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17 20:51:47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保障工程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二、關注項目建設資金籌措到位的情況。
審核財政部門保障性住房資金的指標及財務資料,全面掌握資金來源的結構、規模及各年度投資完成額度,項目資金籌集到位使用情況,即中央、地方財政性資金、土地出讓金、公積金增值收益及企業自籌和社會融資等來源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結合項目審計,查看是否存在資金籌集不到位、滯撥工程項目資金、撥付不及時導致工期延誤、改變建設內容違規使用、擠占挪用騙取專項資金等問題,關注資金的使用效益,發現資金管理過程中的單位或個人涉嫌貪污、侵占等經濟犯罪線索。
三、關注建設程序及建設管理情況。
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往往時間緊、任務重,難免有主管部門或建設部門以資金籌集難、建設工期緊為由不遵守基本建設程序和疏于建設管理。審計中要通過查看項目建設資料、現場審計和調查等方式,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審計,從項目立項、用地、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驗收等建設程序中審核保障性安居工程在質量管理、工程施工、規劃設計以及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違法轉包、分包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同時,在工程招投標、材料采購等環節注意查找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案件線索。
(一)保障體系不夠清晰。由于不同種類的保障性住房依循的政策和分配制度不同,在缺乏住房保障頂層設計下,形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源整合的體制障礙,普遍感到資金打通使用難、政策打通難,整個體制的系統性存在明顯的缺陷。
(二)保障需求不夠明確。目前,__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年度計劃主要依據都是從管理部門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務角度出發,沒有能從中低收入家庭的實際需求角度出發來建設保障性住房,導致按照計劃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供給與需求相脫節、資源缺乏統籌性等現實問題。
(三)保障面發展不平衡。由于市區和各縣城鎮居民人口數量不同,存在對各類保障對象比例預測不一致,同時縣域經濟保障狀況不同,所規定的保障對象準入“門檻”標準不同等問題,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數量不一,布局還不科學,發展不平衡等原因,從而造成有的縣區需要保障對象多,輪候時間久。
(四)用地需求缺乏保障。根據中央“十二五”完成保障性住房覆蓋面20%的要求,__市到2015年應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10萬套。這同時也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用地提出了總量要求,但由于與城市規劃銜接不夠和形勢變化較快等原因,實際執行效果并不理想。一是保障對象動態變化,缺乏科學預測。二是主城區用地緊張,副城組團建設緩慢。三是由于__市大部分縣城都地處山區,建設用地非常緊缺,有的縣已經到了一地難求的地步。
(五)綜合配套設施滯后。__市絕大部分規模較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選址均在目前市政基礎設施還沒完全配套的城市稍邊緣區域,這種建設模式導致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生活配套設施建設滯后的問題,從而影響經濟適用住房的有效供應。
(六)項目建設資金來源單一。由于大部分縣建設資金仍靠財政轉移支付,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資金嚴重短缺。有部分縣的保障性安居住房雖然主體工程早已完工,但由于配套資金不到位,基礎設施沒完備而無法安排入住。
(七)保障模式創新不足。現行__市保障性住房主要采取實物分配形式,這種方式容易出現審查不到位、相關部門出具虛假證明、冒名頂替、依靠裙帶關系等問題。同時,整個小區都集居低收入保障對象,導致社會階層在空間上的分化與隔離。特別是那些遠離中心市區保障房的規劃布局,加大了低收入者的生活成本。
(一)明晰住房保障體系。為了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的規范性和持續性,建議盡快起草并下發實施《__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從文件規定層面對住房保障的惠及對象、供應標準、資金來源、運作方式、工作機構、保障措施、懲罰條款等進行嚴格界定,賦予住房保障建設管理部門相應執法權,成立執法機構,落實屬地管理,完善多部門聯合查處機制。
(二)加強保障需求研究。科學合理的保障性住房需求調查和預測是建設單位制定住房保障規劃的依據。建議政府有關部門聯合專業研究機構,建立住房保障需求調查分析檔案和數據庫,為安排今后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類型、規模、布局等提供科學依據。在此基礎上,及時編制和出臺__市棚戶區改造等住房保障規劃,明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空間布局、配套市政設施建設等內容,并與土地供應計劃做好銜接。
(三)強化土地儲備管理。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前期工作報批環節多、周期長,建議提前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儲備并落實到具體地塊。國土資源部門要開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審批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
(四)科學合理布局項目。建議對已基本建成的大型居住區,加強查缺補漏工作,盡快完善配套設施。對正在建設的大型居住區,在完善居住配套設施規劃的基礎上,加快道路、給水、排水、供電以及公交車線路開通等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基礎設施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時建成和交付使用。
1施工對象較為復雜和繁瑣
部分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中,必須進行爆破施工,這就存在爆破安全問題;部分施工單位在洪水期間施工中,洪水的侵襲的影響也避免不了;部分施工單位是基坑開挖的安全支護問題;部分施工單位存在大型機械設施的使用安全問題;部分施工單位存在引水發電隧洞、施工導流隧洞等洞室開挖襯砌、封堵施工的安全問題。
2施工環境較為艱苦和多變
水利水電工程項目施工現場普遍為人跡罕至的地方,施工單位人員的活動和休息區域也經常都是在簡易房或者房車里,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相對較差;在生活條件方面,例如飲食、保暖、出行以及衛生等條件較為艱苦;在安全設施方面,比如應急設備,醫療急救等準備的不充分火影對較為緩慢。
3安全施工的投資經費欠缺
安全施工的必要投資經費有所欠缺,這很大程度提高了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發生的幾率。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參建單位為圖經濟效益,壓縮安全措施經費開支,這些因素使得工程安全風險日益嚴重,安全隱患較多和安全事故頻發,造成不必要的人員、財產損失。
4施工管理人員的素質不高
不少施工管理人員,如,項目經理、工程監理等人員自身的安全素質并不是很高,安全意識較為淡薄,將安全技術保護措施經費當成了經濟利潤進行壓縮,造成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裝備、防護設施的建設不到位,安全問題的不到及時排除,為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了隱患。
保障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的幾點對策
1明確施工項目負責人,保證施工生產的安全
每個項目都有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對工程生產、經營方式實施有效的管理,他們對施工現場的情況應當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和了解。他們是項目上的第一安全責任人。項目上存在的各種安全生產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經營中各單位產生的矛盾等都要求依靠他去協調、處理。因此,對項目負責人要進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培訓,使項目負責人明確自己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證。
2提高員工技術管理水平,預防發生重大事故
技術是整個水利水電施工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保障。沒有完整的技術管理是難以將工程建設和安全保障做好的。因此,在技術管理過程中,技術交底一定要徹底,質量檢驗一定要符合標準,使施工人員對施工機械的構造特點、施工工藝以及施工中用到的各項技術安全措施有全面的了解,預防發生重大事故。
3定期召開安全例會,防范與解決施工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方應當定期召開安全檢查工作例會,要求施工單位派專門的安全人員參加。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施工方及時做出整改和完成期限,對不同的施工階段、施工環節、施工工藝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要提前分析和準備,及早提醒施工單位注意防范。
4完善施工人員安全培訓制度,降低事故發生機率
要重視對職工的施工安全培訓,保證充裕的培訓經費的投入;要將安全培訓工作常態化,采取更加靈活多變的培訓方式對施工的員工進行培訓,例如,采用實物、影音資料播放、現場參觀、現身說法等具有良好效果的培訓手段,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有效地降低事故發生的機率。
5嚴抓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影響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的主要因素
全日制工程碩士作為一種新興的培養模式,還未形成完整和成熟的學位論文質量評價體系,當前全日制工程碩士學位論文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選題把關不嚴,沒有真正體現出工程特色
工程碩士的學位論文必須強化應用導向,體現研究生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可采用應用研究、產品研發、工程設計、工程/項目管理、調研報告等形式。論文選題應來源于應用需求或工程實踐,通常還要體現一定的職業應用背景。
全日制工程碩士學生的導師既帶學術型研究生,也帶專業型研究生,由于精力有限和實踐經驗相對不足等原因,對論文的指導容易偏向于理論性研究,讓工程碩士的選題缺乏技術的應用性和工程實踐的可行性,偏離了工程碩士的培養初衷。
(二)缺少對中間環節的監管
全日制工程碩士實行“雙導師”聯合培養機制,學生需要到企業去進行工程實踐或論文創作,在企業實踐期間,學校導師對學生的管理會變得相對困難,無法有效地跟蹤學生在企業進行工程實踐的詳細情況和指導學位論文的進行,企業導師的管理和指導學生的方式往往又不夠成熟規范。
(三)對學術成果的要求單一
目前,絕大多數研究生培養單位要求研究生在學期間必須發表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這能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學術水平和寫作能力,但隨著研究生招生規模的擴大,研究生學術論文的質量不高、合格率低下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同時也容易導致學生把主要精力放到發表文章上,而沒有踏踏實實地進行課題研究,忽略了學位論文本身的創作。
(四)對學位論文的評審要求不夠嚴格
沒有建立公正的學位論文評價體系,論文評審容易被一些非學術的因素干擾;沒有建立具體的學位論文評價標準,全日制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的評審應重在考察學生綜合運用理論、方法和技術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評審標準應突出學生的工程能力、技術難度和經濟社會效益,弱化理論研究。
二、保障全日制工程碩士學位論文質量的關鍵措施
針對全日制工程碩士學位論文存在的問題,借鑒學術型碩士的培養經驗和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特點,可采取如下八點措施來保障其論文質量。
(一)嚴格規范選題和開題,明確開題時間
全日制工程碩士的學位論文選題應在導師的指導下,既要考慮到選題的科學性和先進性,也要考慮選題的技術應用性和工程實踐的可行性,充分體現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研究工作的技術價值、工程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
論文開題報告會上,學生要提交文獻綜述報告和開題報告,明確選題依據、技術路線、研究方案、預期效果、進度安排和參考文獻。參加開題報告會的除了本學科的專家以外,校內導師和企業導師也必須參加,以論證選題的應用價值、技術難度、工作量和可行性。
(二)定期向導師匯報學位論文進展情況
根據開題報告中的研究計劃,要求學生定期向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匯報學位論文完成情況,如取得了怎樣的階段性的科研成果、遇到了什么困難、下一步的計劃是什么。有條件的企業或課題組還可定期組織學生進行階段性答辯,督促學生按計劃進行學位論文,加強師生之間的聯系。
(三)加強學位論文中期檢查
學生提交中期檢查報告,學校組織導師和專家組進行檢查,通過學位論文中期檢查,一方面使學校對學生的論文工作有了較全面的了解,及時發現學生在論文工作中的問題;另一方面,學科的專家們針對每個學生的具體情況提出修改意見,指出存在的問題,使學生進一步明確研究方向,確保學位論文工作的可持續性。
(四)多樣化要求學術成果
對專業學位研究生在校期間的學術成果要求多樣化,而非局限于學術論文的發表。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術成果可包括學術論文、工作總結、技術報告、結題報告、專利、科技作品或學術競賽等。學術成果的多樣化有利于學生將知識向實用成果進行轉化,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讓學術成果與學位論文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五)學位論文學術不端檢測
為了防止學生抄襲他人研究成果,遏制學術腐敗,學生在提交學位論文評審前,必須進行學術不端檢測,學位論文的總體復制比在要求的范圍內才能送審。
(六)建立學位論文雙盲評審機制
雙盲評審是保證學位論文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評審專家不知道評審的是哪個學生和導師的論文,學生和導師也不知道是哪位專家評審了學位論文。只有三位專家的評審成績都合格,學生才可以參加學位論文答辯,若有一位專家給出不合格成績,學生就必須根據專家提出的意見修改學位論文,并重新進行學位論文的送審。雙盲評審制度的建立,能有效地排除評審中非學術因素的干擾,杜絕暗箱操作,是建立公正的學位論文評價體系的基礎。
(七)建立企業評審專家庫,學位論文評審和答辯都要求有企業專家參與
聘請企業中有實踐經驗的人員作為評審專家,分學科和研究方向建立專業學位論文評審專家庫,學位論文評閱時,自動隨機抽取專家進行論文評閱。同樣,學位論文答辯時,也應該聘請一定比例的企業專家作為答辯委員,以企業專家的評判標準進行評判。
(八)打造信息化系統管理平臺,完善學位論文過程監控體系
利用信息化系統管理平臺,構建研究生學位論文管理系統,對學位論文的整個流程實行全方位的管理,從論文開題到畢業答辯,每一個關鍵節點,學生都要在管理系統中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寫相關的信息,并在信息化平臺進行審核。通過信息化系統平臺的管理,方便學生和導師進行異地的溝通和交流,同時也方便管理部門對學位論文過程實施監控,確保各個節點的工作能按時按量地完成。
三、結束語
通過構建信息化系統管理平臺制定統一的流程和規范,加強對學位論文的過程監控和管理,有效地保障了全日制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的質量,提高了全日制工程碩士的整體培養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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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險同樣包括財產險和人身險,本文主要介紹幾種財產險,如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監理責任保險、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以及工程質量保修保險等。這幾個險種貫穿于工程建設始終,均直接或間接地對工程質量管理起著一定的促進作用。
1.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
設計是工程建設的基礎,設計質量對工程質量具有決定性的影響,質量隱患往往在設計之初就埋下了伏筆。由于多數設計單位經濟實力薄弱,設計一旦出現事故,則難以承擔經濟賠償責任,迫切需要一種措施轉移風險,增強設計單位的抵御風險能力。
1999年建設部下發了《關于同意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開展工程設計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設計保險試點工作,2003年底又頒發了《關于積極推進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全面推行設計責任保險制度。
工程設計責任保險是保險公司承保被保險人由于設計的疏忽或過失而引發的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損失或費用。設計責任保險在設計質量管理過程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首先,推行設計責任保險有利于市場約束機制的形成,從而規范設計市場。信譽高、設計質量優秀的單位將會有很多保險公司爭先為其承保。相反,那些設計不規范、設計質量低劣的單位,將沒有保險公司愿意為其承保,或者即使承保了,保險費也一定會很高。因此,設計單位只有切實抓好自身的質量管理工作,完善質量管理體系,才能保證在設計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這樣,設計市場在一個良好的約束機制下必將逐步走向規范。
其次,推行設計責任保險有利于增強設計單位的風險管理意識,提高抗風險能力。設計風險具有技術性強、難以估計、發生時間滯后等特點,給設計單位的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而且,設計單位純技術性的經營活動決定了自身的抗風險能力較弱,一旦發生質量事故,經濟賠償有可能使設計單位面臨破產。設計責任保險的出現,使得設計單位用較少的保險費便可轉移難以承受的風險,從而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質量管理中,有助于提高設計的質量。
最后,推行設計責任保險有利于加強設計單位與保險公司間的合作,互動地做好質量管理。設計單位投保后,保險公司為減小賠付的可能性會投入一定的人力財力參與設計質量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審查設計文件、評估設計風險的大小以及對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提出處理建議,最后督促設計單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設計隱患。而設計單位在保險公司的指導下,可以充分認識到設計中存在的風險,全面完善設計文件,減小乃至消除設計隱患,從而保證設計工作的質量。
2.建設工程監理責任保險
把好工程設計這一關之后,工程的質量優劣則主要取決于施工的好壞。而監理單位在質量控制中能否發揮實質性的作用至關重要。同時,隨著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對監理的要求在不斷提高,監理的責任也隨之加重,這樣監理出現工作過失的可能性也就越來越大;另外,施工技術的不斷進步,新結構、新工藝的應用都加大了監理的工作難度。如此看來,監理的責任事故風險是必然存在的,因此監理單位同樣也需要一種轉移風險的措施。
經中國保監會批準,2002年4月11日,建設工程監理責任保險條款終于在上海推出,從而開始了我國建設工程監理責任保險的實施歷程。
監理責任保險承保的是工程監理單位因其工作人員在執行監理業務時的疏忽或過失,未能履行委托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義務或發出錯誤指令而給委托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責任保險與設計責任保險都屬于責任保險,因此,在質量管理中的作用同設計責任保險大致相同,這里只做簡要分析。
監理責任保險為監理單位提供了一條安全而經濟的轉移職業責任風險的途徑。投保監理責任保險后,監理單位必須加強質量管理,增強其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相比之下,未投保的監理單位則很難承攬到工程。監理責任保險的推行還有利于規范監理市場,推行監理責任保險可謂是設置了一道門檻,保險公司對于管理質量差、信譽低、出現過質量事故的監理單位拒絕承保或增加保險費,這樣就促使監理單位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提高警惕把好工程質量監督檢查這道防線,從而在工程領域樹立良好的形象和信譽。同樣,保險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為減少賠付,在承保監理責任保險后,也會投入一定的人力,加強對監理單位的監督與管理,促使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中少犯錯誤,甚至不犯錯誤,保證工程施工如期并高質量地完成。
3.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
以上兩個險種分別是通過承保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在工作中因過失所造成的損失,來督促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全力投入到工程的設計和管理中,從而保證了工程的質量。然而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同樣會對工程主體產生不利的影響,危及工程的質量,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的推行也就勢在必行了。
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簡稱建工險,在國外是工程保險中強制投保的一個險種,而在國內目前則是自愿投保。它是集財產損失險與責任險為一體的綜合性的財產保險,承保在整個施工期間,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其責任范圍包括施工期間工程本身、施工機械、建筑設備所遭受的損失以及因施工而造成的第三者人身財產傷害。被保險人包括業主、承包商、分包商、咨詢工程師以及貸款銀行等。
完美的設計、精心的施工和全面的管理都是為了建造一項質量合格乃至優秀的工程,然而工程中存在著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等,它們一旦發生則會給工程主體帶來致命的損失,甚至人員的傷亡,所有的工作與努力都會化為烏有。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險后,雖然難以避免不可抗力因素的發生,但是意外發生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補償,減小財產的損失;而且承包商也會在保險公司的協助與監督下加強對工程主體的防護,保證在災害發生后使工程的損失降低到最小,從而保證了工程建設質量。
4.工程質量保修保險
2004年建設部有關部門已起草了《建設工程質量保修保險試行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并從2004年起在北京等11個城市開展建設工程質量保修保險的試行工作。人們對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視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投保工程質量保修保險,建設工程在竣工驗收后的第一年保險期內出現質量缺陷,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在竣工驗收第一年后的保險期內出現質量缺陷,由承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顯而易見,工程質量保修保險承保的是已交付使用的工程項目,有別于前面提到的三個險種,從而成為工程質量保證的最后一道防線。
直觀來看,此險種的推行對于保護購房者的權益,降低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后賠付維修的風險將會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分析,此險種的推行必將促進施工企業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水平。《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施工單位為其施工的工程投保工程質量保修保險(目前在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關系社會公眾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各類商品住宅工程這三類工程中施工單位必須投保此險種)。對于未投保的工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證,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商品住宅不得銷售。
工程質量保修保險費率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因項目規模、技術復雜程度、施工單位業績、項目管理水平而不同。這樣對于質量管理水平差的企業,投保就要付出高額的保費,甚至無人愿意為其承保。長此以往,企業就會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的地位。這樣有利于建筑企業的優勝劣汰,有利于建筑市場約束機制的建立,必然促進建筑行業逐漸向利用市場進行資源優化配置的方向發展。
二、推行工程保險制度的障礙
一、保薦制度簡介
保薦制度又稱為保薦人制度,來源于英、美、德等國以及我國香港地區的證券發行上市制度。保薦制度是指由保薦人(券商)負責發行人的上市推薦和輔導,核實公司發行文件與上市文件中所載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協助發行人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擔風險防范責任,并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時間的信息披露行為向投資者承擔擔保責任的證券公司。在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后,保薦人還要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范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義務。
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和證券公司執業水平,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我國于2003年在證券發行上市制度中引入了保薦制度,并在2005年《證券法》中確立了保薦制度的合法地位。
二、我國現行保薦制度的缺陷
2005年的《證券法》第十一條規定“保薦人的資格及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關于保薦人的管理辦法最初為2003年的頒布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2008年10月修訂了《暫行辦法》,將修訂后的辦法定名為《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又于2009年4月進行了修訂。《管理辦法》對于規范證券發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證券經營機構的執業水平,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但是《管理辦法》卻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尤其是第六條,“同次發行的證券,其發行保薦和上市保薦應當由同一保薦機構承擔。保薦機構依法對發行人申請文件、證券發行募集文件進行核查,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出具保薦意見。保薦機構應當保證所出具的文件真實、準確、完整;證券發行規模達到一定數量的,可以采用聯合保薦,但參與聯合保薦的保薦機構不得超過2家;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商可以由該保薦機構擔任,也可以由其他具有保薦機構資格的證券公司與該保薦機構共同擔任”。2003年的《暫行辦法》第六條為“保薦機構負責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工作,依法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進行核查,向中國證監會出具保薦意見”,雖然2008年《管理辦法》第六條與2003年的《暫行辦法》相比,已經有了改進,引入了聯合主承銷,即主承銷商可由多個保薦機構擔任,但仍然沒有將保薦人與主承銷商進行完全分離,聯合主承銷中,其他具有保薦機構資格的證券公司需要與證券發行的保薦機構共同擔任,在制度設計上仍然存在不足。
《管理辦法》中規定由保薦機構擔任主承銷商,可能是考慮到我國券商目前尚未沒有較為明確的市場細分和專業化分工,因此在制度設計上沒有將保薦機構與主承銷商完全分離。由于證券承銷會給證券商帶來非常可觀的利益,高額的承銷費用和相對較低的發行風險,對保薦機構及保薦人有著較大的利益誘惑,由于內在利益的驅動,保薦機構將努力促使擬上市公司上市,盡力美化準備上市的公司,很有可能將一些低質量的公司推上市;保薦機構兼作主承銷商,由于存在利益誘惑,也難以保證保薦機構公正地出具保薦意見書,盡到勤勉責任,從而影響其作為保薦人的公正性。雖然此次《管理辦法》已將原來《暫行辦法》中的“由保薦機構負責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工作”修改為“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商可以由該保薦機構擔任,也可以由其他具有保薦機構資格的證券公司與該保薦機構共同擔任”,引入了其他具有保薦機構資格的證券公司參與主承銷工作,但由于擔任發行和上市的保薦機構仍參與其中,由于利益驅動,仍然難以保證保薦機構的獨立與公正性,在制度設計仍然存在缺陷。有效解決的方法是保薦人與主承銷商分離,將保薦機構作為獨立的推薦和擔保機構,不擔任被保薦的證券上市的主承銷工作,只有這樣才會保證其獨立性與公正性。負責保薦的券商不得擔任被保薦公司的證券承銷工作,而可以擔任非被保薦的上市公司證券承銷工作,這樣既能保證保薦機構的獨立性與公正性,又不會減少保薦機構的收入。
目前有很多關于保薦制度法律分析的文章,大多數文章都著重強調明確違法責任的追究制度等,卻少有文章涉及到保薦人擔任主承銷商的制度分析。對于保薦機構及保薦人違規的處罰措施,在《管理辦法》及《證券法》中都作了很多規定,《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至七十四條,有大量關于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的違規行為處罰的規定。如第六十六條“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保薦業務負責人和內核負責人違反本辦法,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地履行相關義務的,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并對其采取監管談話、重點關注、責令進行業務學習、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監管措施;依法應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第六十七條“保薦機構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自確認之日起暫停其保薦機構資格3個月;情節嚴重的,暫停其保薦機構資格6個月,并可以責令保薦機構更換保薦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情節特別嚴重的,撤銷其保薦機構資格”。但是這些措施都是治標不治本,因為保薦制度設計的本身就存在缺陷。只有將保薦人與證券承銷商相分離,這才是防止違規行為的真正有效的辦法。承擔責任只是事后的事,一旦保薦失職,將不符合條件的股份公司推向證券市場,對投資者的損害就成為無法挽回的事。在出現損失以后再來對保薦人和保薦機構進行處罰,無論如何都無法挽回投資者遭受的損失。因此從風險控(下轉第127頁)(上接第121頁)制的角度來講,保薦制度設計本身就應當科學嚴謹,將保薦人與證券承銷商相分離,從制度設計上預防違規事件的發生。
從保薦制度的立法層面來分析,科學原則是立法的基本原則之一,科學合理是立法科學性的內在要求,在法律、法規、規章的制定中,只有做到立法的科學合理性,才能提高法律、法規、規章的質量和效能。法律法規制定出來后通過社會反饋機制可以證明它的有效性與合理性。從立法的科學性角度來講,保薦人擔任主承銷商的制度設計缺乏科學性與合理性,由于主承銷商可以有一大筆可觀的傭金收入,因此主承銷商與上市公司有密切的利益關系,保薦人再擔任主承銷商,則很難保證保薦機構的公正性。從《管理辦法》實施的社會效果反饋來看,在實踐中,諸多違規現象的出現,不能不使我們思考保薦機構擔任主承銷商的制度科學性與合理性。證券法第十一條第二款“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如何使得保薦人能做到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在《管理辦法》的配套措施上就應當有合理的制度設計,當保薦人擔任主承銷商,即與證券發行有了關聯關系,當存在關聯關系時,就難以保證其作為保薦人的公證性;保薦機構的作用就是向公眾起到一個擔保和證明作用,而如果保薦機構又擔任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商,這與自己作自己案件的法官在本質上沒有什么區別。而“任何人不得成為自己案件的法官”,是自然正義法則的基本要求,因此在立法的制度設計上,應當將保薦人與主承銷商相分離。
只有將保薦人主承銷商完全分離,才能使保薦人與主承銷商相互監督,為證券發行的誠信和公平提供更多的保障。證券法第三十一條“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應當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發現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不得進行銷售活動;已經銷售的,必須立即停止銷售活動,并采取糾正措施。”如果承銷商即是保薦人,由于保薦人已核查過證券發行的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作為承銷商的保薦人通常不會再次進行核實,因而少了一道核查程序。如果由非保薦人擔任主承銷商,則可以增加一次審核程序,更好地起到對證券發行上市的核查監督作用。《管理辦法》配套措施應當與《證券法》有很好的制度銜接,將保薦人與主承銷商完全分離,從而增加一道監督程序,這也是保薦制度的國際慣例。
三、改革方向
保薦制度的國際慣例是,保薦人與主承銷商相分離,因此在將來的《管理辦法》修改時,應當將保薦人與主承銷商完全分離,即作為發行證券的保薦人,不能同時擔任所發行證券的承銷商,“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商由其他具有保薦機構資格的證券公司擔任”,這樣才能從制度上保障誠信和公平原則的實現。與其設定很多的違規處罰原則,不如在制度設計的源頭上就加以防范,這樣才能真正減少保薦人的違規行為,保證保薦人的公正性與獨立性。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G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7)05(a)-0192-03
針對我國高等教育規模的發展以及社會對人才需求的多樣化發展,教育部推出了“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簡稱“卓越計劃”),對我國高等學校的學生培養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于工科專業而言,近年來國內各大高校更是提出以“工程教育認證”為評價與考核標準,要求人才的培B水平與國際接軌。隨著“卓越計劃”和“工程教育認證”的深入開展,國內各工科高校正積極實施各項教育教學改革和創新,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特別注重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實踐創新能力[1]。畢業設計是高校學生培養的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是對學生培養效果的綜合評定,其重要性可想而知。然而,近年來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和培養效果卻受到了質疑,一些學者甚至倡導取消畢業設計培養環節。
該文針對上述現狀,提出基于“校企聯合導師團隊”的工科畢業論文質量保障體系研究。針對當前本科畢業設計培養環節存在的問題,闡述“校企聯合導師團隊”的內涵與教學模式,構建面向“共贏”的畢業論文質量保障體系并結合“工程教育認證”的要求進行實踐研究,為提高和保障工科畢業論文培養質量提供思路。
1 當前工科畢業論文教育教學質量現狀分析
根據目前我國各工科高校的教學模式,畢業設計階段的學生培養一般是由指導老師(導師)結合學生的專業背景、學校的教學條件及導師自身的專業背景制定畢業設計題目。根據導師的職稱水平,一個副教授級別的指導老師一般可指導5~6個(甚至更多)學生。師生定期進行交流和現場指導,學校從開題、中期檢查和畢業答辯幾個關鍵環節對指導過程進行整體把關。這種模式存在以下問題。
(1)由于教育資源較為緊張,師生比率較高,為此,一個導師指導多名學生,導致師生交流機會不多,影響完成論文進度和完成質量。同時,由于一個導師擬定的多個畢業論文題目,涉及的知識點較為單一,且往往缺乏工程應用背景,加上一些學生對畢業設計的重視程度不夠,導致設計過程缺乏主動性和創新性思考。
(2)畢業設計的指導過程缺乏統一的考核標準和激勵機制,學生指導的水平往往取決與導師自身的責任心和學生的配合度。此外,由于各個指導老師自身的學業水平和專業限制,擬定的課題往往不能滿足當前的人才培養需求,特別是學生所學知識和工程應用之間的融合度不夠。
(3)雖然一些高校對畢業設計過程進行了過程監督,并對論文進行率的考核,但總體而言,由于缺乏嚴格的畢業設計考核機制、指標評價體系和標準,以及各高校片面就業率和考研率的導向作用,學校對畢業論文的把關沒有嚴格執行淘汰機制。
綜合上述分析,有學者認為學生畢業論文質量堪憂,畢業設計已經喪失了其存在的價值和必要性[2]。但是,筆者認為雖然當前的畢業設計存在諸多問題,但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別是對工科學生而言,畢業設計是學生培養的最為全面的一個環節,是對專業知識的綜合運用,也是對學生創新能力培養的關鍵環節;同時,畢業論文的撰寫本身也是對學生專業寫作能力、專業知識的組織能力和現代設計工具的運用能力等的提高過程。為此,急需建立和健全工科學生畢業論文的質量保障體系,有效提升學生培養質量。
2 基于“校企聯合導師團隊”的畢業論文質量保障體系
2.1 “校企聯合導師團隊”的內涵與作用
導師制是最初是由英國牛津和劍橋大學提出并實施的,國內最早由浙江大學和清華大學等高校引入研究生階段的培養[3]。近年來,隨著本科教育規模和質量提升的需要,一些高校將導師制引入到本科生培養過程中。但是,由于教育資源有限,國內高校師生比高,缺乏合理的導師隊伍;其次,由于導師自身的學術和專業水平限制,僅僅依托學校資源建立導師制度,學生的培養往往難以保證“卓越人才”培養的工程化和創新性要求。
該文提出在工科畢業設計培養環節引入導師團隊制度,并結合工科院校的自身特點建立“校企聯合導師團隊”。針對“卓越人才”的培養要求,結合工科高校和各類企業(特別是具有鮮明行業特色的企業)的人才培養特點,以不斷滿足學生個體需要和社會對高端人才的需要為目標,以高校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為基礎,將研究生教學中普遍采用的“導師制”和企業人才培養的“傳、幫、帶”模式嚴密地組織起來,發揮各專業導師的學科理論優勢和企業的實踐條件保障,形成一個有明確任務、職責、權限,互相協調、和諧發展的應用性和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其優勢體現在:(1)學生培養方面,工科學生培養的特點是強調工程應用能力。學校教授的理論知識如果不能在生產實際中有所體現,往往造成學生“學無所依、學無所用”的心理,影響學習的積極性和效果。雖然高校設置了很多實踐環節,但離真正的實際應用還有很大差距,“校企聯合導師團隊”整合了學校導師理論水平和企業導師的應用能力,對學生形成更全面的培養。而畢業設計以實際企業產品為設計對象,更容易提升學生的實踐能力,激發創新思維。(2)導師自身能力提升方面。要達到良好的學生培養效果,導師自身的水平和能力也需要不斷的完善。“校企聯合導師團隊”的畢業設計培養模式,充分體現“教學相長、團隊互補”,導師(特別是年輕教師)不再是單一的知識的輸出主體,也是能力提升的輸入對象。高校和企業導師分別通過團隊的交流和協作,掃除自身知識的“盲點”,不斷優化自身的知識儲備和知識結構,提高綜合能力。(3)學校和企業“效益”的方面,學校和企業作為學生培養的主體,強調各自的社會責任的同時,也要求提升自己的“綜合效益”。 “校企聯合導師團隊”制度緩解了高校在畢業設計培養環節中的“師資力量”和“實踐條件”的不足;企業在學生培養中鍛煉了自身的技術隊伍,儲備了技術人才,也提供了“產、學、研”合作的契機,從而形成校企間的“雙贏”局面[4]。
2.2 基于“校企聯合導師團隊”的畢業設計質量保障體系的實現
基于“校企聯合導師團隊”的畢業設計學生培養的實現方式如圖1所示。
實施過程重點圍繞提高畢業設計的培養質量,從“引導面”,“著力面”和“支撐面”三個角度建立完善的學生畢業設計的培養體系。
(1)政策引導方面:立足于學校和企業的“互惠共贏”,以“產-學-研”多元合作為基礎,建立人才培養和科研產出的校企共贏的協同培養模式。挖掘一批有實H工程需求的畢業設計素材,結合企業產品開發實際對學生進行多方面的工程能力培養和提高。
(2)制度保障與支撐方面:項目的實施需一定的制度保障,特別是學生培養質量的閉環保障體系的構建和完善。合理設置各個環節的質量考核制度,從知識體系、導師配置與責任、獎懲制度等各個方面予以制度化和規范化。
(3)具體實施過程中:明確校企聯合的學生培養目標,并以學校當前的人才培養體系為基礎,完成課程建設、完善培養體系,最終建立穩定的培養基地和培養方案;重點建立校企聯合的多導師培養團隊,根據專業特長合理配置導師隊伍;進而結合學校和企業自身特點,完善學生畢業設計所需的基礎軟硬件條件。
“校企聯合導師團隊”模式的構建和畢業論文的質量保證離不開完善的培養過程動態監督機制,對學生畢業設計過程中的各種問題進行動態監督,以保證整個畢業設計過程的順利進行。學校和企業需充分溝通,建立從主管部門到導師團隊的保障主體,對學生畢業論文期間的選題、開題、中期考核和論文答辯進行動態監控,監督和考核的對象不僅是學生,對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也需合理地進行考核與監督。
實踐過程中,根據“工程教育認證”對畢業設計環節的培養效果提出的量化指標梳理相應的培養主體,如表1所示。指標涵蓋了工程知識的應用、問題的把握與分析、研究能力的培養與職業規劃等12項具體內容,具體指標的實現過程需綜合考慮高校和企業的特點和優勢,進行合理的培養任務分解與指導。根據表1,傳統的畢業設計過程一般難以達成“工程教育認證”評價指標,“校企聯合導師團隊”的畢業設計學生培養過程將高校和企業的優勢進行挖掘,更能體現“卓越人才”的培養要求。例如:研究能力和現代工具的使用主要是學校培養內容,“工程與社會”需求、“職業規劃”和“項目管理”等是企業的優勢,而對“問題的分析”、“個人和團隊”協作和“終身學習”的能力需貫穿與企業和高校學生培養的各個階段。
3 結語
該文分析了當前本科畢業設計培養環節存在的問題,闡述了“校企聯合導師團隊”的內涵與教學模式,構建面向“共贏”的畢業論文質量保障體系,并結合“工程教育認證”的要求進行了分析。綜合而言,“校企聯合導師團隊”的畢業設計培養模式更好地貼合了工程教育認證的指標體系和要求,對“卓越人才”培養建立了良好的基礎條件,為提高和保障工科畢業論文培養質量提供思路。
參考文獻
[1] 董云飛,鄭麗波.培養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的策略思考[J].黑龍江社會科學,2014(5):157-159.
中國人民大學的經濟學、金融學、法學、商學等學科居全國領先地位,與這些優勢學科相結合,促進學科交叉與融合,是學校工程碩士的發展方向和目標定位。我們設立了5個研究方向,其中金融信息工程方向是軟件工程學科與金融學科的結合,企業信息化與電子政務是軟件工程學科與工商管理學科的結合,計算機取整與司法鑒定是軟件工程學科與法學的結合,大數據與云計算方向、基礎軟件方向都是我校計算機學科的重點研究方向。這5個研究方向與學校的優勢學科緊密結合,充分彰顯了中國人民大學全日制工程碩士的培養目標和定位。學生可根據興趣自行選擇研究方向,根據研究方向選修相應的課程。中國人民大學在工程碩士的招生、培養模式方案設置、學生實踐落實、質量體系控制的過程中都與人文社科學科緊密結合,目標明確,過程嚴謹。
1.2D(執行)——實施培養方案,嚴格培養過程,完善質量保障
工程碩士培養要經過3個重要環節:課程學習、企業實習和學位論文。在每一個環節中又有若干環節,為保證培養質量,我們嚴格規范每個環節[2]。圖2是一套完整的工程碩士培養質量保障體系。
1.2.1課程環節
在課程環節,除嚴格執行培養方案外,每門課程都有教學大綱。授課期間要進行教學評估,學生給每位授課老師在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方式、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打分,也可給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評估結果和學生給出的意見將會反饋給老師,讓老師在教學中不斷改進提高。每個年級的碩士班設立一名班主任,協調課程安排,了解學生動態,組織課余活動。
1.2.2實習環節
面向行業進行專業實踐是培養模式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重要環節。落實實習基地和實習制度是保障實習環節有效完成的關鍵。我們選取與軟件工程學科相關的高新技術型企業、金融信息化企業等作為學生的實習基地,在實習基地聘請企業導師,具體指導學生的實踐環節。在實習過程中,制訂實習管理辦法,明確實習的時間、形式、要求,通過《企業實習手冊》對實習環節進行過程控制。
1.2.3論文環節
工程碩士學位論文是工程碩士研究生掌握理論知識、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的全面體現,也是衡量培養質量和授予學位的重要標志。工程碩士的學位論文與工學碩士的學位論文側重點不同,它更加重視解決工程實踐的問題,因此論文的形式和評價標準也有不同的要求。我們將工程碩士論文劃分為系統研制報告、IT管理類論文、工程設計類論文以及學術研究類論文4種類型,每一種類型都對論文提出了相應的要求。為保證論文的最終質量,我們在論文階段設置了開題報告、、預答辯、論文評閱、論文答辯5個環節,每個環節都有相應的要求規范及實施辦法,任何一個環節不通過,都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這就保證了能夠進入答辯的論文基本質量。具體實施如下:(1)開題報告環節。學院組織不少于3人的開題報告評審組,對學生的學位論文開題報告進行評審。基于工程碩士的培養目標,我們制訂了開題報告評價標準。相關文件包括《開題報告模版》《工程碩士學位論文開題評價標準》。(2)環節。為了有效懲戒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保證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加強研究生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建設,我們針對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進行專門審查,采取軟件檢測的方法,務求論文重復率不超過10%。相關文件包括《信息學院開展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審查工作辦法》。(3)預答辯環節。工程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是保證學位論文質量的重要環節,是對進入答辯環節論文的又一輪篩選。相關文件包括《信息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工作實施辦法》《中國人民大學信息學院工程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評價標準》。(4)論文評閱環節。由兩名專家對論文進行評閱,其中至少一名校外企業評閱專家針對論文的應用性給予評審和評價。(5)論文答辯環節。嚴格執行學校關于學位論文答辯環節的規定,保證通過的論文質量。
1.3C(檢查)——培養質量檢驗
培養質量的高低可以從論文質量、教師學生的反饋、就業情況3個方面來檢驗。
1.3.1論文質量
論文寫作過程5個環節的把關保證了通過答辯的論文已經過至少3次專家評判、1次。在某個環節被淘汰的論文,需要重新修改后才可以再次進入答辯。
1.3.2學生和教師的反饋
我們定期舉行授課教師、學術導師、企業導師座談會和學生座談會,通過座談會的形式,收集學生和老師對培養方案、課程設置、實習安排、論文等環節的意見和建議,聽取學生和老師的評價意見,聽取導師反映的培養和指導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為下一步改進方案作準備。
1.3.3就業情況
工程碩士的培養目標面向企業、面向實踐,因此學生的就業情況最能反映我們的培養質量。企業在選拔人才時有它所關注的指標,企業的人才需求是否與我們的培養目標一致,從就業率及就業情況就能反映出來。2012年人民大學第一屆全日制工程碩士畢業生和2013年第二屆畢業生的就業率均為100%,畢業去向為金融機構、國家機關、大型國有企業(非金融類)、外資企業和國內其他知名企業,有的學生甚至同時拿到幾家單位的錄用通知。以2010級為例,50名學生的畢業去向數據分布情況如圖3所示。從圖3可以看出,近一半的學生被金融機構錄用,這與我們最初設定的培養目標不謀而合。我們秉承與人文社科優勢學科相結合的理念,將金融與軟件工程結合起來,學生在課程學習、企業實習等環節都接受了相應的培養和訓練,這樣的畢業生一定是用人單位所歡迎的。
1.4A(處置)——總結、反思及改進
PDCA理論的最后一個步驟,是對于既往的總結與反思,提出改進措施。通過檢驗和反思,我們對培養方案進行更精細化的調整,對開題、評閱、答辯的各個環節以及管理流程進行改進,使之更適應工程碩士的培養。
一、明確培養目標和要求,制定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為明確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和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教育指導委員會的有關推薦材料,2009年全面制定了西南交通大學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應掌握堅實的學科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對環境工程技術的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應有較全面的了解。能熟練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工具和實驗方法,具有獨立從事工程技術研究、技術改造、開發、設計與工程管理的能力。
(二)學制及學習年限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研究生,采取進校不離崗的方式,在校學習時間累計不少于半年。
非全本文由收集整理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習年限為3~5年,其中論文研究工作時間(從開題報告通過之日起至論文送評閱前止)一般不少于一年半。
(三)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1.課程設置原則。(1)課程內容: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課程設置要以實際應用為導向,企業需求為目標,以綜合素養和應用知識與能力的提高為核心;(2)課程量: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原則是三個學期全部完成,并注意第一學期課程安排的飽滿度;(3)課程結構: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采用課程類別設計思路,切實增強工程意識、增強工程素質培養、增強工程能力。
2.學分設置。全部課程按課內16學時計1學分。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學業期間獲得學分總數的基本要求為32學分。
3.課程學習。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教學強調理論與應用課程有機結合,學校聘請有豐富實際工程經驗的專家講課或開設專題講座,突出案例分析和實踐研究。教學過程重視案例分析、現場研究等方法;注重培養學生研究生實踐問題的意識和能力。
4.課程設置方案。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課程體系分為5個部分,分別是公共課程、基礎課程、專業課程、選修課程、必修環節。課程設置方案中公共課程特增加知識產權和信息檢索兩門課程,突出培養學生的知識產權意識和信息檢索能力;基礎課程突出培養學生的外語應用能力和應用數學知識解決實際工程的能力;專業課程重點培養學生專業的基礎知識和業務素質;選修課程重點考慮各類學生的研究目標不同,工作性質不同進而突出學生的專業特色;必修環節主要為校內外知名教授、專家開設環境工程領域研究前沿知識講座和實際案例分析等,著重培養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和拓展學生的視野等。
(四)學位論文
學院應嚴把學位論文過程關,從學位論文的選題、開題、編寫、預答辯、答辯等工作入手,扎實做好每一步工作。設計過程分,即指導教師對學生在論文過程的中的態度、進度等各方面進行打分,不合格者取消其答辯資格。
二、師資隊伍建設
(一)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師資隊伍建設目標
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體系中工程型教學人才資源建設是建設質量保障的核心環節。根據國家卓越工程師的培養背景、根據環境工程行業特點、根據依托單位的自身特點,擬定了師資隊伍建設目標為:建設專職與兼職相結合、企業與學校相結合、反映軌道交通行業、具有國內外行業影響力的高水平、立體化環境工程專業工程型教學團隊。
(二)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體系企業教師隊伍建設
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體系企業教師隊伍建設實行考核聘任制,動態管理。在此基礎上,結合企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數量多,層次高的特點,在今后企業的師資隊伍建設中我們將在總量上適度增加的同時,重點在師資隊伍的層次上進行提高,提高師資隊伍的層次,提升企業教學的質量。
(三)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體系學校教師隊伍建設
根據我校環境工程專業特點和行業應用需求,在教學主管院長領導下加強原有工程型教師教學團隊建設工作。
三、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質量保障機制
(一)建立教學全過程動態保障機制
參照西南交通大學專業學位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及實踐教育相關質量保障措施,建立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教學質量安全動態保障機制。
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從2009年開始招生,根據國家規劃,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每年逐漸增大,到2015年專碩和學碩比例基本達到1:1。教育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的《2015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強調,重點支持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擴大應用型、復合型高層次人才培養規模。2015年碩士生招生總規模為574,300人,其中專業學位252,272人,專碩占比近44%。隨著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規模的擴大,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越來越受到重視,各高校對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進行了各種探索和研究。2015年廣州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為1038人,其中專業學位630人,專碩占比近61%。隨著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規模的擴大,有必要對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模式進行探索和研究。
一、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存在的問題
(一)社會對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認可度不高
我國的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從2009年開始招生,由于是新生事物,大家不知道與傳統的學術型研究生有什么區別。經過六年的實踐,高校對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認識已經比較清晰,但社會對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認可度仍然不高。經過近幾年的宣傳,校外企業導師逐漸對專業學位有了一定的了解,但企業的大多數人并不了解。另外,專業學位的研究生在求職的過程中發現,在一些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報名系統里,只有學術型研究生的學科專業名稱,而找不到專業學位的專業名稱,這也反映了當前社會對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認可度不高。
(二)未能充分發揮校外導師的作用
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要求“雙導師”制,經過幾年的發展,很多高校在形式上基本實現了“雙導師”制,即每一位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都有兩位導師,一名校內導師,一名校外企業導師。根據教育部的要求,“雙導師”制“以校內導師指導為主,校外導師參與實踐過程、項目研究、課程與論文等多個環節的指導工作”。事實上,校外導師真正能做到參與實踐過程、項目研究、課程與論文等多個環節指導工作的很少,更多的是以下兩種情形:一種是校外導師只是掛名,學生實際上都是跟著校內導師做,就和學術型研究生一樣;另一種是僅僅在專業實踐期間到校外導師所在的企業,其余都是在校內導師的指導下完成。由此可見,校外導師的作用并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三)專業實踐環節落實不到位
根據教育部的文件,“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學期間,必須保證不少于半年的實踐教學,可采用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實踐教學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年”。在實際培養中,真正能按要求完成的不多,“有調查顯示,部分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到校外進行專業實踐時間遠遠低于培養方案要求或沒有實際參與到校外專業實踐中”。事實上,很多專業學位研究生被當成學術型研究生來培養。由于缺乏實踐,這部分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脫離現實,未能結合現實存在的問題進行選題和研究,從而沒有達到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和要求。
二、廣州大學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的實踐探索
自2009年開始培養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來,不管是學校層面還是學院層面,都在為完善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進行探索與實踐,在此,以廣州大學土木工程學院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為例對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進行探索和研究。
(一)不斷完善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方案
2009年,我院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方案基本上是參照學術型研究生的培養方案制定的。不同之處是學位課學分比學術型少了四學分,專業基礎課的學時比學術型少8-16學時,選修課程的數量比學術型少。
2014年,學位課學分增加到1分,和學術型一樣,學分具體變化如表1。因此,學院增加了兩門數學基礎課作為學位課。同時,對選修課做了較大的修改,開始呈現專業學位的特色,課程體現出了應用性、實用性和時代性,如“建筑節能技術”“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現代給水處理理論與工程技術”“現代土木工程施工技g”“現代高層建筑結構”等課程。
2015年,適逢學校開展教育部首批研究生課程建設試點工作,學院抓住這一機遇,結合研究生課程建設試點的要求,再次對培養方案進行完善,首先把學制由原來的兩年改為三年,學制變化如表1。其次增加了數學基礎課和力學基礎課的學時,詳見表2。
最后,結合研究生課程建設試點的要求,嘗試開設企業專家任教的課程,如“水污染防控技術與工程應用”“屋宇設備工程實踐”和“土木工程案例分析”等。
經過六年的探索實踐,我院培養方案的課程設置從學術型色彩逐漸過渡到專業型特色。
(二)重視專業實踐環節
首先,不斷擴大校外導師隊伍,逐步落實“雙導師”制度。2009年,有正式資格的校外導師不存在。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學院采取“先上車后補票”的做法,要求校內導師利用自己的資源找具備條件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企業專家作為校外導師,然后再補辦手續。2012年,我院校外導師有35人,到了2013年,增加到96人,2015年達到125人。隨著校外導師隊伍的擴大,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雙導師”制得到落實,專業實踐學習也得到落實。
其次,建立聯合培養研究生實踐基地。2012年建立廣州市屬高校研究生培養創新基地三個: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廣州優比建筑咨詢有限公司和廣州市穩固房屋鑒定有限公司;2014年建立一個廣東省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廣州兢業建筑結構技術有限公司;2015年建立一個廣東省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這些基地的建成進一步保障了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專業實踐。
(三)全方位嚴把學位論文質量關
首先是學位論文。根據學校規定,學位論文送審前先交學校統一進行。學院為了避免學生出現“陰陽稿”,即送去的是一份經過刪減的論文稿,實際送審的是未經刪減但重復率高的論文稿。學院把研究生交來的論文稿電子版轉發給他們的導師,讓導師把關,從而避免研究生作弊,有效發揮的功能。即使學生的通過了,如果導師覺得還沒達到要求,可以上報學院,學院尊重導師的意見不予送審。
其次是學位論文盲審比例循序漸進,逐漸過渡到全部盲審。2011年,第一屆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抽取20%的畢業研究生學位論文參加盲審。2012年,鑒于第一屆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畢業研究生的學位論文水平參差不齊,為了進一步保障學位論文質量,學院決定抽取50%的學位論文參加盲審。經過前兩年的實踐,發現盲審對學位論文質量的提高很有幫助。到了2013年,學院決定全部學位論文參加盲審,盲審的論文一份送省內高校,一份送省外高校。實踐證明,100%盲審制度對提高學位論文的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
再次,學院實行“雙盲”答辯制度。為了做好此項工作,學院專門請一位博士對“雙盲”答辯進行研究。所謂“雙盲”答辯是指在正式答辯前,答辯委員名單對學生和所有導師保密;在整個答辯過程中,答辯學生的導師姓名對答辯委員保密。全部答辯工作由學院主管副院長、研究生工作辦公室和答辯秘書組織和完成,研究生導師除了提交答辯工作所必需的對學生的評價(匿名)外,不參與答辯委員的聘請,不參加答辯組織工作,答辯會場不允許導師列席和發言。通過這種制度,可以切實保障學位論文質量,一方面,由于學生了解“雙盲”答辯的含義,知道導師不可能在答辯的時候幫到自己,因此做學位論文的時候非常認真,盡自己最大努力完成學位論文,使論文質量有了一定的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導師不參加答辯,答辯委員又不知道學生的導師是誰,因此,答辯委員不用考慮導師情面問題,只需針對論文的質量進行評價,根據論文質量是否達到碩士學位要求來做出判斷,嚴把學位論文質量關。
實踐證明,全方位嚴把學位論文質量關的做法卓有成效,參與答辯的校外專家普遍覺得2015年畢業的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質量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對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培養模式的思考與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認可度
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經過六年的發展,首先在相關高校得到普及,但社會對此的認可度不夠,正如前文所說,一些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報名系統里,只有學術型研究生的學科專業名稱,而找不到專業學位的專業名稱,因此,仍需加大宣傳力度,讓全社會對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從而為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專業實踐提供方便。只有提高社會對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認可度,才有助于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和發展,才有助于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就業。
(二)鼓勵行業企業深度參與研究生教育,充分發揮校外導師的作用
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掌握某一專業(或職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培養目標的前半部分即掌握某一專業(或職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高校有能力做到,而后面的目標單純靠高校恐怕很難實現,因此,一方面,政府要鼓勵行業企業深度參與研究生教育,提高行業企業專家參與研究生教育的積極性,保障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教育質量。江蘇省的做法值得借鑒,“江蘇省通過加強省級統籌,鼓勵行業企業深度參與研究生教育,促進高校自主進行研究生教育改革,通過政產學研協同,構建區域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監督體系,全方位促進和保障研究生教育質量”。另一方面,學校(院)邀請企業專家(校外導師)參與培養方案的修訂,發揮企業專家(校外導師)在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方面以及在職業素養的要求方面的優勢。可以根據企業專家(校外導師)的建議,開設更適合專業學位研究生發展的選修課,并邀請企業專家(校外導師)為研究生授課。
(三)專業實踐環節的形式應多樣化
專業實踐學習,一般都理解為把研究生放在企業工作,讓研究生在實際工作中學習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培養職業素養,這與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一致的。經過多年實踐,已有不同的認識,在第八屆全國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工程碩士培養工作研討會上,全國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工程碩士教育協作組在大會報告中指出專業實踐形式可多樣化,實踐時間不少于半年,實踐環節包括課程實驗、企業實踐、課題研究等形式,實踐內容可根據不同的實踐形式由校內導師決定或校內及企業導師協商決定。事實表明,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后的就業也是多方位的,除了去一線企業外,有些去當老師,有些在高校當實驗員,因此,對專業實踐學習環節的形式不宜過于單一,應多樣化。在給專業學位研究生安排實踐學習的時候,學院和導師可以根據研究生的就業意向有所側重,打算去一線企業就業的,可以安排其到企業去實習或者跟隨校內導師做橫向課題;準備將來去做實驗員的,可以在學校實驗室實習;而對于想在高校當老師的,可以跟著校內導師做科研,等等。
(四)建立合理的導師評價機制,加強導師隊伍建設