外匯平準基金對于我國目前最大意義在于可以及時消化新增外匯儲備,有效規避投放基礎貨幣來對沖所引發的流動性過剩、通貨膨脹以及內外均衡矛盾等問題,徹底切斷外匯儲備高企與貨幣政策實施相互制約的制度。央行將新增外匯儲備轉移至外匯平準基金,按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目標進行資產管理,加強內部資金審計,通過績效考核評價等方式提高儲備管理效率。
同時,為構建平準基金所發行的債券可以作為特種債券在我國債券市場進行流通,極大地豐富了我國債券市場品種層次,有利于我國債券市場自我完善與資本市場的平衡健康發展。央行票據將逐步減發,央行無需被動地創造負債進行對沖。通過發行金融債券,新增外匯儲備將不進入央行資產負債表。央行持有的國外資產將減少,持有債券國債的比例將上升,央行對其資產擁有更為主動的買賣控制權,能有效地規避不同導向的貨幣政策實施時政策意圖與實際反映之間的非對稱性,提高貨幣政策實際執行效果。
參考文獻:
1.陸前進.人民幣匯率:現實、理論和政策[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10
2.康立.中國外匯儲備對貨幣政策的影響[J].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06(1)
3.岳意定,張璇.我國外匯儲備對基礎貨幣的實證研究[J].世界經濟研究,2007(1)
4.劉磊,冷穆.東亞外匯儲備管理比較[J].云南財經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5)
5.李楊,余維彬,曾剛.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改革[J].國際金融研究,2007(4)
6.朱慶.外匯干預理論與我國的實踐[J].南方金融,2007(2)
隨著外匯儲備的快速增長,擔心和爭論也紛至沓來。人們或懷疑外匯儲備規模的合理性,或詬病巨額外匯儲備的投資收益,或指責外匯儲備的積累輸入了通貨膨脹,或認為人民幣匯率因此而承受了越來越大的升值壓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無獨有偶,就在中國為外匯儲備的迅速積累而惴惴不安之時,世界上其他國家和地區,除去美國和歐盟這兩個在國際儲備體系中擁有“關鍵貨幣”的經濟體,也都出現了外匯儲備迅速增加的情況。此類現象之所以值得關注,其原因在于,這些國家外匯儲備的增加,恰恰是發生在亞洲金融危機之后他們摒棄了實行多年的固定匯率制并轉向各種形式的浮動匯率制之時;而我們一向奉為圭臬的外匯儲備理論卻告訴我們,一國轉向浮動匯率制,將大大減少其對外匯儲備的需求——理論與現實的矛盾,需要給予合理的解釋。
本文旨在以經濟和金融全球化為背景來分析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及其改革問題。我們首先從功能轉變的角度對我國外匯儲備的規模進行分析,然后對外匯儲備增長引起國內流動性迅速增加的現象以及貨幣當局的對沖操作進行評論,最后,在借鑒國外管理外匯儲備之經驗的基礎上,探討我國外匯儲備體制的改革問題。
二、外匯儲備的規模:著眼于功能轉變的分析
關于中國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現象,一個普遍的擔憂是,從傳統外匯儲備功能角度看,中國目前的外匯儲備規模已經足夠應付支付進口、償還短期債務和穩定匯率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不停地堆積外匯,等于將我們用寶貴的資源換回的資金低成本地交給外國使用。這一看法值得商榷,因為它忽視了在金融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外匯儲備的功能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
要理解20世紀90年代以來浮動匯率制與高額外匯儲備積累相伴相隨的新現象,我們必須從亞洲金融危機的特征以及世界各國的應對之策說起。
發生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的亞洲金融危機,并不是起因于各國經濟基本面的惡化,而是以國際投機資本對固定匯率制的惡意沖擊為主要特征的。經過亞洲金融危機之后,世界各經濟體大都放棄了固定匯率制度,轉而實行某種形式的浮動匯率制。但是,近期的實證研究表明,這些經濟體聲稱向浮動匯率制度轉變,并不意味著他們放棄了對匯率的干預。著名國際金融專家麥金農在對這些經濟體的匯率制度進行了縝密研究之后敏銳地指出,在某種程度上,這些經濟體向更為靈活的匯率制度轉變只是一種假象;從匯率的走勢和各經濟體的操作實踐來看,各種自稱自許的浮動匯率制以及管理浮動匯率制等等,其運行特征更像釘住匯率制度。”他將此概括為“沒有信譽的固定匯率制”。從制度層面上分析,這種匯率制度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為三種制度安排的結合,即公開宣布的彈性匯率制、(出于穩定目的)對匯率的頻繁干預、國家持有大量外匯儲備。我們認為,這種“三位一體”的安排,是新興市場經濟體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總結金融危機新特征所做出的理性選擇。
之所以要公開宣布實行浮動匯率制,為的是使投機資本難以獲得關于匯率變動的明確信息,從而大大弱化國際投機資本對一國(地區)匯率展開攻擊的動力;之所以要穩定匯率,是因為對于非關鍵貨幣國家(地區)而言,本國(地區)貨幣匯率對關鍵貨幣保持穩定,事實上將使得本國(地區)經濟、特別是物價水平獲得一種穩定的“名義錨”,從而有助于本國(地區)經濟穩定增長;之所以要保持大量的外匯儲備,為的是使貨幣當局更靈活地干預(而不是像固定匯率制下那樣單方向地干預)外匯市場,從而影響國際投機資本的預期,并據以對國際投機資本保持一種“威懾”,使得他們不敢輕易對本國(地區)貨幣匯率進行攻擊。從實踐效果上看,一國(地區)外匯儲備水平越高,其“引而不發”的“威懾”作用就越大,國際投機資本對該國(地區)的匯率和金融體系就越不敢造次。
此外,為緩和貨幣錯配的不利影響,新興市場經濟體往往需要通過增加外匯儲備來增強公眾對本國(地區)貨幣的信心。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外匯儲備在某種程度上具有金本位貨幣制度下黃金的功能,一國(地區)的外匯儲備就類似金本位制度下貨幣當局擁有的黃金。擁有大量的外匯儲備,就意味著該國(地區)貨幣當局發行的信用貨幣有一種實際價值的資產——外匯儲備作為支撐。因而,一國外匯儲備越多,居民對該國(地區)信用貨幣的穩定就越有信心,也就越能防止貨幣替代的發生。發達國家的實踐也從另一角度證明了外匯儲備在增強貨幣信心方面的作用。近年來,歐洲央行逐步減少了外匯儲備,但同時黃金儲備卻相應上升。歐元是當前惟一能與美元競爭的國際貨幣,為增強歐元同美元的競爭力,歐洲央行就不能過分依賴美元儲備發揮增強貨幣信心的作用——增加黃金儲備也就成為必然的選擇。
總之,自亞洲金融危機以來,雖然廣大新興市場經濟體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度,但是,其外匯儲備卻未如人們依據傳統理論而推斷的那樣大幅減少,反而有大幅增加,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新興市場經濟體外匯儲備的功能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轉變。
傳統的外匯儲備功能是與固定匯率制度相適應的。其明顯的特點就是十分強調外匯儲備的“務實”功能,即,一旦經濟受到不利沖擊,貨幣當局就準備實實在在地用“真金白銀”去滿足進口、支付債務和干預匯率的需要。在浮動匯率制下,滿足上述三項需要的功能大大弱化了。如今,外匯儲備管理的核心在于“保持信心”,具體而言,浮動匯率制下外匯儲備管理的目標主要包括:支持公眾對本國(地區)貨幣政策與匯率管理政策的信心;通過吸收貨幣危機沖擊以及緩和外部融資渠道阻塞,來克服本國(地區)經濟的外部脆弱性;提供一國(地區)能夠償還外債的市場信心;支持公眾和外部投資者對本國(地區)貨幣穩定的信心;支持政府償還外部債務與使用外匯的需要;應付災難和突發事件。
外匯儲備在“保持信心”方面的作用逐步增大,同時就意味著其作為一國(地區)財富的功能得到強化。換言之,追求國家財富的增長,成為外匯儲備管理日益重要的目標。實證研究表明,通過加強科學管理,外匯儲備可以取得令人滿意的投資收益。2005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一份題為《外匯儲備的財務成本》的研究報告中,通過對110個國家1990-2004年的全部數據進行嚴格實證分析,得出如下結論:在統計期內,即便將所有的成本(包括機會成本)都考慮在內,除發達國家之外的幾乎所有國家的外匯儲備都獲得了凈收益。應當說,較之同期其他任何投資而言,外匯儲備的投資業績都是毫不遜色的。
中國的情況也是如此。仔細分析我國的國際收支表,我們可以間接地推斷我國外匯儲備的收益情況(圖1)。以2005年為例,當年中國凈投資收益為順差91.2億美元,實現了自1993年以來的首次逆轉;其中,投資收益流入356.2億美元,同比增長92.2%;投資收益流出265.1億美元,同比增長16.9%。在中國的國際收支統計中,中國的投資收益包括“直接投資項下的利潤利息收支和再投資收益、證券投資收益(股息、利息等)和其他投資收益(利息)”。考慮到中國對外投資中官方證券投資(外匯儲備使用)占主導地位,可以合理地推斷,中國投資收益大幅上升與中國對外資產規模不斷擴大(主要是外匯儲備增加)密切相關。這間接說明,中國外匯儲備的投資收益是令人滿意的。
總結以上分析,我們認為,鑒于外匯儲備的功能已經從滿足進口支付、償還債務和干預匯率全面轉向提供信心并增加國家的財富,鑒于目前我國外匯儲備的收益是令人滿意的,討論外匯儲備規模的大小,已經沒有重要意義了。
三、外匯儲備增長過快的不利影響:流動性過剩及對沖困境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11.323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11-6406-02
經外周中心靜脈導管(PICC)是靜脈輸液的可靠通道,PICC置管可避免腸外營養液濃度、滲透壓和化學刺激對外周血管的影響,比外周靜脈更具有優越性[1]。但PICC留置期間,也有可能因為使用不當而出現機械性靜脈炎、置管感染、導管阻塞、靜脈血栓、感染等多種并發癥,嚴重的影響患者治療和縮短導管的使用時間。為保證胸外科患者正常的腸外應用,保證治療的順利進行,現回顧性分析我院胸外科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收治的50例腸外營養期間的PICC置管護理體會,分析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50例胸外科患者,所有患者均獲得明確診斷,采用手術治療,均簽署知情同意書,全部患者于術后1d開始腸外營養。排除血液系統疾病、嚴重感染;排除皮膚病患者。其中男26例,女24例,年齡18-72歲,平均45.8±12.7歲。食管癌16例,肺癌23例,惡性胸腔積液6例,縱膈病變5例。置管長度40-55cm,置管時間7-9d。
1.2 方法
1.2.1 置管所需材料 選用法國美德公司的規格為F4的三向瓣膜式PICC導管,3M無菌敷貼、約250ml生理鹽水,注射器、無菌手套、無菌棉簽、止血帶、肝素帽、脫敏膠布
、碘伏棉簽等。
1.2.2 護理方法
1.2.2.1 置管時的護理 盡量選擇貴要靜脈和肘正中靜脈,而不選擇頭靜脈。穿刺前用注射器抽取鹽水檢查導管是否通暢。穿刺時使患者保持平臥位,其穿刺側手臂與身體成90°,進針角度為15°-30°,見回血后將穿刺針與血管平行繼續推行1-2cm[2]。仔細測量置管長度,送管時動作輕柔緩慢,盡量減少對血管的機械損傷。導管進入肩部時,患者頭部轉向穿刺側,下頜靠肩以防止導管進入頸內靜脈[3]。置管過程中隨時觀察患者表情,觀察有無心悸、胸悶、氣促等癥狀。遇到阻力時不可強行送管,在不影響治療情況下盡量用較細導管,還可幫助調整,可使導管后退約2cm,再使導管角度和上臂位置充分調整后緩緩推進導管,用包內鑷子夾住導管緩慢送入套管內送入至預定長度。用20ml注射器抽回血,并用生理鹽水脈沖式沖洗導管,用蝶翼固定導管于穿刺點下端,穿刺點放一塊方紗布,覆蓋于無菌透明膜固定好,連接肝素帽,正壓封管。以穿刺點為中心用網狀彈力繃帶適當加壓包扎24h。
1.2.2.2 置管后護理 置管手術結束后及時進行X線片的拍攝以確定導管具置;置管成功后詳細做好護理記錄,包括導管種類、置入長度等。密切觀察穿刺點有無出血及炎性滲出物、導管有無脫出、局部疼痛。每天靜脈輸液后用0.9%生理鹽水容易沖管,若發現導管中有血凝塊應及時抽出[4]。注意保持局部干燥清潔,置管次日更換穿刺處敷貼,換敷料時嚴密觀察穿刺部位皮膚有無紅腫。妥善固定管道,告知患者管側上肢切勿劇烈運動,勿過度彎曲,伸展,以免導管滑脫出。在患者情況穩定的前提下囑其做握拳運動,沿置管靜脈走向皮膚外涂喜療妥藥膏,以預防機械性靜脈炎的發生。每5-7d更換敷貼及正壓接頭1次,夏季可縮短更換時間,如有潮濕,卷邊應隨時更換。
1.3 統計學護理 資料的錄入和分析采用SPSS12.0統計學軟件。用(χ±s)表示計量資料,營養指標的比較采用t檢驗,以p
2 結 果
全部患者均1次置管成功,成功率為100%。置管過程中均無死亡病例,無1例導管滑脫、感染、阻塞出現,無營養物質滲漏。置管時間7-9d,3例患者出現機械性靜脈炎,局部濕熱敷后緩解。營養期間無腸外營養相關并發癥,患者的電解質和肝腎功能均維持在正常范圍,體重無明顯下降,無營養不良和切口愈合不良等。
3 討 論
隨著醫學科技的不斷發展,深靜脈導管在臨床上應用越來越廣泛。PICC是可見性穿刺,具有操作簡單、安全,穿刺成功率高,留置時間長,適應證廣、費用低等特點[5],是胸外科患者術后值得應用的腸外營養供給裝置。但PICC作為一種異物置入靜脈,從穿刺到置管成功后維護及拔管,并發癥發生幾率高。靜脈炎、靜脈血栓和堵管都是PICC置管過程中比較常見的并發癥。我科在對胸外科患者通過PICC進行腸外營養過程中,加強護理,本著嚴謹的態度,控制好每一個環節。通過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及無菌操作技術,及時更換敷貼以減少感染的發生。穿刺后以網狀彈力繃帶適當加壓包扎24h減少局部滲血,正壓封管減少了堵管的發生,握拳運動及應用喜療妥外涂減少靜脈炎的發生。同時注意對患者進行PICC置管過程中的觀察,及時防止導管滑脫、導管堵塞,并進行相關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對PICC的自護能力。結果顯示,50例PICC腸外營養患者均未出現嚴重并發癥,營養狀態良好。綜上所述,加強PICC置管期間的護理有利于減少置管并發癥,保證患者的營養支持,提高患者術后的免疫力和手術效果,很好地維持重要臟器的功能。
參考文獻
[1] 王淑民.PICC置管應用于腫瘤患者腸外營養中的護理觀察[J].中外醫療,2011,30(15):116.
[2] 高媛.綜合護理干預對胸外科PICC置管期間并發癥的預防效果分析[J].現代腫瘤醫學,2012,20(7):1533-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